许可与署名
自 v0.3(首个公开版本)起,OICS 采用 CC BY 4.0 许可。您可以出于任何目的(包括商业目的)复制和分发、改编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再创作。作为交换,您需要注明出处、提供许可链接,并说明是否做过修改。
建议的署名方式
"Open Industry Classification Standard (OICS) v0.3.3" by FinancialFilings, https://financialfilings.com/oics/, licensed under CC BY 4.0 (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4.0/).
适用于改编版本
Adapted from "Open Industry Classification Standard (OICS) v0.3.3" by FinancialFilings, https://financialfilings.com/oics/, licensed under CC BY 4.0 (https://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4.0/). Changes: [describe them].
版权与许可方
© FINANCIALREPORTS PTE. LTD., published as FinancialFilings; licensed under CC BY 4.0
如何为公司归类
规则按适用顺序排列。以标准原文为准,此处为简要版。
- 先定主体类型(规则 1) 按以下顺序判断: FUND, FINANCING_VEHICLE, HOLDING, SPAC_SHELL, PUBLIC_SECTOR. 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种的公司,无论其如何自称,均为 OPERATING。FUND、FINANCING_VEHICLE、SPAC_SHELL 或 PUBLIC_SECTOR 主体不设类别;HOLDING 仅在其资产净值显示大部分价值所在时才设类别。
- 主类别(规则 2) 在可获得按业务线划分的收入时,取产生公司大部分收入的活动;否则取公司自身描述中所述的其执行的活动。尚无重大收入的公司,取其正在筹建所要从事的活动。
- 最多两个次类别(规则 3) 其他各占收入至少 15% 的业务。应先将该业务并入同一行业中更强的类别。仅凭描述判断时,只有当描述明确指出某项重要业务时,才添加次要类别。
- 依据,按证据强弱排序 依据年度报告分部附注或收入附注中按业务划分的已报告收入;对于 HOLDING,则依据按持仓划分的净资产值;其次是公司自身对其业务的描述。以收入为依据确定的类别,不得被描述推翻。切勿根据名称猜测:如果没有任何信息说明公司从事何种业务,则不予分类(规则 13)。
- 以定义为准 请阅读各类别的定义及其“不归此类”提示,而不是只看名称,然后对照规则处理疑难情形:法律形式、平台、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矿业公司与物业持有人、加密资产,以及通过软件或 AI 提供的服务。
完整示例
以一家真实公司为例,按照上述规则逐步进行分类。
Caterpillar Inc. 在 2025 财年年报中按分部披露收入。以下为来自外部客户的销售额和收入(单位:百万 USD),以及各分部业务所属的类别:
| 分部 | 收入 | 类别 |
|---|---|---|
| Construction Industries | 24800 | HVY 重型机械与车辆 |
| Resource Industries | 12185 | HVY 重型机械与车辆 |
| Power & Energy | 27143 | PWR 电力设备 |
| Financial Products | 4220 | LEA 商业金融 |
- 主体类型:OPERATING(规则 1) 该公司经营并合并其自身的业务。它不是基金、融资工具、控股公司、空壳公司或公共机构,因此需要一个类别。
- 按类别汇总收入 Construction Industries 和 Resource Industries 均制造重型机械,分别用于建筑和采矿,因此两者归入同一类别,其收入相加。Power & Energy 销售发动机、涡轮机和发电机组;Financial Products 为客户的购买提供融资。占比按所有业务线的合计计算: HVY 36985 (54%) · PWR 27143 (40%) · LEA 4220 (6%)
- 主类别(规则 2) HVY 重型机械与车辆 贡献的收入最多,占总额的 54%。
- 次类别(规则 3) PWR 电力设备 占 40%,高于规则要求的 15%,且与主类别不属同一行业,因此不并入主类别,而是作为次类别。 LEA 商业金融 占 6%,低于 15%,因此不增加类别。
- 结果 OPERATING · 主类别 HVY 重型机械与车辆 · 次类别 PWR 电力设备
每个类别页面都会列出归入该类别的公司,您可以据此快速核对自己的分类结果。
如何读“不归此类”指引
下载文件中,每条“不归此类”说明都写作“业务活动 -> 去向”;在本站页面上,指向某个类别的去向显示为链接。去向有以下五种形式:
- -> CODE
- 一个类别:该业务活动归入这个类别。
- -> A | B
- 两个或以上类别:归入定义与公司实际业务相符的那一个。
- -> (by activity)
- 无固定类别:按贡献大部分收入的业务活动为公司归类,其余规则照常适用。
- -> (by main commodity)
- 贡献大部分收入的商品所属的类别(规则 10)。
- -> entity_type:HOLDING
- 不是类别:该公司属于这一主体类型(规则 1),由它决定公司是否需要归类。
从其他分类体系迁移
OICS 不发布与 GICS、ICB、TRBC、ISIC 或 NACE 的对照表。这些体系的边界与 OICS 不同,因此代码到代码的对照表会将部分公司归入错误的类别,且无法说明是哪些公司。请改用以下方式迁移持仓。
- 重新归类,不要直接换算代码 请按上例所示,将这些规则应用于每家公司自身的收入线。现有代码只说明从分类树的哪个位置开始阅读,而不是给出最终答案。
- 从 GICS、ICB 或 TRBC 迁移 这些体系同样按主营业务对公司进行分类,因此大多数公司会落入可比的板块。差异预计出现在类别层面,以及基金、控股公司和空壳公司上;对于这几类主体,OICS 会在选择任何类别之前,先将其作为主体类型加以区分。
- 从 ISIC 或 NACE 迁移 这些分类用于官方统计中的经济活动描述。请将其用于统计报告,并在旁边记录 OICS 类别。两者对经济的划分方式不同:例如,ISIC 的制造业部分会分散到多个 OICS 板块,因为药品制造商、芯片制造商和食品制造商各自属于不同的板块。
- 类别与版本号一并存储 请将每个类别 ID 与其被分配时所依据的 OICS 版本一并记录,例如 OICS v0.3.0 下的 CHP。在 v1.0 之前,ID 和归类位置仍可能变更,每项变更均会记录在更新日志中。
各国扩展
采用 OICS 的国家可以在任何类别之下增设国家级子类别,而无需分叉本标准。代码由类别 ID、连字符、ISO 3166 alpha-2 国家代码和两位数字组成。
- 格式
- ID-CCnn
- 示例
- COP-ZM01:COP 铜下的第一个赞比亚子类别
该国自行拥有并发布其扩展。这些扩展绝不会更改 OICS 类别:属于 COP-ZM01 的公司始终同时属于 COP,因此国家视角与国际视角保持可比。
原则 采用国家可在类之下定义国家级子类,格式为 ID-CCnn:类 ID、连字符、ISO 3166 alpha-2 国家代码和两位数字(例如 COP-ZM01),由该国拥有并发布。它们绝不会更改 OICS 的类。
版本发布机制
- 每年定期发布一次, 在公开征求意见后,提前数月公布。每次发布均采用语义化版本编号,并记录在更新日志中。
- 版本号 MAJOR when a class is retired, split or merged, or a definition change moves more than 10 percent of a class's companies. MINOR when a class is added or moved, or a definition change moves fewer. PATCH for wording, aliases or "not here" lines that move no company.
- 移动后的类别保留原 ID 在计划发布中被调整父级的类别会记录在 moved 下,并注明其原有位置和新位置。其 ID 不会改变,现有标签会随之沿用,无需重新分类。
- 只停用,不删除 类别只有通过停用才会从分类树中移除,并记录在 retired 下,同时通过 replaced_by 说明其下公司的去向。已停用的 ID 不会再次使用。
- 新增类别须有可比公司: 至少五家以其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没有此类公司的活动将保持未命名状态,因此后续新增类别纯属增量变更。
- ID 在 v1.0 冻结 在此之前,v0.x 预览版仍可能调整 ID 和归类位置,每项变更都会记录在更新日志中。
- v1.0 尚未定日期 v1.0 计划在针对 v0.x 预览版的公开征询之后推出;目前尚未确定日期。在此之前,提案请通过电子邮件提交(见下文),已接受的变更将记录在更新日志中。
提交修订建议
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support@financialreports.eu,主题为“OICS amendment”。请说明涉及哪个类别 ID 或规则、您希望做出何种变更(如可能,请以具体措辞表述),以及理由。若建议新增类别,请列出至少五家以其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
提案将纳入下一次计划发布前的征求意见阶段。获采纳的变更将随该次发布一并上线,并记录在更新日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