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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DOM Annual Report 2015

Jul 11, 2016

52138_rns_2016-07-11_1fde33a7-0f09-48d6-b527-a3fcc68e22e6.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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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號:2520

年 報 中華民國一 ○ 四年度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picture [505 x 9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刊印日期: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年報查詢網址:http://mops.twse.com.tw

目 錄

壹、致股東報告書 ............................................................................................ 1 貳、公司簡介 .................................................................................................... 2 參、公司治理報告 …………………………………………………………… 3 肆、募資情形 .................................................................................................... 32 伍、營運概況 .................................................................................................... 40 陸、財務概況 ………………………………………………………………… 53 柒、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 181 捌、特別記載事項 ............................................................................................ 187 玖、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發生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 響之事項 .................................................................................................... 195

壹、致股東報告書

各位股東:

本公司及子公司專注於建設、營造及購物中心等三項業務之經營,尤以第一項之收入佔五 成以上為主。104 年度營造營運部門來自外部客戶收益及百貨營運部門業務雖皆持續擴增, 惟因建設營運部門僅有「冠德鼎極」、「冠德天驕」及「冠德捷世」等三個銷售額合計約為50 億元之中小型規模建案完工入帳,致合併營業收入由103 年度之131.66 億元縮減至107.60 億元,歸屬母公司業主稅後淨利由28.73 億元降低至5.72 億元,減少幅度分別達18.27%及 80.09%。104 年度每股稅後盈餘1.16 元,為近三年最低。

建設營運部門興建或預售中之「謙臻邸」、「冠德鼎捷」、「冠德天御」、「冠德愛閱」、「冠 德君閱」、「冠德大境-美境」、「冠德大境-麗境」、「冠德風尚」、「中原B」、「興雅B」、「興雅C」、 「興雅F」、「中原D2」、「華中段」、「萬芳段」及「機場捷運A19」等十餘個建案,可銷售戶 數合計為1,700 餘戶。營造營運部門施作中或即將動工之來自外部客戶工程,計有近十個, 合約總額超過120 億元。百貨營運部門除擁有「中和」、「板橋車站」、「屏東」、「新左營車站」、 「新竹世博館」及「林口A8」等六座營運中之購物中心外,尚有「南港車站」及「大陸天津」 等二座預定於105 年下半年開幕之商場,營業總面積即將達8 萬餘坪。

受到經濟陷入低度成長困境、股市交易清淡、立委與總統選舉、政府推出囤屋稅與房地 合一實價課稅等一連串抑制房價措施及房屋供過於求情況日益嚴重等因素影響,104 年國內 房地產市場買氣明顯減弱,房屋買賣移轉棟數較103 年減少8.22%,成為294,250 棟,創近 十四年新低。營造業雖受惠於建築工程及專門營造工程持續增加,104 年營業額攀上歷史高 峰之2.23 兆元,惟年增率則由103 年之5.39%腰斬至2.29%。而百貨公司因民間消費需求尚 稱殷切及數家OUTLET 商場相繼開幕等,104 年營業額達3,185 億元,年增率4.05%,為經濟 成長率0.75%之五倍餘。105 年國內經濟或將遭遇大陸經濟景氣疲軟、國際金融環境險峻及兩 岸關係發展前景混沌等不確定因素干擾,惟央行採行寬鬆貨幣政策、美國經濟復甦態勢確立 及國際大宗物資價格處於低檔盤旋等,有利於部分內需型產業發展,業者普遍預期房地產及 營造業務擴增不易,百貨業務可望維持穩定成長。

鑑於國內房地產市場景氣低迷不振,營造及百貨公司市場競爭情勢加劇,本公司及子公 司將秉持「誠信、品質、服務、創新」經營理念、強化財務結構、嚴控成本費用支出、進行 優質區段土地開發案之投資興建、承攬技術層次與附加價值俱高之營造工程、持續籌設新商 場與勤耕美食街餐飲業務,並透過異業策略聯盟方式提供精緻服務,創造競爭優勢與口碑行 銷,有效降低外在景氣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不利影響,積極朝「成為全國第一 流的不動產、營造及購物中心專業服務團隊」願景發展。

冠德建設創立三十七年來,承蒙各位股東鼎力支持與全體同仁戮力打拚,財務業務體質 日益增強,並跨足投資經營綜合營造及購物中心等事業。未來,本公司將在既有之堅實經營 基礎上,興建符合智慧建築與抗震等標準之精緻全齡住宅,運用永久性售後服務、品牌優勢、 以文創領航企業轉型升級及用誠心傳遞幸福生活價值等經營策略,創造更為豐厚的利潤,為 各位股東謀求最大福祉。

敬祝

闔家平安 萬事如意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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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馬玉山

==> picture [80 x 8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貳、公司簡介

一、公司簡介:

( 一 ) 設立日期:中華民國 68 年 11 月 23 日。

( 二 ) 公司沿革:

本公司於民國 68 年 11 月設立於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 165 巷 10 號,登記資本額 與實收資本額均為 100 萬元。

民國 71 年 改組並增資為 3,000 萬元。 民國 73 年 03 月 增資為 5,000 萬元。 民國 77 年 08 月 遷址至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 237 號 12 樓之 1 。 民國 78 年 06 月 增資為 17,000 萬元。 民國 79 年 12 月 增資為 39,000 萬元。 民國 80 年 10 月 增資為 42,000 萬元。 民國 81 年 07 月 增資為 52,500 萬元。 民國 82 年 04 月 遷址至台北市和平東路三段 131 號。 民國 82 年 07 月 增資為 65,625 萬元。 民國 82 年 10 月 股票正式上市掛牌買賣。 民國 83 年 04 月 增資為 100,000 萬元。 民國 83 年 07 月 增資為 125,000 萬元。 民國 84 年 09 月 增資為 156,250 萬元。 民國 85 年 08 月 增資為 195,312.5 萬元。 民國 86 年 08 月 增資為 244,140.6 萬元。 民國 86 年 10 月 增資為 274,140.6 萬元。 民國 87 年 07 月 增資為 342,675.8 萬元。 民國 88 年 06 月 增資為 428,344.7 萬元。 民國 89 年 06 月 增資為 514,013.7 萬元。 民國 90 年 04 月 減資為 504,376.7 萬元。 民國 90 年 10 月 減資為 489,403.7 萬元。 民國 100 年 01 月增資為 492,273.6 萬元。 民國 100 年 04 月增資為 492,618.9 萬元。 民國 100 年 10 月增資為 493,345.3 萬元。 民國 101 年 07 月增資為 496,508.1 萬元。 民國 101 年 10 月增資為 498,722.1 萬元。 民國 102 年 04 月增資為 501,510.2 萬元。 民國 102 年 07 月增資為 503,791 萬元。

  • ( 三 )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辦理公司併購、轉投資關係企業、重整之情形:無。

  • ( 四 )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 量移轉或更換:無。

  • ( 五 )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經營權之改變、經營方式或業務內容之重大改變及其 他足以影響股東權益之重要事項及其對公司之影響:無。

-2-

參、公司治理報告

一、組織系統:

  • ( ) 公司之組織結構:

==> picture [466 x 38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股東大會
董事會
薪資報酬委員會 稽核室
董事長
決策委員會
副董事長
總經理
行政管理處 資訊處 財務處 業務處 新事業發展處
----- End of picture text -----

  • ( 二 ) 各主要部門所營業務:

  • 稽核室:負責稽核制度之建立、執行及評估公司作業實施成效。

  • 行政管理處:負責人資、總務及法務相關業務。

  • 資訊處:負責電腦化之規劃、推動及電腦硬體資源調度與維護。

  • 財務處:負責會計、股務作業、資金之規劃與管理。

  • 業務處:負責土地開發、業務銷售、廣告企劃、規劃設計及客戶服務相關業務。

  • 新事業發展處:負責新事業之評估、投資及轉投資事業之管理。

-3-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
關係之其他主管、董
事或監察人
關係 父女 父子 父女 姊弟 - - - 父子 姊弟 -
姓名 馬紹齡 馬志綱 馬玉山 馬志綱 - - - 馬玉山 馬紹齡 -
職稱 副董事長 監察人 董事長 監察人 - - - 董事長 副董事長 -
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
公司之職務
根基營造董事長
環球購物中心董事長
冠慶機電董事長
捷群投資董事長
宇德投資監察人
冠誠生活董事長
冠友生活董事長
冠鼎環球董事
宇佳國際董事長
冠樺生活董事長
財務主管
宇德投資董事
環球購物中心董事
根基營造監察人
頂天營造董事長
潤淂康資訊監察人
冠誠生活董事
冠友生活監察人
宇佳國際監察人
冠樺生活監察人
最高顧問
環球購物中心董事
總經理 鐵鷹企業業務 環球購物中心董事兼總經

環球冠德商業管理(天津)
執行董事
冠誠生活董事
宇德投資董事
冠樺生活董事
冠友生活董事
宇佳國際董事
冠鼎環球董事
亞昕國際開發副總經理
主要
經(學)歷
(註3)
台灣大學商
研所
美國南加大
MAC
東海大學工
業工程學系
台北工專土
木科
銘傳商專商
業文書科
美國哥倫比
亞大學統計
系碩士
交通大學管
科所
利用他人名
義持有股份
持股
比率
%
-
-
-
-
-
-
-
-
-
-
- -
股數 -
-
-
-
-
-
-
-
-
-
- -
配偶、未成年子女
現在持有股份
持股
比率
%

-
10.15

-
0.03
-
-

-
0.01
-
-
- -
股數 -
51,136,158
-
158,267
-
-
-
47,358
-
-
- -
現在持有股數 持股
比率
%
19.12
4.85
19.12
0.46
19.12
-
19.12
-
19.12
0.50
0.62 0.00
股數 96,304,670
24,457,123
96,304,670
2,312,226
96,304,670
13,529
96,304,670
144
96,304,670
2,494,389
3,139,274 7,277
選任時持有股份 持股
比率
%
18.90
4.86
18.90
0.45
18.90
-
18.90
-
18.90
0.50
0.51 0.00
股數 95,134,670
24,457,123
95,134,670
2,288,815
95,134,670
13,529
95,134,670
144
95,134,670
2,494,389
2,579,099 7,277
初次選
任日期
(註2)
81.05.14 81.05.14 81.05.14 93.06.25 93.06.25 102.06.13 89.06.01
任期 3年 3年 3年 3年 3年 3年 3年
選任
日期
102.06.13 102.06.13 102.06.13 102.06.13 102.06.13 102.06.13 102.06.13
姓名 宇德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馬玉山
宇德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馬紹齡
宇德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曾青松
宇德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洪錦欽
宇德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陳鳴




國籍 中華
民國
中華
民國
中華
民國
中華
民國
中華
民國
中華
民國
中華
民國
職稱
(註1)
董事長 副董事長


監察人 監察人

-4-

註1:法人股東應將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分別列示(屬法人股東代表者,應註明法人股東名稱),並應填列下表。
註2:填列首次擔任公司董事或監察人之時間,如有中斷情事,應附註說明。
註3:與擔任目前職位相關之經歷,如於前揭期間曾於查核簽證會計師事務所或關係企業任職,應敘明其擔任之職稱及負責之職務。
(二)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105年04月30日
宇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馬玉山(51.68%)、劉美朱(43.70%)、馬紹齡(1.67%)、馬銘嬭(1.67%)、馬志綱(1.28%)
註1:董事、監察人屬法人股東代表者,應填寫該法人股東名稱。
註2:填寫該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名稱(其持股比例占前十名)及其持股比例。若其主要股東為法人者,應再填列下表。
(三)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屬法人股東代表者:無。
(四)董事及監察人資料所具專業知識及獨立性之情形:
105年04月30日
宇德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陳




































註1:欄位多寡視實際數調整。
註2:各董事、監察人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1)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非公司之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之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之獨立董事者,
不在此限)。
(3)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宇德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陳




































註1:欄位多寡視實際數調整。
註2:各董事、監察人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1)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非公司之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之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之獨立董事者,
不在此限)。
(3)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宇德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陳




































註1:欄位多寡視實際數調整。
註2:各董事、監察人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1)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非公司之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之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之獨立董事者,
不在此限)。
(3)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法 人 股 東 之 主 要 股 東 馬玉山(51.68%)、劉美朱(43.70%)、馬紹齡(1.67%)、馬銘嬭(1.67%)、馬志綱(1.28%) 兼任其他公開
發行公司獨立
董事家數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10
9
8
7
6
5
4
3
2
1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及下列專業資格 商務、法務、財
務、會計或公司
業務所需之工作
經驗
法官、檢察官、律師、
會計師或其他與公司業
務所需之國家考試及格
領有證書之專門職業及
技術人員
法 人 股 東 名 稱 宇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商務、法務、財務、會
計或公司業務所需相
關科系之公私立大專
院校講師以上
條件
姓名
(註1)
宇德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馬玉山
宇德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馬紹齡
宇德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曾青松
宇德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洪錦欽
宇德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陳




-5-

-6-

105年04月30日 具配偶或二親等以
內關係之經理人
關係 - - - - - - - - - - - - - 註1:應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以及凡職位相當於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協理者,不論職稱,亦均應予
揭露。
註2:與擔任目前職位相關之經歷,如於前揭期間曾於查核簽證會計師事務所或關係企業任職,應敘明其擔任之職稱及負責之職務。
姓名 - - - - - - - - - - - - -
職稱 - - - - - - - - - - - - -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
之職務
環球購物中心董事 宇德投資董事
環球購物中心董事
根基營造監察人
頂天營造董事長
潤淂康資訊監察人
冠誠生活董事
冠友生活監察人
宇佳國際監察人
冠樺生活監察人
根基營造董事 冠慶機電董事 根基營造監察人 冠慶機電董事 捷群投資董事
主要經(學)歷
(註2)
東海大學工業工程學系 台北工專土木科 美國南加大MAC 成功大學建築學系 淡江大學管理科學研究所 逢甲大學土地管理學系 淡江大學建築研究所 逢甲大學建築學系 淡江大學建築研究所 成功大學都市計劃研究所 喬治高職建築科 萬能工專土木工程科 淡江大學工商管理學系
利用他人
名義
持有股份
持股
比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配偶、未成年子
女持有股份
持股
比率
%
- 0.01 0.03 - - - - - - - -
股數 - 47,358 158,267 - - - - - - - -
持有股份 持股
比率
%
- - 0.46 - - - - - - - -
股數
13,529

144
2,312,226
-

-

7,968

1,000

-

-

-

-
就任日期 104.01.21 104.01.21 104.01.21 103.03.01 104.10.01 104.10.01 104.10.01 102.08.16 103.03.01 104.12.01 104.08.03 105.04.01 105.03.01
姓名 曾青松 洪錦欽 馬紹齡 袁藹維 何進福 張勝安 陳思翰 華鵬龍 黃千方 吳至中 仇達功 張晉誠 林淑媛
國籍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
職稱
(註1)
最高顧問

財務主管 副總經理 副總經理 副總經理 副總經理 資深協理




-7-

有無領
取來自
子公司
以外轉
投資事
業酬金
(註12)
有無領
取來自
子公司
以外轉
投資事
業酬金
(註12)
有無領
取來自
子公司
以外轉
投資事
業酬金
(註12)
有無領
取來自
子公司
以外轉
投資事
業酬金
(註12)
註:以上五位董事皆為宇德投資(股)公司代表人。
公司提供董事長馬玉山配車一輛,原始成本5,390千元及司機酬金740千元。
公司提供董事兼最高顧問曾青松配車一輛,原始成本1,930千元。
公司提供董事兼總經理洪錦欽配車一輛,原始成本2,170千元。
A、B、C、D、
E、F及G等七
項總額占稅後
純益之比例
(註11)
財務
報告
內所
有公

(註8)
9.74% 董事姓名 前七項酬金總額(A+B+C+D+E+F+G)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10)J
陳鳴 洪錦欽 馬玉山、馬紹齡 曾青松 宇德投資(股)公司 - - - 法人代表:5人
法人股東:1人


8.87%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取得限制
員工權利
新股股數
(I)(註13)
財務
報告
內所
有公

(註8)
-


-
員工認股權憑
證得認購股數
(H)(註7)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8)
-


-
本公司(註9)
陳鳴
洪錦欽 馬玉山、馬紹齡 曾青松 宇德投資(股)公司 - - - 法人代表:5人
法人股東:1人
員工酬勞(G) (註6) 財務報告內所
有公司
(註8)

股票
金額
-
現金
金額
123
本公司 股票
金額
-
現金
金額
123
退職退休金(F) 財務
報告
內所
有公

(註8)
- 前四項酬金總額(A+B+C+D)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10)I
馬玉山、馬紹齡、
曾青松、洪錦欽、陳鳴
- - - 宇德投資(股)公司 - - - 法人代表:5人
法人股東:1人


-
薪資、獎金及特支
費等(E) (註5)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8)
37,540


33,446
A、B、C及D 等四項總額占
稅後純益之比
例(註11)
財務
報告
內所
有公

(註8)
3.16%
本公司(註9)
馬玉山、馬紹齡、
曾青松、洪錦欽、陳鳴
- -
-

宇德投資(股)公司

-

-
- 法人代表:5人
法人股東:1人


3.01%
董事酬金 業務執行費用
(D)(註4)
財務
報告
內所
有公

(註8)
1,931


1,080
董事酬勞
(C)(註3)
財務
報告
內所
有公

(註8)
16,126
給付本公司各個董事酬金級距 低於2,000,000元 2,000,000元(含)~5,000,000元(不含)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不含) 10,000,000元(含)~15,000,000元(不含) 15,000,000元(含)~30,000,000元(不含) 30,000,000元(含)~50,000,000元(不含) 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不含) 100,000,000元以上 總計


16,126
退職退
休金(B)
財務
報告
內所
有公

(註8)
-


-
報酬(A)
(註2)
財務
報告
內所
有公

(註8)
-


-
姓名 馬玉山 馬紹齡 曾青松 洪錦欽
職稱 董事長 副董事長


-8-

==> picture [334 x 65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9-

2. 監察人之酬金:

單位:千元

職稱 姓名
(註1)
監察人酬金 監察人酬金 監察人酬金 監察人酬金 監察人酬金 監察人酬金 A、B及C等三項
總額占稅後純益
之比例(註8)
A、B及C等三項
總額占稅後純益
之比例(註8)
有無領取
來自子公
司以外轉
投資事業
酬金(註9)
報酬
(A)(註2)

酬勞(B)(註3)
業務執行費用
(C)(註4)
本公司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5)
本公司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5)
本公司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5)
本公司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5)
監察人

- - - - 240 240 0.04% 0.04%
監察人

監察人姓名

監察人姓名 監察人姓名
給付本公司各個監察人酬金級距 前三項酬金總額(A+B+C)
本公司(註6)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註7)D
低於2,000,000 元 沈政毅、馬志綱 沈政毅、馬志綱
2,000,000 元(含)~ 5,000,000 元(不含) - -
5,000,000 元(含)~10,000,000 元(不含) - -
10,000,000 元(含)~15,000,000 元(不含) - -
15,000,000 元(含)~30,000,000 元(不含) - -
30,000,000 元(含)~50,000,000 元(不含) - -
50,000,000 元(含)~100,000,000 元(不含) - -
100,000,000 元以上 - -
總計 自然人:2人 自然人:2人
  • 註 1 :監察人姓名應分別列示 ( 法人股東應將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分別列示 ) ,以彙總方式揭露各項給付金額。 註 2 :係指最近年度監察人之報酬 ( 包括監察人薪資、職務加給、離職金、各種獎金獎勵金等等 ) 。

  • 註 3 :係填列最近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之監察人酬勞金額。

  • 註 4 :係指最近年度給付監察人之相關業務執行費用 ( 包括車馬費、特支費、各種津貼、宿舍、配車等實物提供 等等 ) 。如提供房屋、汽車及其他交通工具或專屬個人之支出時,應揭露所提供資產之性質及成本、實際 或按公平市價設算之租金、油資及其他給付。另如配有司機者,請附註說明公司給付該司機之相關報酬, 但不計入酬金。

  • 註 5 :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 ( 包括本公司 ) 給付本公司監察人各項酬金之總額。

  • 註 6 :本公司給付每位監察人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監察人姓名。

  • 註 7 :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 ( 包括本公司 ) 給付本公司每位監察人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監察 人姓名。

  • 註 8 :已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者,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之稅後純益。

  • 註 9 : a. 本欄應明確填列公司監察人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相關酬金金額。

  • b. 公司監察人如有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相關酬金者,應將公司監察人於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 別所領取之酬金,併入酬金級距表 D 欄,並將欄位名稱改為「所有轉投資事業」。

  • c. 酬金係指本公司監察人擔任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之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等身分所領取之報酬、酬勞

  • (包括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及業務執行費用等相關酬金。

  • *本表所揭露酬金內容與所得稅法之所得概念不同,故本表目的係作為資訊揭露之用,不作課稅之用。

-10-

有無領
取來自
子公司
以外轉
投資事
業酬金
(註10)
有無領
取來自
子公司
以外轉
投資事
業酬金
(註10)
有無領
取來自
子公司
以外轉
投資事
業酬金
(註10)
*不論職稱,凡職位相當於總經理、副總經理者(例如:總裁、執行長、總監…等等),均應予揭露。
取得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股數
(註11)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6)
-


-
取得員工認
股權憑證數
額(註5)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6)
-


-
A、B、C及D
等四項總額占稅
後純益之比例
(%)(註9)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6)
7.15%


7.15%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8)E - 洪錦欽、袁藹維、陳思翰、
何進福、張勝安
馬紹齡 曾青松 - - - - 7人
員工酬勞金額
(D)(註4)
財務報告內所
有公司(註6)
股票
金額
-
現金
金額
144
本公司 股票
金額
-
現金
金額
144
本公司(註7) - 洪錦欽、袁藹維、陳思翰、
何進福、張勝安
馬紹齡 曾青松 - - - - 7人
獎金及特支費
等(C)(註3)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6)
27,869


27,869
退職退休金
(B)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6)
77
給付本公司各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級距 低於2,000,000元 2,000,000元(含)~5,000,000元(不含)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不含) 10,000,000元(含)~15,000,000元(不含) 15,000,000元(含)~30,000,000元(不含) 30,000,000元(含)~50,000,000元(不含) 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不含) 100,000,000元以上 總計


77
薪資(A)
(註2)
財務報
告內所
有公司
(註6)
12,859


12,859
姓名













職稱 最高顧問 總經理 財務主管 副總經理 副總經理 副總經理 副總經理

-11-

  • 註 1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應分別列示,以彙總方式揭露各項給付金額。若董事兼任總經理或副總經理 者應填列本表及上表 ( 六 ) 、 1 。

  • 註 2 :係填列最近年度總經理及副總經理薪資、職務加給、離職金。

  • 註 3 :係填列最近年度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種獎金、獎勵金、車馬費、特支費、各種津貼、宿舍、配車等 實物提供及其他報酬金額。如提供房屋、汽車及其他交通工具或專屬個人之支出時,應揭露所提供 資產之性質及成本、實際或按公平市價設算之租金、油資及其他給付。另如配有司機者,請附註說 明公司給付該司機之相關報酬,但不計入酬金。

  • 註 4 :係填列最近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員工酬勞金額(含股票及現金),若無法預 估者則按去年實際分派金額比例計算今年擬議分派金額,並另應填列下表 ( 六 ) 、 4 。已採用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者,稅後純益係最近年度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之稅後純益。

  • 註 5 :係指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 ( 不包括已執行部分 ) ,除 填列本表外,尚應填列「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彙總表格。

  • 註 6 :應揭露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 ( 包括本公司 ) 給付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項酬金之總額。

  • 註 7 :本公司給付每位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中揭露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 註 8 :合併報告內所有公司 ( 包括本公司 ) 給付本公司每位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各項酬金總額,於所歸屬級距 中揭露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 註 9 :已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者,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之稅後純益。

  • 註 10 : a. 本欄應明確填列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相關酬金金額。

  • b. 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如有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相關酬金者,應將公司總經理及副 總經理於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所領取之酬金,併入酬金級距表 E 欄,並將欄位名稱改為「所 有轉投資事業」。

  • c. 酬金係指本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擔任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之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等身分所 領取之報酬、酬勞(包括員工、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及業務執行費用等相關酬金。

  • 註 11 :係指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兼任員工(包括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其他經理人及員工)取得限 制員工權利新股股數,除填列本表外,尚應填列「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經理人及取得前十大 之員工姓名、取得情形」彚總表格。

  • *本表所揭露酬金內容與所得稅法之所得概念不同,故本表目的係作為資訊揭露之用,不作課稅之用。

4. 分派員工酬勞之經理人姓名及分派情形:

單位:千元

單位:千元
職稱
(註1)
姓名
(註1)
股票金額 現金金額 總計 總額占稅後
純益之比例
(%)







- 214 214 0.04%

















































  • 註 1 :應揭露個別姓名及職稱,但得以彙總方式揭露獲利分派情形。

  • 註 2 :係填列最近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經理人之員工酬勞金額(含股票及現金),若無法預估者則按去 年實際分派金額比例計算今年擬議分派金額。已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者,稅後純益係指最近年度 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之稅後純益。

-12-

  • 註 3 :經理人之適用範圍,依據本會 92 年 03 月 27 日台財證三字第 0920001301 號函令規定,其範圍如 下:

    • (1) 總經理及相當等級者

    • (2) 副總經理及相當等級者

    • (3) 協理及相當等級者

    • (4) 財務部門主管

    • (5) 會計部門主管

    • (6) 其他有為公司管理事務及簽名權利之人

  • 註 4 :若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有領取員工酬勞 ( 含股票及現金 ) 者,除填列上表 ( 六 ) 、 1 之外,另應再 填列本表。

  • 分別比較說明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 理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並說明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 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 (1) 依本公司章程第二十條規定,董事、監察人之酬金,授權董事會依董事、監察人對本公司營運 參與之程度及貢獻之價值,參照同業通常水準議定之。 103 年度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支付 董事之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比例分別為 3.55% 及 3.69% , 104 年度則上升為 8.87% 及 9.74% ,主係 104 年度董事酬勞擬議數及董事兼任員工領取之相關酬金雖均減少,惟稅後純益減幅更大,致 104 年度董事酬金佔稅後純益比例較 103 年度提高,尚屬合理。 103 年度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 支付監察人之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比例皆為 0.01% , 104 年度則皆上升為 0.04% ,主係 104 年度監 察人領取之業務執行費雖與 103 年度相同,惟因 104 年度稅後純益大幅減少,致 104 年度監察人酬 金佔稅後純益比例較 103 年度提高,尚屬合理。

  • (2) 本公司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員工薪等職級表、業務績效獎金辦法及 經營績效核定之。 103 年度本公司及合併報表內所有公司支付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總額占稅 後純益比例皆為 1.67% , 104 年度則皆上升為 7.15% ,主係 104 年度支付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雖減少,惟稅後純益減幅更大,致 104 年度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比例較 103 年度提高,尚屬合理。

  • (3) 未來風險之關聯性:無。

-13-

三、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一 ( ) 董事會運作情形資訊:

最近年度董事會開會 8 次 (A) ,董事監察人出列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註1) 實際出(列)
席次數(B)
委託出
席次數
實際出(列)席率
(%)【B/A】
(註2)
備註
董事長 宇德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馬玉山
8 0 100%
副董事 宇德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馬紹齡
8 0 100%

宇德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曾青松
7 1 87.5%
總經理 宇德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洪錦欽
7 1 87.5%

宇德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陳鳴
0 8 0%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證交法第14 條之3 所列事項暨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
之董事會議決事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
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無。
二、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
以及參與表決情形:
(1)曾董事青松於104年01月20日第十屆第十七次董事會討論及表決其卸任總經理之
議案時迴避,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通過。
(2)洪董事錦欽於104年01月20日第十屆第十七次董事會討論及表決其晉升總經理之
議案時迴避,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通過。
(3)本公司馬董事長玉山、馬副董事長紹齡及曾董事青松因同時擔任「財團法人冠德玉
山教育基金會」董事,故於104年12月29日第十屆第二十四次董事會討論及表決
擬於明(105)年捐贈新台幣580萬元整予該基金會之議案時迴避,並由董事長指定洪
董事錦欽暫代主持,其餘出席董事均同意通過。
三、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例如設立審計委員會、提昇資訊透明度等)
與執行情形評估:
確實執行下列諸項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成效良好:董事會開會前將議案內容通知
各董事及監察人、討論議案時充分考量各董事之意見、董事會後五日內將議事錄分送
各董事及監察人。
  • 註 1 :董事、監察人屬法人者,應揭露法人股東名稱及其代表人姓名。

  • 註 2 : (1) 年度終了日前有董事監察人離職者,應於備註欄註明離職日期,實際出 ( 列 ) 席率 (%) 則以 其在職期間董事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 ( 列 ) 席次數計算之。

  • (2) 年度終了日前,如有董事監察人改選者,應將新、舊任董事監察人均予以填列,並於備 註欄註明該董事監察人為舊任、新任或連任及改選日期。實際出 ( 列 ) 席率 (%) 則以其在職 期間董事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 ( 列 ) 席次數計算之。

-14-

( 二 )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或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

  1.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本公司未設置審計委員會。

  2. 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資訊:

最近年度董事會開會 8 次 (A) ,列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列席次數
(B)
實際列席率(%)
(B/A)(註)
備註




6 75%




8 100%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監察人之組成及職責:
(一)監察人與公司員工及股東之溝通情形(例如溝通管道、方式等):
藉由公司年度檢討會議及股東會與員工及股東溝通,並可以電話、e-mail聯絡。
(二)監察人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例如就公司財務、業務狀況進行溝
通之事項、方式及結果等):
1.稽核主管列席董事會報告稽核業務,並將內部稽核報告分送各監察人核閱,監
察人並無反對意見。
2.監察人每季或不定期與會計師以電話、e-mail 或會面討論等方式進行財務狀況
溝通。
二、監察人列席董事會如有陳述意見,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
結果以及公司對監察人陳述意見之處理:無。
  • *年度終了日前有監察人離職者,應於備註欄註明離職日期,實際列席率 (%) 則以其在職期間實際列 席次數計算之。

  • *年度終了日前,有監察人改選者,應將新、舊任監察人均予以填列,並於備註欄註明該監察人為 舊任、新任或連任及改選日期。實際列席率 (%) 則以其在職期間實際列席次數計算之。

-15-

( 三 )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1) 運作情形(註1) 運作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
治理實務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
治理實務守則」訂定並揭露公
司治理實務守則?
V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簡稱本合併公司)已依法令
規範訂定及揭露相關守則。
符合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一)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
序處理股東建議、疑義、或
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序
實施?
(二)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
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
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三)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
企業間之風險控管機制及
防火牆機制?
(四)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
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
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V
V
V
V (一)本合併公司於財務處會計部設有專人,負責
辦理各項股務工作,並由行政管理處法務部
處理股東糾紛及訴訟事宜。
(二)本合併公司依股務代理機構提供之股東名冊
掌握之。
(三)本合併公司訂有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背
書保證作業程序、取得或處分不動產及
設備處理程序、及對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
程序等辦法,建立與關係企業間之控管機制
及防火牆。
(四)本合併公司於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
中,明訂內部人不得從事內線交易。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一)董事會是否就成員組成擬
訂多元化方針及落實執行?
(二)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
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是
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
性委員會?
(三)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
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每
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
(四)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
計師獨立性?
V
V
V
V
(一)本合併公司董事會成員分別擁有經營管理、
土地開發、不動產銷售、財務規劃等專業背
景,組成具多元化特質。
(二)本合併公司未來將視實際需要設置其他各類
功能性委員會。
(三)本合併公司董事會對制定與落實管理制度、
遵循法令、環保及社會責任極為重視,且績
效良好。
(四)簽證會計師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為知
名大型事務所,本合併公司僅有審計委任,
與該事務所並無違反獨立性之業務往來及關
係。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16-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註1) 運作情形(註1) 運作情形(註1) 與上市上櫃公司
治理實務守則差
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四、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溝
通管道,及於公司網站設置利
害關係人專區,並妥適回應利
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
社會責任議題?
V 本合併公司由發言人及股務單位,透過電話、
e-mail及傳真等方式,並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
係人專區予以妥適回應。
符合
五、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
構辦理股東會事務?
V 本公司委託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協助辦理
股東會相關事務。
符合
六、資訊公開
(一)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
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二)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
露之方式(如架設英文網
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
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
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
公司網站等)?
V
V
(一)本合併公司已依法令規範,架設網站,揭露
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等資訊。
(二)本合併公司除於財務處會計部設有專人負責
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外,並指定業務及會
計主管分別擔任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落實
發言人制度。
符合
符合
七、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
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
(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
員關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
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董
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
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
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
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
責任保險之情形等)?
V 員工權益及僱員關懷:請參考本年報「伍、營運
概況」之勞資關係。
投資者關係:本合併公司於公司網站設有投資人
專區,充分提供資訊,供投資人參考。
供應商關係:本合併公司本於誠信經營原則,以
公平及透明方式與供應商進行交易,並確保所簽
訂之合約得以履行。
利害關係人之權利:本合併公司於公司網站設有
利害關係人專區,提供聯絡窗口與利害關係人反
映意見使用。
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本合併公司已定期將
董事及監察人進修及出列席董事會狀況等相關
訊息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請參
考本年報「柒、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之檢討分析
與風險事項」。
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本合併公司設有客售服部
門服務客戶,並由專人處理客訴問題。
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本合
併公司尚未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未來
將配合法令規定予以執行。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八、公司是否有公司治理自評報告
或委託其他專業機構之公司治
理評鑑報告?(若有,請敍明
其董事會意見、自評或委外評
鑑結果、主要缺失或建議事項
及改善情形)(註2)
V 本合併公司內部控制自行檢查結果請參閱本年
報「參、公司治理報告之(九)內部控制制度執行
狀況」。
符合
  • 註 1 :運作情形不論勾選「是」或「否」,均應於摘要說明欄位敘明。

  • 註 2 :所稱公司治理自評報告,係指依據公司治理自評項目,由公司自行評估並說明,各自評項目 中目前公司運作及執行情形之報告。

-17-

( 四 )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1. 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及資格:

身分別
(註1)
條件
姓名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及下列專業資格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及下列專業資格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及下列專業資格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符合獨立性情形(註2) 兼任其
他公開
發行公
司薪資
報酬委
員會成
員家數
備註
(註3)
商務、法
務、財
務、會計
或公司
業務所
需相關
料系之
公私立
大專院
校講師
以上
法官、檢察
官、律師、
會計師或其
他與公司業
務所需之國
家考試及格
領有證書之
專門職業及
技術人員
具有商
務、法
務、財
務、會
計或公
司業務
所需之
工作經
1 2 3 4 5 6 7 8
其他 黃宏進 1
其他 謝定亞 1
其他 李芳蘭
(註4)
1
其他 鮑惠明
(註5)
1
  • 註 1 :身分別請填列係為董事、獨立董事或其他。

  • 註 2 :各成員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 � ” 。

  • (1) 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 (2) 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 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之獨立董事者,不在此限。

  • (3) 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 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 (4) 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

  • (5) 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 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 (6) 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 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 (7) 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 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 配偶。

  • (8) 未有公司法第 30 條各款情事之一。

  • 註 3 :若成員身分別係為董事,請說明是否符合「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 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第 6 條第 5 項之規定。

  • 註 4 : 104 年 11 月 11 日解任

  • 註 5 : 104 年 11 月 11 日新任

-18-

2. 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 (1) 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 3 人。

  • (2) 本屆委員任期: 102 年 06 月 13 日至 105 年公司董監改選日止,最近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

會 2 次 ( A ) ,委員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
次數(B)
委託出席次
實際出席率(%)
(B/A)
(註)
備註
召集人 黃宏進 2 0 100%
委員 謝定亞 2 0 100%
委員 李芳蘭 1 0 100% 104 年11 月11日;解任
委員 鮑惠明 1 0 100% 104 年11 月11日;新任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
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於薪資報酬
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其差異情形及原因):無。
二、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資
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
  • 註 1 :年度終了日前有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離職者,應於備註欄註明離職日期,實際出席率 (%) 則以 其在職期間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 註 2 :年度終了日前,有薪資報酬委員會改選者,應將新、舊任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均予以填列,並 於備註欄註明該成員為舊任、新任或連任及改選日期。實際出席率 (%) 則以其在職期間薪資報 酬委員會開會次數及其實際出席次數計算之。

-19-

( 五 ) 履行社會責任情形:

(五)履行社會責任情形: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
業社會責任實務守
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一、落實推動公司治理
(一)公司是否訂定企業社會責任政策或
制度,以及檢討實施成效?
(二)公司是否定期舉辦社會責任教育訓
練?
(三)公司是否設置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專
(兼)職單位,並由董事會授權高階
管理階層處理,及向董事會報告處
理情形?
(四)公司是否訂定合理薪資報酬政策,
並將員工績效考核制度與企業社會
責任政策結合,及設立明確有效之
獎勵與懲戒制度?
V
V
V
V
(一)本合併公司由行政管理
處及業務處負責執行企
業社會責任政策,並不定
期向董事長報告實施成
效。
(二)本合併公司由行政管理
處負責向公司員工宣導
相關資訊,並進行教育訓
練。
(三)本合併公司由行政管理
處負責推動員工工作環
境及人身安全保護等措
施,業務處負責環保、社
會公益、消費者權益及其
他社會責任活動之履行。
(四)本合併公司訂有薪資級
距表、員工考核辦法、各
項業務績效獎金辦法及
員工獎懲辦法,以達成合
理薪資報酬,有效獎勵與
懲戒政策。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二、發展永續環境
(一)公司是否致力於提升各項資源之利
用效率,並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
之再生物料?
(二)公司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
環境管理制度?
(三)公司是否注意氣候變遷對營運活動
之影響,並執行溫室氣體盤查、制
定公司節能減碳及溫室氣體減量策
略?
V
V
V
(一)本合併公司積極推動公
文e化作業、充分使用回
收紙及汰換耗電燈具
等,以提升各項資源利用
效率。
(二)本合併公司致力於推動
垃圾分類及廣告展示品
回收活動,減少垃圾量。
(三)本合併公司定期舉辦節
約影印用紙及水電等相
關活動與評比,藉以達成
節能減碳及溫室氣體減
量目標。
符合
符合
符合

-20-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 運作情形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
業社會責任實務守
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三、維護社會公益
(一)公司是否依照相關法規及國際人權
公約,制定相關之管理政策與程序?
(二)公司是否建置員工申訴機制及管
道,並妥適處理?
(三)公司是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
作環境,並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
健康教育?
(四)公司是否建立員工定期溝通之機
制,並以合理方式通知對員工可能
造成重大影響之營運變動?
(五)公司是否為員工建立有效之職涯能
力發展培訓計畫?
(六)公司是否就研發、採購、生產、作
業及服務流程等制定相關保護消費
者權益政策及申訴程序?
(七)對產品與服務之行銷及標示,公司
是否遵循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
(八)公司與供應商來往前,是否評估供
應商過去有無影響環境與社會之紀
錄?
(九)公司與其主要供應商之契約是否包
含供應商如涉及違反其企業社會責
任政策,且對環境與社會有顯著影
響時,得隨時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條
款?
V
V
V
V
V
V
V
V
V (一)本合併公司依相關法
規,為全體員工辦理勞
保、健保及團體意外
險,並提撥退休金,確
實保障其權益。
(二)本合併公司設有員工申
訴檢舉信箱,由人資部審
視內容,再送請權責主管
處理;不定期辦理員工工
作滿意度調查,藉以瞭解
同仁所需及有效降低申
訴事件衍生。
(三)本合併公司定期對員工
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訓
練,並舉辦員工健康檢
查。
(四)本合併公司規定各單位
主管須定期與員工溝
通,並由財務處負責發布
及更新各項重大營運資
訊。
(五)人資部除依公司與同仁
所需,擬定培訓計畫,並
依計畫辦理訓練,協助同
仁獲得專業知能。
(六)本合併公司設有客訴專
線,接受消費者申訴,並
定期檢討處理進度及改
善措施。
(七)本合併公司對產品與服
務之行銷,皆遵循相關法
令規定,並定期檢視適法
性。
(八)本合併公司將供應廠商
之信用及社會形象列為
遴選重點項目,並積極向
其宣導遵循企業社會責
任之必要性。
(九)本合併公司對涉及違反
其重大企業社會責任政
策之供應商,會終止或解
除與其簽訂之契約。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21-

評估項目 運作情形 運作情形 運作情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企
業社會責任實務守
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四、加強資訊揭露
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等
處揭露具攸關性及可靠性之企業社會責
任相關資訊?
V 本合併公司於年報及公司網
站揭露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等
資訊。
符合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訂有本身之企業社會責任守則者,請敘明其運
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無。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企業社會責任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
(一)環保及安全衛生方面:本合併公司對於環保及安全衛生管控,係依據法令規定執行,請參考本
年報「伍、營運概況」之「四、環保支出資訊」。
(二)社會公益方面:1.由本合併公司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冠德玉山教育基金會」,以舉辦各類教育
活動、培育優秀人才、深化產學交流、鼓勵前瞻思維、提升閱讀風氣及促進社
會進步為宗旨,於104年度舉辦四場「閱讀建築」公益講座、贈書及參觀生態
建築等活動。
2.本合併公司與新北市政府自104年度起每季舉辦一場「都市更新系列講座」,
以強化民眾對都市更新實質內容及相關法令之瞭解。
(三)消費者權益方面:本合併公司設有客售服部門,由專人處理客訴問題,並提供永久性售後服務。
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如有通過相關驗證機構之查證標準,應加以敘明:無。
  • 註 1 :運作情形不論勾選「是」或「否」,均應於摘要說明欄位敘明。

  • 註 2 :公司已編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者,摘要說明得以註明查閱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方式及索引頁 次替代之。

-22-

( 六 ) 落實誠信經營情形

(六)落實誠信經營情形
評估項目 運 作 情 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
信經營守則差異情
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
(一)公司是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
信經營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
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
(二)公司是否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
並於各方案內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
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
執行?
(三)公司是否對「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
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或其他營業
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
活動,採行防範措施?
V
V
V
(一)本合併公司為落實誠信
經營政策,除於規章及對
外文件明示外,並積極對
員工及合作對象進行宣
導。
(二)本合併公司除於「員工工
作規則」等人事規章明定
員工不得有不誠信行為
外,並將防範作業程序列
為新進員工訓練或其他
人事教育訓練課程。
(三)本合併公司嚴禁員工向
公司往來客戶及廠商索
取餽贈、回扣、招待或其
他不正當利益,並由稽核
室對各部門,定期或不定
期進行查核。
符合
符合
符合
二、落實誠信經營
(一)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
並於其與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
明訂誠信行為條款?
(二)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
誠信經營專(兼)職單位,並定期向
董事會報告其執行情形?
(三)公司是否制定防止利益衝突政策、提
供適當陳述管道,並落實執行?
(四)公司是否為落實誠信經營已建立有效
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並由內
部稽核單位定期查核,或委託會計師
執行查核?
(五)公司是否定期舉辦誠信經營之內、外
部之教育訓練?
V
V
V
V
V
(一)本合併公司遴選廠時,除
進行信用調查外,並於切
結書等文件中明訂誠信行
為條款。
(二)本合併公司由人資部負
責企業經營政策及規章
之制定與宣導,並由稽核
室執行遵循查核及向董
事會報告。
(三)本合併公司由人資部及
稽核室共同負責制定防
止利益衝突政策,並接受
相關人員陳述。
(四)本合併公司稽核室定期
或不定期對各項營業活
動進行查核,以確保各項
制度有效實施。
(五)本合併公司由人資部定
期舉辦相關教育訓練課
程。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23-

評估項目 運 作 情 形 運 作 情 形 運 作 情 形 與上市上櫃公司誠
信經營守則差異情
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三、公司檢舉制度之運作情形
(一)公司是否訂定具體檢舉及獎勵制度,
並建立便利檢舉管道,及針對被檢舉
對象指派適當之受理專責人員?
(二)公司是否訂定受理檢舉事項之調查標
準作業程序及相關保密機制?
(三)公司是否採取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而
遭受不當處置之措施?
V
V
V
(一)本合併公司設有申訴檢
舉信箱,由人資部負責
處理相關事務,並以被
檢舉對象之直屬最高主
管為受理專責人員。
(二)本合併公司人資部於受
理檢舉後,立即交由稽
核室或權責部門主管進
行調查。對於檢舉人個
資及檢舉事項等相關資
訊,受理人及調查人不
得洩漏。
(三)本合併公司對檢舉人之
身分採取匿名處理,以
不侵犯其權益為最高原
則。
符合
符合
符合
四、加強資訊揭露
(一)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
站,揭露其所訂誠信經營守則內容及
推動成效?
V 本合併公司於年報及公司網
站揭露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
推動成效。
符合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訂有本身之誠信經營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
之差異情形:無。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誠信經營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如公司檢討修正其訂定之誠信經營守則等情
形)
(一)本合併公司以遵守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上市上櫃相關規章或其他商業行為有關
法令,作為落實誠信經營之基本理念。
(二)本合併公司於「董事會議事規範」中訂有董事利益迴避條款,明定董事對其自身或其代表法人
有利害關係,且有害公司利益之虞議案,得陳述意見及答詢,惟不得加入且應予迴避討論及表
決,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
(三)本合併公司訂有「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明定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受雇人不得洩
漏所知悉之內部重大訊息予他人,不得向知悉本合併公司內部重大資訊之人探詢或蒐集與個人
職務不相關之公司未公開內部重大資訊,對於非因執行業務而得知之公司未公開內部重大資訊
亦不得向他人透露。
  • 註 1 :運作情形不論勾選「是」或「否」,均應於摘要說明欄位敘明。

  • ( 七 ) 公司是否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本合併公司已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並上 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供查詢。

( 八 ) 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得重要資訊:無。

-24-

( 九 ) 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1. 內部控制聲明書: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日期:105 年3 月24 日

本公司民國104 年度之內部控制制度,依據自行檢查的結果,謹聲明如下:

  • 一、本公司確知建立、實施和維護內部控制制度係本公司董事會及經理人之責任,本 公司業已建立此一制度。其目的係在對營運之效果及效率(含獲利、績效及保障 資產安全等)、報導具可靠性、及時性、透明性及符合相關規範暨相關法令規章 之遵循等目標的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

  •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其先天限制,不論設計如何完善,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亦僅能對上述三 項目標之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而且,由於環境、情況之改變,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 可能隨之改變。惟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設有自我監督之機制,缺失一經辨認,本公司 即採取更正之行動。

  • 三、本公司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以下簡稱「處理準 則」)規定之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判斷項目,判斷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 是否有效。該「處理準則」所採用之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係為依管理控制之 過程,將內部控制制度劃分為五個組成要素:1.控制環境,2.風險評估,3.控制 作業,4.資訊與溝通,及5.監督作業。每個組成要素又包括若干項目。前述項目 請參見「處理準則」之規定。

  • 四、本公司業已採用上述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的 有效性。

  • 五、本公司基於前項評估結果,認為本公司於民國104年12月31日的內部控制制度﹙含 對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包括瞭解營運之效果及效率目標達成之程度、報導係 屬可靠、及時、透明及符合相關規範暨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有關的內部控制制度 等之設計及執行係屬有效,其能合理確保上述目標之達成。

  • 六、本聲明書將成為本公司年報及公開說明書之主要內容,並對外公開。上述公開之 內容如有虛偽、隱匿等不法情事,將涉及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三十二條、第 一百七十一條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等之法律責任。

  • 七、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民國105年3月24日董事會通過,出席董事5人中,有0人持反 對意見,餘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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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2. 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制度情形:無。

  • ( 十 )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及其內部人員依法被處罰、公司對其內部人員違反內部控 制制度規定之處罰、主要缺失與改善情形:無。

  • ( 十一 )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股東會及董事會之重要決議:

1.104 年度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會議日期 重要決議事項 執行情形
104.06.30 1.通過承認本公司一O三年度決算表冊案。 已遵行決議結果。
2.通過承認本公司一O三年度盈餘分配案。 每股分配現金股利2 元,已配發完成。
3.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已依新修訂之公司章程辦理。
4.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已依新修訂之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
辦理。

2. 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會議日期 屆次 重要決議事項
104.01.20 第十屆
第十七次
1.曾總經理青松卸任案。
2.洪副總經理錦欽晉升總經理案。
3.推選本公司副董事長案。
104.03.26 第十屆
第十八次
1.本公司10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薪資報酬委員會通過本公司103 年度員工紅利暨董事及監察人酬勞提
撥案。
3.薪資報酬委員會通過本公司103 年度員工紅利暨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分
派案。
4.本公司103年度盈餘分配案。
5.本公司103年度「內部控制自行評估聲明書」案。
6.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7.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8.訂定本公司104年股東常會召開議程等相關事宜案。
9.本公司「萬芳案」新建工程擬委託根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承造案。
10.本公司「中原D2 案」新建工程擬委託根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承造案。
104.05.12 第十屆
第十九次
本公司「副都心C案」新建工程擬委託根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承造案。
104.07.24 第十屆
第二十次
1.本公司103年度現金股利配息基準日案。
2.自104年第二季起本公司財務季報告簽證會計師更換為簡蒂暖、張淑瑩
會計師案。
104.08.11 第十屆
第二十一次
本公司「機場捷運A19案」新建工程擬委託根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承造
案。
104.09.21 第十屆
第二十二次
本公司擬與大洋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常新欣業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合
建契約案。
104.11.11 第十屆
第二十三次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李芳蘭小姐辭任,另委請鮑惠明先生接任案。

-26-

會議日期 屆次 重要決議事項
104.12.29 第十屆
第二十四次
1.本公司105年度營運計畫案。
2.本公司105年度稽核計畫案。
3.薪資報酬委員會通過核發經理人年終暨特別績效獎金案。
4.薪資報酬委員會追認通過104年度晉升經理人員薪資案。
5.薪資報酬委員會通過本公司104年度董事及監察人酬勞提撥比例案。
6.訂定本公司「提升自行編製財務報告能力計畫書」案。
7.訂定本公司「申請暫停及恢復交易作業程序」案。
8.本公司擬於明(105)年捐贈新台幣580萬元整予「財團法人冠德玉山教育
基金會」案。
105.03.24 第十屆
第二十五次
1.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2.薪資報酬委員會通過本公司104年度員工酬勞暨董事及監察人酬勞提
撥及分派案。
3.本公司104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4.本公司104年度盈餘分配案。
5.本公司104年度「內部控制自行評估聲明書」案。
6.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背書保證作業程序」及「資
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7.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案。
8.訂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及「企業社
會責任實務守則」案。
9.選舉本公司第十一屆董事及監察人案。
10.擬具董事(含獨立董事)及監察人候選人名單,並審查被提名人資格案。
11.受理股東提出105年股東常會議案、受理董事(獨立董事)及監察人候選
人提名相關事宜案。
12.訂定本公司105 年股東常會召開議程等相關事宜案。
105.05.10 第十屆
第二十六次
1.擬發行有擔保普通公司債新臺幣15億元整案。
2.審查董事(含獨立董事)及監察人被提名人資格案。
  • ( 十二 )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見且有 紀錄或書面聲明情形:無。

  • ( 十三 )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與財務報告有關人士(包括董事長、總經理、會計主 管及內部稽核主管等)辭職解任情形之彙總:無。

四、會計師公費資訊:

( 一 ) 會計師公費資訊級距表(請勾選符合之級距或填入金額):

會計師事務所
名稱
會計師姓名 會計師姓名 查核期間 備註
安侯建業聯合
會計師事務所
陳嘉修 張淑瑩 104/01/01至104/03/31 自104年第二季財務季報告
起正式更換
簡蒂暖 張淑瑩 104/04/01至104/12/31

-27-

單位:千元 單位:千元
公費項目
金額級距
審計公費 非審計公費 合 計
1 低於2,000 千元
2 2,000 千元(含)~4,000 千元 -
3 4,000 千元(含)~6,000 千元
4 6,000 千元(含)~8,000 千元
5 8,000 千元(含)~10,000 千元
6 10,000 千元(含)以上
  • 審計公費係支付予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而非會計師。

  • ( 二 ) 給付簽證會計師、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及其關係企業之非審計公費是否為審計公 費之四分之一以上:無。

  • ( 三 ) 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且更換年度所支付之審計公費較更換前一年度之審計公費減少情 形:無。

  • ( 四 ) 審計公費是否較前一年度減少達百分之十五以上:無。

  • 五、更換會計師資訊: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因內部人事異動,自 104 年第 二季財務季報告起改由簡蒂暖及張淑瑩會計師簽證。

  • 六、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負責財務或會計事務之經理人,最近一年內是否 曾任職於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或其關係企業:無。

-28-

七、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大股東股權變動情形:


稱( 註
1 )

104 年度 104 年度 105 年截至04 月30 日止 105 年截至04 月30 日止




增(減)數




增(減)數




增(減)數




增(減)數


宇德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 馬玉山
-
-
- -
-
-



宇德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 馬紹齡
-
-
- -
-
-
董事兼最高顧問 宇德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 曾青松
-
-
- -
-
-
董事兼總經理 宇德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 洪錦欽
-
-
- -
-
-

宇德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 陳鳴
-
-
- -
-
-




336,76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61,764) - - -

註 1 :持有公司股份總額超過百分之十股東應註明為大股東,並分別列示。

註 2 :股權移轉或股權質押之相對人為關係人者,尚應填列下表。


理張


-
-
-
-

理林


-
-
-
-


東劉


(161,764)
-
-
-
註1:持有公司股份總額超過百分之十股東應註明為大股東,並分別列示。
註2:股權移轉或股權質押之相對人為關係人者,尚應填列下表。

理張


-
-
-
-

理林


-
-
-
-


東劉


(161,764)
-
-
-
註1:持有公司股份總額超過百分之十股東應註明為大股東,並分別列示。
註2:股權移轉或股權質押之相對人為關係人者,尚應填列下表。

理張


-
-
-
-

理林


-
-
-
-


東劉


(161,764)
-
-
-
註1:持有公司股份總額超過百分之十股東應註明為大股東,並分別列示。
註2:股權移轉或股權質押之相對人為關係人者,尚應填列下表。

理張


-
-
-
-

理林


-
-
-
-


東劉


(161,764)
-
-
-
註1:持有公司股份總額超過百分之十股東應註明為大股東,並分別列示。
註2:股權移轉或股權質押之相對人為關係人者,尚應填列下表。

理張


-
-
-
-

理林


-
-
-
-


東劉


(161,764)
-
-
-
註1:持有公司股份總額超過百分之十股東應註明為大股東,並分別列示。
註2:股權移轉或股權質押之相對人為關係人者,尚應填列下表。

理張


-
-
-
-

理林


-
-
-
-


東劉


(161,764)
-
-
-
註1:持有公司股份總額超過百分之十股東應註明為大股東,並分別列示。
註2:股權移轉或股權質押之相對人為關係人者,尚應填列下表。

理張


-
-
-
-

理林


-
-
-
-


東劉


(161,764)
-
-
-
註1:持有公司股份總額超過百分之十股東應註明為大股東,並分別列示。
註2:股權移轉或股權質押之相對人為關係人者,尚應填列下表。
股權移轉資訊
姓名
(註1)
股權移轉原因
(註2)
交易日期 交易相對人 交易相對人與公司、董
事、監察人及持股比例超
過百分之十股東之關係
股 數 交易價格
劉美朱 贈與 104.10.01 馬志綱 母子 (161,764) 不適用

註 1 :係填列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股東姓名。 註 2 :係填列取得或處分。

股權質押資訊

姓名
(註1)
質押變動原
因(註2)
變動日期 交易
相對人
交易相對人與公司、董
事、監察人及持股比例超
過百分之十股東之關係
股數 持股
比率
質押
比率
質借
(贖回)
金額

註 1 :係填列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股東姓名。 註 2 :係填列質押或贖回。

-29-

備註 註1:應將前十名股東全部列示,屬法人股東者應將法人股東名稱及代表人姓名分別列示。
註2:持股比例之計算係指分別以自己名義、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利用他人名義計算持股比率。
註3:將前揭所列示之股東包括法人及自然人,應依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揭露彼此間之關係。
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六號關係人或為配
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者,其名稱或姓名及關係。(註3)
關係 該公司董事長之配偶為捷群投資董事長 該公司董事長 該公司董事長之配偶 配偶為捷群投資之董事長 配偶 該公司董事長 該公司董事長 配偶 配偶為宇德投資之董事長 - 該公司董事長之配偶為宇德投資之董事長 該公司董事長 該公司董事長之配偶 - - - - -
名稱(或姓名) 捷群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劉美朱 馬玉山 捷群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馬玉山 宇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捷群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劉美朱 宇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宇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馬玉山 劉美朱 - - - - -
利用他人名義合
計持有股份
持股比率 - - - - - - - - - -
股數 - - - - - - - - - -
配偶、未成年子女
持有股份
持股比率 - 4.85% 10.15% - - - - - - -
股數 - 24,457,123 51,136,158 - - - - - - -
本人持有股份 持股比率 19.12% 10.15%
4.85%

4.30%

1.69%

1.51%

1.05%

0.99%

0.97%

0.77%
股數 96,304,670 51,136,158 24,457,123 21,643,235 8,518,450 7,600,000 5,300,000 4,984000 4,882,000 3,903,000
姓名(註1) 宇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劉美朱
劉美朱 馬玉山 冠益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李坤池
捷群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馬玉山
昌霖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黃瑞興 匯豐銀行受託保管英商高盛國際公
司投資專戶
陳益謀 大通託管挪威中央銀行投資專戶

-30-

九、公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之事業對同一轉投資事業之 持股數,並合併計算綜合持股比例: 105 年 04 月 30 日 ( 單位:股;% )






(註)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
及直接或間接控制事



董事、監察人、經理人
及直接或間接控制事









股數 持股比例 股數 持股比例 股數 持股比例
根基營造(股)公司 36,247,768 34.18 13,498,882 12.73 49,746,650
46.91
環球購物中心(股)公司 320,104,900 84.02 - - 320,104,900
84.02
冠誠生活(股)公司 10,200,000 51.00 9,800,000 49.00 20,000,000
100.00

註:係公司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

-31-

肆、募資情形

一、資本及股份情形:

一 ( ) 股本來源:

單位:股;元

單位:股;元 單位:股;元 單位:股;元
年\月 發行
價格
核定股本 實收股本 備 註




股本來源 以現金以外
之財產抵充
股款者

68.11 10 100,000
1,000,000

100,000
1,000,000 設立
71 10 3,000,000
30,000,000

3,000,000
30,000,000 現金增資29,000,000
73.03 10 5,000,000
50,000,000

5,000,000
50,000,000 現金增資20,000,000
78.06 10 17,000,000
170,000,000

17,000,000
170,000,000 現金增資120,000,000
79.12 10 39,000,000
390,000,000

39,000,000
390,000,000 現金增資200,000,000
盈餘轉增資20,000,000
80.10 10 42,000,000
420,000,000

42,000,000
420,000,000 盈餘轉增資30,000,000
81.07 10 52,500,000
525,000,000

52,500,000
525,000,000 盈餘轉增資105,000,000
82.07 10 100,000,000
1,000,000,000

65,625,000
656,250,000 盈餘轉增資131,250,000
83.04 10 1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0 現金增資343,750,000
83.07 10 200,000,000
2,000,000,000

125,000,000
1,250,000,000 盈餘轉增資250,000,000
84.07 10 200,000,000
2,000,000,000

156,250,000
1,562,500,000 盈餘轉增資125,000,000
資本公積轉增資
187,500,000
85.08 10 200,000,000
2,000,000,000

195,312,500
1,953,125,000 盈餘轉增資156,250,000
資本公積轉增資
234,375,000
86.08 10 370,000,000
3,700,000,000

244,140,625
2,441,406,250 盈餘轉增資273,437,500
資本公積轉增資
214,843,750
86.10 10 370,000,000
3,700,000,000

274,140,625
2,741,406,250 現金增資300,000,000
87.07 10 370,000,000
3,700,000,000

342,675,781
3,426,757,810 盈餘轉增資356,382,810
資本公積轉增資
328,968,750
88.06 10 650,000,000
6,500,000,000

428,344,726
4,283,447,260 盈餘轉增資411,210,937
資本公積轉增資
445,478,513
89.06 10 650,000,000
6,500,000,000

514,013,671
5,140,136,710 盈餘轉增資428,344,724
資本公積轉增資
428,344,726
90.04 10 650,000,000
6,500,000,000

504,376,671
5,043,766,710 減資96,370,000
90.10 10 650,000,000
6,500,000,000

489,403,671
4,894,036,710 減資149,730,000
100.01 10 650,000,000
6,500,000,000

492,273,604
4,922,736,040 公司債轉換:28,699,330
100.04 10 650,000,000
6,500,000,000

492,618,884
4,926,188,840 公司債轉換:3,452,800
100.10 10 650,000,000
6,500,000,000

493,345,324
4,933,453,240 公司債轉換:7,264,400
101.07 10 650,000,000
6,500,000,000

496,508,113
4,965,081,130 公司債轉換:31,627,890
101.10 10 650,000,000
6,500,000,000

498,722,065
4,987,220,650 公司債轉換:22,139,520
102.04 10 650,000,000
6,500,000,000

501,510,221
5,015,102,210 公司債轉換:27,881,560
102.07 10 650,000,000
6,500,000,000

503,791,000
5,037,910,000 公司債轉換:22,807,790

-32-

105 年 04 月 30 日

105 年 105 年 04 月30日
股份種類 核 定 股 本 備 註
流通在外股份 未發行股份 合 計
普通股 503,791,000 146,209,000 650,000,000 上市股票
總 括 申 報 制 度 相 關 資訊
有價證券種類 預定發行數額 已發行數額 已發行部分之發行
目的及預期效益
未發行部分
預定發行期間
備 註
總股數 核准金額 股數 價格

( 二 ) 股東結構:

105 年 04 月 30 日

1 05 年04 月30日
股東結構 政府機構 金融機構 其他法人 外國機構及
外國人
個人 合計
人 數 1 4 71 131 27,128 27,335
持有股數 10,356 4,619,300 147,223,981 57,759,902 294,177,461 503,791,000
持有比例(%) - 0.92% 29.22% 11.47% 58.39%
100.00%

註:第一上市(櫃)公司及興櫃公司應揭露其陸資持股比例;陸資係指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

可辦法第 3 條所規定之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 ( 三 ) 股權分散情形:

105 年 04 月 30 日

105 年04月30日
持股分級 股東人數 持有股數 持有比例%
1-999 10,658 668,205 0.13%
1,000-5,000 11,208 25,948,829 5.15%
5,001-10,000 2,523 21,247,725 4.22%
10,001-15,000 738 9,720,543 1.93%
15,001-20,000 684 13,014,907 2.58%
20,001-30,000 444 11,715,926 2.33%
30,001-40,000 263 9,643,080 1.91%
40,001-50,000 185 8,819,630 1.75%
50,001-100,000 312 23,136,631 4.59%
100,001-200,000 145 20,899,078 4.15%
200,001-400,000 73 20,650,877 4.10%
400,001-600,000 28 13,545,129 2.69%
600,001-800,000 15 10,496,061 2.08%
800,001-1,000,000 10 9,439,000 1.87%
1,000,001 股以上 49 304,845,379 60.52%
合計 27,335 503,791,000 100.00%

註:本公司未發行特別股

-33-

( 四 ) 主要股東名單:股權比例達百分之五以上或股權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

105 年 04 月 30 日


1
05 年04 月30日
股 份
主要股東名稱 持有股數 持股比例
宇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96,304,670
19.12%
劉美朱 51,136,158
10.15%
馬玉山 24,457,123
4.85%
冠益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1,643,235
4.30%
捷群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8,518,450
1.69%
昌霖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7,600,000
1.51%
黃瑞興 5,300,000
1.05%
匯豐銀行受託保管英商高盛國際公司
投資專戶
4,984,000
0.99%
陳益謀 4,882,000
0.97%
大通託管挪威中央銀行投資專戶 3,903,000
0.77%
(五)最近二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及相關資料:
單位:元
項目 年度 103年 104年 當(105)年度截
至03月31日
(註8)
每股市價
(註1)
最 高
最 低
37.20
21.90
32.20
12.85
18.90
13.20
平 均 29.49 21.74 16.21
每股淨值 分 配 前 23.30 22.47 22.67
(註2) 分 配 後 21.30 (註9) -
每股盈餘 加權平均股數
每股盈餘(註3)
493,632,218
5.82
493,165,550
1.16
493,165,550
0.22
現金股利 2 1(註10) -
每股股利 無償
配股
盈餘配股
資本公積配股
-
-
-
-
-
-
累積未付股利(註4) - - -
本益比(註5) 5.07 18.74 -
投資報
酬分析
本利比(註6) 14.75 21.74 -
現金股利殖利率(註7) 6.48% 4.6% -
  • *若有以盈餘或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時,並應揭露按發放之股數追溯調整之市價及現金股利資訊。

  • 註 1 :列示各年度普通股最高及最低市價,並按各年度成交值與成交量計算各年度平均市價。

  • 註 2 :請以年底已發行之股數為準並依據次年度股東會決議分配之情形填列。

  • 註 3 :如有因無償配股等情形而須追溯調整者,應列示調整前及調整後之每股盈餘。

  • 註 4 :權益證券發行條件如有規定當年度未發放之股利得累積至有盈餘年度發放者,應分別揭露截 至當年度止累積未付之股利。

  • 註 5 :本益比=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每股盈餘。

  • 註 6 :本利比=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每股現金股利。

  • 註 7 :現金股利殖利率=每股現金股利/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

  • 註 8 :每股淨值、每股盈餘應填列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最近一季經會計師查核(核閱)之資料;其餘 欄位應填列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當年度資料。

  • 註 9 : 104 年盈餘分派案尚未經股東會決議通過。

  • 註 10 :董事會決議分派現金股利每股 1 元,惟本盈餘分派案尚未經股東會決議通過。

-34-

( 六 ) 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1. 公司章程所訂之股利政策:

本公司係資本密集產業,將朝多元化投資發展,力求成長與創新,為持續擴充適當資本額, 並顧及股東對現金之需求,本公司章程中訂定未來現金股利比率將以當年度發放之現金及 股票股利合計數之 20% 為下限。

  1. 本次股東會擬議股利分派情形:

董事會決議 104 年度分派現金股利每股 1 元,惟本盈餘分派案尚未經股東會決議通過。

  1. 預期股利政策將有重大變動:無。

  2. ( 七 ) 本年度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無。

  3. ( 八 ) 員工酬勞、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 尚未經股東會決議通過 ) :

  4. 公司章程所載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之成數或範圍:

  5. 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百分之 0.1% 至 1% 為員工酬勞,不高於 2% 為董事及監察人酬 勞。但本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6. 本期估列員工酬勞、董事及監察人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配發股票紅利之股數計算基礎及 實際配發金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之會計處理:

  7. 本公司依據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條規定,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應提發 0.1% 至 1% 為員工酬 勞、不高於 2% 為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實際配發金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依會計估計變 動處理,於股東會決議年度調整入帳。

  8. 董事會通過之擬議配發員工酬勞等資訊:

  9. (1) 本公司 104 年度員工酬勞暨董事及監察人酬勞提撥案,業經 105 年 03 月 24 日董事會 決議通過,擬配發員工酬勞 806,303 元、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16,126,053 元,全數以現金 方式發放。

  10. (2) 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金額及占本期稅後純益及員工紅利總額合計數之比例:無。

  11. (3) 考慮擬議配發員工酬勞、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為 1.16 元。

  12. 前一年度員工分紅及董事、監察人酬勞之實際配發情形:

單位:元

單位:元
104 年06 月30日股東會決議 實際發放數
員工紅利(以現金發放) 2,586,146 2,586,146
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51,722,927 51,722,927
合計 54,309,073 54,309,073

( 九 ) 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無。

-35-

  • 二、公司債、特別股、海外存託憑證、員工認股權憑證及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 份發行新股之辦理情形暨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

  • ( ) 公司債辦理情形暨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

1. 普通公司債發行情形:

公司債種類 公司債種類 100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
通公司債
100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
通公司債
100年度第三次有擔保普
通公司債
發行日期 100.08.01 100.10.28 100.12.15
面額 新臺幣壹佰萬元 新臺幣壹佰萬元 新臺幣壹佰萬元
發行及交易地點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
發行價格 按面額發行 按面額發行 按面額發行
發行總額 新臺幣伍億元整 新臺幣伍億元整 新臺幣壹拾億元整
票面利率 1.48% 1.40% 1.40%
發行期限 100.08.01~105.08.01 100.10.28~105.10.28 100.12.15~105.12.15
保證機構 臺灣銀行(股)公司 臺灣銀行(股)公司 第一商業銀行(股)公司
受託人 華泰商業銀行(股)公司信
託部
華泰商業銀行(股)公司信
託部
華泰商業銀行(股)公司信
託部
承銷機構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簽證律師 趙興偉律師 趙興偉律師 趙興偉律師
簽證會計師 簡蒂暖、曾國禓會計師 簡蒂暖、曾國禓會計師 簡蒂暖、曾國禓會計師
還本方式 自發行日起屆滿第四年及
第五年底分別還本二分之
自發行日起屆滿第四年及
第五年底分別還本二分之
自發行日起屆滿第四年及
第五年底分別還本二分之
贖回或提前清償之
條款
限制條款
信用評等機構名
稱、評等日期、公司
債評等結果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已轉換普通股
之金額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發行及轉換辦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對股權可能稀釋情
形及對現有股東權
益影響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交換標的委託保管
機構名稱

-36-

公司債種類 公司債種類 101年度第一次有擔保
普通公司債
102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
通公司債
102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
通公司債
發行日期 101.06.25 102.06.18 102.09.26
面額 新臺幣壹佰萬元 新臺幣壹佰萬元 新臺幣壹佰萬元
發行及交易地點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
發行價格 按面額發行 按面額發行 按面額發行
發行總額 新臺幣貳拾億元整 新臺幣壹拾億元整 新臺幣壹拾億元整
票面利率 1.41% 1.30% 1.60%
發行期限 101.06.25~106.06.25 102.06.18~107.06.18 102.09.26~107.09.26
保證機構 第一商業銀行(股)公司 臺灣銀行(股)公司 臺灣銀行(股)公司
受託人 華泰商業銀行(股)公司
信託部
華泰商業銀行(股)公司信
託部
華泰商業銀行(股)公司信
託部
承銷機構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簽證律師 趙興偉律師 趙興偉律師 趙興偉律師
簽證會計師 簡蒂暖、曾國禓會計師 陳嘉修、曾國禓會計師 陳嘉修、曾國禓會計師
還本方式 自發行日起屆滿第四年
及第五年底分別還本二
分之一
到期一次還本 到期一次還本
贖回或提前清償之條
限制條款
信用評等機構名稱、
評等日期、公司債評
等結果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已轉換普通股之
金額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發行及轉換辦法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及對現有股東權益影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交換標的委託保管機
構名稱

-37-

公司債種類 公司債種類 103 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發行日期 103.08.28
面額 新臺幣壹佰萬元
發行及交易地點 中華民國
發行價格 按面額發行
發行總額 新臺幣壹拾億元整
票面利率 1.55%
發行期限 103.08.28~108.08.28
保證機構 彰化商業銀行(股)公司
受託人 華泰商業銀行(股)公司信託部
承銷機構 不適用
簽證律師 趙興偉律師
簽證會計師 陳嘉修、張淑瑩會計師
還本方式 到期一次還本
贖回或提前清償之條款
限制條款
信用評等機構名稱、評等日期、公司債評等結果 不適用
其他
權利
已轉換普通股之金額 不適用
發行及轉換辦法 不適用
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及對現有股東權益影響 不適用
交換標的委託保管機構名稱

2. 已發行轉換公司債資訊:無。

  • ( 二 ) 特別股辦理情形:無。

  • ( 三 ) 海外存託憑證辦理情形:無。

  • ( 四 ) 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無。

  • ( 五 ) 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辦理情形:無。

( 六 ) 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

  1. 計畫內容:

  2. 截至年報刊印日之前一季止,前各次發行或私募有價證券尚未完成或最近三年內已完成且 計劃效益尚未顯現者:無。

  3. 執行情形:

  4. (1) 本公司為償還銀行借款以減輕財務負擔,於 100 年 08 月 01 日發行 100 年度第一次有 擔保普通公司債新臺幣伍億元,所募集資金已依計劃於 100 年第三季全數動用完畢。

  5. (2) 本公司為償還銀行借款以減輕財務負擔,於 100 年 10 月 28 日發行 100 年度第二次有 擔保普通公司債新臺幣伍億元,所募集資金已依計劃於 100 年第四季全數動用完畢。

  6. (3) 本公司為償還銀行借款以減輕財務負擔,於 100 年 12 月 15 日發行 100 年度第三次有 擔保普通公司債新臺幣壹拾億元,所募集資金已依計劃於 100 年第四季全數動用完畢。

  7. (4) 本公司為償還銀行借款以減輕財務負擔,於 101 年 06 月 25 日發行 101 年度第一次有 擔保普通公司債新臺幣貳拾億元,所募集資金已依計劃於 101 年第二季全數動用完畢。

  8. (5) 本公司為償還銀行借款以減輕財務負擔,於 102 年 06 月 18 日發行 102 年度第一次有 擔保普通公司債新臺幣壹拾億元,所募集資金已依計劃於 102 年第二季全數動用完畢。

  9. (6) 本公司為償還銀行借款以減輕財務負擔,於 102 年 09 月 26 日發行 102 年度第二次有 擔保普通公司債新臺幣壹拾億元,所募集資金已依計劃於 102 年第三季全數動用完畢。

  10. (7) 本公司為償還銀行借款以減輕財務負擔,於 103 年 08 月 28 日發行 103 年度第一次有 擔保普通公司債新臺幣壹拾億元,所募集資金已依計劃於 103 年第三季全數動用完畢。

-38-

  • ( 七 ) 限制員工認股權利新股辦理情形:無。

  • ( 八 ) 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經理人及取得認股權憑證可認股數前十大員工之姓名、取得及認購 情形:無。

  • ( 九 ) 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經理人及取得前十大之員工姓名、取得情形:無。

-39-

伍、營運概況

一、業務內容:

一 ( ) 業務範圍:

  1. 目前之商品 ( 服務 ) 項目及計畫開發之新商品 ( 服務 ) :

  2. (1) 建設營運部門:經營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國民住宅及商業大樓出租、出售等業務,所興建 之住宅、商用不動產及停車位,悉數內銷。未來計畫積極開發新產品及 提供服務如下:

提供服務如下:
核心產品精緻化 相關服務細緻化 經營事業多角化
1.興建首購及換屋族群需求
之中小坪數精緻住宅
2.於精華地區興建精緻住宅
3.興建住商綜合大樓
4.積極參與公辦都更及城市
綜合體開發案
1.導入全齡住宅及文化創
意之規劃設計理念
2.配置數位家庭設備
3.建置社區圖書館
4.客製化服務
5.永久售後服務
1.投資營造事業
2.投資資訊科技事業
3.投資商用不動產
4.投資零售百貨事業
  • (2) 營造營運部門:承攬企業總部、民間廠房、醫療大樓、住宅大樓等建築工程及整地重劃、 道路橋樑等土木工程,業主以國內建設公司、電子科技公司及政府機構 為主,未來計畫積極承攬各項高技術及高附加價值工程。

(3) 百貨營運部門:經營購物中心業務,自營櫃及專櫃所銷售商品悉數內銷。

項目 目前之商品(服務) 目前之商品(服務) 目前之商品(服務) 未來計畫積極開發商品(服務) 未來計畫積極開發商品(服務)
內容 1.百貨商品零售
2.美食及餐飲
3.停車場服務
4.電影影城
5.商場出租
1.於國內增設新營業據點
2.赴海外投資設立商場
3.引進國際知名廠商設櫃
4.經營電子商務業務
2.主要業務內容及其營業比重:
部門別
建設
營造
百貨
比重
51.29%
37.75%
10.96%
部門別 建設 營造 百貨
比重 51.29% 37.75% 10.96%

( 二 ) 產業概況:

  1. 產業現況與發展:

(1) 建設業:

歷年來,台灣地區住宅投資對國內資本形成之貢獻皆維持於 5 %~ 9 %間,顯示營建 產業在我國經濟體系中具有舉足輕重之地位。此外,建築物開發與使用所衍生之產業關 聯效果相當大,且不動產向為金融市場上最重要之債權擔保標的。因此,營建產業之景 氣榮枯及健全發展與否,為影響國內經濟與金融體系之重要因素。

受到經濟陷入低度成長困境、股市交易清淡、立委與總統選舉、政府推出課徵囤房 稅與房地合一實價課稅等一連串抑制房價措施及房屋供過於求情況日益嚴重等因素影 響, 104 年台灣地區房地產市場買氣明顯減弱,房屋買賣移轉棟數較 103 年減少 8.22% , 成為 294,250 棟,創近 14 年新低。其中,台北市及新北市分別減至 29,904 棟及 50,447 棟,減幅為 6.62% 及 16.50% 。

在國際金融市場動盪不安、國內經濟前景欠佳、房地合一實價課稅開徵效應發酵、 兩岸政經關係發展混沌、房價未明顯跌落及新成屋大量問世下,購屋者信心恐難回升, 預計 105 年國內房地產市場或將面臨投資客快速消失及自住客持續觀望等雙重不利因素 。 夾擊,而呈現「價跌量縮」走勢

(2) 營造業:

受惠於建築工程及專門營造工程持續增加, 104 年營造業營業額雖攀上歷史高峰之 2.23 兆元,惟年增率則由 103 年之 5.39% 腰斬至 2.29% 。本合併公司營造營運部門將持 續藉由提高本身技術能力、嚴格控管成本及透過異業策略聯盟方式提供專業服務,並積 極承攬技術層次及附加價值俱高之營造工程,創造競爭優勢,預期 105 年該部門獲利應

-40-

可維持穩定成長。

(3) 百貨公司業:

104 年因受到民間消費需求尚稱殷切及數家 OUTLET 商場相繼開幕等因素影響,百 貨公司營業額達 3,185 億元,年增率 4.05% ,為經濟成長率 0.75% 之五倍餘。在經濟景 氣略微回溫、物價平穩、國人重視休閒等利多因素帶動下,民間消費需求可望持續增強, 有不少業者計畫進行店面改裝或展店,預計 105 年國內百貨公司業營業額有機會突破 3,200 億元大關。

  1. 產業上、中、下游之關連性:

  2. (1) 建設業:

建築產業係由許多具備不同專業程度的相關行業所構成,主要包含建築開發業、建 築金融相關行業、不動產經紀業、營造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專業銷售服務業與建材業 等等,各行業供給之產品與服務包含建築物、支援建築物投資生產與經營管理之各項專 業服務。前者之主要需求者為一般消費者,後者則為建築物之開發者。此外,建築物之 開發與經營是一項長期事業,在實務上須依照市場介入階段與專業分工的切割,區分為 許多相對短期的供需關係,並組合為整體建築產業的市場活動體系。

若以投資、生產、交易與使用四個層面來區分建築業所提供服務的上中下游關連 性,投資階段係建築產業最關鍵的一環,以建築投資業為核心,相關產業從產品的生命 週期順序中,提供建築開發業不同的專業訊息,如土地掮客、金融機構與顧問業等。生 產階段的經濟活動包含產品定位、建築規劃、建築融資及施工與工程管理等,其中產品 定位與建築設計是介於投資與生產之間,一般多由建築師、顧問業與代銷業提供相關專 業諮詢與服務。其他部分則包含金融機構、建築經理公司與營造廠等業者提供相關服務。

交易階段的經濟活動主要為企劃、廣告與銷售等,傳統上多由代銷公司提供服務, 或由建築開發業者自行處理。至於使用階段的經濟活動,主要為產品保固與經營管理兩 項,前者多由建築開發業者本身負擔責任,後者則由物業管理公司或相關顧問業者提供 相關服務。

(2) 營造業:

營造業之上游主要為機電業、建築師業、工程顧問業、預拌混凝土業、鋼鐵業、水 泥業、砂石業及其他建材業等,提供工程建造與技術顧問管理等專業服務及建築材料。 居於中游之營造廠商,承接政府機關、建設公司、民間廠商及社會大眾等下游客戶工程 後,發包予上游廠商承作。

(3) 百貨公司業:

百貨公司業之上游為提供商品與服務或設櫃之廠商,中游為提供營業場所及管理行 銷之業者,下游則為前來購買商品或服務之社會大眾。賣場立地條件,所提供商品或服 務之品質與類型,消費者人潮與購買意願,在在均關係著百貨公司業業績之榮枯。

  1. 產品的發展趨勢及競爭情形:

(1) 建設業:

台北市係為全國政經中心,就業及居住環境俱佳,加上土地供給逐年減少,成為中 產及富豪人士置產首選地區,精緻住宅及豪宅之需求尚稱強勁,因此房地產價格易漲難 跌。新北市則因交通便利、重劃區逐步開發與副都心生活圈日益成形,吸引不少其他縣 市居民移入,帶動房地產市場交易熱度升高。

雙北市房地產市場交易熱度較高的地區,大致可分為豪宅區、捷運沿線區及重劃區 等。近一二年來,中小坪數住宅躍升為最熱門產品,需求縮減有限,價格下跌幅度較小; 捷運沿線及重劃區住宅仍受自住及投資人士青睞,其中又以捷運站聯合開發的精緻套房 最為搶手,重劃區則以二至三房中小坪數一般住宅為主。

(2) 營造業:

近年來,在營造工程規模大型化、設計精緻化及技術水準要求漸高下,大型營造廠 商較具競爭力。本合併公司營造營運部門為信譽卓著之甲級營造廠商,且取得國際品質 ISO 9002 認證,施工品質及工程進度之掌控頗獲業主肯定,經營體質及財務結構優於 同業平均水準,深具發展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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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百貨公司業:

隨著量販店、便利商店及虛擬通路等業者不斷加入競爭,百貨公司業業績成長空間 逐漸受到壓縮。本合併公司百貨營運部門為因應消費通路之變動,將透過於交通樞紐地 點設置新商場、慎選設櫃業種、引進知名廠商、深耕美食街餐飲、異業策略聯盟、發展 行動 APP 及增加第三方支付等方式,提供精緻服務及強化口碑行銷,並積極於海外拓 展據點,進而提昇營運績效及獲利。

( 三 ) 技術及研發概況:

1. 建設營運部門:

本部門為興建精緻住宅及塑造優質企業形象,除聘請知名建築師及室內與景觀設計師 等進行規劃設計與監造、引進加強建物制震及耐震等工法外,並委託信譽卓著營造廠承造。 針對客戶服務尤為重視,設有客售服部門,並採取「永久性」售後服務。

  1. 營造營運部門:

配合業務快速發展及市場競爭態勢轉變等需要,本部門刻正積極進行提高營造工程施 工品質、降低營建成本與提昇技術水準等,研究發展計畫如下:

(1) 採行價值工程或替代方案,並引進新工法及新技術,有效降低各項施工成本。

(2) 評估個案施工工種屬性,建立預組化及系統化之施工技術。

(3) 配合 TQM 管理制度,建立各項施工項目之標準化作業流程。

  • (4) 委託專業學術機構進行專案輔導,提昇公司競爭力。

(5) 建立單價分析資料庫及大宗物料趨勢分析模型,並配合需求,進行部分大宗建材統購, 精確管控營建成本。

。 (6) 全面引進建築資訊建模系統 (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

  1. 百貨營運部門:

本部門積極強化商場營運管理、調整商場業種結構、加強賣場環境管理,透過消費者 與商業環境之自然互動關係,塑造顧客生活核心價值,進而打造優質企業形象,並發展第 三方支付增加付款便利性及聘請國際知名設計顧問協助櫃位設計及商場改裝,以創造「心 環境、心設施、心服務」理念。

( 四 ) 長短期業務發展計畫:

  1. 建設營運部門:

  2. (1) 短期計畫:

A. 加速開發現有庫存土地資產。

B. 取得精華地區優質土地。

C. 積極參與城市綜合體、地上權及公辦都更標案競標。

  • D. 掌握景氣脈動,提升銷售績效,創造公司利潤。

E. 強化客戶服務,提升客戶滿意度。

  • F. 投資具前瞻性及長期收益性產業,朝多角化經營。

(2) 長期計畫:

A. 提升公司品牌價值,建立品牌行銷模式。

  • B. 以客戶導向及市場導向進行產品規劃,提昇附加價值。

  • C. 提升公司競爭優勢。

  • D. 整合產銷上下游關係,創造並維持產品品質及售後服務。

  • E. 跨足桃園市及台中市精華地區優質土地開發,適度擴大營業規模。

  • 營造營運部門:

  • (1) 短期計畫:

A. 承攬知名建設公司建築工程,興建高品質精緻住宅。

  • B. 積極參與政府最有利統包標案,擺脫低價競標模式。

C. 全力爭取技術層次較高之建築、道路橋樑及軌道等工程,以強化競爭優勢。

  • D. 結合日系營造團隊,提升營造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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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長期計畫:

  • A. 整合建築設計、機電規劃、原物料生產供應及工程顧問等相關業者,組成一實力堅強 的競標團隊。

  • B. 與國外知名廠商技術合作,提昇施工能力,邁向國際化。

  • C. 結合國內知名設計團隊,提供整體服務。

  • D. 積極爭取政府機構最有利 BOT 標案,提昇獲利能力。

  • 百貨營運部門:

  • (1) 短期計畫

A. 引進新商品及新品牌。

  • B. 提昇新營業據點競爭力。

  • C. 進行部分商場改裝。

D. 導入行動 APP 及第三方支付工具,加強商場宣傳並增加付款便利性。

  • (2) 長期計畫

A. 於國內交通樞紐地點增設商場。

  • B. 赴國外投資及經營商場。

  • C. 持續引進國際知名廠商設櫃。

  • D. 經營電子商務業務。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一 ( ) 市場分析:

1. 主要商品、服務之銷售及提供地區:

建設營運部門
營造營運部門
百貨營運部門
類型
辦公室
住宅
商場建築
營造工程
購物中心


1.台北市大安區
2.台北市中山區
1.台北市信義區
2.台北市中山區
3.台北市文山區
4.新北市三重區
5.新北市新莊區
6.新北市中和區
7.桃園市龜山區
8.台中市西屯區
1.台北市南港區
2.台北市中山區
3.新北市新莊區
4.桃園市龜山區
1.台北市
2.新北市
3.台東縣
4.彰化縣
5.台中市
6.桃園市
1.新北市中和區
2.屏東縣屏東市
3.新北市板橋區
4.高雄市左營區
5.新竹市
6.桃園市龜山區
2.市場占有率:
部門別
建設
營造
百貨公司
市場占有率
0.49%
0.26%
2.42%
建設營運部門 建設營運部門 建設營運部門 營造營運部門 百貨營運部門
類型 辦公室 住宅 商場建築 營造工程 購物中心

1.台北市大安區
2.台北市中山區
1.台北市信義區
2.台北市中山區
3.台北市文山區
4.新北市三重區
5.新北市新莊區
6.新北市中和區
7.桃園市龜山區
8.台中市西屯區
1.台北市南港區
2.台北市中山區
3.新北市新莊區
4.桃園市龜山區
1.台北市
2.新北市
3.台東縣
4.彰化縣
5.台中市
6.桃園市
1.新北市中和區
2.屏東縣屏東市
3.新北市板橋區
4.高雄市左營區
5.新竹市
6.桃園市龜山區
  • 註: 1. 建設營運部門及營造營運部門市場占有率依 104 年營業收入占產業整體營業額比率 計列。

  • 百貨營運部門市場占有率依 104 年開立發票營業額占產業整體營業額比率列計。

  • 市場未來之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 (1) 建設業:

A. 供給面:

依據內政部統計資料, 104 年台灣地區核發住宅類建照戶數為 103,755 戶,較 103 年縮減約 14.5% 。其中,新北市 18,057 戶,減少約 21% ;台北市 6,403 戶,減少約 10.7% 。 顯示大部分建商受到國內房地產市場景氣低迷不振影響,推案態度轉趨謹慎保守,對 地段選擇、產品規劃與品質塑造、景觀設計及售後服務等營業活動將更為重視,且產 品規格由大坪數轉變為中小坪數。

B. 需求面:

受到國內經濟成長力道疲軟、兩岸政經關係發展前景混沌及房地合一實價課稅開 徵等不利因素影響,國內房地產市場或將呈現投資客紛紛退場、首購族及換屋族獨撐 大局及中長期置產族伺機購入收益型產品等現象,市場購屋主流將由投資客轉變為自 住及中長期置產族群,業者普遍預期 105 年該市場尚難脫離「價跌量縮」不景氣走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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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營造業:

A. 供給面:

依內政部公布之統計資料顯示, 104 年底營造廠商計有 10,427 家,較 103 年底增加 205 家,其中以丙級者占 64.31% 居多,詳見下表:

營造廠等級 家數 百分比(%)
甲等營造廠 2,499 23.97
乙等營造廠 1,222 11.72
丙等營造廠 6,706 64.31
總 計 10,427 100.00

B. 需求面:

在國際大宗物資價格處於低檔盤旋、國內經濟景氣觸底反彈、政府擴大公共工程 投資及民間企業興建廠房意願回升等因素影響下,業者普遍預期 105 年國內營造工程 量應不致於隨著建商推案量萎縮而大幅減少。

(3) 百貨公司業:

因政府持續推出擴大內需措施、國內經濟景氣漸脫離谷底、物價維持平穩及來台自 由行人數快速成長,不少業者計畫進行商場改裝或展店,預期 105 年國內百貨公司業景 氣應可維持擴張局面。

  1. 競爭利基:

  2. (1) 建設營運部門:

鑑於短期內國內經營環境仍難明顯好轉,因此,建商的財務狀況、品牌口碑、產品 規劃、施工品質與售後服務良窳與否,漸受購屋者重視。本合併公司建設營運部門因具 有前述各項競爭利基,加上經營穩健保守及固守興建高品質精緻住宅本業,整體公司形 象深獲社會大眾認同,於此房地產市場景氣欠佳時期,將更具競爭優勢。

(2) 營造營運部門:

本部門擁有經驗豐富之經營團隊及業界知名之顧問公司,加上財務結構健全及企業 形象良好,除先後於 79 年取得甲級營造廠資格及 84 年取得 ISO 9002 認證外,並獲得政 府機關及工程學會頒發眾多獎項,於承攬民間企業興建住宅、廠房工程及公共工程標案 評選中占有競爭優勢。

(3) 百貨營運部門:

本部門因採一次購足 (ONE-STOP SHOPPING) 、於交通樞紐設立商場及鄉鎮型購物 中心經營型態,加上賣場環境寬敞幽雅、停車方便、商品符合當地消費需求及快速調整 設櫃業種配置等各項競爭利基,故業績蒸蒸日上,連年獲利。

  1. 發展遠景之有利、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2. (1) 建設營運部門:

A. 有利因素:

  • (A) 土地成交價格居高不下,房價支撐性強。

  • (B) 政府積極推動各項公共建設。

  • (C) 國內資金充沛。

  • (D) 央行放寬信用管制。

  • (E) 利率下降。

B. 不利因素:

(A) 投資客退場。

(B) 銀行辦理豪宅貸款及建築融資態度保守。

  • (C) 囤房稅、豪宅稅及房地合一稅開徵。

  • (D) 房屋稅及地價稅大幅調高。

(E) 非自用住宅貸款成數偏低。

  • C. 因應對策:

(A) 於大台北精華地區興建住宅出售。

  • (B) 嚴控個案規模及總推案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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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縮短個案開發興建時程。

(D) 維持適度土地庫存量。

(E) 重視產品規畫設計及售後服務。

(F) 強化公司品牌價值。

(G) 提高合建及聯合開發方式推案比重。 (H) 興建首購及自住族所需之中小坪數精緻住宅。

  • (2) 營造營運部門:

A. 有利因素:

  • (A) 承造工程品質屢獲業主好評,企業形象佳。

(B) 建置完善的供應鏈,及時掌握建材價格走勢,創造利潤。 (C) 擁有眾多工程、財務、法務及管理等優秀人才。 (D) 積極建構資訊系統及推動營建 e 化,全面提昇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E) 取得 ISO 9002 認證,管理制度及作業程序標準化。

  • (F) 政府持續推動公共建設。 (G) 建材行情處於低檔。

B. 不利因素:

  • (A) 削價競標惡習未見改善。

  • (B) 建築工資及運輸成本居高不下,獲利遭到壓縮。 (C) 國人從事營造工作之意願不高,政府又禁止業者引用外勞,勞力短缺問題更形嚴重。 (D) 政府財政困窘,無力大量擴增公共建設預算。

  • (E) 營造廠眾多,素質參差不齊。

C. 因應對策:

(A) 與國內優良建設業者維持長期合作關係。

  • (B) 參與政府最有利標案,擺脫低價競標模式。

  • (C) 與優良協力廠商組成競標團隊。

(D) 研究分析大宗物資波動趨勢,擬訂風險管控對策。

(E) 與國際性營造廠合作,強化員工國際觀。

  • (3) 百貨營運部門:

A. 有利因素:

(A) 於人口密集及消費潛力強之優良區域設立購物中心,業績維持穩定成長。

(B) 自有商用不動產坐落於都會精華地區,具資產增值潛力。

(C) 擁有優秀的經營團隊。

(D) 經營作風穩健保守。

(E) 國內民間消費需求回溫。

B. 不利因素:

(A) 不少業者進行改裝及展店。

(B) 基層員工流動率偏高。

(C) 國民平均所得仍難明顯提高。

(D) 商用不動產價格飆漲,設立新營業據點不易。

(E)OUTLET 商場強力競爭。

C. 因應對策:

(A) 於交通樞紐地點設立新營業據點。

(B) 嚴控經營管理費用。

(C) 適時調整設櫃業種結構。

(D) 重視賣場環境管理及售後服務。

  • (E) 強化公司品牌價值。

-45-

( 二 ) 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1. 建設營運部門:

  2. (1) 重要用途:

  3. A. 住宅:供民眾居住使用。

  4. B. 商用不動產:供商業活動使用。

  5. (2) 產製過程:

取得土地 → 委託建築師設計 → 申請建築執照 → 委託營造廠商興建 → 工程竣工 → 申請使用 執照 → 交屋。

  1. 營造營運部門:

  2. (1) 重要用途:

  3. A. 建築工程:按業主之需求及設計施工,建造各類型住宅與辦公大樓,供購屋者居住及 公司行號辦公使用。

  4. B. 土木工程:以專業技術完成各類重大土木工程,供交通運輸等用途使用。

  5. C. 建廠工程:於規定工期內完成專業廠房興建,供廠商生產各類產品使用。

  6. (2) 產製過程:

業主 營造廠 計畫準備 遴選業者 取得工程 簽約 合約執行 執行預算編制 施工計畫 發包採購 完工驗收 業主計價 營造施工 運作維護 保固保證

3. 百貨營運部門:

本部門以銷售一般百貨業之商品,暨提供美食、娛樂及運動等服務為主要業務。

( 三 ) 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1. 建設營運部門:

  2. (1) 土地取得方式:自地自建、合建分屋、合建分售、聯合開發、市地重劃、都市更新及區 段徵收。

(2) 區位選擇:推案地點集中於大台北都會區,並以台北市為核心,結合副都心地區之開發 模式,此乃配合大小都市等級法則及大台北都會區人口密集、房屋需求殷 切、地價抗跌等特性,因此將大台北都會區之土地列為開發主要標的。

(3) 地段選擇:

  • A. 接近市中心。

  • B. 接近優良學區及學府。

  • C. 接近公園、廣場及綠地。

D. 鄰近市場或超市。

  • E. 居住環境幽雅。

  • F. 交通便捷之地點,可連接都市移動軸心幹道。

  • G. 鄰近車站及捷運站。

  • H. 鄰近停車場設施,停車方便。

  • I. 鄰近商圈。

J. 有優良景觀及視野。 K. 有良好之生活機能。

L. 無危險或嫌惡性設施。

  • M. 鄰近圖書館或社區活動中心。

-46-

2.營造營運部門:
所需主要原料計有鋼筋、水泥、預拌混凝土、磁磚、鋁窗及鋼構等,除合約規定由業主供應者外,其餘均由本部門向主要供應商訂購,以便掌
握貨源,符合合約規定之實際用料需求及釐清相關責任歸屬。本部門擁有綿密完整之供應鏈,除遴選具施工經驗及專業能力之下包商為協力廠商外,
於材料及機具進場前,亦與之先進行施工圖研討及充分溝通,以培養良好合作關係。
3.百貨營運部門:不適用。
(四)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進(銷)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進(銷)貨金額與比例,並說明其增減變動原因:
1.主要進貨名單: 單位:千元



項目
名稱
(註)
金額
占全年度
進貨淨額
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名稱
(註)
金額
占全年度
進貨淨額
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名稱
(註)
金額
占全年度
進貨淨額
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其他
9,548,013
100

其他
7,016,186
100

其他
1,984,473
100

註:各期間均無達進貨總額10%以上之單一進貨廠商。
2.主要銷貨名單: 單位:千元



項目
名稱
(註)
金額
占全年度
進貨淨額
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名稱
(註)
金額
占全年度
進貨淨額
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名稱
(註)
金額
占全年度
進貨淨額
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其他
9,548,013
100

其他
7,016,186
100

其他
1,984,473
100

註:各期間均無達進貨總額10%以上之單一進貨廠商。
2.主要銷貨名單: 單位:千元
項目
名稱
(註)
金額
占全年度
銷貨淨額
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名稱
(註)
金額
占全年度
銷貨淨額
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名稱
金額
占全年度
銷貨淨額
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1
-
-
-
-
大立光電
(股)公司
1,472,075
13.68

大立光電
(股)公司
496,253
21.11

2
-
-
-
-
交通部公路
總局西部濱
海公路南區
臨時工程處
1,189,486
11.05

交通部公路
總局西部濱
海公路南區
臨時工程處
307,344
13.08

3
其他
13,165,659
100
其他
其他
8,098,542
75.27

其他
1,547,001
65.81

註:103年度無達銷售總額10%以上之單一銷售客戶。
項目
名稱
(註)
金額
占全年度
銷貨淨額
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名稱
(註)
金額
占全年度
銷貨淨額
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名稱
金額
占全年度
銷貨淨額
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1
-
-
-
-
大立光電
(股)公司
1,472,075
13.68

大立光電
(股)公司
496,253
21.11

2
-
-
-
-
交通部公路
總局西部濱
海公路南區
臨時工程處
1,189,486
11.05

交通部公路
總局西部濱
海公路南區
臨時工程處
307,344
13.08

3
其他
13,165,659
100
其他
其他
8,098,542
75.27

其他
1,547,001
65.81

註:103年度無達銷售總額10%以上之單一銷售客戶。
項目
名稱
(註)
金額
占全年度
銷貨淨額
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名稱
(註)
金額
占全年度
銷貨淨額
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名稱
金額
占全年度
銷貨淨額
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1
-
-
-
-
大立光電
(股)公司
1,472,075
13.68

大立光電
(股)公司
496,253
21.11

2
-
-
-
-
交通部公路
總局西部濱
海公路南區
臨時工程處
1,189,486
11.05

交通部公路
總局西部濱
海公路南區
臨時工程處
307,344
13.08

3
其他
13,165,659
100
其他
其他
8,098,542
75.27

其他
1,547,001
65.81

註:103年度無達銷售總額10%以上之單一銷售客戶。
項目
名稱
(註)
金額
占全年度
銷貨淨額
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名稱
(註)
金額
占全年度
銷貨淨額
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名稱
金額
占全年度
銷貨淨額
比率(%)
與發行人
之關係
1
-
-
-
-
大立光電
(股)公司
1,472,075
13.68

大立光電
(股)公司
496,253
21.11

2
-
-
-
-
交通部公路
總局西部濱
海公路南區
臨時工程處
1,189,486
11.05

交通部公路
總局西部濱
海公路南區
臨時工程處
307,344
13.08

3
其他
13,165,659
100
其他
其他
8,098,542
75.27

其他
1,547,001
65.81

註:103年度無達銷售總額10%以上之單一銷售客戶。
105年截至03月31日止 與發行人
之關係
105年截至03月31日止 與發行人
之關係
占全年度
進貨淨額
比率(%)
100 占全年度
銷貨淨額
比率(%)
21.11 13.08 65.81

金額
1,984,473 金額 496,253 307,344 1,547,001
名稱
(註)
其他 名稱 大立光電
(股)公司
交通部公路
總局西部濱
海公路南區
臨時工程處
其他
104年度 與發行人
之關係
104年度 與發行人
之關係

占全年度
進貨淨額
比率(%)
100 占全年度
銷貨淨額
比率(%)

13.68
11.05 75.27

金額
7,016,186 金額 1,472,075 1,189,486 8,098,542
名稱
(註)
其他 名稱
(註)
大立光電
(股)公司
交通部公路
總局西部濱
海公路南區
臨時工程處
其他
103年度 與發行人
之關係
103年度 與發行人
之關係
- - 其他

占全年度
進貨淨額
比率(%)
100 占全年度
銷貨淨額
比率(%)
- - 100

金額
9,548,013 金額 - - 13,165,659
名稱
(註)
其他 名稱
(註)
- - 其他
項目 項目 1 2 3

-47-

  • ( 五 ) 最近二年度生產量值表: 單位;千元
最近二年度生產量值 表: 表: 表: 單位;千元 單位;千元 單位;千元
生產量值 年度
類別
103 年度 104 年度
產能 產量 產值 產能 產量 產值
房地 - 342 戶 6,279,054 - 212 戶 4,204,262
工程合約 - - 1,915,434 - - 3,667,046
商品、勞務及其他 - - - - - -
合計 - - 8,194,488 - - 7,871,308

說明: 1. 房地生產量係依當年度完工戶數計算。

  1. 生產值係依當年度營業總成本計算。

( 六 ) 最近二年度銷售量值表: 單位:千元

最近二年度銷售量 表: 表: 表: 表: 單位:千元 單位:千元 單位:千元 單位:千元
銷售量值 年度
類別
103 年度 104 年度
內 銷 外 銷 內 銷 外 銷
房地 261戶 9,710,527 - - 203戶 5,489,333 - -
工程合約 - 2,324,488 - - - 4,077,837 - -
商品、勞務及其他 - 1,130,644 - - - 1,192,933 - -
合 計 - 13,165,659 - - - 10,760,103 - -
  • 說明: 1. 房地銷售量係依當年度過戶戶數計算。

  • 銷售值係依當年度營業收入計算。

三、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從業員工資料:

103年度 104年度 105年截至
03 月31 日止
員工
人數
職 員 474 505 515
工程人員 264 317 329
合 計 738 822 844
均 年 歲 35.80 36.02 36.69


務 年 資
3.75 4.10 4.13
學歷分
布比率
博 士 0.14% 0.12% 0.12%
碩 士 17.58% 18.70% 19.11%
大 專 77.88% 78.46% 78.05%
高 中 4.40% 2.72% 2.72%
高中以下 0.00% 0.00% 0.00%

四、環保支出資訊:

  • ( ) 依法令規定,應申領污染設施設置許可證或污染排放許可證或應繳納污染防治費用或 應設立環保專責單位人員者,其申領、繳納或設立情形之說明:

  • 本合併公司營造營運部門總經理室設有安衛組,專責督導各營建工程工地環境保護事

  • 項;各工地依法令規定設置一名合格安全衛生人員,負責該工地環境保護事務。相關空氣污 染防治費用則由業主負擔, 104 年本合併公司建設營運部門繳納 829 千元。

  • ( 二 ) 公司有關對防治環境污染主要設備之投資及其用途與可能產生效益:

本合併公司僅營造營運部門於施工過程中需安裝防治環境污染設備,而該等相關設備係 由承包商自行購置及負責運作。本合併公司營造營運部門於各工地設有一名安全衛生人員, 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查核,如發現缺失,立即要求承包商改善。

  • ( 三 ) 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公司改善環境污染之經過;其有污染糾紛事件者, 並應說明其處理經過:無。

-48-

( 四 ) 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污染環境所受損失及處分之總額:

單位:千元

單位:千元
年度 103年度 104年度 105年截至
03 月31 日止
污染狀況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與空氣污染防治法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與空氣污染防治法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與空氣污染防治法
處分金額 359 698 93

本合併公司受處分之主因為開挖工程產生之廢棄物及工程車運送建材過程中污染工地 附近道路。上述罰款由本合併公司營造營運部門先行繳納後,再向下包廠商索取,故並無發 生重大環保糾紛或損失之情事。

( 五 ) 未來因應對策及可能支出:

1. 未來因應對策:

基於環保意識逐年提升及永續經營理念,本合併公司已將防治環境污染工作視為企業 經營之社會責任。於施工過程中,除嚴格要求承包廠商做好環境保護工作外,並進行下列 具體措施:

(1) 於工地出入口設置沖水設備,並派人清理路面,維護工地附近道路整潔。

(2) 工地四周設置圍籬,建築物四周架設防塵網、帆布及斜籬,防止塵土飛揚及材料墜落。

(3) 建築物設置垃圾管道,集中並定期清理廢棄物。

  • (4) 定期清理臨時廁所及化糞池。

(5) 隨時巡視工地,保持環境整潔。

(6) 於合約中明定承包商應負責廢棄物清理、廢水防治及控制等。

  • (7) 定期對員工進行環保法令及觀念宣導。

  • 未來可能支出:無。

( 六 ) 目前污染狀況及其改善對公司盈餘、競爭地位及資本支出之影響及其未來二年度預 計之重大環保資本支出:無。

五、勞資關係:

一 ( ) 公司各項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與其實施情形,以及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 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1. 員工福利措施:

本合併公司設有職工福利委員會,負責各項員工福利方案之規劃及執行,主要福利措 施及實施情形如下:

(1) 餽贈端午、中秋、生日、結婚及生育禮金等。

(2) 發放喪亡、傷病住院及重大災害補助金等。

  • (3) 提供健康檢查、團體保險及購屋優惠等福利。

(4) 舉辦運動會等團康活動。

  • (5) 規劃旅遊補助方案。

  • (6) 依公司章程規定提撥及發放員工酬勞。

  • 訓練制度:

本合併公司人資部門每年依業務發展及員工職涯需求,制定教育訓練計劃。整體訓練 範疇概括為新進人員訓練、一般與管理知能訓練、專業技能訓練等,實施情形如下:

(1) 新進人員訓練:由人資部門負責介紹組織與制度、工作規則與職掌;用人部門解說作業 規定與流程,並定期進行考核及督導新進人員於試用期滿撰寫心得報 告。

  • (2) 內部訓練:由資深或學有專精員工擔任講師,傳授自身經驗與專業知識。

  • (3) 外部訓練:參與企管顧問公司、教育訓練機構及政府機關開辦之專業課程。

  • (4) 部門訓練;由各部門自行舉辦之專業訓練課程,如地政室之「不動產交易流程及相關稅 務課程」及資訊室之「 EIP 系統教育訓練」等。

  • (5) 一般知能訓練:全體員工皆可參與之通識課程,如「跟著建築師看生態環境」及「創造

-49-

無微不至的感動服務」等。

  • (6) 管理知能訓練:不定期為中高階員工開辦專業訓練課程。

  • (7) 專業技能訓練:為提升整體實力,鼓勵員工參加專業技能訓練課程及取得專業證照,並 定期回訓。

  • (8) 進修補助:遴派優秀員工赴國內外大學進修,其學雜費由公司依規定補助。

  • (9) 訓練時數:每位員工每年至少需參加 12 小時訓練課程。

  • 員工行為與倫理守則:

本合併公司全體員工於處理公司事務時應遵守法令規章及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等規定, 並堅守個人誠信及社會道德標準,以維護公司資產、權益及形象,其範疇涵蓋下列數項: (1) 保護機密資訊:本合併公司人員於到職時皆需簽署「員工保密切結書」,承諾於任職期 間與離職後均不得以任何形式洩漏本公司之營業機密。

  • (2) 禁止圖謀私利:本合併公司人員不得透過使用公司財產、資訊或藉由職務之便圖謀私 利,且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公司同類業務。

  • (3) 不得索取不正當利益:本合併公司人員不得向公司之往來客戶索取餽贈、回扣、招待或 其他不正當利益,主管亦不得接受下屬任何形式之餽贈。

  • (4) 公平交易規範:本合併公司人員應公平對待公司進 ( 銷 ) 貨客戶、競爭對手及員工。

(5) 嚴禁內線交易:本合併公司人員不得使用執行業務所獲得內線資訊,圖利他人或牟取私 利。公司財務業務資訊未經許可或公開前,不得擅自發表,以免影響其 他股東權益。

4. 退休制度:

本合併公司對於正式聘用員工訂有退休辦法,員工之退休條件、退休金給與及計算方 式,均依勞動基準法、勞工退休金條例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勞工退休金條例」之新制退休金制度,係屬確定提撥制。退休金之給付由本合併公 司按月以不低於員工每月薪資之 6% 提繳退休金,儲存於勞工保險局之個人退休金專戶。

「勞動基準法」之舊制退休金制度,係屬確定給付制。於核准退休時,按員工工作年 資每滿一年給與二個基數,但超過十五年之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總計最高 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退休金之給付,係根據前述基數標準乘以核准退休日前六個月之月 平均薪資計算。目前,本公司按員工每月薪資總額 2% 提撥員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儲存於台 灣銀行。

  1. 工作環境及員工人身安全保護措施:

本合併公司致力於提供員工一個安全、健康及舒適的工作環境,除持續辦理各項安全 衛生教育訓練、宣導及演練外,並為全體員工投保團體保險、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 提供健康檢查等。相關措施如下:

  • (1) 遵守安全衛生相關法令及其他要求事項,定期實施辦公室或工作環境檢測,參與勞委會 北區勞動檢查所舉辦之相關活動。

  • (2) 設置符合法規標準之消防設備及消防隊員組織,定期檢測設備狀況,按時申報年度消防 設備安全檢查報告。

  • (3) 不定期進行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宣導及演練,並鼓勵員工取得勞工安全衛生與消防 相關證照。

  • (4) 每年提供員工一次健康檢查,費用由公司負擔。

  • ( 二 ) 勞資間之協議情形:本合併公司勞資關係一向和諧融洽,無勞資糾紛,故無勞資協議之情形。

  • ( 三 )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失,並揭露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 計損失金額與因應措施:本合併公司無勞資糾紛,故本項不適用。

-50-

六、重要契約: 105 年 03 月 31 日

六、重要 契約: 105 年03 月31
契約性質 當事人 契約起訖日期 主要內容 限制
條款
租賃 台灣省屏東農田水
利會
40年
(89.01.10~129.01.10)
地點:屏東市公園段三小段
每年租金:按申報地價10%計算
權利金:63,000 千元
部分自地自
建部分合建
分屋
張君等5人 預計完工年度:106 工程名稱:830I
地點:台北市文山區萬芳段
保證金:132,987 千元
都市更新 陳君等18人 預計完工年度:110 工程名稱:950B
地點:台北市中正區福和段
保證金:42,361 千元
都市更新 台北市政府 預計完工年度:108 工程名稱:960B
地點:新北市中和區新和段
都市更新 台北市政府 預計完工年度:107 工程名稱:960C
地點:新北市中和區南山段
部分自地自
建部分合建
分屋
黃君等4人 預計完工年度:106 工程名稱:990C
地點:新北市新莊區副都心段
部分自地自
建部分合建
分屋
莊君等25人 預計完工年度:未定 工程名稱:990D
地點:新北市新莊區中原段
合建分屋 莊君等6人 預計完工年度:109 工程名稱:100C
地點:新北市新莊區中原段
保證金:66,848 千元
聯合開發投
資興建
台中市政府 預計完工年度:110 工程名稱:101B
地點:台北市西屯區
聯合開發投
資興建
交通部高鐵局 預計完工年度:108 工程名稱:101C
地點:桃園市中壢區青芝段
部分自地自
建部分合建
分屋
陳君等17人 預計完工年度:106 工程名稱:101D
地點:新北市三重區大同南段
合建分售 謝君等4人 預計完工年度:107 工程名稱:102B
地點:新北市中和區華中段
地上權開發 國防部政治作戰局 50年,得延長20年 工程名稱:103B
地點: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段
都市更新 國防部政治作戰局 預計完工年度:111 工程名稱:103F
地點:新北市中和區台貿段
都市更新 新北市政府 預計完工年度:110 工程名稱:103G
地點:新北市新店區行政段
合建分屋 大洋塑膠工業(股)
公司
常新欣業(股)公司
預計完工年度:112 工程名稱:104B/104C
地點:新北市中和區健康段
工程承攬 台北市政府工務局
新建工程處
預計完工年度:105 福國路延伸工程(第一期)道路橋樑、工同管
道及代辦自來水管工程等
工程承攬 新北市政府新建工
程處
預計完工年度:105 新北市永和、汐止、樹林國民運動中心興
建統包工程
工程承攬 交通部公路總局西
部濱海公路南區臨
時工程處
預計完工年度:106 台9線南迴公路安朔至草埔段C1橋樑標新
建工程

-51-

契約性質 當事人 契約起訖日期 主要內容 限制
條款
工程承攬 台灣積體電路製造
(股)公司
預計完工年度:106 台積電中科十五廠五期新建工程_Office
工程承攬 台灣積體電路製造
(股)公司
預計完工年度:105 台積電中科十五廠六期CUP設施棟新建工
工程承攬 泰興工程顧問(股)
公司
預計完工年度:106 彰濱工業區廠房第三期PhaseII廠新建工程
工程承攬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
公司臺灣北區分公
預計完工年度:106 中華電信安康客網大樓新建工程
工程承攬 大立光電(股)公司 預計完工年度:105 台中市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第一期產業
用地(一)廠辦新建工程
租賃 亞朔開發(股)公司 營運開始日起算20年 地點:桃園市龜山區復興一路8號(商場)
銀行保證函:50,000 千元
租賃 交通部台灣鐵路局 營運期15年 地點:板橋車站大樓地下1F至地上2F及
24F、25F商場之東西側商業空間
銀行保證函:61,550 千元
租賃 交通部台灣鐵路局 營運期12年 地點:新左營車站大樓地下1F至地上4F
商場之東西側商業空間
銀行保證函:3,000 千元
租賃 新竹市政府 交付日起算20年 地點:新竹市公道五路三段6號
銀行保證函:20,000 千元
租賃 天津御河沿置業有
限公司
營運開始日起算20年 地點:天津市西青區中北鎮阜錦道北側
保證金:人民幣16,000 千元
租賃 亞朔開發(股)公司 營運開始日起算10年 地點:桃園市龜山區復興一路8號(停車場)
銀行保證函:12,000 千元
租賃 交通部台灣鐵路局 營運期15年 地點:台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一段313號
銀行保證函:20,000 千元

-52-

陸、財務概況

  •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會計師查核意見: 一

  • ( ) 簡明資產負債表資料-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 合併財務報告: 單位:千元

1.合併財務報 1.合併財務報 告: 告: 告: 告: 告: 單位:千元
年度
項目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1) 105年截至
03月31日
(註2)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104 年



- 29,126,839 31,215,807 33,378,640 32,974,610
33,003,239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7,532,509 7,600,030 7,803,913 7,701,208
7,642,210


- 59,717 62,795 64,037 89,375
87,883


- 446,016 395,749 892,313 878,640
889,320


- 37,165,081 39,274,381 42,138,903 41,643,833
41,622,652
流動負債 分配前 - 19,781,403 19,084,662 19,566,671 21,616,488
21,496,124
分配後 - 20,280,125 19,588,453 20,574,253 註3 -




- 7,156,555 9,240,911 9,196,487 7,048,152
7,027,592
負債總額 分配前 - 26,937,958 28,325,573 28,763,158 28,664,640
28,523,716
分配後 - 27,436,680 28,829,364 29,770,740 註3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 8,576,199 9,373,158 11,738,452 11,319,151
11,422,345
- 4,987,221 5,037,910 5,037,910 5,037,910
5,037,910


- 1,248,076 1,307,823 1,318,349 1,339,600
1,339,600
保留盈餘 分配前 - 2,387,604 3,082,119 5,450,600 5,014,498
5,122,488
分配後 - 1,888,882 2,578,328 4,443,018 註3 -


- (165) 780 2,789 (1,661) (6,457)


- (46,537) (55,474) (71,196) (71,196) (71,196)




- 1,650,924 1,575,650 1,637,293 1,660,042
1,676,591
權益總額 分配前 - 10,227,123 10,948,808 13,375,745 12,979,193
13,098,936
分配後 - 9,728,401 10,445,017 12,368,163 註3 -
  • 註 1 : 101 年度至 104 年度業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 註 2 : 105 年 03 月 31 日業經會計師核閱。

  • 註 3 : 104 年盈餘分派案尚未經股東會決議通過。

-53-

  1. 個體財務報告: 單位:千元
2.個體財務報 2.個體財務報 告: 告: 告: 告: 告: 單位:千元
年度
項目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1) 105年截至
03月31日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104 年



- 25,270,415 27,933,670 29,329,009 28,068,222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310,211 304,964 299,667 301,301
-


- - - - 6,735
-


- 4,270,348 4,340,977 5,008,253 5,100,382
-


- 29,850,974 32,579,611 34,636,929 33,476,640
-
流動負債 分配前 - 17,193,101 17,121,007 16,810,043 18,070,694
-
分配後 - 17,691,823 17,624,798 17,817,625 註2 -




- 4,081,674 6,085,446 6,088,434 4,086,795
-
負債總額 分配前 - 21,274,775 23,206,453 22,898,477 22,157,489
-
分配後 - 21,773,497 23,710,244 23,906,059 註2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 8,576,199 9,373,158 11,738,452 11,319,151
-
- 4,987,221 5,037,910 5,037,910 5,037,910
-


- 1,248,076 1,307,823 1,318,349 1,339,600
-
保留盈餘 分配前 - 2,387,604 3,082,119 5,450,600 5,014,498
-
分配後 - 1,888,882 2,578,328 4,443,018 註2 -


- (165) 780 2,789 (1,661) -


- (46,537) (55,474) (71,196) (71,196) -




- - - - - -
權益總額 分配前 - 8,576,199 9,373,158 11,738,452 11,319,151
-
分配後 - 8,077,477 8,869,367 10,730,870 註2 -
  • 註 1 : 101 年度至 104 年度業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 註 2 : 104 年盈餘分派案尚未經股東會決議通過。

-54-

( 二 ) 簡明資產負債表資料-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1. 合併財務表: 單位:千元
年度
項目
年度
項目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 105年截至
03月31日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104 年



24,122,594 31,116,540 - - - -




95,045 111,392 - - - -


6,985,727 7,698,036 - - - -


75,587 104,949 - - - -


63,723 110,553 - - - -


31,342,676 39,141,470 - - - -
流動負債 分配前 14,902,804 19,709,783 - - - -
分配後 15,396,149 20,208,505 - - - -


4,743,617 6,958,475 - - - -


178,413 260,478 - - - -
負債總額 分配前 19,824,834 26,928,736 - - - -
分配後 20,318,179 27,427,458 - - - -
4,933,453 4,987,221 - - - -


1,196,062 1,255,865 - - - -
保留盈餘 分配前 3,811,114 4,345,139 - - - -
分配後 3,317,769 3,846,417 - - - -








- - - - - -
累積換算調整數 - (165) - - - -
未認列為退休金成




- - - - - -



(25,133) (20,070) - - - -
母公司股東權益 9,915,496 10,567,990 - - - -



1,602,346 1,644,744 - - - -
股東權益
總 額
分配前 11,517,842 12,212,734 - - - -
分配後 11,024,497 11,714,012 - - - -

註: 100 年度至 101 年度業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55-

  1. 個體財務報表: 單位:千元
2.個體財務報 2.個體財務報 表: 表: 表: 表: 表: 單位:千元
年度
項目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 105年截至
03月31日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104 年



20,054,545 27,220,338 - - - -




3,966,782
4,146,470
- - - -


446,334
441,565
- - - -


46,810
45,232
- - - -


- - - - - -


24,514,471 31,853,605 - - - -
流動負債 分配前 12,497,027 17,192,039 - - - -
分配後 12,990,372 17,690,761 - - - -


2,005,192
4,000,000
- - - -


96,756
93,576
- - - -
負債總額 分配前 14,598,975 21,285,615 - - - -
分配後 15,092,320 21,784,337 - - - -
4,933,453
4,987,221
- - - -


1,196,062
1,255,865
- - - -
保留盈餘 分配前 3,811,114
4,345,139
- - - -
分配後 3,317,769
3,846,417
- - - -








- - - - - -
累積換算調整數 - - - - - -
未認列為退休金成




- - - - - -
股東權益
總 額
分配前 9,915,496 10,567,990 - - - -
分配後 9,422,151 10,069,268 - - - -

註: 100 年度至 101 年度業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56-

( 三 ) 簡明綜合損益表資料-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1. 合併財務報告: 單位:千元

1.合併財務報 告: 告: 告: 告: 告: 單位:千元
年度
項目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1) 105年截至
03月31日
(註2)
100年 101年 102年 103年 104年



- 7,185,957 7,284,392 13,165,659 10,760,103
2,350,598



- 1,562,879 2,295,916 4,971,171 2,888,795
693,148



- 499,089 1,071,690 3,465,493 1,313,675
292,514
營業外收入


- (152,084) 306,462 (127,550) (263,875)
(57,605)



- 347,005 1,378,152 3,337,943 1,049,800
234,909
繼續營業單位本


- 221,159 1,220,220 3,032,005 702,498
125,451
停業單位損失 - - - - - -



- 221,159 1,220,220 3,032,005 702,498
125,451
本期其他綜合損
益( 稅後淨額)
- 1,233 (2,147) 3,868 (8,137)
(5,708)







- 222,392 1,218,073 3,035,873 694,361
119,743
淨利屬於母

司業主
- 130,253 1,197,081 2,873,495 572,325
107,990
淨利歸屬於
非控制權益
- 90,906 23,139 158,510 130,173
17,461
綜合損益總額歸
屬於母公司業主
- 129,619 1,194,182 2,874,281 567,030
103,194
綜合損益總額歸
屬於非控制權益
- 92,773 23,891 161,592 127,331
16,549
每股盈餘(元) - 0.27 2.42 5.82 1.16
0.22
  • 註 1 : 101 年度至 104 年度業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 註 2 : 105 年 03 月 31 日業經會計師核閱。

-57-

  1. 個體財務報告: 單位:千元
2.個體財務 報告: 報告: 報告: 報告: 單位:千元
年度
項目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 105年截至
03月31日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104 年



- 2,313,888 3,978,954 9,749,613 5,521,196
-



- 551,113 1,136,320 3,470,474 1,316,849
-



- 148,847 783,432 2,942,981 774,338
-
營業外收入


- 20,924 486,800 107,784 15,032
-



- 169,771 1,270,232 3,050,765 789,370
-
繼續營業單位本


- 130,253 1,197,081 2,873,495 572,325
-
停業單位損失 - - - - - -



- 130,253 1,197,081 2,873,495 572,325
-
本期其他綜合損
益( 稅後淨額)
- (634) (2,899) 786 (5,295)
-







- 129,619 1,194,182 2,874,281 567,030
-
淨利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 130,253 1,197,081 2,873,495 572,325
-
淨利歸屬於
非控制權益
- - - - - -
綜合損益總額歸
屬於母公司業主
- 129,619 1,194,182 2,874,281 567,030
-
綜合損益總額歸
屬於非控制權益
- - - - - -
每股盈餘(元) - 0.27 2.42 5.82 1.16
-

註: 101 年度至 104 年度業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58-

( 四 ) 簡明損益表資料-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1. 合併財務報表: 單位:千元

1.合併財務報 表: 表: 表: 表: 表: 單位:千元
年度
項目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 105年截至
03月31日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104 年



15,175,879 13,947,153 - - - -



2,557,930
2,404,783
- - - -



1,536,811
1,386,420
- - - -
營業外收入


62,756
91,760
- - - -
營業外費用


324,049
234,792
- - - -
繼續營業部門



1,275,518
1,243,388
- - - -







1,099,267
1,118,277
- - - -
停業部門損益 - - - - - -



- - - - - -
會計原則變動之
累積影響數
- - - - - -



1,099,267
1,118,277
- - - -
每股盈餘(元) 2.02
2.11
- - - -

註: 100 年度至 101 年度業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1. 個體財務報表: 單位:千元
2.個體財務報 表: 表: 表: 表: 表: 單位:千元
年度
項目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 105年截至
03月31日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103 年 104 年



4,946,225
4,050,142
- - - -



1,449,227
1,377,481
- - - -



1,051,583
1,016,546
- - - -
營業外收入


269,139
232,278
- - - -
營業外費用


234,210
182,671
- - - -
繼續營業部門



1,086,512
1,066,153
- - - -







980,665
1,027,370
- - - -
停業部門損益 - - - - - -



- - - - - -
會計原則變動之
累積影響數
- - - - - -



980,665
1,027,370
- - - -
每股盈餘( 元) 2.02
2.11
- - - -

註: 100 年度至 101 年度業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59-

( 五 ) 最近五年度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查核意見:

年 度 簽 證 會 計 師 查 帳 意 見
100 簡蒂暖、曾國禓 無保留意見
101 陳嘉修、曾國禓 無保留意見
102 陳嘉修、張淑瑩 無保留意見
103 陳嘉修、張淑瑩 無保留意見
104 簡蒂暖、張淑瑩 無保留意見

-60-

二、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1. 合併財務報告:

1.合併財務報告: 1.合併財務報告:
年度
分析項目
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註1) 105年截至
03月31日
(註2)
100年 101年 102年 103年 104年
財務
結構
負債占資產比率(%) - 72.48 72.12 68.26 68.83
68.53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
房及設備比率(%)
- 228.15 263.19 286.94 257.82
261.22
償債
能力
流動比率(%) - 147.24 163.56 170.59 152.54
153.35
速動比率(%) - 27.5 29.23 32.98 29.10
27.42
利息保障倍數(倍) - 2.57 8.56 16.50 5.41
4.86
經營
能力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 6.80 5.57 9.32 7.34
6.01
平均收現日數 - 53.67 65.52 39.16 49.72
60.73
存貨週轉率(次) - 0.28 0.20 0.32 0.30
0.25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 2.32 1.93 3.07 2.66
2.20
平均銷貨日數 - 1,303.57 1,825.00 1,140.62 1,216.66 1,46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
轉率(次)
- 1.00 0.96 1.71 1.39
1.23
總資產週轉率(次) - 0.21 0.19 0.32 0.26
0.23
獲利
能力
資產報酬率(%) - 1.20 3.59 7.89 2.15
1.69
權益報酬率(%) - 2.14 11.52 24.93 5.33
3.85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
比率(%)
- 6.96 27.36 66.26 20.84
18.65
純益率(%) - 3.08 16.75 23.03 6.53
5.34
每股盈餘(元) - 0.27 2.42 5.82 1.16
0.22
現金
流量
現金流量比率(%) - 註3 註3 4.79 12.08
註3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註3 註3 39.96 97.96
註3
現金再投資比率(%) - 註3 註3 1.81 7.40
註3
槓桿
營運槓桿度 - 2.73 2.02 1.37 1.97
2.15
財務槓桿度 - 1.79 1.21 1.07 1.22
1.26
最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增減變動達20%以上變動原因:
1.利息保障倍數:主係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大幅減少及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2.應收款項週轉率:主係營業收入減少及應收款項增加所致。
3.平均收現日數:主係應收款項週轉率下降所致。
4.資產報酬率:主係稅後純益大幅減少所致。
5.權益報酬率:主係稅後純益大幅減少所致。
6.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主係稅前純益大幅減少所致。
7.純益率:主係營業成本率及營業費用率明顯提高所致。
8.每股盈餘:主係稅後純益大幅減少所致。
9.現金流量比率:主係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數大幅增加所致。
10.現金流量允當比率:主係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數大幅增加所致。
11.現金再投資比率:主係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數大幅增加所致。
12.營運槓桿度:主係營業利益大幅減少所致。

註 1 : 101 年度至 104 年度業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 註 2 : 105 年 03 月 31 日業經會計師核閱。

  • 註 3 :因營業活動為淨現金流出,故相關比率不予計算。

-61-

註 4 :計算公式如下:

  1. 財務結構

  2. (1) 負債占資產比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3. (2)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權益總額+非流動負債)/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淨額。

  4. 償債能力

  5. (1) 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6. (2) 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費用)/流動負債。

  7. (3) 利息保障倍數=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8. 經營能力

  9. (1) 應收款項 ( 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 ) 週轉率=銷貨淨額/各期平均應收款 項 ( 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 ) 餘額。

  10. (2) 平均收現日數= 365 /應收款項週轉率。

  11. (3) 存貨週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12. (4) 應付款項 ( 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 ) 週轉率=銷貨成本/各期平均應付款 項 ( 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 ) 餘額。

  13. (5) 平均銷貨日數= 365 /存貨週轉率。

  14. (6)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15. (7) 總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資產總額。

  16. 獲利能力

  17. (1) 資產報酬率=〔稅後損益+利息費用 × ( 1 -稅率)〕/平均資產總額。

  18. (2) 權益報酬率=稅後損益/平均權益總額。

  19. (3) 純益率=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20. (4) 每股盈餘=(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損益-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註 5 )

  21. 現金流量

  22. (1) 現金流量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23. (2) 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 ( 資本支出+存貨增 。

  24. 加額+現金股利 )

  25. (3) 現金再投資比率= ( 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毛額+長期投 資+其他非流動資產+營運資金 ) 。 ( 註 6)

  26. 槓桿度:

  27. (1) 營運槓桿度= ( 營業收入淨額-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 ) /營業利益 ( 註 6) 。

  28. (2) 財務槓桿度=營業利益/ ( 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

  29. 註 5 :上開每股盈餘之計算公式,在衡量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30. 以加權平均普通股股數為準,而非以年底已發行股數為基礎。

  31. 凡有現金增資或庫藏股交易者,應考慮其流通期間,計算加權平均股數。

  32. 凡有盈餘轉增資或資本公積轉增資者,在計算以往年度及半年度之每股盈餘時,應按增資比 例追溯調整,無庸考慮該增資之發行期間。

  33. 若特別股為不可轉換之累積特別股,其當年度股利(不論是否發放)應自稅後淨利減除或增 加稅後淨損。特別股若為非累積性質,在有稅後淨利之情況,特別股股利應自稅後淨利減除; 如為虧損,則不必調整。

  34. 註 6 :現金流量分析在衡量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35. 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係指現金流量表中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數。

  36. 資本支出係指每年資本投資之現金流出數。

  37. 存貨增加數僅在期末餘額大於期初餘額時方予計入,若年底存貨減少,則以零計算。

  38. 現金股利包括普通股及特別股之現金股利。

  39.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毛額係指扣除累計折舊前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總額。

  40. 註 7 :發行人應將各項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依性質區分為固定及變動,如有涉及估計或主觀判斷, 應注意其合理性並維持一致。

  41. 註 8 :公司股票為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台幣十元者,前開有關占實收資本比率計算,則改以資 產負債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率計算之。

-62-

2. 個體財務報告:

2.個體財務報告: 2.個體財務報告:
年度
分析項目
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註1) 105年截至
03月31日
100年 101年 102年 103年 104年
財務
結構
負債占資產比率(%) - 71.27 71.23 66.11 66.19
-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
房及設備比率(%)
- 4,054.08 5,040.97 5,919.39 5,084.33
-
償債
能力
流動比率(%) - 146.98 163.15 174.47 155.32
-
速動比率(%) - 10.40 13.80 15.98 10.90
-
利息保障倍數(倍) - 2.07 13.52 22.88 5.86
-
經營
能力
應收款項週轉率(%) - 24.03 10.73 19.49 14.65
-
平均收現日數 - 15.19 34.01 18.73 24.91
-
存貨週轉率(次) - 0.09 0.12 0.24 0.16
-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 1.72 2.17 5.12 3.97
-
平均銷貨日數 - 4,055.56 3,041.66 1,520.83 2,281.25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
轉率(次)
- 7.39 12.94 32.25 18.37
-
總資產週轉率(次) - 0.09 0.13 0.29 0.16
-
獲利
能力
資產報酬率(%) - 0.98 4.10 8.89 2.08
-
權益報酬率(%) - 1.50 13.34 27.22 4.96
-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
比率(%)
- 3.40 25.21 60.56 15.67
-
純益率(%) - 5.63 30.09 29.47 10.37
-
每股盈餘(元) - 0.27 2.42 5.82 1.16
-
現金
流量
現金流量比率(%) - 註2 註2 0.91 8.64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註2 註2 8.73 61.94
-
現金再投資比率(%) - 註2 註2 註2 3.57
-
槓桿
營運槓桿度 - 2.36 1.28 1.10 1.31
-
財務槓桿度 - - 1.15 1.05 1.27
-
最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增減變動達20%以上變動原因:
1.速動比率:主係存貨減少所致。
2.利息保障倍數:主係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大幅減少及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3.應收款項週轉率:主係營業收入大幅減少所致。
4.平均收現日數:主係應收款項週轉率下降所致。
5.存貨週轉率:主係營業成本大幅減少所致。
6.應付款項週轉率:主係營業成本大幅減少所致。
7.平均銷貨日數:主係存貨週轉率下降所致。
8.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主係營業收入大幅減少所致。
9.總資產週轉率:主係營業收入大幅減少所致。
10.資產報酬率:主係稅後純益大幅減少所致。
11.權益報酬率:主係稅後純益大幅減少所致。
12.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主係稅前純益大幅減少所致。
13.純益率:主係營業成本率及營業費用率明顯提高所致。
14.每股盈餘:主係稅後純益大幅減少所致。.
15.現金流量比率:主係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數大幅增加所致。
16.現金流量允當比率:主係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數大幅增加所致。
17.財務槓桿度:主係營業利益大幅減少所致。

-63-

註 1 : 101 年度至 104 年度業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註 2 :因營業活動為淨現金流出,故相關比率不予計算。

註 3 :計算公式如下:

  1. 財務結構

  2. (1) 負債占資產比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3. (2)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權益總額+非流動負債)/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淨額。

  4. 償債能力

  5. (1) 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6. (2) 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費用)/流動負債。

  7. (3) 利息保障倍數=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8. 經營能力

  9. (1) 應收款項 ( 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 ) 週轉率=銷貨淨額/各期平均應收款 項 ( 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 ) 餘額。

  10. (2) 平均收現日數= 365 /應收款項週轉率。

  11. (3) 存貨週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12. (4) 應付款項 ( 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 ) 週轉率=銷貨成本/各期平均應付款 項 ( 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 ) 餘額。

  13. (5) 平均銷貨日數= 365 /存貨週轉率。

  14. (6)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15. (7) 總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資產總額。

  16. 獲利能力

  17. (1) 資產報酬率=〔稅後損益+利息費用 × ( 1 -稅率)〕/平均資產總額。

  18. (2) 權益報酬率=稅後損益/平均權益總額。

  19. (3) 純益率=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20. (4) 每股盈餘=(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損益-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註 4 )

  21. 現金流量

  22. (1) 現金流量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23. (2) 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 ( 資本支出+存貨增加

    • 額+現金股利 )

  24. (3) 現金再投資比率= ( 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 ) /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毛額+長期投 資+其他非流動資產+營運資金 ) 。 ( 註 5)

  25. 槓桿度:

  26. (1) 營運槓桿度= ( 營業收入淨額-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 ) /營業利益 ( 註 6) 。

  27. (2) 財務槓桿度=營業利益/ ( 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

  28. 註 4 :上開每股盈餘之計算公式,在衡量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29. 以加權平均普通股股數為準,而非以年底已發行股數為基礎。

  30. 凡有現金增資或庫藏股交易者,應考慮其流通期間,計算加權平均股數。

  31. 凡有盈餘轉增資或資本公積轉增資者,在計算以往年度及半年度之每股盈餘時,應按增資比 例追溯調整,無庸考慮該增資之發行期間。

  32. 若特別股為不可轉換之累積特別股,其當年度股利(不論是否發放)應自稅後淨利減除或增 加稅後淨損。特別股若為非累積性質,在有稅後淨利之情況,特別股股利應自稅後淨利減除; 如為虧損,則不必調整。

  33. 註 5 :現金流量分析在衡量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34. 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係指現金流量表中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數。

  35. 資本支出係指每年資本投資之現金流出數。

  36. 存貨增加數僅在期末餘額大於期初餘額時方予計入,若年底存貨減少,則以零計算。

  37. 現金股利包括普通股及特別股之現金股利。

  38.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毛額係指扣除累計折舊前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總額。

  39. 註 6 :發行人應將各項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依性質區分為固定及變動,如有涉及估計或主觀判斷,應 注意其合理性並維持一致。

  40. 註 7 :公司股票為無面額或每股面額非屬新台幣十元者,前開有關占實收資本比率計算,則改以資產 負債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比率計算之。

-64-

- 二、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 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1. 合併財務報表:

1.合併財務報表: 1.合併財務報表: 1.合併財務報表:
年度
分析項目
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註1) 105年截至
03月31日
100年 101年 102年 103年 104年
財務
結構
負債占資產比率(%) 63.25 68.80 - - - -
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
比率(%)
232.78 249.04 - - - -
償債
能力
流動比率(%) 161.87 157.87 - - - -
速動比率(%) 35.53 31.46 - - - -
利息保障倍數(倍) 6.20 6.82 - - - -
經營
能力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16.34 13.19 - - - -
平均收現日數 22.34 27.67 - - - -
存貨週轉率(次) 0.73 0.54 - - - -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5.89 4.77 - - - -
平均銷貨日數 500.00 675.93 - - - -
固定資產週轉率(次) 2.17 1.81 - - - -
總資產週轉率(次) 0.48 0.36 - - - -
獲利
能力
資產報酬率(%) 4.35 3.68 - - - -
股東權益報酬率(%) 9.71 9.42 - - - -
占實收
資本比
率( % )
營業利益 31.15 27.80 - - - -
稅前純益 25.85 24.93 - - - -
純益率(%) 7.24 8.02 - - - -
每股盈餘(元) 2.02 2.11 - - - -
現金
流量
現金流量比率(%) 註2 註2 - - -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7.16 8.44 - -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註2 註2 - - - -
槓桿
營運槓桿度 1.55 1.62 - - - -
財務槓桿度 1.19 1.18 - - - -
最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增減變動達20%以上變動原因:不適用。
  • 註 1 : 100 年度至 101 年度業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 註 2 :營業活動為淨現金流出,故相關比率不予計算。

  • 註 3 :計算公式如下:

  • 財務結構

  • (1) 負債占資產比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 (2) 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股東權益淨額+長期負債)/固定資產淨額。

  • 償債能力

  • (1) 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 (2) 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費用)/流動負債。

  • (3) 利息保障倍數=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 3 經營能力

  • (1) 應收款項 ( 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 ) 週轉率=銷貨淨額/各期平均應收款 項 ( 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 ) 餘額。

  • (2) 平均收現日數= 365 /應收款項週轉率。

-65-

  • (3) 存貨週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 (4) 應付款項 ( 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 ) 週轉率=銷貨成本/各期平均應付款 項 ( 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 ) 餘額。

  • (5) 平均銷貨日數= 365 /存貨週轉率。

  • (6) 固定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固定資產淨額。

  • (7) 總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資產總額。

  • 4 獲利能力

  • (1) 資產報酬率=〔稅後損益+利息費用 × ( 1 -稅率)〕/平均資產總額。

  • (2) 股東權益報酬率=稅後損益/平均股東權益淨額。

  • (3) 純益率=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 (4) 每股盈餘=(稅後淨利-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註 4 )

  • 5 現金流量

  • (1) 現金流量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 (2) 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 ( 資本支出+存貨增 。

  • 加額+現金股利 )

  • (3) 現金再投資比率= ( 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 ) / ( 固定資產毛額+長期投資+其他資 產+營運資金 ) 。 ( 註 5)

  • 6 槓桿度:

  • (1) 營運槓桿度= ( 營業收入淨額-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 ) /營業利益 ( 註 6) 。

  • (2) 財務槓桿度=營業利益/ ( 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

  • 註 4 :上開每股盈餘之計算公式,在衡量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 以加權平均普通股股數為準,而非以年底已發行股數為基礎。

  • 凡有現金增資或庫藏股交易者,應考慮其流通期間,計算加權平均股數。

  • 凡有盈餘轉增資或資本公積轉增資者,在計算以往年度及半年度之每股盈餘時,應按增資比 例追溯調整,無庸考慮該增資之發行期間。

  • 若特別股為不可轉換之累積特別股,其當年度股利(不論是否發放)應自稅後淨利減除或增 加稅後淨損。特別股若為非累積性質,在有稅後淨利之情況,特別股股利應自稅後淨利減除; 如為虧損,則不必調整。

  • 註 5 :現金流量分析在衡量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 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係指現金流量表中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數。

  • 資本支出係指每年資本投資之現金流出數。

  • 存貨增加數僅在期末餘額大於期初餘額時方予計入,若年底存貨減少,則以零計算。

  • 現金股利包括普通股及特別股之現金股利。

  • 固定資產毛額係指扣除累計折舊前的固定資產總額。

  • 註 6 :發行人應將各項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依性質區分為固定及變動,如有涉及估計或主觀判斷, 應注意其合理性並維持一致。

-66-

2. 個體財務報告:

2.個體財務報告: 2.個體財務報告: 2.個體財務報告:
年度
分析項目
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註1) 105年截至
03月31日
100年 101年 102年 103年 104年
財務
結構
負債占資產比率(%) 59.55 66.82 - - - -
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
比率(%)
2,670.80 3,299.17 - - - -
償債
能力
流動比率(%) 160.47 158.33 - - - -
速動比率(%) 14.32 13.83 - - - -
利息保障倍數(倍) 7.15 7.97 - - - -
經營
能力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 83.24 42.06 - - - -
平均收現日數 4.38 8.67 - - - -
存貨週轉率(次) 0.20 0.12 - - - -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 4.37 2.60 - - - -
平均銷貨日數 1,825 3,042 - - - -
固定資產週轉率(次) 11.08 9.17 - - - -
總資產週轉率(次) 0.20 0.13 - - - -
獲利
能力
資產報酬率(%) 4.91 4.10 - - - -
股東權益報酬率(%) 10.17 10.03 - - - -
占實收
資本比
率( % )
營業利益 21.32 20.38 - - - -
稅前純益 22.02 21.38 - - - -
純益率(%) 19.83 25.37 - - - -
每股盈餘(元) 2.02 2.11 - - - -
現金
流量
現金流量比率(%) 註2 註2 - - - -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5.19 2.91 - - - -
現金再投資比率(%) 註2 註2 - - - -
槓桿
營運槓桿度 1.21 1.20 - - - -
財務槓桿度 1.20 1.18 - - - -
最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增減變動達20%以上變動原因:不適用。
  • 註 1 : 100 年度至 101 年度業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 註 2 :營業活動為淨現金流出,故相關比率不予計算。

  • 註 3 :計算公式如下:

  • 財務結構

  • (1) 負債占資產比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 (2) 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股東權益淨額+長期負債)/固定資產淨額。

  • 償債能力

  • (1) 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 (2) 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預付費用)/流動負債。

  • (3) 利息保障倍數=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 3 經營能力

  • (1) 應收款項 ( 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 ) 週轉率=銷貨淨額/各期平均應收款 項 ( 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 ) 餘額。

  • (2) 平均收現日數= 365 /應收款項週轉率。

  • (3) 存貨週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 (4) 應付款項 ( 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 ) 週轉率=銷貨成本/各期平均應付款 項 ( 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 ) 餘額。

-67-

  • (5) 平均銷貨日數= 365 /存貨週轉率。

  • (6) 固定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固定資產淨額。

  • (7) 總資產週轉率=銷貨淨額/資產總額。

  • 4 獲利能力

  • (1) 資產報酬率=〔稅後損益+利息費用 × ( 1 -稅率)〕/平均資產總額。

  • (2) 股東權益報酬率=稅後損益/平均股東權益淨額。

  • (3) 純益率=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 (4) 每股盈餘=(稅後淨利-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註 4 )

  • 5 現金流量

  • (1) 現金流量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 (2) 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 ( 資本支出+存貨增 。

  • 加額+現金股利 )

  • (3) 現金再投資比率= ( 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 ) / ( 固定資產毛額+長期投資+其他資 產+營運資金 ) 。 ( 註 5)

  • 6 槓桿度:

  • (1) 營運槓桿度= ( 營業收入淨額-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 ) /營業利益 ( 註 6) 。

  • (2) 財務槓桿度=營業利益/ ( 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

  • 註 4 :上開每股盈餘之計算公式,在衡量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 以加權平均普通股股數為準,而非以年底已發行股數為基礎。

  • 凡有現金增資或庫藏股交易者,應考慮其流通期間,計算加權平均股數。

  • 凡有盈餘轉增資或資本公積轉增資者,在計算以往年度及半年度之每股盈餘時,應按增資比 例追溯調整,無庸考慮該增資之發行期間。

  • 若特別股為不可轉換之累積特別股,其當年度股利(不論是否發放)應自稅後淨利減除或增 加稅後淨損。特別股若為非累積性質,在有稅後淨利之情況,特別股股利應自稅後淨利減除; 如為虧損,則不必調整。

  • 註 5 :現金流量分析在衡量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 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係指現金流量表中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數。

  • 資本支出係指每年資本投資之現金流出數。

  • 存貨增加數僅在期末餘額大於期初餘額時方予計入,若年底存貨減少,則以零計算。

  • 現金股利包括普通股及特別股之現金股利。

  • 固定資產毛額係指扣除累計折舊前的固定資產總額。

  • 註 6 :發行人應將各項營業成本及營業費用依性質區分為固定及變動,如有涉及估計或主觀判斷, 應注意其合理性並維持一致。

-68-

三、一○四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茲准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ㄧO四年度財務報表,業經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簡蒂 暖、張淑瑩會計師查核竣事,連同營業報告書及盈餘分配表等,經本監察人審查, 認為尚無不符,爰依公司法第二一九條之規定,報請 鑒察。

此上

本公司一O五年股東常會

監察人:馬志綱

監察人:沈政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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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民 國 一 ○ 五 年 三 月 三 十 日

-69-

四、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聲 明 書

本公司民國一○四年度(自一○四年一月一日至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依「關係企 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 財務報表之公司與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 司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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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80 x 8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日 期:民國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70-

==> picture [446 x 10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 債表,暨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 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 ,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 以合理確信合併財務報告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合併財務報告 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 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合併財務報告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 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 編製準則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 製,足以允當表達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績效與合 併現金流量。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師 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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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133 x 7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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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主管機關 核准簽證文號[:] 金管證六字第[(88)][台財證][(][六][)] 0940100754[第][18311][號] 號 民 國 一○五 年 三 月 二十四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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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單位:
新台幣千元
103.12.31 %
金 額
%
32
12,702,112
30
-
179,829
-
1
363,368
1
7
2,445,252
6
1
-
-
2
660,231
2
1
93,081
-
-
50,120
-
-
17,071
-
3
1,860,062
5
-
16,336
-
5
1,000,000
3
-
137,600
-
-
41,609
-
52
19,566,671
47
10
6,000,000
14
7
3,016,675
7
-
726
-
-
-
-
-
15,426
-
-
22,010
-
-
141,650
-
17
9,196,487
21
69
28,763,158
68
12
5,037,910
13
3
1,318,349
3
12
5,450,600
12
-
2,789
-
-
(71,196)
-
27
11,738,452
28
4
1,637,293
4
31
13,375,745
32
100
42,138,903
100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04.12.31
103.12.31
104.12.31
資 產
金 額

金 額

負債及權益
金 額
流動資產:
流動負債: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 3,382,544
8
3,035,933
7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六(十一))
$ 13,492,911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二))
78,341
-
96,798
-
2110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六(十))
149,989
1150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六(三))
42,421
-
248,862
1
2150
應付票據
290,644
117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六(三))
1,482,824
4
1,159,002
3
2170
應付帳款
2,819,831
1190
應收建造合約款(附註六(四))
526,077
1
544,298
1
2190
應付建造合約款(附註六(四))
300,655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六(三))
47,999
-
246,793
1
2200
其他應付款
716,650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250
-
13,676
-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219,739
1300
存貨-買賣業(附註六(五))
21,406
-
21,859
-
2250
負債準備-流動(附註六(十三))
49,112
1320
存貨(建設業適用)(附註六(五)及八)
25,814,033
62
26,010,023
62
2251
員工福利負債準備-流動(附註六(十五))
19,260
1410
預付款項
322,617
1
349,953
1
2310
預收款項
1,318,989
147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八)
1,227,240
3
1,611,700
4
232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16,336
1479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28,858
-
39,743
-
2321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或執行賣回權公司債(附註六(十二))
2,000,000
32,974,610
79
33,378,640
80
2322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附註六(十一))
142,600
非流動資產: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79,772
1523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二))
6,000
-
6,000
-
21,616,488
1543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二))
1,181
-
1,404
-
非流動負債: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5,951
-
5,841
-
2530
應付公司債(附註六(十二))
4,000,000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七)及八)
7,701,208
19
7,803,913
19
2540
長期借款(附註六(十一))
2,874,825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六(八)及八)
622,795
2
627,255
1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六(十六))
-
1780
無形資產(附註六(九))
89,375
-
64,037
-
2610
長期應付租賃款
1,091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六(十六))
26,084
-
33,545
-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五))
15,279
1915
預付設備款
11,779
-
7,548
-
2645
存入保證金
25,783
1975
淨確定福利資產-非流動(附註六(十五))
545
-
2,971
-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
131,174
1980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八)
113,767
-
115,736
-
7,048,152
1985
長期預付租金
40,499
-
42,077
-
負債總計
28,664,640
1995
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
50,039
-
49,936
-
歸屬母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六(十七)):
8,669,223
21
8,760,263
20
3100
股本
5,037,910
3200
資本公積
1,339,600
3300
保留盈餘
5,014,498
3400
其他權益
(1,661)
3500
庫藏股票
(71,196)
歸屬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小計
11,319,151
36XX
非控制權益(附註六(六))
1,660,042
權益總計
12,979,193
資產總計
$
41,643,833
100
42,138,903
100
負債及權益總計
$
41,643,833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馬玉山
經理人:洪錦欽
會計主管:何進福

-72-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六(四)及(二十))
5000
營業成本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費用
營業淨利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附註六(廿一))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六(廿一))
7050
財務成本(附註六(廿一))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7900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
7950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六))
本期淨利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8399
與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本期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8620
非控制權益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8720
非控制權益
9750
基本每股盈餘(元)(附註六(十八))
9850
稀釋每股盈餘(元)(附註六(十八))
104年度
金 額

$10,760,103
100
7,871,308
73
2,888,795
27
300,611
3
1,274,509
12
1,575,120
15
1,313,675
12
18,930
-
(45,014)
-
(237,901)
(2)
110
-
(263,875)
(2)
1,049,800
10
347,302
3
702,498
7
(2,840)
-
-
-
(5,297)
-
-
-
(8,137)
-
$
694,361
7
$ 572,325
6
130,173
1
$
702,498
7
$ 567,030
6
127,331
1
$
694,361
7
$
1.16
$
1.16
103年度
金 額

13,165,659
100
8,194,488
62
4,971,171
38
223,906
2
1,281,772
10
1,505,678
12
3,465,493
26
20,661
-
66,387
1
(215,390)
(2)
792
-
(127,550)
(1)
3,337,943
25
305,938
2
3,032,005
23
1,477
-
-
-
2,391
-
-
-
3,868
-
3,035,873
23
2,873,495
22
158,510
1
3,032,005
23
2,874,281
22
161,592
1
3,035,873
23
5.82
5.82

(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董事長:馬玉山 經理人:洪錦欽 會計主管:何進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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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單位:
新台幣千元
非控制

權益總計
1,575,650
10,948,808
158,510
3,032,005
3,082
3,868
161,592
3,035,873
-
-
-
-
-
(503,791)
(30,283)
(46,005)
-
10,526
(69,666)
(69,666)
(69,666)
(69,666)
1,637,293
13,375,745
130,173
702,498
(2,842)
(8,137)
(2,842)
(8,137)
127,331
694,361
-
-
-
(1,007,582)
-
21,251
(104,582)
(104,582)
(104,582)
(104,582)
1,660,042
12,979,193
歸屬於母 公司業主 權益總計 9,373,158 2,873,495 786 2,874,281 - - (503,791) (15,722) 10,526 - 11,738,452 572,325 (5,295) 567,030 - (1,007,582) 21,251 - 11,319,151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其他權益項目 保留盈餘
國外營運機構
法定盈
特別盈
未分配
財務報表換算
資本公積
餘公積
餘公積


合 計
之兌換差額
庫藏股票
1,307,823
1,065,211
165
2,016,743
3,082,119
780
(55,474)
-
-
-
2,873,495
2,873,495
-
-
-
-
-
(1,223)
(1,223)
2,009
-
-
-
-
2,872,272
2,872,272
2,009
-
-
119,708
-
(119,708)
-
-
-
-
-
(165)
165
-
-
-
-
-
-
(503,791)
(503,791)
-
-
-
-
-
-
-
-
(15,722)
10,526
-
-
-
-
-
-
-
-
-
-
-
-
-
1,318,349
1,184,919
-
4,265,681
5,450,600
2,789
(71,196)
-
-
-
572,325
572,325
-
-
-
-
-
(845)
(845)
(4,450)
-
-
-
-
571,480
571,480
(4,450)
-
-
287,350
-
(287,350)
-
-
-
-
-
-
(1,007,582)
(1,007,582)
-
-
21,251
-
-
-
-
-
-
-
-
-
-
-
-
-
1,339,600
1,472,269
-
3,542,229
5,014,498
(1,661)
(71,196)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洪錦欽
會計主管:何進福
股 本 普通股
5,037,910 - - - - - - - - - 5,037,910 - - - - - - - 5,037,910
$ $
民國一○三年一月一日餘額 本期淨利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子公司購入母公司之股票視為庫藏股票 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 非控制權益增減 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本期淨利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 非控制權益增減 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董事長:馬玉山

-74-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損(益)
利息費用
利息收入
股利收入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利益
其他損失
減損損失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長期預付租金攤銷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減少
應收票據減少
應收帳款增加
應收建造合約款減少(增加)
其他應收款減少(增加)
存貨減少(增加)
預付款項減少(增加)
預付退休金增加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減少
其他流動資產減少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票據減少
應付帳款增加
應付建造合約款增加(減少)
其他應付款項增加
負債準備(減少)增加
員工福利負債準備增加
預收款項減少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淨確定福利負債增加
其他非流動負債減少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調整項目合計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支付之所得稅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04年度
103年度
$ 1,049,800
3,337,943
257,847
220,904
17,876
13,423
7,306
(8,610)
237,901
215,390
(14,135)
(17,109)
(4,795)
(3,552)
(110)
(792)
733
129
-
(49,089)
619
-
65,000
-
222
4,278
1,578
1,578
570,042
376,550
11,151
73,583
206,441
94,425
(281,897)
(85,500)
18,221
(126,142)
198,794
(219,304)
514,908
(1,321,002)
27,336
(27,632)
(605)
(2,971)
384,128
73,643
10,885
36,505
(2,346)
(119)
1,087,016
(1,504,514)
(72,724)
(11,385)
374,579
289,147
300,655
(32,906)
21,307
6,798
(1,008)
4,397
2,189
3,367
(541,073)
(1,134,741)
38,163
(8,970)
44
788
(16,868)
(16,334)
105,264
(899,839)
1,192,280
(2,404,353)
1,762,322
(2,027,803)
2,812,122
1,310,140
(200,498)
(373,037)
2,611,624
937,103

-75-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續)

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取得無形資產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減少(增加)
預付設備款增加
收取之利息
收取之股利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舉借短期借款
償還短期借款
舉借應付短期票券
償還應付短期票券
發行公司債
贖回或買回公司債
舉借長期借款
償還長期借款
存入保證金增加
發放現金股利
庫藏股票買回成本
支付之利息
非控制權益變動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董事長:馬玉山

==> picture [38 x 3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經理人:洪錦欽 會計主管:何進福

==> picture [37 x 4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6-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一、公司沿革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六十八年十一月奉經濟部核准設立 ,登記地址為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31號2樓。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簡稱「合併公司 」)主要營業項目為興建國民住宅、商業大樓之出租或出售、綜合營造業、百貨公司、超級 市場及國際貿易等事業。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經董事會通過。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已採用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合併公司自民國一○四年起全面採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 認可並發布生效之2013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不包含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金 融工具」)編製合併財務報告,相關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彙列如下:

國際會計準則 理事會發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比較 2010年7月1日 揭露對首次採用者之有限度豁免」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嚴重高度通貨膨脹及首次採用者 2011年7月1日 固定日期之移除」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政府貸款」 2013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金融資產之移轉」 2011年7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互 2013年1月1日 抵」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 2013年1月1日 (投資個體於 2014年1月1日 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聯合協議」 2013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2013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號「公允價值衡量」 2013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 2012年7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遞延所得稅:標的資產之回收」 201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訂「員工福利」 2013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訂「單獨財務報表」 2013年1月1日

-77-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國際會計準則 理事會發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之生效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之修正「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互抵」 2014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0號「露天礦場於生產階段之剝除成本」 2013年1月1日

除下列項目外,適用2013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對合併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變動 。造成重大變動者之性質及影響說明如下:

  • 1.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合併財務報表」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取代原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七號「合併及單獨財務報 表」有關合併財務報告之規定,將原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七號更名為「單獨財務報 表」,並廢止解釋公告第十二號「合併:特殊目的個體」之規定,對控制重新定義

  • ,當本公司暴露於來自對被投資個體之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利

  • ,且透過對被投資個體之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本公司控制該個體。

合併公司已依上述規定改變用以決定是否取得對被投資公司之控制而須將被投 資公司納入合併所採用之會計政策。

  • 2.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一號「聯合協議」

該準則取代原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一號「合資權益」,廢除合資得採用比例合 併之選擇,於判斷聯合協議之類型時,不再僅著重法律形式,而是按合約性權利與 義務以決定分類為聯合營運或合資。

合併公司已依上述規定改變對其聯合協議之權益之會計政策。在新規定下,合 併公司視其所持有聯合協議對資產是否具有權利及對負債是否負有義務,而將所持 有之聯合協議權益分類為聯合營運或合資。於作此評估時,合併公司考量聯合協議 之結構、單獨載具之法律形式、合約協議之條款及其他事實及情況。在原規定下, 協議之結構為分類的主要依據。

  • 3.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二號「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合併公司依該準則增加有關子公司(請詳附註六(六))之資訊揭露。

  • 4.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三號「公允價值衡量」

該準則改變公允價值之定義,建立公允價值衡量之架構,並規範公允價值衡量 相關揭露。合併公司已依規定新增公允價值衡量相關揭露(請詳附註五及六(廿二)) ,並已按照該準則之過渡規定,推延適用新準則之公允價值衡量規定,惟針對新增 之揭露規定無須提供比較期資訊。雖然已自民國一○四年起推延適用新衡量規定, 但對合併公司資產及負債項目之公允價值衡量並無重大影響。

-78-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 5.國際會計準則第一號「財務報表之表達」

  • 該準則修正其他綜合損益之表達方式,將列示於其他綜合損益之項目依性質分

  • 類為「後續不重分類至損益」及「後續將重分類至損益」兩類別。該修正同時規定 以稅前金額列示之其他綜合損益項目,其相關稅額應隨前述兩類別予以單獨列示。 合併公司已依該準則改變綜合損益表之表達方式,比較期亦已配合重行表達。

  • 6.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九號「員工福利」

該準則主要修正以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乘以折現率決定淨利息,並用其取 代準則修訂前之利息成本及計畫資產之預期報酬、刪除精算損益得採「緩衝區法」 或發生時一次列入損益之會計政策選擇,並規定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含精算 損益)應於發生時列入其他綜合損益、前期服務成本應於發生時認列為損益,不再 於符合既得條件前之平均期間內按直線法分攤認列為費用,另企業係於不再能撤銷 離職福利之要約或於認列相關重組成本之孰早者認列離職福利,而非僅於已明確承 諾相關離職事件時,始應認列離職福利為負債及費用等。此外增加確定福利計畫之 揭露規定。

合併公司已依上述規定改變淨確定福利負債、退休金成本及精算損益之衡量及 表達之相關會計政策,將未認列之前期服務成本全數認列,及配合「緩衝區法」之 刪除將未認列之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全數認列。

(二)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以下稱理事會)已發布,惟截至報導日止尚未經金 管會認可及公布生效日之準則及解釋:

理事會發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 尚待理事會決定 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及國際會 2016年1月1日 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個體:適用合併報表例外規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之修正「取得聯合營運權益之會計處 2016年1月1日 理」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201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2019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7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因未實現損失所產生遞延所得稅 2017年1月1日 資產之認列」

-79-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理事會發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之生效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38號之修正「可接受之 2016年1月1日 折舊及攤銷方法之闡釋」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41號之修正「農業:生 2016年1月1日 產性植物」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2014年7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2014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約務更替與避險會計 2014年1月1日 之持續適用」 2010-2012及2011-2013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4年7月1日 2012-2014年國際財務報導年度改善 201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2014年1月1日

合併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合併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 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者外,下列會計政 策已一致適用於本合併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 ( )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以下簡稱「編製準則」) 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 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1.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之重要項目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1)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包括衍生金融工具);

(2)依公允價值衡量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及

(3)淨確定福利負債(或資產),係依退休基金資產之公允價值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及附註六(十五)所述之上限影響數衡量。

2.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合併公司每一個體均係以各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 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除另有說明外,所有以新台 幣表達之財務資訊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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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三)合併基礎

1.合併財務報告編製原則

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主體包含本公司及由本公司所控制之個體(即子公司)。當 本公司暴露於來自對被投資個體之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利,且 透過對被投資個體之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本公司控制該個體。

自對子公司取得控制之日起,開始將其財務報告納入合併財務報告,直至喪失 控制之日為止。合併公司間之交易、餘額及任何未實現收益與費損,業於編製合併 財務報告時已全數消除。子公司之綜合損益總額係分別歸屬至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 權益,即使非控制權益因而成為虧損餘額亦然。

子公司之財務報告業已適當調整,俾使其會計政策與合併公司所使用之會計政 策一致。

合併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者,係作為 與業主間之權益交易處理。非控制權益之調整數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公允價值間之 差額,係直接認列於權益且歸屬於本公司業主。

2.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投資公
業務
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性質
所持股權百分比
104.12.31
103.12.31
說 明
本公司
根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根基營造)
綜合營造業等

環球購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環球購物)
超級市場業、百貨公司業
、國際貿易業、醫療器材批
發及零售業等
本公司及環
球購物共同
持有
冠誠生活股份有限公司
(冠誠生活)
百貨公司業、超級市場業
、無店面零售業等
根基營造
捷群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捷群投資)
一般投資業

冠慶機電股份有限公司
(冠慶機電)
電器承裝及消防安全設備工
程安裝工程業等
冠慶機電及
捷群投資共
同持有
頂天營造有限公司
(頂天營造)
綜合營造業等
環球購物
冠友生活股份有限公司
(冠友生活)
百貨公司業、超級市場業
、無店面零售業等

冠鼎環球有限公司
(冠鼎環球)
投資經營中國大陸商場總體
規劃、配套工程諮詢、商場
租賃策劃和諮詢

宇佳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宇佳國際)
百貨公司業、超級市場業
、藝文服務業、演藝活動業
、休閒活動業、會議及展覽
服務業等

冠樺生活股份有限公司
(冠樺生活)
百貨公司業、超級市場業
、無店面零售業等
冠鼎環球
上海宇佳商務諮詢有限公司
(上海宇佳)
商業信息諮詢、企業管理諮
詢、市場營銷策劃諮詢及投
資諮詢等
%
34.18
%
34.18
本公司取得該公司過
半數之董事席位
%
84.02
%
84.02
本公司持有具表決權
股份比例超過已發行
總數50%之從屬公司
%
100.00
%
100.00
合併公司持有具表決
權股份比例超過已發
行總數50%之從屬公司
%
99.98
%
99.98
根基營造持有具表決
權股份比例超過已發
行總數50%之從屬公司
%
99.96
%
99.96
根基營造持有具表決
權股份比例超過已發
行總數50%之從屬公司
%
100.00
%
100.00
合併公司持有具表決
權股份比例超過已發
行總數50%之從屬公司
%
100.00
%
100.00
環球購物持有具表決
權股份比例超過已發
行總數50%之從屬公司
%
100.00
%
100.00
環球購物持有具表決
權股份比例超過已發
行總數50%之從屬公司
%
100.00
%
100.00
環球購物持有具表決
權股份比例超過已發
行總數50%之從屬公司
%
100.00
%
-
環球購物持有具表決
權股份比例超過已發
行總數50%之從屬公司

%
100.00
冠鼎環球持有具表決
權股份比例超過已發
行總數50%之從屬公司

-81-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投資公
業務
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性質
所持股權百分比
104.12.31
103.12.31
說 明
冠鼎環球
冠德環球商業管理
(天津)有限公司
商業管理(含出租商業設施
)、從事日用品、體育用品
、家用電器、辦公用品、鐘
表、眼鏡、紡織品等批發
、零售及進出口;物業管理
;商務諮詢;企業營銷策劃
;會務服務;展覽展示服務
;停車場經營管理
%
100.00
%
100.00
冠鼎環球持有具表決
權股份比例超過已發
行總數50%之從屬公司

註:上海宇佳商務諮詢有限公司已於民國一○四年十二月辦理清算完竣。

  • 3.未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無。

(四)外 幣

1.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報導期間結束日(以下稱報導日) 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其兌換損益係指期初以功能性 貨幣計價之攤銷後成本,調整當期之有效利息及付款後之金額,與依外幣計價之攤 銷後成本按報導日匯率換算金額間之差異。

2.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報 導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依當期平均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所產 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構 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時 ,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 之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畫且不可能於可預見之 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損益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一部分而 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五)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非 流動資產:

  • 1.預期於合併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將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 4.現金或約當現金,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十二個月用以交換、清償負債或受 有其他限制者。

-82-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非 流動負債:

  • 1.預期將於合併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將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

  • 4.合併公司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延期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者。負債之條 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 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足短 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七)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係於合併公司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

  • 1.金融資產

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放款及應 收款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1)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此類金融資產係指持有供交易或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係因其取得或發生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或再買回 。持有供交易金融資產以外之金融資產,合併公司於下列情況之一,於原始認列 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消除或重大減少因採用不同基礎衡量資產或負債並認列相關之利益及損失,而 產生之衡量或認列不一致。

  • 金融資產係以公允價值基礎評估績效。

  • 混合工具含嵌入式衍生工具。

此類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衡量,交易成本於發生時認列為損

益;後續評價按公允價值衡量,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包含相關股利收入及利 息收入)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及其他收 入。依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此類金融資產若屬「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 投資,則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列報於「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83-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2)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此類金融資產係指定為備供出售或非屬其他類別之非衍生金融資產。原始認 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按公允價值衡量, 除減損損失、按有效利率法計算之利息收入、股利收入及貨幣性金融資產外幣兌 換損益認列於損益外,其餘帳面金額之變動係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累積於權 益項下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於除列時,將權益項下之利益或損失累 計金額重分類至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依交 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此類金融資產若屬「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 投資,則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列報於「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 權益投資之股利收入於合併公司有權利收取股利之日認列(通常係除息日) 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收入。

債券投資之利息收入係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收入。

(3)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係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付款金額之金融資 產,包括應收款項、其他應收款。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 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衡量,惟短期應收 款項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依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 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利息收入係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收入。

(4)金融資產減損

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每個報導日評估減損。當有客觀 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事件,致使該資產之估計未 來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金融資產減損之客觀證據包括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違約(如利息 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增 ,及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等。此外,備供出售權益投資 之公允價值大幅或持久性下跌至低於其成本時,亦屬客觀之減損證據。

針對應收帳款個別評估未有減損後,另再以組合基礎評估減損。應收款組合 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合併公司過去收款經驗、該組合超過平均授信期間之延 遲付款增加情況,以及與應收款拖欠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勢變化。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之帳面金額與 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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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之帳面金額與估計未 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之相似資產市場報酬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該減損損 失於後續期間不得迴轉。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惟應收帳款 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當判斷應收帳款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帳戶 。原先已沖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動認列 於損益。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損時,原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利益與損 失金額將重分類為損益。

當金融資產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時,若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額減少,且該減少 客觀地連結至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予以迴轉認列於損 益,惟該投資於減損迴轉日之帳面金額不得大於若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應有之攤銷 後成本。

備供出售權益工具原先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不得迴轉並認列為損益。任何 認列減損損失後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積於其他權益 項目之項下。備供出售債務工具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若能客觀地連結至減損損失 認列於損益後發生之事項,則予以迴轉並認列為損益。

應收帳款之呆帳損失及迴升係列報於管理費用。應收帳款以外金融資產之減 損損失及迴升係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5)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 該資產所有權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除列單一金融資產之整體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總額加計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其他權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之金額 間之差額係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當非除列單一金融資產之整體時,合併公司以移轉日各部分之相對公允價值 為基礎,將該金融資產之原帳面金額分攤至因持續參與而持續認列之部分及除列 之部分。分攤予除列部分之帳面金額與因除列部分所收取之對價加計已認列於其 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中分攤予除列部分之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為損 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之累計利益或損失,係依其相對公允價值分攤予持續認列部分與除列部分。

2.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1)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合併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 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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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非屬持有供交易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包括長短期 借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 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未資本化為資產成本之利 息費用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財務成本。

  • (3)金融負債之除列

合併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之 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 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 (4)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合併公司有法定權利進行互抵及有意圖以淨額交割 或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產負債表。

(八)存 貨

建設業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的地點及狀態所 發生之取得必要支出及借款資本化成本。

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估計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 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淨變現價值之釐定方法如下:

  • 1.營建用地:淨變現價值係參照管理當局按當時市場情況之估計。

  • 2.在建工程

淨變現價值為估計售價(參照管理當局按當時市場情況估計)減去至完工尚需投 入之成本及銷售費用為計算基礎。

3.待售房地

淨變現價值為估計售價(參照管理當局按當時市場情況估計)減去於銷售房地時 所產生之估計成本及銷售費用。

買賣業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地點及狀態所發 生之其他成本,並採加權平均法計算。

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為使存貨達可供銷售狀態尚需投入之 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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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建造合約

建造合約指截至報導日止按已執行之合約工作,預期可向客戶收取惟尚未開立帳 單之總金額。依成本加計截至報導日止已認列之利潤(請詳附註六(四)),減除已按進 度開立之帳單及已認列之損失後之金額衡量。成本包含所有與特定專案直接相關之支 出,及依正常產能為基礎分攤因合約活動產生之固定與變動製造費用。

若已投入成本加計應認列利潤超過工程進度請款,建造合約於資產負債表係表達 為應收建造合約款。若工程進度請款大於已發生成本加計應認列利潤,則該差異於資 產負債表表達為應付建造合約款。

(十)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合併公司對其財務及營運政策具有重大影響,但非控制或聯合控制 者。

合併公司對於關聯企業之權益採用權益法處理。權益法下,原始取得時係依成本 認列,投資成本包含交易之成本。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包括原始投資時所辨認之 商譽,減除任何累計減損損失。

合併財務報告包括自具有重大影響之日起至喪失重大影響之日止,於進行與本公 司會計政策一致性之調整後,合併公司依權益比例認列各該投資關聯企業之損益及其 他綜合損益之金額。當關聯企業發生非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之權益變動且不影響本公 司對其之持股比例時,合併公司將歸屬於合併公司可享有關聯企業份額下之權益變動 按持股比例認列為資本公積。

合併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利益,已在合併公司對該被投資公 司之權益範圍內予以消除。未實現損失之消除方法與未實現利益相同,但僅限於未有 減損證據之情況下所產生。

當合併公司依比例應認列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關聯企業之權益時 ,即停止認列其損失,而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該被投資公司支付款項 之範圍內,認列額外之損失及相關負債。

(十一)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指持有供賺取租金或資產增值或二者兼具,而非供正常營業出售 、用於生產、提供商品或勞務或作為行政管理目的之不動產。投資性不動產原始認列 時以成本衡量,後續衡量亦按成本模式處理,於原始認列後以可折舊金額計算提列折 舊費用,其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比照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規定。成本包含可直 接歸屬於取得投資性不動產之費用,自建之投資性不動產成本包含原料及直接人工、 為使投資性不動產達到可使用狀態之任何可直接歸屬之其他成本及借款資本化成本。

當投資性不動產用途變更而重分類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時,以變更用途時之帳 面金額予以重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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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認列及衡量係採成本模式,依成本減除累計折舊與累計 減損後之金額衡量。成本包含可直接歸屬於取得資產之支出。自建資產成本包含原 料及直接人工、任何其他使資產達預計用途之可使用狀態的直接可歸屬成本、拆卸 與移除該項目及復原所在地點之成本,以及符合要件資產資本化之借款成本。此外 ,成本亦包含因外幣計價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採購,屬現金流量避險有效而自權 益轉入之部分,為整合相關設備功能而購入之軟體亦資本化為該設備之一部分。

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包含不同組成部分,且相對於該項目之總成本若屬重大 而採用不同之折舊率或折舊方法較為合宜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單獨項 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損益,係由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帳面金額與處分 價款之差額決定,並以淨額認列於損益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2.後續成本

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後續支出所預期產生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 合併公司,且其金額能可靠衡量,則該支出認列為該項目帳面金額之一部分,被重 置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予以除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日常維修成本於發生時認列 為損益。

3.折 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按估計耐用年限採直線法計算,並依資產之個別 重大組成部分評估,若一組成部分之耐用年限不同於資產之其他部分,則此組成部 分應單獨提列折舊。折舊之提列認列為損益。

租賃資產之折舊若可合理確認合併公司將於租賃期間屆滿時取得所有權,則依 其耐用年限提列;其餘租賃資產係依租賃期間及其耐用年限兩者較短者提列。 土地無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1)房屋及建築 3~55年 (2)機器設備 5~10年 (3)運輸、辦公及其他設備 2~30年 (4)租賃改良 2~20年

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係於每個財務年度結束日加以檢視,若預期值與先 前之估計不同時,於必要時適當調整,該變動按會計估計變動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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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三)租 賃

  • 1.出租人

營業租賃之租賃收益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認列為收益。因協商與安排營業租 賃所產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加計至租賃資產之帳面金額,並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 認列為費用。為達成租賃安排而提供予承租人之誘因總利益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 認列為租金收入之減少。

或有租賃給付於租賃調整確定時,認列為當期收入。

2.承租人

其他租賃係屬營業租賃,該等租賃資產未認列於合併公司之資產負債表。 營業租賃之租金給付(不包括保險及維護等服務成本)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認 列為費用。由出租人提供為達成租賃安排之誘因總利益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認列 為租金支出之減少。

或有租賃給付於租賃調整確定時,認列為當期費用。

(十四)無形資產

  • 1.其他無形資產

合併公司取得其他無形資產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與累計減損衡量之。

  • 2.後續支出

後續支出僅於可增加相關特定資產的未來經濟效益時,方可將其資本化。所有 其他支出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包括內部發展之商譽及品牌。

  • 3.攤 銷

攤銷時係以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金額為可攤銷金額。

除商譽及非確定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外,無形資產自達可供使用狀態起,依下列 估計耐用年限採直線法攤銷,攤銷數認列於損益:

(1)專利及商標 10~12年

(2)特許權 12~16年

  • (3)電腦軟體 3~ 5年

每年至少於財務年度結束日時檢視無形資產之殘值、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若 有變動,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十五)長期預付租金

合併公司取得地上使用權時,除支付一定金額之權利金外,為使地上使用權達可 使用狀態而支付必要支出亦認列為取得成本,於有效期間內逐年攤銷,並按取得該權 之使用性質而列於長期預付租金或其他適當科目項下。另用以建造房屋之地上使用權 於興建期間內將攤銷之權利金列入房屋建造成本,並於完工時結轉至待售房屋、不動

產、廠房及設備或其他適當項目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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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非金融資產減損

針對存貨、建造合約產生之資產、遞延所得稅資產、員工福利產生之資產及分類 為待出售之非流動資產之非金融資產,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是否發生 減損,並就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若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 ,則合併公司估計該項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以評估減損。

商譽、非確定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及尚未可供使用之無形資產,每年定期進行減損 測試,並就可回收金額低於帳面金額之部分,認列減損損失。

  •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

  • 者。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將該個別資產或現金 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整減少至可回收金額,並認列減損損失。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 於當期損益。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企業合併取得之商譽應分攤至合併公司預期可自合併綜效受 益之各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群組)。若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 面金額,減損損失係先就已分攤至該現金產生單位之商譽,減少其帳面金額,次就該 單位內各資產之帳面金額等比例分攤至各資產。已認列之商譽減損損失,不得於後續 期間迴轉。

合併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重新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 產於以前年度所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若用以決定可回收金額之估計 有任何改變,則迴轉減損損失,以增加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至其可回 收金額,惟不超過若以前年度該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未認列減損損失之情況下, 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十七)負債準備

負債準備之認列係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義務,使合併公司未來很有可能需要流 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以清償該義務,且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負債準備係以反映 目前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負債特定風險評估之稅前折現率予以折現,折現之攤銷則 認列為利息費用。

保固負債準備係於工程完工時認列,該項負債準備係根據歷史保固資料及所有可 能結果按其相關機率加權衡量。

(十八)庫藏股票

合併公司收回已發行之股票,依買回時所支付之對價(包括可直接歸屬成本),以 稅後淨額認列為「庫藏股票」,作為權益之減項。處分庫藏股票之處分價格高於帳面 金額,其差額列為「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處分價格低於帳面金額,其差額則 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之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借記保留盈餘。庫藏股 票之帳面金額採加權平均並依收回原因分別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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庫藏股票註銷時,按股權比例借記「資本公積-股票發行溢價與股本」,其帳面 金額如高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數時,其差額則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所產生之 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沖抵保留盈餘;其帳面金額低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 數者,則貸記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十九)收入認列

1.商品銷售

正常活動中銷售商品所產生之收入,係考量退回、商業折扣及數量折扣後,按 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收入係俟具說服力之證據存在、所有權之重大風 險及報酬已移轉予買方、價款很有可能收回、相關成本與可能之商品退回能可靠估 計、不持續參與商品之管理及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時加以認列。若折扣很有可能發 生且金額能可靠衡量時,則於銷售認列時予以認列作為收入之減項。

2.客戶忠誠計畫

合併公司之客戶忠誠計畫係提供客戶獎勵積分並給予其按折扣價格向合併公司 兌換商品或領取贈品之權利。原始銷售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係分攤至獎勵積 分及該銷售之其他組成部分。分攤予獎勵積分之金額係參照可按折扣價格兌換商品 或領取贈品之權利之公允價值估計。該公允價值之估計係以折扣金額為基礎,並按 預期不會被兌換之比例調整。該等金額應先予以遞延,並俟獎勵積分實際被兌換且 已提供兌換商品或領取贈品以履行義務時認列收入。在此情況下,收入認列金額係 以實際已兌換數量相對於預期兌換之全部數量為基礎計算。另,當不再預期獎勵積 分很有可能被兌換時,將遞延收入轉列收入。

  • 3.勞 務

合併公司提供顧問及管理勞務所產生之收入係按報導期間結束日之交易完成程 度認列。

4.工程合約

合約收入係於很有可能產生收入且能可靠衡量之範圍內加以認列,包括合約簽 訂之原始金額,加計與合約相關之任何變更、請求補償及獎勵給付等。當工程合約 之結果能可靠估計時,與該工程合約有關之合約收入及合約成本應於資產負債表日 參照合約活動之完成程度分別認列為收入及費用。若發生與合約之未來活動相關之 合約成本,該類合約成本在可回收範圍內認列為資產。

依合約之性質,完成程度乃依據迄今完工已發生合約成本占估計總合約成本之 比例計算之。若工程合約之結果無法可靠估計,合約收入僅於預期可回收成本的範 圍內認列,預期合約損失則立即認列於損益。

  • 5.專櫃淨額收入(佣金收入)

當合併公司於交易中作為代理人而非委託人時所產生之收入;專櫃收入係按所 收取之佣金淨額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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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租金收入

投資性不動產產生之租金收益於租賃期間按直線法認列,所給與之租賃誘因視 為全部租賃收益之一部分,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認列為租金收入之減少。轉租不 動產產生之收益則認列於營業收入。

(二十)員工福利

1.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勞務期間內認列為損益項下之員 工福利費用。

2.確定福利計畫

非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福利計畫為確定福利計畫。合併公司在確定福利退休 金計畫下之淨義務係分別針對各項福利計畫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 利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任何計畫資產的公允價值均予以減除。折現率係以到期日 與合併公司淨義務期限接近,且計價幣別與預期支付福利金相同之高品質公司債或 政府公債之市場殖利率於財務報導日之利率為主。

企業淨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合併公司 有利時,認列資產係以未來得以從該計畫退還之資金或減少未來對該計畫之提撥等 方式所可獲得經濟效益現值之總額為限。計算經濟效益現值時應考量任何適用於 合併公司任何計畫之最低資金提撥需求。一項效益若能在計畫期間內或計畫負債清 償時實現,對合併公司而言,即具有經濟效益。

當計畫內容之福利改善,因員工過去服務使福利增加之部分,相關費用立即認 列為損益。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再衡量數包含(1)精算損益;(2)計畫資產報酬,但不包 括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金額;及(3)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 但不包括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金額。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 量數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下。惟合併公司得選擇將該等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項目下之金額轉入保留盈餘或其他權益,若採用轉入其他權益者,後續期間不得重 分類至損益或轉入保留盈餘,應於未來期間一致採用。合併公司將確定福利計畫之 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

合併公司於縮減或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畫之縮減或清償損益。縮減或 清償損益包括任何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及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3.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以未折現之基礎衡量,且於提供相關服務時認列為費用。 有關短期現金紅利或分紅計畫下預期支付之金額,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 使合併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認 列為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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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一)所得稅

  • 所得稅費用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

  • 損益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 當期所得稅包括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按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

  • 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的調整。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

  • 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 1.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稅 所得(損失)者。

  • 2.因投資子公司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

  • 3.商譽之原始認列。

  •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量,並以報導日之法定稅

  • 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 合併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抵

  • 1.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 一有關;

  • (1)同一納稅主體;或

  • (2)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 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 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 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 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

  • (廿二)每股盈餘

合併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合併公司 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 外普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合併 公司之潛在稀釋普通股包括給與員工之股票選擇權。

(廿三)部門資訊

營運部門係合併公司之組成部分,從事可能賺得收入並發生費用(包括與合併公 司內其他組成部分間交易相關之收入及費用)之經營活動。所有營運部門之營運結果 均定期由合併公司主要營運決策者複核,以制定分配資源予該部門之決策並評量其績 效。各營運部門均具單獨之財務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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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 管理階層依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必須作出判斷、

  • 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響。實 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 管理當局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予

  • 以認列。

會計政策涉及重大判斷,且對本合併財務報告已認列金額有重大影響之資訊,請詳下 列附註:

  • (一)附註六(八),投資性不動產之分類

  • (二)附註六(十四),租賃之分類

  • (三)附註六(二十),專櫃收入淨額(佣金收入)

對於估計及假設之不確定性中,存有重大風險將於未來次一年度造成重大調整之相關 資訊,請詳下列附註:

  • (一)附註六(三),應收帳款之減損評估

  • (二)附註六(四),建造合約

  • (三)附註六(五),存貨之評價

  • (四)附註六(七至九),非金融資產之減損評估。

  • (五)附註六(十五),確定福利義務之衡量

  • (六)附註六(十六),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

合併公司之會計政策及揭露包含採用公允價值衡量其金融、非金融資產及負債。 合併公司驗證獨立來源資料使評價結果貼近市場狀態、確認資料來源係獨立、可靠、與其 他資源一致以及代表可執行價格,並定期校準評價模型、進行回溯測試、更新評價模型所 需輸入值及資料及其他任何必要之公允價值調整,以確保評價結果係屬合理。投資性不動 產則由合併公司依金管會公告之評價方法及參數假設定期評價或委由外部估價師鑑價。

合併公司在衡量其資產和負債時,盡可能使用市場可觀察之輸入值。公允價值之等級 係以評價技術使用之輸入值為依據歸類如下:

  • •第一級: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未經調整)。

  • •第二級:除包含於第一級之公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係直接(即價格)或間 接(即由價格推導而得)可觀察。

  • •第三級: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非基於可觀察之市場資料(非可觀察參數)。

若發生公允價值各等級間之移轉事項或情況,合併公司係於報導日認列該移轉。衡量 公允價值所採用假設之相關資訊請詳下列附註:

  • 1.附註六(八),投資性不動產。

  • 2.附註六(廿二),金融工具。

-94-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 (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零用金
銀行存款
支票存款
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約當現金
104.12.31
103.12.31
$ 11,283
12,227
1,828,017
1,335,767
1,389,106
941,567
39,420
216,869
114,718
529,503
$
3,382,544
3,035,933

上述約當現金到期區間分別為一○五年一月及一○四年一月,利率區間分別為 0.42%~0.43%及0.62%~0.63%。

合併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廿二)。 (二)金融資產

  • 1.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明細如下:
上市櫃股票
基金
小 計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合 計
流 動
非 流 動
合 計
104.12.31
103.12.31
$ 61,452
89,956
16,889
6,842
78,341
96,798
6,000
6,000
1,181
1,404
$
85,522
104,202
$ 78,341
96,798
7,181
7,404
$
85,522
104,202
  • 2.按公允價值再衡量認列於損益之金額請詳附註六(廿一)。

  • 3.合併公司所持有「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股票投資,於報導日係按成本減除減 損衡量,因其公允價值合理估計數之區間重大且無法合理評估各種估計數之機率, 致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為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

  • 4.合併公司於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因匯頂電腦(股)公司連年虧 損且營運情況迄今尚未好轉,經評估後對所持有「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股票 投資分別認列222千元及4,278千元之減損損失。

  • 5.截至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均未有提供作 質押擔保之情形。

-95-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6.敏感度分析-權益價格風險:

如報導日權益證券價格變動(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且假設其他變動因素不 變),對綜合損益項目之影響如下:

報 導 日
證券價格
上漲10%
下跌10%
104年度
103年度
其他綜合損
益稅後金額
稅後損益
其他綜合損
益稅後金額
稅後損益
$
-
6,145
-
8,996
$
-
(6,145)
-
(8,996)

(三)應收票據、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其他應收款
減:備抵呆帳
104.12.31
103.12.31
$ 42,421
248,862
1,482,824
1,159,002
51,270
250,064
(3,271)
(3,271)
$
1,573,244
1,654,657

合併公司已逾期但未減損應收款項之帳齡分析如下:

逾期超過一年

104.12.31 103.12.31
$ 3,271 3,271

合併公司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之應收款項備抵呆帳變動表如下:

1月1日餘額
減:經法院判決勝訴而收回之款項
12月31日期末餘額
104年度
103年度
$ 3,271
4,124
-
(853)
$
3,271
3,271

合併公司認為基於歷史違約率評估,未逾期之應收帳款無須提列備抵呆帳。應收 帳款餘額多屬與合併公司具有良好付款紀錄之客戶群。

應收款項之備抵呆帳或累計減損科目係用於記錄壞帳費用或減損損失,惟若合併 公司確信相關款項可能無法回收者,則於認為款項無法收回時,逕將備抵呆帳或累計 減損沖轉金融資產。合併公司於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應收款項 並無任何回收性減損。

上述應收帳款包含業主為確保工程進度於付款時先扣5%至10%之已開立帳單保留 款。工程保留款不計息,將於個別建造合約之保留期間結束時收回。該保留期間即合 併公司之正常營業週期,通常超過一年。建造合約之相關說明請詳附註六(四)。於民 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依工程契約規定及估計工程進度,預計應收工 程保留款之收回情形如下:

-96-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預計收回年度
未來一年內
未來一年以後
104.12.31
103.12.31
$ 285,185
376,570
255,921
13,051
$
541,106
389,621

截至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應收款項均未有提供 質押擔保之情形。

(四)建造合約

合併公司係依完工百分比法認列在建合約之合約收入,並按迄今已完成工作所發 生之合約成本佔估計合約總成本之比例決定合約之完成程度,當估計總合約成本很有 可能超過總合約收入時,立即將預期損失認列為費用。

當期認列為收入之合約收入金額
累計已發生成本(含與未來活動有關之合約成本)
加:累計已認列工程總利益(損失)
累計已發生成本及已認列利潤(減除已認列損失)
減:累計工程進度請款金額
因合約工作列報為資產之應收客戶帳款總額
因合約工作列報為負債之應付客戶帳款總額
累計已收取之預收款
建造合約之工程保留款

存貨-買賣業
存貨-建設業
預付房地款
營建用地
在建房地
待售房地
小計
合計
104年度
103年度
$
4,077,837
2,324,488
104.12.31
103.12.31
$ 4,669,743
3,971,373
155,346
60,471
4,825,089
4,031,844
(4,599,667)
(3,487,546)
$
526,077
544,298
$
300,655
-
$
114,468
-
$
301,186
194,337
104.12.31
103.12.31
$ 21,406
21,859
22,745
154,767
4,953,028
5,789,247
18,011,899
17,455,042
2,826,361
2,610,967
25,814,033
26,010,023
$
25,835,439
26,031,882

(五)存 貨

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因淨變現價值增加或出售而減少認列之銷貨成本分 別為1,191千元及12,513千元。

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本公司在建房地分別依2.395%及2.339%之資本化 利率計算,其利息資本化之金額,請詳附註六(廿一)。

-97-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截至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存貨提供作質押擔保 之情形,請詳附註八。

截至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將待售之法定車位信託 予他人之金額分別為28,118千元及30,654千元。

截至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預售房地個案交付信託之預售屋 款金額及孳息之金額為354,524千元,均已實際交付各銀行信託專戶內,帳列其他金融 資產-流動項下。相關信託專戶內容如下:

工程代號 104.12.31
100E $ 6,487
100F 764
101D 45,763
960B 194,771
980C 97,896
990C 8,843
$ 354,524

(六)具重大非控制權益之子公司

子公司之非控制權益對合併公司具重大性者如下:

主要營業場所/
子公司名稱
公司註冊之國家
根基營造
台灣
非控制權益之所有權權益及
表決權之比例
104.12.31
103.12.31
%
65.82
%
65.82

上述子公司之彙總性財務資訊如下,該等財務資訊係依據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所編製,並已反映合併公司於收購日所作之公允價值調整及就會計政策差異 所作之調整,且該等財務資訊係合併公司間之交易尚未銷除前之金額:

1.根基營造之彙總性財務資訊:

流動資產
非流動資產
流動負債
非流動負債
淨資產
非控制權益期末帳面金額
104.12.31
103.12.31
$ 4,527,991
4,087,734
344,518
447,261
(2,784,654)
(2,324,028)
(52,810)
(52,385)
$
2,035,045
2,158,582
$
926,457
916,571

-98-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營業收入
本期淨利
其他綜合損益
綜合損益總額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本期淨利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綜合損益總額
營業活動現金流量
投資活動現金流量
籌資活動現金流量
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支付予非控制權益之股利
104
103
$
5,857,465
5,524,861
$ 134,379
177,846
(98,863)
(47,917)
$
35,516
129,929
$
116,466
126,341
$
114,471
129,041
$ 305,250
338,685
917
(28,656)
(209,053)
(56,036)
$
97,114
253,993
$
104,682
69,788

(七)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合併公司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折舊及減損 損失變動明細如下:

成本或認定成本: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增添
處分及報廢
自未完工程轉入(出)
自預付設備款轉入
轉列其他損失
與其他應付款沖轉
轉至無形資產
應收專櫃裝潢款沖轉
匯率變動之影響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增添
處分
自未完工程轉入(出)
自預付設備款轉入
匯率變動之影響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土 地
$ 3,567,078
-
-
-
-
-
-
-
-
-
$ 3,567,078
$ 3,567,078
-
-
-
-
-
$ 3,567,078
房屋及建築
4,363,731
1,909
-
3,286
-
-
-
-
-
-
4,368,926
4,309,196
11,987
-
42,548
-
-
4,363,731
租賃改良
938,550
20,313
(3,653)
135,970
31,649
-
-
-
-
-
1,122,829
657,059
60,161
-
221,330
-
-
938,550
其他設備(含運
輸、辦公、機
器、其他設備
及租賃資產)
245,490
17,727
(8,949)
13,231
1,945
-
-
-
-
(3)
269,441
191,570
10,184
(258)
43,620
357
17
245,490
未完工程
總 計
34,424
9,149,273
242,141
282,090
-
(12,602)
(152,487)
-
(33,242)
352
(619)
(619)
(19,801)
(19,801)
(1,069)
(1,069)
(41,925)
(41,925)
(24)
(27)
27,398
9,355,672
764
8,725,667
309,871
392,203
-
(258)
(280,232)
27,266
3,914
4,271
107
124
34,424
9,149,273

-99-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本年度折舊
處分及報廢
減損損失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本年度折舊
處 分
匯率變動之影響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帳面價值:
民國104年12月31日
民國103年12月31日
土 地
$ -
-
-
-
$
-
$ -
-
-
-
$
-
$ 3,567,078
$ 3,567,078
房屋及建築
1,036,436
133,850
-
-
1,170,286
907,893
128,543
-
-
1,036,436
3,198,640
3,327,295
租賃改良
211,912
78,964
(1,827)
65,000
354,049
151,239
60,673
-
-
211,912
768,780
726,638
其他設備(含運
輸、辦公、機
器、其他設備
及租賃資產)
97,012
39,980
(6,863)
-
130,129
66,505
30,640
(129)
(4)
97,012
139,312
148,478
未完工程
總 計
-
1,345,360
-
252,794
-
(8,690)
-
65,000
-
1,654,464
-
1,125,637
-
219,856
-
(129)
-
(4)
-
1,345,360
27,398
7,701,208
34,424
7,803,913

截至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作為長期借款、應付公司債及融 資額度擔保之明細,請詳附註八。

(八)投資性不動產

成本或認定成本: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自存貨轉入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自存貨轉入
處分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本年度折舊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本年度折舊
處分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土地及改良物
$ 433,764
-
$
433,764
$ 168,892
282,087
(17,215)
$
433,764
$ 25,867
-
$
25,867
$ 25,867
-
-
$
25,867
房屋及建築
總 計
256,194
689,958
593
593
256,787
690,551
58,614
227,506
213,221
495,308
(15,641)
(32,856)
256,194
689,958
36,836
62,703
5,053
5,053
41,889
67,756
37,371
63,238
1,048
1,048
(1,583)
(1,583)
36,836
62,703

-100-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帳面金額:
民國104年12月31日
民國103年12月31日
公允價值:
民國104年12月31日
民國103年12月31日
土地及改良物
$
407,897
$
407,897
房屋及建築
總 計
214,898
622,795
219,358
627,255
$
1,201,965
$
1,201,965

投資性不動產之公允價值係以獨立評價人員(具備經認可之相關專業資格,並對 所評價之投資性不動產之原位及類型於近期內有相關經驗)之評價或本公司自評(參酌 鄰隨成交價及實際登錄成交資訊)為基礎。其公允價值評價技術所使用之輸入值係屬 第三等級。

公允價值之評價係以市場價值收益法及比較法進行。若缺乏活絡市場現時價格, 則評價係考量出租該不動產預期收取之估計現金流量彙總數,並採用反映該淨現金流 量固有特定風險之收益率予以折現,以決定該不動產之價值。民國一○四年度及一○ 三年度所採用之收益率區間皆為1.08%〜1.88%。

合併公司因意圖獲得長期資本增值或賺取租金,故將其存貨(待售房地)轉入投資 性不動產項下,其未來收取租金之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六(十四)。

截至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之投資性不動產提供作 質押擔保之情形,請詳附註八。 (九)無形資產

合併公司無形資產之成本、攤銷及減損損失明細如下:

成 本: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單獨取得
自預付款項轉入
自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轉入
匯率變動影響數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單獨取得
自預付款項轉入
匯率變動影響數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攤銷及減損損失: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本期攤銷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特許權
$ 48,247
25,000
-
-
-
$
73,247
$ 48,247
-
-
-
$
48,247
$ 13,579
4,123
$
17,702
商標及專利權
3,000
-
-
-
-
3,000
3,000
-
-
-
3,000
704
258
962
電腦軟體
45,411
6,579
8,571
1,069
(5)
61,625
35,967
4,554
4,862
28
45,411
21,812
10,254
32,066
其他(授權金)
總計
5,221
101,879
2,000
33,579
-
8,571
-
1,069
-
(5)
7,221
145,093
-
87,214
5,221
9,775
-
4,862
-
28
5,221
101,879
1,747
37,842
3,241
17,876
4,988
55,718

-101-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本期攤銷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帳面價值:
民國104年12月31日
民國103年12月31日
特許權
$ 10,107
3,472
$
13,579
$
55,545
$
34,668
商標及專利權
446
258
704
2,038
2,296
電腦軟體
13,866
7,946
21,812
29,559
23,599
其他(授權金)
總計
-
24,419
1,747
13,423
1,747
37,842
2,233
89,375
3,474
64,037

1.攤銷費用

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無形資產攤銷費用列報於合併綜合損益表之下列 項目:

營業費用 104年度
103年度
$
17,876
13,423

2.擔 保

截至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均未有提供作質押擔 保之情形。

(十)應付短期票券

合併公司應付短期票券之明細如下:

應付商業本票

應付商業本票

104.12.31
利率區間 金 額
2.04% $ 149,989
103.12.31
利率區間 金 額
1.74% $ 179,829

合併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應付短期票券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十一)長短期借款/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借款

合併公司長短期借款之明細、條件與條款如下:

擔保銀行借款
無擔保銀行借款
合 計
流 動
非 流 動
合 計
104.12.31 104.12.31
幣別 利率區間 到期年度
金 額
105~115
$ 14,302,836
105~111
2,207,500
$
16,510,336
$ 13,635,511
2,874,825
$
16,510,336
台幣
台幣
1.65%~3.00%
1.73%~2.68%

-102-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擔保銀行借款
無擔保銀行借款
合 計
流 動
非 流 動
合 計
103.12.31 103.12.31
幣別 利率區間 到期年度
金 額
104~115
$ 14,576,387
104~108
1,280,000
$
15,856,387
$ 12,839,712
3,016,675
$
15,856,387
台幣
台幣
1.65%~3.00%
1.65%~2.75%

1.銀行借款之擔保品

合併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2.聯貸借款合約

  • ˙子公司於民國一○○年五月與台灣土地銀行等四家銀行簽訂聯合貸款合約,總額 度為4,500,000千元,以一年為一期,分十五期攤還。

  • ˙依上述聯合授信合約約定:(1)長期擔保放款部分不得循環動用;於首次動用屆滿 一年起,以一年為一期共分十五期攤還;(2)中期擔保借款部分得於500,000千元授 信額度及五年授信期間內循環動用。利率分別依臺灣土地銀行公告之指標利率加 碼年利率0.90%及1.00%計算,按月計付。

  • ˙子公司之財務報表因上述長期借款而須配合之授信條件區間如下: (1)負債比率:應維持在150%(含)以下。

  • (2)利息保障倍數:應維持在2倍(含)以上。

  • (3)股東權益:應維持在新臺幣30億元以上。

  • 上述比率與標準以經管理銀行認可之借款人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該年度財務查核

  • 報告為準;若違反上述財務比率或限制約定之一,則借款人應於查核報告年度次年 六月一日起一年內完成改善。上述改善期間內未完成改善時,應就改善期間屆滿當 時之未清償本金總餘額計付罰款予管理銀行,並加計借款利息。

於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子公司尚無違反借款合約條件。

  • (十二)應付公司債/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或執行賣回權公司債

  • 合併公司應付公司債明細如下:

有擔保普通公司債-非流動
減:一年內到期
合 計
104.12.31
103.12.31
$ 6,000,000
7,000,000
(2,000,000)
(1,000,000)
$
4,000,000
6,000,000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三年度發行普通公司債為1,000,000千元,票面利率為1.55% ,發行期間為五年。另民國一○四年度均未發行公司債。

-103-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十三)負債準備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當期新增之負債準備
當期使用之負債準備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當期新增之負債準備
當期使用之負債準備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保 固
$ 50,120
6,015
(7,023)
$
49,112
$ 45,723
10,080
(5,683)
$
50,120

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合併公司之保固負債準備主要與工程承攬相關,保 固負債準備係依據各類工程歷史保固資料估計,合併公司預期該負債多於工程驗收之 一年後發生。

(十四)營業租賃

1.承租人租賃

合併公司以營業租賃承租,不可取消之營業租賃的應付租金付款情形如下:

一年內
一年至五年
五年以上
104.12.31
103.12.31
$ 392,616
262,605
1,918,473
1,652,831
7,067,067
6,472,872
$
9,378,156
8,388,308
  • (1)合併公司承租台灣省屏東農田水利會之屏東公園段土地,租賃期間原為三十年, 租金按申報地價10%計算給付。於民國一○○年下半年度協議延長租賃期間十年 ,並支付權利金16,000千元,合併公司得於租賃契約到期前二年與出租人簽訂契 約,依雙方議定之續約條件優先承租。

  • (2)合併公司向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承租新左營車站商場,租賃期間為十三年(含 整建期一年),租金給付除每年需支付定額權利金外,尚需依營業額之一定百分比 支付營運權利金。

  • (3)合併公司與新竹市政府簽訂「新竹市世博台灣館暨風城文創館」營運移轉OT投資 契約,營運期共十二年,除每年需支付定額權利金外,尚需依營業額之一定百分 比支付營運權利金。

  • (4)合併公司向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承租板橋車站商場,租賃期間為十六年(含整 建期一年),租金給付定額權利金:第一至四年不調漲,第五年起每年按前一年金 額調漲3%。

-104-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 (5)合併公司向房地產開發商天津御河沿置業有限公司承租其規劃興建之商場,租賃 期間為開始營運後起算二十年。

  • (6)合併公司向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承租南港車站商場,租賃期間為十五年(含整 建期一年),租金給付除每年需支付定額權利金外,尚需依營業額之一定百分比支 付營運權利金。

  • (7)合併公司與亞朔開發(股)公司簽訂捷運機場長庚醫院(A8)站共開大樓商場及停車 場,租賃期間為開始營運後起算二十年,商場部分按包底租金及營業額抽成兩者 取其高方式計算。

  • (8)合併公司向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承租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段之土地地上權,租賃期間 五十年,租賃期滿得延長二十年,每年租金係按當年度申報地價3%支付。 於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營業租賃列報於損益之費用分別為136,693千

  • 元及126,576千元。

2.出租人租賃

合併公司以營業租賃出租其投資性不動產,請詳附註六(八)。不可取消租賃期 間之未來應收最低租賃款情形如下:

一年內
一年至五年
五年以上
104.12.31
103.12.31
$ 10,208
11,315
38,513
34,979
13,756
20,728
$
62,477
67,022

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由投資性不動產產生之租金收入分別為12,352千 元及8,162千元;另尚無發生重大維護及保養費用。

(十五)員工福利

1.確定福利計畫

合併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淨確定福利義務(資產)負債
合併公司員工福利負債明細如下:
短期帶薪假負債
104.12.31
103.12.31
$ 55,593
52,577
(40,859)
(39,664)
$
14,734
12,913
104.12.31
103.12.31
$
19,260
17,071

合併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基 準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平 均薪資計算。

-105-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1)計畫資產組成

合併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以下簡 稱勞動基金局)統籌管理,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基金之 運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 之收益。

截至報導期間結束日,合併公司之台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計 40,859千元。勞工退休基金資產運用之資料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置, 請詳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網站公布之資訊。

(2)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合併公司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1月1日確定福利義務
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因財務假設變動所產生之精算損益
-經驗調整
計畫已支付之福利
實際已支付之福利
12月31日確定福利義務
104年度
103年度
$ 52,577
62,673
947
1,072
2,368
(931)
620
(101)
(919)
(8,436)
-
(1,700)
$
55,593
52,577

(3)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合併公司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確定福利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如 下:

1月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利息收入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不含當期利息)
已提撥至計畫之金額
計畫已支付之福利
12月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104年度
103年度
$ 39,664
46,011
733
803
394
299
987
987
(919)
(8,436)
$
40,859
39,664

(4)合併公司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均無確定福利計畫資產之上限影響數。

-106-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5)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合併公司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列報為費用之明細如下:

當期服務成本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
前期服務成本及清償損益
營業成本
管理費用
104年度
103年度
$ 387
409
(173)
44
154
-
$
368
453
$ (36)
163
404
290
$
368
453

(6)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再衡量數

合併公司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累計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 利負債(資產)之再衡量數如下:

1月1日累積餘額
本期認列
12月31日累積餘額
104年度
103年度
$ (367)
(1,844)
(2,840)
1,477
$
(3,207)
(367)

(7)精算假設

合併公司於財務報導結束日用以決定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重大精算假設如下 :

折現率
未來薪資增加
104.12.31
103.12.31
%
1.50
1.75%~1.90%
%
1.75
%
1.75

合併公司預計於民國一○四年度報導日後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畫之提 撥金額為1,071千元。

確定福利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12年至15年。

(8)敏感度分析

計算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時,合併公司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以決定資產負債表 日相關精算假設,包含折現率及未來薪資變動等。任何精算假設之變動,均可能 重大影響合併公司確定福利義務之金額。

-107-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報導日當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對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之影響如下:

104年12月31日
折現率(變動0.25%)
未來薪資增加(變動1%)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
增加0.25
減少0.25
(1,723)
1,792
7,562
(6,588)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響。 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之淨確 定福利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2.確定提撥計畫

合併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6.00% 之提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畫下合併公司提撥固 定金額至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合併公司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 別為29,096千元及26,164千元,業已提撥至勞工保險局。

(十六)所得稅

1.所得稅費用

合併公司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費用明細如下:

當期所得稅費用
當期產生
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
調整前期之當期所得稅
土地增值稅
基本稅額高於一般所得稅額之差額
遞延所得稅費用
暫時性差異之發生及迴轉
繼續營業單位之所得稅費用
104年度
103年度
$ 134,457
109,739
131,941
26,156
19,664
1,444
54,334
178,987
171
42
340,567
316,368
6,735
(10,430)
$
347,302
305,938

-108-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合併公司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皆無直接認列於權益及認列於其他綜合 損益下之所得稅費用。

合併公司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之所得稅費用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節如

下:

稅前淨利
按本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不可扣抵之費用
免稅所得
財稅認列時點差異
未認列暫時性差異之變動
認列前期未認列之課稅損失
遞延利息支出之財稅差異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評價損失(利
益)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之當期課稅損失
虧損扣抵
前期低估
土地增值稅
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
基本稅額高於一般所得額之差額
其他
104年度
103年度
$ 1,049,800
3,337,943
$ 178,466
567,450
919
655
(44,882)
(268,251)
(31,638)
(261,259)
11,050
-
5,200
-
(5,875)
(20,413)
613
(145)
22,730
94,775
(14,551)
-
19,664
1,444
54,334
178,987
131,941
26,156
171
42
19,160
(13,503)
$
347,302
305,938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 (1)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合併公司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項目如下: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課稅損失
104.12.31
103.12.31
$ 33,170
22,159
36,241
94,775
$
69,411
116,934

課稅損失係依所得稅法規定,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前十年度虧損得自當年 度之純益扣除,再行核課所得稅。該等項目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係因合併 公司於未來並非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性差異使用。

-109-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截至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認列及尚未認列為遞延所得 稅資產之課稅損失,其扣除期限如下:

虧 損 年 度 尚未扣除之虧損 尚未扣除之虧損 得扣除之最後年度
民國一○三年度虧損估計數 $ 79,477 民國一一三年度
民國一○四年度虧損估計數 133,705
民國一一四年度
$ 213,182

(2)已認列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變動如下: 遞延所得稅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
確定福 負債 未實現 虧損
利計畫 準備 工程損失 扣抵 其他 合計
民國104年1月1日 $ 321 8,516 4,872 13,259 6,577 33,545
貸記(借記)損益表 8 (172) (4,701) (4,837) 2,241 (7,461)
民國104年12月31日 $ 329 8,344 171 8,422 8,818 26,084
民國103年1月1日 $ 653 7,769 4,414 8,059 1,494 22,389
貸記(借記)損益表 (332) 747 458 5,200 5,083 11,156
民國103年12月31日 $ 321 8,516 4,872 13,259 6,577 33,545
遞延所得稅負債: 未實現
未實現
兌換利益
$ 726
(726)
$ -
$ 726
$ 726

民國 10411 日餘額 貸記損益表 民國 1041231 日餘額 民國 10311 日 借記損益表 民國 1031231

  • 3.合併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二年度。

  • 4.本公司兩稅合一相關資訊如下:

屬民國八十六年度以前之未分配盈餘
屬民國八十七年度以後之未分配盈餘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本公司
對中華民國居住者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104.12.31
103.12.31
$ 230,920
230,920
3,311,309
4,034,761
$
3,542,229
4,265,681
$
128,507
153,992
104年度(預計)
103年度(實際)
8.06
%
4.09
%

對中華民國居住者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110-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前述兩稅合一相關資訊係依據財政部民國一○二年十月十七日台財稅第 10204562810號函規定處理之金額。

(十七)資本及其他權益

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均為6,500,000千 元,每股面額10元,股份為650,000千股。已發行股份皆為普通股503,791千股。

1.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發行股票溢價
公司債轉換溢價
庫藏股票交易
處分資產增益
其 他
104.12.31
103.12.31
$ 827,906
827,906
236,408
236,408
216,284
195,033
34,912
34,912
24,090
24,090
$
1,339,600
1,318,349

依民國一○一年一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 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 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 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 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

3.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每年度總決算之當期淨利,應先彌補虧損,次提撥10%為 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及迴轉特別盈餘公積,0.1%~1%為員 工紅利,2%~3%為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如尚有盈餘再由董事會擬具分配股東紅利 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之。

依民國一○四年五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員工紅利及董事與監察人酬勞已不屬 於盈餘分配項目,本公司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前配合修改公司章程。

(1)法定盈餘公積

依民國一○一年一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公司應就稅後純益提撥百分之十為 法定盈餘公積,直至與資本總額相等為止。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 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 分為限。

-111-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2)特別盈餘公積

依金管會民國一○一年四月六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令規定,本公司 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自當期損益 與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其他股東權益減 項金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其他 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份分派盈餘。

(3)盈餘分配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員工紅利估列金額為2,586千元,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估 列金額為51,723千元,係以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稅後淨利及公司章程所訂盈餘 分配方式、順序及員工紅利及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分配成數為估計基礎,並列報為 民國一○三年度之營業成本或營業費用。民國一○三年度員工紅利及董事及監察 人酬勞實際配發情形與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估列金額並無差異, 前述經股東會通過決議之員工紅利、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分派數相關資訊,可至公 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四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一○三年六月二十三日經股東 常會決議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案,有關分派予業主之股利如下 :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
現 金
103年度
102年度
配股率(元)
金 額
配股率(元)
金 額
$ 2.00
1,007,582
1.00
503,791
配股率(元)
$ 2.00

4.庫藏股

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情形如下 :

單位:千股

單位:千股
子公司名稱
根基營造
捷群投資
冠慶機電
104.12.31 103.12.31
股數 帳面價值
$ 1,222
55,384
14,590
$
71,196
市 價 股數 帳面價值
市 價
1,222
13,850
55,384
235,949
14,590
44,514
71,196
294,313
500
8,518
1,607
8,225
140,129
26,435
500
8,518
1,607
10,625 174,789 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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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權益

民國104年1月1日
外幣換算差異(稅後淨額):
合併公司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民國103年1月1日
外幣換算差異(稅後淨額):
合併公司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
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2,789
(4,450)
$
(1,661)
$ 780
2,009
$
2,789
非控制
權益
合計
532
3,321
(847)
(5,297)
(315)
(1,976)
150
930
382
2,391
532
3,321
  • (十八)每股盈餘 1.基本每股盈餘 (1)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2)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1月1日已發行普通股
庫藏股之影響
12月31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稀釋每股盈餘
(1)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稀釋)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淨利(稀釋)
(2)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稀釋)
12月31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基本)
員工股票紅利之影響
12月31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稀釋)
104年度
103年度
繼續營業單位
繼續營業單位
$
572,325
2,873,495
104年度
103年度
503,791
503,791
(10,625)
(10,159)
493,166
493,632
104年度
103年度
繼續營業單位
繼續營業單位
$
572,325
2,873,495
104年度
103年度
493,166
493,632
125
92
493,291
493,724

2.稀釋每股盈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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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員工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依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尚未經股東會決議之公司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 0.1%〜1%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2%為董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 留彌補數額。

本公司民國一○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806千元及 16,126千元,係以本公司各該段期間之稅前淨利扣除員工及董事、監察人酬勞前之金 額乘上本公司章程擬訂定之員工酬勞及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分派成數為估計基礎,並列 報為民國一○四年度之營業費用。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若次年度通過 發布財務報告日後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並將該變動之影響認列為次年度 損益。

(二十)收 入

合併公司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之收入明細如下:

房地銷售收入
工程合約收入
專櫃淨額收入
租賃收入
勞務提供收入(含健身房)
其他收入
104年度
103年度
$ 5,489,333
9,710,527
4,077,837
2,324,488
915,797
869,254
150,399
128,482
33,523
27,583
93,214
105,325
$
10,760,103
13,165,659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之遞延收入分別為6,172千元及12,101千 元,該金額為產品原始銷售所收取或可收取對價中,歸屬於已給與但尚未兌換之點數 之公允價值。

有關專櫃淨額收入交易,合併公司所扮演角色係代理人而非委託人,管理階層考 量之判斷因素如下:

  • 1.合併公司賺取固定或可決定之金額。

  • 2.合併公司對於銷售產品不能自由決定銷貨價格。

工程合約收入請詳附註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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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一)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其他收入

合併公司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之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104年度 103年度
利息收入
銀行存款(含短票息) $ 12,169 8,150
放款及應收款(貼現息) 1,966 2,962
工程存出保證金折現 - 5,997
股利收入 4,795 3,552
$ 18,930 20,661
其他利益及損失
合併公司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104年度 103年度
外幣兌換損益 $ 5,311 4,329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損失)利益 (7,306) 8,610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222) (4,278)
其他收入 40,944 92,882
其他支出 (18,008) (35,027)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733) (129)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損失 (65,000) -
$ (45,014) 66,387

2.其他利益及損失

3.財務成本

合併公司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之財務成本明細如下:

利息費用
銀行借款
支付代金利息
存出保證金及其他負債折現
聯貸案主辦費
公司債利息
其他
減:利息資本化
104年度
103年度
$ 391,902
427,100
860
948
6,257
5,860
750
750
156,901
90,989
289
237
(319,058)
(310,494)
$
237,901
215,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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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二)金融工具

1.信用風險

  • (1)信用風險之暴險

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

(2)信用風險集中情況

合併公司之客戶集中於公共工程及廣大之消費者客戶群,而合併公司百貨部 門之應收帳款主係因信用卡交易產生之應收金融機構款項、營造部門應收帳款係 承攬工程之應收工程款及建設部門所產生之應收房地款等;而應收金融機構款會 直接撥付予合併公司、應收工程款必要時要求對方提供擔保或保證,而應收房地 款之往來對象多為一般個人,收受款項主係以匯款、收現票及銀行房地融資款撥 付等方式,其相關之信用風險低,故可有效控制其信用風險。

2.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包含估計利息但不包含淨額協議之影響。

1041231
非衍生金融負債
長短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應付短期票券
普通公司債(含一年內到期)
應付票據、帳款及其他應付款
存入保證金
長期應付租賃款
長期負債(一年內)及其他非流動負債
1031231
非衍生金融負債
長短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應付短期票券
普通公司債(含一年內到期)
應付票據、帳款及其他應付款
存入保證金
長期負債(一年內)及其他非流動負債
帳面金額
$ 16,510,336
149,989
6,000,000
3,620,215
25,783
1,091
147,023
$ 26,454,437
$ 15,856,387
179,829
7,000,000
3,217,033
22,010
157,499
$ 26,432,758
合 約
現金流量
17,400,891
150,000
6,172,177
3,620,215
25,783
1,091
150,795
27,520,952
16,955,779
180,000
7,272,583
3,217,033
22,010
167,989
27,815,394
一年
以內
8,396,140
150,000
2,018,615
3,620,215
25,783
-
17,108
14,227,861
3,932,159
180,000
1,012,075
3,217,033
22,010
17,196
8,380,473
1-3
5,017,851
-
3,096,828
-
-
1,091
33,951
8,149,721
8,363,230
-
3,082,675
-
-
34,127
11,480,032
3-5
超過5
1,784,363
2,202,537
-
-
1,056,734
-
-
-
-
-
-
-
33,598
66,138
2,874,695
2,268,675
2,221,808
2,438,582
-
-
3,177,833
-
-
-
-
-
33,774
82,892
5,433,415
2,521,474

合併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有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有 顯著不同之情事。

3.匯率風險

  • (1)匯率風險之暴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重大外幣匯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及負債如下: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人民幣
104.12.31 台幣
7,899
103.12.31
外幣
$ 1,581
匯率
4.995
外幣
24,465
匯率
台幣
5.092
124,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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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敏感性分析

合併公司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金及其他金融資 產-非流動,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兌換損益。於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當新 台幣相對於人民幣貶值或升值1%,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民國 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之稅後淨利將分別增加或減少 66千元及1,034千元。兩期 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

(3)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

合併公司貨幣性項目之兌換損益(含已實現及未實現)換算為功能性貨幣之金 額,以及換算至母公司功能性貨幣新台幣(即合併公司表達貨幣)之匯率資訊如下 :

人 民 幣 104年度
103年度
兌換損益
平均匯率
兌換損益
平均匯率
$ 5,311
5.033
4,329
4.920

4.利率分析

合併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於本附註之流動性風險管理中說明。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 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外。 合併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1%, 此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或減少1%,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合併公司民國 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之淨利將減少或增加165,103千元及158,564千元,考量利 息資本化後之淨利將減少或增加70,523千元及64,944千元,主因係合併公司有變動 利率借款。

5.公允價值資訊

(1)金融工具之種類及公允價值

合併公司對於放款及應收款及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因帳面金額為公 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及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因於活絡市場無報價且公允價值 無法可靠衡量,故無須揭露公允價值資訊;除前述者外,合併公司金融資產及金 融負債之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列示如下: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持有供交易之非衍生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持有供交易之非衍生金融資產
104.12.31 104.12.31
帳面金額
$
78,341
公允價值
第一級
78,341
第二級
-
103.12.31
第三級
合 計
-
78,341
公允價值
第一級
96,798
第二級
-
第三級
合 計
-
96,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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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非衍生金融工具

  • 金融工具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為公允價值。

  • 主要交易所及經判斷為熱門之中央政府債券櫃台買賣中心公告之市價,皆屬上市 (櫃)權益工具及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之債務工具公允價值之基礎。

若能及時且經常自交易所、經紀商、承銷商、產業公會、訂價服務機構或主 管機關取得金融工具之公開報價,且該價格代表實際且經常發生之公平市場交易 者,則該金融工具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如上述條件並未達成,則該市場視為不 活絡。一般而言,買賣價差甚大、買賣價差顯著增加或交易量甚少,皆為不活絡 市場之指標。

合併公司持有之金融工具如屬有活絡市場者,其公允價值依類別及屬性列示 如下:

上市(櫃)公司股票係具標準條款並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資產,其公允價值 係參照市場報價決定。

  • (3)合併公司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並無各等級間之移轉情形。

  • (廿三)財務風險管理

  • 1.概 要

合併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 (1)信用風險

  • (2)流動性風險

  • (3)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合併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合併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 標、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個體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 2.風險管理架構

  • (1)風險管理政策:

企業在營運過程中常會遭遇到許多可能威脅經營的不確定因素,為及早發現 並加以管控,降低風險發生所帶來的損失,須有良好的風險管理政策。合併公司 董事會依照營運策略、經營環境及部門計劃,制定整體風險管理政策,其主要內 容包含環境面、內外部作業流程面及策略決策面等。另,董事會對於各項風險管 理的決議、交付事項、監督及後續執行情形等,都應提出風險管理報告,俾未來 經營管理再面臨類似或相同的問題時,可參考過往的經驗並提出更好的解決方案 。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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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風險管理之組織架構:

合併公司每一層級或部門均負有風險責任,一旦發現狀況不對,應迅速向稽 核室或高階管理階層通報,並及早尋求解決方案,決策者亦應於最短時間內採取 行動。

合併公司風險管理之組織架構如下:

組織名稱 權責範圍
董事會 制定風險管理政策
確保風險管理機制之有效運作及資源配置
高階管理階層 執行董事會風險管理決策
協調跨部門之風險管理事務
稽核室 進行日常風險管理作業查核
監督風險管理活動,並向董事會及監察人提報執行情形
其他各部門 彙整風險管理活動執行結果
執行日常風險管理作業
視環境改變,決定風險類別,並擬訂承擔方案

3.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合併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 務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合併公司應收客戶之帳款及證券投資。

(1)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合併公司之信用風險暴險主要受每一客戶個別狀況影響。惟管理階層亦考量 合併公司客戶基礎之統計資料,包括客戶所屬產業及國家之違約風險,因這些因 素可能會影響信用風險。合併公司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之收入皆係來自 於國內客戶銷售;合併公司百貨部門之應收帳款主係因信用卡交易產生之應收金 融機構款項、營造部門應收帳款係承攬工程之應收工程款及建設部門所產生之應 收房地款等;而應收金融機構款會直接撥付予合併公司、應收工程款必要時要求 對方提供擔保或保證,而應收房地款之往來對象多為一般個人,收受款項主係以 匯款、收現票及銀行房地融資款撥付等方式,故相關之信用風險低。

合併公司設置有備抵呆帳帳戶以反映對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及投資已發生 損失之估計。備抵帳戶主要組成部分包含了與個別重大暴險相關之特定損失組成 部分,及為了相似資產群組之已發生但尚未辨認之損失所建立之組合損失組成部 分。組合損失備抵帳戶係根據相似金融資產之歷史付款統計資料決定。

(2)投 資

銀行存款、固定收益投資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由合併公司財務部 門衡量並監控。由於合併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投 資等級及以上之金融機構、公司組織及政府機關,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 之信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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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 證

合併公司政策規定可提供財務保證予共同合作方及業務往來之公司。截至民 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提供之背書保證皆為1,187,908 千元。

4.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係合併公司無法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以清償金融負債,未能履 行相關義務之風險。合併公司管理流動性之方法係盡可能確保合併公司在一般及具 壓力之情況下,皆有足夠之流動資金以支應到期之負債,而不致發生不可接受之損 失或使合併公司之聲譽遭受到損害之風險。

5.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合併 公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之 暴險程度在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1)利率風險

合併公司藉由維持適當之固定及浮動利率組合並定期評估,以確保採用最符 合成本效益之策略。

(2)其他市價風險

權益價格風險係合併公司為部分填補確定福利退休義務之未提撥部位而持有 備供出售權益工具所產生之風險。合併公司之管理階層依據市價指數調配投資組 合中股票及債券之比例。投資組合中重大投資均採個別管理。

(廿四)資本管理

  • 合併公司之資本管理目標係保障繼續經營之能力,以持續提供股東報酬及其他利

  • 害關係人利益,並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降低資金成本。

  • 為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合併公司可能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利、減資退還股東股

  • 款、發行新股或出售資產以清償負債。

合併公司與同業相同,係以負債資本比率為基礎控管資本。該比率係以淨負債除 以資本總額計算。淨負債係資產負債表所列示之負債總額減去現金及約當現金。資本 總額係權益之全部組成部分(亦即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其他權益及非控制權 益)加上淨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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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一○四年度合併公司之資本管理策略與民國一○三年度一致,即維持負債資 本比率於63%至71%之間,確保能以合理之成本進行融資。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負債資本比率如下:

負債總額
減:現金及約當現金
淨負債
權益總額
資本總額
負債資本比率
104.12.31
103.12.31
$ 28,664,640
28,763,158
(3,382,544)
(3,035,933)
25,282,096
25,727,225
12,979,193
13,375,745
$
38,261,289
39,102,970
66%
66%

七、關係人交易

一 ( )母公司與最終控制者

本公司為合併公司之最終控制者。

(二)主要管理人員交易

主要管理人員報酬包括:

短期員工福利
退職後福利
104年度
103年度
$ 90,573
99,211
154
160
$
90,727
99,371

(三)其他關係人交易

  • 1.向關係人購買勞務
其他關係人
關聯企業
進 貨
104年度
103年度
$ -
457
9,152
3,363
$
9,152
3,820

與該等關係人間所有未清償餘額應於報導日三個月內以現金清償,一般費用支 付係當月付款。其交易價格與一般交易無顯著不同。

2.其他

  • (1)合併公司於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捐贈予其他關係人分別為12,800千元及 36,000千元,以作為基金會推展會務之用。

  • (2)合併公司出租辦公大樓之部分空間予其他關係人,租期為五年;民國一○四年度 及一○三年度租金收入皆為57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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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質押之資產

合併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資產名稱 質押擔保標的 104.12.31 103.12.31
待售房地 銀行借款 $ 2,444,916 1,094,047
營建用地 3,106,597 3,988,087
在建房地 13,749,057 12,766,265
投資性不動產及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銀行借款及應付公司債 7,031,101 7,162,728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工程保證及借款、預收 826,854 839,304
房地款信託等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履約保證 16,880 16,869
$ 27,175,405 25,867,300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 ( )重大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1.合併公司為取得存貨及不動產而未認列之合約承諾如下:
104.12.31 103.12.31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38,006 19,186
取得存貨(建設業) $ 36,442 152,431
取得存貨(設定地上權) $ 1,995,000 1,995,000
2.合併公司承攬之重大工程契約總額如下:
104.12.31 103.12.31
承攬工程契約總額 $ 8,514,628 10,426,106
已收取金額 $ 4,599,667 3,487,546
3.合併公司與客戶簽訂之預售及成屋銷售合約價款如下:
104.12.31 103.12.31
已簽訂之銷售合約價款 $ 6,586,653 7,443,235
已依約收取金額 $ 1,303,839 1,838,938
  • 4.合併公司於民國一○○年八月及一○三年八月與亞朔開發(股)公司簽訂捷運機場長 庚醫院(A8)站共開大樓商場樓層及停車場租賃契約,商場部分預計自民國一○四年 以後按包底租金及營業額抽成兩者取其高方式計算,並依約支付存出保證票據及保 證金如下:
存出保證票據
存出保證金
單位:千元
104.12.31
103.12.31
$
50,000
50,000
$
-
12,000

-122-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 5.合併公司於民國一○四年七月與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以下稱台鐵)簽定「南港車 站大樓」營運投資契約,由台鐵提供南港車站大樓商業空間,委託本公司整建(1年 期)營運(15年期),期滿後營運權歸台鐵;另,截至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支付履約保證票據為20,000千元。

  • 6.合併公司於民國一○四年九月與常新欣業(股)公司簽訂新北市中和區健康段共開大 樓及停車場樓層租賃契約,商場部分除每月支付定額租金外,尚需依營業額抽成方 式計算。

  • 7.於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合併公司經董事會通過,擬捐助「財團法人冠德 玉山教育基金會」,並承諾於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分別捐贈11,600千元及 12,800千元,以作為該基金會推展會務之用。

  • 8.於民國一○三年十二月合併公司經董事會通過,承諾擬捐贈「財團法人台北市遠見 天下文化教育基金會」1,500千元。

(二)或有負債:

  • 1.本公司承攬之981E工程因分包商就保留款及追加工程款計價方式有所爭執,而要求 本公司支付工程款13,660千元,該分包商因協調不成,遂向法院起訴請求。本案於 民國一○三年十一月間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判決本公司應支付3,474千元,惟本公司 不服前揭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之判決,業已依法提起上訴,目前仍由臺灣高等法院審 理中,依律師之意見應對本公司有利。

  • 2.本公司承攬之981K工程因分包商就工程款計價方式有所爭執,而要求本公司支付工 程款25,036千元,該分包商因協調不成,遂向法院起訴請求。本案於民國一○四年 四月間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判決本公司應支付15,452千元(此判決金額含返還工程保 留款7,528千元),惟本公司不服前揭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之判決,業已依法提起上訴 ,目前仍由臺灣高等法院審理中,依律師之意見,本公司於二審時補強相關證據, 應可減少法院判認本公司應給付之金額,並可提高法院准許本公司主張抵銷之金額 。

  • 3.本公司承攬之981K工程因與業主就部分工程款(含追加工程款)48,139千元有所爭執 ,本公司已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申請調解。本案於民國一○四年十一月間經行 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調解成立,本公司已對該項工程款做適當調整並反映於本財務 報告。

  • 4.合併公司合併公司為維護台北橋案承購戶權益,於民國一○二年十月與台北市政府 捷運局就台北橋案簽署協議書,並提供1,313,652千元之擔保金(以銀行連帶保證書 形式)作為未來權益分配比例差額找補之擔保。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三年九月二 十二日及十月二日與台北市政府召開權益分配協商會議,台北市政府提出權益分配 主張認為本公司應找補225,442千元及就找補款加計50%房價上漲率計算賠償台北市 政府所失利益,惟本公司為取回1,313,652千元之銀行連帶保證書,爰暫同意先以台

-123-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北市政府主張之找補金額加計50%房價上漲率後之數額,切結提供銀行連帶保證書 予台北市政府,並收回原1,313,652千元之銀行連帶保證書。針對前述歧見,律師認 為因台北市政府尚未提出其就本開發案進行鑑價之土地、建物估價報告、委建成本 鑑價報告、公地主所選屋車價值鑑價資料及權益分配過程等資料,且雙方就諸如公 益設施成本是否納入建物貢獻成本(開發成本)亦有歧異,因此,捷運局依其單方鑑 價結論主張本公司應找補225,442千元並加計50%房價上漲率賠償所失利益,理由並 不充分。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二、其 他

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功 能 別
性 質 別
104年度 104年度 104年度 103年度 103年度 103年度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255,854 425,725 681,579 248,666 447,419 696,085
勞健保費用 23,704 36,782 60,486 17,616 32,255 49,871
退休金費用 11,800 17,721 29,521 10,387 16,281 26,668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431 24,265 24,696 347 21,949 22,296
折舊費用 5,616 252,231 257,847 1,111 219,793 220,904
折耗費用 - - - - - -
攤銷費用 - 17,876 17,876 - 13,423 13,423

-124-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 (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四年度合併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 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下:

  • 1.資金貸與他人:無。

  • 2.為他人背書保證:

單位:新台幣千元


背書保
證者公
司名稱
被背書保證對象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
業背書保
證 限 額
本期最高
背書保證
餘 額
期末背
書保證
餘 額
實際動
支金額
以財產擔
保之背書
保證金額
累計背書保證金
額佔最近期財務
報表淨值之比率
背書保
證最高
限 額
屬母公司
對子公司背
書保證
屬子公司
對母公司背
書保證
屬對大陸
地區背
書保證
公司名稱 關係
0 冠德建設 龍寶 5 6,791,491 1,038,000 1,038,000 378,000 - %
9.17
13,582,982 N N N
1 根基營造 冠德建設 母子公司 10,174,740 18,620 18,620 18,620 - %
0.92
20,349,480 N Y N
1 母子公司 4,069,896 14,192 14,192 14,192 - %
0.70
4,069,896 N Y N
2 頂天營造 冠德建設 母子公司 35,350 18,620 18,620 18,620 - %
52.67
35,350 N Y N
2 母子公司 35,350 14,192 14,192 14,192 - %
40.15
35,350 N Y N
2 根基營造 母子公司 5,302,491 3,256,015 3,256,015 3,256,015 - %
9,210.79
10,604,981 N Y N
2 兆弘機電 1 5,302,491 137,628 137,628 137,628 - %
389.33
10,604,981 N N N
2 閰辰昌建築師 1 5,302,491 12,280 12,280 12,280 - %
34.74
10,604,981 N N N
3 環球購物 冠友生活 3 2,753,875 400,000 400,000 127,500 - %
8.71
5,507,750 Y N N
3 宇佳國際 3 2,753,875 550,000 550,000 200,000 - %
11.98
5,507,750 Y N N
3 冠德環球(天津) 3 2,753,875 795,200 795,200 - 795,200 %
17.33
5,507,750 Y N Y

註一:背書保證對象與本公司之關係

  • 1.有業務關係之公司。

  • 2.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50%之子公司。

  • 3.母公司與子公司持有普通股股權合併計算超過50%之被投資公司。

  • 4.對公司直接或經由子公司間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50%之母公司。

  • 5.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或共同起造人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 6.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各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 註二:冠德公司背書保證作業辦法明訂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總額以冠德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 120%為限,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金額則以不超過冠德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60%為限。

  • 註三:冠德公司經台北市政府要求需徵提連帶保證人,故根基營造分別於民國91年3月21日及99年3 月25日經董事會同意為冠德公司之連帶保證人。

  • 註四:根基營造之背書保證辦法,對外背書保證總額不得超過該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200% 且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金額不得超過該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200%。但對營建工程保 證總額以不超過該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10倍為限,對單一企業營建工程保證總額不得超 過該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5倍為限。

  • 註五:頂天公司之背書保證辦法為對外背書保證總額不得超過該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100% 且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金額不得超過該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100%。但對營建工程保 證總額以不超過該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300倍為限,對單一企業營建工程保證總額不得 超過該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150倍為限。

  • 註六:環球公司背書保證作業辦法明訂該公司對外背書保證總額以該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 120%為限,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金額則以不超過該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60%為限。

  • 註七:上列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沖銷。

-125-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持有之
公 司
有價證券
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
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期 末 期 末 期 末 期 末 期中最高
持 股 或
出資情形
備註
股 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公允價值
(註)
冠德公司 股票-富邦金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流動
505 22,738 -
%
22,738 %
-
股票-永儲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流動
248 917 0.20 % 917 %
0.20
股票-公信 - 34 264 0.05 % 264 %
0.05
根基營造 受益憑證-復華神盾基金 - 透過損益按公平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流動
398 6,872 -
%
6,872 %
-
受益憑證-華頓平安貨幣
市場基金
- 877 10,017 -
%
10,017 %
-
捷群公司 股票-富邦金 - 442 19,868 -
%
19,868 %
-
股票-匯頂電腦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流動
405 - 0.78 % - %
0.78
冠慶機電 股票-富邦金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流動
419 18,846 -
%
18,846 %
-
股票-遠見天下文化出版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120 6,000 0.59 % 6,000 %
0.59
  • 註:若無市價,係以資產負債表日之帳面價值為市價。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

  •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單位:新台幣千元

()
之公司
交易對象
名 稱
關 係 交易情形 交易情形 交易情形 交易情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應收()票據、帳款 應收()票據、帳款 備註
() 金 額
(註)
佔總進
()
之比率
授信期間 單 價 授信期間 餘 額 佔總應收
()票據、帳
款之比率
冠德公司 根基營造 採權益法評價
之被投資公司
進貨-
980F等
1,884,376 53.04
%
50%即期、50%為90天及
100%即期
- - (771,844) (75.31) % 註一
根基營造 冠德公司 對根基營造採
權益法評價之
投資公司
991C等 (1,884,376) (30.95) % 50%即期、50%為90天或
50%支付30天期票、50%支
付120天期票或100%即期
約當 與一般略長 771,844 41.89 %
頂天營造 冠德公司 最終母公司 013A等 (144,049) (84.22) % 50%即期、50%為90天 約當 約當 46,891 53.54 %
冠德公司 頂天營造 孫公司 進貨-
980C等
144,049 4.05
%
50%即期、50%為90天 約當 約當 (46,891) (4.58) %

註一:係指本期計價金額。

註二:上列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沖銷。

  •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單位:新台幣千元

帳列應收款項
之 公 司
交易對象 關 係 應收關係人
款項餘額
週轉率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
期後收回金額
提列備抵
呆帳金額
金 額 處理方式
根基營造 冠德公司 對根基營造採權益
法評價之投資公司
771,844 2.02 - - - -

註:上列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沖銷。

  •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126-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10.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編號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與交易
人 之
關 係
交易往來情形 交易往來情形 交易往來情形 交易往來情形
科 目 金 額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業收入
或總資產之比率
0 本公司 環球購物 1 遞延貸項 40,499 - 0.10 %
0 本公司 根基營造 1 營建成本 1,636,864 50%為即期、50%為90天或50%支付30天期
票、50%支付120天期票或100%即期
15.21 %
0 本公司 頂天營造 1 營建成本 155,394 50%為即期、50%為90天 1.44 %
0 本公司 根基營造 1 待售房地 97,707 50%為即期、50%為90天 0.23 %
0 本公司 根基營造 1 在建房屋 103,574 50%為即期、50%為90天;100%即期 0.25 %
0 本公司 根基營造 1 營業費用 2,229 季付 0.02 %
0 本公司 頂天營造 1 在建房屋 15,827 50%為即期、50%為90天 0.04 %
0 本公司 頂天營造 1 應付票據及帳款-關係人 46,891 50%為即期、50%為90天 0.11 %
0 本公司 根基營造 1 應付票據及帳款-關係人 771,844 50%為即期、50%為90天;100%即期 1.85 %
1 根基營造 本公司 2 營業收入 1,639,093 50%為即期、50%為90天或50%支付30天期
票、50%支付120天期票或100%即期;季付
15.23 %
1 根基營造 本公司 2 營業成本 201,281 50%為即期、50%為90天;100%即期 1.87 %
1 根基營造 本公司 2 應收票據及帳款-關係人 771,844 50%為即期、50%為90天;100%即期 1.85 %
2 環球購物 本公司 2 長期預付租金 40,499 - 0.10 %
2 環球購物 冠誠生活 3 應收帳款-關係人 36,072 一年一付 0.09 %
2 環球購物 冠誠生活 3 營業收入 36,006 一年一付 0.33 %
2 環球購物 頂天營造 3 應付帳款-關係人 26,042 100%即期 0.06 %
3 頂天營造 本公司 2 營業收入 155,394 50%為即期、50%為90天 1.44 %
3 頂天營造 本公司 2 營業成本 15,827 50%為即期、50%為90天 0.15 %
3 頂天營造 本公司 2 應收票據及帳款-關係人 46,891 50%為即期、50%為90天 0.11 %
3 頂天營造 環球購物 3 應收票據及帳款-關係人 26,042 100%即期 0.06 %
4 冠誠生活 環球購物 3 應付帳款-關係人 36,072 一年一付 0.09 %
4 冠誠生活 環球購物 3 營業費用 36,006 一年一付 0.33 %

註一、編號之填寫方式如下:

1.0代表母公司。

  •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種類標示如下:

1.母公司對子公司。

2.子公司對母公司。

  • 3.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三、上列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沖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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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民國一○四年度合併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投資公司
名 稱
被投資公司
名 稱
所在
地區
主要營
業項目
原始投資金額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期末持有 期末持有 期中最高持股
或出資情形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本期認列之
投資損益
備註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冠德公司 根基營造 台灣 綜合營造業等 374,353 374,353 36,248 %
34.18
453,320 %
34.18
134,382 60,494 子公司
環球購物 台灣 超級市場業
、百貨公司業
、國際貿易業
、醫療器材批
發及零售業等
3,209,395 3,209,395 320,105 %
84.02
3,881,218 %
84.02
85,777 72,067 "
冠誠生活 台灣 百貨公司業
、超級市場業
、無店面零售
業等
102,000 102,000 10,200 %
51.00
133,170 %
51.00
49,002 24,991 "
根基營造 捷群投資 台灣 一般投資業 163,935 163,935 16,396 %
99.98
203,258 %
99.98
16,399 16,395 孫公司
冠慶機電 台灣 電器承裝及消
防安全設備安
裝工程業等
81,326 81,326 7,747 %
99.96
133,485 %
99.96
(17,709) (17,702) "
環球購物 冠誠生活 台灣 百貨公司業
、超級市場業
、無店面零售
業等
98,000 98,000 9,800 %
49.00
127,948 %
49.00
49,002 24,011 子公司
冠友生活 台灣 百貨公司業
、超級市場業
、無店面零售
業等
120,000 120,000 12,000 %
100.00
27,264 %
100.00
(34,288) (34,288) 孫公司
冠樺生活 台灣 百貨公司業
、超級市場業
、無店面零售
業等
140,000 - 14,000 %
100.00
138,229 %
100.00
(1,771) (1,771) "
冠鼎環球 香港 投資經營中國
大陸商場總體
規劃、配套工
程諮詢、商場
租賃策劃和諮
407,727
(CNY80,000千元)
190,550
(USD1,000千元)
(CNY32,000千元)
-
(有限公司)
%
100.00
365,205 %
100.00
(25,251) (25,251) "
宇佳國際 台灣 百貨公司業
、超級市場業
、藝文服務業
、演藝活動業
、休閒活動業
、會議及展覽
服務
300,000 300,000 30,000 %
100.00
74,342 %
100.00
(170,019) (170,019) "
捷群投資 頂天營造 台灣 綜合營造業等 16,500 16,500 690 %
30.00
10,605 %
30.00
1,798 539 曾孫公
冠慶機電 頂天營造 台灣 綜合營造業等 11,105 11,105 1,610 %
70.00
24,745 %
70.00
1,798 1,259 "
頂天營造 潤淂康資訊
服務
台灣 資訊軟體服務
及管理顧問等
4,000 4,000 400 %
20.00
5,951 %
20.00
554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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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三)大陸投資資訊:

1.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等相關資訊:

單位:美金千元/港幣千元/人民幣千元/新台幣千元

大陸被投資
公 司 名 稱
主要營業
項目
實 收
資本額
投資
方式
本期期初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本期匯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匯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之持股比例
期中最高
持股或
出資情形
本期認
列投資
損 益
期末投
資帳面
價 值
截至本期
止已匯回
投資收益
匯出 收回
上海宇佳商務
諮詢有限公司
(註2)
商業信息諮詢、企業
管理諮詢、市場營銷
策劃諮詢及投資諮詢
29,565
(USD1,000)
註1 29,565
(USD1,000)
- 16,124
(USD473)
13,441
(USD527)
780
(HKD 190)
100.00 % 100.00 % 780
(HKD 190)
- -
冠德環球商業
管理(天津)有
限公司
商業管理(含出租商
業設施)、從事日用
品、體育用品、家用
電器、辦公用品、鐘
表、眼鏡、紡織品等
的批發、零售及進出
口;物業管理;商務
諮詢;企業營銷策劃
;會務服務;展覽展
示服務;停車場經營
管理
407,727
(CNY80,000)
註1 160,959
(CNY32,000
246,768
(CNY48,000)
- 407,727
(CNY80,000)
(25,948)
(HKD(6,335))
100.00 % 100.00 % (25,948)
(HKD(6,335))
365,419
(HKD86,286)
-
註1:透過轉投資第三地區現有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註2:上海宇佳已於民國一○四年度辦理清算完竣。
2.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投資金額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CNY
80,000
USD 14,000
6,791,491

3.與大陸被投資公司間之重大交易事項:無。

十四、部門資訊

(一)一般性資訊

合併公司應報導部門分為建設部門、營造部門及百貨部門。由於每一事業群具有 不同的市場屬性及行銷策略,其說明如下:

建設部門: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國民住宅、商業大樓之出租或出售業務。

營造部門:綜合整理營繕工程施工及管理等整體性工作。

百貨部門:經營百貨公司、超級市場業及國際貿易買賣之進出口等業務。

  • (二)應報導部門損益、資產、負債及其衡量基礎與調節之資訊

合併公司係以主要營運決策者複核之內部管理報告之部門稅前損益(不包括非經 常發生之損益及兌換損益)作為管理階層資源分配與評估績效之基礎。由於所得稅、 非經常發生之損益及兌換損益係以集團為基礎進行管理,故合併公司未分攤所得稅費 用(利益)、非經常發生之損益及兌換損益至應報導部門。此外,並非所有應報導部門 之損益均包含折舊與攤銷外之重大非現金項目。報導之金額與營運決策者使用之報告 一致。

除每一營運部門之退休金費用係以現金支付予退休金計畫之基礎認列及衡量外, 營運部門之會計政策皆與附註四所述之「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相同。

合併公司將部門間之銷售及移轉,視為與第三人間之交易。以現時市價衡量。

-129-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合併公司營運部門資訊及調節如下:

收 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部門間收入
利息收入
收入總計
利息費用
折舊與攤銷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
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應報導部門損益
資 產:
採權益法之投資
非流動資產資本支出
應報導部門資產
應報導部門負債
收 入: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部門間收入
利息收入
收入總計
利息費用
折舊與攤銷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
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應報導部門損益
資 產:
採權益法之投資
非流動資產資本支出
應報導部門資產
應報導部門負債
104年度
建設部門
$ 5,518,770
2,426
2,021
$
5,523,217
$ 162,364
12,300
157,552
$
789,370
$ 4,467,708
7,660
$ 33,476,640
$ 22,157,489
營造部門
4,061,979
1,795,485
1,920
5,859,384
501
874
110
165,254
5,951
-
4,872,509
2,837,464
百貨部門
1,179,354
36,129
10,194
1,225,677
75,036
269,643
24,011
234,241
127,948
308,009
9,596,592
4,745,683
103年度
調 節
及銷除
合 計
-
10,760,103
(1,834,040)
-
-
14,135
(1,834,040)
10,774,238
-
237,901
(7,094)
275,723
(181,563)
110
(139,065)
1,049,800
(4,595,656)
5,951
-
315,669
(6,301,908)
41,643,833
(1,075,996)
28,664,640
營造部門
2,297,304
3,227,557
2,370
5,527,231
678
1,234
792
224,657
5,841
-
4,534,995
2,376,413
百貨部門
1,121,167
33,915
6,123
1,161,205
75,273
234,164
26,755
336,909
122,066
401,978
9,401,407
4,242,980
調 節
及銷除
合 計
-
13,165,659
(3,263,898)
-
-
17,109
(3,263,898)
13,182,768
-
215,390
(7,097)
234,327
(288,505)
792
(274,387)
3,337,943
(4,489,699)
5,841
-
401,978
(6,434,428)
42,138,903
(754,712)
28,763,158

-130-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附註(續)

上述應報導部門資訊重大調節項目說明如下:

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之應報導部門收入合計數分別應銷除部門間收入 1,834,040元及3,263,898元。

(三)產品別及勞務別資訊

合併公司來自外部客戶收入資訊如下:

產品及勞務名稱
房地銷售收入
工程合約收入
專櫃淨額收入
租賃收入
勞務提供收入(含健身房)
其他收入
104年度
103年度
$ 5,489,333
9,710,527
4,077,837
2,324,488
915,797
869,254
150,399
128,482
33,523
27,583
93,214
105,325
$
10,760,103
13,165,659

(四)地區別資訊

合併公司地區別資訊及非流動資產皆屬台灣地區,並無其他地區。

(五)主要客戶資訊

合併公司從事不動產開發銷售、綜合營造業及經營百貨公司業,主要客戶多為廣 大消費群及公共工程,故無特定對象。

-131-

五、一○四年度個體財務報告

==> picture [464 x 10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 ○四年及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 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個體財務報告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 核結果對上開個體財務報告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 以合理確信個體財務報告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個體財務報告 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 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個體財務報告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 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 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績效與現金流量。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 picture [117 x 4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38 x 7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21 x 4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證券主管機關 核准簽證文號[:] 金管證六字第[(88)][台財證][(][六][)] 0940100754[第][18311][號] 號 民 國 一○五 年 三 月 二十四 日

==> picture [54 x 5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54 x 5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32-

單位:
新台幣千元
103.12.31 %
金 額
%
40
12,537,112
36
1
179,829
1
-
34,894
-
1
336,365
1
1
171,618
-
1
548,120
2
-
138,825
-
-
-
-
-
4,527
-
4
1,839,288
6
6
1,000,000
3
-
19,465
-
54
16,810,043
49
12
6,000,000
17
-
15,426
-
-
2,208
-
-
70,800
-
12
6,088,434
17
66
22,898,477
66
15
5,037,910
15
4
1,318,349
4
15
5,450,600
15
-
2,789
-
-
(71,196)
-
34
11,738,452
34
100
34,636,929
100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04.12.31
103.12.31
104.12.31
資 產
金 額

金 額

負債及權益
金 額
流動資產:
流動負債: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一))
$ 545,418
2
653,600
2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六(十))
$ 13,320,411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二))
22,738
-
43,298
-
2110
應付短期票券(附註六(十一))
149,989
1150
應收票據淨額
11,792
-
39,967
-
2150
應付票據
38,724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342,804
1
359,350
1
2160
應付票據-關係人(附註七)
353,716
1190
應收建造合約款(附註六(三))
-
-
156,246
-
2170
應付帳款
167,389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七)
-
-
108,241
-
2181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七)
465,019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
-
-
13,435
-
2200
其他應付款
96,821
1320
存貨(建設業適用)(附註六(四)及八)
25,920,470
77
26,214,266
76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138,223
1410
預付款項
178,930
1
272,919
1
2251
員工福利負債準備-流動(附註六(十四))
4,859
147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九)及八)
1,032,891
3
1,433,643
4
2310
預收款項
1,304,033
1479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13,179
-
34,044
-
2321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或執行賣回權公司債(附註六(十二))
2,000,000
28,068,222
84
29,329,009
84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31,510
非流動資產:
18,070,694
1543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二))
1,181
-
1,181
-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六(五)及八)
4,467,708
13
4,367,633
13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六(六)及八)
301,301
1
299,667
1
1760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六(七)、(十三)及八)
585,772
2
589,911
2
1780
無形資產(附註六(八))
6,735
-
-
-
1915
預付設備款
5,222
-
7,451
-
1985
長期預付租金(附註六((十三)及七)
40,499
-
42,077
-
非流動負債:
2530
應付公司債(附註六(十二))
4,000,000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附註六(十四))
15,279
2645
存入保證金
2,208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
69,308
4,086,795
負債總計
22,157,489
5,408,418
16
5,307,920
16
權 益(附註六(十六)):
3100
股本
5,037,910
3200
資本公積
1,339,600
3300
保留盈餘
5,014,498
3400
其他權益
(1,661)
3500
庫藏股票
(71,196)
權益總計
11,319,151
資產總計
$
33,476,640
100
34,636,929
100
負債及權益總計
$
33,476,640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馬玉山
經理人:洪錦欽
會計主管:何進福

-133-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六(三)及(十八))
5000
營業成本
營業毛利
5920
減:已實現銷貨損益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附註六(十九)):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費用
營業淨利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
其他收入(附註六(二十))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六(二十))
7050
財務成本(附註六(二十))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7900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
7950
減:所得稅費用(附註六(十五))
本期淨利
8300
其他綜合損益: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833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
合損益之份額-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8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
合損益之份額-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99
與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每股盈餘(附註六(十七))
9750
基本每股盈餘(元)
9850
稀釋每股盈餘(元)
104年度
金 額

$ 5,521,196
100
4,204,262
76
1,316,934
24
85
-
1,316,849
24
300,611
6
241,900
4
542,511
10
774,338
14
3,575
-
16,269
-
(162,364)
(3)
157,552
3
15,032
-
789,370
14
217,045
4
572,325
10
191
-
(1,036)
-
-
-
(4,450)
-
-
-
(5,295)
-
$
567,030
10
$
1.16
$
1.16
103年度
金 額

9,749,613
100
6,279,054
64
3,470,559
36
85
-
3,470,474
36
223,906
3
303,587
3
527,493
6
2,942,981
30
9,789
-
(24,316)
-
(139,439)
(1)
261,750
2
107,784
1
3,050,765
31
177,270
2
2,873,495
29
(2,626)
-
1,403
-
-
-
2,009
-
-
-
786
-
2,874,281
29
5.82
5.82

(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董事長:馬玉山 經理人:洪錦欽

==> picture [37 x 3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會計主管:何進福

==> picture [38 x 4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34-

單位:
新台幣千元
庫藏股票
權益總計
(55,474)
9,373,158
-
2,873,495
-
786
-
2,874,281
-
-
-
-
-
(503,791)
(15,722)
(15,722)
-
10,526
(71,196)
11,738,452
-
572,325
-
(5,295)
-
567,030
-
-
-
(1,007,582)
-
21,251
(71,196)
11,319,151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其他權益項目 股 本
保留盈餘
國外營運機構
普通股
法定盈
特別盈
未分配
財務報表換算


資本公積
餘公積
餘公積


合 計
之兌換差額
$ 5,037,910
1,307,823
1,065,211
165
2,016,743
3,082,119
780
-
-
-
-
2,873,495
2,873,495
-
-
-
-
-
(1,223)
(1,223)
2,009
-
-
-
-
2,872,272
2,872,272
2,009
-
-
119,708
-
(119,708)
-
-
-
-
-
(165)
165
-
-
-
-
-
-
(503,791)
(503,791)
-
-
-
-
-
-
-
-
-
10,526
-
-
-
-
-
5,037,910
1,318,349
1,184,919
-
4,265,681
5,450,600
2,789
-
-
-
-
572,325
572,325
-
-
-
-
-
(845)
(845)
(4,450)
-
-
-
-
571,480
571,480
(4,450)
-
-
287,350
-
(287,350)
-
-
-
-
-
-
(1,007,582)
(1,007,582)
-
-
21,251
-
-
-
-
-
$
5,037,910
1,339,600
1,472,269
-
3,542,229
5,014,498
(1,661)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經理人:洪錦欽
會計主管:何進福
民國一○三年一月一日餘額 本期淨利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子公司購入母公司股票視同庫藏股交易 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 民國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本期淨利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 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董事長:馬玉山

-135-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4年度 103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 789,370 3,050,765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10,758 6,026
攤銷費用 1,542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及負債之淨損失(利益) 3,604 (852)
利息收入 (2,021) (8,617)
股利收入 (1,554) (1,172)
利息費用 162,364 139,439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利益之份額 (157,552) (261,750)
處分及報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1,010) -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利益 - (49,089)
已實現銷貨利益 85 85
收益費損項目合計 16,216 (175,930)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減少(增加) 16,956 (904)
應收票據減少 28,175 187,499
應收帳款減少 16,546 14,232
應收建造合約款減少(增加) 156,246 (42,398)
其他應收款減少(增加) 108,241 (81,241)
存貨減少(增加) 612,260 (1,199,027)
預付款項減少(增加) 93,990 (15,717)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減少 400,355 28,645
其他流動資產減少 18,621 36,128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合計 1,451,390 (1,072,783)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票據增加(減少) 3,830 (19,192)
應付票據-關係人增加(減少) 17,351 (129,284)
應付帳款(減少)增加 (4,229) 38,267
應付帳款-關係人減少 (83,101) (162,955)
其他應付款項(減少)增加 (41,755) 30,156
員工福利負債準備增加 332 289
預收款項減少 (535,255) (1,137,682)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12,045 (9,878)
淨確定福利負債增加(減少) 44 (62)
存入保證金增加 - 1,916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630,738) (1,388,425)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合計 820,652 (2,461,208)
調整項目合計 836,868 (2,637,138)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1,626,238 413,627
支付之所得稅 (65,388) (261,003)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560,850 15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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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續)

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
預付設備款增加
收取之利息
收取之股利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舉借短期借款
償還短期借款
舉借應付短期票券
償還應付短期票券
發行公司債
贖回或買回公司債
發放現金股利
支付之利息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請詳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

董事長:馬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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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洪錦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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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何進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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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

一、公司沿革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六十八年十一月奉經濟部核准設立 ,登記地址為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31號2樓。本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興建國民住宅 、商業大樓之出租或出售等事業。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個體財務報告已於民國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經董事會通過發佈。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一)已採用金管會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後準則及解釋之影響

本公司自民國一○四年起全面採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認 可並發布生效之2013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不包含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金融 工具」)編製個體財務報告,相關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彙列如下:

國際會計準則 理事會發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比較 2010年7月1日 揭露對首次採用者之有限度豁免」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嚴重高度通貨膨脹及首次採用者 2011年7月1日 固定日期之移除」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之修正「政府貸款」 2013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金融資產之移轉」 2011年7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互 2013年1月1日 抵」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合併財務報表」

2013年1月1日 (投資個體於 2014年1月1日 生效)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聯合協議」 2013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2013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號「公允價值衡量」 2013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 2012年7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遞延所得稅:標的資產之回收」 201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訂「員工福利」 2013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訂「單獨財務報表」 2013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之修正「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互抵」 2014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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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國際會計準則 理事會發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0號「露天礦場於生產階段之剝除成本」 2013年1月1日

除下列項目外,適用2013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對個體財務報告未造成重大變動 。造成重大變動者之性質及影響說明如下:

  • 1.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合併財務報表」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取代原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七號「合併及單獨財務報

  • 表」有關合併財務報告之規定,將原國際會計準則第二十七號更名為「單獨財務報 表」,並廢止解釋公告第十二號「合併:特殊目的個體」之規定,對控制重新定義

  • ,當本公司暴露於來自對被投資個體之參與之變動報酬或對該等變動報酬享有權利

  • ,且透過對被投資個體之權力有能力影響該等報酬時,本公司控制該個體。 本公司已依上述規定改變用以決定是否取得對被投資公司之控制而須將被投資

  • 公司納入合併所採用之會計政策。

  • 2.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一號「聯合協議」

  • 該準則取代原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一號「合資權益」,廢除合資得採用比例合

  • 併之選擇,於判斷聯合協議之類型時,不再僅著重法律形式,而是按合約性權利與 義務以決定分類為聯合營運或合資。

本公司已依上述規定改變對其聯合協議之權益之會計政策。在新規定下,本公 司視其所持有聯合協議對資產是否具有權利及對負債是否負有義務,而將所持有之 聯合協議權益分類為聯合營運或合資。於作此評估時,本公司考量聯合協議之結構 、單獨載具之法律形式、合約協議之條款及其他事實及情況。在原規定下,協議之 結構為分類的主要依據。

  • 3.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二號「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本公司依該準則增加有關子公司(請詳附註六(五))之資訊揭露。

  • 4.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三號「公允價值衡量」

  • 該準則改變公允價值之定義,建立公允價值衡量之架構,並規範公允價值衡量

  • 相關揭露。本公司已依規定新增公允價值衡量相關揭露(請詳附註五及六(廿一)), 並已按照該準則之過渡規定,推延適用新準則之公允價值衡量規定,惟針對新增之 揭露規定無須提供比較期資訊。雖然已自民國一○四年起推延適用新衡量規定,但 對本公司資產及負債項目之公允價值衡量並無重大影響。

  • 5.國際會計準則第一號「財務報表之表達」

  • 該準則修正其他綜合損益之表達方式,將列示於其他綜合損益之項目依性質分

  • 類為「後續不重分類至損益」及「後續將重分類至損益」兩類別。該修正同時規定 以稅前金額列示之其他綜合損益項目,其相關稅額應隨前述兩類別予以單獨列示。 本公司已依該準則改變綜合損益表之表達方式,比較期亦已配合重行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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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6.國際會計準則第十九號「員工福利」

該準則主要修正以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乘以折現率決定淨利息,並用其取 代準則修訂前之利息成本及計畫資產之預期報酬、刪除精算損益得採「緩衝區法」 或發生時一次列入損益之會計政策選擇,並規定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含精算 損益)應於發生時列入其他綜合損益、前期服務成本應於發生時認列為損益,不再 於符合既得條件前之平均期間內按直線法分攤認列為費用,另企業係於不再能撤銷 離職福利之要約或於認列相關重組成本之孰早者認列離職福利,而非僅於已明確承 諾相關離職事件時,始應認列離職福利為負債及費用等。此外增加確定福利計畫之 揭露規定。

本公司已依上述規定改變淨確定福利負債、退休金成本及精算損益之衡量及表 達之相關會計政策,於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調增應計退休金負債186千元 、調減保留盈餘129千元及調增營業費用57千元。

(二)金管會尚未認可之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

下表彙列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以下稱理事會)已發布,惟截至報導日止尚未經金 管會認可及公布生效日之準則及解釋:

管會認可及公布生效日之準則及解釋:
理事會發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 尚待理事會決定
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及國際會 2016年1月1日
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投資個體:適用合併報表例外規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之修正「取得聯合營運權益之會計處 2016年1月1日
理」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201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2018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租賃」 2019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7號之修正「揭露倡議」 2017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因未實現損失所產生遞延所得稅 2017年1月1日
資產之認列」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38號之修正「可接受之 2016年1月1日
折舊及攤銷方法之闡釋」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41號之修正「農業:生 2016年1月1日
產性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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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理事會發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之生效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2014年7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之權益法」 2016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2014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約務更替與避險會計 2014年1月1日 之持續適用」 2010-2012及2011-2013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4年7月1日 2012-2014年國際財務報導年度改善 2016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2014年1月1日

本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相關 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者外,下列會計政 策已一致適用於本個體財務報告之所有表達期間。

一 ( )遵循聲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1.衡量基礎

除下列資產負債表之重要項目外,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為基礎編製:

  • (1)依公允價值衡量之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2)淨確定福利負債,係依退休基金資產之公允價值減除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及附註六

  • (十四)所述之上限影響數衡量。

2.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本公司係以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為其功能性貨幣。本個體財務報告係 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除另有說明外,所有以新台幣表達之財務資 訊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三)外 幣

1.外幣交易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報導日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依當日 之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其兌換損益係指期初以功能性貨幣計價之攤銷後成本, 調整當期之有效利息及付款後之金額,與依外幣計價之攤銷後成本按報導日匯率換 算金額間之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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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2.國外營運機構

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包括收購時產生之商譽及公允價值調整,係依報 導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本個體財務報告之表達貨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依當期 平均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本個體財務報告之表達貨幣),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均認列為 其他綜合損益。

當處分國外營運機構致喪失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與該國外營運機構 相關之累計兌換差額係全數重分類為損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之子公司時 ,相關累計兌換差額係按比例重新歸屬至非控制權益。部分處分含有國外營運機構 之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時,相關累計兌換差額則按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對國外營運機構之貨幣性應收或應付項目,若尚無清償計畫且不可能於可預見之 未來予以清償時,其所產生之外幣兌換損益視為對該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之一部分而 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四)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之所有其他資產則列為非 流動資產:

  • 1.預期於本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實現,或意圖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將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實現者。

  • 4.現金或約當現金,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十二個月用以交換、清償負債或受 有其他限制者。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負債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之所有其他負債則列為非 流動負債:

  • 1.預期將於本公司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者。

  •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 3.預期將於報導期間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者。

  • 4.本公司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延期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者。負債之條款 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 (五)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庫存現金及活期存款。約當現金係指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 風險甚小之短期並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定期存款符合前述定義且持有目的係滿足短 期現金承諾而非投資或其他目的者,列報於約當現金。

(六)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係於本公司成為該金融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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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1.金融資產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放款及應收 款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1)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此類金融資產係指持有供交易或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係因其取得或發生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或再買回 。持有供交易金融資產以外之金融資產,本公司於下列情況之一,於原始認列時 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 消除或重大減少因採用不同基礎衡量資產或負債並認列相關之利益及損失, 而產生之衡量或認列不一致。

  • 金融資產係以公允價值基礎評估績效。

  • 混合工具含嵌入式衍生工具。

  • 此類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衡量,交易成本於發生時認列為損

  • 益;後續評價按公允價值衡量,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包含相關股利收入及 利息收入)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依 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此類金融資產若屬「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 投資,則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列報於「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2)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此類金融資產若屬「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 投資,則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列報於「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3)放款及應收款

  • 放款及應收款係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付款金額之金融資

  • 產,包括應收款項及其他應收款。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易 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衡量,惟短期應收 款項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依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 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利息收入係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收入。

(4)金融資產減損

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於每個報導日評估減損。當有客觀 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事件,致使該資產之估計未 來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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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金融資產減損之客觀證據包括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違約(如利 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 增,及由於財務困難而使該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等。此外,備供出售權益投 資之公允價值大幅或持久性下跌至低於其成本時,亦屬客觀之減損證據。

針對應收帳款個別評估未有減損後,另再以組合基礎評估減損。應收款組合 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本公司過去收款經驗、該組合超過平均授信期間之延遲 付款增加情況,以及與應收款拖欠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勢變化。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之帳面金額與 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認列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之帳面金額與估計未 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之相似資產市場報酬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該減損損 失於後續期間不得迴轉。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惟應收帳款 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當判斷應收帳款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帳戶 。原先已沖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動認列 於損益。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損時,原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利益與損 失金額將重分類為損益。

當金融資產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時,若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額減少,且該減少 客觀地連結至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予以迴轉認列於損 益,惟該投資於減損迴轉日之帳面金額不得大於若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應有之攤銷 後成本。

備供出售權益工具原先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不得迴轉並認列為損益。任何 認列減損損失後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積於其他權益 項目之項下。備供出售債務工具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若能客觀地連結至減損損失 認列於損益後發生之事項,則予以迴轉並認列為損益。

應收帳款之呆帳損失及迴升係列報於管理費用。應收帳款以外金融資產之減 損損失及迴升係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5)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該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終止,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 資產所有權幾乎所有之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除列單一金融資產之整體時,其帳面金額與已收取或可收取對價總額加計認 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其他權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之金額 間之差額係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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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當非除列單一金融資產之整體時,本公司以移轉日各部分之相對公允價值為 基礎,將該金融資產之原帳面金額分攤至因持續參與而持續認列之部分及除列之 部分。分攤予除列部分之帳面金額與因除列部分所收取之對價加計已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中分攤予除列部分之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為損益 ,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 累計利益或損失,係依其相對公允價值分攤予持續認列部分與除列部分。

  • 2.金融負債

(1)負債或權益之分類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 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2)其他金融負債

金融負債非屬持有供交易且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包括長短 期借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原始認列時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之交 易成本衡量;後續評價採有效利率法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未資本化為資產成本之 利息費用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下之財務成本。

  • (3)金融負債之除列

本公司係於合約義務已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應支付對價總額(包含任何所移轉 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並列報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項 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 (4)金融資產及負債之互抵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僅於本公司有法定權利進行互抵及有意圖以淨額交割或 同時變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方予以互抵並以淨額表達於資產負債表。

  • (七)存 貨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成本包括使其達可供使用的地點及狀態所 發生之取得必要支出及借款資本化成本。

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估計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 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淨變現價值之釐定方法如下:

  • 1.營建用地:淨變現價值係參照管理當局按當時市場情況之估計。

  • 2.在建工程

  • 淨變現價值為估計售價(參照管理當局按當時市場情況估計)減去至完工尚需投

  • 入之成本及銷售費用為計算基礎。

3.待售房地

淨變現價值為估計售價(參照管理當局按當時市場情況估計)減去於銷售房地時 所產生之估計成本及銷售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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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八)建造合約

建造合約指截至報導日止按已執行之合約工作,預期可向客戶收取惟尚未開立帳 單之總金額。依成本加計截至報導日止已認列之利潤(請詳附註六(三)),減除已按進 度開立之帳單及已認列之損失後之金額衡量。成本包含所有與特定專案直接相關之支 出,及依正常產能為基礎分攤因合約活動產生之固定與變動製造費用。

若已投入成本加計應認列利潤超過工程進度請款,建造合約於資產負債表係表達 為應收建造合約款。若工程進度請款大於已發生成本加計應認列利潤,則該差異於資 產負債表表達為應付建造合約款。

(九)投資子公司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本公司對具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係採權益法評價。在權 益法下,個體財務報告當期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與合併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當期損 益及其他綜合損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分攤數相同,且個體財務報告業主權益與合併 基礎編製之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相同。

本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作為與業主間之權益交 易處理。

(十)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指持有供賺取租金或資產增值或二者兼具,而非供正常營業出售 、用於生產、提供商品或勞務或作為行政管理目的之不動產。投資性不動產原始認列 時以成本衡量,後續衡量亦按成本模式處理,於原始認列後以可折舊金額計算提列折 舊費用,其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比照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規定。成本包含可直 接歸屬於取得投資性不動產之費用,自建之投資性不動產成本包含原料及直接人工、 為使投資性不動產達到可使用狀態之任何可直接歸屬之其他成本及借款資本化成本。

當投資性不動產用途變更而重分類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時,以變更用途時之帳 面金額予以重分類。

(十一)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認列與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認列及衡量係採成本模式,依成本減除累計折舊與累計 減損後之金額衡量。成本包含可直接歸屬於取得資產之支出。自建資產成本包含原 料及直接人工、任何其他使資產達預計用途之可使用狀態的直接可歸屬成本、拆卸 與移除該項目及復原所在地點之成本,以及符合要件資產資本化之借款成本。此外 ,成本亦包含因外幣計價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採購,屬現金流量避險有效而自權 益轉入之部分,為整合相關設備功能而購入之軟體亦資本化為該設備之一部分。

當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包含不同組成部分,且相對於該項目之總成本若屬重大 而採用不同之折舊率或折舊方法較為合宜時,則視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單獨項 目(主要組成部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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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處分損益,係由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帳面金額與處分 價款之差額決定,並以淨額認列於損益項下之其他利益及損失。 2.後續成本

若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目後續支出所預期產生之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 本公司,且其金額能可靠衡量,則該支出認列為該項目帳面金額之一部分,被重置 部分之帳面金額則予以除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日常維修成本於發生時認列為 損益。

  • 3.折 舊

折舊係依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按估計耐用年限採直線法計算,並依資產之個別 重大組成部分評估,若一組成部分之耐用年限不同於資產之其他部分,則此組成部 分應單獨提列折舊。折舊之提列認列為損益。

租賃資產之折舊若可合理確認本公司將於租賃期間屆滿時取得所有權,則依其

耐用年限提列;其餘租賃資產係依租賃期間及其耐用年限兩者較短者提列。

土地無須提列折舊。

當期及比較期間之估計耐用年限如下:

(1)房屋 50~55年 (2)運輸、辦公及其他設備 2~15年 (3)租賃改良 2年

本公司於每一年度報導日檢視折舊方法、耐用年限及殘值,若預期值與先前之 估計不同時,於必要時適當調整,該變動按會計估計變動規定處理。

  • (十二)租 賃

  • 1.出租人

營業租賃之租賃收益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認列為收益。因協商與安排營業租 賃所產生之原始直接成本,加計至租賃資產之帳面金額,並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 認列為費用。為達成租賃安排而提供予承租人之誘因總利益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 認列為租金收入之減少。

或有租賃給付於租賃調整確定時,認列為當期收入。

  • 2.承租人

其他租賃係屬營業租賃,該等租賃資產未認列於本公司之資產負債表。

營業租賃之租金給付(不包括保險及維護等服務成本)依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認 列為費用。由出租人提供為達成租賃安排之誘因總利益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認列 為租金支出之減少。

或有租賃給付於租賃調整確定時,認列為當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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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十三)無形資產

  • 1.其他無形資產

本公司取得其他無形資產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與累計減損衡量之。

2.後續支出

後續支出僅於可增加相關特定資產的未來經濟效益時,方可將其資本化。所有 其他支出於發生時認列於損益,包括內部發展之商譽及品牌。

  • 3.攤 銷

攤銷時係以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金額為可攤銷金額。

除商譽及非確定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外,無形資產自達可供使用狀態起,依下列 估計耐用年限採直線法攤銷,攤銷數認列於損益:

  • (1)電腦軟體成本 3年

本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報導日檢視無形資產之殘值、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若 有變動,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十四)長期預付租金

本公司取得地上使用權時,除支付一定金額之權利金外,為使地上使用權達可使 用狀態而支付必要支出亦認列為取得成本,於有效期間內逐年攤銷,並按取得該權之 使用性質而列於長期預付租金或其他適當科目項下。另用以建造房屋之地上使用權於 興建期間內將攤銷之權利金列入房屋建造成本,並於完工時結轉至待售房屋、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或其他適當項目項下。

(十五)非金融資產減損

針對存貨、建造合約產生之資產、遞延所得稅資產、員工福利產生之資產及分類 為待出售之非流動資產之非金融資產,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評估是否發生減 損,並就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若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 則本公司估計該項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以評估減損。

商譽、非確定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及尚未可供使用之無形資產,每年定期進行減損 測試,並就可回收金額低於帳面金額之部分,認列減損損失。

可回收金額為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孰高 者。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帳面金額,則將該個別資產或現金 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整減少至可回收金額,並認列減損損失。減損損失係立即認列 於當期損益。

為減損測試之目的,企業合併取得之商譽應分攤至合併公司預期可自合併綜效受 益之各現金產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群組)。若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 面金額,減損損失係先就已分攤至該現金產生單位之商譽,減少其帳面金額,次就該 單位內各資產之帳面金額等比例分攤至各資產。已認列之商譽減損損失,不得於後續 期間迴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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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本公司於每一報導期間結束日重新評估是否有跡象顯示,商譽以外之非金融資產 於以前年度所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若用以決定可回收金額之估計有 任何改變,則迴轉減損損失,以增加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至其可回收 金額,惟不超過若以前年度該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未認列減損損失之情況下,減 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十六)庫藏股票

本公司收回已發行之股票,依買回時所支付之對價(包括可直接歸屬成本),以稅 後淨額認列為「庫藏股票」,作為權益之減項。處分庫藏股票之處分價格高於帳面金 額,其差額列為「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處分價格低於帳面金額,其差額則沖 抵同種類庫藏股票之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借記保留盈餘。庫藏股票 之帳面金額採加權平均並依收回原因分別計算。

庫藏股票註銷時,按股權比例借記「資本公積-股票發行溢價與股本」,其帳面 金額如高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數時,其差額則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所產生之 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沖抵保留盈餘;其帳面金額低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 數者,則貸記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十七)收入認列

1.商品銷售

正常活動中銷售商品所產生之收入,係考量退回、商業折扣及數量折扣後,按 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收入係俟具說服力之證據存在、所有權之重大風 險及報酬已移轉予買方、價款很有可能收回、相關成本與可能之商品退回能可靠估 計、不持續參與商品之管理及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時加以認列。若折扣很有可能發 生且金額能可靠衡量時,則於銷售認列時予以認列作為收入之減項。

  • 2.工程合約

合約收入係於很有可能產生收入且能可靠衡量之範圍內加以認列,包括合約簽 訂之原始金額,加計與合約相關之任何變更、請求補償及獎勵給付等。當工程合約 之結果能可靠估計時,與該工程合約有關之合約收入及合約成本應於資產負債表日 參照合約活動之完成程度分別認列為收入及費用。若發生與合約之未來活動相關之 合約成本,該類合約成本在可回收範圍內認列為資產。

依合約之性質,完成程度乃依據迄今完工已發生合約成本占估計總合約成本之 比例計算之。若工程合約之結果無法可靠估計,合約收入僅於預期可回收成本的範 圍內認列,預期合約損失則立即認列於損益。

3.租金收入

投資性不動產產生之租金收益於租賃期間按直線法認列,所給與之租賃誘因視 為全部租賃收益之一部分,於租賃期間內以直線法認列為租金收入之減少。轉租不 動產產生之收益則認列於營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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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十八)員工福利

1.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提撥退休金計畫之提撥義務係於員工提供勞務期間內認列為損益項下之員 工福利費用。

2.確定福利計畫

非屬確定提撥計畫之退職福利計畫為確定福利計畫。本公司在確定福利退休金 計畫下之淨義務係分別針對各項福利計畫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利 金額折算為現值計算。任何計畫資產的公允價值均予以減除。折現率係以到期日與 本公司淨義務期限接近,且計價幣別與預期支付福利金相同之高品質公司債或政府 公債之市場殖利率於財務報導日之利率為主。

企業淨義務每年由合格精算師以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當計算結果對本公司有 利時,認列資產係以未來得以從該計畫退還之資金或減少未來對該計畫之提撥等方 式所可獲得經濟效益現值之總額為限。計算經濟效益現值時應考量任何適用於 本公司任何計畫之最低資金提撥需求。一項效益若能在計畫期間內或計畫負債清償 時實現,對本公司而言,即具有經濟效益。

當計畫內容之福利改善,因員工過去服務使福利增加之部分,相關費用立即認 列為損益。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再衡量數包含(1)精算損益;(2)計畫資產報酬,但不包 括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金額;及(3)資產上限影響數之任何變動, 但不包括包含於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之金額。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 量數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下。本公司將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 餘。

本公司於縮減或清償發生時,認列確定福利計畫之縮減或清償損益。縮減或清 償損益包括任何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及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 3.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義務係以未折現之基礎衡量,且於提供相關服務時認列為費用。 有關短期現金紅利或分紅計畫下預期支付之金額,若係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 使本公司負有現時之法定或推定支付義務,且該義務能可靠估計時,將該金額認列 為負債。

(十九)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包括當期及遞延所得稅。除與企業合併、直接認列於權益或其他綜合 損益之項目相關者外,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應認列於損益。

當期所得稅包括當年度課稅所得(損失)按報導日之法定稅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 計算之預計應付所得稅或應收退稅款,及任何對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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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遞延所得稅係就資產及負債於財務報導目的之帳面金額與其課稅基礎之暫時性差 異予以衡量認列。下列情況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

  • 1.非屬企業合併之交易原始認列之資產或負債,且於交易當時不影響會計利潤及課稅 所得(損失)者。

  • 2.因投資子公司及合資權益所產生,且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

  • 3.商譽之原始認列。

  • 遞延所得稅係以預期資產實現或負債清償當期之稅率衡量,並以報導日之法定稅

  • 率或實質性立法稅率為基礎。

    • 本公司僅於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抵:
  • 1.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

  • 2.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與下列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納稅主體之 一有關;

  • (1)同一納稅主體;或

  • (2)不同納稅主體,惟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期回收及遞延所得 稅負債預期清償之每一未來期間,將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基礎清償,或 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

  • 對於未使用之課稅損失及未使用所得稅抵減遞轉後期,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在

  • 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可供使用之範圍內,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於每一報導 日予以重評估,就相關所得稅利益非屬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內予以調減。

  • (二十)每股盈餘

本公司列示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本公司基本 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除以當期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 通股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餘則係將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及加權 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分別調整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之影響後計算之。本公司之 潛在稀釋普通股包括給與員工之股票選擇權。

(廿一)部門資訊

本公司已於合併財務報告揭露部門資訊,因此個體財務報告不揭露部門資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 管理階層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本個體財務報告時,必須作出判斷

  • 、估計及假設,其將對會計政策之採用及資產、負債、收益及費用之報導金額有所影響。 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

管理當局持續檢視估計及基本假設,會計估計變動於變動期間及受影響之未來期間予 以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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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會計政策涉及重大判斷,且對本個體財務報告已認列金額有重大影響之資訊,請詳下 列附註:

  • (一)附註六(七),投資性不動產之分類

  • (二)附註六(十三),租賃之分類

對於估計及假設之不確定性中,存有重大風險將於未來次一年度造成重大調整之相關 資訊,請詳下列附註:

  • (一)附註六(四),存貨之評價

  • (二)附註六(五至七),非金融資產之減損評估

  • (三)附註六(十五),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

本公司之會計政策及揭露包含採用公允價值衡量其金融、非金融資產及負債。本公司 驗證獨立來源資料使評價結果貼近市場狀態、確認資料來源係獨立、可靠、與其他資源一 致以及代表可執行價格,並定期校準評價模型、進行回溯測試、更新評價模型所需輸入值 及資料及其他任何必要之公允價值調整,以確保評價結果係屬合理。投資性不動產則由 本公司依金管會公告之評價方法及參數假設定期評價或委由外部估價師鑑價。

本公司在衡量其資產和負債時,盡可能使用市場可觀察之輸入值。公允價值之等級係 以評價技術使用之輸入值為依據歸類如下:

  • •第一級: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未經調整)。

  • •第二級:除包含於第一級之公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係直接(即價格)或間 接(即由價格推導而得)可觀察。

  • •第三級: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參數非基於可觀察之市場資料(非可觀察參數)。

若發生公允價值各等級間之移轉事項或情況,本公司係於報導日認列該移轉。衡量公 允價值所採用假設之相關資訊請詳下列附註:

  • 1.附註六(七),投資性不動產。

  • 2.附註六(廿一),金融工具。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 (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零用金
約當現金
銀行存款
支票存款
活期存款
現金流量表所列之現金及約當現金
104.12.31
103.12.31
$ 388
386
-
89,772
527,377
527,338
17,653
36,104
$
545,418
653,600

上述約當現金到期日為民國一○四年一月,利率為0.63%。

本公司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利率風險及敏感度分析之揭露請詳附註六(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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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二)金融資產

1.明細如下: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上市櫃股票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合 計
流 動
非 流 動
合 計
104.12.31
103.12.31
$ 22,738
43,298
1,181
1,181
$
23,919
44,479
$ 22,738
43,298
1,181
1,181
$
23,919
44,479

按公允價值再衡量認列於損益之金額,請詳附註六(二十)。

本公司已於附註六(廿一)揭露與金融工具相關之信用、貨幣及利率暴險。

截至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金融資產均未有提供 作質押擔保之情形。

2.敏感度分析-權益價格風險:

如報導日權益證券價格變動(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且假設其他變動因素不 變),對綜合損益項目之影響如下:

報 導 日
證券價格
上漲10%
下跌10%
104年度
其他綜合損
益稅後金額
稅後損益
$
-
2,274
$
-
(2,274)
103年度
其他綜合損
益稅後金額
稅後損益
-
4,330
-
(4,330)
其他綜合損
益稅後金額
$
-
$
-
  • 3.本公司所持有之部分股票投資,於報導日係按成本減除減損衡量,因其公允價值合 理估計數之區間重大且無法合理評估各種估計數之機率,致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其 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爰列入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項下。

(三)建造合約

1.建造合約

本公司係依完工百分比法認列在建合約之合約收入,並按迄今已完成工作所發 生之合約成本佔估計合約總成本之比例決定合約之完成程度,當估計總合約成本很 有可能超過總合約收入時,立即將預期損失認列為費用。

當期認列為收入之合約收入金額

104年度 103年度
$ 18,584 29,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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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累計已發生成本(含與未來活動有關之合約成本)
加:累計已認列工程總損失
累計已發生成本及已認列利潤(減除已認列損失)
減:累計工程進度請款金額
因合約工作列報為資產之應收客戶帳款總額
104.12.31
103.12.31
$ -
371,061
-
(40,051)
-
331,010
-
(174,764)
$
-
156,246

上述建造合約於本期申報完工,爰累計已發生成本減除已認列損失與累計工程 進度請款金額予以沖轉。

(四)存 貨

預付房地款
營建用地
在建房地
待售房地
合計
104.12.31
103.12.31
$ 22,745
154,767
4,953,028
5,789,247
18,020,629
17,572,939
2,924,068
2,697,313
$
25,920,470
26,214,266

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因淨變現價值增加而減少認列之銷貨成本分別為 1,191千元及12,513千元。

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本公司在建房地分別依2.395%及2.339%之資本化 利率計算,其利息資本化之金額,請詳附註六(二十)。

截至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存貨提供作質押擔保之 情形,請詳附註八。

截至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將待售之法定車位信託予 他人之金額分別為28,118千元及30,654千元。

截至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預售房地個案交付信託之預售屋款 金額及孳息之金額為354,524千元,均已實際交付各銀行信託專戶內,帳列其他金融資 產-流動項下。相關信託專戶內容如下:

工程代號 104.12.31
100E $ 6,487
100F 764
101D 45,763
960B 194,771
960C 97,896
990C 8,843
$ 35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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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於報導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列示如下:

104.12.31 103.12.31 子公司 $ 4,467,708 4,367,633

1.子公司

請參閱民國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2.擔 保

截至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已 作為短期借款及應付短期票券擔保之明細,請詳附註八。

(六)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本公司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成本、折舊及減損損 失變動明細如下:

成本或認定成本: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增 添
處 分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本年度折舊
處 分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本年度折舊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帳面金額:
民國104年12月31日
民國103年12月31日
土 地
$ 138,488
-
-
$
138,488
$
138,488
$ -
-
-
$
-
$ -
-
$
-
$
138,488
$
138,488
房屋及建築
262,643
-
-
262,643
262,643
101,981
4,690
-
106,671
97,291
4,690
101,981
155,972
160,662
租賃改良
570
-
-
570
570
428
142
-
570
143
285
428
-
142
其他設備(含運
輸及其他設備)
總 計
7,904
409,605
7,660
7,660
(4,770)
(4,770)
10,794
412,495
7,904
409,605
7,529
109,938
1,194
6,026
(4,770)
(4,770)
3,953
111,194
7,207
104,641
322
5,297
7,529
109,938
6,841
301,301
375
299,667

截至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作為應付公司債及融資額度擔保 之明細,請詳附註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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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資性不動產

成本或認定成本: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自存貨轉入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自存貨轉入
處分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折舊及減損損失: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本年度折舊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民國103年1月1日餘額
本年度折舊
處分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帳面金額:
民國104年12月31日
民國103年12月31日
公允價值:
民國104年12月31日
民國103年12月31日
土地及改良物
$ 380,564
-
$
380,564
$ 115,692
282,087
(17,215)
$
380,564
$ 25,867
-
$
25,867
$ 25,867
-
-
$
25,867
$
354,697
$
354,697
房屋及建築
總 計
253,345
633,909
593
593
253,938
634,502
55,765
171,457
213,221
495,308
(15,641)
(32,856)
253,345
633,909
18,131
43,998
4,732
4,732
22,863
48,730
18,985
44,852
729
729
(1,583)
(1,583)
18,131
43,998
231,075
585,772
235,214
589,911
$
1,066,738
$
1,066,738

投資性不動產之公允價值係以獨立評價人員(具備經認可之相關專業資格,並對 所評價之投資性不動產之原位及類型於近期內有相關經驗)之評價或本公司自評(參酌 鄰隨成交價及實際登錄成交資訊)為基礎。其公允價值評價技術所使用之輸入值係屬 第三等級。

公允價值之評價係以市場價值收益法及比較法進行。若缺乏活絡市場現時價格, 則評價係考量出租該不動產預期收取之估計現金流量彙總數,並採用反映該淨現金流 量固有特定風險之收益率予以折現,以決定該不動產之價值。民國一○四年度及一○ 三年度所採用之收益率區間皆為1.08%〜1.88%。

本公司因意圖獲得長期資本增值或賺取租金,故將其存貨(待售房地)轉入投資性 不動產項下,其未來收取租金之相關資訊,請詳附註六(十三)。

截至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投資性不動產提供作質 押擔保之情形,請詳附註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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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無形資產

本公司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無形資產之成本、攤銷及減損損失明細如下 :

電腦軟體成本

成 本: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 -
自預付設備款轉入 8,277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 8,277
攤銷及減損損失:
民國104年1月1日餘額 $ -
本期攤銷 1,542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 1,542
帳面價值: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 6,735

1.攤銷費用

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無形資產之攤銷費用列報於綜合損益表之下列項 目:

營業費用
他金融資產-流動
本公司其他流動資產之明細如下:
他金融資產-流動
104年度
103年度
$
1,542
-
104.12.31
103.12.31
$
1,032,891
1,433,643

(九)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其他金融資產主要係受限制資產(備償戶與信託價款)及工程存出保證金。

(十)短期借款

本公司短期借款之明細如下:

無擔保銀行借款
擔保銀行借款
合 計
利率區間
104.12.31
103.12.31
$ 1,880,000
930,000
11,440,411
11,607,112
$
13,320,411
12,537,112
1.65%~3.00%
1.65%~3.00%

本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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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應付短期票券

本公司應付短期票券之明細如下:

本公司應付短期票券之明細如下:
應付商業本票
應付商業本票
104.12.31
利率區間
金 額
2.04%
$
149,989
103.12.31
利率區間
金 額
1.74%
$
179,829

本公司以資產設定抵押供應付短期票券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八。

  • (十二)應付公司債/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或執行賣回權公司債 本公司應付公司債明細如下:
有擔保普通公司債-非流動
減:一年內到期
104.12.31
103.12.31
$ 6,000,000
7,000,000
(2,000,000)
(1,000,000)
$
4,000,000
6,000,000

本公司於民國一○三年度發行普通公司債為1,000,000千元,票面利率為1.55%, 發行期間為五年。另民國一○四年度均未發行公司債。

  • (十三)營業租賃

1.承租人租賃

不可取消之營業租賃的應付租金付款情形如下:

一年內
一年至五年
五年以上
104.12.31
103.12.31
$ 5,375
4,558
81,704
77,147
831,586
821,712
$
918,665
903,417
  • (1)本公司以營業租賃承租台灣省屏東農田水利會之屏東公園段土地,租賃期間原為 三十年,租金依合約條件按申報地價10%計算給付。於民國一○○年下半年度協 議延長租賃期間十年,並支付權利金16,000千元,本公司得於租賃契約到期前二 年與出租人簽訂契約,依雙方議定之續約條件優先承租。另,本公司已將該項租 賃轉租予子公司,關於此項租賃之資訊,請詳附註七說明。

  • (2)本公司向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承租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段之土地地上權,租賃期間五 十年,租賃期滿得延長二十年,每年租金係按當年度申報地價3%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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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租人租賃

不可取消租賃期間之未來應收最低租賃款情形如下:

一年內
一年至五年
五年以上
104.12.31
103.12.31
$ 9,628
8,600
38,513
34,399
13,756
20,728
$
61,897
63,727

本公司以營業租賃出租投資性不動產,請詳附註六(七)。

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由投資性不動產產生之租金收入分別為9,628千元 及5,438千元。

(十四)員工福利

1.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與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調節如下: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淨確定福利義務(資產)負債
本公司員工福利負債明細如下:
短期帶薪假負債
104.12.31
103.12.31
$ 22,270
22,095
(6,991)
(6,483)
$
15,279
15,612
104.12.31
103.12.31
$
4,859
4,527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計畫提撥至台灣銀行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適用勞動基準 法之每位員工之退休支付,係依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平均 薪資計算。

(1)計畫資產組成

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提撥之退休基金係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統籌管理, 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規定,基金之運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 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收益。

截至報導日,本公司之台灣銀行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計6,991千元。勞工 退休基金資產運用之資料包括基金收益率以及基金資產配置,請詳勞動部勞動基 金運用局網站公布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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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確定福利義務現值變動如下:

1月1日確定福利義務
當期服務成本及利息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因財務假設變動所產生之精算損益
-經驗調整
計畫已支付之福利
12月31日確定福利義務
104年度
103年度
$ 22,095
24,814
387
409
640
(275)
(852)
3,030
-
(5,883)
$
22,270
22,095

(3)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

本公司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確定福利計畫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如下 :

1月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利息收入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不含當期利息)
已提撥至計畫之金額
計畫已支付之福利
12月31日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104年度
103年度
$ 6,483
11,744
116
197
107
101
285
324
-
(5,883)
$
6,991
6,483

(4)本公司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均無確定福利計畫資產之上限影響數。

  • (5)認列為損益之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認列為損益之費用如下:

當期服務成本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淨利息
104年度
103年度
$ 387
409
(116)
(197)
$
271
212

(6)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之再衡量數

本公司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認累計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之淨確定福 利負債(資產)之再衡量數如下:

1月1日累積餘額
本期認列
12月31日累積餘額
104年度
103年度
$ (8,223)
(5,597)
191
(2,626)
$
(8,032)
(8,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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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精算假設

本公司於財務報導結束日所使用之主要精算假設如下:

折現率
未來薪資增加
104.12.31
103.12.31
%
1.50
%
1.75
%
1.75
%
1.75

本公司預計於民國一○四年度報導日後之一年內支付予確定福利計畫之提撥 金額為421千元。

確定福利計畫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為12年。

(8)敏感度分析

計算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時,本公司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以決定資產負債表日 相關精算假設,包含折現率及未來薪資變動等。任何精算假設之變動,均可能重 大影響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之金額。

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報導日當採用之主要精算假設變動對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之影響如下:

104年12月31日
折現率(變動0.25%)
未來薪資增加(變動1%)
對確定福利義務之影響
增加0.25
減少0.25
(637)
659
2,773
(2,443)

上述之敏感度分析係基於其他假設不變的情況下分析單一假設變動之影響。 實務上許多假設的變動則可能是連動的。敏感度分析係與計算資產負債表之淨確 定福利負債所採用的方法一致。

本期編製敏感度分析所使用之方法與假設與前期相同。

2.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之確定提撥計畫係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每月工資6.00%之 提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在此計畫下合併公司提撥固定 金額至勞工保險局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

本公司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確定提撥退休金辦法下之退休金費用分別 為3,672千元及3,623千元,業已提撥至勞工保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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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所得稅

1.所得稅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費用明細如下: 本公司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費用明細如下: 本公司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費用明細如下:
104年度 103年度
當期所得稅費用
當期產生 $ 27,903 -
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 110,515 -
調整前期之當期所得稅 24,293 (1,717)
土地增值稅 54,334 178,987
所得稅費用 $ 217,045 177,270

本公司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皆無直接認列於權益及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下之所得稅費用。

本公司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之所得稅費用與稅前淨利之關係調節如下 :

稅前淨利
按本公司所在地國內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土地免稅所得
認列收入及成本時間點財稅差異
遞延利息支出之財稅差異
權益法認列之國內投資利益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評價損失
(利益)
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之當期課稅損失
虧損扣抵
前期低估(高估)
土地增值稅
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
其他
104年度
103年度
$ 789,370
3,050,765
$ 134,193
518,630
(45,441)
(267,118)
(31,693)
(257,260)
(5,875)
(20,413)
(26,784)
(44,498)
613
(145)
-
86,463
(14,551)
-
24,293
(1,717)
54,334
178,987
110,515
-
17,441
(15,659)
$
217,045
177,270
  • 2.遞延所得稅資產

(1)未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本公司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項目如下: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課稅損失
104.12.31
103.12.31
$ 18,955
19,066
-
86,463
$
18,955
105,529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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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稅損失係依所得稅法規定,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前十年度虧損得自當年 度之純益扣除,再行核課所得稅。該等項目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係因本公 司於未來並非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該暫時性差異使用。

  • 3.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已奉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二年度。

  • 4.本公司兩稅合一相關資訊如下:

屬民國八十六年度以前之未分配盈餘
屬民國八十七年度以後之未分配盈餘
合計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對中華民國居住者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104.12.31
103.12.31
$ 230,920
230,920
3,311,309
4,034,761
$
3,542,229
4,265,681
$
128,507
153,992
104年度(預計)
103年度(實際)
8.06
%
4.09
%

前述兩稅合一相關資訊係依據財政部民國一○二年十月十七日台財稅第 10204562810號函規定處理之金額。

(十六)資本及其他權益

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額定股本總額皆為6,500,000千 元,每股面額10元,股份皆為650,000千股。已發行股份皆為普通股503,791千股。

1.資本公積

本公司資本公積餘額內容如下:

發行股票溢價
公司債轉換溢價
庫藏股票交易
處分資產增益
其 他
104.12.31
103.12.31
$ 827,906
827,906
236,408
236,408
216,284
195,033
34,912
34,912
24,090
24,090
$
1,339,600
1,318,349

依民國一○一年一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按 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以已實現之資本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 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發行人募集與 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得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 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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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留盈餘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每年度總決算之當期淨利,應先彌補虧損,次提撥10%為 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及迴轉特別盈餘公積,0.1%~1%為員 工紅利,2%~3%為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如尚有盈餘再由董事會擬具分配股東紅利 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之。

依民國一○四年五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員工紅利及董事與監察人酬勞已不屬 於盈餘分配項目,本公司將於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前配合修改公司章程。

(1)法定盈餘公積

依民國一○一年一月修正之公司法規定,公司應就稅後純益提撥百分之十為 法定盈餘公積,直至與資本總額相等為止。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 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惟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 分為限。

(2)特別盈餘公積

依金管會民國一○一年四月六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令規定,本公司 於分派可分配盈餘時,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自當期損益 與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其他股東權益減 項金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其他 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份分派盈餘。

(3)盈餘分配

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員工紅利估列金額為2,586千元,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估 列金額為51,723千元,係以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稅後淨利及公司章程所訂盈餘 分配方式、順序及員工紅利及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分配成數為估計基礎,並列報為 民國一○三年度之營業成本或營業費用。民國一○三年度員工紅利及董事及監察 人酬勞實際配發情形與本公司民國一○三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估列金額並無差異, 前述經股東會通過決議之員工紅利、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分派數相關資訊,可至公 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四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一○三年六月二十三日經股東 常會決議民國一○三年度及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案,有關分派予業主之股利如下 :

103年度
配股率(元)
金 額
分派予普通股業主之股利:
現 金
$ 2.00
1,007,582
102年度
配股率(元)
金 額
1.00
503,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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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庫藏股

  • (1)於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情 形如下:

單位:千股

子公司名稱
根基營造
捷群投資
冠慶機電
104.12.31 103.12.31
股數 帳面價值
$ 1,222
55,384
14,590
$
71,196
市 價 股數 帳面價值
市 價
1,222
13,850
55,384
235,949
14,590
44,514
71,196
294,313
500
8,518
1,607
8,225
140,129
26,435
174,789
500
8,518
1,607
10,625 10,625

4.其他權益(稅後淨利)

民國104年1月1日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之換算差額之份額
民國104年12月31日餘額
民國103年1月1日
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之換算差額之份額
民國103年12月31日餘額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差額
$ 2,789
(4,450)
$
(1,661)
$ 780
2,009
$
2,789

(十七)每股盈餘

本公司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基本每股盈餘及稀釋每股盈餘之計算如下:

1.基本每股盈餘

  • (1)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1月1日已發行普通股
庫藏股之影響
12月31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104年度
103年度
繼續營業單位
繼續營業單位
$
572,325
2,873,495
104年度
103年度
503,791
503,791
(10,625)
(10,159)
493,166
493,632
  • (2)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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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稀釋每股盈餘

  • (1)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淨利(稀釋)
歸屬於本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淨利(稀釋) 104年度
103年度
繼續營業單位
繼續營業單位
$
572,325
2,873,495

(2)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稀釋)

12月31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基本)
員工股票紅利之影響
12月31日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稀釋)
104年度
103年度
493,166
493,632
125
92
493,291
493,724

(十八)收 入

本公司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之收入明細如下:

房地銷售收入
租賃收入
工程合約收入
繼續營業單位 繼續營業單位
104年度
$ 5,489,333
13,279
18,584
$
5,521,196
103年度
9,710,527
9,178
29,908
9,749,613

工程合約收入請詳附註六(三)。

(十九)員工及董事、監察人酬勞

依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尚未經股東會決議之公司章程規定,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 0.1%~1%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2%為董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 留彌補數額。

本公司民國一○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806千元及 16,126千元,係以本公司各該段期間之稅前淨利扣除員工及董事、監察人酬勞前之金 額乘上本公司章程擬訂定之員工酬勞及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分派成數為估計基礎,並列 報為民國一○四年度之營業費用。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若次年度通過 發布財務報告日後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並將該變動之影響認列為次年度 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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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其他收入

本公司之其他收入明細如下:

利息收入
銀行存款、附買回債券息及押金息
工程存出保證金折現
股利收入
其他利益及損失
本公司之其他利益及損失明細如下: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淨(損)益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其他收入
其他支出
財務成本
本公司之財務成本明細如下:
利息費用
銀行借款及押金息
工程存出保證金折現
公司債利息及手續費
減:利息資本化
104年度
103年度
$ 2,021
2,620
-
5,997
1,554
1,172
$
3,575
9,789
104年度
103年度
$ (3,604)
852
1,010
-
20,606
8,897
(1,743)
(34,065)
$
16,269
(24,316)
104年度
103年度
$ 324,124
310,711
397
-
156,901
139,222
(319,058)
(310,494)
$
162,364
139,439
$ $
$ $

2.其他利益及損失

3.財務成本

(廿一)金融工具

1.信用風險

  • (1)信用風險之暴險

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代表最大信用暴險金額。

(2)信用風險集中情況

本公司從事不動產開發銷售業務,其客戶群主要為廣大消費者,並未顯著集 中與單一客戶進行交易且銷售區域分散,故應收帳款之信用風險並無顯著集中之 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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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流動性風險

下表為金融負債之合約到期日,包含估計利息但不包含淨額協議之影響。

1041231
非衍生金融負債
擔保銀行借款
無擔保銀行借款
應付短期票券
應付票據、帳款及其他應付款
普通公司債(含一年內到期)
1031231
非衍生金融負債
擔保銀行借款
無擔保銀行借款
應付短期票券
應付票據、帳款及其他應付款
普通公司債(含一年內到期)
帳面金額
$ 11,440,411
1,880,000
149,989
1,078,594
6,000,000
$ 20,548,994
$ 11,607,112
930,000
179,829
1,147,556
7,000,000
$ 20,864,497
合 約
現金流量
11,823,811
1,952,740
150,000
1,078,594
6,172,177
21,177,322
12,199,348
937,404
180,000
1,147,556
7,272,583
21,736,891
一年
以內
6,762,286
1,256,232
150,000
1,078,594
2,018,615
11,265,727
2,626,452
937,404
180,000
1,147,556
1,012,075
5,903,487
1-3
3-5
4,293,222
768,303
176,283
520,225
-
-
-
-
3,096,828
1,056,734
7,566,333
2,345,262
7,910,858
1,662,038
-
-
-
-
-
-
3,082,675
3,177,833
10,993,533
4,839,871

本公司並不預期到期日之現金流量發生時點會有顯著提早,或實際金額會有顯 著不同之情事。

3.利率分析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利率暴險於本附註之流動性風險管理中說明。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衍生及非衍生工具於報導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 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報導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整年度皆流通在外。本 公司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1%,此亦 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報導日利率增加或減少1%,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本公司民國 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之淨利將減少或增加133,204千元及125,371千元,考量利 息資本化後之淨利將減少或增加44,924千元及38,854千元,主因係本公司有變動利 率借款。

4.公允價值資訊

(1)金融工具之種類及公允價值

本公司對於放款及應收款及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因帳面金額為公允 價值之合理近似值,及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因於活絡市場無報價且公允價值無 法可靠衡量,故無須揭露公允價值資訊;除前述者外,本公司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債之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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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持有供交易之非衍生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持有供交易之非衍生金融資產
104.12.31 104.12.31
帳面金額
$
22,738
公允價值
第一級
22,738
第二級
-
103.12.31
第三級
合 計
-
22,738
公允價值
第一級
43,298
第二級
-
第三級
合 計
-
43,298
  • (2)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非衍生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為公允價值。 主要交易所及經判斷為熱門之中央政府債券櫃台買賣中心公告之市價,皆屬上市 (櫃)權益工具及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之債務工具公允價值之基礎。

若能及時且經常自交易所、經紀商、承銷商、產業公會、訂價服務機構或主 管機關取得金融工具之公開報價,且該價格代表實際且經常發生之公平市場交易 者,則該金融工具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如上述條件並未達成,則該市場視為不 活絡。一般而言,買賣價差甚大、買賣價差顯著增加或交易量甚少,皆為不活絡 市場之指標。

本公司持有之金融工具如屬有活絡市場者,其公允價值依類別及屬性列示如 下:

上市(櫃)公司股票係具標準條款並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資產,其公允價值 係參照市場報價決定。

  • (3)本公司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並無各等級間之移轉情形。

  • (廿二)財務風險管理

1.概 要

本公司因金融工具之使用而暴露於下列風險:

  • (1)信用風險

  • (2)流動性風險

  • (3)市場風險

本附註表達本公司上述各項風險之暴險資訊、本公司衡量及管理風險之目標、 政策及程序。進一步量化揭露請詳個體財務報告各該附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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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風險管理架構

(1)風險管理政策:

企業在營運過程中常會遭遇到許多可能威脅經營的不確定因素,為及早發現 並加以管控,降低風險發生所帶來的損失,須有良好的風險管理政策。本公司董 事會依照營運策略、經營環境及部門計劃,制定整體風險管理政策,其主要內容 包含環境面、內外部作業流程面及策略決策面等。另,董事會對於各項風險管理 的決議、交付事項、監督及後續執行情形等,都應提出風險管理報告,俾未來經 營管理再面臨類似或相同的問題時,可參考過往的經驗並提出更好的解決方案。

(2)風險管理之組織架構:

本公司每一層級或部門均負有風險責任,一旦發現狀況不對,應迅速向稽核 室或高階管理階層通報,並及早尋求解決方案,決策者亦應於最短時間內採取行 動。

本公司風險管理之組織架構如下:

組織名稱 權責範圍
董事會 制定風險管理政策
確保風險管理機制之有效運作及資源配置
高階管理階層 執行董事會風險管理決策
協調跨部門之風險管理事務
稽核室 進行日常風險管理作業查核
監督風險管理活動,並向董事會及監察人提報執行情形
其他各部門 彙整風險管理活動執行結果
執行日常風險管理作業
視環境改變,決定風險類別,並擬訂承擔方案

3.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本公司因客戶或金融工具之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而產生財務 損失之風險,主要來自於本公司應收客戶之帳款及證券投資。

(1)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本公司之信用風險暴險主要受每一客戶個別狀況影響。惟管理階層亦考量本 公司客戶基礎之統計資料,包括客戶所屬產業及國家之違約風險,因這些因素可 能會影響信用風險。本公司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之收入皆係來自於國內 客戶銷售;本公司從事不動產開發銷售業務戶產生之應收房地款之往來對象多為 一般個人,收受款項主係以匯款、收現票及銀行房地融資款撥付等方式,故相關 之信用風險低。

本公司設置有備抵呆帳帳戶以反映對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及投資已發生損 失之估計。備抵帳戶主要組成部分包含了與個別重大暴險相關之特定損失組成部 分,及為了相似資產群組之已發生但尚未辨認之損失所建立之組合損失組成部分 。組合損失備抵帳戶係根據相似金融資產之歷史付款統計資料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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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 資

  • 銀行存款、固定收益投資及其他金融工具之信用風險,係由本公司財務部門

  • 衡量並監控。由於本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信用良好之銀行及具投資等 級以上之金融機構、公司組織及政府機關,無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之信用 風險。

(3)保 證

  • 本公司政策規定可提供財務保證予持股50%以上之子公司及共同合作方。截

  • 至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提供之背書保證皆為 1,038,000千元。

4.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係本公司無法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以清償金融負債,未能履行 相關義務之風險。本公司管理流動性之方法係透過現金流量預測監控公司資金需求 ,且在任何時候維持足夠之未支用借款承諾額度,盡可能確保本公司在一般及具壓 力之情況下,皆有足夠之流動資金以支應到期之負債,而不致發生不可接受之損失 或使本公司之聲譽遭受到損害之風險。

5.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本公 司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之暴 險程度在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1)利率風險

  • 本公司藉由維持適當之固定及浮動利率組合並定期評估,以確保採用最符合

  • 成本效益之策略。

  • (2)其他市價風險

權益價格風險係本公司為部分填補確定福利退休義務之未提撥部位而持有備 供出售權益工具所產生之風險。本公司之管理階層依據市價指數調配投資組合中 股票及債券之比例。投資組合中重大投資均採個別管理。

(廿三)資本管理

本公司之資本管理目標係保障繼續經營之能力,以持續提供股東報酬及其他利害 關係人利益,並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降低資金成本。

  • 為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本公司可能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利、減資退還股東股款

  • 、發行新股或出售資產以清償負債。

本公司與同業相同,係以負債資本比率為基礎控管資本。該比率係以淨負債除以 資本總額計算。淨負債係資產負債表所列示之負債總額減去現金及約當現金。資本總 額係權益之全部組成部分(亦即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其他權益)加上淨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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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一○四年度本公司之資本管理策略與民國一○三年度一致,即維持負債資本 比率於62%至72%之間,確保能以合理之成本進行融資。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之負債資本比率如下:

負債總額
減:現金及約當現金
淨負債
權益總額
資本總額
負債資本比率
104.12.31
103.12.31
$ 22,157,489
22,898,477
(545,418)
(653,600)
21,612,071
22,244,877
11,319,151
11,738,452
$
32,931,222
33,983,329
66%
65%

七、關係人交易

一 ( )母子公司間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明細如下:

本公司之子公司明細如下:
根基營造(股)公司
環球購物中心(股)公司
冠誠生活(股)公司
設立地 業主權益(持股%)
104.12.31
103.12.31
%
34.18
%
34.18
%
84.02
%
84.02
%
51.00
%
51.00
台灣
台灣
台灣

(二)母公司與最終控制者

本公司為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之最終控制者。

(三)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進貨

本公司向關係人進貨金額如下:

==> picture [421 x 6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本公司發包予關係人之工程係依關係企業營造工程發包作業規定,依據工程 預算加計合理管理費用及利潤,經比價、議價程序,呈主管核可後為其承攬價格 。

本公司與關係人之付款條件分別為50%支付即期票、50%支付90天期票,或 50%支付30天期票、50%支付120天期票或100%即期。

2.勞務委託

於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本公司因委任其他關係人為資訊顧問分別支 付零元及457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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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應收關係人款項

本公司應收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04.12.31 103.12.31
其他應收款 子公司 $ - 8,241

4.應付關係人款項

本公司應付關係人款項明細如下: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04.12.31 103.12.31
應付票據-關係人 子公司 $ 353,716 336,365
應付帳款-關係人 子公司 465,019 548,120
$ 818,735 884,485

5.背書保證

關係人為本公司提供背書保證之情形如下:

關係人名稱
子公司
104.12.31
103.12.31
$
65,624
37,240

6.租賃

(1)向關係人承租房地

  • 本公司向子公司承租辦公大樓及車位,租期為一年,民國一○四年度及一○

  • 三年度租金費用皆為2,229千元。

(2)出租房地予關係人

  • 本公司出租辦公大樓之部分空間予子公司及其他關係人,租期分別為一年及

  • 五年。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租金收入皆為2,482千元。

7.其他

  • (1)本公司於民國一○○年下半年度與環球購物中心(股)公司簽訂屏東地上權之使用 協議,依約分別計收原未屆期及展期之地上權權利金價款計31,464千元及16,000千 元,合計47,464千元,期間共計30年。截至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止,尚未攤銷餘額分別為40,499千元及42,077千元,帳列長期預付租金項下。

  • (2) 本公司於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捐贈予其他關係人分別為 6,400千元及 30,000千元,以作為基金會推展會務之用。

  • (3)本公司於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支付關聯企業撰寫程式及訓練費用分別為 4,913千元及 2,224千元,該項費用與一般廠商之價格無顯著不同,截至民國 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已全數支付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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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管理人員交易

主要管理人員報酬包括:

短期員工福利
退職後福利
104年度
103年度
$ 43,783
51,656
77
64
$
43,860
51,720

八、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提供質押擔保之資產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資產名稱
質押擔保標的
待售房地
銀行借款
營建用地

在建房地

投資性不動產及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淨額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應付公司債、預收價金信託
及履約保證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環球股票
104.12.31
103.12.31
$ 2,530,311
1,139,375
3,106,597
3,988,087
13,812,331
12,919,007
856,766
889,061
654,266
664,012
3,329,876
3,273,672
$
24,290,147
22,873,214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 ( )重大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1.本公司為取得存貨及不動產而未認列之合約承諾如下:
104.12.31 103.12.31
取得存貨(建設業) $ 36,442 152,431
取得存貨(設定地上權) $ 1,995,000 1,995,000
2.本公司承攬之重大工程契約總額如下:
104.12.31 103.12.31
承攬工程契約總額 $ - 326,007
已收取金額 $ - 174,764
3.本公司為出售公設保留地或與客戶簽訂之預售及成屋銷售合約價款如下:
104.12.31 103.12.31
已簽訂之銷售合約價款 $ 6,586,653 7,443,235
已依約收取金額 $ 1,303,839 1,838,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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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於民國一○四年及一○三年十二月經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擬捐助「財團法人冠德玉 山教育基金會」,並承諾於民國一○五年度及一○四年度分別捐贈5,800千元及 6,400千元,以作為該基金會推展會務之用。

  • 5.於民國一○三年十二月本公司經董事會通過,承諾擬捐贈「財團法人台北市遠見天 下文化教育基金會」1,500千元。

(二)或有負債:

本公司為維護台北橋案承購戶權益,於民國一○二年十月與台北市政府捷運局就 台北橋案簽署協議書,並提供1,313,652千元之擔保金(以銀行連帶保證書形式)作為未 來權益分配比例差額找補之擔保。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及十月二 日與台北市政府召開權益分配協商會議,台北市政府提出權益分配主張認為本公司應 找補225,442千元及就找補款加計50%房價上漲率計算賠償台北市政府所失利益,惟本 公司為取回1,313,652千元之銀行連帶保證書,爰暫同意先以台北市政府主張之找補金 額加計50%房價上漲率後之數額,切結提供銀行連帶保證書予台北市政府,並收回原 1,313,652千元之銀行連帶保證書。針對前述歧見,律師認為因台北市政府尚未提出其 就本開發案進行鑑價之土地、建物估價報告、委建成本鑑價報告、公地主所選屋車價 值鑑價資料及權益分配過程等資料,且雙方就諸如公益設施成本是否納入建物貢獻成 本(開發成本)亦有歧異,因此,捷運局依其單方鑑價結論主張本公司應找補225,442千 元並加計50%房價上漲率賠償所失利益,理由並不充分。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二、其 他

員工福利、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如下:

功 能 別
性 質 別
104年度 104年度 104年度 103年度 103年度 103年度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員工福利費用
薪資費用 - 122,520 122,520 - 167,729 167,729
勞健保費用 - 7,418 7,418 - 7,896 7,896
退休金費用 - 4,000 4,000 - 3,886 3,886
其他員工福利費用 - 6,922 6,922 - 6,729 6,729
折舊費用 5,150 5,608 10,758 644 5,382 6,026
折耗費用 - - - - - -
攤銷費用 - 1,542 1,542 - - -

本公司民國一○四年度及一○三年度員工之平均人數分別為86人及8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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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 (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民國一○四年度本公司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應再揭露之重大 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如下:

  • 1.資金貸與他人:無。

  • 2.為他人背書保證:

單位:新台幣千元


背書保
證者公
司名稱
被背書保證對象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
業背書保
證 限 額
本期最高
背書保證
餘 額
期末背
書保證
餘 額
實際動
支金額
以財產擔
保之背書
保證金額
累計背書保證金
額佔最近期財務
報表淨值之比率
背書保
證最高
限 額
屬母公司
對子公司背
書保證
屬子公司
對母公司背
書保證
屬對大陸
地區背
書保證
公司名稱 關係
0 冠德建設 龍寶 5 6,791,491 1,038,000 1,038,000 378,000 - %
9.17
13,582,982 N N N
1 根基營造 冠德建設 母子公司 10,174,740 18,620 18,620 18,620 - %
0.92
20,349,480 N Y N
1 母子公司 4,069,896 14,192 14,192 14,192 - %
0.70
4,069,896 N Y N
2 頂天營造 冠德建設 母子公司 35,350 18,620 18,620 18,620 - %
52.67
35,350 N Y N
2 母子公司 35,350 14,192 14,192 14,192 - %
40.15
35,350 N Y N
2 根基營造 母子公司 5,302,491 3,256,015 3,256,015 3,256,015 - %
9,210.79
10,604,981 N Y N
2 兆弘機電 1 5,302,491 137,628 137,628 137,628 - %
389.33
10,604,981 N N N
2 閰辰昌建築師 1 5,302,491 12,280 12,280 12,280 - %
34.74
10,604,981 N N N
3 環球購物 冠友生活 3 2,753,875 400,000 400,000 127,500 - %
8.71
5,507,750 Y N N
3 宇佳國際 3 2,753,875 550,000 550,000 200,000 - %
11.98
5,507,750 Y N N
3 冠德環球(天津) 3 2,753,875 795,200 795,200 - 795,200 %
17.33
5,507,750 Y N Y

註一:背書保證對象與本公司之關係

  • 1.有業務關係之公司。

  • 2.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

  • 3.母公司與子公司持有普通股股權合併計算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被投資公司。

  • 4.對公司直接或經由子公司間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百分之五十之母公司。

  • 5.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 6.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各出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對其背書保證之公司。

  • 註二:冠德公司背書保證作業辦法明訂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總額以冠德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 120%為限,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金額則以不超過冠德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60%為限。

  • 註三:冠德公司經台北市政府要求需徵提連帶保證人,故根基營造分別於民國91年3月21日及99年3 月25日經董事會同意為冠德公司之連帶保證人。

  • 註四:根基營造之背書保證辦法,對外背書保證總額不得超過該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200% 且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金額不得超過該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200%。但對營建工程保 證總額以不超過該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10倍為限,對單一企業營建工程保證總額不得超 過該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5倍為限。

  • 註五:頂天公司之背書保證辦法為對外背書保證總額不得超過該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100% 且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金額不得超過該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100%。但對營建工程保 證總額以不超過該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300倍為限,對單一企業營建工程保證總額不得 超過該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150倍為限。

  • 註六:環球公司背書保證作業辦法明訂該公司對外背書保證總額以該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 120%為限,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金額則以不超過該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60%為限。

-176-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持有之
公 司
有價證券
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
發行人之關係
帳列科目 期 末 期 末 期 末 期 末 備註
股 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公允價值
(註)
冠德公司 股票-富邦金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流動
505 22,738 -
%
22,738
股票-永儲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248 917 0.20 % 917
股票-公信 - 34 264 0.05 % 264
根基營造 受益憑證-復華神盾基金 - 透過損益按公平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流動
398 6,872 -
%
6,872
受益憑證-華頓平安貨幣
市場基金
- 877 10,017 -
%
10,017
捷群公司 股票-富邦金 - 442 19,868 -
%
19,868
股票-匯頂電腦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405 - 0.78 % -
冠慶機電 股票-富邦金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流動
419 18,846 -
%
18,846
股票-遠見天下文化出版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120 6,000 0.59 % 6,000
  • 註:若無市價,係以資產負債表日之帳面價值為市價。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

  •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單位:新台幣千元

()
之公司
交易對象
名 稱
關 係 交易情形
交易情形
交易情形
交易情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應收()票據、帳款
餘 額
佔總應收
()票據、帳
款之比率
應收()票據、帳款
餘 額
佔總應收
()票據、帳
款之比率
備註
() 金 額
(註)
佔總進
()
之比率
授信期間 單 價 授信期間 餘 額
冠德公司 根基營造 採權益法評價
之被投資公司
進貨-
980F等
1,884,376 53.04
%
50%即期、50%為90天及
100%即期
- - (771,844) (75.31) %
註一
根基營造 冠德公司 對根基營造採
權益法評價之
投資公司
991C等 (1,884,376) (30.95) % 50%即期、50%為90天或
50%支付30天期票、50%支
付120天期票或100%即期
約當 與一般略長 771,844 41.89 %
頂天營造 冠德公司 最終母公司 013A等 (144,049) (84.22) % 50%即期、50%為90天 約當 約當 46,891 53.54 %
冠德公司 頂天營造 孫公司 進貨-
980C等
144,049 4.05
%
50%即期、50%為90天 約當 約當 (46,891) (4.58) %

註一:係指本期計價金額。

  •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單位:新台幣千元

帳列應收款項
之 公 司
交易對象 關 係 應收關係人
款項餘額
週轉率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
期後收回金額
提列備抵
呆帳金額
金 額 處理方式
根基營造 冠德公司 對根基營造採權益
法評價之投資公司
771,844 2.04 - - - -
  • 9.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177-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民國一○四年度本公司之轉投資事業資訊如下: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投資公司
名 稱
被投資公司
名 稱
所在
地區
主要營
業項目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持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本期認列之
投資損益
備註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 比率 帳面金額
冠德公司 根基營造 台灣 綜合營造業等 374,353 374,353 36,248 %
34.18
453,320 134,382 60,494 子公司
環球購物 台灣 超級市場業
、百貨公司業
、國際貿易業
、醫療器材批
發及零售業等
3,209,395 3,209,395 320,105 %
84.02
3,881,218 85,777 72,067 "
冠誠生活 台灣 百貨公司業
、超級市場業
、無店面零售
業等
102,000 102,000 10,200 %
51.00
133,170 49,002 24,991 "
根基營造 捷群投資 台灣 一般投資業 163,935 163,935 16,396 %
99.98
203,258 16,399 16,395 孫公司
冠慶機電 台灣 電器承裝及消
防安全設備安
裝工程業等
81,326 81,326 7,747 %
99.96
133,485 (17,709) (17,702) "
環球購物 冠誠生活 台灣 百貨公司業
、超級市場業
、無店面零售
業等
98,000 98,000 9,800 %
49.00
127,948 49,002 24,011 子公司
冠友生活 台灣 百貨公司業
、超級市場業
、無店面零售
業等
120,000 120,000 12,000 %
100.00
27,264 (34,288) (34,288) 孫公司
冠樺生活 台灣 百貨公司業
、超級市場業
、無店面零售
業等
140,000 - 14,000 %
100.00
138,229 (1,771) (1,771) "
冠鼎環球 香港 投資經營中國
大陸商場總體
規劃、配套工
程諮詢、商場
租賃策劃和諮
407,727
(CNY80,000千元)
190,550
(USD1,000千元)
(CNY32,000千元)
-
(有限公司)
%
100.00
365,205 (25,251) (25,251) "
宇佳國際 台灣 百貨公司業
、超級市場業
、藝文服務業
、演藝活動業
、休閒活動業
、會議及展覽
服務
300,000 300,000 30,000 %
100.00
74,342 (170,019) (170,019) "
捷群投資 頂天營造 台灣 綜合營造業等 16,500 16,500 690 %
30.00
10,605 1,798 539 曾孫公
冠慶機電 頂天營造 台灣 綜合營造業等 11,105 11,105 1,610 %
70.00
24,745 1,798 1,259 "
頂天營造 潤淂康資訊服務 台灣 資訊軟體服務
及管理顧問等
4,000 4,000 400 %
20.00
5,951 554 110 -

-178-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個體財務報告附註(續)

(三)大陸投資資訊:

  • 1.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等相關資訊:

單位:美金千元/港幣千元/人民幣千元/新台幣千元

大陸被投資
公 司 名 稱
主要營業
項目
實 收
資本額
投資
方式
本期期初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本期匯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匯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之持股比例
本期認
列投資
損 益
期末投
資帳面
價 值
截至本期
止已匯回
投資收益
匯出 收回
上海宇佳商務
諮詢有限公司
(註2)
商業信息諮詢、企業
管理諮詢、市場營銷
策劃諮詢及投資諮詢
29,565
(USD1,000)
註1 29,565
(USD1,000)
- 16,124
(USD473)
13,441
(USD527)
780
(HKD 190)
100.00 % 780
(HKD 190)
- -
冠德環球商業
管理(天津)有
限公司
商業管理(含出租商
業設施)、從事日用
品、體育用品、家用
電器、辦公用品、鐘
表、眼鏡、紡織品等
的批發、零售及進出
口;物業管理;商務
諮詢;企業營銷策劃
;會務服務;展覽展
示服務;停車場經營
管理
407,727
(CNY80,000)
註1 160,959
(CNY32,000
246,768
(CNY48,000)
- 407,727
(CNY80,000)
(25,948)
(HKD(6,335))
100.00 % (25,948)
(HKD(6,335))
365,419
(HKD86,286)
-
  • 註1:透過轉投資第三地區現有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 註2:上海宇佳已於民國一○四年度辦理清算完竣。

2.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2.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投資金額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CNY
80,000
USD 14,000 6,791,491

註:係以最終母公司淨值×60%為限。

3.與大陸被投資公司間之重大交易事項:無。

十四、部門資訊

請詳民國一○四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179-

  • 六、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有無發生財務週轉 困難之情事及影響:無。

-180-

柒、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一、財務狀況:

合併財務狀況比較分析表

單位:千元

單位:千元 單位:千元
年度
項目
103年度 104年度 差 異
金 額 %
流動資產 33,378,640 32,974,610 (404,030) (1.2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7,803,913 7,701,208 (102,705) (1.32)
其他資產 956,350 968,015 11,665 1.22
資產總額 42,138,903 41,643,833 (495,070) (1.17)
流動負債 19,566,671 21,616,488 2,049,817 10.48
非流動負債 9,196,487 7,048,152 (2,148,335) (23.36)
負債總額 28,763,158 28,664,640 (98,518) (0.34)
股本 5,037,910 5,037,910 - -
資本公積 1,318,349 1,339,600 21,251 1.61
保留盈餘 5,450,600 5,014,498 (436,102) (8)
其他權益 2,789 (1,661) (4,450) (160)
庫藏股票 (71,196) (71,196) - -
非控制權益 1,637,293 1,660,042 22,749 1.39
股東權益總額 13,375,745 12,979,193 (396,552) (2.96)
增減變動比例超過20%變動原因:
非流動負債:主係一年內到期之應付公司債及長期借款轉列流動負債項下合計20億餘
元所致。

-181-

二、經營結果:

一 ( ) 集團合併經營結果比較分析表:

單位:千元

單位:千元
年度
項目
103年度 104年度 增(減)金額 變動比例(%)
營業收入 13,165,659 10,760,103 (2,405,556) (18.27)
營業成本 8,194,488 7,871,308 (323,180) (3.94)
營業毛利 4,971,171 2,888,795 (2,082,376) (41.89)
營業費用 1,505,678 1,575,120 69,442 4.61
營業利益 3,465,493 1,313,675 (2,151,818) (62.09)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27,550) (263,875) (136,325)
106.88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 3,337,943 1,049,800 (2,288,143) (68.55)
減:所得稅費用 305,938 347,302 (41,364) (13.52)
加:會計原則變動累積影響數 - - - -
繼續營業部門稅後淨利 3,032,005 702,498 (2,329,507) (76.83)
增減變動比例超過20%變動原因:
1.營業毛利:主係營業收入減少幅度大於營業成本減少幅度所致。
2.營業利益:主係營業毛利大幅減少及營業費用增加所致。
3.營業外收入及支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損失大幅增加所致。
4.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主係營業利益大幅減少及營業外支出增加所致。
5.繼續營業部門稅後淨利:主係營業利益大幅減少及營業外支出與所得稅費用俱增所致。

( 二 ) 營業毛利變動分析表:

單位:千元

前後期
增減變動數
差異原因 差異原因 差異原因 差異原因
售價差異 成本價格差異 銷售組合差異 數量差異
營業毛利 (2,082,376) - - - -
  • 分析說明 : 主係營業收入減少幅度大於營業成本減少幅度所致。

  • ( 三 ) 預期未來一年銷售數量與其依據:

    • 建設營運部門興建或預售中之個案計有 830I 、 960B 、 960C 、 970 I 、 980F 、

    • 980K 、 980L 、 980M 、 990C 、 100A 、 100C 、 100E 、 100F 、 100D 、 101C 、 101D 及 102B 等,可銷售戶數達 1,700 餘戶。營造營運部門施工中或即將動工之工程計有 011A 、 011B 、 011C 、 011D 、 011F 、 021A 、 021H 、031A、 031B 、 031C 、 031D 、 031E 、 031F 、 031G 、 031H 、 041A 、 041C 、 041E 、 041F 、 051A 、 051B 、 051C 等, 合約總金額超過 200 億元。隨著前述個案工程之進行或完工,將可挹注未來數年 之營收及獲利。另,百貨營運部門位於台北市南港區及大陸天津地區之商場預計 於 105 年下半年開幕營業,其營收及獲利可望持續增長。

-182-

三、現金流量:

( 一 ) 最近二年度流動性分析:

年 度
103年度 104年度 增(減)比例%
項 目
現金流量比率(%) 4.79% 12.08% 152.19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39.96% 97.96% 145.15
現金再投資比率(%) 1.81% 7.40% 308.84

重大增減變動比例變動原因: 主係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大幅增加所致

( 二 ) 未來一年現金流動性分析:

單位:千元

單位:千元 單位:千元
期初現
金餘額
(1)
預計全年來自
營業活動淨現
金流量(2)
預計全年現
金流出量(3)
預計現金剩餘
(不足)數額
(1)+(2)-(3)
預計現金不足額
之補救措施
投資計劃 理財計劃
3,382,544
9,229,160
9,153,850 3,457,854 - -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 ( ) 重大資本支出之運用情形及資金來源:

    • 104 年百貨營業部門進行原有商場局部改裝及新商場裝潢所需 270,000 千

    • 餘元,係以營業產生之資金挹注。

  • ( 二 ) 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 百貨營運部門完成原有商場局部改裝及新商場裝潢後,營業面積隨即擴

    • 增,營業收入及獲利成長可期。

  •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劃及未來一 年之投資計畫:

  • ( ) 環球購物中心、冠誠生活及根基營造 104 年持續獲利,本公司依持股比例分別 認列投資利益 72,067 千元、 24,991 千元及 60,494 千元。

  • ( 二 ) 環球購物中心經由冠鼎環球有限公司赴大陸天津投資設立冠德環球商業管理 ( 天津 ) 有限公司,已分別於 103 年 03 月及 104 年 11 月匯入投資款人民幣 32,000 千元及人民幣 48,000 千元,合計 80,000 千元,該商場預計於 105 年下半年開 幕營業。

  • ( 三 ) 環球購物中心設立之冠樺生活股份有限公司,於台北市南港區營運購物中心, 已於 105 年第一季動工整建,工程款預計 175,000 千元,可望於 105 年下半年 開幕營業。

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風險事項及分析評估:

  • ( ) 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 本合併公司之短期及長期借款係屬「基準利率」加上「固定加碼」計息之

  • 債務,目前金融機構之基準利率變動不大,且本合併公司為各金融機構爭取往 來之客戶,借款利率並未明顯上升。另本合併公司雖有境外公司,惟規模尚小, 故匯率變動對合併損益並無重大影響。而國內通貨膨脹情形尚稱溫和,本合併 公司損益受其影響之程度亦不甚明顯。

  • ( 二 ) 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策、 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183-

本合併公司致力於本業之發展,並未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 他人及衍生性商品交易。另本合併公司視業務需要,依據「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及主管機關規定辦理對外背書保證,對象以關係企業、共同合作方及業務往來 之公司為主,其營運及財務情況正常,履約及償債能力無虞。

( 三 ) 未來研發計畫及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

本合併公司並未設立專責之研究發展部門,係由技研部或規劃設計部負責 統合建築產品之規劃及設計、企劃部及開發部負責市場資訊之蒐集及開發等。 由於建設業、營造業及百貨公司業不若一般製造業或高科技產業需有新產品之 研發與設計,故本合併公司並無相關之研發費用。

( 四 ) 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合併公司平時對國內外政經情勢發展及法律變動保持高度之注意,並具 妥善之因應能力,且一向遵守政府相關法令,秉持穩健經營的原則,以維持永 續之發展。最近年度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並未對本合併公司財務業務 產生重大影響。

( 五 ) 科技改變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為因應科技及產業改變,本合併公司隨時掌握市場變化,積極經由各種方 式獲取產業資訊訊息,用於擴展業務,目前本合併公司尚無因科技改變或產業 變化而對公司財務業務產生動大影響之情事。

  • ( 六 ) 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合併公司自設立以來,秉持「誠信、品質、服務及創新」的經營理念, 塑造優質企業形象,本合併公司並無企業形象改變之情事。

  • ( 七 ) 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無此情形。

( 八 ) 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無此情形。

( 九 ) 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建設營運部門因產業特性及控制新建個案品質需要,將建築工程委由關係 企業承造。其施工技術水準及財務狀況良好,建設營造部門僅需透過加強對其 營建品質控管,即可避免進貨集中之風險。此外,建案之銷售對象為一般社會 大眾及公司行號,並無銷貨集中之情形。

營造營運部門對承包商及建材供應商皆審慎評估其信譽、技術水準及財務 狀況,必要時更將較為大宗之工程或建材分散由數家廠商承包或供應,以確保 工程順利進行。此外,營造營運部門於承攬工程前,會先對業主進行信用調查, 且其業主以政府機關、知名電子科技廠商及母公司冠德建設為主,並無銷貨集 中所面臨之風險情事。

百貨營運部門將商場出租與數百家廠商經營百貨、飲食及娛樂等業務,無 進貨及銷貨集中之情形。

  • ( 十 ) 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對公司之 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詳見本年報「貳、公司簡介」之「一、(四)」。

  • ( 十一 ) 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無此情形。

  • ( 十二 ) 訴訟或非訴訟事件,應列明公司及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實質負責人、 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及從屬公司已判決確定或尚在繫屬中之重 大訴訟、非訴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 影響者,應揭露其系爭事實、標的金額、訴訟開始日期、主要涉訟當事人及 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處理情形:

-184-

  1. 本合併公司目前尚在繫屬中之重大訴訟、非訴訟或行政爭訟事件:
案件標的 發生原因及目前處理情形 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981E 分包商就保留款及追加工程款計價方式有
所爭執,而要求本合併公司支付工程款
13,660千元,該分包商因協調不成,遂向
法院起訴請求。本案於103年11月間經法
院判決本合併公司應支付3,474 千元,惟
本合併公司不服,遂向法院提起上訴。
應無重大影響
981K 分包商就工程款計價方式有所爭執,而要
求本合併公司支付工程款25,036千元,該
分包商因協調不成,遂向法院起訴請求。
本案於104年4月間經法院判決本合併公
司應支付15,452 千元(此判決金額含返還
工程保留款7,528千元),惟本合併公司不
服,向法院提起上訴。依律師之意見,本
合併公司於二審時補強相關證據,應可減
少法院判認本合併公司應給付之金額,並
可提高法院准許本合併公司主張抵銷之金
額。
應無重大影響
  1. 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實質負責人、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 東及從屬公司已判決確定或尚在繫屬中之重大訴訟、非訴訟或行政爭訟事 件,其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應揭露其系爭事 實、標的金額、訴訟開始日期、主要涉訟當事人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處 理情形:無此情形。

( 十三 ) 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

  1. 風險管理政策:

企業在營運過程中常會遭遇到許多可能威脅經營的不確定因素,為及 早發現並加以管控,降低風險發生所帶來的損失,須有良好的風險管理政 策。本合併公司董事會依照營運策略、經營環境及部門計劃,制定整體風 險管理政策,其主要內容包含環境面、內外部作業流程面及策略決策面 等。另,董事會對於各項風險管理的決議、交付事項、監督及後續執行情 形等,都應提出風險管理報告,俾未來經營管理再面臨類似或相同的問題 時,可參考過往的經驗並提出更好的解決方案。

  1. 風險管理之組織架構:

本合併公司每一層級或部門均負有風險責任,一旦發現狀況不對,應 迅速向稽核室或高階管理階層通報,並及早尋求解決方案,決策者亦應於 最短時間內採取行動。

本合併公司風險管理之組織架構如下:

-185-

組織名稱 權責範圍
董事會 制定風險管理政策
確保風險管理機制之有效運作及資源配置
高階管理階層 執行董事會風險管理決策
協調跨部門之風險管理事務
稽核室 進行日常風險管理作業查核
監督風險管理活動,並向董事會及監察人提報執行情形
其他各部門 彚整風險管理活動執行結果
執行日常風險管理作業
視環境改變,決定風險類別,並擬訂承擔方案

七、其他重要事項:無。

-186-

捌、特別記載事項

一、關係企業相關資料:

一 ( ) 關係企業組織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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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冠德建設
0.32% 股份有限公司
1.69%
0.10%
34.18% 84.02% 51.00%
根基營造 環球購物中心 冠誠生活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99.96% 99.98%
49.00%
冠慶機電 捷群投資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冠樺生活股 冠友生活股 冠鼎環球 宇佳國際股
70.00% 30.00%
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頂天營造
有限公司
100.00%
20.00%
冠德環球商業管理
潤淂康資訊服務
(天津)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 End of picture text -----

註:依公司法第 369 條之 2 推定公司持有他公司表決權之股份或出資額,超過 他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半數者為控制公司,該他公 司為從屬公司。

-187-

















1.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2.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
3.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代辦業。
4.不動產買賣業。
5.不動產租賃業。
綜合營造業等。 電器承裝及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等。 一般投資業。 綜合營造業等。 資訊軟體服務及管理顧問等。 超級市場業、百貨公司業、國際貿易業、醫療
器材批發及零售業等。
百貨公司業、超級市場業及無店面零售業等。 百貨公司業、超級市場業及無店面零售業等。 投資經營中國大陸商場總體規劃、配套工程諮
詢、商場租賃策劃及諮詢服務等。
百貨公司業、超級市場業、藝文服務業、演藝
活動業、休閒活動業、會議及展覽服務。
實收資本額 5,037,910 1,060,357 77,500 164,000 23,000 20,000 3,810,000 200,000 120,000

407,727
300,000

台北市和平東路三段131號2樓 台北市和平東路三段131號6樓 台北市和平東路三段131號3樓 台北市和平東路三段131號3樓 台北市和平東路三段131號8樓 台北市敦化北路207號6樓之1 台北市和平東路三段131號8樓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 號地
下1樓、1樓、2樓、24樓及25樓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 號24
UNIT 1502,15/F JUBILEE CTR 46
GLOUCESTER RD WAN CHAI
HONG KONG
新竹市東區光復里公道五路3段6號
設立日期 68.11 71.04 86.12 87.01 72.07 97.05 91.11 98.03 100.10 100.10 101.09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根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冠慶機電股份有限公司 捷群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頂天營造有限公司 潤淂康資訊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環球購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冠誠生活股份有限公司 冠友生活股份有限公司 冠鼎環球有限公司 宇佳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188-




稱設立日期地
址實收資本額主





冠德環球商業管理(天津)有限


103.02
天津市西青區汽車工業區中聯產業
園2號樓內1層A區101
407,727商業管理(含出租商業設施)、從事日用品、
體育用品、家用電器、辦公用品、鐘錶、眼鏡
、紡織品等批發、零售及進出口;物業管理;
商務諮詢;企業營銷策劃;會務服務;展覽展
示服務;停車場經營管理。
冠樺生活股份有限公司
104.07
台北市和平東路三段131號8樓
140,000百貨公司業、超級市場業及無店面零售業等。
單位:新台幣千元
(三)推定為有控制與從屬關係者其相同股東資料



稱設立日期地
址實收資本額主





冠德環球商業管理(天津)有限


103.02
天津市西青區汽車工業區中聯產業
園2號樓內1層A區101
407,727商業管理(含出租商業設施)、從事日用品、
體育用品、家用電器、辦公用品、鐘錶、眼鏡
、紡織品等批發、零售及進出口;物業管理;
商務諮詢;企業營銷策劃;會務服務;展覽展
示服務;停車場經營管理。
冠樺生活股份有限公司
104.07
台北市和平東路三段131號8樓
140,000百貨公司業、超級市場業及無店面零售業等。
單位:新台幣千元
(三)推定為有控制與從屬關係者其相同股東資料



稱設立日期地
址實收資本額主





冠德環球商業管理(天津)有限


103.02
天津市西青區汽車工業區中聯產業
園2號樓內1層A區101
407,727商業管理(含出租商業設施)、從事日用品、
體育用品、家用電器、辦公用品、鐘錶、眼鏡
、紡織品等批發、零售及進出口;物業管理;
商務諮詢;企業營銷策劃;會務服務;展覽展
示服務;停車場經營管理。
冠樺生活股份有限公司
104.07
台北市和平東路三段131號8樓
140,000百貨公司業、超級市場業及無店面零售業等。
單位:新台幣千元
(三)推定為有控制與從屬關係者其相同股東資料

(四)整體關係企業經營業務所涵蓋之行業
1.整體關係企業經營業務係以住宅與大樓開發租售、綜合營造及購物中心等為主。
2.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之建築工程大部分委由根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及頂天營造有限公司承造。





商業管理(含出租商業設施)、從事日用品、
體育用品、家用電器、辦公用品、鐘錶、眼鏡
、紡織品等批發、零售及進出口;物業管理;
商務諮詢;企業營銷策劃;會務服務;展覽展
示服務;停車場經營管理。
百貨公司業、超級市場業及無店面零售業等。
主要營業項目





實收資本額 407,727 140,000

天津市西青區汽車工業區中聯產業
園2號樓內1層A區101
台北市和平東路三段131號8樓
設立日期



持股比例

設立日期 103.02 104.07







冠德環球商業管理(天津)有限

冠樺生活股份有限公司
推定原因

-189-

( 五 ) 各關係企業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資料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














/






/




/



持股/出
資比例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宇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馬玉山
96,305
24,457
19.12%

4.85%
副董事長 宇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馬紹齡
96,305
2,312


19.12%
-

宇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曾青松
96,305
14


19.12%
0.46%

事兼


宇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洪錦欽
96,305
-


19.12%
-
董 事 宇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陳 鳴
96,305
2,494


19.12%
0.50%


馬志綱 2,803
0.56%


沈政毅 7
-
根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馬玉山
36,248
1,184


34.18%
1.12%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黃慧仁
36,248
117


34.18%
0.11%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馬銘嬭
36,248
1,561


34.18%
1.47%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黃義芳
36,248
-


34.18%
-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袁藹維
36,248
-


34.18%
-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周世選
36,248
74


34.18%
0.07%

陳明道 -
-


馬紹齡 1,315
1.24%


華鵬龍 -
-
冠慶機電股份有限公司

根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馬玉山
7,747 99.96%
1
0.01%

根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陳榮太
7,747
-


99.96%
-

-190-

( 五 ) 各關係企業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資料

(五)各關係企業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資料 (五)各關係企業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資料 (五)各關係企業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資料 (五)各關係企業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資料 (五)各關係企業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資料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




/



持股/出資

冠慶機電股份有限公司
根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范錦華
7,747
-


99.96%
-

根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黃千方
7,747
-


99.96%
-

根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何進福
7,747
-


99.96%
-
監察人 馬銘嬭 -
-











董事長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馬玉山
320,105
-


84.02%
-
董事兼
總經理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馬志綱
320,105
-


84.02%
-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曾青松
320,105
-


84.02%
-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陳榮太
320,105
-


84.02%
-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馬紹齡
320,105
-


84.02%
-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黃慧仁
320,105
-


84.02%
-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范錦華
320,105
-


84.02%
-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陳明道
320,105
-


84.02%
-

齊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黃章榮
54,095
-


14.20%
-
監察人 劉美朱 -
-
監察人 齊揚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陳國平
(註)
-

-

-
捷群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根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馬玉山
16,396
1

99.98%

0.01%

註:持有 100 股。

-191-

( 五 ) 各關係企業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資料 ( 續 )

(五)各關係企業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資料(續) (五)各關係企業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資料(續) (五)各關係企業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資料(續) (五)各關係企業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資料(續) (五)各關係企業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資料(續)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




/





/


捷群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根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陳俊明
16,396
-


99.98%
-

根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林文彥
16,396
-


99.98%
-

根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林淑媛
16,396
-


99.98%
-

根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缺額待補
16,396
-


99.98%
-
監察人 郭可侯 -
-
監察人 缺額待補 -
-
頂天營造有限公司 董事長 冠慶機電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馬紹齡
1,610
-

70.00%

-
潤淂康資訊服務





董事長 馬銘嬭 -
-

李宇長 -
-

何大龍 - -
監察人 頂天營造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馬紹齡
400
-

20.00%

-
冠誠生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馬玉山
10,200
-

51.00%
-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馬紹齡
10,200
-


51.00%
-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陳依華
10,200
-


51.00%
-

環球購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馬志綱
9,800
-


49.00%
-

環球購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石傳捷
9,800
-


49.00%
-
監察人 馬銘嬭 -
-
冠友生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環球購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馬玉山
12,000
-

100%

-

-192-

( 五 ) 各關係企業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資料 ( 續 )

(五)各關係企業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資料(續) (五)各關係企業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資料(續) (五)各關係企業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資料(續) (五)各關係企業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資料(續) (五)各關係企業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資料(續)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




/





/
出資額
冠友生活股份有限公司
環球購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馬志綱
12,000
-

100%

-

環球購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邱俊銘
12,000
-

100%

-
監察人 環球購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馬紹齡
12,000
-

100%

-
冠鼎環球有限公司
環球購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馬玉山
407,727(註)
-
100%

-

馬志綱 -
-
宇佳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環球購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馬玉山
30,000
-

100%

-

環球購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馬志網
30,000
-

100%

-

環球購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陳思蜜
30,000
-

100%

-
監察人 環球購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馬紹齡
30,000
-

100%

-
冠德環球商業管理
( 天津) 有限公司




冠鼎環球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馬志綱
407,727(註)
-

100%
-

冠鼎環球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劉大頌
407,727(註)
-
100%
-
冠樺生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環球購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馬玉山
14,000
-

100%

-

環球購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馬志綱
14,000
-

100%

-

環球購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劉大頌
14,000
-

100%

-
監察人 環球購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馬紹齡
14,000
-

100%

-

註 : 係出資額

-193-


每股盈餘
(元)(稅後)

1.16

1.27

(2.29)

1

(註2)

0.28

0.23

2.45

(2.86)

(5.67)

(0.13)

(註2)

(註2)
註1:上列財務資訊採用之會計準則除潤淂康資訊服務(股)公司係我國財務會計準則外,其餘公司皆為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註2:係有限公司。
(七)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與合併財務報表同,無需重覆編製。
本期損益
(


)
572,325 134,382 (17,709) 16,399 1,798 554 85,777 49,002 (34,287) (170,019) (1,771) (25,251) (25,948)
營業(損)益 774,338 169,632 (2,875) 17,418 2,317 398 427,366 63,494 (33,306) (96,552) (2,233) (65) (27,261)
營業收入 5,521,196 5,703,853 65,596 21,226 183,552 114,681 854,067 262,965 36,489 75,051 - - -

11,319,151 2,034,948 133,537 203,304 35,350 29,757 4,589,792 261,117 27,264 74,342 138,229 365,205 365,419
負債總額 22,157,489 2,747,971 29,897 786 107,096 35,051 3,860,927 353,692 178,992 317,522 401 287 47,438
資產總值 33,476,640 4,782,919 163,434 204,090 142,446 64,808 8,450,719 614,809 206,256 391,864 138,630 365,492 412,857


5,037,910 1,060,357 77,500 164,000 23,000 20,000 3,810,000 200,000 120,000 300,000 140,000 407,727 407,727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根基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冠慶機電股份有限公司 捷群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頂天營造有限公司 潤淂康資訊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環球購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冠誠生活股份有限公司 冠友生活股份有限公司 宇佳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冠樺生活股份有限公司 冠鼎環球有限公司 冠德環球商業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194-

  • 二、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無。

  • 三、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情形: 一

  • ( )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情形:

單位:新台幣千元;股;%

子公司
名稱
(註1)
實收資
本額
資金
來源
本公司
持股比
取得或處
分日期
取得股數
及金額
(註2)
處分股數
及金額
(註2)
投資
損益
截至年底或
公開說明書
刊印日止持
有股數及金
額(註3)
設定質
權情形
本公司為
子公司背
書保證金
本公司貸
與子公司
金額
冠慶機電
(股)公司
77,500 現金 34.17% 103年 800,000股
24,633千元
-股
-千元
- 1,607,000股
42,698千元
- -
104年 -股
-千元
-股
-千元
-
根基營造
(股)公司
1,060,357 現金 34.18% 103年 -股
-千元
-股
-千元
- 500,000股
3,573千元
- -
104年 -股
-千元
-股
-千元
-
捷群投資
(股)公司
164,000 現金 34.17% 103年 700,000股
21,371千元
-股
-千元
- 8,518,450股
84,610千元
- -
104年 -股
-千元
-股
-千元
-
  • 本公司持有根基營造 34.18% 股份,根基營造分別持有冠慶機電 99.96% 股份及捷群投資 99.98% 股份。 註 1 :請依子公司別分別列示。

  • 註 2 :所稱金額係指實際取得或處分金額。

  • 註 3 :持有及處分情形應分別列示。

  • ( 二 ) 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對公司財務績效及財務狀況之影響:

    • 本公司因根基營造、捷群投資、冠慶機電三家子公司於 105 年 03 月 31 日持有

    • 本公司股票計 10,625,450 股,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規定,認列庫藏股票金額計 71,196 千元。

  • 四、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無。

  • 玖、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發生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 大影響之事項:無。

-195-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馬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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