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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耀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Jun 1, 2026

73268_rns_2026-06-01_c8187042-5e04-429a-ba82-ddf46ef7af19.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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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3666

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114及113年度

地址:新竹科學園區新竹市力行六路1號3樓

電話:(03)5776686

  • 1 -

§目 錄§

| 項 | 目 | 頁 | 次 | 財務報告
附註編號 |
| --- | --- | --- | --- | --- |
| 一、封 | 面 | 1 | | - |
| 二、目 | 錄 | 2 | | - |
| 三、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聲明書 | | 3 | | - |
|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 | | 4~7 | | - |
|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 | 8 | | - |
|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 | 9~10 | | - |
|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 | 11 | | - |
|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 | 12~13 | | - |
| 九、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 | | | |
| (一)公司沿革 | | 14 | | 一 |
|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 | 14 | | 二 |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 | 14~16 | | 三 |
|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 16~26 | | 四 |
|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 | 26~27 | | 五 |
|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 | 27~47 | | 六~二五 |
| (七)關係人交易 | | 47~48 | | 二六 |
| (八)質抵押之資產 | | 49 | | 二七 |
|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 | 49 | | 二八 |
|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 | - | | -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 - | | - |
| (十二)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匯率資訊 | | 50 | | 二九 |
|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 | | | |
|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 | 50、52~54 | | 三十 |
|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 | 50、55 | | 三十 |
| 3.大陸投資資訊 | | 50、56 | | 三十 |
| (十四)部門資訊 | | 51 | | 三一 |

  • 2 -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聲明書

本公司114年度(自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黃宗元

img-0.jpeg

中華民國115年3月11日


Deloitte.

勤業眾信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10421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20樓

Deloitte & Touche

20F, Taipei Nan Shan Plaza

No. 100, Songren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421, Taiwan

Tel: +886 (2) 2725-9988

Fax: +886 (2) 4051-6888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1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 11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 4 -

茲對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銷貨收入之發生

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生產單一產品稜鏡片,產品係應用於各尺寸液晶顯示器之背光模組。由於本年度來自部分客戶之銷售額顯著成長且金額重大,其銷貨收入之真實性對合併財務報告影響係屬重大,因是本會計師將該等收入列為關鍵查核事項。

本會計師針對管理階層評估上述該等收入時,執行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1. 瞭解及測試該等收入之主要內部控制制度,並評估其設計與執行有效性。
  2. 取得該等客戶收入明細帳,選取樣本執行細項測試,檢視相關原始憑證及寄發銷貨收入函證,以確認該等收入之發生是否有異常情形。

其他事項

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13 年度之合併財務表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並於民國 114 年 3 月 14 日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

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 114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 5 -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告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5. 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6. 6 -


  1. 對於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李 穗 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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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 龔 剛立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100356048 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000028068 號

中華民國 115 年 3 月 23 日


光耀科技有限公司

民國114年3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及六) $ 1,291,627 65 $ 60,249 7
1150 應收票據(附註四及八) 15,373 1 3,454 1
1170 應收帳款(附註四及八) 166,514 8 236,879 26
1200 其他應收款 3,093 - 1,725 -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一) 196 - 105 -
130X 存貨(附註四及九) 116,618 6 143,360 16
1410 預付款項 20,659 1 20,110 2
1479 其他流動資產 8,268 - 151 -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1,622,348 81 466,033 52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及七) - - 33,641 4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一及二七) 23,417 1 37,528 4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四及十二) 24,206 1 58,501 7
1760 投資性不動產(附註十三) 292,049 15 292,049 32
1780 無形資產(附註四及十四) 1,391 - 1,426 -
1920 存出保證金 7,358 1 7,362 1
1980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六及二七) 24,839 1 2,736 -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373,260 19 433,243 48
1XXX 資產總計 $ 1,995,608 100 $ 899,276 100
代碼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十五) $ 53,094 3 $ 337,729 38
2170 應付帳款 28,319 1 58,817 6
2200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六) 133,169 7 66,774 7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四、十二及二六) 22,705 1 33,406 4
2365 退款負債-流動 4,347 - 9,164 1
2399 其他流動負債 923 - 1,069 -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242,557 12 506,959 56
非流動負債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十二及二六) 2,033 - 26,015 3
2645 存入保證金 200 - - -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2,233 - 26,015 3
2XXX 負債總計 244,790 12 532,974 59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四、十八及二三)
股本
3110 普通股股本 1,389,499 70 589,459 66
3200 資本公積 825,146 41 267,096 30
保留盈餘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14,379 - 14,379 1
3350 待彌補虧損 ( 264,210) ( 13) ( 280,896) ( 31)
3300 小計 ( 249,831) ( 13) ( 266,517) ( 30)
3400 其他權益 ( 87,225) ( 4) ( 49,224) ( 6)
3500 庫藏股票 ( 126,771) ( 6) ( 174,512) ( 19)
3XXX 權益總計 1,750,818 88 366,302 41
負債與權益總計 $ 1,995,608 100 $ 899,276 100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15年3月23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黃宗元

燕光耀

經理人:何秉海

會計主管:黃聖璋


光耀科技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資格者及義務

民國114年及1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虧損為元

114年度 113年度
代碼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四及十九) $ 475,422 100 $ 642,309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四及九) ( 527,593) ( 111) ( 685,835) ( 107)
5900 營業毛損 ( 52,171) ( 11) ( 43,526) ( 7)
營業費用(附註四、八及二六)
6100 推銷費用 ( 47,095) ( 10) ( 58,578) ( 9)
6200 管理費用 ( 162,966) ( 34) ( 71,439) ( 11)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 18,006) ( 4) ( 24,546) ( 4)
6450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減損損失) 44,556 9 ( 52,294) ( 8)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 183,511) ( 39) ( 206,857) ( 32)
6900 營業損失 ( 235,682) ( 50) ( 250,383) ( 39)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二十及二六)
7100 利息收入 2,003 - 496 -
7010 其他收入 2,053 1 1,158 -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 6,750) ( 1) ( 19,997) ( 3)
7050 財務成本 ( 9,031) ( 2) ( 11,517) ( 2)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 11,725) ( 2) ( 29,860) ( 5)
7900 稅前淨損 ( 247,407) ( 52) ( 280,243) ( 44)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二一) ( 3,003) ( 1) ( 653) -
8200 本期淨損 ( 250,410) ( 53) ( 280,896) ( 44)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8310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十八)
8316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未實現評價損失 ($ 32,250) ( 7 ) ($ 24,684) ( 4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5,751) ( 1 ) 8,034 2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38,001) ( 8 ) ( 16,650) ( 2 )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288,411) ( 61 ) ($ 297,546) ( 46 )
8610 淨損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 250,410) ( 53 ) ($ 280,896) ( 44 )
8710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 288,411) ( 61 ) ($ 297,546) ( 46 )
9750 每股虧損(附註二二)
基 本 ($ 3.45) ($ 5.29)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15年3月23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黃宗元
經理人:何秉海
會計主管:黃聖瑋


方技光

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114年度

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資本公積 保留 簽發 其他權益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待彌補虧損) 不受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適用於營運機構的全額資產 違約本實現損益 庫藏股票 權益總額
A1 113年1月1日餘額 $ 587,196 $ 563,596 $ 14,379 ($ 298,604) ($ 8,299) ($ 24,275) ($ 174,512) $ 659,481
C11 資本公積彌補虧損 - ( 298,604) - 298,604 - - - - -
D1 113年度淨損 - - - ( 280,896) - - - ( 280,896)
D3 113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8,034 ( 24,684) - ( 16,650)
D5 113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280,896) 8,034 ( 24,684) - ( 297,546)
N1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2,263 2,104 - - - - - 4,367
Z1 113年12月31日餘額 589,459 267,096 14,379 ( 280,896) ( 265) ( 48,959) ( 174,512) 366,302
C11 資本公積彌補虧損 - ( 267,096) - 267,096 - - - -
D1 114年度淨損 - - - ( 250,410) - - - ( 250,410)
D3 114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 5,751) ( 32,250) - ( 38,001)
D5 114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250,410) ( 5,751) ( 32,250) - ( 288,411)
E1 現金增資 800,040 823,063 - - - - - 1,623,103
N1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 2,083 - - - - 47,741 49,824
Z1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1,389,499 $ 825,146 $ 14,379 ($ 264,210) ($ 6,016) ($ 81,209) ($ 126,771) $ 1,750,818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15年3月23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黃宗元

宏碁

經理人:何秉海

會計主管:黃聖璋

  • 11 -

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资企业及子公司

民國114年及115年11月3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期稅前淨損 ($ 247,407) ($ 280,243)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46,361 66,586
A20200 攤銷費用 1,460 1,487
A20300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損失 ( 44,556) 52,294
A20900 利息費用 9,031 11,517
A21200 利息收入 ( 2,003) ( 496)
A21900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34,141 -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 ( 2)
A23700 存貨跌價及呆滯 17,211 3,866
A23700 非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 38,237
A29900 租賃修改利益 ( 332) -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30 應收票據 ( 11,919) 7,148
A31150 應收帳款 114,921 7,351
A31180 其他應收款 ( 1,368) 2,203
A31200 存 貨 9,531 8,732
A31230 預付款項增加 ( 549) -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 8,117) 761
A32150 應付帳款 ( 30,498) 11,924
A32180 其他應付款 66,395 ( 19,497)
A32200 退款負債準備(減少)增加 ( 4,817) 7,737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 146) 221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 ( 52,661) ( 80,174)
A33100 收取之利息 2,003 496
A33300 支付之利息 ( 9,031) ( 11,301)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 3,094) ( 29)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62,783) ( 91,008)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2700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389) ( 1,876)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2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 4 $ 1,754
B04500 購置其他無形資產 ( 1,425) ( 1,359)
B06500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 ( 22,103) -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23,913) ( 1,479)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 短期借款增加 - 99,674
C00200 短期借款減少 ( 284,635) -
C03000 存入保證金增加 200 -
C04020 租賃負債本金償還 ( 32,057) ( 32,937)
C04600 現金增資 1,623,103 -
C04800 員工執行認股權 - 4,367
C04900 員工購買庫藏股 15,683 -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322,294 71,104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 4,220) 4,000
EEEE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1,231,378 ( 17,383)
E0010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60,249 77,632
E0020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291,627 $ 60,249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15年3月23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黃宗元
經理人:何秉海
會計主管:黃聖瑋


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除另註明外,金額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 93 年 7 月 13 日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設立,主要業務為精密光學元件之研發及製造,產品應用於中小尺寸平板電腦、手機、筆記型電腦及光學鏡頭等。本公司股票自 103 年 12 月 4 日起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其註冊地及主要營運據點皆位於新竹科學園區新竹市力行六路 1 號 3 樓。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於 115 年 3 月 11 日經董事會通過。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 初次適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國際會計準則(IAS)、解釋(IFRIC)及解釋公告(SIC)(以下稱「IFRS 會計準則」)

適用修正後之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 IFRS 會計準則將不致造成合併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IAS 21 之修正「缺乏可兌換性」

適用 IAS 21 之修正「缺乏可兌換性」將不致造成合併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二) 115 年適用之金管會認可之 IFRS 會計準則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 B 發布之生效日
IFRS 9 及 IFRS 7 之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有關金融資產分類之應用指引修正內容 2026 年 1 月 1 日
IFRS 9 及 IFRS 7 之修正「涉及依賴自然電力之合約」 2026 年 1 月 1 日
「IFRS 會計準則之年度改善-第 11 冊」 2026 年 1 月 1 日
IFRS 17「保險合約」(含 2020 年及 2021 年之修正) 2023 年 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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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合併公司仍持續評估各號準則、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其他影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三) IASB 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 IFRS 會計準則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發布之生效日(註1)
IFRS 10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未 定
IFRS 18「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 2027年1月1日(註2)
IFRS 19「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揭露」(含2025年之修正) 2027年1月1日
IAS 21 之修正「換算為高度通貨膨脹之表達貨幣」 2027年1月1日

註 1: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報導期間生效。

註 2:金管會於 114 年 9 月 25 日宣布我國企業應自 117 年 1 月 1 日適用 IFRS 18,亦得於金管會認可 IFRS 18 後,選擇提前適用。

IFRS 18「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及相關配套修正

IFRS 18 將取代 IAS 1「財務報表之表達」,該準則主要變動包括:

  • 合併公司應評估是否具有投資於特定類型之資產及提供融資予客戶之特定主要經營活動,據以將損益表之收益及費損項目分為營業、投資、籌資、所得稅及停業單位種類。
  • 損益表應列報營業損益、籌資前稅前損益以及損益之小計及總計。
  • 提供指引以強化彙總及細分規定:合併公司須辨認個別交易或其他事項所產生之資產、負債、權益、收益、費損及現金流量,並以共同特性為基礎進行分類與彙總,俾使主要財務報表列報之各單行項目至少具有一項類似特性。具有非類似特性之項目於主要財務報表及附註中應予細分。合併公司僅於無法找出較具資訊性之標示時,始將該等項目標示為「其他」。
  • 增加管理階層定義之績效衡量之揭露:合併公司於進行財務報表外之公開溝通,以及向財務報表使用者溝通對合併公司整體財務績效某一層面之管理階層觀點時,應於財務報表單一附註揭露管理階層定義之績效衡量相關資訊,包括該衡量之描述、如何計算、

  • 15 -


其與 IFRS 會計準則明定之小計或總計之調節以及相關調節項目之所得稅與非控制權益影響等。

此外,IAS 7「現金流量表」進行以下配套修正:

  • 合併公司以間接法編製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時,應以營業損益作為調節起始點。
  • 合併公司收取之利息及股利應分類為投資活動,而支付之利息及股利應分類為籌資活動。若合併公司經評估具有特定主要經營活動,須考量損益表中列報股利收入、利息收入及利息費用之種類,據以決定收取股利、收取利息及支付利息於現金流量表中之分類,惟上述各項現金流量僅能各自分類於現金流量表之單一活動中。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合併公司仍持續評估各號準則、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其他影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一) 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 IFRSs 編製。

(二) 編製基礎

除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基礎編製。

公允價值衡量依照相關輸入值之可觀察程度及重要性分為第 1 等級至第 3 等級:

  1. 第 1 等級輸入值:係指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未經調整)。
  2. 第 2 等級輸入值:係指除第 1 等級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直接(亦即價格)或間接(亦即由價格推導而得)之可觀察輸入值。
  3. 第 3 等級輸入值:係指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之輸入值。

  4. 16 -


(三)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流動資產包括:

  1.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資產;
  2.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 12 個月內實現之資產;及
  3. 現金及約當現金(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 12 個月用以交換或清償負債而受到限制者)。

流動負債包括:

  1.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負債;
  2. 於資產負債表日後 12 個月內到期清償之負債,以及
  3. 於資產負債表日不具有實質權利可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 12 個月之負債。

非屬上述流動資產或流動負債者,係分類為非流動資產或非流動負債。

(四) 合併基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包含光耀科技公司及由光耀科技公司所控制個體(子公司)之財務報告。子公司之財務報告已予調整,以使其會計政策與合併公司之會計政策一致。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各個體間之交易、帳戶餘額、收益及費損已全數予以銷除。

子公司明細、持股比率及營業項目,請參閱附註十、附表四及五。

(五) 外幣

各個體編製財務報告時,以個體功能性貨幣以外之貨幣(外幣)交易者,依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記錄。

外幣貨幣性項目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以收盤匯率換算。因交割貨幣性項目或換算貨幣性項目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期認列於損益。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決定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惟屬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者,其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17 -

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交易日之匯率換算,不再重新換算。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國外營運機構(包含營運所在國家或使用之貨幣與光耀科技公司不同之子公司)之資產及負債以每一資產負債表日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期平均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六) 存 貨

存貨包括原料、物料、製成品及在製品。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時除同類別存貨外係以個別項目為基礎。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存貨成本之計算係採加權平均法。

(七)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認列,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後之金額衡量。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對每一重大部分則單獨提列折舊。合併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會計估計值變動之影響。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八) 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具而持有之不動產。投資性不動產亦包括目前尚未決定未來用途所持有之土地。

自有之投資性不動產原始以成本(包括交易成本)衡量。投資性不動產後續以公允價值模式衡量,公允價值變動於發生當期認列於損益

投資性不動產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 18 -

(九) 無形資產

單獨取得之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原始以成本衡量,後續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後之金額衡量。無形資產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進行攤銷,合併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攤銷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會計估計值變動之影響。

無形資產除列時,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於當期損益。

(十)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使用權資產及無形資產之減損

合併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有任何跡象顯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使用權資產、投資性不動產及無形資產可能已減損。若有任一減損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倘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合併公司估計該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共用資產係依合理一致基礎分攤至最小現金產生單位群組。

針對非確定耐用年限及尚未可供使用之無形資產,至少每年及有減損跡象時進行減損測試。

可回收金額為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者。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其帳面金額時,將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減至其可回收金額,減損損失係認列於損益。

當減損損失於後續迴轉時,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增至修訂後之可回收金額,惟增加後之帳面金額以不超過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減除攤銷或折舊)。減損損失之迴轉係認列於損益。

(十一)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合併公司成為該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於合併資產負債表。

原始認列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時,若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非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取得

  • 19 -

或發行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衡量。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發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則立即認列為損益。

1. 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慣例交易係採交易日會計認列及除列。

(1) 衡量種類

合併公司所持有之金融資產種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與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A.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合併公司投資金融資產若同時符合下列兩條件,則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a. 係於某經營模式下持有,該模式之目的係持有金融資產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
b. 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該等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與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應收帳款等)於原始認列後,係以有效利息法決定之總帳面金額減除任何減損損失之攤銷後成本衡量,任何外幣兌換損益則認列於損益。

除下列兩種情況外,利息收入係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總帳面金額計算:

a. 購入或創始之信用減損金融資產,利息收入係以信用調整後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攤銷後成本計算。
b. 非屬購入或創始之信用減損,但後續變成信用減損之金融資產,應自信用減損後之次一報導期間起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攤銷後成本計算利息收入。

信用減損金融資產係指發行人或債務人已發生重大財務困難、違約、債務人很有可能聲請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或由於財務困難而使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 20 -

約當現金包括自取得日起 3 個月內、高度流動性、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定期存款,係用於滿足短期現金承諾。

B.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合併公司於原始認列時,可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且非企業合併收購者所認列或有對價之權益工具投資,指定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其他權益中。於投資處分時,累積損益直接移轉至保留盈餘,並不重分類為損益。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之股利於合併公司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於損益中,除非該股利明顯代表部分投資成本之回收。

(2) 金融資產之減損

合併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按預期信用損失評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含應收帳款)之減損損失。

應收帳款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其他金融資產係先評估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顯著增加,若未顯著增加,則按 12 個月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若已顯著增加,則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

預期信用損失係以發生違約之風險作為權重之加權平均信用損失。12 個月預期信用損失係代表金融工具於報導日後 12 個月內可能違約事項所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則代表金融工具於預期存續期間所有可能違約事項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

合併公司為內部信用風險管理目的,在不考量所持有擔保品之前提下,判定下列情況代表金融資產已發生違約:

A. 有內部或外部資訊顯示債務人已不可能清償債務。

  • 21 -

B. 已逾期之金融資產,除非有合理且可佐證之資訊顯示延後之違約基準更為適當。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

(3) 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收取對價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整體除列時,累積損益直接移轉至保留盈餘,並不重分類為損益。

  1. 權益工具

再取回光耀科技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係於權益項下認列與減除。購買、出售、發行或註銷光耀科技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不認列於損益。

  1. 金融負債

(1) 後續衡量

所有金融負債係以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2) 金融負債之除列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對價(包含任何所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十二) 負債準備

認列為負債準備之金額係考量義務之風險及不確定性,而為資產負債表日清償義務所需支出之最佳估計。負債準備係以清償義務之估計現金流量折現值衡量。

(十三) 收入認列

合併公司於客戶合約辨認履約義務後,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各履約義務,並於滿足各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 22 -

商品銷貨收入

商品銷貨收入來自精密光學元件之銷售。銷售商品係於滿足合約各履約義務時或客戶對商品已取得控制及使用之權利並承擔商品陳舊過時風險時,合併公司於該時點認列收入及應收帳款。

去料加工時,加工產品所有權之控制並未移轉,是以去料時不認列收入。

(十四) 租賃

合併公司於合約成立日評估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

  1. 合併公司為出租人

當租賃條款係移轉附屬於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予承租人,則將其分類為融資租賃。所有其他租賃則分類為營業租賃。

合併公司於轉租使用權資產時,係以使用權資產(而非標的資產)判斷轉租之分類。惟若主租賃係合併公司適用認列豁免之短期租賃時,該轉租分類為營業租賃。

營業租賃下,減除租賃誘因後之租賃給付係按直線基礎於相關租賃期間內認列為收益。與承租人進行之租賃協商係於租賃修改生效日起按新租賃處理。

  1. 合併公司為承租人

除適用認列豁免之低價值標的資產租賃及短期租賃之租賃給付係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其他租賃皆於租賃開始日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使用權資產原始按成本(包含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租賃開始日前支付之租賃給付減除收取之租賃誘因、原始直接成本及復原標的資產之估計成本)衡量,後續按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後之金額衡量,並調整租賃負債之再衡量數。使用權資產係單獨表達於合併資產負債表。

使用權資產採直線基礎自租賃開始日起至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時兩者之較早者提列折舊。

  • 23 -

租賃負債原始按租賃給付(包含固定給付、實質固定給付、取決於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殘值保證下承租人預期支付之金額、合理確信將行使之購買選擇權之行使價格,及已反映於租賃期間之租賃終止罰款,減除收取之租賃誘因)之現值衡量。若租賃隱含利率容易確定,租賃給付使用該利率折現。若該利率並非容易確定,則使用承租人增額借款利率。

後續,租賃負債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基礎衡量,且利息費用係於租賃期間分攤。若租賃期間、殘值保證下預期支付金額、標的資產購買選擇權之評估或用於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導致未來租賃給付有變動,合併公司再衡量租賃負債,並相對調整使用權資產,惟若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已減至零,則剩餘之再衡量金額認列於損益中。對於不以單獨租賃處理之租賃修改,因減少租賃範圍之租賃負債再衡量係調減使用權資產,並認列租賃部分或全面終止之損益;因其他修改之租賃負債再衡量係調整使用權資產。租賃負債係單獨表達於合併資產負債表。

租賃協議中非取決於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金於發生當期認列為費用。

(十五) 借款成本

直接可歸屬於取得資產之借款成本,係作為該資產成本之一部分,直到該資產達到預定使用或出售狀態之幾乎所有必要活動已完成為止。

特定借款如於符合要件之資本支出發生前進行暫時投資而賺取之投資收入,係自符合資本化條件之借款成本中減除。

除上述外,所有其他借款成本係於發生當期認列為損益。

(十六) 員工福利

1.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相關負債係以換取員工服務而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

  • 24 -

  1. 退職後福利

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之退休金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將應提撥之退休金數額認列為費用。

(十七) 股份基礎給付協議

光耀科技公司給與員工之員工認股權係按給與日權益工具之公允價值及預期既得之最佳估計數量,於既得期間內以直線基礎認列費用,並同時調整資本公積-員工認股權。若其於給與日立即既得,係於給與日全數認列費用。

光耀科技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修正預期既得之員工認股權估計數量。若有修正原估計數量,其影響數係認列為損益,使累計費用反映修正之估計值,並相對調整資本公積-員工認股權。

(十八) 庫藏股

光耀科技公司買回已發行股票作為庫藏股時,將所支付之成本借記庫藏股票,列為股東權益之減項。庫藏股票轉讓給員工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公報第2號「股份基礎給付」處理。註銷庫藏股票時,貸記「庫藏股票」,並按股權比例借記「資本公積一股票溢價」與「股本」。庫藏股票之帳面價值如高於面值與股票溢價之合計數時,其差額沖銷同種類庫藏股票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再借記保留盈餘;反之,其差額貸記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之帳面價值係按加權平均法計算。

(十九) 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係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之總和。

  1. 當期所得稅

合併公司依各所得稅申報轄區所制定之法規決定當期所得(損失),據以計算應付(可回收)之所得稅。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未分配盈餘加徵所得稅,係於股東會決議年度認列。

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之調整,列入當期所得稅。

  • 25 -

  1.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依帳載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與計算課稅所得之課稅基礎二者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計算。

遞延所得稅負債一般係就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予以認列,而遞延所得稅資產則於很有可能有課稅所得以供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及虧損扣抵所產生之所得稅抵減使用時認列。

與投資子公司相關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惟合併公司若可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該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除外。與此類投資有關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僅於其很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用以實現暫時性差異,且於可預見之未來預期將迴轉的範圍內,予以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帳面金額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針對已不再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減帳面金額。原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者,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在未來很有可能產生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增帳面金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負債清償或資產實現當期之稅率衡量,該稅率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之衡量係反映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預期回收或清償其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之方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

  1. 當期及遞延所得稅

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惟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之項目相關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分別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合併公司於採用會計政策時,對於不易自其他來源取得相關資訊者,管理階層必須基於歷史經驗及其他攸關之因素作出相關之判斷、估計及假設。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有所不同。

  • 26 -

合併公司於發展重大會計估計值時,將通貨膨脹及市場利率波動,以及美國對等關稅措施可能之影響,納入對現金流量推估、成長率、折現率、獲利能力等相關重大估計之考量,管理階層將持續檢視估計與基本假設。

公允價值衡量

當採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於活絡市場無市場報價時,合併公司依判斷決定是否委外估價並決定適當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若估計公允價值時無法取得第1等級輸入值,合併公司係參考對被投資者財務狀況與營運結果之分析決定輸入值,若未來輸入值實際之變動與預期不同,可能會產生公允價值變動。

因被投資公司後續發展之不確定性,因而使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評價產生重大不確定性。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132 $ 316
活期存款 1,291,495 59,933
$1,291,627 $ 60,249

七、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非流動
國外投資
未上市(櫃)股票
東莞市光志光電有限
公司 $ - $ 33,641

合併公司依中長期策略目的投資上述公司普通股,並預期透過長期投資獲利。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為若將該等投資之短期公允價值波動列入損益,與前述長期投資規劃並不一致,因此選擇指定該等投資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惟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評估未來已無經濟效益,並於114年度認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評價損失33,641仟元。

  • 27 -

八、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收票據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總帳面金額 $ 15,373 $ 3,454
應收帳款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總帳面金額 $ 180,649 $ 295,559
減:備抵損失 ( 14,135) ( 58,680)
$ 166,514 $ 236,879
催收款
催收款 $ - $ 7,705
減:備抵損失 - ( 7,705)
$ - $ -

應收票據及帳款

合併公司對商品銷售之平均授信期間為 30 天至 150 天。於決定應收帳款可收回性時,合併公司考量應收帳款自原始授信日至報導期間結束日信用品質之任何改變。合併公司對於新交易之客戶將先審查信用評等,並於必要情形下取得足額之擔保以減輕因拖欠所產生財務損失之風險。合併公司將使用其他公開可得之財務資訊及歷史交易記錄對主要客戶予以評等。合併公司持續監督信用暴險及交易對方之信用等級,透過複核及核准之交易對方信用額度以管理信用暴險。

合併公司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認列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係使用準備矩陣計算,其考量客戶過去違約紀錄與現時財務狀況、產業經濟情勢,並考量產業未來展望。因合併公司之信用損失歷史經驗顯示,合併公司的不同客戶群之損失型態並無顯著差異,因此準備矩陣未進一步區分客戶群,僅以應收帳款逾期天數訂定預期信用損失率。

若有證據顯示交易對方面臨嚴重財務困難且合併公司無法合理預期可回收金額,合併公司直接沖銷相關應收帳款,惟仍會持續追索活動,因追索回收之金額則認列於損益。

  • 28 -

合併公司依準備矩陣衡量應收票據及帳款及催收款之備抵損失如下:

114年12月31日

未 逾期 逾 期 30 天以下 逾 期 31 天至 90 天 逾 期 91 天至 180 天 逾 期 181 天至 365 天 逾期 1年以上 合计
預期信用損失率 0~7.5% - 5~100% 25~100% - 100%
總帳面金額 $ 174,898 $ 5,540 $ 13,087 $ 2,364 $ - $ 133 $ 196,022
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 13,042 ) - ( 369 ) ( 591 ) - ( 133 ) ( 14,135 )
攤銷後成本 $ 161,856 $ 5,540 $ 12,718 $ 1,773 $ - $ - $ 181,887

113年12月31日

未 逾期 逾 期 30 天以下 逾 期 31 天至 90 天 逾 期 91 天至 180 天 逾 期 181 天至 365 天 逾期 1年以上 合计
預期信用損失率 0~3% 0~99% 100% 100% 100% 100%
總帳面金額 $ 246,398 $ 7,500 $ 16,990 $ 13,874 $ 14,115 $ 7,841 $ 306,718
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 6,143 ) ( 7,422 ) ( 16,990 ) ( 13,874 ) ( 14,115 ) ( 7,841 ) ( 66,385 )
攤銷後成本 $ 240,255 $ 78 $ - $ - $ - $ - $ 240,333

應收票據及帳款備抵損失之變動資訊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年初餘額 $ 66,385 $ 14,084
加:本年度提列減損損失 13,042 52,294
減:本年度沖銷 ( 7,705 ) -
本年度迴轉減損損失 ( 57,598 ) -
外幣換算差額 11 7
年底餘額 $ 14,135 $ 66,385

九、存貨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原物料 $ 41,920 $ 56,204
在製品 7,074 11,794
製成品 67,602 75,362
商品 22 -
$ 116,618 $ 143,360

銷貨成本性質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已銷售之存貨成本 $ 510,382 $ 681,969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17,211 3,866
$ 527,593 $ 685,835

十、子公司

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本合併財務報告編製主體如下:

所持股權百分比
114年 113年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12月31日 12月31日
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Bright Triumph Limited 轉投資事業 100% 100%
Bright Triumph Limited 寧波光耀光學科技有限公司 光學服加工 100% 100%

Bright Triumph Limited 係光耀科技公司於 97 年度轉投資百分之百持有設立於模里西斯之子公司,光耀科技公司透過該公司間接投資大陸地區寧波光耀光學科技有限公司,主要從事製造及生產光學膜。

十一、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土地 機器設備 辦公設備 其他設備 未完工程及待驗設備 合計
成本
114年1月1日餘額 $ - $ 695,735 $ 11,515 $ 262,182 $ 399 $ 969,831
增添 - 293 - 96 - 389
重分類 - - - 399 ( 399) -
外幣兌換差額之影響 - ( 280) ( 27) ( 455) - ( 762)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 $ 695,748 $ 11,488 $ 262,222 $ - $ 969,458
累計折舊及減損
114年1月1日餘額 $ - $ 670,314 $ 9,572 $ 252,417 $ - $ 932,303
折舊費用 - 9,859 849 3,677 - 14,385
外幣兌換差額之影響 - ( 196) ( 26) ( 425) - ( 647)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 $ 679,977 $ 10,395 $ 255,669 $ - $ 946,041
114年12月31日淨額 $ - $ 15,771 $ 1,093 $ 6,553 $ - $ 23,417
成本
113年1月1日餘額 $ 292,049 $ 693,786 $ 11,538 $ 260,466 $ 483 $ 1,258,322
增添 - 200 152 568 956 1,876
處分 - - ( 244) - - ( 244)
重分類 ( 292,049) 1,040 - - ( 1,040) ( 292,049)
匯率變動影響數 - 709 69 1,148 - 1,926
113年12月31日餘額 $ - $ 695,735 $ 11,515 $ 262,182 $ 399 $ 969,831
累計折舊及減損
113年1月1日餘額 $ - $ 623,889 $ 8,819 $ 227,727 $ - $ 860,435
折舊費用 - 21,256 929 10,045 - 32,230
減損損失 - 24,665 - 13,572 - 38,237
處分 - - ( 244) - - ( 244)
外幣兌換差額之影響 - 504 68 1,073 - 1,645
113年12月31日餘額 $ - $ 670,314 $ 9,572 $ 252,417 $ - $ 932,303
113年12月31日淨額 $ - $ 25,421 $ 1,943 $ 9,765 $ 399 $ 37,528

除認列折舊費用外,合併公司經適當評估部分機器設備及其他設備之未來經濟效益減少,將部分設備沖減至可回收金額,前述可回收金額係由獨立外部鑑價專家評價採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衡量,採用之

  • 30 -

評價方法均為成本法。截至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累計減損皆為153,734仟元。其餘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於114年及113年並未發生重大增添及處分情形。

合併公司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折舊:

機器設備 2至10年
辦公設備 3至5年
其他設備 3至5年

合併公司評估部分機器設備及其他設備之未來經濟效益減少,致其可回收金額小於帳面金額,故於113年度認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損失為38,237仟元,帳列減損損失項下。合併公司係以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決定上述設備之可回收金額,相關公允價值係以市場法及成本法決定,主要假設包含估計出售價值、經濟性貶值、功能性貶值及實體性貶值,屬於第2及第3等級公允價值衡量。

設定作為借款額度擔保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金額,請參閱附註二七。

十二、租賃協議

(一)使用權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使用權資產帳面金額
其他 $ 23,651 $ 57,362
運輸設備 494 1,059
其他 61 80
$ 24,206 $ 58,501
114年度 113年度
使用權資產之增添 $ 80 $ 11,011
使用權資產之折舊費用
建築物 $ 31,391 $ 32,628
運輸設備 565 1,707
其他 20 21
$ 31,976 $ 34,356

(二)租賃負債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租賃負債帳面金額
流動 $ 22,705 $ 33,406
非流動 2,033 26,015
$ 24,738 $ 59,421

租賃負債之折現率區間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建築物 1.95%~2.6% 1.45%~3.10%
運輸設備 2.55% 2.55%
其他 2.40% 2.40%

(三)其他租賃資訊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短期租賃費用 $ 1,659 $ 992
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 ($ 34,715) ($ 35,472)

合併公司選擇對符合短期租賃之資產租賃適用認列之豁免,不對該等租賃認列相關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十三、投資性不動產

土地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 292,049 $ 292,049

合併公司於110年11月9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購買土地,於同年6月完成過戶並帳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下。113年第2季,合併公司因尚未提供製造及倉儲用途,故將前述土地成本292,049仟元自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重分類至投資性不動產項下。

合併公司之投資性不動產於114年及113年度並未發生重大增添、處分及減損情形。

合併公司之投資性不動產係由獨立評價師佳駒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徐昌駿先生於113年12月31日以第3等級輸入值衡量,公允價值估計為432,000仟元。該評價係參考類似不動產交易價格及勘估標的未來開發之使用價值等市場證據進行。因該區域不動產交易價格並

  • 32 -

無重大變化,經評估 114 年 12 月 31 日之公允價值與前述經獨立評價師評價之公允價值應無重大差異。

設定作為借款擔保之投資性不動產金額,請參閱附註二七。

十四、其他無形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電腦軟體成本 $ 1,391 $ 1,426
114年度 113年度
成本
期初餘額 $ 25,172 $ 23,813
增添 1,425 1,359
外幣兌換差額之影響 - -
期末餘額 $ 26,597 $ 25,172
累計攤銷及減損
期初餘額 $ 23,746 $ 22,259
攤銷費用 1,460 1,487
外幣兌換差額之影響 - -
期末餘額 $ 25,206 $ 23,746

除認列攤銷費用外,合併公司之其他無形資產於 114 年及 113 年 2 度並未發生重大增添、處分及減損情形。攤銷費用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

電腦軟體成本

2至5年

十五、短期借款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擔保借款
銀行借款 $ - $ 84,400
無擔保借款
信用狀借款 23,094 88,329
信用借款 30,000 165,000
$ 53,094 $ 337,729
  1. 銀行週轉性借款之利率於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分別為 2.00%~5.25% 及 1.10%~5.97%。

  2. 33 -


  1. 截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止,短期借款係以本公司董事長黃宗元為連帶保證人。

十六、其他應付款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付薪資及獎金 $ 23,186 $ 29,553
應付勞務費 1,483 3,502
其 他 108,500 33,719
$ 133,169 $ 66,774

十七、退職後福利計畫

合併公司所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理之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依員工每月薪資 6% 提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專戶。

位於大陸之子公司就當地員工每月薪資總額之特定比例提撥退休金至退休金管理事業,子公司對於此退休福利計畫之義務僅為提撥特定金額。

合併公司於 114 及 113 年度依照確定提撥計畫中明定比例應提撥之金額已於合併綜合損益表認列費用總額分別為 4,171 仟元及 4,664 仟元。

十八、權益

(一)股本

普通股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額定股數(仟股) 300,000 300,000
額定股本 $3,000,000 $3,000,000
已發行且已收足股款之股數
(仟股) 138,950 58,946
已發行股本 $1,389,499 $ 589,459

本公司經 113 年 6 月 4 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在不超過 100,000,000 股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及公司資金需求狀況,自股東常會決議本私募案之日起一年內分三次辦理。本公司於 114 年 4 月 15 日經董事會決議辦理第一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 34 -

9,000 仟股,每股面額 10 元,並以每股新台幣 26.22 元溢價發行,增資後實收股本為 679,459 仟元。上述現金增資案業經主管機關核准申報生效,並以 114 年 4 月 17 日為增資基準日,於 114 年 5 月 20 日完成變更登記。

本公司經 114 年 1 月 22 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在不超過 100,000,000 股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及公司資金需求狀況,自股東臨時會決議本私募案之日起一年內分三次辦理。

114 年 9 月 19 日經董事會決議辦理第二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24,979 仟股,每股面額 10 元,並以每股新台幣 15.94 元溢價發行,增資後實收股本為 929,249 仟元。上述現金增資案業經主管機關核准申報生效,並以 114 年 9 月 30 日為增資基準日,於 114 年 10 月 21 日完成變更登記。

114 年 10 月 9 日經董事會決議辦理第三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1,970 仟股,每股面額 10 元,並以每股新台幣 15.79 元溢價發行,增資後實收股本為 1,048,949 仟元。上述現金增資案業經主管機關核准申報生效,並以 114 年 10 月 23 日為增資基準日,於 114 年 11 月 6 日完成變更登記。

本公司經 114 年 9 月 9 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在不超過 100,000,000 股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及公司資金需求狀況,自股東臨時會決議本私募案之日起一年內分三次辦理。本公司於 114 年 11 月 14 經董事會決議辦理第四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4,055 仟股,每股面額 10 元,並以每股新台幣 23.49 元溢價發行,增資後實收股本為 1,389,499 仟元。上述現金增資案業經主管機關核准申報生效,並以 114 年 11 月 24 日為增資基準日,於 115 年 1 月 13 日完成變更登記。

本公司依員工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認股權人於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陸續行使認股權利,以每股 19.3 元認購 18 千股,相關法定登記程序業已辦理完竣。

  • 35 -

(二)資本公積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得用以彌補虧損、發放現金或撥充股本(1)
股票發行溢價 $ 822,037 $ 266,070
已失效員工認股權 1,026 1,026
庫藏股票交易 2,083 -
$ 825,146 $ 267,096

(1) 此類資本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亦得於公司無虧損時,用以發放現金股利或撥充股本,惟撥充股本每年以實收股本之一定比率為限。

(三)盈餘分派及股利政策

依本公司章程之盈餘分派政策規定,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 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時,應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前項分派之股東紅利,以發放現金之方式為之者,授權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之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決議,並報告股東會。本公司章程之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政策,請參閱附註二十。

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餘額達公司實收股本總額時為止。法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收股本總額 25% 之部分除得撥充股本外,尚得以現金分配。

本公司於114年6月20日舉行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資本公積267,096仟元彌補虧損。

本公司於113年6月24日舉行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資本公積298,604仟元彌補虧損。

  • 36 -

(四)其他權益

  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114年度 113年度
期初餘額 ($ 265) ($ 8,299)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 5,751) 8,034
期末餘額 ($ 6,016) ($ 265)

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自其功能性貨幣換算為合併公司表達貨幣(即新台幣)所產生之相關兌換差額,係直接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先前累計於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於處分國外營運機構時,重分類至損益。

  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114年度 113年度
期初餘額 ($ 48,959) ($ 24,275)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失 ( 32,250) ( 24,684)
期末餘額 ($ 81,209) ($ 48,959)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其他權益中。於投資處分時,累積損益直接移轉至保留盈餘,並不重分類為損益。

(五)庫藏股票

  1. 庫藏股變動資料如下:
114年度
持股原因 期初股數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附註二三) 期末股數
轉讓股份予員工 5,750 仟股 - 1,573 仟股 4,177 仟股
113年度
--- --- --- --- ---
持股原因 期初股數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期末股數
轉讓股份予員工 5,750 仟股 - - 5,750 仟股
  • 37 -

  1. 本公司持有之庫藏股票,依證券交易法規定不得質押,亦不得享有股利之分派及表決權等權利。

十九、收入

114年度 113年度
客戶合約收入
商品銷售收入 $ 471,442 $ 638,629
其他營業收入 3,980 3,680
$ 475,422 $ 642,309

二十、淨利

(一)利息收入

銀行存款

114年度 113年度
$ 2,003 $ 496

(二)其他利益及損失

淨外幣兌換(損)益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租賃修改利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減損損失

其他

114年度 113年度
($ 2,877) $ 18,533
- 2
332 -
- ( 38,237)
( 4,205) ( 295)
($ 6,750) ($ 19,997)

(三)財務成本

借款之利息

租賃負債之利息

114年度 113年度
$ 8,032 $ 9,974
999 1,543
$ 9,031 $ 11,517

(四)折舊及攤銷

折舊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營業費用

114年度 113年度
$ 41,877 $ 58,770
4,484 7,816
$ 46,361 $ 66,586

攤銷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營業費用

114年度 113年度
$ 198 $ 277
1,262 1,210
$ 1,460 $ 1,487

(五)員工福利費用

114年度 113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199,553 $ 178,962
退職後福利
確定提撥計畫 4,171 4,664
其他員工福利 2,664 2,980
員工福利費用合計 $ 206,388 $ 186,606
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 90,070 $ 115,360
營業費用 116,318 71,246
$ 206,388 $ 186,606

(六)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

本公司依章程規定係按當年度扣除分派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稅前利益分別以 4% 至 8% 提撥員工酬勞(其中本項員工酬勞之數額以不低於 10% 為基層員工分配酬勞)及不高於 2% 之董事酬勞。114 及 113 年度因為累計虧損,故未估列員工酬勞(含基層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後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值變動處理,於次一年度調整入帳。

本公司 113 及 112 年均因虧損,分別於 114 年 3 月 14 日及 113 年 3 月 5 日經董事會,分別決議不予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二一、繼續營業單位所得稅

(一)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之主要組成項目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當期所得稅
本期產生者 $ 3,003 $ 345
以前年度之調整 - 308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3,003 $ 653

會計所得與所得稅費用之調節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損 ($ 247,407) ($ 280,243)
稅前淨損按法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費用 ($ 47,079) ($ 55,834)
稅報上不可減除費用之所得稅影響數 - 52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之所得稅影響數 18,940 13,645
未認列虧損扣抵 31,142 42,482
以前年度之所得稅費用於本年度之調整 - 308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3,003 $ 653

光耀科技公司所適用之稅率為 20%;中國地區子公司所適用之稅率為 25%;其他轄區所產生之稅額係依各相關轄區適用之稅率計算。

(二)本期所得稅資產與負債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本期所得稅資產
應收退稅款 $ 196 $ 105

(三)未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中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之未使用虧損扣抵金額

114年12月31日
虧損扣抵
121年度到期 $ 206,574
122年度到期 317,047
123年度到期 212,409
124年度到期 155,708
$ 891,738

(四)所得稅核定情形

光耀科技公司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截至 112 年度(含)以前之申報案件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

  • 40 -

二二、每股虧損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分子)稅後 股數(仟股)(分母) 每股虧損(元)稅後 金額(分子)稅後 股數(仟股)(分母) 每股虧損(元)稅後
基本每股虧損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純損 ($ 250,410) 72,501 ($ 3.45) ($ 280,896) 53,143 ($ 5.29)

於報導期間後至財務報表通過發布前,並無任何重大改變期末流通在外普通股或潛在普通股股數之其他交易。

本公司因114年及113年度為稅後虧損,並無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

二三、股份基礎給付協議

(一)本公司之員工股份基礎給付計畫

本公司於106年11月3日經董事會決議,依公司法第167條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證,發行總額為1,000仟單位,每單位認股權證得認購普通股1股,每股認購價格為22元。本公司將以發行新股方式交付。員工得自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後,依授予認股權憑證數量之百分之五十為限,行使認股權利;自授予日屆滿3年後,依授予認股權憑證數量之百分之七十五為限,行使認股權利;自授予日起滿4年後,員工可就全部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數量行使認股權利,認股權利認股權之存續期間均為6年,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權視同放棄認股權利。本公司已於107年5月10日全數發行,若有除權除息或現金增(減)資則依公式調整認股價格。截至11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發行之員工認股權證,業已全數執行完畢。

本公司於114及113年度並未新增發行員工認股權,已發行之員工認股權相關資訊如下:

員工認股權 114年度 113年度
可認購股(仟股) 虧損(元) 分母(仟股) 可認購股(仟股) 虧損(元) 分母(仟股)
期初流通在外 - $ - 257 $ 19.3
本期執行 - - ( 226) 19.3
本期離職失效 - - ( 31) 19.3
期末流通在外 - -
期末可執行 - -

光耀科技公司於107年5月10日給與之員工認股權使用Black-Scholes評價模式,評價模式所採用之輸入值如下:

給與日股價 22元
行使價格 22元
預期股價波動率 49.56%
預期存續期間 4~5年
預期股利率 0%
無風險利率 0.68~0.73%

(二) 本公司庫藏股票轉讓予員工

本公司於113年11月8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110年度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為激勵員工及留任優秀人才,擬買回本公司股份作為員工獎酬計畫使用,於買回期間屆滿日止,本公司以成本174,512仟元買回庫藏股5,750仟股。截至11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已轉讓1,573仟股予員工。詳細資訊如下:

協議之類型 給與數量
給與日 (仟股) 合約期間 既得條件 撥付員工日
庫藏股票轉讓予員工 114.2.25 $ 920 - 立即取得 114.3.18
114.5.8 200 - 立即取得 114.5.29
114.10.9 453 - 立即取得 114.10.21
$ 1,573

本公司庫藏股票轉讓員工之公允價值資訊如下:

協議之類型 給與日 股價 履約轉讓價格 每日公允價值
庫藏股票轉讓予員工 114.2.25 $ 34.45 $ 10 $ 24.45
114.5.8 $ 31.20 $ 10 $ 21.20
114.10.9 $ 26.35 $ 10 $ 16.35

(三) 本公司因股份基礎給付交易而認列之費用如下:

權益交割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 34,141 $ -

二四、資本風險管理

合併公司之資本風險管理係以確保具有必要之財務資源及營運計劃,以支應未來12個月所需之營運資金、資本支出、研究發展費用、債務償還及股利支出等需求。

二五、金融工具

(一) 公允價值資訊-以重複性基礎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1. 公允價值層級

114 年 12 月 31 日

第 1 等 級 第 2 等 級 第 3 等 級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工具投資
-國外未上市(櫃)普通股 $_- $_- $_- $_-

113 年 12 月 31 日

第 1 等 級 第 2 等 級 第 3 等 級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工具投資
-國外未上市(櫃)普通股 $_- $_- $ 33,641 $ 33,641
  1. 採第 3 等級公允價值變動之金融資產,除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外,未有其他調整項目。

  2. 第 3 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評價技術及輸入值

金融工具類別 評價技術及輸入值
國外非上市(櫃)權益投資 市場法:按期末可觀察類比公司之市場公允價值,並以被投資公司本益比及市價/淨值比予以調整。

  • 43 -

(二)金融工具之種類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註1) $1,508,804 $ 312,405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33,641
金融負債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註2) 191,596 433,767

註 1:餘額係包含現金、應收票據及帳款、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及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等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註 2:餘額係包含短期借款、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不含員工福利)及存入保證金等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三)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合併公司主要金融工具包括權益投資、應收帳款、應付帳款、借款及租賃負債等。合併公司之財務管理部門係為各業務單位提供服務,統籌協調進入國內與國際金融市場操作,藉由依照風險程度與廣度分析暴險之內部風險報告監督及管理合併公司營運有關之財務風險。該等風險包括市場風險(包含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其他價格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

  1. 市場風險

合併公司之營運活動使合併公司承擔之主要財務風險為外幣匯率變動風險(參閱下述(1))以及利率變動風險(參閱下述(2))。

合併公司有關金融工具市場風險之暴險及其對該等暴險之管理與衡量方式並無改變。

(1) 匯率風險

合併公司從事外幣交易產生匯率變動風險。合併公司匯率風險之管理以適度保留外幣部位,以支應外幣之支出,進而達到自動避險功能。

  • 44 -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非功能性貨幣計價之貨幣性資產與貨幣性負債帳面金額(包含合併財務報告中已沖銷之非功能性貨幣計價之貨幣性項目),請參閱附註二九。

敏感度分析

合併公司主要受到美元、日圓及人民幣匯率波動之影響。

下表詳細說明當新台幣(功能性貨幣)對各攸關外幣之匯率增加及減少 1%時,合併公司之敏感度分析。1%係為集團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匯率風險時所使用之敏感度比率,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外幣匯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敏感度分析僅包括流通在外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並將其期末之換算以匯率變動 1%予以調整。敏感度分析之範圍包括貨幣性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下表之正數係表示當新台幣及人民幣相對於各相關貨幣貶值 1%時,將使稅前淨損增加之金額;當新台幣及人民幣相對於各相關外幣升值 1%時,其對稅前淨損之影響將為同金額之負數。

損益 美金之影響 日圓之影響 人民幣之影響
114年度 113年度 114年度 113年度 114年度 113年度
$ 1,023 ($ 1,219) ($ 150) ($ 268) $ 960 $ 619

(i) 源自於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尚流通在外且未進行現金流量避險之美元計價銀行存款、應收及應付款項及短期借款。

(ii) 源自於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尚流通在外且未進行現金流量避險之日圓計價應付款項及短期借款。

(iii) 源自於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尚流通在外且未進行現金流量避險之人民幣計價銀行存款、應收及應付款項。

(2) 利率風險

合併公司利率風險主要來自固定及浮動利率借款。

  • 45 -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受利率暴險之金融負債帳面金額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具公允流量利率風險
金融負債 $ 30,000 $ 233,894
具現金流量利率風險
金融負債 $ 23,094 $ 103,835

有關利率風險之敏感度分析,係以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浮動利率之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變動為計算基礎。假若利率上升 1%,合併公司114及113年度之現金流出分別增加/減少231仟元及1,038仟元。

  1.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拖欠合約義務而造成公司財務損失之風險。

合併公司並無對任何單一交易對方或任何一組具相似特性之交易對方有重大的信用暴險。

  1. 流動性風險

合併公司之營運資金足以支應,故未有因無法籌措資金以履行合約義務之流動性風險。合併公司管理階層監督銀行融資額度使用狀況並確保借款合約條款之遵循。

(1) 合併公司已約定還款期間之非衍生金融負債預定到期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年內 1~2年 2年以上 合計
無附息負債 $ 161,488 $ - $ - $ 161,488
租賃負債 22,970 2,031 21 25,022
浮動利率負債 23,094 - - 23,094
固定利率負債 30,000 - - 30,000
$ 237,552 $ 2,031 $ 21 $ 239,604

113年12月31日
1年內 1~2年 2年以上 合計
無附息負債 $ 125,591 $ - $ - $ 125,591
租賃負債 34,449 24,262 2,052 60,763
浮動利率負債 103,835 - - 103,835
固定利率負債 233,894 - - 233,894
$ 497,769 $ 24,262 $ 2,052 $ 524,083

(2) 融資額度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無擔保銀行透支額度
-已動用金額 $ 53,094 $ 253,329
-未動用金額 281,906 300,026
$ 335,000 $ 553,355
有擔保銀行透支額度
-已動用金額 $ - $ 84,400
-未動用金額 - 45,600
$ - $ 130,000

二六、關係人交易

光耀科技公司及其子公司(係光耀科技公司之關係人)間之交易、帳戶餘額、收益及費損於合併時全數予以銷除,故未揭露於本附註。除已於其他附註接露外,合併公司與其他關係人間之交易如下。

(一)關係人名稱及其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本公司之關係
光群雷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母公司(註1)
群曜醫電股份有限公司(群曜) 關聯企業(註1)
光耀新材料科技(揚州)有限公司 實質關係人
郭維斌 本公司之董事(註2)
黃宗元 本公司之董事長

註1:光群雷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為本公司之母公司,持有普通股 39%。113年3月28日經董事會決議處分本公司之股票於第三方,相關程序業已變更完成,且於113年6月24日進行股東會改選董事後,光群雷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再為本公司之母公司。群曜為光群雷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亦於113年6月24日進行股東會改選董事後,群曜不再為本公司之關聯企業。


註 2:本公司於 113 年 6 月 24 日進行股東會改選,董事長於改選後解任,與其相關之公司不再為本公司關係人,又於 114 年 11 月 28 日進行臨時股東會改選董事後解任,不再為本公司關係人。

(二) 營業交易

合併公司與關係人之交易條件與非關係人無重大差異。

114年度 113年度
銷貨
實質關係人 $ 1,454 $ -
營業費用
光群雷射公司(註 1) $ - $ 8,199
群曜醫電公司(註 1) - 509
$ - $ 8,708
其他收入
光群雷射公司(註 1) $ - $ 180

(三) 資產負債表日之流通在外餘額如下:

112年12月31日 111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實質關係人 $ 1,454 $ -

(四)背書保證

截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止,短期借款係以本公司董事長黃宗元及前董事郭維斌為連帶保證人。

(五)主要管理階層薪酬

114年度 113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8,344 $ 16,353
退職後福利 228 481
其他長期員工福利 132 1,129
股份基礎給付 22,641 -
$ 31,345 $ 17,963

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係由薪酬委員會依照個人績效及市場趨勢決定。

  • 48 -

二七、質抵押之資產

合併公司下列資產經提供為向銀行借款之擔保品及已提供作為海關關稅局之擔保品。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受限制銀行存款(帳列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 2,683 $ 2,736
土地(帳列投資性不動產) - 292,049
$ 2,683 $ 294,785

二八、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截至資產負債表日止,合併公司已在銀行開立尚未使用之信用狀情形如下:

信用狀開立總額(元)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USD 266,522 USD 1,120,855
JPY 32,458,840 JPY 49,717,549
NTD - NTD 27

(二)承諾合約

合併公司未認列之合約承諾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 $ 419

(三)寧波光耀光學科技有限公司因與員工發生勞動合同爭議,經該員工申請,截至114年12月31日,當地法院已裁定凍結該子公司名下銀行存款人民幣5,550,556.18元,相關凍結之存款帳列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合併公司已委請當地律師辦理相關法律程序並積極因應,該事件對合併公司之財務及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 49 -

二九、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

以下資訊係按合併公司各個體功能性貨幣以外之外幣彙總表達,所揭露之匯率係指該等外幣換算至功能性貨幣之匯率。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外 幣 匯 率 帳面金額 外 幣 匯 率 帳面金額
外 幣 資 產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 3,995 31.430 $125,563 $ 6,942 32.785 $227,593
人 民 幣 21,923 4.4716 98,031 13,910 4.5608 63,441
日 圓 362 0.2008 73 20 0.2099 4
外 幣 負 債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740 31.430 23,258 3,223 32.785 105,666
人 民 幣 448 4.4716 2,003 347 4.5608 1,583
日 圓 74,877 0.2008 15,035 127,508 0.2099 26,764

三十、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

  1. 資金貸與他人。(無)
  2. 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3. 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不包含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控制部分)。(請參閱附註七及附表四)
  4.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附表一)
  5.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附表二)
  6. 其他: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大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附表三)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附表四)

(三)大陸投資資訊

  1.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資金匯出入情形、持股比例、投資損益、期末投資帳面金額、已匯回投資損益及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附表五)

  1.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大交易事項,及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附表五)

(1) 進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付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2) 銷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收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3) 財產交易金額及其所產生之損益數額。
(4) 票據背書保證或提供擔保品之期末餘額及其目的。
(5) 資金融通之最高餘額、期末餘額、利率區間及當期利息總額。
(6) 其他對當期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項,如勞務之提供或收受等。

三一、部門資訊

(一) 營運部門資訊

合併公司係經營精密光學元件之研究、設計、開發、製造及銷售,屬單一產業。

(二) 主要產品及勞務之收入

合併公司生產單一產品稜鏡片,故無產品別資訊可提供。

(三) 地區別資訊

地 區 114年度 113年度
金 额 % 金 额 %
臺灣地區 $ 16,371 3 $ 40,002 6
中國地區 454,445 96 602,307 94
越南地區 4,606 1 - -
$ 475,422 100 $ 642,309 100

(四) 主要客戶資訊

客戶名稱 114年度 113年度(註)
金 额 % 金 额 %
A $ 65,306 14 $ - -
B 53,310 11 - -
C 52,879 11 - -
$ 171,495 36 $ - -

註:對該客戶於當年度之銷貨收入淨額未達本集團營業收入淨額10%以上,故不揭露。


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

民國 114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附表一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進(銷)貨之公司 交易對象名稱 關係 交易情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之情形及原因(註1) 應收(付)票據、帳款 備註(註2)
進(銷)貨 金額 佔總進(銷)貨之比率 授信期間 單價 授信期間 餘額 佔總應收(付)票據、帳款之比率
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寧波光耀光學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銷貨收入 $ 152,995 37% 月結 120 天 同一般交易條件 - $ 115,191 57%

註:上表列示之所有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銷除。

  • 52 -

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

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 帳列應收款項之公司 | 交易對象名稱 | 關係 | 應收關係人
款項餘額 | 週轉率
(註) |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金額 | 處理方式 | 應收關係人款項
期後收回金額 | 提交到備招
措失金額 | 備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寧波光耀光學科技有限公司 | 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 115,191 | 1.24 | $ - | — | $ - | $ - | |

註:上表列示之所有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銷除。

  • 53 -

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大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民國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三

單位:新台幣仟元

| 編號
(註1) | 交易人名稱 | 交易往來對象 | 與交易人之關係(註2) | 交易往來情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科目 | 金額 | 交易條件 |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之比率
(註3) |
| 0 | 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寧波光耀光學科技有限公司 | 1 | 銷貨收入 | $ 152,995 | 同一般交易條件 | 32% |
| 0 | 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寧波光耀光學科技有限公司 | 〃 | 應收帳款 | 115,191 | 同一般交易條件 | 6% |

註1: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 母公司填 0。
2.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拉伯數字 1 開始依序編號。

註2: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
1. 母公司對子公司。
2. 子公司對母公司。
3. 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3: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科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註4:上述重要交易事項,於編製本合併報表時,業已合併沖銷。

  • 54 -

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被投資公司資訊、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民國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期 末 持 有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 備 註
本 期 期 末 去 年 年 底 比 率 帳面金額
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BRIGHT TRIUMPH LIMITED 模里西斯 轉投資公司 $ 242,173 $ 242,173 7,913,767 100 ($ 22,872)

註 1:大陸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表五。

註 2:於編製本合併報表時,業已合併沖銷。

  • 55 -

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
民國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五

1.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資金匯出入情形、持股比例、投資損益、期末投資帳面價值、已匯回投資損益及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單位:新台幣仟元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項目 實收資本額 投資方式 本期期初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 本期匯出或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 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投資之持股比例 本期認列投資損益(註2) 期末投資帳面金額(註3) 截至本期止已匯回投資收益
匯出 收回
華波光耀光學科技有限公司 製造加工及生產增亮膜、棱鏡片、擴散膜、光學膜 $ 150,277
(人民幣 33,607) 透過轉投資第三地區現有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 165,259
(美金 5,258) $ - $ - $ 165,259
(美金 5,258) 100 ($ 100,613)
(美金 3,253) ($ 27,156)
(美金 864) $ -
東莞市光志光電有限公司 精密光學元件之研發、製造 333,134
(人民幣 74,500) 透過轉投資第三地區現有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70,403
(美金 2,240) - - 70,403
(美金 2,240) 7 (美金 -) -

2.赴大陸投資限額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235,662
(美金 7,498) $268,915
(美金 8,556) $1,050,490 (註1)

註1:依淨值之 60% 或新台幣 8 仟萬,較高者為限。
註2:認列之投資損益經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事務所核閱之財務報表。
註3:此包含未實現損益。

3.與大陸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所發生之重大交易事項:

單位:新台幣仟元

關係人名稱 本公司與關係人之關係 交易類型 金額 交易條件 應收(付)票據、帳款 未實現損(益)
價格 付款條件 與一般交易之比較 餘額 百分比(%)
華波光耀光學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銷貨 $ 152,995 依當地市場行情訂定、交易條件與一般客戶相類似 月結 120 天收現 類似 $ 115,191 57 ($ 3,540)

4.財產交易金額及其所產生之損益數額:無。
5.大陸投資公司直接與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提供貨書、保證或提供擔保品情形:無。
6.與大陸投資公司直接與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提供資金融通情形:無。
7.其他對當期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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