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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NARADA POWER SOURCE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an 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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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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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浙 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调整并注销已授 予但未获准行权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调 整并注销已授予但未获准行权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已离职的原 21 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 68 万份进行注销。经调整后,公司股票期权授予激励 对象由387名调整为366名,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2,050万份调整为1,982万份。
二、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行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 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366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可行权数量为991 万份, 行权价格为10.86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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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汪祥耀 张建华 薛安克
2021 年 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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