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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RAY TECH GROUP INC.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Sep 1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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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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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51 证券简称:盛邦安全 公告编号:2024-049

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未置换的发行费并入超募资金、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盛邦安全”)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未置换的发行 费并入超募资金、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将未置换的发行费并入超募资金,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 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发布证监许可 [2023]1172 号《关于同意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注册申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88.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9.9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5,331.2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7,230.02 万元,其中, 超募资金为 10,718.25 万元。

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3)验字第 41997 号《远江盛邦 (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 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 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 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网络空间地图项目 20,851.79
20,851.79
2 工业互联网安全项目 9,805.33
9,805.33
3 数字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8,110.75
8,110.75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743.90
12,743.90
5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合计 56,511.77
56,511.77

二、未置换发行费并入超募资金及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有 744.78 万元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尚未置换。由于公司未在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完成上述置换,故今后不再置换,该笔 744.78 万元未置换的发行 费并入超募资金进行管理。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6 日、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 金及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 股份回购,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 民币 3,000 万元(含)。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86,326 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80.95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其中,公司用 于股份回购事宜的超募资金为 1,201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 10,508.36 万元,具体 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超募资金总额 10,718.25
加:未置换的发行费 744.78
加:利息扣除手续费 246.33
减:股份回购使用的超募资金 1,201.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超募资金余额 10,508.36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资金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 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 用超募资金 3,2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不 含未置换出的发行费)的比例为 29.86%。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承诺和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 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 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公司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 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月内不进行

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将严格 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

本次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事项已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将未置换的发行费并入超募资金、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 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 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远江盛邦(北京) 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未置换的发行费并入超募资金、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未置换的发行费并入超募资金、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本次将未置换的发行费并入超募资金、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 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2、本次将未置换的发行费并入超募资金、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将未置换的发行费并入超募资金、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 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未置换的发行费并入超募资金、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