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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NTONE NEO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Dec 2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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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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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北京万通地 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议关于提名王忆会先生、江泓 毅先生、李虹女士、孙华先生、涂立森先生、马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殷雄先生、李路路先生、荣健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根据本次董事会所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 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职所需的任职条件 及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董事、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 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指导意见》、《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 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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