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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LUMIN GROUP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2

Mar 28,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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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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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字【2007】2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文件要求和深圳证监局关于加强上市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统一部署,公司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对照《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 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针对公司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 改计划,积极开展整改活动,并形成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 报告》。本次整改是对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 度,规范公司运作的过程。我们认为本次活动的工作成员勤勉尽责,整改报告客 观、公正地反应现阶段公司治理的现状,整改措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 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关于《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整改报告》的独立意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深证局发【2010】109号《关于在深圳辖区上市 公司全面深入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公司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对公司的财务会计 基础工作进行了认真、深入的自查,对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不足之处逐项落实整 改措施,认真加以改进完善。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 工作专项活动的在整改报告》,认为本次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治理活动,对完 善公司财务人员配置结构和内部财务体系及其制度,都有很大的促进及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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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

  • (本页为《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 签字页)

林万强 程源 李晋闽

独立董事:林万强 程源 李晋闽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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