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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LUMIN GROUP CO., LTD. Management Reports 2016

Apr 2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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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agement Re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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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报告

2015 年度,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监事会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从切 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勤勉履行法律和股东所赋予的职责和 义务,对公司依法运作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为公 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

现将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发表意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1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为:

序号 会议召开时间 发表意见事项 决议情况
1 2015年1月7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1.《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2.《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申请8,000万元授信并由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通过
2 2015年2月26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1.《 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 通过
3 2015年3月27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1.《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3.《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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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4年利润分配预案》5.《201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6.《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7.《关于续聘2015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8.《关于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9.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10.《关于<深圳市雷迪奥光电有限公司2014 年度审计报告>及深圳市雷迪奥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实现2014 年度业绩承诺的议案》。
4 2015年4月22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1.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 通过
5 2015年5月29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1.《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方案的议案》3.《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4.《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5.《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6.《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议案》7.《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8.《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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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文件的有效的议案》;9.《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10.《关于公司聘请中介机构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议案》11.《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12、《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13.《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14.《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15.《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16.《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17.《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18.《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19.《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20.《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21.《关于公司与特定投资者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22.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2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6 2015年6月10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1.《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 通过
7 2015年6月14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1.《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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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
8 2015年8月5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1.《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3.《关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补正稿)>及其摘要(补正稿)的议案》。 通过
9 2015年10月23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1.《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蓝普科技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通过
10 2015年11月11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1. 《关于注销部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2.《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锁期的可行权/解锁公告议案》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雷迪奥光电技术有限公司银申请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通过
11 2015年12月29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通过

二、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出售资产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 监督与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2015 年,公司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 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检查。报告期内, 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公司内部 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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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财务检查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对公 司财务管理及控制活动进行检查监督。结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能够保证财务行 为规范,会计资料、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公司2015 年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检查了201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情况,监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 况,不存在违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收购及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关联交易价格客观、 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决策程序符合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五)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所有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 不存在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 情形。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履行了相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 2015年12月31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审批总额为16,000万元,其中, 相关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金额为8,966.76万元。

2015年度公司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 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情况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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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登 记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信息,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 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 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了 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2015年度公司为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进行的重要活动如下:

(1)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召开了 4 次股东会、14 次 董事会、11次监事会,确保三会和经理层各司其职、正常运转和运作规范。

(2)公司注重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2015 年度,公司3位独立董事对公司 在生产经营与法人治理结构等事项方面在进行全面了解的基础上,经过审慎决 策,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外部专家资源优势,使董事会的决策更加科学、 高效,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3)监事会认为:2015年度,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控体系,建立了全 面风险管理体系,高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监事会认为公司制 定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符合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能够为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 运行和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 情况。

三、2016年监事会工作展望

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监事会工作已顺利交接,随着中国资本市场法 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公司将处于更加复杂的市场竞争环境,意味着面临更多监管 和更大的挑战,因此,公司监事会这一角色将更为重要。2016年度,公司监事会 成员一方面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加强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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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和高管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同时继续加强对重大投资、募集资金管理、内部 控制、公司财务等事项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司内控制度及相关措施得到有效地执 行,防范并降低公司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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