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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LUMIN GROUP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2

Dec 28,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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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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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 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核查了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情况等,现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 事候选人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经广泛征求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林洺锋、蒋海艳、刘姣、方强、程源、林万强、 窦林平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程源、林万强、窦林平为独立董事 候选人。

我们认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需要。

根据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情况等,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 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根据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未发现其有 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规定的情况, 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同意将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交公司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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