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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LUMIN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5
Apr 22,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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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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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第1—2 页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第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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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16〕3-334 号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明科技公 司)201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15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 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洲明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15 年度《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洲明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洲明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洲明科技公司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 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相关资 料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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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洲明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 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 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 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洲明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 和相关资料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洲明科技公司201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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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
|---|---|---|---|---|---|---|---|---|---|---|
| 2015 年度 | ||||||||||
| 编制单位: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资金占用方类别 | 资金占用方 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 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 的会计科目 |
2015 年 期初 |
2015 年度占 用累计 发生金 额 |
2015 年度 资金占用的 利息 |
2015 年度 偿还累计发 生金额 |
2015 年期末 | 占用形成 原因 |
占用性质 |
| 占用资金 余额 |
占用资金余额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 小 计 | ||||||||||
|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 制的法人 |
艾志军 | 上市公司之监事 | 其他应收款 | 0.09 | 0.66 | 0.75 | 暂借差旅 费 |
经营性往来 | ||
| 胡衍泰 | 上市公司之监事 | 其他应收款 | 5.74 | 5.74 | 员工借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
| 武建涛 | 上市公司之副总经 理 |
其他应收款 | 3.70 | 3.39 | 7.09 | 暂借差旅 费 |
非经营性往来 | |||
| 小 计 | 3.79 | 9.79 | 13.58 | |||||||
|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 属企业 |
深圳市南 电云商有限 公司 |
上市公司之联营公 司 |
应收账款 | 4.63 | 3.46 | 4.50 | 3.59 | 货款 | 经营性往来 | |
| 深圳市南 电云商有限 公司 |
上市公司之联营公 司 |
其他应收款 | 11.78 | 1.07 | 10.72 | 办公费房 租等 |
非经营性往来 | |||
| 上海翰源 照明工程技 术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之联营公 司 |
应收账款 | 7.44 | 22.94 | 20.97 | 9.41 | 货款 | 经营性往来 | ||
| 上海翰源 | 上市公司之联营公 | 其他应收款 | 0.53 | 淘宝缺货 | 非经营性往来 |
| 照明工程技 术有限公司 |
司 |
2.13 | 1.60 | 赔偿款 | ||||||
|---|---|---|---|---|---|---|---|---|---|---|
| 上海翰源 照明工程技 术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之联营公 司 |
预付账款 | 4.45 | 4.45 | 货款 | 经营性往来 | ||||
| 中润浦(北 京)能源科 技股份有限 公司 |
上市公司之联营公 司 |
应收账款 | 70.70 | 30.82 | 39.88 | 货款 | 经营性往来 | |||
| 小 计 | 89.36 | 38.18 | 63.41 |
64.13 |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 及其附属企业 |
||||||||||
| 小 计 | ||||||||||
| 总 计 | 93.15 | 47.97 | 76.99 | 6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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