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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avision Technologie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0

Apr 13,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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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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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0〕434号

关于核准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

业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 词法》、《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 行办法》(证监会令第61号)等有关规定, 经审核, 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 2.800 万股新股。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新股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招股说明书 及发行公告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

司如发生重大事项或者财务报表超过有效期,应及时报告我会并 接有关规定处理。

主题词: 行政许可 创业板 股票 发行 批复

抄送: 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证监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分送:会领导。 办公厅,创业板部,上市部,法律部,存档。

证监会办公厅

2010年4月12日印发

打字: 俎晓光

校对:朱煜平

共印 25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