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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e Power Rixin Tech.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3
Jul 25,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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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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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162 证券简称:国能日新 公告编号:2023-081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以现场 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有关 规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
(1)现场会议:2023 年 8 月 10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8 月 10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8 月 3 日(星期四)。
-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3 年 8 月 3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上述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工作人员;
-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27 号金隅智造工厂 N6 一层
-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10) |
|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 2.02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 | |
| 2.0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
| 2.04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 | |
| 2.05 | 发行数量 | √ | |
| 2.06 | 限售期 | √ | |
| 2.07 | 上市地点 | √ | |
| 2.08 |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
| 2.09 | 募集资金用途 | √ |
|---|---|---|
| 2.10 |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 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设立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 储账户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1、上述相关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第 1-10 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中,上述议案 第 2 项包含 10 个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3、公司将就上述议案第 1-10 项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投票 结果。中小投资者(即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 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和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
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 附件 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需在 2023 年 8 月 4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股东请仔细填写《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 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3 年 8 月 4 日(星期五),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 3、登记地点: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2023 ”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字样,邮编:10019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池雨坤
电话:010-83458109 传真:010-83458107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内 1 幢二层 227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 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4、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 十天前书面提交到公司董事会。
5、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 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 2)必须出示原件;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
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5 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 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162”,投票简称:“国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
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8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0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 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 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条件 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方案的议案》 |
√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 (10) |
|||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 2.02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 | |||
| 2.03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
| 2.04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 | |||
| 2.05 | 发行数量 | √ | |||
| 2.06 | 限售期 | √ | |||
| 2.07 | 上市地点 | √ | |||
| 2.08 |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 |||
| 2.09 | 募集资金用途 | ||||
| 2.10 |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预案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
| 6.00 | 《关于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 |
|||
| 7.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
| 8.00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
√ | |||
| 9.00 | 《关于设立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
√ |
|||
| 10.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 |
√ |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间: 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 ” “ ” “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 同意 、 反对 或 弃权 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3: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个人股东) / 名称(法人股东) 身份证号 / 营业执照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备注
附注:
-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 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 的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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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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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3 年 8 月 4 日下午 17:00 之前以邮 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个人股东签署:
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