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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ZHEN TOPRAYSOLAR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2

Jul 27,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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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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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8 股票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2-047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于 2012 年 7 月 26 日下午在深圳市南山区香年广场 A 栋 803 会议 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2 年 7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 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事 9 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五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 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深 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 定及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确定以 2012 年 7 月 26 日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 53 名激励对象授予 517 万份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发对,0 票弃权。公司董事林晓峰先生作为该计 划的激励对象,董事长陈五奎先生、副董事长李粉莉女士和董事陈琛女士作为该 计划的激励对象陈昊先生的近亲属,均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对 此项事宜发表了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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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 7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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