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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STEED HI-TECH GROUP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Jul 31,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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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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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5-066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溯确认子公司与业务合作单位资金拆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与百胜麒麟(南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拆借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第十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子公司签订项目开发委托管理合同的议案》,即为积极推动东郊小 镇项目开发,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银亿建 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银亿建设”)拟与百胜麒麟(南京)建设 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胜麒麟”)签订《项目开发委托管理合同》。百 胜麒麟委托南京银亿建设负责东郊小镇项目前期、规划设计、工程建造、营 销策划、产品交付、物业管理的项目开发全过程管理。百胜麒麟向南京银亿 建设支付银亿品牌使用费及项目开发管理费,并以项目分期进行计算和支付。

2014 年下半年来,百胜麒麟委托南京银亿建设开发管理的东郊小镇项目 第五、七、八、十、十一、十二街区正处于开发阶段,开发规模较大,资金 投入需求也较多。因百胜麒麟借款资源不多、融资能力有限,同时为保证东 郊小镇项目尽早达到预售条件从而能够尽快向南京银亿建设支付委托管理 费用,为此,百胜麒麟向南京银亿建设提出了拆借资金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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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满足东郊小镇项目之建设资金需求,保证该项目尽早达到预售条件从 而能够尽快收取委托管理费用,南京银亿建设自 2014 年 9 月起向百胜麒麟 提供了资金支持。

2、与其他业务合作单位资金拆借情况概述

(1)为进一步拓展象山区域房地产市场,公司控股子公司象山银亿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山银亿”)自 2012 年起以资金拆借的形式 向宁波巨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巨鹰房产”)支付了丹府 一品二期 38 亩地块、象山滨海商业街等项目收购款项。

(2)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恒瑞置业有限公司销售资金回笼及项目 贷款造成资金节余较多,经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 银亿房产”)与宁波新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恒投资”)双方 股东协商后同意,按持股比例以资金拆借形式划给少数股东新恒投资临时周 转。

(3)公司于201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投资成立宁波莲彩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按照公司对宁波莲彩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莲彩科技”)的业务规划,莲彩科技拟收购宁波天元 电气集团(以下简称“天元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宁波天元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为此,公司控股子公司象山银亿向天元集团提供了拆借资金。

(4)为收购宁波龙泰塑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泰塑胶”)名 下的象山县工业示范园区地块,象山银亿以资金拆借的形式向龙泰塑胶支付 项目收购款,因收购细节未达成一致,龙泰塑胶已于2015年6月归还该笔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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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借资金。

3、对上述资金拆借发生情况统计并予以追溯确认

截至2015年3月末,公司子公司与百胜麒麟、宁波巨鹰房产、天元集团、

新恒投资、龙泰塑胶上述五家单位的资金拆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拆出资金方 拆入资金方 拆借资金发生额 拆借资金发生额 拆借资金发生额 拆借资金发生额 拆借年
利率
截至2015
年3 月末拆
借资金余额
期间最高
拆借额
2012 年度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1-3
南京银亿建
设发展有限
公司
百胜麒麟(南
京)建设发展
有限公司
0
0
84,000.00 105,500.00 12% 100,500.00
[注1]

105,500.00
象山银亿房
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
宁波巨鹰房
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
25,493.00 24,520.00 33,783.30
5,341.00
10% 17,943.92
22,937.00
宁波银亿房
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
宁波新恒投
资发展有限
公司
0
0

0

5,400.00
12% 5,400.00
5,400.00
象山银亿房
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
宁波天元电
气集团有限
公司
0
0

5,300.00

0
14.4% 3,344.00
5,220.00
象山银亿房
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
宁波龙泰塑
胶实业有限
公司
0
0

0

1,425.00
10% 1,425.00
[注1]


1,425.00
合计 25,493.00 24,520.00 123,083.30 117,666.00 - 128,612.92 140,482.00

注1:该2笔拆借资金已于2015年6月30日前归还。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资金拆借情况予以追溯确认,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也不构成关 联交易。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 1、公司名称:百胜麒麟(南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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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注册地:江宁区麒麟镇晨光塘山头

法定代表人:张斌 注册资本:人民币11271.751万元

主营业务:土地成片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自建房屋及物业管 理、配套服务。

股权结构:宁波中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百胜麒麟总资

产1,260,626,673.73元,净资产114,534,710.31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12,358,050.00元,利润总额156,540,587.01元,净利润117,405,440.26元。

2、公司名称:宁波巨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象山县爵溪街道新爵路9号

法定代表人:傅金国

注册资本:贰仟壹佰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

股权结构:浙江巨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52.38%股权;象山巨鹰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47.62%股权。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宁波巨鹰房产 总资产789,827,743.87元,净资产46,455,989.21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 入3,203,077.00 元,利润总额760,724.73元,净利润760,724.73元。

3、公司名称:宁波新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江宁区麒麟镇晨光塘山头

法定代表人:周株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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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及投资信息咨询;有色金属、建筑材料、电子元器 件、日用品、橡胶制品、工艺品、文体用品的批发、零售。

股权结构:宁波中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61%股权;宁波禾木永盛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39%股权。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新恒投资总资 产308,740,379.09元,净资产52,872,033.94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 利润总额28,133,973.96元,净利润28,133,973.96元。

4、公司名称:宁波天元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象山丹城象山工业示范园区沿区路42号 法定代表人:吴敏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主营业务:变压器、电抗器、组合式变电站、高压配电开关控制设备、 低压配电开关控制设备、专用低压电器、船舶电器设备与配件、自助终端设 备的设计、加工、制造、组装、批发、零售、租赁;化工原料、化工产品、 橡胶制品、五金件、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的制造、批发、零售;有色金属材 料、建材的批发、零售;煤炭销售(无储存);计算机软件开发、网络开发 及物联网应用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 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普通货运。

股权结构:吴敏持有其90%股权;庞天因持有其10%股权。

5、公司名称:宁波龙泰塑胶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浙江省象山县工业示范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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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法定代表人:徐任远

注册资本:捌仟贰佰柒拾陆万柒仟伍佰玖拾玖元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文具及塑胶制品制造;汽车配件的机械加工; 电子产品的制造及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 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股权结构:宁波盈展精密薄板有限公司持有其70%股权;胡忠辉持有其 30%股权。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4年12月31日,龙泰塑胶总资 产597,876,202.50元,净资产-23,907,637.62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8,778,230.24元,利润总额-10,311,834.89元,净利润-10,311,834.89元。

综上,百胜麒麟、宁波巨鹰房产、天元集团、新恒投资、龙泰塑胶上述 五家公司为公司业务合作单位,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董事会相关意见

1、与百胜麒麟资金拆借情况

因受委托经营管理东郊小镇项目,南京银亿建设向百胜麒麟收取2013年 度及2014年度项目管理费及利润分成合计为180,145,701.98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南京银亿建设向委托管理的项目方百胜麒麟提供短期 资金周转,是为了满足东郊小镇项目之建设资金需求,保证东郊小镇项目尽 早达到预售条件从而能够尽快收取委托管理费用和利润分成,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时,百 胜麒麟资产情况、盈利能力、信用情况良好,业务发展前景较好,还款来源 有保证,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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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与其他业务合作单位资金拆借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象山银亿向宁波巨鹰房产、天元集团、龙泰塑胶三家公 司提供拆借资金及宁波银亿房产向新恒投资提供拆借资金,主要为项目收购、 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等情形下发生的,符合公司做大做强房地产主业、多元 化发展的战略方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时,宁波巨鹰房产、 天元集团、龙泰塑胶及新恒投资四家业务合作单位资产情况、信用情况、经 营情况均较为良好,还款来源有保证,风险可控。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独立董事对本次公司子公司与业务合作单位资金拆借事项进行了事前审 查,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并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资金充裕,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南京银亿建设 与百胜麒麟资金拆借主要为满足东郊小镇项目之建设资金需求,保证该项目 尽早达到预售条件从而能够尽快收取委托管理费用和利润分成;象山银亿向 宁波巨鹰房产、天元集团、龙泰塑胶三家公司提供拆借资金及宁波银亿房产 向新恒投资提供拆借资金,主要为项目收购、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等情形下 发生的,符合公司做大做强房地产主业、多元化发展的战略方向,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交易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还款来源有保证,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 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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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五、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及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比例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37,271.50元, 占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总额499,458.98万元的7.46%。

六、公司已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逾期情况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无逾期情况。

七、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上述资金拆借相关事宜,并在定期报告 中披露资金拆借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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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