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aimo Technology Co.,Ltd. —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7
Apr 26, 2017
55453_rns_2017-04-26_f46a7752-064e-4d13-ba28-70957f480e57.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picture [279 x 7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31)
2017 年04 月
1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厉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晓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张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营业总收入(元) | 68,886,273.82 | 43,470,876.58 |
58.4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081,852.19 | 3,562,610.99 |
42.6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 |||
| 4,863,377.81 | 3,366,450.57 |
44.47% |
|
| 益的净利润(元)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9,681,572.12 | -33,235,947.73 |
10.69%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71 | 0.0148 |
15.54%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71 | 0.0148 |
15.54%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45% | 0.75% |
-0.30%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1,389,645,438.94 | 1,384,507,672.33 |
0.3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121,499,908.73 | 1,116,222,317.24 |
0.47%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 | 企业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稳岗补贴、 |
|
| 251,852.68 | ||
|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土地补偿款、研发项目奖励、货款贴息。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776.00 | 收取供应商材料质量问题赔款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6,154.30 | |
| 合计 | 218,474.38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3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重大风险提示
1、宏观经济周期波动风险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分布于火力发电、热电联产、化工、港口码头等行业,下游客户所在行业的发展与 国民经济周期相关度较高,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及其周期性波动,均将对公司下游客户的盈利能力及固定 资产投资政策产生较大的影响,进而影响对本行业的需求,行业发展的传导效应使本行业的发展与宏观经 济的发展具有较高的关联性,因此,当宏观经济处于波谷、增速减缓时,下游行业的不景气将减少对公司 产品的需求,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2、公司规模迅速扩张引起的管理风险
2016年度,公司完成了对合肥雄鹰、南京三埃、武汉博晟的股权收购,上述三家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并于2016年8月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现公司已开展对厦门积硕的股权收购活动,公司的经营规模快 速扩张,随着公司不断收购合并资产,客户和服务领域将更加广泛,技术创新要求将加快,公司现有的管 理架构和流程可能无法完全适应业务扩大带来的变化。公司需要对各项资源的配备和管理流程进行调整。 如公司的管理体系、资源配置的调整或人才储备不能满足资产规模扩大后对管理制度和管理团队的要求, 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提升将可能受到一定影响。
3、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的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各期末应收账款亦随之增长,主要原因为,公司客户主要为国内火力 发电、热电联产、化工、港口等企业,由于这些单位针对设备的采购、付款等事项均制定了严格的审批程 序,支付款项时需要逐级审批,流程较长,且经常采取集中支付的方式进行付款,造成公司应收账款回款 速度较慢。针对此情况,公司已按照谨慎性原则计提了坏账准备,如果下游客户所在行业发生重大不利或 突发性事件导致不能支付款项,或者公司不能持续加强和完善应收账款的控制和管理,会造成应收账款不 能及时收回产生坏账的风险。
4、重大资产重组审批风险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已按有关规定自2016年6月27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后经确认,公司筹 划的向厦门积硕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已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截至本定期报告披露日,公 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定于2017年4月27日召 开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本次交易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 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4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1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
|||||
|---|---|---|---|---|---|---|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7,832 | 0 | ||||
股东总数(如有)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持有有限售条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
| 件的股份数量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厉达 | 境内自然人 | 28.47% | 84,520,372 |
84,520,372 |
质押 |
20,000,000 |
| 厉冉 | 境内自然人 | 11.46% | 34,020,000 |
34,020,000 |
质押 |
30,290,000 |
| 江苏赛摩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08% | 24,000,000 |
24,000,000 |
||
| 王茜 | 境内自然人 | 7.64% | 22,680,000 |
22,680,000 |
||
| 深圳市汇银海富五号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95% | 14,700,000 |
0 |
||
| 深圳市汇银创富四号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45% | 13,200,000 |
0 |
||
| 袁延强 | 境内自然人 | 2.33% | 6,917,755 |
6,917,755 |
||
|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 |
其他 | 1.84% | 5,476,451 |
5,476,451 |
||
| 陈松萍 | 境内自然人 | 1.55% | 4,611,837 |
4,611,837 |
||
| 鹿拥军 | 境内自然人 | 1.32% | 3,915,449 |
3,915,449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份种类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深圳市汇银海富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7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700,000 | |||
| 深圳市汇银创富四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200,000 | |||
| 栾润东 | 3,8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30,000 | |||
| 韩同舜 | 2,051,66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51,660 | |||
| 韩波 | 1,320,099 | 人民币普通股 |
1,320,099 | |||
| 吴少鹏 | 305,63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5,630 | |||
| 徐建伟 | 300,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200 | |||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丰进”80号单一 资金信托 |
278,200 | |||||
人民币普通股 |
278,200 | |||||
| 郑晓莉 | 259,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9,900 |
5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倪乐松 | 241,18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1,180 | ||
|---|---|---|---|---|---|
| 上述股东中厉达与王茜是夫妻关系,厉冉是其子女,以上三人为一致行动人;深圳市汇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 银海富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 深圳市汇银创富四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说明 | 伙)为一致行动人;袁延强与陈松萍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一致行动人情况外,公司不 | ||||
| 清楚其他股东之间关系与一致行动情况。 | |||||
| 1、公司股东韩波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940,900股,通过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 | |||||
| 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79,199股,实际合计持有1,320,099股。2、公司股东徐建伟 | |||||
| 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中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 |||||
| 持有300,200股,实际合计持有300,200股。3、公司股东郑晓莉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 |||||
| (如有) | |||||
| 71,600股,通过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88,300股, | |||||
| 实际合计持有259,900股。4、公司股东倪乐松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兴业证 | |||||
| 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41,180股,实际合计持有241,180股。 |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 期初限售股 | 本期解除 | 本期增加 | 期末限售股 | |||
|---|---|---|---|---|---|---|
| 股东名称 | 限售原因 | 拟解除限售日期 | ||||
| 数 | 限售股数 | 限售股数 | 数 | |||
| 其中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 首发前:2018年5 | |||||
| 厉达 | 84,520,372 | 84,520,372 | 56,700,000股;首发后个人类 |
月30日;首发后: | ||
| 限售股:27,820,372股 | 2019年7月29日 | |||||
| 厉冉 | 34,020,000 | 34,020,000 |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
2018年5月30日 | ||
| 江苏赛摩科技有限公司 | 24,000,000 | 24,000,000 | 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
2018年5月30日 | ||
| 王茜 | 22,680,000 | 22,680,000 |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
2018年5月30日 | ||
| 袁延强 | 6,917,755 | 6,917,755 |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
2019年7月29日 | ||
|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 | ||||||
| 5,476,451 | 5,476,451 | 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
2019年7月29日 | |||
| 员工持股计划 | ||||||
| 陈松萍 | 4,611,837 | 4,611,837 |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
2019年7月29日 | ||
| 鹿拥军 | 3,915,449 | 3,915,449 |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
2019年7月29日 | ||
| 原为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 ||||||
| 杨建平 | 3,600,000 | 3,600,000 | 后因担任董事职务离职转为 |
2017年4月26日 | ||
| 个人类限售股。 |
6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徐州赛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3,600,000 | 3,600,000 | 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
2018年5月30日 | ||
| 其他限售类股东 | 8,113,754 | 8,113,754 | 首发后个人及机构类限售股 |
2019年7月29日 | ||
| 合计 | 201,455,618 | 0 |
0 |
201,455,618 |
-- |
-- |
7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货币资金项目:本期期末金额35,165,466.30元,较去年同期下降50.25%,主要原因为:公司2015年5 月上市募集资金已按投资计划使用完毕;
应收票据项目:本期期末金额16,879,522.60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48.46%,原因为:2016年公司完成 并购重组,并自2016年8月起在非同一控制政策下将合肥雄鹰、南京三埃、武汉博晟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
应收账款项目:本期期末金额384,291,444.21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8.32%,原因为:2016年公司完成 并购重组,并自2016年8月起在非同一控制政策下将合肥雄鹰、南京三埃、武汉博晟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
预付账款项目:本期期末金额18,676,667.94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1.25%,原因为:公司2015年5月上 市募集项目资金,为加快项目进度,预付工程款、设备款等事项较多;随着项目实施/竣工,预付账款余 额逐渐回落;
存货项目:本期期末金额122,571,048.89元,同期增长94.53%,原因为:2016年公司完成并购重组, 并自2016年8月起在非同一控制政策下将合肥雄鹰、南京三埃、武汉博晟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固定资产项目:本期期末金额170,067,802.19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29.29%,主要原因为:1、2016年 公司完成并购重组,并自2016年8月起在非同一控制政策下将合肥雄鹰、南京三埃、武汉博晟纳入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2、2016年度后半期,部份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竣工验收转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项目:本期期末金额6,229,666.04元,较去年同期下降79.63%,主要原因为:2016年度后半 期,部份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竣工验收转入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项目:本期期末金额113,616,369.35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27.93%,主要原因为:2016年公 司完成并购重组,并自2016年8月起在非同一控制政策下将合肥雄鹰、南京三埃、武汉博晟纳入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
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本期期末金额10,044,212.91元,较去年同期增长96.91%,主要原因为:2016 年公司完成并购重组,并自2016年8月起在非同一控制政策下将合肥雄鹰、南京三埃、武汉博晟纳入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
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本期期末金额68,706,332.91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694.63%,主要原因为:2016 年公司完成并购重组,并自2016年8月起在非同一控制政策下将合肥雄鹰、南京三埃、武汉博晟纳入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
短期借款项目:本期期末金额66,000,000.00元,较去年同期提高1220.00%,主要原因为:2016年公 司完成并购重组,并自2016年8月起在非同一控制政策下将合肥雄鹰、南京三埃、武汉博晟纳入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
预收账款项目:本期期末金额35,422,814.93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12.01%,主要原因为:2016年公司 完成并购重组,并自2016年8月起在非同一控制政策下将合肥雄鹰、南京三埃、武汉博晟纳入公司合并财
8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务报表;
应交税费项目:本期期末金额9,908,734.72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72.16%,主要原因为:2016年公司 完成并购重组,并自2016年8月起在非同一控制政策下将合肥雄鹰、南京三埃、武汉博晟纳入公司合并财 务报表;
其他应付款项目:本期期末金额4,050,864.40元,较去年同期上升131.44%,主要原因为:2016年公 司完成并购重组,并自2016年8月起在非同一控制政策下将合肥雄鹰、南京三埃、武汉博晟纳入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
实收资本/股本项目:本期期末金额296,855,618.00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71.07%,原因如下:1、2016 年3至4月,公司审议并实施了2015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共增加股份 160,000,000股;2、2016年7月,公司通过股份及现金支付的方式完成了对合肥雄鹰、南京三埃、武汉博 晟三公司的并购重组,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发行股份23,558,795股;以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发行股 份33,296,823股,总计发行股份56,855,618股;
资本公积项目:本期期末余额602,958,072.57 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68.83%,主要影响因素为:1、 2016 年7 月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33,296,823 股,其中:计入股本33,296,823.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55,725,670.99 元;2、2016 年7 月以股份及现金支付方式全资收购合肥雄鹰、南京三埃、武汉 博晟三个公司,向三家公司原股东定向发行股份23,558,795 股,其中:计入股本23,558,795.00 元、计 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82,941,205.00 元;3、2016 年4 月,公司实施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 积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20 股,资本公积减少160,000,000.00 元;
专项储备项目:本期期末金额2,161,966.50元,较去年同期增加968.05%,主要原因为:2016年公司 完成并购重组,并自2016年8月起在非同一控制政策下将合肥雄鹰、南京三埃、武汉博晟纳入公司合并财 务报表;
未分配利润项目:本期期末金额199,640,064.36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1.45%,主要受以下因素的综合 影响:1、2016年公司完成并购重组,并自2016年8月起在非同一控制政策下将合肥雄鹰、南京三埃、武汉 博晟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2、本期金额较去年同期多出后续12个月的经营成果;3、2016年4月实施了 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8,000,000.00元。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业务回顾:2017年年初根据市场变化公司进行了组织机构调整,对目标、任务和指标进行了系统的梳 理,制定了新的考核办法。销售方面,积极与合肥雄鹰、南京三埃、武汉博晟协同配合,三个全资子公司 已于2016年8月份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协同效应逐步显现;报告期内公司相关产品的产量、销量较去年同 期明显增加,本期收入较同期增长58.47%,净利增长42.64%.
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在当前的国家政策及市场导向指引下,公司将积极应对电力投资速度放缓等市 场经济下行压力带来的各种挑战,同时也会把握国家供给侧改革和转型升级带来的巨大机遇,抓住改革的 红利、开放的红利、创新的红利,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优势,利用资本市场,围绕为散料工厂智能化提供 全面解决方案,整合行业内外的优质标的迅速实现外延式扩张,将业务向智能制造的其他多领域拓展,充 分利用协同效应,尽快实现公司工厂智能化系统集成供应商发展目标,促进上市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加快
9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
1、机器人全自动制样系统、全自动高速包装码垛系统已于2017年4月15日通过了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组
-
织的项目技术鉴定,鉴定会员会认为以上两项产品的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2、散料智能检测与分析自动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智能化工厂(复合肥)项目的研发工作稳步推进;
-
3、双臂协作移动机器人的研发项目、高速柔性码垛机器人应用项目等正处于研发阶段;
-
4、自动密码封装样品收集器、全自动煤炭采样制样系统、全自动高速包装码垛系统、全自动超细粉
-
料包装系统、自动碎料破袋卸料系统等研发项目正处于应用推广阶段。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 picture [451 x 11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 picture [454 x 11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我国宏观经济发展速度放缓,国家整体经济形势依然严峻,电力、化工、港口等领域的投
10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资增速下降。公司管理层围绕2017年公司总体思路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对内采取精益研发、优化调整产品 结构、提升管理水平等措施,提升核心竞争力;对外积极开拓食品、医药等非周期性市场。报告期实现营 业收入68,886,273.8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8.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081,852.19元,比上 年同期增长42.64%。
目前公司的发展运营各个环节均按照预定计划进行。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2016年12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厦门积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报告期内,公司向中国证 监会提交了《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并根据反馈意见要求进 行回复及披露,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行了复查并出具报告。截至本定期 报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定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 核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本次交易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取得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 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2、对全资子公司追加投资
2017年1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其它融资方式对徐州赛斯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斯特”)追加投资5,000万 元,投资金额全部计入赛斯特资本公积,投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赛斯特100%股权,赛斯特注册资本不变, 资本公积增加至5,000万元,此项议案已于当月完成。
3、2016年度利润分配
本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总股本296,855,6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 利0.3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合计转增237,484,494股,转增 后公司总股本为534,340,112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存在上述重要事项外,截至本报告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
| 重大资产重组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 | |
| 2017年01月23日 | ||
| 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 ||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 | ||
| 2017年03月22日 | ||
| 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答复的公告》 | ||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关于< | ||
|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厦门积硕科 | ||
| 2017年04月12日 | ||
|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6]第2073 | ||
| 号)的复核报告》 |
11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 ||
|---|---|---|
| 2017年04月21日 | 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 |
| 易的停牌公告 》 | ||
| 对全资子公司追加投 资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徐州赛斯特科技 | |
| 2017年01月12日 | ||
| 有限公司追加投资的公告》 | ||
| 2016年度利润分配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 | |
| 2017年04月26日 | ||
| 告》 | ||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类 | 承诺时 | 承诺期 | ||||
|---|---|---|---|---|---|---|
| 承诺来源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 型 | 间 | 限 | ||||
| 股权激励承诺 | ||||||
| 收购报告书或 | ||||||
| 权益变动报告 | ||||||
| 书中所作承诺 | ||||||
| 一、因本次发行而认购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 | ||||||
| 转让;二、若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交易中标的 | ||||||
| 公司股东各自所认购的股份之锁定期有不同要求的,标的公司 | ||||||
| 股东各自将自愿无条件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 | ||||||
| 鹿拥军、段启掌、周 | ||||||
| 求进行股份锁定;上述锁定期结束之后,标的公司股东各自所 | ||||||
| 超飞、汪小华、郭银 | 承诺人严 | |||||
| 应遵守的股份锁定期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 | ||||||
| 玲、朱恒书、合肥科 | 格信守承 | |||||
| 定执行;三、若标的资产盈利预测补偿期间最后会计年度的专 | 2016年 | |||||
| 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股份限 | 2019年7 | 诺,未出 | |||
| 项审计报告、减值测试报告出具的日期晚于标的公司股东各自 | 07月28 | |||||
| (有限合伙);袁延 | 售承诺 | 月29日 | 现违反承 | |||
| 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则在相关报告 | 日 | |||||
| 强、陈松萍;贺小明、 | 诺的情 | |||||
| 出具日之前标的公司股东各自所持上市公司的限售股份不得转 | ||||||
| 胡杰、武汉武水管理 | 况。 | |||||
| 让,待相关审计报告以及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视是否需实施 | ||||||
| 咨询有限公司 | ||||||
| 资产重组时所 | 股份补偿,扣减需进行股份补偿的股份后,标的公司股东各自 | |||||
| 所持剩余股份方可解除股份锁定;四、本次交易完成后,因上 | ||||||
| 作承诺 | ||||||
| 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孳生的上市公司股份,标的公 | ||||||
| 司股东各自亦应遵守前述锁定要求。 | ||||||
| 一、本人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二、前 | 承诺人严 | |||||
| 述锁定期结束之后,本人所应遵守的股份锁定期将按照中国证 | 格信守承 | |||||
| 2016年 | ||||||
| 股份限 |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三、若中国证监会或深圳 | 2019年7 | 诺,未出 | |||
| 厉达 | 07月28 | |||||
| 售承诺 | 证券交易所对本人认购的股份之锁定期有不同要求的,本人将 | 月29日 | 现违反承 | |||
| 日 | ||||||
| 自愿无条件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进行股份 | 诺的情 | |||||
| 锁定。 | 况。 | |||||
|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 |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作为赛摩电气股 | 2016年 | 承诺人严 | |||
| 股份限 | 2019年7 | |||||
| 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 07月28 | 格信守承 | |||
| 售承诺 | 月29日 | |||||
| 计划 | 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之一,特作出承诺:赛摩电 | 日 | 诺,未出 | |||
12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遵守《上市公司证券发 | 现违反承 | |||||
|---|---|---|---|---|---|---|
| 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 诺的情 | |||||
| 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 | 况。 | |||||
| 员工持股计划与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赛摩电气股份 | ||||||
| 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的有关约定,自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 | ||||||
|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 ||||||
| 托他人管理所认购的新股。 | ||||||
| 1、自本次交易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本公司不以任何方 | ||||||
| 式转让在本次交易前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通 | ||||||
| 承诺人严 | ||||||
| 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或由公司回购该等股 | ||||||
| 厉达、厉冉、王茜、 | 格信守承 | |||||
| 票。2、如该等股票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有所 | 2016年 | |||||
| 江苏赛摩科技有限公 | 股份限 | 2017年7 | 诺,未出 | |||
| 增加,则增加的股票亦计入本次锁定股票的数量并遵守前述规 | 07月28 | |||||
| 司、徐州赛博企业管 | 售承诺 | 月27日 | 现违反承 | |||
| 定。3、对于本人/本公司在本承诺函出具前已作出的有关股份 | 日 | |||||
| 理咨询有限公司 | 诺的情 | |||||
| 锁定的其他承诺,本人/本公司自愿继续遵守该等承诺。4、对 | ||||||
| 况。 | ||||||
| 于本次所锁定的股票,解除锁定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 | ||||||
| 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办理。 | ||||||
| 不同业竞争承诺 | ||||||
| 1、截至本声明及承诺函出具之日,除标的公司外,本人/本企 | ||||||
| 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 ||||||
| 子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利益冲突的竞争性经 | ||||||
| 营活动。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实施 | ||||||
| 完毕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标 | ||||||
| 的公司及上市公司其它控股子公司不会构成直接或间接同业竞 | ||||||
| 争关系。3、在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及转让完毕本人/本企业 | ||||||
| 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之后一年内,以及本人在标的公司任职期 | ||||||
| 间及从标的公司离职后36个月内,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直 | ||||||
| 鹿拥军、段启掌、周 | ||||||
| 接或间接从事或发展与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控 | ||||||
| 超飞、汪小华、郭银 | 承诺人严 | |||||
| 关于同 | 股子公司经营范围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或项目,也不为自己或 | |||||
| 玲、朱恒书、合肥科 | 格信守承 | |||||
| 业竞争、 | 代表任何第三方成立、发展、参与、协助任何企业与上市公司 | 2016年 | ||||
| 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诺,未出 | |||||
| 关联交 | 进行直接或间接的竞争;本人不利用从上市公司处获取的信息 | 07月28 | 长期 | |||
| (有限合伙);袁延 | 现违反承 | |||||
| 易的承 | 从事、直接或间接参与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活动;在可能与上 | 日 | ||||
| 强、陈松萍;贺小明、 | 诺的情 | |||||
| 诺 | 市公司存在竞争的业务领域中出现新的发展机会时,给予上市 | |||||
| 胡杰、武汉武水管理 | 况。 | |||||
| 公司优先发展权;如上市公司经营的业务与本人以及受本人控 | ||||||
| 咨询有限公司 | ||||||
| 制的任何其他企业或其他关联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 | ||||||
| 争,本人同意上市公司有权以公平合理的价格优先收购本人在 | ||||||
| 该企业或其他关联公司中的全部股权或其他权益,或如上市公 | ||||||
| 司决定不予收购的,本人同意在合理期限内清理、注销该等同 | ||||||
| 类营业或将资产转给其他非关联方;本人不进行任何损害或可 | ||||||
| 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竞争行为。本人/本企业愿意承担因 | ||||||
| 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 ||||||
| 规范关联交易承诺 | ||||||
| 1、对于未来可能的关联交易,本人/本企业将善意履行作为 |
13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上市公司股东的义务,不利用本人/本企业的股东地位,就上 | ||||||
|---|---|---|---|---|---|---|
| 市公司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相关的任何 | ||||||
| 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董事 | ||||||
| 会做出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2、本人/本 | ||||||
| 企业及本人/本企业的关联方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 | ||||||
| 公司资金及要求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3、如果上市公司 | ||||||
| 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发生无法避免或有 | ||||||
| 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则本人/本企业承诺将促使上述关联交 | ||||||
| 易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照正常商业条件进行。 | ||||||
| 本人/本企业将不会要求,也不会接受上市公司给予优于其在 | ||||||
| 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向第三方给予的交易条件。4、本人/ | ||||||
| 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和执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各项规 | ||||||
| 定,如有违反以上承诺及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而给上市 | ||||||
| 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 股份锁定承诺 | ||||||
|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所持股份的锁定承诺 | ||||||
|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厉达、厉冉、王茜承诺:自公司 | ||||||
| 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 ||||||
|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 ||||||
| 分股份。 若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 ||||||
| 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 | ||||||
|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 ||||||
|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 ||||||
| 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考虑除权 | ||||||
| 厉达;厉冉;王茜;江苏 | 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减持 | |||||
| 赛摩科技有限公司; | 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本人按以下顺序补偿给发行人:1、 | |||||
| 承诺人严 | ||||||
| 深圳市汇银创富四号 | 现金方式;2、在发行人处取得的现金红利,并承担一切法律责 | |||||
| 格信守承 | ||||||
| 首次公开发行 |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 2015年 | |||
| 股份限 | 2018年5 | 诺,未出 | ||||
| 或再融资时所 | 合伙);深圳市汇银海 | 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 | 05月28 | |||
| 售承诺 | 月27日 | 现违反承 | ||||
| 作承诺 | 富五号投资合伙企业 | 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 | 日 | |||
| 诺的情 | ||||||
| (有限合伙);徐州赛 | 规定。 | |||||
| 况。 | ||||||
| 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 | (二)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对所持股份的锁定承 | |||||
| 公司;杨建平;栾润东 | 诺 | |||||
| 赛摩科技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 | ||||||
|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 ||||||
|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 | ||||||
| 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 | ||||||
|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 ||||||
|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 | ||||||
| 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上述减持 | ||||||
| 价格及收盘价均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如果本公 | ||||||
| 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本公 | ||||||
| 司按以下顺序补偿给发行人:1、现金方式;2、在发行人处取 |
14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得的现金红利,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处分。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 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 同规定,本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股东汇银五 号、汇银四号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机构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本机构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三)其他股东对所持股份的锁定承诺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持股平台赛博咨询承诺:自公司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若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 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考虑 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如果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 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本公司按以下顺序补偿给发 行人:1、现金方式;2、在发行人处取得的现金红利,并承担 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若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上 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公司自愿无 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股东栾润东、杨建平承诺: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 份。 (四)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 心人员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期、减持价格的承诺 在公司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厉达、厉冉、王茜、杨建平承 诺:前述锁定期满,在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额的 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 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同时,若自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 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自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内申报离职,则自申 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 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 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 月。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 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如 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 本人按以下顺序补偿给发行人:1、现金方式;2、在发行人处 取得的现金红利,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
==> picture [59 x 69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5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的处分。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 | ||||||
|---|---|---|---|---|---|---|
| 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 | ||||||
| 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
| 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在锁定期满后的持股意向 | ||||||
| (一)实际控制人在锁定期满后的持股意向 | ||||||
| 实际控制人厉达、厉冉、王茜及其控制的企业赛摩科技在锁定 | ||||||
| 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发行 | ||||||
| 人股票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减持 | ||||||
| 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 | ||||||
| 告。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 | ||||||
| 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减持后,将确保公司控制权不 | ||||||
| 会发生变化。如果实际控制人厉达、厉冉、王茜及其控制的企 | ||||||
| 业赛摩科技未履行公告程序,该次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由公司 | ||||||
| 董事会收回,归发行人所有;或者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 | ||||||
| 厉达;厉冉;王茜;江苏 | ||||||
| 格低于发行价的,则减持价格与发行价之间的差额由发行人在 | ||||||
| 赛摩科技有限公司; | ||||||
| 现金分红时从分配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现金分红中予以先行扣 | 承诺人严 | |||||
| 深圳市汇银创富四号 | ||||||
| 除,且扣除的现金分红由公司董事会收回,归发行人所有。 | 格信守承 | |||||
|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2015年 |
|||||
| 股份减 | (二)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锁定期满后的减持意 | 2018年5 | 诺,未出 | |||
| 合伙);深圳市汇银海 | 05月28 | |||||
| 持承诺 | 向 | 月27日 | 现违反承 |
|||
| 富五号投资合伙企业 | 日 | |||||
| (有限合伙);徐州赛 | 股东汇银五号、汇银四号在法律法规规定的锁定期结束后,将 | 诺的情 | ||||
| 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 | 根据自身投资决策安排及公司股价情况,对所持的公司股票作 | 况。 | ||||
| 公司;杨建平;栾润东 | 出相应的减持安排。根据《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 | |||||
| 导意见》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可因 | ||||||
| 自身的经营或投资需求,可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 | ||||||
| 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适当转让部分发行人股票。本公 | ||||||
| 司将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减持完毕所持发行人的 | ||||||
| 全部股票,且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的80%(如遇除权除息, | ||||||
| 减持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股东汇银五号、汇银四号所持股票在 | ||||||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 | ||||||
| 以公告。减持公司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 | ||||||
| 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如果股东汇银五号、汇银四 | ||||||
| 号未履行上述承诺,该次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由公司董事会收 | ||||||
| 回,归发行人所有。" | ||||||
| 2012年4月15日,厉达、王茜和厉冉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 | ||||||
| 书》,该协议自签署后生效,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 ||||||
| 交易三十六个月届满后失效,该协议中就三方保持一致行动事 | 承诺人严 | |||||
| 宜作出如下约定:(1)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为:就有关公司经 | 格信守承 | |||||
| 股东一 | 2012年 | |||||
| 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股东大会上 | 2018年5 | 诺,未出 | ||||
| 厉达;厉冉;王茜 | 致行动 | 04月15 | ||||
| 行使表决权时保持充分一致;(2)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 | 月27日 | 现违反承 | ||||
| 承诺 | 日 | |||||
| 且需要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重大事项时应采取一致行 | 诺的情 | |||||
| 动;(3)如任一方拟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 | 况。 | |||||
| 会提出议案时,须事先与其他各方充分进行沟通协商,在取得 | ||||||
| 一致意见后,以本协议各方名义共同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4) |
16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厉达;厉冉;王茜;江苏 赛摩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汇银创富四号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深圳市汇银海 富五号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陈慧谷; 樊智军;李兵;李恒;刘 晓华;刘晓舟;刘志良; 毛宝弟;王立军;王培 元;杨建平;张传红;张 开生;朱学义
==> picture [116 x 1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前须充 分沟通协商,就本协议各方行使何种表决权达成一致意见,并 按照该一致意见在股东大会上对该等事项行使表决权。如果本 协议各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后,对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 项行使何种表决权达不成一致意见,本协议各方在股东大会上 对该等重大事项共同投弃权票;(5)《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股东大会召集权、征集股东投票权、代表诉讼和直接诉 讼等重要股东权利的行使。 关于关联交易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厉达、王茜、厉冉于 2012 年 4 月 15 日签署了《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就规范和减少 关联交易承诺如下: 1、本人以及本人直接、间接控制的其他 经济实体与赛摩电气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在本人 作为赛摩电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直接、 间接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将尽量避免、减少与赛摩电气发生关 联交易。3、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 本人及本人直接、间接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将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 业原则,与赛摩电气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 格公允,关联交易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 收费的标准,以维护赛摩电气及其他股东的利益。4、本人保证 关于同 不利用在赛摩电气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赛摩电气 业竞争、 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5、本人将促使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关联交 其他经济实体遵守上述 2-4 项承诺。如本人或本人直接、间接 易、资金 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赛摩电气或其他股东 占用方 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面的承 关于避免同行业竞争的承诺 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厉达、厉冉、王茜、赛摩科技、汇银五号和汇银四号就避免同 业竞争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 1、截至本承诺 函签署之日,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包括本人/本公司、本企业 控制的公司)未经营或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赛摩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所控制的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 动; 2、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包括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控制 的公司)在今后的任何时间不会以任何方式经营或从事与赛摩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 务或活动。凡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包括本人/本公司、本企业 控制的公司)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 与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 的业务,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包括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控制 的公司)会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3、如 果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包括本人/本公司、本企业控制的公司)
| 2012年 06月26 日 |
长期 | 承诺人严 格信守承 诺,未出 现违反承 诺的情 况。 |
|
|---|---|---|---|
17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并造成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经 | ||||||
|---|---|---|---|---|---|---|
| 济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同意赔偿相应损失。4、本声明、承诺 | ||||||
| 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本公司、本企业不再作为赛摩电 | ||||||
| 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 资金占 | ||||||
| 用方面承诺 | ||||||
| 为了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还出具了《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 ||||||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厉达、厉冉、王茜已于2012年3月15日出 | ||||||
| 具《避免占用资金的承诺函》。承诺如下:一、本人、近亲属及 | ||||||
| 本人所控制的关联企业在与赛摩电气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 | ||||||
| 中,将严格限制占用赛摩电气资金。二、本人、近亲属及本人 | ||||||
| 控制的关联企业不得要求赛摩电气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 | ||||||
| 告等费用,也不得要求赛摩电气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三、 | ||||||
| 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控制的关联企业不谋求以下列方式将赛摩 | ||||||
| 电气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控制的关联 | ||||||
| 企业使用,包括:(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赛摩电气的资金给本 | ||||||
| 人、近亲属及本人控制的关联企业使用;(2)通过银行或非银 | ||||||
| 行金融机构向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控制的关联企业提供委托贷 | ||||||
| 款;(3)委托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控制的关联企业进行投资活 | ||||||
| 动;(4)为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控制的关联企业开具没有真实 | ||||||
| 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5)代本人、近亲属及本人控制的 | ||||||
| 关联企业偿还债务;(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 本人 | ||||||
| 将促使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遵守上述承诺。如 | ||||||
| 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经济实体违反上述承诺,导致赛摩电气 | ||||||
| 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 " | ||||||
| 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 ||||||
|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 ||||||
| 公司上市后3年内,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 | ||||||
| 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 | ||||||
| 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 | ||||||
| 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 | ||||||
| 承诺人严 | ||||||
|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 | ||||||
| (二)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及顺序 | ||||||
| 格信守承 | ||||||
| 司;厉达;厉冉;王茜;刘 | IPO稳 | 2015年 | ||||
| 1、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1)公司回购股票;(2)公司控股股 | 2018年5 | 诺,未出 | ||||
| 晓舟;刘志良;毛宝弟; | 定股价 | 05月28 | ||||
| 东增持公司股票;(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 | 月27日 | 现违反承 | ||||
| 王培元;杨建平;樊智 | 承诺 | 日 | ||||
| 持公司股票。实施上述方式时应考虑:(1)不能导致公司不满 | 诺的情 | |||||
| 军;李兵;李恒 | 足上市条件;(2)不能迫使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履行要约收 | 况。 | ||||
| 购义务。2、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的顺序:根据预案,如满足启动 | ||||||
| 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则关于稳定股价的相关责任主体:(1) | ||||||
| 公司;(2)公司控股股东;(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独 | ||||||
| 立董事除外),由上述三方主体经友好协商并制定积极有效的稳 | ||||||
| 定股价措施;若协商不成,则依次按照如下责任主体的顺序实 | ||||||
| 施稳定股价措施,直至满足终止稳定股价条件。第一选择为公 |
18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司回购股票。但若公司回购不满足上市条件或公司回购议案未 经股东大会通过时,则进行第二选择。第二选择为公司控股股 东增持股票。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启动控股股东回购:(1) 公司回购不满足上市条件;(2)公司回购议案未经股东大会通 过,且控股股东增持不会导致公司不满足上市条件或触发要约 收购;(3)公司已回购但未满足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上 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第三选择为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独立董事、控股股东除外)增持股票。在下列情形 出现时启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控股股东除外) 回购:(1)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导致公司不满足上市条件或触发 要约收购;(2)公司、控股股东已回购后但未满足连续 3 个交 易日收盘价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三)实施公司回购股票的程序 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情形下,公司将依据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就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召 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 方案将在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时,公司依法召开董事 会、股东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 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 手续。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 过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 式。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 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若某一会计年 度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 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 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 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 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单次用于回购股 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 20%;(2)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 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 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 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如果本公司未 履行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本公司投资者道歉。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 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有不同规定, 或者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 同规定的,本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四)实施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 picture [59 x 69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9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控股股东、董事(独 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以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股 价。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 司披露其回购公司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按照该方案开始 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和高级管理人员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 份,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但如果公司披露其买入计划后 3 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 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 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实施上述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 条件的(不包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 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 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控股 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 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1)控股股东单次用 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控股股东自公司上市后累计 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20%,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单次 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或津贴累计额 的 20%;(2)单一年度控股股东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 过自公司上市后控股股东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50%,单一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 金应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 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收薪酬或津贴累计额的 50%。超过上述标 准的,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当年度将不再继续实 施稳定股价措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的情形时,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原 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如果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和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 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 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 歉,并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处获得 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 直至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 为止。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 易所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有不 同规定,或者对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 人员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 的,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无 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对于未来新聘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下同)、高级管理人员,亦将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稳定股价预案方面的相应承诺要求。"
==> picture [59 x 67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其他对公司中 小股东所作承 诺 承诺是否按时 是 履行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六、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度利润分配
本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总股本296,855,6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 利0.3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合计转增237,484,494股,转增 后公司总股本为534,340,112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 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21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03 月 31 日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35,165,466.30 | 76,566,643.01 |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
|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16,879,522.60 | 12,158,069.31 |
| 应收账款 | 384,291,444.21 | 398,867,152.06 |
| 预付款项 | 18,676,667.94 | 10,113,156.90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28,619,489.59 | 20,891,598.48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122,571,048.89 | 105,882,364.16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193,367.73 | 445,743.16 |
| 流动资产合计 | 607,397,007.26 | 624,924,727.08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22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170,067,802.19 | 172,955,147.09 |
| 在建工程 | 6,229,666.04 | 4,079,538.96 |
| 工程物资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 113,616,369.35 | 115,712,103.84 |
|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413,091,379.85 | 413,091,379.85 |
| 长期待摊费用 | 492,668.43 | 524,190.5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044,212.91 | 10,519,071.7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8,706,332.91 | 42,701,513.1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82,248,431.68 | 759,582,945.25 |
| 资产总计 | 1,389,645,438.94 | 1,384,507,672.33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66,000,000.00 | 46,000,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拆入资金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
|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23,336,540.00 | 28,354,440.00 |
| 应付账款 | 93,753,651.58 | 96,981,541.32 |
| 预收款项 | 35,422,814.93 | 36,917,014.0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职工薪酬 | 3,285,382.19 | 11,609,007.94 |
| 应交税费 | 9,908,734.72 | 10,512,496.66 |
23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应付利息 | 21,043.13 | 5,365.01 |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 4,050,864.40 | 4,435,833.07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45,630.04 | 2,087,544.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 237,324,660.99 | 236,903,242.06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1,228,784.00 | 1,228,784.00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长期应付款 | 940,408.16 | 940,408.16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专项应付款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15,722,402.47 | 15,974,851.7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929,274.59 | 13,238,069.1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0,820,869.22 | 31,382,113.03 |
| 负债合计 | 268,145,530.21 | 268,285,355.09 |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296,855,618.00 | 296,855,61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602,958,072.57 | 602,958,072.57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119,652.56 | -129,188.34 |
| 专项储备 | 2,161,966.50 | 1,975,762.98 |
24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盈余公积 | 20,003,839.86 | 20,003,839.86 |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199,640,064.36 | 194,558,212.1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21,499,908.73 | 1,116,222,317.24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21,499,908.73 | 1,116,222,317.2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389,645,438.94 | 1,384,507,672.33 |
法定代表人:厉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晓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宇
2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23,106,820.98 | 63,497,773.07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
|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4,302,800.00 | 816,076.00 |
| 应收账款 | 285,708,058.61 | 299,960,612.49 |
| 预付款项 | 9,969,581.63 | 4,943,708.94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8,000,000.00 | 8,0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18,319,547.00 | 16,294,244.20 |
| 存货 | 76,946,716.00 | 67,960,401.21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844,523.39 | |
| 流动资产合计 | 427,198,047.61 | 461,472,815.91 |
| 非流动资产: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652,171,798.36 | 602,171,798.36 |
| 投资性房地产 |
25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固定资产 | 120,882,363.44 | 122,994,048.22 |
|---|---|---|
| 在建工程 | 6,170,652.04 | 4,079,538.96 |
| 工程物资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 21,607,455.28 | 21,769,635.04 |
|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455,456.00 | 6,180,257.2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7,969,713.19 | 41,964,893.4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75,257,438.31 | 799,160,171.25 |
| 资产总计 | 1,302,455,485.92 | 1,260,632,987.16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28,000,000.00 | 20,000,000.0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
|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21,336,540.00 | 26,354,440.00 |
| 应付账款 | 81,302,987.77 | 84,650,494.37 |
| 预收款项 | 11,268,162.76 | 11,329,615.86 |
| 应付职工薪酬 | 844,800.00 | 7,327,023.96 |
| 应交税费 | 500,722.75 | 3,000,383.33 |
|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 75,596,553.04 | 25,592,464.31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 218,849,766.32 | 178,254,421.83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26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专项应付款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3,049,573.83 | 3,200,473.8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049,573.83 | 3,200,473.83 |
| 负债合计 | 221,899,340.15 | 181,454,895.66 |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296,855,618.00 | 296,855,618.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608,718,853.26 | 608,718,853.26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1,090,457.52 | 785,865.69 |
| 盈余公积 | 20,003,839.86 | 20,003,839.86 |
| 未分配利润 | 153,887,377.13 | 152,813,914.69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80,556,145.77 | 1,079,178,091.5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302,455,485.92 | 1,260,632,987.16 |
3 、合并利润表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营业总收入 | 68,886,273.82 | 43,470,876.58 |
| 其中:营业收入 | 68,886,273.82 | 43,470,876.58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66,260,531.47 | 42,039,317.58 |
27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其中:营业成本 | 34,007,974.73 | 26,007,948.95 |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1,409,135.06 | 293,742.50 |
| 销售费用 | 13,514,012.76 | 9,066,404.00 |
| 管理费用 | 14,252,742.96 | 5,751,900.49 |
| 财务费用 | 772,453.91 | -80,678.36 |
| 资产减值损失 | 2,304,212.05 | 1,000,000.00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 “-”号填列)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 ||
| 列)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 ||
| 的投资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625,742.35 | 1,431,559.00 |
| 加:营业外收入 | 3,750,804.08 | 2,759,953.11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
| 减:营业外支出 |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376,546.43 | 4,191,512.11 |
| 减:所得税费用 | 1,294,694.24 | 628,901.12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081,852.19 | 3,562,610.9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081,852.19 | 3,562,610.99 |
| 少数股东损益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的税后净额 |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 ||
| 他综合收益 | ||
28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 ||
|---|---|---|
|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 ||
|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 ||
| 有的份额 |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 ||
| 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 ||
|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 ||
| 享有的份额 |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 ||
| 值变动损益 |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 ||
| 部分 |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6.其他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 ||
| 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5,081,852.19 | 3,562,610.9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 ||
| 5,081,852.19 | 3,562,610.99 |
|
| 总额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171 | 0.0148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171 | 0.014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厉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晓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宇
4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一、营业收入 | 41,412,269.81 | 43,470,876.58 |
| 减:营业成本 | 25,299,299.44 | 26,007,948.95 |
| 税金及附加 | 907,256.85 | 293,742.50 |
29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销售费用 | 8,357,698.24 | 9,066,404.00 |
|---|---|---|
| 管理费用 | 6,235,583.11 | 5,751,570.49 |
| 财务费用 | 208,138.76 | -81,510.38 |
| 资产减值损失 | 1,834,658.42 | 1,000,000.00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 “-”号填列)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 ||
| 列)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 ||
| 业的投资收益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430,365.01 | 1,432,721.02 |
| 加:营业外收入 | 2,693,261.99 | 2,759,953.11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
| 减:营业外支出 |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 ||
| 1,262,896.98 | 4,192,674.13 |
|
| 列) | ||
| 减:所得税费用 | 189,434.54 | 628,901.12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73,462.44 | 3,563,773.01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 ||
|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 ||
|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 ||
| 享有的份额 |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 ||
| 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 ||
|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中享有的份额 |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 ||
| 价值变动损益 |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 ||
|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
30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效部分 | ||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6.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073,462.44 | 3,563,773.01 |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 、合并现金流量表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2,295,345.67 | 35,363,593.17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 | ||
| 加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 | ||
| 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 | ||
| 金 |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896,003.93 | 3,689,747.4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 ||
| 2,056,668.60 | 418,780.74 | |
| 金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8,248,018.20 | 39,472,121.3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4,572,082.87 | 37,642,856.95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 | ||
| 加额 | ||
31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 | ||
|---|---|---|
| 金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 ||
| 27,792,463.17 | 17,587,132.00 |
|
| 现金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248,363.09 | 9,116,676.1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 ||
| 15,316,681.19 | 8,361,403.99 |
|
| 金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7,929,590.32 | 72,708,069.1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681,572.12 | -33,235,947.7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
|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 ||
| 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
| 2,579,792.72 | 59,564,449.90 |
|
|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8,600,000.00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 ||
| 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413,740.00 | ||
| 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593,532.72 | 59,564,449.9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593,532.72 | -59,564,449.9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 ||
| 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8,000,000.00 | 3,000,000.00 |
32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2,842,950.00 | 6,208,500.00 |
|
| 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842,950.00 | 9,208,5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466,137.00 | 5,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 ||
| 660,974.96 | 76,131.09 |
|
| 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 ||
| 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57,734.17 | ||
| 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184,846.13 | 5,076,131.0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658,103.87 | 4,132,368.9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 ||
| -10,113.49 | ||
| 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9,617,000.97 | -88,678,142.2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4,387,219.19 | 143,803,582.2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770,218.22 | 55,125,440.05 |
6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0,347,314.71 | 35,363,593.1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656,980.74 | 3,689,747.4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 ||
| 50,107,974.19 | 418,780.74 |
|
| 金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3,112,269.64 | 39,472,121.3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9,641,721.23 | 37,682,856.95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 ||
| 17,359,412.12 | 17,587,132.00 |
|
| 现金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276,874.67 | 9,116,676.1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 ||
| 8,415,430.94 | 8,359,241.97 |
|
| 金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693,438.96 | 72,745,907.0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418,830.68 | -33,273,785.71 |
33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
|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 ||
| 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
| 474,457.60 | 59,564,449.90 |
|
|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8,600,000.00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 ||
| 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413,740.00 | ||
| 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9,488,197.60 | 59,564,449.9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488,197.60 | -59,564,449.9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1,000,000.00 | 3,00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2,842,950.00 | 6,208,500.00 |
|
| 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842,950.00 | 9,208,5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000,000.00 | 5,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 ||
| 172,985.17 | 76,131.09 |
|
| 的现金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 ||
| 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72,985.17 | 5,076,131.0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69,964.83 | 4,132,368.9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 ||
| 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8,399,402.09 | -88,705,866.70 |
34
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6,401,053.07 | 141,768,066.08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001,650.98 | 53,062,199.38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