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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mo Technology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7

Nov 1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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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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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经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设 副董事长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原《公司章程》第六十八条、第一百零 七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 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17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说明如 下:

序号 修改前的《公司章程(草案)》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1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34,244,352 元。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2,749,359
元。
2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53424.4352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55274.9359 万股,均
为普通股。
3 第六十八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
主持。
第六十八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
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
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4 第一百零七条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名。

第一百零七条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
5 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
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
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
长一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
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6 第一百一十四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
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一十四条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
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
名董事履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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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11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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