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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RI Technology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8

Aug 2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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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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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体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以下事项 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 于公司的经营发展,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并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8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 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2 个月。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满足保本要求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能够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 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2.8 亿元(含 22.8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关于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公司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 在违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公司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独立董事:郑垂勇、曾鸣、刘向明、熊焰韧 2018 年8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