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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GI TECH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Apr 2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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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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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 2025-019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发出补充通知,对本次会议 届次和审议事项进行调整。会议应到董事 10 人,实到董事 10 人。公司董事长 汪建先生因公务不便主持,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董事牟峰先生为本次会议的主持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经与 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符合 2024 年度 公司经营各项工作和公司整体运营情况,对 2024 年公司运营、发展的规划和部 署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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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并按 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尽责地开展了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确保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实反 映了公司 2024 年的实际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 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和《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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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 ESG )报 告〉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表明了公司坚持企业发展与社会责 任并行,关注并贯彻落实企业环境、社会、公司治理绩效作为投资理念和企业 评价标准,力求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目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公司 2024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9,138.95 万元,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6,226.41 万元。鉴 于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负值且母公司及合并报表口径累计 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同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资金投入的需求。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决定,拟定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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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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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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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及有效, 能够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 用。《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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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
-
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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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 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业 务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正常、持续经营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总体 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 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确定担保的金额、担保形式、担 保期限等具体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保 证等相关一切事务并签署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 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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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 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 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或等值外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编制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 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基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 展。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 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 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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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为人民币 19,138.95 万元,公司合并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为人民币 106,226.41 万元,实收 股本为 41,651.6155 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及使 用自有资金支付研发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华大智造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的时间延长至 2026 年 3 月;同意增加武汉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华大智 造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武汉作为“华大智造研发中心项目”的实 施地点,使用自有资金支付该项目的研发人员费用,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 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研发 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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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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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管理层根据 2025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决定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 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鉴 证,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 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鉴证,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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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二) 审议《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三) 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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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地点及内容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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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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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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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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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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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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