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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wanli Innovation Co., Ltd. — AGM Information 2017
Mar 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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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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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54 立萬利 公司提供
| 序號 | 2 | 發言日期 | 106/03/09 | 發言時間 | 17:16:22 |
| 發言人 | 林婉菁 | 發言人職稱 | 財會主管 | 發言人電話 | 8221-3985#16275 |
| 主旨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6年度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 ||||
| 符合條款 | 第 | 17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6/03/09 |
|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0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14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716號地下二樓(遠東世紀L棟)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 105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 監察人審查105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 本公司買回庫藏股情形報告。 (4) 本公司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執行情形報告。 (5) 105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 承認10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 承認105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 討論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2) 討論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案。 (3) 討論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16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14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 本公司106年度股東常會將採用電子投票行使表決權,且將載明於 股東會召集通知,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電子投票行使期間為 106年05月13日至106年06月11日止。 (2) 訂定受理股東提案期間為106年4月11日至106年4月20日下午五時 前將書面提案以掛號寄(送)達本公司,以本公司(新北市中和區 建康路119號4樓)為受理處所,郵寄者以提案函件寄至受理處所 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並加註聯 絡人、聯絡地址及聯絡方式,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書面提 案。若有股東逾越公司公告之受理期間提出者,即不列入股東常 會之議案,毋需再送董事會審查。 (3)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應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獨立董事兩名,擬依公 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訂定提名期間為106年4月11日至106年4月 20日下午五時前將書面提案以掛號寄(送)達本公司,以本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建康路119號4樓)為受理處所,郵寄者以提案函件 寄至受理處所為憑,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書面提名。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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