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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da Group Co.,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18

Nov 28,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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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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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125 证券简称:易世达 公告编号: 2018-128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8]15号),按照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 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会[2018]1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 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执行。

4、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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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 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 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

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 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 2、利润表主要是分拆项目,并对部分项目进行调整: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

(2)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 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 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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