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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gfang Development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1999

Aug 2,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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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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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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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轧辊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公告

**1999-08-03 05:56   


邢台轧辊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公告

重要提示

1、本次邢台轧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邢台轧辊”)股票发行及其发行方案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监发行字(1999)92号文批准。

2、“邢台轧辊”股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由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上网定价发行。

3、本次上网定价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另行公告。

4、投资者务请注意本公告关于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规定。

5、本公告仅对发售“邢台轧辊”股票的有关事宜向社会公众作扼要的说明,投资者欲了解“邢台轧辊”股票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邢台轧辊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概要)》。

6、《邢台轧辊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概要)》刊登于1999年8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7、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的资金和股票帐户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融资申购。

一、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额度共4,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5.48元/股。

2、本次发行日期为1999年8月4日,发行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在第二个工作日继续进行申购。

3、发行地点:全国所有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4、发行对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办妥股票帐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的基金等其它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5、股票简称为:“邢台轧辊”;申购代码为:730149。

二、发行方式简介

“邢台轧辊”股票发行采用“上网定价”的发行方式,即利用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由主承销商作为“唯一”的卖方,将4,500万股“邢台轧辊”股票全部输入主承销商在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专用帐户,以发行价作为卖方出价。投资者在指定时间内,通过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的柜台,根据本公告的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申购结束后,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主机统计有效申购总量和申购户数,并根据有效申购总量和有效申购户数确定投资者及其所认购的股数。具体处理原则如下:

1、当有效申购总量等于本次股票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认购股票。

2、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股票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后,余额部分由承销团包销。

3、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股票发行量时,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电脑主机自动按每1,000股确定一个申报号,连续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每一中签号认购1,000股。

三、申购股数的规定

1、本次上网定价发行,每个股票帐户的申购量最少不得低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申购量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

2、每个帐户只准申购一次,并且不能撤单。多次申购(包括在不同的证券营业部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作无效申购。

3、每一个股票帐户申购数量上限为45,000股。

四、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凡参加本次“邢台轧辊”股票上网定价发行申购的投资者必须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帐户卡,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发行日(8月4日)之前办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的开户手续。

2、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已开立资金帐户但没有存入足够资金的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申购数量于发行日(8月4日)之前存入足够申购资金;尚未开立资金帐户的投资者,必须在发行日(8月4日)之前在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帐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数量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二级市场买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应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卡到投资者开立资金帐户的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申购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的,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五、配号与抽签

1、申购配号确认

申购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8月5日),由各证券交易网点将申购资金划至各清算银行,再由各清算银行将申购资金划至唯一指定清算银行的申购资金专户冻结。申购结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8月6日),由主承销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申购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实际到帐资金作为有效申购进行连续配号,然后将有效申购配号记录传给各交易网点。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给予配号。申购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8月9日),申购者到原委托申购的证券交易网点确认申购配号。

2、计算并公布中签率

中签率将于申购结束后第三个工作日(8月9日)公布。每一个号代表1,000股,发行量为4,500万股,故应有45,000个中签号,则中签率=(45000/配号总数)×100%。

3、摇号抽签

根据中签率,在申购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8月9日),在主管部门和公证机构的监督下,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并于申购结束后的第四个工作日(8月10日)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个中签号码仅能认购1,000股。

六、清算与交割

1、在申购结束后的第一至第三个工作日(共三个工作日),证券交易所将冻结全部申购资金,所冻结资金的利息按企业活期存款利率归发行人所有。有关资金划拨、冻结等事宜遵从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2、申购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8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将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在申购结束后的第四个工作日(8月10日)向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多余申购款及定价发行手续费3.5‰,并将认购款在扣除发行手续费后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帐户。

3、主承销商在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划转的认购股款后,依据协议划入发行人指定帐户。

4、新股股权登记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电脑主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自动完成,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以软盘形式给主承销商和发行人。

七、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对投资者只按正常柜台交易报单收取柜台委托费,不再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主承销商委托上海证券交易所按实际成交金额的3.5‰提取发行手续费,并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按各参加本次上网定价发行的证券交易网点的实际认购金额将这笔费用自动转至各证券交易网点帐户。

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邢台轧辊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庚辰

地  址:河北省邢台市新兴路1号

电  话:(0319)2023911-5168

联系人:李俊林

2、主承销商: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卫国

地  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02号信兴广场地王商业中心商业大楼8层

电  话:(010)64641774

联 系 人:韩再武 曹建涛 李威

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一九九九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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