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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nlun Tech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Sep 1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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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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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418 证券简称: 昆仑万维 公告编号:2018-134 债券代码: 112588 债券简称: 17万维S1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8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券简称:17 万维S1 债券代码:112588

债权登记日:2018 年9 月21 日

债券付息日:2018 年9 月25 日(因付息日9 月22 日为节假日,延至其后的 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计息期间:2017 年9 月22 日至2018 年9 月21 日。凡在2018 年9 月21 日 (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8 年9 月21 日 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由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 年9 月 22 日发行的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 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8 年9 月25 日开始 支付自2017 年9 月22 日至2018 年9 月21 日期间(以下简称“本年度”)的利 息,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18 年9 月21 日。根据《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 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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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一期)

(二)债券简称及代码:17 万维S1、112588

(三)发行人: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发行总额:人民币2.40 亿元

(五)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期限为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2 个和 第4 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时票面 利率7.00%。

(六)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 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登记托管。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 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七)计息期限:2017 年9 月22 日至2022 年9 月21 日

(八)付息日:2018 年至2022 年每年的9 月22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 息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 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在第2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 年至2019 年每年的9 月22 日(如遇法定及 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 另计利息);如投资者在第4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 的付息日为2018 年至2021 年每年的9 月22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九)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2 年9 月22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 息)。如投资者在第2 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 日为2019 年9 月22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在第4 个计息年度末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 年9 月22 日(如遇法定及 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 另计利息)。

(十)上市时间及地点:2017 年10 月23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本期债券本次付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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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昆仑万维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第 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7.00%,每手“17 万维S1 债”(面 值人民币 1,000 元)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70.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 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6.00 元,扣税后非居 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63.00 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一)本年度债权登记日:2018 年9 月21 日

(二)本年度付息日:2018 年9 月25 日(因付息日9 月22 日为节假日, 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8 年9 月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17 万维S1”公司债券 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已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 个交易日前,本公司将本次付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 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 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 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 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 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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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 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率个人所得税统 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中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 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 (含 QFII、RQFII)投资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收入应缴纳 10%的企业所得税, 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 (三)其他债券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 对于其他债券投资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 (一)发行人: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吕杰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西总布胡同46 号明阳国际中心B 座

  • 联系电话:010-65210333

  • 邮政编码:100005

  • (二)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郭实、程子芫、郑云桥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 号天圆祥泰大厦15 层

  • 联系电话:010-88027267

  • 邮政编码:100029

  • (三)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部门:登记存管部

    • 联系电话:0755-25938000

特此公告。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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