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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Pond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Aug 2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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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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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 创业板 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 投资风 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 险提示 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 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Pond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研发一路 1 号 1 栋 201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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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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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本次拟发行新股数量1,81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
比例为25.07%。本次发行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22年9月7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 7,219.2828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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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 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 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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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及风险,并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 部内容。

一、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重 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具体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附录:与投 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 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后的所有新老股东按其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三、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内容详见 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四、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并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 险因素”中的全部内容。

(一)客户集中度较高及对苹果终端品牌存在重大依赖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一体机电脑、智能家居、3D 打 印、无人机等消费电子产品领域,直接客户主要为富士康、广达电脑、仁宝电脑、 可成科技、比亚迪等电子产品制造服务商和组件生产商,再由其集成组装后销售 给苹果、谷歌、亚马逊和 SONOS 等终端品牌厂商。

按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合并计算,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合计 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0.01%、81.03%和 77.63%,其中对第一大客 户富士康的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6.85%、39.52%和 37.17%,客户 集中度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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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在未来的经营中,若公司未能通过消费电子产品终端品牌厂商、制造服务商、 组件生产商的持续性考核,或者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未能通过终端品牌厂商 的持续性考核,或者终端品牌厂商、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加大了对其他同类 供应商的采购而减少了对公司产品的采购,或者终端品牌厂商、制造服务商、组 件生产商在市场竞争中发生了重大不利变化,则主要客户或者终端品牌厂商对公 司的采购金额可能会大幅下降,从而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从终端品牌厂商来看,公司大部分产品应用于苹果的平板电脑、一体机电脑 和笔记本电脑等产品,产品中最终应用于苹果产品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 77.95%、81.27%和 79.65%,下游品牌厂商集中度高,对苹果终端品牌存 在重大依赖,但该依赖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苹 果制定了《Apple 供应商行为准则》和《Apple 供应商责任标准》,对供应商的 业务经营提出了诸多要求和规范,苹果要求其供应商按照准则和标准中的原则和 要求经营业务,并遵循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苹果每年度会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 若苹果在现场检查中认为发行人存在严重违反其供应商行为准则的行为,则苹果 可能取消发行人的供应商资格,此外,如果公司的技术水平及生产服务能力等不 能持续满足苹果的要求,无法继续维持与苹果的合作关系,而公司又不能及时拓 展其他新的客户,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毛利率持续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3.71%、29.56%和 27.46%,毛利率呈现 下降趋势。近年来,以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为代表的消费电子产品 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市场增速有所放缓,产品整体功能及结构设计也趋于稳定。 公司主要终端品牌客户不断加强供应链管理,通常每季度要求功能件和结构件厂 商对上季度的料号进行重新报价,通过降低采购价格等方式加强成本管控,从而 影响了上游精密功能件及结构件等配套产品供应商的盈利能力。同时,同行业企 业的竞争加剧也会进一步挤压公司产品毛利率。此外,公司毛利率水平还受产品 结构及生命周期、原材料价格、人力成本、工艺流程、汇率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若公司不能持续改进生产工艺,提高生产良率并降低生产成本或者影响毛利率的 相关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导致公司的毛利率进一步下降,公司存在毛利率 持续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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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经营业绩增长放缓或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受益于下游行业需求增长、行业集中度及公司竞争能力的提升, 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实现了较快增长。但由于公司业务发展受宏观经济形势、 产业政策、行业竞争、下游市场的景气度、公司竞争能力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 若影响公司发展的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则可能会导致公司的经营业绩增长放缓甚 至出现大幅下滑。

(四)对富士康销售产品毛利率持续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富士康销售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30.25%、24.73%和 21.78%, 呈持续下滑趋势。公司对富士康销售的产品以平板电脑领域的精密功能件及结构 件为主,主要应用于最终试验装配和组装环节。由于近年来苹果平板电脑内部结 构变动不大,公司应用于平板电脑领域的精密功能件及结构件产品多以沿用为主, 受降价等因素影响,毛利率逐步下降。若未来公司应用于平板电脑领域的精密功 能件及结构件产品仍以沿用为主且未能有效降低平板电脑领域精密功能件及结 构件的收入占比,在公司未能有效通过改进生产工艺、提升良率水平等方式明显 降低成本的情况下,公司对富士康销售产品毛利率可能面临持续下滑的风险。

(五)芯片供应短缺、原材料价格上涨或供应不及时的风险

受 2020 年新冠疫情爆发、自然灾害和投资不足等因素的影响,2020 年第四 季度以来全球芯片供应紧张,甚至出现短缺情形。芯片供应紧缺已经蔓延到消费 电子领域,但相对于汽车行业来说,平板电脑、个人电脑和其他消费电子等行业 受到的影响较小。若未来全球疫情进一步蔓延或未得到有效控制,芯片供应紧缺 的影响可能会在消费电子产品领域进一步扩大或加剧,导致平板电脑、个人电脑 和其他消费电子行业的芯片供应存在短缺、交期产生一定的延迟或导致芯片价格 的进一步上涨,影响终端产品的出货量或者导致终端产品成本上升,从而对发行 人的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产品的销量或价格产生影响,进而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 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74.85%、73.14%和 73.00%,材料成本是公司产品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 单/双面胶、五金、保护膜、石墨、泡棉、导电胶、离型膜等。如未来主要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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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价格大幅上涨,公司不能相应提高产品价格转嫁成本,或者供应商无法按照约定 的时间交付公司采购的原材料,公司生产安排受到影响,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产生不利影响。

(六)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0.22%、89.99% 和 84.78%,外销主要以美元进行结算。报告期内,受美元等外币兑人民币汇率 不断波动的影响,公司汇兑损益金额分别为-105.94 万元、2,654.27 万元和 1,011.12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比例分别为-1.22%、32.40%和 10.73%。外币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将对公司收入、汇兑损益和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程 度的影响。如果未来外币兑人民币的结算汇率短期内出现大幅波动,将对公司经 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五、新冠疫情防控措施政策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2022 年 2 月以来,全国部分省市出现了奥密克戎变异毒株传播,为了快速 切断疫情传播链条,部分省市出台了新冠疫情防控强化政策。

发行人部分客户如向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达功(上海)电脑有限公司生产 基地位于上海,2022 年上半年因上海疫情防控政策的需要,客户生产经营受到 了一定影响,进而导致发行人的产品交付时间有所调整,对发行人 2022 年上半 年的经营造成了影响。2022 年 1-6 月,发行人对向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达功 (上海)电脑有限公司 2 家公司的销售收入同比减少了 5,618.48 万元,进而导致 发行人 2022 年 1-6 月营业收入同比有所下降。

此外,发行人子公司昆山尚为生产经营基地位于苏州昆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为了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子公司昆山尚为于 2022 年 4 月 7 日至 2022 年 5 月 1 日 处于暂停营运状况,营运成本同比有所增加,亦对发行人 2022 年 1-6 月的经营 业绩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

六、关于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一) 20221-6 月业绩情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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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未来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事 项。公司经营模式、主要采购和销售情况以及公司执行的税收政策等均未发生重 大变化。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阅报告》,公司 2022 年 1-6 月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年1-6月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年1-6月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年1-6月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年1-6月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1-6 20211-6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46,709.79 47,903.63 -2.4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85.10 5,045.31 -17.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62.85 5,042.09 -5.54%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 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四、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至招股意向 书签署日之间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二) 20221-9 月业绩预计情况

结合公司在手订单及客户给予的需求预测金额、经营状况及市场环境,发行 人预计 2022 年 1-9 月经营业绩如下:

人预计2022年1-9月经营业绩如下: 人预计2022年1-9月经营业绩如下: 人预计2022年1-9月经营业绩如下: 人预计2022年1-9月经营业绩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1-9 20211-9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77,000-80,000 75,932.76 1.41%至5.3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800-7,700 8,076.79 -15.81%至-4.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500-8,000 7,717.60 -2.82%至3.66%

注:2021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和审阅;2022 年 1-9 月经营业绩预计仅为公司财 务部门初步估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且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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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13 一、普通词汇释义 .................................................................................................. 13 二、专业词汇释义 .................................................................................................. 16 第二节 概 览 ........................................................................................................... 18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18 二、本次发行概况 .................................................................................................. 18 三、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20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21 五、发行人自身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 旧产业融合情况 ...................................................................................................... 22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23 七、公司治理特殊安排事项 .................................................................................. 23 八、募集资金用途 .................................................................................................. 23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5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5 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 26 三、发行人与相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 27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 27 五、本次战略配售情况 .......................................................................................... 27 六、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的情况 .............................. 28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30 一、创新风险 .......................................................................................................... 30 二、经营风险 .......................................................................................................... 30 三、内控风险 .......................................................................................................... 33 四、财务风险 .......................................................................................................... 34 五、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 35 六、对赌协议或类似安排可能导致部分现有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化的风险 .. 36 七、新冠疫情及不可抗力风险 ..............................................................................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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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8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38 二、发行人设立及外商投资管理情况 .................................................................. 38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41 四、发行人历史沿革中存在委托代持情形 .......................................................... 44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45 六、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 45 七、发行人股权结构 .............................................................................................. 45 八、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分公司情况 .............................................. 45 九、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54 十、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 63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 78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兼职情况 .......................... 83 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 ...... 84 十四、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订的协议及履行情况 .................................................................................................................................. 85 十五、最近两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的变动情况 ...... 85 十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 情况 .......................................................................................................................... 86 十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 88 十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 89 十九、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者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 91 二十、发行人员工情况 .......................................................................................... 94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 97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 97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124 三、行业竞争状况 ................................................................................................ 142 四、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 154 五、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 175 六、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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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七、特许经营权与资质情况 ................................................................................ 201 八、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 202 九、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 209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210 一、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210 二、特别表决权安排和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 212 三、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 .................................................................................... 212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 212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 214 六、发行人独立运营情况 .................................................................................... 215 七、同业竞争 ........................................................................................................ 216 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217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235 一、报告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235 二、注册会计师意见 ............................................................................................ 244 三、影响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及财务状况的主要因素 ........................................ 245 四、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之间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 况 ............................................................................................................................ 247 五、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250 六、发行人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51 七、发行人报告期内适用的主要税种税率及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 279 八、分部信息 ........................................................................................................ 285 九、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286 十、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 287 十一、经营成果分析 ............................................................................................ 288 十二、资产质量情况分析 .................................................................................... 346 十三、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372 十四、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392 十五、盈利预测情况 ............................................................................................ 393 十六、股利分配情况 ............................................................................................ 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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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396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39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 398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399 四、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 .................................................................................... 405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 408 一、投资者关系主要安排 .................................................................................... 408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409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411 四、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 411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13 一、重要合同 ........................................................................................................ 413 二、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 418 三、诉讼和仲裁事项 ............................................................................................ 419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三年的合法合规情 况 ............................................................................................................................ 419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合法合规情况 ............................ 419 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 420 一、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420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421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422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424 五、发行人审计机构声明 .................................................................................... 425 六、评估机构声明 ................................................................................................ 426 七、验资机构声明 ................................................................................................ 427 八、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 428 第十三节 附件 ......................................................................................................... 429 一、备查文件 ........................................................................................................ 429 二、查阅地点 ........................................................................................................ 429 三、查阅时间 ........................................................................................................ 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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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 431 一、股份锁定与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431 二、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 435 三、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 440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440 五、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442 六、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 443 七、关于未能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 ............................................................ 445 八、其他承诺事项 ................................................................................................ 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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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另有说明或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 含义:

一、普通词汇释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股份公司、捷邦科技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捷邦有限 东莞捷邦实业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
金开利 金开利洁净室系统(香港)有限公司
利美国际 利美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尚为香港 尚为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尚为国际 尚为国际有限公司
捷邦控股 深圳捷邦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
捷邦投资 深圳捷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君成投资 广州君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共青城捷邦 共青城捷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长江晨道 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超兴创投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超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信资本 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宁波天睿 宁波天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业峻鸿成 共青城业峻鸿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昆山尚为 昆山尚为新材料有限公司
昆山嘉实特 昆山市嘉实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资阳捷邦 资阳捷邦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捷邦 香港捷邦实业有限公司
美国捷邦 J.POND CORP.
瑞泰新材 东莞瑞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捷邦金属 东莞捷邦精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越南捷邦 J.POND PRECISION TECHNOLOGY(VIET NAM)
COMPANY LIMITED
宜宾瑞泰 宜宾瑞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国碳纳米 河南国碳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南山分公司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分公司
常平分公司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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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分公司 昆山尚为新材料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香港友事达 香港友事达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嘉实特 深圳市嘉实特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易创 易创实业(香港)有限公司
众之医疗 东莞众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富士康 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比亚迪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广达电脑 广达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仁宝电脑 仁宝电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可成科技 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向隆电子 上海向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伟创力 Flex Ltd.及下属公司
蓝思科技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英华达 英华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纬创资通 纬创资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精元电脑 精元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多氟多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塔菲尔 江苏塔菲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鹏辉能源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久森能源 东莞市久森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科森科技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苹果 Apple Inc.
谷歌 Google Inc.
亚马逊 Amazon Inc.
SONOS SONOS Inc.
Formlabs Formlabs Inc.,3D打印品牌厂商
ChargePoint ChargePoint Inc.,美国充电桩品牌厂商
宝德 Boyd Corporation及其下属公司
佳值 苏州佳值电子工业有限公司
勤德五金 东莞勤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美信 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美信电子有限公
德莎 德莎胶带(上海)有限公司、TesaTape (Hong Kong)
Limited
罗杰斯 罗杰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Rogers Southeast Asia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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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飞亚 深圳市亚飞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亚飞亚有限公司
中石科技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石伟业科技无
锡有限公司
布莱特 苏州布莱特仪器有限公司,原名苏州布莱特机电有限公
和悦贸易 太仓金煜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太仓金煜电子材料有限公
司东莞分公司、东莞达关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太仓金煜 太仓金煜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领益智造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600.SZ
安洁科技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635.SZ
恒铭达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2947.SZ
飞荣达 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602.SZ
智动力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686.SZ
博硕科技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951.SZ
达瑞电子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976.SZ
鸿富瀚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1086.SZ
光大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GGII 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为专注于锂电池等新兴产业领域
的研究机构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会计师、审计机
构、天职国际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国枫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评估师、沃克森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发行人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并于本
次发行后生效的《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
案)》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元、万元、亿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最近三年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
报告期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
报告期各期末 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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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次发行、本次公开发 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1,81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指 行 股)的行为

二、专业词汇释义

功能件 指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穿戴
设备等电子产品及其组件,以实现特定功能的器件
结构件 在电子设备中起保护、固定、支持和装饰作用,提供容
纳内部零部件所需空间的器件
模切 根据产品设计要求,利用复合和分切设备,将一种或多
种材料(如高分子薄膜、胶带、泡棉、石墨片、橡胶、
金属箔片、硅胶等材料)进行组合、分切,再借助于模
具,通过冲切设备的压力作用形成预定规格零部件的成
型工艺
夹治具 用于电子产品的工艺装配、功能项目测试、线路板测试
等方面,主要是作为协助控制位置(使机床、刀具、工
件保持正确相对位置的工艺装置)或动作(自动或手动
移动工具到正确位置)的一种工具
3D打印 一种以数字模型文件为基础,运用粉末状金属或塑料等
可粘合材料,通过逐层打印的方式来构造物体的增材制
造技术
避位 在生产制造时能够避开相应的部位
5G 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5th Generation Mobile Networks),
是最新一代蜂窝移动通信技术,其性能目标是高数据速
率、减少延迟、节省能源、降低成本、提高系统容量和
大规模设备连接
BOM表 Bill of Material的缩写,即物料清单,是描述企业产品组
成的技术文件
FAI First Article Inspection的缩写,即首件检验
IPQC InPut Process Quality Control的缩写,即过程质量控制
FQC Final Quality Control的缩写,即制程完成品检查验证
PI膜 Polyimide Film 的缩写,即聚酰亚胺薄膜,是一种耐高
温,适用于电机电器的绝缘材料
FPC Flexible Printed Circui的缩写,即柔性电路板
PCB Printed Circuit Board的缩写,即印制电路板,又称印刷
线路板
CCD Charge Coupled Device 的缩写,CCD 是一种半导体器
件,可直接将光学信号转换为模拟电流信号,电流信号
经过放大和模数转换,实现图像的获取、存储、传输、
处理和复现
DFM文件 Design for Manufacturability的缩写,即面向制造的设计
文件,指满足产品设计及制造要求,描述相关产品制造
工艺及过程等的一整套文件
PCS Pieces 的简称,一种计数单位,一般指个、件、张、片
mm 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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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纳米管 英文Carbon Nanotube,缩写CNT,是单层或多层石墨
烯围绕中心轴按一定的螺旋角卷曲而成的无缝纳米级
碳纳米管导电浆料 将碳纳米管与分散溶剂等其他原材料搅拌、研磨而成导
电浆料
石墨烯 一种由碳原子六元环重复排列的单层二维平面结构的
新材料
GWh 电能的单位,1GWh=106kWh=109Wh,1kWh=1度
SP2 杂化 同一原子内由1个ns轨道和2个np轨道电子所形成的
杂化
σ键 原子轨道沿键轴(两原子核间连线)方向以“头碰头”
方式重叠所形成的共价键
π键 原子轨道垂直于键轴以“肩并肩”方式重叠所形成的化
学键
弹性模量 表征物体抵抗弹性变形的能力的物理量,是单向应力状
态下应力与同向应变的比值
隧道效应 由微观粒子波动性导致的一定条件下粒子贯穿势垒的
一种量子效应,又称势垒贯穿效应

本招股意向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有差异,除特 别标注外,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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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 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 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成立日期 2007年6月28日
注册资本 5,409.2828万元 法定代表人 辛云峰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
区研发一路1 号1 栋
201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常
东路636号1栋
控股股东 深圳捷邦控股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辛云峰、杨巍、殷冠明
行业分类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
子设备制造业
在其他交易场所(申
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发行人律师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其他承销机构
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 1,810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07%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1,810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07%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
-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
发行后总股本 7,219.2828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元
发行市盈率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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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8.98 元/股(以
2021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除以本次发
行前总股本计
算)
发行前每股收益 1.58元/股(以
2021年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
后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孰低计
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股 发行后每股收益 【】元/股
发行市净率 【】倍
发行方式 向网下投资者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开户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境内自
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或
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对象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由公司承担
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高精密电子功能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为【】万元,其中:
承销及保荐费(含辅导费):①保荐费及辅导费为556.60
万元;②若募集资金总额在7亿元以下(含7亿元),承
销费为募集资金总额的7%与4,500 万元孰高;若募集资
金总额在7亿元以上8亿元以下(含8亿元),承销费为
4,9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7亿元)8%;若募集资金总
额在8亿元以上9亿元以下(含9亿元),承销费为5,700
万元+(募集资金总额-8 亿元)
9%;若募集资金总额在
9 亿元以上,承销费为6,600 万元+(募集资金总额-9 亿
元)*10%
审计及验资费:1,335.85万元
律师费:561.32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396.23万元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85.92万元
以上发行各项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各项费用根据发
行结果可能会有调整;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
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发行手续费中暂未包含本次
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
率为0.025%,将结合最终发行情况计算并纳入发行手续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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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询价推介日期 2022年9月1日
申购日期 2022年9月7日
缴款日期 2022年9月9日
股票上市日期 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指标 2021 年度/
2021-12-31
2020 年度
/2020-12-31
2019 年度
/2019-12-31
资产总额(万元) 90,871.87 71,633.45 48,814.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48,597.07 40,065.15 22,201.5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1.07% 37.68% 41.00%
资产负债率(合并) 44.99% 42.61% 54.52%
营业收入(万元) 100,123.27 85,663.15 60,741.05
净利润(万元) 8,964.39 6,912.05 6,855.5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9,528.32 6,981.06 6,855.57
归属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
利润(万元)
8,543.39 7,599.22 7,808.1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76 1.4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76 1.4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64% 24.21% 37.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16,615.07 1,576.41 6,410.74
现金分红(万元) 1,081.86 2,000.00 -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6.67% 5.94% 5.99%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 1、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影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

  • 3、基本每股收益=P0÷S

  •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 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 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 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4、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

  • 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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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 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 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 月数。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为定制化的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生产服务商,能够为客户提供包括产品 设计研发、材料选型验证、模具设计、试制、测试、量产等一系列服务。经过多 年的发展,公司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产品品类已从防护类功能件经传统精密功能 件过渡,开拓至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和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产品主要应用于平 板电脑、笔记本电脑、一体机电脑、智能家居、3D 打印、无人机等消费电子产 品领域;同时公司也向新材料领域延伸,开发出在力学、导电等方面有相对优势 的碳纳米管产品,产品主要应用于锂电池领域。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始终坚持研发立本,将产品及技术创新放在首位, 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及技术研发实力。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已 取得发明专利 16 项、实用新型专利 86 项。公司通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和积累,掌 握了复杂柔性精密功能件集成加工成型技术、基于 CCD 视觉检测小孔废料技术、 散热类材料多层次加工成型工艺技术、排版定位贴装技术等核心技术,并通过不 断增加先进的生产设备,定制化购置及自主改进生产设备、优化精密模具设计、 创新工艺流程等方式,实现了原材料复合、模切、转贴、排废等多种工艺流程一 体化作业,在生产效率、良品率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

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凭借强大的研发设计能力、可靠的产品品质、完善的 客户服务体系、灵活快速的响应能力获得了苹果、谷歌、SONOS 等知名终端品 牌厂商的合格供应商认证。公司直接客户主要为富士康、比亚迪、伟创力、蓝思 科技、广达电脑、仁宝电脑、可成科技等知名制造服务商或组件生产商,产品最 终应用于苹果、谷歌、亚马逊、SONOS 等知名消费电子终端品牌。苹果在 2019 年 3 月和 2021 年 5 月分别公告了其 2018 财年和 2020 财年的主要供应商名单, 发行人均为苹果对应财年的主要供应商[1] 。

1 苹果未公告其 2019 财年的主要供应商名单,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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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402 x 26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金属材料 胶粘材料 泡棉材料 屏蔽类材料 离型材料 导通材料 导热和散热材料
功能件及结构件行业
组件生产商
制造服务商
消费电子终端厂商
----- End of picture text -----

五、发行人自身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 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为消费电子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产品主要应用于平板电脑、 笔记本电脑、一体机电脑、智能家居、3D 打印、无人机等消费电子产品领域。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越来越快,功能化和个性 化的需求越来越高,客户相应的对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生产企业的设计研发及创 新能力、产品品质和快速供货能力等要求越来越高。

公司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业务全程参与知名终端品牌厂商的新产品导入过 程,从终端品牌厂商设计理念开始进行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的开发设计,并从材 料及工艺上对终端品牌厂商给予的初步图纸或需求进行优化建议,涉及材料变更、 结构改进和工艺优化等内容,从源头上为客户提供更为优秀的产品方案。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形成了完善的研发体系,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的 方式建立了一支专业结构合理、研发经验丰富、梯队建设完善的技术研发队伍,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 193 名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 10.42%。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密切跟踪市场需求及行业技术发 展趋势,不断加强技术的积累和创新,持续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取得发明专利 16 项、实用新型专利 86 项,并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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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多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公司通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和积累,掌握了复杂柔性精密功能件集成加工成型 技术、基于 CCD 视觉检测小孔废料技术、散热类材料多层次加工成型工艺技术、 排版定位贴装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并通过不断增加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定 制化及自主改进生产设备、优化精密模具设计、创新工艺流程等方式,实现了原 材料复合、模切、排废等多种工艺流程一体化作业,逐渐改变了过去高度依赖生 产人员经验的局面,提高了产品的生产效率及良品率。

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公司以自动化及数字化为方向,不断增加先进设备的 投入,对生产工艺及生产设备进行改良,开发及定制了包括不同厚度高精密组合 泡棉的全自动生产设备、L 形柔性产品定位转贴及模切加工的一体化设备在内的 多项具有自主专利的自动化数字生产设备,以数据为导向对生产工艺进行改进, 保证产品质量及生产效率的持续提升。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适用的上市标准为:“最 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

公司 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分别为 6,981.06 万元和 8,543.39 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 计为 15,524.45 万元,符合上述标准。

七、公司治理特殊安排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等公 司治理特殊安排事项。

八、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 业务相关的投资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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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高精密电子功能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7,200.00 35,200.0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800.00 9,8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0.00
合计 57,000.00 55,000.00

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以自筹资金 方式解决资金缺口。如本次募集资金超过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超过投资项 目所需资金的部分将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 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的款项。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与他人合作情况,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 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 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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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 本次拟发行新股数量1,810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07%。本次发行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 【】元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
员、员工拟参与战
略配售情况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拟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
的战略配售,预计认购金额不超过6,429.80万元,且认购数量不超
过本次发行数量的10%。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
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
司拟参与战略配售
情况
若发行价格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
承销业务实施细则》规定的跟投条件,保荐机构将安排相关子公司
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具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保荐机构及相关子公司后续将按要求进一步明确参与本次发行战略
配售的具体方案,并按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文件
发行市盈率 【】倍(发行市盈率=每股发行价格/发行后每股收益,其中发行后
每股收益按2021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8.98元/股(以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股(以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市净率 【】倍(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向网下投资者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证券监
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开户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境内自然人、法人
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或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
其他对象
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为【】万元,其中:
承销及保荐费(含辅导费):①保荐费及辅导费为556.60万元;②
若募集资金总额在7亿元以下(含7亿元),承销费为募集资金总
额的7%与4,500万元孰高;若募集资金总额在7亿元以上8亿元以
下(含8 亿元),承销费为4,900 万元+(募集资金总额-7 亿元)
8%;若募集资金总额在8亿元以上9亿元以下(含9亿元),承
销费为5,7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8亿元)
9%;若募集资金总额
在9亿元以上,承销费为6,6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9亿元)*10%
审计及验资费:1,335.85万元
律师费:561.32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396.2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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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85.92 万元

以上发行各项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各项费用根据发行结果可 能会有调整;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 五入造成;发行手续费中暂未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 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 0.025%,将结合最终发行情况计 算并纳入发行手续费

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联系电话 020-38381986
传真 020-38381070
项目协办人 温杰
保荐代表人 黄灿泽、方纯江
经办人员 黄俊毅、谢晨、罗榃、张子晗、汤志远

(二)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
事务所负责人 张利国
联系电话 0755-23993388
传真 0755-86186205
经办律师 王冠、唐诗

(三)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
事务所负责人 邱靖之
联系电话 0755-61372888
传真 0755-61372899
经办会计师 闫磊、王守军

(四)资产评估机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37幢三层305-306
法定代表人 徐伟建
联系电话 0755-61372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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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755-61372891
经办评估师 邓春辉、王慧

(五)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联系电话 0755-21899999
传真 0755-21899999

(六)收款银行:北京农商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

户名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帐号 0114020104040000065

(七)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电话 0755-88668290
传真 0755-88668254

三、发行人与相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 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2年9月6日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 2022年9月1日
申购日期 2022年9月7日
缴款日期 2022年9月9日
股票上市日期 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五、本次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 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 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 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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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组成。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不超过 271.50 万股,占发行数量的比例不 超过 15.00%。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 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预计认购金额不超过 6,429.80 万元,且认购数量不超过本次 发行数量的 10.00%,即 181.00 万股;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数量预计为本次 发行数量的 5.00%,即 90.50 万股(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 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 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战略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数量 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

六、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的情况

(一)投资主体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 计划为中信建投股管家捷邦科技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员 工资产管理计划”)。

员工资产管理计划的基本信息如下:

产品名称 中信建投股管家捷邦科技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编码 SXB578
成立日期 2022年8月9日
备案日期 2022年8月10日
到期日 2027年8月9日
投资类型 混合类
管理人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共 9 人参与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参与人姓名、职务、是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核心员工、认购金额及资管计划持有比例等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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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职务 是否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员工
认购资管计划
金额(万元)
资管计划
持有比例
1 辛云峰 董事长 2,660.00 41.37%
2 杨巍 董事 1,600.00 24.88%
3 林琼珊 董事、副总经理 400.00 6.22%
4 潘昕 财务总监 400.00 6.22%
5 李召平 公泰 5.91%
子司瑞新材副
总经理
380.00
6 徐立清 销售管理部副总监 300.00 4.67%
7 杨成 监山 4.35%
事、子公司昆
尚为总经理
280.00
8 何荣 研发部总监 230.00 3.58%
9 殷冠明 董事、总经理 180.00 2.80%
合计 6,430.00 100.00%

注 1: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规模不超过 6,429.80 万元,参与认购规模上限与认购 资管计划金额的差异系预留的必要费用,该安排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 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注 2:最终认购股数待确定发行价格后确认。

(二)参与规模和具体情况

1 、战略配售的股票数量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 计划预计认购金额不超过 6,429.80 万元,且认购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

2 、限售期限

员工资产管理计划获得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 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3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8 月 8 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发行上市战略配售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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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投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其他资料外, 请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下述各项风险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 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创新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一体机电脑、智能家居、3D 打 印、无人机等消费电子产品领域。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消费电子产品更新 换代速度越来越快,功能化和个性化的需求越来越高,客户相应的对精密功能件 和结构件生产企业的设计研发及创新能力、产品品质和快速供货能力等要求越来 越高。如果公司对产品、技术和市场发展趋势判断失误,对客户需求动态不能及 时掌握,技术创新及产品创新无法满足下游行业及客户快速发展的需要,技术路 线和产品定位未能根据市场和客户需求变化进行及时调整和优化,将影响公司产 品的竞争力并错失市场发展机会,同时无法持续获得客户订单,使公司面临技术 创新和产品开发风险,进而对公司的持续竞争能力和未来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一)客户集中度较高及对苹果终端品牌存在重大依赖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一体机电脑、智能家居、3D 打 印、无人机等消费电子产品领域,直接客户主要为富士康、广达电脑、仁宝电脑、 可成科技、比亚迪等电子产品制造服务商和组件生产商,再由其集成组装后销售 给苹果、谷歌、亚马逊和 SONOS 等终端品牌厂商。

按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合并计算,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合计 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0.01%、81.03%和 77.63%,其中对第一大客 户富士康的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6.85%、39.52%和 37.17%,客户 集中度较高。

在未来的经营中,若公司未能通过消费电子产品终端品牌厂商、制造服务商、 组件生产商的持续性考核,或者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未能通过终端品牌厂商 的持续性考核,或者终端品牌厂商、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加大了对其他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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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的采购而减少了对公司产品的采购,或者终端品牌厂商、制造服务商、组 件生产商在市场竞争中发生了重大不利变化,则主要客户或者终端品牌厂商对公 司的采购金额可能会大幅下降,从而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从终端品牌厂商来看,公司大部分产品应用于苹果的平板电脑、一体机电脑 和笔记本电脑等产品,产品中最终应用于苹果产品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 77.95%、81.27%和 79.65%,下游品牌厂商集中度高,对苹果终端品牌存 在重大依赖,但该依赖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苹 果制定了《Apple 供应商行为准则》和《Apple 供应商责任标准》,对供应商的 业务经营提出了诸多要求和规范,苹果要求其供应商按照准则和标准中的原则和 要求经营业务,并遵循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苹果每年度会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 若苹果在现场检查中认为发行人存在严重违反其供应商行为准则的行为,则苹果 可能取消发行人的供应商资格,此外,如果公司的技术水平及生产服务能力等不 能持续满足苹果的要求,无法继续维持与苹果的合作关系,而公司又不能及时拓 展其他新的客户,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业绩增长放缓或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受益于下游行业需求增长、行业集中度及公司竞争能力的提升, 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实现了较快增长。但由于公司业务发展受宏观经济形势、 产业政策、行业竞争、下游市场的景气度、公司竞争能力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 若影响公司发展的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则可能会导致公司的经营业绩增长放缓甚 至出现大幅下滑。

(三)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消费电子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产品主要应用于平板电脑、 笔记本电脑、一体机电脑、智能家居、3D 打印、无人机等消费电子产品领域。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消费电子产品生产基地,在全球占有重要地位,电子产品行业 整体规模持续扩大,推动了我国消费电子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的持续发展。

我国消费电子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行业生产企业众多,综合实力突出的大型 企业相对较少,行业集中度整体不高。若未来下游市场增速放缓,现有竞争对手 利用其品牌、技术、资金优势等持续加大投入,不断渗透到公司主要业务领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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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或者有更多的厂商,包括公司客户以及其他相关设备或类似生产经验企业 进入消费电子功能件和结构件领域,公司未来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四)芯片供应短缺、原材料价格上涨或供应不及时的风险

受 2020 年新冠疫情爆发、自然灾害和投资不足等因素的影响,2020 年第四 季度以来全球芯片供应紧张,甚至出现短缺情形。芯片供应紧缺已经蔓延到消费 电子领域,但相对于汽车行业来说,平板电脑、个人电脑和其他消费电子等行业 受到的影响较小。若未来全球疫情进一步蔓延或未得到有效控制,芯片供应紧缺 的影响可能会在消费电子产品领域进一步扩大或加剧,导致平板电脑、个人电脑 和其他消费电子行业的芯片供应存在短缺、交期产生一定的延迟或导致芯片价格 的进一步上涨,影响终端产品的出货量或者导致终端产品成本上升,从而对发行 人的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产品的销量或价格产生影响,进而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 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74.85%、73.14%和 73.00%,材料成本是公司产品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 单/双面胶、五金、保护膜、石墨、泡棉、导电胶、离型膜等。如未来主要原材料 价格大幅上涨,公司不能相应提高产品价格转嫁成本,或者供应商无法按照约定 的时间交付公司采购的原材料,公司生产安排受到影响,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产生不利影响。

(五)人力资源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研发、生产、销售、管理等各个领域的专业人才。人员稳 定、经验丰富的人力资源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 面临人才流失、劳动力成本不断提升、无法招募到满足公司经营需要的专业人才 等人力资源风险。上述单一或者多个风险的出现将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国际贸易摩擦和全球产业转移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销售收入分别为 52,852.92 万元、75,073.44 万元和 83,945.03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0.22%、89.99%和 84.78%,占比 较高。

目前,国际贸易摩擦尚未对发行人外销销售收入造成不利影响,但公司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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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终端客户包括苹果、谷歌、亚马逊等消费电子品牌商,若未来全球贸易摩擦进 一步升级,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对公司与国际消费电子品牌商的合作产生影响 或者导致国际电子品牌厂商产品销售受到限制,进而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

此外,由于中国境内人力成本、产业配套等比较优势趋于减弱,全球电子产 业制造存在向越南、泰国等东南亚国家进一步转移的可能,从而对公司的客户开 发和维护、产业布局造成一定影响。在贸易摩擦、全球产业转移的背景下,如公 司无法持续维系现有客户关系或及时调整产业布局,将可能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不 利影响。

(七)碳纳米管业务拓展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在材料领域开发了在力学、导电等方面有相对优势的碳纳米 管产品,产品主要应用于锂电池领域,该业务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于 2020 年 才形成收入,下游市场及客户的开拓等面临较多不确定性。

碳纳米管作为一种新型材料,仍面临技术成熟度较低、制造成本较高等问题, 碳纳米管导电剂对传统导电剂的替代也需要一个过程。目前公司碳纳米管产品主 要作为导电剂应用在动力电池和数码电池领域,其发展也受到下游新能源汽车等 市场的影响。近年来,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退坡,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存在 不确定性,上游锂电池及导电材料领域的发展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若因 技术或市场原因导致碳纳米管产品无法得到广泛应用,或公司下游市场及客户的 开拓不及预期,公司碳纳米管产能可能无法得到消化,相关投入可能无法收回, 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内控风险

(一)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公司人员及资产规模亦保持较快 增长。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后,公司的资产及业务规 模将进一步扩大,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数量将相应增加,对公司在组 织结构、内部控制、人员管理、运营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如果公司管理 水平不能快速适应公司规模较快扩张的需求,及时调整完善公司组织架构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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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辛云峰、杨巍和殷冠明三人直接 和间接控制发行人 83.34%的表决权。按照本次发行的股票上限计算,本次发行 完成后,辛云峰、杨巍和殷冠明三人直接和间接控制发行人 62.44%的表决权, 实际控制人有能力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对发行人的重大经营决策实施控制或施 加重大影响。如实际控制人不能合理决策,可能存在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从而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风险。

四、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5,307.32 万元、36,965.25 万 元和 31,692.20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1.49%、61.52%和 52.65%。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金额较高,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如果 应收账款仍保持较高水平,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风险:一方面,较高的应收账款 将占用公司营运资金,降低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如果客户未来受到行业市 场环境变化、技术更新及国家宏观政策等因素的影响,经营情况或财务状况等发 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应收账款回收周期可能延长甚至发生坏账的情况,将会给 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毛利率持续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3.71%、29.56%和 27.46%,毛利率呈现 下降趋势。近年来,以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为代表的消费电子产品 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市场增速有所放缓,产品整体功能及结构设计也趋于稳定。 公司主要终端品牌客户不断加强供应链管理,通常每季度要求功能件和结构件厂 商对上季度的料号进行重新报价,通过降低采购价格等方式加强成本管控,从而 影响了上游精密功能件及结构件等配套产品供应商的盈利能力。同时,同行业企 业的竞争加剧也会进一步挤压公司产品毛利率。此外,公司毛利率水平还受产品 结构及生命周期、原材料价格、人力成本、工艺流程、汇率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若公司不能持续改进生产工艺,提高生产良率并降低生产成本或者影响毛利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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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导致公司的毛利率进一步下降,公司存在毛利率 持续下降的风险。

(三)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0.22%、89.99% 和 84.78%,外销主要以美元进行结算。报告期内,受美元等外币兑人民币汇率 不断波动的影响,公司汇兑损益金额分别为-105.94 万元、2,654.27 万元和 1,011.12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比例分别为-1.22%、32.40%和 10.73%。外币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将对公司收入、汇兑损益和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程 度的影响。如果未来外币兑人民币的结算汇率短期内出现大幅波动,将对公司经 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四)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昆山尚为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政策。若未来国家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及子公司昆山尚为在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期满后,不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复审或重新认定,则公 司及子公司将无法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对富士康销售产品毛利率持续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富士康销售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30.25%、24.73%和 21.78%, 呈持续下滑趋势。公司对富士康销售的产品以平板电脑领域的精密功能件及结构 件为主,主要应用于最终试验装配和组装环节。由于近年来苹果平板电脑内部结 构变动不大,公司应用于平板电脑领域的精密功能件及结构件产品多以沿用为主, 受降价等因素影响,毛利率逐步下降。若未来公司应用于平板电脑领域的精密功 能件及结构件产品仍以沿用为主且未能有效降低平板电脑领域精密功能件及结 构件的收入占比,在公司未能有效通过改进生产工艺、提升良率水平等方式明显 降低成本的情况下,公司对富士康销售产品毛利率可能面临持续下滑的风险。

五、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一)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将采取向网下投资者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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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实施,会受到届时市场环境、投资者偏好、 市场供需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股票发行过程中,若出现有效报价或网下申购 的投资者数量不足的情况,可能会导致发行失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高精密电子功能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增强公司的生产能 力和研发实力,并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 在实施过程中,若生产工艺、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方面出现重大变化,将导致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面临不能按照预期推进以及预期效益无法实现的风险。

(三)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摊销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较多的固定资产投入,将增加公司固定资 产规模,每年固定资产折旧摊销也将相应的增加。虽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 期效益良好,在消化新增折旧费用后能够新增净利润,但如果项目达产后未能实 现预期销售,则将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37.56%、24.21%和 21.64%, 2021 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为 1.58 元/股。本次发行成功后,公 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在短时间大幅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 期和达产期,如果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净利润无法与净资产和股本同步增长,公司 面临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六、对赌协议或类似安排可能导致部分现有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化的 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与股东长江晨道、国信资本、 宁波天睿、业峻鸿成、超兴创投签署的变更后的《补充协议(一)》约定了实际 控制人回购投资者持有的公司股权的特殊权利条款,同时约定自公司向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相应证券交易所提交首次发行上市申报文件之日自动失效/终 止,若公司向证监会或相应证券交易所提交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被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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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或因其他原因失效,或公司主动申请撤回上市文件的,则投资人享有的上述特 殊权利自该等合格 IPO 申请被否决、失效或撤回之次日自动恢复效力并视为从 未失效,该等特殊权利涉及的有关期间自动顺延。

上述条款当事人仅限于公司股东之间,发行人不是对赌协议或类似安排的当 事人。公司股东之间的约定是各方真实准确的意思表示,但如果发行人未能成功 上市致使回购条款恢复生效,可能会触发实际控制人的回购义务,从而可能导致 发行人部分现有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化的风险。

七、新冠疫情及不可抗力风险

公司所处的消费电子功能件和结构件行业发展与终端消费电子产品消费市 场的景气度高度相关。目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范围内蔓延,各国经济发展面 临严峻挑战。如果疫情长期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经济持续疲软、消费者收入水平 下降,导致消费者消费能力及消费意愿降低,将会对消费电子产品的需求产生影 响,进而造成消费电子功能件和结构件的需求萎缩,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另外,若发生洪水、地震、火灾、疫情等突发性不可抗力事件,可能会对公 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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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Pond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住所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研发一路1号1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 辛云峰
注册资本 5,409.282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663343661L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7年6月28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20年9月22日
邮政编码 523808
互联网网址 http://www.jpond.com.cn/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
者关系部门
证券事务部
负责人 李统龙
联系电话 0769-81238603
传真号码 0769-81238600

二、发行人设立及外商投资管理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发行人系由捷邦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 、有限公司的设立情况

捷邦有限系金开利于 2007 年 6 月 28 日设立的港资独资企业,注册资本 600 万港元。

2007 年 6 月 19 日,东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了《关于设立独资企业 东莞捷邦实业有限公司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章程的批复》(东外经贸资 [2007]1409 号),同意金开利在大朗镇求富路社区聚祥一路 71 号独资经营捷邦 有限,并对捷邦有限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规模、经营期限等作出了明确批复。

2007 年 6 月 21 日,捷邦有限获得了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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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东外资证字[2007]0300 号)。

2007 年 6 月 28 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营业执照》(企独粤莞 总字 201783 号)。

捷邦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港元) 持股比例
1 金开利 600.00 100.00%
合计 600.00 100.00%

根据《关于设立独资企业东莞捷邦实业有限公司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和 章程的批复》(东外经贸资[2007]1409 号)及捷邦有限设立时的公司章程约定, 捷邦有限全部注册资本 600 万港币应当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18 个月内缴足。

金开利实际缴纳完成捷邦有限 600 万港币注册资本的出资时间超出了前述 规定的出资期限,且未就该等出资时间延期事项经审批机关同意并报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备案,不符合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的相关 规定。

捷邦有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存在迟延缴纳的情况,但金开利已于 2009 年 2 月 17 日足额缴纳了出资,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已就该注册资本的缴纳向捷邦 有限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相关主管部门未就该等出资时间延期事项 撤销捷邦有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同时,捷邦有 限后续历次注册资本及股权变更事项均取得主管商务部门批准/备案及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备案。截至目前,捷邦有限及发行人并未因上述出资时间延期事项受到 相关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 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 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 起计算。

2021 年 1 月 20 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走访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走访确认,2007 年 6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 月 20 日期间发行人不存在被行政处 罚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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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7 月 6 日,东莞市商务局出具《复函》,经东莞市商务局核查,2007 年 6 月 28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期间未发现发行人存在违法违规处理记录。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出资时间延期事项被有关部门行政 处罚的风险较低,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自 2007 年 6 月捷邦有限设立至 2009 年 2 月足额缴纳注册资本期间,捷邦有 限均未享受外资企业在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

2 、股份公司的设立情况

2020 年 8 月 28 日,天职国际出具《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0)35487 号),确认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捷邦有限净资产为 20,376.39 万元。

2020 年 8 月 28 日,沃克森出具《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20)第 1292 号),确认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捷邦有限净资产的评估值为 33,071.71 万元。

2020 年 8 月 28 日,捷邦有限召开股东会,决定将捷邦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 有限公司。本次整体变更方案为:由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人民币 20,376.39 万元,按照 1:0.2454 的比例折合 为股本 5,000 万元,每股面值 1 元,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2020 年 9 月 13 日,全体发起人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2020 年 9 月 13 日,天职国际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35489 号), 对此次整体变更全体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2021 年 4 月 6 日,天职国际出具《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31 日净资产变化的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21]15569-5 号)及《捷邦精密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专项复核》(天职业字[2021]27271 号),验证: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股改基准日净资产调整后为 20,828.76 万元,股改基准日净资产 增加 452.37 万元,不影响公司整体改制,不存在出资瑕疵,不会对公司本次发行 上市构成实质性障碍。

2020 年 9 月 22 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营业执照》 (91441900663343661L)。

股份公司设立时,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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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捷邦控股 4,000.00 80.00%
2 捷邦投资 476.19 9.52%
3 君成投资 285.71 5.71%
4 共青城捷邦 174.60 3.49%
5 潘昕 31.75 0.63%
6 辛云峰 31.75 0.63%
合计 5,000.00 100.00%

(二)发行人设立以来的外商投资管理情况

发行人在作为外商投资企业期间,历次增资及股权变动均取得了外商投资管 理有关部门的相关批准或备案,具体如下:

序号 时间 事件 外商投资批准/备案文件
1 2007年6月 捷邦有限设立 《关于设立独资企业东莞捷邦实业有限公司申
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章程的批复》(东外经
贸资[2007]140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商外资粤东外资证字[2007]0300 号)
2 2014年8月 第一次
股权转让
《关于外资企业东莞捷邦实业有限公司补充章
程之一的批复》(东外经贸资[2014]108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商外资粤东外资证字[2007]0300 号)
3 2016年9月 第一次
增加注册资本
《关于外资企业东莞捷邦实业有限公司补充章
程之二的批复》(东朗商务资[2016]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商外资粤东外资证字[2007]0300 号)
4 2017年3月 第二次
增加注册资本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粤莞外资备
201700724)
5 2018年8月 第二次
股权转让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粤莞外资备
201803373)

2018 年 8 月,捷邦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已变更为内资企业,后续 股权变更不再涉及外商投资管理事项。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一) 201912 月,注册资本增加至 3,150.00 万元

2019 年 12 月 22 日,捷邦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共青城捷邦、潘昕和 辛云峰以货币形式对公司进行增资,增资价格为 15 元/注册资本,增加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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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50 万元,其中共青城捷邦以货币资金 1,650 万元增加注册资本 110 万元,潘昕 以货币资金 300 万元增加注册资本 20 万元,辛云峰以货币资金 300 万元增加注 册资本 20 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捷邦有限就该次增资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20 年 8 月 27 日,天职国际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35150 号),验证:截至 2020 年 7 月 30 日,捷邦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投资款共 计 2,250 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其中计入实收资本 15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100 万元;捷邦有限累计实收资本 3,150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100%。

本次增资完成后,捷邦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捷邦控股 2,520.00 80.00%
2 捷邦投资 300.00 9.52%
3 君成投资 180.00 5.71%
4 共青城捷邦 110.00 3.49%
5 辛云峰 20.00 0.63%
6 潘昕 20.00 0.63%
合计 3,150.00 100.00%

(二) 20208 月,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至 5,000.00 万元

2020 年 7 月 28 日,捷邦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注 册资本,将注册资本增加至 5,000.00 万元。

2020 年 8 月 25 日,捷邦有限就该次增资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20 年 8 月 27 日,天职国际对捷邦有限本次增资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 报告》(天职业字[2020]35485 号),经审验:截至 2020 年 7 月 28 日止,捷邦 有限已将资本公积 1,850.00 万元转增实收资本。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后,捷邦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捷邦控股 4,000.0000 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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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2 捷邦投资 476.1905 9.52%
3 君成投资 285.7143 5.71%
4 共青城捷邦 174.6032 3.49%
5 辛云峰 31.7460 0.63%
6 潘昕 31.7460 0.63%
合计 5,000.0000 100.00%

(三) 20209 月,注册资本增加至 5,409.2828 万元

2020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同意长江晨道、超兴创投、国信资 本、宁波天睿和业峻鸿成以货币形式对公司进行增资,增资价格为 23.7 元/股, 增加注册资本 409.2828 万元,其中长江晨道以货币资金 3,640.00 万元增加注册 资本 153.5865 万元,超兴创投以货币资金 360.00 万元增加注册资本 15.1899 万 元,国信资本以货币资金 2,000.00 万元增加注册资本 84.3882 万元,宁波天睿以 货币资金 2,000.00 万元增加注册资本 84.3882 万元,业峻鸿成以货币资金 1,700.00 万元增加注册资本 71.7300 万元。

2020 年 9 月 28 日,发行人就上述增资扩股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20 年 10 月 22 日,天职国际对该次增资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 职业字[2020]37986 号),经审验:截至 2020 年 9 月 28 日止,公司已收到长江 晨道、超兴创投、国信资本、宁波天睿、业峻鸿成的投资款共计 9,700 万元,其 中计入股本的金额为 409.2828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为 9,290.7172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捷邦控股 4,000.0000 73.95%
2 捷邦投资 476.1905 8.80%
3 君成投资 285.7143 5.28%
4 共青城捷邦 174.6032 3.23%
5 长江晨道 153.5865 2.84%
6 国信资本 84.3882 1.56%
7 宁波天睿 84.3882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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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8 业峻鸿成 71.7300 1.33%
9 辛云峰 31.7460 0.59%
10 潘昕 31.7460 0.59%
11 超兴创投 15.1899 0.28%
合计 5,409.2828 100.00%

四、发行人历史沿革中存在委托代持情形

2007 年 6 月捷邦有限成立时,金开利持有的捷邦有限股权系代辛云峰控制 的企业香港友事达持有。本次股权代持的原因系辛云峰不希望对外披露其为捷邦 有限的实际控制人,因此请金开利代为设立捷邦有限。

2014 年 6 月 12 日,金开利与尚为香港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金开利将 其持有的捷邦有限全部股权(共计 600 万港元)以 600 万港元转让给尚为香港。 本次股权转让时,尚为香港为尚为国际 100%持股的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时,尚为国际与香港友事达的股权结构如下:

1、尚为国际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杨巍 47%
2 李香兰(辛云峰配偶) 45%
3 李海霞(殷冠明配偶) 8%
合计 100%

2、香港友事达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杨巍 47%
2 辛云峰 45%
3 李海霞(殷冠明配偶) 8%
合计 100%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金开利与香港友事达的委托持股关系解除。香港友事 达与金开利委托持股及解除委托持股事宜,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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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在纠纷。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历史沿革过程中存在的香港友 事达与金开利的委托持股情形已真实、有效解除,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 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除前述委托持股情况外,发行人历史沿 革中不存在其他股份代持等情形。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六、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 / 挂牌情况

自公司设立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未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或挂牌。

七、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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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林琼珊 潘昕 殷冠明 杨巍 辛云峰
19.50% 12.00% 8.00% 47.00% 45.00%
100% 30.67%
君成投资 共青城捷邦 捷邦投资 捷邦控股 长江晨道 国信资本 宁波天睿 业峻鸿成 超兴创投
5.28% 3.23% 0.59% 8.80% 73.95% 0.59% 2.84% 1.56% 1.56% 1.33% 0.28%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 100% 100% 100% 100% 76.98% 51.00%
香港捷邦 美国捷邦 越南捷邦 昆山尚为 资阳捷邦 瑞泰新材 捷邦金属
100%
100% 34.78%
昆山嘉实特 宜宾瑞泰 国碳纳米
----- End of picture text -----

八、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分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 9 家控股子公司、1 家参股公司及 3 家 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子公司

1 、昆山尚为

1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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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名称 昆山尚为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年6月1日
注册资本 3,000万元
实收资本 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殷冠明
注册地址 江苏省昆山开发区洪湖路336号7号房
主要生产经营地 江苏省昆山开发区洪湖路336号
股东构成 发行人持股100%
经营范围 研发、生产复合材料、高分子材料、电子产品辅助件,销售自产产
品;模切产品、泡棉制品、塑胶件、标签、电子零配件批发;机械
设备租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磁性材料销售;模
具制造;模具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链条及其
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修理;
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
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与公司主
营业务的关系
从事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系发行人主
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2 )财务情况

昆山尚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2021 年度
资产总额 24,514.20
净资产 13,253.61
净利润 6,751.30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天职国际审计。

2 、昆山嘉实特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昆山市嘉实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8年11月12日
注册资本 200万元
实收资本 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辛云峰
注册地址 江苏省昆山开发区陈家浜路2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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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主要生产经营地 江苏省昆山开发区陈家浜路258号
股东构成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昆山尚为持股100%
经营范围 环保新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复合材
料、高分子材料、电子新材料、电子产品及配件、模切产品、泡棉
制品、塑料件、标签、电子零配件的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货物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与公司主
营业务的关系
从事与发行人精密功能件相关产品的销售业务

2 )财务情况

昆山嘉实特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2021 年度
资产总额 450.74
净资产 261.61
净利润 4.75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天职国际审计。

3 、资阳捷邦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资阳捷邦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9年8月19日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实收资本 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辛云峰
注册地址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209号区级机关办公区2号楼1013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板永路中和工业园东南
股东构成 发行人持股100%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
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机械电
气设备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磁性材料生产;
磁性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营业务及与公司 目前厂房已完成建设,未来将从事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的研发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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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主营业务的关系 计、生产和销售,系发行人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2 )财务情况

资阳捷邦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2021 年度
资产总额 8,148.00
净资产 1,902.52
净利润 -57.78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天职国际审计。

4 、香港捷邦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香港捷邦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9年3月6日
注册资本 200万港元
实收资本 200万港元
注册地址 香港上环文咸东街105-107号利文商业大厦2字楼A室
股东构成 发行人持股100%
经营范围 投资和贸易
主营业务及与公司主
营业务的关系
从事对外贸易,系发行人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2 )财务情况

香港捷邦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2021 年度
资产总额 14,430.80
净资产 611.14
净利润 280.10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天职国际审计。

5 、美国捷邦

1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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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名称 J.POND CORP.
成立时间 2016年4月12日
注册资本 100万美元
实收资本 100万美元
注册地址 3350 Scott Blvd. Suite 34A, Santa Clara, CA 95054
主要生产经营地 3350 Scott Blvd. Suite 34A, Santa Clara, CA 95054
股东构成 发行人持股100%
经营范围 Designing and consulting service in electronics industry
主营业务及其与公司
主营业务的关系
从事欧美市场的开拓及客户服务,系发行人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2 )财务情况

美国捷邦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2021 年度
资产总额 215.66
净资产 149.94
净利润 -122.96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天职国际审计。

6 、瑞泰新材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东莞瑞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8年8月27日
注册资本 3,507.2678万元
实收资本 3,507.2678万元
法定代表人 林琼珊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常东路636号1栋101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常东路636号1栋101室
股东构成 发行人持股76.9830%、共青城瑞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
股14.4633%、李召平持股8.5537%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设计开发:纳米材料,能源材料和复合材料,生产检
测设备;投资咨询;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
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物业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与公司主 从事石墨烯和碳纳米管等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系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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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营业务的关系 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2 )财务情况

瑞泰新材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2021 年度
资产总额 9,286.45
净资产 1,779.71
净利润 -561.17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天职国际审计。

7 、捷邦金属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东莞捷邦精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0年7月30日
注册资本 3,000万元
实收资本 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冯明珍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建安路770号7号楼
主要生产经营地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建安路770号7号楼
股东构成 发行人持股51%、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机械设
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
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从事精密结构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系发行人主营业务的
组成部分

2 )财务情况

捷邦金属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2021 年度
资产总额 3,600.04
净资产 1,998.07
净利润 -88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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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天职国际审计。

8 、越南捷邦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J.POND PRECISION TECHNOLOGY (VIET NAM) COMPANY
LIMITED
成立时间 2021年9月21日
注册资本 43,475,680,000越南盾
实收资本 450,000.00美元
注册地址 Lot CN3-4, Yen Phong industrial area (extend), Yen Trung commune,
Yen Phong district, Bac Ninh Province, Viet Nam
主要生产经营地 Lot CN3-4, Yen Phong industrial area (extend), Yen Trung commune,
Yen Phong district, Bac Ninh Province, Viet Nam
股东构成 发行人持股100%
经营范围 Designing and consulting service in electronics industry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
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目前厂房尚在装修中,未来将从事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的生产和
销售,以及越南市场的开拓及客户服务,系发行人主营业务的组
成部分

2 )财务情况

越南捷邦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2021 年度
资产总额 875.86
净资产 -6.88
净利润 -6.88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天职国际审计。

9 、宜宾瑞泰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宜宾瑞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2年6月30日
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 2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李召平
注册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阳春镇四川江安经济开发区服务大楼四楼
股东构成 瑞泰新材持股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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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
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与公司主
营业务的关系
拟未来从事石墨烯和碳纳米管等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系
发行人主营业务的组成部分

2 )财务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宜宾瑞泰尚未成立,最近一年不存在财务数据。

(二)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瑞泰新材参股了 1 家公司。参股 公司国碳纳米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河南国碳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年11月17日
注册资本 1,380万元
实收资本 1,38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保生
注册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郏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新路中段路北
主要生产经营地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平郏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新路中段路北
股东构成 刘保生持股47.10%、高金霞持股18.12%、瑞泰新材持股34.78%
经营范围 新材料、纳米材料及其复合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
技术转让服务;生产、销售纳米材料、电子产品、电池材料及其进
出口业务;新能源汽车的销售、租赁、售后服务;新能源充电桩的
设计、制造、安装、运营及维护服务;锂离子电池及电池组的销售
与技术服务
主营业务及与公司
主营业务的关系
从事碳纳米管粉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控股子公司瑞泰新材的
上游

国碳纳米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2021 年度
资产总额 2,650.67
净资产 2,210.76
净利润 -134.38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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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分公司情况

1 、常平分公司

公司名称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平分公司
成立时间 2018年12月21日
负责人 辛云峰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常东路636号1栋301室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加工电子产品精密结构功能件、塑胶件;研发、生产、销
售电磁屏蔽材料及其器件、吸波材料及其器件、导热料及其器件、绝缘
材料及其器件、金属冲压产品及组件;研发、生产复合材料、高分子材
料、电子产品辅助件;模切产品、泡棉制品、塑胶件、标签、电子零配
件批发;磁性材料销售;模具制作与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
造与销售;研发、销售、修理金属制品;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
生物基材料、电子专用材料、金属材料;研发、制造、销售:高精密电
阻器件、电子专用材料、绝缘制品、光电子器件、纳米材料、磁性材料、
导热材料、电子产品;生产、销售、设计开发:纳米材料,能源材料和
复合材料,生产检测设备;研发、产销:电子产品及其配件、自动化设
备、金属产品及其配件、五金制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涉及
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动产及不动产租赁、物业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南山分公司

公司名称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分公司
成立时间 2019年5月24日
负责人 殷冠明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汪山社区桃园路8号田厦金牛广场A座2909-
D10
经营范围 销售电子产品辅助性结构件(模切产品)、塑胶件;经营进出口业务。
(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
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3 、苏州分公司

公司名称 昆山尚为新材料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成立时间 2019年7月25日
负责人 殷冠明
注册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方泾路10号裕大盛博科技园1号楼5001室HM011室
(集群登记)
经营范围 研发复合材料、高分子材料、电子产品辅助件;模切产品、泡棉制
品、塑胶件、标签、电子零配件批发;机械设备租赁;从事上述货物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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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九、持有发行人 5% 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 、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捷邦控股持有发行人 73.95%的股权,为发行人 控股股东。捷邦控股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深圳捷邦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8年6月8日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杨巍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股东构成 杨巍持股47%、辛云峰持股45%、殷冠明持股8%
主营业务及与公司
主营业务的关系
捷邦控股系持股平台,除持有发行人股份外,未实际开展其他业务

捷邦控股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母公司)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2021 年度
资产总额 10,840.72
净资产 7,629.71
净利润 512.63

注:以上财务数据经深圳源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2 、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辛云峰、杨巍和殷冠明。

辛云峰、杨巍和殷冠明分别持有发行人控股股东捷邦控股 45%、47%和 8% 股权,三人合计持有发行人控股股东捷邦控股 100%股权。捷邦控股持有发行人 73.95%的股权。此外,殷冠明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捷邦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捷邦投资持有发行人 8.80%的股权,辛云峰亦直接持有发行人 0.59%的股权。三 人合计控制发行人 83.34%的表决权。

辛云峰、杨巍及殷冠明于 2020 年 9 月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并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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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于 2021 年 7 月和 2022 年 4 月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和《一致行 动人协议之补充协议之二》(以上协议合称“一致行动人相关协议”)。

根据一致行动人相关协议,辛云峰、杨巍及殷冠明约定:(1)三方在处理 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 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应采取一致行动;(2)三方就有关公司经营 发展的重大事项向捷邦控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及通过各方所控制的捷邦科技股 份在公司股东大会行使提案权时,以及各方在捷邦控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及通 过各方所控制的捷邦科技股份在公司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保持一致;(3) 三方在行使提案权和表决权时应协商一致,并以此一致意见行使相关权利;如果 三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后,在行使提案权和表决权时仍不能协商一致的,则以杨 巍的意见为准;(4)一致行动人相关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时终止,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存在可撤 销、解除的情形;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日起满三十六个月后,各方视 具体情况协商确定是否续签本协议。

报告期内,辛云峰、杨巍及殷冠明在发行人历次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的 表决中均保持了一致意见,未出现意见不一致的情形,亦未因一致行动人相关协 议的履行发生纠纷。

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 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公司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 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机制。同时,公司董事会下 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4 个专门委员会并 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各专业委员会能够在制定企业发展战略、经营方针、投 资方案和管理层任免等事项中充分发挥职能。此外,公司股东大会选聘了 3 名独 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决策的形成进行机制制衡。

综上所述,一致行动人相关协议的约定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在行使提案权和 表决权时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形,不会导致发行人股东大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一 致行动的分歧及纠纷解决机制不会对发行人的重大决策及日常经营活动的开展 造成重大不确定性,不存在导致发行人日常生产经营停顿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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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如下:

辛云峰先生:1973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 身份证号码为 222401197305**。1996 年 7 月至 1997 年 5 月,就职于深圳华 泰电子厂;1998 年 2 月至 1999 年 12 月,就职于深圳市泰明电子有限公司,任 销售经理;2000 年 1 月至 2001 年 12 月,待业,筹办企业;2002 年 1 月至 2007 年 6 月,就职于深圳市友事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任销售副总经理;2007 年 6 月 创立了捷邦有限,捷邦有限创立后至 2020 年 9 月,历任捷邦有限监事、董事长 等职务;2020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杨巍先生:1976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曾 就读于北大汇丰商学院 EMBA 研修班,身份证号码为 360421197607**。1998 年 9 月至 2002 年 12 月,就职于惠州麦科特玛骐摩托车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 2002 年 12 月至 2009 年 9 月,就职于东莞市易创电子有限公司,历任销售负责 人、总经理等职务;2009 年 10 月至 2020 年 9 月,就职于捷邦有限,历任总经 理、董事等职务;2020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殷冠明先生:1975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EMBA 结业,身份证号码为 362123197508**。2000 年 3 月至 2014 年 7 月, 就职于日东电工材料(深圳)有限公司,历任销售代表、经理、高级经理等职务; 2014 至 8 月至 2020 年 9 月就职于捷邦有限,历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务; 2020 年 9 月起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1 )实际控制人于 20209 月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原因

自 2014 年 5 月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辛云峰、杨巍和殷冠明在捷邦有 限及发行人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以往历次股东会及董事会提案、表决中及 涉及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时均保持了一致行动;捷邦有限于 2020 年 9 月整体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发行人拟进行本次发行上市申报,为明确公司重大决策 及日常经营中可能发生的意见分歧或纠纷解决机制,提高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运 营效率,维护上市后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进一步明确三人共同控制的事实,保 持公司控制权稳定,三人于 2020 年 9 月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

2 )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前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认定情况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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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最近两年内,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一直为辛云峰、杨巍及殷冠明,其认定情 况及依据具体如下:

①最近两年内,辛云峰、杨巍及殷冠明均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拥有对发行人 的控制权

序号 时间 辛云峰、杨巍及殷冠明直接和间接
控制发行人表决权情况
辛云峰、杨巍及殷冠明直接和间接
控制发行人表决权情况
辛云峰、杨巍及殷冠明直接和间接
控制发行人表决权情况
合计
捷邦控股持股比例
(辛云峰、杨巍及
殷冠明分别持股
45%47%
8%
殷冠明通过捷邦
投资控制股权比
例(一直
辛云峰
殷冠明
持有捷邦投资
12%出资并担任
普通合伙人)
直接持
股比例
1 2020.1.1-
2020.9.27
80.00% 9.52% 0.63% 90.15%
2 2020.9.28至今 73.95% 8.80% 0.59% 83.34%

最近两年内,辛云峰、杨巍及殷冠明分别持有捷邦控股 45%、47%和 8%的 股权,在控股股东捷邦控股层面的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最近两年内,辛云峰、 杨巍及殷冠明均通过捷邦控股控制发行人,捷邦控股持有发行人的股权比例最高 达 80.00%,最低达 73.95%,捷邦控股始终控股发行人。最近两年内,辛云峰、 杨巍及殷冠明直接和间接控制发行人表决权的比例最高为 90.15%,最低为 83.34%,最近两年内,三人实际支配发行人股份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的 2/3,对 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起着决定性作用。

最近两年内,辛云峰、杨巍及殷冠明在行使股东权利时均能充分协商与沟通, 并在行使股东投票权时保持一致,不存在发生分歧而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况。

②最近两年内,辛云峰、杨巍及殷冠明均为发行人董事会成员,对董事会表 决具有重要影响

如前所述,辛云峰、杨巍及殷冠明实际支配发行人股份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 的 2/3,对发行人董事的任命起着决定性作用。最近两年内,发行人董事会成员 如下:

董事会 期间 期间
2020.1.1-2020.9.12 2020.9.13 至今
董事长 辛云峰 辛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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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董事会 期间 期间
2020.1.1-2020.9.12 2020.9.13 至今
非独立董事 杨巍、殷冠明、林琼珊 杨巍、殷冠明、林琼珊
独立董事 - 胡甦、李真圣、罗书章

最近两年内,辛云峰、杨巍及殷冠明均为发行人董事会成员。根据发行人有 限公司阶段和股份公司阶段的公司章程,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 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因此报告期内三人对董事会表决具 有重要影响。最近两年内,三人在行使董事会权利时均能充分协商与沟通,并在 行使董事投票权时保持一致,不存在发生分歧而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况。

③发行人经营管理的实际运作情况

最近两年内,辛云峰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殷冠明一直担任公司董事及总经 理、杨巍一直担任公司董事;辛云峰、杨巍及殷冠明三人对发行人的长期规划、 日常生产经营等具体管理事项分工明确:辛云峰主要负责市场开发和业务拓展、 杨巍主要负责产业布局及财务管理、殷冠明主要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并最终由三 人共同讨论决定。

除殷冠明担任总经理外,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还包括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 董事会秘书,其中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殷冠明提名,董事会秘书由董事 长辛云峰提名,且三人对董事会表决起着重要作用,从而对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的任命产生重要影响。

综上所述,各实际控制人在发行人日常生产经营中共同经营、决策并发挥重 要作用,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进行实际控制。

3 )是否存在《审核问答》问题 9 所述为满足发行条件而作出违背事实的 认定,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最近二年是否发生变更,是否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

发行人认定辛云峰、杨巍及殷冠明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审核问答》问题 9 所述为满足发行条件而作出违背事实的认定,具体分析如下:

《审核问答》问题9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认定的情况 认定是否
符合规定
在确定公司控制权归属时,应当本 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均已确认最近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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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尊重企业的实
际情况,以发行人自身的认定为
主,由发行人股东予以确认
年,捷邦有限/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辛云
峰、杨巍、殷冠明
发行人股权较为分散但存在单一
股东控制比例达到30%的情形的,
若无相反的证据,原则上应将该股
东认定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最近两年内,辛云峰、杨巍、殷冠明直接
和间接控制发行人表决权的比例最高为
90.15%,最低为83.34%。最近两年,捷邦
控股持有的捷邦有限/发行人股权均在
50%以上,发行人已将捷邦控股认定为控
股股东
法定或约定形成的一致行动关系
并不必然导致多人共同拥有公司
控制权的情况,发行人及中介机构
不应为扩大履行实际控制人义务
的主体范围或满足发行条件而作
出违背事实的认定
捷邦有限/发行人系根据股东会及董事会
的历次决议、实际经营管理决策等认定
辛云峰、杨巍、殷冠明为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为扩大履行实际控制人义务的主体
范围或满足发行条件而作出违背事实的
认定的情形
通过一致行动协议主张共同控制
的,无合理理由的(如第一大股东
为纯财务投资人),一般不能排除
第一大股东为共同控制人
发行人已认定第一大股东捷邦控股的全
体股东为共同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直系亲属,如
其持有公司股份达到5%以上或者
虽未超过5%但是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并在公司经营决策
中发挥重要作用,保荐人、发行人
律师应说明上述主体是否为共同
实际控制人
最近两年,发行人股东中不涉及实际控
制人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情形
不适用
共同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
应当在协议中明确发生意见分歧
或纠纷时的解决机制
辛云峰、杨巍和殷冠明签署的一致行动
人相关协议第1.3条明确了发生意见分
歧或纠纷时的解决机制
对于作为实际控制人亲属的股东
所持的股份,应当比照实际控制
人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
最近两年,发行人股东中不涉及实际控
制人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情形
不适用

最近两年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均为辛云峰、杨巍和殷冠明,未发生变更, 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

( 4 )辛云峰为捷邦有限创始人,杨巍在控股股东捷邦控股中持股比例最大

的原因

捷邦有限设立后的发展初期,因资金周转需要,公司于 2009 年引入杨巍为 捷邦有限提供相关资金支持,并且杨巍具有相关行业从业经验、看好模切行业的 未来发展;同时,辛云峰考虑到杨巍具有一定资金实力且具备良好的行业管理经 验,因此杨巍与辛云峰经平等协商后,采用了杨巍与辛云峰分别持股 51%/49%的 股权结构于 2010 年 4 月共同设立了东莞市尚为工业材料有限公司并拟承接捷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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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的相关业务。但由于进入公司主要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名录或取得供应商代码 的过程较为复杂,东莞市尚为工业材料有限公司(2013 年 9 月变更公司名称为 “东莞市尚为新材料有限公司”)始终未完成对于捷邦有限的业务承接;同时, 2014 年引入具有多年同行业管理经验的殷冠明后,为保持公司持续经营及控制 权的稳定,经各方平等协商一致,各方采用了辛云峰、杨巍及殷冠明分别持股 45%/47%/8%的股权结构并决定仍以捷邦有限作为业务发展主体,由辛云峰、杨 巍及殷冠明三方共同控制并管理捷邦有限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因此,后续尚为香 港将其持有的捷邦有限全部股权转让给捷邦控股时,各方仍保持了上述 45%/47%/8%的股权结构。

( 5 )辛云峰和杨巍之间是否存在股份代持关系或股份质押关系,发行人控 股股东股份权属是否清晰,是否存在潜在纠纷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辛云峰和杨巍之间不存在股份代持关系或股份质 押关系,发行人控股股东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二)持有发行人 5% 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捷邦投资 及君成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1 、捷邦投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捷邦投资持有发行人 8.80%的股权。捷邦投资系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殷冠明。

1 )基本情况

名称 深圳捷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8年11月5日
注册资本 650万元
实收资本 650万元
合伙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殷冠明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创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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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
主营业务的关系
捷邦投资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除持有公司股份外,未实际开
展其他业务

2 )合伙人出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捷邦投资合伙人出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性质 合伙人姓
出资额
(万元)
出资
比例
在发行人及子公司处
主要任职情况
1 有限合伙人 冯明珍 260.00 40.00% 副总经理
2 有限合伙人 潘昕 126.75 19.50% 财务总监
3 普通合伙人 殷冠明 78.00 12.00% 董事、总经理
4 有限合伙人 张晶 65.00 10.00% 董事长助理
5 有限合伙人 徐立清 55.25 8.50% 销售管理部副总监
6 有限合伙人 蒋成建 19.50 3.00% 监事会主席、
资阳捷邦副总经理
7 有限合伙人 胡宗维 19.50 3.00% 副总经理
8 有限合伙人 何荣 16.25 2.50% 研发部总监
9 有限合伙人 刘银生 9.75 1.50% 昆山尚为研发部部长
合计 650.00 100.00% -

2 、君成投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君成投资持有发行人 5.28%的股权。君成投资系 发行人董事林琼珊 100%持股的公司。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州君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8年11月8日
注册资本 300万元
实收资本 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林琼珊
注册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 号(自编1 号楼)X1301-C7090(集群
注册)(JM)(确认制)
股东构成 林琼珊持股100%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
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君成投资为持股平台,除持有公司股份外,未实际开展其他业务

2 )林琼珊两次入股发行人的原因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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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琼珊,厦门大学硕士学位,在发行人任职前有 14 年左右的金融从业经历, 曾担任招商银行私人银行(东莞)中心总经理、零售部总经理、分行副总裁等职 务,曾获中国金融工会“广东金融五一巾帼标兵”、招商银行“全国十大杰出人 才”等荣誉,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

林琼珊 2018 年、2019 年两次投资入股发行人,系发行人对其实施人才引进 并根据引进后的实际工作表现而开展进一步激励的结果,具体为:

2018 年 9 月,林琼珊入职发行人,主要分管公司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行政 部、信息技术部等中后台核心部门;出于引进人才并考虑公司未来投融资发展需 求,2018 年 12 月,发行人对林琼珊进行了股权激励。

2019 年 1 月,林琼珊同时担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瑞泰新材总经理,并同步 负责运用于锂电池领域的碳纳米管业务的营销推广和管理工作,快速拓展了几大 锂电池核心客户。基于林琼珊的工作贡献,2019 年 12 月,发行人对林琼珊进行 了第二次股权激励。

综上所述,发行人系基于林琼珊的学历背景、职业经历及对公司具体贡献程 度等综合因素对其进行股权激励;林琼珊两次入股发行人系因发行人对其进行人 才引入、引入后的实际工作表现综合考量后开展的股权激励,且林琼珊有意愿入 股发行人,系发行人与林琼珊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具有合理性。

林琼珊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为他人代持股份情况,亦不存在利益输送或其 他利益安排情况。

林琼珊与发行人客户、供应商、债权人不存在实质上的关联关系。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捷邦控股除持有发行人股权外, 未持有其他公司股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辛云峰、杨巍、殷冠明控制其 他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1 、众之医疗

众之医疗为实际控制人辛云峰控制的企业。众之医疗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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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东莞众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0年4月8日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实收资本 290.1284万元
法定代表人 史文峰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南路14号3栋503室
股东构成 辛云峰持股90%、史文峰持股10%
经营范围 研发、销售:二类医疗器械(医用口罩、防护服)、日用口罩(非医用)、
保健用品、劳保用品、纺织品及原料、塑胶制品、日用品、服饰、手套、
帽子、鞋子、窗帘;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技术开发;设计、制作、发布各类广告;会务及展览服务;货物或技术
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设备租
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捷邦投资

捷邦投资为实际控制人殷冠明控制的企业。捷邦投资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之 “九、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十、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5,409.28 万股。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 为 1,810 万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7%。本次发行 前后,公司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发行前 发行前 发行后 发行后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捷邦控股 4,000.00 73.95% 4,000.00 55.41%
2 捷邦投资 476.19 8.80% 476.19 6.60%
3 君成投资 285.71 5.28% 285.71 3.96%
4 共青城捷邦 174.60 3.23% 174.60 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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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发行前 发行前 发行后 发行后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5 长江晨道 153.59 2.84% 153.59 2.13%
6 国信资本(SS) 84.39 1.56% 84.39 1.17%
7 宁波天睿 84.39 1.56% 84.39 1.17%
8 业峻鸿成 71.73 1.33% 71.73 0.99%
9 潘昕 31.75 0.59% 31.75 0.44%
10 辛云峰 31.75 0.59% 31.75 0.44%
11 超兴创投 15.19 0.28% 15.19 0.21%
12 社会公众股 - - 1,810.00 25.07%
总股本 5,409.28 100.00% 7,219.28 100.00%

注:SS 代表 State-owned Shareholder,表示其为国有股东。2021 年 4 月 2 日,深圳市人 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深圳市国资委关于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 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深国资委函[2021]124 号),国信资本持有发行人股份界定为国 有股(SS)。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捷邦控股 4,000.00 73.95%
2 捷邦投资 476.19 8.80%
3 君成投资 285.71 5.28%
4 共青城捷邦 174.60 3.23%
5 长江晨道 153.59 2.84%
6 国信资本 84.39 1.56%
7 宁波天睿 84.39 1.56%
8 业峻鸿成 71.73 1.33%
9 潘昕 31.75 0.59%
10 辛云峰 31.75 0.59%
合计 5,394.10 99.72%

(三)本次发行前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本次发行前,公司有 2 名自然人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任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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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辛云峰 31.75 0.59% 董事长
2 潘昕 31.75 0.59% 财务总监
合计 63.50 1.18% -

(四)发行人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国信资本持有发行人 843,882 股股份,占发行前 总股本的 1.56%。国信资本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 深圳市国资委。2021 年 4 月 2 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 具《深圳市国资委关于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 (深国资委函[2021]124 号),国信资本持有发行人股份界定为国有股(SS)。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东宁波天睿为外商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除此之外,发行人不存在外资股份的情况。

(五)首次申报前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的情况

2020 年 9 月,因发行人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同时投资者看好公司发展前景 及上市预期,经各方协商,引进长江晨道、国信资本、宁波天睿、业峻鸿成和超 兴创投五名新股东,以发行人增资前的估值 118,500 万元为基础,新股东按照每 股 23.7 元的价格,以货币形式对发行人进行增资,增加注册资本 409.2828 万元。

首次申报前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长江晨道 153.5865 2.84%
2 国信资本 84.3882 1.56%
3 宁波天睿 84.3882 1.56%
4 业峻鸿成 71.7300 1.33%
5 超兴创投 15.1899 0.28%
合计 409.2828 7.57%

长江晨道、国信资本、宁波天睿、业峻鸿成和超兴创投与发行人其他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 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长江晨道、国信资本、宁波天睿、 业峻鸿成和超兴创投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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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首次申报前最近一年新增股东的具体情况如下:

1 、长江晨道

名称 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7年6月19日
注册资本 315,1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晨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章书勤)
注册地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88 号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
器一期工程1 号厂房146 号
经营范围 对新能源产业的投资;投资管理与资产管理;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投
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
款,不得从事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长江晨道合伙人构成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金额
(万元)
认缴
比例
合伙人
性质
1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问鼎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0 15.87% 有限合伙人
2 北京华鼎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50,000.00 15.87% 有限合伙人
3 湖北省长江合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50,000.00 15.87% 有限合伙人
4 招银国际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50,000.00 15.87% 有限合伙人
5 溧阳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40,000.00 12.69% 有限合伙人
6 深圳市招银成长拾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20,000.00 6.35% 有限合伙人
7 湖北长江招银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20,000.00 6.35% 有限合伙人
8 新疆TCL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5,000.00 4.76% 有限合伙人
9 深圳市招银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10,000.00 3.17% 有限合伙人
10 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 3.17% 有限合伙人
11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晨道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100.00 0.03% 普通合伙人
合计 315,100.00 100.00%

长江晨道为私募投资基金,依法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备案手续, 并于 2017 年 11 月 28 日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号为 SX9811), 其管理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晨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登记编号为 P106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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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江晨道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长江晨道普通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晨道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晨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7年5月3日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倚天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C0970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
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晨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结构如下:

==> picture [160 x 14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关朝余 章书勤
67.00% 33.0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倚天投资有限公司
99.00% GP, 1.0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晨道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nd of picture text -----

关朝余在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晨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比例为 99.00%,且持有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倚天投资有限公司 67.00% 的股份。长江晨道普通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晨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实际控制人为关朝余。

(2)长江晨道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

①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问鼎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问鼎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年4月6日
注册资本 19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吴映明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H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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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 经营范围 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 务)

②北京华鼎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名称 北京华鼎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6年5月20日
注册资本 4,249,32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华鼎资本(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23幢4层407
经营范围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
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
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
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
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③湖北省长江合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湖北省长江合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6年6月21日
注册资本 301,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湖北省长江合志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99号海外人才大楼A座18楼1820
经营范围 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不含国家法律法
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
基金)(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从事发放
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④招银国际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招银国际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年3月26日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李伟荣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 号A 栋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受托资产管理;
投资咨询;投资顾问;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各项根据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规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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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

⑤溧阳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名称 溧阳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年6月19日
注册资本 6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薛丽民
注册地址 溧阳市天目湖镇勤业路8号二楼北侧209、211
经营范围 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创业投资及相关咨询业务,代理其他
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
理服务;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⑥深圳市招银成长拾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深圳市招银成长拾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7年3月28日
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招银国际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深南大道10128 号南山数字文化产业基地西
座二楼214室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管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
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受托管理股权
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
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
投资;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
等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⑦湖北长江招银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湖北长江招银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6年6月23日
注册资本 1,000,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湖北长江招银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武昌区中南路99号武汉保利文化广场20层2001室
经营范围 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含国家法律法规、
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
金)

⑧新疆 TCL 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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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新疆TCL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年9月9日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袁冰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高新街258号数码港大
厦2015-280 号
经营范围 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
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⑨深圳市招银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深圳市招银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6年9月28日
注册资本 300,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招银国际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 号A 栋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股权投资
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从事公开
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创业投资业务;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
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
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

⑩江苏苏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江苏苏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年4月26日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唐正昊
注册地址 溧阳市昆仑街道泓口路218 号C 幢702 室(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
内)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产业及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国信资本

公司名称 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19年6月18日
注册资本 3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周中国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隆商务中心2号楼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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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构成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股权投资、创业投资、股东保荐的科创板项目跟投
和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另类投资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
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国信资本股权结构如下: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 picture [230 x 19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100%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9.00%
华润深国投信托
33.53%
有限公司
21.1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
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 End of picture text -----

国信资本为 A 股上市公司国信证券(002736.SZ)的全资子公司,其实际控 制人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信资本由其股东以自有资金 出资,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设立投资基金的情形,未委托基金 管理人管理其资产,亦未受托成为基金管理人管理资产,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 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办理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备 案/登记手续。

3 、宁波天睿

名称 宁波天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20年5月7日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广东普州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刘静)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M1080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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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宁波天睿合伙人构成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 认缴比例 合伙人性质
1 曾云天 49,000.00 98.00% 有限合伙人
2 广东普州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1,000.00 2.00% 普通合伙人
合计 50,000.00 100.00%

宁波天睿为曾云天和广东普州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持有的企业。宁波 天睿由其出资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设立投 资基金的情形,未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其资产,亦未受托成为基金管理人管理资 产,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 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办理私 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手续。

(1)宁波天睿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宁波天睿普通合伙人广东普州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广东普州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年10月29日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令西普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息路5号一楼101室
经营范围 电气设备及电器设备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电子产品技术研发;
生产和销售:电子产品、线材、五金、连接器、电线电缆(生产项目另
设分支机构经营)。(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东普州电气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picture [166 x 10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东莞市康盛创业
曾云天
投资有限公司
99.00% 1.00%
广东普州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 End of picture text -----

曾云天持有广东普州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99%的股权。宁波天睿的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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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曾云天。

(2)宁波天睿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宁波天睿有限合伙人曾云天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国籍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香港身份证)
曾云天 中国 中国香港永久居民 R44***()

4 、业峻鸿成

名称 共青城业峻鸿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20年9月23日
注册资本 1,7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谭蓓蓓
注册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
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业峻鸿成的合伙人构成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 认缴比例 合伙人性质
1 谭蓓蓓 1,000.00 58.82% 普通合伙人
2 陶雪晴 500.00 29.41% 有限合伙人
3 甘玲 200.00 11.76% 有限合伙人
合计 1,700.00 100.00%

业峻鸿成为谭蓓蓓、陶雪晴和甘玲共同出资持有的企业。业峻鸿成由其出资 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设立投资基金的情形, 未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其资产,亦未受托成为基金管理人管理资产,不属于《私 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中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办理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 理人备案/登记手续。

(1)业峻鸿成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业峻鸿成普通合伙人谭蓓蓓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国籍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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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蓓蓓 中国 否 652301198008**

业峻鸿成的实际控制人为谭蓓蓓。

(2)业峻鸿成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业峻鸿成有限合伙人陶雪晴、甘玲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国籍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
陶雪晴 中国 441621196412**
甘玲 中国 450981199109**

5 、超兴创投

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超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7年10月9日
注册资本 30,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黄锟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C1766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
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超兴创投合伙人构成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 认缴比例 合伙人性质
1 吴岑 19,800.00 99.00% 有限合伙人
2 黄锟 200.00 1.00% 普通合伙人
合计 20,000.00 100.00%

超兴创投为吴岑和黄锟共同出资持有的企业。超兴创投由其出资人以自有资 金出资,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设立投资基金的情形,未委托基 金管理人管理其资产,亦未受托成为基金管理人管理资产,不属于《私募投资基 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中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办理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 备案/登记手续。

(1)超兴创投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超兴创投普通合伙人黄锟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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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国籍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
黄锟 中国 352201197910**

超兴创投的实际控制人为黄锟。

(2)超兴创投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超兴创投有限合伙人吴岑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国籍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
吴岑 中国 352201198111**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前公司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各自持股 比例如下:

序号 名称 持股数量
(万股)
持股
比例
关联关系
1 捷邦控股 4,000.00 73.95% 辛云峰持有捷邦控股45%的股权;
殷冠明持有捷邦投资12.00%的出资额并担
任捷邦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殷冠明
持有捷邦控股8%的股权;
辛云峰和殷冠明均为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
制人
2 辛云峰 31.75 0.59%
3 捷邦投资 476.19 8.80%
潘昕持有捷邦投资19.50%的出资额
4 潘昕 31.75 0.59%
5 君成投资 285.71 5.28% 林琼珊持有君成投资100%股权,同时林琼
珊持有共青城捷邦30.67%的出资额并担任
执行事务合伙人;林琼珊表弟李统龙持有
共青城捷邦24.24%的出资额
6 共青城捷邦 174.60 3.23%
7 长江晨道 153.59 2.84% 宁波天睿实际控制人曾云天的父亲曾毓群
控制的企业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问鼎投资有
限公司持有长江晨道15.8680%的出资额
8 宁波天睿 84.39 1.56%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上述情况之外,发行人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 关联关系。

(七)对赌协议或类似安排及其解除情况

2020 年 9 月 28 日,长江晨道、宁波天睿、业峻鸿成、超兴创投与发行人、 实际控制人辛云峰、杨巍和殷冠明签署了《增资协议》。《增资协议》未约定业 绩对赌条款,但在第六条至第十四条约定了优先清算权、整体出售协商、反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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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认购权、股权转让限制、优先购买权、跟随出售权、信息权和检查权、最优 惠待遇等特殊条款。

2020 年 9 月 28 日,国信资本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辛云峰、杨巍和殷冠明 签署了《增资协议》。《增资协议》未约定业绩对赌条款,但在第五条至第十四 条约定了优先清算权、整体出售协商、反稀释、优先认购权、股权转让限制、优 先购买权、跟随出售权、配合出售、信息权和检查权、最优惠待遇等特殊条款。

2021 年 2 月 26 日,长江晨道、宁波天睿、业峻鸿成、超兴创投与发行人、 实际控制人辛云峰、杨巍和殷冠明签署了《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之二》(以下简 称《补充协议二》)。《补充协议二》约定《增资协议》中第六条至第十四条, 自公司向证监会或相应证券交易所提交首次发行上市申报文件之日自动全面解 除,且不再具有任何恢复执行之效力。

2021 年 2 月 26 日,国信资本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辛云峰、杨巍和殷冠明 签署了《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之二》(以下亦简称《补充协议二》)。《补充协 议二》约定《增资协议》中第五条至第十四条,自公司向证监会或相应证券交易 所提交首次发行上市申报文件之日自动全面解除,且不再具有任何恢复执行之效 力。

2020 年 9 月 28 日,长江晨道、国信资本、宁波天睿、业峻鸿成、超兴创投 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辛云峰、杨巍和殷冠明签署了《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 下简称《补充协议一》。《补充协议一》第一条约定了投资者有权要求实际控制 人回购其持有的股权以及在实际控制人未能回购的情况下,要求发行人减资的特 殊条款,第二条约定了附条件终止和附条件生效条款。

2021 年 2 月 26 日,长江晨道、国信资本、宁波天睿、业峻鸿成、超兴创投 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辛云峰、杨巍和殷冠明签署了《补充协议二》。《补充协 议二》约定,自《补充协议二》签署之日起,发行人退出作为《补充协议一》的 签署主体,无需履行任何与《补充协议一》相关的义务或责任,全面解除《补充 协议一》中第一条涉及发行人作为履行义务主体的约定,且不再具有任何恢复执 行之效力;同时《补充协议二》对第一条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补充协议一》 的主要内容如下:

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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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主要内容
第一条
要求回
购权
1.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止,如下列条件
中任一项成立,则投资人有权选择退出(亦有权继续持有)对公司的投资:
(1)公司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未能实现合格IPO。其中,“合格IPO”
指公司(或因公司重组而建立并实际控制公司在重组前的全部业务及享有全部
经济利益的其他公司或实体或公司的母公司,且投资人在该其他公司或实体或
公司的母公司中持股比例与重组前投资人在公司中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或投资人认可的其它主流证券市场发行股票并公
开上市;
(2)公司因环保问题、厂房土地问题等重大合规问题导致对合格IPO构成实质
障碍;
(3)有确定性的事由导致可预见公司不能在前述期限内实现合格IPO,如无法
取得合规经营所必须的证照等;
(4)实际控制人/公司对《增资协议》和/或本协议构成重大违约,且未能在投
资人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和补偿;
(5)实际控制人或者相关关联方出现占用公司资金情形且未能在投资人要求的
时间内归还。
1.2 投资人有权在前述任一情形发生后要求实际控制人以现金回购投资人持有
的全部或部分公司股份,全部股份对应的回购价格为投资人本次增资金额加上
投资期间按[8]%年息(单利)计算的本息以及已宣布但未分配的红利之和并扣
除投资人已从公司取得的累计分红金额,投资期间(即计息时间)为从投资人
实际支付增资款之日起至实际控制人实际支付完毕全部收购价款之日止(不含
当日);投资人接受实际控制人寻找的其他投资者以前述价格收购投资人持有
的公司股权。
第二条
特殊权
利及其
他/争议
解决及
其他
投资人同意并确认,本协议约定的特殊权利(除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以外
的其他权利)自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相应证券交易所提交首次发
行上市申报文件之日自动失效/终止。若公司向证监会或相应证券交易所提交的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被否决或因其他原因失效,或公司主动申请撤回
上市文件的,则投资人享有的上述特殊权利自该等合格IPO申请被否决、失效
或撤回之次日自动恢复效力并视为从未失效,该等特殊权利涉及的有关期间自
动顺延。

长江晨道、国信资本、宁波天睿、业峻鸿成、超兴创投与发行人、实际控制 人辛云峰、杨巍和殷冠明在《补充协议二》中一致确认并承诺,截至本协议签署 之日,除原协议外,各方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涉及对赌、股权回购、估值调整、 利益补偿或其他特殊协议、约定、安排。

综上所述,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不是对赌协议或类似安排的当 事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与投资者之间的相关约定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 化的情形,相关协议不与公司市值挂钩,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或者 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 行上市审核问答》的相关要求。即使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与投资者之间的相关回购 条款恢复生效,亦不会对发行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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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经核查认为:发行人不作为对赌协议当事人;发行人实 际控制人与相关股东之间的对赌协议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的约定,对 赌协议不与市值挂钩且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或其他严重影响投 资者权益的情形。

(八)发行人穿透计算股东人数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共有 11 名股东,按照穿透计算的相关规定,发行人穿 透计算的股东人数未超过 200 人。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由 7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 3 年,可连选连任,其中独立董事连续 任期不得超过 6 年。

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提名人 任职期间
1 辛云峰 董事长 筹备委员会 2020年9月13日起3年
2 杨巍 董事 筹备委员会 2020年9月13日起3年
3 殷冠明 董事 筹备委员会 2020年9月13日起3年
4 林琼珊 董事 筹备委员会 2020年9月13日起3年
5 胡甦 独立董事 筹备委员会 2020年9月13日起3年
6 李真圣 独立董事 筹备委员会 2020年9月13日起3年
7 罗书章 独立董事 筹备委员会 2020年9月13日起3年

公司董事简历如下:

1 、辛云峰先生

简历参见本节之“九、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 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2 、杨巍先生

简历参见本节之“九、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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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3 、殷冠明先生

简历参见本节之“九、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 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4 、林琼珊女士

1978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4 年 3 月至 2018 年 5 月,就职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历任私人银行(东 莞)中心总经理、零售部总经理、分行副总裁等职务;2018 年 9 月至 2020 年 9 月,就职于捷邦有限,任董事;2020 年 9 月起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子公 司瑞泰新材执行董事、总经理。

5 、胡甦先生

1966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6 年 4 月至 2017 年 4 月,就职于深圳市世纪汇讯实业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2008 年 6 月至 2014 年 5 月,就职于深圳市如歌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04 年 7 月 至今,就职于深圳市至尊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现任监事;2020 年 9 月起任公司 独立董事。

6 、李真圣先生

1980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003 年 7 月至 2007 年 10 月就职于美的集团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2007 年 10 月至 2012 年 7 月,就职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任高级投资总监; 2012 年 7 月至 2015 年 5 月就职于大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2015 年 5 月至 2019 年 11 月就职于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任执行总裁;2019 年 11 月至 2021 年 7 月,就职于中集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2021 年 7 月 至今,就职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任资本运营部高级总监;2020 年 9 月起任 公司独立董事。

7 、罗书章先生

1970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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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会计师,会计学教授。1992 年 7 月至 1996 年 6 月,就职于石家庄铁道学院, 任教师;1996 年 7 月至 2004 年 8 月,就职于财达证券,历任主管会计、财务经 理、计财部财务经理;2004 年 9 月至 2007 年 6 月就读于天津财经大学;2007 年 7 月起任广东金融学院会计系教师、副教授、教授;2016 年 6 月至今任深圳市景 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6 月至今任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0 年 9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 2 名非职工代 表监事由筹备委员会提名,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1 名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公司现任监事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提名人 任职期间
1 蒋成建 监事会主席 筹备委员会 2020年9月13日起3年
2 杨成 监事 筹备委员会 2020年9月13日起3年
3 谢占峰 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 2020年9月13日起3年

公司监事简历如下:

1 、蒋成建先生

1982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8 年 4 月 至 2015 年 5 月,就职于捷邦有限,历任物流部主管、制造部经理、运营部部长 等职务;2015 年 6 月至 2022 年 3 月,就职于子公司昆山尚为,任昆山尚为副总 经理;2022 年 3 月至今,任子公司资阳捷邦副总经理;2020 年 9 月起任公司监 事会主席。

2 、杨成先生

198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 年 2 月 至 2014 年 10 月,就职于深圳正峰印刷有限公司,任品质部产品经理;2014 年 11 月至 2017 年 6 月,就职于东莞键升印刷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9 月,就职于捷邦有限,任订单管理部部长;2020 年 9 月至 2022 年 3 月任公司运营管理部部长;2022 年 3 月至今,任昆山尚为副总经理;2020 年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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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起任公司监事。

3 、谢占峰先生

1985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3 年 6 月 至 2008 年 4 月,就职于东莞德美电子厂,任仓库管理员;2008 年 4 月至 2020 年 9 月,就职于捷邦有限,历任仓库管理员、制造部经理等职务;2020 年 9 月起任 公司监事、制造管理部经理。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截至本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期
1 殷冠明 总经理 2020年9月13日起3年
2 林琼珊 副总经理 2020年9月13日起3年
3 冯明珍 副总经理 2020年9月13日起3年
4 胡宗维 副总经理 2020年9月13日起3年
5 潘昕 财务总监 2020年9月13日起3年
6 李统龙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2020年9月13日起3年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1 、殷冠明先生

简历参见本节之“九、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 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2 、林琼珊女士

简历详见本节“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 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3 、冯明珍女士

1986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5 年 8 月 至 2009 年 9 月,就职于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任创新数位系统事 业群开发采购员;2010 年 11 月至 2020 年 9 月,就职于捷邦有限,任销售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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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2020 年 9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4 、胡宗维先生

198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 年 5 月 至 2008 年 3 月,就职于昆山巨仲电子有限公司,任品质部工程师;2008 年 5 月 至 2009 年 10 月,就职于深圳正峰印刷有限公司,任品质部工程师;2009 年 12 月至 2014 年 12 月,就职于贝迪印刷(深圳)有限公司,任品质部主管;2015 年 3 月至 2020 年 9 月,就职于捷邦有限,历任品质部经理、制造部经理、制造部 部长;2020 年 9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5 、潘昕女士

1984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职 称。2005 年 9 月至 2006 年 3 月,就职于深圳市沃客服饰连锁有限公司,任会计; 2006 年 3 月至 2010 年 3 月,就职于东莞市易创电子有限公司,任会计主管; 2010 年 4 月至 2020 年 9 月,就职于捷邦有限,历任财务经理、财务部部长、监 事等职务;2020 年 9 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

6 、李统龙先生

1986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8 年 7 月至 2012 年 11 月,就职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高级经理;2012 年 12 月 至 2015 年 4 月,就职于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高级投资经理、 融资总监;2015 年 5 月至 2017 年 7 月,就职于广州证券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任基金管理部总经理;2017 年 8 月至 2020 年 7 月,就职于深圳市中天佳汇股权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并购投资部总经理;2020 年 7 月至 2020 年 9 月,就职于 捷邦有限;2020 年 9 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四)其他核心人员

公司其他核心人员为核心技术人员。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何荣、蒋熙麟、刘 银生和李勤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简历如下:

1 、何荣先生

1982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2002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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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2004 年 2 月,就职于深圳正峰印刷有限公司,任操作员;2004 年 3 月至 2014 年 12 月,就职于贝迪印刷(深圳)有限公司,任技术主管;2015 年 3 月至 2020 年 9 月,就职于捷邦有限,任研发部部长;2020 年 9 月起任公司研发部总监。

2 、蒋熙麟先生

198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5 年 7 月至 2007 年 5 月,就职于先涛光学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任客服部职员;2007 年 5 月至 2009 年 12 月,就职于贝迪印刷(深圳)有限公司,任工程师;2009 年 12 月至 2016 年 5 月,就职于迈锐恩精密元器件(深圳)有限公司,任工程经理; 2016 年 11 月至 2018 年 8 月,就职于深圳鸿德汇科技有限公司,任运营经理; 2018 年 10 月至 2020 年 9 月,就职于捷邦有限,任研发部经理;2020 年 9 月起 任公司研发部经理。

3 、刘银生先生

1982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 年 8 月 至 2009 年 7 月,就职于苏州达方电子有限公司,任工艺工程师;2009 年 8 月至 2013 年 1 月,就职于毅嘉电子(苏州)有限公司,任项目开发工程师;2013 年 2 月至 2018 年 2 月,就职于迈锐精密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任工程主管;2018 年 2 月至今,就职于子公司昆山尚为,任研发部部长。

4 、李勤为先生

1983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 年 6 月 至 2014 年 6 月,就职于可胜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任研发部组长;2014 年 6 月至 2017 年 2 月,就职于迈锐精密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任工程师;2017 年 3 月至今,就职于子公司昆山尚为,任研发部副经理。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主要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 公司
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职位 兼职单位与本公
司关联关系
1 辛云峰 董事长 捷邦控股 监事 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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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公司
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职位 兼职单位与本公
司关联关系
深圳市中鼎盛世自动
化设备有限公司
总经理 关联方
2 杨巍 董事 捷邦控股 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
控股股东
深圳市信诺汇富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关联方
3 殷冠明 董事、
总经理
捷邦投资 执行事务合伙人 持股5%以上股
4 林琼珊 董事、
副总经
君成投资 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
持股5%以上股
共青城捷邦 执行事务合伙人 持股5%以下股
5 胡甦 独立董
深圳市至尊汽车租赁
有限公司
监事 -
深圳市世纪汇讯实业
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关联方
深圳市润汇启航科技
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 关联方
深圳市世纪汇讯电子
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关联方
6 李真圣 独立董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资本运营部
高级总监
-
7 罗书章 独立董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独立董事 -
广州华台贸易有限公
监事 -

除上述人员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不存 在其他企业兼职的情况。

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 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林琼珊与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李统龙 系表姐弟关系。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不存在 近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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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签订的协议及履 行情况

公司与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签订了《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对上述人员的合同期限、 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终止、保密和竞业限制等进行了约定。公司与独立董事签订了《独立董事聘任合 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与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正常履行,不存在违约情形。

十五、最近两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的变动情 况

(一)董事变动情况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9 月 12 日,发行人董事长为辛云峰,董事为杨 巍、殷冠明和林琼珊。

2020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辛 云峰、杨巍、殷冠明、林琼珊、胡甦、李真圣和罗书章为公司董事,其中胡甦、 李真圣和罗书章为公司独立董事。

最近两年,发行人董事发生变动主要系为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所致,相关人 员的变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最近两年董事变动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二)监事变动情况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9 月 12 日,发行人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1 名, 监事为潘昕。

2020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选举蒋 成建、杨成为公司监事,与职工监事谢占峰共同组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其中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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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建为监事会主席。

最近两年,发行人监事发生变动主要系为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所致,相关人 员的变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9 月 12 日,发行人设总经理 1 名,未设置副总 经理职务,总经理为殷冠明。

2020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殷冠明为总经 理,聘任林琼珊、冯明珍、胡宗维为副总经理,聘任潘昕为财务总监,聘任李统 龙为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

最近两年,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主要系为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公 司经营管理架构所致,相关人员的变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最近两年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未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

(四)其他核心人员变动情况

最近两年,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为何荣、李勤为、刘银生和蒋熙麟,未发生 变动。

十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 行人股份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发 行人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 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辛云峰 董事长 31.75 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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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潘昕 财务总监 31.75 0.59%

除上述人员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 亲属无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发 行人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 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间接持股主体 间接持股数
(万股)
间接持股比例
1 辛云峰 董事长 捷邦控股 1,800.0000 33.2761%
2 杨巍 董事 捷邦控股 1,880.0000 34.7551%
3 殷冠明 董事、总经理 捷邦控股 320.0000 5.9158%
捷邦投资 57.1429 1.0564%
4 林琼珊 董事、副总经理 君成投资 285.7143 5.2819%
共青城捷邦 53.5450 0.9899%
5 冯明珍 副总经理 捷邦投资 190.4762 3.5213%
6 潘昕 财务总监 捷邦投资 92.8571 1.7166%
7 李统龙 董事会秘书、副
总经理
共青城捷邦 42.3280 0.7825%
8 蒋成建 监事会主席 捷邦投资 14.2857 0.2641%
9 胡宗维 副总经理 捷邦投资 14.2857 0.2641%
10 何荣 核心技术人员 捷邦投资 11.9048 0.2201%
11 刘银生 核心技术人员 捷邦投资 7.1429 0.1320%
12 杨成 监事 共青城捷邦 6.3492 0.1174%
13 蒋熙麟 核心技术人员 共青城捷邦 4.2327 0.0782%
14 谢占峰 监事 共青城捷邦 2.1164 0.0391%
15 李勤为 核心技术人员 共青城捷邦 1.5873 0.0293%

注:间接持股数是根据各自然人在间接持股主体的持股比例和间接持股主体在发行人的 持股数相乘得到;间接持股比例是根据间接持股数与发行人发行前总股本相除得到。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 亲属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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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所持股份的 质押或冻结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 员及其近亲属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十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 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核心人 员的其他主要对外投资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直接对外投资企业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比例
辛云峰 董事长 捷邦控股 1,000.00 45.00%
众之医疗 1,000.00 90.00%
杨巍 董事 捷邦控股 1,000.00 47.00%
深圳市欣怡君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50.00 65.00%
深圳市信诺汇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850.00 13.76%
深圳市轩诚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普通合
伙)
2,500.00 13.76%
九江科富创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5,045.00 5.95%
深圳市腾云世纪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1,235.00 1.44%
BOXIN VF I LIMITED 1万美元 13.33%
殷冠明 董事、总经理 捷邦控股 1,000.00 8.00%
捷邦投资 650.00 12.00%
林琼珊 董事、副总经
共青城捷邦 1,650.00 30.67%
君成投资 300.00 100.00%
胡甦 独立董事 深圳市首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20.00 17.21%
深圳市世纪汇讯实业有限公司 1,000.00 90.00%
深圳市润汇启航科技有限公司 200.00 60.00%
蒋成建 监事会主席 捷邦投资 650.00 3.00%
杨成 监事 共青城捷邦 1,650.00 3.64%
冯明珍 副总经理 捷邦投资 650.00 40.00%
潘昕 财务总监 捷邦投资 650.00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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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直接对外投资企业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比例
李统龙 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
共青城捷邦 1,650.00 24.24%
珠海穗证直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48.32 22.97%
何荣 核心技术人员 捷邦投资 650.00 2.50%
蒋熙麟 核心技术人员 共青城捷邦 1,650.00 2.42%
刘银生 核心技术人员 捷邦投资 650.00 1.50%
李勤为 核心技术人员 共青城捷邦 1,650.00 0.91%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核心人员无其他重大对外投资,且上述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利益冲突的情 形。

十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一)薪酬组成、确定依据及履行的程序情况

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由 工资及奖金组成,工资根据其担任的职务、承担的责任和实际履行情况确定,奖 金以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基础确定。在发行人任职领薪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享有法定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待遇, 除此之外,无其他特殊待遇或退休金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除领取固定津贴外,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独立董事每年津贴 为税前 6 万元。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确定董事年度薪酬方案,并依次由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确定监事年度薪酬方案,并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确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并由董事会审 议通过;管理层根据内部考核管理制度确定其他核心人员年度薪酬方案。

(二)薪酬总额及占各期利润总额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在公司及子公司 领取的薪酬总额及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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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薪酬总额 1,307.49 947.93 914.95
利润总额 9,422.42 7,578.09 7,748.05
占比 13.88% 12.51% 11.81%

(三)最近一年从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领取薪酬的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从公司及子公司 领取薪酬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姓名 职务 税前薪酬总额
1 辛云峰 董事长 173.75
2 杨巍 董事 82.52
3 殷冠明 董事、总经理 191.53
4 林琼珊 董事、副总经理 150.59
5 胡甦 独立董事 6.00
6 李真圣 独立董事 6.00
7 罗书章 独立董事 6.00
8 蒋成建 监事会主席 66.89
9 杨成 监事 51.90
10 谢占峰 监事 29.78
11 冯明珍 副总经理 91.41
12 胡宗维 副总经理 61.11
13 潘昕 财务总监 61.63
14 李统龙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108.92
15 何荣 核心技术人员 55.36
16 蒋熙麟 核心技术人员 45.49
17 刘银生 核心技术人员 67.46
18 李勤为 核心技术人员 51.14
合计 1,3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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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者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一)股权激励的基本情况

为了建立健全激励约束长效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的积 极性,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科学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对管理层及业 务骨干进行了股权激励。股权激励的方式为潘昕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他 管理层及业务骨干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或者设立的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股权激励对象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捷邦投资 476.19 8.80%
2 君成投资 285.71 5.28%
3 共青城捷邦 174.60 3.23%
4 潘昕 31.75 0.59%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捷邦投资和君成投资的基本情况及股权结构详见 本节之“九、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 “(二)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共青城捷邦的基本情况及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1 、基本情况

名称 共青城捷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 2019年12月18日
注册资本 1,650万元
实收资本 1,650万元
合伙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林琼珊
注册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
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
主营业务的关系
共青城捷邦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除持有公司股份外,未实际
开展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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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合伙人出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共青城捷邦合伙人出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性质 合伙人
姓名
出资额
(万元)
出资
比例
在发行人处主要
任职情况
1 普通合伙人 林琼珊 506 30.67% 董事、副总经理
2 有限合伙人 李统龙 400 24.24%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3 有限合伙人 杨成 60 3.64% 监事、昆山尚为副总经理
4 有限合伙人 范莹 44 2.67% 昆山尚为销售部副部长
5 有限合伙人 蒋熙麟 40 2.42% 研发部经理
6 有限合伙人 刘绮祺 40 2.42% 销售管理部经理
7 有限合伙人 胡伟 30 1.82% 昆山尚为品质部部长
8 有限合伙人 倪霆 30 1.82% 昆山尚为财务部经理
9 有限合伙人 吴义春 30 1.82% 审计部部长
10 有限合伙人 都金冶 25 1.52% 销售管理部项目管理工程师
11 有限合伙人 李建红 25 1.52% 行政人事部经理
12 有限合伙人 李芸慧 25 1.52% 销售管理部项目管理工程师
13 有限合伙人 谢占峰 20 1.21% 制造管理部经理、监事
14 有限合伙人 邹玲玲 20 1.21% 资源采购部经理
15 有限合伙人 黄美玲 20 1.21% 信息技术部经理
16 有限合伙人 覃若峰 20 1.21% 制造管理部生产技术经理
17 有限合伙人 余昕倍 20 1.21% 销售管理部副经理
18 有限合伙人 宋鸿飞 20 1.21% 品质管理部副部长
19 有限合伙人 吴章维 20 1.21% 销售管理部经理
20 有限合伙人 杨翠华 15 0.91% 昆山尚为销售部高级工程师
21 有限合伙人 舒飞 15 0.91% 研发部副经理
22 有限合伙人 胡江华 15 0.91% 制造管理部物流经理
23 有限合伙人 程国宇 15 0.91% 昆山尚为设备组经理
24 有限合伙人 刘敏 15 0.91% 行政人事部经理
25 有限合伙人 周赛花 15 0.91% 制造管理部手工副经理
26 有限合伙人 曾志勇 15 0.91% 销售管理部副经理
27 有限合伙人 石迎春 15 0.91% 财务部主管
28 有限合伙人 叶溢仪 15 0.91% 财务部资金主管
29 有限合伙人 李勤为 15 0.91% 昆山尚为研发部副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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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伙人性质 合伙人
姓名
出资额
(万元)
出资
比例
在发行人处主要
任职情况
30 有限合伙人 熊睿琪 12 0.73% 昆山尚为订单管理部客服副经理
31 有限合伙人 张忠红 12 0.73% 昆山尚为制造部样品主管
32 有限合伙人 林群 12 0.73% 财务部税务主管
33 有限合伙人 江德建 12 0.73% 品质管理部高级工程师
34 有限合伙人 王培渊 12 0.73% 昆山尚为品质部经理
35 有限合伙人 傅军财 10 0.61% 制造管理部物流关务主管
36 有限合伙人 金浩 10 0.61% 制造管理部主管
37 有限合伙人 黄秀兰 10 0.61% 昆山尚为采购部经理
38 有限合伙人 熊玲 10 0.61% 运营管理部客服副经理
39 有限合伙人 张旭东 5 0.30% 昆山尚为销售部副经理
合计 1,650 100.00% -

(二)捷邦投资、君成投资和共青城捷邦登记备案情况

捷邦投资、君成投资和共青城捷邦对发行人的出资均来源于其股东/合伙人 出资,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将其资产委托给基 金管理人进行管理或受托管理资产的情形,不存在以私募投资基金持有发行人股 份的情形,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 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人, 无需办理登记备案程序。

(三)目前执行情况及上市后行权安排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上述股权激励已实施完毕,不涉及上市后 行权安排。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已经制定且尚 未实施的股权或期权激励计划,也不存在已经制定且尚在实施的股权或期权激励 计划。

(四)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的影响情况

公司股权激励有助于公司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 助于夯实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最近三年,因实施股权激励确认的股份支付费 用分别为 954.23 万元、613.73 万元和 0 万元。股权激励实施完毕前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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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份支付费用的会计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支付费用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具 体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经营成 果分析”之“(四)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之“1、期间费用分析”之“(2)管 理费用”。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激励已经实 施完毕,不存在上市后行权的安排。发行人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对发行人经营状 况、控制权变化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股权变动涉及股权激励的,均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计提了股份支付费用。

二十、发行人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1 、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迅速增长,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人员整体保持增加 趋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员工人数如下:

时间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员工人数(人) 1,852 1,710 1,134

2 、员工专业结构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专业结构如下:

专业 人数(人) 占总员工比例
生产人员 1,287 69.49%
管理人员 276 14.90%
研发人员 193 10.42%
销售人员 96 5.18%
合计 1,852 100.00%

因下游消费电子行业存在一定的季节性,公司应用于消费电子产品的精密功 能件和结构件的订单及生产亦存在季节性因素。处于生产旺季时,公司存在短期 用工需求,主要是临时性、辅助性的用工,通过简单培训即可胜任。同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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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业务增长较快,公司在通过自行招聘难以短时间内满足生产需求时,在部 分操作要求相对较低的生产岗位会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使用 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形。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劳务派遣人数分别为 49 人、0 人和 0 人,占用工总人数的比例均未超过 10%。

报告期内,与公司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均具有相关劳务派遣资质,符合《劳 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公司与公司、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相关规 定,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缴纳被派遣员工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如因社保、住房 公积金问题发生纠纷、诉讼、处罚等风险,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

报告期内,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人员均不存在争议和纠纷。同时, 东莞市和昆山市社保和公积金相关管理部门已出具证明,确认发行人及子公司昆 山尚为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而被行政处罚的记录。

(二)员工社保及公积金的缴纳情况

1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本情况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劳 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聘用员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及子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如下:

单位:人

项目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员工人数 1,852 1,710 1,134
社会保险 社保缴纳人数 1,818 1,610 1,105
未缴纳人数 34 100 29
缴纳比例 98.16% 94.15% 97.44%
住房
公积金
公积金缴纳人数 1,789 1,532 627
未缴纳人数 63 178 507
缴纳比例 96.60% 89.59% 55.29%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及子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比例分别为 97.44%、94.15% 和 98.16%。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比例为 9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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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纳人数与员工人数存在差异,差异人数为 34 人,主要原因为:(1)9 名 新员工入职时间错过公司统一缴纳时间或个人无法及时提供符合要求的参保资 料;(2)9 名员工为退休返聘人员;(3)4 名员工自行缴纳或自愿放弃公司为 其缴纳社保;(4)7 名员工系境外员工;(5)5 名新员工原离职公司已缴纳。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为员工缴纳公积金的比例逐渐提升。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为员工缴纳公积金的比例为 96.60%,住房公积金缴纳人 数与员工人数存在差异,差异人数为 63 人,主要原因:(1)41 名新员工入职时 间错过公司统一缴纳时间或个人无法及时提供符合要求的公积金资料;(2)8 名 员工为退休返聘人员;(3)8 名员工系境外员工;(4)6 名新员工原离职公司 已缴纳。此外,公司亦通过为员工提供宿舍或租房补贴的方式,保障员工的生活 和居住需求。

2 、主管机关对公司及子公司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合规性的确认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分公司所在地社保和公积金等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分公司没有因违反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方面的 相关规定而受到主管行政部门处罚的情形。

3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事项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对于发行人及子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 险金及住房公积金的事项,如被相关主管部门要求追缴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 本人/本企业保证将按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和标准无偿代发行人及子公司进行补 缴;如发行人及子公司因被认定违反相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而受到 处罚或带来其他费用支出,本人/本企业保证将代发行人及子公司承担全部费用 或损失。如因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发行人及子公司必须先自行支付上述费用,则本 人/本企业将及时向发行人及子公司给予全额补偿,以确保发行人及子公司不会 因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的缴纳给公司造成额外支出及遭受任何其他损失,保 证不对发行人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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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

公司为定制化的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生产服务商,能够为客户提供包括产品 设计研发、材料选型验证、模具设计、试制、测试、量产等一系列服务。经过多 年的发展,公司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产品品类已从防护类功能件经传统精密功能 件过渡,开拓至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和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产品主要应用于平 板电脑、笔记本电脑、一体机电脑、智能家居、3D 打印、无人机等消费电子产 品领域;同时公司也向新材料领域延伸,开发出在力学、导电等方面有相对优势 的碳纳米管产品,产品主要应用于锂电池领域。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始终坚持研发立本,将产品及技术创新放在首位, 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及技术研发实力。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已 取得发明专利 16 项、实用新型专利 86 项。公司通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和积累,掌 握了复杂柔性精密功能件集成加工成型技术、基于 CCD 视觉检测小孔废料技术、 散热类材料多层次加工成型工艺技术、排版定位贴装技术等核心技术,并通过不 断增加先进的生产设备,定制化购置及自主改进生产设备、优化精密模具设计、 创新工艺流程等方式,实现了原材料复合、模切、排废等多种工艺流程一体化作 业,在生产效率、良品率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

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凭借强大的研发设计能力、可靠的产品品质、完善的 客户服务体系、灵活快速的响应能力获得了苹果、谷歌、SONOS 等知名终端品 牌厂商的合格供应商认证。公司直接客户主要为富士康、比亚迪、伟创力、蓝思 科技、广达电脑、仁宝电脑、可成科技等知名制造服务商或组件生产商,产品最 终应用于苹果、谷歌、亚马逊、SONOS 等知名消费电子终端品牌。苹果在 2019 年 3 月和 2021 年 5 月分别公告了其 2018 财年和 2020 财年的主要供应商名单, 发行人均为苹果对应财年的主要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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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为消费电子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产品主要应用于平板电脑、 笔记本电脑、一体机电脑、智能家居、3D 打印、无人机等消费电子产品领域; 同时,公司还在材料领域开发了碳纳米管产品,产品主要应用于锂电池领域。

1 、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

消费电子产品由数百种甚至上千种不同的零部件构成,按这些零部件在设备 中所承担的功能、用途不同,可分为专用组件、结构件及功能件三类,具体情况 如下表:

名称 示例图 功能
专用
组件
在电子设备中完成数据传输、运算、存储、
声光电等相对独立功能,如摄像头、无线充
电、电池、屏幕、主板等。
结构件 在电子设备中起保护、固定、支持和装饰作
用,提供容纳内部零部件所需的空间,如外
壳、支架等。
功能件 对传统的螺丝、导热片等零件及焊接、喷涂
等工艺进行替代,以在传统机械零件及工
艺无法对应的狭小空间内实现粘接、保护、
防干扰、导热、防尘、绝缘、标识、遮光、
减震、缓冲、密封、导电、支撑、屏蔽、紧
固、防护等功能。

功能件和结构件用于改善专用组件运行环境,保证专用组件正常功能的稳定 发挥,其性能直接影响电子产品的性能、质量、可靠性及使用寿命,是电子产品 本身及其生产制造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

公司产品为功能件及结构件,产品主要应终端品牌厂商等要求定制而成。传 统的精密功能件或结构件一般为少数材料复合,只起 1-2 种功能,实现的主要功 能较为明确,因此可以按照其主要功能分为防护类、屏蔽类和连接类等。公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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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主要产品已实现多种材料精密复合,实现了散热、连接、保护、防干扰、防尘、 绝缘、标识、遮光、减震、缓冲、密封、导电、支撑、屏蔽、紧固等两种或两种 以上功能。公司按功能的复合程度及特性进行分类,产品主要包括:

1 )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

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由泡棉、导电胶、石墨、铜箔等柔性材料,通过专业定 制设计的多道精密工艺加工而成,能够同时起散热、导电、阻燃、支撑、电磁屏 蔽等多种功能。公司部分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产品如下:

产品名称 柔性多功能键盘固定散热胶垫 柔性多功能键盘固定散热胶垫
示意及用
示意 用途
说明 应用部位:笔记本电脑键盘区域
用途:粘结、局部导电、整体散热、局部遮光、装配体避位等
先进性、难度及创新突破:
⚫产品结构多达18层;
⚫特定层次特定部位,复杂立体3D凸包成型,凸包高度公差在0.15mm之
内;
⚫联合开发自动化机器人(5轴)高精度贴合组装,组装公差在0.05mm之
内;
⚫利用自主创新工艺实现302个直径1-4mm封闭小圆孔废料100%智能检
测并清除;
⚫产品经过3次圆刀工序,2次平刀工序,1次丝印工序,2次五金冲压工
序,4 次组装工序等多次复杂加工后,严格按照工艺设定流程操作,良品率
达到95%以上。
产品名称 柔性多功能缓冲屏蔽件
示意及用
示意 用途
说明 应用部位:微型电脑主板插槽
用途:导电、局部减震、局部电磁屏蔽、上下粘结、局部遮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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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性、难度及创新突破:
⚫9 层不同性质多功能材料,不同形状工艺贴合,产品成型公差控制在
0.1mm之内;
⚫多达20段2mm×1mm×1mm立体泡棉高速一次冲切成型,尺寸公差控制
在0.06mm之内;
⚫特殊定位膜剥离方式设计和颜色防呆,保证客户组装易用性和降低错误
率;
⚫产品经过2次圆刀工序,2次平刀工序,1次五金冲压工序,2次定位组
装,1 次治具弧度工序成型等复杂加工后,严格按照工艺设定流程操作,良
品率达到95%以上。
先进性、难度及创新突破:
⚫9 层不同性质多功能材料,不同形状工艺贴合,产品成型公差控制在
0.1mm之内;
⚫多达20段2mm×1mm×1mm立体泡棉高速一次冲切成型,尺寸公差控制
在0.06mm之内;
⚫特殊定位膜剥离方式设计和颜色防呆,保证客户组装易用性和降低错误
率;
⚫产品经过2次圆刀工序,2次平刀工序,1次五金冲压工序,2次定位组
装,1 次治具弧度工序成型等复杂加工后,严格按照工艺设定流程操作,良
品率达到95%以上。
产品名称 多层结构散热件
示意及用
示意 用途
说明 应用部位:智能音箱散热组件
用途:主板整体散热、屏蔽、多方位粘接、局部遮蔽、曲面仿型密封等
先进性、难度及创新突破:
⚫使用铝箔胶带替代传统PET 胶带的创新方案,客户组装折弯后实仍能达
到散热指标;
⚫产品经过24工位圆刀工序,9次全自动模切一体成型,保证产品的结构
一体性,尺寸公差控制在0.15mm之内,0.01mm厚度的薄材多层复合,要求
无气泡,折皱,自主创新的贴合方式满足客户品质要求,严格按照工艺设定
流程操作,良品率达到96%以上。

2 )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

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由各种金属材料与粘贴材料、泡棉等柔性材料加工而成, 能够同时起支撑、减震、防水、遮蔽等多种功能。公司部分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 产品如下:

产品名称 扬声器多功能金属防尘网 扬声器多功能金属防尘网
示意及用 示意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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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部位: 平板电脑扬声器

用途: 喇叭口防水防尘、音效过滤、整体密封、减震、高要求外观件等 先进性、难度及创新突破:

  • ⚫ 保证刀模切割与金属网编织线呈 45 度夹角,实时监测保证角度公差<

  • 0.5°;

  • ⚫ 胶层窄边宽度仅 0.65-1.15mm,通过自主研发的 3D 曲面成型工艺,消除 金属网回弹应力;

  • 说明 ⚫ 为保证产品功能得到实现,所有环形镂空区域在高速模切情况下需实现 废料 100%设备智能检测并自动排除;

  • ⚫ 防水网纱具有表面能低的特性,与胶面粘接力低,公司通过自主研发温 度控制材料复合工艺实现有效粘贴;

  • ⚫ 产品经过 3 次平刀工序,1 次圆刀工序,1 次五金冲压工序,1 次组装工 序,1 次治具压弧工序等复杂加工后,严格按照工艺设定流程操作,良品率 达到 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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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主板屏蔽支架
示意 用途
示意及用

应用部位: 智能电视棒主板
用途: 产品内局部遮蔽、热管理、支撑、粘接等
先进性、难度及创新突破:
⚫ 平面金属材料的 3D 立体成型工艺和 3D 凸包极限拉伸,保证拉伸部位
不开裂,成型后整体平面度和轮廓度分别严格管控在 0.3mm 及 0.2mm;
⚫ 铝合金表面处理后,进行局部激光雕刻,增强部件与双面胶粘性;
说明 ⚫ 超粘双面胶使用自主研发的干冰冷冻模切技术,解决产品的排废问题,
产品的良率达到 99%;
⚫ 冲压金属独特的凸包设计对芯片起到保护和防护作用,超粘双面胶的设
计应用减少产品内在的传统螺丝固定法;
⚫ 产品经过 3 次五金冲压工序,1 次表面处理工序,1 次激光雕刻工艺,1
次圆刀模切工序,1 次自动化组装工艺和 SMT 自动封装工艺,冲压金属+双
面胶自动化组装,组装精度达到 0.1mm,良品率达 97%以上。
----- End of picture text -----

3 )传统精密功能件

公司传统精密功能件均按客户要求定制,对产品尺寸公差、产品重量及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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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工艺效果有着严格的控制。公司部分传统精密功能件产品如下:

产品名称 专用键盘封装粘结件 专用键盘封装粘结件
示意及用
示意 用途
说明 应用部位:键盘上下面板
用途:键盘上下面板粘接、密封、防水等
先进性、难度及创新突破:
⚫自主研发全自动塔式圆刀一体成型技术,效率可达1000PCS/小时;
⚫联合研发大尺寸415mm*100mm 的精密模具和自主改进设备张力稳定
性,保证产品公差在0.1mm之内;
⚫独特的上下膜颜色识别方案,保证客户端CCD 的精准识别,便于客户
自动化装配;
⚫超轻材料的搭配方案,对制程的剥离、排气、贴合都有很高标准,制程
中采用离子风机、加热、同轴同频贴合方式,满足制程的高品质、高效率的
量产需求;
⚫独特的高粘双面胶模切工艺和材料应用,减少制程溢胶的行业难题,产
品良率达到97%以上。
产品名称 主板引脚遮蔽绝缘垫片
示意及用
示意 用途
说明 应用部位:平板电脑主线路板
用途:电子件局部遮盖,绝缘
先进性、难度及创新突破:
⚫自主开发专用模切工艺,利用新型塔式圆刀套位模切,极窄细边模切满
足0.04mm公差,切破线连接方式的废料排除方法释放X方向阻力,满足产
品不变形的要求;
⚫特殊的工艺设计及超轻离型底膜搭配,实现客户自动化装配成功剥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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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 产品经过 3 次高精度套位模切和 SMT 料带无痕转贴,既兼顾产品公差 又满足料带尺寸,产品良率达到 98%以上。

⚫产品经过3 次高精度套位模切和SMT 料带无痕转贴,既兼顾产品公差
又满足料带尺寸,产品良率达到98%以上。
⚫产品经过3 次高精度套位模切和SMT 料带无痕转贴,既兼顾产品公差
又满足料带尺寸,产品良率达到98%以上。
产品名称 电脑主机后盖屏蔽减震件
示意及用
示意 用途
说明 应用部位:电脑主机后盖内侧
用途:导电接地、电磁波屏蔽、局部减震填充
先进性、难度及创新突破:
⚫柔性材料大尺寸、多工艺的高精度配合,实现公差在0.15mm 之内;定
制柔性材料整体定型工艺,保证客户组装精度;
⚫自主创新的斜45度梯形泡棉模切工艺,3D多表面热压包裹,经冷却后
不起翘、不分层;
⚫产品经过2次圆刀工序,2次平刀工序,4次组装工序,1次热压包裹和
冷却成型工序等多次复杂加工后,严格按照工艺设定流程操作,产品良率达
到95%以上。

2 、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产品的应用

公司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产品广泛应用于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一体机电 脑、智能家居、3D 打印机、无人机等消费电子领域,是电子产品及电子产品生 产制造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

1 )在平板电脑中的应用

公司产品在平板电脑中的具体应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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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417 x 22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其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分类 产品名称 主要功能
柔性复合精
密功能件
前/后摄像头功能组件 用于减弱或避免震动在各元器组件之间传导,
同时也会具有密封、防尘、隔音或填充空隙等功
前/后摄像头橡胶件组件
立体硅橡胶填充件组件
扬声器功能组件
音腔减震功能组件
TP缓冲功能组件
前盖导电铜箔组件 对部分部件所产生的电场、磁场及电磁波进行
控制,使其不会对其他部件或空间造成干扰,并
同时具有其他多种功能
导电屏蔽铜箔组件
全方位EMI电磁屏蔽组件
导电布/导电铜箔组件
金属精密功
能结构件
扬声器多功能金属防尘网 产品外观件,同时起到保护内部功能件等作用
传统精密功
能件
前盖玻璃边框双面胶 替代螺丝钉、焊接等传统紧固工艺,用于物理连
接各个元器件,保持高密闭性并使产品更加的
轻薄,其中特殊功能的双面胶带如易拉胶使产
品可以方便更换,热熔胶可以提供更强的粘接
力,导电胶可以消除产品静电等等
前/后摄像头热熔胶
FPC粘接双面胶
主板导电胶
后盖全方位导电泡棉 具有电磁屏蔽和泡棉减震、填充间隙的功能
触摸屏密封泡棉 用于减弱或避免外力震动传导到触摸屏,同时
具有密封、防尘的功能,保护触摸屏不易损坏
高温绝缘胶带 实现电子元器件之间的隔离和绝缘功能,局部
还具有热隔绝阻燃等功能,避免短路等内部故
屏蔽绝缘单面胶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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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笔记本电脑中的应用

公司产品在笔记本电脑中的具体应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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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分类 产品名称 主要功能
柔性复合
精密功能
立体成型导通缓冲组件 对部分部件所产生的电场、磁场及电磁波进行控
制,使其不会对其他部件或空间造成干扰,并同时
具有其他多种功能
摄像头模块导电粘结组
键盘多功能组件 由双面胶、石墨、麦拉、网纱、铝箔等多种材料组
成,在有限的空间内实现粘接、遮光、缓冲、屏蔽、
绝缘、热传导、防水防尘等多种功能,使键盘更轻
传统精密
功能件
LED粘接双面胶 替代螺丝钉、焊接等传统紧固工艺,用于物理连接
各个元器件,保持高密闭性并使产品更加的轻薄
边框双面胶
固定双面胶
缓冲胶垫 用于减弱或避免震动在各元器组件之间传导,同时
也会具有密封、防尘、隔音或填充空隙等功能
缓冲泡棉
显示屏背面遮蔽缓冲件
导电布
LOGO遮蔽胶带 实现电子元器件之间的隔离和绝缘功能,局部还具
有热隔绝阻燃等功能,避免短路等内部故障
遮蔽绝缘胶带
电池可移除胶带 实现电池快速更换,避免内部电子元器件表面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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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一体机设备中的应用

公司产品在一体机设备中的具体应用如下:

==> picture [417 x 2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其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分类 产品名称 主要功能
柔性复合精
密功能件
支架仿形多功能导电组件 对部分部件所产生的电场、磁场及电磁波进行
控制,使其不会对其他部件或空间造成干扰,
并同时具有其他多种功能
线束导电多功能组件
键盘多功能组件 由双面胶、石墨、麦拉、网纱、铝箔等多种材
料组成,在有限的空间内实现粘接、遮光、缓
冲、屏蔽、绝缘、热传导、防水防尘等多种功
能,使键盘更轻薄
金属精密功
能结构件
后置音腔密封罩 以自身的3D结构做声腔,减少震动噪音,提
升音效
传统精密功
能件
LOGO双面胶 替代螺丝钉、焊接等传统紧固工艺,用于物理
连接各个元器件,保持高密闭性并使产品更加
的轻薄
底座粘结双面胶
中框粘结双面胶
主板粘接双面胶
边框双面胶
前摄像头泡棉 用于减弱或避免震动在各元器组件之间传导,
同时也会具有密、防尘、隔音或填充空隙等功
导电泡棉
减震泡棉
绝缘PC片
电磁屏蔽导电布 对部分部件所产生的电场、磁场及电磁波进行
控制,使其不会对其他部件或空间造成干扰,
并同时具有其他多种功能
导电铜箔/导电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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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在智能家居类产品的应用

公司产品在部分智能家居中的具体应用如下:

==> picture [417 x 22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其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分类 产品名称 主要功能
柔性复合
精密功能
主板散热多功能组件 使相关部位能够均匀导热,同时起到导电、屏蔽等多
种功能
壳体散热多功能组件
喇叭声音过滤组件 防止灰尘等异物进入产品内部,多用于喇叭、麦克
风、听筒等部件
固定双面胶 替代螺丝钉、焊接等传统紧固工艺,用于物理连接各
个元器件,保持高密闭性并使产品更加的轻薄
芯片导热硅胶泥垫片 使用硅胶与导热陶瓷填料,经特殊工艺加工而成。具
有单面自粘性、防刺穿、抗击穿电压增强、优异的可
压缩性,可与电子元器件紧密接触,有效降低界面热
阻,导热性能表现极佳
主板缓冲泡棉 用于减弱或避免震动在各元器组件之间传导,同时
也会具有密封、防尘、隔音或填充空隙等功能
线束吸音泡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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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在便携电脑设备中的应用

公司产品在便携电脑设备中的具体应用如下:

==> picture [321 x 19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其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分类 产品名称 主要功能
柔性复合
精密功能
主板插口屏蔽缓冲组件 多种材料组成,在有限的空间内实现遮光、缓冲、
屏蔽、绝缘等多种功能,使产品结构更加的紧凑
电磁屏蔽导电组件 对部分部件所产生的电场、磁场及电磁波进行控
制,使其不会对其他部件或空间造成干扰,并同
时具有其他多种功能
全方位EMI电磁屏蔽组件
传统精密
功能件
高温绝缘胶带 实现电子元器件之间的隔离和绝缘功能,局部还
具有热隔绝阻燃等功能,避免短路等内部故障
全方位导电泡棉 同时具有电磁屏蔽、泡棉减震和填充间隙的功能
硬盘缓冲泡棉 用于减弱或避免震动在各元器组件之间传导,同
时也会具有密封、防尘、隔音或填充空隙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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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D 打印机设备中的应用

公司产品在 3D 打印机设备中的应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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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分类 产品名称 主要功能
柔性复合
精密功能
柔性树脂槽光学承载组件 特殊的光学材料复合加工方式成型,产品主要起
承载、局部高透光、耐高温功能,特殊处理的表
面使打印成型的产品更易剥离,能够多次使用,
兼顾环保要求耗材
传统精密
功能件
柔性树脂槽密封双面胶 替代螺丝钉、焊接等传统紧固工艺,用于物理连
接各个元器件,保持打印机高密闭和防水性
柔性树脂槽锁紧防滑垫片 用于锁紧和防滑,使3D打印操作更高效

7 )在无人机中的应用

公司产品在无人机中的应用如下:

==> picture [415 x 15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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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分类 产品名称 主要功能
传统精密
功能件
3D工程塑料覆盖件 用于无人机的外观结构组件,具备优异的涂层结合力,
同时具备高强度和轻量化的性能
覆盖件双面胶 替代螺丝钉、焊接等传统紧固工艺,用于物理连接各个
元器件,保持高密闭性并使产品更加的轻薄

2 、碳纳米管产品

碳纳米管是单层或多层的石墨烯层围绕中心轴按一定的螺旋角卷曲而成的 无缝纳米级管状结构,为管状的纳米级石墨晶体。碳纳米管一般分为单壁碳纳米 管和多壁碳纳米管,其模拟结构示意图以及电子显微镜图如下:

名称 模拟示意图 模拟示意图 电子显微镜图
单壁
碳纳
米管
多壁
碳纳
米管
碳纳米管具有优秀的力学、电子、热学等性能,被多个行业广泛关注,其性
能优势如下:
项目 性能
力学性能 碳纳米管的强度和韧性都远优于目前使用的其他增强纤维材料,最外层壳
的拉伸强度超过钢的100倍,弹性模量为1.8TPa左右,约为钢的5倍,为已
知的最高材料模量,弹性应变可达5%~12%,约为钢的60倍,而密度只有
钢的几分之一,重量为碳纤维的一半。碳纳米管作为新型复合材料增强体,
表现出良好的强度、弹性、抗疲劳性和各向同性,对复合材料性能的提升
有着重大的意义。
电学性能 碳纳米管具有金属般的导电性,导电性高于常规导电炭黑类物质,其碳原
子之间形成SP2杂化,以碳-碳σ键相连成管状,碳原子上存在未成对的p电
子位于垂直石墨片层的π轨道上,共轭效应显著;其具有较大的比表面积,
电荷容易在其表面聚集和定向移动,且碳纳米管的直径是纳米级,隧道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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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性能
应显著,有利于释放自身携带的电荷,所以碳纳米管具有独特的电学性质,
适合用作导电增强相和导静电复合材料,如导电树脂、导电橡胶和导静电
涂料等。
热学性能 碳纳米管依靠超声波传递热能,传递速度能达到10,000m/s,且传热方向
具有单向性,即使将“一束”碳纳米管放在一起,热量也不会在碳纳米管
之间进行传递。碳纳米管在真空状态温度2,800℃以下能保持结构稳定,在
空气中7,000℃以下基本不被氧化破坏,所以碳纳米管可以用作发动机、航
天器等高温工作器件的隔热导热涂层中。
化学稳定性 碳纳米管具有稳定的化学性质,耐酸性和耐碱性较好,将碳纳米管添加在
复合材料中可以提高其本身的阻酸抗氧化性能,使其可以应用于国防、军
工、航天、航空等领域。

公司碳纳米管产品主要为碳纳米管导电浆料,主要应用于锂电池领域。 碳纳米管属于纤维状导电剂,存在比表面积、长度直径比较大等特性,可能 出现未有效散开等问题,容易出现团聚现象,降低碳纳米管的导电性能。因此在 锂电池生产过程中,通常先将碳纳米管预分散在特定溶剂中,制成碳纳米管导电 浆料。根据应用场景及客户需求的不同,公司开发出了针对性较强的系列产品, 具体情况如下:

示意图 应用场景 构成 典型产品型号
三元动力/电动工具 阵列碳纳米管 RE101X、RE111、
RE121X
铁锂动力/钛酸锂 阵列碳纳米管、石墨
烯、缠绕碳纳米管
RE122X/152X
RE121X/RE151X
铁锂储能 阵列碳纳米管、石墨
烯、缠绕碳纳米管
RE142X
RE141X
三元数码/LCO 缠绕碳纳米管、炭黑 RE123X/RE133X
RE121X/RE131X
水性体系
(低镍三元/铁锂/硅
碳)
阵列碳纳米管、缠绕
碳纳米管
RE201X
RE221X

目前,碳纳米管作为新型材料已被纳入国家战略布局,其技术进步及商业化 应用正处于加速发展期,行业前景良好。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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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精密
功能
件和
结构
传统精密功
能件
38,419.09 38.80% 33,626.49 40.31% 31,784.64 54.26%
柔性复合精
密功能件
45,618.98 46.07% 42,036.23 50.39% 23,540.91 40.18%
金属精密功
能结构件
12,385.21 12.51% 7,201.93 8.63% 3,257.47 5.56%
小计 96,423.28 97.39% 82,864.65 99.33% 58,583.02 100.00%
碳纳米管 2,588.18 2.61% 562.42 0.67% - -
合计 99,011.46 100.00% 83,427.07 100.00% 58,583.02 100.00%

(四)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的演变情况

公司专注于消费电子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并基 于自身技术积累、客户需求及市场需求的变化,不断拓展和丰富公司的产品种类。 自设立以来,公司消费电子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产品的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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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初创阶段: 2007 年至 2013

创业初期,公司产品以简单的防护类功能件产品为主,亦有少数缓冲类、粘 接类产品,产品结构和功能较为单一。防护类功能件产品主要作用为避免产品在 生产过程中刮伤表面,或利用材料的光学特性,在产品生产过程中起光线防护的 作用,部分产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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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产品虽然有一定市场规模,但生产工艺较为简单,大部分属于生产辅料, 并非电子产品的零部件,不存在较大的设计技术壁垒,相关产品的竞争主要集中 在价格和生产良率等方面,竞争较为激烈。

该阶段,公司一般直接按照客户发来的图纸直接生产,参与产品设计较少, 但凭借对生产工艺与产品质量较好的把控,公司逐渐争取到了如富士康、伟创力 等知名客户的认可,成为了其合格供应商。

2 、成长阶段: 2014 年至 2017

成长阶段,公司已将产品类别拓展至热管理类、缓冲类及屏蔽类等传统精密 功能件,热管理类功能件主要用于芯片、电池等容易产生高热量的区域,提高该 区域的散热速度;缓冲类功能件用于避免震动在电子产品各部件间的传导,起到 密封、隔音、吸收冲击能量、压缩填补空隙等作用;绝缘类功能件起绝缘和隔离 作用,用于避免各器件短路、漏电、击穿等故障,保证其发挥正常功能,部分产 品已开始进入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等领域,部分产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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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阶段,凭借不断提高的技术实力与市场声誉,公司产品进入了终端品牌 厂商的主料领域,产品范围已涵盖智能家居等下游终端产品,成为了包括苹果在 内的行业终端品牌厂商的合格供应商,开始参与终端品牌厂商产品所需功能件的 设计过程,逐渐深入了终端品牌厂商的产业链。

同时,公司技术实力也有所提高,开发了包括“排版定位贴装技术”、“具 有自排气结构的中转用保护膜处理技术”在内的多项技术,开始能够完成复杂材 料的多层复合及定型;也开发了转移贴装机、双料转移组合贴装机等更为高效的 生产设备,切实提高了生产效率及工艺水平。

此外,为更好的服务终端品牌厂商,公司还建立了专门的材料实验室以获得 从材料源头进行产品开发的能力,不断提高公司的产品设计水平及研发能力。

3 、发展阶段: 2018 年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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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阶段,公司产品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及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逐渐成熟, 相关产品生产工艺的复杂度也不断增加,部分产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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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阶段,公司在产品开拓、技术实力、客户服务、生产管理等多个方面取 得突破。

产品开拓方面,公司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及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产品逐渐成 熟,品类逐渐增加,而且,公司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也拓宽至无人机、3D 打印 等行业前沿,市场基础越来越稳固。

技术实力方面,公司在技术及生产设备、材料领域均取得较大进展。技术及 生产设备方面,公司开发了包括“柔性立体镂空结构电磁屏蔽件自动包裹成型、 裁断技术”、“精密金属立体结构件成型与局部贴装工艺”、“复杂柔性精密功 能件集成加工成型技术”在内的核心技术,开发定制了“用于 L 形柔性产品定位 转贴及模切加工的一体化设备”、“全自动柔性料带包裹贴合机”在内的机器设 备;材料领域,公司成功开发了在力学、导电等领域具有相对竞争优势的碳纳米 管产品;同时,公司子公司昆山尚为成功被认定为昆山市市级工程技术中心。

客户服务方面,公司已深度融入了终端品牌厂商产业链,全程参与终端品牌 厂商的新产品导入全过程,能够从设计理念开始完成其精密功能件及结构件开发 设计任务,也能实现从材料及工艺上对终端品牌厂商的初步图纸或需求进行优化, 为重要客户提供了众多设计上的重点改进,涉及材料变更、结构改进和工艺优化 等内容;公司建立的材料实验室经多次升级后发挥了较大作用,公司对材料的认 识与应用上有了较大进步,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生产管理方面,在与知名终端品牌厂商和制造服务商或组件生产商的合作过 程中,公司生产及管理的精细化程度越来越高,得到越来越多知名客户的认可。 此阶段,公司又成功开拓了谷歌、亚马逊等知名终端品牌厂商,更在苹果 2018 财 年和 2020 财年中位于其主要供应商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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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公司将进一步以研发为导向,不断优化生产工艺流程,提高生产效率, 增强生产制造的智能化与自动化程度,提高人均产值与产品附加值;继续开发碳 纳米管等新材料产品并拓宽其应用领域,提升公司产品在锂电池领域的市场占有 率,将新材料应用于公司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产品中,从源头上增强产品的导电、 散热等性能,增强产品开发、技术及创新能力;公司也将发挥在复合材料应用的 优势,拓展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产品应用领域,积极开拓新客户、开发新生产技 术及工艺,以更好的服务整个产业。

(五)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

1 、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

1 )采购模式

公司设立了专门的采购部门,由其负责原材料、模具及生产设备等主要采购 事项。公司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产品主要原材料包括单/双面胶、五金、保护膜、 石墨、泡棉、导电胶、离型膜等,总体上采购实行“以产定购”模式,根据销售 订单及客户给予的需求预测数量,结合原材料的库存情况、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 划。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对采购申请与审批、采购实施、采购验收、 供应商管理、供应商评价等环节有着严格管控。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 合作关系,能够保证原材料、模具、生产设备等的及时供应。

2 )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销售订单及客户给予的需求 预测数量安排生产。

公司在综合考虑订单交货期、需求数量及运输周期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生 产能力、原材料备货情况合理制定生产计划。公司制造管理部根据生产计划,具 体组织协调生产过程中各种资源,对质量、产量、成本、良率等方面实施管控, 保证生产计划能够顺利完成。

因产能有限等原因,公司部分产品采用外协方式进行生产,以保证对客户的 快速响应,满足客户交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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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销的销售模式,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产品销售的框架协议,对供 货方式、结算方式、质量保证等条款进行约定;客户在实际采购时向公司发出订 单或供货计划,约定产品规格、数量、价格、交期等信息,供需双方根据框架协 议及订单约定组织生产、发货、结算、回款。

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积极与客户和终端品牌厂商进行技术交流和沟通, 获取相关需求,实现快速响应。在多年来与客户和终端品牌厂商合作的过程中, 公司在技术、工艺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在终端产品更 新换代的同时能够不断满足客户和终端品牌厂商的产品需求,增强了客户粘性。 而客户和终端品牌厂商为了保证产品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同样不会轻易改变与重 要供应商的合作关系。

2 、碳纳米管产品

1 )采购模式

公司碳纳米管产品原材料总体上实行“以产定购”模式,根据销售订单及需 求预测的方式,结合原材料的库存情况、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 ( 2 )生产模式

公司碳纳米管产品采取以销定产结合需求预测的生产模式,以保证生产计划 与销售情况相适应。

3 )销售模式

公司碳纳米管产品主要采用直销模式,产品主要应用于锂电池领域。下游的 动力锂电池及数码锂电池厂商对供应商有严格的考核标准及品质控制要求,需要 对候选供应商进行较长周期的评估认证,并经过多轮的样品测试才能成为其合格 供应商。

3 、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及未来变化趋势

公司目前采用的经营模式是根据下游行业特点、下游客户的需求和市场原材 料供应情况决定的,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包括市场竞争情况、行业上下 游产业政策及供求状况、客户需求、公司发展战略、技术发展与生产工艺变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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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 模式也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在可预见的一段时间内,预计公司的经营模式及其关 键影响因素亦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六)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1 、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

公司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下游行业具备科技 创新性导向、产品更新迭代需求高、品类及批次较多的特点,行业知名的终端品 牌厂商均要求其对应产品的供应商能够满足其定制需求,对生产厂商的整体研发 设计能力以及生产制造能力要求较高。

1 )产品定制流程

公司为定制化的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生产服务商,深度参与客户新产品导入 全过程,前期需经过大量的设计及联合开发工作,该过程一般持续 6-10 个月, 复杂产品联合开发可能超过 12 个月,主要流程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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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产品评估 图纸评估
POC 初步验证 EVT 试产模具设计
持续材料工艺改进
提供改善建议


样品是否能 DFM 报告及样品
实现要求
材料及设
DFM 报告
计理念能否得
到验证 是
工艺改进
DVT 模具设计
材料改进


样品是否能 DFM 报告及样品
图纸解读 实现要求
Proto (1-2-3 ) 材料选择验证

工艺初步设计

BOM 等生产文件
原型能否达 DFM 报告及样品
到开发需求
RAMP 持续改进

----- End of picture text -----

①POC(Proof of Concept)阶段

POC 阶段,即概念验证阶段,由于老产品的升级或变更项目有前期数据,终 端品牌厂商会在原有基础上开发,因此公司一般在全新产品开发项目中参与该阶 段工作。该阶段,公司应终端品牌厂商要求,对相关功能件和结构件产品所用的 材料,产品的结构及实现的功能进行初步验证并提出建议,并通过 DFM 文件形 式向终端品牌厂商进行反馈。

②PROTO(Prototype)阶段

PROTO 阶段,即产品原型阶段,公司对终端品牌厂商经概念验证阶段的后 初步图纸或需求进行解读,对图纸中功能件和结构件的文字信息及产品结构进行 解读。

公司首先根据图纸中的文字信息解读材料特性,包括泡棉的压缩力、导电胶 的导电性、金属的色度、硬度要求以及是否需要无尘车间生产等,再根据图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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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结构图层解读其结构合理性、可实现性、有无重大瑕疵及可能的生产工艺等。 根据解读结果,如有建设性建议或图纸有重大瑕疵,公司会以 DFM 报告、 邮件、电话等形式向终端品牌厂商进行讨论沟通;如对图纸设计无异议,公司将 根据终端品牌厂商认可的方案试做一定量的样品。

③EVT(Engineering Verification Testing)阶段

EVT 阶段,即工程验证测试阶段,该阶段公司主要根据前一阶段的终端品牌 厂商确认的多个方案样品、图纸及生产工艺进行小批量试生产,以满足终端品牌 厂商对新产品的功能和应用等进行初步整机测试的需求。

通过小批量试生产,公司一方面寻找前期未发现的产品设计问题,另一方面 改进或重新设计生产工艺,以提高生产效率、良率及材料的利用率,以满足对量 产工艺的需求;同时,公司也会按照产品所用材料的特性、产品要求的精度、制 造的速度等进行专用量产模具的开发,以满足高速精密生产的需求。

在此阶段,公司会根据改进或重新设计后的方案提交新的 DFM 报告并提供 样品。

④DVT(Design Verification Testing)阶段

DVT 阶段,即设计验证测试阶段,该阶段公司在 EVT 阶段的基础上,继续 改进生产工艺和量产模具。终端品牌厂商将对终端产品加载系统后进行最终测试, 从不同方案中确定最终成品。公司将根据客户最终成品建立 BOM 表等制造文件, 进入量产阶段。

⑤RAMP(Random Amplified Microsatellite Polymorphism)阶段

RAMP 阶段,即爬坡量产阶段,公司为客户开发的产品开始正式投入量产, 公司在此阶段会持续改进工艺,提高产品的生产效率、良率等。

2 )生产流程

公司根据生产工艺要求,使用精密模具、自动化生产线等进行生产,具体流 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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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312 x 46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排定生产计划
根据BOM领料
原材料分切/分条
原材料复合
模具装机调配
辅料调机
NG
模切成型试生产 NG
排除废料
FAI首件
OK
模切成型生产 IPQC巡检
组合冲压/
冲压/模切 是
模切

继续组合
冲压/模切 否
否 全检包装
FQC抽检
成品入库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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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碳纳米管产品生产流程

==> picture [359 x 37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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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剂 分散剂 碳纳米管
部分产品需添加石墨烯
一次预混
石墨
多次插层等 二次预混
工序
分散
检验是
否合格
生产控制
中控

是否添加
石墨烯 是 石墨烯
混合 否
产成品
入库检验
质量检验
入库
----- End of picture text -----

1 )碳纳米管业务目前的研发、生产实际进展

公司碳纳米管产品的研发系针对不同市场应用领域及客户需求在导电、导热 和力学增强等方向的应用开发,目前主要产品的研发及生产情况如下:

产品类型/型号 研发进展 生产情况
高纯度阵列碳纳米管导电浆料
RE101X/RE111X
已完成 根据高端电池对导电性、纯度要求推出的
高性能产品,已经完成批量生产并出货
高导电碳纳米管导电浆料
RE121X/RE131X
已完成 根据电池对导电性、纯度和成本的综合要
求推出的较高性价比产品,已经完成批量
生产并出货
高固含量碳纳米管导电浆料
RE1544、RE1525、RE1535和
RE1715、RE1925
已完成 根据电池对纯度、主材匹配、降低导电浆料
运输和使用成本而设计的高固含产品,已
完成批量生产并向市场推广使用
高导电水性碳纳米管导电浆料
RE221X
已完成 根据一次电池、二次电池水性正负极导电
性提升要求而设计的产品,已完成批量生
产并出货
高性价比碳纳米管导电浆料 已完成 根据铁锂储能电池应用场景设计,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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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型/型号 研发进展 生产情况
RE1421 批量生产并交货
高功率电池用碳纳米管导电浆
料RE1613
已完成 根据铁锂高功率电池需求设计,已完成批
量生产并交货

报告期内,公司在碳纳米管业务上的研发投入金额分别为 516.47 万元、 251.88 万元和 478.51 万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在碳纳米管业务上 已取得“一种制备高固含量水性碳纳米管导电浆料的装置”和“油性碳纳米管导 电浆料水分测试装置”在内的实用新型专利 13 项,正在申请的发明专利 8 项。

2 )客户认证进程、状态及主要客户情况

公司碳纳米管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及储能锂电池和动力锂电池领域,主要客 户为消费及储能锂电池生产企业及动力锂电池生产企业,认证流程主要包括:小 试测试、潜在供应商注册(部分客户需要)、审厂通过后成为合格供应商、中试 测试、批量供货几个主要阶段,目前主要客户的认证情况如下:

①消费及储能锂电池领域

在消费及储能锂电池领域,公司目前已经成为鹏辉能源、久森能源及拓邦新 能源的合格供应商,并实现供货。亿纬锂能已完成相关项目中试测试,即将进入 供货阶段。珠海冠宇审厂通过,目前处于中试测试阶段。

②动力锂电池领域

在动力锂电池领域,公司目前已经成为塔菲尔、多氟多的合格供应商,并实 现供货。宁德时代已开始少量下单;比亚迪已完成相关项目中试测试,即将进入 供货阶段。亿纬锂能已审厂通过,目前相关项目处于中试测试阶段。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公司碳纳米管业务销售金额分别为 562.42 万元和 2,588.18 万元,碳纳米管的主要客户销售金额及占碳纳米管业务的比例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万元) 比例
2021 年度
1 多氟多 740.53 28.61%
2 湖南盛利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00.85 19.35%
3 塔菲尔 295.70 11.42%
4 鹏辉能源 171.67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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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万元) 比例
5 久森能源 158.94 6.14%
合计 1,867.69 72.16%
2020 年度
1 塔菲尔 390.97 69.52%
2 永州聚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0.98 7.29%
3 广东天劲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1.86 5.66%
4 重庆市中欣维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4.23 4.31%
5 四川驰久新能源有限公司 20.60 3.66%
合计 508.65 90.44%

(七)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电子功能件和结构件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所处行 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

1 、生产经营中主要污染物情况

(1)废水

公司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过隔油池、化粪池达到相关标准后排入市政污 水管网。

(2)噪声

公司生产设备作业运行会产生部分噪声,通过加装减振垫、采取隔振、隔声 等降噪装置,同时经车间墙体屏蔽衰减,并通过场地、仓库、办公楼等合理布局 后,满足标准要求。

(3)固废

公司固体废物主要由生产环节中的边角料、检验环节产生的不合格品、职工 生活垃圾及中转物等组成,根据所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及其不同种类和性质,分 别由环卫部门、有资质单位等处理,对当地环境不造成影响。

(4)废气

公司相关废气分别经静电除油、光解装置、活性炭装置等处理后按规定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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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污染处理设施运转正常有效

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置备了必要的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处理能力均满足 排放量的要求,使得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及噪声得到了合理、有效的控 制。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加强环境保护投入,保证生产经营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3 、公司无违反法律法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在生产经营中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不存在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而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电子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根 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 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9);根据《国民经济行 业分类 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业”(分类代码:C39)。

公司碳纳米管产品主要以导电浆料的形式应用于动力电池、数码电池等领域。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碳纳米管产品属于“C26-化学 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一)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公司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工信部,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 通信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 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 业质量管理工作。

公司所处行业的自律组织包括中国电子企业协会、中国电池工业协会、中国 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

中国电子企业协会主要负责宣传国家的经济工作方针和各项政策,跟踪研究 电子企业贯彻执行情况,向政府反映电子企业和企业家的愿望和要求,沟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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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政府主管部门制定产业改革调整规划、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法规提供建议; 组织电子企业开展技术交流活动,促进电子企业健康发展;协助政府指导、监督、 协调电子企业行业自律,维护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等。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的职责包括对电池工业的政策提出建议,起草电池工业的 发展规划和电池产品标准,组织有关科研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鉴定,开展技术 咨询、信息统计、信息交流、人才培训,为行业培育市场,组织国际国内电池展 览会,协调企业生产、销售和出口工作中的问题。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是由电池行业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全国 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主要职责为向政府反映会员单位的愿望和要 求,向会员单位传达政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并协助贯彻落实;开展对电池 行业国内外技术、经济和市场信息的采集、分析和交流工作;组织订立行规行约, 并监督执行,协助政府规范市场行为;组织制定、修订电池行业的协会标准,参 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协助政府组织编制电池行业发展规划 和产业政策等工作。

(二)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公司消费电子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产品为电子产品的重要零部件,主要应用 于消费电子产品及组件中;公司碳纳米管产品属于新材料,产品主要以导电浆料 的形式应用于锂电池领域,因此公司所处行业适用消费电子产品及新材料、锂电 池所属行业的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主要如下:

序号 时间 颁发部门 政策名称 相关主要内容
消费电子相关产业政策
1 2021年
1月
工信部 《基础电子元器件
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2021-2023年)》
重点推广智能终端市场,瞄准智能
手机、穿戴式设备、无人机、AR/VR
设备等智能终端市场,推动微型片
式阻容元件、微型大电流电感器、
微型射频滤波器等各类电子元器件
应用
2 2019年
10月
发改委 《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2019年本)》
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频
率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
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
及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高密度
印刷电路板和柔性电路板等)制造、
电子产品用材料属于“鼓励类”项
目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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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时间 颁发部门 政策名称 相关主要内容
3 2018年
11月
国家统计
《战略性新兴产业
分类(2018)》
将新型计算机及信息终端设备制
造、新型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
高储能和关键电子材料制造等列入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领域
4 2017年
12月
工信部 《促进新一代人工
智能产业发展三年
行动计划(2018-
2020年)》
推动智能硬件普及,深化人工智能
技术在智能家居、健康管理、移动
智能终端和车载产品等领域的应
用,着重在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服
务机器人、智能无人机等方面取得
突破
5 2017年
8月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进一
步扩大和升级信息
消费持续释放内需
潜力的指导意见》
将“新型信息产品消费”列为重点
领域。升级智能化、高端化、融合化
信息产品,重点发展面向消费升级
的中高端移动通信终端、可穿戴设
备、数字家庭产品等新型信息产品
6 2017年
2月
发改委 《战略性新兴产业
重点产品和服务指
导目录(2016年版)》
将新一代移动终端设备、可穿戴终
端设备等信息终端设备列入新一代
信息技术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目
录,其中新一代移动终端设备包括
智能手机、手持平板电脑车载智能
终端等
7 2017年
1月
工信部、
发改委
《“十三五”信息产
业发展指南》
要重点发展面向下一代移动互联网
和信息消费的新型智能手机、平板
电脑、车载智能设备以及人工智能
等终端产品,提升产品的研发应用
能力、产业配套能力和品牌竞争力
新材料相关产业政策
8 2021年
3月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第十四个五年规
划和2035 年远景目
标纲要》
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
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
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
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
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保
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
9 2020年
9月
发改委 《关于扩大战略性
新兴产业投资培育
壮大新增长点增长
极的指导意见》
加快拓展石墨烯、纳米材料等在光
电子、航空装备、新能源、生物医药
等领域的应用
10 2019年
11月
工信部 《重点新材料首批
次应用示范指导目
录(2019 年版)》
将应用于机械、电子、航空航天、医
疗等领域的石墨烯散热材料列为
“前沿新材料”
11 2018年
11 月
统计局 《战略性新兴产业
分类(2018)》
将新材料中的“碳基纳米材料制造”
列入战略新兴产业指导目录
锂电池相关产业政策
12 2020年
11月
工信部 《新能源汽车产业
发展规划(2021-
2035年)》
实施电池技术突破行动。开展正负
极材料、电解液、隔膜、膜电极等关
键核心技术研究,加强高强度、轻
量化、高安全、低成本、长寿命的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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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时间 颁发部门 政策名称 相关主要内容
力电池和燃料电池系统短板技术攻
关,加快固态动力电池技术研发及
产业化
13 2019年
1月
工信部 《锂离子电池行业
规范条件(2018 年
本)》
规范条件从产业布局、生产规模及
工艺、质量管理、智能制造、绿色制
造、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严格要求,
在扩大自身产能规模的过程中,需
要保证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产品质
量,同时需要符合相应标准,将智
能化、自动化生产环节贯穿于各个
环节
14 2017年
10月
工信部、
发改委、
科技部、
财政部、
能源局
《关于促进储能技
术与产业发展的指
导意见》
集中攻关一批具有关键核心意义的
储能技术和材料。重点包括变速抽
水蓄能技术、大规模新型压缩空气
储能技术、化学储电的各种新材料
制备技术、高温超导磁储能技术、
相变储热材料与高温储热技术、储
能系统集成技术、能量管理技术等
15 2017年
2月
工信部、
发改委、
科技部、
财政部
《促进汽车动力电
池产业发展行动方
案》
对该方案指明了未来几年我国动力
电池产业的发展方向,同时将“产
品性能大幅提升”定为主要目标,
到2020年,新型锂离子动力电池单
体比能量超过300瓦时/公斤。关键
材料及零部件取得重大突破,到
2020年,正负极、隔膜、电解液等
关键材料及零部件达到国际一流水
平,上游产业链实现均衡协调发展,
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骨干
企业

3 )行业主要政策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公司消费电子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产品所处的消费电子行业,碳纳米管产品 所处的新材料行业为国家产业政策重点发展的行业,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的一系列 鼓励行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指导意见,为公司发展带来了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和发展机遇,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快速发展。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的经营资质、 准入门槛、运营模式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行业发展概况

1 、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行业发展概况

1 )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基本情况

功能件及结构件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产品本身或其制造过程,随着消费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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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的发展而发展,由于其具有在狭小空间内保证其他零部件功能发挥,有利于 实现电子设备的轻薄化、多功能化等特性,目前应用范围已扩展至智能穿戴、智 能家居、无人机、充电桩、汽车等领域。

功能件及结构件的发展与消费电子产品的发展密切相关。早期的消费电子产 品主要以功能手机、数据网卡、MP3/MP4 等为代表,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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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消费电子产品功能较少,结构简单,主要专用组件仅为简单芯片、无触 控功能的小屏幕、简单喇叭、电池等,典型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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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图所示,早期的消费电子产品专用组件较少,且大部分集中在 PCB 主 板中,更多的通过焊接、螺丝等机械结构解决装配问题;结构件多为注塑制造, 工艺结构相对简单,仅起支撑、容纳等功能;由于功能有限,专用组件较少,其 内部空间相对较大,散热、电磁干扰等问题不突出,因此所需的功能件较少。这 个时期的单个功能件仅需解决一两个问题,实现的功能较为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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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消费电子产品进入智能化时代,特别是以苹果等智能手机诞生为标志, 轻薄化、高性能化、多功能化已成为消费电子产品的发展趋势。这些发展趋势要 求电子产品在有限的空间内集成大量功能组件,以传统机械零部件为代表的传统 方案已无法达到产品要求,需要大量在狭小空间内实现连(粘)接、保护、防干 扰、热管理等功能的替代方案,进而带动精密功能件等行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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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图所示,智能互联网化后的消费电子产品结构已发生重大变化,除上述 提到的粘接功能件替代焊接及螺丝等外,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及笔记本电脑等电 子产品主要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包括:

首先,芯片的发热量随着性能提高而快速增加,加之产品本身越来越轻薄化, 导致散热空间受到影响,这使得电量使用过快、自动关机、操作失灵、电池寿命 下降、运算迟缓、安全隐患等成为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为此,能否在芯片、主 板等主要导热界面使用满足散热要求的功能件,成为影响整体功能实现的关键。

其次,摄像头本身对防水、防尘、防撞击功能件有较高要求,而多重摄像头 等高端摄像头的引入及使用,对固定、防护、防撞击等功能件提出更高要求。一 方面使主板整合度提高,对金属支架和屏蔽类功能件的需求有所提升;另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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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对轴向安装角度的精确性提出较高标准,需要更加精密的固定支撑功能件以起 到连接、紧固的作用。

第三,电子产品显示屏从 LCD 屏转向 OLED 屏后,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 硬 OLED 屏取消了背光模组,将滤光片变更为封装玻璃,该结构对散热功能件提 出了新的要求。柔性 OLED 屏还将玻璃材质部件换为柔性膜材,薄膜类触控需要 新的功能件来同时起到抗电磁干扰以及一定的散热和支撑作用。

第四,无线充电功能加入后,无线充电发射与接收端涉及大量磁性材料也会 产生一定的热量,需特殊结构的电磁屏蔽功能件,同时起到电磁屏蔽和一部分散 热作用。

第五,防水防尘保护功能的升级,各种防水透气声学膜、防水密封圈等功能 件逐渐替代原有机械零件;扬声器等的关键部件也需设计特殊的防护功能件,整 个机身防尘需要对原有防尘网、保护膜、防护膜、防护盖板等进行升级,并使用 不织布、复纱网、过滤网、不锈钢网、尼龙网等不同类型的材料进行结合,功能 件的生产工艺复杂程度也随之提高。

最后,为了提高制造效率和自动化装配度,降低生产成本、装配和管理难度, 功能件及结构件在生产时就需要考虑后期成品自动化装配的需求,通过开发新材 料及新产品等方式将众多功能集于一体。为达到上述目的,终端品牌厂商及制造 服务商往往要求减少需要装配的零部件数量及装配工序,同时希望功能件向组合 化、模块化升级,并与结构件结合,成为组装模组,使得功能件的功能不再单一, 材料也趋于复合,形状更为复杂,尺寸也更趋于精密化,制造难度也越来越高, 作用也越来越关键。

经过多年的发展,功能件及结构件已从最早的简单结构,经过精密化和集成 化,发展至精密复合阶段。精密复合功能件需要实现过去多个功能件才能实现的 功能,甚至和结构件结合,同时起到支撑容纳等作用,为电子产品功能及性能的 升级提供更大的空间。

目前,精密功能件及结构件产品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使用的数量品种也越 来越多。未来,随着 5G 通讯及新无线充电技术的升级,以及后置 3D 传感、多 重天线、大容量电池等功能或部件的加入,功能件及结构件的需求也将继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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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领域也将继续拓展。

2 )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行业发展趋势

①受下游行业驱动快速发展

功能件及结构件应消费电子产品的需求而产生,随着消费电子产品的发展而 发展。受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科学技术水平不断上升、网络等基础建设不断 完善的影响,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家居等消费电子产品快速 升级,应用的范围也越来越广。

消费电子产品具有更新迭代频繁及技术革新快的特点,5G 时代的来临,更 推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家居等电子终端产品向功能日益丰富、运算传输 速度快速提升等方向发展,这些趋势虽然使消费者的体验越来越好,但也造成了 相关设备内部空间越来越紧凑,运行时产生的高电磁辐射和高热量日益严重等一 系列问题,成为了制约高频率高功率电子产品发展的瓶颈。为解决这一问题,功 能件及结构件厂商不断开拓新的方案,一方面引进新材料以提高原有产品的性能, 另一方面也需要利用新的生产方式及研发新的产品类型以满足新的需求。

在这一过程中,功能件及结构件产品品种日益丰富,所起作用越来越关键, 实现功能也不断增加,不仅实现了自身的快速发展,也反过来有效地促进了消费 电子产品的快速发展。

②创新驱动性越来越强

受终端产品的功能及外观创新的驱动,功能件及结构件的精度、结构、材料 等均发生了巨大变化,新功能的不断导入使得功能件和结构件的单机需求增多; 终端产品内部零部件结构设计更加紧凑,对贴合材料、电磁屏蔽材料、散热材料 等的性能和质量要求也大幅提升;外形的轻薄化与装配的自动化需求又要求尽量 减少最终零部件数量,大幅提高功能件和结构件精密度。这些需求要求功能件及 结构件厂商发挥最大的创新能力,在性能及实现功能不变甚至提升的情况下,一 方面解决足够多的问题,一方面又尽可能的减少单机使用数量,提高产品的复合 程度及精度。

为实现这些创新,功能件及结构件厂商需对材料有创造性的认知,除了掌握 各种材料在力学、电磁学、热力学等方面的特性,还需要知悉将这些材料制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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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形状后对其性能的影响情况,甚至拥有一定的材料创新及开发能力;同时,也 需要相关厂商持续研发及提升产品的精密度、功能及材料的复合度,甚至将这些 产品模块化,以在更为狭小的空间内实现多重功能,方便制造服务商或组件生产 商的自动化装配。

精密功能件及结构件生产厂商只有不断提高生产工艺水平,在产品的精密度 及复合度上不断创新,才能满足下游终端产品的功能及外观等创新需求,保持自 身的行业领先地位。

③终端产品升级带动功能件和结构件价值量提升

不同于一般消费电子批量生产部件的销售单价逐年下降,功能件和结构件产 品的升级会导致功能件和结构件的平均销售单价稳步上升。随着消费电子产品向 智能化、轻薄化、便携化、多功能化、集成化、高性能化等方向发展,以及下游 客户产品生产自动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一方面,对功能件和结构件产品的微型化、 集成化、高精密度、高性能化等特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产品生产工艺难度不断 增加;另一方面,轻薄化、便携化、多功能化等发展趋势亦使得终端产品内部零 部件更加紧凑,对贴合、电磁屏蔽、散热等功能件的需求将同步增多,从而带动 整个终端产品功能件和结构件的价值量提升。

④与终端品牌厂商深度合作成为趋势

知名终端品牌厂商不仅着眼于目前产品的生命周期,要求其合格供应商能够 快速反应,高效率地制定新品的设计、开发和成本控制方案,还会对合格供应商 的研发能力和制造经验进行动态审核,不断提出高难度的产品需求,以考验其研 发生产能力的可持续性;部分知名品牌厂商不但考察合格供应商的财务指标,甚 至还会对合格供应商守法合规、环保意识、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等社会责任进行 审核,寻找能够共同成长的长期合作伙伴。

同时,精密功能件及结构件在终端产品中的作用越来越关键,重要性越来越 强,在这样的环境下,以生产、销售为主体的制造供应商已无法成为知名品牌终 端厂商的选择目标。只有拥有成熟服务体系、能够快速且持续地进行技术创新, 在产业链中与终端品牌厂商及其制造服务商或组件生产商结成统一体系的功能 件和结构件企业,才能持续与知名终端品牌厂商保持深入而长久的合作,这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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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长期发展和演变的结果,也将推动功能件和结构件行业向高端化、高附加值化 方向发展。

3 )发行人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市场发展情况

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的发展与消费电子产品行业的发展息息相关,下游消费 电子产品的出货量决定了功能件和结构件的市场规模。发行人精密功能件和结构 件产品主要应用于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家居、无人机等消费电子领域。

①平板电脑

A、市场规模

平板电脑作为新兴的智能终端,在 2010 年苹果推出 iPad 后掀起了销售热潮。 根据 IDC 的数据统计,平板电脑在 2011 年至 2014 年出货量快速增长,并于 2014 年出货量达到了高峰。受大屏手机普及化、笔记本电脑便携性逐渐增加等因素影 响,2015 年至 2019 年平板电脑出货量有所下降。2020 年以来受全球疫情影响, 线上教学等新型学习方式得到大力推广,推动了消费者对平板电脑的需求,2020 年和 2021 年平板电脑出货量同比均有一定程度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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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IDC

因易于便携、屏幕清晰、操作易上手等特点,平板电脑不仅成为人们休闲娱 乐时所不可或缺的重要产品,同时也逐渐在餐饮行业的无纸化电子菜单、商场的 产品组合展示以及效果设计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在经营场所与商务 场合逐渐适用。平板电脑的应用范围逐渐由最初的娱乐功能转变为兼具学习功能、 商务功能以及其他新式功能于一体,适用范围越来越广,而疫情进一步加快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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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发展趋势,平板电脑在线上教学、线上会议等应用领域的地位得到了进一步巩 固,预计未来在一些新的领域,如智能交通、快速物业、图书馆等,平板电脑仍 存在增长的机遇。

B、竞争格局

目前全球平板电脑市场呈现集中度较高的特征,行业主要的竞争厂商有苹果、 三星、华为、联想、亚马逊等。根据 IDC 发布的统计数据,2019 年至 2021 年, 平板电脑品牌厂商出货量和市场份额情况如下:

品牌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出货量
(百万台)
市场
占有率
出货量
(百万台)
市场
占有率
出货量
(百万台)
市场
占有率
苹果 57.8 34.2% 53.2 32.5% 49.9 34.6%
三星 30.9 18.3% 31.3 19.1% 21.7 15.0%
联想 17.7 10.5% 14.1 8.6% 8.5 5.9%
亚马逊 16.1 9.5% 14.0 8.5% 13.0 9.0%
华为 9.7 5.7% 16.0 9.8% 14.8 10.2%
其他 36.7 21.7% 35.5 21.6% 36.7 25.4%
合计 168.8 100.0% 164.1 100.0% 144.5 100.0%
行业前4
集中度
122.5 72.5% 114.6 70.0% 94.9 65.7%

数据来源:IDC

从平板电脑的市场占有率情况来看,2021 年度,平板电脑市场占有率前四 名企业分别是苹果、三星、联想和亚马逊,市场占有率分别为 34.2%、18.3%、 10.5%、9.5%。苹果以其独特的产品设计和较好的用户体验持续占据市场前列, 竞争优势明显。经过多年的发展,平板电脑行业逐渐成熟,市场占有率开始由小 厂商向大厂商集中,行业前 4 名集中度由 2019 年度的 65.7%上升至 2021 年度的 72.5%。未来随着平板电脑性能与功能的不断提升,头部厂商的市场占有率可能 会进一步提升。

②笔记本电脑市场

A、市场规模

笔记本电脑市场经历了较长时间的发展,目前已较为成熟。根据 Statista 及 Strategy Analytics 的数据,全球笔记本出货量在 2011 年达到高点,为 2.09 亿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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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可替代消费电子普及的影响,2012 年至 2016 年笔记本 出货量有所下降。自 2016 年至 2019 年,笔记本电脑出货量基本保持稳定。2020 年以来受全球疫情影响,宅经济产业逐渐成为疫情期间替代户外活动的最佳娱乐 方式,同时远程办公、线上交易等新型方式得到大力推广,推动了消费者对笔记 本更新换代的需求,2021 年笔记本电脑出货量与 2019 年相比出现了较大增长, 全球笔记本电脑出货量达到 2.68 亿台,2019 年至 2021 年复合增长率为 24.46%。

==> picture [327 x 18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数据来源:Statista、Strategy Analytics

未来,随着笔记本电脑软、硬件的不断提升和发展,笔记本电脑的规格将变 得越来越轻薄、性能将越来越强大、功能将越来越全面,其应用于不同场合,不 同需求人群的多元化定位将使得其越来越难以被手机和平板电脑所替代,产品针 对性越来越明显,市场细分也将越来越明确。

B、竞争格局

目前全球笔记本电脑市场亦呈现集中度较高的特征,笔记本电脑行业内主要 的竞争厂商包括联想、惠普、戴尔、苹果、宏碁等品牌。根据 Strategy Analytics 的统计数据,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笔记本电脑品牌厂商的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

品牌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出货量
(百万台)
市场
占有率
出货量
(百万台)
市场
占有率
出货量
(百万台)
市场
占有率
联想 63.4 23.6% 54.9 24.2% 44.2 25.7%
惠普 59.0 22.0% 52.2 23.0% 37.5 21.8%
戴尔 45.7 17.0% 35.4 15.6% 27.7 16.1%
苹果 24.4 9.1% 19.7 8.7% 15.7 9.1%

1-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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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出货量
(百万台)
市场
占有率
出货量
(百万台)
市场
占有率
出货量
(百万台)
市场
占有率
宏碁 20.1 7.5% 16.5 7.3% 12.4 7.2%
其他 55.7 20.8% 48.1 21.2% 34.8 20.2%
合计 268.3 100.0% 226.8 100.0% 172.3 100.0%
行业前4
集中度
192.5 71.7% 162.2 71.5% 125.1 72.7%

数据来源:Strategy Analytics

笔记本电脑行业由于发展时间较长,行业相对成熟,因此市场竞争格局较稳 定。从笔记本电脑的市场占有率情况来看,2021 年度笔记本电脑前四大厂商联 想、惠普、戴尔、苹果的市场占有率分别为 23.6%、22.0%、17.0%、9.1%,行业 前 4 名集中度为 71.7%,行业集中度相比 2020 年有所提升。

③智能家居市场规模

智能家居行业是以商务场所或房屋住宅为平台,电子产品为载体,利用网络 通信、安全防范、自动控制等技术,将家居生活中的电子产品与相关生活设施进 行集成,以构建一体化智能的住宅设施,为家庭生活以及日常事务提供更加便捷、 高效的管理与操作体系。

目前智能家居主要分为前装和后装两大体系,其产品主要分为八大类别,分 别是娱乐系统类、厨卫家电类、安保系统类、网络通信类、控制系统类、室内环 境类、智能照明类、智能平台类。前装体系包括控制系统、安保系统、网络通信 等,主要面向企业商务端,如酒店、写字楼;后装体系主要包括娱乐系统、厨卫 家电等,主要面向中高端消费者。

根据 Statista 的统计数据,全球智能家居行业规模较大,发展迅速,市场规 模呈现持续增长的态势,自 2017 年的 398 亿美元增长至 2021 年的 1,044 亿美 元,复合增长率达到 27.26%。预计 2026 年将达到 2,078 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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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409 x 23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数据来源:Statista

④无人机发展概况

无人机最初被用作军事领域,执行部分侦查以及小规模突袭等任务,随着技 术的逐渐进步,特别是消费电子科技的发展,其功能发生了本质上的转变,逐渐 从军用领域转为民用。

目前无人机的使用方向主要为军事、农业、物流、表演、民用作业以及数据 收集,应用领域包括了种植、农药喷洒、快递配送、管道巡查、消防救灾、气象 监测、旅游航拍等。根据 Gartner 统计,2019 年全球物联网公司无人机出货量已 达 35.15 万架,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建筑监测、消防服务、安保调查、警用数据收 集、个人零售等,预计到 2023 年,其市场规模将达到 127.15 万架。

==> picture [393 x 19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数据来源:Gart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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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碳纳米管行业发展概况

碳纳米管作为一种新型材料,目前主要作为新型导电剂应用于锂电池领域, 用于提升锂电池的能量密度及改善循环寿命。

1 )碳纳米管导电浆料在动力锂电池领域应用的市场状况

①动力锂电池市场状况

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碳排放,加强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当前全球发展趋势。近 年来在世界各国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背景下,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进入快 速发展期。在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方面,荷兰、挪威、德国等分别宣布在 2030 年、2025 年、2030 年开始全面禁售燃油车;同时,我国也宣布 2035 年将停售燃 油车,到 2050 年将全面停止使用燃油车。

在全球市场方面,随着世界各国积极制定传统燃油车时间表及全球各大车企 纷纷发布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新能源汽车产业在全球迅速发展。据 CleanTechnica 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 年全球新能源汽车累计销量近 650 万辆, 同比增长 108%。在国内市场方面,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市场,近年 来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取得了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产量在 2015 年仅为 37.9 万 辆,在 2021 年已达到 354.5 万辆,六年复合增长率达 45.15%。预计在未来几年, 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将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

近年来,在全球主要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的背景下,全球动力锂电池市 场出货量保持高速增长的趋势。根据 GGII 统计数据,2020 年全球动力锂电池出 货量达 186GWh,同比增长 45.31%;中国动力锂电池出货量为 80GWh,同比增 长 12.68%。未来几年,在欧盟国家和英国加速汽车电动化以及我国新能源汽车 双积分制度实施的背景下,动力锂电池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应用将继续保持高增 长趋势;GGII 预计到 2025 年全球动力电池出货量将达到 1,550GWh,2030 年有 望达到 3,000GWh。中国市场则仍会维持全球最大动力电池市场地位,市场份额 将稳定在 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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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322 x 20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数据来源:GGII

②碳纳米管导电剂在动力锂电池领域的渗透率情况

由于碳纳米管导电剂的性能优势,其在动力锂电池领域的渗透率不断提高, 有望逐渐替代炭黑成为动力锂电池的主流导电剂。

碳纳米管导电剂在中国动力电池领域的渗透率情况

==> picture [344 x 17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90% 82%
80%
70%
70%
57%
60%
46%
50%
37%
40%
32%
28% 30%
30%
19%
20% 14%
10%
0%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E 2020F 2021F 2022F 2023F
碳纳米管
----- End of picture text -----

数据来源:GGII

③动力锂电池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产值情况

全球市场方面,2019 年全球动力锂电池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市场产值已达 13 亿元,同比增长了 47.73%,预计到 2023 年,全球动力锂电池用碳纳米管导电 浆料市场产值将逾 47.9 亿元,2020-2023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38.55%。

国内市场方面,2019 年我国动力锂电池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市场产值达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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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占全球市场产值的 93.08%,同比增长了 42.35%,预计到 2023 年,国内动 力锂电池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市场产值将达到 34 亿元。

全球及中国动力锂电池碳纳米管导电浆料市场产值分析与预测

==> picture [378 x 20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60.0
47.9
50.0
40.0
34.6 34.0
30.0 26.3
25.0
20.3
18.0
20.0
13.0 15.7
12.1
10.0 4.6 4.6 7.3 7.1 8.8 8.5
0.9 0.9 2.3 2.2
0.0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E 2021E 2022E 2023E
全球产值(亿元) 中国产值(亿元)
----- End of picture text -----

数据来源:GGII

2 )碳纳米管导电浆料在数码电池领域应用的市场状况

①数码电池市场状况

2014 年-2019 年,全球市场和国内市场数码电池出货量整体保持增长趋势。 未来随着 5G 手机、智能穿戴设备、智能家居等智能终端的推广及普及,到 2023 年全球数码电池有望达到 89.0GWh,其中中国 2023 年的规模有望达 43GWh。

全球和中国数码电池出货量分析及预测

==> picture [370 x 17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100.0
89.0
90.0 84.4
80.0
76.5 75.9
80.0 72.0
69.1 68.3
70.0
59.3
60.0 54.0
50.0 43.0
40.0 32.5 31.8 34.0 36.1 38.2 40.6
26.7 29.5
30.0 23.4
20.0
10.0
0.0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E 2021E 2022E 2023E
全球规模(GWh) 中国规模(GWh)
----- End of picture text -----

数据来源:GG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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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碳纳米管导电剂在数码电池领域的渗透率情况

随着高端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无人机等终端设备对数码电池 性能要求的提高,碳纳米管导电剂在数码电池领域的渗透率有望保持继续增长态 势。2014 年至 2019 年碳纳米管导电剂在数码电池中的渗透率呈现持续增长趋势, 预计到 2023 年,碳纳米管导电剂在数码电池中的渗透率有望达 31.90%。

碳纳米管导电剂在中国数码电池领域的渗透率情况

==> picture [381 x 18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35.00%
31.90%
29.30%
30.00%
26.40%
25.00% 22.60%
20.70%
20.00% 18.00%
16.40%
14.20%
15.00% 13.40%
11.50%
10.00%
5.00%
0.00%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E 2020F 2021F 2022F 2023F
碳纳米管
----- End of picture text -----

数据来源:GGII

③数码电池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产值情况

2019 年度,全球数码电池用碳纳米管导电浆料产值为 4.40 亿元,其中中国 市场产值达 2.56 亿元。预计到 2023 年,全球及中国产值数码电池用碳纳米管导 电浆料产值将分别达 4.66 亿元和 3.15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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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及中国数码电池碳纳米管导电浆料市场产值分析与预测

==> picture [383 x 20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5.00 4.40 4.46 4.53 4.59 4.66
4.50
4.00 3.73 3.72
3.50 3.15
2.99
2.84
3.00 2.61 2.59 2.57 2.66 2.56 2.70
2.43
2.50 2.23 2.21 2.06
2.00
1.50
1.00
0.50
0.00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E 2021E 2022E 2023E
全球产值(亿元) 中国产值(亿元)
----- End of picture text -----

数据来源:GGII

三、行业竞争状况

(一)发行人市场地位

公司是定制化的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生产服务商,能够为客户提供包括产品 设计研发、材料选型验证、模具设计、试制、测试、量产等一系列服务。

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凭借强大的研发设计能力、可靠的产品品质、完善的 客户服务体系、灵活快速的响应能力获得了苹果、谷歌、SONOS 等知名终端品 牌厂商的合格供应商认证。公司直接客户主要为富士康、比亚迪、伟创力、蓝思 科技、广达电脑、仁宝电脑、可成科技等知名制造服务商或组件生产商,产品最 终应用于苹果、谷歌、亚马逊、SONOS 等知名消费电子终端品牌。苹果在 2019 年 3 月和 2021 年 5 月分别公告了其 2018 财年和 2020 财年的主要供应商名单, 发行人均为苹果对应财年的主要供应商。

(二)发行人的技术水平及特点

经过多年的发展及积累,公司自主研发了一系列满足客户需求及行业发展趋 势的核心技术。公司掌握的核心技术主要集中于消费电子功能件和结构件行业。 公司核心技术水平及特点详见本节之“八、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之“(一)主 要核心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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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自身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 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公司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 产业融合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二节 概览”之“五、发行人自身创新、创 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四)行业竞争格局及主要企业情况

1 、行业竞争格局

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为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行业内企业根据技术水平、下 游客户等不同一般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企业技术水平较低,产品较为简单,精 度及复合度要求不高,一般服务于无品牌或小品牌产品生产商,该类企业产品及 企业本身同质化严重,企业数量众多,竞争较为激烈;第二类企业有一定的技术 水平,产品能够做到精密化,下游品牌厂商对企业的生产技术及定制能力有了一 定要求,能够服务于部分知名消费电子企业,但企业数量仍较多,竞争程度仍比 较高;第三类企业开发的产品及使用的生产技术在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服务的 终端客户多为苹果、谷歌等知名的品牌厂商,需要通过严格的认证程序,同时需 要完成其给与的产品开发任务,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方能开始供货,一般企业难 以介入,市场竞争程度相对较小。

2 、行业内主要企业

随着消费电子产品向智能化、轻薄化、便携化、多功能化、集成化、高性能 化等方向发展,下游行业对消费电子功能件及结构件的品质、技术要求越来越高, 具有突出技术优势、能够不断研发出符合客户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产品的企业在 行业发展中越来越处于有利地位。

目前发行人消费电子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同行业主要企业有国外的迈锐集 团及国内的领益智造、安洁科技、恒铭达、飞荣达、智动力、博硕科技、达瑞电 子和鸿富瀚。

1 )迈锐集团( Marian, Inc.

迈锐集团成立于 1954 年,总部位于印第安纳州首府印第安纳波利斯,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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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全球性新型柔性材料精密模切件生产商,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医疗,电子等 众多行业。

2 )领益智造( 002600.SZ

领益智造由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与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于 2018 年进行资产重组后更名注册而来,主要从事精密零组件的模切、冲压、注塑、印 刷、组装等业务。该公司产品包括紧固件、声学器件、密封器件、导热器件、缓 冲器件、绝缘及屏蔽件等,应用于消费电子、车载工控、智能安防、智能穿戴、 智能家居、新能源汽车、医疗、航空航天等领域。

3 )安洁科技( 002635.SZ

安洁科技成立于 1999 年,于 2011 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主营业务为研 发、生产与销售精密功能性器件、精密结构件和模组类等智能终端零组件产品, 产品用于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一体机、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 新能源汽车、信息存储设备等智能终端。

4 )恒铭达( 002947.SZ

恒铭达成立于 2011 年,于 2019 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是一家专业为消 费电子产品提供高附加值精密功能性器件的科技企业。该公司主要产品为消费电 子功能性器件和防护产品,产品广泛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 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及其组件。

5 )飞荣达( 300602.SZ

飞荣达成立于 1993 年,于 2017 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主要从事电磁屏 蔽材料及器件、导热材料及器件、基站天线及相关器件及防护功能器件的研发、 设计、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汽车电 子、医疗器械、智能家居等多个领域。

6 )智动力( 300686.SZ

智动力成立于 2004 年,于 2017 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主要从事消费电 子功能性及结构性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系列主要包括防护保洁类、 粘贴固定类、缓冲类、屏蔽类、散热类等内部功能性器件,以及防护引导类、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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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类等外部功能性器件,产品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智能家居 等消费电子产品。

7 )博硕科技( 300951.SZ

博硕科技成立于 2016 年,于 2021 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主要从事电子 产品功能性器件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应用于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设 备等消费电子以及汽车电子两大应用领域。

8 )达瑞电子( 300976.SZ

达瑞电子成立于 2003 年,于 2021 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主要从事消费 电子功能性和结构性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相关 3C 智能装配自动化设 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租赁业务,产品应用于智能手机、可穿戴电子产品等消 费电子领域。

9 )鸿富瀚( 301086.SZ

鸿富瀚成立于 2008 年,于 2021 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主要从事消费电 子功能性器件和自动化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应用于智能手机、 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穿戴、家用智能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及其组件。

(五)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及劣势

1 、发行人竞争优势

1 )研发和技术优势

公司为定制化的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生产服务商,研发能力是公司深度参与 客户产业链、获取订单、保证盈利能力的基础。公司形成了完善的研发体系,通 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的方式建立了一支专业结构合理、研发经验丰富、梯队建 设完善的技术研发队伍,并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密切跟踪市场需求及行业技术 发展趋势,不断加强技术的积累和创新,持续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取得发明专利 16 项、实用新型专利 86 项,对产品 的关键技术形成了多项自主知识产权。

决定精密功能件及结构件创新及性能的关键在于合适的材料及生产工艺,只 有能够充分了解并选择恰当的原材料,依据原材料特性采用最合适的制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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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其达到相应的形状、结构及精度等,才能生产出符合客户所需技术指标及设计 目的的产品。

通过多年的积累发展,公司分别在材料的开发与应用、产品生产工艺的创新 与研发等方面取得了一定优势,具体情况如下:

①材料的开发与应用

公司建有专门的材料实验室,购置了先进的仪器设备,招募了一批拥有丰富 研究经验的研发人员,能对行业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从力学、光学、电学、热学、 导热性、可靠性等方面进行性能测试。公司针对性能测试结果,设计合适的生产 工艺,使单一材料在生产的过程中或不同材料在复合生产的过程中保持自身优良 性能,进而实现产品拟达到的功能。同时,公司还能够根据客户的需求,针对相 应的材料或产品进行实际应用模拟测试,为客户提供更多的服务。公司能够独立 地为客户提供包括材料寻找、材料验证、材料应用、材料配型等一系列服务,提 高了公司的产业链价值。

②产品生产工艺的创新与研发

公司目前产品中的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可以同时实现多种功能,其加工要 求较高:首先,在高速加工、精密贴合及加工环境精准要求的条件下,产品结构 一旦到达 5 层以上,每多一层材料复合的加工难度将大幅增加;其次,公司产品 中有众多需要特别处理的微小加工细节,如在同一平面中加工出精准孔洞、微小 凸出、肉眼无法识别的高度差等;为实现下游客户制造服务商或组件生产商的自 动加工需求,这些孔洞、凸出等产生的废料又需要实现 100%排除,这些要求从 不同维度增加了产品的生产难度。

公司通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和积累,掌握了复杂柔性精密功能件集成加工成型 技术、基于 CCD 视觉检测小孔废料技术、散热类材料多层次加工成型工艺技术、 排版定位贴装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并通过不断增加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定 制化及自主改进生产设备、优化精密模具设计、创新工艺流程等方式,实现了原 材料复合、模切、排废等多种工艺流程一体化、自动化和智能化作业,逐渐改变 了过去高度依赖生产人员经验的局面,提高了产品的生产效率及良品率。

2 )深度参与知名终端品牌厂商新产品导入的业务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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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公司凭借强大的研发设计能力、可靠的产品品质、完善 的客户服务体系、灵活快速的响应能力获得了苹果、谷歌、SONOS 等知名终端 品牌厂商的合格供应商认证。

知名终端品牌厂商有着非常严格的认证体系,会全面考察生产企业的产品质 量、公司信誉、供应能力、产品价格和社会责任等各个方面,需通过较长的时间 才能在信任积累的过程中逐渐提升对供应商产品的采购量,只有部分研发设计能 力强的供应商才能够参与新产品导入的整个过程。

公司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业务全程参与知名终端品牌厂商新产品导入的整 个过程,从终端品牌厂商设计理念开始进行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的开发设计,并 从材料及工艺上对终端品牌厂商给予的初步图纸或需求进行优化建议,涉及材料 变更、结构改进和工艺优化等内容,从源头上为客户提供更为优秀的产品方案, 提升产品附加值,强化和稳固与客户的合作关系,增强合作的粘性。深度参与知 名终端品牌厂商新产品导入的业务优势使公司能够深入了解终端产品的相关信 息,使公司能够更好的把握终端产品未来的发展趋势,为技术储备指定了研发方 向。

深度参与知名终端品牌厂商新产品导入,为客户提供材料变更等优化建议, 要求公司对原材料特性、使用效果以及客户的需求有深入的了解。经过长期的积 累,公司的技术研发团队对各种材料的实际使用效果、相互之间的可替代性有了 丰富的知识经验积累,能够向终端品牌产品厂商推荐原材料,使新的材料供应商 进入终端品牌厂商的产业链,在产业链中起更大的作用。

3 )产品生产及质量控制优势

产品的质量控制是消费电子品牌厂商和其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审查的重 点,产品生产的过程也关系公司产品的成本和盈利能力。经过多年的发展积累, 公司在生产管理制度、产品生产过程及检验等方面进行不断完善,以保证产品质 量,并提高生产效率。

在制度上,公司严格实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立了完善有效的质量生产管 理体系,使质量控制贯穿在研发、采购、生产及销售过程中,并形成了一系列制 度,为产品的质量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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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公司以自动化及数字化为方向,不断增加先进设备的 投入,对生产工艺及生产设备进行改良,开发及定制了包括不同厚度高精密组合 泡棉的全自动生产设备、L 形柔性产品定位转贴及模切加工的一体化设备在内的 多项具有自主专利的自动化数字生产设备,以数据为导向对生产工艺进行改进, 相关设备和生产工艺提高了公司制造的智能化程度及生产效率,提升了产品生产 的稳定性及精度,降低了生产成本,同时保证产品质量持续提升。

在产品检验方面,公司通过自行开发和购买检验设备等方式,综合运用机器 视觉、元素光谱分析等涉及多领域的理论和技术,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产品检验体 系,在保证高速生产的同时完成产品的高精度检验,以确保产品质量。

公司通过了 ISO 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2015 环境管理 体系认证、ISO 13485:2016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ATF 16949:2016 汽 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多项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始终坚持生产精细化和标准化的 方向,对生产和质量管控进行持续改进,建立了研发、制程、成本、质量等多维 度的科学管理体系,获得了消费电子品牌厂商和直接客户的充分认可。

4 )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灵活快速的响应能力

作为定制化的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生产服务商,公司一直高度重视与客户的 合作,给予客户最快速的响应及最为优质的服务。经过多年的经营发展,公司在 研究开发、生产管理、需求快速响应等方面建立了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能够为 客户提供产品设计研发、材料选型验证、模具设计、试制、测试、量产等一系列 服务。

在研究开发方面,公司建立了多部门联动快速响应机制,在销售部门中按照 客户及具体项目设置专门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及时跟进客户及具体项目需求后, 研发人员快速与客户进行技术沟通,凭借丰富的研发设计能力,及时完成客户需 求产品的设计,并快速完成样品交付。

在生产管理方面,公司具备快速满足客户大批量产品交货周期的应变能力。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富士康、比亚迪等国内外知名的制造服务商或组件生产商, 其为了加快原材料周转效率,均要求供应商具备快速大批量交货的能力。公司在 生产过程中,结合客户需求变化,合理调配生产计划,优化各生产订单,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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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柔性化生产管理,满足了客户大批量的交货要求。

在需求快速响应方面,公司在华南、华东、西南以及美国等主要客户所在地 建有专门的服务团队,并围绕制造服务商和组件生产商在国内的主要分布地区建 厂,在东莞、昆山、资阳(在建)设立了生产基地,借助区位优势以快速高效地 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产品和服务。公司对于产品使用等方面的一般问题能够做到即 时反馈;对一般情况下的产品改进能够在客户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于客户特别 紧急的需求,如复杂产品需求量突然增加,公司甚至能够以小时为单位向客户快 速响应;公司也曾因充分发挥创新技术优势,解决了客户其他供应商在量产中无 法解决的问题,并将产品及时交付给客户,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评价。

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灵活快速的响应能力提升了客户满意度,强化了公司 与客户的合作粘性及深度。

5 )客户资源优势

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凭借强大的研发设计能力、可靠的产品品质、完善的 客户服务体系、灵活快速的响应能力获得了苹果、谷歌、SONOS 等知名终端品 牌厂商的合格供应商认证,直接客户主要包括富士康、比亚迪、伟创力、蓝思科 技、广达电脑、仁宝电脑、可成科技等知名制造服务商或组件生产商。

知名消费电子品牌终端厂商及其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对供应商的严格认 证流程及高标准要求,促使公司在生产制造、产品研发、内部管理、质量控制等 方面水平不断提高,稳定和促进了公司与现有客户的合作关系,并为公司开拓其 他潜在优质客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 、发行人竞争劣势

1 )资本实力较弱,融资渠道较窄

公司下游的消费电子产品更新迭代速度快,产品日新月异,因此要求上游的 功能件和结构件生产商不断加大对技术研发、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快速响应等 方面的投入,这对公司资本实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同时,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 快速扩大,新产品的不断推出以及新市场的不断开拓,公司需要在生产、销售、 研发等方面进行大量的资金投入。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在资本实力 方面仍存在一定的差距,融资渠道较窄。公司较弱的资本实力,较窄的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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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公司的发展,使公司无法充分扩大产能,扩大业务规模。

2 )产能有限,生产经营规模有待进一步扩大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持续增加,生产经营规模逐渐扩大,但与国际化大 型企业、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在收入规模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规模 效应显著性不够,成本端和信用政策等商务谈判能力有待提升。目前,公司产能 利用率已基本饱和,无法满足客户的订单需求,产能有限限制了公司扩大经营规 模和提升盈利能力,因此公司仍需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加大市场营销力度, 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和抗风险能力。

(六)行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 、行业发展面临的机遇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消费电子功能件和结构件是消费电子产品及组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消费 电子产业链的重要环节,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受到国家和地方政府的重视 和支持,其发展有利于促进我国从制造业大国转变为制造业强国。

近年来,国务院、发改委、工信部等政府部门颁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 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行业发展,为行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产 业政策环境。

(2)功能件和结构件对下游电子产品的重要性持续增强

消费电子功能件和结构件是消费电子产品及组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电子部 件能否在适宜工作环境中正常运作的基础,其品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了下游终端产 品的质量、性能及可靠性。随着消费电子产品朝着智能化、轻薄化、集成化、多 功能化、高性能化发展以及新兴智能终端的不断扩展,产品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 对功能件和结构件的体积、质量、精密度等要求越来越高,其对终端产品功能稳 定性和产品的安全性的作用也不断提升,重要性持续增强。

(3)消费电子行业分工不断细化,为行业提供了发展机遇

消费电子终端品牌厂商为满足其自身产品技术不断升级,产品更新换代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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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会选择专业的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生产企业为其配套,对供应商的研发能 力、价格水平、产品品质、交货期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消费电子功能件和结构 件生产企业一旦进入终端品牌厂商的供应链体系,双方通常将保持较为长期的合 作关系。产业内分工和产业体系的不断完善为具备一定规模和客户资源的功能件 和结构件生产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4)下游行业需求旺盛,行业市场前景广阔

由于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飞速发展,以智能手机、 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设备为代表的消费电子产品发展迅速,更新迭代速度也 在不断加快,同时智能穿戴、智能家居等新兴产业正在快速发展,下游市场需求 旺盛。下游行业的快速发展,为功能件和结构件带来了较为广阔的市场需求。

2 、行业发展面临的挑战

(1)国内生产自动化水平较低

我国部分消费电子功能件和结构件生产企业设备自动化、数字化程度相对较 低,在生产效率、精密度和稳定性与国外先进企业生产设备技术水平存在较大差 距,导致最终所生产的产品品质与国外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2)劳动力成本上升不利于行业发展

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是我国制造业的竞争优势之一。因国内生产自动化水平 较低,消费电子功能件和结构件生产企业需要较多的劳动力成本投入,但随着我 国人口红利的逐渐消失,人力成本逐渐上升,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行业内生产 企业的成本压力。在劳动力成本不断增长的背景下,行业整体盈利水平将受到一 定的影响。

(3)专业技术人才紧缺

消费电子功能件和结构件的设计、研发、生产涉及电子、材料、化学、机械 等多种专业知识的综合应用,专业技术人员不仅需要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而且 需要对上游原材料及下游电子产品行业有较深的理解,也需要具备丰富的生产管 理实践经验。虽然近年来我国消费电子功能件和结构件行业发展迅速,但技术人 才的培养主要依靠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尤其是高端技术人才相对缺乏,不利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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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的快速发展。

(4)贸易摩擦加剧产业外移

消费电子行业国际分工明显,功能件和结构件生产企业主要服务于国际知名 的消费电子终端品牌厂商、制造服务商及组件生产商。目前我国已成为最大的消 费电子生产国和消费国,但近年来国际间贸易摩擦有所增加,部分国家通过提高 关税等方式挑起贸易争端,增加了我国消费电子行业企业对外出口的成本,甚至 导致部分消费电子产业资源向东南亚等地区转移。功能件和结构件生产企业下游 的部分制造服务商及组件生产商已在东南亚设立了生产基地。如未来贸易摩擦加 剧,产业向外转移增加,将对我国功能件和结构件行业企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七)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目前在同行业公司中,暂无与公司在业务结构、产品种类上完全相同的可比 公司。公司主要考虑行业相关性、业务结构、应用用途和经营规模相似性以及信 息能否从公开渠道获得等因素,选取同行业可比公司。

目前与发行人存在相似产品和业务,且有公开数据的同行业可比公司有恒铭 达、智动力、飞荣达、安洁科技、领益智造、达瑞电子、鸿富瀚和博硕科技。

1 、主要产品类别、应用领域及终端产品品牌对比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主要产品类别、应用领域及终端产品品牌的对比情 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主要产品类别 主要应用领域 终端品牌
领益智造 精密功能及结构件、
显示及触控模组等
应用于消费电子、车载工控、智
能安防、智能穿戴、智能家居、
新能源汽车、医疗、航空航天等
领域
消费类电子领域
主要为苹果、华
为、OPPO、VIVO
及小米等
安洁科技 消费类电脑及通讯
产品功能件、金属结
构件,信息存储及汽
车电子产品
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
脑、一体机、可穿戴设备、智能
家居、新能源汽车、信息存储设
备等终端产品
主要为苹果、华
为、VIVO等
恒铭达 消费电子功能性器
件、消费电子防护产
主要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笔
记本电脑、智能穿戴设备等领域
主要为苹果、华
为、小米、谷歌等
飞荣达 电磁屏蔽材料及器
件、导热材料及器
件、其他电子器件
主要应用于通信通讯设备、智能
手机、汽车电子、电子计算机、
数据中心、家用电器等领域
主要为华为、中
兴、爱立信、诺基
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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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主要产品类别 主要应用领域 终端品牌
智动力 消费类电子功能性
器件、消费电子结构
性器件、汽车电子器
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
脑、智能穿戴、智能家居、车载
等领域
主要为三星、
OPPO、VIVO等
博硕科技 消费电子功能性器
件、自动化设备及夹
治具
智能手机、汽车电子、智能穿戴
类等消费电子产品
主要为苹果、华
为、VIVO、OPPO
达瑞电子 消费电子功能性和
结构性器件及3C 自
动化设备
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
脑、可穿戴电子产品等
主要为苹果、华
为、Jabra、OPPO
鸿富瀚 消费电子功能性器
件、自动化设备
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
脑、智能穿戴、家用智能设备等
主要为苹果、微
软、亚马逊等
发行人 消费电子功能件和
结构件、碳纳米管导
电浆料
主要应用于平板电脑、笔记本电
脑、一体机电脑、智能家居等领
主要为苹果、谷
歌、亚马逊、
SONOS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司年报和公司网站

2 、营业收入对比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领益智造 3,038,449.42
2,814,254.80
2,391,582.15
安洁科技 388,397.77
290,530.98
313,613.60
恒铭达 113,016.95 64,362.37 58,492.10
飞荣达 305,800.87 292,933.86 261,527.08
智动力 216,602.17 232,201.23 174,252.48
博硕科技 83,592.10 68,640.22 50,503.89
达瑞电子 121,416.62 95,947.98 86,678.46
鸿富瀚 73,955.34
65,069.66
44,480.13
发行人 100,123.27 85,663.15 60,741.05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

3 、研发投入及专利对比

发行人研发费用率及专利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水平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专利数量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领益智造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拥有
授权专利1,411项,其中发明专
利94 项
5.60% 6.21% 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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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专利数量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安洁科技 截至2020年3月31日,拥有授
权专利282项,其中发明专利66
7.45% 7.82% 6.85%
恒铭达 截至2019年8月30日,拥有授
权专利60项,其中发明专利10
4.88% 5.86% 5.15%
飞荣达 截至2021年6月30日,拥有授
权专利597 项,其中发明专利
175 项
6.59% 6.83% 4.90%
智动力 截至2021年6月30日,拥有授
权专利130项,其中发明专利16
5.32% 4.95% 4.95%
博硕科技 截至2021年6月30日,拥有授
权专利57 项,其中发明专利2
5.98% 6.52% 5.91%
达瑞电子 截至2021年6月30日,拥有授
权专利94项,其中发明专利10
7.43% 6.01% 5.15%
鸿富瀚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拥有
62项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3
5.83% 5.91% 6.18%
平均值 - 6.14% 6.26% 5.48%
发行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
拥有授权专利102项,其中发明
专利16 项
6.67% 5.94% 5.99%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

四、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主要产品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

1 、主要设备产能利用率

报告期内,公司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产品主要设备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项目 理论产能(工时) 实际产能(工时) 产能利用率
2021年度 449,592 389,062 86.54%
2020年度 295,504 297,988 100.84%
2019年度 217,536 214,703 98.70%

2021 年度发行人产能利用率同比有所下降,主要系随着发行人收入规模的 逐渐扩大以及为应对客户需求的增加,同时减少外协生产,公司当期购进了较多 的生产设备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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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产品产销率

报告期内,公司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产品产销率情况良好,具体如下:

单位:万片

产品类别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传统精密功能
产量 213,920.79 175,700.43 120,389.07
销量 203,412.84
169,339.54
118,700.90
产销率 95.09% 96.38% 98.60%
柔性复合精密
功能件
产量 39,404.61
37,123.08
19,075.24
销量 36,938.26
34,471.43
19,003.77
产销率 93.74% 92.86% 99.63%
金属精密功能
结构件
产量 10,467.94
7,444.49
4,547.26
销量 10,235.96
7,617.96
4,595.85
产销率 97.78% 102.33% 101.07%

注:上表产量包括公司自产入库及外协采购入库数量。

在全球平板电脑、笔记本出货量增加的情况下,公司传统精密功能件和柔性 复合精密功能件 2020 年产销率低于 2019 年的原因主要系 2018 年第四季度生产 备货的产品在 2019 年度实现销售,导致 2019 年产销率较高。

(二)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详见本节“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之“(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三)主要产品平均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平均销售价格如下:

单位:元/片

项目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均价 变动 均价 变动 均价
传统精密功能件 0.19 -5.00% 0.20 -25.93% 0.27
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 1.24 1.64% 1.22 -1.61% 1.24
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 1.21 27.37% 0.95 33.80% 0.71

公司消费电子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产品销售按片计价,产品种类众多,总体 销售平均价格受到客户、项目及产品结构变动的影响。产品规格及功能、工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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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使用的原材料、市场供需、客户终端产品定价策略等因素均对公司产品销售 单价造成一定影响,导致各年销售均价存在一定差异。

2021 年度公司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销售均价较 2020 年度增长 27.37%,主 要原因系当年应用于苹果一体机电脑的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放量,相关产品单价 较高,拉高了整体销售均价。

(四)主要客户情况

1 、发行人前五大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及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万元) 比例
2021 年度
1 富士康 37,212.20 37.17%
2 向隆电子 19,439.90 19.42%
3 比亚迪 8,654.70 8.64%
4 广达电脑 8,291.57 8.28%
5 仁宝电脑 4,123.28 4.12%
合计 77,721.65 77.63%
2020 年度
1 富士康 33,850.26 39.52%
2 向隆电子 14,971.35 17.48%
3 广达电脑 10,752.02 12.55%
4 仁宝电脑 6,175.06 7.21%
5 比亚迪 3,660.04 4.27%
合计 69,408.73 81.03%
2019 年度
1 富士康 22,384.61 36.85%
2 广达电脑 14,194.00 23.37%
3 仁宝电脑 5,781.23 9.52%
4 可成科技 4,041.08 6.65%
5 英华达 2,198.29 3.62%
合计 48,599.22 80.01%
  • 注:上述销售数据按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合并计算,下同。其中: 1、富士康包括:鸿富锦精密电子(成都)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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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鸿富胜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深圳富联富桂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原深圳富桂精密 工业有限公司)、富翔精密工业(昆山)有限公司、富士康精密电子(太原)有限公司、富 泰华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富鼎电子科技(嘉善)有限公司、Cloud Network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Ltd.、Foxconn Technology (India) Private Limited、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广达电脑包括:广达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达功(上海)电脑有限公司、达丰(重庆) 电脑有限公司;

3、仁宝电脑包括:吉宝通讯(南京)有限公司、重庆翊宝智慧电子装置有限公司;

4、比亚迪包括: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惠州 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BYD (H.K.) CO.,LIMITED;

5、可成科技包括: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成科技(宿迁)有限公司、可达科技(宿 迁)有限公司、可功科技(宿迁)有限公司、可发科技(宿迁)有限公司;

6、英华达包括:英华达股份有限公司、英华达(上海)科技有限公司、Inventec Appliances (Malaysia) SDN.BHD。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比例超过销售总额 50%的情形。除香 港友事达外,不存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 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主要客户中占有权益的情况。

1 )对富士康的销售情况

①发行人向富士康销售产品类别、主要应用领域、数量与富士康对应的终端 产品销量匹配情况、对富士康销售占富士康同类别产品采购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向富士康销售的产品类别及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传统精密功
能件
14,936.10 40.14% 13,544.24 40.01% 12,159.86 54.32%
柔性复合精
密功能件
12,286.40 33.02% 13,927.95 41.15% 6,976.47 31.17%
金属精密功
能结构件
9,989.69 26.85% 6,378.07 18.84% 3,248.28 14.51%
合计 37,212.20 100.00% 33,850.26 100.00% 22,384.6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给富士康的产品按应用领域分类的金额和数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片

项目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平板电脑 20,522.96 102,259.91 22,706.63 97,127.58 16,272.01 64,532.20
智能家居 8,007.03 23,477.16 5,948.87 16,968.52 3,094.17 6,054.02
一体机电脑 7,192.02 5,829.85 4,211.67 3,680.14 2,601.05 1,6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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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笔记本电脑 1,486.61 2,354.78 956.72 1,397.65 177.38 105.96
其他 3.58 9.96 26.36 31.33 240.00 1,201.30
合计 37,212.20 133,931.65 33,850.26 119,205.22 22,384.61 73,507.04

报告期内,公司对富士康的销售金额分别为 22,384.61 万元、33,850.26 万元 和 37,212.20 万元,最近三年呈快速增长趋势,主要系向其销售的应用于平板电 脑及智能家居领域的产品金额和数量快速增长所致,对应的终端产品分别为苹果 平板电脑及亚马逊电视棒。

富士康为全球最大的电子设备代工制造厂商,其除了代工苹果的平板电脑和 亚马逊的电视棒外,还代工苹果的手机以及华为、戴尔等全球知名电子品牌产品, 从公开披露的信息无法获知富士康对应的终端产品销量。

发行人销售给富士康的产品主要应用领域为苹果的平板电脑和亚马逊电视 棒,其中苹果的平板电脑出货量有 IDC 的统计数据,亚马逊电视棒的出货量未 有统计数据。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给富士康的应用于平板电脑产品的精密功能件 及结构件数量与苹果平板电脑出货量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片、百万台 单位:百万片、百万台 单位:百万片、百万台 单位:百万片、百万台 单位:百万片、百万台 单位:百万片、百万台
项目 2021 年度 变动比例 2020 年度 变动比例 2019 年度
销售富士康的应用于
平板电脑产品的精密
功能件及结构件数量
1,022.60 5.28% 971.28 50.51% 645.32
苹果平板电脑出货量 57.8 8.65% 53.2 6.61% 49.9

数据来源:IDC

总体来看,公司向富士康销售的应用于平板电脑产品的精密功能件及结构件 数量与当年苹果平板电脑出货量变动趋势一致,变动比例则存在一定差异,主要 原因系:

A.精密功能件及结构件产品在平板电脑中应用广泛,单个平板电脑产品使用 的精密功能件及结构件产品数量较多,与出货量并非一一对应的匹配关系;

B.精密功能件及结构件产品的总体市场空间和产销规模较大,为分散供货风 险,终端品牌厂商通常会针对单个精密功能件及结构件产品指定 2 个甚至多个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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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商,对各供应商的选择和采购计划会较大程度上影响个别供应商销售规模及数 量。

综上,发行人应用于平板电脑产品的精密功能件及结构件的销售数量主要受 当年公司精密功能件及结构件项目类型、数量的影响,与终端客户平板电脑出货 量的变动比例不完全一致。

由于富士康未公开披露其对各供应商的采购份额情况,因此公司无法从公开 获取对富士康销售占富士康同类别产品采购的比例。根据保荐人、申报会计师、 发行人律师对富士康的访谈了解,发行人对富士康销售占富士康同类别产品采购 的比例不超过 20%。

②对富士康销售逐年快速增加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对富士康的销售收入逐年快速增加,其中主要系应用于平板 电脑及智能家居领域的精密功能件及结构件产品收入增长,具体原因包括: A、客户因素

富士康为全球最大的电子设备代工制造厂商,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电子制造服 务代工厂首位,根据彭博统计数据,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富士康在电子代工 服务领域占比分别为 39.6%、41.1%和 40.9%,市场地位稳固。

B、终端产品及行业增长因素

公司销售给富士康的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主要应用于苹果的平板电脑。受产 品自身竞争力以及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近年来苹果平板电脑的出货量逐年 增长。根据 IDC 统计数据,2020 年和 2021 年度,苹果平板电脑出货量分别较上 年同期增长 6.61%和 8.65%。

在智能家居领域,随着物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 5G 技术商业加速落地, 智能家居市场规模迅速增长。根据 IDC 发布的《全球智能家居设备季刊》预计, 2020 年和 2024 年全球智能家居设备市场总出货量分别为 8.54 亿台、14.42 亿台, 主要由影音娱乐、家庭监控及智能音箱等智能设备构成。

C、公司与终端品牌厂商合作不断加深及开拓了新的终端品牌

公司与终端品牌厂商合作不断加深,报告期内公司覆盖的平板电脑机型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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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单个机型最高供应的产品型号数量均逐年增加,产品覆盖的机型由 8 款增至 11 款,单个机型最高供应的产品型号数量由 50 个左右增加至 150 个左右。

在智能家居领域,公司 2018 年度成功开拓了亚马逊终端品牌厂商,开发了 应用于其电视棒的相关产品,并于下半年开始逐步量产出货,亚马逊电视棒的主 要代工厂商亦为富士康。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与亚马逊合作的不断深化,应用于 电视棒产品的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持续放量,导入的产品型号也陆续增加,对富 士康实现的智能家居领域精密功能件及结构件的销售收入随之增长。

综上,受客户自身经营地位、终端产品及行业增长以及公司与终端品牌厂商 合作不断加深,以及新终端品牌开发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对富士康的销售 逐年快速增长。

2 )与广达电脑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广达电脑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14,194.00 万元、10,752.02 万 元和 8,291.57 万元,具体应用领域及对应的销售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应用领域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笔记本电脑 1,795.15 2,248.08 5,319.97
一体机电脑 5,600.97 5,572.89 4,879.13
智能家居 895.45 2,931.05 3,994.89
合计 8,291.57 10,752.02 14,194.00

2020 年度,公司对广达电脑的销售收入较 2019 年度减少了 3,441.98 万元, 降幅为 24.25%,主要系应用于笔记本电脑和智能家居的产品销售收入下降所致。 2019 年 11 月,苹果公司发布了新一代 16 英寸笔记本电脑产品,并取消了原 15 英寸笔记本电脑机型,新的 16 英寸笔记本电脑产品对重要组件进行了重新设计, 对原材料供应链也同步进行了调整。根据苹果公司的安排,公司应用于部分笔记 本电脑重要组件部位的精密功能件产品不再由广达电脑向公司采购,改为指定向 隆电子向公司采购,由向隆电子进一步加工后再交付给广达电脑等代工厂商,因 此当年对广达电脑实现的笔记本电脑领域的精密功能件及结构件产品销售收入 有较大幅度下滑。此外,受新冠肺炎疫情以及终端品牌客户对智能音箱功能件设 计变更等因素影响,2020 年应用于谷歌智能音箱的精密功能件及结构件产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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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量减少,其销售收入较上年有所下降。

2021 年度,公司对广达电脑的销售收入为 8,291.57 万元,同比减少 2,460.45 万元,主要原因系智能家居领域收入下滑。受终端品牌客户对智能音箱功能件设 计变更及竞争对手报价影响,公司应用于谷歌智能音箱的精密功能件产品收入下 滑幅度较大。

3 )与英华达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英华达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2,198.29 万元、1,783.43 万元和 2,434.21 万元,2020 年度同比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英华达和纬创资通均为 SONOS 指定的代工厂商,2019 年起,公司根据 SONOS 要求,将部分交货至英 华达的产品转移交货至纬创资通,因此发行人对纬创资通的销售金额有所增长, 对英华达的销售金额则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对纬创资通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973.36 万元、1,132.82 万元和 1,831.35 万元,呈持续增长趋势。

2021 年度,公司对英华达和纬创资通的销售收入同比均有所增长,主要原 因系随着公司与终端品牌客户合作的加深,当年新量产了应用于 SONOS 的精密 功能件项目,因此对英华达和纬创资通的销售金额随之增长。

2 、新增的前五大客户基本情况

发行人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前五大客户相比上期存在新增情形,其中 2019 年度前五大客户中新增可成科技,2020 年度新增向隆电子和比亚迪。发行人新 增的前五大客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1 )可成科技

可成科技成立于 1984 年,是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主要从事笔记本电 脑、手机、MP3、数码相机等消费电子产品的外壳和部件的制造、加工和销售业 务。可成科技为苹果产品的供应商,发行人于 2015 年起便与其开始合作,向其 销售应用于平板电脑的精密功能件产品。2019 年发行人对其销售规模较高,主 要原因系当年终端品牌厂商特定型号产品对发行人的精密功能件有较大规模的 需求所致。报告期内,可成科技订单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

报告期内,公司对可成科技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4,041.08 万元、961.33 万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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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9.39 万元,其中 2019 年度销售规模较高,2020 年度有较大幅度下降。公司对 可成科技销售收入波动的原因系 2019 年苹果公司委托可成科技加工专业级别的 电脑主机所需的金属外壳,其需使用公司的相关精密功能件产品进行加工组装, 因此当年公司对可成科技的销售收入迅速增长。但由于苹果后期对该终端产品进 行了战略调整,产量大幅减少,2020 年公司对可成科技的销售收入也随之下滑。

2 )向隆电子

向隆电子成立于 1993 年,为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茂林光电科技(开曼) 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和消费电子领域塑胶导光板和零组件 的设计、制造和销售。向隆电子为苹果产品的供应商,发行人于 2019 年度开始 与其合作,向其销售应用于笔记本电脑的精密功能件产品。

①发行人获取该客户的方式,向隆电子短时间内成为发行人第二大客户的 原因

2019 年 11 月,苹果公司发布了新一代 16 英寸笔记本电脑,对笔记本电脑 重要组件进行了重新设计,对原材料供应链也同步进行了调整。根据苹果公司的 安排,公司部分应用于笔记本电脑重要组件部位的精密功能件产品不再由广达电 脑向公司采购,改为指定向隆电子向公司采购,由向隆电子进一步加工后再交付 给广达电脑等代工厂商。2020 年度苹果将新重要组件设计全面应用到其笔记本 电脑各产品线中,公司对向隆电子实现的销售收入规模随之迅速增长。

②发行人对向隆电子销售的产品数量与向隆电子终端产品出货量是否匹配, 销售价格与其他供应商对向隆电子销售价格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对向隆电子销售的产品数量分别为 60.91 万片、537.19 万片 和 972.61 万片,销售金额分别 1,871.50 万元、14,971.35 万元和 19,439.90 万元。 由于无法获取向隆电子对应产品的出货量情况,故无法将公司对向隆电子销售的 产品数量与向隆电子终端产品出货量进行匹配。

根据间接持有向隆电子 100%股权的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茂林光电科技 (开曼)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披露的相关信息,向隆电子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26,959.75 万美元,较 2019 年度的 3,327.83 万美元同比增长 710.13%。公司 2020 年度对向隆电子实现销售收入 14,971.35 万元,较 2019 年度增长 699.97%,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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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电子的营业收入增长规模相匹配,收入增长具有合理性。

公司销售给向隆电子同类产品的其他供应商主要为领益智造,公司无法获取 向隆电子向其采购的产品价格,故无法直接对比销售价格情况。公司与领益智造 等供应商销售给向隆电子的产品价格均由各方与苹果协商确定,价格具有公允性。 根据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对向隆电子访谈确认,公司对向隆电子的销售价格与其 他同类供应商对其的销售价格基本一致,价格差异在 3%以内。

③发行人对向隆电子的毛利率与其他客户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对向隆电子的销售收入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应用领域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毛利率 金额 毛利率 金额 毛利率
笔记本电脑 19,439.90 38.74% 14,971.35 35.61% 1,871.50 2.51%

2019 年度,公司对向隆电子的销售收入为 1,871.50 万元,毛利率为 2.51%, 收入规模及毛利率均较低,主要原因系公司对向隆电子销售的主要产品为公司当 年新承接的应用于笔记本电脑重要组件部位的精密功能件项目,于 2019 年 10 月 份开始量产并向向隆电子交货,在项目量产初期,由于部分产品结构多达 13 层, 且需立体成型,工艺难度较高,因此其在量产初期的产量和良率水平均较低。2020 年起,公司一方面通过引入自动化设备,节约了人力成本,另一方面通过优化生 产工艺提升了良率水平,主要型号产品的整体良率水平有所提升,因此 2020 年 度对向隆电子的毛利率较 2019 年有较大幅度增长。2021 年度,公司对向隆电子 销售的毛利率为 38.74%,较 2020 年度增长 3.13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随着对向 隆电子出货量的不断增加,公司生产效率和良率水平有所提升,同时高毛利率的 产品料号收入占比增加所致。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除向隆电子外,公司应用于笔记本电脑领域的柔性 复合精密功能件产品的主要客户为广达电脑,公司 2020 年度对广达电脑销售的 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产品的毛利率为 33.82%,与公司对向隆电子的毛利率相比 不存在较大差异。2021 年度,公司对广达电脑销售的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产品 的毛利率为 31.62%,略低于对向隆电子销售的毛利率,主要系公司向两者销售 的产品存在差异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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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结合在手订单、重大合同、发行人作为供应商资质等分析并披露向隆电子 订单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的依据

发行人及向隆电子均为苹果公司公布的 2020 年度前 95%的核心供应商,发 行人为苹果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的合格供应商,向隆电子为苹果产品的组件生产 商,双方各自利用自身的生产技术优势,通过将相关产品组装结合,向苹果公司 供应笔记本电脑的模组产品。根据苹果公司指定,公司与向隆电子签订了框架销 售合同,并根据向隆电子提供的需求预测安排生产出货。2021 年度,公司对向隆 电子实现的销售收入为 19,439.90 万元,2022 年 1-6 月,公司对向隆电子实现的 销售收入为 5,357.69 万元(未经审计),根据向隆电子目前提供的需求预测,2022 年 7-12 月向隆电子的订单金额约 1,392.48 万美元。

根据公司与向隆电子签订的合同,如双方对合同续约无异议,则合同自动展 延一年。报告期内,公司与向隆电子的合作情况良好,目前公司与向隆电子签订 的合同已自动展延至 2022 年。

综上所述,公司对向隆电子的销售具有连续性及可持续性。 ( 3 )比亚迪

比亚迪成立于 1995 年,是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业 务布局涵盖电子、汽车、新能源和轨道交通等领域,其电子业务主要为制造和销 售消费电子组件及模组。比亚迪为苹果产品的供应商,发行人于 2017 年与其开 始合作,向其销售应用于平板电脑、键盘等的精密功能件产品。报告期内,比亚 迪订单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

3 、发行人客户集中度情况

按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合并计算,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合计销 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0.01%、81.03%和 77.63%,其中对第一大富士康 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6.85%、39.52%和 37.17%,客户整体集中 度较高。

1 )发行人客户集中度较高的原因

①发行人下游行业呈现高集中度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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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产品为消费电子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主要应用于平板电脑、笔记 本电脑、一体机电脑、智能家居、3D 打印、无人机等消费电子产品领域,客户 集中度较高为消费电子产业链特点。消费电子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终端品牌已 形成高市场集中度的特点。根据 IDC 与 Strategy Analytics 的统计数据,2021 年 度全球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出货量前五大品牌厂商的市场占有率分别达到 78.2% 和 79.2%,均超过 75%。

类别 平板电脑 平板电脑 笔记本电脑 笔记本电脑
序号 品牌 市场份额 品牌 市场份额
1 苹果 34.20% 联想 23.6%
2 三星 18.30% 惠普 22.0%
3 联想 10.50% 戴尔 17.0%
4 亚马逊 9.50% 苹果 9.1%
5 华为 5.70% 宏碁 7.5%
合计 78.2% 合计 79.2%

数据来源:IDC、Strategy Analytics

下游终端品牌厂商普遍委托制造服务商进行生产,为保证产品性能、质量、 可靠性及使用寿命,其会从设计能力及研发能力、设备制造水平、产能、供应能 力、质量保证体系等多个维度对生产企业进行严格的审查认证。由于认证程序繁 琐,需要大量时间投入,因此在认证通过后,终端品牌厂商会维持比较稳定的供 应商合作体系,导致制造服务商呈现高集中度的特点。根据下游客户的年报披露, 发行人主要客户富士康 2020 年在全球电子代工服务领域(EMS)市场占有率为 40.9%,广达电脑 2020 年在笔记本电脑制造领域市场占有率约为 30%,仁宝电脑 2020 年在笔记本电脑制造领域市场占有率约为 25%。

终端品牌厂商及下游制造服务商的高集中度特点,客观上造成公司直接客户 相对集中。

②发行人资本实力较弱及产能有限条件下战略性集中服务客户的需要

公司与知名终端品牌厂商及其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进行合作,有助于持 续提升技术研发实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品牌知名度。同时,报告期内,受融资 渠道限制,公司资本实力较弱,产能有限,在相关因素限制下,发行人战略性集 中服务于下游行业知名领先企业有助于提高客户服务能力,有利于节约客户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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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和产品开发成本,深化客户合作关系。

2 )客户集中度与同行业公司基本一致,符合行业特性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前五大客户集中度具体如下:

可比公司 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 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 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领益智造 45.49% 44.26% 38.90%
安洁科技 29.31% 40.49% 41.85%
恒铭达 65.89% 58.71% 74.36%
飞荣达 38.02% 48.54% 52.59%
智动力 68.66% 67.61% 71.20%
博硕科技 95.33% 90.49% 92.40%
达瑞电子 57.16% 58.15% 66.27%
鸿富瀚 86.21% 91.04% 90.74%
平均 60.76% 62.41% 66.04%
发行人 77.63% 81.03% 80.01%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集中度低于博硕科技和鸿富瀚,高于其他可比 公司,主要原因系发行人与已上市公司相比,资本实力相对不足,生产规模相对 较小,因此优先与行业内知名终端品牌厂商及其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开展合 作。整体而言,消费电子功能件和结构件行业企业呈现客户集中度较高的特征, 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与同行业公司基本一致,符合行业特性。

(五)发行人产品最终应用于同一品牌的比例情况

从终端品牌厂商来看,公司大部分产品应用于苹果的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 和一体机电脑等产品,产品中最终应用于苹果产品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 77.95%、81.27%和 79.65%,下游品牌厂商集中度高。

根据可比公司公开信息,2018 年度至 2021 年度,同行业可比公司消费电子 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产品应用于第一大消费电子终端品牌厂商的金额占其该类 产品的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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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比公司 第一大品牌厂商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博硕科技 苹果 - - 80.17% 91.43%
达瑞电子 2018年度为苹果,
2019 年度为华为
- - 33.93% 38.12%
鸿富瀚 苹果 - 75.49% 78.33% 68.74%
发行人 苹果 79.65% 81.27% 77.95% 85.22%

注 1:从公开信息无法获取同行业可比公司领益智造、安洁科技、恒铭达、飞荣达、智 动力 2018 年度至 2021 年度消费电子功能件产品应用的第一大终端品牌厂商及相关数据; 从公开信息无法获取博硕科技、达瑞电子 2020 年度的相关数据;从公开信息无法获取博硕 科技、达瑞电子、鸿富瀚 2021 年度的相关数据;

注 2:博硕科技、达瑞电子、鸿富瀚数据来源招股说明书;博硕科技的选取口径为智能 手机类功能性器件产品应用于终端消费电子品牌商的比例;达瑞电子的选取口径为功能性器 件和结构性器件应用于消费电子产品终端品牌的比例;鸿富瀚的选取口径为功能性器件最终 应用于苹果终端的比例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最终应用于苹果的比例与博硕科技和 鸿富瀚基本一致。此外,领益智造由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与领益科技(深 圳)有限公司于 2018 年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构成重组上市)后工商变更而来,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的报告书,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 1-6 月, 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产品应用于苹果、华为、OPPO 和 VIVO 的销售收入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合计分别为 96.63%、98.21%、98.86%和 99.19%。其中, 对终端品牌客户苹果的收入占比各期均超过 50%。截至 2017 年 9 月底,领益科 技(深圳)有限公司正在执行的和已签订未执行的订单总额为 27.42 亿元,其中 应用于苹果产品的订单金额为 25.64 亿元,占比为 93.52%。根据智动力的招股说 明书,智动力 2016 年和 2017 年 1-3 月对三星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0.51%和 71.24%。

消费电子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终端品牌已形成高市场集中度的特点。知名 消费电子终端品牌厂商由于在细分应用领域具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因此在采购端 的需求规模亦相对较大,其通常要求其供应商需要具备大规模稳定供货的生产能 力,对供应商的资金实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对于进入知名消费电子品牌厂商供 应链的部分企业来说,在发展的前期,因资金相对有限,会选择集中资源优先服 务于某一知名终端品牌厂商,提高客户服务能力,节约客户维系成本和产品开发 成本,实现规模效益,提高客户满意度,深化客户合作关系,以获取持续、稳定 的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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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可比公司鸿富瀚和博硕科技外,部分消费电子产业链企业产品应用于知名 消费电子终端品牌厂商的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主要产品 主要应用领域 品牌集中度情况
世华科技 精密制程应用材
料、电子复合功能
材料和光电显示模
组材料等功能性材
消费电子行业 2017 年、2018 年和2019 年,公司的
功能性材料主要应用于苹果终端的生
产制程和产品中,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
92.91% 、93.27% 和
87.65%。
赛腾股份 智能制造设备 消费电子 2014 年、2015 年和2016 年,应用于
苹果终端品牌产品生产所实现的收入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0.92%、
92.57%和90.57%
博众精工 自动化设备、自动
化柔性生产线、自
动化关键零部件等
消费电子 2016 年、2017 年和2018 年,苹果及
其指定EMS厂商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
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1.10%、84.84%和
71.74%
智立方 工业自动化设备 消费电子 2018 年、2019 年和2020 年,对苹果
公司及其指定电子产品智能制造商销
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2.61%、75.83%、和68.82%

数据来源:招股说明书

从上表可以看出,其他消费电子产业链企业产品最终应用于同一品牌的比例 亦存在较高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产品最终应用于同一品牌的比例较高符合行业发展特征。 (六)公司产品被替代的风险较小

1 、公司与苹果保持了稳定持续的合作关系,具有较高的客户壁垒

公司自 2015 年成为苹果的合格供应商以来,在苹果对合格供应商的管控措 施下持续维持了合格供应商资格,与苹果始终保持了稳定持续的合作关系,形成 了较高的客户壁垒,同时随着与苹果合作关系的深化以及公司技术实力的提升, 公司产品应用于苹果终端产品的金额不断增加。根据对富士康的访谈,2018 年 度至 2020 年度,发行人产品占其生产的苹果平板电脑产品所需主要精密功能件 的占比分别 25%、27%、30%左右,占比提升。

2 、公司技术和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产品被替代的风险较小

公司始终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不断增强研发能力。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取得发明专利 16 项、实用新型专利 86 项,并形成了多项核心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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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在技术及研发设计、产品生产及质量控制、客 户服务和快速响应等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使得公司提供的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 优势。

综上所述,发行人产品被替代的风险较小。

(七)发行人对苹果公司以及富士康等直接客户是否存在重大依赖,是否 可能对发行人未来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确定性

1 、发行人对富士康等直接客户不存在重大依赖

发行人为苹果、谷歌、SONOS 等知名终端品牌厂商的合格供应商。公司生 产的功能件和结构件主要应知名终端品牌厂商的要求进行定制,相关产品满足知 名终端品牌厂商的要求后,终端品牌厂商会指定其制造服务商和组件生产商向公 司采购指定机型规格的功能件和结构件。报告期内富士康等主要直接客户向发行 人采购主要根据苹果等终端品牌厂商的要求进行,发行人不存在向富士康等单一 直接客户销售比例超过销售总额 50%的情形,发行人对富士康等直接客户不存在 重大依赖。

2 、发行人对苹果存在重大依赖,但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未来持续经营能 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中最终应用于苹果产品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 77.95%、81.27%和 79.65%,产品最终应用于苹果产品的比例较高,发行人 对苹果存在重大依赖,但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在客户稳定性和业务持续 性方面不存在重大风险,未来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具体分析如下:

1 )苹果及公司的主要直接客户均是行业内的知名企业,其持续经营不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

苹果是全球消费电子产品领域的领导者及创新者,在全球范围内具有广大的 市场,其持续经营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的主要直接客户包括富士康、广达 集团、仁宝电脑、可成科技、比亚迪等,均为国际知名的制造服务商或组件生产 商,拥有较高的市场化份额,并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市场格局,其持续经营不存在 重大不确定。其中,富士康为全球最大的电子代工服务领域厂商;广达集团是全 球第一大笔记型电脑研发设计制造公司,2021 年度销售额为 11,294.53 亿元新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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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仁宝电脑为笔记本电脑代工领导厂商,2021 年度销售额为 12,356.82 亿元新 台币;可成科技为镁合金压铸领导厂商,2021 年度销售额为 410.95 亿元新台币; 比亚迪为全球智能产品开发及生产和组装的领先厂商。

2 )公司与苹果及公司的主要直接客户的合作业务具有稳定性及可持续性

自成为苹果的合格供应商以来,公司研发技术、生产质量控制等综合服务能 力得到苹果的认可,合作关系不断加深,形成了合作共赢的业务生态关系,并逐 步成为苹果主要的精密功能件供应商之一。在苹果公布的 2018 财年和 2020 财年 的主要供应商名单中,发行人均位于名单之列。随着公司与苹果的合作深度及广 度的扩大,公司产品最终应用于苹果产品的收入保持增长趋势,公司与苹果的合 作关系整体良好,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

苹果针对供应链有较为严格的持续管控和准入条件,而新竞争者进入苹果供 应链体系需要经过长期、严格的供应商认证,因此具备苹果合格供应商资格是较 好的客户关系壁垒,该壁垒强化了公司与苹果合作的可持续性。

在与主要客户富士康合作方面,公司自 2007 年起即通过香港友事达间接与 富士康开始合作,一直合作至今,同时发行人与富士康签订了长期框架合作协议, 目前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25 日,在有效期满后,除双方协商一致不续约外, 合作协议到期后自动延期。

3 )当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苹果产品是公司根据自身现阶段的相关条件 做出的战略性选择,有利于稳定业务发展,提升品牌效应,具有商业合理性

苹果是全球消费电子产品领域的领导者及创新者,对产品的设计及生产工艺 水平、企业的研发制造能力有较高的要求,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研发设计能力及品 牌知名度。

同时,消费电子产品零部件供应商需要具备快速响应客户订单的能力,而公 司前期发展资金主要依靠自身积累,受融资渠道限制,公司资本实力相对较弱, 产能相对有限,在相关因素的限制下,公司战略性集中服务于苹果及涉及苹果业 务的主要直接客户有助于提高客户服务能力,有利于公司节约客户维系成本和产 品开发成本,实现规模效益,提高客户满意度,深化客户合作关系,以获取持续、 稳定的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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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提升,公司品牌效应不断增强,终端品牌厂商逐步 多元化。公司基于与苹果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以及苹果未来良好的市场发展空间, 仍然继续选择苹果作为主要合作方以实现互利共赢。基于公司战略性的成功选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60,741.05 万元、85,663.15 万元和 100,123.27 万元,复合增长率为 28.39%,在实现良好经营回报的同时也逐步增强了公司资 金实力和产能规模,为后续业务的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本实力较弱的竞争劣势将有所改善,同时随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产能将明显增加,公司将进一步利用公司作为苹 果合格供应商带来的品牌效应,不断开拓和进入更多消费电子品牌厂商的供应链, 降低对苹果的收入占比。

4 )公司与苹果之间的交易定价公允

发行人为苹果的合格供应商,根据苹果的要求进行定制的相关产品满足苹果 的要求后,苹果会指定其制造服务商和组件生产商向公司采购指定机型规格的消 费电子功能件和结构件,指定采购的价格由苹果与公司直接议价,公司通常以季 度为单位进行定期报价,或针对新项目提出报价。苹果收到报价后与各供应商进 行比价并与公司进行充分协商,最终确定具体价格,定价方式公允。

5 )公司与苹果及涉及苹果业务的主要直接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具 有较大的竞争优势,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获取业务的能力

发行人与苹果及涉及苹果业务的主要直接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苹果及发行 人涉及苹果业务的主要直接客户均为知名企业,具有较高的信息披露透明度且运 行管理较为规范。发行人凭借在消费电子功能性和结构性行业的长期积累,不断 增强自身的综合竞争实力和竞争优势,在市场化的竞争中凭借自身实力以公开公 平的方式获得苹果及其制造服务商或组件生产商的认可,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获取 业务的能力。

6 )发行人持续开拓并加强与其他终端品牌厂商的合作,加大多元化布局

报告期内,发行人持续开拓并加强与其他终端品牌厂商的合作,加大多元化 布局,应用于非苹果终端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 12,525.27 万元、 15,119.93 万元和 19,841.49 万元,金额同比持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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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中最终应用于苹果终端品牌的比例较高符合公 司现阶段的经营特点和经营策略,有利于稳定业务发展,提升品牌效应,具有商 业合理性。公司业务对苹果存在重大依赖,但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未来持续经 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八)降低客户集中度和品牌集中度的主要措施

发行人报告期内及未来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降低客户集中度较高以及产品 最终应用于苹果产品比例较高的风险:

1 、持续不断开拓并加强与其他终端品牌厂商和客户的合作

报告期内,为了降低客户集中度以及产品最终应用于苹果产品的比例,发行 人持续不断开拓并加强与其他终端品牌厂商和客户的合作。报告期内,发行人精 密功能件和结构件产品应用于谷歌、亚马逊、SONOS、Formlabs、ChargePoint 终 端品牌厂商的合计金额分别为 11,263.80 万元、13,395.22 万元和 13,805.59 万元, 占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产品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9.23%、16.17%和 14.32%,具体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主要应用的
终端产品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亚马逊 7,928.58 8.22% 6,633.97 8.01% 3,176.92 5.42% 电视棒
谷歌 1,420.32 1.47% 3,334.43 4.02% 4,127.91 7.05% 智能音箱
SONOS 4,279.93 4.44% 2,827.18 3.41% 3,171.32 5.41% 智能音箱
Formlabs 117.57 0.12% 592.35 0.71% 787.65 1.34% 3D打印机
Chargepoint 59.20 0.06% 7.29 0.01% - - 充电桩

1 )应用于亚马逊、谷歌收入变动的原因

①应用于亚马逊的销售收入大幅增长的合理性

A 、亚马逊为知名终端品牌厂商,在发行人产品对应的应用领域具有较大的 市场份额,需求量大

发行人产品主要应用于亚马逊的电视棒,根据 Strategy Analytics 统计数据, 2020 年第四季度,亚马逊在互联电视设备(包含智能电视,流媒体设备,游戏机) 销量方面以 12.1%的市场份额首次成为市场领导者。亚马逊在发行人产品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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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具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对发行人产品的需求量较大。根据对富士康的访谈, 发行人产品占其生产的亚马逊电视棒所需的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的比例在 30% 左右。

B2020 年度亚马逊在全球流媒体电视平台取得强劲的增长

根据 Strategy Analytics 统计数据,2020 年,全球流媒体电视平台取得了强劲 的增长,其中亚马逊同比增长 35%,相关终端产品出货量的快速增长带动了对公 司产品需求量的增长。

C 、合作项目增加影响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发行人应用于亚马逊的销售金额同比有所增加,主 要系参与的项目数量有所增加,相关项目需求较高所致。

②应用于谷歌的销售收入持续下降的原因

发行人产品主要应用于谷歌的智能音箱。2020 年度发行人应用于谷歌的销 售收入较 2019 年度有所减少,主要系 A、2020 年下半年谷歌从降低产品成本考 虑,对智能音箱中单价最高的功能件料号进行了设计变更,变更后的功能件料号 使用的原材料有所减少,结构更为简单,导致新料号销售单价明显下降。变更前 旧料号的平均销售单价在 8.5 元/片左右,变更后的新料号平均销售单价在 1.5 元 /片左右,销售单价下降了 82.35%左右;B、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谷歌对智能 音箱生产安排有所减少,相应的导致发行人销售金额有所减少。

2021 年度发行人应用于谷歌的销售收入较 2020 年有所减少,主要系 A、因 2020 年下半年谷歌对智能音箱功能件设计进行了变更,2020 年度高单价的精密 功能件在 2021 年度不再出货;B、谷歌等终端品牌厂商在开展项目的过程中基于 保持稳定供应,增强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进而降低产品成本等因素考虑,一般会 选择 2-3 个供应商参与定制化研发及竞争。对于存量项目,谷歌通常每年第一季 度和第三季度要求相关供应商进行重新报价,根据重新报价的情况确定产品份额。 2021 年度在对谷歌智能音箱产品重新报价的过程中,发行人为了保持合理的利 润水平,降价幅度相对较小,而竞争对手采取了低价策略,导致 2021 年度发行 人在谷歌智能音箱中的产品份额有所减少。

2 )发行人与谷歌、亚马逊合作具有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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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亚马逊对供应商有着严格的认证程序,以谷歌为例,发行人共经历了 基本资料审核、研发项目测试及样品试样、生产基地现场审核等流程,从双方签 署保密协议开始接触至项目正式实现规模出货共历时约 2 年。发行人应用于谷 歌、亚马逊的产品均为定制化产品,在定制化模式下,双方的合作黏性和稳定性 较强。

自与谷歌、亚马逊合作至今,发行人不断参与其新项目的研发,并对其制造 服务商和组件生产商持续出货,未发生中断。

综上所述,发行人与谷歌、亚马逊合作具有稳定性。

3 )谷歌、亚马逊对应的主要制造服务商或组件厂商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给谷歌和亚马逊主要制造服务商或组件厂商并应用于 谷歌和亚马逊终端产品的金额及占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产品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客户
名称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主要应用
的终端
产品
合作
时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CLOUD
NETWORK
TECHNOLOG
Y
SINGAPORE
PTE.LTD.
6,272.56 6.51% 4,918.57 5.94% 2,363.81 4.03% 亚马逊电
视棒、谷
歌WIFI
产品
2018年
深圳富桂精密
工业有限公司
1,454.55 1.51% 1,030.30 1.24% 730.36 1.25% 亚马逊电
视棒
2018年
达丰(重庆)
电脑有限
公司
176.96 0.18% 1,893.86 2.29% 3,913.66 6.68% 谷歌智能
音箱
2019年
广达电脑股份
有限公司
718.49 0.75% 1,037.19 1.25% 81.23 0.14% 谷歌电视
棒和智能
音箱
2019年

注:上述客户名称为单体公司口径,非合并口径。CLOUD NETWORK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LTD 和深圳富桂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均为富士康子公司,富士康为全球知名 代工企业,除了代工苹果产品,还代工谷歌、亚马逊等品牌厂商的产品。达丰(重庆)电脑 有限公司为广达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广达电脑集团除了代工苹果产品外,还代工谷歌 等品牌厂商的产品。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谷歌和亚马逊的制造服务商或组件生产商自合作以来保 持稳定的合作关系。

2 、拓展产品新的应用领域、开拓新市场

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主要应用于苹果的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一体机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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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等终端产品,为了降低对苹果的依赖,发行人持续拓展产品的应用领域,开发 了应用于智能音箱、电视棒等智能家居领域,3D 打印、无人机等新产品。报告 期内,发行人应用于智能家居的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 10,288.15 万元、11,933.36 万元和 13,493.16 万元,金额同比不断增加。

3 、发展碳纳米管业务,加大业务多元化布局

报告期内,发行人开发了碳纳米管产品,产品主要应用于锂电池领域。经过 1 年多的积累,相关产品在 2020 年度实现了量产销售。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 车逐步普及以及储能电池的发展、碳纳米管在导电剂中占比的提高,碳纳米管市 场发展前景良好。发行人目前相关产品正在往新的电池厂商导入,销售金额不断 增加,未来发行人在重点发展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的同时,也将发展碳纳米管业 务,实现业务多元化,综合降低客户集中度和品牌集中度。

未来,发行人将利用本次募集资金的契机,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不断拓展产品应用领域、开拓新市场和新的终端品牌,加强与各知名终端品牌厂 商的深度合作;同时加强与现有的制造服务商和组件生产商的合作,通过现有的 制造服务商和组件生产商进入新的终端品牌供应链,加快发展碳纳米管业务,综 合降低客户和终端品牌的集中度。

五、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主要原材料和能源采购情况

1 、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种类和规格型号较多,主要原材料可分为胶粘类、泡棉 类、金属件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胶粘类 21,982.39 38.62% 18,574.54 37.72% 10,735.94 31.91%
泡棉类 7,449.05 13.09% 7,382.06 14.99% 7,671.96 22.80%
金属件 8,068.22 14.17% 4,832.44 9.81% 1,634.13 4.86%
保护膜 4,453.88 7.82% 4,536.43 9.21% 3,419.73 10.16%

1-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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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墨 3,336.18 5.86% 4,063.36 8.25% 2,469.58 7.34%
屏蔽类 1,843.30 3.24% 2,739.05 5.56% 3,350.90 9.96%
离型材料 3,629.87 6.38% 2,998.38 6.09% 2,098.43 6.24%
硅胶类 1,409.57 2.48% 2,084.64 4.23% 972.85 2.89%
包材类 1,088.57 1.91% 900.28 1.83% 678.72 2.02%
其他 3,657.70 6.43% 1,135.02 2.30% 611.20 1.82%
合计 56,918.74 100.00% 49,246.19 100.00% 33,643.43 100.00%

2 、能源采购情况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能源主要为电力,供应充足,价格保持相对稳定。报告期 内,公司电费金额分别为 302.01 万元、459.10 万元和 645.35 万元,金额较小, 能源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盈利能力不构成重大影响。

3 、报告期各期向客户指定供应商采购的金额、价格确定方式、发行人是否 具有议价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终端品牌厂商指定原材料的金额及占采购材料总额的比 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采购金额 27,343.46 26,149.34 18,999.84
采购占比 48.04% 53.10% 56.47%

消费性电子行业终端品牌厂商在其产品开发阶段,即会根据其产品的属性、 功能和性能要求,对所需的原材料进行研发测试,通过测试结果确定应用于最终 产品的关键原材料,为保证产品性能的稳定,终端品牌厂商会指定具体品牌的原 材料或者供应商范围。对于终端品牌厂商指定品牌的,发行人根据要求自行在市 场中寻找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既可以选择该品牌原厂供应商,在有代理商的情况 也可以选择该品牌的代理商。对于客户指定供应商范围的,发行人在供应商范围 内进行采购谈判流程。发行人与供应商的采购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此外,公司 也会利用贴近上游的信息优势以及深度融入终端品牌厂商产品研发的优势,在保 证产品质量的基础上向终端客户推荐功能适用性更强、成本更有竞争力的物料, 相对也提升了公司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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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发行人采购终端品牌厂商指定的原材料时具有议价能力。

(二)主要原材料平均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产品具有品种多,规格型号多,定制化的特点,需要根据客户项目的需 求进行定制,因此采购的原材料种类、规格及型号亦较多,各型号单价差异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采购金额前十大原材料型号平均采购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平方米、元/PCS
物料
原材料类别
单位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MWJLGPL0001
金属件
PCS
17.17
18.35
-
MJDLSMJ0265
胶粘类
平方米
63.80
68.46
68.34
MQTLZCL0098
石墨
平方米
78.24
92.59
109.22
MMQLPBL0025
石墨
平方米
67.24
79.34
90.17
MJDLSMJ0386
胶粘类
平方米
154.69
169.62
188.62
MMLLBHM0091
保护膜
平方米
8.39
8.71
8.75
MJDLDDJ0051
胶粘类
平方米
312.10
323.71
330.21
MJDLJDL0120
胶粘类
平方米
131.12
130.95
135.00
MQTLPML0060
泡棉类
平方米
99.04
113.96
118.78
MJDLDDJ0087
胶粘类
平方米
424.19
408.97
412.61
MJDLSMJ0382
胶粘类
平方米
186.89
187.36
190.89
MWJLGPL0002
金属件
PCS
18.11
19.31
-
MMQLPBL0027
石墨
平方米
81.24
81.24
79.46
FMON00014A
金属件
PCS
1.64
1.67
1.78
FMON00013A
金属件
PCS
1.53
1.55
1.65
MJDLSMJ0174
胶粘类
平方米
196.75
211.82
214.99
MPMLPML0250
泡棉类
平方米
144.96
157.84
168.52
MMQLJDL0048
屏蔽类
平方米
251.33
255.55
250.68
P00001052
泡棉类
PCS
-
49.40
88.13
MMQLJDL0087
胶粘类
平方米
18.82
19.05
21.16
FFGC00042A
金属件
PCS
1.06
1.10
-
单位:元/平方米、元/PCS
物料
原材料类别
单位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MWJLGPL0001
金属件
PCS
17.17
18.35
-
MJDLSMJ0265
胶粘类
平方米
63.80
68.46
68.34
MQTLZCL0098
石墨
平方米
78.24
92.59
109.22
MMQLPBL0025
石墨
平方米
67.24
79.34
90.17
MJDLSMJ0386
胶粘类
平方米
154.69
169.62
188.62
MMLLBHM0091
保护膜
平方米
8.39
8.71
8.75
MJDLDDJ0051
胶粘类
平方米
312.10
323.71
330.21
MJDLJDL0120
胶粘类
平方米
131.12
130.95
135.00
MQTLPML0060
泡棉类
平方米
99.04
113.96
118.78
MJDLDDJ0087
胶粘类
平方米
424.19
408.97
412.61
MJDLSMJ0382
胶粘类
平方米
186.89
187.36
190.89
MWJLGPL0002
金属件
PCS
18.11
19.31
-
MMQLPBL0027
石墨
平方米
81.24
81.24
79.46
FMON00014A
金属件
PCS
1.64
1.67
1.78
FMON00013A
金属件
PCS
1.53
1.55
1.65
MJDLSMJ0174
胶粘类
平方米
196.75
211.82
214.99
MPMLPML0250
泡棉类
平方米
144.96
157.84
168.52
MMQLJDL0048
屏蔽类
平方米
251.33
255.55
250.68
P00001052
泡棉类
PCS
-
49.40
88.13
MMQLJDL0087
胶粘类
平方米
18.82
19.05
21.16
FFGC00042A
金属件
PCS
1.06
1.10
-
单位:元/平方米、元/PCS
物料
原材料类别
单位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MWJLGPL0001
金属件
PCS
17.17
18.35
-
MJDLSMJ0265
胶粘类
平方米
63.80
68.46
68.34
MQTLZCL0098
石墨
平方米
78.24
92.59
109.22
MMQLPBL0025
石墨
平方米
67.24
79.34
90.17
MJDLSMJ0386
胶粘类
平方米
154.69
169.62
188.62
MMLLBHM0091
保护膜
平方米
8.39
8.71
8.75
MJDLDDJ0051
胶粘类
平方米
312.10
323.71
330.21
MJDLJDL0120
胶粘类
平方米
131.12
130.95
135.00
MQTLPML0060
泡棉类
平方米
99.04
113.96
118.78
MJDLDDJ0087
胶粘类
平方米
424.19
408.97
412.61
MJDLSMJ0382
胶粘类
平方米
186.89
187.36
190.89
MWJLGPL0002
金属件
PCS
18.11
19.31
-
MMQLPBL0027
石墨
平方米
81.24
81.24
79.46
FMON00014A
金属件
PCS
1.64
1.67
1.78
FMON00013A
金属件
PCS
1.53
1.55
1.65
MJDLSMJ0174
胶粘类
平方米
196.75
211.82
214.99
MPMLPML0250
泡棉类
平方米
144.96
157.84
168.52
MMQLJDL0048
屏蔽类
平方米
251.33
255.55
250.68
P00001052
泡棉类
PCS
-
49.40
88.13
MMQLJDL0087
胶粘类
平方米
18.82
19.05
21.16
FFGC00042A
金属件
PCS
1.06
1.10
-
单位:元/平方米、元/PCS
物料
原材料类别
单位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MWJLGPL0001
金属件
PCS
17.17
18.35
-
MJDLSMJ0265
胶粘类
平方米
63.80
68.46
68.34
MQTLZCL0098
石墨
平方米
78.24
92.59
109.22
MMQLPBL0025
石墨
平方米
67.24
79.34
90.17
MJDLSMJ0386
胶粘类
平方米
154.69
169.62
188.62
MMLLBHM0091
保护膜
平方米
8.39
8.71
8.75
MJDLDDJ0051
胶粘类
平方米
312.10
323.71
330.21
MJDLJDL0120
胶粘类
平方米
131.12
130.95
135.00
MQTLPML0060
泡棉类
平方米
99.04
113.96
118.78
MJDLDDJ0087
胶粘类
平方米
424.19
408.97
412.61
MJDLSMJ0382
胶粘类
平方米
186.89
187.36
190.89
MWJLGPL0002
金属件
PCS
18.11
19.31
-
MMQLPBL0027
石墨
平方米
81.24
81.24
79.46
FMON00014A
金属件
PCS
1.64
1.67
1.78
FMON00013A
金属件
PCS
1.53
1.55
1.65
MJDLSMJ0174
胶粘类
平方米
196.75
211.82
214.99
MPMLPML0250
泡棉类
平方米
144.96
157.84
168.52
MMQLJDL0048
屏蔽类
平方米
251.33
255.55
250.68
P00001052
泡棉类
PCS
-
49.40
88.13
MMQLJDL0087
胶粘类
平方米
18.82
19.05
21.16
FFGC00042A
金属件
PCS
1.06
1.10
-
单位:元/平方米、元/PCS
物料
原材料类别
单位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MWJLGPL0001
金属件
PCS
17.17
18.35
-
MJDLSMJ0265
胶粘类
平方米
63.80
68.46
68.34
MQTLZCL0098
石墨
平方米
78.24
92.59
109.22
MMQLPBL0025
石墨
平方米
67.24
79.34
90.17
MJDLSMJ0386
胶粘类
平方米
154.69
169.62
188.62
MMLLBHM0091
保护膜
平方米
8.39
8.71
8.75
MJDLDDJ0051
胶粘类
平方米
312.10
323.71
330.21
MJDLJDL0120
胶粘类
平方米
131.12
130.95
135.00
MQTLPML0060
泡棉类
平方米
99.04
113.96
118.78
MJDLDDJ0087
胶粘类
平方米
424.19
408.97
412.61
MJDLSMJ0382
胶粘类
平方米
186.89
187.36
190.89
MWJLGPL0002
金属件
PCS
18.11
19.31
-
MMQLPBL0027
石墨
平方米
81.24
81.24
79.46
FMON00014A
金属件
PCS
1.64
1.67
1.78
FMON00013A
金属件
PCS
1.53
1.55
1.65
MJDLSMJ0174
胶粘类
平方米
196.75
211.82
214.99
MPMLPML0250
泡棉类
平方米
144.96
157.84
168.52
MMQLJDL0048
屏蔽类
平方米
251.33
255.55
250.68
P00001052
泡棉类
PCS
-
49.40
88.13
MMQLJDL0087
胶粘类
平方米
18.82
19.05
21.16
FFGC00042A
金属件
PCS
1.06
1.10
-
单位:元/平方米、元/PCS
物料
原材料类别
单位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MWJLGPL0001
金属件
PCS
17.17
18.35
-
MJDLSMJ0265
胶粘类
平方米
63.80
68.46
68.34
MQTLZCL0098
石墨
平方米
78.24
92.59
109.22
MMQLPBL0025
石墨
平方米
67.24
79.34
90.17
MJDLSMJ0386
胶粘类
平方米
154.69
169.62
188.62
MMLLBHM0091
保护膜
平方米
8.39
8.71
8.75
MJDLDDJ0051
胶粘类
平方米
312.10
323.71
330.21
MJDLJDL0120
胶粘类
平方米
131.12
130.95
135.00
MQTLPML0060
泡棉类
平方米
99.04
113.96
118.78
MJDLDDJ0087
胶粘类
平方米
424.19
408.97
412.61
MJDLSMJ0382
胶粘类
平方米
186.89
187.36
190.89
MWJLGPL0002
金属件
PCS
18.11
19.31
-
MMQLPBL0027
石墨
平方米
81.24
81.24
79.46
FMON00014A
金属件
PCS
1.64
1.67
1.78
FMON00013A
金属件
PCS
1.53
1.55
1.65
MJDLSMJ0174
胶粘类
平方米
196.75
211.82
214.99
MPMLPML0250
泡棉类
平方米
144.96
157.84
168.52
MMQLJDL0048
屏蔽类
平方米
251.33
255.55
250.68
P00001052
泡棉类
PCS
-
49.40
88.13
MMQLJDL0087
胶粘类
平方米
18.82
19.05
21.16
FFGC00042A
金属件
PCS
1.06
1.10
-
物料 原材料类别 单位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MWJLGPL0001 金属件 PCS 17.17 18.35 -
MJDLSMJ0265 胶粘类 平方米 63.80 68.46 68.34
MQTLZCL0098 石墨 平方米 78.24 92.59 109.22
MMQLPBL0025 石墨 平方米 67.24 79.34 90.17
MJDLSMJ0386 胶粘类 平方米 154.69 169.62 188.62
MMLLBHM0091 保护膜 平方米 8.39 8.71 8.75
MJDLDDJ0051 胶粘类 平方米 312.10 323.71 330.21
MJDLJDL0120 胶粘类 平方米 131.12 130.95 135.00
MQTLPML0060 泡棉类 平方米 99.04 113.96 118.78
MJDLDDJ0087 胶粘类 平方米 424.19 408.97 412.61
MJDLSMJ0382 胶粘类 平方米 186.89 187.36 190.89
MWJLGPL0002 金属件 PCS 18.11 19.31 -
MMQLPBL0027 石墨 平方米 81.24 81.24 79.46
FMON00014A 金属件 PCS 1.64 1.67 1.78
FMON00013A 金属件 PCS 1.53 1.55 1.65
MJDLSMJ0174 胶粘类 平方米 196.75 211.82 214.99
MPMLPML0250 泡棉类 平方米 144.96 157.84 168.52
MMQLJDL0048 屏蔽类 平方米 251.33 255.55 250.68
P00001052 泡棉类 PCS - 49.40 88.13
MMQLJDL0087 胶粘类 平方米 18.82 19.05 21.16
FFGC00042A 金属件 PCS 1.06 1.10 -

1 、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行业采购特点

消费电子产品具有更新迭代速度快,产品的性能、内部结构差异大的特点, 对不同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拟实现的性能和功能亦存在不同的要求。精密功能件

1-1-177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和结构件厂商需要根据客户或者终端品牌厂商的要求进行定制化开发,为了更好 地适应新产品性能及功能需求,需要针对性地采购原材料,造成采购材料品种繁 多。同时,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所使用的多为高分子化学品和精细化工产品相关 材料,所采购不同品牌、不同规格、不同材质及性能的材料价格差异较大。精密 功能件和结构件行业原材料采购整体具有以下特点:

1 )供应商众多,在品牌、知名度及价格等方面存在差异

报告期内,与公司合作的供应商数量累计超过 500 家,主要供应商包括德莎、 罗杰斯等国际知名品牌材料供应商,也包括美信、德佑、中石科技等国内主流品 牌产品供应商。相对于国内品牌,同类型材料国际知名品牌产品覆盖面较广,技 术规格高,性能更加稳定,也更加受到知名终端品牌客户的青睐,价格也相对较 高。同时出于成本效益的考虑,在满足性能、功能及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对于同 一材料,消费电子行业公司一般会选择多家供应商进行询比议价,以寻找最优的 品质和价格。同时,部分终端品牌厂商为保证产品性能的稳定性,会对部分关键 原材料指定新的材料品牌或者供应商范围,功能件和结构件生产厂商需要根据终 端品牌客户的项目要求采购相关的原材料,项目需求的变化亦会导致对供应商采 购金额发生变化。消费电子行业的特点导致功能件和结构件生产厂商通常会与较 多数量的供应商开展合作以满足生产的需要,同时需要根据产品定制化的需求变 更原材料采购的类型、品牌,导致原材料采购价格存在一定波动。

2 )原材料种类众多,原材料材质、规格、性能等方面的差异会导致原材 料价格存在较大的差异

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厂商原材料采购种类众多,以公司为例,报告期内公司 原材料具体料号约 5,000 个,不同材质的材料对产品的性能有较大的影响,导致 采购单价也存在差异。以胶粘类材料为例,单面胶、双面胶、导电胶、双面导电 胶同属胶粘类材料,但因材质、性能等方面的差异,采购平均单价也存在较大的 差异。以公司为例,2020 年度,公司采购的以㎡为单位的单面胶、双面胶、导电 胶、双面导电胶采购均价分别为 12.16 元/㎡、36.30 元/㎡、181.52 元/㎡、262.02 元/㎡,价格存在较大的差异。同行业可比公司亦存在同一大类材料不同细分品牌 及型号价格差异较大的情形。例如,达瑞电子 2020 年 1-6 月向深圳市卓邦包装 制品厂及其关联公司采购的 3M 及罗杰斯导电单双面胶均价可达 181.15 元/㎡,

1-1-178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向 SHINWHA INTERTEK CORP 采购的 3M 普通双面胶均价仅为 41.09 元/㎡;向 深圳市卓邦包装制品厂采购的 M030150 泡棉单价可达 768.23 元/㎡,向东莞三骏 电子有限公司采购的 M030189 泡棉均价仅为 31.06 元/㎡。

在终端客户对产品的功能、材料要求发生变化时,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厂商 会相应调整不同品牌及型号原材料的采购金额,导致原材料采购价格存在一定波 动。

2 、发行人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的一致性

由于原材料的品牌、种类、规格、型号众多,且不存在第三方权威机构公布 的市场价格,原材料厂商或经销商亦不会公开发布具体规格产品的价格信息,故 公司选取采购金额较大的胶粘类、泡棉类、保护膜类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披露的原 材料采购价格进行对比,具体如下:

1 )胶粘类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胶粘类原材料采购均价对比如下:

单位:元/㎡

可比公司 原材料型号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博硕科技 3M55256 - 15.21 15.28
达瑞电子 - - 25.60 20.95
鸿富瀚 - - 27.29 27.98
可比公司均价 - - 22.70 21.40
发行人 - 30.68 35.85 33.89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

注:博硕科技、达瑞电子 2020 年度数据为 2020 年 1-6 月采购平均价格;发行人胶粘类 原材料单位主要为㎡,列示以㎡为单位的原材料平均价格。

2020 年度,公司胶粘类原材料采购均价同比有所增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 均价变动趋势一致。2021 年度,受特定项目或相关产品料号收入减少影响,公司 对胶粘类高单价原材料采购金额和数量占比较 2020 年度均有所降低,同时单价 和金额占比较低的生产耗用单面胶采购数量大幅提升,以及同一型号原材料价格 下降的影响,最终导致公司 2021 年度采购的胶粘类原材料加权平均价格同比下 降。

公司胶粘类原材料采购单价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系终端客户指定

1-1-179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品牌的胶粘类原材料采购占比较高,且主要为德莎、美信等知名品牌;此外,公 司对价格较高的带导电功能的胶粘类材料采购占比较高。品牌和采购类别的差异 综合导致公司胶粘类原材料的采购均价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 )泡棉类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泡棉类原材料采购均价对比如下:

单位:元/㎡

可比公司 原材料型号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博硕科技 PSR-03 - 25.94 25.85
达瑞电子 - - 26.78 26.16
鸿富瀚 - - 58.69 78.61
可比公司均价 - - 37.14 43.54
发行人 75.90 86.17 77.29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

注:博硕科技、达瑞电子 2020 年度数据为 2020 年 1-6 月采购平均价格;鸿富瀚未单独 披露泡棉原材料的采购均价,但由于泡棉为起缓冲作用的主要材料,因此选取其缓冲类材料 采购均价进行对比;发行人泡棉类原材料单位主要为㎡,列示以㎡为单位的原材料平均价格。

不同泡棉产品受反弹力、压缩密度及发泡工艺等因素的影响,其价格差异较 大。报告期内,公司泡棉类采购均价及波动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采购均价及波 动存在差异,主要与各公司采购的具体泡棉类别变动有关。报告期内,随着经营 规模扩大,议价能力增强,公司主要泡棉型号的采购单价有所降低,但 2020 年 泡棉类原材料的整体采购均价有所增长,主要原因系当年公司产品对泡棉性能要 求提升,对单价较高的泡棉型号采购占比增加。

达瑞电子采购的泡棉类材料主要包括泡棉、EVA 泡棉、导电泡棉类等,主要 品牌为 S&K、MAINELECOM、INOAC、永迪。公司采购泡棉类原材料与达瑞电 子存在品牌差异,终端客户对泡棉性能要求高,公司指定采购的泡棉品牌通常为 价格较高的罗杰斯、日东等,故泡棉类原材料采购均价高于达瑞电子。根据鸿富 瀚招股说明书披露,其 PU 泡棉主要向罗杰斯、日本积水化学和韩国 HM 等国际 品牌采购,产品单价通常大于 100 元/㎡,因此其缓冲类材料的采购价格与公司 较接近。

3 )保护膜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保护膜原材料采购均价对比如下:

1-1-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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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可比公司 原材料型号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博硕科技 PTGL0504-25 - - -
JG75T20-50 - 11.10 11.10
PFA6050B-HG - 4.23 4.31
PEA5030B - 1.55 1.51
达瑞电子 - - 5.15 5.37
鸿富瀚 - - 5.39 5.74
可比公司均价 - - 5.48 5.61
发行人 - 3.80 4.69 5.42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

注:博硕科技、达瑞电子 2020 年度数据为 2020 年 1-6 月采购平均价格;发行人保护膜 类原材料单位主要为㎡,列示以㎡为单位的原材料平均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保护膜的采购均价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明显差异。 公司保护膜的采购均价逐渐降低,主要因发行人保护膜类材料中指定品牌采购金 额占比较低,可选的供应商更为广泛,随着公司供应商资源的不断丰富,采购价 格不断下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价变动趋势一致。

综上所述,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价无明 显差异,但消费电子精密功能件与结构件的行业特点决定了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 司对材料细分品牌、规格、型号的采购情况存在较大差异,从而导致公司胶粘类 和泡棉类原材料的采购均价高于可比公司。

为了有效管理公司采购材料种类繁多,价格差异大以及部分材料由终端品牌 厂商指定原材料品牌或者供应商范围的情况,公司制定并严格实施了《采购管理 制度》,对从新供应商准入到验收对账的一系列采购行为进行规范。对于客户指 定的原材料或所购材料在现有市场取得渠道来源单一的采购,选择单一来源采购 的方式,对不符合上述采购条件的原材料均采用询比议价采购的方式。询比议价 模式下,公司主要通过市场化询价获取产品价格信息,结合交付期限、结算政策、 合作历史、客户要求以及采购规模等因素进行对比,确定最终的供应商,确保采 购价格公允。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业务人员未在主要供应商占有权益,公司采购过程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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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格按照采购的相关制度执行。综上所述,公司采购价格以市场化方式确定,主要 原材料的采购价格能够反映市场价格变动趋势。

(三)主要供应商情况

1 、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及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比例
2021 年度
1 勤德五金 金属件 7,414.47 12.38%
2 德莎 胶粘类 6,981.68 11.66%
3 美信 胶粘类、泡棉类 3,428.27 5.72%
4 中石科技 石墨 2,906.33 4.85%
5 和悦贸易 胶粘类、保护膜、离
型材料
2,502.84 4.18%
合计 23,233.59 38.79%
2020 年度
1 勤德五金 金属件 4,778.40 9.15%
2 德莎 胶粘类 4,670.64 8.95%
3 美信 胶粘类、泡棉类 3,694.37 7.08%
4 中石科技 石墨 3,369.47 6.45%
5 罗杰斯 泡棉类、屏蔽类 2,083.60 3.99%
合计 18,596.48 35.62%
2019 年度
1 布莱特 泡棉类 2,901.86 8.02%
2 德莎 胶粘类 2,267.50 6.27%
3 罗杰斯 泡棉类 2,124.62 5.87%
4 美信 胶粘类、泡棉类 2,022.50 5.59%
5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石墨、硅胶类 1,756.95 4.86%
合计 11,073.42 30.61%

注:上述采购数据按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合并计算。其中:

  • 1、德莎包括:德莎胶带(上海)有限公司、Tesa Tape(Hong Kong)Limited;

  • 2、中石科技包括: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石伟业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 3、罗杰斯包括:罗杰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Rogers Southeast Asia Inc.;

  • 4、和悦贸易包括:太仓金煜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太仓金煜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分公

  • 司、东莞达关胶粘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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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采购总额 50%的情形,不 存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主要供应商中占有权益的情况。

2 、新增的前五大供应商基本情况

发行人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前五大供应商相比上期存在新增情形,其中 2020 年度新增勤德五金和中石科技,2021 年度新增金开达。报告期内,发行人 新增的前五大供应商基本情况如下:

( 1 )勤德五金

勤德五金成立于 1993 年,注册资本 15,188 万港元,主要从事五金件、精密 五金冲压模具的制造。发行人因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业务发展需要,于 2018 年 与其开展合作。发行人与其签订了采购框架合同,日常依据需求向其下达采购订 单,结算期为月结 105 天。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其采购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

①对勤德五金的采购金额大幅提高的原因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勤德五金采购金额分别为 1,201.31 万元、4,778.40 万元和 7,414.47 万元,采购金额大幅增长,主要原因系公司在报告期内不断开拓以电视 棒为代表的智能家居应用领域与一体机电脑等新产品,相关产品持续放量。报告 期内,公司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业务实现收入 3,257.47 万元、7,201.93 万元和 12,385.21 万元,收入金额同比不断增加,因此对勤德五金金属结构件的采购金 额亦有所增加。

②发行人向其采购结构件与向其他供应商采购结构件价格是否存在较大差

公司产品具有品种多、规格型号多、定制化的特点,因此发行人采购的金属 结构件成品型号众多,不同型号产品规格、价格差异较大,不具有可比性。为保 证可比性,选取发行人向勤德五金与其他供应商采购的同一型号金属结构件单价 对比如下:

单位:元/PCS

物料 供应商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FMON00013A 勤德五金 1.53 1.55 1.69

1-1-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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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供应商 - 1.57 1.60

FMON00014A 勤德五金 1.64 1.67 1.81
其他供应商 - 1.70 1.73

由上表可见,发行人向勤德五金与其他供应商对同一型号金属结构件采购单 价不存在较大差异。

( 2 )中石科技

中石科技成立于 1997 年,注册资本 28,095.17 万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主要从事石墨等导热材料、EMI 屏蔽材料、电源滤波器等业务。发行人于 2017 年与其开展合作,向其采购石墨类原材料。发行人与其签订了采购框架合 同,日常依据需求向其下达采购订单,结算期为月结 45 天。报告期内,发行人 向其采购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

3 )和悦贸易

和悦贸易成立于 2008 年,其子公司太仓金煜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和东莞达关 胶粘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金开达品牌保护膜、胶粘类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发行人于 2014 年与其子公司东莞达关胶粘制品有限公司开展合作,子公司昆山 尚为于 2017 年与其子公司太仓金煜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开展合作。发行人与其子 公司签订了采购框架合同,日常依据需求向其下达采购订单。报告期内,发行人 向其采购具有连续性和持续性。

3 、主要供应商变动较为频繁的原因及稳定性

1 )主要供应商变动较为频繁的整体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变动较为频繁,主要系公司的精密功能件和结构 件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产品领域,消费电子行业具有更新迭代速度快的特点, 导致功能件和结构件产品亦需要不断的更新迭代。在终端产品更新迭代时,终端 品牌厂商为保证产品性能的稳定性或新增新的功能及特性、会对产品设计进行一 定调整,同时对部分关键原材料指定新的材料品牌或者供应商范围,故公司的主 要供应商会根据终端品牌厂商的要求和项目的情况随之变动。此外,公司收入结 构发生变化、自行开发增加新的供应商或者向其他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增加也会导 致对主要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发生变化。

1-1-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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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前五大供应商变动的具体原因

2020 年度,公司前五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如下: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内容 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
1 勤德五金 金属件 新增成为当年
前五大供应商
公司向其采购金属结构件,
随着公司金属精密功能件业
务销售收入不断增长,对勤
德五金的采购金额亦不断增
2 中石科技 石墨 新增成为当年
前五大供应商
随着消费电子产品逐渐向高
性能和轻薄化发展,终端产
品对精密功能件散热性能的
要求进一步提高,因此对石
墨的需求持续增加
3 布莱特 泡棉类 不再为当年前
五大供应商
为降低采购成本,公司增加
了对其他供应商的采购金额
4 苏州天脉导热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石墨、硅胶类 不再为当年前
五大供应商
当年应用于智能音箱的精密
功能件及结构件产品出货量
减少,公司对其采购额亦相
应减少

2021 年度,公司前五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如下: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内容 变动情况 变动原因
1 和悦贸易 胶粘类、保护
膜、离型材料
新增成为当年
前五大供应商
公司当年应用于笔记本电脑
键盘部位的精密功能件出货
量增加,因项目需要对其子
公司采购金额增加
2 罗杰斯 泡棉类、屏蔽类 不再为当年前
五大供应商
公司当年对其采购金额与上
年相比整体保持稳定。由于
笔记本电脑项目需要,对和
悦贸易的采购金额增加,罗
杰斯在供应商中的排名降低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一直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主要供应商发生 变动主要系各期采购金额变动所致。

3 )供应商变动频繁符合行业特点

根据公开信息,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合计数量如下:

项目 博硕科技 达瑞电子 鸿富瀚 发行人
前五大供应商合计数量 11 8 12 8

注:博硕科技、达瑞电子为 2017 年至 2020 年 1-6 月前五大供应商数量;鸿富瀚为 2018 年至 2020 年前五大供应商数量

如上表所示,同行业可比公司中亦存在主要供应商变动较为频繁的情形,发

1-1-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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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供应商变动符合行业特点。

4 、向更换前后的供应商采购价格变动情况

如前所述,报告期内公司部分主要供应商变动的原因主要为增加了对其他供 应商的采购金额,公司向更换前后的供应商采购同一型号主要材料的价格变动情 况如下:

序号 类别 型号 单位 供应商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1 胶粘类 MJDLSMJ02
63
美元/平
方米
亚飞亚 74.50 77.38 77.40
其他供应商 74.50 76.55 78.81
2 胶粘类 MJDLDMJ0
121
美元/平
方米
亚飞亚 - - 52.00
其他供应商 49.35 50.96 50.96
3 屏蔽类 MMLLXBC
0019
元/PCS 亚飞亚 - 245.72 -
其他供应商 - 253.47 -
4 泡棉类 FFSK02789
A
元/PCS 布莱特 - - 0.34
其他供应商 0.23 0.29 0.30
5 泡棉类 FFSK02790
A
元/PCS 布莱特 - - 0.28
其他供应商 0.20 0.24 0.25
6 泡棉类 FFSK02786
A
元/PCS 布莱特 - - 0.69
其他供应商 0.51 0.57 0.62

由上表可见,向不同供应商采购同一型号材料的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

(四)供应商与客户重叠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形,具体如下:

1 、发行人向客户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向客户采购少量原材料和产品的情形。报告期内发行 人向客户的采购金额分别为 0 万元、0 万元和 39.65 万元,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 例分别为 0%、0%和 0.07%,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采购金额较小,占采购总额 的比例较低,交易具有合理性。

2 、发行人向供应商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向供应商销售少量原材料、精密功能件的情形,向供 应商销售的金额分别为 211.34 万元、838.21 万元和 1,056.41 万元,占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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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比例分别为 0.35% 、 0.98%和 1.06%,销售金额和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报告 期内,发行人向供应商销售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向供应商销售金额 1,056.41 838.21 211.34
其中:勤德五金 1,037.07 775.45 141.48
向供应商销售金额占营业
收入的比例
1.06% 0.98% 0.35%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供应商销售主要为向勤德五金销售精密功能件。发行人 向勤德五金销售精密功能件主要原因系:勤德五金为发行人金属冲压件外协厂商, 发行人向其采购金属冲压件后与精密功能件加工形成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产品 对外销售给客户。在日常生产安排中,因发行人生产人员紧张或者部分产品精密 功能件与金属部件贴合加工工序较为简单,发行人因此将部分精密功能件销售给 勤德五金,由其直接加工成产成品后再销售给公司。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对供应商的销售情况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具 有商业合理性。

(五)外协采购情况

1 、与外协供应商的合作模式,及与其他类别供应商的区别

公司与外协供应商的合作模式包括委托加工与采购产品两种。具体而言,委 托加工系由公司提供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外协厂商安排人员进行生产,该部分主 要为手工等简单的加工工序,发行人支付加工费。采购产品主要由公司提供设计 图纸、技术参数等要素,由外协厂商按照要求采购相关原材料并加工为产成品或 半成品后销售给公司。

公司向外协供应商采购产品与其他类别的供应商采购的主要区别在于:公司 向外协供应商采购的产品为外协供应商根据公司提供的设计图纸、技术参数进行 生产后的产成品或者半成品;向其他类别供应商采购的产品主要为公司相关产品 的上游原材料,为供应商对外销售的通用原材料,具有标准化的特点,需经进一 步加工后方可形成产成品或半成品。

2 、外协金额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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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公司外协采购金额分别为 8,216.83 万元、12,501.11 万元和 13,892.34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外协采购的比例
2021 年度
1 勤德五金 7,414.47 53.37%
2 玉锡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1,551.25 11.17%
3 惠州市顺盛达科技有限公司 638.66 4.60%
4 布莱特 629.73 4.53%
5 东莞市龙爱实业有限公司 624.27 4.49%
合计 10,858.38 78.16%
2020 年度
1 勤德五金 4,778.40 38.22%
2 惠州市顺盛达科技有限公司 1,443.66 11.55%
3 玉锡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1,317.47 10.54%
4 布莱特 952.03 7.62%
5 东莞市龙爱实业有限公司 509.73 4.08%
合计 9,001.29 72.00%
2019 年度
1 布莱特 2,901.86 35.32%
2 勤德五金 1,201.31 14.62%
3 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19.55 7.54%
4 惠州市恒韵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464.27 5.65%
5 美信 393.74 4.79%
合计 5,580.72 67.92%

注:公司还向美信、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故上表对其外协采购 金额与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存在差异。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 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占有权益的情况。

3 、公司向外协厂商销售半成品确认收入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发行人向外协厂商销售半成品,主要涉及勤德五金。发行人金属精密功能结 构件产品系由金属材料与粘贴材料、泡棉等材料加工而成。为加工发行人图纸要 求的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勤德五金需将其冲压的厚型金属材料与模切半成品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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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结合,故其需外购模切半成品。发行人向勤德五金销售半成品确认收入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主要原因如下:

(1)发行人与勤德五金的销售、采购业务均独立签订了购销合同或订单, 对价格确定方式、质量标准、物料转移风险归属等有明确约定;

(2)根据发行人向勤德五金的销售合同,发行人将商品交付到勤德五金的 仓库或指定地点,勤德五金验收后,商品所有权及控制权已转移给勤德五金,同 时其承担商品相应的存货风险,包括保管和灭失、价格波动等风险;

(3)公司及勤德五金具备完整的销售定价权,根据双方的采购及销售合同, 采购价格由双方协商后,最终以供货方确认的订单为准;同时,双方在确定销售 价格时均会遵循询价、比价、议价的市场化流程,勤德五金对外采购其加工所需 的模切半成品时,会向多个供应商进行询价,综合测算其生产所需的成本费用后 向发行人报价,并非简单根据向发行人采购的模切产品的价格进行定价,遵循了 市场化原则;

(4)发行人向勤德五金销售的回款与勤德五金向发行人销售的回款相互独 立,勤德五金承担了其产品销售对应账款的信用风险;

(5)发行人向勤德五金销售的精密功能件半成品经勤德五金最终生产完成 后货物形态发生了一定变化,由柔性的模切类产品变为具备紧固、支撑等功能的 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

综上,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向勤德五金的购销业务采用总额法进行 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六)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相关情况

1 、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是否主要采用外协生产,发行人是否具有加工金属 结构件的能力和技术、是否依赖勤德五金等结构件外协供应商

公司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的生产模式分为完全自产、外协成品或者半成品两 种模式。报告期内,公司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完全自产销售金额分别为 1,002.77 万元、1,148.34 万元和 2,317.09 万元,金额同比不断增加,但主要采用外协方式, 主要原因系 2018 年起公司开始重点拓展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业务,但在业务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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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初期受限于设备与产能等原因,无法快速满足客户的订单需求,且该业务处于 拓展初期,规模相对较小,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设计方案后将厚型金 属材料的部分生产环节交由拥有大型冲床的外协供应商进行生产。

公司自 2016 年开始研发金属产品加工工艺,拥有多名机械、模具相关专业 毕业的研发工程师以及金属冲压相关行业从业经验的生产人员。公司目前在金属 精密功能结构件业务上拥有喇叭金属织网的成品 3D 成型技术、高精密钢片背胶 组件及其精密组装设备(专利号:202021030671.X)和高精密钢片背胶组件及其 生产工艺、精密组装设备(专利号:202010507651.5)等技术和专利。

此外,随着公司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业务的逐渐成熟及规模的逐渐增加, 2020 年 7 月,公司与祥鑫科技(股票代码:002965.SZ)合资成立了捷邦金属, 其中公司持有 51%股权,祥鑫科技持股 49%。祥鑫科技主要为汽车行业提供大型 金属结构件产品,与公司存在优势互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子公司捷邦 金属拥有不同吨位的冲床设备 22 台,自产规模将逐步扩大。

综上所述,发行人具有加工金属结构件的能力和技术,不存在依赖勤德五金 等结构件外协供应商的情形。

六、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机器设备、房屋及建筑物、运输工具和电子设备及其 他。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机器设备 12,493.94 2,825.69 9,668.25 77.38%
电子设备及其他 1,095.83 432.47 663.37 60.54%
运输工具 316.14 117.41 198.72 62.86%
房屋及建筑物 48.54 2.85 45.70 94.15%
合计 13,954.45 3,378.42 10,576.03 75.79%

注:成新率=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原值,下同

1 、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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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类别 数量(台) 原值 账面价值 成新率
1 平刀模切机 107 1,520.90 973.10 63.98%
2 圆刀模切机 59 5,496.90 4,208.51 76.56%
3 冲床 42 518.90 470.01 90.58%
4 贴合机 194 958.68 719.09 75.01%
5 分切机 18 261.37 185.20 70.86%
合计 420 8,756.75 6,555.91 74.87%

2 、房屋建筑物及租赁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均以租赁方式使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子公司租赁的主要房产情况如下:

(1)境内用于办公生产的租赁房产情况

序号 出租方 承租
房屋位置 租赁面

m²)
租赁期限 是否
有产
权证
1 广东阿尔
派智能电
网有限公
发行
东莞市松山湖研发
一路1 号A 栋2 楼
201室
1,850.42 2020.09.20-
2022.09.30
2 东莞德利
信电子有
限公司
常平
分公
东莞市常平镇陈屋
贝坳吓新村(常平镇
常东路636 号)厂房
8,039.90 2021.03.01-
2026.01.31
3 深圳市华
智产业园
运营有限
公司东莞
分公司
常平
分公
东莞市常平镇常东
路636 号的第2 栋
第5、6层501、601
室厂房及附属空地
6,125.00 2020.11.01-
2026.01.31
4 昆山市源
源塑胶颜
料有限公
昆山
尚为
昆山开发区洪湖路
336号6号楼、7号
5,560.64 2020.10.01-
2023.12.31
5 昆山市源
源塑胶颜
料有限公
昆山
尚为
昆山开发区洪湖路
336号5号楼
2,800.00 2021.01.01-
2023.12.31
6 昆山市源
源塑胶颜
料有限公
昆山
尚为
昆山开发区洪湖路
336号2号楼1楼
260.00 2021.01.01-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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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出租方 承租
房屋位置 租赁面

m²)
租赁期限 是否
有产
权证
7 昆山市建
设物资有
限公司
昆山
尚为
昆山开发区陈家浜
路258号
3,460.00 2层:
2019.09.25-
2022.09.08
3层:
2019.09.09-
2022.09.08
8 昆山市建
设物资有
限公司
昆山
嘉实
昆山开发区陈家浜
路258号
170.00 2019.09.09-
2022.09.08
9 东莞德利
信电子有
限公司
瑞泰
新材
东莞市常平镇陈屋
贝坳吓新村(常平镇
常东路636 号)厂房
3,085.05 2021.03.01-
2026.01.31
10 东莞市长
安镇上沙
股份经济
联合社
捷邦
金属
上沙振华园7 号厂
5,293.00 2021.04.01-
2025.05.31
11 深圳百丰
财务管理
咨询有限
公司
南山
分公
深圳市南山区南头
街道大汪山社区桃
园路8 号田厦金牛
广场A 座2909-D10
5.00 2021.01.12-
2022.01.11
12 苏州裕大
盛博科技
园管理有
限公司
苏州
分公
苏州工业园区方泾
路10号裕大盛博科
技园1号楼5001室
HM011室
1个工位 2021.08.01-
2022.07.31
13 东莞德利
信电子有
限公司
瑞泰
新材
东莞市常平镇常东
路636 号东莞德利
信电子有限公司电
器生产项目1 号厂
房第4 层
3,036.27 2021.10.01-
2026.01.31

在上述发行人及子公司境内用于办公生产的租赁场所中,第 10 项租赁房产 未取得产权证书,产权存在瑕疵。第 10 项根据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社区居民委员 会出具的《证明》,权利人为东莞市长安镇上沙股份经联合社,不存在产权争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用于生产办公的租赁场所面积为 39,685.28 平方米,其中未取得产权证书,产权存在瑕疵的租赁面积为 5,293.00 平方米,占 发行人境内用于办公生产的租赁面积的比例为 13.34%,占比不大,对发行人的 影响较小。

(2)境内用于员工宿舍食堂及仓库的租赁房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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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房屋位置 租赁面积
m²)
租赁期限 是否有
产权证
1 东莞德利信
电子有限公
常平
分公司
东莞市常平镇陈屋贝坳
吓新村(常平镇常东路
636 号)宿舍、食堂
10,104.10 2020.12.01-
2026.01.31
2 东莞德利信
电子有限公
瑞泰
新材
东莞市常平镇陈屋贝坳
吓新村(常平镇常东路
636 号)宿舍
1,562.95 2020.12.01-
2026.01.31
3 范明莲 发行人 东莞市大朗镇松湖朗苑
8 幢2 单元1804
92.21 2021.06.22-
2022.06.21
4 余维英 发行人 东莞市常平镇环常南路
卢屋村1 号绿地公馆2
栋商业、住宅楼1501
118.58 2021.09.01-
2022.08.31
5 顾美康 昆山
尚为
苏州工业园区琉璃街
233 号22 幢1001 室
141.33 2021.11.01-
2022.10.31
6 吴连辉 昆山
尚为
上海金山区山阳镇海盛
路500 弄89 号301室
87.15 2021.11.13-
2022.11.12
7 东莞市长安
镇上沙股份
经济联合社
捷邦
金属
上沙振华园1号宿舍 2,087.00 2021.04.01-
2025.05.31
8 韦宁 捷邦
金属
东莞市长安镇莲峰北路
23号风临公馆2幢2403
60.43 2021.12.25-
2022.12.24
9 阎婷婷 发行人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
顺泽阳光公馆花园1单
元14E
70.71 2021.06.01-
2022.05.31
10 深圳市华智
产业园运营
有限公司东
莞分公司
常平
分公司
东莞市常平镇常东路
636号宿舍8栋401-414
662.00 2021.04.01-
2022.03.31
11 张丽敏 瑞泰
新材
宁德市蕉城区曲尺塘路
8 号三盛海德公园139
栋1105
89.07 2021.07.25-
2022.07.24
12 深圳市华智
产业园运营
有限公司东
莞分公司
常平
分公司
东莞市常平镇常东路
636号宿舍8栋101室
26.00 2021.10.15-
2026.01.31
13 孙树刚 捷邦
金属
东莞市长安镇长青南路
1 号长安万科中心5 栋
1009
74.42 2021.11.15-
2022.11.14
14 资阳市雁江
区东升资产
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
资阳
捷邦
资阳市雁江区中和镇中
和工业园标准厂房3号
4,058.96 2021.12.08-
2022.12.07
15 深圳市华智
产业园运营
有限公司东
莞分公司
瑞泰
新材
东莞市常平镇常东路
636号产业园临时仓库
250.00 2021.12.01-
2026.01.31

在上述发行人及子公司境内用于员工宿舍食堂及仓库的租赁场所中,第 1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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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项、第 7 项、第 10 项、第 12 项、第 14 项、第 15 项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相 关房屋产权存在瑕疵,但主要作为员工宿舍食堂及仓库,可替代性强,瑕疵情形 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有实质性的影响。

此外,发行人及子公司在境内承租的房产中存在部分租赁尚未办理房屋租赁 协议备案手续的情形。虽然公司未办理租赁协议的备案存在一定的法律瑕疵,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 手续不会影响租赁合同本身的合同效力。公司未办理租赁协议的备案并不影响租 赁协议对发行人及出租人的效力。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承诺:“如果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承租的房屋所有权权 属瑕疵、出租人权利瑕疵或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等原因而遭受损失或罚款, 本人将足额补偿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或所受损失。”

(3)境外租赁物业情况

序号 出租方 承租方 房屋位置 租赁面积
m²)
租赁期限
1 Minocha Living
Trust
美国
捷邦
3350 Scott Blvd Bldg
34A,Santa
Clara
CA
95054(美国)
15.00 2017.06.01
起月租
2 杨江薇 香港
捷邦
台湾新北市淡水区民权
路193 之3 号13 楼
96.37 2020.01.01-
2025.12.31
3 DSP BAC NINH
COMPANY
LIMITED (DSP
北宁有限公司)
越南
捷邦
Lot CN3-4, Yen Phong
Industrial
Zone,
Yen
Trung
Commune,
Yen
Phong District, Bac Ninh
Province
5,822.00 2021.10.01-
2031.04.30

(二)无形资产

1 、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晰,不 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他项权利,具体情况如下:

证号 权利人 地址 面积 性质 使用权期限
川(2019)资阳市本级
不动产权第0032585号
资阳捷邦 资阳市雁江
区中和镇中
和村
31,484.57
平方米
工业用地 至2069.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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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专利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共拥有 102 项专利权,其中发明 专利 16 项、实用新型专利 86 项,所拥有的专利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 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
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
类型
申请日
1 发行人 一种柔性厚泡棉加工用斜
切倒角治具
2020205833741 实用新型 2020.04.17
2 发行人 高速旋转模切机配套用薄
膜片料自动接料机
2020201685149 实用新型 2020.02.13
3 发行人 一种高精密自动膜料对贴
2020201731772 实用新型 2020.02.13
4 发行人 一种料带包裹用拉筒式无
芯轴包裹治具
2019215832282 实用新型 2019.09.23
5 发行人 用于L 形柔性产品定位转
贴及模切加工的一体化设
2019214889160 实用新型 2019.09.06
6 发行人 一种用于料带加工的定位
拉料裁断设备
201921367113X 实用新型 2019.08.21
7 发行人 用于间歇分段式导电布的
包裹成型设备
2019213214859 实用新型 2019.08.14
8 发行人 一种用于平板电脑开关填
充组件
2019208908770 实用新型 2019.06.13
9 发行人 一种电脑键盘粘接组件 2019206656277 实用新型 2019.05.09
10 发行人 一种便于剥离的缓冲粘接
泡棉组件
2019206250884 实用新型 2019.04.30
11 发行人 具有两种不同厚度的平板
电脑前双摄像头泡棉组件
2019206250899 实用新型 2019.04.30
12 发行人 一种用于3D打印机触控屏
的屏幕组件
2019206105151 实用新型 2019.04.29
13 发行人 一种用于平板电脑前单摄
像头防震泡棉组件
2019205954067 实用新型 2019.04.27
14 发行人 一种方形包裹设备 2019205774064 实用新型 2019.04.25
15 发行人 一种平板电脑线路板导电
粘接组件
2019205652207 实用新型 2019.04.23
16 发行人 一种线路板导电粘接组件 2019205038889 实用新型 2019.04.12
17 发行人 圆环凸包型电子绝缘组件 2019204607331 实用新型 2019.04.04
18 发行人 用于FPC 的整版式粘接组
2019204607346 实用新型 2019.04.04
19 发行人 全自动柔性料带包裹贴合
2018218598507 实用新型 2018.11.10
20 发行人 平板电脑主板线路板用导
电与非导电双面胶组件
2018215023226 实用新型 2018.09.13
21 发行人 半自动包裹贴合治具 2018214174727 实用新型 2018.08.29

1-1-195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专利
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
类型
申请日
22 发行人 平板摄像头用屏蔽组件 2018213479592 实用新型 2018.08.20
23 发行人 手机摄像头用遮光泡棉组
2018211912226 实用新型 2018.07.26
24 发行人 电子线路板用导静电防干
扰铜箔泡棉组件
2018211998087 实用新型 2018.07.26
25 发行人 专用于中空柔性包裹材料
料带切断的切片机
2018208089464 实用新型 2018.05.28
26 发行人 平板电脑喇叭出音处用泡
棉组件
2018206842702 实用新型 2018.05.08
27 发行人 用于检测带网纱网孔的泡
棉组件的专用治具
2018205767193 实用新型 2018.04.20
28 发行人 基于CCD 视觉检测的音箱
用带网纱泡棉组件的检测
方法
2017113625599 发明专利 2017.12.18
29 发行人 电脑键盘组装用双面胶组
件的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
2017111756938 发明专利 2017.11.22
30 发行人 平板电脑组装过程中使用
的PC 片支架组件
2017204501253 实用新型 2017.04.26
31 发行人 一种转移贴装机 2016106961571 发明专利 2016.08.19
32 发行人 一种双料转移组合贴装机 2016106963948 发明专利 2016.08.19
33 发行人 具有自排气结构的中转用
保护膜的全自动生产设备
2016203051368 实用新型 2016.04.12
34 发行人 具有两种不同厚度高精密
组合泡棉的全自动生产设
2016203069732 实用新型 2016.04.12
35 发行人 平板电脑用PI 膜的自动化
生产线
2016203069747 实用新型 2016.04.12
36 发行人 具有两种不同厚度泡棉块
的高精密泡棉
2016203070015 实用新型 2016.04.12
37 发行人 适合自动化流水线作业的
平板电脑用PI 膜
2016203070049 实用新型 2016.04.12
38 发行人 具有自排气结构的中转用
保护膜
2016203070053 实用新型 2016.04.12
39 发行人 网窗导电布包裹粘合治具 2015209174615 实用新型 2015.11.17
40 发行人 手机摄像头组装用PET 膜
组件
2015209175317 实用新型 2015.11.17
41 发行人 可一次同时粘接的不同材
质的手机用背胶组件
201520920505X 实用新型 2015.11.17
42 发行人 手机屏幕组装用带双面胶
的泡棉组件
2015209205473 实用新型 2015.11.17
43 发行人 一种导电布折痕器 2015209205492 实用新型 2015.11.17
44 发行人 圆压平线性压合用多轮压
合机构
2015209205505 实用新型 2015.11.17
45 发行人 高精度手机摄像头热熔胶
模切组件
2020212435274 实用新型 2020.06.29

1-1-196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专利
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
类型
申请日
46 发行人 高精度小尺寸多层次不同
结构双面胶组件
2020212441364 实用新型 2020.06.29
47 发行人 圆环凸包型电子绝缘组件
的生产设备及其生产工艺
2019102950321 发明专利 2019.04.12
48 发行人 双面胶包裹泡棉组件及其
精确定位包裹设备
2020207977831 实用新型 2020.05.13
49 发行人 具有折弯式手柄部的单面
胶模切组件
2020210306334 实用新型 2020.06.05
50 发行人 边缘半包式导电布泡棉组
件及其热熔包裹设备
202020583593X 实用新型 2020.04.17
51 发行人 一种用于电子线路板的导
电双面胶组件
2020213567444 实用新型 2020.07.10
52 发行人 高精密钢片背胶组件及其
精密组装设备
202021030671X 实用新型 2020.06.05
53 发行人 泡棉铜箔胶带包裹屏蔽组
件及其包裹粘合设备
2020209888512 实用新型 2020.06.02
54 昆山
尚为
一种护目镜模切加工方法
及护目镜
2020103391727 发明专利 2020.04.26
55 昆山
尚为
一种电池胶模切加工方法 2019101063405 发明专利 2019.02.02
56 昆山
尚为
一种C型导电布包裹机 2019201543944 实用新型 2019.01.29
57 昆山
尚为
一种液态胶印刷到保护膜
的模切加工方法
2019100637760 发明专利 2019.01.23
58 昆山
尚为
一种精密对位贴合机 2019200781273 实用新型 2019.01.17
59 昆山
尚为
不规则模切件的模切方法 2018105644107 发明专利 2018.06.04
60 昆山
尚为
缓冲连接模组件的模切工
2018105245291 发明专利 2018.05.28
61 昆山
尚为
手机产品组装过程中用的
保护膜及其生产工艺、生产
设备
2015107912417 发明专利 2015.11.17
62 昆山
尚为
一种保留模切定位孔的模
切工艺
2019101143950 发明专利 2019.02.14
63 昆山
尚为
一种增加QDC 模具的小孔
套位模切机
2018208029393 实用新型 2018.05.28
64 昆山
尚为
一种用于薄膜组件贴合冲
切设备的备料机
2018208035568 实用新型 2018.05.28
65 昆山
尚为
一种异步模切机 2018208035572 实用新型 2018.05.28
66 昆山
尚为
一种薄膜贴合机 2018207855254 实用新型 2018.05.24
67 昆山
尚为
对位贴合机 2018207738072 实用新型 2018.05.23
68 昆山
尚为
自动点数机 2018207562889 实用新型 2018.05.21

1-1-197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专利
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
类型
申请日
69 昆山
尚为
音箱用带网纱泡棉组件 2017217968269 实用新型 2017.12.18
70 昆山
尚为
电脑一体机用多位多高度
同轴向导电布圈组件
2017206789284 实用新型 2017.06.12
71 昆山
尚为
电脑一体机用多位多高度
同轴向导电布圈组件的生
产设备
2017206790332 实用新型 2017.06.12
72 昆山
尚为
电脑键盘组装用双面胶组
件中便撕贴条的生产线
2017204501802 实用新型 2017.04.26
73 昆山
尚为
手机产品组装用导电铜箔
组件的生产设备
2017203933531 实用新型 2017.04.14
74 昆山
尚为
手机产品组装用导电铜箔
组件
201720398556X 实用新型 2017.04.14
75 昆山
尚为
一种导电布包裹机 2016209109540 实用新型 2016.08.19
76 昆山
尚为
一种导电布热熔包裹机 2016209111292 实用新型 2016.08.19
77 昆山
尚为
一种节约材料的石墨异步
双包工艺
2019101146408 发明专利 2019.02.14
78 昆山
尚为
VHB泡棉胶带的模切工艺 2019101039213 发明专利 2019.02.01
79 昆山
尚为
一种电池胶模切的切刀组
件和模切控制方法
2019100637741 发明专利 2019.01.23
80 瑞泰
新材
一种管道式磁性过滤器 2019218411764 实用新型 2019.10.30
81 瑞泰
新材
一种便于清洗的除磁器 2019218412536 实用新型 2019.10.30
82 瑞泰
新材
一种制备高固含量水性碳
纳米管导电浆料的装置
2020205171799 实用新型 2020.04.10
83 瑞泰
新材
油性碳纳米管导电浆料水
分测试装置
2020218987911 实用新型 2020.09.02
84 瑞泰
新材
导电剂含量测试设备 2020219951936 实用新型 2020.09.11
85 发行人 异形双层导电布包裹泡棉
组件及其包裹治具
2020210731485 实用新型 2020.06.09
86 发行人 金属片与泡棉、细窄麦拉边
框复合组件生产用压合设
2021207326106 实用新型 2021.04.09
87 发行人 铜箔胶带折包PC并附背胶
组件的包裹装置
2021205844045 实用新型 2021.03.22
88 发行人 一种微小环形金属片吸取
治具
2021208200389 实用新型 2021.04.20
89 发行人 多层异形导电胶带、导电铜
箔复合组件的生产设备
2021209175011 实用新型 2021.04.29
90 发行人 一种压合设备 2021203990009 实用新型 2021.02.22
91 发行人 带手柄的导电胶包裹泡棉
组件的包裹成型机
2021211559414 实用新型 2021.05.26

1-1-198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专利
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
类型
申请日
92 昆山
尚为
一种导电布异形包裹治具 202021971738X 实用新型 2020.09.10
93 昆山
尚为
一种打凸包用上下料设备 2020219699822 实用新型 2020.09.10
94 昆山
尚为
长度裁切治具 2020221287356 实用新型 2020.09.24
95 昆山
尚为
泡棉贴合治具 2020219215218 实用新型 2020.09.04
96 昆山
尚为
内侧自动化包裹机 2020217955631 实用新型 2020.08.25
97 昆山
尚为
一种热压成型部件设备 2020223554417 实用新型 2020.10.21
98 昆山
尚为
一种导电双面胶加工设备 2019100877529 发明专利 2019.01.29
99 瑞泰
新材
过滤筒免拆除型过滤装置 2020207827410 实用新型 2020.05.12
100 瑞泰
新材
除磁箱及其组件 2020216897624 实用新型 2020.08.13
101 瑞泰
新材
一种新型吨桶搅拌桨 2020231989571 实用新型 2020.12.25
102 发行人 小尺寸厚PC片双面背胶组
件的组装治具
2021210716390 实用新型 2021.5.18

3 、商标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已取得商标共 28 项,所拥有的商 标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商标 权利人 国际
分类
注册号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1 发行人 17 40568309 2020.04.07-
2030.04.06
原始取得
2 发行人 9 40563530 2020.04.07-
2030.04.06
原始取得
3 发行人 40 40560141 2020.04.07-
2030.04.06
原始取得
4 发行人 35 40560133 2020.04.07-
2030.04.06
原始取得
5 瑞泰新材 9 40073844 2020.05.21-
2030.05.20
原始取得
6 瑞泰新材 1 40083111 2020.06.07-
2030.06.06
原始取得

1-1-199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商标 权利人 国际
分类
注册号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7 瑞泰新材 1 40078220 2020.06.07-
2030.06.06
原始取得
8 瑞泰新材 9 40060159 2020.06.07-
2030.06.06
原始取得
9 瑞泰新材 1 40069288 2020.06.28-
2030.06.27
原始取得
10 瑞泰新材 1 44836943 2020.12.28-
2030.12.27
原始取得
11 瑞泰新材 1 45585153 2021.01.14-
2031.01.13
原始取得
12 瑞泰新材 9 45583595 2021.01.14-
2031.01.13
原始取得
13 瑞泰新材 9 44858696 2021.02.07-
2031.02.06
原始取得
14 瑞泰新材 1 45592751 2021.01.28-
2031.01.27
原始取得
15 瑞泰新材 9 45592764 2021.04.14-
2031.04.13
原始取得
16 发行人 40 53265153 2021.09.14-
2031.09.13
原始取得
17 发行人 6 52972700 2021.10.07-
2031.10.06
原始取得
18 瑞泰新材 1 52897492 2021.09.07-
2031.09.06
原始取得
19 捷邦金属 9 50276844 2021.08.28-
2031.08.27
原始取得
20 捷邦金属 6 50271254 2021.08.28-
2031.08.27
原始取得
21 捷邦金属 7 50264794 2021.08.28-
2031.08.27
原始取得
22 捷邦金属 40 50246047 2021.08.28-
2031.08.27
原始取得
23 发行人 6 53252259 2021.12.28-
2021.12.27
原始取得
24 昆山尚为 17 56396006 2021.12.21-
2031.12.20
原始取得
25 昆山尚为 40 56390273 2021.11.28-
2031.11.27
原始取得

1-1-200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商标 权利人 国际
分类
注册号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
26 昆山尚为 17 56386944 2021.11.28-
2031.11.27
原始取得
27 昆山尚为 17 56379917 2021.11.28-
2031.11.27
原始取得
28 瑞泰新材 9 52887729 2021.12.21-
2031.12.20
原始取得

4 、作品著作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作品著作权 1 项,所拥有的 作品著作权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具体如下:

序号 作品名称 登记号 著作权人 作品类别 首次
发表日期
登记日期
1 JP 国作登字-2020-F-
00024013
捷邦金属 美术作品 未发表 2020.12.21

5 、域名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拥有 2 项域名,所拥有的域名权属清晰, 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具体如下:

序号 域名 权利人 有效期间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1 jpond.cn 发行人 2007.3.19-
2026.3.19
粤ICP备10059324号-
1
2 jpond.com.cn 发行人 2013.3.19-
2026.3.19
粤ICP备10059324号-
1

七、特许经营权与资质情况

(一)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许经营情况。

(二)资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以下与经营活动相关 的资质和许可:

序号 持有人 资质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机构 核发日期 有效期至
1 发行人 对外贸易
经营者备
04880332 - 2020.10.29 -

1-1-201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持有人 资质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机构 核发日期 有效期至
案登记表
2 发行人 海关进出
口货物收
发货人备
案回执
海关编码:
4419945761
检验检疫备案
号:4419604286
中华人民
共和国海
2020.10.23 长期
3 发行人 固定污染
源排污登
记回执
91441900663343
661L001W
- 2021.02.03 2025.11.10
4 常平分
公司
固定污染
源排污登
记回执
91441900MA52
NQ24X2001W
2021.12.07 2025.06.07
5 昆山
尚为
固定污染
源排污登
记回执
91320583322172
307H001W
- 2020.04.07 2025.04.06
6 昆山
尚为
对外贸易
经营者备
案登记表
02750448 - 2017.10.10 -
7 昆山
尚为
海关报关
单位注册
登记证书
海关注册编码:
3223944524
中华人民
共和国昆
山海关
2015.06.19 长期
8 瑞泰
新材
排污许可
91441900MA52
6HXW9P001Q
东莞市生
态环境局
2020.08.13 2023.08.12
9 捷邦
金属
海关进出
口货物收
发货人备
案回执
海关注册编码:
4419961D9A
检验检疫备案
号:5663200351
中华人民
共和国海
2021.04.12 长期
10 捷邦
金属
对外贸易
经营者备
案登记表
04770379 - 2021.03.31 -

八、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一)主要核心技术

通过多年的研发和技术积累,公司在消费电子功能件和结构件领域形成了多 项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并已全面应用在各主要产品的设计当中,实现了科技成 果的有效转化。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主要核心技术如下:

1-1-202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核心技术 技术
所处
阶段
技术的贡献、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对应的主要专利 技术
来源
1 柔性立体镂空
结构电磁屏蔽
件自动包裹成
型、裁断技术
批量
生产
通过自研模具、设备的方式实现柔性立体镂空结构电磁
屏蔽件的包裹成型和裁断工艺的自动化,避免手工治具
包裹,效率提高100%-150%,良率提升5%-8%,产品外
观美观度及客户满意度也有所提高
专用于中空柔性包裹材料料带切断的切片机
(专利号:ZL.2018208089464)
全自动柔性料带包裹贴合机
(专利号:ZL.2018218598507)
用于间歇分段式导电布的包裹成型设备
(专利号:ZL.2019213214859)
一种C型导电布包裹机(专利号:ZL.2019201543944)
自主
研发
2 精密金属立体
结构件成型与
局部贴装工艺
批量
生产
实现高精密立体形状金属产品冲压成型,线性尺寸公差
可控制在0.1mm 以内,轮廓度公差可控制在0.3mm 以
内。同时通过自主设计的夹治具与设备,实现组装柔性
精密功能件的精准定位,组装公差达到0.08mm
高精密钢片背胶组件及其生产工艺、精密组装设备
(专利申请号:CN2020105076515,目前处于实质审查
阶段)
自主
研发
3 复杂柔性精密
功能件集成加
工成型技术
批量
生产
配合达成客户柔性产品高集成度组装的要求,实现一台
机器替代原来多台机器加治具组装,把多个不同功能,
厚度,形状的产品根据其特定位置拼接成一个整体产品
的工艺,实现客户端一次贴装完成;内部生产效率可提
高50%-70%。同时通过异步工艺实现各种材料用量不增
加,降低生产成本,增强产品竞争力和提高利润水平
平板电脑主板线路板用导电与非导电双面胶组件
(专利号:ZL.2018215023226)
具有两种不同厚度高精密组合泡棉的全自动生产设备
(专利号:ZL.2016203069732)
用于L 形柔性产品定位转贴及模切加工的一体化设备
(专利号:ZL.2019214889160)
电子线路板用导静电防干扰铜箔泡棉组件
(专利号:ZL.2018211998087)
VHB泡棉胶带的模切工艺
(专利号:ZL.2019101039213)
电脑键盘组装用双面胶组件的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
(专利号:ZL.2017111756938)
自主
研发
4 基于CCD视觉
检测小孔废料
技术
批量
生产
柔性精密功能件废料堵孔属于功能性缺陷,该技术基于
CCD视觉检测系统,配合自主研发专用治具对柔性精密
功能件中多个精密小孔的孔径、位置度及废料残留在高
基于CCD 视觉检测的音箱用带网纱泡棉组件的检测方
法(专利号:ZL.2017113625599)
用于检测带网纱网孔的泡棉组件的专用治具
自主
研发

1-1-203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核心技术 技术
所处
阶段
技术的贡献、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对应的主要专利 技术
来源
速的情况下进行100%检测,误差率0% (专利号:ZL.2018205767193)
5 工业设备触控
屏组件加工技
批量
生产
通过特定的结构和材料搭配设计,使光源扩散膜具有更
好的表面张力,从而获得更好的触控效果和光线扩散效
果;同时,该技术能够实现产品的全自动一体成型,屏
幕组件组装使用也更为方便,在行业内少有应用
一种用于3D打印机触控屏的屏幕组件
(专利号:ZL.2019206105151)
自主
研发
6 含硅离型膜硅
转移快速检测
技术
批量
生产
选取改性丙烯酸液态胶粘剂直接涂覆的办法,在模拟实
际应用的基础上,通过增强胶黏剂与离型面的接触效
果,可在1小时内快速检测含硅离型膜的硅转移率,以
判断离型膜是否适用。该方法高效实用,测试结果稳定
可靠,对硅系离型膜的材料检测具有很好的参考意义
一种含硅离型膜的硅转移快速检测方法
(专利号:ZL.2019110388567,目前处于实质审查阶段)
自主
研发
7 散热类材料多
层次加工成型
工艺技术
批量
生产
用于消费电子产品的多层次石墨双包结构加工成型工
艺,可解决高速生产情况下多层材料贴合及冲切,可极
大提高产品加工效率和良率
一种节约材料的石墨异步双包工艺
(专利号:ZL.2019101146408)一种精密对位贴合机(专
利号:ZL.2019200781273)
一种保留模切定位孔的模切工艺
(专利号:ZL.2019101143950)
自主
研发
8 排版定位贴装
技术
批量
生产
采用自主设计的型腔模具定位及定位牵引机构定位原
理和振盘机构,实现散料和卷料转换料带及高精密贴
装,该技术用机器设备替换原来手工多步组装贴合工
序,同时料带运行稳定、可靠,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和良
一种双料转移组合贴装机
(专利号:ZL.2016106963948)
一种转移贴装机(专利号:ZL.2016106961571)
自主
研发
9 圆环凸包型电
子绝缘组件成
型技术
批量
生产
通过自主设计的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实现立体压凸与
模切连续作业,大幅提高生产效率以及提高产品精密
性,在行业内少有应用
圆环凸包型电子绝缘组件的生产设备及其生产工艺
(专利号:ZL.2019102950321)
圆环凸包型电子绝缘组件
(专利号:ZL.2019204607331)
自主
研发
10 多功能功能件
自动贴合技术
批量
生产
采用专门设计的5轴自动化工业机器人,实现复杂多性
质材料的高速精密自动贴合,对应产品结构最多可达18
尚未申请专利,以设计图纸、作业标准书等形式作为技
术秘密保护
自主
研发

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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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核心技术 技术
所处
阶段
技术的贡献、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对应的主要专利 技术
来源
层的复合材料,且产品本体存在复杂立体3D 凸包等构
造,公差在0.05mm 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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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科研实力和成果情况

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和技术积累,公司获得了多项知识产权和技术成果。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取得发明专利 16 项、实用新型专利 86 项,具体内容详见本节之“六、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二)无形资产”。

(三)研发费用及在研项目情况

1 、报告期研发费用的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研发费用(万元) 6,675.62 5,085.52 3,640.79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6.67% 5.94% 5.99%

2 、研发费用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物料消耗 3,176.36 47.58% 2,991.23 58.82% 1,902.59 52.26%
职工薪酬 3,057.62 45.80% 1,823.50 35.86% 1,402.56 38.52%
折旧及摊销 266.28 3.99% 154.09 3.03% 149.73 4.11%
其他 175.36 2.63% 116.70 2.29% 185.91 5.11%
合计 6,675.62 100.00% 5,085.52 100.00% 3,640.79 100.00%

3 、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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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所处阶段 拟达到的目标
1 五金冲压类产品工艺开发 160 工程验证测试阶段 实现设备自动贴合组装,100%的自动化检测,组件产品生产良率达到
95%以上
2 冲压清洗检包一体设备线体的研发 140 复制线体导入阶段 可实现自动化生产,使生产效率提高10%,人工成本降低20%,生产良
品率提升3%
3 碳纳米管化学提纯工艺技术研发 120 设计验证阶段 通过优化酸的种类、比例和反应条件实现化学提纯的减酸、循环使用
和零排放,综合成本降低30%
4 导电浆料高单产工艺技术开发 110 工程验证阶段 通过优化设备工艺,提高全工序单产超300kg/h,实现制造成本降低
50%以上
5 碳纳米管高温提纯工艺技术研发 110 设计验证阶段 通过优化设备工艺,单位处理量超400kg/d,实现提纯成本降低50%以
6 台式一体机背板结构件单冲连线研发 110 设计验证测试阶段 将所有单冲模放到300吨冲床,并连线冲压,提高冲床使用率,减少
人工和设备成本
7 电子多功能器件及制造工艺研发 380 工程验证测试阶段 对电子多功能器件材料搭配和加工工艺进行研发升级,实现多功能复
杂组件量产一体化成型率95%以上,成型工艺材料节约40%以上,良
率达到98%以上,达到进一步管控成本的效果
8 医疗设备电子产品研发 210 工程验证测试阶段 对医疗设备电子产品功能组件进行研发,导入柔性多功能精密功能件
材料和加工工艺,达到主导产品设计和管控成本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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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研发人员情况

1 、研发人员情况

公司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了一支专业结构合理、成 果转化高效的研发技术团队。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 193 名研发人 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 10.42%。

2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 4 人,分别为何荣、蒋熙麟、刘银生和李勤为。公司核 心技术人员的学历背景以及简历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 况”之“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之“(四) 其他核心人员”。

3 、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实施的约束激励措施

公司通过对核心技术人员实施员工持股、签署保密协议等多种方式,对核心 技术人员进行激励和约束。

4 、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人员变化情况

报告期初,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为何荣、李勤为、刘银生和蒋熙麟。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人员未发生变动。

(五)技术创新机制及安排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历来重视研发,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完善的技术 创新机制,逐步形成了公司的技术和研发优势。

1 、“以人为本”的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高度重视员工事业的发展与自身的进步。 对于研发创新,公司建立了完善、成熟的培训体系,鼓励各研发小组间充分的技 术交流,并由销售部门配合,使研发人员能够充分了解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同 时,公司对于具有发展潜力的员工制定了完善的员工培养计划,鼓励研发人员积 极参与行业交流,保证员工发展的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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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紧靠终端客户,以市场为导向的研发创新机制

公司终端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知名消费电子终端品牌厂商,在持续服务过程中, 部分客户有着引领市场的定位需求,公司要求销售管理部项目人员持续跟踪客户 需求及市场动态,及时传递给研发人员。公司依靠自身自主的创新能力,及时识 别客户需求,有针对性地的进行研发创新,提高产品附加值,满足客户需求,增 加客户对公司的依赖性。

3 、完善研发管理和激励机制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建立健全了《研发项目管理制度》、《研发项目奖励 制度》和《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制度》等一系列的研发管理制度,对研发项目的立 项、项目的实施、项目的验收、项目的奖励、研发人员考核等进行了有效的管理, 形成了完善的研发体系。

同时,公司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确保员工的个人利益与公司的长期利益相 统一,最大限度地调动研发人员工作积极性。未来公司将不断完善研发管理和激 励机制,最大程度激励研发人员的创新动力,增强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

4 、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公司一直重视研发创新,为了保持产品的性能和自身的竞争优势,报告期内 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保证了各研究项目的顺利开展。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研 发投入,紧跟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增强产品创新能力。

九、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 3 家境外子公司,分别为香港捷邦、 美国捷邦和越南捷邦。香港捷邦不从事生产,主要负责对外贸易。美国捷邦不从 事生产,主要负责从事欧美市场的开拓及客户服务。越南捷邦于 2021 年 9 月 21 日成立,尚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香港捷邦、美国捷邦和越南捷邦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 人基本情况”之“八、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分公司情况”之“(一) 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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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立以来,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制定了《公司章程》。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 级管理人员之间已建立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运作机制,公司治理架构能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效运作。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运行及履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召开 7 次股东大会, 历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内容、议事规则及表决结果均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各 项制度,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股东大会制度运行良好。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 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制度的运行及履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董事会一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规范运作,并严格履行相关召集程序及其他义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历次会议董事出席情况符合法律规定,会议的召 开及决议内容均合法有效,不存在董事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 况。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监事会一直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 范运作。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召开 11 次监事会。历次会议监事出席 情况符合法律规定,会议的召开及决议内容均合法有效,不存在监事违反《公司 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自受聘以来,勤勉尽责,发挥其专业特长,为公司规范发展提 出了专业、有益的意见和建议,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 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诚信地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独立董事将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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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以及中小股东 权益的保护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协助 董事长处理公司董事会日常事务,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 保管以及公司股权管理,并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在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 行并上市后作为与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依据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自公司董事会聘请董事会秘书以来,董事会秘书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筹备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办理信息披露事宜,并积极配合公司独立董事 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及运行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六)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及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构,强化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科学决策能力和风险 防范能力,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中国证监会的其他有关规定,并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在董事会下 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并审议通过了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选举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情况如下:

序号 委员会名称 召集人 委员
1 战略委员会 杨巍 李真圣、辛云峰
2 审计委员会 罗书章 胡甦、林琼珊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李真圣 罗书章、林琼珊
4 提名委员会 胡甦 李真圣、殷冠明

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自设立以来,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专 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运行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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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别表决权安排和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况, 亦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三、发行人内部控制情况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是完整合理的,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现有的内 部控制严格遵循了公司章程,已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 的管理体系,能够有效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要错 误和舞弊,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及时性,在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随 着公司业务职能的调整、外部环境的变化和管理要求的提高,内部控制还将不断 修订和完善。

(二)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内部控制的鉴证

天职国际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捷邦精密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6411-1 号),认为发行人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有效的与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

(三)报告期内存在的财务不规范情形及整改落实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与关联方直接进行资金拆借、关联方代付工资和代缴 社保公积金、以及关联方代付登记费用的财务不规范情形,具体情形及整改落实 情况详见本节“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的相关内容。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昆山尚为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具体如下:

1、2019 年 3 月 4 日,昆山市公安消防大队向昆山尚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 书》(苏昆公(消)行罚决字[2019]9-0015 号),因昆山尚为消防设施未保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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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有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决定对昆山尚为处以人民币 5,000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昆山尚为已按照前述《行 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缴纳相关罚款,并完成下述整改工作:(1)针对违规项 目进行整改,通过昆山市公安消防大队的复查;(2)加强厂内消防设施巡检, 及时更换损坏消防设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 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 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 的;…”因此,昆山市公安消防大队对昆山尚为“苏昆公(消)行罚决字[2019]90015 号”行政处罚处以 5,000 元的罚款金额属于上述规定中较低档的处罚金额。

2、2019 年 3 月 4 日,昆山市公安消防大队向昆山尚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 书》(苏昆公(消)行罚决字[2019]9-0016 号),因昆山尚为占用消防车通道的 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昆山尚为处以 人民币 5,000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昆山尚为已按照前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 求缴纳相关罚款,并完成下述整改工作:(1)针对违规项目进行整改,通过昆 山市公安消防大队的复查;(2)拆除厂内搭建围墙,清理保持消防车通道通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 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五)占用、堵塞、封闭 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因此,昆山市公安消防大队对昆山尚为“苏 昆公(消)行罚决字[2019]9-0016 号”行政处罚处以 5,000 元的罚款金额属于上 述规定中最低档的处罚金额。

3、2019 年 10 月 8 日,昆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向昆山尚为出具《行政处罚 决定书》(昆卫职罚[2019]20 号),因昆山尚为未按照规定组织接触噪声职业病 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 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噪声强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昆山尚为处以警告并处 50,000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昆山尚为已按照前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缴纳 相关罚款,并完成下述整改工作:(1)组织相关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2) 按照规定为员工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3)规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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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 1F 模切车间冲压岗位的噪声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4)强化对于国家 职业卫生标准学习并加强厂内职业病危害因素巡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 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 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昆卫 职罚[2019]20 号)中对昆山尚为前述违规行为处以责令限期改正,决定给予警告, 并处人民币 50,000 元罚款,该罚款金额属于上述规定中最低档的处罚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 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 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 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一)工作场 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行政处罚决定 书》(昆卫职罚[2019]20 号)中对昆山尚为前述违规行为处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 正的行政处罚,该项处罚不属于上述规定中情节严重的情形。

综上所述,发行人子公司昆山尚为的上述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相关行政主管 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的最低档的处罚金额进行罚款,罚款数额较小,且事后子公司 昆山尚为已积极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不属于情节严重的重大违法违规 行为,相关处罚决定亦未认定相关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行为,不会对发行人的持 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不存在因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 全、生态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 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2018 年 12 月,控股股东拟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借款提供资金给公司用于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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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经营周转,双方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签署了《综合授信协议》。因光大银行 深圳分行提供借款需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与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对控股股东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的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 证。2019 年 1 月 30 日,公司与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补充协议》,解除了 公司对控股股东借款担保的相关约定。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合并 报表范围以外的其他企业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发行人独立运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 结构和业务体系,具备面向市场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

公司系由捷邦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捷邦有限各项资产及负债由公司依法全部 承继。公司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主要相关资产,合法拥有与经营有关的 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具有独立的采购、生产、研发 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分开,并完全独立运营。公司目前业务和 生产经营必需资产的权属完全由公司独立享有,不存在与股东单位共用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

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选举产生董事、监事并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 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 职务,也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 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专职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 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 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独立在银行开设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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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机构独立

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法 人治理机构,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和市场竞争需要的权责明晰的内部经营管理机 构。公司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公司主要从事消费电子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 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运营系统,拥有必要的人员、资金和技术设备,拥有按照 分工协作和职权划分建立起来的一套完整组织,能够独立支配和使用人、财、物 等生产要素,组织和实施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 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

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最近 2 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 股东所持公司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 2 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 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七)不存在对公司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 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也不存在经营环境 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七、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发行人控股股东捷邦控 股不存在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辛云峰、杨巍和殷冠明控制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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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企业为众之医疗、捷邦投资,相关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 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其 中众之医疗从事医疗器械相关业务,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捷邦投资 为员工持股平台,除持有发行人股权外,未从事其他实质性经营业务,与发行人 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综上所述,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了避免将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 捷邦控股及一致行动人捷邦投资和实际控制人辛云峰、杨巍和殷冠明出具了《避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附录:与投资者保护相关 的承诺”的相关内容。

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 以上的股东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捷邦控股 控股股东
2 辛云峰 共同实际控制人
3 杨巍 共同实际控制人
4 殷冠明 共同实际控制人
5 捷邦投资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6 君成投资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7 林琼珊 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

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公司及其子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捷邦控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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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控制的其他企业。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辛云峰、杨巍 和殷冠明控制的其他企业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 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三)发行 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3 、发行人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发行人子公司、联营企业具体情况请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 本情况”之“八、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分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合营企业。

4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 基本情况”之“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

5 、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捷邦控股。捷邦控股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为杨巍,监事为辛 云峰。

6 、其他关联自然人

其他关联自然人包括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发行人及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 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7 、其他关联方

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包括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 (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 以及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 利益倾斜的法人、自然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其他重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具体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东莞市金讯源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林琼珊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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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2 广东珠江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林琼珊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3 广州一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李统龙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4 共青城捷邦 林琼珊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发行人
员工持股平台
5 深圳市欣怡君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杨巍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该合伙企业65%
的份额
6 深圳市轩诚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普
通合伙)
杨巍作为普通合伙人,持有该合伙企业
13.7615%的份额
7 深圳市信诺汇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杨巍持有其13.7615%的股权并担任监事
8 信丰县古陂冠亮运输部 殷冠明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9 信丰县古陂镇殷林养猪场 殷冠明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经营的个体工
商户
10 深圳市恒精达科技有限公司 冯明珍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11 魏红峰 与杨巍系表兄弟关系
12 魏红刚 与杨巍系表兄弟关系
13 深圳市捷进科技有限公司 魏红刚持股45%并担任监事的企业

8 、报告期内曾经存在的关联方

报告期内,发行人曾经存在的关联方主要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家庭关系密切的 家庭成员报告期内已注销或对外转让的控股公司或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其他主 要关联方,具体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主要关联关系
1 深圳嘉实特 辛云峰原持股60%,杨巍原持股20%,辛云峰与
杨巍于2017年9月26日通过对外转让退出该公
司,其中辛云峰将其持有的51%股权转让给魏红
刚,该公司于2019 年10 月注销
2 香港易创 杨巍持股50%,魏红刚持股50%,已于2021 年
2 月正式撤销注册及解散
3 深圳市易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杨巍持股60%的公司,已于2019年4月注销
4 东莞市易创电子有限公司 杨巍持股41%的公司,已于2019年7月注销
5 共青城尚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杨巍持有99%份额的合伙企业,已于2019 年7
月注销
6 东莞市爱康咖啡有限公司 辛云峰原持股50%,已于2019年6月转让退出
7 尚为国际 杨巍持股47%,辛云峰配偶李香兰持股45%,殷
冠明配偶李海霞持股8%,已于2019 年1 月注销
8 尚为香港 尚为国际全资子公司,已于2019年6月注销
9 深圳市中鼎盛世自动化设备有
限公司
辛云峰持股30%并担任总经理,已于2012 年1
月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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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主要关联关系
10 深圳市世纪汇讯实业有限公司 胡甦持股90%并担任执行董事,已于2017 年4
吊销
11 深圳市润汇启航科技有限公司 胡甦持股60%并董事长兼总经理的企业,已于
2012 年1 月吊销
12 深圳市世纪汇讯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市世纪汇讯实业有限公司持股85%,胡甦担
任执行董事,已于2017 年4 月吊销
13 香港友事达 杨巍持股47%、辛云峰持股45%、殷冠明配偶李
海霞持股8%,已于2021 年10 月注销

除深圳市中鼎盛世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世纪汇讯实业有限公司、深 圳市润汇启航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世纪汇讯电子有限公司外,报告期内,上述 曾经存在的关联方主体已合法有效履行注销、撤销或转让程序。已经注销或撤销 的关联方,部分公司于注销或撤销时无实质性经营业务,资产规模较小,涉及资 产的,相关主体注销时依法处置了相关资产;涉及人员的,根据员工自愿转移原 则转移到公司,若员工不愿意转移,则与人员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报告期内,上述曾经存在的关联方除深圳嘉实特、东莞市爱康咖啡有限公司 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外,其他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与公司发生 的关联交易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八、关联方及 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

(1)香港友事达注销原因

2018 年度,发行人规范关联交易后,香港友事达已无实际经营业务,无存续 的必要性。香港友事达已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正式撤销注册及解散。

(2)辛云峰与杨巍退出深圳嘉实特原因,辛云峰将其持有的深圳嘉实特 51% 股权转让给魏红刚后,深圳嘉实特又注销的原因

根据对辛云峰、杨巍及股权受让方的访谈,辛云峰与杨巍退出深圳嘉实特的 原因系:2013 年 8 月,辛云峰与杨巍入股深圳嘉实特时,主要系为开展发行人 上游原材料相关业务,经过多年的投入和研发,深圳嘉实特在材料业务上的发展 始终不及预期,因而拟退出深圳嘉实特,而赵林具有材料行业经验,魏红刚亦有 意愿承接并继续开展材料研究业务,因此辛云峰与杨巍将其持有的深圳嘉实特股 权转让给了赵林和魏红刚。

为规范及减少公司与深圳嘉实特的关联交易,经与相关客户沟通后,自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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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2 月起,由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昆山嘉实特逐步开始承接深圳嘉实特相关业务。 根据对深圳嘉实特注销时股东的访谈,深圳嘉实特注销的原因系其拟进行研发的 材料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同时由发行人子公司昆山嘉实特承接相关业务后,深圳 嘉实特已基本无实质性经营业务,因此深圳嘉实特股东决议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二)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汇总情况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1、经常性关联交易
关联采购 32.05 - -
关联销售 - - 320.84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1,088.03 773.64 746.62
2、偶发性关联交易
关联租赁及水电费 - 65.47 -
关联方代付工资和
代缴社保公积金
- - 102.59
关联方资金拆借 详见本节“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
“2、偶发性关联交易”的相关内容
关联担保 详见本节“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
“2、偶发性关联交易”的相关内容
其他-关联采购 - 0.8 1.37
其他-关联方代付登
记费用
- - 1.18

1 、经常性关联交易

1 )关联采购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主要交易内容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国碳纳米 采购原材料 32.05 - -
占营业成本比例 0.04% - -

注:2021 年 12 月,发行人子公司瑞泰新材增加对国碳纳米的投资,持有国碳纳米 34.78% 的股权,国碳纳米成为发行人的关联方。上述交易金额为国碳纳米成为关联方之前的交易金 额,出于谨慎性考虑,按照关联交易进行披露。

2021 年度,发行人子公司瑞泰新材向国碳纳米采购少量原材料,采购金额

为 32.05 万元,采购金额较小,对公司的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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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联销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主要交易内容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深圳嘉实特 销售产品 - - 320.84
占营业收入比例 - - 0.53%

注:2019 年度发行人对深圳嘉实特的销售金额为 2019 年 1-3 月的销售金额

2019 年度,公司向深圳嘉实特销售保护膜金额为 320.84 万元。公司与深圳 嘉实特产生关联交易的原因系发行人前期保护膜业务通过深圳嘉实特与客户进 行交易所致。为了规范和减少与深圳嘉实特的关联交易,2018 年 11 月,公司成 立了全资子公司昆山嘉实特后,与相关客户进行沟通协商,由昆山嘉实特直接销 售给客户。因昆山嘉实特成为部分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及部分客户变更原有供应商 需要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因此在 2018 年 12 月至 2019 年 3 月期间,仍由深圳嘉 实特与部分客户进行合作,导致 2019 年度发行人对深圳嘉实仍有少量的关联销 售。发行人子公司昆山嘉实特成为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后,发行人未再与深圳嘉实 特产生关联销售。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深圳嘉实特销售产品价格与市场价格不存 在明显差异,未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①发行人通过深圳嘉实特销售的产品及客户名称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深圳嘉实特销售的产品及对应的客户名称如下:

关联方 产品名称 客户名称
深圳嘉实特 保护膜 捷普集团下属子公司绿点(苏州)科技有限公司及绿点
(天津)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②发行人销售给深圳嘉实特产品的毛利率及其对外销售的毛利率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给深圳嘉实特产品的毛利率如下:

关联方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深圳嘉实特 - - 23.63%
报告期内,深圳嘉实特销售发行人产品的毛利率如下:
关联方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深圳嘉实特 - - 8.46%

2019 年度,深圳嘉实特对外销售给客户的发行人产品毛利率为 8.46%,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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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较低。

③深圳嘉实特的主要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深圳嘉实特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关联方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深圳嘉实特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 - 350.49
营业成本 - - 320.84
净利润 - - 12.37

注:深圳嘉实特已于 2019 年 10 月注销

④发行人此前通过深圳嘉实特向客户销售产品的商业逻辑,是否符合行业 惯例,是否存在规避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的情况

发行人此前通过深圳嘉实特向客户销售保护膜的原因主要系:2015 年度, 发行人根据客户的要求,设计研发了专门用于客户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保护膜。客 户将该部分产品的生产主要交由捷普集团等代工厂进行,因生产的需要,捷普集 团等代工厂需对外采购专用于该部分产品生产过程的保护膜。发行人属于模切行 业,为客户设计研发的保护膜属于部分模切产品的原材料,而购买该保护膜的部 分客户其本身亦从事模切业务,因此在业务发展的初期,为了防止让购买保护膜 的模切客户知悉其购买的原材料来自于同处模切行业的发行人,同时实际控制人 控制下的深圳嘉实特亦拟从事发行人上游原材料的开发业务,在此情形下,发行 人采取了通过深圳嘉实特向部分客户销售产品的情况。

综上所述,发行人此前通过深圳嘉实特向客户销售产品具有商业合理性;发 行人不存在因通过关联方向客户销售产品事项受到相关行政处罚的情形,不涉及 规避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的情形。

⑤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收入确认方式和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相关规定,相关产品应用情况及终端产品销售情况,是否存在由关联人支付销售 费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关联方销售产品收入确认方式和时点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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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下游客户名称 关联方与客户交
易方式
发行人与关联
方收入确认方
式和时点
深圳嘉实特 绿点(苏州)科技有限公司 内销非VMI 客户签收
绿点(天津)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内销非VMI 客户签收

发行人对关联方销售产品的收入确认方式和时点均与直接向该产品下游客 户销售的收入确认方式和时点一致,符合发行人收入确认政策和《企业会计准则》 相关规定。以客户绿点(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交易为例,深圳嘉实特与绿点(苏 州)科技有限公司采用内销非 VMI 方式交易,发行人对深圳嘉实特确认收入时 点为绿点(苏州)科技有限公司签收时,与发行人直接向该客户销售的收入确认 方式和时点一致,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深圳嘉实特采购发行人产品后全部用于向下游代工厂商客户进行销售,主要 应用于 LCD 屏幕手机终端产品。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具体流程为:深圳嘉实特接受客户订单,公司进行生产 后,直接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销售过程中相关运输费用等销售费用由公司承担, 不存在由关联方支付销售费用的情况。

3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1,088.03 773.64 746.62

2 、偶发性关联交易

1 )关联租赁及水电费

2020 年 4 月,发行人控股股东设立了控股子公司众之医疗,由于设立初期 寻找合适的办公生产场地存在一定困难,因此于 2020 年 4 月至 2020 年 7 月临时 租赁了发行人常平分公司的厂房,2020 年共产生关联租赁及水电费共 65.47 万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相关款项已完成清算。前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交 易金额较小,对公司的影响很小。

2020 年 8 月 1 日,发行人终止与众之医疗的相关租赁。自 2020 年 8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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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与众之医疗未再产生关联交易。

2 )关联方代付工资和代缴社保公积金

2019 年度,公司有部分员工居住在深圳以及少量员工意向在深圳购买住房, 受房屋限购政策的影响,个人在深圳购买住房需要有一定期限的连续社保缴纳记 录,公司委托深圳嘉实特代付该等员工的部分工资和代缴社保公积金。2019 年 深圳嘉实特代公司支付工资和代缴社保公积金金额为 90.07 万元,深圳嘉实特代 付工资和代缴社保公积金后,公司确认为费用并归还给深圳嘉实特。

2019 年 3 月,因深圳嘉实特拟注销,若注销后,则无法继续代公司支付工 资和代缴社保公积金。发行人拟计划在深圳设立分公司,解决员工社保公积金缴 纳问题。2019 年 4-8 月,公司控股股东捷邦控股支付了部分员工工资并缴纳了社 保公积金。在前述期间,捷邦控股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缴纳的社保公积金金额为 12.52 万元。捷邦控股豁免了公司前述事项产生的负债,公司将相关金额计入资 本公积金,并确认了相关费用。

2019 年 5 月,公司成立了深圳南山分公司,在完成社保公积金开户手续后, 通过深圳南山分公司为该等员工缴纳社保公积金,逐步规范了关联方代付工资和 代缴社保公积金的情形。

3 )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公司因日常经营周转需要,向关联方借用及归还的资金情况如下:

报告期 关联方 期初借款
余额
(万元)
本期借款
金额
(万元)
本期计提
利息
(万元)
本期归还
金额
(万元)
期末借款
余额
(万元)
2020年 捷邦
控股
3,400.00 - 62.49 3,462.49 -
2019年 460.00 3,800.00 88.37 948.37 3,400.00
2019年 捷邦
投资
- 400.00 - 400.00 -
报告期 关联方 期初借款
余额
(万美元)
本期借款
金额
(万美元)
本期计提
利息
(万美元)
本期归还
金额
(万美元)
期末借款
余额
(万美元)
2020年 香港
友事达
39.07 - - 39.07 -
2019年 39.07 - - - 39.07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规模逐渐扩大,因日常经营周转需要,发行人向捷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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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拆入资金用于临时周转。2019 年度,发行人向捷邦控股拆入的资金主要系 捷邦控股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的借款,公司按照捷邦控股与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的 借款利息计提利息费用。

2018 年度,发行人子公司美国捷邦因日常周转需要,向香港友事达拆入资 金用于临时周转。美国捷邦设立于 2016 年 4 月,不从事生产,主要负责从事欧 美市场的开拓及客户服务,日常主要支出为境外员工工资、办公场所租赁费等相 关费用;同时,香港友事达因日常经营业务持有自有外汇资金,为便于向境外员 工支付工资,2018 年度美国捷邦向香港友事达拆入其自有外汇资金用于支付美 国捷邦员工工资、租赁费等相关费用,美国捷邦向香港友事达拆入的资金未计提 利息。自公司启动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后,逐渐规范了关联方资金拆借事项,报告 期内,美国捷邦未再发生向香港友事达拆入资金事项,并由公司直接向美国捷邦 汇出资金,并且美国捷邦已于 2020 年度归还了香港友事达的全部拆入资金。美 国捷邦向香港友事达拆入资金系因其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 利益的情形。

根据美国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自美国捷邦设立至美国捷邦法律意见书出 具之日,美国捷邦不存在因违法相关法律受到联邦或州政府机构罚款或处罚的情 形。

2018 年 12 月 14 日,捷邦投资对发行人增资 400.00 万元。2019 年验资时, 银行表示因为增资款转到的是一般账户,无法验资。2019 年 7 月 29 日,捷邦投 资又支付 400.00 万元至发行人基本账户,验资完成后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发 行人归还捷邦投资 400.00 万元,发行人未向捷邦投资支付利息。

2020 年度,公司严格规范了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行为,未向关联方拆入新 的资金。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拆入的资金已归还完 毕。

4 )关联担保

①公司为合并范围之外的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2018 年 12 月,控股股东拟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借款提供资金给公司用于日 常经营周转,双方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签署了《综合授信协议》(ZH391518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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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光大银行深圳分行提供借款需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与光大银行深圳 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GB39151812012-1),对控股股东向光大银行 深圳分行的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最高额担保金额为 3,000 万元。2019 年 1 月 30 日,公司与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补充协议》(ZH39151812012-补), 解除了公司对控股股东借款担保的相关约定。

《综合授信协议》(ZH39151812012)项下首笔贷款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发 放至捷邦控股,而公司于《最高额保证合同》(GB39151812012-1)项下的连带 保证责任已于当日真实、有效解除,因此公司实际未为控股股东与光大银行深圳 分行的相关借款履行连带保证责任及义务。

《综合授信协议》(ZH39151812012)项下公司控股股东捷邦控股实际贷款 金额为 3,000 万元,相关贷款均拆借给公司用于日常经营周转,未用于其他用途; 公司将拆借资金归还给捷邦控股后,捷邦控股及时归还了光大银行的相关借款和 利息,《综合授信协议》(ZH39151812012)项下 3,000 万元贷款金额已于 2020 年 6 月全部按期还本付息,不存在违约情形。

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其他企业或关联方 提供担保的情形。

②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1)2017 年 3 月 10 日,辛云峰、杨巍及殷冠明分别与东莞银行松山湖科技 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东银(3900)2017 年最高保字第 003775 号、 东银(3900)2017 年最高保字第 003669 号、东银(3900)2017 年最高保字第 003776 号),辛云峰、杨巍及殷冠明为捷邦有限与东莞银行松山湖科技支行在 2017 年 3 月 10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及其修订或补 充分别提供 300 万元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 息、罚息、复息、赔偿金、东莞银行松山湖科技支行为实现债权及担保权而发生 的一切费用;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内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

2)2018 年 6 月 1 日,杨巍、魏红峰与工商银行东莞松山湖支行签订了《最 高额抵押合同》(0201000504-2018 年松山(抵)字 00012 号),杨巍以其持有 的房屋所有权(深房地字第 4000549984 号)、魏红峰以其持有的房屋所有权(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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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字第 4000550081 号)为捷邦有限与工商银行东莞松山湖支行在 2018 年 6 月 6 日至 2023 年 6 月 6 日期间所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 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 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以及其他文件而享有的对捷邦有限的债权提 供最高额为 1,700 万元的抵押担保;

2019 年 12 月 30 日,工商银行东莞松山湖支行出具《结清证明》,证明捷邦 有限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在工商银行东莞松山湖支行办理还贷手续,已结清贷 款本息,对应此笔抵押的房产证号为上述深房地字第 4000549984 号、深房地字 第 4000550081 号;

3)2018 年 6 月 1 日,辛云峰及其配偶李香兰、杨巍及其配偶王怡杰与工商 银行东莞松山湖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0201000504-2018 年松山(保) 字 00012 号),辛云峰、李香兰、杨巍及王怡杰为捷邦有限与工商银行东莞松山 湖支行在 2018 年 6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1 日期间所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 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 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以及其他文件而享有的对 捷邦有限的债权提供 2,000 万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 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 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保证期间 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工商银行东莞松山湖支行根据主 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4)2018 年 10 月 19 日,潘昕配偶吴章华与工商银行东莞松山湖支行签订了 《最高额抵押合同》(0201000504-2018 年松山(抵)字 00072 号),吴章华以 其持有的房屋所有权(粤房地权证莞字第 0400825204 号、粤房地权证莞字第 0400825198 号)为捷邦有限与工商银行东莞松山湖支行在 2018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3 年 9 月 26 日期间所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兑协 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 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以及其他文件而享有的对捷邦有限的债权提供最高 额为 500 万元的抵押担保;

5)2020 年 3 月 12 日,辛云峰、杨巍、殷冠明及捷邦控股分别与浦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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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ZB5405202000000009、ZB5405202000000010、 ZB5405202000000011、ZB5405202000000013),辛云峰、杨巍、殷冠明及捷邦控 股为捷邦有限与浦发银行东莞分行在 2020 年 3 月 12 日至 2021 年 2 月 5 日期间 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务以及约定在先的债务提供 3,000 万元最高额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 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 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保证期间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 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6)2018 年 1 月 1 日,辛云峰、杨巍、殷冠明及李海霞分别与昆山农商行城 中支行签订了《无条件不可撤销保证书》,辛云峰、杨巍、殷冠明及李海霞为昆 山尚为与昆山农商行城中支行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办 理的各类业务实际形成的债务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 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鉴定费、 律师费、差旅费等);保证期间为自被担保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二年;

7)2019 年 3 月 27 日,殷冠明及李海霞与中国银行昆山分行签订了《最高 额保证合同》(中银(昆山中小)保字(2019)年第 038 号),殷冠明及李海霞 为昆山尚为与中国银行昆山分行签订的《授信额度协议》(中银(昆山中小)授 字(2019)年第 027 号)提供 1,000 万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 括主债权、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 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保证期间为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8)2020 年 6 月 29 日,殷冠明及李海霞与中国银行昆山分行签订了《最高 额保证合同》(中银(昆山中小)保字(2020)年第 196 号),殷冠明及李海霞 为昆山尚为与中国银行昆山分行签订的《授信额度协议》(中银(昆山中小)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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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2020)年第 148 号)提供 1,000 万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 括主债权、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 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保证期间为 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9)2021 年 3 月 24 日,杨巍及其配偶王怡杰、辛云峰及其配偶李香兰分别 与工商银行东莞松山湖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0201000504-2021 捷邦 保字 0001 号)和《最高额保证合同》(0201000504-2021 捷邦保字 0002 号), 为发行人与工商银行东莞松山湖支行在 2021 年 3 月 24 日至 2026 年 3 月 24 日 期间所办理的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务提供 3,000 万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工商银行东莞松山湖支行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的, 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10)2021 年 5 月 10 日,辛云峰、杨巍、殷冠明及捷邦控股分别与浦发银行 东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ZB5405202100000019、ZB5405202100000018、 ZB5405202100000020、ZB5405202100000015),为发行人与浦发银行东莞分行 在 2021 年 5 月 10 日至 2022 年 4 月 1 日期间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务以 及约定在先的债务提供 6,000 万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按债权 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 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11)2021 年 5 月 10 日,辛云峰、杨巍、殷冠明分别与昆山农商行城中支行 签订了《无条件不可撤销保证书》,为昆山尚为与昆山农商行城中支行在 2021 年 5 月 10 日至 2024 年 5 月 9 日期间办理的各类业务实际形成的债务提供无条件不 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被担保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起三年;

12)2021 年 11 月 23 日,辛云峰、杨巍、殷冠明分别与民生银行东莞分行签 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发行人与民生银行东莞分行在 2021 年 11 月 23 日 至 2022 年 11 月 22 日期间办理流动资金贷款、汇票承兑、汇票贴现、开立信用 证等业务所发生的债务提供 3,000 万元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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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报告期内,未发生因发行人未能履行担保合同项下的主债务从而导致关联方 实际承担担保义务的情形。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关联方仍在为发行人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担保情 况如下:

况如下: 况如下: 况如下: 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合同 担保
金额
贷款已 利息费
用占发
行人净
资产7
实际未偿
担保 发生利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还贷款余 担保期间
权人 息费用
5
1 《最高额保证合同》
(0201000504-2018年松山
(保)字00012号)
辛云峰、
李香兰、
杨巍及王
怡杰
发行人 工商银行
东莞松山
湖支行
2,000 1,828.84 2018.6.1-
2023.6.11
208.26 0.43%
2 《无条件不可撤销保证
书》
辛云峰 昆山尚为 昆山农商
行城中支
为被担保人
提供无条件
的不可撤销
的连带保证
责任
637.57 2021.5.10-
2024.5.92
0.49 0.00%
《无条件不可撤销保证
书》
杨巍
《无条件不可撤销保证
书》
殷冠明
3 《最高额保证合同》
(ZB5405202100000015)
捷邦控股 发行人 浦发银行
东莞分行
6,000 3,956.36 2021.5.10-
2022.4.13
68.57 0.14%
《最高额保证合同》
(ZB5405202100000019)
辛云峰 6,000
《最高额保证合同》
(ZB5405202100000018)
杨巍 6,000
《最高额保证合同》
(ZB5405202100000020)
殷冠明 6,000
4 《最高额保证合同》
(0201000504-2021捷邦保
字0002 号)
辛云峰、
李香兰
发行人 工商银行
东莞松山
湖支行
3,000 0 2021.3.24-
2026.3.244
0.00 0.00%
《最高额保证合同》
(0201000504-2021捷邦保
字0001 号)
杨巍、王
怡杰
3,000
5 《最高额保证合同》
(ZH2100000098898)
杨巍 发行人 民生银行
东莞分行
3,000 1,000 2021.11.23-
2022.11.226
2.42 0.00%
《最高额保证合同》
(ZH2100000098898-1)
殷冠明 3,000
《最高额保证合同》
(ZH2100000098898-2)
辛云峰 3,000
  • 注 1:保证期限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工商银行东莞松山湖支

  • 行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

  • 注 2:保证期限为自被担保人对担保权人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注 3:保证期限为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届满

  • 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 注 4:保证期限为:(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赁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

  • 期限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 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限为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日之次 日起三年;(2)如主合同内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限为自债权人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 年;(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限为自债权人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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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限为自债权人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 起三年;(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限为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 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注 5:贷款已发生利息费用包括该笔担保合同项下已履行完毕及正在履行的贷款合同合 计利息费用。

注 6:保证期限为自被担保人对担保权人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注 7:利息费用占发行人净资产比例为利息费用占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归母净 资产的比例。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的担保对应贷款已发生利息 费用占净资产的比例合计为 0.58%,比例较低。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无法 偿还银行贷款而让关联方偿还的情形。同行业可比公司领益智造、鸿富瀚、达瑞 电子、智动力均存在关联方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涉及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 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 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截至本招股意 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不涉及因关联担保影响发行人资产完整的情形。截至本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资产、 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和业务体 系,具备面向市场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

综上所述,发行人关联方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不存在影响发 行人独立性的情形。

5 )其他关联交易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发行人向东莞市爱康咖啡有限公司购买了咖啡机, 金额分别为 1.37 万元和 0.80 万元,金额较小,对公司的影响较小。

2019 年 3 月,公司成立了香港捷邦。在办理香港捷邦商业登记的过程中, 香港友事达代为支付了商业登记等费用共 1.18 万元,且豁免了香港捷邦前述事 项产生的负债,公司将相关金额计入资本公积金,并确认了相关费用。

3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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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关联方名称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其他应付款 捷邦控股 - - 3,400.00
香港友事达 - - 272.59
其他流动负债 国碳纳米 10.00 - -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具有独立的供应、生产和销售系统,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 场独立经营的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在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之前,公司治理结构较为简单,尚未建立与关联交易 相关的决策制度,相关关联交易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2020 年 9 月,公司改制 成为股份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的相关决策制度,完善了相关决策程序。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 2018 年至 2020 年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通过对 2018 年至 2020 年公司关联交易的审查,发表的独立董事意 见如下:公司最近三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和业绩的真实性,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符合交易当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交易当时公司的相关制度的要求,所约定的条款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报告期内关联方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关联方的主要变化情况主要包括实际控制人注销或转让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之“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一)关联方及 关联关系”之“8、报告期内曾经存在的关联方”。

(六)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相关措施

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和治 理制度,在公司章程以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文件中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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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公司关联交易需要相应授权审批权限。公司将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关 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履行过程以及监督管理都符合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减少和 规范关联交易,做到满足必要性和公允性,避免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源。

为保证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或第三人的利益,进一步规范和减少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控股 股东捷邦控股、实际控制人辛云峰、杨巍、殷冠明及持股 5%以上股东捷邦投资、 君成投资出具了《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 向书“附录: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函”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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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公司聘请的天职国际审计了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的财务 报表,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641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节所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出自公司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 报表。投资人欲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进行更详细的了解, 应当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备查文件《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结合公司所处的行业、自身发展阶段和经营状况,公司从性质及金额两个方 面来考虑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从性质来看, 主要考虑该事项在性质上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从金额来看,根据公司的利润规模及利润增长情况,按照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利 润总额的 8%确定。

一、报告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60,736,140.37 132,979,867.35 77,191,961.39
交易性金融资产 2,297,714.70 - -
应收票据 4,815,833.10 - -
应收账款 316,921,959.60 369,652,528.96 253,073,193.29
应收款项融资 3,027,134.40 2,703,731.15 -
预付款项 1,011,579.34 307,150.07 1,035,947.33
其他应收款 5,582,072.99 7,383,041.85 2,853,880.16
存货 87,441,707.54 77,452,400.67 71,476,706.07
其他流动资产 20,098,608.75 10,428,091.02 5,952,676.93
流动资产合计 601,932,750.79 600,906,811.07 411,584,365.1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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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长期股权投资 14,324,598.8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固定资产 105,760,305.20 65,304,001.69 50,710,693.48
在建工程 68,461,574.67 13,510,870.89 -
使用权资产 58,407,357.03 - -
无形资产 10,148,803.77 9,666,145.11 9,723,178.30
长期待摊费用 16,838,912.50 9,466,541.66 8,122,336.6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974,440.59 11,406,422.96 6,121,207.52
其他非流动资产 15,869,989.38 6,073,690.86 1,882,596.27
非流动资产合计 306,785,981.97 115,427,673.17 76,560,012.18
资产总计 908,718,732.76 716,334,484.24 488,144,377.3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4,261,849.69 48,635,705.79 23,969,310.17
交易性金融负债 1,594.20 - -
应付票据 8,112,901.02 - -
应付账款 225,484,236.21 223,133,935.13 181,105,516.78
应付职工薪酬 27,586,487.12 20,338,322.26 16,384,892.24
应交税费 3,297,550.54
6,502,657.75
4,712,146.67
其他应付款 1,774,308.72
1,210,190.53
39,472,300.8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3,370,875.49
-
-
其他流动负债 2,149,811.40
-
-
流动负债合计 356,039,614.39 299,820,811.46 265,644,166.7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应付款 - - -
租赁负债 45,107,140.31
-
-
递延收益 7,369,758.43
5,427,509.15
485,259.87
递延所得税负债 344,657.21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52,821,555.95
5,427,509.15
485,259.87
负债合计 408,861,170.34 305,248,320.61 266,129,426.62
所有者权益:
股本 54,092,828.00
54,092,828.00
3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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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资本公积 256,883,884.13
256,883,884.13
92,015,300.02
其他综合收益 -277,422.37
-223,522.16
-76,917.31
盈余公积 10,687,150.07
3,132,918.10
8,592,805.38
未分配利润 164,584,211.24
86,765,366.97
91,483,762.6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485,970,651.07
400,651,475.04
222,014,950.73
少数股东权益 13,886,911.35
10,434,688.5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499,857,562.42
411,086,163.63
222,014,950.73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908,718,732.76
716,334,484.24
488,144,377.35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4,148,369.63 57,403,074.27 44,567,035.69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37,820.60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202,981,127.90 268,471,887.77 143,838,325.12
应收款项融资 2,429,124.50 575,583.94 -
预付款项 396,122.52 165,948.55 216,649.52
其他应收款 131,288,989.28 30,746,994.09 23,318,037.27
存货 47,047,050.43 47,360,119.60 33,035,731.62
其他流动资产 9,971,717.36 3,141,118.13 812,446.03
流动资产合计 499,800,322.22 407,864,726.35 245,788,225.2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长期股权投资 98,558,825.23 89,378,825.23 32,061,686.31
固定资产 50,920,754.17 30,050,075.87 23,519,504.38
在建工程 - - -
使用权资产 17,729,029.31 - -
无形资产 585,619.30 366,378.61 126,910.98
长期待摊费用 9,688,684.04 6,743,088.12 4,468,220.91

1-1-237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递延所得税资产 2,496,592.57 2,586,413.30 1,492,529.62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52,979.02 3,116,445.48 833,516.65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1,232,483.64 132,241,226.61 62,502,368.85
资产总计 681,032,805.86 540,105,952.96 308,290,594.1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7,851,960.00 35,500,00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8,112,901.02 - -
应付账款 166,873,741.59 152,664,916.61 78,430,239.37
应付职工薪酬 15,342,113.58 11,547,573.63 8,895,668.44
应交税费 656,525.07 2,696,903.64 2,193,904.14
其他应付款 1,824,338.06 652,277.24 36,392,883.4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360,957.64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265,022,536.96 203,061,671.12 125,912,695.43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14,069,310.58 - -
长期应付款 - - -
递延收益 369,758.43 427,509.15 485,259.87
递延所得税负债 230,673.09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4,669,742.10 427,509.15 485,259.87
负债合计 279,692,279.06 203,489,180.27 126,397,955.3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54,092,828.00 54,092,828.00 30,000,000.00
资本公积 251,194,763.67 251,194,763.67 89,661,441.15
其他综合收益 - - -
盈余公积 10,687,150.07 3,132,918.10 8,592,805.38
未分配利润 85,365,785.06 28,196,262.92 53,638,392.27
所有者权益合计 401,340,526.80 336,616,772.69 181,892,638.80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681,032,805.86 540,105,952.96 308,290,594.10

1-1-238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利润表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001,232,729.04 856,631,481.47 607,410,518.19
其中:营业收入 1,001,232,729.04 856,631,481.47 607,410,518.19
二、营业总成本 914,059,983.58 763,490,798.44 520,297,996.03
其中:营业成本 726,287,888.31 603,435,210.90 402,642,521.49
税金及附加 5,453,972.45 4,841,985.65 3,592,411.27
销售费用 28,977,946.76 21,574,962.21 31,065,615.09
管理费用 72,822,881.21 53,790,652.47 45,496,954.43
研发费用 66,756,194.22 50,855,191.28 36,407,879.16
财务费用 13,761,100.63 28,992,795.93 1,092,614.59
其中:利息费用 1,305,773.77 2,413,076.83 2,015,611.00
利息收入 372,136.07 177,986.18 89,032.55
加:其他收益 5,286,795.59 783,354.98 303,686.10
投资收益 4,225,996.27 -110,342.75 -7,655.17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296,120.50 - -
信用减值损失 2,781,947.41 -6,699,490.54 -2,973,883.74
资产减值损失 -7,337,146.57 -10,590,921.32 -6,690,331.93
资产处置收益 -4,170.21 -513,670.81 -19,365.19
三、营业利润 94,422,288.45 76,009,612.59 77,724,972.23
加:营业外收入 15,671.14 21,424.90 12,531.59
减:营业外支出 213,716.95 250,139.61 257,052.71
四、利润总额 94,224,242.64 75,780,897.88 77,480,451.11
减:所得税费用 4,580,378.04 6,660,365.13 8,924,713.84
五、净利润 89,643,864.60 69,120,532.75 68,555,737.2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95,283,242.44 69,810,582.57 68,555,737.27
少数股东损益 -5,639,377.84 -690,049.82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53,900.21 -146,604.85 -16,585.81
七、综合收益总额 89,589,964.39 68,973,927.90 68,539,151.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合收益总额
95,229,342.23 69,663,977.72 68,539,151.46

1-1-239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益总额
-5,639,377.84 -690,049.82 -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1.76 1.40 -
(二)稀释每股收益 1.76 1.40 -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630,050,669.61 538,367,155.71 368,613,914.55
其中:营业收入 630,050,669.61 538,367,155.71 368,613,914.55
二、营业总成本 600,058,218.20 490,367,848.94 315,882,674.09
其中:营业成本 492,949,141.16 394,502,326.63 246,283,537.87
税金及附加 2,745,482.52 1,688,489.13 2,573,919.95
销售费用 19,533,243.64 14,244,287.72 18,337,074.87
管理费用 41,307,439.03 32,410,290.69 31,415,659.08
研发费用 35,407,010.12 27,705,048.42 17,031,408.34
财务费用 8,115,901.73 19,817,406.35 241,073.98
其中:利息费用 1,288,100.99 1,557,344.55 1,534,306.89
利息收入 1,151,337.91 256,628.35 323,826.33
加:其他收益 4,979,380.78 213,391.49 237,186.10
投资收益 43,018,419.64 14,889,657.25 -7,655.17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537,820.60 - -
信用减值损失 3,455,263.29 -7,035,119.10 1,765,735.31
资产减值损失 -6,234,711.62 -2,585,496.73 -2,951,338.98
资产处置收益 - -513,670.81 -19,365.19
三、营业利润 76,748,624.10 52,968,068.87 51,755,802.53
加:营业外收入 12,500.00 3,170.09 10,324.87
减:营业外支出 170,102.04 22,683.99 156,358.44
四、利润总额 76,591,022.06 52,948,554.97 51,609,768.96
减:所得税费用 1,048,702.35 3,861,706.08 7,498,316.43
五、净利润 75,542,319.71 49,086,848.89 44,111,452.53
六、综合收益总额 75,542,319.71 49,086,848.89 44,111,452.53

1-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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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流量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到的现金
1,050,675,102.54 724,761,091.91 562,341,428.54
收到的税费返还 51,367,359.97 40,256,212.05 29,445,091.3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关的现金
7,638,814.06 11,276,702.08 1,501,225.2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09,681,276.57 776,294,006.04 593,287,745.1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付的现金
646,919,475.23 543,897,629.27 351,617,489.5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
支付的现金
210,888,133.32 143,514,366.84 99,214,458.97
支付的各项税费 19,666,942.69 15,643,339.43 20,767,195.7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关的现金
66,056,072.42
57,474,528.61
57,581,242.4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43,530,623.66
760,529,864.15
529,180,386.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166,150,652.91
15,764,141.89
64,107,358.3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的现金净额
5,400.00 192,589.40 2,500.01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8,034,193.50 703,225.00 47,646,654.8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39,593.50 895,814.40 47,649,154.8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
130,837,281.65 47,642,641.78 35,439,362.98
投资支付的现金 13,124,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5,930,319.61 3,156,708.85 47,664,31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9,891,601.26
50,799,350.63
83,103,672.9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141,852,007.76
-49,903,536.23
-35,454,518.1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1-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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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8,820,000.00
133,960,000.00
747,5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
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8,820,000.00
14,460,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5,143,192.39
77,867,237.69
36,973,198.07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 - 42,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3,963,192.39
211,827,237.69
79,720,698.0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9,553,931.72
52,677,116.23
42,191,312.1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
利息支付的现金
12,122,827.43
22,499,278.12
5,771,104.8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20,205,980.89
37,662,689.79
12,712,846.2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1,882,740.04
112,839,084.14
60,675,263.2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2,080,452.35
98,988,153.55
19,045,434.8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
影响
-3,800,218.34
-7,419,847.55
-114,010.9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净增加额
22,578,879.16
57,428,911.66
47,584,264.0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余额
129,268,726.25
71,839,814.59
24,255,550.5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余额
151,847,605.41
129,268,726.25
71,839,814.59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695,759,275.15 397,051,490.22 400,146,072.11
收到的税费返还 32,615,699.04 24,715,103.41 15,690,900.2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5,280,671.41 13,121,976.79 6,546,272.3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33,655,645.60 434,888,570.42 422,383,244.6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436,201,912.13 327,682,265.80 252,119,492.8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现金
113,759,048.31 74,570,248.13 57,597,289.55
支付的各项税费 6,662,117.24 6,644,730.42 15,505,774.1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33,095,008.49 31,611,907.36 40,381,410.11

1-1-242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89,718,086.17 440,509,151.71 365,603,966.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937,559.43 -5,620,581.29 56,779,278.0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3,0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39,907.96 1,670,035.23 104,004.8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6,847,215.70 703,225.00 47,646,654.8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9,987,123.66 2,373,260.23 47,750,659.6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3,825,943.98 20,417,037.04 9,187,885.69
投资支付的现金 9,180,000.00 57,317,138.92 16,085,36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4,013,438.06 813,567.75 47,664,31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019,382.04 78,547,743.71 72,937,555.6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32,258.38 -76,174,483.48 -25,186,896.0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9,500,000.00 747,5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
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8,089,054.56 35,5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 - 42,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8,089,054.56 155,000,000.00 42,747,5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5,737,160.00 - 22,3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付的现金
12,106,666.59 21,557,344.55 5,266,550.2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10,938,948.07 35,025,000.00 12,712,846.2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8,782,774.66 56,582,344.55 40,279,396.4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306,279.90 98,417,655.45 2,468,103.5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2,334,797.90 -3,736,552.10 196,851.0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43,876,783.05 12,886,038.58 34,257,336.6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57,403,074.27 44,517,035.69 10,259,699.0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101,279,857.32 57,403,074.27 44,517,035.69

1-1-243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注册会计师意见

(一)具体审计意见

天职国际接受公司委托,审计了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 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 职业字[2022]6411 号),审计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捷邦科技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的合并及母 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关键审计事项

会计师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会计师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1、收入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
度捷邦科技营业收入分别为
60,741.05万元、85,663.15万元、
100,123.27万元。考虑到收入是捷
邦科技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产
品销售收入是否计入恰当的会计
期间可能存在潜在的错报。因此,
我们将捷邦科技收入的确认作为
关键审计事项。
针对收入确认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对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循环进行了解,测试和评价
与收入确认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及执行的有效性;
2、通过对管理层访谈了解收入确认政策,检查主要客
户合同相关条款,并分析评价实际执行的收入确认政
策是否适当,复核相关会计政策是否一贯地运用;
3、对营业收入实施分析程序,主要包括报告期内各年、
同行业的毛利率进行对比,分析毛利率变动情况,复核
收入的合理性;
4、结合对应收账款的审计,选择主要客户函证报告期
内销售额,对未回函的样本进行替代测试;
5、对于国内销售业务,通过抽样的方式检查合同或签
收单等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凭证;
6、对于国外销售业务,将账面本期确认的国外收入与
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的出口数据进行对比分
析,以检查国外销售收入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7、对于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VMI模式),将账面确
认收入与领用记录进行核对,以检查VMI模式收入的
真实性与完整性;
8、对报告期内新增的大客户进行背景调查,关注是否
存在潜在未识别的关联交易;
9、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抽样核对签
收单、领用记录等支持性文件,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
当期间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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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审计事项 会计师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10、对主要客户进行实地走访,核实客户真实性、经营
规模和销售额等信息。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
末,捷邦科技合并口径应收账款
账面余额分别为26,639.28万元、
38,910.84万元、33,362.41万元,
对应的坏账准备分别为1,331.96
万元、1,945.58万元、1,670.22万
元。
捷邦科技对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
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
额计提坏账准备。由于应收账款
金额重大且坏账准备的评估涉及
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确定为关键审
计事项。
1、对信用政策及应收账款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及
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和测试;
2、分析管理层有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会计政策的
合理性及一致性,并获取坏账准备计提表,检查计提方
法是否按照坏账政策执行;
3、分析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信用期,对超出信用期的
应收账款了解原因,以识别是否存在影响应收账款坏
账准备评估结果的情形;
4、通过对期后收款进行检查,对超过信用期及账龄较
长的应收账款分析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5、对于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析
捷邦科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并选
取样本对账龄准确性进行测试。

三、影响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及财务状况的主要因素

(一)影响收入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消费电子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业务,相关产 品主要应用于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一体机电脑、智能家居、无人机、3D 打 印等消费电子产品领域。消费者对最终消费电子产品的需求决定了精密功能件和 结构件产品的需求。此外,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消费电子产品更 新换代加速并持续向智能化发展,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在电子产品中的应用领域 不断扩大,亦对行业的需求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因此,下游消费电子产品行业发 展对公司收入具有重要的影响。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产品品类已从防护类功能件经传 统精密功能件过渡,开拓至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和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同时也 向新材料领域延伸,开发出在力学、导电等方面有相对优势的碳纳米管产品。公 司客户主要为知名的消费电子终端品牌厂商和其制造服务商、组件生厂商,相关 客户对公司产品品质的稳定性、公司快速响应能力、研发设计能力、快速供货能 力有着严格的要求。公司产品的品质稳定性、公司快速响应能力、研发设计能力、 快速供货能力、新产品及新市场的开拓情况亦是影响公司收入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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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影响成本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其中直接材 料占生产成本的比例在 70%以上,是公司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公司采购的主要 原材料包括胶带、泡棉、保护膜等,其采购价格是影响公司成本的主要因素。此 外,公司属于生产型企业,生产人员工资水平的波动也会对公司整体成本产生一 定的影响。

(三)影响费用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8.78%、18.12%和 18.21%, 其中以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及销售费用为主,报告期内前述三项费用合计占营业 收入比例分别为 18.60%、14.73%和 16.83%。从明细构成来看,职工薪酬和研发 物料消耗占比较高。2020 年和 2021 年度由于汇率波动,公司财务费用中汇兑损 失金额为 2,654.27 万元和 1,011.12 万元。因此,人力成本的波动、物料的价格和 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将对公司费用产生较大影响。

(四)影响利润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影响公司利润的主要因素为营业收入、毛利率和期间费用率,有 关分析详见本节“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趋势分 析”、“(三)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分析”、“(四)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和“(五)利润来源和构成分析”。

(五)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或其变动对业绩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的财 务或非财务指标

1 、营业收入增长率和毛利率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

公司营业收入、毛利率等财务指标对公司具有核心意义,其变动对业绩波动 具有较强预示作用。营业收入能够反映公司目前经营规模及行业地位,毛利率则 能够反映公司的产品竞争力及获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60,741.05 万元、85,663.15 万元和 100,123.27 万元,营业收入逐年增长;毛利率分别为 33.71%、29.56%和 27.46%。有关公司 营业收入增长率、毛利率的分析详见本节“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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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收入构成及变动趋势分析”和“(三)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上述指标情况良好,公司具有较好的成长性和持续盈利能力。

2 、应收账款回款及存货周转情况

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及存货周转情况分别反映了公司现金流及库存周转 的健康程度,应收账款回款、存货周转良好将对公司后续业务的开展提供有力的 资金支撑。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信用良好,总体回款及时,坏账风险较低; 公司以销定产,存货周转速度较快,公司具有较高的资产质量。

四、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之间的主要财务信息 和经营状况

(一)会计师审阅意见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 1-6 月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 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未经审计,但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天职业字[2022]第 37137 号),审阅意见如下: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阅单位的财务状况及合 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合并经营成果和合并现金流量。”

(二)公司的专项说明

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专项声明,保证公司财务报告 审计截止日后的财务报表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出具了专项声明,保证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会 对公司经营状况和未来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公司经营模式、主要 采购和销售情况以及公司执行的税收政策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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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阅报告》,公司 2022 年 1-6 月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1 、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630 20211231 变动比例
资产总额 95,793.72 90,871.87 5.42%
负债总额 41,979.68 40,886.12 2.67%
所有者权益 53,814.04 49,985.76 7.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2,791.49 48,597.07 8.63%

2022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较 2021 年末分别增长 5.42%和 2.67%, 变动较小;2022 年 6 月末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较 2021 年 末分别增长 7.66%和 8.63%,主要原因系 2022 年 1-6 月公司盈利状况良好,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85.10 万元所致。

2 、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1-6 20211-6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46,709.79 47,903.63 -2.49%
营业利润 3,826.98 5,094.65 -24.88%
利润总额 3,828.95 5,089.65 -24.77%
净利润 3,818.96 4,825.06 -20.8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85.10 5,045.31 -17.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762.85 5,042.09 -5.54%

2022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6,709.79 万元,较 2021 年 1-6 月同比下 降 2.49%,主要系受上海疫情防控政策的影响,对部分生产经营地位于上海的客 户的销售收入有所减少所致。2022 年 1-6 月,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分别同比 下降 24.88%和 24.7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17.05%,下降幅度 大于营业收入的下滑幅度,主要原因系:

1 )产品收入结构变化影响,毛利率同比有所下降

受苹果产品发布时间变动以及上海疫情防控政策等因素影响,公司 202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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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月毛利率较高的笔记本电脑产品收入及占比同比有所减少,同时毛利率相对 较低的碳纳米管产品收入及占比同比有所增加。

2 )管理费用同比有所增加

子公司昆山尚为因新冠疫情管控停工期间的生产人员薪酬计入了管理费用, 同时子公司资阳捷邦因生产基地完工新聘请管理人员,导致 2022 年 1-6 月公司 管理费用有所上升。

3 、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项目 20221-6 20211-6 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02.82 11,197.96 -117.8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72.78 -6,950.42 -21.2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83.26 -2,196.23 -194.86%

2022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02.82 万元,去年 同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净流入,主要原因系公司年末的应收账款于次年上半 年收回,2021 年度第四季度收入金额和占比低于 2020 年度第四季度收入金额及 占比,因此 2022 年 1-6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同比有所减少;同时受备货 及人员规模增加等因素影响,公司 2022 年 1-6 月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金和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出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

2022 年 1-6 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472.78 万元,投资 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同比有所减少,主要原因系资阳捷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于 2022 年上半年完工,公司在建工程投入减少;同时,公司 2022 年 1-6 月购建固 定资产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所致。

2022 年 1-6 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083.26 万元,去年同 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为净流出,主要原因系 2022 年 1-6 月公司银行借款较去 年同期增加所致。

4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主要数据

序号 项目 20221-6 20211-6
1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2.98 -5.04
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 159.99 2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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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20221-6 20211-6
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
府补助除外
3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263.75 31.32
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
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
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
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598.60 -50.20
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2.43 0.04
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7 减:所得税影响额 -100.73 0.69
8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53 -
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项
目合计
-577.75 3.22

2022 年 1-6 月,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为-577.75 万元, 主要系为应对汇率波动风险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产生的损失。

五、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二)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 事项或情况。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本公司将报告期内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报告期 内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及变化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持股比例
%
合并期间 合并范围变
动原因
1 昆山尚为 2015-06-01 100.00 2019年-2021年度 -
2 美国捷邦 2016-04-12 100.00 2019年-2021年度 -
3 瑞泰新材 2018-08-27 76.98 2019年-2021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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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持股比例
%
合并期间 合并范围变
动原因
4 昆山嘉实特 2018-11-12 100.00 2019年-2021年度 -
5 香港捷邦 2019-03-06 100.00 2019年-2021年度 新设立取得
6 资阳捷邦 2019-08-19 100.00 2019年-2021年度 新设立取得
7 捷邦金属 2020-07-30 51.00 2020年-2021年度 新设立取得
8 越南捷邦 2021-09-21 100.00 2021年度 新设立取得

2019 年,公司陆续设立子公司香港捷邦和资阳捷邦,并自设立起将两家子 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20 年,公司与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965.SZ)合资设立 东莞捷邦精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其中公司认缴出资 1,530.00 万元,持有 51%股 权,并自设立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21 年,公司设立子公司越南捷邦,并自设立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六、发行人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会计期间和营业周期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二)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和编制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 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本公司境外子公司以其选定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 币。

(三)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 料,由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合并时对内部权益性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内部投资收益与子公司利润 分配、内部交易事项、内部债权债务进行抵消。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 司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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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金流量表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公司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 价物指持有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 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五)外币业务折算

1 、外币业务折算

公司涉及外币的经济业务,外币交易应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 期汇率的近似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 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 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 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 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公司对境外子公司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 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其 他项目采用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 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现金流量表所有项目均按照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 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 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反映。

(六)金融工具

财政部于 2017 年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 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 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下简称“新金 融工具准则”),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会计 政策及会计估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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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 合同。

1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 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 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 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 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 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 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 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 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 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 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利息收入, 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 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 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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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 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2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 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 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 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 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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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4 )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 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 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 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 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 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 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 表内列示: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 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6 )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 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 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应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 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金融资产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 损失计量方法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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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 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 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①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 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 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 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 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 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 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 准备。

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 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 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 12 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 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 是否显著增加。

③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 收款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 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票据和 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 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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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1 )应收票据

由于应收票据期限较短、违约风险较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 义务的能力很强,因此本公司将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 风险的金融工具,直接做出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考虑历史 违约率为零的情况下,因此本公司对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的固定坏账准备 率为 0,而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因违约风险相对较高,本公司视同为应收 账款信用风险特征来管理。

项目 确定组合的
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银行承兑汇票 票据承兑人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均是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
票据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不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商业承兑汇票 票据承兑人、
账龄分析法
(1)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为具有金融许可证的集团财
务公司时,因为具有较高的信用,票据到期不获支付的
可能性较低,所以不计提坏账准备。
(2)除承兑人为具有金融许可证的集团财务公司外的商
业承兑汇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根据承兑人风险划分(同应
收账款)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对
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 )应收账款

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 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所以本公司在对 应收账款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回收风险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的基础上,确 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根据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提坏账准备。

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 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所以本公司在以 前年度应收账款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回收风险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的基础 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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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A.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重大是指单笔金额在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用风险特征组合后风险较大是指单笔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下、账龄在 3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 个别认定法 提方法

B.确定组合的依据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确定组合的依据 确定组合的依据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 应收账款账龄
采用不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 应收账款无收不回风险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 账龄分析法
采用不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 不计提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应收款项账龄 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5.00%
1至2年(含2年) 10.00%
2至3年(含3年) 30.00%
3至5年(含5年) 50.00%
5年以上 100.00%

C.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经确认款项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公司采用个别 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

(七)应收款项

详见本节“六、发行人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六)金融工 具”之“(6)金融工具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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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 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2 、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 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 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 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 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各项 存货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 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 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九)长期资产减值

1 、资产减值

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资 产组。资产组是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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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

2 、可能发生减值资产的认定

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 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 或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回报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 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 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损失)远远低于预计金额 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3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

(1)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 用、相关税金、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2)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是根据公平交易中有法律约 束力的销售协议价格减去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资产的市场价 格通常根据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在既没有法律约束力的销售协议、又不存在活 跃市场的情况下,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 用后的净额,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可以作为估计资产公允价 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参考。按照上述规定仍然无法可靠估计资产的公允价 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以该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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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计的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包括:

①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预计产生的现金流入。

②为实现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现金流入所必需的预计现金流出(包括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现金流出),该现金流出是可直接归属于 或者可通过合理而一致的基础分配到资产中的现金流出。

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处置资产所收到或支付的净现金流量。该现金流量 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交易时,企业预期可从资产的处 置中获取或者支付的、减去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4 、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

(1)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 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 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 除预计净残值)。

5 、资产组的认定及减值处理

(1)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 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按照该资产所属的资产 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 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同时,在认定资产组时,考虑公司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 动的方式(如是按照生产线、业务种类还是按照地区或者区域等)和对资产的持 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

几项资产的组合生产的产品(或者其他产出)存在活跃市场的,即使部分或 者所有这些产品(或者其他产出)均供内部使用,也在符合前款规定的情况下, 将这几项资产的组合认定为一个资产组。如果该资产组的现金流入受内部转移价 格的影响,按照其管理层在公平交易中对未来价格的最佳估计数来确定资产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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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现金流量。

(2)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该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资产组在处置时如要求购买者承担一项负债(如环境恢复负债等)、该负债 金额已经确认并计入相关资产账面价值,而且只能取得包括上述资产和负债在内 的单一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为了比较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 金额,在确定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及其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将已确认的负债金 额从中扣除。

资产组组合,是指由若干个资产组组成的最小资产组组合,包括资产组或者 资产组组合,以及按合理方法分摊的总部资产部分。

对某一资产组作减值测试时,首先认定所有与该资产组相关的总部资产。然 后,根据相关总部资产能否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分别处理。

对于相关总部资产能够按照合理和一致的基础分摊至该资产组的部分,公司 将该部分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分摊至该资产组,再据以比较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包括已分摊的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部分)和可收回金额,并按照上述 4 处理。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总部资产和商誉分 摊至某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相关 总部资产和商誉的分摊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损失的金额按照下列顺序进 行分摊,以抵减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资产的账面价值:

①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

②然后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 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以上资产账面价值的抵减,作为单项资产的减值损失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以下三者之中最高者:该资产的公允减值减 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 定的)和零。因此而导致的未能分摊的减值损失金额,按照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 组组合中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进行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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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分类、计价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 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分类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和电子设备及其 他。

公司固定资产按其成本入账。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 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 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7 号— 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

(1)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②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 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 这种选择权。

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④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 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 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2)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 付款额现值的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 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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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并按各类固定资产类别预计净残值、 预计使用寿命,每年年末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估计 情况有重大差异,则做相应调整。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的类 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年) 预计残值率
%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 5.00 4.75
机器设备 10 5.00 9.50
运输工具 5 5.00 19.00
电子设备及其他 5 5.00 19.00

在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单项固定资产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净额和剩 余折旧年限,分项确定并计提各期折旧。

4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按照本节“六、发行人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 “(九)长期资产减值”所述的方法处理。

(十一)在建工程

公司在建工程以实际发生金额核算,并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作固定资 产。在建设期或安装期间为该工程所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汇兑损益计入该工程 成本。已交付使用的在建工程不能按时办理竣工决算的,暂估转入固定资产,待 正式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 的折旧。

在建工程的减值按照本节“六、发行人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 “(九)长期资产减值”所述的方法处理。

(十二)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

公司的无形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 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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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软件等。

2 、无形资产的摊销

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将其分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 资产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 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 摊销金额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 产不摊销。

公司目前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按剩余使用年限(一般 是 50 年)平均摊销,软件按 5 年平均摊销。

公司无形资产的支出,除符合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构成无形资产成本的部分 或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不能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构成购买日确认 的商誉的部分外,均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未来经济利 益消耗方式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未来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 与以前估计不同的,根据该项无形资产的预期消耗方式修改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3 、研究与开发支出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 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 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内部 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从技术上来讲,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 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时,证明其 有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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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计量。

4 、减值与转销

无形资产的减值按照本节“六、发行人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 “(九)长期资产减值”所述的方法处理。

当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时,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 转销。

(十三)职工薪酬

1 、职工薪酬类型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以外 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 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 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企业向其职工发放的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属于职工薪酬范畴,应当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 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 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 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 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4 、设定提存计划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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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本公司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 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 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 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 本。

(十四)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是指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 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 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 值计量。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 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或其他方类 似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 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 的换取职工服务或其他方类似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 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 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 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 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 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 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负债。

(十五)收入确认

1 、以下政策适用于 2019 年度

1 )销售商品收入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①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 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 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④相关的经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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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很可能流入;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提供劳务收入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 务的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 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 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 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 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 计算确定。

4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①一般模式下收入确认方法:

国内销售:公司在向客户交付货物,客户对货物签收后确认收入; 出口销售:

A.采用 FOB/CIF 等模式的:以报关单上记载的出口日期作为确认收入的时

点;

B.采用 DDU/DDP/DAP 等模式的:公司在向客户交付货物,客户签收货物后 确认收入。

②供应商管理库存(VMI)模式下收入确认方法:

供应商管理库存(VMI)模式:公司将产品交付至客户指定的供应商管理库 存仓库,客户根据其生产需求自供应商管理库存仓库领用产品,公司在客户领用 产品后根据实际领用产品数量及金额确认收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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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以下政策自 202011 日起适用

1 )收入的确认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 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 利益。

2 )相关履约义务性质的判断

本公司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判断相关履约义务性质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 行的履约义务”或“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分别按以下原则进行收入确认。 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资产。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资产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 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 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 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

对于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 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 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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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3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①一般模式下收入确认方法:

国内销售:公司在向客户交付货物,客户对货物签收后确认收入; 出口销售:

A.采用 FOB/CIF 等模式的:以报关单上记载的出口日期作为确认收入的时 点;

B.采用 DDU/DDP/DAP 等模式的:公司在向客户交付货物,客户签收货物后 确认收入。

②供应商管理库存(VMI)模式下收入确认方法:

供应商管理库存(VMI)模式:公司将产品交付至客户指定的供应商管理库 存仓库,客户根据其生产需求自供应商管理库存仓库领用产品,公司在客户领用 产品后根据实际领用产品数量及金额确认收入实现。

4 )不同收入确认方式下主营业务收入金额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同收入确认方式下主营业务收入的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VMI 32,376.53 32.70% 33,807.42 40.52% 31,484.79 53.74%
DDU/DDP/DA
P
50,799.39 51.31% 40,041.58 48.00% 20,673.54 35.29%
FOB/CIF等 876.90 0.89% 1,345.86 1.61% 1,079.21 1.84%
一般模式下国
内销售
14,958.64 15.11% 8,232.21 9.87% 5,345.48 9.12%
合计 99,011.46 100.00% 83,427.07 100.00% 58,583.02 100.00%

各收入确认方式下主要客户情况及收入确认凭证情况如下:

项目 主要客户 收入确认凭证
VMI模式 富士康、广达电脑等 客户的领用报表及对账单,以客
户领用报表中出库日期为收入确
认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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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主要客户 收入确认凭证
DDU/DDP/DAP 富士康、可成科技、仁宝电脑、
向隆电子、比亚迪、英华达等
客户签收单,客户签收货物后确
认收入
FOB/CIF等 Formlabs
Inc.

SUPPLY
TECHNOLOGIES LIMITED、
ChiconyGlobal Inc.等
出口报关单,以报关单上记载的
出口日期作为确认收入的时点。
一般模式下国内销售 富士康、科森科技、东阳精密
客户签收单,客户签收货物后确
认收入

注:上述主要客户按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进行列示,因公司与富士康下属各公司的交 易模式有所不同,导致上表富士康存在多种贸易模式。

5VMI 销售模式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是否合理、执行是否有效

VMI 模式下,公司将产品交付至客户指定的 VMI 仓库,客户根据其生产需 求自 VMI 仓库领用产品,公司在客户领用时根据实际领用产品数量及单价确认 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 VMI 销售模式下的具体流程及内部控制制度如下: ①产品发出至 VMI 仓库

公司运营管理部根据客户的交货需求,安排出货计划并在公司 ERP 系统下 推发货通知单;仓库备货后,根据系统推送的发货通知单打印送货单,经仓库、 品质部门审核并检验后,物流部安排运送至客户指定的 VMI 仓库。

②客户领用

客户根据自身实际生产需求,从 VMI 仓库进行领料,并由 VMI 管理系统每 天自动发送领用报表。公司运营管理部根据推送的领用报表,在公司 ERP 系统 中制作销售出库单。

③对账环节

在约定的对账日,双方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对账单,对包括对账起止日期、 客户领用并入库日期、领用数量、金额等内容进行核对,待确认无误后,提供给 财务部开发票。

报告期内,公司 VMI 销售模式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执行有效。 ( 6VMI 销售模式下运输、保险、仓储等相关费用的承担方

报告期内,公司 VMI 模式的主要客户系富士康和广达电脑,公司与其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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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销售合同中就运输、保险、仓储等相关费用情况约定如下:

客户 合同约定
富士康 产品于指定地点交付本公司之前,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广达电脑 甲方(广达电脑)向乙方(公司)所下订单上价格为该单交易总价,包括产
品、配套设施和技术数据、安装与运输及将产品送到约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
费用,除甲乙双方另有书面协议外,乙方不再向甲方收取任何其它费用。

根据公司与富士康和广达电脑签订的销售合同,报告期内,从公司仓库至 VMI 仓库、客户从 VMI 仓库领用前产生的运输、保险、仓储等相关费用均由公 司承担。

7 )保税区销售的具体收入确认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区域以境内保税区为主,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 为 67.52%、71.67%和 63.26%,主要原因系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富士康、广达电 脑、仁宝电脑等大型电子产品制造服务商,相关客户生产场所主要集中在保税区。

由于各客户要求的交易方式不同,保税区销售下存在 VMI 模式和 DDU/DDP/DAP 模式,对应的主要客户情况及收入确认凭证及确认时点情况如下:

项目 主要客户 收入确认凭证及时点
VMI模式 富士康、广达电脑等 客户的领用报表及对账单,以客户领用报
表中出库日期为收入确认时点
DDU/DDP/DAP 富士康、向隆电子、仁宝电
脑、英华达等
客户签收单,客户签收货物后确认收入

注:上述主要客户按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进行列示,因公司与富士康下属各公司的交 易模式有所不同,导致上表富士康存在多种贸易模式。

(十六)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的分类及判断依据

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 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 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 、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 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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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 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 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 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 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 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 收支。

3 、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公司将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按照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两种情况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 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选择按照下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①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 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②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 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 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 借款费用。

(十七)递延所得税资产 / 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 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 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 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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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 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 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 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 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 金额。

本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 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 交易或者事项。

(十八)经营租赁、融资租赁

12019 年度至 2020 年度适用以下会计政策

1 )经营租赁

本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 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 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 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 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

本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 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 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 用,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 资费用。

本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以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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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 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 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2 、自 202111 日起适用以下会计政策:

1 )承租人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除选择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 值资产租赁外,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参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承租 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 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 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公司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 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 计入当期损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7 号——借款费用》等其他准则规定应 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从其规定。

公司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 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 )出租人

①融资租赁

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 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 的利息收入。

②经营租赁

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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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 直接费用进行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 期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公司应当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 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应当根据该资产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系统合 理的方法进行摊销。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 定经营租赁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十九)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导致 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
应收账款”拆分列示为“应
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比
较数据相应调整。
2019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列示“应收票据”金额
0.00元、“应收账款”金额253,073,193.29元;2018年12
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列示“应收票据”金额459,631.18
元、“应收账款”金额199,499,801.03元。
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列示“应收票据”金
额0.00元、“应收账款”金额143,838,325.12元;2018年
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列示“应收票据”金额459,631.18元、
“应收账款”金额167,364,654.84 元。
资产负债表中“应付票据及
应付账款”拆分列示为“应
付票据”和“应付账款”;比
较数据相应调整。
2019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列示“应付票据”金额
0.00元、“应付账款”金额181,105,516.78元;2018年12
月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列示“应付票据”金额0.00 元、
“应付账款”金额130,289,174.22元。
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列示“应付票据”金
额0.00元、“应付账款”金额78,430,239.37元;2018年12
月31日资产负债表列示“应付票据”金额0.00元、“应付
账款”金额100,065,943.85 元。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
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
失(损失以“-”号填列)”
2019年度合并利润表“资产减值损失”金额-6,690,331.93元、
2018年度合并利润表“资产减值损失”金额-5,051,005.70元。
2019 年度母公司利润表列示“资产减值损失”金额-
2,951,338.98元、2018年度利润表列示“资产减值损失”金
额-4,030,846.26 元。

(2)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 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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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 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和“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损失,在“信用减值损失
(损失以“-”号填列)”科目列示。
2019 年度合并利润表“信用减
值损失”金额-2,973,883.74元。
2019 年度母公司利润表列示
“ 信用减值损失” 金额
1,765,735.31 元。
(2)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
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
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影响公司报表
的主要科目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
收款项融资”。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
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
整。
无影响。

(3)本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 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相关规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 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 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前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无 影响。

(4)本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 组》(财会〔2019〕9 号)相关规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 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 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前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无影响。

(5)自 2020 年 1 月 1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 〔2017〕22 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 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利润表中“销售费用-运输费、出口报
关费、仓储费、出口税费”调整到“营
业成本”列示
2020 年度合并利润表“营业成本”增加金额
9,971,679.12 元、“ 销售费用” 减少金额
9,971,679.12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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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2020 年度母公司利润表“营业成本”增加金额
7,089,427.81 元、“ 销售费用” 减少金额
7,089,427.81 元。

(6)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 会〔2018〕35 号)相关规定,根据修订后的准则,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 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根 据过渡期政策,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简化处理,即:租赁负债等于剩余 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无需调整 2021 年年初留存收益,无需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执行新租赁准则,资产负债表中确认
“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
2021年12月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列示“使用权
资产”金额58,407,357.03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金额13,370,875.49 元、“租赁负债”金额
45,107,140.31元;
2021年12月31 日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列示“使用
权资产”金额17,729,029.31元、“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金额4,360,957.64元、“租赁负债”金额
14,069,310.58 元。
  • 2 、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1 )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项目 项目 2020
1231
2021
11
调整数
合并资产负
债表(元)
预付款项 307,150.07 299,351.89 -7,798.18
其他流动资产 10,428,091.02 9,310,401.10 -1,117,689.92
使用权资产 - 37,138,338.05 37,138,338.05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 7,478,026.60 7,478,026.60
租赁负债 - 28,534,823.35 28,534,823.35
母公司资产
负债表(元)
其他流动资产 3,141,118.13 3,033,318.13 -107,800.00
使用权资产 - 22,344,265.96 22,344,265.96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 4,192,036.52 4,192,036.52
租赁负债 - 18,044,429.44 18,044,42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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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会计估计的变更

本公司报告期间未发生主要的会计估计变更。

4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公司报告期间未发生重大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七、发行人报告期内适用的主要税种税率及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

公司及子公司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率如下表所示:

序号 主要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1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16%(自2018年5月起)
13%(自2019年4月起)
3%(小规模纳税人)
2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5%、7%
3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
4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2%

公司及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如下表所示:

序号 纳税主体名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1 捷邦科技 15% 15% 15%
2 昆山尚为 15% 15% 15%
3 昆山嘉实特 20% 20% 20%
4 瑞泰新材 25% 20% 20%
5 美国捷邦 注1 注1 注1
6 香港捷邦 8.25%、16.50% 8.25%、16.50% 8.25%、16.50%
7 资阳捷邦 25% 25% 25%
8 捷邦金属 20% 20% -
9 越南捷邦 20% - -

注:1、美国捷邦适用的所得税包括:1)加州所得税为应纳税所得额之 8.84%与 800 美 元孰高;2)联邦所得税为应纳税所得额之 21%;

  • 2、捷邦金属于 2020 年成立,故 2019 年度不适用企业所得税;越南捷邦于 2021 年成

  • 立,故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不适用企业所得税。

(二)报告期内的税收优惠政策及批文

  • 1、捷邦有限于 2019 年 12 月 2 日取得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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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944006008),认定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公司 2019 年度至 2021 年度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15%。

2、公司子公司昆山尚为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 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 编号为 GR201832005370),有效期三年,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 昆山尚为 2018 年度至 2020 年度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15%。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和《高新技 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 号)有关规定,高新技术企 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关于对江苏省 2021 年认定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 的公告》,昆山尚为已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2132004709, 昆山尚为 2021 年度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3、根据财税〔2019〕13 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 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 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昆山嘉实特 2019 年度、2020 年度 适用该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12 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 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在《关于实施 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 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 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昆山嘉实特 2021 年度适用该政策。

4、根据财税〔2019〕13 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 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 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瑞泰新材 2019 年度、2020 年度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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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该政策。

5、根据财税〔2019〕13 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 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 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捷邦金属 2020 年度适用该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12 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 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在《关于实施 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 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 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捷邦金属 2021 年度适用该政策。

6、2018 年 3 月 21 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通过《2017 年税务(修订) (第 7 号)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或“利得税两级制”),引入利 得税两级制。《草案》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签署成为法律并于次日公布(将适用 于 2018 年 4 月 1 日或之后开始的课税年度)。根据利得税两级制,符合资格的 香港公司首个 2,000,000.00 港元应税利润的利得税率为 8.25% ,而超过 2,000,000.00 港元的应税利润则按 16.5%的税率缴纳利得税。香港捷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2021 年度适用两级制。

(三)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续期情况

1 、昆山尚为高新技术企业申请续期的进展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关于对江 苏省 2021 年认定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昆山尚为已被认定 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2132004709。

2 、公司所在行业高新技术资格的申报条件及审核流程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的相关规定,公司所在行业高新技术资格的申报条件及审核流程如下:

1 )申报条件

1-1-281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申报条件
1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
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
领域》规定的范围。
4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0%。
5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
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
比例不低于60%。
6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
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
到70 分以上(不含70 分)为符合认定要求。
8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2 )审核流程

1-1-282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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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我评价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
企业向认定机构提交材料
认定机构专家评审
认定机构确定高新技术企业名
单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有异议
公示 核实处理
无异议
备案、公告、颁发证书
----- End of picture text -----

3 、逐条对照与申报条件是否相符,续期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

公司及子公司相关条件与对应行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对照情况如下:

申报条件 公司 公司 昆山尚为 昆山尚为
公司情况 是否满足
申报条件
昆山尚为情况 是否满足
申报条件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
年以上
公司成立于
2007 年6 月
满足 昆山尚为成立
于2015 年6 月
满足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
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
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
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截至2021 年
12 月31 日,
公司持有5 项
发明专利、56
项实用新型专
利,运用于公
司主要产品的
设计和研发
满足 截至2021年12
月31日,公司
持有11项发明
专利、22项实
用新型专利,
运用于昆山尚
为主要产品的
设计和研发
满足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
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
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
定的范围
公司生产的主
要产品消费电
子精密功能件
和结构件,属
于《国家重点
满足 昆山尚为生产
的主要产品消
费电子精密功
能件和结构
件,属于《国家
满足

1-1-283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申报条件 公司 公司 昆山尚为 昆山尚为
公司情况 是否满足
申报条件
昆山尚为情况 是否满足
申报条件
支持的高新技
术领域》中
“四、新材料
技术”规定的
“ 高技术服
务”
重点支持的高
新技术领域》
中“四、新材料
技术”规定的
“ 高技术服
务”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
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
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公司从事研发
和相关技术创
新活动的科技
人员占职工总
数的比例超过
10%
满足 昆山尚为从事
研发和相关技
术创新活动的
科技人员占职
工总数的比例
超过10%
满足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
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
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
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
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
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
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
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 亿元
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
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
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60%
公司2021 年
销售收入为
63,005.07

元,公司近三
个会计年度的
研究开发费用
总额占同期销
售收入总额的
比例、以及在
中国境内发生
的研究开发费
用总额占全部
研究开发费用
总额的比例符
合要求
满足 昆山尚为2021
年销售收入为
38,639.44

元,昆山尚为
近三个会计年
度的研究开发
费用总额占同
期销售收入总
额的比例、以
及在中国境内
发生的研究开
发费用总额占
全部研究开发
费用总额的比
例符合要求
满足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
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
低于60%
公司近一年高
新技术产品收
入占企业同期
总收入的比例
超过60%
满足 近一年高新技
术产品收入占
企业同期总收
入的比例超过
60%
满足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
要求
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
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
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
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
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
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
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

公司在“最近
三年知识产权
情况”、“科技
成果转化能
力”、“研究开
发组织管理水
平”及“企业成
长性”四个方
面均达到相应
要求
满足 昆山尚为在
“最近三年知
识产权情况”、
“科技成果转
化能力”、“研
究开发组织管
理水平”及“企
业成长性”四
个方面均达到
相应要求
满足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
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
公司未发生重
大安全、重大
满足 昆山尚为未发
生重大安全、
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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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申报条件 公司 公司 昆山尚为 昆山尚为
公司情况 是否满足
申报条件
昆山尚为情况 是否满足
申报条件
重环境违法行为 质量事故或严
重环境违法行
重大质量事故
或严重环境违
法行为

综上所述,公司及子公司相关条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 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条件,公司及子公司昆山尚为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续期事 项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截至本招股意向书出具之日,昆山尚为高新技术企业资质 已获续期。

八、分部信息

(一)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型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型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精密
功能
件和
结构
传统精密功
能件
38,419.09 38.80% 33,626.49 40.31% 31,784.64 54.26%
柔性复合精
密功能件
45,618.98 46.07% 42,036.23 50.39% 23,540.91 40.18%
金属精密功
能结构件
12,385.21 12.51% 7,201.93 8.63% 3,257.47 5.56%
小计 96,423.28 97.39% 82,864.65 99.33% 58,583.02 100.00%
碳纳米管 2,588.18 2.61% 562.42 0.67% - -
合计 99,011.46 100.00% 83,427.07 100.00% 58,583.02 100.00%

(二)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华东 4,482.93 4.53% 3,048.79 3.65% 2,343.17 4.00%
华南 8,242.82 8.33% 4,795.88 5.75% 2,993.64 5.11%
西南 325.51 0.33% 175.59 0.21% 31.96 0.05%

1-1-285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华中 1,979.08 2.00% 308.62 0.37% 169.27 0.29%
华北 36.09 0.04% 24.74 0.03% 192.06 0.33%
内销小计 15,066.43 15.22% 8,353.63 10.01% 5,730.10 9.78%
境内保税区 62,638.46 63.26% 59,788.85 71.67% 39,557.36 67.52%
转厂深加工 8,891.39 8.98% 6,625.20 7.94% 5,535.86 9.45%
境外 12,415.19 12.54% 8,659.39 10.38% 7,759.70 13.25%
外销小计 83,945.03 84.78% 75,073.44 89.99% 52,852.92 90.22%
总计 99,011.46 100.00% 83,427.07 100.00% 58,583.02 100.00%

九、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 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 号),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具体 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528.32 6,981.06 6,855.5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1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0.82 -60.62 -17.26
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
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
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28.68 78.34 30.37
3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420.54 -11.03 -0.77
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
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
的投资收益
229.61 - -
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支出
0.60 -13.61 -9.13
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
- -613.73 -954.23
7 减:所得税影响额 173.88 -1.37 1.55
8 减: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0.20 -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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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合计
984.94 -618.16 -952.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8,543.39 7,599.22 7,808.13

十、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比率(倍) 1.69 2.00 1.55
速动比率(倍) 1.45 1.75 1.28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44.99% 42.61% 54.5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1.07% 37.68% 41.0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8.98 7.41 7.40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77 2.61 2.55
存货周转率(次) 8.01 7.43 5.8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2,621.72 9,016.40 8,683.12
归属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9,528.32 6,981.06 6,855.57
归属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
润(万元)
8,543.39 7,599.22 7,808.13
利息保障倍数(倍) 73.16 32.40 39.4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3.07 0.29 2.14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42 1.06 1.59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合并利润总额+利息费用+折旧+摊销;

  • = -

  •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影响归

  • 属于发行人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

  • 利息保障倍数=(合并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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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 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报告期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 每股收益如下:

期间 净利润计算口径 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 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
收益
稀释每股
收益
2021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1.64% 1.76 1.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9.41% 1.58 1.58
2020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4.21% 1.40 1.4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6.36% 1.52 1.52
2019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7.56%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2.78% - -

上表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 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 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 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 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 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 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 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 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

十一、经营成果分析

(一)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趋势分析

1 、营业收入的构成及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及其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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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99,011.46 98.89% 83,427.07 97.39% 58,583.02 96.45%
其他业务收入 1,111.81 1.11% 2,236.08 2.61% 2,158.03 3.55%
合计 100,123.27 100.00% 85,663.15 100.00% 60,741.0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60,741.05 万元、85,663.15 万元和 100,123.27 万元,2019 年至 2021 年复合增长率为 28.39%,呈快速增长趋势。

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 90%以上,主 营业务突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系保护膜及材料销售收入,金额较小。

2 、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58,583.02 万元、83,427.07 万元和 99,011.46 万元,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较上年的增幅分别为 42.41%和 18.68%, 增速较快。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传统精密功
能件
38,419.09 38.80% 33,626.49 40.31% 31,784.64 54.26%
柔性复合精
密功能件
45,618.98 46.07% 42,036.23 50.39% 23,540.91 40.18%
金属精密功
能结构件
12,385.21 12.51% 7,201.93 8.63% 3,257.47 5.56%
碳纳米管 2,588.18 2.61% 562.42 0.67% - -
合计 99,011.46 100.00% 83,427.07 100.00% 58,583.0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自传统精密功能件、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 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及碳纳米管四大业务,报告期内各项业务收入的具体分析如 下:

1 )传统精密功能件

公司传统精密功能件主要包括粘接、导电、绝缘等功能相对较为单一、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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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及生产工艺较为简单的模切件。报告期内,公司传统精密功能件的销售收入分别 为 31,784.64 万元、33,626.49 万元和 38,419.09 万元,收入规模相对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传统精密功能件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4.26%、40.31%和 38.80%,占比呈下降趋势,主要系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和金 属精密功能结构件销售收入增长较快所致。

①传统精密功能件按应用领域分类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传统精密功能件按主要应用领域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平板电脑 12,747.24 33.18% 14,289.86 42.50% 13,690.39 43.07%
一体机电脑 11,602.83 30.20% 7,824.14 23.27% 11,221.21 35.30%
笔记本电脑 5,101.54 13.28% 4,794.04 14.26% 1,217.67 3.83%
智能家居 6,117.70 15.92% 4,519.85 13.44% 3,714.36 11.69%
其他 2,849.77 7.42% 2,198.59 6.54% 1,941.01 6.11%
合计 38,419.09 100.00% 33,626.49 100.00% 31,784.64 100.00%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应用于笔记本电脑、智能家居的传统精密 功能件销售收入保持增长趋势。

2020 年度公司传统精密功能件较 2019 年度略有增加,变动不大,主要系应 用于一体机电脑的产品收入下降抵消了其他应用领域的增长所致。2020 年度应 用于一体机电脑的产品收入下降主要系 2020 年苹果对专业级别的电脑进行了战 略调整,产量减少,进而对公司传统精密功能件的需求明显减少所致。

2021 年度公司传统精密功能件实现销售收入 38,419.09 万元,同比增加 4,792.60 万元,主要系一体机电脑和智能家居领域的产品收入增加所致。其中, 一体机电脑领域的传统精密功能件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增加 3,778.69 万元,主要原 因系公司当期一体机电脑领域应用于 Mac mini 及一体机电脑键盘的传统精密功 能件产品实现收入增长;智能家居领域的传统精密功能件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增加 1,597.85 万元,主要系应用于 SONOS 的精密功能件新项目量产。

②未来传统精密功能件被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完全替代的风险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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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电子产品整体呈现向轻薄化、集成化、高性能化等方向发展的趋势,对 消费电子功能件的功能及性能要求提高,因此在迭代的过程中,消费电子产品中 的部分部位的精密功能件呈现向层数增加,结构复杂度提升,功能集成度提高的 方向发展。但从整个产品来看,传统精密功能件和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始终保持 共存的关系,以平板电脑为例,用于壳体与玻璃面板的粘结组装,外观件、易损 件的组装过程防护等,基于需要实现的功能较为简单和成本考虑,都需要继续使 用传统精密功能件。

同时,随着越来越多的传统电子产品向智能化和轻薄化等方向发展,亦会产 生对传统精密功能件的需求,如用粘贴类功能件替代传统的铆钉、螺丝等机械式 固定器件,实现电子产品元器件之间的物理连接与固定,从而使产品更加轻薄, 密合性更好。

综上所述,未来传统精密功能件产品被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完全替代的风险 较小。

2 )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

公司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主要包括柔性多功能键盘固定散热胶垫、多层结构 散热件等产品,相关产品能同时起到散热、导电、电磁屏蔽等多种功能。

报告期内,公司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 23,540.91 万元、 42,036.23 万元和 45,618.98 万元。

①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按应用领域分类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按主要应用领域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平板电脑 16,661.08 36.52% 17,687.13 42.08% 8,776.69 37.28%
笔记本电脑 22,366.89 49.03% 16,406.00 39.03% 6,794.06 28.86%
一体机电脑 4,717.27 10.34% 4,571.34 10.87% 3,317.58 14.09%
智能家居 1,050.99 2.30% 2,351.31 5.59% 3,918.85 16.65%
其他 822.74 1.80% 1,020.45 2.43% 733.73 3.12%
合计 45,618.98 100.00% 42,036.23 100.00% 23,540.91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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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产品应用领域来看,2020 年度公司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产品销售收入较 2019 年度增加 18,495.32 万元,主要系应用于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一体机电 脑的产品销售收入增加所致。2021 年度公司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产品销售收入 较 2020 年度略有增加,主要系应用于笔记本电脑的产品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②公司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快速增长的原因

A、2020 年度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产品销售收入增长分析

2020 年度公司应用于平板电脑的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销售收入较 2019 年度 有所增加,主要系 a.公司参与的第二代 11 英寸的 iPad Pro 和第四代 12.9 英寸的 iPad Pro 项目在 2020 年 3 月份发布,发布时间较早,在当年销售周期较长;同 时,公司参与的第二代 11 英寸的 iPad Pro 和第四代 12.9 英寸的 iPad Pro 项目的 料号数量较上代产品均有所增加;b.2020 年度公司新增第四代 iPad air 系列产品 线;c.在新冠疫情的背景下,在线学习等需求增加,平板电脑出货量同比有所增 长,亦带动了公司相关产品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根据 IDC 统计数据,2020 年 度苹果平板电脑出货量同比增长 6.61%。

2020 年度公司应用于笔记本电脑的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销售收入较 2019 年 度有所增加,主要系 a.2019 年度应用于苹果 13 英寸和 15 英寸 Pro 笔记本电脑 键盘部位的精密功能件产品共有包含发行人在内的多家供应商;受苹果于 2019 年度对键盘结构重新设计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参与的苹果 2019 年 11 月发布的 16 英寸 Pro 机型、2020 年发布的全新的 13 英寸的 Pro 机型和 air 机型键盘部位 的精密功能件产品的供应商有所减少,供应商集中度有所提升,公司份额占比有 所增长;b.2020 年度新增覆盖了 13 英寸的 Air 产品机型;c.根据 Strategy Analytics 统计数据,苹果 2020 年度笔记本电脑出货量为 19.7 百万台,较 2019 年度同比 增长了 25.48%,终端品牌笔记本电脑出货量呈现快速增长,亦带动了公司相关 产品的快速增长。

2020 年度公司应用于一体机电脑的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销售收入较 2019 年 度有所增加,主要系苹果个人电脑出货量快速增长,公司应用于 27 英寸一体机 电脑和 Mac mini 产品线的产品收入增加所致。根据 IDC 统计数据,苹果个人电 脑 2020 年度出货量同比增长 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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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021 年度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产品销售收入增长分析

2021 年度公司应用于笔记本电脑的产品收入增加,主要系在苹果笔记本电 脑出货量同比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公司当期应用于苹果 2020 年 11 月发布的 MacBook Air 和 13 英寸 MacBook Pro 笔记本电脑键盘部位的柔性复合精密功能 件产品实现了较大幅度的收入增长。根据 Strategy Analytics 统计数据,苹果 2021 年度笔记本电脑出货量较 2020 年度增长了 26%,终端品牌笔记本电脑出货量快 速增长。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快速增长合理,符合企业实 际情况。

3 )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

公司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产品主要包括多功能声学密封屏蔽金属盖、主板金 属屏蔽支架、散热屏蔽罩等,公司开展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业务的时间相对较晚, 自 2018 年起开始重点开拓该业务,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收入增速较快。报 告期内,公司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销售收入分别为 3,257.47 万元、7,201.93 万元 和 12,385.21 万元,呈持续增长趋势。

①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按应用领域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按主要应用领域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智能家居 6,324.47 51.06% 5,062.19 70.29% 2,654.94 81.50%
一体机电脑 4,614.17 37.26% 1,365.76 18.96% 55.60 1.71%
平板电脑 925.88 7.48% 749.51 10.41% 542.87 16.67%
其他 520.69 4.20% 24.46 0.34% 4.07 0.12%
合计 12,385.21 100.00% 7,201.93 100.00% 3,257.4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销售收入持续增加,主要系来源于应用 于智能家居和一体机电脑的产品销售收入持续增加所致。

②公司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快速增长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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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快速增长的原因主要如下:

A、主要应用领域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

报告期内,全球智能家居行业规模及苹果个人电脑出货量呈现快速增长的趋 势,具体如下: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智能家居行业规模(亿美元) 1,044 788 676
苹果个人电脑出货量(万台) 2,780 2,310 1,789

注:数据来源于 Statista 和 IDC

B、公司与终端品牌厂商合作不断加深合作,导入终端品牌的产品逐步放量

公司与终端品牌厂商合作不断加深,在智能家居领域,公司参与的应用于亚 马逊电视棒的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项目及产品数量不断增加,对亚马逊的销售收 入在报告期内逐年增长;在一体机电脑领域,公司参与的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一 体机电脑新项目在 2020 年和 2021 年开始放量,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相关产品 分别同比增长 1,310.16 万元和 3,192.77 万元。

C、公司开展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业务的时间相对较晚,自 2018 年起开始重 点开拓该业务,业务增长空间较大

4 )碳纳米管

报告期内公司向新能源领域拓展,开发出力学、导电等方面具有相对优势的 碳纳米管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碳纳米管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 0.00 万元、562.42 万元和 2,588.18 万元,销售规模较小,目前仍主要处于向下游客户的认证及导入 过程中。随着公司碳纳米管产品在下游客户认证进程的不断推进,未来其将逐步 成为公司新的收入增长点。

3 、公司消费电子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收入增长与行业增长速度的匹配性分

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电子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产品销售收入增长率与同行业 可比公司类似产品增长率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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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可比类似产品 类似产品主要
应用领域
2021 年度 2020
领益智造 精密功能及结构件 消费电子、车载工
控、智能安防
1.87% 28.13%
安洁科技 智能终端功能件和精密结
构件以及模组类产品
手机、平板电脑、笔
记本电脑、智能穿戴
39.80% -21.56%
恒铭达 平板电脑产品 平板电脑 3.22% 98.42%
飞荣达 导热器件和电磁屏蔽件 通信通讯设备、
智能手机等
5.69% 37.12%
智动力 功能性和结构性电子器件 手机 -7.68% 31.14%
博硕科技 电子产品功能性器件 手机 19.72% 20.59%
达瑞电子 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 手机、电脑、
可穿戴电子设备
25.17% 10.76%
鸿富瀚 平板电脑和电脑类 平板电脑和电脑类 - 60.73%
平均数 12.54% 33.17%
发行人 消费电子精密功能件和结
构件
苹果电脑、笔记本电
脑和一体机电脑
16.36% 41.45%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 注:鸿富瀚 2021 年度未单独披露平板电脑和电脑类产品的销售收入。

由上表可以看出,2020 年度同行业可比公司中除安洁科技外,可比类似产 品的销售收入整体均实现了较快增长。安洁科技产品主要应用于手机领域,根据 安洁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回复及年度报告,2020 年度安洁科技收入同 比有所下降,主要系由于市场环境变化,金属手机后盖基本退出市场,子公司威 博精密销售收入同比减少所致。剔除安洁科技的影响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0 年类似产品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为 40.98%。

2021 年度除智动力外的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可比类似产品同比均有所增 长。智动力同比有所下降,根据其年度报告,主要系受海外疫情影响,越南智动 力营业收入下降,同时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产品销售单价下降所致。

综上所述,发行人报告期内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销售收入同比增长率与同行 业可比公司类似产品增长率基本一致,具有合理性和匹配性。

4 、主营业务收入按照地区分类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地区分布具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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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华东 4,482.93 4.53% 3,048.79 3.65% 2,343.17 4.00%
华南 8,242.82 8.33% 4,795.88 5.75% 2,993.64 5.11%
西南 325.51 0.33% 175.59 0.21% 31.96 0.05%
华中 1,979.08 2.00% 308.62 0.37% 169.27 0.29%
华北 36.09 0.04% 24.74 0.03% 192.06 0.33%
内销小计 15,066.43 15.22% 8,353.63 10.01% 5,730.10 9.78%
境内保税区 62,638.46 63.26% 59,788.85 71.67% 39,557.36 67.52%
转厂深加工 8,891.39 8.98% 6,625.20 7.94% 5,535.86 9.45%
境外 12,415.19 12.54% 8,659.39 10.38% 7,759.70 13.25%
外销小计 83,945.03 84.78% 75,073.44 89.99% 52,852.92 90.22%
总计 99,011.46 100.00% 83,427.07 100.00% 58,583.0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销售区域以境内保税区为主,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 为 67.52%、71.67%和 63.26%,主要原因系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富士康、广达电 脑、仁宝电脑等大型电子产品制造服务商,相关客户生产场所主要集中在保税区。 公司根据客户要求的送货地点进行送货,因此境内保税区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 除保税区外,公司外销收入主要集中在中国台湾地区、东南亚和北美洲地区。 ( 1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外销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外销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领益智造 61.40% 59.14% 49.75%
安洁科技 50.95% 47.50% 43.13%
恒铭达 53.52% 55.80% 59.12%
飞荣达 32.21% 26.39% 18.98%
智动力 39.42% 43.64% 28.01%
博硕科技 7.00% 6.25% 0.11%
达瑞电子 46.68% 47.43% 62.48%
鸿富瀚 13.47% 13.57% 9.53%
平均数 38.08% 37.47% 3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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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发行人 84.78% 89.99% 90.22%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比分别为 90.22%、89.99%和 84.78%,占比高于 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富士康、广达电脑等客户要求的送货地以 保税区为主。

2 )主要外销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外销客户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主要交易内容 外销金额(万
元)
占外销收入
比例
2021 年度
1 富士康 平板电脑、一体机电脑等精
密功能件和结构件产品
34,691.98 41.33%
2 向隆电子 笔记本电脑精密功能件产品 19,272.38 22.96%
3 广达电脑 笔记本电脑、一体机电脑等
精密功能件产品
8,291.57 9.88%
4 比亚迪 平板电脑、一体机电脑精密
功能件产品
7,783.81 9.27%
5 仁宝电脑 平板电脑精密功能件产品 4,119.23 4.91%
合计 74,158.96 88.34%
2020 年度
1 富士康 平板电脑、一体机电脑等精
密功能件和结构件产品
31,926.70 42.52%
2 向隆电子 笔记本电脑精密功能件产品 14,875.65 19.81%
3 广达电脑 笔记本电脑、一体机电脑精
密功能件产品
10,752.02 14.32%
4 仁宝电脑 平板电脑精密功能件产品 6,138.05 8.17%
5 比亚迪 平板电脑、一体机电脑精密
功能件产品
3,479.53 4.63%
合计 67,171.95 89.47%
2019 年度
1 富士康 平板电脑、一体机电脑等精
密功能件和结构件产品
20,763.54 39.29%
2 广达电脑 笔记本电脑、一体机电脑精
密功能件产品
14,194.00 26.86%
3 仁宝电脑 平板电脑精密功能件产品 5,717.17 10.82%
4 可成科技 平板电脑精密功能件产品 3,990.60 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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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客户名称 主要交易内容 外销金额(万
元)
占外销收入
比例
5 英华达 智能家居功能件产品 2,198.29 4.16%
合计 46,863.59 88.67%

上述主要外销客户的简介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公司简介
1 富士康 富士康科技集团成立于1974年,总部位于中国台湾,是专业从事
计算机、通讯、消费性电子等3C产品研发制造,广泛涉足数位内
容、汽车零组件、通路、云运算服务及新能源、新材料开发应用的
高新科技企业。
2 向隆电子 上海向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为中国台湾上市公司
茂林光电科技(开曼)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
和消费电子领域塑胶导光板和零组件的设计、制造和销售。
3 广达电脑 广达电脑成立于1988年,总部位于中国台湾,是全球最大的笔记
本电脑代工制造厂商之一,生产及服务据点横跨亚洲、北美、拉丁
美洲、欧洲及东南亚等地区,产品线横跨信息、通讯、消费性电子
及云端运算等领域。
4 仁宝电脑 仁宝电脑成立于1984年,总部位于中国台湾,是全球最大的笔记
本代工制造厂商之一,所设计制造之产品涵盖笔记型电脑、平板电
脑、穿戴装置及手机等,并将产品加以整合,投入IOT应用,以
智慧家庭、智慧车载为服务目标,致力成为整体性解决方案提供
者。
5 英华达 英华达成立于2000年,总部位于中国台湾,是全球最大的手机代
工制造厂商之一,在台北、南昌、上海等地拥有研发生产基地。
6 比亚迪 比亚迪成立于1995年,总部位于深圳,经过20多年的高速发展,
已在全球设立30多个工业园,实现全球六大洲的战略布局,业务
布局涵盖电子、汽车、新能源和轨道交通等领域。
7 可成科技 可成科技成立于1984年,总部位于中国台湾,主要从事笔记本电
脑、手机、MP3、数码相机等消费电子产品的外壳和部件的制造、
加工和销售业务。

3 )富士康、广达电脑等客户是否要求除发行人以外的同类产品供应商将 产品送往保税区,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产品交付方式差异对发行人的影响 ①相关交易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综合保税区是为以外贸加工为主的制造企业设立的一种独特模式,根据现行 有关政策,海关对保税区实行封闭管理,境外货物进入保税区,实行保税管理; 境内其他地区货物进入保税区,视同出境,实行退税。同时,企业在综合保税区 开展口岸作业业务,海关、商检等部门在园区内查验货物后,可在任何口岸(海 港或空港)转关出口,无须再开箱查验,极大提升了出口效率。因此,富士康、 广达电脑等代工厂商出于成本和效率考虑多在保税区建厂,通过保税区与其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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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供应商进行交易,可实现材料免税进口,降低资金成本。

公司同类产品的其他精密功能件及结构件产品供应商如领益智造、迈锐集团 等同样通过保税区与富士康、广达电脑等客户进行交易。

除精密功能件及结构件外,模具、零组件等其他供应商同样存在通过保税区 向富士康、广达电脑等代工厂商交货的情况。根据公开披露资料,博众精工科技 股份有公司(股票代码 688097,以下简称“博众精工”)和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300956,以下简称“英力股份”)的主要客户同样系富士 康、广达电脑、仁宝电脑等代工厂商,其保税区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主要客户 保税区收入占比 保税区收入占比 保税区收入占比 保税区收入占比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博众精工 自动化设备、自动
化柔性生产线、自
动化关键零部件以
及工装夹(治)具
等产品
苹果、广达电
脑、富士康
未披露 未披露 90.09% 98.51%
英力股份 消费电子产品结构
件模组及相关精密
模具的研发、设
计、生产和销售
联宝、仁宝电
脑、纬创资通
未披露 未披露 97.21% 97.13%

数据来源:招股说明书

综上所述,发行人将产品送往保税区符合行业惯例。

②产品交付方式差异对发行人的影响

相较于境内一般销售,保税区交付方式下对公司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产品定价 及汇率影响两方面,具体表现为:①产品定价方面,保税区销售情形下,公司符 合退税要求的货物可以申请出口退税,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 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流转环节由公司承担的增值税。 因此,在与客户的实际交易过程中,如客户要求的送货地点为保税区,则双方洽 谈确定的价格不考虑增值税影响;②汇率方面,保税区交付方式下,客户通常要 求公司采用美金等外币进行结算,公司需承担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

4 )外销收入与海关出口数据的匹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与海关出口数据匹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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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捷邦科技账面外销收入① 83,945.03 75,073.44 52,852.92
海关出口数据金额② 87,695.52 75,316.13 54,170.49
差额(③=②-①) 3,750.49 242.69 1,317.57
差异率(④=③/②) 4.28% 0.32% 2.43%
其中:
时间性差异 1,371.69 -454.38 644.91
出口申报金额与实际确认收入金额的差异 1,989.66 724.22 716.88
退运等其他差异 389.14 -27.15 -44.22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与海关出口数据差异率分别为 2.43%、0.32%和 4.28%,差异的主要原因为:

①公司收入确认时点与海关出口报关时点存在时间性差异

在 VMI 销售模式下,公司确认外销收入的时点为客户领用,依据客户领用 报表中从 VMI 仓领用数量及单价确认销售收入。如公司运至富士康 VMI 仓库货 物的海关申报时点为货物进入保税区的时点,VMI 仓设置在保税区内,已完成报 关手续放置在 VMI 仓的客户尚未领用的货物仍属于公司存货。因此,VMI 销售 模式下,海关申报时点与客户领用的收入确认时点存在时间性差异。

在 DDU/DDP/DAP 贸易模式下,公司确认外销收入的时点为客户签收,依据 客户签收数量及单价确认销售收入。部分客户如比亚迪、富泰华属于进料深加工, 公司将货物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客户签收后集中进行报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海关统计条例》,海关统计出口货物的日期,按照办结海关手续的日期统计。 因此,在 DDU/DDP/DAP 模式下海关申报时点与客户签收的确认收入时点存在 时间性差异。

②出口申报金额与实际确认收入金额的差异

出口申报金额与实际确认收入金额的差异主要系公司部分客户在报关后,会 有一定的商业折扣,公司在客户领用或签收时,按折扣后的价格确认收入,与海 关出口数据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除时间性差异和出口申报金额与实际确认收入金额的差异外,受少量货物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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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等因素影响,也导致外销收入与海关出口数据存在一定差异。

5 )外销收入与出口退税数据匹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与出口退税数据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公司账面外销收入① 83,945.03 75,073.44 52,852.92
其中:进料深加工等不适用免
抵退部分②
9,197.62 7,043.70 7,625.08
出口退税申报外销收入③ 74,698.73 67,479.83 48,242.57
差额(④=③-(①-②)) -48.68 -549.91 3,014.73
差异率(⑤=④/③) -0.07% -0.81% 6.25%
其中:
时间性差异 -1,390.64 -488.82 3,354.02
其他 1,341.96 -61.09 -339.29

注:进料深加工的外销货物由于使用了免税进口的原材料,且货物未实际出境,免抵退 税申报时,不在免抵退税出口销售额中,故上表分析时予以扣除。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申报出口退税数据差异率分别为 6.25%、-0.81%和 -0.07%,差异的主要原因为:

①时间性差异

出口退税受单证齐备性以及税务机关审核等因素影响,与收入确认时点相比 存在一定差异性。2018 年度,受部分货物单证尚未齐备影响,当年未申报并于次 年申报退税的金额较多,导致 2018 年度申报出口退税金额较小,2019 年度则较 多。

②其他差异

除时间性差异外,因未及时办理延期收汇备案导致无法正常申报免抵退税、 会计核算等因素影响,也导致外销收入与出口退税申报数据存在一定差异。

6 )保荐人、申报会计师报告期内对境外销售的函证、回函及走访情况 ①对境外销售的函证、回函情况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境外销售的函证、回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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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外销收入① 83,945.03 75,073.44 52,852.92
发函金额② 82,537.73 74,347.12 52,247.06
发函占比③=②/① 98.32% 99.03% 98.85%
函证程序确认金额④ 82,233.71 72,648.41 51,510.09
函证确认金额占发函金额比例⑤=④
/②
99.63% 97.72% 98.59%

②对境外销售的走访情况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境外销售的走访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外销收入① 83,945.03 75,073.44 52,852.92
外销走访金额② 77,546.45 70,894.55 46,964.84
外销走访占比③=②/① 92.38% 94.43% 88.86%

经函证及走访等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境外销售比例较 高主要系相关客户生产场所主要集中在境内保税区所致,境外销售具有真实性。

5 、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销售量的变化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及销售量变化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6 、收入的季节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第一季度 25,406.07 25.66% 12,321.64 14.77% 10,092.44 17.23%
第二季度 22,023.54 22.24% 18,282.16 21.91% 11,139.13 19.01%
第三季度 27,770.72 28.05% 24,435.98 29.29% 18,834.24 32.15%
第四季度 23,811.12 24.05% 28,387.29 34.03% 18,517.22 31.61%
合计 99,011.46 100.00% 83,427.07 100.00% 58,583.02 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呈现一定的季节性波动,下半年收入高于上半年,主要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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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因系受下游电子消费品行业的需求波动影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平板电脑、笔 记本电脑等电子消费领域,由于下半年“双 11”、圣诞节等促销活动较多,通常 为电子消费品的销售旺季,因此公司下半年的收入占比较高。

2021 年度,同行业可比公司各季度营业收入占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领益智造 21.15% 20.78% 29.25% 28.82%
安洁科技 18.77% 22.82% 28.78% 29.62%
恒铭达 15.19% 16.93% 27.04% 40.84%
飞荣达 20.48% 19.00% 26.39% 34.13%
智动力 28.47% 23.37% 27.21% 20.95%
博硕科技 16.76% 19.12% 40.38% 23.75%
达瑞电子 24.00% 24.93% 25.12% 25.95%
鸿富瀚 19.61% 23.10% 29.60% 27.70%
平均数 20.55% 21.26% 29.22% 28.97%
发行人 14.77% 21.91% 29.29% 34.03%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

如上表所示,同行业可比公司领益智造、安洁科技、恒铭达、飞荣达、博硕 科技、达瑞电子、鸿富瀚的营业收入同样呈现出第三季度、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 高的季节性特征,与公司营业收入情况一致,公司第三、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符 合消费电子功能件和结构件行业惯例。

7 、第三方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第三方回款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第三方回款金额 193.18 23.83 96.46
营业收入 100,123.27 85,663.15 60,741.05
第三方回款收入占比 0.19% 0.03% 0.16%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 96.46 万元、23.83 万元和 193.18 万 元,金额及占比均很小。公司第三方回款的原因主要系个别客户根据其集团内部 的统一安排,由其母公司代为支付结算的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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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回款金额及占比均较小, 收入具有真实性且第三方回款具备商业合理性。

8 、现金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现金销售情况,金额分别为 0.46 万元、1.77 万元和 0.32 万元,主要系销售废品收入。

9 、退换货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退换货的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退换货的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退换货的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退换货的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退换货的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退换货金额 770.76 636.41 699.21
营业收入 100,123.27 85,663.15 60,741.05
退换货比例 0.77% 0.74% 1.15%

报告期内,发行人退换货的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报告期内,公司销 售退换货的原因主要系少量因产品粘合异常或者不方便客户进行组装等因素未 完全达到客户要求而被退回所致。

10 、发行人是否对主要产品负有质保义务、是否计提相关的预计负债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知名的制造服务商或组件商,其营业规模较大,采购内容 广泛,因此在日常经营中,主要客户会制定适用于不同类型供应商全面而通用的 格式化采购框架协议,并基于其较高的市场地位,要求供应商有一定期间的质量 保证期,若在保证期内出现任何产品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进行免费保修、更换或 退货。根据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签署的框架协议,若因发行人产品质量问题,发行 人需要进行免费保修、更换或退货,发行人对主要产品负有质保义务。

公司对主要产品负有质保义务,但报告期内发行人未计提预计负债,主要系:

(1)公司主要产品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产品领域,下 游应用领域具有更新换代快的特点。发行人主要客户如富士康等签收或领用发行 人产品后,再将产品送到产线上进行生产的时间间隔较短,若在生产前或者生产 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客户会及时与发行人协商进行退换货;

(2)报告期内,发行人退换货金额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且金额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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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确定性;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第四条,“与或有事项相 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 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产品售出后由于质量问题需要进行免费保修、退换货具有偶发性,即公司在 产品售出时点上,对于未来是否实际需要保修、退换货具有不确定,且发生的相 关支出金额也不能够可靠地估计,从而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 事项》关于因承担产品质量保证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的条件。

(4)同行业可比公司均未对销售合同中的产品质量保证义务确认预计负债。

(二)营业成本分析

1 、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71,841.89 98.92% 58,872.48 97.56% 38,762.50 96.27%
其他业务成本 786.90 1.08% 1,471.04 2.44% 1,501.75 3.73%
合计 72,628.79 100.00% 60,343.52 100.00% 40,264.25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 40,264.25 万元、60,343.52 万元和 72,628.79 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96.27%、97.56%和 98.92%, 与主营业务收入相匹配;其他业务成本主要系保护膜及材料销售成本。

2 、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
传统精密功能件
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26,941.49 37.50% 23,867.97 40.54% 20,841.95 53.77%
32,084.98 44.66% 28,966.64 49.20% 15,610.33 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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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 10,691.70 14.88% 5,513.41 9.37% 2,310.22 5.96%
碳纳米管 2,123.73 2.96% 524.45 0.89% - -
合计 71,841.89 100.00% 58,872.48 100.00% 38,762.5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逐年增长,与主营业务收入规模相匹配。 3 、主营业务成本按成本要素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构成,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52,441.64 73.00% 43,056.39 73.14% 29,013.91 74.85%
直接人工 8,727.02 12.15% 6,361.42 10.81% 4,108.96 10.60%
制造费用 9,563.02 13.31% 8,547.42 14.52% 5,639.63 14.55%
合同履约
成本
1,110.21 1.55% 907.25 1.54% - -
合计 71,841.89 100.00% 58,872.48 100.00% 38,762.5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成本结构相对稳定,具体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1 )直接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金额分别为 29,013.91 万元、43,056.39 万元和 52,441.64 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74.85%、73.14%和 73.00%, 是公司的主要成本组成部分。公司产品具有定制化特点,对生产所需的胶带、泡 棉、离型膜等原材料的要求较高,因此直接材料占总成本比例较高。此外,不同 的产品规格、型号产品所耗用的材料在材质、性能等方面存在差异,随着公司产 品种类和型号的增多,直接材料占公司自制成本的比例存在一定的波动,但整体 占比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74.85%、73.14%和 73.00%。剔除 2020 年和 2021 年合同履约成本的影响后,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占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74.85%、74.28%和 74.14%,占比基本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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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分析如下:

①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结构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要产品直接材料占其成本的比例如下:

类别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主营业务
收入占比
直接材
料比例
主营业务
收入占比
直接材
料比例
主营业务
收入占比
直接材
料比例
传统精密功能件 38.80% 72.21% 40.31% 74.05% 54.26% 73.67%
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 46.07% 70.31% 50.39% 70.34% 40.18% 73.09%
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 12.51% 89.06% 8.63% 96.27% 5.56% 97.40%
碳纳米管 2.61% 81.47% 0.67% 71.54% - -
合计 100.00% 74.14% 100.00% 74.28% 100.00% 74.85%

注:上表在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去除了履约成本影响

由上表可知,2020 年度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下降的主要原因为柔 性复合精密功能件的直接材料占比下降,且收入占比提升所致;2021 年度直接 材料占比较 2020 年度无明显变动。

由于公司精密功能件产品具有定制化特点,不同型号的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 产品由于应用部位、所需功能的不同,其加工工序及难度具有一定差异,导致各 型号产品其直接材料占其产品成本的比重不同。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公司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产品按直接材料占比划分 的收入金额及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直接材料
占比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收入金额 比例 收入金额 比例
低于60% 9,125.43 21.71% 4,301.56 18.27%
60%-70% 12,283.93 29.22% 5,982.38 25.41%
70%以上 20,626.87 49.07% 13,256.97 56.32%
合计 42,036.23 100.00% 23,540.91 100.00%

如上表所示,2019 年度至 2020 年度,公司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产品中直接 材料占比低于 60%的产品收入金额占比由 2019 年度的 18.27%提升至 2020 年度 的 21.71%,同时直接材料占比 70%以上的产品收入金额占比则有所下降,导致 公司 2020 年度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产品的整体直接材料占比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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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

消费电子产品具有更新迭代速度快,产品的性能、内部结构差异大的特点, 对不同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拟实现的性能和功能亦存在不同的要求。公司需要根 据客户或者终端品牌厂商的要求进行定制化开发,在终端客户对产品的功能、材 料要求发生变化时,为了更好地适应新产品性能及功能需求,公司会相应调整不 同品牌及型号原材料的采购金额,导致原材料采购价格存在一定波动。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采购的平均价格与公司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变动趋势 如下: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主要材料平均采购价格 元/㎡ 11.47 13.45 14.27
元/PCS 0.34 0.30 0.36
主要材料占采购材料总额比例 92.69% 98.12% 98.37%
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平均销售价格(元/PCS) 0.38 0.39 0.41

注:公司材料单位主要为㎡和 PCS,上表分别列示以㎡和 PCS 为单位的材料平均价格。

从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整体采购平均单价有所波动,与 报告期内发行人直接材料占比下降不存在较强的匹配性,但与平均销售价格波动 具有相关性。

2 )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人工费用分别为 4,108.96 万元、6,361.42 万元和 8,727.02 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10.60%、10.81%和 12.15%;制造费用分别 为 5,639.63 万元、8,547.42 万元和 9,563.02 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 14.55%、14.52%和 13.31%。

2021 年度,公司直接人工成本占比较 2020 年度增长 1.34 个百分点,制造费 用占比则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营业规模的迅速增长,生产人力需求越 来越高,生产人员的薪酬也有所增长,同时公司当年委外加工规模进一步下降, 委外加工费有所减少,导致直接人工占比略有增长,制造费用占比相应下降。

①报告期各期生产人员数量、与产量的匹配关系,人员工资与当地平均工资 对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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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各期生产人员数量、产量情况和工资与当地平均工资对比情 况如下: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自制产量①(万PCS) 221,585.32 169,051.54 118,291.47
直接人工成本②(万元) 8,673.72 6,325.58 4,108.96
生产人员月平均数量③(人) 1,014 805 513
人均产量④=①/③(万PCS/人) 218.53 210.00 230.59
平均薪酬⑤=②/③(万元/人) 8.55 7.86 8.01
东莞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万元/人) 7.54 6.99 6.37
苏州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万元/人) 7.48 6.78 6.48

注 1:因 2020 年和 2021 年度碳纳米管业务量较小,故未分析碳纳米管业务的人均产量、 平均薪酬;

注 2:东莞市职工年平均工资取自东莞市统计局公布的 2019 年和 2020 年东莞市职工年 平均工资及 2021 年东莞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注 3:苏州市职工年平均工资取自苏州市统计局公布的苏州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 平均工资。

报告期内,公司每年人均产量分别为 230.59 万 PCS/人、210.00 万 PCS/人和 218.53 万 PCS/人,最近三年人均产量呈现一定波动,主要原因为随着柔性复合 精密功能件生产销售有所增加,其由于部分产品生产工艺相对复杂,单位产量耗 用的工时相对较多,导致人均产量在 2020 年度存在下降情况,各期生产人员数 量与产量具有匹配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生产人员平均薪酬分别为 8.01 万元/人、7.86 万元/人和 8.55 万元/人,2020 年度公司直接生产人员年平均薪酬较 2019 年度有所下降,主 要系当年因疫情影响,国家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经测算,如无社会保险 费减免,2020 年公司直接生产人员的平均薪酬预计约 8.42 万元,较上年有所增 长。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公司直接生产人员各年年平均薪酬均高于主要生产 地东莞和苏州当地职工平均薪酬。

②制造费用明细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成本中的制造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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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薪酬及福利 4,182.52 40.30% 3,128.06 37.24% 2,091.17 34.22%
物料及模具 2,051.15 19.76% 1,683.38 20.04% 1,201.85 19.67%
委外加工费 1,131.08 10.90% 1,506.77 17.94% 1,264.48 20.69%
折旧与摊销 1,738.40 16.75% 703.81 8.38% 440.35 7.21%
租赁及装修费 204.13 1.97% 579.99 6.91% 553.59 9.06%
能源消耗 469.36 4.52% 349.55 4.16% 219.33 3.59%
其他费用 601.68 5.80% 447.06 5.32% 339.56 5.56%
合计 10,378.32 100.00% 8,398.61 100.00% 6,110.32 100.00%

注:该数据为各期实际发生制造费用,与主营业务成本中制造费用口径存在一定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成本中的制造费用分别为 6,110.32 万元、8,398.61 万元 和 10,378.32 万元,主要由薪酬及福利、物料及模具、委外加工费等构成,具体 分析如下:

A 、薪酬及福利

公司制造费用中薪酬及福利主要包括产品检测人员、车间管理人员等的工资 薪酬及福利费,报告期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原因系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 更加重视产品品质及生产过程的控制,相关生产辅助人员的数量不断增加,薪酬 及福利支出逐年增长。

B 、物料及模具

公司制造费用中物料及模具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模具、卡板、PE 袋、 纸箱等,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逐年增长,产品生产所需物料及模具也逐年增长。 C 、委外加工费

2020 年度,公司委外加工费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而有所增长。2021 年度, 随着公司固定资产的增加及生产人员的不断扩充,公司委外加工规模有所减少, 委外加工费相应下降。

D 、折旧与摊销、租赁及装修费、能源消耗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为满足销售收入持续增长下产能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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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加大了机器设备投入,增加了厂房租赁面积,导致各年折旧与摊销逐年增长, 能源消耗也随之上升。自 2021 年起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除适用简化处理的短 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房租仍计入原科目外,其他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折旧 627.98 万元计入折旧与摊销。

3 )合同履约成本

2020 年度起,公司根据新收入准则,将产品控制权转移至客户之前发生的 物流运输费、报关费等为履行合同发生的必要活动的相关费用计入合同履约成本。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合同履约成本分别为 907.25 万元和 1,110.21 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内的成本结构变动情况与公司生产经营变动情况相匹 配。

4 、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采购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和能源采购情况请分别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和 技术”之“五、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之“(一)主要原材料和能源采购情况”。

(三)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 、毛利及毛利率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99,011.46 83,427.07 58,583.02
主营业务成本 71,841.89 58,872.48 38,762.50
主营业务毛利额 27,169.57 24,554.59 19,820.52
主营业务毛利率 27.44% 29.43% 33.83%
综合毛利率 27.46% 29.56% 33.71%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3.71%、29.56%和 27.46%,呈下滑趋势。

1 )综合毛利率及其变动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类主要类型产品毛利率及毛利占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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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毛利率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贡献
毛利
收入
占比
毛利
率贡
毛利
收入
占比
毛利
率贡
传统精密功
能件
29.87
%
38.37
%
11.46
%
29.02
%
39.25
%
11.39
%
34.43
%
52.33
%
18.02
%
柔性复合精
密功能件
29.67
%
45.56
%
13.52
%
31.09
%
49.07
%
15.26
%
33.69
%
38.76
%
13.06
%
金属精密功
能结构件
13.67
%
12.37
%
1.69% 23.45
%
8.41% 1.97% 29.08
%
5.36% 1.56%
碳纳米管 17.95
%
2.58% 0.46% 6.75% 0.66% 0.04% - - -
综合毛利率 27.46% 29.56% 33.71%

= * 注:毛利率贡献 该类产品毛利率 收入贡献(该类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贡献主要来源于传统精密功能件和柔性复合精密 功能件,系产品收入结构变动以及各类型产品毛利率变动共同影响的结果,具体 分析如下:

①传统精密功能件

报告期内,公司传统精密功能件的毛利率分别为 34.43%、29.02%和 29.87%, 公司传统精密功能件的各应用领域收入结构和毛利率变动对本系列产品毛利率 影响情况如下:

应用领域 2021 年度较2020 年度 2021 年度较2020 年度 2020 年度较2019 年度 2020 年度较2019 年度
收入比重
变动影响
毛利率
变动影响
收入比重
变动影响
毛利率
变动影响
平板电脑 -2.19% -0.33% -0.19% -4.34%
笔记本电脑 -0.24% 1.48% 3.34% -1.08%
一体机电脑 2.38% 0.44% -3.82% 0.59%
智能家居 0.93% -0.60% 0.72% -0.43%
其他 0.34% -1.35% 0.19% -0.37%
合计 1.22% -0.37% 0.23% -5.64%
0.85% -5.41%

= - * 注:收入比重影响 (本期销售收入占比 上期销售收入占比) 上期毛利率 = * - 毛利率变动影响 本期销售收入占比 (本期毛利率 上期毛利率)

2020 年度公司传统精密功能件产品毛利率较上年下降 5.41 个百分点,主要 受平板电脑领域传统精密功能件产品的毛利率变动影响。2021 年度公司传统精 密功能件产品毛利率较 2020 年度上升 0.85 个百分点,变动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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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平板电脑领域传统精密功能件产品的单位平均成本、单位平均 售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片

项目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单位平均成本 0.08 -11.11% 0.09 -25.00% 0.12
其中:单位平均
材料成本
0.06 -14.29% 0.07 -22.22% 0.09
单位平均售价 0.10 -16.67% 0.12 -33.33% 0.18
毛利率 22.50% -0.99% 23.49% -10.21% 33.70%
剔除合同履约成
本后毛利率
24.48% -1.06% 25.54% -8.16% 33.70%

2019 年度,公司部分高单价、高毛利型号产品的收入规模及占比较高,拉高 了当年平板电脑领域传统精密功能件的毛利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型号 主要客户 销售额(万元) 占比 平均单价
(元/片)
毛利率
946-09904 富士康、
仁宝电脑
2,298.76 16.79% 4.05 61.49%
946-09060 富士康、
仁宝电脑
439.36 3.21% 1.08 47.21%
小计 - 2,738.12 20.00% 2.81 59.20%
其他型号产品 富士康、
仁宝电脑
10,952.28 80.00% 0.14 27.33%
合计 - 13,690.39 100.00% 0.18 33.70%

2020 年度,随着相关终端产品完全换代,前述型号产品已停止出货,加之人 民币对美元汇率升值,公司平均单价及整体毛利率水平有所下降。

2021 年度,公司应用于平板电脑领域的传统精密功能件毛利率较 2020 年度 变动较小。

②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

报告期内,公司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的各应用领域收入结构和毛利率对本系 列产品毛利率的影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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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领域 2021 年度较2020 年度 2021 年度较2020 年度 2020 年度较2019 年度 2020 年度较2019 年度
收入比重
变动影响
毛利率
变动影响
收入比重
变动影响
毛利率
变动影响
平板电脑 -1.39% -2.19% 1.20% 0.02%
笔记本电脑 3.47% 1.54% 3.10% 1.61%
一体机电脑 -0.19% -0.52% -1.13% 0.03%
智能家居 -1.36% -0.33% -5.46% -0.45%
其他 -0.22% -0.23% -0.53% -1.00%
合计 0.30% -1.73% -2.81% 0.22%
-1.42% -2.60%

= - * 注:收入比重影响 (本期销售收入占比 上期销售收入占比) 上期毛利率 = * - 毛利率变动影响 本期销售收入占比 (本期毛利率 上期毛利率)

2020 年度,公司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产品的毛利率较上年有所下降,主要 系应用于智能家居领域的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产品的收入比重变动影响所致。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公司应用于智能家居领域的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产 品的单位成本、单位售价、毛利率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片

项目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变动 金额
单位平均成本 1.75 -15.05% 2.06
其中:单位平均材料成本 1.32 -26.26% 1.79
单位平均售价 2.98 -26.60% 4.06
毛利率 41.40% -7.97% 49.37%
剔除合同履约成本后毛利率 43.76% -5.61% 49.37%

2020 年度,公司应用于智能家居领域的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产品单位平均 售价为 2.98 元/片,较 2019 年度下降 26.60%,单位平均成本为 1.75 元/片,较 2019 年度下降 15.05%,主要原因系 2019 年度应用于智能音箱产品主板部位的 部分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产品型号的收入占比及毛利率较高,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型号 销售额
(万元)
占比 平均单价
(元/片)
毛利率
G864-00250 2,847.04 72.65% 8.84 52.95%
G864-00237 438.58 11.19% 1.36 47.95%
其他型号产品 633.22 16.16% 1.98 34.27%

1-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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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型号 销售额
(万元)
占比 平均单价
(元/片)
毛利率
合计 3,918.85 100.00% 4.06 49.37%

2019 年,公司针对上述型号产品改进了生产工艺设计,导入了大尺寸多工 位高精度圆刀设备,替代了原平刀生产工艺,使得相关型号产品的原材料损耗较 小,因此毛利率较高。

2020 年,受新冠肺炎疫情以及终端品牌客户对智能音箱功能件设计变更等 因素影响,上述型号产品的出货量减少,使得 2020 年度用于智能家居领域的柔 性复合精密功能件产品整体销售收入、平均单价和毛利率均有所下滑,具体情况 如下:

产品型号 销售额
(万元)
占比 平均单价(元/片) 毛利率
G864-00250 1,228.42 52.24% 8.50 47.01%
G864-00237 251.86 10.71% 1.27 42.07%
其他型号产品 871.04 37.04% 1.95 33.28%
合计 2,351.31 100.00% 2.98 41.40%

2021 年度,公司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的毛利率较 2020 年度下降 1.42 个百分 点,主要系平板电脑领域产品毛利率下降所致。2021 年度,平板电脑领域产品毛 利率下降主要系受产品更新换代影响,旧项目毛利率有所下降,同时上半年新增 项目由于主要沿用老款的物料及结构设计,公司产品报价受到一定影响,毛利率 较低所致。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波动主要受传统精密功能件及柔性复合 精密功能件的收入占比和毛利率波动影响,其中传统精密功能件毛利率变动的主 要原因系平板电脑领域收入占比及毛利率变动所致;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毛利率 变动的主要原因系智能家居领域收入占比变动及平板电脑领域毛利率变动所致。

2 、主营业务毛利额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毛利额和毛利占比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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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毛利额 毛利
占比
毛利额 毛利
占比
毛利额 毛利
占比
精密
功能
件和
结构
传统精密功
能件
11,477.60
42.24%
9,758.51
39.74%
10,942.69 55.21%
柔性复合精
密功能件
13,533.99
49.81%
13,069.59
53.23%
7,930.58 40.01%
金属精密功
能结构件
1,693.52
6.23%
1,688.52
6.88%
947.25 4.78%
碳纳米管 464.45
1.71%
37.97 0.15% - -
毛利额合计 27,169.57 100.00% 24,554.59 100.00% 19,820.52 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来源与发行人业务收入结构保持一致,精密功能件和 结构件产品是公司毛利的主要来源,各期均占当期主营业务毛利的 98%以上。

3 、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和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收入
占比
毛利率
精密
功能
件及
结构
传统精
密功能
38.80% 29.87% 40.31% 29.02% 54.26% 34.43%
柔性复
合精密
功能件
46.07% 29.67% 50.39% 31.09% 40.18% 33.69%
金属精
密功能
结构件
12.51% 13.67% 8.63% 23.45% 5.56% 29.08%
碳纳米管 2.61% 17.95% 0.67% 6.75% - -
合计 100.00% 27.44% 100.00% 29.43% 100.00% 33.83%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3.83%、29.43%和 27.44%,略有下 滑,产品结构变动及产品本身毛利率变动是影响公司毛利率变动的两个主要因素。 公司精密功能件及结构件均为定制化产品,受终端产品更新换代影响以及生产工 艺改进等影响,各产品的收入占比及毛利率会有所变动,具体分析如下:

1 )传统精密功能件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传统精密功能件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 34.43%、29.02%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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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7%,具体分析如下:

2020 年公司传统精密功能件毛利率较 2019 年下降 5.41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 系:①2019 年的高毛利产品受终端产品更新换代影响,销售规模较小;②公司 2020 年起将相关的运输费、报关费用等作为合同履约成本调整至营业成本;③ 2020 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有较大幅度升值,公司以美元结算的传统精密功能件 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

2021 年度,公司传统精密功能件产品的毛利率较上年度无明显变动。

①发行人 2019 年部分传统精密功能件毛利率较高的合理性,以及发行人的 售价 / 毛利率与市场上同类产品售价 / 毛利率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公司 2019 年度传统精密功能件的同类产品的主要供应商为领益智造及迈锐 集团,由于其未公开披露相关产品的售价/毛利率等资料,因此无法与市场同类产 品售价/毛利率进行对比。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恒铭达 2019 年度手表及其他消费电子类产品功能性器 件的毛利率为 53.88%,达瑞电子 2019 年度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业务毛利率为 48.95%,其中用于 OLED 客户的产品毛利率更高,发行人部分传统精密功能件 毛利率较高具有合理性。

根据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对主要相关客户的走访确认,发行 人销售给其的产品同其他供应商价格基本相当。

综上所述,公司前述部分高毛利产品的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高毛 利产品相比不存在较大差异。

2 )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的毛利率分别为 33.69%、31.09%和 29.67%。

2019 年度,公司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的毛利率为 33.69%,毛利率较高,主 要原因系当年应用于智能音箱产品主板部位的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产品所致。当 年公司应用于智能音箱产品主板部位的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产品收入金额为 3,912.91 万元,占当年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产品收入比例为 16.62%,毛利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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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34%,其中 G864-00250 型号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产品占当年柔性复合精密功 能件产品收入比例达 12.09%,毛利率为 52.95%,收入占比及毛利率较高。2019 年公司优化了生产工艺设计,导入大尺寸多工位高精度圆刀设备,替代了原平刀 生产工艺,使得该型号产品的原材料损耗减少,良率提升,因此毛利率较高。剔 除该型号产品的影响后,2019 年公司柔性复合精密功能结构件的毛利率为 31.04%,较其他年度不存在明显差异。

2020 年度,公司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产品的毛利率较上年下降 2.60 个百分 点,主要原因系受新冠肺炎疫情以及终端品牌客户对智能音箱功能件设计变更等 因素影响,应用于智能音箱的高毛利型号产品出货量减少,导致柔性复合精密功 能件产品整体毛利率有所下降。

2021 年度,公司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的毛利率较 2020 年度下降 1.42 个百分 点,主要系平板电脑领域产品毛利率下降所致。2021 年度,平板电脑领域产品毛 利率下降主要系受产品更新换代影响,旧项目毛利率有所下降,同时上半年新增 项目由于主要沿用老款的物料及结构设计,公司产品报价受到一定影响,毛利率 较低所致。

3 )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

报告期内,公司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的毛利率分别为 29.08%、23.45%和 13.67%,毛利率相对较低主要原因系:1)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为公司 2018 年起 重点拓展的产品,主要使用金属类材料进行生产加工,与公司原有的以功能柔性 材料为主要材料的精密功能件产品在生产工序、加工特点上存在一定差异,公司 在开展该业务时无法快速满足客户的订单需求,同时业务开展具有一定的不确定 性,因此采取了由公司设计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然后选择合格供应商根据公司 产品设计需求生产金属部件后,与公司生产的精密功能件结合后进行对外销售的 方式。

2020 年公司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毛利率较上年下降 5.63 个百分点,主要原 因系随着公司与亚马逊和苹果合作的不断深化,由公司设计并应用于其电视棒、 一体机电脑等产品的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产品种类较上年有较大幅度增加。一方 面,当年新增产品所需的金属部件生产工序相对较复杂,金属材料的成本占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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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另一方面,当年新增产品的定价相对较低,导致毛利率有所下降。

2021 年度,公司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产品的毛利率为 13.67%,较上年下降 9.78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公司应用于一体机电脑的金属功能结构件产品销售收 入快速增长。公司应用于一体机电脑的金属功能结构件产品主要采用外购金属部 件半成品后,再结合公司功能件产品进行加工的方式进行生产,因此成本相对较 高,毛利率较低。

2020 年 7 月,公司与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965.SZ)共同 出资成立了捷邦金属,专门从事相关金属部件的研发和生产。随着捷邦金属业务 的逐步开展,未来公司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产品中的金属部件将逐步转为以自产 为主,有望改善该产品的毛利率水平。

4 、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同行业公司名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领益智造 16.33% 22.27% 22.76%
安洁科技 21.82% 23.73% 28.06%
恒铭达 26.80% 38.43% 49.93%
飞荣达 15.70% 23.43% 29.75%
智动力 18.10% 21.96% 22.37%
博硕科技 46.06% 47.91% 43.18%
达瑞电子 39.00% 43.62% 47.97%
鸿富瀚 37.69% 40.74% 41.20%
平均值 27.69% 32.76% 35.65%
发行人 27.46% 29.56% 33.71%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

受产品收入结构、应用领域、客户结构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同行业公司主营 业务毛利率水平差异较大。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值接 近,高于领益智造、安洁科技、飞荣达和智动力,低于恒铭达、博硕科技、达瑞 电子和鸿富瀚,处于行业中间水平,具体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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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主要产品类别 主要应用领域 终端品牌
领益智造 精密功能及结构件、显
示及触控模组等
应用于消费电子、车载工控、智
能安防、智能穿戴、智能家居、
新能源汽车、医疗、航空航天等
领域
消费类电子领域
主要为苹果、华
为、OPPO、VIVO
及小米等
安洁科技 消费类电脑及通讯产
品功能件、金属结构
件,信息存储及汽车电
子产品
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
脑、一体机、可穿戴设备、智能
家居、新能源汽车、信息存储设
备等终端产品
主要为苹果、华
为、VIVO等
恒铭达 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
消费电子防护产品
主要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笔
记本电脑、智能穿戴设备等领域
主要为苹果、华
为、小米、谷歌等
飞荣达 电磁屏蔽材料及器件、
导热材料及器件、其他
电子器件
主要应用于通信通讯设备、智能
手机、汽车电子、电子计算机、
数据中心、家用电器等领域
主要为华为、中
兴、爱立信、诺基
亚等
智动力 消费类电子功能性器
件、消费电子结构性器
件、汽车电子器件
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
脑、智能穿戴、智能家居、车载
等领域
主要为三星、
OPPO、VIVO等
博硕科技 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
自动化设备及夹治具
智能手机、汽车电子、智能穿戴
类等消费电子产品
主要为苹果、华
为、VIVO、OPPO
达瑞电子 消费电子功能性和结
构性器件及3C自动化
设备
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
脑、可穿戴电子产品等
主要为苹果、华
为、Jabra、OPPO
鸿富瀚 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
自动化设备
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
脑、智能穿戴、家用智能设备等
主要为苹果、微
软、亚马逊等
发行人 消费电子功能件和结
构件、碳纳米管导电浆
主要应用于平板电脑、笔记本电
脑、一体机电脑、智能家居等领
主要为苹果、谷
歌、亚马逊、
SONOS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司年报和公司网站

消费电子功能件和结构件产品具有品种多样化、定制化的特点,不同终端产 品、终端客户对于产品的尺寸大小、功能设计、性能参数、原材料供应商和成本 等方面的需求存在一定差异,从而影响产品的毛利率。

在应用领域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消费电子功能件和结构件产品主要应用于 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一体机电脑和智能家居领域。恒铭达、智动力、博硕科 技和鸿富瀚等同行业可比公司则主要以智能手机领域为主,并同时覆盖平板电脑、 汽车电子和可穿戴设备等多个领域,各可比公司的产品应用领域存在一定差异。

在终端品牌客户结构方面,公司终端品牌客户以苹果、谷歌、亚马逊和 SONOS 为主,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安洁科技客户主要为苹果、华为、VIVO 等, 飞荣达客户主要为华为、中兴、爱立信、诺基亚等,智动力客户主要为三星、OPPO、 VIVO 等。客户结构的不同也使得各公司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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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毛利率与行业平均水平接近,符合行业的特点及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同行业公司名称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变动 毛利率
领益智造 16.33% -5.94% 22.27% -0.49% 22.76%
安洁科技 21.82% -1.91% 23.73% -4.33% 28.06%
恒铭达 26.80% -11.63% 38.43% -11.50% 49.93%
飞荣达 15.70% -7.73% 23.43% -6.32% 29.75%
智动力 18.10% -3.86% 21.96% -0.41% 22.37%
博硕科技 46.06% -1.85% 47.91% 4.73% 43.18%
达瑞电子 39.00% -4.62% 43.62% -4.35% 47.97%
鸿富瀚 37.69% -3.05% 40.74% -0.46% 41.20%
平均值 27.69% -5.07% 32.76% -2.89% 35.65%
发行人 27.46% -2.10% 29.56% -4.15% 33.71%

2020 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较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毛利率差距有所拉大, 主要原因系:

(1)受产品收入结构、应用领域、客户结构等因素的影响,同行业公司主 营业务毛利率水平差异较大。同行业可比公司中,毛利率较低的智动力、领益智 造的整体毛利率水平约 22%左右,毛利率较高的博硕科技、达瑞电子和鸿富瀚等 公司的毛利率则在普遍在 40%以上,平均毛利率水平易受相关公司毛利率波动的 影响。

(2)受各公司各年度销售产品结构、经营策略及终端客户需求影响,各公 司的毛利率变动趋势不完全一致。2020 年度,除博硕科技毛利率有较大幅度增 长外,公司和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均有所下降。

根据公开披露资料显示,博硕科技 2020 年度毛利率较 2019 年度有所上升, 主要系其毛利率较高的夹治具及自动化设备产品的收入占比及毛利率进一步提 升,整体毛利率较上年增长 4.73 个百分点,与发行人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 率变动趋势不一致。

综上,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0 年度的平均毛利率差距有所拉大,主要 系受各公司自身产品收入结构、经营策略及终端客户情况影响,其毛利率水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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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趋势不完全一致。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相同应用领域的同类产品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应用领域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领益智造 -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安洁科技 -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恒铭达 平板电脑 40.96% 44.90% 47.87%
飞荣达 -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智动力 -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博硕科技 -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达瑞电子 电脑 未披露 未披露 45.60%
鸿富瀚 平板电脑 未披露 42.64% 41.02%
电脑类 未披露 39.77% 39.29%
发行人 平板电脑 20.53% 24.51% 30.13%
笔记本电脑 37.37% 32.35% 30.77%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仅恒铭达、达瑞电子和鸿富瀚披露了和发行人相同应用 领域的毛利率情况,其相同应用领域产品的毛利率水平与公司存在一定差异,主 要原因系公司的平板电脑及笔记本电脑的终端品牌客户为苹果,同类产品的其他 供应商主要为迈锐集团、领益智造;恒铭达及鸿富瀚应用于平板电脑的精密功能 件产品虽与公司应用领域相同,但与公司并非同类产品,因此其毛利率与公司存 在一定差异。以鸿富瀚为例,其平板电脑终端应用品牌为苹果和微软,主要销售 产品为屏幕类功能性器件;公司的平板电脑终端应用品牌主要为苹果,应用于平 板电脑的部位较广,主要包括主板、喇叭、摄像头、天线等。

(四)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1 、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构成情况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2,897.79 2.89% 2,157.50 2.52% 3,106.56 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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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管理费用 7,282.29 7.27% 5,379.07 6.28% 4,549.70 7.49%
研发费用 6,675.62 6.67% 5,085.52 5.94% 3,640.79 5.99%
财务费用 1,376.11 1.37% 2,899.28 3.38% 109.26 0.18%
合计 18,231.81 18.21% 15,521.36 18.12% 11,406.31 18.78%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8.78%、18.12%和 18.21%。

1 )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明细及占销售费用的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2,106.55 72.70% 1,632.36 75.66% 1,246.06 40.11%
业务招待费 482.14 16.64% 264.37 12.25% 342.24 11.02%
差旅费 140.72 4.86% 116.58 5.40% 179.63 5.78%
车辆使用费 51.25 1.77% 83.28 3.86% 136.55 4.40%
折旧与摊销 68.02 2.35% 23.56 1.09% 6.09 0.20%
办公费 24.03 0.83% 17.43 0.81% 16.68 0.54%
运输费 - - - - 519.57 16.72%
出口报关费 - - - - 121.95 3.93%
仓储费 - - - - 98.98 3.19%
出口税费 - - - - 413.71 13.32%
其他费用 25.08 0.87% 19.91 0.92% 25.10 0.81%
合计 2,897.79 100.00% 2,157.50 100.00% 3,106.56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3,106.56 万元、2,157.50 万元和 2,897.79 万 元。2020 年销售费用较 2019 年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 2020 年度,公司根据新 收入准则将运输费、出口税费、报关费用等作为合同履约成本调整至营业成本, 其中运输费 702.40 万元、出口报关费 154.81 万元、出口税费 36.96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包括销售人员职工薪酬、运输费、出口税费、 业务招待费和差旅费,具体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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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分别为 1,246.06 万元、1,632.36 万元 和 2,106.55 万元,整体金额逐年增加,主要系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销 售人员人数随之增长。

②运输费

2019 年度,公司销售费用中运输费 519.57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0.86%。 公司运输费主要为向客户运输货物过程中产生的物流运输费和快递费,随公司业 务规模的扩大逐年增加。

③出口税费

2019 年度,公司销售费用中出口税费为 413.71 万元,系与可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交易产生的关税等出口税费。公司与可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用 DDP(税 后交易)模式进行交易,货物运至中国台湾地区过程中产生的关税由公司承担。 根据新收入准则,2020 年度相关出口税费作为合同履约成本调整为营业成本。

④业务招待费、差旅费

报告期各期,公司业务招待费分别为 342.24 万元、264.37 万元和 482.14 万 元;差旅费分别为 179.63 万元、116.58 万元和 140.72 万元,其中 2020 年公司业 务招待费和差旅费较上年有所下降,主要系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销售人员的 差旅活动和业务招待活动有所减少。

⑤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领益智造 1.04% 0.90% 1.52%
安洁科技 1.61% 2.08% 2.64%
恒铭达 2.75% 5.42% 6.74%
飞荣达 3.10% 2.74% 3.06%
智动力 2.88% 2.77% 2.39%
博硕科技 2.53% 3.03% 3.39%
达瑞电子 5.67% 4.50% 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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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鸿富瀚 2.96% 3.76% 4.09%
平均数 2.82% 3.15% 3.56%
发行人 2.89% 2.52% 5.11%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整体相当。2019 年 受出口税费影响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2 )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明细及占管理费用的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4,281.74 58.80% 2,841.80 52.83% 2,266.13 49.81%
股权激励费 - - 613.73 11.41% 954.23 20.97%
房租及水电费 410.56 5.64% 578.48 10.75% 246.45 5.42%
折旧与摊销 996.02 13.68% 316.24 5.88% 139.02 3.06%
中介咨询服务费 228.83 3.14% 203.61 3.79% 165.70 3.64%
办公费 279.56 3.84% 176.06 3.27% 151.91 3.34%
装修及维修费 295.83 4.06% 147.34 2.74% 72.44 1.59%
业务招待费 252.17 3.46% 118.50 2.20% 154.21 3.39%
差旅费 210.90 2.90% 110.20 2.05% 147.82 3.25%
车辆使用费 101.66 1.40% 94.97 1.77% 117.52 2.58%
其他费用 225.02 3.09% 178.15 3.31% 134.26 2.95%
合计 7,282.29 100.00% 5,379.07 100.00% 4,549.70 100.00%

2020 年度管理费用较 2019 年度有所增加,主要系职工薪酬、房租及水电费 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股权激励费,两者合计占 公司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 70.78%、64.24%和 58.80%,具体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①职工薪酬

公司管理人员数量及平均薪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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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职工薪酬 4,281.74 2,841.80 2,266.13
管理人员月平均人数 281 215 169
平均薪酬 15.24 13.22 13.41

2020 年度管理费用职工薪酬较 2019 年度增加 575.67 万元,主要系管理人员 数量增加所致。2021 年度管理费用职工薪酬较 2020 年度增加 1,439.94 万元,主 要系人数增加及平均薪酬上涨所致。

②股权激励费

2019 年度至 2020 年度,公司股权激励费分别为 954.23 万元和 613.73 万元, 均一次性确认并计入非经常性损益,其对应的时点、股权变动情况及公允价值确 定依据如下:

期间 时间 股权变动情况 公允价值确定
依据
确认股权
激励费用
(万元)
2019
年度
2019年7月 刘榕将其持有的捷邦投资1.5%合
伙份额转让给刘银生
以公司2019年
扣除股权激励
影响后归属于
母公司的合并
净利润为基
础,按市盈率9
倍确定公允价
954.23
2019年12月 共青城捷邦、辛云峰、潘昕以货币
形式对公司进行增资,增资价格为
15元/注册资本,增加注册资本150
万元,其中共青城捷邦以货币资金
1,65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110万元,
辛云峰以货币资金300万元增加注
册资本20 万元,潘昕以货币资金
300 万元增加注册资本20 万元
2020
年度
2020年7月 林琼珊将持有的共青城捷邦
24.24%的合伙份额转让给李统龙
以2020年9月
外部机构投资
入股价格确定
公允价值
613.73
张旭东将持有的共青城捷邦0.24%
和0.18%的合伙份额分别转让给范
莹和杨翠华

A 、发行人报告期内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确定的合理性,与同期可比公司估值

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a. 2019 年度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确定的合理性

2019 年 7 月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份额转让、2019 年 12 月授予股权时,公司整 体规模和盈利能力有所增长,但公司亦尚未引入过外部投资者,同时与已上市的 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股权流通性较弱,因此公司以 2019 年度扣除股份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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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费用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合并净利润的 9 倍市盈率作为权益工具公允价值。

2019 年度同行业未上市可比公司达瑞电子和鸿富瀚进行了股权激励,并计 算了股份支付,其计算股份支付的市盈率如下:

公司名称 股权激励时间 确定依据 公允价值对应的市盈率
达瑞电子 2019年11月 以2019 年度扣除股份支付费用
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合并净利润
和7 倍市盈率作为公允价值
7
鸿富瀚 2019年4月
2019 年8 月
以评估报告确定公允价值 9.08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公司 2019 年度按照当年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后归属于母 公司的合并净利润的 9 倍市盈率作为权益工具公允价值,与鸿富瀚基本一致,高 于达瑞电子,与同期未上市可比公司估值基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具有合理 性。

b .2020 年度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确定的合理性

2020 年 9 月长江晨道、国信资本等对外部投资者增资成为公司股东。2020 年 7 月,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份额发生转让,因股权转让时间与长江晨道、国信资 本等外部投资者增资入股时间间隔较近,故以无关联第三方外部投资者入股时的 估值作为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具有合理性。

2020 年度同行业未上市可比公司鸿富瀚进行了股权激励,并计算了股份支 付,其计算股份支付的市盈率如下:

公司名称 股权激励时间 确定依据 公允价值对应的市盈率
鸿富瀚 2020年9月 以2019年度扣除股份支付
费用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合
并净利润和9.08倍市盈率
作为公允价值
9.08

2020 年度,外部投资者增资时的估值,按照 2020 年度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后 归属于母公司的合并净利润计算的市盈率为 15.60 倍,高于鸿富瀚。

综上所述,发行人确定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与同期可比公司估值相比不存在 重大差异,股份支付相关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合理。

B、股权激励费用均一次性确认并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符合《首发业务若干问 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问题 26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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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历次股权激励的相关协议中,未约定服务期,也不存在与股 权所有权或收益权等相关的限制性条件。根据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发布的《首 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规定:“确认股份支付费用时,对增 资或受让的股份立即授予或转让完成且没有明确约定服务期等限制条件的,原则 上应当一次性计入发生当期,并作为偶发事项计入非经常性损益。对设定服务期 的股份支付,股份支付费用应采用恰当的方法在服务期内进行分摊,并计入经常 性损益。”根据前述规定,发行人未约定服务期,也不存在与股权所有权或收益 权等相关的限制性条件的情况下,股权激励费用一次性确认并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符合《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问题 26 的规定。

③房租及水电费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房租及水电费分别为 246.45 万元、578.48 万元 和 410.56 万元。2020 年度房租及水电费较 2019 年度增加了 322.03 万元,增加 较多,主要系:A、当期公司新设子公司捷邦金属并租赁厂房,新增支出 100.86 万元;B、香港捷邦于 2019 年 12 月在越南租赁厂房和宿舍,2020 年新增租赁费 用 98.62 万元;C、昆山尚为于 2019 年 9 月新租赁厂房,2020 年新增租赁费用 为 42.92 万元。

2021 年度,因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确认了使用权资产,将使用权资产折旧 计入折旧与摊销,因此当年管理费用中房租及水电费较上年度有所减少,折旧与 摊销金额则相应增长。

④折旧与摊销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的折旧与摊销分别为 139.02 万元、316.24 万元 和 996.02 万元,整体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而逐年增加。2020 年度折旧摊销金 额较 2019 年增加较多,主要系 A、2020 年因管理人员增加新购入办公设备以及 管理用车辆,导致固定资产折旧相应增加;B、新增常平厂房装修支出于 2020 年 摊销了 33.58 万元;C、2020 年度公司整体完成从大朗搬出,公司将原租赁的大 朗厂房的装修支出中未摊销完毕的部分 54.80 万元一次性进行摊销。2021 年度折 旧摊销金额明显增加,主要系公司自 2021 年起执行新租赁准则,确认了使用权 资产,将使用权资产折旧计入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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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领益智造 3.96% 3.49% 4.01%
安洁科技 6.97% 8.72% 7.54%
恒铭达 13.14% 9.72% 6.41%
飞荣达 7.72% 6.86% 6.48%
智动力 4.78% 4.21% 4.99%
博硕科技 6.47% 6.40% 7.13%
达瑞电子 7.88% 6.06% 7.90%
鸿富瀚 7.07% 6.03% 6.18%
平均数 7.25% 6.44% 6.33%
发行人 7.27% 6.28% 7.49%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

2019 年度,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 因系公司计提的股权激励费较高所致。剔除公司股权激励费用影响后,报告期内 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5.92%、5.56%和 7.27%,与同行业可比公 司不存在明显差异。

3 )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明细及占研发费用的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物料消耗 3,176.36 47.58% 2,991.23 58.82% 1,902.59 52.26%
职工薪酬 3,057.62 45.80% 1,823.50 35.86% 1,402.56 38.52%
折旧及摊销 266.28 3.99% 154.09 3.03% 149.73 4.11%
其他 175.36 2.63% 116.70 2.29% 185.91 5.11%
合计 6,675.62 100.00% 5,085.52 100.00% 3,640.7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3,640.79 万元、5,085.52 万元和 6,675.62 万 元,研发投入整体持续增加。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物料消耗和职工薪酬构成,两 者合计占研发费用的比例均在 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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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电子行业产品具有更新速度快、迭代周期短等特点,对公司的技术研发 实力和创新能力有较高要求。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密切追踪最新 技术应用及市场、技术发展趋势,与终端品牌厂商的合作程度不断加深,物料消 耗金额从 2019 年度的 1,902.59 万元上升至 2021 年度的 3,176.36 万元。另一方 面,公司重视研发团队建设,不断扩充研发人才队伍。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 数量从 2019 年末的 111 人增加至 2021 年末的 193 人,研发人员职工薪酬支出随 之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研发项目 预算
金额
研发投入情况 研发投入情况 研发投入情况 目前
实施
进度
2021 2020 2019
1 柔性料带缠绕包裹一体
化贴合机的研发
320.00 - - 61.16 已完结
2 喇叭出音处用内硬外软
可改善音质泡棉组件的
研发
315.00 - - 54.23 已完结
3 高精密立体压凸模切技
术的研发
200.00 - - 230.41 已完结
4 柔性电路板整版式双面
粘接组件的研发
220.00 - - 230.77 已完结
5 空中排废转贴式电脑键
盘粘接组件的研发
230.00 - - 209.46 已完结
6 具有两种不同厚度的平
板电脑前双摄像头泡棉
组件的研发
210.00 - - 257.95 已完结
7 热熔胶融化式柔性泡棉
包裹技术的研发
210.00 - - 254.91 已完结
8 拱形式高透防刮膜3D 打
印机触控屏的屏幕组件
的研发
320.00 - 38.13 198.40 已完结
9 手柄分离式防变形防震
泡棉组件的研发
350.00 - 37.27 205.84 已完结
10 轻巧高效的3D 膜成型工
艺技术的研发
340.00 - - 140.67 已完结
11 网纱类产品超小孔模切
及在线CDD 技术的研发
310.00 - - 294.41 已完结
12 3D 泡棉成型工艺技术的
研发
300.00 - - 294.34 已完结
13 散热类材料多层次圆刀
工艺的研发
285.00 - - 265.75 已完结
14 Keybord 胶工艺技术的研
160.00 - - 149.38 已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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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研发项目 预算
金额
研发投入情况 研发投入情况 研发投入情况 目前
实施
进度
2021 2020 2019
15 D-loop 产品成型工艺的
研发
300.00 - - 276.62 已完结
16 碳纳米管导电浆料除磁
技术的研发
280.00 - 10.61 274.91 已完结
17 高固含量的水性碳纳米
管导电浆料的研发
238.00 - 3.37 241.57 已完结
18 条形产品异步冲切工艺
的研发
600.00 56.51 514.73 - 已完结
19 包裹导电布自动贴合技
术的研发
400.00 - 365.94 - 已完结
20 导电胶制备方法及模切
工艺的研发
450.00 32.74 344.14 - 已完结
21 便于剥离的缓冲粘接泡
棉组件的研发
440.00 - 432.74 - 已完结
22 薄膜热压成型技术的研
270.00 - 267.47 - 已完结
23 金属类产品3D 成型及贴
胶技术的研发
150.00 - 134.48 - 已完结
24 可精准定位的平板双面
胶包裹泡棉组件的研发
1,700.00 - 1,539.21 - 已完结
25 柔性厚泡棉斜切工艺研
250.00 - 272.81 - 已完结
26 稳固连接式泡棉铜箔胶
带包裹屏蔽组件的研发
250.00 - 239.39 - 已完结
27 异形双层导电布包裹泡
棉组件的研发
150.00 - 121.93 - 已完结
28 高精度手机摄像头热熔
胶模切组件的研发
150.00 - 132.13 - 已完结
29 具有折弯式手柄部的新
能源充电桩器材单面胶
模切组件的研发
100.00 - 93.51 - 已完结
30 异步模切式用于电子线
路板的导电胶双面胶组
件的研发
150.00 35.87 67.06 - 已完结
31 翻转贴合式汽车导航仪
显示模背胶组件的研发
100.00 - 105.07 - 已完结
32 边缘半包式异形双层导
电布泡棉的研发
80.00 - 73.62 - 已完结
33 高精度多结构式网络电
视双面胶组件的研发
150.00 100.50 50.38 - 已完结
34 Mons2电视机顶盒屏蔽
罩项目技术的研发
50.00 48.61 3.62 - 已完结
35 导电剂含量测试技术的
研发
25.00 - 22.94 - 已完结
36 油性碳纳米管导电浆料
水分测试技术的研发
30.00 - 25.73 - 已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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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研发项目 预算
金额
研发投入情况 研发投入情况 研发投入情况 目前
实施
进度
2021 2020 2019
37 石墨烯及其复合浆料抗
沉降性快速测量技术的
研发
35.00 10.98 32.30 - 已完结
38 高固含量的油性碳纳米
管导电浆料的研发
70.00 32.91 66.60 - 已完结
39 高固含量的油性碳纳米
管复合导电浆料的研发
55.00 31.93 53.16 - 已完结
40 碳纳米管导电浆料免拆
除过滤技术的研发
40.00 36.93 37.17 - 已完结
41 智能电脑组件产品研发 1,280.00 1,432.87 - - 已完结
42 智能家电粘结及电磁屏
蔽(EMI)组件研发
210.00 203.88 - - 已完结
43 粘接及输入设备产品组
件研发
250.00 241.97 - - 已完结
44 声学组件应用研发 100.00 101.45 - - 已完结
45 多功能/型号可视技术组
件研发
200.00 172.57 - - 已完结
46 快速充电桩大功率导热
组件研发
80.00 69.67 - - 已完结
47 显示/光学功能组件研发 240.00 208.03 - - 已完结
48 电池屏蔽技术研发/工艺
升级研发
470.00 525.37 - - 已完结
49 智能手机多功能件研发 130.00 167.43 - - 已完结
50 光学散热多层次产品开
发工艺
480.00 510.08 - - 已完结
51 粘结固定单(双)面胶工
艺开发
400.00 574.04 - - 已完结
52 缓冲吸收类工艺开发 400.00 413.52 - - 已完结
53 导电屏蔽填充连接件工
艺开发
240.00 356.00 - - 已完结
54 麦拉片丝印屏蔽件的工
艺开发
240.00 252.53 - - 已完结
55 五金冲压类产品工艺开
160.00 164.64 - - 未完结
56 导电浆料储存稳定性技
术的研发
45.00 44.43 - - 已完结
57 碳纳米管化学提纯工艺
技术研发
120.00 113.32 - - 未完结
58 导电浆料高单产工艺技
术开发
110.00 104.49 - - 未完结
59 碳纳米管高温提纯工艺
技术研发
110.00 103.53 - - 未完结
60 模切件与金属件连线生
产研发
50.00 54.76 - - 已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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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研发项目 预算
金额
研发投入情况 研发投入情况 研发投入情况 目前
实施
进度
2021 2020 2019
61 大疆项目结构件研发 50.00 39.16 - - 已完结
62 冲压清洗检包一体设备
线体的研发
140.00 66.58 - - 未完结
63 手机中板项目技术的研
60.00 39.36 - - 已完结
64 台式一体机背板结构件
单冲连线研发
110.00 54.02 - - 未完结
65 电子多功能器件及制造
工艺研发
380.00 261.69 - - 未完结
66 医疗设备电子产品研发 210.00 13.29 - - 未完结
合计 16,548.00 6,675.62 5,085.52 3,640.79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具体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领益智造 5.60% 6.21% 4.77%
安洁科技 7.45% 7.82% 6.85%
恒铭达 4.88% 5.86% 5.15%
飞荣达 6.59% 6.83% 4.90%
智动力 5.32% 4.95% 4.95%
博硕科技 5.98% 6.52% 5.91%
达瑞电子 7.43% 6.01% 5.15%
鸿富瀚 5.83% 5.91% 6.18%
平均数 6.14% 6.26% 5.48%
发行人 6.67% 5.94% 5.99%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

①公司主要研发设备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主要研发设备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主要研发设备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主要研发设备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主要研发设备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主要研发设备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主要研发设备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主要研发设备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类别 数量(台) 原值 账面价值 成新率
1 圆刀模切机 12 1,122.48 982.61 87.54%
2 仪器 19 491.85 397.23 80.76%
3 平刀模切机 14 146.94 117.60 80.03%
4 激光切割机 7 171.82 102.94 5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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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类别 数量(台) 原值 账面价值 成新率
5 贴合机 22 56.16 50.05 89.12%
6 冲床 3 32.17 23.61 73.39%
7 机械手臂自动转贴
装设备
1 29.82 23.45 78.64%
8 分切机 3 15.34 10.58 68.97%
9 数控加工设备 4 150.44 143.94 95.68%
10 自动化设备 8 205.22 196.38 95.69%
合计 93 2,422.25 2,048.40 84.57%

②研发设备价值较低但直接材料、人工薪酬费用较高的合理性

消费电子精密功能件是通过选择并集成不同功能特性的原材料,并运用模切、 贴合等核心工艺,完成原材料的加工与组合,使其成为具有特定形状、多层次结 构、集成多种功能的精密元器件,以满足消费电子产品复杂的内部和外观功能性 要求,因此消费电子精密功能件企业研发主要对新产品、新材料自主研发,并使 用材料进行新产品的试做、验证、试产,以及对产品的结构进行改进和生产工艺 进行优化等内容,导致在研发过程中,原材料耗用和模具设计物料消耗占比较高。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中折旧摊销相关明细项目及占研发费用 的比例如下:

可比公司 相关明细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领益智造 折旧摊销费 4.91% 3.59% 3.69%
安洁科技 折旧费 10.13% 8.72% 5.98%
恒铭达 折旧摊销 3.62% 4.34% 5.29%
飞荣达 折旧费用 5.30% 3.78% 4.21%
智动力 折旧及摊销 6.99% 4.74% 5.07%
博硕科技 折旧及摊销 6.41% 2.81% 2.21%
鸿富瀚 折旧及摊销 1.76% 1.36% 1.55%
平均数 5.67% 4.19% 4.00%
发行人 折旧及摊销 3.99% 3.03% 4.11%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 注:达瑞电子未披露研发费用中折旧与摊销数据;

由上表可见,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设备折旧摊销占研发费用比例 均较低,研发设备价值较低符合行业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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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中直接材料相关明细项目总额占研发费 用的比例如下:

可比公司 相关明细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领益智造 物料消耗 43.39% 48.77% 41.56%
安洁科技 直接材料费、模具
费、物料消耗
31.05% 32.55% 43.72%
恒铭达 材料费用 51.73% 52.32% 55.33%
飞荣达 直接投入费用 27.24% 29.71% 27.07%
智动力 物料消耗 49.58% 58.54% 47.31%
博硕科技 物料消耗 51.98% 53.01% 50.61%
达瑞电子 物料消耗 48.11% 51.38% 57.20%
鸿富瀚 研发材料支出 31.03% 44.03% 37.00%
平均数 41.76% 46.29% 44.98%
发行人 物料消耗 47.58% 58.82% 52.26%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中职工薪酬相关明细项目及占研发费用 的比例如下:

可比公司 相关明细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领益智造 职工薪酬 46.74% 42.97% 49.58%
安洁科技 职工薪酬 51.91% 52.48% 44.02%
恒铭达 工资薪酬 41.90% 41.23% 37.87%
飞荣达 人员人工费用 59.73% 60.19% 64.03%
智动力 工资薪金 34.50% 30.99% 34.89%
博硕科技 职工薪酬 38.70% 36.02% 39.73%
达瑞电子 人工费 48.15% 45.55% 38.53%
鸿富瀚 研发职工薪酬 64.10% 52.33% 58.06%
平均数 48.22% 45.22% 45.84%
发行人 职工薪酬 45.80% 35.86% 38.52%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

由以上两表可见,除安洁科技、飞荣达和鸿富瀚外,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 用中物料消耗占比基本介于在 40%与 60%之间,职工薪酬占比介于 30%与 50% 之间。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中物料消耗与职工薪酬占比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合 理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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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中研发设备价值较低但直接材料、职工 薪酬费用较高具备合理性。

③公司不存在将生产人员工资、生产领料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

公司已建立健全有效的研发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能够严格按照研发支出用途、 性质据实列支研发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A 、研发费用相关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与研发项目对应的人、财、物管理机制,具 体包括研发项目人员管理机制、研发项目物资管理机制以及研发项目财务管理机 制,通过上述机制的建立与完善,确保公司研发项目顺利实施。

a 、研发项目人员的管理

公司已建立《研发项目管理制度》、《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制度》、《研发项 目奖励制度》等制度,根据上述制度确定研发人员绩效考核政策、研发项目奖励 政策、研发项目人员日常管理等政策,实现对研发人员的有效管理。

b 、研发项目物资的管理

公司已建立《存货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研发部样品原材料申 请流程》、《研发部申请补料流程》、《研发部模、治具申请流程》等制度或流 程,对研发项目物料采购及物料领用进行规范管理和控制。公司研发需要采购物 料、研发仪器或设备的,需履行相应审批程序,相关采购需求由总经理、研发总 监、财务总监审核并批准,购买或领用的物资必须办理出入库登记,符合公司固 定资产管理标准的物资,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c 、研发项目财务管理机制

公司通过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研发部成本分析流程》、《费用报销规 范》等制度或规定对研发过程中研发人员产生的相关费用进行有效归集,研发人 员提交的相关费用申请,由研发总监、财务总监审核和批准,相关费用按项目进 行归集。报告期内,公司能够对研发项目费用支出进行规范控制和有效管理。

B 、研发费用物料消耗及职工薪酬明细构成核算情况

a 、物料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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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研发领料的具体流程为:由研发项目组的成员提交领料单,经研发项目 负责人等人员审核签字后交至研发相关管理人员登记,相关管理人员登记归集后, 根据领料单在 ERP 系统中生成研发领料单,经仓库主管确认后发货。月末,财 务人员根据其他出库单归集的研发项目领料清单将研发领料费用归集至各研发 项目。公司的研发费用领料归集与产品的领料成本相互独立,不存在将产品销售 成本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况。

b 、职工薪酬

公司人事部负责计算各部门员工工资薪酬、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经人事 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财务部总账会计复核汇总表金额,并按照 汇总表所列各业务部门薪酬情况将薪酬支出分别计入各损益科目,经财务部经理 复核后入账。财务相关人员月末根据研发人员具体参与的研发项目,将研发人员 薪酬归集至各研发项目。公司严格按照部门结转相关费用,研发部人员均专职从 事相关研发工作,不存在将非上述研发人员薪酬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

综上,公司研发人员、资产、费用划分清晰,分项目准确的划分和核算各项 研发费用,不存在将生产人员工资、生产领料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形。

4 )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利息支出 130.58 241.31 201.56
减:利息收入 37.21 17.80 8.90
汇兑损益 1,011.12 2,654.27 -105.94
手续费 21.18 24.51 19.92
其他 250.45 -3.02 2.63
合计 1,376.11 2,899.28 109.26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 109.26 万元、2,899.28 万元和 1,376.11 万 元,主要为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公司财务费用较高,主 要系汇兑损失影响所致。报告期内,公司以外销为主,且以美元进行结算,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因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有较大幅度升值,公司产生汇兑损失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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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2,654.27 万元和 1,011.12 万元。

①财务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分析如下:

公司名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领益智造 1.20% 1.83% 1.17%
安洁科技 0.24% 1.08% -0.97%
恒铭达 0.61% 1.74% -0.82%
飞荣达 1.25% 1.25% 0.19%
智动力 0.40% 1.27% 1.20%
博硕科技 -0.54% 0.29% -0.01%
达瑞电子 -2.47% 0.89% -0.44%
鸿富瀚 1.12% 1.02% 0.75%
平均数 0.23% 1.17% 0.13%
发行人 1.37% 3.38% 0.18%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

公司 2019 年财务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明显差异,2020 年和 2021 年财务费用率较高,主要原因系公司当期汇兑损失影响较大所致。

②汇率波动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汇率波动的敏感性分析将选取人民币对美元各期末汇率上(下)浮 1%、3% 和 5%三种情况。

A 、汇率波动对主营业务收入的影响

假设报告期内外币主营业务收入均按照人民币对美元年平均汇率折算,在人 民币对美元各期末汇率上(下)浮 1%、3%和 5%的情况下,对公司主营业务收 入的具体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99,011.46 83,427.07 58,583.02
①其中:外销收入 83,945.03 75,073.44 52,852.92
占比 84.78% 89.99% 90.22%
②期末汇率上升(下降)1.00%对主营业务 419.73 375.37 26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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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的影响(=①*1%/2)
影响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0.42% 0.45% 0.45%
③期末汇率上升(下降)3.00%对主营业务
收入的影响(=①*3%/2)
1,259.18 1,126.10 792.79
影响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1.27% 1.35% 1.35%
④期末汇率上升(下降)5.00%对主营业务
收入的影响(=①*5%/2)
2,098.63 1,876.83 1,321.32
影响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2.12% 2.25% 2.26%

由上表可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对主营业务收入存在一定影响,但影响 比例较小。

B 、汇率波动对主营业务成本的影响

假设报告期内外币主营业务成本均按照人民币对美元年平均汇率折算,在人 民币对美元各期末汇率上(下)浮 1%、3%和 5%的情况下,对公司主营业务成 本的具体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主营业务成本 71,841.89 58,872.48 38,762.50
①其中:以外币结算的存货采购金额 11,990.44 7,066.67 6,364.04
占比 16.69% 12.00% 16.42%
②期末汇率上升(下降)1.00%对主营业务成
本的影响(=①*1%/2)
59.95 35.33 31.82
影响金额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0.08% 0.06% 0.08%
③期末汇率上升(下降)3.00%对主营业务成
本的影响(=①*3%/2)
179.86 106.00 95.46
影响金额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0.25% 0.18% 0.25%
④期末汇率上升(下降)5.00%对主营业务成
本的影响(=①*5%/2)
299.76 176.67 159.09
影响金额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 0.42% 0.30% 0.41%

由上表可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对主营业务成本的影响比例较小。

C 、汇率波动对汇兑损益和净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外币货币性项目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短期借款、应 付账款。在人民币对美元各期末汇率上(下)浮 1%、3%和 5%的情况下,外币 货币性项目对净利润(扣除股份支付影响)的具体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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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①净利润(扣除股份支付影响) 8,964.39 7,525.78 7,809.80
②期末外币货币性项目净额 30,182.94 41,366.32 24,950.80
其中:加:货币资金 9,046.35 9,693.88 5,285.22
加:应收账款 26,700.78 33,615.88 22,254.20
减:短期借款 2,426.18 1,313.57 1,396.93
减:应付账款 3,138.01 629.87 1,191.69
③期末汇率上升(下降)1.00%对汇兑损益的
影响(=②*1%)
301.83 413.66 249.51
④期末汇率上升(下降)1.00%对净利润的影
响(=③*85%)
256.55 351.61 212.08
影响金额占净利润比例(=④/①) 2.86% 4.67% 2.72%
⑤期末汇率上升(下降)3.00%对汇兑损益的
影响(=②*3%)
905.49 1,240.99 748.52
⑥期末汇率上升(下降)3.00%对净利润的影
响(=⑤*85%)
769.66 1,054.84 636.24
影响金额占净利润比例(=⑥/①) 8.59% 14.02% 8.15%
⑦期末汇率上升(下降)5.00%对汇兑损益的
影响(=②*5%)
1,509.15 2,068.32 1,247.54
⑧期末汇率上升(下降)5.00%对净利润的影
响(=⑦*85%)
1,282.77 1,758.07 1,060.41
影响金额占净利润比例(=/①) 14.31% 23.36% 13.58%

由上表可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对汇兑损益和净利润具有较大的影响。

③公司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为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财务状况带来的不利影响,发行人采取了如下积极应 对的措施:

1、公司积极关注外汇市场变动情况,根据公司人民币资金需求、实时汇率 走势和客户回款情况适度调整美元资产规模,采取适当控制结汇周期等灵活的应 对措施,积极应对汇率波动风险;

2、公司加强经营管理和提升经营运转效率,提前制定详细的资金需求计划,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尽量减少因临时结汇而造成的汇兑损失、控制风险;

  • 3、公司提高外销采购与外销销售的匹配度,通过增加原材料美元采购金额,

  • 增加美元支出,降低美元收入增加带来的外汇波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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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规避汇率波动风险造成的损失;

  • 5、公司加大以人民币结算的新客户和新市场的开发。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相关汇率波动风险已建立应对措施,上述应对措施具有 有效性。

2 、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0.77 万元、-11.03 万元和 422.60 万元,主 要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和远期结汇取得的投资收益。

3 、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524.94 73.54 13.32
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 3.74 4.79 17.04
合计 528.68 78.34 30.37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金额分别为 30.37 万元、78.34 万元和 528.68 万元, 主要是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补助类型
东莞市上市后备企业奖励 200.00 - - 与收益相关
东莞市松山湖上市后备企业
奖励
200.00 - - 与收益相关
东莞市重点工业企业市场开
拓扶持项目资金
85.83 - - 与收益相关
2020年昆山市知识产权贯标
奖励
8.00 - - 与收益相关
2021年昆山市知识产权奖励 2.00 - - 与收益相关
东莞市2021年上半年发明专
利资助项目
0.08 - - 与收益相关
倍增计划企业单位常平镇配
套奖励
2.51 - - 与收益相关
资阳市雁江区重点项目服务
中心复工慰问金
1.00 - - 与收益相关
2019 年昆山市级科技计划项
目经费
- 20.00 - 与收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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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补助类型
就业稳岗补贴 19.61 18.66 - 与收益相关
昆山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
育奖励
- 10.00 - 与收益相关
2020 年资阳市工业发展项目
资金市级重大项目开工奖励
补助资金
- 10.00 - 与收益相关
2018 年度东莞市自动化改造
项目资金
5.78 5.78 1.67 与资产相关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保企
业促复苏稳增长政策资金
- 5.00 - 与收益相关
2020 年昆山市知识产权奖励
项目(第三批)资金
- 4.00 - 与收益相关
东莞市省级企业情况综合工
作经费
0.14 0.11 - 与收益相关
昆山市级各类企业实施高水
平研发平台培育计划补助
- - 5.00 与收益相关
倍增计划企业单位大朗镇配
套奖励
- - 4.00 与收益相关
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
补贴
- - 1.65 与收益相关
东莞市2018 年度发明专利资
助项目企业资助
- - 1.00 与收益相关
合计 524.94 73.54 13.32 -

4 、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 -733.71 -1,059.09 -669.03
合计 -733.71 -1,059.09 -669.03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275.37 -624.57 -286.51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83 -45.38 -10.88
合计 278.19 -669.95 -297.39

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主要系公司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计提跌价 准备形成的损失。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2019 年度 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减值准备所形成的预期信用损失列示在信用减值损失科目。

公司 2019 年和 2020 年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分别为 286.51 万元和 624.57 万元, 主要系随着公司营业规模的不断增长,期末应收账款随之增加,相应计提坏账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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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金额较多。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收入金额同比有所减少,年末应收账款余额 较上年末有所下降,计提的坏账损失相应减少。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在 一年以内的比例始终在 99%以上,客户大部分为业界知名客户,信用度较高,坏 账风险较低,应收账款坏账损失计提充分。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跌价损失分别为 669.03 万元、1,059.09 万元和 733.71 万元。2020 年度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金额有较大幅度增长,主要系公司客 户数量不断增加,产品品类多样化,按客户供货计划等要求进行的备货有所上升, 库龄 6 个月以上存货有所增加所致。

5 、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1.94 万元、-51.37 万元和-0.42 万元, 金额较小,主要系处置固定资产产生的损失。

6 、营业外收支

1 )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金额分别为 1.25 万元、2.14 万元和 1.57 万元, 金额较小,主要系确认为无需支付的款项。

2 )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的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20.40 9.26 15.32
债务豁免损失 - 15.33 -
罚款支出 - - 6.00
其他支出 0.97 0.43 4.39
合计 21.37 25.01 25.71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25.71 万元、25.01 万元和 21.37 万元,

主要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五)利润来源和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来源和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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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营业收入 100,123.27 16.88% 85,663.15 41.03% 60,741.05
营业利润 9,442.23 24.22% 7,600.96 -2.21% 7,772.50
营业外收支 -19.80 -13.42% -22.87 -6.46% -24.45
利润总额 9,422.42 24.34% 7,578.09 -2.19% 7,748.05
净利润 8,964.39 29.69% 6,912.05 0.82% 6,855.57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是公司净利润的重要来源。

(六)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以及少数 股东损益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1 、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九、注册会计师核 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 1,158.61 -620.67 -951.02
减:所得税影响 173.88 -1.37 1.55
减:少数股东损益 -0.20 -1.13 -
扣除少数股东损益和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984.94 -618.16 -952.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543.39 7,599.22 7,808.13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系因实施股权激励等计提的股 份支付费用。2021 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系政府补助、以及为应对汇率波 动风险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以及少数股东损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除捷邦金属及瑞泰新材为控股子公司外, 其余均为全资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以及少数股东损益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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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司缴纳的税额情况

1 、缴纳增值税情况

单位:万元

期间 期初未交数 本期已交数 期末未交数
2021年度 -686.01 22.58 -1,207.92
2020年度 -452.83 47.25 -686.01
2019年度 -491.83 17.94 -452.83

注:部分年度公司期初未交和期末未交增值税为负数,系待抵扣增值税。

2 、缴纳企业所得税情况

单位:万元

期间 期初未交数 本期已交数 期末未交数
2021年度 545.25 1,376.12 146.59
2020年度 414.53 1,062.95 545.25
2019年度 871.20 1,692.43 414.53

注:上表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的应交税额与“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 存在差异,系香港捷邦计提的企业所得税原币金额入账汇率与期末汇率有差异,在期末调汇 计入财务费用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所得税缴纳与其实际经营情况、所得税优惠情况匹配,各 期所得税缴纳情况良好。

3 、报告期公司所得税费用和会计利润的关系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1 利润总额 9,422.42 7,578.09 7,748.05
2 按法定或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1,413.36 1,136.71 1,162.21
3 某些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233.82 -145.49 -88.78
4 对以前期间当期所得税的调整 0.28 -1.78 5.21
5 无须纳税的收入 -0.52 -0.00 -0.02
6 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850.54 -498.28 -373.67
7 不可抵扣的费用 92.72 126.40 200.02
8 税率变动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
0.33 - 0.03
9 税率变动对本期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
- - -
10 利用以前年度未确认可抵扣亏损和可 - -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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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
11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36.54 48.82 -
12 其他 -0.31 -0.35 2.63
13 按实际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458.04 666.04 892.47

注: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不可抵扣的费用主要系股权激励费影响。

4 、税收优惠

报告期内,本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情况详见本节“七、发行人报告期 内适用的主要税种税率及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之“(二)报告期内的税收优惠 政策及批文”。

十二、资产质量情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1-12-31 2020-12-31 2020-12-31 2019-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60,193.28
66.24%
60,090.68 83.89% 41,158.44 84.32%
非流动资产 30,678.60
33.76%
11,542.77 16.11% 7,656.00 15.68%
资产总额 90,871.87 100.00% 71,633.45 100.00% 48,814.4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规模逐年增加,与公司业务规模逐年增加相匹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流动性较好,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较高,主要原 因系公司在目前融资能力有限的情况下,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以租赁为主所致。公 司资产结构与生产经营活动特点相适应,资产结构稳定、合理。

2021 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较 2020 年末有所下降,主要系(1) 2021 年起,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 根据修订后的准则,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 资产;(2)公司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当期购置了较多的生产设备,以及资阳子 公司在建厂房投入增加,导致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较 2020 年末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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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产的构成及变动情况分析

1 、流动资产构成与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金额及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1-12-31 2020-12-31 2020-12-31 2019-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16,073.61 26.70% 13,297.99 22.13% 7,719.20 18.75%
交易性金融资产 229.77 0.38% - - - -
应收票据 481.58 0.80% - - - -
应收账款 31,692.20 52.65% 36,965.25 61.52% 25,307.32 61.49%
应收款项融资 302.71 0.50% 270.37 0.45% - -
预付款项 101.16 0.17% 30.72 0.05% 103.59 0.25%
其他应收款 558.21 0.93% 738.30 1.23% 285.39 0.69%
存货 8,744.17 14.53% 7,745.24 12.89% 7,147.67 17.37%
其他流动资产 2,009.86 3.34% 1,042.81 1.74% 595.27 1.45%
合计 60,193.28 100.00% 60,090.68 100.00% 41,158.4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主要以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为主,上述 三项资产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7.61%、96.54%和 93.88%。

1 )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金额及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1-12-31 2020-12-31 2020-12-31 2019-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现金 - - - - 8.18 0.11%
银行存款 15,184.76 94.47% 12,926.87 97.21% 7,175.80 92.96%
其他货币
资金
888.85 5.53% 371.11 2.79% 535.21 6.93%
合计 16,073.61 100.00% 13,297.99 100.00% 7,719.20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7,719.20 万元、13,297.99 万元和 16,073.61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8.75%、22.13%和 26.70%。2020 年 末公司货币资金增加主要系当年引入外部投资者吸收的增资款较多所致。202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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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公司货币资金增加主要系当年经营活动取得现金净流入 16,615.07 万元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保证金, 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1-12-31 2020-12-31 2020-12-31 2019-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43.39 27.38% - - - -
履约保函保证金 63.00 7.09% - - - -
建筑工程工资保证金 234.31 26.36% 234.31 63.14% - -
电费保证金 136.80 15.39% 136.80 36.86% 136.80 25.56%
关税保函保证金 - - - - 397.21 74.22%
远期结汇保证金 211.15 23.76% - - - -
在途资金 - - - - 1.20 0.22%
ETC保证金 0.20 0.02% - - - -
合计 888.85 100.00% 371.11 100.00% 535.21 100.00%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的金额及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1-12-31 2020-12-31 2020-12-31 2019-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29.77 100.00% - - - -
其中:远期结汇合约 229.77 100.00% - - - -

2021 年末,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系为应对美元汇率波动而购买的未 交割的远期结汇合约。

( 3 )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1-12-31 2020-12-31 2020-12-31 2019-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银行承兑汇票 481.58 100.0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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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12-31 2021-12-31 2020-12-31 2020-12-31 2019-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减:坏账准备 - - - - - -
合计 481.58 100.00% - - -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金额分别为 0.00 万元、0.00 万元和 481.58 万 元,金额较小。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信用风险较低, 公司未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

2019 年起,公司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信用等级较高的 6 家大型商业 银行和 9 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在应收款项融资列报。6 家大型 商业银行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 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9 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包括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 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 银行,上述商业银行资金实力较强,经营规模较大,且信用风险、流动性指标、 资本充足率等监管指标良好,公开信息中未曾出现到期不能兑付的情形,因此将 其划分为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

对于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司在对该类票据的日常资金管理中以 收取合同现金流和出售兼有的业务模式管理此类票据,将此类票据分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应收款项融资列报,其余银行 承兑汇票在应收票据列报。

( 4 )应收账款

①应收账款整体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其占流动资产、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1 年度
2020-12-31/
2020 年度
2019-12-31/
2019 年度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33,362.41 38,910.84 26,639.28
营业收入 100,123.27 85,663.15 60,741.05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3.32% 45.42% 43.86%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31,692.20 36,965.25 25,307.32
流动资产 60,193.28 60,090.68 41,15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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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12-31/
2021 年度
2020-12-31/
2020 年度
2019-12-31/
2019 年度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例 52.65% 61.52% 61.4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较大,主要受公司收入规模扩大、信用 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下游客户的订单要 求,采购原材料后组织批量生产,再将产品销售给客户。公司服务的直接客户普 遍规模较大、资信等级高,根据通行的行业惯例,公司一般给予客户 90-120 天 的信用期。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较小,目前信用政策充分考 虑了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符合行业的经营特征及公司的信用风险情况。

②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增长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26,639.28 万元、38,910.84 万 元和 33,362.41 万元,整体呈持续增长趋势,主要系公司收入规模持续增长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3.86%、45.42% 和 33.32%,2019 年末至 2020 年末占比基本稳定,2021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 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33.32%,主要原因系当年公司第四季度的收入占比相 对较低。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增长情况相匹配。

③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及坏账计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1-12-31 2020-12-31 2020-12-31 2019-12-31 2019-12-31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1年以内 33,323.76 99.88% 38,910.00 99.99% 26,639.28 100.00%
其中:0-3个月 24,118.17 72.29% 28,279.28 72.68% 19,081.95 71.63%
3-6个月 9,081.83 27.22% 10,495.73 26.97% 7,413.91 27.83%
6-12个月 123.76 0.37% 134.99 0.35% 143.42 0.54%
1年以上 38.65 0.12% 0.84 0.01% - -
合计 33,362.41 100.00% 38,910.84 100.00% 26,639.28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基本在 1 年以内,账龄较短,与公司销售 信用政策相匹配,应收账款管理情况及应收账款质量较好。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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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收账款余额 33,362.41 38,910.84 26,639.28
坏账准备余额 1,670.22 1,945.58 1,331.96
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 5.01% 5.00% 5.00%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31,692.20 36,965.25 25,307.32

同行业可比公司与公司坏账计提比例的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1 年以内 1-2 2-3 3-4 4-5 5 年以上
领益智造 5.00% 10.00% 20.00% 50.00% 50.00% 100.00%
安洁科技 5.00% 2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恒铭达 5.00% 10.00% 20.00% 30.00% 50.00% 100.00%
飞荣达 5.00% 10.00% 30.00% 50.00% 50.00% 100.00%
智动力 5.00% 2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博硕科技 5.00% 2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达瑞电子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鸿富瀚 5.00% 20.00% 50.00% 100.00% 100.00% 100.00%
平均值 5.00% 15.00% 38.33% 71.67% 80.00% 100.00%
发行人 5.00% 10.00% 30.00% 50.00% 50.00% 100.00%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年度报告

如上表所示,公司按账龄计提坏账比例与领益智造、恒铭达、飞荣达等同行 业可比公司接近。公司应收账款账龄 1 年以内的占比达 99%以上,同行业可比公 司对于 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比例均为 5%,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④应收账款客户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 账龄 占当期应收账款账
面余额比例
2021-12-31
1 富士康 13,545.62 1年以内 40.60%
2 向隆电子 4,710.60 1年以内 14.12%
3 比亚迪 2,472.51 1年以内 7.41%
4 广达电脑 2,079.81 1年以内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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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 账龄 占当期应收账款账
面余额比例
5 精元电脑 1,349.34 1年以内 4.04%
合计 24,157.88 - 72.40%
2020-12-31
1 富士康 17,851.78 1年以内 45.88%
2 向隆电子 5,951.93 1年以内 15.30%
3 仁宝电脑 3,140.16 1年以内 8.07%
4 广达电脑 2,376.06 1年以内 6.11%
5 比亚迪 2,288.50 1年以内 5.87%
合计 31,608.43 - 81.23%
2019-12-31
1 富士康 9,676.05 1年以内 36.32%
2 广达电脑 4,151.50 1年以内 15.58%
3 可成科技 3,897.79 1年以内 14.63%
4 向隆电子 1,828.61 1年以内 6.86%
5 仁宝电脑 903.61 1年以内 3.40%
合计 20,457.56 76.79%

注:上述应收账款数据按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合并计算。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主要为与公司长期合作的知名消费 电子产品制造服务商或组件生产商,资金实力雄厚、商业信誉良好,且账龄均在 1 年以内,其回收不存在重大风险。

⑤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应收账款余额 33,362.41 38,910.84 26,639.28
期后回款金额 16,818.75 38,872.19 26,638.47
期后回款比例 50.41% 99.90% 99.99%

注:报告期各期末期后回款金额统计截止日为 2022 年 2 月 28 日。

截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2020 年末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金额为 38,872.19 万 元,期后回款比例为 99.90%,期后回款情况良好。截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2020 年末应收账款中尚未回款金额为 38.65 万元,均为逾期款项,主要系客户因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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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周转安排导致未按期支付货款所致,占 2020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比例为 0.10%, 占比较低。

截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2021 年末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金额为 16,818.75 万 元,期后回款比例为 50.41%,回款比例较 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期后回款比例 有所下降,主要系部分客户的信用账期为月结 90 天和 120 天,相关款项截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尚在信用期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 4.64 万元、10.95 万元和 0 万 元,实际核销金额较小,各期期后回款情况良好。

⑥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期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期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信用期
富士康 发票日月结90 天,客户固定在月初周四付款,若到期日晚于付款日,往
后顺延一个周
向隆电子 当月结90天,客户固定在月底付款
广达电脑 当月结90天,客户固定在月底付款
仁宝电脑 次月结90天,客户固定在每月5日、15日付款
比亚迪 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发票月结90天,客户固定在每月25日左右
付款;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发票月结30天,客户固定在每月25
日左右支付3 个月左右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英华达 次月结90天,客户固定在每月上中旬付款
可成科技 月结120天,客户固定在月初付款

同行业可比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期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第一大客户 主要客户信用政策
领益智造 富士康 领益智造一般给予客户月结30-120天的信用期,平均信用期为
月结90 天,相关结算周期从次月开出发票起计算
安洁科技 富士康 主要集中在3至4个月账期内
恒铭达 富士康 主要客户的信用期为收款起始日90 天至165 天不等,其中富
士康信用期为月结90 天,和硕信用期为月结120 天。收款起
始日主要为客户收到发票当日、客户收到发票日的次月1日
飞荣达 华为 给予30-90天账期,针对长期合作的业内知名客户,可以适当
延长账期
智动力 三星 智动力与客户在合作前会签订框架协议,对信用期限、付款方
式进行约定。智动力产品具有种类繁、批次多的特点,其与客
户一般会对一定期间内的交易金额(一般为1 个月)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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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名称 第一大客户 主要客户信用政策
通过对客户前期调查,经内部审核后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期
限,一般为收款起始日15-105天,收款起始日分为客户收到发
票的日期、双方对账确认交易金额的日期、送货月份的最后1
天等类别,收款的金额为双方对账确认的交易金额
博硕科技 富士康 博硕科技报告期内给予主要客户的信用期为90-120天,客户财
务结算流程通常在收到发票后90-120天付款,结合客户实际的
财务审批流转环节,通常在4-5 个月内实现回款
达瑞电子 三星视界 第一大客户三星视界为月结30 天,其余主要客户为月结90-
120 天
鸿富瀚 富士康 鸿富瀚的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的直接客户或终端客户,普遍规
模较大、资信等级高,除株式会社村田制作所及其关联公司为
月结60 天外,鸿富瀚一般根据通行的行业惯例给予客户90-
120天的信用期;
鸿富瀚的自动化设备业务除京东方为交机并结算收取80%货
款,验收收取10%货款,预留10%质保金外,其他客户信用期
设置一般为月结30-90 天。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非公开发行反馈意见回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注:领益智造主要客户信用政策数据来源于 2017 年度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智动力主要客户信用政策数据来源于其 2017 年度招股说明书,由于领益智造及智 动力上述资料披露时间均在报告期外,故相关信用政策可能存在滞后性;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与第一大客户均为富士康的领益智造、安洁科技、恒铭 达、博硕科技、鸿富瀚的信用政策不存在显著差异。发行人与智动力、达瑞电子 的信用政策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其第一大客户为三星及其关联公司。

综上所述,公司信用期设置符合通行的行业惯例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第 一大客户同为富士康的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

5 )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银行承兑汇票 302.71 270.37 -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管理应收票据的业 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应收票据为目标,故分类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

2021 年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票据金额为 513.75 万元,均为 银行承兑汇票,其中由信用等级较高的 6 家大型商业银行和 9 家上市股份制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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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 181.60 万元终止确认,其他均未终止确认。公司终止 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较小, 并且票据相关的利率风险已转移给银行,可以判断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 酬已经转移,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

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应收款项融资金额分别为 270.37 万元和 302.71 万元,金额较小,且均为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减值迹象。

6 )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2021-12-31 2021-12-31 2020-12-31 2020-12-31 2019-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年以内(含1年) 92.19 91.13% 21.74 70.79% 103.59 100.00%
1-2年(含2年) - - 8.97 29.21% - -
2-3年(含3年) 8.97 8.87% - - - -
合计 101.16 100.00% 30.72 100.00% 103.5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 103.59 万元、30.72 万元和 101.16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25%、0.05%和 0.17%,占比较低。公司预付款 项主要为原材料采购款、家具采购款等款项,账龄主要在 1 年以内。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预付账款 账龄 占当期预付
款项比例
1 韶山润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9.49 1年以内 29.15%
2 香港东金有限公司 18.28 1年以内 18.07%
3 深圳市从众品牌文化传媒设计服务有限
公司
8.97 2-3年
(含3 年)
8.87%
4 四川驰久新能源有限公司 8.14 1年以内 8.05%
5 深圳市汇创美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7.23 1年以内 7.14%
合计 72.11 71.28%

7 )其他应收款

①其他应收款变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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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列示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21-12-31 2021-12-31 2020-12-31 2020-12-31 2019-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出口退税 - - 421.46 52.79% - -
押金及保证金 515.06 83.70% 335.88 42.07% 266.78 83.36%
代扣代缴社保、
公积金
100.00 16.25% 39.92 5.00% 22.62 7.07%
电费等收入 - - 0.55 0.07% 6.01 1.88%
其他往来款 0.33 0.05% 0.53 0.07% 24.62 7.69%
账面余额 615.40 100.00% 798.33 100.00% 320.03 100.00%
减:坏账准备 57.20 - 60.03 - 34.65 -
账面价值 558.21 - 738.30 - 285.39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320.03 万元、798.33 万元 和 615.40 万元,账面价值分别为 285.39 万元、738.30 万元和 558.21 万元,其他 应收款的金额较小,主要为出口退税、押金及保证金、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等。

2020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较 2019 年末增加 478.30 万元,主要系 应收出口退税增加所致。2021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较 2020 年末减少 182.93 万元,主要系应收出口退税款减少所致。

②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及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金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2021-12-31
1年以内(含1年) 399.05 64.84% 19.95 5.00%
1-2年(含2年) 188.81 30.68% 18.88 10.00%
2-3年(含3年) 9.55 1.55% 2.86 30.00%
3-4年(含4年) - - - -
4-5年(含5年) 5.00 0.81% 2.50 50.00%
5年以上 13.00 2.11% 13.00 100.00%
合计 615.40 100.00% 57.20 9.29%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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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 金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670.95 84.04% 33.55 5.00%
1-2年(含2年) 109.28 13.69% 10.93 10.00%
2-3年(含3年) - - - -
3-4年(含4年) 5.00 0.63% 2.50 50.00%
4-5年(含5年) 0.10 0.01% 0.05 50.00%
5年以上 13.00 1.63% 13.00 100.00%
合计 798.33 100.00% 60.03 7.52%
2019-12-31
1年以内(含1年) 281.93 88.10% 14.10 5.00%
1-2年(含2年) - - - -
2-3年(含3年) 25.00 7.81% 7.50 30.00%
3-4年(含4年) 0.10 0.03% 0.05 50.00%
4-5年(含5年) - - - -
5年以上 13.00 4.06% 13.00 100.00%
合计 320.03 100.00% 34.65 10.8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以内的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 281.93 万元、670.95 万元和 399.05 万元,占比分别为 88.10%、84.04%和 64.84%。2019 年末账龄在 2-3 年的其他应收款 20 万元主要为东莞市大朗镇厂房租赁押金,因公司主要经 营场所搬迁至东莞市常平镇,于 2020 年度提前解除租赁,未能收回该笔押金, 对应款项已于 2020 年度核销。2020 年末账龄在 1-2 年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 越南太平洋(THAI BINH DUONG)工业股份公司厂房租赁押金,该项租赁于 2021 年 5 月经协商解除。2019 年末账龄在 2-3 年、2020 年末账龄在 3-4 年、2021 年 末账龄在 4-5 年的其他应收款 5 万元,以及 2019 年末至 2021 年末账龄在 5 年以 上的其他应收款 13 万元均为昆山尚为厂房租赁与电费押金。2021 年末账龄在 1- 2 年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东莞德利信电子有限公司、东莞市长安镇上沙股份 经济联合社的厂房租赁押金。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收款主要系出口退税及押金及保证金,出口退 税将在税务部门履行相关手续后退还至公司,不存在无法收回的情形;押金及保 证金在公司相关合同履行完毕后退回,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其他应收款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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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计 提比例分别为 10.83%、7.52%和 9.29%,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8 )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具体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1-12-31 2020-12-31 2020-12-31 2019-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1,739.71 19.90% 1,667.51 21.53% 1,864.74 26.09%
在产品 1,492.31 17.07% 1,773.01 22.89% 1,140.24 15.95%
库存商品 3,442.55 39.37% 2,121.40 27.39% 2,502.46 35.01%
发出商品 1,963.12 22.45% 2,039.69 26.33% 1,534.31 21.47%
委托加工
物资
106.48 1.22% 143.62 1.85% 105.93 1.48%
合计 8,744.17 100.00% 7,745.24 100.00% 7,147.67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7,147.67 万元、7,745.24 万元和 8,744.17 万元,占各期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7.37%、12.89%和 14.5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 商品构成,上述四项合计占各期存货金额的 98.52%、98.15%和 98.79%。

①存货余额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基本稳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1 年度
2020-12-31/
2020 年度
2019-12-31/
2019 年度
存货账面余额 9,536.58 8,586.90 7,656.20
营业收入 100,123.27 85,663.15 60,741.05
占比 9.52% 10.02% 12.6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 7,656.20 万元、8,586.90 万元和 9,536.58 万元,呈持续增长趋势,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为 满足客户的产品需求,公司相应调整生产备货规模。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强存 货管理,在原材料采购、生产组织、存货管理和产品销售环节上不断提升管理效 率,存货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持续下降,存货周转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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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原材料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账面余额分别为 2,036.23 万元、1,872.23 万元和 1,980.39 万元,略有波动。2019 年末公司原材料账面余额较高,主要原因系 2020 年春节假期的开始时间较早,公司提前备料以满足生产所需。

2 )在产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产品账面余额分别为 1,140.24 万元、1,773.01 万元和 1,492.31 万元,整体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呈快速增长趋势。

3 )库存商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余额分别为 2,823.51 万元、2,750.46 万元 和 3,950.27 万元,整体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呈快速增长趋势。

4 )发出商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账面余额分别为 1,550.28 万元、2,047.58 万元 和 2,007.13 万元,占存货账面余额比例分别为 20.25%、23.85%和 21.05%,金额 及占比相对较高,主要系 VMI 销售模式下产生的发出商品。在 VMI 销售模式下, 公司产品出库后运输发货至客户指定地点,待客户检验合格后入 VMI 仓库,产 品从公司工厂发货后,公司将库存商品转为发出商品处理。相关发出商品在客户 领用时确认收入,不存在发出商品长期未确认收入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发出商品的期后结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结转情况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期末发出商品余额 2,007.13 2,047.58
1,550.28
期后结转情况
期后第一个月结转金额 1,360.81
1,811.53

1,215.06
期后第二个月结转金额 459.72
167.84

128.37
期后第三个月结转金额 - 26.11
75.16
期后三个月以上结转金额 - 37.70 88.90
期后已结转金额合计 1,820.53 2,043.18
1,507.49

注:2021 年末发出商品期后结转统计时点为截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

公司发出商品期后结转情况良好,主要集中在期后一个月内确认收入,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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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收入确认政策相匹配。

综上,公司存货管理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 ②存货库龄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库龄列示的存货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库 龄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6 个月以内
其中:原材料 1,706.47
1,601.69
1,856.60
在产品 1,492.31
1,735.23
1,139.32
库存商品 3,679.69
2,194.41
2,620.89
发出商品 1,983.06
2,047.03
1,537.63
委托加工物资 106.48
143.62
105.93
小计 8,968.01
7,721.97
7,260.37
6 个月-1
其中:原材料 158.50 125.65 83.18
在产品 - 36.11 0.91
库存商品 195.46 438.13 167.41
发出商品 24.08 0.55 12.66
委托加工物资 - - -
小计 378.04
600.45
264.16
1 年以上
其中:原材料 115.42 144.89 96.45
在产品 - 1.67 -
库存商品 75.12 117.93 35.21
发出商品 - - -
委托加工物资 - - -
小计 190.54 264.48 131.67
合 计 9,536.58 8,586.90 7,656.2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主要集中在 6 个月以内,少量库龄超过 6 个月 的原材料和库存商品主要系公司为满足客户及时性的交付需求,根据客户预测需 求适当备货所致。公司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其具 有技术更新迭代较快的特点,因此公司对于各期末库龄在 6 个月以上的精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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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和结构件产品相关的存货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计量原则,对于成 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具体可变现净值确认方法如下:

存货项目 可变现净值确认方法
库存商品 按照各产品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可变现净值
原材料 按照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
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1-12-31 2020-12-31 2020-12-31 2019-12-31 2019-12-31
账面
余额
跌价
准备
账面
余额
跌价
准备
账面
余额
跌价
准备
原材料 1,980.39 240.69 1,872.23 204.72 2,036.23 171.49
在产品 1,492.31 - 1,773.01 - 1,140.24 -
库存商品 3,950.27 507.72 2,750.46 629.06 2,823.51 321.06
发出商品 2,007.13 44.01 2,047.58 7.89 1,550.28 15.98
委托加工物资 106.48 - 143.62 - 105.93 -
合计 9,536.58 792.41 8,586.90 841.66 7,656.20 508.5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 508.53 万元、841.66 万元和 792.41 万元。公司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其具有技 术更新迭代较快的特点,因此公司对于库龄在 6 个月以上的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 产品的原材料、库存商品均全额计提了跌价准备,减值准备计提充分,符合公司 的业务情况。

公司 6 个月以内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1-12-31 2020-12-31 2020-12-31 2019-12-31 2019-12-31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原材料 1,706.47 - 1,601.69 - 1,856.60 -
在产品 1,492.31 - 1,735.23 - 1,139.32 -
库存商品 3,679.69 256.88 2,194.41 113.89 2,620.89 1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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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12-31 2021-12-31 2020-12-31 2020-12-31 2019-12-31 2019-12-31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发出商品 1,983.06 21.94 2,047.03 7.89 1,537.63 15.98
委托加工物资 106.48 - 143.62 - 105.93 -
合计 8,968.01 278.82 7,721.97 121.77 7,260.37 134.41

公司原材料主要系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所用材料,考虑到精密功能件和结构 件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快、多为定制化产品等特点,公司根据实际产能状况、客户 预测需求进行适当库存,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及同行业公司存货计提政策,对 期末库龄超过 6 个月的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的原材料全额计提跌价准备;对于碳 纳米管业务的原材料,因其保存时间久,公司以碳纳米管的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 加工及销售环节所涉及的成本、费用、税金确定可变现净值,并对账面成本高于 其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产品生产周期较短,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各期末进行年 终盘点时,对实际已停产预计不再投入使用或已损坏的在产品进行报废处理,其 成本计入当期产成品价值。各期末结存在产品不存在计提跌价准备情况。

公司库存商品主要系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由于更新换代速度快、多为定制 化产品,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及同行业存 货跌价计提政策,对期末库龄超过 6 个月的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全额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对于期末库龄未超过 6 个月但无订单(生产数量超出客户给予的需求预 测数量,即为“无订单”)的库存商品,公司考虑到其未来实现销售存在不确定性, 基于谨慎性,亦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另外,对于碳纳米管产品,公司以相关 存货预计售价扣除销售环节的费用、税金等支出从而确定可变现净值,并对账面 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发出商品主要系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VMI 模式下,因送货装箱的原 因,公司会超出客户给予的需求预测数量发货,故对期末无订单的发出商品全额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碳纳米管发出商品跌价的主要计提考虑因素与库存商品 一致。公司各期末发出商品已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已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 9 )其他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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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结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1-12-31 2020-12-31 2020-12-31 2019-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待抵扣增值税净额 1,212.16 60.31% 706.77 67.78% 465.39 78.18%
预付的租金 72.79 3.62% 229.27 21.99% 121.72 20.45%
IPO中介服务费 622.97 31.00% 96.70 9.27% - -
预付的保险费 9.77 0.49% 9.07 0.87% 6.94 1.17%
银行理财产品 - - 1.00 0.10% 1.00 0.17%
预缴企业所得税 92.17 4.59% - - 0.21 0.04%
合计 2,009.86 100.00% 1,042.81 100.00% 595.27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的金额分别 595.27 万元、1,042.81 万元和 2,009.86 万元,主要为待抵扣的增值税、预付的租金、IPO 中介服务费和预缴企 业所得税。

2 、非流动资产构成与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金额及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1-12-31 2020-12-31 2020-12-31 2019-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股权投资 1,432.46 4.67% - - - -
固定资产 10,576.03 34.47% 6,530.40 56.58% 5,071.07 66.24%
在建工程 6,846.16 22.32% 1,351.09 11.71% - -
使用权资产 5,840.74 19.04% - - - -
无形资产 1,014.88 3.31% 966.61 8.37% 972.32 12.70%
长期待摊费用 1,683.89 5.49% 946.65 8.20% 812.23 10.6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97.44 5.53% 1,140.64 9.88% 612.12 8.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587.00 5.17% 607.37 5.26% 188.26 2.46%
合计 30,678.60 100.00% 11,542.77 100.00% 7,656.00 100.00%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长期 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组成,公司各项非流动资产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 结构合理,符合公司所在行业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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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长期股权投资

2021 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为 1,432.46 万元,系控股子公司瑞泰新 材对国碳纳米的投资,瑞泰新材持有国碳纳米 34.78%的股权。

2 )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1-12-31 2020-12-31 2020-12-31 2019-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机器设备 9,668.25 91.42% 5,842.87 89.47% 4,582.87 90.37%
房屋及建筑物 45.70 0.43% 47.97 0.73% - -
运输工具 198.72 1.88% 213.35 3.27% 86.81 1.71%
电子设备及其他 663.37 6.27% 426.21 6.53% 401.39 7.92%
合计 10,576.03 100.00% 6,530.40 100.00% 5,071.07 100.00%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机器设备、房屋及建筑物、运输工具和电子设备及其 他。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5,071.07 万元、6,530.40 万元 和 10,576.03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66.24%、56.58%和 34.47%,是 公司非流动资产中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逐年增加, 主要原因系公司业务需求增加,购置机器设备以扩大产能所致。

①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均为与生产经营紧密相关的资产,不存在闲 置或减值情形,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②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类别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机器设备 956.01 624.21 445.28
运输工具 64.19 38.74 4.70
房屋及建筑物 2.27 0.58 -
电子设备及其他 151.02 107.82 7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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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173.49 771.36 521.75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金额逐年上升,主要是由于公司业务规模 持续扩张,固定资产规模不断增长,计提折旧金额随之增加,与公司业务情况相 符。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及年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折旧年限(年) 折旧年限(年) 折旧年限(年)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设备及其他
领益智造 年限平均法 20-50 3-15 3-10 3-10
安洁科技 年限平均法 20 10 5 2-5
恒铭达 年限平均法 20-30 10 4 3-5
飞荣达 年限平均法 20 10 5 5
智动力 年限平均法 20-30 10 5 3-5
博硕科技 年限平均法 不适用 5-10 5 3-5
达瑞电子 年限平均法 5-20 2-10 5 4-5
鸿富瀚 年限平均法 20 3-10 4 3-5
发行人 年限平均法 20 10 5 5

如上表所示,公司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

3 )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资阳捷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6,196.45 1,351.09 -
越南捷邦厂房装修 649.70 - -
合计 6,846.16 1,351.09 -

2020 年末和 2021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1,351.09 万元和 6,846.16 万元,为资阳捷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越南捷邦厂房装修,目前处于施 工过程中,不存在长期停工或建设期超长的情形。2021 年末,公司在建工程金额 较 2020 年末增加 5,495.07 万元,主要系资阳捷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进度的 逐步推进及越南捷邦厂房装修的开展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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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使用权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使用权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计提和账面价值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一、账面原值 7,131.83 - -
1、房屋及建筑物 6,977.17 - -
2、运输工具 154.66 - -
二、累计折旧 1,291.10 - -
1、房屋及建筑物 1,204.13 - -
2、运输工具 86.97 - -
三、减值准备 - - -
1、房屋及建筑物 - - -
2、运输工具 - - -
四、账面价值 5,840.74 - -
1、房屋及建筑物 5,773.05 - -
2、运输工具 67.69 - -

2021 年起,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相关规定,根据修订后的准则,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 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2021 年末,公司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为 5,840.74 万元,系租赁的房屋建筑物及运输工具。

5 )无形资产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及软件。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 价值分别为 972.32 万元、966.61 万元和 1,014.88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 别为 12.70%、8.37%和 3.31%,占比较小。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计提和账面价值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一、账面原值 1,116.01 1,035.13 1,0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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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1、土地使用权 950.23 950.23 950.23
2、软件 165.78 84.91 64.01
二、累计摊销 101.13 68.52 41.92
1、土地使用权 44.07 25.07 6.06
2、软件 57.05 43.45 35.86
三、减值准备 - - -
1、土地使用权 - - -
2、软件 - - -
四、账面价值 1,014.88 966.61 972.32
1、土地使用权 906.16 925.16 944.16
2、软件 108.73 41.45 28.15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未出现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况,无 需计提减值准备。

6 )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1-12-31 2020-12-31 2020-12-31 2019-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厂房装修费 1,683.89 100.00% 946.65 100.00% 812.23 100.00%
合计 1,683.89 100.00% 946.65 100.00% 812.23 100.00%

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为厂房装修费。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 812.23 万元、946.65 万元和 1,683.89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0.61%、 8.20%和 5.49%,2021 年末长期待摊费用较 2020 年末增加 737.24 万元,主要系 常平分公司及昆山尚为新租赁厂房的装修费。

7 )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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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1-12-31 2020-12-31 2020-12-31 2019-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资产减值准备 399.33 23.53% 435.66 38.19% 281.38 45.97%
可抵扣亏损 1,076.11 63.40% 564.37 49.48% 307.19 50.18%
递延收益 180.55 10.64% 131.41 11.52% 7.28 1.19%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10.71 0.63% 9.19 0.81% 16.28 2.66%
新租赁准则税会差异 30.73 1.81%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
价值变动
0.02 0.00% - - - -
合计 1,697.44 100.00% 1,140.64 100.00% 612.1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余额分别为 612.12 万元、1,140.64 万元和 1,697.44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8.00%、9.88%和 5.53%。公司递延 所得税资产主要是由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计提跌价准备造成的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和瑞泰新材等子公司经营性亏损导致的可抵扣亏损。

8 )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余额分别为 188.26 万元、607.37 万 元和 1,587.00 万元,均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的预付款项。

(三)资产经营效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77 2.61 2.55
存货周转率(次) 8.01 7.43 5.81
总资产周转率(次) 1.23 1.42 1.47

1 、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对比如下:

指标 公司名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账款周
转率(次)
领益智造 3.46
3.57
3.20
安洁科技 3.46
3.05
2.78
恒铭达 2.37 2.01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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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公司名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飞荣达 2.80 2.75 2.90
智动力 3.48 4.02 5.58
博硕科技 1.75 1.76 1.64
达瑞电子 3.89 4.10 5.49
鸿富瀚 2.69 2.99 2.58
平均数 2.99
3.03
3.27
发行人 2.77 2.61 2.55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①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2.55、2.61 和 2.77,应收账款周转速 度不断提升,不存在持续下降的风险。

2020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较 2019 年度略有上升,主要系公司对信用期 相对较短的向隆电子销售额占比上升所致。

2021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较 2020 年度略有上升,主要系当年第四季度 的收入及占比同比较低,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有所下降。

②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恒铭达、博硕科技,与飞荣达、鸿富瀚 基本一致,略低于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主要系智动力、达瑞电子的应收账款周 转率较高,拉高了可比公司平均值所致。

智动力及达瑞电子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主要系其第一大客户均为三星及其 关联公司,信用账期为月结 30 天。剔除智动力及达瑞电子后,可比公司应收账 款周转率平均数分别为 2.52、2.69 和 2.76,和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应收账款周转率 基本一致。

2 、存货周转率分析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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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公司名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存货周转率
(次)
领益智造 5.16 5.25 5.46
安洁科技 4.86 4.34 3.97
恒铭达 4.93 5.02 6.37
飞荣达 3.51 3.98 4.94
智动力 6.17 6.84 6.92
博硕科技 13.37 13.56 15.83
达瑞电子 5.53 5.40 7.68
鸿富瀚 5.30 6.30 5.31
平均数 6.10 6.34 7.06
发行人 8.01 7.43 5.81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 注: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1 )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5.81、7.43 和 8.01,存货周转率不断提升, 主要系公司通过优化流程,提升存货管理能力,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降低和控 制原材料储备,减少资金占用。

2 )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基本一致。公司采用以 销定产、以产定购的经营模式,产品销售状况良好,不存在大额长期积压和滞销 的情形,具有较强的存货管理能力。

公司存货周转率波动与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波动存在差异,主要系各可比公 司在业务模式及产品结构存在差异或可比公司涉及资产重组所致。部分可比公司 具体分析如下:

领益智造经营业务较为广泛,主要经营精密功能及结构件、显示及触控模组、 充电器及材料业务。报告期内其存货周转率同比略有下降,主要系其报告期内进 行了多次并购重组,导致营业收入、期初存货和期末存货余额不具有较强的可比 性。领益智造 2019 年度通过收购股权的方式开展充电器业务,2020 年度将其持 有的控股子公司帝晶光电、江粉高科股权对外进行转让,2021 年度收购了深圳 智成通信有限公司等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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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铭达 2020 年度存货周转率较 2019 年度有所下降,主要系其 2020 年度并 购了深圳市华阳通机电有限公司,自 2020 年 9 月将深圳市华阳通机电有限公司 纳入合并范围,2020 年度存货周转率中期末存货较高所致;2021 年度存货周转 率较 2020 年度略有下降,主要系其备货增加所致。

智动力 2020 年度存货周转率较 2019 年度略有下降,主要系智动力进一步收 购了参股公司广东阿特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自 2019 年 1 月将广东阿特斯科技 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2019 年度存货周转率期初存货为合并之前的存货金额, 存货金额较低;2021 年存货周转率较 2020 年有所下降,主要系受海外疫情等因 素影响,其 2021 年营业收入同比有所下降,同时存货余额有所增加所致。

博硕科技除电子产品功能性器件业务外,亦有较大比例夹治具及自动化设备 业务,该类主要采用 OEM 模式,存货规模较小,因此其存货周转率显著高于同 行业其他企业。

鸿富瀚除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业务外,亦经营自动化设备业务,自动化设备 业务涉及生产、装配、调试、验收等多个环节,自动化设备业务存货周转率较低 拉低了整体存货周转率所致。

综上所述,公司存货周转率波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波动存在差异, 主要系各可比公司在业务模式及产品结构存在差异或可比公司涉及资产重组所 致,具有合理性。

3 、总资产周转率分析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总资产周转率对比情况如下:

指标 公司名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总资产周转率
(次)
领益智造 0.94 0.99 0.97
安洁科技 0.51 0.41 0.40
恒铭达 0.59 0.43 0.58
飞荣达 0.60 0.70 0.95
智动力 0.69 0.89 1.20
博硕科技 0.59 1.29 1.25
达瑞电子 0.55 1.03 1.50
鸿富瀚 0.52 1.18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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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指标 公司名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平均数 0.62
0.87
1.00
发行人 1.23 1.42 1.47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

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周转率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为 公司目前生产所用的厂房均以租赁方式取得,长期资产规模相对较低。

十三、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负债结构及变动情况

1 、总负债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规模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1-12-31 2020-12-31 2020-12-31 2019-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35,603.96 87.08% 29,982.08 98.22% 26,564.42 99.82%
非流动负债 5,282.16 12.92% 542.75 1.78% 48.53 0.18%
合计 40,886.12 100.00% 30,524.83 100.00% 26,612.9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负债总额逐渐增加。报告期 各期末,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9.82%、 98.22%和 87.08%,公司负债结构基本保持稳定。2021 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较 2020 年末明显增加,主要系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非流动负债新增租赁负债科目 4,510.71 万元所致。

2 、流动负债的构成与变化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1-12-31 2020-12-31 2020-12-31 2019-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7,426.18
20.86%
4,863.57 16.22% 2,396.93 9.02%
交易性金融负债 0.16
0.00%
- - - -
应付票据 811.29
2.28%
- - - -
应付账款 22,548.42 63.33% 22,313.39 74.42% 18,110.55 6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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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12-31 2021-12-31 2020-12-31 2020-12-31 2019-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付职工薪酬 2,758.65
7.75%
2,033.83 6.78% 1,638.49 6.17%
应交税费 329.76
0.93%
650.27 2.17% 471.21 1.77%
其他应付款 177.43
0.50%
121.02 0.40% 3,947.23 14.86%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1,337.09
3.76%
- - - -
其他流动负债 214.98
0.60%
- - - -
合计 35,603.96 100.00% 29,982.08 100.00% 26,564.4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主要以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 其他应付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主,具体分析如下:

1 )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1-12-31 2020-12-31 2020-12-31 2019-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质押+保证借款 637.57 8.59% 1,304.98 26.83% 1,395.24 58.21%
保证借款 6,785.20 91.37% 3,550.00 72.99% 1,000.00 41.72%
信用借款 3.42 0.05% 8.59 0.18% 1.69 0.07%
合计 7,426.18 100.00% 4,863.57 100.00% 2,396.93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均为银行借款,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2,396.93 万元、4,863.57 万元和 7,426.18 万元。

截至 2021 年末,公司短期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贷款主体 借款银行 借款余额 利率
1 捷邦科技 工商银行东莞松山湖支行 500.00 3.90%
2 捷邦科技 工商银行东莞松山湖支行 500.00 3.90%
3 捷邦科技 工商银行东莞松山湖支行 828.84 0.56%
4 捷邦科技 浦发银行东莞分行 1,500.00 4.35%
5 捷邦科技 浦发银行东莞分行 500.00 4.35%
6 捷邦科技 浦发银行东莞分行 1,000.00 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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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贷款主体 借款银行 借款余额 利率
7 捷邦科技 浦发银行东莞分行 956.36 0.78%
8 捷邦科技 民生银行东莞分行 1,000.00 4.35%
9 昆山尚为 昆山农商银行城中支行 637.57 2.81%
10 美国捷邦 JP Morgan Chase Bank 3.42 -
合计 - 7,426.18 -

注:美国捷邦短期借款为信用借款,在规定期限内偿还无需支付利息。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与关联方或第三方进行转贷的情形。

2 )交易性金融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1-12-31 2020-12-31 2020-12-31 2019-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远期结汇合约 0.16 100.00% - - - -
合计 0.16 100.00% - - - -

2021 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账面余额为 0.16 万元,系未交割的远期结 汇合约。

3 )应付票据

2021 年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为 811.29 万元,均为银行承兑汇票,其中无 应付持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和其他关联方情况。 ( 4 )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账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1-12-31 2020-12-31 2020-12-31 2019-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年以内 22,533.18 99.93% 22,311.85 99.99% 18,055.21 99.69%
1年以上 15.24 0.07% 1.54 0.01% 55.35 0.31%
合计 22,548.42 100.00% 22,313.39 100.00% 18,110.55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供应商采购款,账龄基本都在 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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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内。

公司 2020 年末应付账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加 4,202.84 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 公司经营规模不断增长,原材料采购金额亦相应有所增长,应付账款余额相应有 所增加。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账款前五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业务内
余额 账龄 占当期应付账
面余额比例
1 东莞勤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货款 3,414.41 1年以内 15.14%
2 太仓金煜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货款 1,152.60 1年以内 5.11%
3 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货款 1,101.78 1年以内 4.89%
4 四川金锋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款 1,099.20 1年以内 4.87%
5 德莎胶带(上海)有限公司 货款 1,054.28 1年以内 4.68%
合计 - 7,822.26 - 34.69%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四川金锋建设有限公司 1,099.20 万元, 主要系在建工程资阳捷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所致。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账款前五名供应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账款前五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业务内容 余额 账龄 占当期应付账
面余额比例
1 东莞勤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货款 3,734.41 1年以内 16.74%
2 深圳市美信电子有限公司 货款 1,103.86 1年以内 4.95%
3 太仓金煜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货款 1,042.88 1年以内 4.67%
4 德莎胶带(上海)有限公司 货款 913.98 1年以内 4.10%
5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无锡有限
公司
货款 832.84 1年以内 3.73%
合计 - 7,627.96 - 34.19%

太仓金煜成立于 2006 年 7 月,系公司子公司昆山尚为的供应商,于 2017 年 与昆山尚为开展业务合作,昆山尚为向太仓金煜采购精密功能件所用的薄膜、胶 带等原材料,采购结算方式为月结 105 天。2020 年度昆山尚为向太仓金煜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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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金额为 1,980.69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太仓金煜账款余 额 1,042.88 万元,主要系 2020 年 9-12 月的采购款尚处于信用期未支付所致。

太仓金煜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 联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5 )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1-12-31 2020-12-31 2020-12-31 2019-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薪酬 2,758.21 99.98% 2,033.83 100.00% 1,611.17 98.33%
离职后福利中-设
定提存计划负债
0.44 0.02% - - 27.32 1.67%
合计 2,758.65 100.00% 2,033.83 100.00% 1,638.4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计提而未支付的工资、奖金等短期 薪酬。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 1,638.49 万元、2,033.83 万元和 2,758.65 万元,余额逐年增加,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员工人数不 断增加所致。

( 6 )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1-12-31 2020-12-31 2020-12-31 2019-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企业所得税 238.76 72.40% 545.25 83.85% 414.75 88.02%
增值税 4.24 1.29% 20.76 3.19% 12.57 2.67%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4.84 13.60% 19.76 3.04% 9.46 2.01%
城市维护建设税 21.37 6.48% 30.22 4.65% 17.00 3.61%
教育费附加 9.16 2.78% 15.96 2.45% 8.74 1.85%
地方教育附加 6.10 1.85% 10.64 1.64% 5.83 1.24%
印花税 5.29 1.60% 7.69 1.18% 2.87 0.61%
合计 329.76 100.00% 650.27 100.00% 471.21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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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主要为应交企业所得税、应交增值税等税费。 公司严格履行依法纳税义务,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中无逾期未缴纳 的税费。

7 )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1-12-31 2020-12-31 2020-12-31 2019-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关联方资金拆借 - - - - 3,672.59 93.04%
应付未付员工报销款 60.77 34.25% 28.36 23.43% 94.16 2.39%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0.49 0.28% 0.34 0.28% 8.96 0.23%
其他 116.17 65.47% 92.32 76.28% 171.52 4.35%
合计 177.43 100.00% 121.02 100.00% 3,947.23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系与捷邦控股和香港友事达之间的关联 方资金拆借、应付未付员工报销款。公司与捷邦控股和香港友事达之间的关联方 资金拆借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八、关 联方及关联交易”。

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0 万元、0 万元和 1,337.09 万元。

2021 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 1,337.09 万元,系因执行新租 赁准则形成的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9 )其他流动负债

2021 年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为 214.98 万元,系应收票据背书转让不终止 确认形成负债。

3 、非流动负债的构成与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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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1-12-31 2020-12-31 2020-12-31 2019-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租赁负债 4,510.71 85.40% - - - -
递延收益 736.98 13.95% 542.75 100.00% 48.53 1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34.47 0.65%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5,282.16 100.00% 542.75 100.00% 48.53 100.00%

1 )租赁负债

2021 年起,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新增租赁负债科目。2021 年末公司租赁 负债为 4,510.71 万元。

2 )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 48.53 万元、542.75 万元和 736.98 万 元,系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性质
2018年度自动化改造项目资金 36.98 42.75 48.53 与资产相关
资阳捷邦产业扶持资金 700.00 500.00 - 与资产相关
合计 736.98 542.75 48.53 -

(二)偿债能力分析

1 、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指标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比率(倍) 1.69 2.00 1.55
速动比率(倍) 1.45 1.75 1.28
资产负债率(合并) 44.99% 42.61% 54.5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1.07% 37.68% 41.00%
指标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2,621.72 9,016.40 8,683.12
利息保障倍数(倍) 73.16 32.40 39.4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3.07 0.29 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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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42 1.06 1.5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55、2.00 和 1.69,速动比率分别为 1.28、1.75 和 1.45,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4.52%、42.61%和 44.99%。

2020 年末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 2019 年末有所上升,合并资产负债率较 2019 年末有所下降,主要系 2020 年度公司引进长江晨道等外部机构投资者进行 了股权融资所致。2021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 2020 年末有所下降,合 并资产负债率较 2020 年末有所上升,主要系短期借款有所增长以及执行新租赁 准则导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中租赁负债增加,同时发行人用部分货币资金 支付了生产设备款和在建工程款所致。

2 、偿债能力的同行业比较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偿债能力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如下:

指标 公司名称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比率
(倍)
领益智造 1.35 1.51 1.25
安洁科技 2.21 3.41 3.42
恒铭达 3.73 3.61 8.74
飞荣达 1.25 1.66 1.46
智动力 1.83 1.74 1.00
博硕科技 8.98 2.45 2.48
达瑞电子 10.14 3.00 5.43
鸿富瀚 4.94 1.37 1.60
平均数 4.30 2.34 3.17
发行人 1.69 2.00 1.55
速动比率
(倍)
领益智造 0.99 1.16 0.98
安洁科技 1.83 3.03 3.06
恒铭达 3.28 3.36 8.41
飞荣达 0.92 1.32 1.14
智动力 1.57 1.55 0.74
博硕科技 8.80 2.34 2.33
达瑞电子 9.59 2.53 4.74
鸿富瀚 4.69 1.16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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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公司名称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平均数 3.96 2.06 2.85
发行人 1.45 1.75 1.28
资产负债率
(合并)
领益智造 55.43% 50.67% 57.32%
安洁科技 25.83% 18.35% 17.97%
恒铭达 21.52% 22.83% 10.27%
飞荣达 52.37% 42.70% 50.73%
智动力 39.01% 41.30% 53.66%
博硕科技 11.87% 37.74% 36.35%
达瑞电子 8.03% 22.09% 14.85%
鸿富瀚 16.29% 50.78% 42.95%
平均数 28.79% 35.81% 35.51%
发行人 44.99% 42.61% 54.52%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

2019 年和 2020 年,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资产负债率与可比公司领益 智造、飞荣达、智动力、博硕科技和鸿富瀚较为接近,但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 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数,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数,主要系 安洁科技、恒铭达和达瑞电子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高,拉高了流动比率和速 动比率的平均数,同时安洁科技、恒铭达和达瑞电子的资产负债率较低,拉低了 资产负债率的平均数所致。剔除安洁科技、恒铭达和达瑞电子的影响后 , 2019 年 和 2020 年同行业可比公司流动比率平均数分别为 1.56 和 1.75,速动比率平均数 分别为 1.32 和 1.51,资产负债率平均数分别为 48.20%和 44.64%,与发行人基本 一致。

安洁科技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高主要系其资产重组事项所致,其收购的苏 州威斯东山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及惠州威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在 2019 年度未完成 业绩承诺,安洁科技根据对赌协议将相关业绩补偿股份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同时将应收惠州威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现金部分补偿款计入其他应收款, 导致其 2019 年度、2020 年度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均较高。安洁科技资产负债率 较低主要系其于 2015 年、2017 年及 2018 年多次实施股权融资所致,同时,2019 年度安洁科技支付子公司威博精密原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代扣代缴税款,其他应付 款有所减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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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铭达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高且资产负债率较低主要系其于报告期内首发 上市募集了较多的资金,部分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且回款情况较好所致。

达瑞电子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高且资产负债率较低主要系达瑞电子第一大 客户为三星视界,其账期为月结 30 日,账期较短,资金周转能力较强所致。

2021 年度,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数,资产负债 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数,主要系博硕科技、达瑞电子和鸿富瀚于 2021 年 度首发上市并取得募集资金,拉高了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平均数,拉低了资产负 债率平均数所致。

综上所述,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数,资产负债 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数,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末,若不考虑博硕科技、达瑞电子和鸿富瀚首发上市取得募集资 金的相关影响,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资产负债率与可比公司领益智造、飞 荣达、智动力、博硕科技和鸿富瀚较为接近,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合理范围内, 且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均逐年增长,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正数,不存在 偿债能力较弱的情况。

(三)现金流量及资本性支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615.07 1,576.41 6,410.7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185.20 -4,990.35 -3,545.4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8.05 9,898.82 1,904.54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380.02 -741.98 -11.4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257.89 5,742.89 4,758.4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926.87 7,183.98 2,425.56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184.76 12,926.87 7,183.98

1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总体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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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5,067.51 72,476.11 56,234.14
收到的税费返还 5,136.74 4,025.62 2,944.5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63.88 1,127.67 150.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0,968.13 77,629.40 59,328.7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4,691.95 54,389.76 35,161.7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1,088.81 14,351.44 9,921.45
支付的各项税费 1,966.69 1,564.33 2,076.7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605.61 5,747.45 5,758.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4,353.06 76,052.99 52,918.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615.07 1,576.41 6,410.74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6,410.74 万元、1,576.41 万元和 16,615.07 万元。2020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9 年有 所下降,主要系经营性应收与经营性应付项目变动导致的营运资金占用增减变动 所致。2021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高,主要系 2020 年度公司 第四季度收入金额和占比较高,2020 年末的应收账款于 2021 年度收回,同时 2021 年第四季度的收入金额和占比相对较少。

公司对富士康等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信用期主要集中在 90 至 120 天,而与 供应商的应付账款信用期则集中在 30 至 105 天,因此向上游供应商支付货款与 收到下游客户货款之间存在一定的资金收付时间差,公司需要用自有资金先行支 付采购货款。2020 年度,公司经营规模快速增长,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金增幅高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的现金,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有所下 降。

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营业收入、净利润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净利润 8,964.39 6,912.05 6,8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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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加:资产减值准备 455.52 1,729.04 966.42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
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
2,464.58 771.36 521.75
无形资产摊销 32.61 30.10 18.5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571.53 395.55 193.2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
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0.42 57.87 1.94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0.40 2.76 15.32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29.61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719.07 903.92 212.53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422.60 11.03 0.77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556.80 -528.52 -343.32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34.47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732.65 -1,656.66 -1,983.1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列)
4,591.60 -13,329.28 -5,690.3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
列)
2,008.73 5,265.06 4,919.83
其他 -306.59 1,012.14 721.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615.07 1,576.41 6,410.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比 185.35% 22.81% 93.51%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 93.51%、 22.81%和 185.35%。

2020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较大,主要原 因系股权激励费用和存货项目、经营性应收和经营性应付项目等变动影响所致。 一方面,公司 2020 年度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较高;另一方面,公司业务规模快 速增长,且第三、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导致公司年末存货和应收账款增长幅度 较大,经营性应收项目有较大幅度增长,因此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 利润存在较大差异。

2021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净利润,主要原因系 2020 年度公司第四季度收入金额和占比较高,2020 年末的应收账款于 2021 年度收回, 同时 2021 年度第四季度的收入低于 2020 年度第四季度的收入,导致经营性应收 项目较 2020 年末减少 4,591.60 万元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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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领益智造 89.47% 108.89% 158.50%
安洁科技 89.27% 127.07% -153.48%
恒铭达 -150.21% 135.98% 102.63%
飞荣达 105.42% 178.88% 89.85%
智动力 253.78% 177.63% 91.81%
博硕科技 119.88% 8.61% 85.95%
达瑞电子 98.50% 63.87% 116.52%
鸿富瀚 90.26% 88.22% 138.95%
平均数 87.05% 111.14% 78.84%
发行人 185.35% 22.81% 93.51%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招股说明书

消费电子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行业下游客户较为集中,主要客户均具有较强 的市场地位,通常存在客户与供应商账期不匹配的情况。加之消费电子行业具有 较强的季节性,每年主要集中于终端产品新品发布前后或者下半年销售旺季进行 大规模生产和销售,因此容易出现存货项目、经营性应收和经营性应付项目等出 现波动较大的现象。报告期内同行业多数可比公司亦存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占净利润的比例波动较大的情形,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情况符合行 业惯例。

2019 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与同行业可 比公司平均数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

2019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与恒铭达、飞荣达、 智动力、博硕科技较为接近,但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数,主要原因系当年公 司由于股份支付影响净利润 954.23 万元。若不考虑股份支付的影响,公司经营 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为 82.09%,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数接近。

2020 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与同行业可 比公司平均数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

2020 年度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增长,且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 2019 年度有所提 升,导致公司 2020 年末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 13,329.28 万元,增长幅度较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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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时,公司当年因生产需要,对导电胶和石墨需求增加,相关材料主要向信用期较 短的德莎和中石科技采购,采购款多在当年完成支付,导致 2020 年末经营性应 付项目增长幅度相对经营性应收项目较小;上述原因综合造成 2020 年度公司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较大,故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与净利润的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数。

2020 年度,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博硕科技、达瑞电子、鸿富瀚同样存在第三、 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且营业规模增速较快的现象,三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与净利润的比例均较 2019 年度明显下滑且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数,与公司趋 势一致。具体而言,博硕科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比例低于 公司,但达瑞电子和鸿富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比例均高于 公司,主要原因系客户信用期存在一定差异所致:达瑞电子的第一大客户为三星 视界,其信用期仅为月结 30 天;鸿富瀚主要客户之一村田公司信用期为结算后 60 天,且其自动化设备业务回款较快,鹏鼎控股和京东方在交机时即支付 70%80%的款项,导致达瑞电子和鸿富瀚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比例也相对 较高。

2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收回的现金净额
0.54 19.26 0.25
收回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03.42 70.32 4,764.6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3.96 89.58 4,764.9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支付的现金
13,083.73 4,764.26 3,543.94
投资支付的现金 1,312.4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93.03 315.67 4,766.4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989.16 5,079.94 8,310.3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185.20 -4,990.35 -3,545.45
  •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545.45 万元、 4,990.35 万元和-14,185.20 万元,主要系公司扩大生产规模,购买生产设备,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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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子公司资阳捷邦购买土地使用权以及生产基地项目建设支付产生的投资支出 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收回和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公司购买银 行理财产品和赎回银行理财产品、应对美元汇率波动风险进行远期结售汇产生的 现金流量。

3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882.00 13,396.00 74.75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882.00 1,446.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514.32 7,786.72 3,697.32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4,2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396.32 21,182.72 7,972.0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955.39 5,267.71 4,219.1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212.28 2,249.93 577.1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20.60 3,766.27 1,271.2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188.27 11,283.91 6,067.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8.05 9,898.82 1,904.54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904.54 万元、9,898.82 万元和 208.05 万元。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来自于股东投资款项、取得的 银行借款和与捷邦控股的资金拆借款,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借款和资金 拆借款。

2020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高,主要原因系当年公司引 入了长江晨道等外部投资者,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多所致。

(四)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关投资项目外,公司计划 于东莞松山湖生态园区高端产业片区购置土地用于未来日常经营以及对越南全 资子公司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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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暂无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五)发行人流动性风险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盈利水平持续增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情况持续为正,经营状况良好,资产周转速度处于合理水平。未来,随着公司经 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将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继续提高公司的核心 竞争力。同时,公司将坚持稳健的财务政策,继续加强应收账款、存货的管理效 率,为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提供良好的现金保障。

公司对富士康等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信用期主要集中在月结 90 至 120 天, 而与供应商的应付账款信用期则集中在月结 30 至 105 天,因此向上游供应商支 付货款与收到下游客户货款之间存在一定的资金收付时间差,公司需要用自有资 金先行支付采购货款。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客户主要是富士康、广达电脑、仁宝电脑等消费电子行 业知名的制造服务商或组件生产商,信用状况较好,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主要在 1 年以内,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较低,应收账款的持续回款能够为公司带来稳定 的现金流入,保障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及支付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一年以内。各期末存在少量账龄超 1 年的应付账款,主要系部分尚未到结算周期的设备款。公司各项偿债能力指标 正常,期后付款正常。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逐渐扩大,公司与供应商的谈判能力 逐渐增强,公司未来将加强与供应商的谈判,使供应商的账期与客户的账期进一 步相匹配。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流动负债金额为 35,603.96 万元,其中 12 个 月内需要偿还的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 7,426.18 万元、应付账款 22,548.42 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 2,758.65 万元等。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流动资产金额为 60,193.28 万元,其中货币资金 16,073.61 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31,692.20 万 元、存货账面价值 8,744.17 万元。按公司正常的应收账款回款进度、存货实现销 售回款进度,公司 12 个月内可收回的资金以及目前的货币资金金额,足够覆盖 未来 12 个月内需要偿还的负债。此外,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企业信用 报告记录,公司无已结清或未结清的不良贷款信息,银行资信状况良好。截至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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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在履行的额度可循环使用的融资/授信额度为 5,209.00 万 元,亦可以通过短期借款满足临时资金周转需求,故公司未来 12 个月不存在流 动性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银行资信状况良好、应收账款回收良好,应付账款期后结算 情况良好;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合理范围内;且息税 折旧摊销前利润均逐年增长,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正数,总体上,发行 人偿债能力较好。

综上所述,公司不存在流动性风险。

(六)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素及管理层自我评判

1 、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素

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主要有创新风险、客户集 中度较高的风险、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原材料价格上涨或供应不及时的风险等, 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相关内容。

2 、管理层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自我评判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始终坚持研发立本,将产品及技术创新放在首位, 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及技术研发实力。近年来,随着相关技术不断创新与产品需求 的持续增长,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家居等消费电子产品迅速发展,更新换 代速度不断加快,为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发 展机遇。

目前,公司拥有包括富士康、广达电脑、仁宝电脑、英华达、比亚迪等优质 的客户资源,并与苹果、谷歌、亚马逊、SONOS 等终端品牌客户建立了良好的 合作关系,各项主要产品及业务稳健发展。未来,随着消费电子产品技术的不断 创新和发展,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行业市场规模仍将保持快速增长,公司业务具 有良好的成长性。综上,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且未来 业务发展战略清晰,同时能够积极应对和防范各种不利风险因素,具备持续经营 能力和良好的持续盈利能力。

1 )未来市场竞争加剧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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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技术和资金密集型行业,在消费电子终端产品品牌集中 度不断提高的趋势下,具有较强的行业壁垒

发行人所属行业属于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行业,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领 域。下游终端消费电子产品行业的发展趋势决定了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行业的发 展趋势。经过多年的发展,下游消费电子终端产品品牌效应增强,品牌集中度呈 现不断提高的趋势,只有具有较强技术实力、较强的资金实力、规模生产优势的 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足。总体来看,从事消费电子功能件和结构件业 务的主要行业壁垒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A、技术壁垒

消费电子功能件和结构件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生产工艺复杂。从行业角度 看,综合了机械自动化、新材料应用和成型、快速自动检测、数据信息化等众多 跨领域技术,产品成型也涉及精密电子模切、精密冲型加工、多层复合等多个工 艺流程,需要企业对材料有充分的认识和较高的生产技术水平,需要企业经过长 时间的技术研发和生产工艺积累才能取得。

从产品的应用领域来看,消费电子功能件与结构件涉及智能手机、笔记本电 脑、平板电脑、智能家居等消费电子产品领域,各应用领域对消费电子功能件和 结构件具有不同的需求,相关产品具有品种多、个性化、工艺复杂等特点,需要 企业具有持续为客户提供定制化制造服务的能力;从技术和终端产品发展的角度 来看,消费电子功能件与结构件下游行业发展迅速,产品技术更新速度较快,市 场和客户不断提出新的要求。行业内企业必须具有自身的核心技术和丰富的生产 实践经验,不断提高设计研发能力、生产工艺水平,才能开发出符合客户需求的 产品,适应市场的快速变化。

随着消费电子功能件和结构件行业的快速发展,订单数量、订单规模越来越 向技术研发实力强、规模大的公司集中,而小规模公司受限于其自身技术能力, 将导致订单数量减少,继而导致盈利空间越来越小。因此,消费电子功能件和结 构件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

B、认证和客户壁垒

消费电子功能性和结构性器件是消费电子产品的重要部件或配件,且具有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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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的非标准化等特点,客户与供应商是定制化生产的合作模式,在该模式下,下 游客户更换供应商的转换成本高且周期长,客户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来破坏自己 的供应链,双方合作的排他性较强,这决定了客户对供应商的选择比较严格、谨 慎,供应商资格认证非常困难且周期较长。因此,与知名终端品牌或直接客户建 立稳定的供应链关系的门槛较高,同时消费电子功能件和结构件生产企业一旦成 为下游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就与客户达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双方的合作黏 性和稳定性较强,从而形成了客户壁垒。在苹果公告的 2018 财年和 2020 财年主 要供应商名单中[2] ,为苹果提供精密功能件的供应商未发生变化,均为迈锐集团、 领益智造、安洁科技、宝德、佳值和发行人。这不但制约了一批技术基础薄弱的 中小企业进一步做大,同时也制约了部分虽具有充足的投资实力,但缺乏充足客 户基础的企业快速发展。

C、规模壁垒

首先,消费电子功能性和结构性器件的成本与生产规模具有直接关系,只有 进行规模化生产,才能有效分摊固定成本和各项期间费用,进而产生效益;其次, 企业生产规模越大,对原材料供应商的议价能力越强,能够有效降低生产成本; 再次,规模较大的企业具有充裕的生产能力和优化的设备工艺组合,可以同时满 足多个客户、多个产品的试制及新产品研发、生产需求,有利于产品技术储备和 产品线的扩充;最后,下游客户对消费电子功能性和结构性器件的需求量一般较 大。只有具备大规模生产能力和快速响应能力的企业才能进入主流市场,成为知 名消费电子客户的长期供应商。因此,行业新进入者必须进行较大规模的投资, 形成稳定的规模化生产能力,而实力稍弱的新进入者由于缺乏规模效应而难以生 存。

②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在技术及研发设计、产品生产及质量控制、客户服 务和快速响应、客户资源等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使得公司提供的产品具有较强 的竞争优势。

③从市场竞争格局来看,呈现出较为稳定的竞争格局

知名终端品牌厂商通常对供应链有着较为严格的管控和准入制度,一般企业

2 苹果在 2019 年 3 月和 2021 年 5 月分别公告了其 2018 年财年和 2020 年财年的主要供应商名单,未在 2020 年度公告其 2019 年财年的主要供应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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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介入,市场竞争程度相对较小,总体上供应商群体较为稳定。但由于不同品 牌及各类产品或组件对功能件和结构件的性能要求不尽相同,同行业主要企业在 不同的细分市场、销售区域和终端客户拥有各自的竞争优势,均有较为稳定的业 务领域和客户群体,呈现出较为稳定的竞争格局。目前在精密功能件具有规模和 竞争优势的企业主要有国外的迈锐集团及国内的领益智造、安洁科技、恒铭达、 飞荣达、智动力、博硕科技、达瑞电子和鸿富瀚等。

④在客户粘性方面,公司具有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客户粘性较强

知名终端品牌厂商实行较为严格的供应商准入制度。在多年与客户和终端品 牌厂商合作的过程中,公司在技术、工艺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技术水平不 断提升。在终端产品更新换代的同时能够不断满足客户和终端品牌厂商的产品需 求,增强了客户粘性。

综上所述,公司所处的行业有较高的行业壁垒和稳定的竞争格局,公司亦通 过多年的发展构筑了竞争优势和稳定的终端品牌客户,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未 来市场竞争加剧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 )发行人所属市场领域不存在同质化竞争

消费电子功能件和结构件整体具有非标准化和定制化特点,不同应用领域知 名客户或终端品牌对消费电子功能件和结构件的设计、材料选型、生产工艺等方 面的需求各异,需要行业内企业根据下游客户或终端品牌厂商的具体需求进行定 制化设计,研发和生产。综合来看,发行人产品主要应用于苹果、谷歌、亚马逊、 SONOS 等知名终端品牌,所属市场领域产品具有定制化要求,不存在同质化竞 争。

3 )发行人不存在“所处行业准入门槛低、竞争激烈,相比竞争者发行人 在技术、资金、规模效应方面等不具有明显优势”的情形

发行人所处的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行业属于技术和资金密集型行业,在面对 知名终端企业及消费电子终端产品品牌集中度不断提高的趋势下,存在行业壁垒, 所处市场领域进入门槛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不断增长,资金实力不断增强,凭借在技术、资金、 规模等方面的多年积累,公司在产品研发设计、产品品质管控、快速响应、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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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等方面具有较大的竞争优势,并成为苹果、谷歌、SONOS 等知名终端品牌 厂商的合格供应商。

综上所述,发行人不存在“所处行业准入门槛低、竞争激烈,相比竞争者发 行人在技术、资金、规模效应方面等不具有明显优势”的情形。

发行人所处行业的行业壁垒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 理层分析”之“十三、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之“(六)对持 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素及管理层自我评判”之“2、管理层对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自我评判”。发行人竞争优势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务和技 术”之“三、行业竞争状况”之“(五)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及劣势”之 “1、发行人竞争优势”。

十四、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期后事项

1 、公司拟在东莞松山湖成立总部项目

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与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 项目投资意向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拟在松山湖投资不低于人民币 5.25 亿元,用 于建设捷邦科技总部项目。目前由松山湖自然资源局、总工室按规定协助办理用 地、规划相关手续过程中。

(二)或有事项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

1 、租赁

公司作为承租人与租赁有关的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250.45
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 317.98
计入当期损益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 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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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1,692.67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 事项。

(四)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

1 、重大担保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母子公司相互担保外,本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形。

2 、重大诉讼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作为诉讼方或被诉方的未决诉讼。

十五、盈利预测情况

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十六、股利分配情况

(一)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2020 年 7 月 30 日,捷邦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分配现金股利 2,000 万元, 上述股利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实际支付完毕。

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 54,092,828 股为基 准,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10,818,565.60 元(含税)。相关股利已于 2021 年 4 月支付完毕。

(二)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本次发行后利润分配政策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三)公司现金分红的必要性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6,855.57 万 元和 6,981.06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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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08.13 万元和 7,599.22 万元,期末未分配利润分别为 9,148.38 万元和 8,676.54 万元,发行人盈利能力较好,经营业绩积累较多,财务状况良好。

经过多年发展和持续的资金投入,发行人业务规模持续增长,盈利能力和市 场地位不断提升。经过多年持续发展的积累,发行人具备分红的能力和条件,为 积极回报股东,以及激励员工持股平台内核心员工未来为公司创造更大价值,在 充分考虑业务开展资金需求,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以及保持利润分 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前提下,发行人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分别进行了一次 利润分配,利润分配具有必要性。

(四)公司现金分红的恰当性,与发行人财务状况是否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方案的提出及实施发生在 2020 年 7 月 30 日至 2021 年 4 月 20 日期间,初次申报为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不存在《首发业务若干 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问题 51 所述的“在审期间现金分红、分派股票股 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情形。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发行人的利润分配安排与其财务状况相匹配,是在 保证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具有恰当性。具体分 析如下:

1 、与发行人财务状况相匹配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发行人分别以 2019 年度和 2020 年的经营状况和未 分配利润为依据,制定了利润分配方案,并分别于 2020 年 7 月和 2021 年 3 月召 开股东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在前述期间,发行人盈利能力较 好,且未分配利润充足,货币资金充裕,具备分红回报股东的能力,与发行人财 务状况相匹配,具体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2020 年度 2019-12-31/2019 年度
货币资金 13,297.99 7,719.20
未分配利润 8,676.54 9,148.38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981.06 6,855.57
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归属于母
公司的净利润
7,594.79 7,80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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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12-31/2020 年度 2019-12-31/2019 年度
利润分配金额 1,081.86 2,000.00
占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剔
除股份支付影响)比例
14.24% 25.61%

经过多年持续发展的积累,发行人具备分红的能力和条件,报告期内发行人 分红金额相对较小,占净利润(剔除股份支付影响)的比例较小,与发行人财务 状况匹配。

2 、对公司的流动性和偿债能力影响较小,不会影响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 2020 年和 2021 年的现金分红分别对应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的利润 分配。假设在上一年度期末当天完成现金股利派发,公司流动比率和资产负债率 的情况如下:

指标 2020-12-31 2020-12-31 2019-12-31 2019-12-31
现金分红
调整前
现金分红
调整后
现金分红
调整前
现金分红
调整后
流动比率(倍) 2.00 1.97 1.55 1.47
资产负债率(合并) 42.61% 43.27% 54.52% 56.85%

如上表所示,假设公司 2020 年 7 月的现金分红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完成, 2021 年 3 月的现金分红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完成,公司流动比例和资产负债率 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偿债能力和流动性仍保持在合理水平,对发行人现有财 务状况影响较小,不会影响发行人的正常生产经营。

综上所述,公司现金分红具有恰当性,与发行人财务状况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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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募集资金数额及投向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 业务相关的投资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备案文件
环评文件
川投资备【2019-
512002-39-03-409470】
FGQB-0111号
资环审批雁
【2021】05

川投资备【2101-
512002-04-01-734056】
FGQB-0009 号
资环审批雁
诺【2021】
03 号
不适用
不适用
-
-
单位:万元
备案文件
环评文件
川投资备【2019-
512002-39-03-409470】
FGQB-0111号
资环审批雁
【2021】05

川投资备【2101-
512002-04-01-734056】
FGQB-0009 号
资环审批雁
诺【2021】
03 号
不适用
不适用
-
-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
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
资金投入额
备案文件 环评文件
1 高精密电子
功能结构件
生产基地建
设项目
37,200.00 35,200.00 川投资备【2019-
512002-39-03-409470】
FGQB-0111号
资环审批雁
【2021】05
2 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
9,800.00 9,800.00 川投资备【2101-
512002-04-01-734056】
FGQB-0009 号
资环审批雁
诺【2021】
03 号
3 补充流动资
金项目
10,000.00 10,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57,000.00 55,000.00 - -

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以自筹资金 方式解决资金缺口。如本次募集资金超过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超过投资项 目所需资金的部分将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 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的款项。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与他人合作情况,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 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为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或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导致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 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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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投向 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 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在规定时间内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要求合理使用募集资 金,做到专款专用,并接受保荐机构、开户银行、证券交易所和其他相关部门的 监督。

(四)本次募集资金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对公司未来经营战略的 影响、对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的支持作用

公司本次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用于现有主营业 务的产能扩张,研发升级及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未来发展规划作出的战略 性安排。

高精密电子功能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将引进精密模切机、自动接料机、 热压自动包裹机、自动冲床线等先进的自动化生产设备,扩大公司产能,增强产 品供给效率,提升产品质量,满足客户对产品质量、供应数量以及供应效率的需 求,加强与下游客户的合作关系,从而稳步扩大公司的产品覆盖领域,提升公司 的市场占有率,实现收入的稳定增长,达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助于优化和提升公司的创新创造创意性, 有助于提高公司产品精准检测、新材料及新产品研发、工艺自动化研发等研发能 力。产品精准检测能力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增加产品的技术 附加值,为未来公司进一步巩固和提升高端市场规模打下坚实的基础;新材料及 新产品研发能力有助于更多新产品的开发,可有效满足下游日新月异的消费电子 产品行业需求,拓宽公司收入来源,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此外,公司通过工 艺自动化、新工艺的深入研究,将现代信息技术融入生产车间,可进一步加快公 司智慧化生产车间的建设步伐。

公司通过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增加资金实力,满足公司经营规模增长带来的 流动资金需求,有助于公司扩大业务规模,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增强公司的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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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能力和整体竞争力。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重要贡献,对公司 未来经营战略具有积极影响,对发行人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具有有力支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一)公司具有优质的客户资源基础

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凭借强大的研发设计能力、可靠的产品品质、完善的 客户服务体系、灵活快速的响应能力获得了苹果、谷歌、SONOS 等知名终端品 牌厂商的合格供应商认证,直接客户主要包括富士康、比亚迪、伟创力、蓝思科 技、广达电脑、仁宝电脑、可成科技等知名制造服务商或组件生产商。

公司现有稳定的客户群体可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销售前景提供 保障。公司将紧跟消费电子潮流趋势,加强研发能力,不断推出创新产品,同时 公司将不断维护、深化与现有优质客户的合作关系,积极参与客户新产品的研发, 并挖掘现有客户的潜在需求,实现与客户的共同发展。此外,公司将逐渐加大潜 在市场的开拓力度,拓展公司客户群体,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 力支撑。

(二)公司具有高效的研发体系和研发团队

公司一直将研发和创新作为公司持续发展的原动力,为保障产品能够适应未 来发展需要,公司不断加大对技术和新产品的研究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 入金额分别为 3,640.79 万元、5,085.52 万元和 6,675.62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 5.99%、5.94%和 6.67%。公司整个研发过程涉及研发部、品质管理部、制 造管理部、财务部等,各部门之间紧密配合,形成了高效的研发体系。同时,为 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健全研发管理体系,公司于 2017 年 7 月获得了知识产权管 理体系认证证书。

公司重视研发队伍建设,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的方式,壮大研发团队,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 193 名研发人员,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为 10.42%。公司研发团队拥有较强的创新、成果转化能力和行业研发经验,能够精 准把握产品的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并且具备为下游品牌客户提供包括前期 产品设计、材料选型、产品测试、批量生产、快速供货和后续持续跟踪产品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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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体化综合业务服务的能力。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有丰富的研发经验,曾参与 过苹果、谷歌、亚马逊等多项电子产品功能性器件项目的研发,为公司开发出多 项核心技术。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 102 项专利,其中 发明专利 16 项、实用新型专利 86 项。公司现有的研发体系和研发团队能够为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技术保障。

(三)公司具有大规模生产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的技术条件及生产管理体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积累了丰富的精密功能件和结构件生产制造经验,熟 练掌握了多种生产工艺和多项核心技术,能够为客户提供研发定制、材料选型验 证、模具设计、样品试制等一系列服务。公司在多年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完善有 效的质量生产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流程。公司通过了 ISO 9001:2015 质量管理 体系认证、ISO 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 13485:2016 医疗器械质量 管理体系认证、IATF 16949:2016 汽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多项管理体系认证。 公司现有核心管理成员均具有长期、丰富的管理和行业经验,公司优秀的管理能 力可以满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现。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高精密电子功能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 、项目简况

本项目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资阳捷邦在四川省资阳市实施。项目规划建设期 为 2 年,在建设期内将完成厂房建设、相关扩产产品生产线建设、配套设施建设 及完善人员配置等工作。本项目拟投资 37,200.00 万元,建成达产后,可有效扩 充传统精密功能件、柔性复合精密功能件和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产品产能。

2 、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 37,200.00 万元,具体投资概算如下表所示: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占比
建设投资 34,340.81 92.31%
1 建筑工程费 9,866.70 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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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占比
2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21,442.51 57.64%
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87.84 1.31%
4 预备费 2,543.76 6.84%
铺底流动资金 2,859.19 7.69%
合计 37,200.00 100.00%

3 、项目选址及建设周期

1 )项目选址

本项目由子公司资阳捷邦新建厂房实施,项目选址位于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 中和镇中和村,资阳捷邦已取得川(2019)资阳市本级不动产权第 0032585 号《不 动产权证书》。

2 )项目建设周期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 24 个月,具体实施进度计划见下表:

序号 内容 建设期(月) 建设期(月) 建设期(月) 建设期(月) 建设期(月) 建设期(月) 建设期(月) 建设期(月) 建设期(月) 建设期(月) 建设期(月) 建设期(月)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1 前期准备工作
2 厂房建设及装修
3 设备采购
4 人员招聘与培训
5 设备安装调试
6 设备试运转、验收
7 项目打样及客户验证
8 管理体系认证
9 投产前准备

4 、主要原材料、辅助材料及能源的供应情况

本项目原辅料主要有保护膜、胶带、泡棉、铜箔、绝缘纸等。本项目所需原 材料基本为常规材料,市场供应充分,公司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已保持多年合作 关系,能满足本项目产品的生产需要。

本项目所使用的主要能源为电力,由当地电网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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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项目核准或备案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了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四川省固定资产 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019-512002-39-03-409470】FGQB-0111 号)。

本项目已取得了资阳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资环审批雁【2021】05 号《资阳市 生态环境局关于资阳捷邦高精密电子功能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表的批复》。

6 、项目环保情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施工粉尘、污水、建筑垃圾等采取相应防治措施。项目建 设投产后主要环境污染为噪声、固体废料以及员工生活垃圾、污水等。生产过程 中机械噪声采用减震、隔音等治理措施,固体废料经由专门的回收公司进行回收 再利用,生活垃圾统一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简单处理后排入当地污水管网。

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产污量较少。项目所产的主要污染物均将 采取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污染物均达标后排放,预测该建设项目对项目所在区 的水、气、声环境影响较小,对生态环境基本无影响。通过落实本项目的管理措 施,污染物排放总量能在达标范围内得到有效控制。

7 、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达产后平均年营业收入 48,553.17 万元,项目内部收益率为 17.38% (所得税后),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是 6.71 年(包含 2 年建设期)。

(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 、项目简况

本项目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资阳捷邦在四川省资阳市实施,总投资 9,800.00 万元。本项目主要研发内容包括新材料及新产品、检测技术、工艺自动化等。项 目建成后将使公司的研发体系更加完善,且大幅提升公司消费电子功能件和结构 件的自主研发能力及检测能力,未来公司将继续紧跟下游应用领域的技术创新步 伐,强化消费电子功能件和结构件的产品技术附加值,从而提高公司产品的利润 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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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 9,800.00 万元,具体投资概算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建设明细 投资金额(万元) 比例
建设投资 9,296.00 94.86%
1 建筑工程费 2,641.20 26.95%
2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6,214.90 63.42%
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55.00 1.58%
4 预备费 284.90 2.91%
铺底流动资金 504.00 5.14%
合计 9,800.00 100.00%

3 、项目选址及建设周期

(1)项目选址

本项目由子公司资阳捷邦新建厂房实施,项目选址位于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 中和镇中和村,资阳捷邦已取得川(2019)资阳市本级不动产权第 0032585 号《不 动产权证书》。

(2)项目建设周期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 24 个月,具体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序号 内容 建设期(月) 建设期(月) 建设期(月) 建设期(月) 建设期(月) 建设期(月) 建设期(月) 建设期(月) 建设期(月) 建设期(月) 建设期(月) 建设期(月)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1 前期准备工作
2 厂房建设及装修
3 设备采购
4 人员招聘与培训
5 设备安装调试
6 设备试运转、验收

4 、项目核准或备案情况

本项目已经取得了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四川省固定资 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101-512002-04-01-734056】FGQB-000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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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已取得了资阳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资环审批雁诺【2021】03 号《资阳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资阳捷邦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表的批复》。

5 、项目环保情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施工粉尘、污水、建筑垃圾等采取相应防治措施。本项目 对环境污染较小。

(三)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 、项目概况

为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公司综合考虑了行业特点、公司业务规 模、财务状况以及业务发展规划等,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所带来的营运资金需求。

2 、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公司运营特征决定了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在销售方面,公司的主要 客户包括富士康、广达电脑、仁宝电脑、可成科技和比亚迪等,该类客户实力雄 厚、信誉良好,但通常该类客户也存在结算周期长等情况。在采购方面,公司采 用“以销定产”为主的生产模式,公司需根据订单及时组织原材料采购,为满足 供货的及时性,公司需要对部分采购周期较长的原材料进行合理备货。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未来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将继续保持稳步增长,预计营运资金需求将进一步增大,为缓 解资金压力,公司需要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从而支持业务规模 的进一步扩张。

3 、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

本招股意向书关于补充流动资金测算中,有关 2021 年至 2023 年营业收入等 相关数据仅为假设数据,不构成本公司对 2021 年至 2023 年盈利预测或承诺。

①营业收入测算及依据

2018 年至 2020 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44,804.66 万元、60,741.05 万元和 85,663.15 万元,复合增长率为 38.27%。鉴于公司所处行业未来发展趋势,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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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性原则,假设公司未来三年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为 30%。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营业收入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2022 2023
营业收入 111,362.10
144,770.72
188,201.94

注:上述预测数据仅用于补充流动测算,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②流动资金需求测算

以 2020 年年度财务数据作为基期进行测算,假设各项经营性流动资产项目 (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存货)及各项经营性流动负债项目(应 付账款、预收款项)占营业收入比例维持 2020 年度水平,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流动资金需求测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占营业收
入比例
2021 2022 2023
应收账款 36,965.25 43.15% 48,052.75 62,468.57 81,209.14
应收款项融资 270.37 0.32% 356.35 463.26 602.24
预付款项 30.72 0.04% 44.54 57.90 75.28
存货 7,745.24 9.04% 10,067.13 13,087.27 17,013.46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
A
45,011.58 52.54% 58,520.78 76,077.01 98,900.13
应付账款 22,313.39 26.05% 29,009.83 37,712.77 49,026.61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
B
22,313.39 26.05% 29,009.83 37,712.77 49,026.61
流动资金占用额(A-
B
22,698.19 26.50% 29,510.95 38,364.24 49,873.52
当期新增流动资金占用 6,812.76 8,853.29 11,509.27
流动资金需求合计 27,175.33

根据上述假设测算,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预计流动资金需求缺口为 27,175.33 万元,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 10,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4 、流动资金的管理安排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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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将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进行统筹安排、 合理运用。

四、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秉承“以人为本、精益求精、客户至上、稳步发展”的经营理念,持 续投入技术研发与人才培养,立足高端复杂类功能件、多功能结构件产品,拓展 新材料开发及产品应用领域,以行业创新者为目标,成为客户信任的精密智造与 新材料应用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

公司将持续拓展国内外顶尖终端品牌客户,深入挖掘优质客户服务需求,以 材料应用创新为基础,以自动化生产与智能化制造为手段,以信息化平台与现代 化管理为支撑,不断提升智能制造能力,拓展产品应用领域,为客户提供高效优 质的全方位服务。

(二)报告期内为实现战略目标已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

1 、壮大研发队伍,加大研发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研发体系建设,重视研发队伍建设,通过内部培养 和外部引进的方式,壮大研发队伍,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 193 名 研发人员,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为 10.42%。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力度,并密切跟踪终端客户的研发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提高产品质量,改善工 艺流程、提升研发响应速度,有效的提升了公司的综合服务能力,巩固和提升了 公司在行业内的核心竞争力。

2 、积极开拓市场及新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在加大研发投入的同时,增强销售队伍,围绕“客户至上” 的理念,不断维护、深化与现有优质客户的合作关系,积极参与客户新产品的研 发,同时积极开拓新客户。报告期内,公司多项产品成功获得苹果终端厂商认可 并实现量产,同时成功获得谷歌的合格供应商资认证并实现量产出货。报告期内, 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60,741.05 万元、85,663.15 万元和 100,123.27 万元,在公司 积极开拓市场及新客户的措施下,业务规模实现了快速增长,同时成为苹果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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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年和 2020 财年的主要供应商之一,极大提高了公司品牌知名度。

3 、完善内部管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内部管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以适应公司战略发展 的需要。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于 2020 年 9 月完成股份改制,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高 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并根据公司自身特点制定了包括《公司章程》 在内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公司治理机制的建立与实施,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此外,公司积极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实力、产品销售能力和运营 管理水平,确保公司业务的稳定发展。

(三)实现未来规划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1 、新建研发中心,加大研发投入

公司将利用本次募集资金新建研发中心,升级研发场地和引进先进的研发设 备,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优化研发流程和完善研发体系,加快产品开发速度, 提高产品开发能力,紧跟下游行业的技术创新步伐,不断拓展技术附加值更高的 产品,扩大公司市场份额,稳固公司行业地位。

2 、拓展主要产品应用领域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拓展自身产品的应用领域,在保障传统消费电子产品如笔 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功能件和结构件业务的同时,加强智能家居产品、智能穿 戴设备、无人机等领域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探索向新能源产业链领 域延伸,增加公司产品应用领域,力争使公司在下游行业的不断增长中占据更大 的市场份额并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3 、扩充产能,增加供给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和积极开拓市场及新客户等措施,实现了 主营业务收入的快速增长,现有产品的生产能力已难以保障对客户订单的供给效 率,同时难以满足客户的订单需求。随着公司综合实力的提升,预计未来公司产 品的订单数量仍将饱满,公司将利用本次募集资金建设生产基地,引进先进的自 动化设备,扩充产能和提高供给效率,满足客户的需求,从而树立更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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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获取更多优质订单做好铺垫,实现可持续性发展。

4 、建设海外生产基地,优化全球生产布局

近年来,国际贸易形式的不确定性有所增加,同时中国境内人力成本、产业 配套等比较优势趋于减弱,全球电子产业制造存在向越南、泰国等东南亚国家进 一步转移的可能。消费电子行业产品制造服务商、组件生产商以及同行业公司纷 纷在境外建立生产基地,单一国家的生产基地无法充分分散风险,确保成本优势 和客户供应链稳定。目前,公司已在越南租赁了生产场地,未来,公司将在越南 建设生产基地,形成中国、越南协同一体、相互支持的国际化生产基地布局。

5 、补充人才储备,引进培养优秀人才

公司未来将持续引进和自主培养更多优秀人才,提升公司在生产、研发、营 销等方面的综合实力。同时公司将不断优化现有人才结构,完善员工绩效考核机 制,优化激励机制,制定因地制宜的分配方式,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使员工能 够人尽其才,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增强专业人才与公司的粘性,使公司实现长远 发展。

6 、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为公司实现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提供了充足的 资金支持。公司将以本次发行和上市为契机,通过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一 步扩大公司产能,健全创新机制,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巩固和增强公司在行业的 市场地位和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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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一、投资者关系主要安排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为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行人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章程(草案)》,制定了 上市后适用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公司信息披露的范围和内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职 责、信息披露流程、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档与管理、未公开信息的保密措施和保密 责任、涉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责任追究与处理措施等方面 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并设立了证券事务部作为 公司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负责部门,该部门负责人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 经理李统龙先生。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积极为投资者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一方面努力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创 造条件,充分考虑召开的时间和地点以便于股东参加,另一方面尽可能通过多种 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沟通,具体沟通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和 临时公告、股东大会、公司网站、分析师会议和说明会、邮寄资料、电话咨询、 现场参观、路演、电子邮件沟通及其他合法有效沟通的方式。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 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识,强化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形成服务投资 者、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的企业文化,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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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将遵循充分披露信息、合规披露信息、投资者机会均等、诚实守信等 原则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就发行人的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依法 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企业文件建设等与投资者加强沟通,发行人董事、总经理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亦将积极参加重大投资者关系活动。同时,公司设立专门的 投资者咨询电话,投资者可利用咨询电话向公司询问、了解其关心的问题。咨询 电话有专人负责,并保证在工作时间电话有专人接听和线路畅通。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 (草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主要条款如下: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利 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利 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但以现金分红为主,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应优先选择以现金形式分红。

(二)公司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 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 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 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公司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每年以 现金形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最近三年以现金形式 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 3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在一年内购买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等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计)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的事项。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 金支出等事项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同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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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三)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若公司快速成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 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实施股票 股利分配预案。

(四)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 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分红。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 方案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 的未分配利润应用于发展公司经营业务。

(五)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及股东回报规划, 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并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独立董事发表独立 意见,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制定、讨论 及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考虑社会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及监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应对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证券事务部应及时将监事意 见、社会公众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提出的意见汇总后及时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以供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参考。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 供网络投票的方式。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在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时或发生其 他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形时,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 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必须由董事会作出专 题讨论,详细论证说明理由;公司董事会应将调整利润分配的方案发送至独立董 事及监事会,由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并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应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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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应通过网络、电话、邮件等方式收集中小股东意见,并由 公司证券事务部将中小股东意见汇总后交由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应在充分考 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小股东意见后形成议案,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股东 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必须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七)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 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 监事的意见,在上述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计划。若公 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 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 润分配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情况。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所有新老股东按其各自持股比例共享。

四、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一)累积投票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股东大会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含两名) 的董事或监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 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 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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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三)对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的相关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 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 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四)征集投票权的相关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 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 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 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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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发行人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对报告期内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 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如下:

(一)重要销售合同

由于消费电子功能件和结构件行业特有的销售模式,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 司消费电子功能件和结构件的销售主要采用与客户签订框架合同的形式,由客户 根据需求向发行人发送采购订单,客户采购订单频繁但单笔订单金额不大。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已履行和正在履行 的主要销售合同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交易价款和标
签订日期 履行期限 履行情况
1 鸿富锦精密电
子(成都)有限
公司及关联公
以具体订单为
2020年
12月26日
2020年12月26日-
2025年12月25日
正在履行
2 富泰华工业
(深圳)有限
公司及关联公
以具体订单为
2020年
12月26日
2020年12月26日-
2025年12月25日
正在履行
3 鸿富锦精密工
业(深圳)有限
公司及关联公
以具体订单为
2020年
10月19日
2020年10月19日-
2025年10月18日
正在履行
4 达功(上海)电
脑有限公司及
关联公司
以具体订单为
2020年
12月25日
2020年12月25日-
2022年12月24日
正在履行
5 吉宝通讯(南
京)有限公司
以具体订单为
2020年
9 月28 日
2020年9月28日-
2022 年9 月27 日
正在履行
6 重庆翊宝智慧
电子装置有限
公司
以具体订单为
2020年
12月28日
2020年12月28日-
2022年12月27日
正在履行
7 英华达(上海)
科技有限公司
以具体订单为
2020年
9 月29 日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8 可成科技(宿
迁)有限公司
及关联公司
以具体订单为
2020年
10月28日
签订日起5年 正在履行
9 上海向隆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
以具体订单为
2019年
10 月31日
2019年11月1日-
2022 年10 月31日
正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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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客户名称 交易价款和标
签订日期 履行期限 履行情况
10 比亚迪精密制
造有限公司及
关联公司
以具体订单为
2020年
10月28日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消费电子行业具有技术更新迭代快,供应链周转效率高的特点,行业内企业 主要通过订单的方式进行交易,订单频繁但单笔订单金额不大。发行人与报告期 内前五大客户签订的框架合同日期较为接近,主要系在报告期前期双方根据电子 行业特点,在实际业务中直接根据订单约定具体销售产品数量、价格、账期等内 容,以确定销售业务关系,因此前期主要客户与发行人均未强制要求双方签订框 架合同。公司于 2020 年 9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为规范合同管理,且 由于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事项涉及公司名称变更,经与主要客户协商沟 通后,公司集中签订了主要销售框架合同,并在实际业务发生时,由交易双方在 框架合同下另行下订单,约定具体产品数量、价格等内容,因此与前五大客户订 立的框架合同日期较近。

(二)重要采购合同

发行人通常采用“框架性协议+订单”的方式向供应商进行采购。截至本招 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主要采购 合同如下: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交易价款 签订日期 履行期限 履行情况
1 德莎胶带(上
海)有限公司
以具体订单为准 2021年
1 月15 日
2021年1月15日-
2026 年1 月14 日
正在履行
2 苏州布莱特机
电有限公司
以具体订单为准 2021年
3 月1 日
2021年3月1日-
2026 年3 月1 日
正在履行
3 美信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原
深圳市美信电
子有限公司)
以具体订单为准 2021年
3月10日
2021年3月10日-
2026年3月10日
正在履行
4 东莞勤德五金
制品有限公司
以具体订单为准 2021年
2 月26 日
2021年3月1日-
2026 年3 月1 日
正在履行
5 罗杰斯科技(苏
州)有限公司
以具体订单为准 2021年
3 月9 日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6 Rogers
Southeast Asia
Inc.
以具体订单为准 2021年
3月9日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7 苏州天脉导热
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以具体订单为准 2021年
3月1日
2021年3月1日-
2026年3月1日
正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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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供应商名称 交易价款 签订日期 履行期限 履行情况
8 北京中石伟业
科技无锡有限
公司
以具体订单为准 2020年
10月14
2020年10月14日-
2025年10月13日
正在履行
9 苏州布莱特机
电有限公司
以具体订单为准 2018年
3 月8 日
2018年3月1日-
2021 年3 月1 日
已履行
完毕
10 深圳市美信电
子有限公司
以具体订单为准 2018年
3 月26 日
2018年3月1日-
2021 年3 月1 日
已履行
完毕
11 东莞勤德五金
制品有限公司
以具体订单为准 2018年
5 月10 日
2018年3月1日-
2021 年3 月1 日
已履行
完毕
12 苏州天脉导热
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以具体订单为准 2019年
7月23日
2018年3月1日-
2021年3月1日
已履行
完毕
13 太仓金煜电子
材料有限公司
以具体订单为准 2021年
8 月20 日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14 太仓金煜电子
材料有限公司
以具体订单为准 2018年
9 月6 日
2018年9月6日-
2021 年9 月5 日
已履行
完毕
15 东莞达关胶粘
制品有限公司
以具体订单为准 2018年
3 月7日
2018年3月1日-
2021 年3 月1日
已履行
完毕

消费电子功能件和结构件行业存在供应商众多的特点,为便于供应商管理, 公司在报告期内与部分供应商协商后统一了供应商合同履行期限,在该部分合同 于 2021 年 3 月到期的情况下,发行人与该等供应商集中签订了新的采购框架合 同。同时,公司于 2020 年 9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为规范合同管理, 且由于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事项涉及公司名称变更,经与其他主要供应 商协商后亦陆续签订了框架合同,并在实际业务发生时,由交易双方在框架合同 下另行下订单,约定具体产品数量、价格等内容,因此,公司与前五大供应商订 立的框架合同日期较近。

(三)借款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 1,000 万元及以上的 借款合同如下:


贷款银行 借款合同编号 贷款期限 金额 利率 履行
情况
1 工商银行
东莞松山
湖支行
0201000504-
2020年(松山)
字00021号、
0201000504-
2020年(松山)
补字00021 号
2020年3月30日-
2021年3月29日
1,000万
4.35% 已履行
完毕
2 浦发银行
东莞分行
54012020280362 2020年6月23日-
2021 年6 月22日
1,000万
4.35% 已履行
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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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银行 借款合同编号 贷款期限 金额 利率 履行
情况
3 昆山农商
银行城中
支行
昆农商银贸总字
(2020)第
350001 号
2020年12月28日
-2021年4月12日
200万
美元
3.16663% 已履行
完毕
4 浦发银行
东莞分行
54012021280288 2021年5月31日-
2022 年5 月30 日
1,500万
4.35% 已履行
完毕
5 浦发银行
东莞分行
54012021280386 2021年6月30日-
2022 年6 月29 日
1,000万
4.35% 已履行
完毕
6 民生银行
东莞分行
公流贷字第
ZX21000000341
401 号
2021年12月1日-
2022年11月30日
1,000万
4.35% 正在
履行
7 民生银行
东莞分行
公流贷字第
ZX22000000354
157 号
2022年1月28日-
2023年1月27日
1,000万
4.35% 正在
履行
8 浦发银行
东莞分行
54012022280115 2022年3月30日-
2022 年7 月19 日
250万
美元
1.42% 正在
履行
9 汇丰银行
东莞分行
018-091009-311 2022年5月31日-
2022 年11 月25 日
175.04
万美元
2.23409% 正在
履行
10 中国工商
银行东莞
松山湖支
0201000504-22
年(松山)字
00137号
2022年6月17日-
2023年6月16日
2,050万
3.7% 正在
履行

(四)融资 / 授信额度协议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 1,000 万元及以上的 融资/授信额度协议如下:

(1)2020 年 3 月 12 日,浦发银行东莞分行与捷邦有限签署《融资额度协 议》(编号:54052020280015),约定:浦发银行东莞分行授予捷邦有限融资额 度 3,000 万元,额度使用期限自 2020 年 3 月 12 日至 2021 年 2 月 5 日,额度可 循环使用,具体使用额度品种及额度条件为:流动资金贷款 3,000 万元。

(2)2019 年 3 月 27 日,中国银行昆山分行与昆山尚为签订《授信额度协 议》(编号:中银(昆山中小)授字(2019)年第 027 号),约定:中国银行昆 山分行向昆山尚为提供 1,000 万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授信额度,额度可循环使 用,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20 年 3 月 5 日止。

(3)2020 年 6 月 29 日,中国银行昆山分行与昆山尚为签订《授信额度协 议》(编号:中银(昆山中小)授字(2020)年第 148 号),约定:中国银行昆 山分行向昆山尚为提供 1,000 万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授信额度,额度可循环使 用,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21 年 6 月 15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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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1 年 5 月 10 日,浦发银行东莞分行与捷邦科技签署《融资额度协 议》(编号:54052021280049),约定:浦发银行东莞分行授予发行人融资额度 6,000 万元,额度使用期限自 2021 年 5 月 10 日至 2022 年 4 月 1 日,额度可循环 使用,主要额度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 6,000 万元、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3,000 万 元、出口信用证押汇 3,000 万元、出口托收押汇 3,000 万元及银票贴现 2,000 万 元。

(5)2021 年 11 月 23 日,民生银行东莞分行与捷邦科技签署《综合授信合 同》(编号:公授信字第 ZH2100000098898),约定:民生银行东莞分行授予发 行人融资额度 3,000 万元,额度使用期限自 2021 年 11 月 23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2 日,额度可循环使用,主要授信种类包括流动资金贷款、汇票承兑、汇票贴 现、开立国内信用证等。

(6)2022 年 3 月 3 日,汇丰银行东莞分行与捷邦科技和瑞泰新材分别签署 《授信函》(编号:CN11018091009-211202&220301-J.Pond)和《授信函》(编 号:CN11018091009-211202&220301-Ruitai),约定:汇丰银行东莞分行授予捷 邦科技和瑞泰新材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多币种循环贷款授信,汇 丰银行有权随时单方面中止或取消任何未使用的授信或决定是否允许任何未使 用的授信的使用。

(7)2022 年 6 月 20 日,浦发银行东莞分行与捷邦科技签署《融资额度协 议》(编号:54052022280078),约定:浦发银行东莞分行授予发行人融资额度 9,000 万元,额度使用期限自 2022 年 6 月 20 日至 2023 年 6 月 2 日,额度可循环 使用,主要额度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 8,000 万元,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 用证(含假远期)等 9,000 万元。

(8)2022 年 6 月 20 日,浦发银行东莞分行与瑞泰新材签署《融资额度协 议》(编号:54052022280079),约定:浦发银行东莞分行授予瑞泰新材融资额 度 1,000 万元,额度使用期限自 2022 年 6 月 20 日至 2023 年 6 月 2 日,额度可 循环使用,具体适用融资品种为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序号 施工方 签订日期 合同金额 工程名称 合同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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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四川金锋建
设有限公司
2020年
8月11日
5,047.88
万元
资阳捷邦高精密
电子结构件生产
基地建设项目
2020年8月17日-
2021年6月17日

(六)投资协议

捷邦有限与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分别于 2019 年 5 月 9 日签订《东莞捷邦 实业(雁江)新厂建设项目投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2020 年 1 月 3 日签订《东 莞捷邦实业(雁江)新厂建设项目补充协议(二)》,约定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 府以挂牌出让的方式向捷邦有限出让工业用地;捷邦有限计划总投资 2 亿元人民 币,项目总用地约 93 亩,成立集模切精密件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为一体的 现代化专业公司。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总工期为 24 个月、2021 年完 成第一期投资 1 亿元,2023 年完成第二期投资 1 亿元。

发行人与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 签订了《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投资意向协议》,约定发行人将在 松山湖投资建设总部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 5.25 亿元人民币,总用地约 40 亩。发行人承诺在竞得项目用地使用权之日起 1 年内开始动工建设,3 年内竣工 验收合格并投产。发行人还要满足投资强度、产值、研发投入、专利申请、人才 引进、纳税总额等要求。如发行人或发行人在松山湖依法设立的子公司未能竞得 项目用地使用权,则该协议自动解除。

发行人子公司瑞泰新材与江安县人民政府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签订了《江安 县年产 5000 吨碳纳米管和 3.6 万吨 CNT 导电浆料投资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约 定瑞泰新材在江安县投资建设“年产5000 吨碳纳米管和3.6 万吨CNT 导电浆料 项目”。项目固定资产投资 5 亿元人民币,用地约 125 亩。瑞泰新材分两期建设 该项目,一期项目在开工建设后 18 个月内竣工验收并投产;二期项目在一期项 目建成投产后 12 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后 10 个月内竣工验收并投产。项目 正式投产后瑞泰新材还要满足年产值和年纳税额等要求。

二、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发行人与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相互担保外,发行 人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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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诉讼和仲裁事项

(一)对发行人具有较大影响的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 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 裁事项。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三年的合 法合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最近 3 年不存在涉及行政处 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合法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 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 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 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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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一、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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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云峰 杨 巍 殷冠明 林琼珊
胡 甦 李真圣 罗书章
全体监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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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成建 谢占峰 杨 成
除董事、监事外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潘 昕 李统龙 冯明珍 胡宗维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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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深圳捷邦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 巍

实际控制人:

辛云峰 杨 巍 殷冠明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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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招股意向书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温 杰

保荐代表人:

黄灿泽 方纯江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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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认 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签名:

李格平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名: 王常青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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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 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 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王 冠 唐 诗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利国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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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 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 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 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 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闫 磊 王守军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邱靖之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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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 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 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 邓春辉 王 慧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徐伟建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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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 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 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志刚 王守军

验资机构负责人: 邱靖之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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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 的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 引用的验资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志刚 王守军

验资机构负责人:

邱靖之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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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附件

一、备查文件

在本次发行承销期内,投资者可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 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 (六)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 (七)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事项;

(八)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九)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十一)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到本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办公地 点查阅。

(一)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常东路 636 号 1 栋 联系电话: 0769-81238603 传 真: 0769-81238600 联 系 人: 李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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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路 5 号凯华国际中心 43 楼 0207A 单元 联系电话: 020-38381080 传 真: 020-38381070 联 系 人: 黄俊毅

三、查阅时间

本次股票发行期内工作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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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一、股份锁定与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捷邦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捷邦投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3、本公司/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价格(如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 份数量总额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限制。

4、如本公司/本企业拟在锁定期满后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 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5、发行人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 制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 上市前,本公司/本企业不得减持发行人股份。

6、本公司/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其他与上市公司 股份锁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或减持股份相关的规定。”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辛云峰、杨巍、殷冠明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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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的股票价格(如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总 额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限制。

4、如本人拟在锁定期满后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 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5、发行人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 制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 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发行人股份。

6、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7、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8、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其他与上市公司股份锁定、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或减持股份相关的规定。”

(三)持有发行人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君成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共青城捷 邦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 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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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3、本公司/本企业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价格(如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 份数量总额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限制。

4、如本公司/本企业拟在锁定期满后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 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5、发行人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 制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 上市前,本公司/本企业不得减持发行人股份。

6、本公司/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其他与上市公司 股份锁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或减持股份相关的规定。”

(四)发行人最近一年新增股东长江晨道、国信资本、宁波天睿、业峻鸿 成、超兴创投承诺

“1、自发行人完成本企业/本公司增资入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 36 个月内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孰晚为准),本企业/本公司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企业/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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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与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或减持股份相关的规定。”

(五)发行人股东、财务总监潘昕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 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的股票价格(如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总 额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限制。

4、如本人拟在锁定期满后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 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5、发行人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 制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 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发行人股份。

6、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7、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8、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其他与上市公司股份锁定、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或减持股份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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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 / 监事 / 高级管理人员林琼珊、蒋成建、 杨成、谢占峰、冯明珍、胡宗维、李统龙承诺

“1、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3、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其他与上市公司股份锁定、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或减持股份相关的规定。”

二、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果公司股价出现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的情形时,公司将启动以下稳定股价措施:

1、董事会启动投资者交流和沟通方案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本公司将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召开董事会采取以下 措施:

(1)分析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原因。董事会应以定性或定量的方式 区别分析资本市场的系统性原因、行业周期的系统性原因、公司业绩波动的影响 等不同因素的作用。

(2)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提出专项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公司 已制定经营战略的执行落实情况;公司未来经营战略是否符合行业市场的未来趋 势;公司经营战略及资本战略是否需要修订及如何修订等。

(3)公司董事会应以专项公告或召开投资者交流沟通会的方式,向投资者 介绍公司的当前经营业绩情况、未来经营战略、未来业绩预测或趋势说明、公司 的投资价值及公司为稳定股价拟进一步采取的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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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回购股票

(1)启动条件: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本公司股票出现连续二 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当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将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和《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 股份的意见》的规定,在确保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前提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证券监 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以维护公司股 价的稳定性。

(2)回购资金或股票数量至少满足以下标准之一:

①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且不低于 4,000 万元;

②单一会计年度回购股份数量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2%;

(3)达到以下标准之一时,即可终止回购股份措施:

①满足回购资金或股票数量要求中①、②两项之一;

②本次回购股份措施开始实施后,任意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4)回购程序:

①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股价触发启动条件之日 起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 实施方案将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作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 2 个月之内实施完毕;

②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在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 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后 5 个交易日内实施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

3、违反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公司股价触发启动条件时,如本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本公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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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本公司将就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原因、具体情况和相关约束性措 施予以及时披露;

(2)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 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公司履行相关承诺;

(3)本公司将在 5 个工作日内自动冻结相当于上一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30%的货币资金,以用于公司履行稳定股价的承诺。

4、公司未来新聘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应明确要求其受到相关稳 定公司股价预案的约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时应提前 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捷邦控股承诺

“1、启动条件

当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且公司未在 3 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或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后公 司股价仍然触发稳定预案的启动条件。

2、增持资金或股票数量至少满足以下标准之一:

(1)单一会计年度用以增持的资金合计不低于上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后现 金分红总额的 30%;

(2)单一会计年度合计增持股份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 3、达到以下标准之一时,即可终止增持股份措施:

(1)达到增持资金要求或股票数量要求中(1)、(2)两项之一;

(2)本次增持股份措施开始实施后,任意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4、增持程序

本公司将在触发启动条件 5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 持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增持股份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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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披露增持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本公司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增持公司 股份的计划,并在 2 个月之内实施完毕。

5、违反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如本公司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则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 让,直至本公司按上述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2)公司将扣留下一个年度对本公司的现金分红,直至本公司按上述规定 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辛云峰、杨巍、殷冠明承诺

“1、启动条件

当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且公司未在 3 个交易日内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或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后公 司股价仍然触发稳定预案的启动条件。

2、增持资金或股票数量至少满足以下标准之一:

(1)单一会计年度用以增持的资金合计不低于上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后现 金分红总额的 30%;

(2)单一会计年度合计增持股份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3、达到以下标准之一时,即可终止增持股份措施:

(1)达到增持资金要求或股票数量要求中(1)、(2)两项之一;

(2)本次增持股份措施开始实施后,任意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4、增持程序

本人将在触发启动条件 5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 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增持股份的计划。 在公司披露增持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本人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 份的计划,并在 2 个月之内实施完毕。

5、违反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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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本人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 直至本人按上述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2)公司将扣留下一个年度对本人的现金分红,直至本人按上述规定采取 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四)发行人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启动条件

当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如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采取股价稳定措施, 或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后公司股价仍然触发 启动条件,本人将增持公司股票,以维持公司股价的稳定性。

2、增持资金要求:

本年度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本人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 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的 10%。

3、达到以下标准之一时,即可终止增持股份措施:

(1)本人及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达到增持资金要求;

(2)本次增持股份措施开始实施后,任意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4、增持程序

本人将在触发启动条件 5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 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增持股份的计划。 在公司披露增持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本人将按照方案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 份的计划,并在 2 个月之内实施完毕。

5、违反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1)如本人未采取上述股价稳定措施,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 直至本人按上述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 (2)公司将扣留下一个年度对本人的薪酬,直至本人按上述规定采取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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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三、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承诺并保证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 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 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捷邦控股承诺

“1、本公司承诺并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

  • 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 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辛云峰、杨巍、殷冠明承诺

“1、本人承诺并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 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 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四、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1、加强市场开拓力度,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市场开拓的力度,深度融入终端品牌厂商的产业链,持续 跟踪客户需求及市场动态,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并积极开发新客户和拓展新 领域,逐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实现销售规模的持续、快速增长,提高公司盈利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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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 2、加强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提升公司的生产效率与盈利水平

公司将持续加大研究开发力度,加快新材料、新产品相关研发成果转化步伐, 创新生产工艺,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自动化程度,促进公司产品品质和生产 效率的提高,从而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 3、强化经营管理,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将进一步提高资金运营效率,优化生产管理业务流程,提升管理水平; 同时将积极推行成本管理,加大成本控制力度,减少不必要的支出,提升公司盈 利水平。

  • 4、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 资源,力争提前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 位后,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科学合理运用的基础上,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争取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加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 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 5、完善并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

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分红 制度,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制定明确 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确保广大投资者能 够获得合理的回报。

  • 6、公司违反承诺后采取的措施

公司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 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 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以上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公司将在日后的定期报 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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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捷邦控股、实际控制人辛云峰、杨巍、殷冠明及一 致行动人捷邦投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公司/本人/本企业承诺不 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公司填补回报的相关 措施。

本公司/本人/本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本企 业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 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人/本企业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三)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 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五、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如下:

“公司将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中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 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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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 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 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六、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一)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1 、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如果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1)启动回购措施的时点

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存在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 准或核准或备案,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 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

3、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取得有权部门最终 认定结果后依法赔偿投资者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损 失及因向本公司索赔所发生的诉讼费用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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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行人控股股东捷邦控股、实际控制人辛云峰、杨巍、殷冠明承诺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如果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性影响 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 息披露资料存在上述情形后 10 个交易日内,本公司/本人将采用二级市场集中竞 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要约收购等方式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2)购回价格依据协商价格或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但是不低于原转让价格 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确定的价格。若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触发要 约收购条件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履行要约收购程序,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 务。

3、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

3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二)保荐机构承诺

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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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会计师承诺

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发行人律师承诺

本所为本项目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若因本所未能勤勉尽责,为本项目制作、出具的申请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

(五)发行人评估师承诺

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七、关于未能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

1 、发行人承诺

“公司将严格履行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 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 1、如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

  • 束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2)公司将不得公开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

  • 等;

  • (3)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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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4)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 措施,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 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将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2 、发行人控股股东捷邦控股承诺

“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 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 行或未能按期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作 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2)本公司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并将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从公司分得的现金股利返还公司。如未按期返还,公司可以采取从之后发放现 金股利中扣发,直至扣减金额累计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从公司已分得的现金股利总额。

(3)本公司未能遵守上述承诺事项的,则本公司违反承诺出售公司股票所 获得的全部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 人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 相等的部分。

(4)如果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 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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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 司投资者利益。”

3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辛云峰、杨巍、殷冠明承诺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 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 行或未能按期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作 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2)本人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并将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从公司分得的现金股利返还公司。如未按期返还,公司可以采取从之后发放现金 股利中扣发,直至扣减金额累计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 公司已分得的现金股利总额。

(3)本人未能遵守上述承诺事项的,则本人违反承诺出售公司股票所获得 的全部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操作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 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操作收益金额相等的部分。

(4)如果因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5)本人不因在公司的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 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 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 司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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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 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 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

(4)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5)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 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6)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

(7)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束 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 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 司投资者利益。”

5 、发行人股东捷邦投资、君成投资、共青城捷邦、辛云峰、潘昕承诺

“1、如本企业/本公司/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 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 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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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 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企业/本公司/本人的部分。

(4)本企业/本公司/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5)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 业/本公司/本人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如本企业/本公司/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 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 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 司投资者利益。”

6 、发行人股东长江晨道、国信资本、宁波天睿、业峻鸿成、超兴创投承诺

“1、如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 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 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企业的部分。

(4)本企业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本企业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将接受如下约 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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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 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 司投资者利益。”

八、其他承诺事项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 、发行人控股股东捷邦控股承诺

“1、本公司现时未生产、开发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 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经 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 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 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 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 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其他企业。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公司 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公司拓 展后的产品或业务发生竞争的,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 公司的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 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中进行经营;(4) 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4、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发行人有权依法要求本企业履行上述承诺, 并赔偿因此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发 行人所有。本承诺持续有效,直至本公司不再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止。”

2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辛云峰、杨巍、殷冠明承诺

“1、除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外,本人及本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现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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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生产、开发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 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 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 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生产、 开发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 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 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 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 本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公司 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发生竞争的,本人及本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按照如下方 式退出与公司的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 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中进行 经营;(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发行人有权依法要求本人履行上述承诺,并赔 偿因此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发行人所 有。本承诺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是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止。”

3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捷邦投资承诺

“1、本企业现时未生产、开发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 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经 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 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企业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 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 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 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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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企业 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公司拓 展后的产品或业务发生竞争的,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 公司的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 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中进行经营;(4) 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4、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则发行人有权依法要求本企业履行上述承诺, 并赔偿因此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本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发 行人所有。本承诺持续有效,直至本企业不再是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 人为止。”

(二)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 、发行人控股股东捷邦控股、实际控制人辛云峰、杨巍、殷冠明及一致行 动人捷邦投资承诺

“1、本公司/本人/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 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本人/本企业及本 公司/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的 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和条件,以合同方式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具体事宜。

2、关联交易的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有规定时,执行规定价格;在国家物价 部门无相关规定时,按照不高于同类市场条件下的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原则,由 交易双方协商去确定,以维护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和交易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本公司/本人/本企业承诺本公司/本人/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人/本企业控制 的其他企业不发生与公司之间的往来款拆借行为,并杜绝与公司共同开展与公司 主营业务无关的其他投资活动。

4、本公司/本人/本企业承诺本公司/本人/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人/本企业控制 的其他企业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公司利润,不会发生因关联交易而损害公司利 益或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5、本公司/本人/本企业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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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本人/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 /本企业将立即停止违反承诺的相关行为,并对由此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的损 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持有发行人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君成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共青城捷邦承

“1、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公司发生 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控制 的其他企业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和 条件,以合同方式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具体事宜。

2、关联交易的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有规定时,执行规定价格;在国家物价 部门无相关规定时,按照不高于同类市场条件下的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原则,由 交易双方协商去确定,以维护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和交易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本公司/本企业承诺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发 生与公司之间的往来款拆借行为,并杜绝与公司共同开展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 其他投资活动。

4、本公司/本企业承诺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 移公司利润,不会发生因关联交易而损害公司利益或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

5、本公司/本企业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关 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

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企业将 立即停止违反承诺的相关行为,并对由此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三)关于避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捷邦控股、实际控制人辛云峰、杨巍、殷冠明及一致行动人捷 邦投资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本人/本企业不存在占用发行人及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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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金的情况;

2、本公司/本人/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及其他经济组 织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资金, 也不要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为本公司/本人/本企业进行违规担保;且将严格遵守 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如若发生违反承诺事项,本公司 /本人/本企业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关于“五险一金”的承诺

控股股东捷邦控股、实际控制人辛云峰、杨巍、殷冠明关于发行人及子公司 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的承诺如下:

“对于发行人及子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的事项,如被相 关主管部门要求追缴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本公司/本人保证将按主管部门 核定的金额和标准无偿代发行人及子公司进行补缴;如发行人及子公司因被认定 违反相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而受到处罚或带来其他费用支出,本公 司/本人保证将代发行人及子公司承担全部费用或损失。如因相关主管部门要求 发行人及子公司必须先自行支付上述费用,则本公司/本人将及时向发行人及子 公司给予全额补偿,以确保发行人及子公司不会因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的缴 纳给公司造成额外支出及遭受任何其他损失,保证不对发行人及子公司的生产经 营、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关于因租赁房屋遭受损失或罚款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辛云峰、杨巍、殷冠明关于因租赁房屋遭受损失或罚款的承诺如 下:

“如果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承租的房屋所有权权属瑕疵、出租人权利瑕疵 或未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等原因而遭受损失或罚款,本人将足额补偿公司及其 控股子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或所受损失。”

(六)发行人关于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1、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 2、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直接或间接股东不存在属于法律法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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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的情形。本公司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或信 托持股的情形,本公司与各股东之间亦不存在任何潜在争议或纠纷;

3、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次公开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 理人员、经办人员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本公司各股东与本次公开发行 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 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

4、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各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 益输送的情形;

5、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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