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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xi Firstar Panel Technology Co.,Ltd. —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24
May 1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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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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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星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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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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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 9:1515:00。
-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石崇横路 13 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应光捷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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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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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032,965,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373%。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028,338,9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3334%。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626,85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0%。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626,9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626,85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40%。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以现场或者视频方式出席和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 成本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002,7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6163%;反对3,92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03%;弃权3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4.3475%;反对3,92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8918%;弃权3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08%。 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002,7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6163%;反对3,92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03%;弃权3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4.3475%;反对3,92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8918%;弃权3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08%。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002,7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6163%;反对3,92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03%;弃权3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4.3475%;反对3,92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8918%;弃权3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08%。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8,598,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5772%;反对4,367,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2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6106%;反对4,367,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89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002,7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6163%;反对3,92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03%;弃权3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4.3475%;反对3,92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8918%;弃权3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08%。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002,7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6163%;反对3,92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03%;弃权3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4.3475%;反对3,92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8918%;弃权3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08%。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2023 年度薪酬的确定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927,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72%;反对4,03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2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2.7114%;反对4,03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28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浙江立马科技有限公司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 2023 年度薪酬的确定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8,927,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6090%;反对4,00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76%;弃权3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2.7114%;反对4,00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278%;弃权3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08%。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9,002,7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47%;反对3,92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72%; 弃权3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4.3475%;反对3,92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8918%;弃权3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08%。 关联股东浙江立马科技有限公司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002,7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6163%;反对3,92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03%;弃权3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4.3475%;反对3,92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8918%;弃权3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08%。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002,7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6163%;反对3,92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03%;弃权3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3,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4.3475%;反对3,92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8918%;弃权3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0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 < 公司章程 >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8,927,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6090%;反对3,92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03%;弃权11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8,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2.7114%;反对 3,92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8918%;弃权 11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6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 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 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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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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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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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