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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E Elevators Co.,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6

Jun 30,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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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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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74
证券简称:快意电梯
公告编号:2026-026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快意电梯
股票代码:002774

信息披露义务人:罗爱文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增加(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六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快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7.50%股份协议转让给实际控制人罗爱文女士。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股份的内部转让,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协议转让。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2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释义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四节 资金来源 ... 12
第五节 后续计划 ... 13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15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16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7
第九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8
第十节 备查文件 ... 19
附表 ... 21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快意电梯、上市公司、公司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002774)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方 罗爱文(快意电梯实际控制人,快意股权股东,持有快意股权95.28%股权)
快意股权、转让方 东莞市快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一致行动人 罗爱明(一致行动人)、鹤壁市合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员工持股平台)
本次权益变动 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协议转让导致的持股比例增加
本报告书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协议、《股份转让协议》 东莞市快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与罗爱文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姓名 罗爱文
曾用名
性别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及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快意电梯及其子公司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1 东莞市快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0,703.5万元 企业股权投资 95.28%
2 广东快意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1,000万元 教育咨询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罗爱文直接持股30.00%,通过“东莞市快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股62.38%。
3 东莞市飞鹏物业租赁有限公司 150万元 物业租赁服务;批发、零售、装饰材料。 90.00%。
4 东莞市信太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15,800万元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销售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90.00%。
5 东莞市鼎晖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20万元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 90.00%。
6 东莞市鑫晖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20万元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 90.00%。
7 海口市明晖贸易有限公司 100万元 许可项目: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化妆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文具用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 90.00%。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8 东莞市晖悦实业有限公司 120万元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 90.00%。
9 东莞市快意金骏投资有限公司 5,000万元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 90.00%。
10 东莞市飞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0万元 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90.00%。
11 东莞市右晖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20万元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 90.00%。
12 东莞市金晖实业有限公司 120万元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 90.00%。
13 东莞市快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01万元 实业投资;物业租赁、管理;房地产投资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批发和零售;装饰材料。 89.1089%
14 东莞市通用物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0万元 房地产物业投资。 8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快意电梯及其子公司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担任职务
1 东莞市快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0703.5万元 企业股权投资。 执行董事,经理
2 苏州凯恩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0000万元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董事
3 广东恒鑫汇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000万元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执行董事
4 广东快意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1000万元 一般项目:教育咨询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
5 东莞市鼎晖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20万元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 财务负责人
6 东莞市右晖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20万元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 财务负责人
7 东莞市鑫晖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20万元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 财务负责人
8 东莞民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万元 股权投资、项目投资、物业投资、实业投资;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物业租赁、物业管理。 董事
9 东莞市飞鹏物业租赁有限公司 150万元 物业租赁服务;批发、零售;装饰材料。 监事
10 海口市明晖贸易有限公司 100万元 许可项目: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化妆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文具用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 监事
11 东莞市盈晖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00万元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 监事
12 东莞市飞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0万元 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监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的主要任职情况

罗爱文女士:1965年2月生,在职硕士研究生。2002年10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历任总经理、执行董事等职,现任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东莞市政协常委、东莞市工商联


(总商会)副主席、世界莞商会常务副会长、东莞市妇联兼职副主席、东莞市女企业家联合会会长等。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处罚、涉及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的最近五年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受到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形,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与仲裁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快意电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它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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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快意股权向罗爱文女士转让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25,251,5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0%;主要目的系基于实际控制人家族财富传承安排及简化持股层级的考虑,将股份从法人持股平台直接登记至实际控制人个人名下。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资本市场及自身实际情况增持或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次协议受让的股份,在未来12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离婚分割等法定情形除外),并继续遵守其作为实际控制人、董事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57,216,9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9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82,468,5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4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情况

罗爱文女士与快意股权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快意股权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25,251,5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转让给罗爱文女士,转让价格为12.348元/股,转让价款合计为311,806,658.02元。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权益变动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东莞市快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48,042,820 43.97% 122,791,228 36.47%
2 罗爱文 57,216,910 16.99% 82,468,502 24.49%
3 罗爱明 15,893,378 4.72% 15,893,378 4.72%
4 鹤壁市合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50,400 0.61% 2,050,400 0.61%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小计 223,203,508 66.29% 223,203,508 66.29%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协议主要内容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转让方:东莞市快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5764020618,住所:东莞市清溪上元路五号。

受让方:罗爱文,身份证号码:442527,住所:广东省东莞市

鉴于:

1、东莞市快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意股权”)为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774,以下简称“快意电梯”)控股股东,罗爱文女士为快意电梯实际控制人,快意股权、罗爱文女士、罗爱明先生、鹤壁市合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为快意电梯具有一致行动的股东,截至本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快意股权直接持有快意电梯股份148,042,820股,持股比例为 43.97%;罗爱文女士直接持有快意电梯股份57,216,910股,持股比例为 16.99%。

2、受让方为快意电梯实际控制人,经协商一致,由公司控股股东将其持有的快意电梯股份按照《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转让给受让方,现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签订条款如下,以资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标的

快意股权同意将其持有的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25,251,5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336,687,900股的 7.50%,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罗爱文女士。标的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查封或其他权利受限情形。

第二条 转让价款及价款支付

经协商一致,转让价格为12.348元/股,以上转让价格不低于本协议签署之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快意电梯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的 90%。即快意股权转让给罗爱文女士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11,806,658.02元。

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30个交易日内,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首笔 20% 的转让价款人民币62,361,331.6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贰佰叁拾陆万壹仟叁佰叁拾壹元陆角整);本协议约定转让股份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后30个交易日内,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第二笔 30% 的转让价款人民币93,541,997.44元(大写:人民币玖仟叁佰伍拾肆万壹仟玖佰玖拾柒元肆角肆分);在本协议约定转让股份过户手续完成(即本次股份转让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第三笔 50% 的转让价款人民币155,903,328.98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伍佰玖拾万叁仟叁佰贰拾捌元玖角捌分)。

第三条 股份过户

1、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由上市公司按监管要求履行权益变动披露义务;
2、双方共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协议转让确认申请,取得《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后,共同前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3、标的股份过户完成之日(即登记于受让方证券账户之日)起,受让方享有标的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4、受让方应按照转让方的要求支付转让价款至其指定账户。逾期未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应向该转让人支付未足额付款金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第四条 税费承担

因本次股份协议转让所产生的印花税、过户费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如因同一控制下转让涉及的企业所得税等其他税费,由转让方依法自行承担。

第五条 陈述与保证

1、转让方保证其对标的股份享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及处分权,标的股份未被司法冻结、无权属争议。

2、受让方保证其具备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的合法资格,且受让后将继续遵守其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所作出的股份锁定、减持等相关承诺。

3、双方保证本次转让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内部股权结构调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规则。

4、双方保证本次协议转让不存在股价对赌、股份代持、保底保收益、超额收益分成、附回购条款以及其他利益分割安排或者补充协议,不存在转让方或其关联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为受让方提供资金支持、融资担保或其他类似安排。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

第七条 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字)之日起成立,自上市公司按监管要求披露权益变动公告之日起生效。

2、如因监管原因导致本次协议转让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或无法完成过户登记的,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已收取的款项(如有)应予退还。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0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上市公司所在地(广东省东莞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上市公司留存壹份,其余用于办理监管确认及股份过户手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标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快意股权持有快意电梯无限售流通股148,042,820股,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为72,500,000股。本次拟转让的25,251,592股股份全部来源于未质押部分,不存在以质押股份进行转让的情形,且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争议或者被司法冻结等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除上述《转让协议》外,本次权益变动后,受让方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转让本次协议受让的股份。除上述情况外,本次权益变动无其他附加条件、未签署其他补充协议,转让方及受让方就股份表决权等不存在其他安排,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快意电梯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不存在其他安排。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快意电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为通过深交所合规性确认后,转让方及受让方共同至中登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之日,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快意电梯股份57,216,910股,其中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42,912,682股,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14,304,228股,质押股份数为16,040,000股,除此之外,所持有的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

八、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罗爱文女士,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11


第四节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快意股权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所需支付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该等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也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的资产置换或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

12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改变快意电梯现有主营业务或者对快意电梯现有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但为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尝试对其资产、业务进行优化调整的可能。若根据快意电梯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资产、业务调整,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对快意电梯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快意电梯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对快意电梯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快意电梯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快意电梯董事会进行调整的具体计划;除正常换届选举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快意电梯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如果根据快意电梯的实际情况,届时发生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快意电梯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如果根据快意电梯的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快意电梯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果根据快意电梯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13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快意电梯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若以后拟进行上述分红政策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快意电梯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如果根据快意电梯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14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收购系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收购不涉及上市公司的资产、业务和人员的调整,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将不会产生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上市公司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和持续盈利的能力,其在采购、生产、运营、销售、财务、知识产权等方面仍将继续保持独立。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企业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遵守其已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上市公司不会因本次权益变动而增加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遵守其已作出的规范关联交易相关的承诺。

如果以后根据快意电梯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公允的价格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承诺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15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除本报告书及上市公司已披露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交易外: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重大资产交易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快意电梯及其子公司未发生合计金额高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资产交易或者高于快意电梯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没有与快意电梯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涉及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补偿或者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快意电梯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

16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7


第九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有关文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以下情形:

(一)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本次协议转让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不同主体之间的股份转让,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免于聘请财务顾问对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准备并提供相关备查文件。

二、其他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提供的其他信息。

18


第十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本报告书原件;
3、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4、《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说明函》;
5、《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与承诺》。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阅。

1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罗爱文

2026年6月30日

20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东莞市
股票简称 快意电梯 股票代码 002774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罗爱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广东省东莞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东莞市快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罗爱文、罗爱明及鹤壁市合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是☐否☑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是☐否☑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57,216,910股
持股比例:16.99%

21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25,251,592股
变动比例:+7.50%
持股数量:82,468,502股
持股比例:24.49% |
| --- |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6年6月25日
方式:协议转让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是☐否☑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 是☐否☑ |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 是☑否☐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 |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 是☑否☐ |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 是☐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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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罗爱文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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