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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ymiles Electronics 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Apr 2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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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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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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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健审〔2025〕9090 号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迈股份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禾迈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禾迈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禾迈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禾迈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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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禾迈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12 月 修订)》(上证发〔2023〕19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禾迈股份公司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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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12 月修订)》 (上证发〔2023〕194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69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 场非限售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股票1,00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57.80 元,共计募集资金 5,578,000,000.0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50,000,000.00 元(其中,不含税金额 141,509,433.96 元属于发行费用、税额8,490,566.04 元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 5,428,00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 年12 月15 日汇入本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 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30,106,650.94 元后,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406,383,915.1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42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540,63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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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188,458.65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25,697.45 | |
| 终止募投项目资金归还 | B3 | 2,383.55 |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74,287.59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9,255.62 |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262,746.24 |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34,953.07 | |
| 终止募投项目资金归还 | D3=B3 | 2,383.55 |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 | 315,228.77 |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315,228.77 | |
| 差异 | G=E-F | 0.0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 (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 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2024年6月11日分别与杭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中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高教路支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桥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溪科技支行及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杭州湖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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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 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浙江恒明电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恒明电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恒明电子公司、 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14日、2022年12月30日、2023 年11月7日、2024年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半山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 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恒明电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 行。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杭州杭开绿兴环境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绿兴环境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绿兴 环境公司、本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 年3月22日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 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绿兴环境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 格遵照履行。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浙江恒禾能源技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浙江恒禾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浙江恒 禾公司、本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 年10月18日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 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浙江恒禾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 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有1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户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
| 本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 1202026229900177787 | 0.00 | |
| 本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延中支行 | 1202023029900016162 | 0.00 | 已销户 |
| 本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76790188001055569 | 22,402.84 | |
| 本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俶支行 | 3301040160018610694 | 864,85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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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
| 本公司 | 浙江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桥支行 | 201000292000192 | 7,784.93 | |
| 本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71010122002318758 | 377,044.39 | |
| 本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 | 19010301040021826 | 911,264.47 | |
| 本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滨支行 | 356990100100199358 | 131,443.97 | |
| 本公司 | 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溪科技支行 | 201000292050142 | 555.82 | |
| 本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教路支行 | 571907422610808 | 0.00 | 已销户 |
| 本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 370180391123 | 792,306.68 | |
| 本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8110801012202292280 | 3,900,620.32 | |
| 浙江恒 禾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71010122002790013 | 9,379,099.70 | |
| 恒明电 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71010122002587176 | 5,506,268.02 | |
| 恒明电 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 | 19-010301040022048 | 27,882,873.06 | |
| 恒明电 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71010122002810001 | 89,267,670.94 | |
| 绿兴环 境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71010122002638090 | 4,447,297.29 | |
| 合 计 |
143,491,486.13 |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余额143,491,486.13 元,其中51,247,602.36 元为协定存款, 余额直接体现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3,008,796,212.14 元为其他未赎回理财产品余额(详
见本报告三(一)2.之说明)。合计募集资金余额为3,152,287,698.27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 年12 月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 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型投资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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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 动使用。
根据2024 年12 月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 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签约人 | 签约人 | 产品名称 | 账户余额 (万元) |
截至期末 是否到期 |
|---|---|---|---|---|
| 本公司 |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桥支行 | 大额存单 | 89,074.73 | 否 |
| 本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 | 定期存款 | 60,831.11 | 否 |
| 本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滨支行 | 大额存单、 协定存款 |
35,701.28 | 否 |
| 本公司 | 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溪科技支行 | 大额存单 | 79,031.06 | 否 |
| 本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大额存单、 协定存款 |
36,644.65 | 否 |
| 浙江恒禾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协定存款 | 937.91 | 否 |
| 恒明电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协定存款 | 550.63 | 否 |
| 恒明电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半山支行 | 协定存款 | 2,788.29 | 否 |
| 绿兴环境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协定存款 | 444.73 | 否 |
| 小计 | 306,004.38 |
注:上述账户余额包含计提的银行存款利息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2 年7 月1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8.25%。
公司于2023 年6 月1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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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2024 年10 月3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4.44%。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实际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43,568.40 万元。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情况
根据公司2022 年9 月19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和自有资金竞拍在建工业厂房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恒明电子使用不超过46,000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不超过38,400 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7,600 万元)竞拍在建工业厂房, 用于扩大逆变器、监控设备、关断器等产品的生产产能,以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扩张的需求。 根据公司2022 年12 月7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续建在建工业厂房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 亿元的超募资金向恒明电子 公司提供借款用于续建前述拍卖所得在建工业厂房。
根据公司2023 年1 月17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收购杭州杭开绿兴环境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5,500 万元的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恒明电子公司提供借款,具体用途为:(1)恒明电 子公司以人民币28,862,230.89 元用于收购杭州杭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开环境 公司)持有的绿兴环境公司100%的股权;(2)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6,137,769.11 元 用于绿兴环境公司位于杭州市拱墅区康中路151 号的厂房的续建,以扩大公司逆变器产品的 生产产能,以满足公司现有业务规模扩张的需求。
-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23 年8 月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禾迈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净额合计9,085.95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1) 使用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2023 年3 月17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 用于回购公司股份。根据公司2024 年2 月2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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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超募资金用于回购公司股份。根据公司2024 年7 月2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转出超募资金至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金额为 322,424,039.90 元,已回购公司股份805,616.00 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6,259,724.33 元。
- (2) “储能逆变器产业化项目”变更实施地点
“储能逆变器产业化项目”由于实施地点与公司研发中心较远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同时, 公司在实施过程中谨慎考虑公司产业的长期发展及布局的战略,需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结合 公司实际研发、生产、经营的情况,经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公司将“储能逆变器 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由浙江省衢州市江山经济开发区山海协作区山海路10号调整为杭州市 拱墅区康桥街道康中路158号D楼;同时,“储能逆变器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恒明电 子公司;公司综合考虑厂房建设准备、设备到厂安装调试时间、项目实施进度等建设周期, 将延长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至2025年8月23日。
-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
根据公司2023 年4 月25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恒明电子将位于杭州市拱墅区规划杨店 桥路与规划康中路交叉口西南角、西北角的在建工业厂房中的约3.32 万平方米对外出租, 占本项目建筑工程面积约30.29%,其余部分仍将用于扩大逆变器、监控设备、关断器等产 品的生产产能,以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扩张的需求。
-
为调整优化业务结构,进一步聚焦新能源行业,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2023 年8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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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募投项目变更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杭开科技公司100% 的股权并终止“智能成套电气设备升级建设项目”,并以自有资金替换前期已投入的募集资 金23,835,491.35元,该等替换资金及剩余募集资金共计72,101,568.92元投资于浙江恒禾公 司实施的“储能系统集成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
-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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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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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 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540,638.3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4,287.59 | 74,287.59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75,110.16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2,746.24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3.89% |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 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截至期 末承诺 投入金 额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 额 (2)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金额的差额 (3)= (2)-(1) |
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 (4)= (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
| 禾迈智能制造基地建设 项目 |
否 | 25,756.22 | 16,670.27 | 未做分 期承诺 |
1,311.61 | 14,035.63 | -2,634.64 | 84.20 | 2023 年8 月10 日 |
10,045.06 | 是 | 否 |
| 储能逆变器产业化项目 | 否 | 8,877.10 | 8,877.10 | 34.77 | 34.77 | -8,842.33 | 0.39 | 拟终止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注1] | |
| 智能成套电气设备升级 建设项目 |
是 | 7,159.07 | -- | 2,383.55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募投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4,000.00 | 23,085.95 | 23,085.95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60,000.00 | 160,000.00 | 53,570.57 | 143,568.40 | -16,431.60 | 89.7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恒明电子工业厂房建设 项目[注2] |
否 | 62,400.00 | 62,400.00 | 2,464.99 | 36,258.75 | -26,141.25 | 58.1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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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兴环境收购及续建项目 | 否 | 5,500.00 | 5,500.00 | 450.39 | 5,069.79 | -430.21 | 92.1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 储能系统集成智能制造 基地项目(一期) |
是 | -- | 7,210.16 | 4,212.86 | 6,066.99 | -1,143.17 | 84.15 | 2025 年9 月30 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回购股份 | 否 | 47,242.40 | 47,242.40 | 12,242.40 | 32,242.40 | -15,000.00 | 68.2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合 计 |
- | 330,934.79 | 330,985.88 | 74,287.59 | 262,746.24 | -70,623.20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详见本报告三(一)6 之说明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详见本表[注1]之说明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四(一)之说明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一)2 之说明 |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一)3 之说明 | |||||||||||
| 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一)4 之说明 |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详见本报告三(一)5 之说明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一)6 之说明 |
[注1]根据公司2025 年4 月2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终止“储能逆变器产业化项目”,并将该项目终止后产生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 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储能逆变器产业化项目”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阶段综合考虑了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 经过充分论证制定的项目投资计划。2024 年下半年以来,在全球地缘政治局势日趋紧张的背景下,全球贸易环境更加复杂多变,对公司原有的产能 投建计划带来了新的不确定性。前期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在杭州投建部分储能逆变器产线,公司当前已有的储能逆变器产能已可满足现阶段的市场 需求。在对公司现有产能和最新市场环境进行充分评估后,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重复建设、实施集约化管理,经审慎决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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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拟终止实施“储能逆变器产业化项目”。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不会导致公司核心产品和主营业务产生重大变化或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规划。该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2]“恒明电子工业厂房建设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较大,主要系公司原计划使用不超过38,400.00 万元的超募资 金以及不超过7,6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用于竞拍位于杭州市拱墅区规划杨店桥路与规划康中路交叉口西南角、西北角的在建工业厂房,由于最终竞 拍价格为37,646.57 万元,故最终使用超募资金30,117.57 万元以及自有资金7,529.00 万元用于支付拍卖款;另公司原计划使用不超过24,0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续建竞拍取得的在建工业厂房,由于竞拍取得的在建工业厂房已基本建成,且内部结构已经成型且无法更改,大部分可用于满 足公司的生产扩建需求,故续建投入大幅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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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 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 累计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 投入金额 (2) |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
|---|---|---|---|---|---|---|---|---|---|---|
| 储能系统集成智 能制造基地项目 (一期) |
智能成套电气 设备升级建设 项目 |
7,210.16 | 7,210.16 | 4,212.86 | 6,066.99 | 84.15 | 2025 年9 月 30 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恒明电子工业厂 房建设项目 |
62,400.00 | 62,400.00 | 2,464.99 | 36,258.75 | 58.1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绿兴环境收购及 续建项目 |
5,500.00 | 5,500.00 | 450.39 | 5,069.79 | 92.1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合 计 |
- | 75,110.16 | 75,110.16 | 7,128.24 | 47,395.53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详见本报告四(一)之说明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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