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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sense Visual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Aug 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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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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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2022-029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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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8.295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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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8.208元/股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2 年8 月8 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简称“本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1 年6 月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1 年6 月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6 月30 日至2021 年7 月9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 在公示期间内,无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2021 年7 月10 日,公司披露了《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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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7 月15 日,公司召开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 年7 月16 日披露了《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5、2021 年7 月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票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 年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内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 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 见书。
6、2021 年8 月13 日,公司发布《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份后,在资金 缴纳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向其授予的全部/部分股票,部分 激励对象因职务调整退出激励对象范围或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减少,导致激 励对象由222 人调整为216 人,股票授予数量由21,513,000 股调整为19,400,000 股。
7、2021 年9 月6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 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向激励对象合计授予限制性股票 19,400,000 股;并于2021 年9 月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8、2021 年12 月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九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20,000 股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君合(青岛) 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2 年6 月9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九届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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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609,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简称“本次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独立意见,北京市君合(青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2022 年8 月8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 议案》。由于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现金红利分派,本次回购注销的回购价格由8.295 元/股调整至8.208 元/股(简称“本次回购价格调整”)。
二、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的依据及调整方法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 若公司发生派息事项,应当按照调整后的价格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根据本次激励计 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按照以下方法做相应调整:
P=P0-V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 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1。
公司于2022 年6 月30 日召开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1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 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数为基数,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87 元(含税),共计分配 1.13 亿元(含税);本 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2021年度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2 年8 月3 日。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由8.295 元/股调整为8.208 元/股。
三、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 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事项进行研究后,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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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 于回购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本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事项进行核查后,一致同意本议案。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价格调整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 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及《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 定。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8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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