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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O MICROELECTRONICS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Oct 13,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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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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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 2025-081

证券代码: 688173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 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4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1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33.5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34,313.5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 12,172.72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22,140.85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普华永道中 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 天验字(2022)第 0095 号《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A 股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里水支行
80020000017618827 高性能消费电子和通信设备电源
管理芯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
山分行
757901672410636 新一代汽车及工业电源管理芯片
研发项目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雅居乐支行
80020000017614902 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
山分行
757901672410727 补充流动资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
山分行
757901672410818 超募资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
757901672410821 超募资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
山分行
757901672410960 超募资金

三、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公司结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以及不同银行的存款利率,为进一步降 低资金支出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管理层认真调查和慎重评估, 决定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石湾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 山分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设立三个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 于超募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将公司原存放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银 行账号:757901672410818、757901672410960)的募集资金部分转至新设的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具体转出金额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确定。原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佛山分行开设的银行账户(银行账号:757901672410818、757901672410960) 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继续存续,所存放的募集资金相应减少。

公司将与保荐机构、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银行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佛山分行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办理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 号 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新增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核查意见》;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 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