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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O MICROELECTRONICS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Apr 22, 2025

58207_rns_2025-04-22_747b0012-68a9-49da-9e31-c03594d423f2.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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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鉴证报告 1-2 二、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10 三、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

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C10307号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希荻微"或"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希荻微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 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编制, 如实反映希获微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 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 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 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希获微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 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编制, 如实反映了希获微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希获微为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

中国注册会计师: 潘家恒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中国·上海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 告[2022]15 号)(以下简称"《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就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4 号)同意 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4,001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3.5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4,313.5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2,140.8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了普 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 0095 号《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94,199,267.44 元,累计支付发行费用 11,458,478.44 元,补流账户结余利息累计转出 32,499.13 元 , 累 计 收 到 募 集 资 金 利 息 收 入 扣 减 手 续 费 净 额 35,364,682.70 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20,000,000.00 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553,731,824.49 元(包含以购买理财为目的 证券账户余额 3,292.55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 1,244,057,386.80
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 67,969,176.93
减:自有资金支付首次公开发行费用置换金额 -
减: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89,037,123.17
减: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20,000,000.00
减:累计至


日募投项目实际支出金额
2024
12
31
294,990,808.97
减:累计至


日支付发行费用金额
2024
12
31
11,458,478.44
减:累计至


日补流账户结余利息转出
2024
12
31
32,499.13
减:累计至


日使用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2024
12
31
(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42,202,158.37
减:累计至


日募集资金其他转出金额
2024
12
31
-
加:累计至


日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
2024
12
31
费净额 35,364,682.70
等于:截至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
2024
12
31
553,731,824.49
其中: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余额 553,728,531.94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 -
证券账户余额 3,292.55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运作》的规定,制定了《希荻微 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 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规定, 该《管理制度》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分别在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里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佛山农商银行雅 居乐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开设专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民生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开户行签署《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严 格遵守履行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未出现 影响协议履行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存储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截至


2024
12
日账户余额
31
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里水
支行
80020000017618827 218,993.4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757901672410636 20,613,419.34
佛山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居乐支行 80020000017614902 153,238,622.9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757901672410818 105,307,919.8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57901672410821 1,181.9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757901672410960 274,347,946.4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757901672410727 447.88
合计 / 553,728,531.94

注: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除上述专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外,募集资金余额中存放 在证券账户的金额为 3,292.55 元。

三、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4 年度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 一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 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 务拓展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具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9 月 2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截至 2024 年 9 月 19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 资金 10,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 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包含本数)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拓展 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 2024 年 9 月 22 日起 至 2025 年 9 月 21 日止,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使用。公 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 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2,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 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 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 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机构、 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 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国际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2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08)。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 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 知存款、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同时, 同意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款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0)。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金融机构名称 产品类别 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收益
截至报告期末
是否完成赎回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益凭证 50,000,000.00 2023-02-17 2024-04-03 1.80%-3.4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益凭证 100,000,000.00 2023-07-19 2024-01-17 3.10%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益凭证 50,000,000.00 2023-08-08 2024-01-29 3.0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益凭证 50,000,000.00 2023-11-10 2024-01-10 2.3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结构性存款 100,000,000.00 2023-12-06 2024-01-19 1.65%或
2.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结构性存款 35,000,000.00 2024-02-09 2024-03-11 1.65%或
2.3%

注 1:上表所列投资产品均为保本型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产品说明书上所载年化收益率。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 0.00 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 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 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1.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 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 子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人员薪酬,境外服务、材料和设备等采购款 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置换;为了能够进一步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完善募 集资金支付的统一化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筹资金支 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包括人员薪酬、日常办公开支、设备材料服务 采购款等)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 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使用部分自筹 资金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16,017.13 万元。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回购股 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该用途下回购的股份未来拟出 售。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不超 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 18.53 元/股(含本数),回 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截至 2024 年 5 月 20 日,公司已完成回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184,196 股,支付 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194,546.85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 费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超募资金转入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 合计 50,010,000.00 元,累计实际支付的回购金额 42,202,158.37 元(含 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未使用部分 7,816,331.43 元(包含 利息收入 8,489.80 元)已转回超募资金账户。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延期的议 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同意公司对部分 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延期,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调整前后的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和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原定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
调整后募集
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延期后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1 高性能消费电子和
通信设备电源管理
芯片研发与产业化
项目
16,715.66 20,617.79 20,617.79 2025年10月
2 新一代汽车及工业
电源管理芯片研发
项目
8,531.56 8,531.56 8,531.56 2026年4月
3 总部基地及前沿技
术研发项目
23,921.79 20,019.66 20,019.66 2026年6月
4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9,000.00
合计 58,169.01 58,169.01 58,169.0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二) 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 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因全资子公司 Halo Microelectronics (Hong Kong) Co.,Ltd.(以下 简称"香港希荻微")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原定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和 2024 年 2 月 28 日分别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35,548,000.00 元和人民 币 72,110,000.00 元向香港希荻微进行增资。在进行款项划转时,因财 务人员操作失误,误将该等增资款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至香港希荻微 账 户 中。 截 至 2024 年 4 月 18 日 , 公司 已 将 全部 资 金 人 民币 107,658,000.00元以及期间产生利息人民币1,088,412.60元退回至募集 资金专户。针对上述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事项,公司分别收到上海证 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

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2024〕162 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陶海、 NAM DAVID INGYUN、唐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 217 号),公司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7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广东证监局警示函整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1)。

报告期内,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已按《监管要求》及《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 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 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422

$\sim$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tau$
编制单位: 希望教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3060511 1,221,408,526.25 92,729,748.0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9,021,3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19%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
项目,含
部分变
更(如
有)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
入金额①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②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入金额的差额3
$= 20 - 0$
截至期
末投入
进度
$($ %)
$= 20$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一、承诺投资项目
高性能消费电
子和通信设备
电源管理芯片
研发与产业化
项目
167,156,600.00 206,177,900.00 206,177,900.00 17,026,397.35 169,931,322.47 $-36,246,577.53$ 82.42 2025年10
不适用 不适用
新一代汽车及
工业电源管理
芯片研发项目
85,315,600.00 85,315,600.00 85,315,600.00 16,022,460.11 66,193,528.04 $-19,122,071.96$ 77.59 2026年4
不适用 不适用
总部基地及前
沿技术研发项
239,217,900.00 200,196,600.00 200,196,600.00 32,483,353.09 36,835,135.39 $-163,361,464.61$ 18.40 2026年6
不适用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00.00 90,000,000.00 90,000,000.00 90,000,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 581,690,100.00 581,690,100.00 581,690,100.00 65,532,210.55 362,959,985.90 -218,730,114.10 62.40
二、超募资金投向
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
不适用 190,000,000.00 190,000,000.00 - 189,037,123.17 -962,876.83 99.49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回购公司股份 不适用 42,202,158.37 42,202,158.37 27,197,537.48 42,202,158.37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超募资金 不适用 407,516,267.88 407,516,267.88 - - -407,516,267.88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超募资金小计 - 不适用 639,718,426.25 639,718,426.25 27,197,537.48 231,239,281.54 -408,479,144.71 36.15
合计 - 581,690,100.00 1,221,408,526.25 1,221,408,526.25 92,729,748.03 594,199,267.44 -627,209,258.81 48.65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详见本报告正文"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之"(一)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报告正文"三、2024
之"(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本报告正文"三、2024
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正文"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八)募集资
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公司未承诺募投项目的各年度末投入金额,故此处列示为调整后投资总额。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使用情况对照表 第 2 页

证书序号:000124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 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
部门依法审批,
凭证。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
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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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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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
出借、
租、
应当向财
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
政部门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Ŵ
R
发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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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公计师
我业证书 DIRETA GENETIC
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COUNTANTS

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
WAY WUJ
席合伙人:朱建弟
$\iota_{\mathcal{L}_{\rho}}$
nys
会计师:

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特殊普通合伙制
$\ddot{\vec{k}}$


31000006
执业证书编号:
(转制就文 沪财会[2010]82号)
护财会 [2000] 26号
批准执业文号:
2010年12月31日)
(转制日期
2000年6月13日
批准执业日期: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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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100020044 证书编号: No. of Certific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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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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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 $\underset{/y}{\text{#}}$ 06 $\underset{/m}{\text{#}}$ 02 2022年8月换发

$E$ $/\mathrm{d}$

特殊捕通命令十年分所 440106199307144030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1993-07-14 潘家恒 駅 $\begin{array}{rcl}\n\pm&\equiv&\text{in}\quad\text{in}\n\
\text{Date of birth}\n\end{array}$ $\mathcal{G}{\mathcal{C}^k}$ $\overline{\widehat{\mathfrak{t}\mathfrak{w}}}$ $\vec{h}^{\rm T}{\rm eff}$ Identity card No. ण Working unit name 身份证亏 화 $\frac{\Delta\mu}{\sqrt{2}}$ 山


上 連 Sex $H$

VED PUBLIC ACC 信 立 PA 计师事务所 会 ₹ $\overline{z}$ (特殊普通合伙) έ

年度检验登记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 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 this renew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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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 月 发证日期: Date of Issuance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