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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 POWER DEVELOPMENT CO., LTD — AGM Information 2025
Dec 1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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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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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
1.审议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26 年度日常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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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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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发言及回答股东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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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选现场计票人、监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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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现场股东表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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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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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宣读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目 录
- 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1
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26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 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及所 属相关企业为公司的关联人(以下统称“关联人”)。
根据经营需要,经统计,公司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 度预计总额不超过1,311.56 亿元(不含金融业务),其中向 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不超过1,294.40 亿元,向关联人销售 商品及服务不超过17.16 亿元。具体如下:
一、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完成情况
单位:亿元
| 关联人 | 交易类别 | 2025 年 预计金额 |
2025 年 预计完成金额 |
金额差异较大 的原因 |
|---|---|---|---|---|
| 一、金融业务日常关联交易 | ||||
| 国家能源 集团及所 属企业 |
直接贷款、委托贷款 | 1,200 | 476 | 根据实际业务 需求进行调整 |
| 金融服务手续费 | 0.50 | 0.47 | ||
| 融资租赁 | 300 | 129.13 | ||
| 存款 | 400 | 154 | ||
| 保理业务 | 300 | 89.49 | ||
| 债券业务 | 100 | 38.89 | ||
| 二、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 | ||||
| 国家能源 集团及所 属企业 |
购买燃料及运输 | 1160 | 804.82 | 燃料价格下降 |
| 购买设备及产品 | 80 | 68.07 | 根据实际业务 需求进行调整 |
|
| 租入土地 | 0.02 | 0.02 |
— — 1
| 接受技术服务及其他服务 | 80 | 62.91 | ||
|---|---|---|---|---|
| 合计 | 1,320.02 | 935.81 | - |
三、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服务
| 国家能源 集团及所 属企业 |
提供电力、热力、供水等 出租办公楼 销售商品 提供管理、劳务及其他服务 |
12 | 4.02 | 根据实际业务 需求进行调整 |
|---|---|---|---|---|
| 0.40 | 0.25 | |||
| 100 | 0.14 | 转让国电建投 内蒙古能源有 限公司50% 股 权, 无煤炭销 售业务 |
||
| 10 | 7.57 | 根据实际业务 需求进行调整 |
||
| 合计 | 122.40 | 11.98 | - | |
| 与关联人商品及服务交易总计 (不含金融业务) |
1,442.42 | 947.79 | - |
注:2025 年预计完成金额为公司初步统计数据,未经审计,最终完成情况以定
期报告披露数据为准。
二、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 二、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 二、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 二、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 二、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 |
|---|---|---|---|---|
| 单位:亿元 | ||||
| 关联人 | 交易类别 | 2026 年 预计金额 |
2025 年 预计完成金额 |
金额差异较 大的原因 |
| 一、金融业务日常关联交易 | ||||
| 国家能源 集团及所 属企业 |
直接贷款、委托贷款 | 1,200 | 476 | 根据实际业务 需求进行调整 |
| 金融服务手续费 | 0.50 | 0.47 | ||
| 融资租赁 | 300 | 129.13 | ||
| 存款 | 400 | 154 | ||
| 保理业务 | 300 | 89.49 | ||
| 债券业务 | 100 | 38.89 |
二、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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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能源 集团及所 属企业 |
购买燃料及运输 | 1,170.50 | 804.82 | 燃料价格波 动;新机组投 产需求增加。 |
|---|---|---|---|---|
| 购买设备及产品 | 44.91 | 68.07 | 根据实际业务 需求进行调整 |
|
| 租入土地 | 2.53 | 0.02 | ||
| 接受技术服务及其他服务 | 76.46 | 62.91 | ||
| 合计 | 1,294.40 | 935.81 | - |
三、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服务
| 国家能源 集团及所 属企业 |
提供电力、热力、供水等 | 5.71 | 4.02 | 根据实际业务 需求进行调整 |
|---|---|---|---|---|
| 出租办公楼 | 0.43 | 0.25 | ||
| 销售商品 | 0 | 0.14 | ||
| 提供管理、劳务及其他服务 | 11.02 | 7.57 | ||
| 合计 | 17.16 | 11.98 | ||
| 与关联人商品及服务交易总计 (不含金融业务) |
1,311.56 | 947.79 | - |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 号 注册资本:13,209,466.115 万元
经营范围: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开展煤 炭等资源性产品、煤制油、煤化工、电力、热力、港口、各 类运输业、金融、国内外贸易及物流、房地产、高科技、信 息咨询等行业领域的投资、管理;规划、组织、协调、管理 集团所属企业在上述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化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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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纺织品、建筑材料、机械、 电子设备、办公设备的销售。
截至2024 年12 月31 日,国家能源集团总资产22,414.20 亿元,净资产9,228.79 亿元;2024 年营业收入7,748.48 亿元, 净利润915.14 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家能源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及所属企 业(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外)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前期交易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2025 年,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 好,各项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不会超出最高限额。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于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
主要内容:直接贷款、接受委托贷款、支付委托贷款手 续费、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
1.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1)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中国 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 交通银行,下同)向公司成员单位提供同类存款服务所确定 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
(2)贷款利率应遵循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管理的规 定,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公司成员单位提供同 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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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其他各项 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等业务 费用水平;
(4)债券业务利率根据市场利率水平、国债收益率水 平、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等,通过报价方式择优确定。
2.公司与国能(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定价 政策
(1)关于国能保理公司向本公司成员单位提供保理服 务,在符合相关监管机构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 不高于独立第三方保理公司向本公司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 服务所确定的融资费用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当独立第三 方保理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确定的融资费用难以询得时, 不高于基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 算的融资费用;
(2)国能保理公司向本公司成员单位提供其他相关服 务所收取的服务费,不高于独立第三方保理公司向本公司成 员单位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并按一般商业条款 厘定。当独立第三方保理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服务 费难以询得时,按成本加合理利润(利润率10%左右)确定。 3.公司与国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1)关于国能租赁公司向本公司成员单位提供租赁服 务,在符合相关监管机构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 不高于独立第三方租赁公司向本公司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 服务所确定的融资费用并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当独立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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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租赁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确定的融资费用难以询得时, 不高于基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 算的融资费用;
(2)国能租赁公司向本公司成员单位提供其他相关服 务所收取的服务费,不高于独立第三方租赁公司向本公司成 员单位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并按一般商业条款 厘定。当独立第三方租赁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服务 费难以询得时,按成本加合理利润(利润率10%左右)确定。 (二)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
主要内容:购买燃料及运输服务、购买设备及产品、租 入土地、接受技术服务及其他服务等。 定价政策:经双方协商,按不高于市场价格确定。 (三)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服务
主要内容:提供电力、热力、供水服务,出租办公楼, 提供管理、劳务服务等。
定价政策:经双方协商,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金融业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的金融业务关联交易, 有利于公司拓宽筹资渠道,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资本运营能 力。
(二)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服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从关联人购买燃料及运输服务, 可以发挥煤电协同效应,保障公司燃煤供应;购买设备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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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配套运输,可以发挥集中采购的优势,降低采购成本和相 关采购费用;接受技术及其他服务,可有效利用集团专业优 势,为公司提供技术支持,提高安全管理,促进公司技术改 造和设备升级。
(三)向关联人出售商品及服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人提供电力、热力及供水 等服务,可以满足公司发电及其他设施运行管理需求;出租 办公楼可有效利用闲置资产,提高公司设施使用效率,降低 管理及经营成本;提供经营、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可以充 分发挥公司优势,提高收入水平。
以上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未损害公司 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5-39)。
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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