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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est Packaging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May 10,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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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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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4-025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现金管理受托方:
-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
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投资种类: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 存款。
● 投资金额:投资人民币20,000.00 万元,其中: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 存款5,000.00 万元,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5,000.00 万元。
●投资决策履行的审议程序: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2023 年10 月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光大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公司在确保募投项 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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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现金管理金额
公司于2024 年5 月9 日分别与中国银行、兴业银行签定协议,本次现金管 理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 万元,其中: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5,000.00 万元,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5,000.00 万元。
(三)资金来源
1、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森林包 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09 号),公 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8.97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94,85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893.00 万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957.00 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 年12 月1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860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 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资金来源: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 1、本次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币种:人民币 金额单位:万元
| 受托 机构 |
产品 类型 |
产品名 称 |
金额 | 预计收 益率 (年 化) |
预计收益金 额 |
产品 期限 |
收益类 型 |
结构 化安 排 |
关联 关系 |
|---|---|---|---|---|---|---|---|---|---|
| 中国 银行 |
保本 保底 收益 型 |
挂钩型 结构性 存款 |
5,000. 00 |
1.1%— 2.52% |
14.16-32.45 | 94天 | 保本保 底收益 型 |
无 | 无 |
| 兴业 银行 |
保本 浮动 收益 型 |
企业金 融人民 币结构 性存款 |
15,000 .00 |
1.5%— 2.5% |
12.95-21.58 | 21天 | 保本浮 动收益 型 |
无 | 无 |
2、协议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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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名称 | 协议编号 | 产品类 型 |
年化总收益 率 |
收益期 | 收益支付和 认购本金返 还 |
|---|---|---|---|---|---|
| 中国银行挂钩 型结构性存款 |
CSDVY202407320 | 保本保 最低收 益型 |
1.1%—2.52% | 2024 年5 月 10 日至2024 年8 月12 日,其存款期 94 天。 |
本产品的到 期日,一次 性收回本金 和收益额 |
| 兴业银行企业 金融人民币结 构性存款 |
2024 温结011 号 | 保本浮 动收益 型 |
1.5%—2.5% | 2024 年5 月 10 日至2024 年5 月31 日,其存款期 21 天。 |
本产品的到 期日,一次 性收回本金 和收益额 |
3、委托理财的说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 为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不涉及 资金投向和额度说明事项。
4、委托理财产品收益分配方式:钩型结构性存款收益=本金×收益率(年 化)×产品期限(天)÷365
5、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均为保本保底收益型产 品,产品期限均小于12个月,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要求。公司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相关要求范围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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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等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 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 严格管控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披露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公司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 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 | 2024年3月31日/2024年1-3 月 |
| 货币资金 | 495,295,241.14 | 433,956,963.30 |
| 资产总额 | 3,238,058,351.13 | 3,391,646,192.05 |
| 负债总额 | 567,127,748.03 | 684,795,246.1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 |
2,454,620,948.34 | 2,490,675,655.9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
157,362,822.21 | 36,013,452.2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199,035,512.01 | -108,526,558.68 |
注:2023 年度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1-
3 月份数据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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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 年3 月31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433,956,963.30 元。本次现金管 理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货币资金的比例为46.09%,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 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金 额20,000.00 万元,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且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 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可 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本金及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 金额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利息收益及持有期间的利息 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科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的产品是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存款期限为94 天;投资于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存款期限为21 天。均为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且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的投资,但是不排除因不可抗力风险等从而影响 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20,000.00 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 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 月(含)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 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 万元(含)进行现金管理。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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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 意公司使用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 万 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
八、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光大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光大证券对于森林包装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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