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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ngxing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Jul 26,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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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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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以 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洪小华、麦银英等49 名自然人持有的康富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康富科技”、“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现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公 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 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的情形;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 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6、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7、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特此说明。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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