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Enjoyor 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3

Apr 24, 2014

55045_rns_2014-04-24_3e98f26c-b487-4b7e-9897-a7b7e9ac5d54.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银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3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3 年度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只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小额 关联交易。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提供的《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 前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 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 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三、关于2013 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公司已制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并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 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

2、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截止2013 年12 月31 日,公司累计和当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为其他非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四、关于公司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各项 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涵盖了公司运营的各 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 程可能出现的偏差,是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的有力保障。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 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 picture [596 x 8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五、关于公司续聘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 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 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第四次董事会审 议。

六、关于公司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1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七、关于公司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为更好的回报股东,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分配预 案,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并 同意将该预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二期可行权的独立意

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8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 号》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 主体资格,未发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经核查,本 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其作为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格。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限、行权条件、行权价格等 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承诺不向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 的计划或安排,本次行权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行权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发展的 理论,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独立董事同意激 励对象在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行权期内行权。

==> picture [596 x 8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九、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宜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披露要求对该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和 公告,符合规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对此与我们进行了沟通说明,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独立董事同意该会计差错更正内容和方式,并希望公司 进一步加强日常基础工作管理,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提高财务会计信息 质量。

(以下无正文)

==> picture [596 x 8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俞 立 刘国平 冯 晓

==> picture [596 x 8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14 年4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