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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guan Eontec Co.,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2
Oct 31,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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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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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28 证券简称:宜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2-019 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科技”或“公司”)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专 项检查的通知》(广东证监[2012]185 号)相关规定,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 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截止公告日,公司股东、关联方和公司未有超过承诺履行期限尚未履行完毕 或未履行的承诺。公司股东、关联方和公司在公告日内或持续到公告日的承诺事 项如下:
一、有关股份锁定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宜安实业有限公司,股东港安控股有限公司、东莞市中 安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厚水投 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科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承诺期限:2012 年6 月19 日-2015 年6 月19 日
承诺履行情况: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扬德、曾卫初、张春联、杨洁丹、 汤铁装、李水龙、李振、黄明、李卫荣、谢善恒承诺: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及/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向公司申报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 变动情况;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前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 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承诺期限:2012 年6 月19 日-2015 年6 月19 日
承诺履行情况: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扬德亲属李扬真、李扬川、李扬江、李幼芬、李扬 卿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承诺期限:2012 年6 月19 日-2015 年6 月19 日
承诺履行情况: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二、有关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宜安实业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企业目 前没有经营与贵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相同或同类的业务;在本公司持有公司股 份期间内,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 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 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或受托经营管理与贵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 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将 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享有优先权,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 企业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
承诺期限:无限期
承诺履行情况: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扬德承诺:本人及本人的控股企业目前没有经营与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相同或同类的业务。在本人拥有公司实际控制权期间,本 人及本人的控股企业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 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 外投资、收购、兼并或受托经营管理与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 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 域,公司享有优先权,本人及本人投资控股的公司、企业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
承诺期限:无限期
承诺履行情况: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三、有关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宜安实业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李扬德承诺:1、严格 限制宜安实业有限公司、李扬德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与宜安科技在发生经营性 资金往来中占用发行人资金,不要求发行人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 期间费用,也不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2、不得利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身份要求发行人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宜安实业有限公司、 李扬德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使用;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宜安实业有 限公司、李扬德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使用;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宜安 实业、李扬德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委托宜安实业有限公司、李 扬德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为宜安实业有限公司、李扬德及其控 制的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代宜安实业有限公司、 李扬德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承诺期限:无限期
承诺履行情况: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四、有关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补缴风险
(一)公司控股股东宜安实业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李扬德承诺:若因任何 原因宜安科技被要求为员工补缴以前年度的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宜安实业 有限公司和李扬德将无条件连带全额承担该部分补缴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处罚 责任,保证宜安科技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承诺期限:无限期
承诺履行情况:承诺人严格履行承诺,迄今没有任何违反承诺的事项发生。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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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10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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