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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ang Telecom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Apr 2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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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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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体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已于2024 年12 月 18 日期满离任,现将本人2024 年1 月1 日至12 月18 日任职期间独立董事工作 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杨放春,男,1957 年3 月生,中共党员,工学博士。曾获得国家级有突出贡 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作为第一完成人曾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曾任北京邮 电大学网络与交换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计算机学院常务副院长、院长、 副校长,中国人工智能学会第六、七届理事会常务副理事长和第七、八届北京通 信信息协会理事会理事长,北京邮电大学教授,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北京正方兴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全部7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参加,关注股东大会 召开流程及审议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13 次董事会,其中,现场参加董事会2 次,通讯参加董事会11 次。对于公司每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本人均通过 仔细阅读会议材料或向公司经营管理层咨询等方式加强对事项的了解,从而做出 客观、公正表决,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可 持续发展委员会的相关工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公司章程》,以认真负 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 员会的委员,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5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 次、战略与可 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1 次,未有缺席情况发生。本人积极出席各专门委员会相关 会议,对于提交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 文件资料,与高管、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等各方进行充分沟通 交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 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 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2024 年度,参加公司召开的8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本 人召集召开其中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需要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发生。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 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重大事项、方式及结果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通讯、访谈等方式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情况进行沟通。年度报告工作期间,在会计师事务 所进场之前,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了解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初步审计意见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前,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 题。
(六)现场考察及与管理层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主动了解经营管理、公 司治理、内控制度建设等有关情况,认真履行职责。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内容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15 天;同时,本人通过电话和电 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行业内与公 司有关的报道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经营提供 合理化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办公 室专门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保证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 的专业意见。
2024 年5 月,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进一步加强了 公司董监高履职保障。
(九)其他
积极参加监管机构举办的培训,努力提升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2024 年, 本人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项合规培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审议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的《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算的议案》。
本人审议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的《关于公司追加2024 年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算的议案》。
本人审议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的《关于公司调整2024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算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关于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 案》及《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2023 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补偿方案的议案》。
本人审议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业绩承诺期满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
本人审议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的《关于公司调整2024 年日 常关联交易预算的议案》。
本人审议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的《关于<公司关于对信科(北 京)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人审议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的《关于公司转让参股企业国 兴网络、南京云科股权和北京云科财产份额的议案》。
本人审议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的《关于公司调整2024 年日 常关联交易预算的议案》《关于大唐联诚向集团转让持有的部分宸芯科技股份项 目方案的议案》。
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交 易原则,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是必要的和合法的。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 年度公司不涉及。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 年度公司不涉及。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 度、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定 期报告的有关数据如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 进行了评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控审计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较为健全,可以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正常进行。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了审计委员会2024 年第五次会议, 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 年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 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年报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 年度公司不涉及。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2024 年度公司不涉及。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审议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的《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刘欣先生、冉会娟女士、马建成先生、李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刘保钰先生、胡军统先生、张志亚先生为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 年 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 年年报所披露的薪酬;参加了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经理层成员经营
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 年度经营绩效完成情况,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同意公司2023 年度经理层成员经营业 绩考核结果及薪酬兑现方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以自身的专业知 识和独立的判断,履行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
独立董事:杨放春 2025 年4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