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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CIN CONSTRUCTION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Dec 9, 2013

52144_rns_2013-12-09_587e35be-fe40-4d36-9f4f-a8b6293e85b2.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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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號: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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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DA-CIN CONSTRUCTION CO.,LTD.

公開說明書

(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申報用稿本)

一、公司名稱:違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公開說明書編印目的: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三、本次發行轉換公司債概要:

(一)發行種類: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二)發行金額:發行總額上限為新台幣玖億陸仟萬元整,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三)債券利率:票面利率 0%。
(四)發行條件:發行期間三年,自發行之日起滿一個月翌日起至到期日止,可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發行及轉換辦法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附件一。
(五)公開承銷比例:全數委由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即公開承銷比例 100%。
(六)承銷及配售方式:採 100% 詢價圈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七)發行與轉換辦法: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附件一。

四、本次資金運用計劃之用途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之概要: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62頁。

五、本次發行相關費用

(一)承銷費用:新台幣伍佰萬元整。
(二)其他費用:會計師公費、律師公費及印刷費等,約新台幣貳拾萬元整。

六、有價證券之生效,不得藉以作為證實申報事項或保證證券價值之宣傳。
七、本公開說明書之內容如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者,應由發行人及其負責人與其他曾在公開說明書上簽名或蓋章者依法負責。
八、投資人投資前應至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詳閱本公開說明書之內容,並應注意公司之風險事項: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2頁。

九、本公司普通股股票面額為每股新台幣壹拾元。

十、查詢本公開說明書電子檔案之網址: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

本公司網站:http://www.dacin.com.tw

違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編製

中華民國一〇五年九月九日 刊印


一、本次發行前實收資本額之來源:

資本來源金額 (新台幣仟元)佔實收資本額比率
設立資本3000.01%
現金增資1,433,20065.26%
盈餘轉增資991,09045.13%
資本公積轉增資656,13829.88%
公司債轉換5,1030.23%
員工紅利轉增資9,5000.43%
庫藏股減資(429,710)(19.57%)
庫藏股註銷(469,392)(21.37%)
合計2,196,229100.00%

二、公開說明書分送計劃

(一)陳列處所:本公司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臺灣證券交易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二)分送方式:依主管機關規定方式辦理。

(三)索取方式: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mops.twse.com.tw)查詢及下載檔案。

三、證券承銷商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名稱: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02)2181-8888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明水路700號3樓 網址:http://www.kgieworld.com.tw

四、公司債保證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無。

五、公司債受託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名稱: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02) 8751-6665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50號 網址:https://www.fubon.com/bank/home/

六、股票或公司債簽證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無。

七、辦理股票過戶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名稱: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電話:(02)2541-9977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85號7樓 網址:http://www.jihsun.com.tw

八、信用評等機構之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無。

九、公司債簽證會計師及律師之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無。

十、最近年度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之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最近年度簽證會計師姓名:林安惠、陳清祥會計師

最近期簽證會計師姓名:趙永祥、張清福會計師

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電話:(02)2545-9988

地址: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三段156號12樓 網址:http://www.deloitte.com.tw

十一、複核律師之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網址及電話

律師姓名:邱雅文律師

事務所名稱:翰辰法律事務所 電話:(02)2345-0016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6號8樓 網址:www.fsi-law.com

十二、發言人、代理發言人姓名、職稱、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發言人:陳士修副總經理 代理發言人:許維貞副總經理

電話:(02)2706-2929 電話:(02)2706-2929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十三、公司網址:www.dacin.com.tw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說明書摘要

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196,228,900元公司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2號9樓
設立日期:56年2月13日網址:www.dacin.com.tw電話:(02)2706-2929
上市日期:85年3月11日上櫃日期:不適用公開發行:82年8月20日管理股票日期:不適用
負責人:董事長 王人正
總經理 廖肇邦
發言人:陳士修
(職稱:副總經理)
代理發言人:許維貞
(職稱:副總經理)
股票過戶機構:
電話:(02)2541-9977
網址:www.jihsun.com.tw
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85號7樓
股票承銷機構:
電話:(02)2181-8888
網址:www.kgieworld.com.tw
凯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明水路700號3樓
最近年度簽證會計師:林安惠、陳清祥
電話:(02)2545-9988
最近期簽證會計師:趙永祥、張清福
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3段156號12樓
事務所名稱:動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複核律師:邱雅文律師
電話:(02)2345-0016
網址:www.fsi-law.com
事務所名稱:翰辰法律事務所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6號8樓
信用評等機構:不適用
電話:不適用
網址:不適用
地址:不適用
評等標的發行公司:-無☑;有☐,評等日期:-
評等等級:-
本次發行公司債:-無☑;有☐,評等日期:-
評等等級:-
董事選任日期:103年5月26日,任期:3年監察人選任日期:103年5月26日,任期:3年
全體董事持股比例:11.64% (105年7月31日)全體監察人持股比例:0.68% (105年7月31日)
董事、監察人及持股超過10%股東及其持股比例:26.28%(105年7月31日)
職稱姓名持股比率職稱姓名持股比率
董事長品欣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王人正
3.67%董事品欣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薛家瑜
3.67%
副董事長王人治7.97%董事品欣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許維貞
3.67%
董事品欣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廖肇邦
3.67%監察人黃添春0.68%
董事品欣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戴立俊
3.67%持股超過10%股東王人正13.96%
董事品欣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張子文
3.67%
工廠地址:-電話:-
主要產品:住宅工程、商辦大樓、公共工程與市場結構(104年度):
廠辦及其他等
內銷(94.10%)、外銷(5.90%)
參閱本文之頁次
45頁
風險事項請參閱本公司公開說明書公司概況之風險事項參閱本文之頁次
2頁
去(104)年度營業收入:11,870,261仟元
稅前淨利:450,800仟元
每股盈餘:1.58元
83頁
本次募集發行有價證券種類及金額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封面
發行條件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封面
募集資金用途及預計產生效益概述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參、發行計畫及執行情形
本次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期:105年9月9日刊印目的:國內第四次無擔保公司債申報用稿本
其他重要事項之扼要說明及參閱本文之頁次: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目錄。

公開說明書目錄

壹、公司概況...1
一、公司簡介...1
(一)設立日期...1
(二)總公司、分公司及工廠之地址及電話...1
(三)公司沿革...1
二、風險事項...2
(一)風險因素...2
(二)訴訟或非訟事件...4
(三)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或喪失債信情事,應列明其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5
(四)其他重要事項...5
三、公司組織...6
(一)組織系統...6
(二)關係企業圖...8
(三)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9
(四)董事及監察人...11
(五)發起人...13
(六)最近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14
四、資本及股份...19
(一)股份種類...19
(二)股本形成經過...19
(三)最近股權分散情形...20
(四)最近二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及相關資料...24
(五)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24
(六)本年度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24
(七)員工、董事、監察人酬勞...25
(八)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25
五、公司債(含海外公司債)辦理情形...26
(一)尚未償還及辦理中之公司債...26
(二)一年內到期之公司債...27
(三)已發行附有得轉換為普通股、海外存託憑證或其他有價證券之轉換公司債者,應列示下表...27
(四)已發行交換公司債...27
(五)公司採總括申報方式募集與發行普通公司債...27
(六)已發行附認股群公司債...27
(七)最近三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私募公司債...27
六、特別股辦理情形...27
七、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辦理情形...27
八、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27
九、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27
十、併購辦理情形...27
十一、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尚在進行中者辦理情形...27
貳、營運概況...38
一、公司之經營...38
(一)業務內容...38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45
(三)最近二年度從業員工人數...51
(四)環保支出資訊...51
(五)勞資關係...53

二、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其他不動產...55
(一)自有資產...55
(二)租賃資產...55
(三)各生產工廠現況及最近二年度設備產能利用率...55

三、轉投資事業...56
(一)轉投資事業概況...56
(二)綜合持股比例...57
(三)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情形及其設定質權之情形,並列明資金來源及其對公司經營結果及財務狀況之影響...57
(四)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發生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情事或有以部分營業、研發成果移轉子公司者,應揭露放棄子公司現金增資認購情形,認購相對人之名稱、及其與公司、董事、監察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股東之關係及認購股數...57

四、重要契約...58

參、發行計畫及執行情形...60
一、前次現金增資、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或發行公司債資金運用計畫分析...60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公司債、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或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計劃應記載事項...62
三、本次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78
四、本次併購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78

肆、財務概況...79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財務資料...79
(一)簡明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79
(二)影響上述簡明財務報表作一致性比較之重要事項如會計變動、公司合併或營業部門停工等及其發生對當年度財務報表之影響...86
(三)最近五年度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查核意見...86
(四)財務分析...87
(五)會計項目重大變動說明...92

二、財務報告應記載事項...95
(一)發行人申報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時之最近二年度財務報告及會計師查核報告,並應加列最近一季依法公告申報財務報告...95
(二)最近二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但不包括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95
(三)發行人申報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後,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前,如有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及個體財務報告,應併予揭露...95

三、財務概況其他重要事項應記載事項...95
(一)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情事,應列明其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95
(二)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有無發生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情事者,應揭露資訊...95
(三)期後事項...95
(四)其他...95


四、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檢討分析應記載事項 96

(一)財務狀況 96
(二)財務績效 97
(三)現金流量 97
(四)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98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劃 99
(六)其他重要事項 99

伍、特別記載事項 100

一、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100
二、委託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出具之信用評等報告 100
三、證券承銷商評估總結意見 100
四、律師法律意見書 100
五、由發行人填寫並經會計師複核之案件檢查表彙總意見 100
六、前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於申報生效(申請核准)時經金管會通知應自行改進事項之改進情形 100
七、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於申報生效時經金管會通知應補充揭露之事項 100
八、公司初次上市、上櫃或前次及最近三年度申報(請)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時,於公開說明書中揭露之聲明書或承諾事項及其目前執行情形 100
九、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見且有記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 100
十、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及其內部人員依法被處罰、公司對其內部人員違反內部控制制度規定之處罰、主要缺失與改善情形 100
十一、證券承銷商、發行公司及其董事、監察人、總經理、財務或會計主管以及與本次申報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案件有關之經理人等人出具不得退還或收取承銷相關費用之聲明書 100
十二、發行人辦理現金增資或募集具股權性質之公司債,並採詢價圈購對外公開承銷之案件,證券承銷商及發行人等出具不得配售予關係人及內部人等對象之聲明書 100
十三、發行人視所營事業性質,委請在技術、業務、財務等各方面具備專業知識及豐富經驗之專家,就發行人目前營運狀況及本次發行有價證券後之未來發展,進行比較分析並出具意見者,應揭露該等專家之評估意見 100
十四、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101
十五、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101

陸、重要決議 112

一、重要決議記載與本次發行有關之決議文 113

附件一、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附件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價格計算書
附件三、103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附件四、104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附件五、103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附件六、104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附件七、105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附件八、無退還承銷相關費用聲明書
附件九、承銷商及發行人等出具不得配售予關係人及內部人等對象之聲明書
附件十、承銷商對出具不實聲明事項之圈購人收取違約金之承諾書

壹、公司概況

一、公司簡介

(一)設立日期:民國56年2月13日

(二)總公司、分公司及工廠之地址及電話:

單位地址電話
總公司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2號9樓(886)-2-2706-2929
新加坡分公司3 ANSON ROAD #27-01 SPRINGLEAF TOWER SINGAPORE (079909)(65)63380055

(三)公司沿革:

  • 56年 公司設立於台北市信義路。
  • 64年 辦理現金增資870萬元,資本額達900萬元,並晉升為甲級營造廠。
  • 74年 辦理現金增資2,100萬元,資本額達3,000萬元。
  • 79年 辦理現金增資15,000萬元,資本額達18,000萬元。
  • 81年 辦理現金增資22,000萬元,資本額達40,000萬元。
  • 82年 辦理盈餘轉增資12,000萬元,資本額達52,000萬元。
  • 83年 辦理盈餘轉增資13,250萬元,現金增資4,950萬元,資本額達70,200萬元。
  • 84年 辦理盈餘轉增資14,040萬元,資本額達84,240萬元,並向台灣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股票上市申請,經奉准於85年3月掛牌上市。
  • 85年 辦理盈餘轉增資11,463.2萬元,資本公積轉增資5,896.8萬元,現金增資40,000萬元,資本額達141,600萬元。
  • 86年 辦理現金增資58,400萬元及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36,700萬元,資本額達236,700萬元。
  • 87年 辦理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362,050,000元及達工甲債券換股權利證書轉換為普通股5,102,990元,資本額達2,734,152,990元。
  • 88年 辦理盈餘轉增資140,707,650元,資本額達2,874,860,640元
  • 90年 辦理註銷買回庫藏股169,710,000元,資本額減為2,705,150,640元。
  • 93年 辦理買回庫藏股134,232,420元,計19,777,000股轉讓予員工。
  • 94年 為轉讓股份予員工,辦理買回庫藏股19,000,000股,金額計169,630,940元。
  • 94年 辦理資本公積轉增資81,154,510元,資本額達2,786,305,150元。
  • 95年 辦理資本公積轉增資139,315,250元、辦理註銷買回庫藏股80,000,000元及轉讓庫藏股19,000,000股予員工,資本額達2,845,620,400元。
  • 97年 辦理註銷買回庫藏股80,000,000元,資本額減為2,765,620,400元。
  • 99年 為拓展海外營造業務,於新加坡設立分公司。
  • 100年 辦理註銷買回庫藏股100,000,000元,資本額減為2,665,620,400元。
  • 102年 簡易合併子公司達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達昕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並依法註銷庫藏股469,391,500元,資本額減為2,196,228,900元。
  • 103年 發行國內第二次有擔保及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額度各為新台幣陸億元整,並分別於103年1月10日及1月14日於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掛牌。
  • 104年 將台北市長春段興安街專案之地上權及其相關營業(含資產、負債及營業)分割移轉予新設且100%持有之子公司達林開發(股)公司。

二、風險事項

(一)風險因素

1.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利率、匯率變動、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1)利率變動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及子公司104年度與105年上半年度利息費用分別為83,921仟元及40,489仟元,占營業收入淨額分別為 0.71% 及 0.60%,最近一年度及105年上半年度市場利率維持低利率,對本公司及子公司營業外之利息負擔增加有限,故利率波動對本公司及子公司損益目前應無重大影響,另本公司及子公司將持續觀察利率變動情形並善用各項財務工具以降低利率上升之風險。

(2)匯率變動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及子公司104年度與105年上半年度兌換利益分別為2,559仟元及7,421仟元,占營業收入淨額分別為 0.02% 及 0.11%,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經營業務多以內銷為主,近年來持續佈局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市場致外幣計價之營業收入增加,惟外銷比重不高,故匯率波動對本公司及子公司尚不致產生重大影響。本公司及子公司目前針對持有外幣部位可能產生之匯率變動係採取下列因應措施:

① 財務部門隨時關注國際間政經情勢發展,並與金融機構保持聯繫,即時蒐集匯率資訊,以充分掌握匯率變動趨勢及未來脈動。

② 與銀行保持良好之互動關係,俾能得到更廣泛的外匯訊息與較優惠匯率報價。

③ 盡量藉由同幣別之應收、應付外幣項目沖抵,以產生自然之避險效果。

(3)通貨膨脹情形對公司損益之影響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及子公司承攬之公共工程可申請物價指數補貼,另民間工程之科技廠房因工期短,通貨膨脹對本公司影響不大。

2.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資金貸與他人、背書保證及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1)從事高風險、高槓桿投資之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及子公司104年度及105年上半年度專注於本業之發展,並未跨足其他高風險產業之投資,且本公司及子公司一向重視穩健經營及財務健全,不做高槓桿投資。

(2)從事資金貸與他人與背書保證之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及子公司已訂定「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配合業務需要所從事之資金貸與他人及背書保證作業,風險均據以嚴加評估控管,並無導致本公司獲利或虧損之情形。

2

(3)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政策、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及未來因應措施:

本公司及子公司104年度及105年上半年度未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

  1. 未來研發計劃及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

(1) 105年度預計投入之研發費用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期間105年度
研發費用44,857

(2) 未來之研發計畫、預計投入費用及進度:

單位:新台幣仟元

研發計劃目前進度預計完成時間預估費用
建立工項的施工標準圖持續編製中105.12.311,000
利用BIM機電模型進行實案數量的比對評估進行中105.12.311,000
  1. 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國內外重要政策及法律變動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無。

  2. 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科技改變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所屬係已成熟穩定之產業,104年度及本年度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尚無科技改變及產業變化對公司財務業務產生重大影響。

  1. 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企業形象改變對企業危機管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無。

  2. 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進行併購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104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本公司並無併購之計畫。

  3. 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擴充廠房之預期效益、可能風險及因應措施
    104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本公司並無擴充廠房計畫。

  4. 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進貨或銷貨集中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

(1) 進貨集中風險評估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原料為鋼筋、混凝土、鋼構等,進貨廠商包括多家國內相關廠商,104度及105年上半年度未有單一廠商進貨金額占全年度進貨淨額達 30% 以上之情形,本公司採購原料均維持二家以上供應商,以確保供貨來源之穩定性,尚不致發生供貨中斷或短缺之情形發生。

(2) 銷貨集中風險評估及因應措施

本公司及子公司104年度對單一客戶之銷售比重均低過 30%,105年上半年度因所承攬台積電之廠房工程趕工而認列較多營業收入,致本公司對台積電之銷貨比重超過 30%,其餘銷售客戶未有超過 30% 之情事。本公司承攬工程著

重短、中、長期工程適當分配,如有承攬工程期間短且量體大的工程,則提早半年規劃銜接之工程,以避免銷貨集中風險。

  1. 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104 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本公司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 10% 之大股東,並無股權之大量移轉或更換之情事。

  1. 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經營權之改變對公司之影響、風險及因應措施

104 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本公司並無因經營權改變導致影響公司營運之情事。

  1. 其他重要風險及因應措施:無。

(二) 訴訟或非訟事件

  1. 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已判決確定或目前尚在繁屬中之訴訟、非訴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應揭露其系爭事實、標的金額、訴訟開始日期、主要涉訟當事人及目前處理情形:

單位:新台幣

項次訴訟年月工程名稱原告被告訴訟原因及訴訟標的訴訟標的金額處理情形及結果
188.12中華體育文化活動中心新建工程春源鋼鐵達欣工程及中華基金會請求給付工程款73,594,101 元102 年 11 月 5 日臺灣高等法院判決本公司需支付春源鋼鐵 15,481,322 元及返還本票 1,000 萬元,並按週年利率 5% 計算利息。本公司業已於 102 年 11 月 29 日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104 年 1 月 29 日經最高法院裁定兩造上訴均駁回,本案判決確定。本公司已於 104 年 3 月支付予春源鋼鐵共 27,028,479 元(本金及利息)。
2102.4.中華體育文化活動中心新建工程達欣工程中華基金會請求給付工程款75,796,579 元本公司於 102 年 4 月 15 日聲請仲裁,請求中華基金會給付費用。105 年 5 月收到臺灣高等法院駁回再審之裁定,已請律師遞狀以駁回之理由陳報再抗告法院。
398.11愛買吉安新竹化工店達欣工程亞興水泥請求損害賠償160,425,151 元有關亞興水泥提供之混凝土水泥含量確低於配比表規定,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於 103 年 7 月一審判決亞興水泥須賠償本公司 17,641,718 元,然亞興水泥於 103 年 10 月向高等法院提起上訴,本公司提出民事追加 137,544,157 元。104 年 7 月法院續請土水學會進行補充鑑定,目前由臺灣高等法院審理中。
4101.8機場捷運CA450A 標達欣工程北市府捷運局北工處請求給付工程款56,535,877 元102 年 5 月 31 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駁回本公司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本公司提起上訴,目前由高等法院審理,營建研究院鑑定中。
項次訴訟年月工程名稱原告被告訴訟原因及訴訟標的訴訟標的金額處理情形及結果
5104.5中泰金融服務專用區達欣工程開泰豐公司請求給付工期展延衍生費用及變更工程款791,427,980 元開泰豐反請求788,000,000 元104 年 5 月聲請仲裁,於 105 年 5 月仲裁判斷結果,開泰豐公司應給付本公司174,502,843 元;本公司應給付開泰豐公司 46,474,206 元,本件仲裁判斷確定;而開泰豐公司於 105 年 6 月份提撤仲之訴,目前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審理中。
6105.04-於君達欣工程請求加班費450,567 元105 年 2 月本公司前員工於君提出給付之訴,請求加班費等工資,目前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審理中。

本公司雖有上所述之訴訟及非訟案件,惟各案件業已委任律師處理中,且上開部分案件仍在審理中,尚未判決確定之案件,其最大可能賠償損失金額估計為46,925仟元及其利息等,占本公司105年上半年度經會計師核閱之歸屬母公司業主權益總計數4,533,646仟元之 1.04%,其比率尚微,整體而言,上開案件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亦不致影響其股東權益及股票交易價格。

2.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實質負責人、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及從屬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已判決確定或目前尚在繫屬中之訴訟、非訴訟或行政爭訟事件,其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者,應揭露其相關資料:無。

3.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發生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情事及公司目前辦理情形:無。

(三)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或喪失債信情事,應列明其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無。

(四)其他重要事項:無。

三、公司組織

(一)組織系統

1.組織結構圖

img-1.jpeg

2.各主要部門所營業務

主要部門主要職掌
稽核室(1) 內部控制制度、品質系統作業之稽核事項
(2) 品保作業或程序之改善建議事項
(3) 與外部品質稽核之聯繫
(4) 作業層級內部控制自行檢查之覆核事項
(5) 稽核相關規章辦法之研訂或修正事項
股務室提供股東股務代理等相關服務
勞安室(1) 工務所開工前有關勞安及環保報備資料之準備事項
(2) 年度勞工安全衛生及環保工作計劃及教育訓練之擬訂、推動及追蹤事項
(3) 工務所有關危險性機械設備之申請檢查事項
(4) 工務所施工安全計劃之審核、安全設施標準之規劃及制定事項
(5) 工務所有關勞工安全衛生作業之檢查及改善建議事項
(6) 工務所有關公共危險及職業災害預防作業之推動事項
合約管理室(1) 合約之審查事項
(2) 爭議案件之法務事項及索賠案件之訴訟事項
財務處(1) 會計、稅務、財務金融出納
(2) 年度業務計劃及預算之彙編及執行檢討
(3) 公司規章辦法、內稽/內控制度、會計制度、ISO增修之審議及彙編

6

主要部門主要職掌
管理處(1) 公司資訊化之推動、執行及效益評估事項
(2) 財產管理、庶務採購事項
(3) 員工任免、調遷、留職停薪、資遣及退休等作業事項
(4) 員工教育訓練規劃及執行作業事項
業務處(1) 年度業務開發計劃、業務之爭取及合約簽訂
(2) 業主往來之聯繫事項
工程處(1) 工程施工品質及工程進度管理事項
(2) 工地施工安全及衛生管理事項
(3) 分包商工程估驗計價事項
(4) 業主工程估驗請款及竣工驗收點交事項
(5) 標單製作及數量估算事項
(6) 調配工地之人力及包商、材料機具管理
(7) 機電工程之採購發包事項及相關作業
(8) 國內外工程材料及器材設備之採購及合約製作事項
(9) 勞務或包作工程之發包及合約製作事項
(10) 工程成本預算之制編及執行差異檢討事項
(11) 工程估驗計價單及工程異動報告表之核對、審查事項
(12) 統籌海外工程營運管理
技研處(1) 配合業主之初期設計規劃作業事項
(2) 配合投標之專業技術項目支援作業事項
(3) 結構及地工專業技術項目支援事項
(4) 結構及地工技術導向之特殊工程規劃事項
(5) 特定專案之研究發展事項
(6) 公司工程技術及經驗之資料庫建立事項
(7) 與專業學會及顧問公司之協調聯絡事項

^{}[] 7

(二)關係企業圖

1.關係企業組織圖(105年6月30日)

img-2.jpeg

註:已於105年7月4日清算完成。

2.各關係企業名稱、與公司關係、持有股份及實際投資金額
105年6月30日 單位:仟股;新台幣/外幣仟元

關係企業公司名稱與公司之關係投資股份持有本公司股份數額
實際投資金額股數持股比例(註3)
達林開發(股)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702,65870,266100.00%
達欣開發(股)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972,588130,300100.00%13,628
達欣整合科技(股)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50,0005,000100.00%
Dacin Asia Holdings Ltd.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美元30,384註2100.00%
達欣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係 Dacin Asia Holdings Ltd.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美元7,892註262.50%
達欣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係達欣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美元10,147註265.00%
DACIN VIETNAM TAN TAO COMPANY LIMITED係達欣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美元9,140註258.50%
Dacin Malaysia Sdn Bhd係 Dacin Asia Holdings Ltd.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馬幣1,000註2100.00%
Dacin Singapore Pte. Ltd. (註1)係 Dacin Asia Holdings Ltd.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新加坡幣300註2100.00%

註1:已於105年7月4日清算完成。
註2:未發行股份。
註3:係以總持股比例表達。

(三)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105年7月31日 單位:股

職稱姓名國籍就任日期持有股份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股份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主要經(學)歷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經理人經理人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情形
股數持股比率股數持股比率股數持股比率職稱姓名關係
總經理廖肇邦台灣101.06.1270,9960.03政治大學經營管理碩士政治大學企業家班中華大學營建碩士達欣工程Dacin Asia:董事長達欣國際控股:董事長達欣新加坡控股:董事Dacin Malaysia:董事長達欣整合科技:董事DACIN VIETNAM TAN TAO COMPANY LIMITED:董事長Mayang Dacin Development Sdn Bhd:董事達林開發:董事
資深副總經理陸港華台灣102.03.2017,6990.01蘭陽技術學院土木科達欣工程
副總經理薛家瑜台灣99.07.2610,722台灣大學土木所碩士中原大學土木工程系達欣工程
副總經理張子文台灣99.07.26台灣大學商業管理碩士中央大學營建碩士達欣工程達欣國際控股:董事達欣新加坡控股:董事DACIN VIETNAM TAN TAO COMPANY LIMITED:董事
副總經理陳士修台灣100.03.185,939台北科大土木科達欣工程
副總經理許維貞台灣103.11.14淡江大學財務金融碩士政治大學法律碩士達欣工程復興航空運輸台灣視訊系統Dacin Asia:監察人達林開發:監察人
協理孟建華台灣99.07.262,000荷蘭DELFTIHE大學水利碩士達欣工程
協理潘明官台灣99.07.2614,3730.01美國RICE大學土木碩士達欣工程
職稱姓名國籍就任日期持有股份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股份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主要經(學)歷目前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經理人經理人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情形
股數持股比率股數持股比率股數持股比率職稱姓名關係
協理李昆芳台灣99.07.26台灣大學土木所建欣工程
協理兼任總經理特別助理林堅俊台灣101.12.26521台科大營建碩士建欣工程達林開發:董事
協理鄭双慶台灣90.02.01輔仁大學會計系建欣工程達欣開發:監察人
環訊創投:監察人
協理古正福台灣102.06.10成功大學交通管理系太平洋房屋旺旺上海DACIN VIETNAM TAN TAO COMPANY LIMITED:執行副總
協理蕭裕迪台灣102.08.0917,0280.01政治大學全球科技事業經營管理結業中國科技大學建築系建欣工程達濃興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協理錡居男台灣102.08.09台科大土木工程科建欣工程
協理譚國豪台灣102.08.09麻州州立大學土木碩士建欣工程
協理謝天賀台灣103.06.2617,0000.01台灣海洋大學河海工程系建欣工程

10

(四)董事及監察人

1.董事及監察人資料

105年7月31日 單位:股

職稱姓名國籍或註冊地初次選任日期選任日期任期(年)選任時持有股份現在持有股數配偶、未成年子女現在持有股份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主要經(學)歷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股數持股比率股數持股比率股數持股比率股數持股比率職稱姓名關係
董事長品欣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台灣94.06.27103.05.263年7,796,8382.828,073,8383.67
法人代表人王人正台灣94.06.27103.05.263年30,869,28414.0630,661,28413.96國立藝專達欣工程品欣投資:董事長
正欣投資:董事長
凱撒大飯店:董事
達欣新加坡控股:董事長
達欣整合科技:董事長
Mayang Dacin Development Sdn Bhd:董事
達林開發:董事長
董事王人治兄弟
副董事長王人治台灣97.06.13103.05.263年7,054,3092.5517,494,3097.97世新大學達欣開發達欣開發:董事長董事王人正兄弟
董事法人代表人數立俊台灣94.06.27103.05.263年世新大學達欣開發達欣整合科技:監察人
法人代表人廖肇邦台灣94.06.27103.05.263年70,9960.0370,9960.03政治大學經營管理碩士
政治大學企業家班
中華大學營建碩士達欣工程
達欣工程:總經理
Dacin Asia:董事長
達欣國際控股:董事長
達欣新加坡控股:董事
Dacin Malaysia:董事長
達欣整合科技:董事
DACIN VIETNAM TAN TAO COMPANY LIMITED:董事長
Mayang Dacin Development Sdn Bhd:董事
達林開發:董事
法人代表人張子文(註1)台灣103.05.26105.06.303年73,0000.03台灣大學商業管理碩士
中央大學營建碩士達欣工程
達欣工程:副總經理
達欣國際控股:董事
達欣新加坡控股:董事
DACIN VIETNAM TAN TAO COMPANY LIMITED:董事
法人代表人薛家瑜(註1)台灣94.06.27105.06.303年10,72210,722台灣大學土木所碩士
中原大學土木工程系達欣工程
達欣工程:副總經理

11

職稱姓名國籍或註冊地初次選任日期選任日期任期(年)選任時持有股份現在持有股數配偶、未成年子女現在持有股份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股份主要經(學)歷目前兼任本公司及其他公司之職務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關係之其他主管、董事或監察人
股數持股比率股數持股比率股數持股比率股數持股比率職稱姓名關係
法人代表人許維貴(註1)台灣105.06.30105.06.303年淡江大學財務金融碩士
政治大學法律碩士
達欣工程
復興航空運輸
台灣視訊系統
達欣工程:副總經理
Dacin Asia:監察人
達林開發:監察人
監察人黃添春台灣100.06.10103.05.263年1,001,0000.461,501,0000.68美國紐約州任色列理工學院電機工程研究所碩士
長佳機電
長佳機電(股)公司:總經理

註1:於105年6月30日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2.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105年7月31日

法人股東名稱法人股東之主要股東
董事:品欣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王人正(91.96%)、張南西(8%)、王才濟(0.02%)、王才彬(0.02%)

3.主要股東為法人者其主要股東:不適用。

4.董事及監察人所具專業知識及獨立性之情形

條件
姓名
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及下列專業資格符合獨立性情形(註)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家數
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須相關科系之公私立大專院校講師以上法官、檢察官、律師、會計師或其他與公司業務所需之國家考試及格領有證書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12345678910
品欣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王人正
0
王人治0
品欣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戴立俊
0
品欣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廖肇邦
0
品欣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張子文
0
品欣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薛家瑜
0
品欣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許維貞
0
黃添春0

註:各董事、監察人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符合下述各條件者,請於各條件代號下方空格中打“☑”

(1)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非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之獨立董事者,不在此限)。

(3)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4)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5)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6)非與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東。

(7)非為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但依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第七條履行職權之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不在此限。

(8)未與其他董事間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

(9)未有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

(10)未有公司法第27條規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當選。

(五)發起人:不適用。

(六)最近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1.最近年度年度支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1)董事(含獨立董事)之酬金

單位:新台幣仟元;%

日期:104年12月31日

職稱姓名董事酬金A、B、C及D等四項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註三)A、B、C、D、E、F及G等七項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報酬(A) (註3)退職退休金(B)董事酬勞(C) (註4)業務執行費用(D) (註5)薪資、獎金及特支特支費等(E) (註6)退職退休金(F)員工酬勞(G) (註7)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H)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股數(I)
本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本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本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本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本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本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本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本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本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本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本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董事長品欣投資(股)公司代表人:王人正5,7418,879008,8008,8001801804.50915.47039,7769,7760072072000007.52568.4867有、80
副董事長王人治
法人董事品欣投資(股)公司
董事品欣投資(股)公司代表人:戴立俊
董事品欣投資(股)公司代表人:廖肇邦
董事品欣投資(股)公司代表人:張子文(註1)
董事品欣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陳士修(註1)
董事品欣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陸港華(註2)
董事品欣投資(股)公司代表人:謝天寶(註2)
董事品欣投資(股)公司代表人:譚國豪(註2)

註1:於104年7月10日解任(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註2:於104年7月10日新任(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註3:係104年度董事之報酬(包括董事薪資、職務加給、離職金、各種獎金、獎勵金等等)。
註4:係104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之董事酬勞金額。
註5:係104年度給付董事之相關業務執行費用之專馬費。
註6:係104年度董事兼任員工(包括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其他經理人及員工)所領取包括薪資、職務加給、離職金、各種獎金、獎勵金、專馬費、特支費、各種津貼、宿舍、配車等實物提供等等。
註7:係104年度董事兼任員工(包括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其他經理人及員工)取得員工酬勞。
註8:係104年度擔任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之董事,領取業務執行費用之專馬費。

董事酬金級距表

給付本公司各個董事酬金級距董事姓名
前四項酬金總額(A+B+C+D)前七項酬金總額(A+B+C+D+E+F+G)
本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本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低於2,000,000元戴立俊、廖肇邦、張子文(註1)、陳士修(註1)、李念生(註1)、陸港華(註2)、譚國豪(註2)、謝天賀(註2)、品欣投資(股)公司戴立俊、廖肇邦、張子文(註1)、陳士修(註1)、李念生(註1)、陸港華(註2)、譚國豪(註2)、謝天賀(註2)、品欣投資(股)公司戴立俊、品欣投資(股)公司戴立俊、品欣投資(股)公司
2,000,000元(含)~5,000,000元(不含)王人治王人治、廖肇邦、張子文(註1)、陳士修(註1)、李念生(註1)、陸港華(註2)、譚國豪(註2)、謝天賀(註2)廖肇邦、張子文(註1)、陳士修(註1)、李念生(註1)、陸港華(註2)、譚國豪(註2)、謝天賀(註2)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不含)王人正王人正、王人治王人正王人正、王人治
10,000,000元(含)~15,000,000元(不含)
15,000,000元(含)~30,000,000元(不含)
30,000,000元(含)~50,000,000元(不含)
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不含)
100,000,000元以上
總計11人11人11人11人

註1:於104年7月10日解任(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註2:於104年7月10日新任(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2)監察人之酬金

單位:新台幣仟元

日期:104年12月31日

職稱姓名監察人酬金A、B及C等三項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有無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酬金
報酬(A)酬勞(B) (註1)業務執行費用(C) (註2)
本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本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本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本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監察人黃添春001,2001,20036360.37860.3786
監察人江輝雄 (註3)

註1:係104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之監察人酬勞金額。
註2:係104年度給付監察人之相關業務執行費用之車馬費。
註3:已於105年7月14日辭任。

監察人酬金級距表

給付本公司各個監察人酬金級距監察人姓名
前三項酬金總額(A+B+C)
本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低於2,000,000元黃添春、江輝雄黃添春、江輝雄
2,000,000元(含)~5,000,000元(不含)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不含)
10,000,000元(含)~15,000,000元(不含)
15,000,000元(含)~30,000,000元(不含)
30,000,000元(含)~50,000,000元(不含)
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不含)
100,000,000元以上
總計2人2人

(3)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

單位:新台幣仟元;%
日期:104年12月31日

職稱姓名薪資(A)退職退休金(B)獎金及 特支費等等(C)員工酬勞金額(D) (註1)A、B、C及D等四項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數額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股數有無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酬金
本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本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本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本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本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本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本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現金金額股票金額現金金額股票金額
總經理廖肇邦11,92911,929008,7058,705144014406.36006.36000000
資深副總經理陸港華
副總經理薛家瑜
副總經理張子文
副總經理陳士修
副總經理許維貞(註2)
副總經理李念生(註3)

註1:係填列最近年度經董事會通過分派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員工酬勞金額
註2:於104年5月11日晉升副總經理職務。
註3:於105年1月31日離職。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級距表

給付本公司各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級距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姓名
本公司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
低於2,000,000元許維貞許維貞
2,000,000元(含)~5,000,000元(不含)廖肇邦、陸港華、薛家瑜、張子文、陳士修、李念生廖肇邦、陸港華、薛家瑜、張子文、陳士修、李念生
5,000,000元(含)~10,000,000元(不含)
10,000,000元(含)~15,000,000元(不含)
15,000,000元(含)~30,000,000元(不含)
30,000,000元(含)~50,000,000元(不含)
50,000,000元(含)~100,000,000元(不含)
100,000,000元以上
總計7人7人

(4)最近年度分派員工酬勞之經理人姓名及分派情形
日期:105年7月5日;單位:新台幣仟元

職稱姓名股票金額現金金額總計總額占稅後純益之比例(%)
經理人1副總經理薛家瑜046460.014
2副總經理張子文046460.014
3副總經理陳士修046460.014
4副總經理許維貞046460.014
5協理錙居男046460.014
6協理孟建華046460.014
7協理李昆芳046460.014
8協理林堅俊046460.014
9協理鄭双慶046460.014
10協理潘明官046460.014
11協理古正福046460.014
12協理蕭裕迪046460.014

2.分別比較說明本公司及合併報表所有公司於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並說明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及與經營績效、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1)最近二年度支付本公司董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總額占稅後純益比例之分析

職稱104年度酬金總額占 稅後純益之比例103年度酬金總額占 稅後純益之比例
本公司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本公司財務報告內 所有公司
董事14.2642%15.2253%9.3600%10.3200%
監察人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

104年度董監事、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占稅後純益比例增加,主係104年度稅後純益減少。

(2)本公司給付酬金之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本公司董監報酬係依「薪資報酬委員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及公司章程規定;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酬金係依「核薪辦法」、「年終獎金作業辦法」及其在公司權責範圍貢獻度,併考量公司整體營運績效、產業未來經營風險及發展趨勢。

四、資本及股份

(一)股份種類

105年7月31日

股份種類核定股本備註
流通在外股份未發行股份合計
記名式普通股219,622,890 股130,377,110 股350,000,000 股上市公司股票

(二)股本形成經過

1.股本形成經過

105年7月31日;單位:股、新台幣元

年月發行價格核定股本實收股本備註
股數金額股數金額股本來源以現金以外之財產抵充股款者其它
55.11300300創立股本
64.099,0009,000現金增資
74.1030,00030,000現金增資
79.09180,000180,000現金增資
81.08400,000400,000現金增資
81.121040,000400,00040,000400,000變更組織為股份有限公司
82.081052,000520,00052,000520,000盈餘轉增資120,000
83.061065,250652,50065,250652,500盈餘轉增資132,500
83.101070,200702,00070,200702,000現金增資49,500
84.061084,240842,40084,240842,400盈餘轉增資140,40084年6月14日(84)台財證(一)第34335號函核准
85.0718200,0002,000,000141,6001,416,000盈餘轉增資114,632資本公積轉增資58,968現金增資400,00085年7月2日(85)台財證(一)第36410號函核准
86.0124200,0002,000,000200,0002,000,000現金增資584,00086年1月15日(86)台財證(一)第76569號函核准
86.0610350,0003,500,000236,0002,367,000盈餘轉增資227,000資本公積轉增資140,00086年5月30日(86)台財證(一)第43103號函核准
87.0710350,0003,500,000273,4152,734,153可轉換公司債轉換為股本5,103盈餘轉增資125,350資本公積轉增資236,70087年6月8日(87)台財證(一)第50003號函核准
88.0810350,0003,500,000287,4862,874,861盈餘轉增資140,70888年6月29日(88)台財證(一)第59420號函核准
90.0210350,0003,500,000270,5152,705,151庫藏股註銷169,710仟元89年10月26日(89)台財證(三)第888127號函核准
93.037.125350,0003,500,000270,5152,705,151庫藏股轉讓予員工19,777仟股93年2月23日台財證(三)字第0930106193號
94.0910350,0003,500,000278,6312,786,306資本公積轉增資81,155仟元94年8月2日金管證一字第0940131379號函核准
95.0910350,0003,500,000292,5622,925,621資本公積轉增資139,315仟元95年8月30日金管證一字第0950138757號函核准
95.0910350,0003,500,000284,5622,845,621庫藏股註銷80,000仟元95年9月8日金管證三字第0950143405號函核准

19

2.最近三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私募普通股辦理情形:無。

(三)最近股權分散情形

1.股東結構

105年7月13日;單位:股

股東結構數量政府機構金融機構其他法人個人外國機構及外人合計
人數006228,3335928,454
持有股數0041,847,912160,745,56117,029,417219,622,890
持股比例0.00%0.00%19.06%73.19%7.75%100.00%

2.股權分散情形

105年7月13日單位:人;股;%

持股分級股東人數持有股數持股比例(%)
1至99915,6361,476,8950.67
1,000至5,0009,06919,958,6789.09
5,001至10,0001,83414,938,1116.80
10,001至15,0005567,170,1053.26
15,001至20,0004428,276,6433.77
20,001至30,0003258,359,0753.81
30,001至40,0001826,603,3223.01
40,001至50,0001064,969,1892.26
50,001至100,00017712,717,2055.79
100,001至200,000669,409,5034.29
200,001至400,000308,425,3083.84
400,001至600,00063,071,7481.40
600,001至800,00032,027,9820.92
800,001至1,000,00043,629,1171.65
1,000,001以上18108,590,00949.44
合計28,454219,622,890100

3.主要股東名單

持股比例達百分之五以上之股東或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之名稱、持股數額及比例如下:

105年7月13日單位:股;%

股份
主要股東名稱
持有股數持股比例(%)
30,661,28413.96
王人正17,494,3097.97
達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13,627,7856.21
品欣投資股份有限公司8,073,8383.67
渣打託管凱基國際(香港)有限公司5,702,0002.60
如欣投資股份有限公司4,201,0221.91
正欣投資股份有限公司3,800,2931.73
王聖芷3,606,0001.64
豐利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3,075,3681.40
戴元廷3,000,0001.37

4.最近二年度及當年度董事、監察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放棄現金增資認股之情形:無。

5.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股權移轉及股權質押變動情形

(1)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大股東股權變動情形

單位:股

職稱姓名103年度104年度105年7月31日止
持有股數增(減)數質押股數增(減)數持有股數增(減)數質押股數增(減)數持有股數增(減)數質押股數增(減)數
董事長暨大股東品欣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王人正
37,000(230,000)
副董事長王人治(99,000)2,200,000
董事品欣投資(股)公司30,000(1,873,000)247,000
代表人:戴立俊
代表人:廖肇邦
代表人:張子文(註1)(73,000)
代表人:陳士修(註1)
代表人:李念生(註1)
代表人:陸港華(註2)
代表人:謝天賀(註2)
代表人:譚國豪(註2)
代表人:薛家瑜(註6)
代表人:張子文(註6)
代表人:許維貞(註6)

21

職稱姓名103 年度104 年度105 年 7 月 31 日止
持有股數增(減)數質押股數增(減)數持有股數增(減)數質押股數增(減)數持有股數增(減)數質押股數增(減)數
監察人黃添春500,000
監察人江輝雄(註 3)
總經理廖肇邦
副總經理陸港華
副總經理薛家瑜
副總經理張子文
副總經理陳士修
副總經理李念生(註 4)
副總經理許維貞
協理孟建華(8,000)
協理潘明官
協理李昆芳
協理鄭双慶
協理林堅俊
協理譚國豪
協理蕭裕迪
協理古正福
協理錢居男
協理謝天賀(註 5)4,0008,000
財務部門及會計部門主管鄭双慶

註 1:於 104 年 7 月 10 日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註 2:於 104 年 7 月 10 日新任。
註 3:於 105 年 7 月 14 日辭任。
註 4:於 105 年 1 月 31 日離職。
註 5:於 103 年 6 月 1 日新任。
註 6:於 105 年 6 月 30 日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2) 股權移轉之相對人為關係人者:因轉讓對象非為關係人,故不適用。

(3) 股權質押之相對人為關係人者:因質押對象非為關係人,故不適用。

6.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之資訊

105年7月13日;單位:股,%

姓名本人 持有股份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股份利用他人名義合計持有股份前十大股東相互間具有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者,其名稱或姓名及關係備註
股數持股比率股數持股比率股數持股比率名稱(或姓名)關係
王人正30,661,28413.96王人治
品欣投資
正欣投資
二親等親屬
品欣投資董事長
正欣投資董事長
王人治17,494,3097.97王人正
達欣開發
二親等親屬
達欣開發董事長
達欣開發(股)公司13,627,7856.21王人治達欣開發董事長
品欣投資(股)公司8,073,8383.67王人正品欣投資董事長
品欣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王人正
30,661,28413.96王人治
品欣投資
正欣投資
二親等親屬
品欣投資董事長
正欣投資董事長
品欣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戴立俊
戴元廷二親等親屬
品欣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廖肇邦
70,9960.03達欣工程為本公司總經理
品欣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薛家瑜
10,722達欣工程為本公司副總經理
品欣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張子文
達欣工程為本公司副總經理
品欣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許維貞
達欣工程為本公司副總經理
渣打託管凱基國際(香港)有限公司5,702,0002.60
如欣投資(股)公司4,201,0221.91王聖芷
王人治
如欣投資董事長
如欣投資董事長為二親等親屬
正欣投資(股)公司3,800,2931.73王人正正欣投資董事長
王聖芷3,606,0001.64王人治
如欣投資
二親等親屬
如欣投資董事長
豐利多投資(股)公司3,075,3681.40王才偉
王人治
豐利多投資董事長
豐利多投資董事長
為股東二親等親屬
戴元廷3,000,0001.37戴立俊二親等親屬

(四)最近二年度每股市價、淨值、盈餘、股利及相關資料
單位:新台幣元;仟股

年度
項目
103 年104 年105年度
截至7月31日(註4)
每股市價最高29.4020.9017.15
最低19.8512.0013.55
平均24.7517.2515.97
每股淨值分配前21.6821.7422.01
分配後20.0820.94-
每股盈餘加權平均股數205,995205,995205,995
每股盈餘2.541.581.43
每股股利現金股利1.501.00-
無償配股盈餘配股---
資本公積配股---
累積未付股利---
投資
報酬分析
本益比(註 1)9.7410.9211.17
本利比(註 2)16.5017.25-
現金股利殖利率(註 3)6.065.80-

註1:本益比=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每股盈餘計算。
註2:本利比=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每股現金股利。
註3:現金股利殖利率=每股現金股利/當年度每股平均收盤價。
註4: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為最近一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資料。

(五)公司股利政策及執行狀況

  1. 股利政策

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本期稅後淨利,應先彌補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依法提撥 10%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不在此限。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嗣餘盈餘,連同期初未分配盈餘(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

本公司所處產業環境屬於穩定成熟期,惟為發展及轉型之需要,股利政策應考量財務結構,盈餘及長期營運規劃等因素,本公司分派之股東股利部份,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東股利總數之百分之三十。

  1. 本年度已議股利分派情形

本公司104年度盈餘分配案業經105年3月22日董事會及105年6月13日股東常會通過,發放現金股利每股1元,共219,622,890元。

(六)本年度擬議之無償配股對公司營業績效及每股盈餘之影響:不適用。

(七)員工、董事、監察人酬勞

  1. 公司章程所載員工及董事及監察人酬勞之成數或範圍:

公司年度如有獲利(所謂獲利係指稅前利益扣除分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利益),應提撥1%至5%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5%為董事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包括調整未分配盈餘金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

前項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為之,其發給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所訂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前項董事酬勞僅得以現金為之。

前二項應由董事會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設置前,監察人酬勞但同董事酬勞,以年度獲利之不高於5%分派。

  1. 本期估列員工及董事及監察人酬勞金額之估列基礎、以股票分派員工酬勞之股數計算基礎及實際分派金額若與估列數有差異時之會計處理。

(1) 估列基礎:係依過去經驗以可能發放之金額為基礎,合計為24,000仟元按稅前淨利(扣除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之金額)前之5.08%計算。
(2) 以股票分派員工酬勞之股數計算基礎:本公司104年度未分派股票股利。
(3) 實際分派金額與估列數差異之會計處理:董事會決議之分派金額有重大變動時,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

  1. 董事會通過分派酬勞情形:

(1) 以現金或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金額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之差異、原因及處理情形:本公司104年度盈餘分配案分別於105年3月22日董事會及105年6月13日股東會決議通過,請詳下述(七)、4.股東會報告分派酬勞情形及結果說明。
(2) 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金額占本期稅後純益及員工酬勞總額合計數之比例:0% (104年度員工酬勞全數以現金發放)。

  1. 股東會報告分派酬勞情形及結果

(1) 以現金或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及董事、監察人酬勞金額。若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有差異,應揭露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

本公司105年3月22日董事會及105年6月13日股東會決議通過分派104年度員工酬勞15,000,000元及董監酬勞10,000,000元。與104年度估列金額14,000,000元及10,000,000元差異1,000,000元,已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列為105年度損益。

(2) 以股票分派之員工酬勞金額占本期稅後純益及員工酬勞總額合計數之比例:不適用,104年度員工酬勞全數以現金發放。

  1. 前一年度配發員工及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實際分派情形(包括分派股數、金額及股價)、其與認列員工及董事及監察人酬勞有差異者並應敘明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

(1) 103年度實際配發員工現金酬勞14,000,000元及董監事酬勞10,000,000元。
(2) 股東會決議配發之員工及董監事酬勞與財務報表認列之員工及董監事酬勞並無差異。

(八)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情形:無。

25

五、公司債(含海外公司債)辦理情形:

(一)尚未償還及辦理中之公司債

兹將本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辦理及轉換情形列示如下:

公司 債 種 類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代號:25352)
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代號:25353)
發 行 日 期民國 103 年 01 月 10 日民國 103 年 01 月 14 日
面 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新台幣壹拾萬元
發 行 及 交 易 地 點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
發 行 價 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總 額總面額新台幣陸億元整總面額新台幣陸億元整
利 率0%0%
期 限五年期,到期日:民國 108 年 01 月 10 日五年期,到期日:民國 108 年 01 月 14 日
保 證 機 構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受 託 人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
承 銷 機 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簽 證 律 師長江國際專利商標法律事務所
徐偉峰律師
長江國際專利商標法律事務所
徐偉峰律師
簽 證 會 計 師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林安惠、陳清祥會計師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林安惠、陳清祥會計師
償 還 方 法除本轉換公司債之持有人依本辦法第十條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依本辦法第十九條行使賣回權,及本公司依本辦法第十八條提前贖回者,或本公司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註銷者外,本公司於本轉換公司債到期時依債券面額以現金償還。除本轉換公司債之持有人依本辦法第十條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依本辦法第十九條行使賣回權,及本公司依本辦法第十八條提前贖回者,或本公司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註銷者外,本公司於本轉換公司債到期時依債券面額以現金償還。
未 償 還 金 額600,000,000 元600,000,000 元
贖回或提前清償之條款詳發行及轉換辦法第 18 及 19 條詳發行及轉換辦法第 18 及 19 條
限 制 條 款
信用評等機構名稱、評等日期、公司債評等結果
附其他權利已轉換(交換或認股)普通股、海外存託憑證或其他有價證券之金額截至 105 年 8 月 31 日止未有債券持有人申請轉換公司債。截至 105 年 8 月 31 日止未有債券持有人申請轉換公司債。
發行及轉換(交換或認股)辦法請參閱第 28 頁至第 32 頁請參閱第 33 頁至第 37 頁
公司債種類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代號:25352)
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代號:25353)
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及
對現有股東權益影響
截至105年8月31日止,若依
轉換價格22.1元計算,國內第二
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申請轉換
普通股對股權最大的稀釋比率
計算約為11%,對現有股東權益
不致產生重大影響。
截至105年8年31日止,若依轉
換價格22.2元計算,國內第三次無
擔保轉換公司債申請轉換普通股
對股權最大的稀釋比率計算約為
10.96%,對現有股東權益不致產生
重大影響。
交換標的委託保管機構
名稱
不適用不適用

(二)一年內到期之公司債:無。

(三)已發行附有得轉換為普通股、海外存託憑證或其他有價證券之轉換公司債者,應列示下表:

單位:新台幣元

公司債種類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代號:25352)
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代號:25353)
年度
項目
103年度104年度當年度截至
7月31日止
103年度104年度當年度截至
7月31止
轉換公司
債市價
最高100.70103.00101.5107.0099.10101.5
最低99.5099.50100.197.1094.8098
平均103.86100.39100.87101.0995.79100.07
轉換價格
(調整日期)
25.6
(103/7/30)
23.5
(104/7/15)
22.1
(105/7/17)
25.7
(103/7/30)
23.6
(104/7/15)
22.2
(105/7/17)
發行日期及發行時
轉換價格
103年01月10日
28.2元
103年01月14日
28.3元
履行轉換義務方式發行新股發行新股

(四)已發行交換公司債:無。

(五)公司採總括申報方式募集與發行普通公司債:無。

(六)已發行附認股權公司債:無。

(七)最近三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私募公司債:無。

六、特別股辦理情形:無。

七、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辦理情形:無。

八、員工認股權憑證辦理情形:無。

九、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無。

十、併購辦理情形:無。

十一、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尚在進行中者辦理情形:無。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一、債券名稱: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以下簡稱「本轉換公司債」)。

二、發行日期:

民國(以下同)103年1月10日(以下簡稱「發行日」)。

三、發行總額:

發行總額上限為新台幣陸億元整,每張面額為新台幣壹拾萬元整,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四、發行期間:

發行期間五年,自103年1月10日發行,至108年1月10日到期(以下簡稱「到期日」)。

五、債券票面利率:

票面年利率為 0% 。

六、還本日期及方式:

除本轉換公司債之持有人依本辦法第十條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依本辦法第十九條行使賣回權,及本公司依本辦法第十八條提前贖回者,或本公司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註銷者外,本公司於本轉換公司債到期時依債券面額以現金償還。

七、擔保情形:

(一) 本轉換公司債委託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擔保銀行(以下簡稱「保證銀行」)。保證期間自本轉換公司債款收足日起至本轉換公司債依本辦法所應付本息等從屬於本轉換公司債之負債全部清償為止,保證範圍為本轉換公司債未清償本金加計應付利息及從屬於主債務之負債。

(二) 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或受託人)如擬就本轉換公司債向保證銀行請求付款,保證銀行將於接獲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或受託人)依本轉換債規定請求付款之通知後十四個營業日內付款。

(三) 在保證期間,本公司若發生未能按期還本付息,或違反與受託銀行簽訂之受託契約,或違反與保證銀行簽訂之「委任保證契約」(簡稱保證契約),或違反主管機關核定事項,足以影響公司債持有人權益時,本轉換債視為全部到期。

八、轉換標的:

本公司普通股,本公司將以發行新股之方式履行轉換義務。

九、轉換期間:

債券持有人得於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日後滿一個月之翌日(103年2月11日)起,至到期日前十日(107年12月31日)止,除(一)普通股依法暫停過戶期間、(二)本公司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之期間、(三)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之外,得隨時透過交易券商轉知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保公司」)向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請求依本辦法規定將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股票,並依本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規定辦理。

十、請求轉換程序:

28

(一)債券持有人透過集保公司以帳簿劃撥方式辦理轉換。

債券持有人至原交易券商填具「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註明轉換),由交易券商向集保公司提出申請,集保公司於接受申請後,以電子化方式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轉換之效力,且不得申請撤銷,並於送達後五個營業日內完成轉換手續,直接將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撥入該債券持有人之集保帳戶。

(二)華僑及外國人申請將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時,一律統由集保公司採取帳簿劃撥方式辦理配發。

十一、轉換價格及其調整:

(一)轉換價格之訂定方式

本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之訂定,係以103年1月2日為轉換價格訂定基準日,取基準日(不含)前一個營業日、前三個營業日、前五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擇一者為基準價格,再以基準價格乘以 101.26% 之轉換溢價率,即為本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訂價基準日前如遇有除權或除息者,其經採樣用以計算轉換價格之收盤價,應先設算為除權或除息後價格;轉換價格於決定後至實際發行日前,如遇有除權或除息者,應依轉換價格調整公式調整之。依上述方式,轉換價格為每股新台幣28.2元。

(二)轉換價格之調整

  1.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紅利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已發行(或私募)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時(包含但不限於以募集發行或私募方式辦理之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股票分割及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本公司應依下列公式調整本債券之轉換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向下調整,向上則不予調整),並函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以下簡稱「櫃買中心」)公告,於新股發行除權基準日(註1)調整之(如有實際繳款作業者則於股款繳足日調整之)。

$$
\text{調整後轉換價格} = \text{調整前轉換價格} \times \left( \text{已發行股數(註2)} + \frac{\text{轉換股款額} \times \text{新股發行或私募}}{\text{股數}} \right)
$$

^{}[] 已發行股數 + 新發行或私募股數

註1:如為股票分割則為分割基準日;如為合併或受讓增資則於合併或受讓基準日調整;如係採詢價圈購辦理之現金增資或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因無除權基準日,則於股款繳足日調整;如係採私募方式辦理之現金增資,則於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調整。如於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除權基準日後變更新股發行價格,則依更新後之新股發行價格重新調整,如經設算調整後之轉換價格低於原除權基準日前已公告調整之轉換價格,則函請櫃買中心重新公告調整之。

註2: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包括募集發行與私募股份)減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

註3:每股繳款額如係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額為零。若係屬合併增

29

資發行新股者,則其每股繳款額為合併基準日前依消減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之每股淨值乘以換股比例。如係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則每股繳款額為受讓之他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之每股淨值乘以換股比例。

註4:每股時價為再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之除權基準日、定價基準日或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擇一計算。

  1.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如遇本公司配發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超過 $1.5\%$ 時,應按所佔每股時價之比率於除息基準日調降轉換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向下調整,向上則不予調整),並應函請櫃買中心公告調整後之轉換價格。本項轉換價格調降之規定,不適用於除息基準日(不含)前已提出請求轉換者。其調整公式如下:

調降後轉換價格 = 調降前轉換價格 × (1 - 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註)之比率)

註:每股時價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擇一計算。

  1.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遇有本公司以低於每股時價(註1)之轉換或認股價格再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時,本公司應依下列公式調整本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向下調整,向上則不予調整),並函請櫃買中心公告,於前述有價證券或認股權發行之日或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調整之:

$$
\text{調整後轉換價格} = \text{調整前轉換價格} \times \frac{\text{已發行股數} + \text{(註2)}}{\text{(註1)} + \left( \begin{array}{l} \text{新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有價證券} \times \text{新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有價證券具有轉換或認購之股數} \ \text{其轉換或認股價格} \ \text{每股時價} \end{array} \right)}
$$

已發行股數 + 新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有價證券具有轉換或認購之股數

註1:每股時價為再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之訂價基準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擇一計算。

註2: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募集發行與私募股份,減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再發行(或私募)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如係以庫藏股支應,則調整公式中之已發行股數應減除新發行(或私募)有價證券可轉換或認購之股數。

  1.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如遇本公司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應依下列公式計算調整後轉換價格,並函請櫃買中心公告,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

調整後轉換價格 =

調整前轉換價格 × (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註)/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註:已發行股數應包括發行及私募之股數,並減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

30

十二、本轉換公司債之上櫃及終止上櫃:

本轉換公司債於發行日之前向櫃買中心申請上櫃買賣,至全數轉換為普通股股份或全數由本公司買回或償還時終止上櫃,以上事項均由本公司洽櫃買中心同意後公告之。

十三、轉換後新股之上市:

本轉換公司債經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者,所轉換之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於台灣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證交所)上市買賣,以上事項均由本公司洽證交所同意後公告之。

十四、股本變更登記作業:

本公司應於每季結束後十五日內,將前一季因本轉換公司債轉換所交付之股票數額予以公告,每季並應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申請資本額變更登記至少一次。

十五、換股時不足壹股股份金額之處理:

轉換本公司普通股時,若有不足壹股之股份金額,本公司將以現金償付(計算至新台幣元為止,角以下四捨五入)。

十六、轉換年度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之歸屬:

(一)現金股利

  1. 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當年度一月一日起至當年度本公司向證交所洽辦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不含)以前請求轉換者,得參與當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前一年度現金股利。
  2. 當年度本公司向證交所洽辦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含)起至現金股息除息基準日(含)止,停止本轉換公司債轉換。
  3. 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當年度現金股息除息基準日翌日起至當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含)請求轉換者,不得享有當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前一年度現金股利,但得參與次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當年度現金股利。

(二)股票股利

  1. 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當年度一月一日起至當年度本公司向證交所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不含)以前請求轉換者,得參與當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前一年度股票股利。
  2. 當年度本公司向證交所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含)起至無償配股除權基準日(含)止,停止本轉換公司債轉換。
  3. 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當年度無償配股除權基準日翌日起至當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含)請求轉換者,不得享有當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前一年度股票股利,但得參與次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當年度股票股利。

十七、轉換後之權利義務:

債權人於請求轉換生效後所取得普通股股票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十八、本公司對本債券之贖回權

(一) 本債券於發行滿一個月之翌日(103年2月11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107年12月1日)止,若本公司普通股在證交所之收盤價格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起過當時本債

31

券轉換價格達百分之三十(含)以上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三十個營業日內,以掛號寄發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五個營業日債權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債券之投資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一份三十日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寄發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前述期間不得為第九條之停止轉換期間),且函請櫃買中心公告,並於該期間屆滿時,按面額計算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

(二)本債券於發行滿一個月之翌日(103年2月11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107年12月1日)止,本債券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額之百分之十時,本公司得以掛號寄發給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五個營業日債權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債券之投資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一份三十日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寄發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函請櫃買中心公告債券持有人贖回權之行使,並於該期間屆滿時,按面額計算以現金收回流通在外之本債券。

十九、債券持有人之賣回權:

本債券以發行滿三年之日(106年1月10日)為本債券持有人提前賣回本債券之賣回基準日。本公司應於賣回基準日之前四十日(105年12月1日)前,以掛號寄發一份「賣回權行使通知書」予債券持有人(以「賣回權行使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債券之債券持有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並函請櫃買中心公告本債券持有人賣回權之行使,債券持有人得於賣回基準日之前四十日內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要求本公司以債券面額之 101.5075%(賣回年收益率 0.5%) 將其所持有之本債券以現金贖回。本公司受理賣回請求,應於賣回基準日加5個營業日前以現金贖回本債券。前述日期如遇台北市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停止營業之日,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

二十、所有本公司收回(包括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償還或已轉換之本轉換公司債將被註銷,不得再賣出或發行,其所附轉換權併同消滅。

二十一、本轉換公司債及所換發之普通股均為記名式,其過戶、異動登記、設質、遺失等均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及公司法相關之規定辦理,另稅賦事宜依當時之稅法規定辦理。

二十二、本轉換公司債由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為債權人之受託人,以代表債權人之利益行使查核及監督本公司履行本轉換公司債發行事項之權責。凡持有本轉換公司債之債權人,不論係於發行時認購或中途買受者,對於本公司與其受託人之間所定受託契約規定、受託人之權利義務及本發行及轉換辦法均予同意,並授與受託人有關受託事項之全權代理,此項授權並不得中途撤銷;至於受託契約內容,債權人得在營業時間內隨時至本公司或受託人營業處所查詢。

二十三、本轉換公司債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還本及轉換事宜。

二十四、本轉換公司債之發行依證券交易法第八條規定不印製實體債券。

二十五、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之處,悉依相關法令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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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一、債券名稱: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以下簡稱「本轉換公司債」)。

二、發行日期:

民國(以下同)103年1月14日(以下簡稱「發行日」)。

三、發行總額:

發行總額上限為新台幣陸億元整,每張面額為新台幣壹拾萬元整,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四、發行期間:

發行期間五年,自103年1月14日發行,至108年1月14日到期(以下簡稱「到期日」)。

五、債券票面利率:

票面年利率為 0% 。

六、還本日期及方式:

除本轉換公司債之持有人依本辦法第十條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依本辦法第十九條行使賣回權,及本公司依本辦法第十八條提前贖回者,或本公司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註銷者外,本公司於本債券到期時依債券面額以現金償還。

七、擔保情形:

本轉換公司債為無擔保債券,惟如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本公司另發行其他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時,本轉換公司債亦將比照該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設定同等級之債權或同順位之擔保物權。

八、轉換標的:

本公司普通股,本公司將以發行新股之方式履行轉換義務。

九、轉換期間:

債券持有人得於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日後滿一個月之翌日(103年2月15日)起,至到期日前十日(108年1月4日)止,除(一)普通股依法暫停過戶期間、(二)本公司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之期間、(三)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之外,得隨時透過交易券商轉知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保公司」)向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請求依本辦法規定將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股票,並依本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規定辦理。

十、請求轉換程序:

(一) 債券持有人透過集保公司以帳簿劃撥方式辦理轉換。

債券持有人至原交易券商填具「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註明轉換),由交易券商向集保公司提出申請,集保公司於接受申請後,以電子化方式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轉換之效力,且不得申請撤銷,並於送達後五個營業日內完成轉換手續,直接將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撥入該債券持有人之集保帳戶。

(二) 華僑及外國人申請將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時,一律統由集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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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採取帳簿劃撥方式辦理配發。

十一、轉換價格及其調整:

(一)轉換價格之訂定方式

本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之訂定,係以103年1月6日為轉換價格訂定基準日,取基準日(不含)前一個營業日、前三個營業日、前五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擇一者為基準價格,再以基準價格乘以 101.14% 之轉換溢價率,即為本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訂價基準日前如遇有除權或除息者,其經採樣用以計算轉換價格之收盤價,應先設算為除權或除息後價格;轉換價格於決定後至實際發行日前,如遇有除權或除息者,應依轉換價格調整公式調整之。依上述方式,轉換價格為每股新台幣28.3元。

(二)轉換價格之調整

  1.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紅利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已發行(或私募)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時(包含但不限於以募集發行或私募方式辦理之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股票分割及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本公司應依下列公式調整本債券之轉換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向下調整,向上則不予調整),並函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以下簡稱「櫃買中心」)公告,於新股發行除權基準日(註1)調整之(如有實際繳款作業者則於股款繳足日調整之)。

$$
\text{調整後轉換價格} = \text{調整前轉換價格} \times \left( \text{已發行股數(註2)} + \frac{\text{每股繳款額}}{\text{股數}} \times \text{新股發行或私募} \right)
$$

已發行股數 + 新發行或私募股數

註1:如為股票分割則為分割基準日;如為合併或受讓增資則於合併或受讓基準日調整;如係採詢價圈購辦理之現金增資或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因無除權基準日,則於股款繳足日調整;如係採私募方式辦理之現金增資,則於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調整。如於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除權基準日後變更新股發行價格,則依更新後之新股發行價格重新調整,如經設算調整後之轉換價格低於原除權基準日前已公告調整之轉換價格,則函請櫃買中心重新公告調整之。

註2: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包括募集發行與私募股份)減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

註3:每股繳款額如係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額為零。若係屬合併增資發行新股者,則其每股繳款額為合併基準日前依消減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之每股淨值乘以換股比例。如係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則每股繳款額為受讓之他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之每股淨值乘以換股比例。

註4:每股時價為再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之除權基準日、定價基準日或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

34

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擇一計算。

  1.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如遇本公司配發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超過 1.5%時,應按所佔每股時價之比率於除息基準日調降轉換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向下調整,向上則不予調整),並應函請櫃買中心公告調整後之轉換價格。本項轉換價格調降之規定,不適用於除息基準日(不含)前已提出請求轉換者。其調整公式如下:

調降後轉換價格 = 調降前轉換價格 × (1 - 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註)之比率)

註:每股時價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擇一計算。

  1.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遇有本公司以低於每股時價(註1)之轉換或認股價格再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時,本公司應依下列公式調整本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向下調整,向上則不予調整),並函請櫃買中心公告,於前述有價證券或認股權發行之日或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調整之:

$$
\text{調整後轉換價格} = \text{調整前轉換價格} \times \frac{\text{已發行股數} + \text{(註2)}}{\left( \begin{array}{c} \text{新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有價證券} \times \text{新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有價證券} \ \text{其轉換或認股價格} \ \text{各股時價} \end{array} \right)}
$$

註1:每股時價為再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之訂價基準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擇一計算。

註2: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募集發行與私募股份,減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再發行(或私募)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如係以庫藏股支應,則調整公式中之已發行股數應減除新發行(或私募)有價證券可轉換或認購之股數。

  1.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如遇本公司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應依下列公式計算調整後轉換價格,並函請櫃買中心公告,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

調整後轉換價格 =

調整前轉換價格 × (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註)/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註:已發行股數應包括發行及私募之股數,並減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

十二、本轉換公司債之上櫃及終止上櫃:

本轉換公司債於發行日之前向櫃買中心申請上櫃買賣,至全數轉換為普通股股份或全數由本公司買回或償還時終止上櫃,以上事項均由本公司洽櫃買中心同意後公告之。

十三、轉換後新股之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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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轉換公司債經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者,所轉換之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於台灣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證交所)上市買賣,以上事項均由本公司洽證交所同意後公告之。

十四、股本變更登記作業:

本公司應於每季結束後十五日內,將前一季因本轉換公司債轉換所交付之股票數額予以公告,每季並應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申請資本額變更登記至少一次。

十五、換股時不足壹股股份金額之處理:

轉換本公司普通股時,若有不足壹股之股份金額,本公司將以現金償付(計算至新台幣元為止,角以下四捨五入)。

十六、轉換年度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之歸屬:

(一)現金股利

  1. 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當年度一月一日起至當年度本公司向證交所洽辦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不含)以前請求轉換者,得參與當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前一年度現金股利。
  2. 當年度本公司向證交所洽辦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含)起至現金股息除息基準日(含)止,停止本轉換公司債轉換。
  3. 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當年度現金股息除息基準日翌日起至當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含)請求轉換者,不得享有當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前一年度現金股利,但得參與次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當年度現金股利。

(二)股票股利

  1. 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當年度一月一日起至當年度本公司向證交所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不含)以前請求轉換者,得參與當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前一年度股票股利。
  2. 當年度本公司向證交所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含)起至無償配股除權基準日(含)止,停止本轉換公司債轉換。
  3. 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當年度無償配股除權基準日翌日起至當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含)請求轉換者,不得享有當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前一年度股票股利,但得參與次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當年度股票股利。

十七、轉換後之權利義務:

債權人於請求轉換生效後所取得普通股股票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十八、本公司對本債券之贖回權

(一) 本債券於發行滿一個月之翌日(103年2月15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107年12月5日)止,若本公司普通股在證交所之收盤價格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本債券轉換價格達百分之三十(含)以上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三十個營業日內,以掛號寄發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五個營業日債權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債券之投資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一份三十日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寄發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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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收回基準日,且前述期間不得為第九條之停止轉換期間),且函請櫃買中心公告,並於該期間屆滿時,按面額計算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

(二)本債券於發行滿一個月之翌日(103年2月15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107年12月5日)止,本債券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額之百分之十時,本公司得以掛號寄發給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五個營業日債權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債券之投資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一份三十日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寄發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函請櫃買中心公告債券持有人贖回權之行使,並於該期間屆滿時,按面額計算以現金收回流通在外之本債券。

十九、債券持有人之賣回權:

本債券以發行滿三年之日(106年1月14日)為本債券持有人提前賣回本債券之賣回基準日。本公司應於賣回基準日之前四十日(105年12月5日)前,以掛號寄發一份「賣回權行使通知書」予債券持有人(以「賣回權行使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債券之債券持有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並函請櫃買中心公告本債券持有人賣回權之行使,債券持有人得於賣回基準日之前四十日內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要求本公司以債券面額之 102.2669%(賣回年收益率 0.75%) 將其所持有之本債券以現金贖回。本公司受理賣回請求,應於賣回基準日加5個營業日前以現金贖回本債券。前述日期如遇台北市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停止營業之日,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

二十、所有本公司收回(包括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償還或已轉換之本轉換公司債將被註銷,不得再賣出或發行,其所附轉換權併同消滅。

二十一、本轉換公司債及所換發之普通股均為記名式,其過戶、異動登記、設質、遺失等均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及公司法相關之規定辦理,另稅賦事宜依當時之稅法規定辦理。

二十二、本轉換公司債由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為債權人之受託人,以代表債權人之利益行使查核及監督本公司履行本轉換公司債發行事項之權責。凡持有本轉換公司債之債權人,不論係於發行時認購或中途買受者,對於本公司與其受託人之間所定受託契約規定、受託人之權利義務及本發行及轉換辦法均予同意,並授與受託人有關受託事項之全權代理,此項授權並不得中途撤銷;至於受託契約內容,債權人得在營業時間內隨時至本公司或受託人營業處所查詢。

二十三、本轉換公司債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還本及轉換事宜。

二十四、本轉換公司債之發行依證券交易法第八條規定不印製實體債券。

二十五、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之處,悉依相關法令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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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營運概況

一、公司之經營

(一)業務內容

1.業務範圍

(1)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A.承辦土木道路橋樑港灣建築油漆等工程之營造
B.有關防水噴漿灌漿預注基樁及鑽探工程等
C.有關預力混凝土工程之承辦
D.有關預拌混凝土業務
E.新市鎮、新市區開發
F.都市更新重建、整建維護
G.有關前各項工程之設計及施工等業務
H.有關前項各工程之材料機械(具)之承銷代理

(2)公司目前主要產品及其營業比重

單位:新台幣仟元

年度建設部門工程部門合計
10474,33611,795,92511,870,261

(3)公司目前之商品及服務項目

住宅工程:民間住宅社區工程。
商辦大樓:辦公大樓、飯店、商場大樓、醫院、學校等工程。
公共工程:捷運工程等。
廠房及其他工程:廠房工程及其他特殊工程。

(4)計劃開發之新產品及服務項目

本公司目前之業務項目及計畫開發之業務項目均與目前產品相同。

2.產業概況

(1)產業之現況與發展

營造業素有「火車頭工業」之稱,主要係因該產業需結合多種材料及工程技術,並與鋼鐵、水泥、五金、木材、磁磚、電線電纜、玻璃、工程顧問及房地產銷售仲介等諸多產業關聯性高,為國家經濟建設重要的一環,與國民生計關係密切,可帶動關聯產業的發展,所以政府常藉由提列政府公共工程預算,推動公共工程的進行,來提振經濟成長的動能,故其經濟活動為國家經濟發展與競爭力的重要指標之一。

台灣地區營造業依「營造業法」分為綜合營造業、專業營造業及土木包工業三類,其中綜合營造業又分為甲、乙、丙三等,各級營造業承攬工程,應依其承攬造價限額及工程規模範圍辦理;其一定期間承攬總額,不得超過淨值20倍,另外規定單案承攬工程造價限額之相關之標準詳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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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新台幣

項目綜合營造業專業營造業土木包工業
甲等乙等丙等
資本額2,250萬元1,000萬元300萬元依專業工程項目不同,登記資本額下限為200萬元~700萬元不等80萬元
單案承攬工程造價限額資本額10倍7,500萬元2,250萬元資本額10倍600萬元

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

依據內政部統計處「內政統計年報」及中華民國內政部營建署資料顯示,國內營造業投入之廠商家數自95年以來至105年6月底止成長達 28.70%,截至105年6月底國內營造廠商家數已達17,640家。其中丙等綜合營造業家數達6,758家,占 38.31%為最多,其次為土木包工業占 37.91%,甲等綜合營造業占 14.44%,乙等綜合營造業占 6.90%,而專業營造業則僅占 2.44%為最少,顯示國內營造業仍以中、小型廠商為主,另就營造業之平均資本額而言,105年6月底為4,464萬元,相較於95年底各營造業平均資本額3,294萬元亦成長 35.52%,顯示國內營造業家數逐年增加,甲等綜合營造業之家數亦由95年度成長 52.97%。另近幾年外國廠商亦進入我國營造市場,不再受到只能經由投資我國營造公司才能進入我國營造市場之限制,且外商挾其工法、技術、管理、經驗、資金等優勢參與競標,搶食國內重大工程市場,使得工程標案之競爭益形激烈。

單位:家;新台幣萬元

年底別 End of Year總計 Grand Total甲等 First Grade乙等 Second Grade丙等 Third Grade專業營造業土木包工業
家數資本總額家數資本總額家數資本總額家數資本總額家數資本總額家數資本總額
95年13,70645,154,0071,66524,817,4231,3002,358,0116,1242,652,68414614,874,7224,471451,167
96年14,20247,414,8861,67124,990,3391,3282,452,2926,1942,757,48721516,721,1764,794493,592
97年14,55650,181,9831,81425,917,7991,2762,296,6236,1082,856,71724318,574,8415,115536,003
98年15,12452,626,4551,93726,258,1051,2432,185,7156,1002,963,85928520,613,5725,559605,204
99年15,65956,595,1532,01229,002,1941,2662,231,6626,1763,104,63630921,592,9275,896663,734
100年16,05262,087,5302,09830,424,1941,2742,245,6286,2443,222,90032125,484,6436,115710,165
101年16,40663,692,7602,20431,133,7851,2502,166,8566,3403,376,96233926,275,1266,273740,031
102年16,76965,167,2032,29432,065,2701,2442,165,0956,4503,481,88636926,677,7986,412777,154
103年17,14976,652,1902,41733,089,8551,2182,098,8316,5873,620,43839437,033,6686,533809,398
104年17,45977,965,5702,49933,775,2011,2222,087,7256,7063,991,55440537,272,4206,627838,670
105年 6月底17,64078,756,6902,54734,138,0061,2172,075,0956,7584,027,76043037,664,7446,688851,085

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

營造業為我國重要產業,擔負國家土木建築基本建設任務,與經濟發展及人民生活息息相關,尤其是營造工程品質的好壞,更是直接影響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與生活環境品質。公共建設投資可以減輕政府財政負擔並帶動民間投資,以支應國家經濟成長力道;短期而言亦具刺激景氣的效果,並因經濟發展階段不同而發揮不同的效益。

依據財政統計資料庫及台灣經濟研究院產經資料庫分析指出,103年度我國

營造業銷售額年增率回升,其中土木工程業銷售額水位已有趨穩態勢,主要係因高雄氣爆事件重建修復工作以及年底因應選舉促使部分縣市政府加緊投入道面整建與加速其他短期工程款項。至於104年度我國營造業銷售額年增率增高,主係因在年初有若干公共建設項目辦理完工驗收的部分,對此工程尾款進帳與往年水位相比較為集中,惟在農曆春節過後,工程推進情況不如預期,影響相關承包商工程實績,年初以來土木工程業銷售額年增率變化即有明顯收斂態勢。但由於部分民眾搶搭房地合一上路前適用舊制的末班車,且年底前不動產開發商趕交屋,使得104年12月國內房市交易量大增。105年上半年度營造業雖受惠於商辦興建、高階機電系統整合工程廠務訂單之大量需求釋出,景氣表現略優於預期;惟受到買賣雙方對於價格仍有認知差距,價格無法聚焦仍導致成交量萎縮。

惟展望未來景氣,因政府105年度總預算公共建設計畫經費1,890億元,加上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105年度編列數141億元,連同營業與非營業特種基金附屬單位預算部分所編計畫型公共建設經費1,565億元,105年度整體公共建設計畫規模可達3,596億元,較上年度相同基礎3,179億元,增加417億元,增長幅度為 $13.12\%$。預期在政府積極推動公共建設的政策下,將有利於營造公司未來公共工程接單量,也可減緩營造公司低價搶標之情況;而民間工程又區分為一般建築工程及生產製造投資工程,近年來民眾對民間工程之施工品質要求提升,技術層次之需求亦隨之增加,中大型營造廠具備較高的開發能力及施工技法,同時擁有資金成本較低之特性,因此在已飽和之營造市場中具有較高的競爭優勢。

營造業主要營運項目除有營建工程之公共工程,另有住宅、廠房及商辦大樓等。房屋建築業係提供資金及土地委託營造廠興建住宅或辦公大樓,完工後再將其出售或出租給一般大眾或公司行號,由於在整個營建工程過程中,需投注大量之人力、財力及物力,且需經過相當長時間始能完成,與建設業關聯之產業眾多,如營造廠、建材、代書、水電工程、建築師、金融機構及相關不動產服務等行業均與建設公司有關聯,因此,在整個產業體系中建設公司實際居於協調整合之地位。

105年2月6日發生美濃大地震,造成台南維冠金龍大樓的倒塌,同時也震出國內住宅老化的嚴重問題及都市更新的急迫性,要求修正住宅法明訂住宅交易強制要求「房屋健檢」,但房屋健檢並無法解決屋齡老化的問題,加速都市更新才是實際的解方,防災型都更推動的重要性並不亞於社會住宅,倘若防災型都更能大規模布建,除了透過營造業的執行,發揮實質的擴大內需效果,也能避免因為震災而造成大規模的傷亡。

由105年3月中旬經濟部所公布土壤液化潛勢區地圖可知,雙北市列為「高度土壤液化潛勢區」的密度為八縣市中最高,有鑑於此,如何簡化及加速都更流程將成為雙北市今年度施政重點項目,台北市於本年度預計推動「公辦都更8+2旗艦計畫」,包含西區門戶、南港高鐵站區生技產業聚落計畫、台大紹興南街、士林中正路基河路沿線、蘭州斯文里整宅、南機場整宅、安康地區(含興隆)及水源營區防災型等8處公辦都更基地,加上原空軍總部與台北機廠等2處公辦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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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計畫,將重新協商發展主題和開發策略,期透過公辦都更引領民辦都更,帶動都市再生。新政府近期正積極投入公共住宅及社會住宅計畫,防災型都更也是另一道重要的政策,各縣市政府皆主張新一代的社會住宅或公共住宅將以「智慧型社區」的型態呈現,以建立起民眾的信心。若未來連同防災型都更都能順利啟動的話,營造業的產值將可望更為提高。且相較於服務業、或是金融業,分別因為景氣不佳影響消費能力,或是全球競行貨幣寬鬆措施,因而影響產值及成長力道,營造業若能因為政府政策執行而異軍突起,將成為帶動內需、加速景氣復甦腳步的重要利器。

根據103年度工廠校正暨營運調查結果,在81,064家營運工廠中有73,028家(占 90.1%)表示現有廠房對未來二年業務之發展已經足夠,有6,960家(占 8.59%)表示廠房不足,其中3,875家(占 4.78%)正在規劃擴充廠房,3,085家(占 3.81%)則暫無擴充廠房計劃;另1,076家(占 1.33%)表示尚有可利用之廠房。各行業未來二年廠房不敷使用之比率,以藥品及醫用化學製品業之 19.4%最高,顯示近年來我國生技產業之快速發展,對廠房之需求殷切;另依員工人數規模觀察,未滿20人之工廠,未來二年廠房不足之業者比率為 5.7%,20~49人之工廠為 11.4%,50~199人之工廠為 19.8%,200人以上之工廠大幅上升至 30.0%,可顯示工廠規模愈大,未來二年對廠房之需求愈高。另台積電在中部科學園區環評過關後,積極布局10奈米製程廠,中科15廠擴廠計畫將興建三座廠房,故可見大型工廠現今對廠房需求增加,也將是貢獻未來營造業成長之動力。

(2)產業上、中、下游之關聯性

營造業主要業務為提供各種社會所需結構物、基礎建設與建築物之工程建設,其上游產業包括基礎工程、建材原物料、結構工程、裝修工程、機電工程與工業設計業等,就營造業與上游產業關聯性而言,建築材料與機械設備價格波動、承包商成本及勞動成本提高等均攸關營造業之營業成本,而上游各產業發展興衰又深受營造業景氣變化影響,因此關係十分密切。

因營造業之業務來源為政府公共工程、民間投資建築公司、公民營機關等發包興建工程,故其下游為政府單位、公民營機關、民間建設公司等業主,主要藉由公開競標或比、議價方式取得業務,其中以政府機關公開招標之公共工程與建築業者委託興建為主要業務來源,其產業上、中、下游關聯圖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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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產品之各種發展趨勢與競爭情形

依據中華徵信所台灣地區大型企業排名及台灣經濟研究院產經資料庫之資料可知,本公司 99~103 年度均進入營造業前五大排名之列,足以顯示本公司於營造業中之競爭地位。

排名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
1互助營造互助營造大陸工程大陸工程環境營造
2中華工程大陸工程互助營造互助營造大陸工程
3環境工程中華工程環境工程環境工程互助營造
4大陸工程環境工程中華工程商品備前中華工程
5工信工程環境營造環境營造中華工程環境工程
6環境營造藥明營造環境營造商品營造商品營造
7新型建設新型建設藥明營造藥明營造商品備前
8藥明營造環境營造新型建設商品工程藥明營造
9中國營造商工工程商品營造藥物營造商工工程
10核基營造核基營造商工工程新型建設藥物營造

資料來源:中華徵信所台灣地區大型企業排名及台灣經濟研究院產經資料庫(2016.01)

3.技術及研發概況

(1)所營業務之技術層次及研究發展

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業務係承攬公共工程業務及進行營建業務,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控制成本、加強工地管理及研發新工法,研發新工法以縮短工期、改良工法並提升效率,並陸續取得多項專利可加強施工便利性及提升品質,此外更建立內部知識庫及辦理內部訓練課程以分享並傳承相關能力與經驗。在高科技廠房、商辦大樓及豪宅新建案方面,因應業主客製化需求,於工期、工法及產品設計規劃等方面迅速機動地配合並導入3D建築資訊模型系統(BIM),與業主建立緊密夥伴關係。

(2)研究發展人員與其學經歷

單位:人;年;%

年度
項目
102年度103年度104年度105年7月31日
學歷
分佈
博士
碩士4344
大專5567
高中1111
期末人員合計1091112
平均年資(年)10.4010.5510.6310.55

(3)最近五年度每年投入之研發費用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100年度101年度102年度103年度104年度
研發費用5,4547,12413,80630,42536,058

(4)最近五年度每年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

年度研發成果
100年度1.取得「混凝土樓層灌漿用層面邊模裝置(可調整高度之後澆置帶角鋼)」專利,專利號碼發明第I352150。
2.取得「具迴風道之混凝土樓板的施工法及建構該樓板的模板裝置」專利,專利號碼發明第I346736。【原案名稱為「具垂向貫穿迴風道的混凝土樓板模板及其施工法」】
101年度1.「控制連續壁變位之肋版工法」內部訓練教材編製完成,並已上傳至公司知識庫供同仁參閱。
2.辦理「隔(制)震工法」及「建築資訊模型(BIM)技術」系列內部教育訓練課程。
3.導入建築資訊模型(BIM)技術。
102年度1.編製完成「地質鑽探及安全觀測系統」、「RC構造工程」、「連續壁與基樁工程」及「逆打工法」的施工規劃訓練教材,並已辦理教育訓練課程。
2.辦理建築資訊模型(BIM)技術相關教育訓練課程:「Autodesk Design Review 使用功能介紹及操作」。
3.導入勞安/品質查核e化技術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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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研發成果
103 年度1.編製完成下列施工作業標準,並已辦理教育訓練:
(1)浴室、廁所防水標準施工作業說明。
(2)屋頂、女兒牆、管道間、落水頭、設備基座防水標準施工作業說明。
(3)樓層接縫、陽台、露台、窗框防水標準施工作業說明。
2.編製完成「隔/制震建築技術工法」之相關設備、品管、安裝及維護報告,並已辦理教育訓練。
3.編製完成「預組鋼筋籠工法之施工工序及與傳統工法的比較—以台積南科 14P7 獨立(CP)柱為例」報告。
104 年度1.編製完成下列施工作業標準,並已辦理教育訓練:
(1)鋼筋混凝土樓版補強方式說明(樓版角隅、開口、穿管補強)。
(2)RC大樑與非結構牆開口鋼筋補強與牆筋錨定。
(3)結構暗管配管施工流程注意事項說明。
2.完成「利用BIM模型進行數量估算的可行性評估」報告。
105 年度
截至 7 月底
1.專利:
(1)預組式模板組合體之連接裝置(專利號碼:新型第M350576)
(2)混凝土樓層灌漿用層面邊模裝置(專利號碼:發明第I352150)
(3)具迴風道之混凝土樓板的施工法及建構該樓板的模板裝置(專利號碼:發明第I346736)
2.技術研發:
(1)利用BIM模型進行實案數量的評估
(2)工項的施工標準圖
  1. 長、短期業務發展計畫

(1) 短期發展計劃

加強制度管理、創新技術、建立規劃設計整合能力、強化品牌及擴大財務能力。

  • 工程承攬方面—持續深耕承攬本業、建立技術標準、高科技廠房因工期短、對營造廠應變及動員能力要求高,仍為積極爭取之重點,將持續深耕長期優質客戶如台積電等。
  • 專案開發方面—拓展專案開發建案,住宅、商辦市場朝向更精緻化發展,達欣在此一領域業績豐富,累積一定品牌優勢,除爭取優質建案承攬並積極推出自行開發或與建設公司合資興建建案,注意政經局勢及政策變動的影響,確實掌握市場資訊,持續追蹤及強化風險管控。
  • 海外市場方面—積極佈局海外市場及儲備人才,目前在新加坡、馬來西亞及越南皆有投資興建住宅大樓及承攬案,外來將持續開發新案,以在地生根發展為目標。

(2) 長期發展計劃

提供技術與財務安排精密的產品與服務,協助提升資源運用效率及競爭力之解決方案,藉此擴大業務規模的平台,替品牌建立穩固的據點,進而創造企業長期價值。

44

  • 公部門方面—以善加運用資源效率而產生利潤的商業模式,解決公部門因政治及財務上的困境,而無法解決的都市問題,積極爭取的項目如:BOT、地上權開發、都市更新、社會住宅、綠建築及智慧建築、銀髮住宅及都市防災…等。
  • 私業主方面—透過整合技術營業主創造價值,如:提供 BIM 全生命週期服務、綠建築及智慧建築規劃設計之整合,以增加產品附加價值。

(二)市場及產銷概況

1.市場分析

(1)公司主要服務之提供地區

單位:新台幣仟元

地區/年度103年度104年度
金額%金額%
台灣10,343,45690.8811,169,44494.10
新加坡1,010,4718.88692,2895.83
馬來西亞27,5530.248,5280.07
合計11,381,480100.0011,870,261100.00

(2)市場占有率

國內營建市場規模龐大,但是各營造廠之市佔率均偏低。由於本公司及子公司擁有整合性的營建團隊、豐富的工程經驗、優良的施工品質,這些競爭利基,有助於本公司及子公司工程業務承接。以103年度及104年度本公司及子公司營業額占整體營造業營業額比率觀之,本公司已逐步提高市場佔有率。

單位:新台幣百萬元;%

年度本公司營業額營造業營業額市場占有率
103年度11,3812,179,5250.52%
104年度11,8702,229,3450.53%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財政統計資料庫;凱基證券整理。

(3)市場未來供需狀況與成長性

需求及供給面:在公共工程統包及民間參與投資(BOT)案比例增重,有助大型營造廠積極參與公共工程,而營建市場經過多年來不景氣及激烈競爭,現存穩健經營的大型營造業之市佔有率尚不及 10%,對於單一個案規模日益龐大之工程,業主為確保施工品質及工期,大營造廠之市佔比率勢將逐漸提高。

(4)競爭利基

本公司及子公司產品服務面極廣,舉凡道路、橋樑、捷運、高層建築、深開挖工程、隧道、廠房、觀光飯店、辦公大樓、住宅、醫院、學校、量販店及購物中心等工程,均累積客戶長期之配合支持,業務來源穩定,不因單一產業之衰退而影響業務來源,且長、中、短期工程業務交互搭配,以確保

45

營收及獲利之穩定性。

A. 本公司及子公司財務結構健全、營運資金充沛、企業形象良好,對於業務承攬有極大助益。
B. 標準化(ISO)作業及全面 e 化,工程管理、協力廠商管理及大宗材料採購制度化,大幅降低施工動員成本,有效控管物價波動之衝擊,提高競爭力。
C. 施工技術精緻化,建立每個施工項目的標準步驟及細部的圖說,同時對每一種材料的功能性及替代性都必須深切了解,才能有改善進步的空間,而在監造過程更要實事求是,追根究底,確保所有產品合乎顧客要求及品質標準。因施工品質優良、履約能力屢獲肯定,多年來一直為內政部及台北市政府評定之優良營造業。
D. 整合結盟大型化,不論是垂直整合或水平結盟都可能有效創造競爭優勢,在垂直整合方面,同時具備開發設計及營造的功能可促進研發創新實現新工法,提昇施工技術,達到產品區隔;在水平結盟方面,可透過國內外大型營造廠或開發商合作,增加國際競爭力。
E. 強化海外地區的開發及工程承攬業務,例如中國大陸、越南及新加坡等,培訓具國際視野之管理人才。
F. 品牌價值:本公司四十餘年來在營建專業上深耕研發、精琢品質與技術深受市場肯定,多數大型開發案均指名獨家交本公司承攬,創造雙贏之夥伴關係。

(5)發展遠景之有利、不利因素與因應對策

A. 有利因素

a. 政府積極推動大型具指標性 BOT 案,技術及財務能力門檻極高,大型營造廠可爭取較多承攬機會。
b. 統包工程增加,對具規模及實績的大型營造廠有較高競爭優勢。
c. 建案交易量縮減,建設公司銷售不若以往容易,需轉而借助營造廠品牌魅力,直接與形象、口碑良好營造公司議約,或僅邀同級廠商競標。
d. 3D 建築資訊模型系統受到重視,民間業主在推動大型開發或投資案時逐漸加重 3D 規劃及整合能力等實績要求,公司提前導入 3D 系統多年,具豐富實績及競爭力。

B. 不利因素

a. 環保意識高漲,造成相關成本增加。
b. 金融體系對營建業融資態度謹慎保守,資金周轉較不靈活。
c. 國際大型營造業進入國內,搶食營建市場。

C. 因應對策

a. 藉由 $100\%$ 持股之子公司「達欣整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規劃設計整合能力,建構營建全生命週期 Total Solution 的管理平台,並配合公司發展 3D 建築資訊模型系統(BIM),以全方位服務提升營建價值及競爭力。
b. 積極與建築師、顧問公司等上游產業保持良好互動以提前掌握工程規劃、發包資訊,並與績優之下游產業廠商合作,爭取大型 Turnkey(統包)工程業務。
c. 結合設計、開發甚至財務、營運及投資等不同領域,爭取捷運聯合開發案、BOT 案及設定地上權案之推動為規劃接案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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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精耕原有業主,提供精緻服務以掌握後續案源。
e.因應全球化之趨勢,新興市場之蓬勃發展,包括大陸、越南、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市場,與當地公司合作成立專責團隊,拓展海外業務。

2.主要產品之重要用途及產製過程

(1)主要產品用途

住宅工程:政府國宅工程、民間住宅社區工程。

商辦大樓:辦公大樓、飯店、商場大樓、醫院、學校等工程。

公共工程:捷運工程、公路、土木橋樑工程等。

廠房及其他工程:廠房工程及其他特殊工程。

(2)產製過程

img-1.jpeg

3.主要原料之供應狀況

主要項目主要供應商供應狀況
鋼筋海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豐興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東和鋼鐵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良好
機電工程百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藍福水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金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益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良好
預拌混凝土力泰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國產實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廣達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
良好
土方工程振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永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遠嘉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燦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良好
外牆石材翔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三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西頓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鈍耀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良好

4.最近二年度主要產品別或部門別毛利率重大變化之說明(毛利率較前一年度變動達 $20\%$ ,應分析造成價量變化之關鍵因素及對毛利率之影響)

(1)最近二年度毛利率比較變動分析表

項目102年度103年度104年度
營業收入淨額15,148,11111,381,48011,870,261
營業毛利1,615,7561,005,491888,913
毛利率(%)10.67%8.83%7.49%
毛利率變動率(%)-(17.24)%(15.18)%

(2)毛利率變動率達 $20\%$ 以上之說明

本公司及子公司最近二年度毛利率變動未達 $20\%$ 以上,故不予分析。

(1)申報年度及前一年度營建個案分析表

興建營建個案分析表
105年8月25日;單位:新台幣

推案名稱及日期座落地點及地號基地面積承包性質興建方式工程進度預計興建單位估計工程總成本預計可售總額(未稅)估計個案毛利及毛利率帳上收入認列方法年度已售戶數(註1)收入認列(註1)毛利認列(註1)收款認列(註1)
開工日完工日累計工程進度樓層數戶數/車位總樓地板面積(銷售率)當年度%年底(預)累計當年度%年底(預)累計當年度%年底(預)累計
海洋都心2期(102.11)新北市淡水區新市段141等3筆4,759坪發包營造廠合建分屋103/02106/1116%29F/B5F1,595戶/1,669車位(店面另計)61,938坪6.6億(註1)7.65億(註1)1.05億(13.7%)(註1)全部完工法10461戶(83.6%)00009.270,376
10561戶(83.6%)000011.185,051
海洋都心3期(103.08)新北市淡水區新市段141-2等2筆4,893坪包工包料合建分屋104/02107/0913%29F/B5F1,836戶/1,938車位(店面另計)63,468坪14.85億(註1)17.46億(註1)2.61億(14.9%)(註1)全部完工法10439戶(22.2%)00001.830,570
10539戶(22.2%)00001.830,570
捷運中山站捷一基地聯合開發案(規劃中)台北市大同區圓環段二小段226地號444坪包工包料合建分屋103/12105/1190%19F/B3F202戶/83車位5,880坪3.57億(註1)註2註2全部完工法104規劃中000000
105規劃中000000
興安街案(註3)台北市中山區長春段二小段217地號753坪包工包料自建103/03105/1290%9F/B4註34,810坪22.3億註3註3服務提供或商品銷售後註3

註1:係為本公司依合建比例計算出之金額。
註2:因權配比例尚在協商中,尚無法估計相關金額。
註3:興安街案係為地上權案;規劃為飯店,故不適用表格之揭露內容。

未興建之已取得土地或規劃完成營建個案表
105年8月25日;單位:新台幣

推案名稱及日期座落地點及地號基地面積(坪)承包性質興建方式預計進度預計興建單位估計開發總成本預計可售總額(未稅)估計個案毛利及毛利率帳上收入認列方法土地公告現值(元/平方公尺)目前用途
開工日完工日樓層數戶數/車位總樓地板面積
屏東香揚案(規劃中)屏東縣屏東市香揚段一小段12等4筆5,103包工包料共同投資興建106/7108/64、5F/B1F124戶(含車位)14,028坪22億27億5億18.5%全部完工法25,000規劃興建中
板橋港子嘴案(規劃中)新北市板橋區港子嘴段1-18等35筆1,309包工包料共同投資興建規劃中規劃中29F/B4F225戶/194車位9,738坪34.6億42億7.4億17.6%全部完工法70,200規劃興建中
土城員福案(規劃中)新北市土城區員福段544地號等9筆5,136包工包料共同投資興建規劃中規劃中規劃中規劃中規劃中74.2億100億25.8億25.8%全部完工法162,000規劃興建中
新店新坡段(規劃中)新北市新店區新坡段398等10筆地號2,732包工包料自地自建規劃中規劃中地上6層地下3層87戶1,84115.2億18.5億3.3億17.87%全部完工法43,100規劃興建中

5.主要進銷貨客戶名稱

(1)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進貨總金額百分之十以上之供應商名稱及其進貨金額與比例,並說明其增減變動原因:未有曾占進貨總額百分之十以上之供應商。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3年度104年度105年上半年度
項目名稱(註)金額占全年度進貨淨額比率(%)與發行人之關係名稱(註)金額占全年度進貨淨額比率(%)與發行人之關係名稱(註)金額占當年度截至前一季止進貨淨額比率(%)與發行人之關係
其他9,162,145100.00其他10,108,885100.00其他6,109,510100.00
進貨淨額9,162,145100.00進貨淨額10,108,885100.00進貨淨額6,109,510100.00

(2)最近二年度任一年度中曾占銷貨總金額百分之十以上之客戶名稱及其銷貨金額及比例,並說明其增減變動原因

項目103年度104年度105年上半年度
名稱金額占全年度銷貨淨額比率(%)與發行人之關係名稱金額占全年度銷貨淨額比率(%)與發行人之關係名稱金額占全年度銷貨淨額比率(%)與發行人之關係
1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公司1,933,86316.99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公司1,893,09615.95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公司2,058,28830.38
2君泰開發建設(股)公司1,275,69810.75Clementi Development855,37212.63
3甲山林建設(股)公司1,257,11910.59
其他9,447,61783.01其他7,444,34862.71其他3,861,33556.99
銷貨淨額11,381,480100.00銷貨淨額11,870,261100.00銷貨淨額6,774,995100.00

增減變動原因:

本公司營業收入主要係按個別專案採完工比例法認列,依個別專案當年度投入成本進度,認列營業收入亦隨之產生增減變動。

6.最近二年度生產量值

年度
主要商品
(或部門別)
103年度104年度
產值(註)產值(註)
工程部門10,114,20310,928,297
建設部門261,78653,051
合計10,375,98910,981,348

註:本公司所承辦工程項目與標準均依業主不同要求而變動,故未能表達產能及產量,僅能表達產值。

增減變動原因:

本公司配合所承辦工程項目與標準均依業主不同要求而變動。

7.最近二年度銷售量值

年度
主要商品
(或部門別)
103年度(註)104年度(註)
內銷外銷內銷外銷
工程部門9,776,9411,038,02411,095,108700,817
建設部門566,51574,336
合計10,343,4561,038,02411,169,444700,817

註:本公司所承辦工程項目與標準均依業主不同要求而變動,故未能表達銷量,僅能表達銷值。

增減變動原因:

104年度工程部門較103年度成長 9.07%,係因部分住宅工程進入核心階段投入較多,致認列營業收入較前期成長。

(三)最近二年度從業員工人數

單位:人;年

人數/年度103 年度104 年度105 年 7 月 31 日
員工
人數
管理及內勤人員188209176
技術人員(工程師)495454413
其他(如警衛、工務員)303630
期末人數713699619
平均年歲41.8241.8642.05
平均服務年資7.158.028.45
學歷
分佈
碩、博士125120111
大專院校547543472
高中(含)以下413636

(四)環保支出資訊

1.依法令規定,應申領污染設施設置許可證或污染排放許可證,或應繳納污染防治費用,或應設立環保專責單位人員者,其申領、繳納或設立情形之說明

本公司於各工務所設置有關環境保護事項專責單位,並依法令規定於各工地均有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受訓練或經技能檢定合格之人員擔任安全衛生人員負責相關業務。

2.列示有關對防治環境污染主要設備之投資及其用途與可能產生效益

(1)主要設備之投資及其用途

年度
項目
105年度106年度107年度
擬購置之防治污染設備或支出內容1.每一建築工地佔列安全衛生及環保支出預算佔工程總價款之千分之3。
2.主要用於廢止與垃圾之清理搬運及污水處理設備。
同左同左
預計改善情形降低環境污染同左同左
金額55,000仟元同左同左

(2)可能產生效益

年度
項目
105年度106年度107年度
對淨利之影響減少罰緩,增加防治污染設備折舊費用。同左同左
對競爭地位之
影響
提昇企業形象同左同左

3.說明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改善環境污染之經過,其有污染糾紛事件者,並應說明其處理經過

本公司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未有環境污染糾紛。對環境污染改善採取下列措施:

(1)購買輪胎沖洗設備,要求車輛離開工地前應將輪胎清理乾淨。
(2)設置垃圾貯存設備,適時清除或委託代運。
(3)加派臨時工清掃,保持工地周圍環境清潔,加強工地圍籬。
(4)採用低污染及低噪音之施工設備。
(5)成立專責單位監督各工地執行成果。

4.說明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因污染環境所受損失(包括賠償),處分之總額,並揭露其未來因應對策(包括改善措施)及可能支出(包括未採取因應對策可能發生損失、處分及賠償之估計金額,如無法合理估計者,應說明其無法合理估計之事實)

(1)污染環境所受損失(包括賠償)及處分之總額

年度
項目
103年度104年度105年
截至7月31日止
污染狀況(種類)1.違反廢棄物清理
2.違反噪音管制
3.違反建築法
1.違反廢棄物清理
2.違反噪音管制
3.違反建築法
1.違反噪音管制法
2.違反建築法
3.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污染程度輕微輕微輕微
賠償對象或處分單位臺北市環保局
新北市環保局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臺北市環保局
新北市環保局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臺北市環保局
新北市環保局
臺北市政府工程局
賠償金額或處分情形252 仟元586 仟元19 仟元
其他損失

(2)擬採行政善措施

A.購買輪胎沖洗設備,要求車輛離開工地前應將輪胎清理乾淨。
B.設置垃圾貯存設備,適時清除或委託代運。
C.加派臨時工清掃,保持工地周圍環境清潔,加強工地圍籬。
D.採用低污染及低噪音之施工設備。
E.成立專責單位監督各工地執行成果。

(3)可能之支出:同(四)、2之說明。

  1. 說明目前污染狀況及其改善對公司盈餘、競爭地位及資本支出之影響及其未來二年度預計之重大環保資本支出:目前污染狀況及其改善對公司盈餘、競爭地位及資本支出並無重大影響,其未來二年度預計之重大環保資本支出請詳(四)、2之說明。

(五) 勞資關係

  1. 公司各項員工福利措施、進修、訓練、退休制度與其實施狀況,以及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1) 員工福利措施

A. 員工於到職日起,即享有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
B. 員工之福利措施由職工福利委員會統籌辦理,規劃多項福利措施如下:

a. 旅遊活動及文康活動。
b. 鼓勵員工成立各式社團及才藝研習班,使員工於工作之餘享有適當的休閒娛樂活動,提升員工生活素質,促進身心健康。
c. 員工生日及婚喪喜慶之補助等。
d. 由委員成立小組負責員工傷病住院及喪葬急難救助之慰問與協助。

C. 員工均享有團體保險之福利。
D. 每年安排員工接受身體健康檢查。

(2) 員工之進修及訓練

A. 整體訓練體系包括新進人員職前講習、儲備主管教育訓練、管理才能訓練、專業技能訓練及工程相關證照訓練等。

a. 新進人員職前訓練內容有公司簡介、規章制度摘要、個人職務說明、電腦系統操作說明等,以協助員工儘速進入狀況。
b. 儲備主管及主管訓練包含對人與對事的管理、領導統御及財會法律等課程。
c. 專業技能訓練:根據功能單位需求,安排專業課程,使員工在專業領域更精進。
d. 工程證照訓練:提升整體營建實力,鼓勵員工取得專業證照。

B. 進修補助

提供員工在職期間有機會赴國內外大學進修及研習,讓員工在工作中有繼續充電的機會。

C. 員工訓練之支出及時數

單位:時數、新台幣仟元

訓練類別104 年105 年截至 7 月 31 日止
工務2,806158
管理105504
勞安2,6271,653
稽核36-
其他543335
訓練類別104 年105 年截至 7 月 31 日止
訓練時數合計6,1172,650
訓練費用1,061 仟元471 仟元

D.本公司財務資訊透明有關人員,取得主管機關指明之相關證照情形

a.內部稽核人員:參加主管機關辦理有關內部控制制度宣導活動,並持續參加主管機關認定機構所舉辦之內部稽核講習,如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舉辦之企業內部控制有關之各項專業課程、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能力測驗、電腦稽核及法律常識等並取得測驗合格資格。

b.財會主管參加指定專業訓練機構所舉辦之財務會計、財經法令、職業道德及法律責任等相關專業訓練課程並取得合格證明。

(3)員工退休制度與實施情形

A.本公司訂有員工退休辦法。

B.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係屬確定提撥退休辦法,依員工每月薪資之 6% 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退休金專戶。

C.適用「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係屬確定給付退休辦法,每位員工之服務年資十五年以內者(含),每服務滿一年可獲得二個基數,超過十五年者每增加一年可獲得一個基數,總計最高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核准退休日前六個月平均工資(基數)計算。本公司原按員工每月薪資總額百分之二提撥員工退休基金,後自九十九年五月起將提撥率調高至百分之六,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以該委員會名義存入台灣銀行之專戶。

(4)勞資間之協議與各項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本公司訂有『工作規則』及『安全衛生工作守則』,所訂規章皆符合勞動基準法,且經市政府勞動局核可。和諧的勞資關係為企業發展的基石,合併公司勞資關係歷年來均處於和諧、穩定、共榮之關係。除了致力於提昇員工待遇、福利外,並經由勞資會議維持勞資溝通管道之暢通。

2.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因勞資糾紛所遭受之損失,並揭露目前及未來可能發生之估計金額與因應措施:

本公司離職員工於君於 105 年 4 月向臺灣台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本公司給付加班費 450,567 元(含加班費、國定假日及例假日工資及特別休假暨返鄉折價差額工資),截至評估報告出具日止尚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在案中,故本公司目前尚無因勞資糾紛遭受損失之情事,未來可能發生損失之金額估計為 450,567 元,對本公司財務未有重大影響。

54

二、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其他不動產

(一)自有資產

  1. 取得成本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台幣三億元以上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無。
  2. 閒置不動產及以投資為目的持有期間達五年以上之不動產:

105年7月31日;單位:新台幣仟元

不動產名稱單位面積座落地點取得年月取得成本重估增值未折減餘額公告現值、評定價值或公允價值未來處分或開發計畫
士林區至善段6小段土地及建物土地:6.0951;建物:145.5394土地:台北市士林區至善段六小段4、11、30地號;建物:台北市士林區至善路2段202號地下室92年3月18,62417,339
(105.07.31)
45,438出租中

(二)租賃資產

  1. 融資租賃(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台幣三億元以上者):無。
  2. 營業租賃(每年租金達伍佰萬元以上之營業租賃資產):無。

(三)各生產工廠現況及最近二年度設備產能利用率

  1. 各生產工廠之使用狀況:無。
  2. 最近二年度設備產能利用率:本公司非製造業,故不適用。

55

三、轉投資事業

(一)轉投資事業概況

105年6月30日;單位:新台幣/外幣仟元、仟股

轉投資事業主要營業投資成本帳面價值投資股份股權淨值市價會計處理方法最近年度(104)投資報酬持有公司股份數額
股數股權比例(%)投資損益分配股利
達林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從事住宅、廠房開發租售及都市更新開發相關業務702,658680,65070,266100.00680,650權益法(9,688)
達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國民住宅及商業大樓出售、出租暨其相關業務972,5881,236,982130,300100.001,454,063權益法(25,972)13,628
達欣整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從事建築資訊技術業務50,00043,4825,000100.0050,067權益法(4,109)3,000
達濃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從事門窗、輕鋼架及玻璃等安裝工程等相關業務4,0002,97640020.002,976權益法(499)
Multi Yield Co., Ltd.從事各種生產事業及服務事業之投資美元2,90039,1672,90034.1239,167權益法(14,622)
Dacin Group Limited (註1)從事各種生產事業及服務事業之投資100.00權益法(18,848)
Dacin Asia Holdings Ltd.從事各種生產事業及服務事業之投資美元30,384914,064註2100.00914,064權益法
達欣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從事各種生產事業及服務事業之投資美元7,892美元7,010註262.50美元7,010權益法
達欣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從事各種生產事業及服務事業之投資美元10,147美元9,027註265.00美元9,027權益法
DACIN VIETNAM TAN TAO COMPANY LIMITED從事不動產建設及基礎建設等相關業務美元9,140美元8,776註258.50美元8,776權益法
Dacin Malaysia Sdn Bhd從事工程管理等相關業務馬幣1,000馬幣(1,262)註2100.00馬幣(1,262)權益法
Dacin Singapore Pte. Ltd.(註3)從事承包住宅及大樓建築工程等相關業務新加坡幣300新加坡幣275註2100.00新加坡幣275權益法

註: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并不代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余,其余部分原因可能是基于本年度结转结余的,而不代表本年度结转结余的总收支和年末结余。

轉投資事業主要營業投資成本帳面價值投資股份股權淨值市價會計處理方法最近年度(104)投資報酬持有公司股份數額
股數股權比例(%)投資損益分配股利
Mayang Dacin Development Sdn Bhd從事不動產建設及基礎建設等相關業務馬幣125馬幣(529)註 250.00馬幣(529)權益法
昆山大欣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生產及銷售高科技電子資訊產品美元2,90039,167註 234.1239,167權益法(14,587)

註 1:105 年 1 月 19 日完成清算作業
註 2:未發行股份
註 3:已於 105 年 7 月 4 日清算完成

(二) 綜合持股比例

105 年 6 月 30 日;單位:仟股;新台幣/外幣仟元

轉 投 資 事 業本 公 司 投 資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直接或間接控制事業之投資綜 合 投 資
股數持股比例(%)股數持股比例(%)股數持股比例(%)
達林開發股份有限公司70,266100.0070,266100.00
達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130,300100.00130,300100.00
達欣整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00100.005,000100.00
達瀝興業股份有限公司40020.0040020.00
Multi Yield Co., Ltd.2,90034.122,90034.12
Dacin Asia Holdings Ltd.100.00100.00
達欣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註 2)62.50(註 2)62.50
達欣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註 2)65.00(註 2)65.00
DACIN VIETNAM TAN TAO COMPANY LIMITED58.5058.50
Dacin Malaysia Sdn Bhd100.00100.00
Dacin Singapore Pte. Ltd. (註1)100.00100.00
Mayang Dacin Development Sdn Bhd(註 2)50.00(註 2)50.00
昆山大欣置業有限公司(註 2)34.12(註 2)34.12

註 1:已於 105 年 7 月 4 日清算完成
註 2:未發行股份

(三) 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子公司持有或處分本公司股票情形及其設定質權之情形,並列明資金來源及其對公司經營結果及財務狀況之影響:無此情形。

(四) 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發生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情事或有以部分營業、研發成果移轉子公司者,應揭露放棄子公司現金增資認購情形,認購相對人之名稱、及其與公司、董事、監察人及持股比例超過百分之十股東之關係及認購股數:無此情形。

四、重要契約

契約性質當事人契約起訖日期主要內容限制條款及備註
工程契約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中區工程處95年08月15日~105年06月16日(註1)台北市捷運松山線CG590C區段標工程
工程契約首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100年03月11日~104年12月31日(註2)首泰大方住宅新建工程
工程契約潤隆建設股份有限公司102年01月02日~104年06月30日(註3)國賓宮邸住宅大樓新建工程
工程契約興富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102年04月01日~104年10月26日(註2)圓山一號院住宅大樓新建工程
工程契約興益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甲士林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102年02月19日~104年10月15日(註2)詠大直住宅大樓新建工程
工程契約頂禾開發股份有限公司101年12月24日~104年08月26日(註2)頂禾園住宅大樓新建工程
工程契約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102年03月28日~104年07月15日(註4)南科F14廠P7新建工程
工程契約甲山林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凱越建設股份有限公司102年04月03日~105年06月15日(註2)天藝住宅大樓新建工程
工程契約新峰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102年07月15日~105年02月20日(註2)萬華龍山段住宅大樓新建工程
工程契約Clementi Development Pte Ltd102年07月29日~106年07月29日新加坡Clementi住宅案新建工程
工程契約君泰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102年09月01日~105年04月27日(註5)新莊丹鳳段住宅大樓新建工程
工程契約森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102年11月23日~105年12月27日一森原集合住宅新建工程
工程契約馥霖股份有限公司102年09月23日~105年12月20日臺北市公有中毒市場BOT案新建工程(含機電及裝修工程)
工程契約永齡健康基金會103年03月05日~106年02月04日國立臺灣大學附設癌醫中心醫院新建工程
工程契約甲山林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宏盛建設股份有限公司103年05月23日~106年02月25日海上皇宮住宅大樓新建工程
工程契約宏泰人壽保險(股)公司/愛山林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03年11月25日~107年08月01日海洋都心住宅大樓新建工程
工程契約漢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03年12月25日~105年11月25日捷運松山線中山站捷一聯合開發大樓新建工程
工程契約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104年01月19日~104年11月25日(註4)台積電南科封裝廠HPM增建工程
工程契約森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103年01月17日~105年12月27日一森原集合住宅新建工程之機電及裝修工程
工程契約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104年06月15日~105年06月15日(註5)台積電中科15P5廠新建工程

58

契約性質當事人契約起訖日期主要內容限制條款及備註
工程契約宏盛建設股份有限公司104年10月15日~107年12月31日宏盛水悅大樓新建工程
工程契約賓陽建設股份有限公司104年11月17日~107年11月07日帝后花園住宅大樓新建工程
工程契約維春商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104年09月10日~106年11月30日永紅大直B3商場旅館新建工程
工程契約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公司105年02月01日~105年12月01日台積電中科15P6廠新建工程
工程契約賓陽建設股份有限公司105年05月30日~107年11月30日幸福段旅館大樓新建工程
借款合約台北富邦商業銀行103年08月12日~106年08月11日土建融資案新北市員福段5筆土地及10筆地上建物設定第一順位抵押權為擔保品
借款合約兆豐國際商業銀行101年12月20日~106年12月19日馬來西亞土地開發案一成定存;流動比率不得低於100%、負債比率不得高於250%
借款合約中國輸出入銀行103年06月20日~106年06月20日海外營建工程貸款一成定存

註 1:因工程尚未驗收完成,故該契約目前尚存續有效。
註 2:因配合業主交星中,故該契約目前尚存續有效。
註 3:因配合公設點交中,故該契約目前尚存續有效。
註 4:因零星工程追加,故該契約目前尚存續有效。
註 5:因使用執照申請中,故該契約目前尚存續有效。

參、發行計畫及執行情形

一、前次現金增資、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或發行公司債資金運用計畫分析

本公司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未曾辦理過私募有價證券、併購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案件,而前各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計畫均已執行完畢,其計畫實際完成日距申報時未逾三年者為103年度發行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茲就前述有價證券發行計畫相關內容、執行情形及效益說明如下:

(一)計畫內容

  1. 主管機關核准日期及文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2 年 12 月 25 日金管證發字第 1020051899 號函。
  2. 本次計畫所需資金總額:新台幣 1,200,000 仟元。
  3. 資金來源:

(1) 發行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6,000 張,每張面額 10 萬元,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發行期間五年,票面利率為 0%,發行總面額為新台幣 600,000 仟元。
(2) 發行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6,000 張,每張面額 10 萬元,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發行期間五年,票面利率為 0%,發行總面額為新台幣 600,000 仟元。

  1. 計畫項目、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計畫項目預定完成日期所需資金總額預定資金運用進度
103 年度
第一季
償還銀行借款103 年第一季1,200,0001,200,000
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償還借款後預計每年可以節省利息費用 15,075 仟元

(二)執行情形

計畫項目執行狀況截至103年第一季累計說明
償還銀行借款支用金額預定1,200,000該次籌資計畫業已於103年第一季依原預計進度執行完畢。
實際1,200,000
執行進度預定100.00%
實際100.00%
合計支用金額預定1,200,000
實際1,200,000
執行進度預定100.00%
實際100.00%

(三)執行效益

  1. 節省利息支出,減輕財務負債
年度
項目
102年第四季
(籌資前)
103年第一季
(籌資後)
102年度
(籌資前)
103年度
(籌資後)
銀行借款利息支出9,9675,04036,65948,637

本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總額新台幣1,200,000仟元於103年1月募集完成,由上表可知,本公司103年第一季(籌資後)銀行借款利息支出已較102年第四季(籌資前)減少4,927仟元。另本公司103年度籌資後銀行借款利息支出較102年度籌資前高,主要係本公司於103年度為購置土城員福段土地及新加坡clementi承攬工程資金需求而增加銀行借款所致。依照該次籌資計畫實際償還之銀行借款利率設算,103年度實際節省利息費用為15,075仟元,顯示本次籌資用於償還銀行借款之效益仍已顯現。

2.改善財務結構,強化償債能力

單位:%

項目102年12月31日
(籌資前)
103年03月31日
(籌資後)
財務結構負債比率62.9861.10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1,484.161,844.19
償債能力流動比率126.32159.84
速動比率85.46108.35

資料來源:102年係依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個體財務報告計算/103年3月31日係依本公司個體財務報表自結數計算

本公司於103年1月募足資金後,即按預定計畫於103年第一季全數執行完畢。依本公司財務結構及償債能力觀之,103年第一季籌資後之負債比率已較籌資前微幅下降,而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則均較募資前提升。

項目年度102年度103年度104年度
基本財務資料營業收入12,537,53610,787,41211,787,395
稅後淨利836,194523,207326,474

資料來源:各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個體財務報告

另由上表可知,本公司103年度個體營收規模及獲利較102年度減少,主要係本公司103年度因台積14P5工程案、台積15P3工程案及奇美博物館工程案已進入工程尾端,故認列之營業收入較102年度核心階段略微減少,致營業收入較去年同期下滑,另因營運所需致銀行借款增加,財務成本亦隨之增加及子公司達欣開發之「文華苑」建案101年度完工後,於102年度陸續完成交屋及過戶並認列銷售房地收入致103年度稅前淨利較去年同期減少所致。其營業收入變動主要係隨承攬工程投入進度而有變動;104年度隨部分住宅工程進入核心階段,投入較多致認列之營業收入較103年度成長。經評估,本公司之於辦理籌資後營業收入變動尚無重大異常。

綜上所述,本公司103年度發行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整體效益應已顯現。

61

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公司債、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或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計劃應記載事項:

(一)本次計畫之資金來源、計劃項目、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1.本次計畫所需資金總額:新台幣 1,222,646 仟元。

2.資金來源:

(1)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上限 9,600 張,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發行期間 3 年,票面利率 0%,發行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 960,000 仟元

(2)其餘 262,646 仟元以自有資金或銀行借款支應

(3)如本次轉換公司債於實際發行時未足額發行,其差額將以自有資金或銀行借款支應。

3.計畫項目及預計進度

計畫項目預計完成時間所需資金總額預計資金運用進度
106 年
第一季
償還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執行責回權之本金(含利息補償金)106 年第一季1,222,6461,222,646
合 計1,222,6461,222,646

4.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本次募集資金全數用以支應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持有人執行責回權而衍生之還本及利息補償金,降低銀行借款之依存度並增加資金靈活運用空間,以本公司目前中長期借款利率約 1.76%~3.18%採平均 2.47%設算,假設若 105 年 12 月借款則預計 105 年約可減少 1,976 仟元之利息支出,往後每年約可減少 23,712 仟元之利息支出。

(二)本次發行公司債者,應參照公司法第二百四十八條之規定,揭露有關事項及其償債款項之籌集計畫與保管方法

1.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八條之規定應揭露有關事項

公司名稱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債種類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金額發行公司債總額:上限新台幣 960,000 仟元
債券每張之金額:面額為新台幣 100 仟元
公司債之利率票面年利率為 0%
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1. 期限:3 年
2. 公司債償還方法:除本轉換公司債之持有人依本辦法第十條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註銷者外,本公司於本債券到期時依債券面額將債券持有人所持有之本債券以現金一次償還。
公司名稱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1.籌資計畫:本次公司債之償還資金預計由本公司營業活動及融資活動項下支應,並於債券還本付息日或到期日前一個營業日交付還本付息代理機構備付到期本息。
2.保管方法:本公司債因未設立償債基金,故無保管方法。
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參、二、(一)」說明
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1.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未償還金額 600,000 仟元。
2.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未償還金額 600,000 仟元。
公司債發行價格或最低價格每張面額新台幣 100 仟元整,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1.股份總數:額定資本:350,000,000 股,每股金額 10 元
2.已發行股份總數:219,622,890 股
3.已發行股份金額:2,196,228,900 元
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及無形資產後之餘額1. 資產總額:16,306,326 仟元
2. 負債總額:11,565,686 仟元
3. 無形資產:2,412 仟元
4. 資產減負債及無形資產餘額:4,738,228 仟元
(依經會計師核閱之 105 年 6 月 30 日合併財務報告計算)
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請詳本公開說明書肆、二之財務報表
公司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及其約定事項受託機構: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約定事項:主係約定本公司對此次發行轉換公司債還本付息之償債還款義務及違約之法律責任及程序。
代收款項之銀行或郵局名稱及地址代收銀行:凱基商業銀行城東分行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 224 號
有承銷或代銷機構者,其名稱及約定事項承銷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約定事項:主係約定申報生效後之相關對外公開銷售事務之權利及義務
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及證明文件不適用
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及證明文件不適用
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
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請參閱後附本次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參閱附件一)
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董事會之議事錄參閱本公開說明書「陸、重要決議」第 113 頁
公司債其他發行事項,或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其他事項

2.如有委託經金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者:不適用。

3.如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權利者,並應揭露發行及轉換、交換或認股辦法、發行條件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與對股東權益影響

(1)發行及轉換辦法:請詳本公開說明書附件一。

(2)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與對股東權益影響:

單位:新台幣仟元;仟股

項目現金增資
(註 2)
轉換公司債
(註 3)
全數轉換全數
未轉換
募集金額960,000960,000960,000
目前已發行股數(A)(註 1)219,623219,623219,623
預計增發股數(B)60,000(960,000 仟元/16 元)55,491
(960,000 仟元/17.3 元)
0
融資後預計已發行股數
(A + B)
279,623275,114219,623
股權最大稀釋程度(註 4)21.46%20.17%0%

註 1:目前已發行股數為 219,623 仟股。
註 2:假設現金增資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 16 元。
註 3:假設轉換公司債發行後可轉換期間之轉換價格均為新台幣 17.3 元。
註 4:股權最大稀釋程度 = 1-(目前流通在外股數/融資後預計流通在外股數),係假設原股東並未參與認購現金增資普通股或轉換公司債。

就股權可能稀釋之影響觀之,以銀行借款方式籌措資金,並未使股本膨脹,故無股權稀釋之虞;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會對股權產生稀釋之情形;轉換公司債在債權人未要求執行轉換權利前,對公司並無股權稀釋作用,債權人在可轉換期間內可選擇對其較有利之時間點進行轉換,因此對股權稀釋具有遞延之效果。而就本公司採不同籌資工具融通資金對股權稀釋之影響而言(係假設原股東並未參與認購現金增資普通股或轉換公司債),其影響之程序由小至大依序為銀行借款、轉換公司債、現金增資,以現金增資對股權稀釋的影響最大。本公司選擇以轉換公司債方式募集資金,將可有效減少並延緩對股權稀釋之程度,因而對股東之權益尚不致產生重大影響。再就對現有股東權益之影響觀之,以銀行借款方式籌資,雖股本不會立即增加,然其資金成本較高,易侵蝕公司獲利,且籌資後僅增加公司負債,淨值並無法立即提高,對永續經營之助益有限,而轉換公司債雖於轉換前會增加公司負債,但隨著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時,除了將會降低負債外,亦會增加股東權益,進而提高每股淨值,因此就長期而言對現有股東權益較得以保障。

(三)本次發行特別股者,應揭露每股面額、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對特別股股東權益影響、股權可能稀釋情形,對股東權益影響及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七條所規定之事項:不適用。

(四)上市或上櫃公司發行未上市或未上櫃特別股者,應揭露發行目的、不擬上市或上櫃原因、對現有股東及潛在投資人權益之影響及未來有無申請上市或上櫃之計畫:不適用。

(五)股票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 5 條規定核准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發行新股者,應說明未來上市(櫃)計畫:不適用。

64

(六)本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者,應揭露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不適用。
(七)本次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者,應揭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發行辦法:不適用。
(八)說明本次計畫之可行性、必要性及合理性,並應分析各種資金調度來源對公司申報年度及未來一年度每股盈餘稀釋影響。以低於票面金額發行股票者,應說明公司折價發行新股之必要性與合理性、未採用其他籌資方式之原因及其合理性暨所沖減資本公積或保留盈餘之數額:

1.本次計畫之可行性評估

(1)法定程序上之可行性

本公司本次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計畫,業經105年8月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經查與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並無不符。本公司於105年8月9日同次董事會依公司法規定決議通過變更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償債資金籌資計畫及保管方式,變更為「自有資金、銀行借款、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支應,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債信專區申報,並於105年8月29日函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經參酌律師對本次計畫適法性業已出具法律意見書,故本次計畫應屬適法可行。

(2)募集完成之可行性

本公司本次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發行及轉換辦法,係參酌資本市場接受度及公司未來營運狀況訂定。且本次發行轉換公司債之承銷方式係採承銷團全數包銷並依詢價圈購方式對外銷售,應可確保完成本次資金募集,故本次募集資金計畫應屬可行。

(3)資金運用計畫之可行性

本公司本次所募集之資金960,000仟元,將全數用以償還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執行賣回權之本金及所衍生之利息補償金,經考量本次募資經主管機關審核及辦理後續承銷作業之時間,本公司預計於105年第4季完成資金募集;經檢視本公司本次預計償還之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其發行總額為600,000仟元,發行期間為五年(自103年1月10日開始發行,至108年1月10日到期),依該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九條規定:「本債券以發行滿三年之日(106年1月10日)為本債券持有人提前賣回本債券之賣回基準日。本公司應於賣回基準日之前四十日(105年12月1日)前,以掛號寄發一份「賣回權行使通知書」予債券持有人(以「賣回權行使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債券之債券持有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並函請櫃買中心公告本債券持有人賣回權之行使,債券持有人得於賣回基準日之前四十日內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要求本公司以債券面額之101.5075%(賣回年收益率0.5%)將其所持有之本債券以現金贖回。本公司受理賣回請求,應於賣回基準日加5個營業日前以現金贖回本債券。前述日期如遇台北市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停止營業之日,將順延至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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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營業日。」並檢視本公司本次預計償還之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其發行總額為600,000仟元,發行期間為五年(自103年1月14日開始發行,至108年1月14日到期),依該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九條規定:「本債券以發行滿三年之日(106年1月14日)為本債券持有人提前賣回本債券之賣回基準日。本公司應於賣回基準日之前四十日(105年12月5日)前,以掛號寄發一份「賣回權行使通知書」予債券持有人(以「賣回權行使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債券之債券持有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並函請櫃買中心公告本債券持有人賣回權之行使,債券持有人得於賣回基準日之前四十日內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要求本公司以債券面額之102.2669%(賣回年收益率0.75%)將其所持有之本債券以現金贖回。本公司受理賣回請求,應於賣回基準日加5個營業日前以現金贖回本債券。前述日期如遇台北市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停止營業之日,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

由於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現行轉換價格分別為22.1元及22.2元,均高於目前現股價格(約17.1元),債券持有人執行賣回權之可能性極高。故經考量本次申報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經主管機關審核及辦理後續承銷作業之時間,本公司預計於105年第4季完成資金募集後,於106年第1季即可依預定資金運用計畫及進度執行,故本公司本次償還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持有人執行賣回權而衍生之還本及利息補償金之計畫應屬可行。

綜上所述,本公司本次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計畫就其適法性、資金募集完成及資金運用計畫等各方面均具可行性,故整體而言,本公司本次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計畫應屬可行。

2. 本次募集資金計畫之必要性

(1) 節省利息費用,增加資金靈活運用空間

項目103年度104年度105年
上半年度
負債比率68.13%67.92%69.36%
銀行借款3,521,1732,719,7132,492,330
營業淨利336,302579,226366,606
利息費用48,63764,23617,310
利息費用/營業淨利14.46%11.09%4.72%

資料來源:本公司103年度及104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個體財務報告;105年上半年度為本公司自結數。

本公司為國內大型營造廠商,業績主要來自於住宅以及廠房工程等,包括台積電中科之廠房新建工程及自各家建設公司所承攬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等,由於營造工程所需成本通常甚為龐大,除反映支應施工期間各項購料成本及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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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等工程支出外,亦須準備相關之工程押標金、履約保證金及保固金等資金作為營運周轉之用,故對資金之需求甚為殷切。本公司在103~104年度及105年上半年度利息費用占營業利益比率分別為 14.46%、11.09% 及 4.72%,顯示利息費用對本公司獲利仍有影響,且本公司負債比率逐期上升,若本次以銀行借款償還公司債將增加本公司利息支出,對本公司未來獲利造成相當之影響,且銀行借款之資金成本較高,本公司面臨利息支出對獲利之侵蝕,更將導致本公司短期償債能力下降,流動性信用風險提高;再者,受限於金融機構融資額度限制及金融政策之變化,倘未來若全球經濟未見明顯復甦或產業景氣持續低迷,則資金調度易受融資額度限制及金融緊縮之影響,不僅財務風險及營運風險提高且對未來營運發展將產生不利之影響。

本公司本次籌資計畫擬全數用以償還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執行責回權之本金及所衍生之利息補償金,以本公司目前中長期借款利率約 1.76%~3.18%採平均 2.47%設算,假設若105年12月借款則預計105年約可減少1,976仟元之利息支出,往後每年約可減少23,712仟元之利息支出。將可適度減輕利息費用以減少本公司之財務負擔,降低對銀行之依存度。若本公司繼續以銀行借款方式支應資金缺口,將對資金運用空間大幅壓縮。另本公司本次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就轉換公司債之特性觀之,係屬融資與資本特性兼具之籌資工具,具有延緩資本膨脹之效果,於債權持有人未轉換前雖屬負債,然因債權人於日後行使轉換權之時點不一,故對本公司獲利稀釋程度不若辦理現金增資立即顯現,有助於維持平穩之獲利能力,以保障股東長期穩定之報酬率。故本公司本次所募集資金計畫,不僅可降低對金融機構之依存度,並可降低公司財務營運風險,因此本公司本次募集資金計畫實有必要。

(2)本公司帳上自有資金尚不足以支應債券持有人責回債券之資金需求

本公司前次發行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合計募得新台幣1,200,000仟元,將於106年1月屆滿3年,由於現行轉換價格分別為22.1元及22.2元皆高於目前現股價格(約17.1元),債券持有人執行責回權之可能性極高,將面臨贖回壓力,截至105年8月底止,均尚未轉換,本公司預估106年1月將有約1,222,646仟元(含本金及利息補償金)的資金還款壓力,以本公司目前帳列現金觀之,本公司105年8月底帳上現金餘額1,455,983仟元,加計105年9月至106年1月非融資性收入計5,473,038仟元,扣除105年9月至106年1月非融資性支出計6,246,596仟元,並考量本公司每月最低現金餘額及預計償還銀行借款及本次支應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預計償還金額計1,722,646仟元,總計105年9月至106年1月將出現資金缺口達1,040,221仟元,尚不足以支應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贖回所需資金,勢必增加公司之財務營運風險,故應保有一定之銀行額度及現金安全水位,以提高資金靈活運用調度空間,將有助於未來業務及營運發展。本次募集資金計畫用於償還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將可減少利息支出、取得相對低廉之長期資金、規避利率變動之負面影響、降低對金融機構之借款比重、改善公司財務結構,並增加籌資管道,以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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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長期穩健之經營原則。故本次籌資計畫確有其必要性。若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屆滿三年時,債券全部或部份轉換為普通股,則本次計畫所募資金將依比例同步增減償債規模,並將未支用之資金做為本公司之營運資金。

3.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之合理性

(1)資金運用計畫及預計進度之合理性

計畫項目預計完成時間所需資金總額預計資金運用進度
106 年
第一季
償還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執行責回權之本金(含利息補償金)106 年第一季1,222,6461,222,646
合 計1,222,6461,222,646

本公司本次辦理募集與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計畫,業經本公司105年8月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並於同次董事會依公司法相關規定決議通過變更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償還款項來源,由原預計以「營業活動及融資活動」支應變更為「自有資金、銀行借款、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支應,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債信專區申報,並於105年8月29日函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經考量主管機關審查期間及資金募集作業時間等因素,預計於105年第4季可完成資金之募集,即可按預定計畫於106年第1季視債券持有人行使責回權情形動用償債本金及所衍生之利息補償金。依上所述,其資金運用計劃及預計進度尚屬合理。

(2)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之合理性

本公司本次計畫用於支應買回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本金及利息補償金,相較以銀行融資作為還款來源,將更能降低銀行借款之依存度並增加資金靈活運用空間。若以本公司目前中長期借款利率約 1.76%~3.18%採平均 2.47%設算,假設若105年12月借款則預計105年約可減少1,976仟元之利息支出,往後每年約可減少23,712仟元之利息支出,且發行後僅需每年按責回殖利率提列利息費用與應付利息補償金,實際上並無利息現金流出,若債券持有人全數轉換為本公司之普通股,則其原認列之應付利息補償金將可全數沖回,故本公司本次減少實質利息現金流出之預計效益尚屬合理。

綜上,本公司本次資金募集計畫應具可行性及必要性,且其資金運用計畫、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尚屬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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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析比較各種資金調度來源對公司申報年度及未來一年度每股盈餘稀釋之影響

(1)各種資金調度來源比較分析:

綜觀上市(櫃)公司主要資金調度來源,大致分為股權及債權之相關籌資工具,前者有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及海外存託憑證,後者如國內外轉換公司債、普通公司債及銀行借款等。茲就各種資金調度來源比較分析有利及不利因素彙總如下:

項目有利因素不利因素
股權現金增資發行新股1.改善財務結構,降低財務風險,提升市場競爭力。
2.係為資本市場較為普遍之金融商品,一般投資者接受程度高。
3.員工依法得優先認購10%~15%,可提升員工之認同感及向心力。
1.每股盈餘易因股本膨脹而被稀釋。
2.對於股權較不集中之公司,其經營權易受威脅。
3.承銷價與市價若無合理差價,則不易籌集成功。
海外存託憑證1.經由海外市場募集資金,可拓展公司之知名度。
2.籌資對象以國外法人為主,避免國內籌碼膨脹太多,對股價產生不利影響。
3.提高自有資本比率,改善財務結構。
1.公司海外知名度及其產業成長性影響資金募集計畫成功與否。
2.固定發行成本較高,為符合經濟規模,發行額度不宜過低。
債權國內外轉換公司債1.因其附有「轉換權」,票面利率較長期性借款為低。
2.轉換公司債換成普通股之轉換價格,一般皆高於發行轉換公司債時普通股之時價,發行公司相當於以較高價格溢價發行股票。
3.稀釋每股盈餘之壓力較低。
4.轉換債經債權人請求轉換後,即由負債轉變成資本,除可節省利息支出外,亦可避免到期還本之龐大資金壓力。
1.流通性較普通股低。
2.未轉換,仍有贖回之資金壓力。
普通公司債1.對股權沒有稀釋效果。
2.債權人對公司不具管理權,對公司經營權掌握,不會造成重大影響。
3.有效運用財務槓桿,創造較高之利潤。
1.利息負擔侵蝕公司獲利。
2.易致財務結構惡化,降低競爭力。
3.公司債期限屆滿後,公司即面臨龐大資金贖回壓力。
銀行借款或發行承兌匯票1.對股權沒有稀釋效果。
2.債權人對公司不具管理權,對公司經營權掌握,不會造成重大影響。
3.有效運用財務槓桿,創造較高之利潤。
1.利息負擔侵蝕公司獲利。
2.財務結構惡化,降低競爭能力。
3.或需擔保品。
4.到期有還款壓力。

(2)分析比較各種資金調度來源對公司申報年度及未來一年度每股盈餘稀釋影響

上市櫃公司常用之資金調度方式有舉債(含銀行借款、發行普通公司債及發行轉換公司債)、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等,其中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因固定發行成本較高,不符合經濟效益,故暫不予考慮,另銀行借款與發行普通公司債之效果相同,因此本次可採取之籌資方式為辦理銀行借款、辦理現金增資及發行公司債等三種方式。本公司本次計畫用於支應買回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本金及利息補償金,若以銀行借款方式籌資,則易受產業景氣波動,資金調度將受到金融緊縮政策及融資額度限制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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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進而提高公司財務營運風險,故不予考慮。另外,若本次募集資金係採用發行普通公司債之籌資方式,由於需支付發行利率加計保證費用及其他受託費用等利息費用,形成每年固定之利息負擔,且到期亦須償還,如到期時遇產業景氣反轉,將對公司財務調度造成影響,故採單純負債型之籌資工具,除將增加本公司之負債比率進而導致財務風險增加外,亦將降低獲利能力,並對本公司每年之資金調度造成負擔,有違其穩健經營原則,亦將影響其銀行授信額度之調度及未來之融資資金成本、獲利能力及財務結構。故僅就發行轉換公司債及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比較其對105年度每股盈餘稀釋之影響:

單位:新台幣仟元;仟股

項目現金增資轉換公司債
全數轉換全數未轉換
籌資金額(仟元)(註 1)960,000960,000960,000
籌資工具利率(註 2)0%0%0%
資金成本(仟元)(註 2)
籌資前流通在外股數(股)(註 3)219,623219,623219,623
預計增加發行股數(註 4)60,00055,491
籌資後流通在外股數(註 4)279,623275,114219,623
每股盈餘最大稀釋程度(註 5)21.46%20.17%

註 1:本籌資計畫募集金額為 960,000 仟元。
註 2:在不考慮發行成本下,各種籌資工具之資金成本分別為:現金增資 0%、轉換公司債為 0%。
註 3:籌資前流通在外股數係為 219,623 仟股。
註 4:(1)現金增資假設籌資 960,000 仟元,假設發行價格為 16 元,則需發行 60,000 仟股,預計募足股款時點為 105 年 10 月,故 106 年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為 279,623 仟股。
(2)假設轉換公司債於 105 年 10 月完成募集,閉鎖期 1 個月,並於 105 年 12 月底全數轉換為普通股,若以每股轉換價格 17.3 元計算,全部轉換共可轉換 55,491 仟股(960,000 仟元/17.3 元),故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為 275,114 仟股。
註 5:為便於分析,因此資金成本計算期間以一年估算,未考慮資金成本之節省下,則 1,000,000 仟元現金增資每股盈餘稀釋程度為

【1-219,623/(219,623+60,000) = 21.46%】;960,000 仟元之轉換公司債每股盈餘稀釋程度則為【1-219,623/(219,623+55,491) = 20.17%】

A.對每股盈餘稀釋之影響

如上表設算,假設本次發行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於全數轉換之情況下,對每股盈餘之最大稀釋效果為 20.17%,與其他籌資工具相較,優於全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且就轉換公司債之特性觀之,因債權人於日後行使轉換權之時點不一,故對本公司獲利稀釋程度不若辦理現金增資之立即顯現,有效降低並遞延對每股盈餘稀釋程度,亦有助於維持平穩之獲利能力,以保障股東長期穩定之報酬率,故考量各工具對每股盈餘之稀釋效果下,本次以轉換公司債方式募集資金之原因應尚屬合理。

B.對發行人財務負擔之影響

本公司採取發行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依本次轉換公司債之發行條件觀之,其發行期間三年,票面利率 0%,各年度本公司雖需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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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及第39號規定計算應攤銷認列之利息費用,惟實質上本公司並未支付此筆利息,故有利於提升公司資金運用之靈活度;另轉換公司債經債權人請求轉換後,即由負債轉變為資本,除可節省利息支出外,亦可避免到期還本之龐大資金壓力,因此,本公司採發行轉換公司債可減少公司財務負擔並降低財務風險,較有利於公司之中長期發展,為公司較佳之資金籌措方式。

C.對股權稀釋及股東權益之影響

項目現金增資轉換公司債
全數轉換全數未轉換
募集金額960,000960,000960,000
目前已發行股數(A)(註1)219,623219,623219,623
預計增加發行股數(B)(註2)(註3)60,00055,491
融資後預計已發行股數(A+B)279,623275,114219,623
股權最大稀釋程度(註4)21.46%20.17%

註1:目前已發行股數為219,623仟股。
註2:假設現金增資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6元。
註3:假設轉換公司債發行後可轉換期間之轉換價格均為新台幣17.3元
註4:股權最大稀釋程度 = 1-(目前流通在外股數/融資後預計流通在外股數),係假設原股東並未參與認購現金增資普通股或轉換公司債。

就股權可能稀釋之影響觀之,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會對股權產生稀釋之情形;轉換公司債在債權人未要求執行轉換權利前,對公司並無股權稀釋作用,債權人在可轉換期間內可選擇對其較有利之時間點進行轉換,因此對股權稀釋具有遞延之效果。而就本公司採不同籌資工具融通資金對股權稀釋之影響而言(係假設原股東並未參與認購現金增資普通股或轉換公司債),現金增資對股權稀釋的影響較轉換公司債為大。本公司選擇以轉換公司債方式募集資金,將可有效減少並延緩對股權稀釋之程度,因而對股東之權益尚不致產生重大影響。再就對現有股東權益之影響觀之,雖轉換公司債於轉換前會增加公司負債,但隨著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時,除了將會降低負債外,亦會增加股東權益,進而提高每股淨值,因此就長期而言對現有股東權益較得以保障。

  1. 以低於票面金額發行股票者,應說明公司折價發行新股之必要性與合理性、未採用其他籌資方式之原因及其合理性暨所沖減資本公積或保留盈餘之數額:不適用。

(九)說明本次發行價格、轉換價格、交換價格或認股價格之訂定方式:詳本公開說明書附件一及附件二。

(十)資金運用概算及可能產生之效益

  1. 收購其他公司、擴建或新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者,應說明本次計畫完成後,預計可能增加之產銷量、值、成本結構(含總成本及單位成本)、獲利能力之變動情形、產品品質之改善情形及其他可能產生之效益:不適用。
  2. 轉投資其他公司,應列明下列事項:不適用。
  3. 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債務者,應列明以下事項:

(1)公司債逐年到期金額、償還計畫及預計財務負擔減輕情形、目前營運資金狀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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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之資金額度及預計運用情形,並列示所編製之申報年度及未來一年度各月份之現金收支預測表:

A.公司債逐年到期金額、償還計畫及預計財務負擔減輕情形: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壹、五及所編製之105年度及106年度現金收支預測表。

B.目前營運資金狀況、所需之資金額度及預計運用情形

項 目105年1月~8月
(實際數)
105年9月~106年1月
(預估數)
期初現金餘額(A)1,712,7671,455,983
非融資性收入(B)10,518,0065,473,038
非融資性支出(C)10,225,8346,246,596
最低要求現金餘額(D)400,000400,000
銀行借款償還淨額(E)548,956100,000
償還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債持有人執行賣回權而衍生之本金及利息補償金 (F)-1,222,646
現金餘額(短絀)
(A)+(B)-(C)-(D)-(E)-(F)
1,055,983(1,040,221)
因應方式發行可轉換公司債-960,000

由上表可知,本公司105年9月至106年1月,以105年9月之期初現金餘額與非融資性收入合計為6,929,021仟元,非融資性支出及要求最低現金餘額合計為6,646,596仟元,償還銀行借款淨額100,000仟元及本次預計償還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債持有人執行賣回權而衍生之本金及利息補償金1,222,646仟元,將出現資金缺口達1,040,221仟元。若資金缺口均以增加銀行借款支應,將提高營運風險並侵蝕獲利,故為避免因舉債造成公司利息支出負擔,並降低對銀行依存度及提升競爭力,本公司本次擬以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募集資金960,000仟元,以長期資金支應其資金短絀情形應有其必要性;經評估本公司此次籌資計畫之金額與資金募足時點,與現金收支預測表所列資金需求狀況及資金不足時點,尚無發現重大異常情事。

C.列示所編製之申報年度及未來一年度各月份之現金收支預測表如下:

a.105年度 1~12月份現金收支預測表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1月份2月份3月份4月份5月份6月份7月份8月份9月份10月份11月份12月份合計
期初現金餘額11,712,7671,555,4041,530,6001,682,1031,597,6011,746,8772,360,3701,761,8241,455,9831,276,4822,230,6921,989,8471,712,767
加:非融資性收入
工程收入收款1,389,5891,238,3461,125,3711,141,4601,458,6681,738,6361,119,421983,1141,077,0521,232,316998,138897,12114,399,232
租賃收入5406156375405402987825405405405405406,652
利息收入119982347474603872167474746002,327
處分短期投資00000270,567000000270,567
股利收入00000006,55000006,550
開發專案收款11802004,19401,2465,180005,18115,921
其他6,9902,9962,1177,0284,7741,1816,1873,4542,0002,0002,0002,00042,727
非融資性收入合計21,397,3561,242,0551,128,3611,149,1021,464,0562,015,4791,126,477995,1201,084,8461,234,9301,000,752905,44214,743,976
減:非融資性支出
在建工程成本及預付工程款1,265,1291,118,371914,7981,168,2471,091,5641,229,8921,132,8171,101,6711,127,8021,213,3201,123,526970,59913,457,736
在建房地、預付土地款49,65726,89758,57938,30750,14942,80731,32322,04865,09965,03371,32164,106585,326
營業費用支出141,15235,68927,88326,14824,11423,74426,30728,47225,00025,00025,00025,000433,509
支付管所稅、營業稅55,77304,3210145,225022,770045,492020,0000293,581
受限制銀行存款質押定存單(48,585)(10,718)(5,539)(1,066)(220)3,77717,357(1,439)07,20500(39,228)
存出保證金減少(320)(18)1051478(306)900000(447)
存出押標金(10,000)25,000(25,000)000072,0500(72,050)00(10,000)
流動性質之投資50,0970000005,000000055,097
購買不動產、廠房及設備5708226400063551,5461,0008003,867
董監酬勞、員工紅利00000025,0000000025,000
支付股利000000219,62300000219,623
其他9268058918667178541321,4338996667507509,689
非融資性支出合計31,503,8861,196,026976,0251,232,7711,311,5631,301,1521,475,0231,229,3881,264,3471,240,7201,241,5971,061,25515,033,753
要求最低現金餘額4400,000400,000400,000400,000400,000400,000400,000400,000400,000400,000400,000400,000400,000
所需資金總額5=3+41,903,8861,596,0261,376,0251,632,7711,711,5631,701,1521,875,0231,629,3881,664,3471,640,7201,641,5971,461,25515,433,753
融資前可供支用現金餘額(紛)6=1+2-51,206,2371,201,4331,282,9361,198,4341,350,0942,061,2041,611,8241,127,556876,482870,6921,589,8471,434,0341,022,990
融資淨額
發行轉換公司債000000000960,00000960,000
借款030,000000080,00050,000180,000000340,000
還款(50,833)(100,833)(833)(833)(3,217)(100,834)(330,000)(121,573)(180,000)00(100,000)(988,956)
融資淨額合計7(50,833)(70,833)(833)(833)(3,217)(100,834)(250,000)(71,573)0960,0000(100,000)311,044
期末現金餘額=1+2-3+71,555,4041,530,6001,682,1031,597,6011,746,8772,360,3701,761,8241,455,9831,276,4822,230,6921,989,8471,734,0341,734,034

^{}[] b.106年度1~12月份現金收支預測表

項目1月份2月份3月份4月份5月份6月份7月份8月份9月份10月份11月份12月份合計
期初現金餘額11,734,034319,779302,257453,622333,866370,063339,463370,843460,190400,554360,219402,1111,734,034
加:非融資性收入
工程收入收款1,244,454899,821619,988851,571941,660817,039965,803854,830955,898941,370876,2841,337,63911,306,357
租賃收入5405405405405405405405405405405405406,480
利息收入747474747460074747474746001,940
處分短期投資00200,000000000000200,000
股利收入0000006,500000006,500
開發專案收款00000028,95128,95128,95128,95128,95128,948173,703
其他2,0002,0002,0002,0002,0002,0002,0002,0002,0002,0002,0002,00024,000
非融資性收入合計21,247,068902,435822,602854,185944,274820,1791,003,868886,395987,463972,935907,8491,369,72711,718,980
減:非融資性支出
在建工程成本及預付工程款1,200,561881,841563,121828,721924,961786,849962,833835,345900,712890,088826,3441,283,17610,884,552
在建房地、預付土地款62,21662,21662,21663,92062,21666,13078,73280,40395,08777,28253,66369,665833,746
營業費用支出115,00025,00025,00025,00025,00025,00025,00025,00025,00025,00025,00025,000390,000
支付營所稅、營業稅10,000010,000045,000010,000025,000010,0000110,000
受限制銀行存款質押定存單0010,0000020,00000020,0000050,000
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0005,0000005,0000005,00015,000
存出押標金50,000(50,000)050,000(50,000)050,000(50,000)0050,000(50,000)0
購買不動產、廠房及設備1001001005001002,0005005005001001505005,150
董監酬勞、員工紅利00000025,0000000025,000
支付股利000000219,62300000219,623
其他8008008008008008008008008008008008009,600
非融資性支出合計31,438,677919,957671,237973,9411,008,077900,7791,372,488897,0481,047,0991,013,270965,9571,334,14112,542,671
要求最低現金餘額4400,000400,000400,000400,000400,000400,000400,000400,000400,000400,000400,000400,000400,000
所需資金總額5=3+41,838,6771,319,9571,071,2371,373,9411,408,0771,300,7791,772,4881,297,0481,447,0991,413,2701,365,9571,734,14112,942,671
融資前可供支用現金餘額(紛)6=1+2-51,142,425(97,743)53,622(66,134)(129,937)(110,537)(429,157)(39,810)554(39,781)(97,889)37,697510,343
融資淨額
借款100,000150,000400,000100,000100,0000850,000
還款00000(100,000)000000(100,000)
贖回可轉換公司債(1,222,646)00000000000(1,222,646)
融資淨額合計7(1,222,646)000100,00050,000400,000100,00000100,0000(472,646)
期末現金餘額=1+2-3+7319,779302,257453,622333,866370,063339,463370,843460,190400,554360,219402,111437,697437,697

(2)就公司申報年度及預計未來一年度應收帳款收款應付帳款付款政策、資本支出計畫、財務槓桿及負債比率(或自有資產與風險性資產比率),說明償債或充實營運資金之原因

A.應收帳款收款與應付帳款付款政策

考量工程營建業之行業特殊性及專業性,在收款政策方面,大型工程如捷運施工期長達五年以上,公共工程、廠房工程及民間營建業等大型工程若工期超過一年,均採完工比例法,惟實際收款須待依工程合約所列之收款條件或驗收完成後始得向業主請款,整體完工驗收完成後收取尾款及工程保留款,一般多以驗收後7~45天內向業主收款,本公司依現有工程合約推估105年度及106年度之收現狀況。

在應付帳款付款政策方面,本公司主要現金支出係採購鋼筋、鋼構及混凝土等物料及工程發包等。採購鋼筋主係向國內鋼鐵大廠東鋼、豐興及海光等進貨,主係支付部分預付款及貨到付款採購鋼構及混凝土多於貨到30~60日內付款,工程發包主係依合約或完工驗收後7~45日付款,本公司以此付款條件及現在工程合約為基礎推估105年度及106年度之付現狀況。

B.開發專案收款及在建房地、預付土地款

本公司之開發專案收款及在建房地、預付土地款主要係因應本公司營運發展依工程進度所撥入之款項,及依個案工程進度所需支付之在建工程成本,其中本公司105年度及106年度並無取得土地,另105年1~8月實際發生在建房地款319,767仟元,105年9~12月及106年度主要係依工程進度及個案進度推估相關在建房地工程款及相關稅費,係參酌目前的付款政策與公司實際個案進度情形為編製基礎,其編製基礎尚屬合理。其中105年度因無個案完工,故僅有部份依工程進度收取之現金流入,106年度因海洋都心二預計於106年第四季取得使用執照,估計完成交屋通常為取得使用執照後二個月,故預估106年第三~四季開發專案收現金額較其餘季度為高。

105年度預計主要現金收入來源-開發專案收款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完工年度開始銷售年度估計總售價(註1)105年第一季(實際數)105年第二季(實際數)105年第三季(預計數)105年第四季(預計數)合計
海洋都心二106/11102765,0001204,1946,4265,18115,921
中山捷一(註2)105/11規劃中
合計1204,1946,4265,18115,921

註1:係為本公司依合建比例計算出之金額
註2:該案係因與台北市政府仍就產權配置重新協商中,需待權配比例確定後才能予以估算並規劃相關銷售事宜

105年度實際及預計主要現金支出明細-在建工程成本

項目完工年度(註)開始銷售年度估計總售價105年第一季(實際數)105年第二季(實際數)105年第三季(預計數)105年第四季(預計數)合計
海洋都心二106/11102765,000
(註 1)
25,67029,76041,64762,307159,384
海洋都心三107/091031,746,000
(註 1)
73,36863,29339,91259,613236,186
中山捷一(註 2)105/11規劃中29,84931,74832,53266,006160,135
板橋港子嘴(註 3)規劃中規劃中3,460,000329329
土城案(註 3)規劃中規劃中7,420,0005,5985,7483,88111,15526,382
屏東香港(註 3)108/61062,200,0006487144981,0502,910
合計135,133131,263118,470200,460585,326

註 1:係為本公司依合建比例計算出之金額
註 2:該案係因與台北市政府仍就產權配置重新協商中,需待權配比例確定後才能予以估算並規劃相關銷售事宜
註 3:板橋港子嘴、屏東香港及土城案主要係利息支出及部分管理費用,尚在進行土地整合、辦理都市更新及土地使用變更登記程序進行中

106年度預計主要現金收入來源-房地款收入

項目完工年度(註)開始銷售年度估計總售價106年第一季(預計數)106年第二季(預計數)106年第三季(預計數)106年第四季(預計數)合計
海洋都心二(註 4)106/11102765,000
(註 1)
79,84579,842159,687
海洋都心三107/091031,746,000
(註 1)
中山捷一(註 2)105/11規劃中
屏東香港(註 3)108/61062,200,0007,0087,00814,016
合計86,85386,850173,703

註 1:係為本公司依合建比例計算出之金額
註 2:該案係因與台北市政府仍就產權配置重新協商中,需待權配比例確定後才能予以估算並規劃相關銷售事宜
註 3:因預估於106年下半年度可取得建照,即可開始進行推案,估列部份推案之現金流入
註 4:106年第三季開始到興建完成階段依照收款進度表估列工程進度現金流入數

106年度預計主要現金支出明細-在建工程成本

項目完工年度(註)開始銷售年度估計總售價106年第一季(預計數)106年第二季(預計數)106年第三季(預計數)106年第四季(預計數)合計
海洋都心二106/11102765,000
(註 1)
71,82071,82071,82023,948239,408
海洋都心三107/091031,746,000
(註 1)
104,046104,046104,046104,045416,183
中山捷一(註 2)105/11規劃中4,5364,5363,88616213,120
板橋港子嘴(註 3)規劃中規劃中3,460,0001,6713292,000
土城案(註 3)規劃中規劃中7,420,0005,5989,51222,60321,93059,643
屏東香港(註 3)108/61062,200,0006482,35250,19650,196103,392
合計186,648192,266254,222200,610833,746

76

註1:係為本公司依合建比例計算出之金額
註2:該案係因與台北市政府仍就產權配置重新協商中,需待權配比例確定後才能予以估算並規劃相關銷售事宜
註3:板橋港子嘴及上城案主要係利息支出及地價稅及相關費用。
註4:因預估於106年下半年度可取得建照,即可開始進行推案

C.資本支出計畫及長期投資計畫

本公司之資本支出計畫主要係考量公司營運發展所需增加之長期投資及固定資產支出計畫後所擬定,其中本公司105年度及106年度並無長期投資計畫;另105年1~8月實際發生流動性質之短期投資金額為55,097仟元,主要係購買基金。另預估105年度及106年度固定資產支出金額分別為3,867仟元及5,150仟元,主係本公司經營營建業所需設備之增添保養等,其中105年度1至8月份購置固定資產金額係依實際發生金額為依據,並據以推估105年度9~12月及106年度固定資產支出,資金來源係以自有資金支應,其編製基礎尚屬合理。

D.財務槓桿及負債比率

年度
項目
103.12.31104.12.31105.12.31
(預計)
106.12.31(預計)
全數未轉換全數轉換
財務槓桿度(倍)1.211.131.101.101.06
負債比率(%)68.13%67.92%68.62%67.55%60.59%

資料來源:103、104年度係經會計師查核簽證;105、106年度係以104年度之財務數字進行推估。

財務槓桿指數係為衡量公司舉債經營之財務風險,用以評估利息費用之變動對於營業利益之影響程度,該項指標數值愈高表示公司所承擔之財務風險愈大,若公司未舉債經營,則其財務槓桿度為1,數值越大財務風險越高,而本指數若為正數,顯示舉債經營仍屬有利,惟財務槓桿之運用尚需考量財務結構之安全性及資金之流動性與週轉性。本公司103年底及104年底之財務槓桿度分別為1.21倍及1.13倍,本公司本次在發行轉換公司債之挹注下,未來將可避免全數以銀行借款方式償還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同時可節省利息支出及降低對銀行借款之依存度,且可預留未來資金運用之調度空間,亦可維持良好之財務槓桿度。

本公司103年度及104年度之負債比率分別為 68.13% 及 67.92%,若本次全數以銀行借款方式償還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除利息支出增加之外,更將導致公司短期償債能力下降,流動性信用風險提高,削弱對產業景氣變化之應變能力,進而影響公司融資信用及競爭能力,企業對財務及營運風險之承受能力,對未來營運發展將產生不利之影響。雖由於轉換公司債於轉換前仍屬負債,對負債比率並無立即影響,惟本公司本次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以籌措中長期穩定資金,若隨著本公司業績績效之顯現,可誘使投資人陸續執

77

行轉換的情況下,預估 106 年度若全數轉換後負債比率將由 104 年度的 67.92% 降為 60.59%,將可改善償債能力,並有效降低財務風險。

(3) 增資計畫如用於償債,應說明原借款用途及其效益達成情形。若原借款係用以購買營建用地、支付營建工程款或承攜工程,應就預計自購置該營建用地至營建個案銷售完竣或承攜工程完竣所需之資金總額、不足資金之來源及各階段資金投入及工程進度,說明原借款原因,並就認列損益之時點、金額說明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達成情形

本公司本次籌資計畫所募資金總額擬全數用以支應償還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執行責回權之本金(含利息補償金),其原借款用途之效益,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參、一」之說明。另本公司業已依公司法第248條規定於105年8月9日董事會決議變更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償債資金來源,並業已函報證期局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公告,由原預計以「營業活動及融資活動」支應變更為「自有資金、銀行借款、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支應,其償還方式並無違反公司法之虞。

另本公司之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其籌資計畫係全數用於償還銀行借款,其原借款用途係用於支應營運週轉金之用,因本公司於前次申報籌資計畫時其99~101年度及102年度前三季承攜工程規模越大,相對投入在建工程資金及各工程所需準備之押標金及履約保證金、購料支出及工程之營運周轉金亦越高。其原借款用途所投入之在建工程於最近三年度及105年上半年度分別挹注營收12,223,044仟元、9,243,871仟元、6,475,729仟元及2,433,790仟元,故可顯示已產生效益。

(4) 現金收支預測表中,未來如有重大資本支出及長期股權投資合計之金額報本次募資金額百分之六十者,應敘明其必要性、預計資金來源及效益

本公司105年9月份至106年度之現金收支預測表中,未有長期投資計畫;另資本支出合計為新台幣8,551仟元,主要係本公司經營營建業所需設備之增添保養等。綜上,本公司其未來長期投資及資本支出計畫合計金額為8,551仟元,未達本次募資金額960,000仟元之百分之六十,故不適用本項評估。

  1. 購買營建用地、支付營建工程款或承攜工程者,應詳列預計自購買土地至營建個案銷售完竣或承攜工程完竣所需之資金總額、不足資金之來源及各階段資金投入及工程進度,並就認列損益之時點、金額說明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2. 購買未完工程並承受賣方未履行契約者,應列明買方轉讓理由、受讓價格決定依據及受讓過程對契約相對人權利義務之影響:不適用。

三、本次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不適用。

四、本次併購發行新股應記載事項:不適用。

78

肆、財務概況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財務資料

(一)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

1.簡明資產負債表-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合併)

年度
項目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當年度截至
105年6月
30日財務資料
100年度101年度102年度103年度104年度
流動資產不適用9,957,38210,313,64312,041,44412,419,29713,480,487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461,121459,980455,638461,814456,939
無形資產3,1403,1574,3773,5732,412
其他資產2,192,9772,180,6902,402,7102,388,9752,366,488
資產總額12,614,62012,957,47014,904,16915,273,65916,306,326
流動負債分配前7,422,9116,980,8996,057,1046,644,9949,011,420
分配後7,884,1197,529,9566,386,5386,864,617
非流動負債1,059,2551,381,0594,176,3953,939,7012,554,266
負債總額分配前8,482,1668,361,95810,233,49910,584,69511,565,686
分配後8,943,3748,911,01510,562,93310,804,318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3,931,8794,351,4934,466,4624,477,9314,533,646
股本2,665,6212,196,2292,196,2292,196,2292,196,229
資本公積1,032,8271,024,8781,155,5621,176,0041,189,632
保留盈餘分配前885,1201,247,9931,207,7051,184,1971,259,606
分配後423,912698,936878,271964,574
其他權益5,60233,72458,29772,83239,510
庫藏股票(657,291)(151,331)(151,331)(151,331)(151,331)
非控制權益200,575244,019204,208211,033206,994
權益總額分配前4,132,4544,595,5124,670,6704,688,9644,740,640
分配後3,671,2464,046,4554,341,2364,469,341

資料來源: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
註: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財務資料不滿5個年度者,應另編製採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之財務資料。

79

2.簡明資產負債表-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個體)

年度
項目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
100年度101年度102年度103年度104年度
流動資產不適用5,522,4837,816,7999,512,4399,906,763
不動產、廠房及設374,691375,001372,187384,027
無形資產3,0012,9624,2832,204
其他資產3,121,2243,559,0274,123,9533,666,012
資產總額9,021,39911,753,78914,012,86213,959,006
流動負債分配前4,513,4736,188,1735,687,2456,393,268
分配後4,974,6816,737,2306,016,6796,612,891
非流動負債1,037,2551,214,1233,859,1553,087,807
負債總額分配前5,550,7287,402,2969,546,4009,481,075
分配後6,011,9367,951,3539,875,8349,700,698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3,931,8794,351,4934,466,4624,477,931
股本2,665,6212,196,2292,196,2292,196,229
資本公積1,032,8271,024,8781,155,5621,176,004
保留盈餘分配前885,1201,247,9931,207,7051,184,197
分配後423,912698,936878,271964,574
其他權益5,60233,72458,29772,832
庫藏股票(657,291)(151,331)(151,331)(151,331)
非控制權益----
權益總額分配前3,931,8794,351,4934,466,4624,477,931
分配後3,470,6713,802,4364,137,0284,258,308

資料來源: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
註: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財務資料不滿5個年度者,應另編製採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之財務資料。

80

3.簡明資產負債表-採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合併)

單位:新臺幣仟元

年度
項目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
100年度101年度102年度103年度104年度
流動資產9,498,6608,857,763不適用
基金及投資276,866790,502
固定資產434,791381,451
無形資產5926
其他資產1,329,2361,334,328
資產總額11,540,14511,364,050
流動負債分配前6,562,8235,887,963
分配後6,232,3545,426,755
長期負債619,900941,900
各項準備16,13516,135
其他負債50,76865,055
負債總額分配前7,249,6266,911,053
分配後6,919,1576,449,845
股本2,665,6212,665,621
資本公積916,0511,012,220
保留盈餘分配前1,081,2471,157,574
分配後750,778696,366
金融商品未實現損失(275,383)(268,576)
累積換算調整數3,983(19,730)
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15,960)(23,851)
未實現重估增值51,84851,848
股東權益總額分配前4,290,5194,452,997
分配後3,960,0503,991,789

資料來源: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
註:102~104年度係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之財務報告,故無依我國財務會計準所編製之財務報告。

4.簡明資產負債表一採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個體)
單位:新臺幣仟元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
100年度101年度102年度103年度104年度
流動資產5,308,5735,621,938不適用
基金及投資1,368,6712,073,565
固定資產426,785374,691
無形資產5926
其他資產1,326,1791,332,097
資產總額8,430,8009,402,297
流動負債分配前3,653,8704,167,747
分配後3,227,3713,706,539
長期負債619,900919,900
各項準備16,13516,135
其他負債50,76865,055
負債總額分配前4,340,6735,168,837
分配後3,914,1744,707,629
股本2,665,6212,665,621
資本公積916,0511,012,220
保留盈餘分配前1,081,2471,157,574
分配後654,748696,366
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275,383)(268,576)
累積換算調整數3,983(19,730)
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15,960)(23,851)
未實現重估增值51,84851,848
股東權益總額分配前4,090,1274,233,460
分配後3,663,6283,772,252

資料來源: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
註:102~104年度係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之財務報告,故無依我國財務會計準所編製之財務報告。

5.簡明綜合損益表-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合併)

年度
項目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
100年度101年度102年度103年度104年度當年度截至105年6月30日財務資料
營業收入不適用14,010,79915,148,11111,381,48011,870,2616,774,995
營業毛利1,143,0941,615,7561,005,491888,913490,140
營業損益632,1761,008,714577,144541,880334,496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205,3218,000940(91,080)41,038
稅前淨利837,4971,016,714578,084450,800375,534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673,091853,176518,087325,551294,290
停業單位損失-----
本期淨利673,091853,176518,087325,551294,29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29,530)21,82824,8951,735(36,619)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643,561875,004542,982327,286257,671
淨利歸屬於母公司業主658,319836,194523,207326,474295,032
淨利歸屬於非控制權益14,77216,982(5,120)(923)(742)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母公司業主635,240852,203533,342320,461261,710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非控制權益8,32122,8019,6406,825(4,039)
每股盈餘(註2)3.204.062.541.581.43

資料來源: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
註: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財務資料不滿5個年度者,應另編製採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之財務資料。

6.簡明綜合損益表-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個體)

年度
項目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
100年度101年度102年度103年度104年度
營業收入不適用12,856,37612,537,53610,787,41211,787,395
營業毛利688,380663,821687,936869,483
營業損益434,639361,338336,302579,226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335,916536,399260,213(131,183)
稅前淨利770,555897,737596,515448,043
繼續營業單位
本期淨利
658,319836,194523,207326,474
停業單位損失----
本期淨利658,319836,194523,207326,474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稅後淨額)
(23,079)16,00910,135(6,013)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635,240852,203533,342320,461
每股盈餘(註2)3.204.062.541.58

資料來源: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
註: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財務資料不滿5個年度者,應另編製採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之財務資料。

84

7.簡明綜合損益表-採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合併)

年度
項目
最近五年度財務資料(註)
100年度101年度102年度103年度104年度
營業收入12,452,03113,701,526不適用
營業毛利1,242,355974,861
營業損益550,161468,773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75,923282,546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27,84377,647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利益598,241673,672
繼續營業部門利益497,113537,354
停業部門損益--
非常損益--
會計原則變動之累積影響數--
合併稅前利益598,241673,672
合併總損益497,113537,354
每股盈餘(元)2.272.55

8.簡明綜合損益表-採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個體)

(二)影響上述簡明財務報表作一致性比較之重要事項如會計變動、公司合併或營業部門停工等及其發生對當年度財務報表之影響:無。

(三)最近五年度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查核意見

1.最近五年度簽證會計師之姓名及其查核意見

年度會計事務所名稱會計師姓名會計師之查核意見
100 年度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安惠、陳清祥修正式無保留意見
101 年度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安惠、陳清祥修正式無保留意見
102 年度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安惠、陳清祥修正式無保留意見
103 年度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安惠、陳清祥修正式無保留意見
104 年度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安惠、陳清祥修正式無保留意見

2.最近五年度更換會計師原因之說明:

最近五年度未更換會計師。

86

(四)財務分析

1.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1)合併財務報告

年度
分析項目(註3)
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註2)當年度截至
105年6月30日
財務資料
100年度101年度102年度103年度104年度
財務
結構
負債占資產比率(%)不適用67.2464.5368.6669.3070.93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1,125.891,299.311,941.691,868.431,596.47
償債
能力
流動比率(%)134.14147.74198.80186.90149.59
連動比率(%)79.5199.72100.63111.4389.47
利息保障倍數(倍)31.5729.5110.106.3710.27
經營
能力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4.594.133.323.133.22
平均收現日數80.0088.00110.00117.00113.00
存貨週轉率(次)0.330.320.200.200.25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4.083.632.752.833.19
平均銷貨日數1,106.001,141.001,825.001,825.001,460.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次)28.7132.8924.8625.8829.50
總資產週轉率(次)1.181.180.820.790.86
獲利
能力
資產報酬率(%)5.886.904.102.624.15
權益報酬率(%)16.9019.5511.186.9612.48
稅前純益占實收資本比率(%)31.4246.2926.3220.5334.20
純益率(%)4.805.634.552.744.34
每股盈餘(元)3.204.062.541.581.43
現金
流量
現金流量比率(%)10.0322.22註119.065.69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9.8515.117.9911.7214.72
現金再投資比率(%)7.8618.45註110.976.93
槓桿
營運槓桿度1.031.001.001.001.00
財務槓桿度1.051.041.121.181.14
請說明最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變動原因。(若增減變動未達20%者可免分析)
1.104年度利息保障倍數較103年減少,主要係因本年度借款增加及整體獲利減少所致。
2.104年資產報酬率、權益報酬率、稅前純益佔實收資本額比率、純益率及每股盈餘較103年度減少,主要係因整體獲利減少所致。
3.104年度現金流量允當比率較103年度增加,主要係因本年度大型廠辦及公共工程完工,存貨減少所致。

資料來源: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
註1:營業活動現金流量為淨流出。
註2: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財務資料不滿5個年度者,應另編製採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之財務資料。
註3:財務分析計算公式請詳下表註5。

(2)個體財務報告

年度
分析項目(註 5)
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註 2)
100 年度101 年度102 年度103 年度104 年度
財務
結構
負債占資產比率(%)不適用56.4262.9868.1367.92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1,326.201,484.162,236.941,970.11


能力
流動比率(%)136.28126.32167.26154.96
速動比率(%)95.1885.4694.11103.97
利息保障倍數(倍)55.4433.8611.307.54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4.713.793.153.12
平均收現日數77.0096.00116.00117.00
存貨週轉率(次)0.330.290.200.21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4.013.322.762.86
平均銷貨日數1,106.001,259.001,825.001,738.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次)32.0833.4528.8731.17
總資產週轉率(次)1.521.210.840.84



資產報酬率(%)7.938.274.432.74
權益報酬率(%)17.3520.1911.877.30
占實收資本比率(%)營業利益16.3116.4515.3126.37
稅前純益28.9140.8827.1620.40
純益率(%)5.126.674.852.77
每股盈餘
(元)
(註 3)3.204.062.541.58
(註 4)3.204.062.541.58



現金流量比率(%)(註 1)(註 1)(註 1)17.71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註 1)(註 1)(註 1)3.56
現金再投資比率(%)(註 1)(註 1)(註 1)10.50


營運槓桿度0.960.831.011.00
財務槓桿度1.031.081.211.13
最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增減變動達 20%以上,原因說明如下:
1.104 年度利息保障倍數較 103 年減少,主要係因本年度借款增加及整體獲利減少所致。
2.104 年度資產報酬率、權益報酬率、稅前純益佔實收資本額比率、純益率及每股盈餘較 103 年度減少,主要係因整體獲利減少所致。
3.104 年度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額比率較 103 年度增加,主要係因營業損益增加所致。

資料來源: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
註 1:營業活動現金流量為淨流出。
註 2: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財務資料不滿 5 個年度者,應另編製採用我國財務會計準則之財務資料。
註 3:係按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計算。
註 4:按追溯調整公積轉增資後之加權平均股數計算。

註 5:財務分析項目計算公式如下:

  1. 財務結構
    (1) 負債占資產比率 = 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2) 長期資金占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比率 = (權益總額 + 非流動負債)/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2. 償債能力
    (1) 流動比率 = 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2) 速動比率 = (流動資產-存貨-預付費用)/流動負債。
    (3) 利息保障倍數 = 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3. 經營能力
    (1) 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週轉率 = 銷貨淨額/各期平均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餘額。
    (2) 平均收現日數 = 365/應收款項週轉率。
    (3) 存貨週轉率 = 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4) 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週轉率 = 銷貨成本/各期平均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餘額。
    (5) 平均銷貨日數 = 365/存貨週轉率。
    (6)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週轉率 = 銷貨淨額/平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淨額。
    (7) 總資產週轉率 = 銷貨淨額/平均資產總額。

  4. 履利能力
    (1) 資產報酬率 = [稅後損益 + 利息費用 × (1 - 稅率)]/平均資產總額。
    (2) 權益報酬率 = 稅後損益/平均權益總額。
    (3) 稅前純益佔實收資本額比率 = 稅前純益/實收資本額
    (4) 純益率 = 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5) 每股盈餘 =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損益-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

  5. 現金流量
    (1) 現金流量比率 = 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2) 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資本支出 + 存貨增加額 + 現金股利)。
    (3) 現金再投資比率 = (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毛額 + 長期投資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營運資金)。

  6. 槓桿度:
    (1) 營運槓桿度 = (營業收入淨額-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營業利益。
    (2) 財務槓桿度 = 營業利益/(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89

2.我國財務會計準則

(1)合併財務報告

年度
分析項目(註 2)
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註 1)
100 年度101 年度102 年度103 年度104 年度
財務
結構
負債占資產比率(%)62.8260.82不適用
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1,129.371,414.31



流動比率(%)144.73150.44
速動比率(%)64.0283.31
利息保障倍數(倍)51.9225.59



應收款項週轉率(次)4.454.24
平均收現日數8286
存貨週轉率(次)0.300.33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3.533.98
平均銷貨日數1,1971,106
固定資產週轉率(次)28.6435.92
總資產週轉率(次)1.081.21



資產報酬率(%)4.454.89
股東權益報酬率(%)11.5612.29
占實收資本比率(%)營業利益20.6417.59
稅前純益22.4425.27
純益率(%)3.993.92
每股盈餘
(元)
(註 3)2.272.55
(註 4)2.272.55



現金流量比率(%)(註 5)19.69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9.1313.52
現金再投資比率(%)(註 5)14.93


營運槓桿度1.431.03
財務槓桿度1.021.06
最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增減變動達 20%以上(增減變動未達 20%者可免分析):不適用

資料來源: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
註 1:102~104 年度係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之財務報告,故無依我國財務會計準所編製之財務報告。
註 2:財務分析計算公式請詳下表註 5。
註 3:係按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計算。
註 4:按追溯調整公積轉增資後之加權平均股數計算。
註 5:營業活動現金流量為淨流出。

90

(2)個體財務報告

年度
分析項目(註 5)
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註 1)
100 年度101 年度102 年度103 年度104 年度
財務結構負債占資產比率(%)51.4954.97不適用
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1,103.611,375.36
償債能力流動比率(%)145.29134.89
速動比率(%)111.0491.27
利息保障倍數(倍)538.1545.66
經營能力應收款項週轉率(次)4.214.43
平均收現日數8782
存貨週轉率(次)0.310.33
應付款項週轉率(次)3.523.95
平均銷貨日數1,1671,106
固定資產週轉率(次)27.3334.31
總資產週轉率(次)1.381.37
獲利能力資產報酬率(%)5.566.02
股東權益報酬率(%)11.8012.61
占實收資本比率(%)營業利益15.2415.30
稅前純益20.8223.71
純益率(%)4.144.08
每股盈餘
(元)
(註 3)2.272.55
(註 4)2.272.55
現金流量現金流量比率(%)(註 2)(註 2)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11.889.87
現金再投資比率(%)(註 2)(註 2)
槓桿度營運槓桿度1.200.96
財務槓桿度1.001.04
最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增減變動達 20%以上(增減變動未達 20%者可免分析):不適用

資料來源: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
註 1:102~104 年度係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之財務報告,故無依我國財務會計準所編製之財務報告。
註 2:營業活動現金流量為淨流出。
註 3:係按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計算。
註 4:按追溯調整公積轉增資後之加權平均股數計算。

註 5:財務分析項目計算公式如下:

  1. 財務結構
    (1) 負債占資產比率 = 負債總額/資產總額。
    (2) 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 = (股東權益淨額 + 長期負債)/固定資產淨額。

  2. 償債能力
    (1) 流動比率 = 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2) 速動比率 = (流動資產-存貨-預付費用)/流動負債。
    (3) 利息保障倍數 = 所得稅及利息費用前純益/本期利息支出。

  3. 經營能力
    (1) 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週轉率 = 銷貨淨額/各期平均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餘額。
    (2) 平均收現日數 = 365/應收款項週轉率。
    (3) 存貨週轉率 = 銷貨成本/平均存貨額。
    (4) 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週轉率 = 銷貨成本/各期平均應付款項(包括應付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付票據)餘額。
    (5) 平均銷貨日數 = 365/存貨週轉率。
    (6) 固定資產週轉率 = 銷貨淨額/平均固定資產淨額。
    (7) 總資產週轉率 = 銷貨淨額/平均資產總額。

  4. 履利能力
    (1) 資產報酬率 = [稅後損益 + 利息費用 × (1 - 稅率)]/平均資產總額。
    (2) 股東權益報酬率 = 稅後損益/平均股東權益淨額。
    (3) 純益率 = 稅後損益/銷貨淨額。
    (4) 每股盈餘 = (稅後淨利-特別股股利)/加權平均已發行股數。

  5. 現金流量
    (1) 現金流量比率 = 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流動負債。
    (2) 淨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 最近五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五年度(資本支出 + 存貨增加額 + 現金股利)。
    (3) 現金再投資比率 = (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現金股利)/(固定資產毛額 + 長期投資 + 其他資產 + 營運資金)。

  6. 槓桿度:
    (1) 營運槓桿度 = (營業收入淨額-變動營業成本及費用)/營業利益。
    (2) 財務槓桿度 = 營業利益/(營業利益-利息費用)。

92

(五)會計項目重大變動說明

比較最近二年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之會計科目,若金額變動達百分之十以上,且金額達當年度資產總額百分之一者,應詳予分析其變動原因如下表:

1.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合併)

年度
會計項目
104年度103年度增減變動說明
金額%(註1)金額%(註1)金額%(註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453,8092.97%128,1420.86%325,667254.15%主要係因將可運用之資金購買基金所致。
應收帳款3,907,71825.58%3,272,55521.96%635,16319.41%主要係因隨著承攬工地陸續投入,向業主開立發票請款增加,而於年底尚未收回之工程款亦增加所致。
應收建造合約款640,6994.19%1,682,75211.29%(1,042,053)(61.93)%主要係因部份廠房、商辦及住宅工程趨於完工而投入漸緩,且向業主開立發票請款增加,致年底應收建造合約款淨額減少。
短期借款755,3814.95%1,160,3657.79%(404,984)(34.90)%主要係將收到之工程款用以償還借款所致。
應付建造合約款837,0895.48%556,2413.73%280,84850.49%主要係因依工程進度與業主計價請款致增加所致。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458,9943.01%11,0000.07%447,9944,072.67%主要係因一年內到期長期借款重分類所致。
長期借款2,514,60716.46%2,907,41319.51%(392,806)(13.51)%主要係依照還款時程償還借款所致。
特別盈餘公積00.00%232,1871.56%(232,187)(100.00)%主要係因公司原以特殊目的或原因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其他權益合計為負數)而將保留盈餘加以限制凍結,惟提列原因已消滅,故全數轉回所致。
未分配盈餘758,8364.97%602,4784.04%156,35825.95%主要係因本期持續獲利。
本年度淨利325,5512.74%518,0874.55%(192,536)(37.16)%主係因104年度稅前淨利下降及所得稅費用上升所致。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327,2862.76%542,9824.77%(215,696)(39.72)%主係104年度淨利減少所致。
淨利歸屬於本公司業主326,4742.75%523,2074.60%(196,733)(37.60)%主係104年度淨利減少所致。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本公司業主320,4612.70%533,3424.69%(212,881)(39.91)%主係因104年度綜合損益減少所致。

註1:%指該項目於各相關報表之同型比率。
註2:%指以前一年為100%所計算出之變動比率。

93

2.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個體)

年度
會計項目
104年度103年度增減變動說明
金額%(註1)金額%(註1)金額%(註2)
現金及約當現金1,712,76712.27%1,425,06910.17%287,69820.19%主要係因收到業主工程款及在建房地完工,致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增加。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453,8093.25%128,1420.91%325,667254.15%主要係將可運用之資金購買基金所致。
應收帳款3,900,06627.94%3,272,55523.35%627,51119.17%主要係因隨著承攜工地陸續投入,向業主開立發票請款增加,而於年底尚未收回之工程款亦增加所致。
應收建造合約款641,8984.60%1,681,38612.00%(1,039,488)(61.82)%主要係因部份廠房、商辦及住宅工程趨於完工而投入漸緩,且向業主開立發票請款增加,致年底應收建造合約款淨額減少。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2,947,05021.11%2,259,59916.13%687,45130.42%主係因將地上權予以分割,以淨資產成立100%持有之子公司達林開發(股)公司所致。
長期預付租金-非流動00.00%1,136,6908.11%(1,136,690)(100.00)%主要係因將此地上權分割並成立子公司達林開發(股)公司,權利移轉後由達林開發(股)公司帳上按原有之攤銷基礎繼續攤提。
短期借款690,0004.94%920,0006.57%(230,000)(25.00)%主要係將收到之工程款用以償還借款所致。
應付建造合約款825,1595.91%554,3423.96%270,81748.85%主要係因依工程進度與業主計價請款致增加所致。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367,0002.63%11,0000.08%356,0003,236.36%主要係因一年內到期長期借款重分類所致。
長期借款1,662,71311.91%2,590,17318.48%(927,460)(35.81)%主要係依照還款時程償還借款所致。
特別盈餘公積00.00%232,1871.66%(232,187)(100.00)%主要係因公司原以特殊目的或原因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其他權益合計為負數)而將保留盈餘加以限制凍結,惟提列原因已消滅,故全數轉回所致。
未分配盈餘758,8365.44%602,4784.30%156,35825.95%主要係因本期持續獲利。
營業毛利869,4837.38%687,9366.38%181,54726.39%主要係因104年度部份毛利較高之廠辦及住宅工程投入較多所致。
營業淨利579,2264.91%336,3023.12%242,92472.23%主要係因營業毛利較103年度增加,且有效降低營業費用之支出所致。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73,738)(0.63)%264,0772.45%(337,815)(127.92)%主要係因子公司達欣開發於103年出售土地認列利益,而104年度未認列出售土地之利益。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131,183)(1.11)%260,2132.41%(391,396)(150.41)%主要係因利息收入減少,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損失增加,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利益減少,

94

註1:%指該項目於各相關報表之同型比率。
註2:%指以前一年為100%所計算出之變動比率。

二、財務報告應記載事項

(一)發行人申報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時之最近二年度財務報告及會計師查核報告,並應加列最近一季依法公告申報財務報告:

1.103年度合併財務報告及會計師查核報告: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附件三。
2.104年度合併財務報告及會計師查核報告: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附件四。
3.105年度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及會計師核閱報告: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附件七。

(二)最近二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但不包括重要會計項目明細表

1.103年度個體財務報告及會計師查核報告: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附件五。
2.104年度個體財務報告及會計師查核報告: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附件六。

(三)發行人申報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後,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前,如有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及個體財務報告,應併予揭露:無。

三、財務概況其他重要事項應記載事項

(一)本公司及關係企業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情事,應列明其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無。
(二)最近二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有無發生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情事者,應揭露資訊:無。
(三)期後事項:無。
(四)其他:無。

四、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檢討分析應記載事項

(一)財務狀況

  1. 財務狀況比較分析(合併)
年度
項目
104年度103年度差異
金額%
流動資產12,419,29712,041,444377,8533.14%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461,814455,6386,1761.36%
無形資產3,5734,377(804)18.37%
其他資產2,388,9752,402,710(13,735)(0.57)%
資產總額15,273,65914,904,169369,4902.48%
流動負債6,644,9946,057,104587,8909.71%
非流動負債3,939,7014,176,395(236,694)(5.67)%
負債總額10,584,69510,233,499351,1963.43%
股本2,196,2292,196,229--
資本公積1,176,0041,155,56220,4421.77%
保留盈餘1,184,1971,207,705(23,508)(1.95)%
其他權益72,83258,29714,53524.93%
庫藏股票(151,331)(151,331)--
權益總額4,688,9644,670,67018,2940.39%
1. 變動原因及影響:(金額變動達20%以上,且變動金額達新台幣一仟萬元者)
其他權益增加:主要係美金升值,而認列功能性貨幣為美金之海外子公司之累積換算利益增加。
2. 因應計畫:上述變動對本公司並無重大影響。

96

(二)財務績效

1.最近二年度財務績效分析(合併)

項目\年度104年度103年度增(減)金額變動比例(%)
營業收入11,870,26111,381,480488,7814.29%
營業成本10,981,34810,375,989605,3595.83%
營業毛利888,9131,005,491(116,578)(11.59)%
營業費用347,033428,347(81,314)(18.98)%
營業利益541,880577,144(35,264)(6.11)%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91,080)940(92,020)(9,789.36)%
稅前淨利450,800578,084(127,284)(22.02)%
所得稅費用125,24959,99765,252108.76%
本期淨利325,551518,087(192,536)(37.16)%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1,73524,895(23,160)(93.03)%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327,286542,982(215,696)(39.72)%
重大變動項目說明:(金額變動達20%以上,且變動金額達新台幣一仟萬元者)
(1)營業外收入及支出減少:主係因利息收入減少,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損失增加,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利益減少,借款增加致使財務成本增加,又因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虧損較多所致。
(2)稅前淨利降低:主係因104年度營業毛利、營業利益較103年度下滑及營業外支出較103年度增加所致。
(3)所得稅費用增加:主係因本年度營收及估列未分配盈餘稅增加所致。
(4)本期淨利減少:主係因104年度稅前淨利下降及所得稅費用上升所致。
(5)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減少:主係因104年度稅前淨利下降及所得稅費用上升使得本期淨利減少,且因人口統計假設變動使得精算損失增加及關聯企業虧損使得其他綜合損益減少所致。
(6)本期綜合損益總額減少:主係104年度淨利減少所致。

2.預期銷售數量及其依據,對公司未來財務業務之可能影響及因應計畫

本公司為國內營造領導廠商,累積多項實績,近年來承攬大型工程遍及全台,未來隨所承攬之台積電中科、南科廠房及住宅等大型工程將陸續挹注未來一、兩年度之營收及獲利。銷售數量係依據市場需求發展,並參酌客戶預估訂單量與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承攬案件而定,預期未來一年度之銷售量仍可望成長。

(三)現金流量

1.最近年度現金流量變動分析說明(合併)

項目/年度104年度103年度增(減)變動比率
現金流量比率(%)19.06(註)-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11.727.9946.68%
現金再投資比率(%)10.97(註)-
增減比率變動說明:
104年度現金流量允當比率較103年度增加,主要係因本年度大型廠辦及公共工程完工,存貨減少所致。
註:營業活動現金流量為淨流出。
  1. 最近年度流動性不足之改善計畫:不適用
  2. 未來一年(105年度)現金流動性分析(個體)
期初現金餘額全年來自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全年現金流出量現金剩餘(不足)數額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
投資計畫融資計畫
1,712,76714,743,97615,682,709774,034發行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1. 未來一年度現金流量變動情形分析: (1) 營業活動淨現金流入主要係預計本公司營業所產生之現金流入。 (2) 現金流出量主要用於營業支出及發放現金股利等。 2. 預計現金不足額之補救措施及流動性分析:本公司未來一年預估之現金流出主要係因應未來營運需求,除以營運活動現金流入支應外,於現金餘額不足時將以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因應。

(四) 最近年度重大資本支出對財務業務之影響

  1. 104年度重大資本支出情形:無。
  2.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98

(五)最近年度轉投資政策、其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劃

1.本公司之轉投資政策

本公司及子公司轉投資係以長期策略性投資,並以取得控制權為主。未來本公司及子公司轉投資政策不變,仍將以與本業相關之業務發展及長期策略性投資為主,審慎評估投資計劃。

2.最近年度轉投資獲利或虧損之主要原因、改善計畫及未來一年投資計畫

轉投資公司最近年度(104)投資損益獲利或虧損及主要原因改善計畫未來其他投資計畫
達林開發股份有限公司(9,688)主要係營運上支出,尚未有營運活動產生之獲利。俟興建完成進入營運。將視有興建等資金需求再增加投資
達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25,972)主要係銷售房地獲利扣除營運上之支出後產生虧損。新北市持有之土地,規劃推案中。
達欣整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109)主要係營業活動獲利尚足以支應營業費用後產生之獲利。
達瀝興業股份有限公司(499)主要係附設立,屬於草創時期,尚未有營運活動產生之獲利。增加業務取得以改善獲利。
Dacin Group Limited(18,848)主要係認列轉投資公司虧損。已於105年1月19日完成清算。
Multi Yield Co., Ltd.(14,622)主要係認列轉投資產生公司虧損。105年上半年度已改善,已獲利。
Dacin Asia Holdings Ltd.主要係認列轉投資公司虧損。俟馬來西亞開發案完工交屋認列獲利。
達欣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主要係認列轉投資公司虧損。俟越南開發案完工交屋認列獲利。
達欣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主要係認列轉投資公司虧損。俟越南開發案完工交屋認列獲利。
DACIN VIETNAM TAN TAO COMPANY LIMITED主要係尚未認列銷售房地獲利。俟越南開發案完工交屋認列獲利。
Dacin Malaysia Sdn Bhd主要係營建管理獲利扣除之支出後產生虧損。減少成本費用支出。
Dacin Singapore Pte. Ltd.主要係營運上支出,未有主要營運活動。已於105年7月4日完成清算。
Mayang Dacin Development Sdn Bhd主要係尚未認列銷售房地獲利。俟馬來西亞開發案完工交屋認列獲利。
昆山大欣置產有限公司(14,587)主要係尚未認列銷售房地獲利。105上半年度已改善,已產生獲利。

3.未來一年投資計畫:本公司預估未來一年尚無重大投資計畫。

(六)其他重要事項:無。

伍、特別記載事項

一、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一)列明最近三年度會計師提出之內部控制改進建議

年度會計師建議事項目前改善情形
102無重大缺失
103無重大缺失
104無重大缺失

(二)最近三年度內部稽核發現重大缺失之改善情形

本公司內部稽核執行過程中,除發現一般性作業問題,並立即對相關單位提出應行處理措施或改善計畫外,並無發現重大缺失之情事。

(三)內部控制聲明書: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114頁。

(四)委託會計師專案審查內部控制者,應列明其原因、會計師審查意見、公司改善措施及缺失事項改善情形:不適用。

二、委託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出具之信用評等報告:不適用。

三、證券承銷商評估總結意見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115頁。

四、律師法律意見書

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116頁。

五、由發行人填寫並經會計師複核之案件檢查表彙總意見:不適用。

六、前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於申報生效(申請核准)時經金管會通知應自行改進事項之改進情形:無。

七、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於申報生效時經金管會通知應補充揭露之事項:無。

八、公司初次上市、上櫃或前次及最近三年度申報(請)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時,於公開說明書中揭露之聲明書或承諾事項及其目前執行情形:無

九、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董事或監察人對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有不同意見且有記錄或書面聲明者,其主要內容:無。

十、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及其內部人員依法被處罰、公司對其內部人員違反內部控制制度規定之處罰、主要缺失與改善情形:無。

十一、證券承銷商、發行公司及其董事、監察人、總經理、財務或會計主管以及與本次申報募集發行有價證券案件有關之經理人等人出具不得退還或收取承銷相關費用之聲明書:附件八。

十二、發行人辦理現金增資或募集具股權性質之公司債,並採詢價圈購對外公開承銷之案件,證券承銷商及發行人等出具不得配售予關係人及內部人等對象之聲明書:附件九。

十三、發行人視所營事業性質,委請在技術、業務、財務等各方面具備專業知識及豐富經驗之專家,就發行人目前營運狀況及本次發行有價證券後之未來發展,進行比較分析並出具意見者,應揭露該等專家之評估意見:不適用。

100

十四、其他必要補充說明事項:

(一)承銷商應對出具不實聲明事項之圈購人收取違約金之承諾書請詳附件十。

十五、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一)董事會運作情形

本公司 104 年度董事會召開 6 次(A),董事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姓名實際出(列)席次數(B)委託出席次數(C)實際出(列)席率(B/A)實際出(列)席率(含委託出席)(B+C)/A備註
董事長品欣投資(股)公司
王人正
5183%100%
副董事長王人治5183%100%
董事品欣投資(股)公司
戴立俊
60100%100%
董事品欣投資(股)公司
廖肇邦
60100%100%
董事品欣投資(股)公司
張子文(註 1)
30100%100%
董事品欣投資(股)公司
陳士修(註 1)
30100%100%
董事品欣投資(股)公司
李念生(註 1)
1233%100%
董事品欣投資(股)公司
陸港華(註 2)
30100%100%
董事品欣投資(股)公司
謝天賀(註 2)
30100%100%
董事品欣投資(股)公司
譚國豪(註 2)
30100%100%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證交法第 14 條之 3 所列事項暨其他經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之董事會議決事項,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不適用,本公司尚未設置獨立董事。
二、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應敘明董事姓名、議案內容、應利益迴避原因以及參與表決情形:無。
三、當年度及最近年度加強董事會職能之目標(例如設立審計委員會、提昇資訊透明度等)與執行情形評估:
  ● 本公司參酌「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資訊揭露評鑑系統」,並衡量公司狀況,加強董事會職能及提昇資訊透明度。
  ● 本公司設立薪酬委員會,負責公司董、監事及高階管理人員薪資政策及架構,並設立正規且具透明度的薪資政策,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 本公司均有安排董事會成員參與進修研習有關公司治理相關課程,以提昇其公司治理及風險管理等專業能力。

註 1:於 104 年 7 月 10 日解任(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註 2:於 104 年 7 月 10 日新任(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101

(二)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或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

  1. 審計委員會:本公司並無設置審計委員會。
  2. 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

104年度董事會召開6次(A),監察人列席情形如下:

職稱姓名實際列席次數(B)實際列席率(B/A)備註
監察人黃添春6100%
監察人江輝雄(註)6100%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監察人之組成及職責:
(一)監察人與公司員工及股東之溝通情形:監察人認為必要時得與員工、股東直接聯絡對談。
(二)監察人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1、稽核主管於每月稽核項目完成後均向監察人提報稽核報告,監察人並無反對意見。
2、稽核主管列席公司定期性董事會並作稽核業務報告,監察人並無反對意見。
二、監察人列席董事會如有陳述意見,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監察人陳述意見之處理:無。

註:已於105年7月14辭任。

102

(三)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評估項目運作情形與上市上櫃公司
企業社會責任實
務守則差異情形
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一、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本公司尚未訂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惟本公司致力推行公司治理及良好文化,秉持公司誠信經營,推動公司進步及永續發展。N/A
二、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差異
(一) 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序實施?本公司及由本公司所控制個體之適用主體(以下稱「合併公司)設置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專責處理股東諮詢及建議等事項運作順暢。
(二) 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每月查詢並公告主要股東及董監事持股增減及設質變動情形。
(三) 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險控管及防火牆機制?依據合併公司「子公司監督與管理辦法」,建立與關係企業控管機制,並按月公告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之情形,並依規定申報取得或處分資產情形。
(四) 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本公司針對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全體員工訂定「公司誠信經營及行為準則」以規範相關行為並公布於公司內部網站中
三、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N/A
(一) 董事會是否就成員組成擬訂多元化方針及落實執行?本公司董事會設董事,董事成員之選任,係考量董事會整體之配置,董事會成員應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經驗、技能及素養。
(二) 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公司已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尚未自願設置其他功能性委員會。
(三) 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公司尚未訂定
(四) 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合併公司選聘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辦理簽證,並定期更換簽證會計師
四、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溝通管道,及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本公司於公司網站中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等完整聯絡資訊,溝通管道順暢,利害關係人得與公司進行溝通、建言,以維護應有之合法權益尚無重大差異
評估項目運作情形與上市上櫃公司
企業社會責任實務
守則差異情形
及原因
摘要說明
五、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事務?本公司委任日盛證券辦理股東會事務。尚無重大差異
六、資訊公開尚無重大差異
(一) 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合併公司業於公司網站設置股東專區建置財務、業務資訊,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相關資訊。
(二) 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如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等)?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專責處理股東或投資人諮詢事宜,指定專人及財務部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
七、公司是否有其他有助於瞭解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權益、僱員關懷、投資者關係、供應商關係、利害關係人之權利、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等)?1. 員工權益:合併公司勞資關係歷年來均處於和諧、穩定、共榮之關係,並致力於提昇員工待遇、福利,制訂員工教育訓練辦法,提供員工持續學習發展。
2. 僱員關懷:與同仁溝通互動、關懷激勵員工及經驗傳承交流。
3. 投資者關係:合併公司設有股東意見聯絡人專責處理股東建議。
4. 供應商關係:合併公司與供應商之間一向維持良好的關係。
5. 利害關係人之權利:利害關係人得與公司進行溝通、建言,以維護應有之合法權益。
6. 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合併公司均有安排參與進修有關公司治理相關課程。
7. 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不適用。
8. 客戶政策之執行情形:不適用。
9. 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及社會責任:規劃評估中。
尚無重大差異
八、公司是否有公司治理自評報告或委託其他專業機構之公司治理評鑑報告?(若有,請發明其董事會意見、自評或委外評鑑結果、主要缺失或建議事項及改善情形)公司尚無進行。N/A

104

(四)公司如有設置薪酬委員會者,應揭露其組成、職責及運作情形

1.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身份別條件是否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經驗及下列專業資格符合獨立性情形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家數備註
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相關科系之公私立大專院校講師以上法官、檢察官、律師、會計師或其他與公司業務所需之國家考試及格領有證書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具有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但如為公司或其母公司、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子公司之獨立董事者,不在此限。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非前三款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五以上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或持股前五名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非與公司或其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非為公司或其關係企業提供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服務或諮詢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其他主中平VVVVVVVVV
其他姚鈺VVVVVVVVV
其他張松森VVVVVVVVV
  1.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職責

薪資報酬委員會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其職權如下:

(1) 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2) 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1. 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1) 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三人。

(2) 本屆委員任期:103 年 5 月 26 日至 106 年 6 月 25 日,最近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 2 次(A),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姓名實際出席次數(B)委託出席次數實際出席率(%)(B/A)備註
召集人王中平20100%
委員姚鈺20100%
委員張松森20100%
其他應記載事項:
1. 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其差異情形及原因):無。
2.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紀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

106

(五)履行社會責任情形

評估項目運作情形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一、落實公司治理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規定相符。
(一)公司是否訂定企業社會責任政策或制度,以及檢討實施成效?(一)本公司及由本公司所控制個體之適用主體(以下稱「合併公司」尚未訂定企業社會責任政策或制度。
(二)公司是否定期舉辦社會責任教育訓練?(二)合併公司定期推動教育訓練課程及宣導事項。
(三)公司是否設置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專(兼)職單位,並由董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層處理,及向董事會報告處理情形?(三)合併公司推動企業社會責任單位:人資室、勞安室,目前仍持續致力企業社會責任之推行。
(四)公司是否訂定合理薪資報酬政策,並將員工績效考核制度與企業社會責任政策結合,及設立明確有效之獎勵與懲戒制度?(四)合併公司已訂定合理薪資報酬政策,並已將其與績效考核作業結合
二、發展永續環境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規定相符。
(一)公司是否致力於提升各項資源之利用效率,並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一)合併公司致力於營運活動中更有效率地運用資源,節約水、電資源、廢棄物回收、內部管理推動e化作業,減少用紙量等以降低對環境之衝擊。
(二)公司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二)合併公司在推動安衛活動方面,除了符合國內安衛相關法規外,也與國際接軌,推行安衛管理系統,並於99年12月取得OHSAS1800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及TOSHMS台灣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之認證。
(三)公司是否注意氣候變遷對營運活動之影響,並執行溫室氣體盤查、制定公司節能減碳及溫室氣體減量策略?(三)合併公司密切關注氣候變遷的議題及未來發展趨勢,積極推動節能減碳措施,並注意符合環保永續。
評估項目運作情形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三、維護社會公益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規定相符。
(一) 公司是否依照相關法規及國際人權公約,制定相關之管理政策與程序?(一)合併公司遵守相關勞動法規,相關員工任免、薪酬等均依照公司規章辦法,以保障員工基本權益。
(二) 公司是否建置員工申訴機制及管道,並妥適處理?(二)合併公司建置完善之申訴機制及管道,並妥善處理。
(三) 公司是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並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三)合併公司認為員工身心健康,才能創造高績效,因此致力營造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每年定期舉辦員工健康檢查,並透過多樣化的健康講座及衛教資訊,讓員工更能自我掌握健康狀況,進而自我健康管理。在工作安全上,藉由持續的教育訓練與宣導,養成員工緊急應變能力及安全觀念,降低不安全行為造成意外事故的發生。
(四) 公司是否建立員工定期溝通之機制,並以合理方式通知對員工可能造成重大影響之營運變動?(四)合併公司設有專人處理有關公司客戶業主申訴之相關問題,公平、即時處理申訴,並不定期執行顧客滿意調查評量分析。
(五) 公司是否為員工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五)合併公司定期舉辦教育訓練,以加強培養員工之專業技能。
(六) 公司是否就研發、採購、生產、作業及服務流程等制定相關保護消費者權益政策及申訴程序?(六)合併公司於公司網站中設有發言人及代理發言人等完整聯絡資訊,溝通管道順暢。
(七) 對產品與服務之行銷及標示,公司是否遵循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七)合併公司皆依循相關法規。
(八) 公司與供應商來往前,是否評估供應商過去有無影響環境與社會之紀錄?(八)公司並無影響環境與社會之紀錄。
(九) 公司與其主要供應商之契約是否包含供應商如涉及違反其企業社會責任政策,且對環境與社會有顯著影響時,得隨時終止或解除契約之條款?(九)合併公司與分包商在材料及工法上考量提昇施工品質。

108

評估項目運作情形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四、加強資訊揭露
(一) 公司是否於其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等處揭露具攸關性及可靠性之企業社會責任相關資訊?
(一) 合併公司已於EIP企業入口網站設置「勞安/品保」專區,研擬規劃於此專區揭露企業社會責任之相關資訊。
五、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訂有本身之企業社會責任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訂守則之差異情形:
合併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及相關規章仍持續研擬制定中
六、其他有助於瞭解企業社會責任運作情形之重要資訊:
1. 環保履行社會責任情形:
  合併公司工地響應行政院環保署推動「清淨家園全民運動計畫」,以具體行動落實環境整潔維護,績效卓著獲行政院環保署頒獎鼓勵。
2. 提昇社會愛好體育活動之風氣:
  合併公司自民國85年成立達欣工程籃球隊以來,除參加中華職籃(CBA)及中華民國超級籃球聯賽(SBL)的比賽,獲致優異成績外,並與台北市政府合作,積極進入校園,推展基層籃運,舉辦籃球訓練營,帶動籃球運動風氣,為國家培育無數優秀籃球人才,進而引導青少年從事健康、有益身心的活動,成效卓著,於民國101年9月獲得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頒發企業團體體育推手獎金質獎章,深獲各界肯定與讚揚,為企業回饋社會樹立典範。
3. 參與社會公益履行社會責任情形:
  合併公司秉持「取諸社會用之社會」履行企業之社會責任,參與面向涵蓋學校獎助學金、贊助學生籃球隊及營造工程工業同業相關服務及產業發展等。
4. 安全衛生:
  合併公司將工地施作之安全列為首要,本公司由民國91年起持續參加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勞動檢查處舉辦之安全衛生自主管理工地。
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如有通過相關驗證機構之查證標準,應加以敘明:無

(六)公司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採行措施

評估項目運作情形與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摘要說明
一、訂定誠信經營政策及方案尚無重大差異
(一)公司是否於規章及對外文件中明示誠信經營之政策、作法,以及董事會與管理階層積極落實經營政策之承諾?(一)本公司針對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全體員工訂定「公司誠信經營及行為準則」以規範相關行為並公布於公司內部網站中。
(二)公司是否訂定防範不誠信行為方案,並於各方案內明定作業程序、行為指南、違規之懲戒及申訴制度,且落實執行?(二)為使員工之行為、權利、義務及道德觀念有所遵循,合併公司已制定相關辦法與規定,新進人員職前訓練均安排宣導相關規章及行為指南,並於公司內部網站提供查詢。
(三)公司是否對「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第七條第二項各款或其他營業範圍內具較高不誠信行為風險之營業活動,採行防範措施?(三)為確保落實誠信經營,合併公司建立有效之會計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稽核人員並定期查核制度之有效性及遵循情形。
二、落實誠信經營尚無重大差異
(一)公司是否評估往來對象之誠信紀錄,並於其與往來交易對象簽訂之契約中明訂誠信行為條款?(一)合併公司定期對合作廠商進行評鑑,分包商進場前應依規定繳交相關資料備存及遵守相關規定,並提供財會人員參加專業訓練機構所舉辦之財務會計、財經法律、職業道德及法律責任等相關專業訓練課程。
(二)公司是否設置隸屬董事會之推動企業誠信經營專(兼)職單位,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其執行情形?(二)合併公司已設置專任稽核人員,「董事會議事規則」中訂有董事利益迴避制度,對董事會所列議案,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致有害公司利益之虞者,得陳述意見及答詢,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

(七)公司如有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者,應揭露其查詢方式:未訂。

(八)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會計主管、財務主管、內部稽核主管及研發主管等辭職解任情形之彙總:無此情形。

(九)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之瞭解的重要資訊,得一併揭露:無。

112

陸、重要決議

一、重要決議記載與本次發行有關之決議文:

本次發行有關之決議文:請參閱本公開說明書第 117 頁至 118 頁。

113

遠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日期:105年3月22日

本公司民國104年度之內部控制制度,依據自行評估的結果,運聲明如下:

一、本公司確知建立、實施和維護內部控制制度係本公司董事會及經理人之責任。本公司業已建立此一制度。其目的係在對營運之效果及效率(含獲利、績效及保障資產安全等)、報導具可靠性、及時性、透明性及符合相關規範暨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等目標的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其先天限制,不論設計如何完善,有效之內部控制制度亦僅能對上述三項目標之達成提供合理的確保;而且,由於環境、情況之改變,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可能隨之改變。惟本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設有自我監督之機制,缺失一經辨認,本公司即採取更正之行動。

三、本公司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以下簡稱「處理準則」)規定之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判斷項目,判斷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是否有效。該「處理準則」所採用之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係為依管理控制之過程,將內部控制制度劃分為五個組成要素:1.控制環境,2.風險評估,3.控制作業,4.資訊與溝通,及5.監督作業。每個組成要素又包括若干項目。前述項目請參見「處理準則」之規定。

四、本公司業已採用上述內部控制制度判斷項目,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及執行的有效性。

五、本公司基於前項評估結果,認為本公司於民國104年12月31日[10]的內部控制制度(含對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包括瞭解營運之效果及效率目標達成之程度、報導係屬可靠、及時、透明及符合相關規範暨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有關的內部控制制度等之設計及執行係屬有效,其能合理確保上述目標之達成。

六、本聲明書將成為本公司年報及公開說明書之主要內容,並對外公開。上述公開之內容如有虛偽、隱匿等不法情事,將涉及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一百七十一條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等之法律責任。

七、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民國105年3月22日董事會通過,出席董事7人中,有0人待反對意見,

遠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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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章

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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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章

註1:公開發行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與執行,如於年度中存有重大缺失,應於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中第四項後增列說明段,列舉並說明自行評估所發現之重大缺失,以及公司於資產負債日前所採取之改善行動與改善情形。

註2:聲明之日期為「會計年度終了日」。

114

承銷商總結意見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達欣公司或該公司)本次為辦理公開募集與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上限玖仟陸佰張,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依業面金額十足發行,預計發行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玖億陸仟萬元整,依法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申報。業經本承銷商採用必要之輔導及評估程式,包括實地瞭解該公司之營運狀況,與公司董事、經理人及其他相關人員面談或舉行會議,蒐集、整理、查證及比較分析相關資料等,予以審慎評估。特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應行記錄事項要點」及「證券承銷商受託辦理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之評估查核程式」規定,出具本承銷商總結意見。

依本承銷商之意見,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符合「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相關法令之規定,暨其計畫具可行性及必要性,其資金用途、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亦具合理性。

釧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許道新

承銷部門主管:林能新

img-2.jpeg

中華民國105年 月 日

律師法律意見書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為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張數為上限 9,600 張,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發行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 960,000,000 元整,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申報。經本律師採取必要審核程序,包括實地瞭解,與公司董事、經理人及相關人員面談或舉行會議,蒐集、整理、查證公司議事錄、重要契約及其他相關文件、資料,並參酌相關專家之意見等。特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出具本律師法律意見書。

依本律師意見,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之法律事項檢查表所載事項,並未發現有違反法令致影響有價證券募集與發行之情事。

此致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翰辰法律事務所
邱雅文律師

img-3.jpeg

中華民國一〇五年九月九日

^{}[] 遠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第九屆第十五次董事會議事錄

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5年8月9日(星期二) 上午十一點整
開會地點:台北市敦化南路2段92號12樓會議室
出席董事:王人正董事  王人治董事  戴立俊董事  廖肇邦董事
薛家瑜董事(張子文董事代理)  張子文董事  許維貞董事
列席:黃監察人添春  陳士修副總  財會主管鄭雙慶
檀植主管楊士偉
主席:王董事長人正  記 錄:鄭雙慶

壹、報告事項:【略】

貳、討論事項:

議案一:【略】

議案二:

案 由:擬變更本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償債款項來源,謹提請審議。

說明:一、本公司依公司法第248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擬向金管會申請變更前述轉換公司債償債款項來源,由原「本公司營業活動及融資活動項下」支應,變更為「本公司自有資金、銀行借款、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支應。

二、敬請審議。

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議案三:

案 由:擬發行本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謹提請審議。

說明:一、為支應本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持有人執行責回權而衍生之還本及利息補償金等資金需求,擬募集與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每張面額為

117

新台幣10萬元整,發行總金額以新台幣十億元為上限,發行期間為3年,票面利率0%,依面額十足發行。

二、本次轉換公司債發行計畫所需之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請詳附件三),及暫定發行及轉換辦法(請詳附件四)。

三、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時效,本次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發行金額、發行條件、發行及轉換辦法之訂定,以及本計劃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劃項目、資金預定運用進度暨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募集時間及其他發行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訂定或修正時,擬授權本公司董事長全權處理。

四、本次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將採詢價圈購方式全數對外公開承銷,並依證券交易法第8條及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10條規定得不印製實體債券,採帳簿劃撥交付,本次轉換公司債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發行後,將向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申請櫃檯買賣。

五、為配合本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作業,擬授權本公司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六、本次發行如有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七、敬請 審議。

決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議案四-五:【略】

參、臨時動議:

肆、散會。

118

附件一、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 遠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遠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一、債券名稱:

遠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以下簡稱「本轉換公司債」)。

二、發行日期:

民國(以下同)〇年〇月〇日(以下簡稱「發行日」)。

三、發行總額:

本轉換公司債每張面額為新台幣壹拾萬元整,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發行張數上限為玖仟陸佰張,發行總額上限為新台幣玖億陸仟萬元整。

四、發行期間:

發行期間三年,自〇年〇月〇日發行,至〇年〇月〇日到期(以下簡稱「到期日」)。

五、債券票面利率:

票面年利率為0%。

六、還本日期及方式:

除本轉換公司債之持有人依本辦法第十條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註銷者外,本公司於本債券到期時依債券面額將債券持有人所持有之本債券以現金一次償還。

七、擔保情形:

本轉換公司債為無擔保債券,惟如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本公司另發行或私募其他有擔保附認股權公司債或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時,本轉換公司債亦將比照該有擔保附認股權公司債或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設定同等級之債權或同順位之擔保物權。

八、轉換標的:

九、轉換期間:

債券持有人得於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日後滿一個月之翌日(〇年〇月〇日)起,至到期日(〇年〇月〇日)止,除(一)普通股依法暫停過戶期間、(二)本公司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之期間、(三)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

始交易日前一日止之外,得隨時透過交易券商轉知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保公司」)向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請求依本辦法規定將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股票,並依本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規定辦理。

(一)債券持有人透過集保公司以帳簿劃撥方式辦理轉換。

(二)華僑及外國人申請將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時,一律統由集保公司採取帳簿劃撥方式辦理配發。

本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之訂定,係以O年O月O日為轉換價格訂定基準日,取基準日(不含)前一個營業日、前三個營業日、前五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擇一者為基準價格,再以基準價格乘以 101~110% 之轉換溢價率,即為本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訂價基準日前如遇有除權或除息者,其經採樣用以計算轉換價格之收盤價,應先設算為除權或除息後價格;轉換價格於決定後至實際發行日前,如遇有除權或除息者,應依轉換價格調整公式調整之。依上述方式,轉換價格為每股新台幣O元。

$$
\text{調整後轉換價格} = \text{調整前轉換價格} \times \left[ \frac{\text{轉換成本} \times \text{新股發行或私募}}{\text{轉換成本} \times \text{新股發行或私募}} \times \left( \text{已發行股數} \times \text{(註 2)} + \text{(註 3)} \right) \right]
$$

^{}[] 2

^{}[] 已發行股數+新發行或私募股數

註 1:如為股票分割則為分割基準日;如為合併或受讓增資則於合併或受讓基準日調整;如係採詢價圈購辦理之現金增資或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因無除權基準日,則於股款繳足日調整;如係採私募方式辦理之現金增資,則於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調整。如於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除權基準日後變更新股發行價格,則依更新後之新股發行價格重新調整,如經設算調整後之轉換價格低於原除權基準日前已公告調整之轉換價格,則函請櫃買中心重新公告調整之。

註 2: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包括募集發行與私募股份)減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

註 3:每股繳款額如係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額為零。若係屬合併增資發行新股者,則其每股繳款額為合併基準日前依消滅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之每股淨值乘以換股比例。如係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則每股繳款額為受讓之他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之每股淨值乘以換股比例。

註 4:每股時價之訂定,應以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股票分割基準日或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1.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如遇本公司配發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超過 1.5% 時,應按所佔每股時價之比率於除息基準日調降轉換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向下調整,向上則不予調整),並應函請櫃買中心公告調整後之轉換價格。本項轉換價格調降之規定,不適用於除息基準日(不含)前已提出請求轉換者。其調整公式如下:

$$
\text{調降後轉換價格} = \text{調降前轉換價格} \times \left(1 - \text{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註)之比率}\right)
$$

  1.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遇有本公司以低於每股時價(註 1)之轉換或認股價格再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時,本公司應依下列公式調整本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向下調整,向上則不予調整),並函請櫃買中心公告,於前述有價證券或認股權發行之日或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調整之:

$$
調整後轉換價格 = 測整前轉換價格 \times \frac{\text{已發行股數(註 2)} + \left{ \begin{array}{l} \text{新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 \ \text{轉換權或認股權之有價證券} \times \ \text{其轉換或認股價格} \end{array} \right. + \left{ \begin{array}{l} \text{新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 \ \text{轉換權或認股權之有價證券} \ \text{其可轉換或認購之股數} \ \text{每股時價} \end{array} \right.
$$

已發行股數 + 新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有價證券其可轉換或認購之股數

註 1:每股時價為再發行(或私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之訂價基準日或私募有價證券交付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擇一計算。

註 2: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募集發行與私募股份,減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再發行(或私募)募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如係以庫藏股支應,則調整公式中之已發行股數應減除新發行(或私募)有價證券可轉換或認購之股數。

(1) 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轉換價格 =

(2) 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轉換價格 =

(調整前轉換價格 - 每股退還現金金額) × (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註)/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本轉換公司債經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者,所轉換之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於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以上事項均由本公司洽台灣證券交易所同意後公告之。

(一)現金股利

  1. 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當年度一月一日起至當年度本公司向台灣證券交易所洽辦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不含)以前請求轉換者,得參與當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前一年度現金股利。
  2. 當年度本公司向台灣證券交易所洽辦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含)起至現金股息除息基準日(含)止,停止本轉換公司債轉換。
  3. 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當年度現金股息除息基準日翌日起至當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含)請求轉換者,不得享有當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前一年度現金股利,但得參與次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當年度現金股利。

(二)股票股利

  1. 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當年度一月一日起至當年度本公司向台灣證券交易所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不含)以前請求轉換者,得參與當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前一年度股票股利。
  2. 當年度本公司向台灣證券交易所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含)起至無償配股除權基準日(含)止,停止本轉換公司債轉換。
  3. 本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當年度無償配股除權基準日翌日起至當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含)請求轉換者,不得享有當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前一年度股票股利,但得參與次年度股東會決議發放之當年度股票股利。

十八、所有本公司收回(包括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償還或已轉換之本轉換公司債將被註銷,不得再賣出或發行,其所附轉換權併同消滅。

5

十九、本轉換公司債及所換發之普通股均為記名式,其過戶、異動登記、設質、遺失等均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及公司法相關之規定辦理,另稅賦事宜依當時之稅法規定辦理。

二十、本轉換公司債由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為債權人之受託人,以代表債權人之利益行使查核及監督本公司履行本轉換公司債發行事項之權責。凡持有本轉換公司債之債權人,不論係於發行時認購或中途買受者,對於本公司與其受託人之間所定受託契約規定、受託人之權利義務及本發行及轉換辦法均予同意,並授與受託人有關受託事項之全權代理,此項授權並不得中途撤銷;至於受託契約內容,債權人得在營業時間內隨時至本公司或受託人營業處所查詢。

二十一、本轉換公司債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還本及轉換事宜。

二十二、本轉換公司債之發行依證券交易法第八條規定不印製實體債券。

二十三、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之處,悉依相關法令辦理之。

^{}[] 6

附件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價格計算書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價格計算書

一、說明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或達欣公司)本次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業經該公司105年8月9日之董事會討論並決議通過,每張面額為新台幣壹拾萬元整,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發行總張數上限為玖仟陸佰張,發行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玖億陸仟萬元整。

二、該公司最近三年度及最近期之財務狀況

(一)最近三年度及最近期每股稅後純益及每股股利如下表:

單位:元

項目
年度
每股稅後
純益
股利分派
現金股利無償配股合計
盈餘配股資本公積
102 年度4.062.52.5
103 年度2.541.51.5
104 年度1.581.01.0
105 年上半年度1.43

資料來源: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

(二)截至105年6月30日止經會計師核閱之股東權益、流通在外股數及每股淨值:

說明金額/股數
105年6月30日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4,533,646 仟元
105年6月30日發行在外股數219,623 仟股
105年6月30日每股帳面淨值20.64(元/股)

資料來源: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

(三)最近期及最近三個會計年度之財務資料

1.簡明資產負債表

年度
項目
最近三個會計年度財務資料105年度
截至6月30日
財務資料
102年度103年度104年度
流動資產10,313,64312,041,44412,419,29713,480,487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459,980455,638461,814456,939
無形資產3,1574,3773,5732,412
其他資產2,180,6902,402,7102,388,9752,366,488
資產總額12,957,47014,904,16915,273,65916,306,326
流動負債分配前6,980,8996,057,1046,644,9949,011,420
分配後7,529,9566,386,5386,864,617-
非流動負債1,381,0594,176,3953,939,7012,554,266
負債總額分配前8,361,95810,233,49910,584,69511,565,686
分配後8,911,01510,562,93310,804,318-
歸屬於母公司
業主之權益
4,351,4934,466,4624,477,9314,533,646
股本2,196,2292,196,2292,196,2292,196,229
資本公積1,024,8781,155,5621,176,0041,189,632
保留盈餘分配前1,247,9931,207,7051,184,1971,259,606
分配後698,936878,271964,574-
其他權益33,72458,29772,83239,510
庫藏股票(151,331)(151,331)(151,331)(151,331)
非控制權益244,019204,208211,033206,994
權益總額分配前4,595,5124,670,6704,688,9644,740,640
分配後4,046,4554,341,2364,469,341-

資料來源: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

2.簡明綜合損益表

單位: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之外,餘係仟元

年度
項目
最近三個會計年度財務資料105年度
截至6月30日
財務資料
102年度103年度104年度
營業收入15,148,11111,381,48011,870,2616,774,995
營業毛利1,615,7561,005,491888,913490,140
營業損益1,008,714577,144541,880334,496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8,000940(91,080)41,038
稅前淨利1,016,714578,084450,800375,534
繼續營業部門
本期淨利
853,176518,087325,551294,290
停業單位損失
本期淨利853,176518,087325,551294,29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稅後淨額)
21,82824,8951,735(36,619)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875,004542,982327,286257,671
淨利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836,194523,207326,474295,032
淨利歸屬於非控制權益16,982(5,120)(923)(742)
綜合損益總額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
852,203533,342320,461261,710
綜合損益總額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
22,8019,6406,825(4,039)
每股盈餘4.062.541.581.43

三、發行價格之訂定方式及合理性說明

該公司本次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總額上限為新台幣玖億陸仟萬元整,每張面額為新台幣壹拾萬元,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發行期間為三年,票面利率為 0%,發行時轉換價格之訂定,係參考國內轉換公司債之計算方式,並視國內證券市場轉換公司債交易及發行概況,暨該公司未來營運發展等因素訂定之。其計算方式及訂定原則如下:

(一)轉換價格之訂定原則、方式及合理性

1.轉換價格訂定之法規根據

根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十七條之規定,發行公司發行轉換公司債,用以計算暫訂轉換價格之基準價格,應以向金管會申報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且暫訂轉換價格之訂定應高於基準價格;其實際發行時,用以計算轉換價格之基準價格,應以申報承銷契約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且轉換價格之訂定應高於基準價格。

亦即,轉換價格 = $> (\mathrm{MA}^1, \mathrm{MA}^3, \mathrm{MA}^5)$,其中,

$\mathrm{MA}^1$ 為基準日前 1 個營業日該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數平均數。

$\mathrm{MA}^3$ 為基準日前 3 個營業日該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數平均數。

$\mathrm{MA}^5$ 為基準日前 5 個營業日該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數平均數。

以上述基準價格乘以轉換溢價比率為本轉換公司債發行之轉換價格。

2.轉換價格之訂定方式及其合理性

①取基準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普通股之平均收盤價為基準價格,主係為反應目前市場交易狀況。

②取上述三者擇一為基準價格,主係為落實時價發行之精神,以與國際現狀接軌。

③參考目前國內轉換公司債發行條件訂定方式,及國內證券市場轉換公司債發行及交易概況,暨該公司過去經營績效及未來營運展望,將轉換溢價比率暫訂為 101% ~ 110%,其轉換價格應屬合理。

(二)發行價格之訂定模型

1.發行條件主要條款

本次達欣公司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其中與發行價格有關之主要條款說明如下:

(1)發行期間

發行期間三年,自 105 年 ○ 月 ○ 日發行,至 108 年 ○ 月 ○ 日到期(以下簡稱「到期日」)。

(2)債券票面利率

票面年利率為0%。

(3)還本日期及方式

除本轉換公司債之持有人依本辦法第十條轉換為該公司普通股,或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註銷者外,該公司於本債券到期時依債券面額將債券持有人所持有之本債券以現金一次償還。

(4)擔保情形

本轉換公司債為無擔保債券,惟如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該公司另發行或私募其他有擔保附認股權公司債或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時,本轉換公司債亦將比照該有擔保附認股權公司債或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設定同等級之債權或同順位之擔保物權。

(5)轉換標的

達欣公司普通股,該公司將以發行新股之方式履行轉換義務。

(6)轉換期間

債券持有人得於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日後滿一個月之翌日(105年O月O日)起,至到期日(108年O月O日)止,除(一)普通股依法暫停過戶期間、(二)該公司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之期間、(三)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之外,得隨時透過交易券商轉知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保公司」)向該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請求依本辦法規定將所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該公司普通股股票,並依本次轉換公司債之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規定辦理。

(7)賣回權

本次轉換公司債之發行及轉換辦法中並無債券持有人賣回權之設計。

(8)公司贖回權

本次轉換公司債之發行及轉換辦法中並無公司贖回權之設計。

2.理論模型概述

轉換公司債兼具股權及利率兩項商品特性,目前國內轉換公司債在發行條件設計中,包含多項選擇權,造成轉換公司債訂價過程相對困難,傳統 Black-Scholes 選擇權評價模型並無法評定轉換公司債之價值。因此,本承銷商利用其他數值方式求算其價值,本轉換債券理論價格所採用之數值方法,其評價理論基礎為 Cox, Ross 與 Rubinstein(1979)所提出之二元樹模型,以股價之二元展開,並考量包含投資人轉換、賣回權,發行公司買回權,重設條款等條件,與標的股價之市場風險、利率風險及信用風險。上述模型係為兼顧公司資金募集成本與保障投資人之權益而演繹。

5

  1. 理論價值之分解

依發行條款設計,可將轉換公司債之理論價值分解成下列五項:

(1) 純債券價值
(2) 轉換權價值
(3) 賣回權價值
(4) 買回權價值
(5) 重設權價值

在二元樹模型評價過程中,於展開之各期各節點上可得對應的基本變數值 (Underlying Variable Values),再依據上述各發行條款的有效期間及觸發條件,可計算得到轉換公司債理論價值,與上述五種價值之數值。

  1. 建立評價模型之路徑展開

(1) 評價模型之假設基礎

在推演二元樹評價模型時,Cox, Ross 與 Rubinstein(1979) 採用下列假設條件:

a. 資本市場是競爭性的市場 (Competitive Market)
b. 在資本市場內,諸如交易費用及稅率均不存在。投資者可任意借與貸放資金而不受限制。任一投資者或市場交易都無能力控制價格,也就是,他們接受市場所決定的價格 (Price Takers)。
c. 投資者可無限制地賣空或放空任何資產 (諸如股票)。
d. 無風險借貸利率存在,固定不變且相等。備有條件 b、c 及 d 的資本市場,稱之為完全市場 (Perfect Market)。
e. 履約股票在選擇權到期日或之前,無股息的分發。
f. 投資者是有理性的,他們尋求最高的利潤。因此,他們偏好高利潤 (Preferring More Wealth to Less)。

(2) 評價模型之路徑展開

以二元樹模型評價歐式買權契約,在推論二元樹評價模型時,須要下列符號:

△ 代表所應購買或放空的履約股股數;

B 代表以無風險股利籌借或貸發的資金金額;

(u-1) 代表履約股價上升的百分比 (u>1),q 代表股價上升的機率;
(d-1) 代表履約股價下降的百分比 (d>1),(1-q) 代表股價下降的機率。

A. 單一期的評價

由 $t=0$ 至 $t=1$,履約股價可能上升 (u-1) 百分比或下降 (d-1) 百分比。在 $t=1$ 時,

^{}[] 6

股價可由下圖代表:

img-4.jpeg

img-5.jpeg

此處,

E 代表買權的履約價

$C_u$ 代表,在 $t = 1$ 時,當股價上升(u-1)百分比的買權價格;

$C_d$ 代表,在 $t = 1$ 時,當股價下降(d-1)百分比的買權價格;

$uS$ 代表,在 $t = 1$ 時,當股價上升(u-1)時的價格;

$dS$ 代表,在 $t = 1$ 時,當股價上升(d-1)時的價格。

目的是要評價在 $t = 1$ 時該買權契約的合理價格。評價的方法是複製一個避險組合,使其在 $t = 1$ 時的資金結構(Payoff Structure)與該買權在 $t = 1$ 時的資金完全相同。該避險組合的成分包括履約股股數(△)及籌借或貸發某些資金(B)。所以進行第二步,以求出△及B。

在 $t = 0$ 至 $t = 1$ 時,因股價上升(u-1)或下降(d-1),以致避險組合的價值也發生變動。其價值變動可由下圖表示:

img-6.jpeg

此處, $r = (1 + i)$ , $i =$ 無風險利率

因要建立複製(避險)組合,使其在 $t = 1$ 時的資金結構與買權的資金結構相同。故根據上面 $t = 1$ 時的圖表,可建立下列兩方程式:

$$
C _ {u} = \Delta u S + r B \tag {a}
$$

$$
C _ {d} = \Delta d S + r B \tag {b}
$$

解答上面二項方程式得到:

$$
\Delta = \frac {C _ {u} - C _ {d}}{S (u - d)} \tag {c}
$$

$$
\mathrm {B} = \frac {u C _ {d} - d C _ {u}}{(u - d) r} \tag {d}
$$

公式(c)及(d)代表在 $t = 0$ 時複製(避險)組合所應包含的履約股數及籌借或貸發資金的金額。

因在 $t = 1$ 時複製組合與買權的資金結構完全相同(由公式(a)及(b)所表示),兩者的現值 $(t = 0)$ 也應相同。也就是,

$$
C = \Delta S + B \tag {e}
$$

將公式(c)及(d)的 $\Delta$ 及B代入公式(e),獲得買權契約在 $t = 0$ 時的價格如下:

$$
\begin{array}{l} C = \frac {1}{r} \left[ \frac {(r - d)}{u - d} \cdot C _ {u} + \frac {(u - r)}{u - d} \cdot C _ {d} \right] \tag {f} \ = \frac {1}{r} \left[ p C _ {u} + (1 - p) C _ {d} \right] \tag {f1} \ \end{array}
$$

此處, $\mathrm{p = (r - d) / (u - d)}$ , $1 - \mathrm{p} = (\mathrm{u - r}) / (\mathrm{u - d})$

公式(f)或 $(\mathrm{f}^{1})$ 可說是歐式買權的單一期評價模型(A Single Period Pricing Model)。買權價格是由其未來的價格 $(C_{u}$ 及 $C_d)$ 、股價的未來變動百分比(u及d)、履約價格(X)與利率(r)所決定。也可說,在 $t = 0$ 時,買權價格是其期望價值 $[pC_u + (1 - p)C_d]$ 的現值。

因此買權的價格是,在風險中立環境下,買權未來折現價值的期望值,這並不是說,買權的期望報酬率等於無風險利率。在均衡下,持有買權一個時期等於有套利組合一個時期,因此,買權的期望報酬率應等於套利組合的期望報酬率。若買權受到市場的錯誤評價(Mispriced),則其期望報酬率與風險將會與套利組合的期望報酬率及風險不同,這會引起投資者的套利活動。

B.兩個時期的評價

上面單一期的評價程式可重複應用於推演兩個時期的買權評價模型(Two-Period Option Pricing Model)。爲推演兩個時期的評價模型,假設股價由 $t = 1$ 至 $t = 2$ 的變動百分比仍由(u-1)及(d-1)所代表。也就是,股價變動的隨機過程不變或穩定(the Stationary Stochastic Process of the Stock Price)。在兩個時期的架構下,履約股價的變動可由下圖表示之:

img-7.jpeg

因股價的變動,買權價格也隨之變動。買權在 $t = 2$ 的價格可由下圖表示:

$$
t = 0
$$

$$
t = 1
$$

$$
t = 2
$$

$$
\begin{array}{c}
C_{uu} = \max(u^2 S - E, 0) \
C_{ud} = \max(udS - E, 0) \
C_{dd} = \max(d^2 S - E, 0)
\end{array}
$$

下一步驟,我們將 $t=1$ 至 $t=2$ 看做一個時期。而後,運用公式(f'),我們可求得在 $t=1$ 時買權契約的兩種可能價格 $C_u$ 及 $C_d$,如下:

由 $t=1$ 至 $t=2$,股價由 uS 上升至 $u^2S$ 或下降至 udS 的情況下,買權在 $t=1$ 時的價格應為:

$$
C_u = \frac{1}{r} \left[ p C_{uu} + (1 - p) C_{ud} \right] \tag{g}
$$

類似的,有 $t=1$ 至 $t=2$,股價由 dS 上升至 udS 或下降至 d2S 的情況下,買權在 $t=1$ 時的價格為:

$$
C_d = \frac{1}{r} \left[ p C_{du} + (1 - p) C_{dd} \right] \tag{h}
$$

應注意的是,在第二期初時,套利組合(或稱避險組合)的成份必須重新調整才能使套利組合維持無風險,以及套利組合的期望報酬等於買權的期望報酬。利用公式(a)、(b)、(c)及(d),在第二期初應調整的股數與借款金額如下:

在 $t=1$ 時,當股價是 uS 時,

$$
C_{uu} = \Delta(uuS) + rB
$$

$$
C_{ud} = \Delta(udS) + rB
$$

解出上面兩公式的 $\Delta$ 及 $B$ 而得,

$$
\Delta = \frac{C_{uu} - C_{ud}}{(u - d)S}, \quad B = \frac{u C_{ud} - d C_{uu}}{(u - d)r}
$$

與單一期(或第一期)的原理相同,根據上面公式調整後的套利組合與買權在 $t=2$ 的期望報酬率都是相同。因此可決定買權在 $t=1$ 的價格,正如公式(g)與(h)所示。決定買權在 $t=1$ 的價格 $(C_u$ 與 $C_d)$ 後,我們可進一步決定買權在 $t=0$ 的價格,如下。

因在 $t=0$ 時買權的現值是其在 $t=1$ 時期望值的現值。由公式(g)及(h),買權在 $t=0$ 的現值應為:

$$
c = \frac{1}{r} \left[ p C_u + (1 - p) C_d \right] \tag{i}
$$

將公式(g)及(h)代入公式(i),即得買權的現值如下:

$$
\begin{array}{l}
c = \frac{1}{r^2} \left[ p^2 C_u u + 2 p (1 - p) C_{du} + (1 - p)^2 C_{dd} \right] \tag{j} \
= \frac{1}{r^2} \left[ p^2 \max(u^2 S - X, 0) + 2 p (1 - p) \max(udS - X, 0) \right]
\end{array}
$$

$$
+ (1 - p) ^ {2} \max \left(d ^ {2} S - X, 0\right) ] \quad \left(j ^ {1}\right)
$$

而後可運用統計上的二項分配函數(Binomial Distribution Function)重新改寫公式 $(\mathrm{j}^{1})$ 如下:

$$
\begin{array}{l} c = \frac {1}{r ^ {2}} \left[ \binom {2} {2} p ^ {2} \max \left(u ^ {2} d ^ {n} S - X, 0 \right. \right. \ \left. + \binom {2} {1} p (1 - p) \max \left(u ^ {1} d ^ {2 - 1} S - X, 0 \right. \right. \ \left. + \binom {2} {0} (1 - P) ^ {2} \max \left(d ^ {2} u S - X, 0\right) \right] \tag {k} \ \end{array}
$$

此處, $\binom{n}{j} = \frac{n!}{j!(n-j)!},\binom{2}{0} = 1,\binom{2}{1} = 2,\binom{2}{2} = 1$ 。

再以簡化(k),買權的現值可表示為

$$
c = \frac {1}{r ^ {2}} \left[ \sum_ {j = 0} ^ {2} \binom {2} {j} p ^ {j} (1 - p) ^ {2 - j} \bullet \max \left(u ^ {j} d ^ {2 - j} S - X, 0\right) \right] \tag {1}
$$

或者,

$$
c = \frac {1}{r ^ {2}} \left[ \sum_ {j = 0} ^ {2} \frac {2 !}{j ! (2 - j) !} p ^ {j} (1 - p) ^ {2 - j} \bullet \max \left(u ^ {j} d ^ {2 - j} S - X, 0\right) \right] \tag {1^1}
$$

5. 理論模型之推導模型

公式(1)或(11)代表若買權的到期限為兩個時期時,其現值可由二項式程式來決定(或評價)。若將之延伸到n個時期(n≥2),則買權的現值可由公式(m)所決定(即將公式(11)內的2改為n)

$$
c = \frac {1}{r ^ {n}} \left[ \sum_ {j = 0} ^ {n} \frac {n !}{j ! (n - j) !} p ^ {j} (1 - p) ^ {n - j} \bullet \max \left(u ^ {j} d ^ {n - j} S - X, 0\right) \right] \quad (\mathrm {m})
$$

但在公式(m)中,若 $u^{j}d^{n - j}S < X$ ,則 $\max (u^{j}d^{n - j}S - X,0) = 0$ 。若 $u^{j}d^{n - j}S > X$ ,則 $\max (u^{j}d^{n - j}S - X,0) = u^{j}d^{n - j}S - X > 0$ 。

故可將所有的零項消除,而只保留正項。在公式(m)中,假設k是一個最小的整數能使。也就是,

$$
k > \frac {\ln (X / S d ^ {n})}{\ln (u / d)} \quad (\mathrm {n})
$$

所以由公式(n)我們就可找出公式(m)中的所有的正項,去除零項後的公式(m)成為:

$$
c = \frac {1}{r ^ {n}} \left[ \sum_ {j = k} ^ {n} \frac {n !}{j ! (n - j) !} p ^ {j} (1 - p) ^ {n - j} \bullet \left(u ^ {j} d ^ {n - j} S - X\right) \right]
$$

$$
\begin{array}{l}
= \frac {1}{r ^ {n}} \left[ \sum_ {j = k} ^ {n} \frac {n !}{j ! (n - j) !} p ^ {j} (1 - p) ^ {n - j} \bullet u ^ {j} d ^ {n - j} S \right] - \left[ \sum_ {j = k} ^ {n} \frac {n !}{j ! (n - j) !} p ^ {j} (1 - p) ^ {n - j} X \right] \
= S \sum_ {j = k} ^ {n} \frac {n !}{j ! (n - j) !} p ^ {\cdot j} (1 - p ^ {\cdot}) ^ {n - j} \bullet u ^ {j} d ^ {n - j} S - \frac {X}{r ^ {n}} \sum_ {j = k} ^ {n} \frac {n !}{j ! (n - j) !} p ^ {j} (1 - p) ^ {n - j} \quad (\mathrm {o}) \
\end{array}
$$

此處, $p^{\cdot} = \frac{pu}{r}, 1 - p^{\cdot} = \frac{(1 - p)d}{r}$ (p)

公式(o)就是二項式買權評價模型,其簡化公式如下:

$$
c = S \bullet B (n, k, p ^ {\cdot}) - \frac {X}{r ^ {n}} B (n, k, p) \quad (\mathrm {q})
$$

此處,

$$
B (n, k, p ^ {\cdot}) = \sum_ {j = k} ^ {n} \frac {n !}{j ! (n - j) !} p ^ {j} (1 - p ^ {\cdot}) ^ {n - j}, n > k \tag {r}
$$

$$
B (n, k, p) = \sum_ {j = k} ^ {n} \frac {n !}{j ! (n - j) !} p ^ {j} (1 - p ^ {\cdot}) ^ {n - j} \tag {s}
$$

註: $n < k, c = 0$ 。

(三)轉換公司債理論價值之計算

1.計算參數說明

參數項數值參數說明
基準價格17.08 元按發行轉換辦法,以民國 105/9/9 為轉換價格暫定基準日,取基準日(不含)前一個營業日、前三個營業日、前五個營業日之該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孰低為基準價格 17.08 元。
轉換價格17.3 元按發行轉換辦法,基準價格乘以暫定轉換溢價率 101% 為計算依據(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暫定轉換價格為每股 17.3 元。
發行期間3 年取可轉債發行期間為 3 年。
股價波動度15.92%樣本期間-(104/9/9-105/9/8),樣本數-246
1. 採 105/9/8 起前一年為樣本期間。
2. 以日還原股價,計算樣本期間之日自然對數報酬率。
3. 以日報酬率標準差,乘上根號 246,可得股價波動度。
無風險利率0.4099%取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公債殖利率曲線圖於 105/9/7,2 年及 5 年期公債殖利率報價,分別為 105 央債甲 3(剩餘年限約為 1.468 年)及 105 央債甲 8(剩餘年限約為 4.794 年)之 0.3190% 及 0.5163%,以插補法計算可轉債存續期 3 年殖利率為 0.4099%,為無風險利率數值。
風險折現率1.7380%評估風險折現率時,可嘗試採用發行公司借款利率評估法、同業公司借款利率評估法等方式。本次擬採用發行公司借款利率評估法,評估數值為 1.7380%,做為風險折現率之參數值。
信用風險貼水132.81BP以風險折現率減無風險利率可得信用風險貼水。
切割期數1825 期將可轉債剩餘年限分割為 1825 期。
參數項數值參數說明
賣回收益率本轉換公司債並無賣回條款之設計。
到期收益率0%按發行轉換辦法,債券到期時依債券面額加計 0%之年收益率將本債券全數償還。

2. 理論價值計算結果

(1) 純債券價值

純債券價值為各期應付本息之折現後之現值(Present Value),本轉換公司債之票面利率為 0%,故其純債券價值等於 3 年後本金之折現值,計算本債券純債券價值所使用之風險折現利率,係以發行公司之借款利率為依據估算而得。本模型所採用之折現利率為 1.738%(具體估算方式參考上表),以計算本轉換公司債之純債券價值如下:

$$
\frac{100,000}{(1 + 1.738\%)^3} = 94,970
$$

(2) 轉換權

轉換權之計算方式為將買回、賣回與重設權條件自模型中抽離,推演求得不具買回、賣回與重設權之轉換公司債價值 100,610 元,將其扣除純債券價值 94,970 元,得轉換權價值 5,640 元。

(3) 賣回權

本轉換公司債並無賣回條款之設計,故無賣回權價值。

(4) 買回權

本轉換公司債並無買回條款之設計,故無買回權價值。

(5) 重設權

本轉換公司債並無重設條款之設計,故無重設權價值。

(6) 各權利價值百分比

權利價值(元)百分比例
純債券價值94,97094.39%
轉換權價值5,6405.61%
賣回權價值00.00%
買回權價值00.00%
重設權價值00.00%
總理論價值100,610100%

(四) 發行價格訂定之合理性評估

本轉換公司債之理論價格為 100,610 元,以 105 年 9 月 8 日臺灣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1.035% 估算流動性貼水,於扣除流動性貼水後為 99,579 元。經參酌該公司近年來經營績效、獲利能力、產業狀況及未來發展潛力,且為確保轉換公司債得順利

12

對外募集,於考量國內轉換公司債市場市況,及不損害發行公司股東權益下,該公司與本承銷商共同議定本債券每張發行價格為100,000元,尚不低於理論價格扣除流動性貼水後之九成(即 $99,579 \times 0.9 = 89,621$ 元),符合金管會之規定,其發行價格應屬合理。

四、總結

綜上所述,達欣公司本次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其發行暨轉換條件之設計,無論於轉換價格調整、轉換權之安排、對原股東及債權人之影響及整體市場環境,均備完善之考慮與規劃,其發行條件應屬合理。

此外,就可轉換公司債所採行之評價模型,業已妥善考量本次可轉換公司債所設計之發行條件,且所採用之評價模型,亦已考量轉換標的(達欣公司之股票)之市場風險因素、可轉換發行期間之利率趨勢及發行公司之特有信用風險貼水等,故整體而言,本次可轉債之不論於發行條件之設計或理論價值之運算,均屬適切合宜。

^{}[] 13

發行公司: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img-8.jpeg

法人董事長:品欣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img-9.jpeg

法人董事長代表人:王人正

(僅限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偵案轉換價格計算書使用)

中華民國一〇五年九月九日

^{}[] 主辦承銷商: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img-10.jpeg

代表人:許道義

img-11.jpeg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價格計算書使用)

附件三、103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 股票代码:2535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03 及 102 年度

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 92 號 9 樓

電話:(02)2706-2929

  • 1 -

^{}[] §目 综

一、月1-
二、日2-
三、期保企业合併财務报告梦明喜3-
四、會計師表格報告4~5-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6-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7~8-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9-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10~12-
九、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一)公司沿革13-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13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13~21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21~38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事業承認38~39
(六)重複會計科目之說明39~76六~二二
(七)關係人交易76~77三四
(八)資訊押之資產78三五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認78三六
(十)重大之期後事項78三七
(十一)外帶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匯率資訊79三八
(十二)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79~80、84~89二九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79~80、90二九
3.大陸投資資訊80、91二九
(十三)部門資訊81~83四十
  • 2 -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聲明書

本公司103年度(自1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與依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王人正

中華民國104年3月20日

^{}[] Deloitte.

^{}[] 勤業眾信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10596 台北市民主東路三段150號12樓

^{}[] Deloitte & Touche

^{}[] 12th Floor, Hung Tai Financial Plaza

^{}[] 156 Min Sheng East Road, Sec. 3

^{}[] Taipei 10596, Taiwan

^{}[] Tel: +886 (2) 2548-9988

^{}[] Fax: +886 (2) 4051-6388

^{}[]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03年及102年12月31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03年及10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與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有關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所述,部分子公司民國103及102年度之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其民國103年及102年12月31日之資產總額分別為新台幣(以下同)602,301仟元及602,070仟元,分別佔合併資產總額之 4.04% 及 4.65% 。民國103及102年度之營業收入淨額分別為27,587仟元及30,460仟元,分別佔合併營業收入淨額之 0.24% 及 0.20% 。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合併財務報告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合併財務報告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合併財務報告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達欣工程股份有限

  • 4 -

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03年及102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03年及10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103及102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師出具修正式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動業單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林安惠
林安惠
img-0.jpeg
會計師 陳清祥
陳清祥
img-1.jpeg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0920123784號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0920123784號

^{}[] 中華民國104年3月20日
^{}[] -5-

^{}[] 港澳

^{}[] 2017年1月1日

^{}[] 2017年1月1日

^{}[] 课程 | 新台幣科元

代 机 资 表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金 期 56金 期 56金 期 56金 期 56
活動資產
1100$ 1,882,66413$ 2,895,44832
1125待供衣食金融資產一流動(附註四及八)138,1421224,873
1130應收票據(附註四)392,395178,342
1170應收條款(附註四,十及十一)3,272,555223,302,545
1190應收建造合併數(附註四及十一)1,683,752111,604,968
1200其他應收款(附註四,十及三四)183,5571163,741
1221待售原地(附註四及十二)148,2961286,799
1224收藏原地(附註四,十二及三五)3,860,84827996,445
1474遞納存储費用(附註十二)30,148-7,954
1476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附註三五)84,270154,455
1478工程及全礁項目修繕金128,3451187,420
1479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七,十八及三五)241,6822229,658
11XX流動資產總計12,041,4448110,313,643
非流動資產
1523備供衣食金融資產一非流動(附註四及八)100,0001-
1543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附註四及九)805,8305804,099
1550採用權利法之租賃(附註四及十三)22,526-23,946
1600不動產、廠房及租借(附註四,十五及三五)455,6383459,980
1760租賃性不動產(附註四及十六)93,143165,264
1801電腦軟體停租(附註四)4,377-3,157
1840遞納所得租賃量(附註四及三六)32,894-47,256
1915預付原地款15,896--
1920符合保險金(附註三一)4,280-5,614
1980其他金融資產一非流動(附註三五)171,461174,000
1985長期預付租金一非流動(附註四,十七及三五)1,236,69081,161,471
15XX非流動資產總計2,862,725193,643,657
1XXX資產總計$ 14,904,169100$ 12,957,470
代 机 资 表總 共 任 任
活動負債
5100短期借款(附註十九及三五)$ 1,160,3658$ 1,230,000
2150應付債務(附註二一)17,284-46,130
2170應付帳款(附註十一,二一及三四)3,775,086253,703,523
2190應付建造合併數(附註四及十一)556,2764735,419
2219其他應付款(附註二二)289,2572314,852
2230當期所得租賃債(附註四)36,435-27,614
2260負債準備一流動(附註四及三三)35,579-39,930
2312預收原地款(附註四及十二)84,7341590,812
2325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附註十九及三五)11,000-200,000
2399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四)93,528192,553
21XX流動負債總計6,057,104416,580,895
非流動負債
2501持有供交易金融負債一非流動(附註四及七)31,680--
2530應付公司債(附註四及三十)1,106,8537-
2540長期借款(附註十九及三五)2,907,413201,258,270
2570遞納所得租賃債(附註四及三八)23,492-23,345
2640應付現保金負債(附註四及三四)106,456198,937
2645存入保險金(附註三一)501-501
25XX非流動負債總計4,176,395281,381,028
25XX負債總計10,232,499698,361,958
附屬於本公司第五之權益
經 本
3110普通股2,196,229152,196,229
3200資本公積1,155,56281,034,878
核發票類
5510法定票類公積373,0402304,747
5520特別票類公積232,1872260,309
5500本分配票類632,4784682,937
5500保留票類總計1,207,70581,247,993
5400其他權益58,257-35,724
5500海關股票( 151,331 )( 1 )( 151,331 )
31XX本公司第五之權益總計4,466,462304,351,403
36XX外部利權益204,2081244,019
3XXX權益總計4,670,670314,595,513
負債與權益總計$ 14,904,169100$ 12,957,470

^{}[] 後附之附註條本金僅歸為親本之一部分。

^{}[] (請參閱對第第四部分會計師事務所網站(http://www.hk100.com)查核報告)

^{}[] 電子表:交人式

^{}[] 1

^{}[] 簽證人:廖章好

^{}[] 會計主管:鄭鳳霞

^{}[] 遂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合併總合損益表

^{}[] 民國103年及10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代碼103年度102年度
金額%金額%
4000營業收入(附註四、十一、十四及二六)$ 11,381,480100$ 15,148,111100
5000營業成本(附註四、十二、十四、二四、二七及三四)10,375,9899113,532,35589
5950營業毛利1,005,49191,615,75611
6000營業費用(附註二四及二七)428,3474607,0424
6900營業淨利577,14451,008,7147
7010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其他收入(附註四及二七)
70,189166,113-
7020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四及二七)( 9)-( 29,075)-
7050財務成本(附註四及二七)( 63,527)( 1)( 35,659)-
7271應收帳款減損迴轉利益(附註四及十)--15,000-
7060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附註四及十三)( 5,713)-( 8,379)-
7000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940-8,000-
7900稅前淨利578,08451,016,7147
7950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二八)59,997-163,5381
8200本年度淨利518,0875853,1766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其他綜合損益103年度102年度
金額%金額%金額%
8310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附註四及二五)$ 67,952-$ 28,058-
8325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利益(附註四及二五)( 29,335)-9,015-
8360確定福利計畫精算損失(附註四、二四及二七)( 17,395)-( 14,594)-
8370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附註四、十三及二五)863-( 3,774)-
8399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相關之所得稅(費用)利益(附註四及二八)2,810-3,123-
8300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24,895-21,828-
8500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542,9825$ 875,0046
淨利歸屬於:
8610本公司業主$ 523,2075$ 836,1946
8620非控制權益( 5,120)-16,982-
8600$ 518,0875$ 853,1766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本公司業主$ 533,3425$ 852,2036
8720非控制權益9,640-22,801-
8700$ 542,9825$ 875,0046
每股盈餘(附註二九)
9710基本$ 2.54$ 4.06
9810稀釋$ 2.24$ 4.05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04年3月20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王人正

經理人:廖肇邦

會計主管:鄭双慶

^{}[] 近期工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分布

^{}[] 武德103年病毒感染率(近期)12月31日

^{}[] 单位:新台幣仟元,倍

^{}[] 每期顺利成立

代码本期新冠病毒感染率(近期)
A1102年1月1日检测新台幣仟元首次检测新台幣新台幣仟元新台幣仟元新台幣仟元新台幣仟元新台幣仟元新台幣仟元新台幣仟元新台幣仟元新台幣仟元新台幣仟元
197
B1公司监检公错--52,461-(52,461)-------
B5转到监检公错---24,797(24,797)-------
B9现金抵押一每期2.1元----(461,208)----(461,208)-(461,208)
L3现收存分子公司扶贫净额抵债及股东一存-------505,960----
仲东年102.03.01(469,392)(36,568)------28,619-28,619
O1仓库现金抵押子子公司收高保额抵债表-28,619-------28,61928,619
O1子公司现金增资---------28,64328,643
D1102年度净利----836,194---836,19416,982853,176
D3102年度现值其他结合额益----(12,113)19,1079,015-16,0095,81921,528
Z1102年12月31日检测2,196,2291,024,878304,747268,309682,957(623)34,347(151,331)4,351,495244,0194,595,512
102年度监检信息及分配
B1公司监检公错--68,293-(68,293)------
B5转到监检公错---(28,122)28,122------
B9现金抵押一每期2.5元----(549,057)---(549,057)-(549,057)
C5因受付可持续公司债贷利益益处或项目--96,615------96,615-96,615
以现债为重点者
O1仓库现金抵押子子公司收高保额抵债表-34,069------34,069-34,069
O1纳入子公司结合抵债---------(49,451)(49,451)
D1103年度净利----523,287---523,287(5,128)518,087
D3103年度现值其他结合额益----(14,438)53,908(29,338)-10,13514,76024,885
Z1103年12月31日检测$ 2,196,229$ 1,155,562$ 373,040$ 292,187$ 602,478$ 53,385$ 5,812($ 151,331)$ 4,466,462$ 354,208$ 4,670,672

说明之附註值来会侦讨路程为之一部分。

(转移到新東里信聯合會计师事务所武德104年3月20日查询报告)

董事长:王人立

规范人:廖鲁序

img-3.jpeg

会计主管:郭风唐

img-4.jpeg

^{}[] 遠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及子公司

^{}[] 合併現金流量表

^{}[] 民國103年及1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代碼103年度102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本年度稅前淨利$ 578,084$1,016,714
A20010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折舊費用8,4967,616
A20200攤銷費用2,7261,804
A20300應收帳款減損迴轉利益-( 15,000)
A20400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商品淨損失(利益)16,800( 40)
A20900財務成本63,52735,659
A22300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5,7138,379
A21200利息收入( 25,299)( 10,245)
A21300股利收入( 5,392)( 7,470)
A22500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334625
A23100處分投資利益( 34,295)( 12,470)
A23800待售房地跌價回升利益( 750)( 1,591)
A29900長期預付租金攤提24,78153,637
A30000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A31110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46,452
A31130應收票據( 122,863)( 66,125)
A31150應收帳款29,990660,246
A31170應收建造合約款222,422( 832,310)
A31180其他應收款( 23,087)( 162,810)
A31200在建及待售房地( 2,788,047)1,396,242
A31240其他流動資產10,825( 100,341)
A31250其他金融資產( 127,296)541,489
A32130應付票據( 28,866)( 304,576)
A32150應付帳款69,557350,140
A32180其他應付款( 27,665)28,655
A32170應付建造合約款( 179,143)507,359
A32200負債準備( 4,911)( 7,055)
A32210預收房地款( 506,088)( 997,585)
A32230其他流動負債1,00512,353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103年度102年度
A32240應計退休金負債$ 7,519($ 8,853)
A32990其他與營業活動相關之項目41,896( 482,747)
A33000營運產生之現金( 2,790,027)1,658,152
A33100收取之利息25,9638,063
A33300支付之利息( 61,397)( 36,017)
A33500支付之所得稅( 61,367)( 79,170)
AAAA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2,886,828)1,551,028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300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462,131)( 102,000)
B00400出售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461,9716,004
B01200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5,000)( 60,081)
B01300出售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價款38,88738,938
B01800取得採用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1,091)
B02700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4,405)( 7,060)
B02800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156
B03700存出保證金增加( 2,734)( 2,001)
B03800存出保證金減少4,0682,155
B04500取得電腦軟體( 3,946)( 1,821)
B05400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27,975)( 41,315)
B07300預付房地款項增加( 15,896)-
B07600收取其他股利5,3927,470
BBBB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1,768)( 160,746)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短期借款(減少)增加( 69,635)1,165,000
C01200發行公司債1,195,000-
C01600舉借長期借款1,959,000698,375
C01700償還長期借款( 509,167)( 711,999)
C04500支付股利( 514,988)( 432,589)
C05800非控制權益淨變動( 49,451)20,643
CCCC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2,010,759739,430
DDDD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15,0536,382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103年度102年度
EEEE本年度現金及約當現金淨(減少)增加數($ 872,784)$ 2,136,094
E00100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2,855,448719,354
E00200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982,664$ 2,855,448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04年3月20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王人正

經理人:廖肇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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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鄭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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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除另註明外,金額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遠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設立於 56 年 2 月,主要從事於土木及建築等工程之承攬及施工暨其相關業務之經營及投資;本公司股票自 85 年 3 月起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

本公司於 99 年 3 月 26 日經董事會決議,為拓展海外營造業務,於新加坡設立分公司,99 年 6 月 24 日完成新加坡分公司設立登記,並已於 100 年 5 月開始主要營業活動。

本公司和達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達功投資公司)及達昕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達昕投資公司)(皆為持股 100% 之子公司)為簡化投資架構及組織重組,已於 101 年 12 月 26 日經三方之董事會決議通過簡易合併案,以本公司為存續公司,達功投資公司及達昕投資公司為消滅公司,合併基準日為 102 年 3 月 1 日。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於 104 年 3 月 20 日經董事會通過。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 尚未生效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會認可之 2013 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國際會計準則(IAS)、解釋(IFRIC)及解釋公告(SIC)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發布之金管證審字第 1030029342 號及金管證審字第 1030010325 號函,合併公司應自 104 年起開始適用業經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發布且經金管會認可之 2013 年版 IFRS、IAS、IFRIC 及 SIC(以下稱「IFRSs」)及相關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修正規定。

  • 13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發布之生效日(註)

IFRSs之修正「IFRSs之改善-對IAS 39之修正(2009年)」 2009年1月1日或2010年1月1日

IAS 39之修正「嵌入式衍生工具」 於2009年6月30日以後結束之年度期間生效

「IFRSs之改善(2010年)」 2010年7月1日或2011年1月1日

「2009-2011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3年1月1日

IFRS 1之修正「IFRS 7之比較揭露對首次採用者之有限度豁免」 2010年7月1日

IFRS 1之修正「嚴重高度通貨膨脹及首次採用者固定日期之移除」 2011年7月1日

IFRS 1之修正「政府貸款」 2013年1月1日

IFRS 7之修正「揭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互抵」 2013年1月1日

IFRS 7之修正「揭露-金融資產之移轉」 2011年7月1日

IFRS 10「合併財務報表」 2013年1月1日

IFRS 11「聯合協議」 2013年1月1日

IFRS 12「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2013年1月1日

IFRS 10、IFRS 11及IFRS 12之修正「合併財務報表、聯合協議及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過渡指引」 2013年1月1日

IFRS 10、IFRS 12及IAS 27之修正「投資個體」 2014年1月1日

IFRS 13「公允價值衡量」 2013年1月1日

IAS 1之修正「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 2012年7月1日

IAS 12之修正「遞延所得稅:標的資產之回收」 2012年1月1日

IAS 19之修訂「員工福利」 2013年1月1日

IAS 27之修訂「單獨財務報表」 2013年1月1日

IAS 28之修訂「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 2013年1月1日

IAS 32之修正「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互抵」 2014年1月1日

IFRIC 20「露天礦場於生產階段之剝除成本」 2013年1月1日

註: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上述2013年版IFRSs及相關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修正規定將不致造成合併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 14 -

  • IFRS 10「合併財務報表」

此準則將取代 IAS 27「合併及單獨財務報表」,同時亦取代 SIC 12「合併:特殊目的個體」。合併公司考量對其他個體是否具控制,據以決定應納入合併之個體。當合併公司有 (i) 對被投資者之權力、(ii) 因對被投資者之參與而產生變動報酬之暴險或權利,且 (iii) 使用其對被投資者之權力以影響該等報酬金額之能力時,則合併公司對被投資者具控制。此外,針對較為複雜之情況下投資者是否具控制之判斷,新準則提供較多指引。

  1. IFRS 12「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IFRS 12 針對子公司、聯合協議、關聯企業及未納入合併報表之結構型個體之權益規定應揭露內容。首次適用 IFRS 12 時,合併公司之年度合併財務報告將提供較廣泛之揭露。

  1. IAS 28「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之修訂

依修訂之準則規定,合併公司僅將符合分類為待出售條件之投資關聯企業轉列為待出售,未分類為待出售之任何股權繼續採權益法。適用該修訂前,當投資關聯企業符合分類為待出售條件時,合併公司係將投資關聯企業全數轉列待出售,並全數停止採用權益法。

  1. IFRS 13「公允價值衡量」

IFRS 13 提供公允價值衡量指引,該準則定義公允價值、建立衡量公允價值之架構,並規定公允價值衡量之揭露。此外,該準則規定之揭露內容較現行準則更為廣泛,例如,現行準則僅要求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須按公允價值三層級揭露,依照 IFRS 13 規定,適用該準則之所有資產及負債皆須提供前述揭露。

IFRS 13 之衡量規定係自 104 年起推延適用。

  1. IAS 1 之修正「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

依修正之準則規定,其他綜合損益項目須按性質分類且分組為 (1)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及 (2)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

  • 15 -

項目。相關所得稅亦按相同基礎分組。適用該修正規定前,並無上述分組之強制規定。

合併公司將於104年適用上述修正規定,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預計將包含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預計將包含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利益(損失)、現金流量避險暨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除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外)。惟適用上述修正並不影響本年度淨利、本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及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6. IAS 19「員工福利」

該修訂準則規定「淨利息」將取代適用修訂準則前之利息成本及計畫資產之預期報酬,並以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乘以折現率決定淨利息。修訂後IAS 19除了改變確定福利成本之表達,並規定更廣泛之揭露。

此外,該修訂同時修改短期員工福利定義,修訂後短期員工福利定義為「預期於員工提供相關服務之年度報導期間結束日後12個月內全部清償之員工福利(離職福利除外)」,合併公司原分類為短期員工福利之帶薪年休假因可於勞務提供年度後15個月內使用,IAS 19修訂後將改分類為其他長期員工福利,並使用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相關福利義務。惟此項改變並不影響應付休假給付於合併資產負債表列為流動負債之表達。

104年首次適用修訂後IAS 19時,因追溯適用產生102年12月31日(含)以前之累積員工福利成本變動數係調整103年1月1日。此外,合併公司於編製104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時,將選擇不揭露103年比較期間之確定福利義務敏感度分析。首次適用時預計對本年度之影響如下:

  • 16 -
帳面金額首次適用之調整調整後帳面金額
綜合損益之影響
103年度
營業成本$ 10,375,989$ 120$ 10,376,109
營業費用$ 428,347$ 159$ 428,506
本年度期淨利$ 578,084($ 279)$ 577,805
本年度綜合損益$ 542,982($ 279)$ 542,703

(二) IASB 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 IFRSs

合併公司未適用下列業經 IASB 發布但未經金管會認可之 IFRSs。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金管會尚未發布生效日。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IASB發布之生效日(註1)
「2010-2012週期之年度改善」2014年7月1日(註2)
「2011-2013週期之年度改善」2014年7月1日
「2012-2014週期之年度改善」2016年1月1日(註4)
IFRS 9「金融工具」2018年1月1日
IFRS 9及IFRS 7之修正「強制生效日及過渡揭露」2018年1月1日
IFRS 10及IAS 28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2016年1月1日(註3)
IFRS 10、IFRS 12及IAS 28之修正「投資個體:合併報表例外規定之適用」2016年1月1日
IFRS 11之修正「聯合營運權益之取得處理」2016年1月1日
IFRS 14「管制遞延帳戶」2016年1月1日
IFRS 15「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2017年1月1日
IAS 1之修正「揭露計畫」2016年1月1日
IAS 16及IAS 38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法之闡釋」2016年1月1日
IAS 16及IAS 41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物」2016年1月1日
IAS 19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金」2014年7月1日
IAS 27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中之權益法」2016年1月1日
IAS 36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2014年1月1日
IAS 39之修正「衍生工具之合約更替及避險會計之繼續」2014年1月1日
IFRIC 21「公課」2014年1月1日

註1: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註 2:給與日於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開始適用 IFRS 2 之修正;收購日於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之企業合併開始適用 IFRS 3 之修正;IFRS 13 於修正時即生效。其餘修正係適用於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註 3:推延適用於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所發生之交易。

註 4:除 IFRS 5 之修正推延適用於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外,其餘修正係追溯適用於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將不致造成合併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1. IFRS 9「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之認列及衡量

就金融資產方面,所有原屬於 IAS 39「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範圍內之金融資產後續衡量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或以公允價值衡量。IFRS 9 對金融資產之分類規定如下。

合併公司投資之債務工具,若其合約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分類及衡量如下:

(1) 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而持有該金融資產,則該金融資產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此類金融資產後續係按有效利率認列利息收入於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減損損失認列於損益。

(2) 藉由收取合約現金流量與出售金融資產為目的之經營模式而持有該金融資產,則該金融資產係以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此類金融資產後續係按有效利率認列利息收入於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減損損益與兌換損益亦認列於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減損損益與兌換損益亦認列於損益,其他公允價值變動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於該金融資產除列或重分類時,原先累積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應重分類至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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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公司投資非屬前述條件之金融資產,係以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損益。惟合併公司得選擇於原始認列時,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投資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除股利收益認列於損益外,其他相關利益及損失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後續無須評估減損,累積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亦不重分類至損益。

金融資產之減損

IFRS 9 改採用「預期信用損失模式」認列金融資產之減損。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強制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租賃款、IFRS 15「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產生之合約資產或放款承諾及財務保證合約,係認列備抵信用損失。若前述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並未顯著增加,則其備抵信用損失係按未來 12 個月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若前述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已顯著增加且非低信用風險,則其備抵信用損失係按剩餘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但未包括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必須按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備抵信用損失。

此外,原始認列時已有信用減損之金融資產,合併公司考量原始認列時之預期信用損失以計算信用調整後之有效利率,後續備抵信用損失則按後續預期信用損失累積變動數衡量。

金融負債之認列及衡量

就金融負債方面,其分類及衡量之主要改變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負債之後續衡量,該金融負債公允價值變動金額中歸因於該負債之信用風險變動者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後續不予重分類至損益,其剩餘之公允價值變動金額則列報於損益。若上述關於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負債之會計處理引發或加劇會計配比不當,則該負債之利益或損失全數列報於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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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AS 36 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IASB 於發布 IFRS 13「公允價值衡量」時,同時修正 IAS 36「資產減損」之揭露規定,導致合併公司須於每一報導期間增加揭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本次 IAS 36 之修正係釐清合併公司僅須於認列或迴轉減損損失當期揭露該等可回收金額。此外,若可回收金額係以現值法計算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衡量,合併公司須增加揭露所採用之折現率。

  1.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修正 IFRS 8「營運部門」及 IFRS 24「關係人揭露」等若干準則。

IFRS 8 之修正係釐清若合併公司將具有相似經濟特性之營運部門彙總揭露,應於合併財務報告揭露管理階層於運用彙總基準時所作之判斷。此外,該修正亦釐清合併公司僅於部門資產定期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時,始應揭露應報導部門資產總額至企業資產總額之調節資訊。

IFRS 13 之修正係釐清適用 IFRS 13 後,無設定利率之短期應收款及應付款,若折現之影響不重大,仍得按原始發票金額衡量。

IAS 24「關係人揭露」之修正係釐清,為合併公司提供主要管理階層服務之管理個體係屬合併公司之關係人,應揭露管理個體提供主要管理階層服務而致報導個體發生之已支付或應支付金額,惟無須揭露該等薪酬之組成類別。

  1. IAS 16 及 IAS 38 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法之闡釋」

企業應採用適當之折舊及攤銷方法以反映其消耗該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與無形資產未來經濟效益之預期型態。

IAS 16「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修正規定,收入並非衡量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之適當基礎,且該修正並未提供得以收入為基礎提列折舊費用之例外規定。

IAS 38「無形資產」之修正則規定,除下列有限情況外,收入並非衡量無形資產攤銷費用之適當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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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無形資產係以收入之衡量表示(例如,合約預先設定當收入達特定門檻後無權再使用該無形資產),或
(2) 能證明收入與無形資產經濟效益之耗用高度相關。

上述修正於生效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推延適用,並允許提前適用。

  1. IFRS 15「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

IFRS 15係規範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認列原則,該準則將取代IAS 18「收入」、IAS 11「建造合約」及相關解釋。

合併公司於適用IFRS 15時,係以下列步驟認列收入:

(1) 辨認客戶合約;
(2) 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3) 決定交易價格;
(4) 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合約中之履約義務;及
(5) 於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IFRS 15 生效時,合併公司得選擇追溯適用至比較期間或將首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首次適用日。

  1. IAS 1之修正「揭露計畫」

該修正闡明,合併財務報告旨在揭露重大資訊,不同性質或功能之重要項目應予分別揭露,且不得與非重要項目彙總揭露,俾使合併財務報告提升可了解性。

此外,該修正闡明合併公司應考量合併財務報告之可了解性及可比性來決定一套有系統之方式編製附註。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合併公司仍持續評估其他準則、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一) 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會認可之IFRSs編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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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編製基礎

除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基礎編製。歷史成本通常係依取得資產所支付對價之公允價值決定。

(三)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流動資產包括:

  1.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資產;
  2.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 12 個月內實現之資產;及
  3. 現金及約當現金(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 12 個月用以交換或清償負債而受到限制者)。

流動負債包括:

  1.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負債;
  2.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 12 個月內到期清償之負債(即使於資產負債表日後至通過發布財務報告前已完成長期性之再融資或重新安排付款協議,亦屬流動負債),以及
  3. 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 12 個月之負債。惟負債之條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分類。

非屬上述流動資產或流動負債者,係分類為非流動資產或非流動負債。

合併公司從事建造工程部分,其營業週期長於一年,是以與營造業務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係按正常營業週期作為劃分流動或非流動之標準。

(四) 合併基礎

  1. 合併報告編製原則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包含本公司及由本公司所控制個體(子公司,含特殊目的個體)之財務報告。

合併綜合損益表已納入被收購或被處分子公司於當年度自收購日起或至處分日止之營運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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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之財務報告已予適當調整,以使其會計政策與合併公司之會計政策一致。

於編製合併報告時,各個體間之交易、帳戶餘額、收益及費損於合併時全數予以銷除。

分攤綜合損益總額至非控制權益

子公司之綜合損益總額係歸屬至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非控制權益因而成為虧損餘額。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當合併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係作為權益交易處理。合併公司及非控制權益之帳面金額已予調整,以反映其於子公司相對權益之變動。非控制權益之調整金額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間之差額,係直接認列為權益且歸屬於本公司業主。

  1. 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本合併財務報告編製主體如下:

投資公司名稱子公司名稱業務性質所持股權百分比說明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本公司達欣開發公司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國民住宅及商業大樓出售、出租暨其相關業務100.00%100.00%(1)
達欣整合公司從事建築資訊技術業務100.00%-(2)
Dacin Group 公司從事各種生產事業及服務事業之投資100.00%100.00%(3)
Dacin Group 公司Dacin Asia 公司從事各種生產事業及服務事業之投資100.00%100.00%(4)
Dacin Asia 公司Dacin Malaysia 公司從事工程管理等相關業務100.00%100.00%(5)
Dacin Singapore 公司從事承包住宅及大樓建築工程等相關業務100.00%100.00%(6)
達欣國際控股公司從事各種生產事業及服務事業之投資62.50%62.50%(7)
達欣新加坡控股公司從事各種生產事業及服務事業之投資15.00%15.00%(8)
達欣國際控股公司達欣新加坡控股公司從事各種生產事業及服務事業之投資80.00%80.00%(8)
達欣新加坡控股公司DACIN VIETNAM TAN TAO 公司從事不動產建設及基礎建設等相關業務90.00%80.00%(9)

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及其業務性質如下:

(1) 達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達欣開發公司):

達欣開發公司設立於72年11月1日,主要係從事於委託營造廠商興建住宅、商業大樓及一般工業用地廠房出租、出售暨其相關業務。該公司原名達欣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於87年7月20日奉經濟部核准,變更公司名稱為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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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原係一公開發行公司,已於91年6月27日經證期會核准撤銷公開發行。

子公司達功投資公司原持有達欣開發公司 38.69% 股權,為配合集團組織調整,於101年2月29日及9月14日分別向大欣投資及東寶投資等人(其他關係人)購入其所持有股權4,002,439股(金額計60,837仟元)後,持有達欣開發公司股權則增加為 48.70% 。

本公司和達功投資公司於102年3月1日進行簡易合併,原達功投資公司持有之達欣開發公司股票,遂轉由本公司持有,持有達欣開發公司股權遂增加為 100.00% 。

(2) 達欣整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達欣整合公司)

達欣整合公司設立於103年3月13日,主要從事於建築資訊技術業務。

(3) Dacin Group Limited (Dacin Group 公司):

Dacin Group 公司於 100 年 10 月 31 日設立於英屬維京群島,主要從事於各項投資控股業務。

(4) Dacin Asia Holdings Ltd. (Dacin Asia 公司):

Dacin Asia 公司於 100 年 11 月 1 日設立於英屬開曼群島,主要從事於各項投資控股業務。

(5) Dacin Malaysia Sdn Bhd (Dacin Malaysia 公司):

Dacin Malaysia 公司於 101 年 10 月 2 日設立於馬來西亞,主要從事工程管理等相關業務。

(6) Dacin Singapore Pte. Ltd. (Dacin Singapore 公司):

Dacin Singapore 公司於 101 年 11 月 7 日設立於新加坡,主要從事承包住宅及大樓建築工程等相關業務。

(7) 達欣國際控股有限公司(達欣國際控股公司):

達欣國際控股公司於97年4月11日設立於英屬開曼群島。主要係從事於各項投資控股業務。本公司100年10月28日董事會決議為擴展海外之工程承攬及不動產開發業務,將原設立之子公司達欣國際控股公司及其間接轉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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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欣新加坡控股公司(持股比例 80%)進行重組,重組後將透過 Dacin Group 公司(持股比例 100%)及孫公司 Dacin Asia 公司(持股比例 100%)間接持有達欣國際控股公司 62.5% 之股權,並以 100 年 12 月 27 日為換股基準日。

(8) 達欣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達欣新加坡控股公司):

達欣新加坡控股公司於 97 年 5 月 9 日設立於新加坡,主要係從事於各項投資控股業務。達欣國際控股公司原於 99 年 4 月 22 日與中鵬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合資協議書,約定達欣國際控股公司和中鵬營造公司轉投資達欣新加坡控股公司之持股比例分別為 80% 及 20%,後為加強團隊專業經營之考量,遂於 101 年 4 月 10 日由達欣國際控股公司、中鵬營造公司及 Dacin Asia 公司重新簽訂合資協議書,並約定持股比分別為 80%、5% 及 15%,且已於 101 年 4 月 30 日完成上述股權移轉。

(9) DACIN VIETNAM TAN TAO COMPANY LIMITED (DACIN VIETNAM TAN TAO 公司):

DACIN VIETNAM TAN TAO 公司於 100 年 12 月 30 日設立於越南並取得投資執照,主要係從事不動產建設及基礎建設等相關業務。

(五) 外幣

各個體編製財務報告時,以個體功能性貨幣以外之貨幣(外幣)交易者,依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記錄。

外幣貨幣項目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以收盤匯率換算。除為規避部分匯率風險而進行避險交易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外,因交割貨幣性項目或換算貨幣性項目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年度認列於損益。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決定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年度損益,惟屬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者,其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交易日之匯率換算,不再重新換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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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合併公司國外營運機構(包含營運所在國家或使用之貨幣與本公司不同之子公司)之資產及負債以每一資產負債表日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年度平均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分別歸屬予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

(六) 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合併公司具有重大影響,但非屬子公司之企業。

合併公司對投資關聯企業採用權益法。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原始依成本認列,取得日後帳面金額係隨合併公司所享有之關聯企業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與利潤分配而增減。此外,針對合併公司可享有關聯企業權益之變動係按持股比例認列。

關聯企業發行新股時,合併公司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持股比例發生變動,並因而使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時,其增減數調整資本公積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惟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或取得致使對關聯企業之所有權權益減少者,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金額按減少比例重分類,其會計處理之基礎係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前項調整如應借記資本公積,而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餘額不足時,其差額借記保留盈餘。

當合併公司對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該關聯企業之權益(包括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及實質上屬於合併公司對該關聯企業淨投資組成部分之其他長期權益)時,即停止認列進一步之損失。合併公司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關聯企業支付款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損失及負債。

合併公司於評估減損時,係將投資之整體帳面金額(含商譽)視為單一資產比較可回收金額與帳面金額,進行減損測試,所認列之減損損失亦屬於投資帳面金額之一部分。減損損失之任何迴轉,於該投資之可回收金額後續增加之範圍內予以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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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逆流、順流及側流交易所產生之損益,僅在與合併公司對關聯企業權益無關之範圍內,認列於合併財務報告。

(七) 聯合控制營運

對於聯合控制營運之權益,合併公司於合併財務報表中認列:

  1. 所控制之資產及承擔之負債;及
  2. 所產生之費損及所享有經合資出售商品或勞務所賺得收益之份額。

(八)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衡量認列,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

建造中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認列。成本包括專業服務費用,及符合資本化條件之借款成本。該等資產於完工並達預期使用狀態時,分類至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適當類別,並開始提列折舊。

自有土地不提列折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採直線基礎提列折舊,對於每一重大部分則單獨提列折舊。合併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

融資租賃所持有之資產與自有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會計處理採相同基礎,於預期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提列折舊。若租賃期間較耐用年限短者,則於租賃期間內提列折舊。

除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金額,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並且認列於當年度損益。

(九) 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具而持有之不動產(包括因該等目的而處於建造過程中之不動產)。投資性不動產亦包括目前尚未決定未來用途所持有之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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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性不動產原始以成本(包括交易成本)衡量,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合併公司採直線基礎提列折舊。

建造中之投資性不動產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認列。成本包括專業服務費用,及符合資本化條件之借款成本。該等資產於達預期使用狀態時開始提列。

除列投資性不動產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金額,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並且認列於當年度損益。

(十) 長期預付租金

係為取得地上權而給付之權利金,支付金額帳列長期預付租金,倘供興建供自用,興建期間之租金支出,應資本化為在建工程,並於建造完成時停止資本化;若興建供出售,長期預付租金應認列為存貨,不予攤銷。

(十一) 無形資產

1. 單獨取得

單獨取得之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原始以成本衡量,後續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合併公司以直線基礎進行攤銷,即於資產預計耐用年限內平均分攤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之餘額,並且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除合併公司預期於該無形資產經濟年限屆滿前處分該資產外,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之殘值估計為零。

2. 除列

除列無形資產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金額,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並且認列於當年度損益。

(十二) 有形及無形資產(商譽除外)之減損

合併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有任何跡象顯示有形及無形資產(商譽除外)可能已減損。若有任一減損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倘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合併公司估計該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共用資產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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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一致之基礎分攤至現金產生單位時,則分攤至個別之現金產生單位,反之,則分攤至可依合理一致之基礎分攤之最小現金產生單位群組。

針對非確定耐用年限及尚未可供使用之無形資產,至少每年進行減損測試,或於有減損跡象時進行減損測試。

可回收金額為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者。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其帳面金額時,將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減至其可回收金額。

當減損損失於後續迴轉時,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增至修訂後之可回收金額,惟增加後之帳面金額以不超過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減除攤銷或折舊)。減損損失之迴轉係認列於損益。

(十三)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合併公司成為該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於合併資產負債表。

原始認列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時,若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非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發行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衡量。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發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則立即認列為損益。

1. 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慣例交易係採交易日會計認列及除列。

(1) 衡量總額

合併公司所持有之金融資產種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及放款及應收款。

A.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非衍生金融資產被指定為備供出售,或未被分類為放款及應收款、持有至到期日投資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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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備供出售貨幣性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變動中屬外幣兌換損益,以及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利,係認列於損益。其餘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變動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於投資處分或確定減損時重分類為損益。

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利於合併公司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若屬於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後續係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單獨列為「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該等金融資產於後續能可靠衡量公允價值時,係按公允價值再衡量,其帳面金額與公允價值間之差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若有減損時,則認列於損益。

B. 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包括應收款項、現金及約當現金、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及非流動)係採用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惟短期應收帳款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

約當現金包括自取得日起3個月內、高度流動性、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定期存款,係用於滿足短期現金承諾。

(2) 金融資產之減損

除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外,合併公司係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其他金融資產是否有減損客觀證據,當有客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事項,致使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如應收款項,該資產經個別評估未有減損後,另再集體評估減損。應收款項集體存在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合併公司過去收款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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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價進度之分析、工程施作進度,以及與應收款項違約有關之可觀察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勢變化。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於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額減少,且經客觀判斷該減少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有關,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直接或藉由調整備抵帳戶予以迴轉認列於損益,惟該迴轉不得使金融資產帳面金額超過若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於迴轉日應有之攤銷後成本。

當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低於成本且發生大幅或持久性下跌時,係為客觀減損證據。

其他金融資產客觀減損證據包含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違約(例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增或由於財務困難而使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當備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損時,原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損失金額將重分類至損益。

備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已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不得透過損益迴轉。任何認列減損損失後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備供出售債務工具之公允價值若於後續期間增加,而該增加能客觀地連結至減損損失認列於損益後發生之事項,則減損損失予以迴轉並認列於損益。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類似金融資產之現時市場報酬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此種減損損失於後續期間不得迴轉。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惟應收款項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當判斷應收款項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帳戶。原先已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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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除因應收帳款無法收回而沖銷備抵帳戶外,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動認列於損益。

(3) 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於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收取對價加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之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1. 權益工具

合併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合併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再取回本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係於權益項下認列與減除。購買、出售、發行或註銷本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不認列於損益。

  1. 金融負債

(1) 後續衡量

金融負債於後續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

(2) 金融負債之除列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對價(包含任何所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十四) 可轉換公司債

合併公司發行之複合金融工具(可轉換公司債)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之定義,於原始認列時將其組成部分分別分類為金融負債及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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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認列時,負債組成部分之公允價值係以類似之不可轉換工具當時市場利率估算,並於執行轉換或到期日前,以有效利息法計算之攤銷後成本衡量。屬嵌入非權益衍生工具之負債組成部分則以公允價值衡量。

分類為權益之轉換權係等於該複合工具整體公允價值減除經單獨決定之負債組成部分公允價值之剩餘金額,經扣除所得稅影響數後認列為權益,後續不再衡量。於該轉換權被執行時,其相關之負債組成部分及於權益之金額將轉列股本及資本公積一發行溢價。可轉換公司債之轉換權若於到期日仍未被執行,該認列於權益之金額將轉列資本公積一發行溢價。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之相關交易成本,係按分攤總價款之比例分攤至該工具之負債(列入負債帳面金額)及權益組成部分(列入權益)。

(十五) 負債準備

認列為負債準備之金額係考量義務之風險及不確定性,而為資產負債表日清償義務所需支出之最佳估計。若負債準備係以清償該現時義務之估計現金流量衡量,其帳面金額係為該等現金流量之現值(若貨幣之時間價值影響重大)。

於工程合約下之保固義務係依管理階層對清償合併公司義務所需支出之最佳估計,於相關工程保固認列收入之日同時認列。

(十六) 收入認列

收入係按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並扣除估計之客戶退貨、折扣及其他類似之折讓。

1. 商品之銷售

銷售商品係於下列條件完全滿足時認列收入:

(1) 合併公司已將商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移轉予買方;
(2) 合併公司對於已經出售之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持有效控制;
(3) 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4) 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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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與交易有關之已發生或將發生之成本能可靠衡量。

於正常營業範圍內之不動產銷售所產生之收入係於各該筆不動產完工且交付予買方時認列。於符合前述收入認列條件前所收取之保證金及分期付款款項係包含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之流動負債項下。

具體而言,銷售商品收入係於商品交付且法定所有權移轉時認列。

  1. 勞務之提供

勞務收入係於勞務提供時予以認列。

  1. 股利收入及利息收入

投資所產生之股利收入係於股東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惟前提係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且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金融資產之利息收入係於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且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時認列。利息收入係依時間之經過按流通在外本金與所適用之有效利率採應計基礎認列。

(十七) 待售房地、待建土地及在建房地

委託營造廠商興建房屋,按各不同工程分別計算成本。購入或換入之土地,於取得所有權後帳列在建房地-營建用地,取得土地或房屋所有權前支付之房地價款帳列在建房地-預付房地款;投入各項工程之營建土地及建築成本帳列在建房地-營建工程成本,俟工程完工始結轉為「待售房地」;預售房地收取之價款帳列預收房地款。

待售房地、待建土地及在建房地係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時,採逐項比較,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須投入之成本及銷售費用後之餘額。當淨變現價值低於成本時,則將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並認列為當年度營建成本,若嗣後淨變現價值增加時,則在原沖減之金額內予以迴轉,並認列為當年度營建成本之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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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建造合約

建造合約之結果若能可靠估計,於資產負債表日係參照合約活動之完成程度分別認列收入及成本,並以至今完工已發生合約成本占估計總合約成本之比例衡量完成程度,但以此決定完成程度不具代表性者除外。若遇有合約工作之變更、求償及獎勵金之情形,僅於金額能可靠衡量且很有可能收現之範圍內,始將其納入合約收入。

建造合約之結果若無法可靠估計,合約收入僅在已發生合約成本預期很有可能回收之範圍內認列收入,且合約成本係於其發生當年度認列為費用。

總合約成本若很有可能超過總合約收入,所有預期損失則立即認列為費用。

若一項合約包括數項資產,且每一資產均有單獨之方案提出、均單獨議定以及其成本及收入均可予以辨認,則每一資產之建造係以單項建造合約處理。若同時或接續進行之一組合約以單一包裹方式議定,且該組合約密切相關,致每項合約實際上為具有整體利潤率之單一計畫之一部分,則該組合約係以單項建造合約處理。

當建造合約至今已發生成本加計已認列利潤並減除已認列損失超過工程進度請款金額時,該差額係列示為應收建造合約款。當建造合約之工程進度請款金額超過至今已發生成本加計已認列利潤並減除已認列損失時,該差額係列示為應付建造合約款。於相關工作進行前所收到之款項帳列其他流動負債。依照已完成工作開立帳單而客戶尚未付款之金額帳列應收帳款。

(十九) 租賃

當租賃條款係移轉附屬於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予承租人,則將其分類為融資租賃。所有其他租賃則分類為營業租賃。

  1. 合併公司為出租人

營業租賃之租賃收益係按直線基礎於相關租賃期間內認列為收益。

  1. 合併公司為承租人

營業租賃給付係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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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借款成本

直接可歸屬於取得、建造或生產符合要件之借款成本,係作為該資產成本之一部分,直到該資產達到預定使用或出售狀態之幾乎所有必要活動已完成為止。

特定借款如於符合要件之資本支出發生前進行暫時投資而賺取之投資收入,係自符合資本化條件之借款成本中減除。

除上述外,所有其他借款成本係於發生當年度認列為損益。

(二一) 退職後福利

屬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之退休金,係於員工提供服務之期間,將應提撥之退休金數額認列為當年度費用。

屬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退休金,提供福利之成本係使用預計單位福利法進行精算評價。確定福利義務產生之所有精算損益於發生期間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前期服務成本於福利已既得之範圍內立即認列,非屬已既得之部分則於福利成為既得前之平均期間內,以直線基礎攤銷。

應計退休金負債係代表確定福利義務之現值、調整未認列前期服務成本,並減除計畫資產公允價值後之金額。任何依此方式計算所產生之資產,不得超過累積未認列前期服務成本,加上該計畫之可得退還資金及可減少未來提撥金之現值。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發生縮減或清償時,認列縮減或清償之損益。

(二二) 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係當年度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之總和。

  1. 當年度所得稅

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未分配盈餘加徵 10%所得稅列為股東會決議年度之所得稅費用。

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之調整,列入當年度所得稅。

  1.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依合併財務報表帳載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與計算課稅所得之課稅基礎二者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予以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一般係就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予以認列,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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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延所得稅資產則於很有可能有課稅所得以供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及虧損扣抵所產生之所得稅抵減使用時認列。暫時性差異若係由商譽所產生,或係由其他資產及負債原始認列(不包括企業合併)所產生,且交易當時既不影響課稅所得亦不影響會計利潤者,不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與投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相關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惟合併公司若可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該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除外。與此類投資及權益有關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所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僅於其很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用以實現暫時性差異之利益,且於可預見之未來預期將迴轉的範圍內,予以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帳面金額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針對已不再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減帳面金額。原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者,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在未來很有可能產生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增帳面金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負債清償或資產實現當年度之稅率衡量,該稅率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之衡量係反映企業於資產負債表日預期回收或清償其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之方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

  1. 本年度之當年度及遞延所得稅

當年度及遞延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惟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之項目相關之當年度及遞延所得稅係分別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

(二三) 庫藏股票

本公司買回已發行股票作為庫藏股票時,將所支付成本借記庫藏股票,列於股東權益之減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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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時,處分價格若高於帳面價值,其差額作為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若低於帳面價值,其差額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之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如有不足則沖抵未分配盈餘。

庫藏股票註銷時,按股權比例沖轉資本公積-股票發行溢價與股本。庫藏股票之帳面價值如高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數時,其差額沖銷同種類庫藏股票之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再沖銷未分配盈餘;如低於面值與發行股票溢價之合計數時,其差額則列為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合併公司於採用會計政策時,對於不易自其他來源取得相關資訊者,管理階層必須作出相關之判斷、估計及假設。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有所不同。

管理階層將持續檢視估計與基本假設。若估計之修正僅影響當年度,則於修正當年度認列;若會計估計之修正同時影響當年度及未來期間,則於修正當年度及未來期間認列。

(一) 應收帳款之估計減損

當有客觀證據顯示減損跡象時,合併公司會考量未來現金流量之估計。減損損失之金額係以該資產之帳面金額及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排除尚未發生之未來信用損失)按該金融資產之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的差額衡量。若未來實際現金流量少於預期,可能會產生重大減損損失。

(二) 待售房地、在建房地及長期預付租金之評價

由於待售房地、在建房地及長期預付租金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計價,故合併公司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決定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待建土地、待售房地、在建房地及長期預付租金之淨變現價值。於評估之過程中,合併公司亦會參考獨立鑑價機構之估價及市場行情,若市場情況有所改變時,合併公司亦將修正待建土地、待售房地、在建房地及長期預付租金之估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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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建造合約之損益評估

工程損益之認列係參照合約活動之完成程度分別認列收入及成本,並以至今完工已發生合約成本占估計總合約成本之比例衡量完成程度,但以此決定完成程度不具代表性者除外。若遇有合約工作之變更、求償及獎勵金之情形,僅於金額能可靠衡量且很有可能收現之範圍內,始將其納入合約收入。

由於估計總成本及合約項目等係由管理階層針對不同工程之性質、預計發包金額、工期、工程施作及工法等進行評估及判斷而得,因而或會影響完工百分比及工程損益之計算。

(四) 投資關聯企業之減損

當有減損跡象顯示對關聯企業之投資可能已經減損且帳面金額可能無法被回收,合併公司隨即評估該項投資之減損,合併公司管理階層係依據關聯企業之未來現金流量預測評估減損。合併公司亦考相關市場及產業概況,以決定其相關假設之合理性。

(五) 確定福利計畫之認列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應認列之退休金費用及應計退休金負債係使用預計單位福利法進行精算評價,其採用之精算假設包括折現率、員工離職率及長期平均調薪率之估計,若該等估計因市場與經濟情況之改變而有所變動,可能會重大影響應認列之費用與負債金額。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7,300$ 6,090
銀行支票及活期存款1,181,9581,669,358
約當現金
銀行定期存款294,2351,180,000
附買回債券499,171-
$ 1,982,664$ 2,855,448

銀行存款及附買回債券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利率區間如下: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銀行活期存款0.02%-0.17%0.02%-0.17%
銀行定期存款0.75%-3.00%0.35%-0.88%
附買回債券0.60%-0.62%-

七、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可轉換公司債-嵌入衍生金融工具(附註二十)$ 31,680$ -
八、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流動
國內投資
基金受益憑證$128,142$ 96,137
上市(櫃)股票-117,882
受益證券-10,854
$128,142$224,873
非流動
國內投資
上市(櫃)股票$100,000$ -
九、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非流動
國內未上市(櫃)普通股$236,954$268,294
國外未上市(櫃)普通股354,074333,491
國外未上市(櫃)特別股214,802202,314
$805,830$804,099
依金融資產衡量種類區分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805,830$804,099

合併公司所持有之上述未上市(櫃)股票投資,於資產負債表日係按成本減除減損損失衡量,因其公允價值合理估計數之區間重大且無法合理評估各種估計之機率,致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為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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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3,326,784$3,359,614
減:備抵呆帳( 43,345)( 43,345)
未實現利息收益( 10,884)( 13,724)
$3,272,555$3,302,545
其他應收款
應收放款
固定利率$ 171,147$ 160,885
其 他11,3902,856
$ 182,537$ 163,741

(一)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之減損評估係首先確認是否存在客觀證據顯示重大個別應收帳款發生減損,重大個別應收帳款存在客觀證據顯示發生減損者,應個別評估其減損金額,其餘存在客觀證據顯示發生減損之非屬重大之應收帳款,以及無減損客觀證據之應收帳款,將具類似信用風險特徵者納入群組,分別評估該組資產之減損。於決定應收帳款可回收性時,合併公司考量應收帳款自原始授信日至資產負債表日信用品質之任何改變。

應收帳款中屬於在建合約之工程保留款金額,於103年及102年12月31日分別為2,011,795仟元及1,986,247仟元。工程保留款不計息,將於個別建造合約之保留期間結束時收回。該保留期間即合併公司之正常營業週期,通常超過一年。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未有已逾期但未減損之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之備抵呆帳變動資訊如下:

103年度102年度
年初餘額$ 43,345$ 58,345
減:本年度迴轉減損損失-( 15,000)
年底餘額$ 43,345$ 43,345

合併公司參考過去5年實際發生之呆帳損失,計算歷史呆帳率,而於102年度將以前年度提列之備抵呆帳計15,000仟元予以迴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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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其他應收款-應收放款

合併公司固定利率應收放款之利率暴險及合約到期日如下: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固定利率應收放款
1 年內$ -$ -
超過 1 年但不超過 2 年--
超過 2 年但不超過 5 年171,147160,885
合計$171,147$160,885

應收放款之內容如下:

到期日擔保品固定利率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美元 5,333 仟元固定利率應收放款106年11月27日3.05%$168,789$158,977

本金及利息將於 106 年 11 月 27 日一併收取。

合併公司中之 Dacin Malaysia 公司與馬來西亞 IOI 集團共同投資 Dacin Malaysia 公司之採權益法之投資公司-Mayang Dacin Development Sdn Bhd(以下簡稱 Mayang Dacin 公司)以開發位於馬來西亞之 IOI RESORT 兩英畝土地案,本公司依其與 Dacin Malaysia 公司簽訂之合資協議書,原於 102 年 8 月及 10 月由本公司直接將資金貸與 Mayang Dacin 公司合計 159,999 仟元,為因應後續興建工程之需要,Mayang Dacin 於 102 年 11 月改向合併公司中之 Dacin Asia 公司借款 168,789 仟元(5,333 仟美元),並償還原本公司之借款。

十一、應收(付)建造合約款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應收建造合約款
累計已發生成本及已認列利潤
(減除已認列損失)
$27,636,698$31,902,925
減: 累計工程進度請款金額(25,953,946)(29,997,957)
應收建造合約款$1,682,752$1,904,968

(接次頁)

(承前頁)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應付建造合約款
累計工程進度請款金額$ 27,363,402$ 13,597,199
減:累計已發生成本及已認列利潤(減除已認列損失)( 26,807,126)( 12,861,780)
應付建造合約款$ 556,276$ 735,419
應收工程保留款(附註十)$ 2,011,795$ 1,986,247
應付工程保留款(附註二一)$ 2,033,718$ 1,821,247

十二、待售房地、在建房地、待建土地、遞延行銷費用及預收房地款

合併公司投資興建房屋出售之相關資訊揭露如下:

待售房地在建房地預收房地款遞延行銷費用已完工或預計完工年度
營建用地營建工程成本
103年12月31日
自地自建
B0004$ 25,013$ -$ -$ -$ -102
B0015115,283----103
B0018-836,893---106
11112--159,531--104
11351-275,8102,064--107
11352-174,249185--107
11451-1,572,73121,208--108
61301-494,50814,010--105
140,2963,354,191196,998--
合建分屋
11353--77,00768,08426,900106
11354--12,52316,6408,248106
19703--20,129--105
--109,65984,72435,148
預付土地款
B0021-300,000---
-300,000---
$ 140,296$ 3,654,191$ 306,657$ 84,724$ 35,148
102年12月31日
自地自建
B0004$ 25,013$ -$ -$ -$ -102
B0008261,786--565,732-103
B0015-30,22523,256--103
11112--27,696--104
11351-275,8102,050--107
11352-165,783103--107
61301-468,3333,189--105
286,799940,15156,294565,732-
合建分屋
11353---25,0807,954106
$ 286,799$ 940,151$ 56,294$ 590,812$ 7,954

103年12月31日暨102年12月31日待售房地所提列之備抵存貨跌價損失分別為28,500仟元及29,250仟元。103及102年度之營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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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分別包括待售房地回升利益 750 仟元及 1,591 仟元,待售房地價值回升係因待售房地於特定市場之銷售價格上揚所致。

(一) B0004 係子公司達欣開發公司於 96 年度向地主購入之畸零地,雙方約定將俟毗鄰之國有土地完成公開標售後進行合作開發,惟因國有土地標售政策不定,於 102 年 11 月與地主協議調整合作方式,故將其轉列待售房地項下。

(二) B0008 係子公司達欣開發公司於 97 年度購入之松山區之房地買賣契約,原預計將規劃興建為高級住宅,於 102 年 5 月經達欣開發公司董事會決議為業務需要,將該松山區之房地及建造執照參考鑑價報告及市場行情出售,並約定標的物交割後 9 個月內,達欣開發公司得行使半數標的物之買回權,前述不動產已於 102 年 7 月完成所有權移轉,並於 102 年度認列半數收入,並將半數之土地及款項轉列待售房地及預收房地款項下。嗣後因達欣開發公司並未行使該項買回權,並已於 103 年 4 月認列其餘半數之收入。

(三) B0015 係子公司達欣開發公司經董事會決議並參考鑑價報告及市場行情等因素,以總價計 40,000 仟元向達昕投資公司(原本公司之子公司,已於 102 年 3 月 1 日簡易合併而消滅)購買其所持有之文德段 257 號土地預計興建做為一般事務所使用,已完成所有權過戶,並自待建土地轉列在建房地項下,已於 101 年 10 月取得建築執照且開始進行開發。

(四) B0018 係子公司達欣開發公司經董事會決議並參考鑑價報告及市場行情等因素,以總價 815,877 仟元購買新北市新坡段 398、455、457 及 513 等 4 筆地號之土地,並已完成土地所有權過戶,此案規劃興建為住宅。

(五) B0021 係子公司達欣開發公司經董事會決議,預先支付 300,000 仟元予土地持有人,待子公司依市場實際查估結果與其協議價格,方將新北市淡水區海天段 66 地號等 25 筆土地其二分之一轉讓予子公司,惟協議未達成,已於 104 年 1 月 30 日將土地款退還子公司。

  • 44 -

(六) 11112 係本公司於 100 年 11 月取得之地上權,並規劃為住宅類之出租或出售,已於 102 年 10 月取得建造核准,該地上權及其他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註十七。

(七) 11351 係本公司購買新北市板橋區港子嘴 60 地號之土地,購買價格共計 275,700 仟元,並已完成土地所有權過戶,此案規劃興建為高級住宅。

(八) 11352 係本公司購買屏東市香揚段一小段 12-1 及 30-1 地號等 2 筆土地,購買價格共計 165,570 仟元,並已完成土地所有權過戶,此案規劃興建為高級住宅。

(九) 11353 及 11354 係本公司經董事會決議為增加獲利來源及拓展土地開發業務,參加淡水新市鎮海洋都心二期及三期出資合建分屋案,前述二建案已預售中。

(十) 11451 係本公司與「甲山林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土地開發案,雙方共同出資向地主「景德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購買新北市土城區員福段 544、546、581、582、583 等 5 筆地號及其地上建物,作為共同投資興建並辦理都市計畫變更為商業區;買賣總價款為 2,898,072 仟元,本公司依 55% 比例出資 1,593,940 仟元購買,該筆土地已完成所有權移轉。

(十一) 61301 係孫公司達欣新加坡控股公司與越南康安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安公司)於 99 年 4 月經董事會決議簽訂購買越南胡志明市平新郡新造 A 坊住商用地之土地使用權(含地目變更稅)金額計美元 15,624 仟元,並於 100 年 12 月取得投資執照並合資設立 DACIN VIETNAM TAN TAO 公司,其中 20%(約美元 3,125 仟元)由康安公司以土地使用權作價轉投資,另由達欣新加坡控股公司出資美元 12,499 仟元用以購買其餘 80% 之土地使用權,上述土地使用權已於 101 年 2 月登記於 DACIN VIETNAM TAN TAO 公司,未來將規劃興建為高級住宅。

合併公司設定質押作為長短期銀行借款擔保之資產金額,請參閱附註三五。

  • 45 -

十三、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投資關聯企業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非上市(櫃)公司
Multi Yield Co., Ltd.$ 22,526$ 21,855
Mayang Dacin
Development Sdn Bhd-1,091
$ 22,526$ 22,946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對關聯企業之所有權權益及表決權百分比如下:

公 司 名 稱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Multi Yield Co., Ltd.34.12%34.12%
Mayang Dacin Development Sdn Bhd50.00%50.00%

有關合併公司之關聯企業彙整性財務資訊如下: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總資產$368,333$ 64,054
總負債$311,031$ -
103年度102年度
本年度淨損($ 11,743)($ 24,556)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2,529$ 11,059

合併公司為拓展馬來西亞開發業務,於102年7月以1,087仟元(馬幣125仟元)與地主 AZIMAT MAYANG 共同投資 Mayang Dacin Development Sdn Bhd,從事房產開發業務,持股比例各為 50.00%,惟雙方同意 AZIMAT MAYANG 較合併公司擁有多 1 股表決權,故合併公司實質上對 Mayang Dacin Development Sdn Bhd 未具有控制力,故未併入合併個體。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及合併公司對其所享有之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除 Mayang Dacin Development Sdn Bhd 係按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計算外,其餘係按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計算;惟合併

  • 46 -

公司管理階層認為上述被投資公司財務報告倘經會計師查核,尚不致產生重大之影響。

十四、合資權益

合併公司以聯合控制營運的形式投入一項合資協議,以聯合承攬台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松山線區段標及污水幹管工程之潛盾鑽掘隧道工程及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系統建設工程。合併公司對該合資皆具有 50% 之權益。

合併公司於合併財務報表中認列與聯合控制營運權益有關之資產、負債、收益及費損金額如下: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流動資產$345,171$410,494
非流動資產$ 1$ 1
流動負債$ 28,599$ 34,997
103年度102年度
認列於損益
-收益$ 2,894$ 25,616
-費損$ 2,894$ 25,616

十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自有土地建築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生財器具什項設備合計
成本
102年1月1日餘額$ 349,299$ 154,232$ 29,148$ 3,035$ 7,828$ 242$ 543,784
增添--1,1124575,431607,060
遞分--(1,321)(94)(2,201)(136)(3,752)
102年12月31日餘額$ 349,299$ 154,232$ 28,939$ 3,398$ 11,058$ 166$ 547,092
累計折舊
102年1月1日餘額$ -($ 51,914)($ 24,177)($ 2,358)($ 4,043)($ 171)($ 82,663)
遞分--1,031831,8441133,071
折舊費用-(5,181)(883)(109)(1,323)(24)(7,520)
102年12月31日餘額$ -($ 57,095)($ 24,029)($ 2,384)($ 3,522)($ 82)($ 87,112)
102年12月31日凈額$ 349,299$ 97,137$ 4,910$ 1,014$ 7,536$ 84$ 459,980
成本
103年1月1日餘額$ 349,299$ 154,232$ 28,939$ 3,398$ 11,058$ 166$ 547,092
增添--209734,027964,405
遞分--(1,124)(210)(632)(63)(2,029)
重分額--(12)---(12)
103年12月31日餘額$ 349,299$ 154,232$ 28,012$ 3,261$ 14,453$ 199$ 549,456
累計折舊
103年1月1日餘額$ -($ 57,095)($ 24,029)($ 2,384)($ 3,522)($ 82)($ 87,112)
遞分--912166563531,694
折舊費用-(5,182)(856)(165)(2,172)(25)(8,400)
103年12月31日餘額$ -($ 62,277)($ 23,973)($ 2,383)($ 5,131)($ 54)($ 93,818)
103年12月31日凈額$ 349,299$ 91,955$ 4,039$ 878$ 9,322$ 145$ 455,638

合併公司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折舊:

建築物
主建物 55至60年
建築改良物 10年
機器設備 3至8年
運輸設備 5年
生財器具 3至8年
什項設備 5年

合併公司設定質押作為借款擔保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金額,請參閱附註三五。

十六、投資性不動產

已完工投資性
不 動 產
建造中投資性
不 動 產
合 計
成 本
102 年 1 月 1 日餘額$ 18,624$ 6,360$ 24,984
增 添-41,31541,315
102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18,624$ 47,675$ 66,299
累計折舊
102 年 1 月 1 日餘額($ 939)$ -($ 939)
折舊費用( 96)-( 96)
102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1,035)$ -($ 1,035)
102 年 12 月 31 日淨額$ 17,589$ 47,675$ 65,264
成 本
103 年 1 月 1 日餘額$ 18,624$ 47,675$ 66,299
增 添-27,97527,975
103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18,624$ 75,650$ 94,274
累計折舊
103 年 1 月 1 日餘額($ 1,035)$ -($ 1,035)
折舊費用( 96)-( 96)
103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1,131)$ -($ 1,131)
103 年 12 月 31 日淨額$ 17,493$ 75,650$ 93,143

合併公司之已完工投資性不動產係以直線基礎按 60 年之耐用年限計提折舊。

  • 48 -

合併公司之投資性不動產於103年12月31日暨102年12月31日之公允價值分別為199,088仟元及111,964仟元,該公允價值係以非關係人之獨立估價事務所分別於103年12月31日及102年3月31日進行評價為基礎。該評價係參考類似不動產交易價格之市場證據進行。

十七、長期預付租金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流動(附註十八)$ 24,781$ 24,781
非流動$1,136,690$1,161,471

合併公司於100年11月3日與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臺灣北區辦事處簽訂「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契約書」,雙方約定就座落於台北市中山區長春段二小段217地號土地,設定地上權予本公司,地上權存續期間自100年11月3日起至150年11月2日止,共計50年。依約本公司支付地上權權利金計1,239,889仟元,並應於契約簽訂日起2年內依建築法規定取得以本公司為起照人之建築執照並開工且不得以地上權標的申請容積移轉,亦不得將地上權標的出租或出借供他人建築使用;此外本公司亦不得將地上權連同(或)地上建物所有權轉讓(包括信託)第三人,但倘受讓人未逾一人,且事先徵得國有財產局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地上權消滅時,本公司將會同國有財產局辦理地上權塗銷登記且地上建物所有權將無償移轉登記為國有。

此外,依約本公司將須按當年度土地申報地價百分之五計算年地租,並按月支付。

合併公司設定質押作為擔保借款之長期預付租金金額,請參閱附註三五。

十八、其他流動資產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預付工程款$ 122,719$ 119,013
長期預付租金24,78124,781
其 他94,18295,864
$ 241,682$ 239,658

十九、借款

(一)短期借款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擔保借款(附註三五)
銀行借款$ 180,000$ 430,000
無擔保借款
信用額度借款980,365800,000
$1,160,365$1,230,000

銀行週轉性借款之利率於 103 及 102 年度分別為 1.15%-7.50% 及 1.09%-1.24%。

(二)長期借款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擔保借款(附註三五)
銀行借款
本公司$1,580,340$ 711,340
達欣開發公司140,000-
小計1,720,340711,340
無擔保借款
信用借款
本公司1,020,833580,000
Dacia Asia177,240166,936
小計1,198,073746,936
減:列為1年內到期部分11,000200,000
長期借款$2,907,413$1,258,276
利率區間1.982%-3.25%2.0031%-3.25%
  1. 擔保借款-本公司

(1) 銀行擔保借款 619,900 仟元,係本公司為進行台北市中山區長春段二小段 217 地號土地地上權開發,向銀行辦理擔保借款,借款期間共 20 年,自 100 年 11 月 10 日起前 5 年按月付息,第 6 年起按月平均攤還本金,於借款存續期間內,若招標機關撤銷地上權時,應提前清償剩餘本金。另本公司亦提供該土地地上權設定第一順位最高限額抵押權予銀行做為擔保及一定金額活動存款設質。

  • 50 -

(2) 銀行擔保借款 1,000 仟元,係本公司為購買新北市板橋區港子嘴段之其他地主互為擔保物提供人,向銀行辦理擔保借款,借款期間共 2 年,按月付息,104 年 3 月到期一次償還本金。若額度動撥滿 1 年仍未取得建造執照,全案額度視同到期。另本公司亦提供該土地第一順位最高限額抵押權予銀行做為擔保。

(3) 銀行擔保借款 90,440 仟元,係本公司為購買屏東市香揚段之房地款,與其他地主互為擔保物提供人,向銀行辦理擔保借款,借款期間共 5 年,按月付息。另本公司亦提供該土地第一順位最高限額抵押予銀行做為擔保。

(4) 銀行擔保借款 869,000 仟元,係本公司為購買土城區員福段之房地,向銀行辦理擔保借款,借款期間共 3 年,按月付息,將於 106 年 8 月到期一次償還本金。另本公司亦提供該土地第一順位抵押權予銀行做為擔保。

  1. 擔保借款-達欣開發公司

銀行擔保借款 140,000 仟元,係子公司達欣開發公司為購買新店區新坡段之土地,向銀行辦理擔保借款,借款期間共 2.5 年,按月付息,將於 106 年 2 月到期一次償還本金。另達欣開發公司亦提供該土地第一順位抵押權予銀行做為擔保。

  1. 信用借款-本公司

係銀行信用借款,借款期間 2~5 年,按月或按季付息,本金分期或到期一次償還,另部分借款於借款存續期間內之年度財務報表應維持一定之流動比率及負債比率。

  1. 信用借款-Dacin Asia 公司

銀行信用借款 177,240 仟元(5,600 仟美元),借款期間共 4 年,將於 106 年 11 月 27 日到期一次償還本金。

  • 51 -

二十、應付公司債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國內第二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公司債之負債組成要素$ 600,000$ -
減:應付可轉換公司債折價39,045
560,955
-
-
國內第三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公司債之負債組成要素600,000-
減:應付可轉換公司債折價54,102
545,898
-
-
減:列為1年內到期部分--
合計$1,106,853$ -

本公司於102年12月9日經金管會核准發行由金融機構保證之國內第二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600,000仟元及國內第三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600,000仟元,發行總額為1,200,000仟元,每張面額100仟元,於102年12月25日申報生效,並分別已於103年1月10日及1月14日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掛牌上櫃,票面利率 $0\%$ ,發行期間5年。償還或轉換辦法如下:

(一) 債券到期時,本公司將以債券面額贖回。

(二) 債券持有人於發行日屆滿 3 年時,得要求本公司分別以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及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之債券面額之 101.5075% 及 102.2669% 買回。

(三) 103年12月31日每單位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及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之持有人有權分別以每股25.6元及25.7元轉換為本公司之普通股。

(四) 債券持有人得於發行滿 1 個月起至到期前 10 日止,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得隨時向本公司請求依當時之轉換價格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股票以代替現金還本。

(五) 自發行滿 1 個月之翌日起至發行到期前 40 日止,倘本公司普通股在證交所之收盤價格連續 30 個營業日起過當時本債券轉換價格達 $30\%$ 以上時,本公司得按面額收回剩餘債券。

  • 52 -

(六) 自發行滿 1 個月之翌日起至發行到期前 40 日止,倘流通在外之總金額低於發行總額 10% 時,本公司得按面額收回剩餘債券。

本公司依據 IAS 39 之規定將可轉換公司債之股票轉換權及其他嵌入性衍生性商品與轉換公司債分別認列,並將該嵌入式衍生性商品認列為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或負債(請參閱附註七)。

二一、應付票據及應付帳款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應付票據
因營業而發生$ 17,284$ 46,150
應付帳款
因營業而發生$3,773,086$3,703,529

應付帳款中屬於建造合約之應付工程保留款金額,於 103 年 12 月 31 日暨 102 年 12 月 31 日分別為 2,033,718 仟元及 1,821,247 仟元。工程保留款不計息,將於個別建造合約之保留期間結束時支付。該保留期間即合併公司之正常營業週期,通常超過一年。建造合約相關說明請參閱附註十一。

二二、其他應付款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流動
應付薪資及獎金$184,143$172,742
應付員工紅利與董監酬勞40,42430,478
應付勞務費10,3774,160
應付保險費9,2916,986
應付休假給付7,4542,905
應付退休金4,6744,695
應付管理基金-36,500
其他32,93456,366
$289,297$314,832

^{}[] - 54 -

二三、負債準備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流動
保固責任準備$ 35,079$ 39,990
保 固
102年1月1日餘額$ 47,045
本年度新增1,000
本年度使用( 8,055)
102年12月31日餘額$ 39,990
103年1月1日餘額$ 39,990
本年度新增1,695
本年度使用( 6,606)
103年12月31日餘額$ 35,079

保固責任準備係依工程承攬合約約定,合併公司管理階層對於因保固義務所導致未來經濟效益流出最佳估計數之現值。該估計係以歷史保固經驗為基礎,並因工法、業主要求或其他影響工程品質之事件而進行調整。

二四、退職後福利計畫

(一)確定提撥計畫

合併公司中之國內公司所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理之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依員工每月薪資 6% 提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專戶。

合併公司中之新加坡分公司及達欣新加坡控股公司依新加坡當地法令規定,每月提撥薪資之一定比例,作為員工之公積金,並認列為退休金費用,亦屬確定提撥退休辦法。

(二)確定福利計畫

合併公司中之國內公司所適用我國「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係屬確定福利退休計畫。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核准退休日前 6 個月平均工資計算。國內公司按員工每月薪資總額 6% 提撥員工退休基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以該委員會名義存入台灣銀行之專戶。

合併公司之計畫資產及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由合格精算師進行精算。精算評價於衡量日之主要假設列示如下: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折現率1.625%1.625%
計畫資產之預期報酬率2.000%2.000%
薪資預期增加率2.000%2.000%

計畫資產之整體資產預期報酬率係根據歷史報酬趨勢以及精算師對於相關義務存續期間內,該資產所處市場之預測,並考量前述計畫資產之運用及最低收益之影響所作之估計。

有關確定福利計畫所認列之損益金額列示如下:

103年度102年度
當期服務成本$ 2,687$ 2,540
利息成本2,6822,025
計畫資產預期報酬( 1,487)( 1,044)
前期服務成本2,2131,463
$ 6,095$ 4,984
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1,893$ 1,761
管理費用4,2023,223
$ 6,095$ 4,984

於103及102年度,合併公司分別認列14,438仟元及12,113仟元精算損失於其他綜合損益。截至103年及102年12月31日止,精算損失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積金額分別為73,140仟元及58,702仟元。

合併公司因確定福利計畫所產生之義務列入合併資產負債表之金額列示如下: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已提撥確定福利義務之現值$170,524$165,020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64,068)( 66,083)
提撥短絀106,45698,937
應計退休金負債$106,456$ 98,937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列示如下:

103年度102年度
年初確定福利義務$ 165,020$ 147,274
當期服務成本2,6872,540
利息成本2,6822,025
前期服務成本2,2131,463
精算損失17,31714,295
福利支付數( 19,395)( 2,577)
年底確定福利義務$ 170,524$ 165,020

計畫資產現值之變動列示如下:

103年度102年度
年初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66,083$ 54,407
計畫資產預期報酬1,4871,044
精算損失( 78)( 299)
雇主提撥數15,97113,508
福利支付數( 19,395)( 2,577)
年底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64,068$ 66,083

於103及102年度,計畫資產實際報酬分別為1,409仟元及745仟元。

計畫資產之主要類別於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之百分比係依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網站公布之基金資產配置資訊為準: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現金19.1222.86
短期票券1.984.10
債券11.929.37
固定收益額14.4618.11
權益證券49.6944.77
其他2.830.79
100.00100.00

合併公司選擇以轉換日(101年1月1日)起各個會計期間推延決定之金額,揭露經驗調整之歷史資訊: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101年12月31日101年1月1日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170,524$ 165,020$ 147,274$ 160,871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64,068$ 66,083$ 54,407$ 78,266
提撥短絀$ 106,456$ 98,937$ 92,867$ 82,605
計畫負債之經驗調整$ 12,741$ 23,406$ 7,072$ -
計畫資產之經驗調整$ 78$ 299$ 365$ -

合併公司預期於103及102年度以後一年內對確定福利計畫提撥為15,560仟元及16,511仟元。

二五、權益

(一) 股本

普通股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額定股數(仟股)350,000350,000
額定股本$3,500,000$3,500,000
已發行且已收足股款之股數
(仟股)
219,623219,623
已發行股本$2,196,229$2,196,229

已發行之普通股每股面額為10元,每股享有一表決權及收取股利之權利。

(二) 資本公積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得用以彌補虧損、發放現金或撥充股本(1)
股票發行溢價$ 378,122$ 378,122
庫藏股票交易680,825646,756
不得作為任何用途
認股權96,615-
$ 1,155,562$ 1,024,878

(1) 此類資本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亦得於公司無虧損時,用以發放現金或撥充股本,惟撥充股本時每年以實收股本之一定比率為限。

103及102年度各類資本公積餘額之調節如下:

股票發行溢價庫藏股票交易認股權
103年1月1日餘額$ 378,122$ 646,756$ -
發行轉換公司債--96,615
發放現金股利予子公司視為庫藏股交易-34,069-
103年12月31日餘額$ 378,122$ 680,825$ 96,615

(接次頁)

(承前頁)

股票發行溢價庫藏股票交易認股權
102年1月1日餘額$ 458,937$ 573,890$ -
發放現金股利予子公司視為庫藏股交易-28,619-
註銷庫藏股票( 80,815)44,247-
102年12月31日餘額$ 378,122$ 646,756$ -

(三)保留盈餘及股利政策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除儘先彌補歷年虧損,並依法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外,次提撥法定盈餘公積 10%,再依主管機構規定提撥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再分配予員工紅利 1% 至 3%,董監酬勞 1% 至 3%,另股東紅利由董事會擬具分配議案,必要時得酌提特別盈餘公積或酌予保留。

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股利配發之政策仍依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規定,考量財務結構、盈餘及長期營運規劃等因素,分派股東股利時現金股利不低於股東股利總數之 30%。

103 及 102 年度應付員工紅利估列金額分別為 14,000 仟元及 10,000 仟元;應付董監酬勞估列金額皆為 10,000 仟元,前述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係依過去經驗以可能發放之金額為基礎,員工紅利分別係按稅後淨利(已扣除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之金額)扣除提列 10% 法定盈餘公積後之 3% 及 1% 計算,董監酬勞則分別係按稅後淨利(已扣除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之金額)扣除提列 10% 法定盈餘公積後之 2% 及 1% 計算。年度終了後,董事會決議之發放金額有重大變動時,該變動調整原提列年度費用,至股東會決議日時,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於股東會決議年度調整入帳。如股東會決議採股票發放員工紅利,股票紅利股數以決議分紅之金額除以股票公平價值決定,股票公平價值係以股東會決議日前一日之收盤價,並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為計算基礎。

本公司依金管證發字第 1010012865 號函、金管證發字第 1010047490 號函及「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後,提列特別

  • 58 -

盈餘公積之適用疑義問答」規定提列及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餘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餘額達公司實收股本總額時為止。法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收股本總額 25% 之部分除得撥充股本外,尚得以現金分配。

分配未分配盈餘時,除屬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股東外,其餘股東可獲配按股利分配日之稅額扣抵比率計算之股東可扣抵稅額。

本公司分別於103年5月26日及102年6月10日舉行股東常會,決議通過102及101年度盈餘分配案、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如下:

盈餘分配案每股股利(元)
102年度101年度102年度101年度
法定盈餘公積$ 68,293$ 52,461
提列(轉回)特別盈餘公積( 28,122)24,797
現金股利549,057461,208$ 2.50$ 2.10
102年度101年度
現金紅利股票紅利現金紅利股票紅利
員工紅利$ 10,000$ -$ 10,000$ -
董監事酬勞10,000-10,000-

101年度之盈餘分配案、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係按本公司依據修訂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所編製之101年度財務報表並參考本公司依據修訂後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IFRSs所編製之101年12月31日資產負債表作為董事會擬議盈餘分配議案之基礎。

103及102年度股東會決議配發之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與102及101年度財務報表認列之員工分紅及董監事酬勞並無差異。

-59-

本公司104年3月20日董事會擬議103年度盈餘分配案及每股股利如下:

盈餘分配案每股股利(元)
法定盈餘公積$ 52,321
轉回特別盈餘公積( 232,187)
現金股利329,434$ 1.5

有關103年度之盈餘分配案、員工分紅及董監事酬勞尚待預計於104年6月10日召開之股東會決議。

有關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擬議及股東會決議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資訊,請至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四)其他權益項目

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103年102年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所產生之兌換
差額
分公司外幣
財務報表換算
所產生之兌換
差額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所產生之兌換
差額
分公司外幣
財務報表換算
所產生之兌換
差額
年度
年初餘額($ 558)($ 65)($ 19,595)($ 135)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52,85433822,16970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換算差額之份額863-( 3,774)-
採用權益法之換算差額所產生之相關所得稅( 147)-642-
年底餘額$ 53,012$ 273($ 558)($ 65)

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自其功能性貨幣換算為本公司表達貨幣(即新台幣)所產生之相關兌換差額,係直接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項下之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60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備供出售長期股權投資
金融資產依持股比例持股比例合計
103年度
年初餘額$ 34,183$ 164$ 34,347
直接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5,012-5,012
轉列損益項目( 34,183)( 164)( 34,347)
年底餘額$ 5,012$ -$ 5,012
102年度
年初餘額$ 25,488($ 156)$ 25,332
直接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8,6951648,859
轉列損益項目-156156
年底餘額$ 34,183$ 164$ 34,347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係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按公允價值衡量所產生之累計利益及損失,其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減除當該等資產處分或減損而重分類至損益之金額。

(五) 非控制權益

103年度102年度
年初餘額$244,019$200,575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份額
本年度淨利( 5,120)16,982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14,7605,819
子公司現金增資-20,643
取得子公司部分股權( 49,451)-
年底餘額$204,208$244,019

(六) 庫藏股票

收 回 原 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仟股)
102年1月1日股數60,567
本年度減少( 46,939)
102年12月31日股數13,628
103年12月31日股數13,628

子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持有本公司股票之相關資訊如下:

子公司名稱持有股數
(仟股)
帳面金額
103年12月31日
達欣開發公司13,628$ 151,331$ 277,325
102年12月31日
達欣開發公司13,628$ 151,331$ 382,941

二六、收入

103年度102年度
工程收入$10,688,014$12,536,756
銷售房地收入566,5152,518,082
勞務收入126,95193,273
$11,381,480$15,148,111

二七、本年度淨利

本年度淨利係包含以下項目:

(一)其他收入

103年度102年度
租金收入
營業租賃租金收入
-投資性不動產$ 2,204$ 2,128
利息收入
銀行存款25,1097,198
其他1903,047
25,29910,245
股利收入5,3927,470
其他37,29446,270
$ 70,189$ 66,113

(二)其他利益及損失

103年度102年度
淨外幣兌換利益(損失)$ 3,869($ 3,325)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損失)利益( 16,800)4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334)( 625)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利益31,7484
103年度102年度
處分以成本衡量金融資產利益$ 2,547$ 12,466
其他( 21,039)( 37,635)
($ 9)($ 29,075)

(三)財務成本

103年度102年度
銀行借款利息$ 54,261$ 44,999
可轉換公司債利息23,287-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之利息費用總額77,54844,999
減:列入符合要件資產成本之金額( 14,021)( 9,340)
$ 63,527$ 35,659

利息資本化相關資訊如下:

103年度102年度
利息資本化金額$ 14,021$ 9,340
利息資本化利率2.20%-3.00%1.08%-3.00%

(四)折舊及攤銷

103年度102年度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8,400$ 7,520
投資性不動產9696
電腦軟體2,7261,804
合 計$ 11,222$ 9,420
折舊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2,131$ 1,574
營業費用6,2695,946
其他(帳列其他收入減項)9696
$ 8,496$ 7,616
攤銷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397$ 562
營業費用2,3291,242
$ 2,726$ 1,804
  • 63 -

(五)員工福利費用

103年度102年度
退職後福利(附註二四)
確定提撥計畫$ 30,693$ 26,828
確定福利計畫6,0954,984
36,78831,812
其他員工福利686,534714,213
員工福利費用合計$723,322$746,025
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479,540$520,014
營業費用243,782226,011
$723,322$746,025

(六)外幣兌換損益

103年度102年度
外幣兌換利益總額$ 3,922$ 3,023
外幣兌換損失總額( 53)( 6,348)
淨利益(損失)$ 3,869($ 3,325)

二八、所得稅

(一)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之主要組成項目如下:

103年度102年度
當年度所得稅
當年度產生者$ 51,818$ 76,947
未分配盈餘加徵9,370-
以前年度之調整1,4403,860
遞延所得稅
當年度產生者( 2,692)82,731
以前年度之調整61-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59,997$ 163,538

會計所得與所得稅費用之調節如下:

103年度102年度
稅前利益$ 578,084$1,016,714
稅前利益按法定稅率計算之稅額$ 149,150$ 269,132
按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淨益( 43,237)( 91,522)
免稅所得( 64,124)( 32,797)
未分配盈餘加徵9,370-
土地增值稅-18,634
以前年度之調整1,5013,860
稅上不可減除之費損7,337( 3,769)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59,997$ 163,538

合併公司適用中華民國所得稅法之個體所適用之稅率為 17%。

子公司 Dacin Group 公司、Dacin Asia 公司及達欣國際控股公司因係分別設立於英屬維京群島及英屬開曼群島,是以無相關所得稅負。

由於 104 年度股東會盈餘分配情形尚具不確定性,故 103 年度未分配盈餘加徵 10% 所得稅之潛在所得稅結果尚無法可靠決定。

(二)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103年度102年度
遞延所得稅
當年度產生者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之換算($ 147)$ 642
-確定福利之精算損益2,9572,481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2,810$ 3,123

(三)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103年度

年初餘額認列於損益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年底餘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 12,023$ -$ 2,957$ 14,980
關聯企業11,828( 1,656)-10,172
年初餘額認列於損益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年底餘額
負債準備$ 6,799($ 835)$ -$ 5,964
未實現工程損失4,840( 1,733)-3,107
備抵呆帳1,943( 343)-1,600
其 他9,863( 2,578)-7,285
47,296( 7,145)2,95743,108
虧損扣抵-9,776-9,776
$ 47,296$ 2,631$ 2,957$ 52,884
遞延所得稅負債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9,354$ -$ -$ 19,354
其 他3,991-1474,138
$ 23,345$ -$ 147$ 23,492

102年度

年初餘額認列於損益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年底餘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 9,542$ -$ 2,481$ 12,023
關聯企業7,5944,234-11,828
負債準備7,998( 1,199)-6,799
未實現工程損失13,379( 8,539)-4,840
備抵呆帳4,420( 2,477)-1,943
遞延收入76,731( 76,731)--
其 他7,8821,981-9,863
$ 127,546($ 82,731)$ 2,481$ 47,296
遞延所得稅負債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9,354$ -$ -$ 19,354
其 他4,633-( 642)3,991
$ 23,987$ -($ 642)$ 23,345

(四)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未分配盈餘
87年度以後$602,478$682,937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達欣工程公司$ 78,071$131,864
達欣開發公司$ 15,472$ 20,248
103年度(預計)102年度(實際)
稅額扣抵比率
本公司22.51%20.64%
達欣開發公司5.15%7.35%

(五) 所得稅核定情形

本公司截至 100 年度止之所得稅申報案件,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達欣新加坡控股公司及達欣開發公司截至 101 年度之所得稅申報案件,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

二九、每股盈餘

單位:每股元

103年度102年度
基本每股盈餘
來自繼續營業單位$ 2.54$ 4.06
稀釋每股盈餘
來自繼續營業單位$ 2.24$ 4.05

用以計算每股盈餘之盈餘及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如下:

本年度淨利

103年度102年度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淨利$ 523,207$ 836,194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分紅--
可轉換公司債31,623-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盈餘$ 554,830$ 836,194

股數

單位:仟股

103年度102年度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205,995205,995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分紅670385
可轉換公司債41,273-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247,938206,380

若本公司得選擇以股票或現金發放員工分紅,則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假設員工分紅將採發放股票方式,並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作用時計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於次年度股東會決議員工分紅發放股數前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亦繼續考量該等潛在普通股之稀釋作用。

三十、非現金交易

合併公司於103及102年度進行下列非現金交易之投資及籌資活動:

(一) 將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重分類。
(二) 將在建房地轉列待售房地項下。

三一、營業租賃協議

(一) 合併公司為承租人

營業租賃係承租地上權、座車、辦公室、宿舍及倉庫,租賃期間為1至50年。所有租賃期間超過5年之營業租賃均包括每5年依市場租金行情檢視條款。

截至103年及102年12月31日止,合併公司因營業租賃合約所支付之存出保證金分別為4,143仟元及5,452仟元。

不可取消營業租賃之未來最低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不超過1年$ 23,787$ 20,633
1~5年58,02747,748
超過5年361,409370,260
$443,223$438,641

認列為費用之租賃給付如下:

103年度102年度
最低租賃給付$ 22,534$ 71,203

(二) 合併公司為出租人

營業租賃係出租合併公司所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租賃期間為1至5年。所有營業租賃合約均包含承租人於行使續租權時,依市場

  • 68 -

租金行情調整租金之條款。承租人於租賃期間結束時,對該不動產不具有優惠承購權。

截至 103 年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止,合併公司因營業租賃合約所收取之保證金皆為 501 仟元。

不可取消營業租賃之未來最低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不超過 1 年$ 2,284$ 2,003
1~5 年3,8415,923
$ 6,125$ 7,926

三二、資本風險管理

合併公司進行資本管理以確保集團內各企業能夠於繼續經營之前提下,藉由將債務及權益餘額最適化,以使股東報酬極大化。合併公司 103 及 102 年度均維持一致策略。

合併公司資本結構係由合併公司之淨債務(即借款減除現金及約當現金)及權益(即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其他權益項目及非控制權益)組成。

除於附註十九所列示者外,合併公司不須遵守其他外部資本規定。

合併公司主要管理階層每季重新檢視集團資本結構,其檢視內容包括考量各類資本之成本及相關風險。合併公司依據主要管理階層之建議,將藉由支付股利、發行新股、買回股份及舉借債務等方式平衡其整體資本結構。

三三、金融工具

(一)公允價值之資訊

  1. 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為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趨近其公允價值或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

  1. 認列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之公允價值衡量

合併公司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其衡量方式依照公允價值可觀察程度分為第一至三級:

  • 69 -

(1) 第一級公允價值衡量係指活絡市場相同資產或負債之公開報價(未經調整)。
(2) 第二級公允價值衡量係指除第一級之公開報價外,以屬於該資產或負債直接(亦即價格)或間接(亦即由價格推導而得)可觀察之輸入值推導公允價值。
(3) 第三級公允價值衡量係指評價技術係非以可觀察市場資料為基礎之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值(不可觀察之輸入值)推導公允價值。

103年12月31日

第一級第二級第三級合計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國內上市(櫃)有價證券$ 100,000$ -$ -$ 100,000
基金受益憑證128,142--128,142
合 計$ 228,142$ -$ -$ 228,142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持有供交易之衍生金融負債$ 31,680$ -$ -$ 31,680

102年12月31日

第一級第二級第三級合計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國內上市(櫃)有價證券$ 117,882$ -$ -$ 117,882
基金受益憑證96,137--96,137
受益證券10,854--10,854
合 計$ 224,873$ -$ -$ 224,873
  1. 衡量公允價值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及假設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係依下列方式決定:

(1) 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並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其公允價值係分別參照市場報價決定。若無市場價格可供參考時,則採用評價方法估計。合併公司採用評價方

  • 70 -

法所使用之估計及假設,與市場參與者於金融商品訂價時用以作為估計及假設之資訊一致。

(2) 其他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除上述外)之公允價值係依照以現金流量折現分析為基礎之一般公認定價模式決定。

用以決定下列金融資產與負債公允價值之重要假設列示如下。

無公開報價之股票

合併公司所持有之未上市(櫃)股票投資,於資產負債表日係按成本減除減損損失衡量,因其公允價值合理估計數之區間重大且無法合理評估各種估計之機率,致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為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

(二) 金融工具之種類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放款及應收款(註1)$5,772,586$6,604,12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註2)1,033,9721,028,972
其他金融資產255,731128,435
金融負債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註3)9,265,7996,753,288

註 1:餘額係包含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工程及合建存出保證金等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放款及應收款。

註 2:餘額係包含分類為備供出售及以成本衡量金融資產餘額。

註 3:餘額係包含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應付公司債、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部分)及存入保證金等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三) 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合併公司主要金融工具包括權益投資、放款及應收款、應付帳款及借款。合併公司之財務管理部門係為各業務單位提供服務,統籌協調進入國內與國際金融市場操作,藉由依照風險程度與廣度分

  • 71 -

析暴險之內部風險報告監督及管理合併公司營運有關之財務風險。該等風險包括市場風險(包含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其他價格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

財務管理部門每季對合併公司之董事會提出報告,該董事會係為專責監督風險與落實政策以減輕暴險之獨立組織。

  1. 市場風險

合併公司之營運活動使合併公司承擔之主要財務風險為外幣匯率變動風險以及利率變動風險。

(1) 匯率風險

合併公司從事外幣計價之工程承攬與發包,因而使合併公司產生匯率變動之風險。針對匯率風險之管理,合併公司定期檢視受匯率影響之資產及負債,並做適當調整,以控管外匯波動產生之風險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非功能性貨幣計價之貨幣性資產帳面金額請參閱附註三八。

敏感度分析

合併公司主要受到美金及新加坡幣匯率波動之影響。

下表詳細說明當新台幣(功能性貨幣)對各攸關外幣之匯率增加及減少 1% 時,合併公司之敏感度分析。1% 係為集團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匯率風險時所使用之敏感度比率,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外幣匯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敏感度分析僅包括流通在外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並將其期末之換算以匯率變動 1% 予以調整。下表之正數係表示當新台幣相對於各相關貨幣升值 1% 時,將使稅後淨利增加之金額;當新台幣相對於各相關外幣貶值 1% 時,其對稅後淨利之影響將為同金額之負數。

美金之影響新加坡幣之影響
103年度102年度103年度102年度
損益$ 154$ 41$ 870$ 1,262

(2) 利率風險

因合併公司內之個體同時以固定及浮動利率借入資金,因而產生利率暴險。合併公司藉由維持一適當之固定及浮動利率組合來管理利率風險。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受利率暴險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帳面金額如下: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具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金融資產$1,025,031$1,389,762
-金融負債1,107,354167,437
具現金流量利率風險
-金融資產1,133,304988,963
-金融負債4,078,7782,688,276

敏感度分析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非衍生工具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資產負債表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報導期間皆流通在外。集團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 0.5%,此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 0.5%,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合併公司 103 及 102 年度持有之具公允價值利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將使公平價值分別減少 4,254 仟元及 5,768 仟元;具現金流量利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將分別有現金流入 4,703 仟元及 4,104 仟元。當利率減少 0.5% 時,其影響為同金額之負數。

若利率增加 0.5%,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合併公司 103 及 102 年度持有之具公允價值利率風險之金融負債將使公平價值分別增加 4,596 仟元及 695 仟元;具現金流量利率風險之金融負債將分別有現金流出 16,927

  • 73 -

仟元及 11,156 仟元。當利率減少 0.5% 時,其影響為同金額之負數。

(3) 其他價格風險

合併公司因持有上市櫃有價證券、基金受益憑證及受益證券而產生權益價格暴險。

敏感度分析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資產負債表日之權益價格暴險進行。

若權益價格下跌 5%,103 及 102 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將因持有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分別減少 11,407 仟元及 11,244 仟元。

  1.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拖欠合約義務而造成集團財務損失之風險。截至資產負債表日,合併公司可能因交易對方未履行義務及合併公司提供財務保證造成財務損失之最大信用風險暴險主要係來自於:

(1) 合併資產負債表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帳面金額。

(2) 合併公司提供財務保證所產生之或有負債金額。

合併公司採行之政策係僅與信譽卓著之對象進行交易,並於必要情形下取得足額之擔保以減輕因拖欠所產生財務損失之風險。合併公司僅與評等相當於投資等級以上(含)之企業進行交易。該等資訊係由獨立評等機構提供;倘無法取得該等資訊,合併公司將使用其他公開可取得之財務資訊及彼此交易記錄對主要客戶進行評等。合併公司持續監督信用暴險以及交易對方之信用評等,並將總交易金額分散至各信用評等合格之客戶,並透過每年由權責部門複核及核准之交易對方信用額度限額控制信用暴險。

合併公司之信用風險主要係集中於合併公司前十大客戶,截至 103 年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止,應收帳款總額來自前述客戶之比率分別為 48% 及 64%。

-74-

  1. 流動性風險

合併公司已建立適當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架構,以因應合併公司短期、中期及長期之籌資與流動性的管理需求。合併公司透過維持足夠的準備及銀行融資額度、持續地監督預計與實際現金流量,以及使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到期組合配合,來管理流動性風險。

(1) 流動性及利率風險表

下表詳細說明合併公司已約定還款期間之非衍生金融負債剩餘合約到期分析,其係依據合併公司最早可能被要求還款之日期,並以金融負債未折現現金流量編製,其包括利息及本金之現金流量。

合併公司可被要求立即還款之銀行借款,係列於下表中最早之期間內,不考慮銀行立即執行該權利之機率;其他非衍生金融負債到期分析係依照約定之還款日編製。

以浮動利率支付之利息現金流量,其未折現之利息金額係依據資產負債表日殖利率曲線推導而得。

103年12月31日

加權平均有效利率(%)要求即付成短於1個月1至3個月3個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負債
無附息負債-$ 460,785$1,196,238$1,108,960$1,314,185$ -
浮動利率工具-350,833622,667197,8652,287,513619,900
應付公司債----1,106,853-
$ 811,618$1,818,905$1,306,825$4,708,551$ 619,900

102年12月31日

加權平均有效利率(%)要求即付成短於1個月1至3個月3個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負債
無附息負債-$ 762,240$1,282,302$ 677,430$1,343,040$ -
浮動利率工具-930,000250,000250,000638,376619,900
$1,692,240$1,532,302$ 927,430$1,981,416$ 619,900

上述非衍生金融負債之浮動利率工具金額,將因浮動利率與資產負債表日所估計之利率不同而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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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融資額度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無擔保借款
-已動用金額$ 2,178,438$ 1,546,936
-未動用金額1,983,8871,251,164
$ 4,162,325$ 2,798,100
擔保借款
-已動用金額$ 1,900,340$ 1,141,340
-未動用金額2,506,760823,160
$ 4,407,100$ 1,964,500

三四、關係人交易

本公司及子公司(係本公司之關係人)間之交易、帳戶餘額、收益及費損於合併時全數予以銷除,故未揭露於本附註。合併公司與關聯企業及其他關係人間之交易如下。

(一)工程發包

工程代號合約總價當年度已認列之工程成本累積已認列之工程成本應付帳款-關係人
103年度
其他關係人
11114$ 1,750$ -$ 950$ 106
1100744,68043044,586-
$ 46,430$ 430$ 45,536$ 106
工程代號合約總價當年度已認列之工程成本累積已認列之工程成本應付帳款-關係人
102年度
其他關係人
10509$1,101,258$ 3,604$1,072,255$ -
1100927,70477216,8621,694
111141,7501,014950106
1100412,48327812,374131
1100744,6803,20044,1561,997
1110513,390-13,390495
$1,201,265$ 8,868$1,159,987$ 4,423

合併公司與關係人間工程發包價格及工程付款條件與非關係人相當。

(二)對關係人放款(帳列其他應收款項下)

關聯企業103年12月31日
$171,147
102年12月31日
$160,885

合併公司提供短期放款予關聯企業,利率與市場利率相近。

103及102年度對關聯企業之放款為無擔保放款,相關利息收入分別為5,389仟元及1,908仟元。

(三)對主要管理階層之獎酬

103及102年度對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總額如下:

103年度102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79,028$ 60,072
退職後福利5,8721,813
$ 84,900$ 61,885

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係由薪酬委員會依照個人績效及市場趨勢決定。

(四)財產交易

合併公司因財務投資規劃調整,於102年5月出售下列持股,故持股比例遂由 8.99% 降至 0.00% 。

標的公司股權(股)交易對象處分價款處分成本處分利益
長佳機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182,364其他關係人$ 38,938$ 26,472
( 8.99%)$ 12,466

(五)其他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關係人名稱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長佳機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之董事長為本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人之二親等以內親屬
東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之董事長為本公司董事長之二親等親屬
敦乾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之董事長為本公司董事長之二親等親屬
王才翔本公司董事長之三親等親屬

三五、質抵押之資產

合併公司將下列資產業已質抵押作為合建專案信託專戶、長、短期銀行借款及工程履約保證之擔保品: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質押活存(帳列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項下)$ 84,270$ 54,435
質押活存(帳列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項下)72,461-
質押定存(帳列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項下)99,00074,000
在建房地2,889,908495,074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215,663216,666
長期預付租金(流動及非流動)1,161,4711,186,252
$4,522,773$2,026,427

三六、重大或有事項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除其他附註所述者外,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有下列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合併公司已開立之工程履約保證票據計約 7,373,326 仟元。

三七、重大期後事項

(一) 為落實專業分工,強化本公司整體競爭力及營運效率,擬依企業併購法等有關法令將本公司「長春段興安街專案」之相關營業(含資產、負債及營業)分割新設 100% 持有之子公司,並由該子公司發行新股予本公司作為受讓相關營業之對價,並已於 104 年 3 月 20 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二) 子公司 Dacin Vietnam Tan Tao 為新造住宅個案營建融資需求,擬向台北富邦銀行申請建築融資美金 19,000 仟元,並要求母公司出具支持函,並已於 104 年 3 月 20 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 78 -

三八、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匯率資訊

合併公司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金融資產外幣匯率帳面金額
貨幣性項目
美元$ 57631.65(美元:新台幣)$ 18,243
美元91.3221(美元:新加坡幣)300
新加坡幣3,60923.94(新加坡幣:新台幣)86,397
新加坡幣7680.7564(新加坡幣:美元)18,390
越南盾2,255,5800.00005(越南盾:美元)3,225
人民幣2245.092(人民幣:新台幣)1,142
$ 127,697
非貨幣性項目
新加坡幣22,6430.7564(新加坡幣:美元)$ 568,876
人民幣5,1065.092(人民幣:新台幣)25,998
美元19531.65(美元:新台幣)6,170
$ 601,044
金融資產外幣匯率帳面金額
貨幣性項目
美元$ 15829.810(美元:新台幣)$ 4,701
美元91.2642(美元:新加坡幣)283
新加坡幣4,86523.580(新加坡幣:新台幣)114,711
新加坡幣1,5850.7910(新加坡幣:美元)37,380
越南盾499,8770.00005(越南盾:美元)685
$ 157,760
非貨幣性項目
新加坡幣22,6430.7910(新加坡幣:美元)$ 535,805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美元73329.810(美元:新台幣)$ 21,855

三九、附註揭露事項

(一) 重大交易事項及(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1. 資金貸與他人。(附表一)
  2. 為他人背書保證。(附表二)

  3. 年底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部分)。(附表三)

  4.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臺幣 3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無)

  5.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 3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附表四)

  6.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 3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無)

  7.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無)

  8.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無)

  9.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10. 其他:本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附表五)

  11. 被投資公司資訊。(附表六)

(三) 大陸投資資訊:

  1.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資金匯出入情形、持股比例、投資損益、年底投資帳面金額、已匯回投資損益及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附表七)

  2.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大交易事項,及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無)

(1) 進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付款項之年底餘額及百分比。

(2) 銷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收款項之年底餘額及百分比。

(3) 財產交易金額及其所產生之損益數額。

(4) 票據背書保證或提供擔保品之年底餘額及其目的。

(5) 資金融通之最高餘額、年底餘額、利率區間及當年度利息總額。

(6) 其他對當年度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項,如勞務之提供或收受等。

-80-

四十、部門資訊

(一)產業別資訊

提供給主要營運決策者用以分配資源及評量部門績效之資訊,著重於每一交付或提供之產品或勞務之種類。合併公司之應報導部門如下:

工程部門-土木及建築等工程之承攬及施工等相關業務。

建設部門-委託營造廠商興建住宅等相關業務。

部門利益係指各部門所賺取之利潤,不包含應分攤之總部管理成本與董監事酬勞、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損失之份額、財務成本、其他收入、其他利益及損失、應收帳款減損回升利益及所得稅費用。此衡量金額係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用以分配資源與部門及衡量其績效;此外,資源之衡量金額未提供予營運決策者。

部門收入與營運結果

合併公司繼續營業單位之收入與營運結果依應報導部門分析如下:

103年度
建設部門工程部門調整及沖銷合計
本子公司以外客戶之收入$ 566,515$10,814,965$ -$11,381,480
來自本子公司內其他部門之收入(註)-18,364( 18,364)-
收入合計$ 566,515$10,833,329($ 18,364)$11,381,480
部門利益$ 304,730$ 719,125($ 18,364)$ 1,005,491
營業費用( 428,347)
其他收入70,189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損益份額( 5,713)
財務成本( 63,527)
其他利益及損失( 9)
稅前淨利$ 578,084
  • 81 -
102年度
建設部門工程部門調整及沖銷合計
本子公司以外客戶之收入$ 2,518,082$12,630,029$ -$15,148,111
來自本子公司內其他部門之收入(註)-( 62,033 )62,033-
收入合計$ 2,518,082$12,567,996$ 62,033$15,148,111
部門利益$ 888,387$ 665,809$ 61,560$ 1,615,756
營業費用( 607,042 )
其他收入66,113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損益份額( 8,379 )
財務成本( 35,659 )
其他利益及損失( 29,075 )
應收帳款減損迴轉利益15,000
稅前淨利$ 1,016,714

註:係部門間銷售貨物及其他收入。

(二) 地區別財務資訊

本公司經董事會決議,為拓展海外營造業務,於新加坡設立分公司,並已於99年6月完成新加坡分公司設立登記,100年5月開始主要營運活動;另於101年10月於馬來西亞設立Dacin Malaysia Sdn Bhd,並於102年1月開始主要營運活動。

合併公司主要於二個地區營運-台灣、新加坡及馬來西亞。

合併公司來自外部客戶之收入依營運地點區分與非流動資產按資產所在地區之資訊列示如下:

來自外部客戶之收入非流動資產
103年度102年度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台灣$ 10,343,456$ 14,334,931$ 1,880,739$ 1,768,412
新加坡1,010,471782,7206951,074
馬來西亞27,55330,460512,620
$ 11,381,480$ 15,148,111$ 1,881,485$ 1,772,106

非流動資產不包含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及遞延所得稅資產。

(三)主要客戶資訊

103年度102年度
營業收入佔營業收入%營業收入佔營業收入%
126164$ 1,933,86317$ 4,080,92027
1938111,010,4719782,7205
122833903,2148747,9675
232614874,8958743,9485
100019693,93061,314,8559
201484267,2602947,4506
$ 5,683,63350$ 8,617,86057

^{}[] 遠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資金貸與他人

^{}[] 民國103年度

附表一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編號資出資金之公司資 與 對 象往來科目本期最高餘額年底餘額實際動支金額利率區間資金貸與性質業務往來金額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原因提 利 傷 訴 系 統 金 額擔 保 品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資金貸與最高限額
名 稱價 值
1Dacin Asia Holdings Ltd.遠欣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應收關係企業款項$ 10,666(337仟美元)$ 2,437(77仟美元)$ 2,437(77仟美元)4%短期資金融通$ -(註三)$ --$ -$ 369,039(11,660仟美元)$ 369,039(11,660仟美元)
1Dacin Asia Holdings Ltd.遠欣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應收關係企業款項8,071(255仟美元)8,071(255仟美元)8,071(255仟美元)4%短期資金融通-(註三)---369,039(11,660仟美元)369,039(11,660仟美元)
1Dacin Asia Holdings Ltd.DACIN VIETNAM TAN TAO COMPANY LIMITED應收關係企業款項16,142(510仟美元)16,142(510仟美元)16,142(510仟美元)4%短期資金融通-(註三)---369,039(11,660仟美元)369,039(11,660仟美元)
1Dacin Asia Holdings Ltd.Mayang Dacin Development Sdn Bhd應收關係企業款項316,500(10,000仟美元)316,500(10,000仟美元)168,789(5,333仟美元)3.05%短期資金融通-(註三)---369,039(11,660仟美元)369,039(11,660仟美元)
2遠欣國際控股有限公司遠欣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應收關係企業款項12,913(408仟美元)12,913(408仟美元)12,913(408仟美元)4%短期資金融通-(註三)---35,796(1,131仟美元)53,678(1,696仟美元)
3遠欣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DACIN VIETNAM TAN TAO COMPANY LIMITED應收關係企業款項38,297(1,210仟美元)25,637(810仟美元)25,637(810仟美元)4%短期資金融通-(註三)---44,310(1,400仟美元)66,433(2,099仟美元)

註一:Dacin Asia Holdings Ltd.對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者之貸與總額不得超過 Dacin Asia Holdings Ltd.按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表淨值之 40%,其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 Dacin Asia Holdings Ltd.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表淨值之 40%為限。
註二:遠欣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及遠欣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對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者之貸與總額不得超過遠欣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及遠欣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按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表淨值之 15%,其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遠欣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及遠欣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表淨值之 10%為限。
註三: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 50%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因短期融通資金需要,且其往來金融機構已無融通使用額度,經評估財務狀況良好有償還能力。

-84-

^{}[] 遠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為他人資產保證

^{}[] 民國103年度

附表二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編號資產保證者 公司名稱被資產保證對象對單一企業資產 保證之限額 (註一)本年最高資產 保證餘額年度資產保證 餘額實際動支金額以財產擔保之 資產保證金額累計資產保證 金額往最近期 財務報表淨值 之比率(%)資產保證 最高限額(註一)屬本公司 對子公司 資產保證屬子公司 對本公司 資產保證屬對大陸地區 資產保證
公司名稱關係
0遠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姚○○基於承攜工程需要之同業間 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1,317,738$ 65,000$ 65,000$ 54,900$ -1.23---
宏安旅館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基於承攜工程需要之同業間 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1,317,738100,000100,00084,500-1.89---
姚○○基於承攜工程需要之同業間 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1,317,738387,500387,500327,600-7.33---
Dacin Asia Holdings Ltd.本公司與子公司持有普通股 股權合併計算超過50%之 犧牲資公司1,317,738316,500316,500177,240-3.97Y--
$ 869,000$ 869,000$ 644,240$ -14.42$ 3,294,344

註一:融資資產保證及其他資產保證最高限額為實收資本額之1.5倍;對單一企業資產保證之限額則為融資資產保證及其他資產保證最高限額之 40% 。

遠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年底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民國103年度

附表三

,為新台幣仟元

持有之公司有價證券及名稱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帳列科目
股數/單位數帳面金額(註二)持股比率(%)市價或股權淨值(註一)備註
遠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中泰寶鋰股份有限公司-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1,125,000$ 180,0003.13$ 180,000
凱臉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2,168,12717,3453.0017,345
環訊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706,8507,0684.937,068
野柳渡假村股份有限公司-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3,000,00032,5415.0032,541
愛山林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2,500,000100,0001.71100,000
受益憑證
兆豐國際中國A股基金-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600,000.008,130-8,130
兆豐國際人民幣貨幣市場基金-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500,000.0025,998-25,998
保德信中國中小基金-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800,000.007,768-7,768
兆豐國際寶鑽債券基金-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6,506,868.8180,076-80,076
中國銀行香港金融債券基金-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175,000.006,170-6,170
遠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遠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13,627,785277,3256.21277,325所有持股已視為庫藏股處理
Dacin Asia Holdings Ltd.股單
CLEMENTI DEVELOPMENT PTE. LTD.-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新加坡幣8,600仟元5.00新加坡幣8,600仟元
CLEMENTI DEVELOPMENT PTE. LTD.-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預付投資款-新加坡幣14,043仟元

註一:上市櫃公司證券係按103年12月底之收盤價,未上市櫃公司股票係按股權淨值或帳面價值,開放型基金受益憑證係按103年12月底之基金淨資產價值。
註二: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及非流動之帳面金額係年底公平價值。

遠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3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

民國103年度

附表四

,為新台幣仟元

取得不動產之公司財產名稱交易日或事實發生日交易金額價款支付情形交易對象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取得目的及使用之情形其他約定事項
所有人與公司之關係移轉日期金額
遠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在建土地-土城區員福段土地自103.04.03起$2,898,072(註一)已全數支付完畢景德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實源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估價報告,估價金額2,918,664仟元及友宏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估價報告書,估價金額2,901,770仟元自地自建
遠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在建土地-新店區新坡段土地自103.06.12起815,877已全數支付完畢陳〇〇等載德梁行不動產估價事務所估價報告書,估價金額875,189仟元自地自建

註一:遠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係與甲山林企業集團合作開發此案,出資比率為 55%,出資金額為1,593,940仟元。

遠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民國 103 年度

附表五

,為新台幣仟元

編號
(註一)
交易人名稱交易往來對象與交易人之關係
(註二)
交易往來情形
科目金額交易條件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
(註三)
0遠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遠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1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34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
租金收入4,132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0.04%
遠欣整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應收帳款1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
應收建造合約款10,221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0.07%
在建房地5,323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0.04%
應付帳款50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
租金收入362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
Dacin Malaysia Sdn Bhd1其他應收款-關係人10,810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0.07%
其他收入2,897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0.03%
Dacin Asia Holdings Ltd.1其他應收款-關係人914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0.01%
其他收入914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0.01%
DACIN VIETNAM TAN TAO COMPANY LIMITED1其他應收款-關係人4,976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0.03%
其他收入4,976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0.03%
1遠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遠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應付票據34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
租金支出4,132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0.03%
遠欣整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應付票據3,402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0.02%
其他費用3,240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0.02%
2遠欣整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遠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應收帳款50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
應付建造合約款9,800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0.07%
其他應付款1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
營業收入15,125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0.13%
營業成本9,381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0.08%
租金支出362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
遠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3應收帳款3,402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0.02%
營業收入3,240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0.03%
3Dacin Malaysia Sdn Bhd遠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其他應付款10,810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0.07%
其他營業成本2,826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0.02%
營業費用71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
編號
(註一)
交易人名稱交易往來對象與交易人之關係
(註二)
交易往來情形
科目金額交易條件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
(註三)
4Dacin Asia Holdings Ltd.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其他應付款$ 914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0.01%
營業費用914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0.01%
達欣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3其他應收款2,421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0.02%
達欣國際控股有限公司3其他應收款8,071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0.05%
DACIN VIETNAM TAN TAO COMPANY LIMITED3其他應收款16,142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0.11%
5達欣國際控股有限公司Dacin Asia Holdings Ltd.3其他應付款8,071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0.05%
DACIN VIETNAM TAN TAO COMPANY LIMITED3其他應收款12,913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0.09%
6達欣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Dacin Asia Holdings Ltd.3其他應付款2,421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0.02%
DACIN VIETNAM TAN TAO COMPANY LIMITED3其他應收款25,637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0.17%
7DACIN VIETNAM TAN TAO COMPANY LIMITED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其他應付款4,976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0.03%
營業費用4,976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0.04%
達欣國際控股有限公司3其他應付款12,913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0.09%
達欣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3其他應付款25,637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0.17%
Dacin Asia Holdings Ltd.3其他應付款16,142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0.11%

註一:本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 本公司填 0。
2.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 1 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
1. 本公司對子公司。
2. 子公司對本公司。
3. 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三: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科目者,以期中累計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註四:本附表揭露資訊即控制公司與從屬公司間已清除之交易事項資訊。

遼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民國103年度

附表六

投資公司名稱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主要營業項目原始投資金額年底持有被投資公司本年度(撥)益本年度認列之投資(撥)益備註
本年年底上年年底股數(仟股)比率(%)帳面金額
遼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遼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國民住宅及商業大樓出售、出租暨具相關業務$ 972,588$ 972,588104,000100.00$1,267,380$291,344$ 257,274註一及二
遼欣整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從事建築資訊技術業務50,000-5,000100.0047,0632,807( 2,937)註一及二
Dacin Group LimitedBVI從事各種生產事業及服務事業之投資30,384 仟美元30,384 仟美元-100.00922,6309,9329,932註一及二
Multi Yield Co., Ltd.BVI從事各種生產事業及服務事業之投資2,900 仟美元2,900 仟美元2,90034.1222,526( 563)( 192)註二及三
Dacin Group LimitedDacin Asia Holdings Ltd.吳屬開曼群島從事各種生產事業及服務事業之投資30,384 仟美元30,384 仟美元-100.0029,151 仟美元332 仟美元註一及二
Dacin Asia Holdings Ltd.遼欣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吳屬開曼群島從事各種生產事業及服務事業之投資7,892 仟美元7,892 仟美元-62.507,068 仟美元( 325) 仟美元註一及二
遼欣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新加坡從事各種生產事業及服務事業之投資2,342 仟美元2,342 仟美元-15.002,099 仟美元( 399) 仟美元註一及二
Dacin Malaysia Sdn Bhd馬來西亞從事工程管理等相關業務1,000 仟馬幣1,000 仟馬幣-100.00438 仟馬幣1,348 仟馬幣註一及二
Dacin Singapore Pte. Ltd.新加坡從事承包住宅及大樓建築工程等相關業務300 仟新加坡幣300 仟新加坡幣-100.00281 仟新加坡幣( 8) 仟新加坡幣註一及二
遼欣國際控股有限公司遼欣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新加坡從事各種生產事業及服務事業之投資12,488 仟美元12,488 仟美元-80.0011,196 仟美元( 399) 仟美元註一及二
遼欣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DACIN VIETNAM TAN TAO COMPANY LIMITED越南從事不動產建設及基礎建設等相關業務14,062 仟美元12,499 仟美元-90.0013,605 仟美元( 400) 仟美元註一及二
Dacin Malaysia Sdn BhdMayang Dacin Development Sdn Bhd馬來西亞從事不動產建設及基礎建設等相關業務125 仟馬幣125 仟馬幣-50.00( 1,003) 仟馬幣( 1,253) 仟馬幣註三及四

註一:子公司。
註二:係按該公司103年度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
註三:係本公司採權益法計價之被投資公司。
註四:係按該公司103年度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

大陸投資資訊

民國103年度

附表七

大陸被投資 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本年年初 自台灣匯出 累積投資金額本年年底匯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本年年底自 台灣匯出累積 投資金額被投資公司 本年度損益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投資 之持股比例本年度認列 投資損失年底投資 帳面價值截至本年年底 上已匯回 投資收益
匯出收回
昆山大欣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生產及銷售高科技電子資訊產品$ 266,936 (8,434仟美元)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91,785 (2,900仟美元)$-$-$ 91,785 (2,900仟美元)($ 540)(註一) ((49)仟美元)34.12%($ 187)(註一) ((17)仟美元)$ 22,345 (註一) (706仟美元)$-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經濟部投審會 核准投資金額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註二)
$202,687 (6,404仟美元) (註三)$202,687 (6,404仟美元)$2,679,877

註一:投資損益係按未經台灣投資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認列。

註二:依據投審會97.8.29「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審查原則」規定為遠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淨值×60%計算。

註三:因大陸事業上海戴威士餐飲有限公司及遠欣諮詢(上海)有限公司業已結束營業,並已分別於94年1月10日及100年8月18日業經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撤銷透過第三地區投資事業間接在大陸地區投資業,但股本尚未匯回,故該額度係包含原始匯出投資該等公司3,504仟美元。

-91-

^{}[] 股票代码:2535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04 及 103 年度

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 92 號 9 樓

電話:(02)2706-2929

  • 1 -

^{}[] 5日 錄自

日 頁期 期備 註備 註告 號
-、月1-
二、月2-
三、關係介業合併財務報告聲明書3-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4~5-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6-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7~8-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9-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10~12-
九、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一)公司沿革13-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13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13~20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20~35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35~36
(六)重慶會計項目之說明37~74六~七五
(七)關係人交易74~75三六
(八)質抵押之資產75三七
(九)重大或有事項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76三八
(十)重大之期後事項76三九
(十一)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匯率資訊76~77四十
(十二)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77~78、81~85四一
2.轉換資產業相關資訊78、86四-
3.天除投資資訊78、87四-
(十三)部門資訊78~80四二

-2-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聲明書

本公司104年度(自1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王人正

中華民國105年3月22日

^{}[] Deloitte.

^{}[] 勤業眾信

^{}[]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 10588 台北市民主東路三段156號12樓

^{}[] Deloitte & Touche

^{}[] 12th Place, Hong Tai Financial Plaza

^{}[] 156 Mill Sheng East Road, Sac. 3

^{}[] Taipei 10508, Taiwan

^{}[] Tel: +886 (2) 2545-9988

^{}[] Fax: +886 (2) 4091-6908

^{}[]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04年及103年12月31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04年及1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與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有關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十四所述,部分子公司民國104及103年度之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其民國104年及103年12月31日之資產總額分別為新台幣(以下同)11,423仟元及602,301仟元,分別佔合併資產總額之 0.07% 及 4.04% 。民國104及103年度之營業收入淨額分別為8,403仟元及27,587仟元,分別佔合併營業收入淨額之 0.07% 及 0.24% 。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合併財務報告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合併財務報告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合併財務報告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04

  • 4 -

年及103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04年及1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104及103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師出具修正式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動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林安惠
img-0.jpeg
林安惠

會計師陳清祥
img-1.jpeg
陈清祥

中華民國 105 年 3 月 22 日

-5-

^{}[] 通航上海航运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上海航运有限公司
^{}[] 总部:上海航运有限公司
^{}[] 总部:新台幣厅

^{}[] 单位:新台幣厅元

%%
流動資產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1100%
1101現金及折舊現金(附註四及六)$2,112,02014$1,982,664
1125提供出售金融資產一流動(附註四及八)453,8093128,142
1147長期經市場之債務工具結算一流動(附註四及十)140,0001-
1150其他業權(附註四及三)193,2581202,355
1170應收補款(附註四、五、十一及十二)3,907,718263,372,555
1190應收補過合約款(附註四、五及十三)640,69941,682,792
1200其他應收款(附註四、十一及三六)199,2791182,337
1211待售原始(附註四、五及十三)87,2441140,286
1224自建原始(附註四、五、十三及三七)4,187,432273,960,813
1674邀約行經買得(附註十三)41,604-25,148
1676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附註三七)145,0691156,731
1678上級及合建非出租證金117,8141128,345
1679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九、二十、三六及三七)192,5431241,682
11XX流動資產總計12,419,2978112,113,870
非流動資產
1523提供出售金融資產一非流動(附註四及八)83,2001100,000
1543以成本配置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附註四及九)794,9495805,800
1550該房租益法之結算(附註四、五及十五)11,026-22,526
1600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十七及三七)481,8143655,638
1760結算性不動產(附註四及十八)219,201293,143
1801電腦軟體滲碼(附註四)5,073-6,577
1840邀約用得款資產(附註四及三十)58,984-52,884
1915預付原始款16,698-13,896
1920非出租證金6,588-4,280
1980其他金融資產一非流動(附註三七)86,303199,000
1985長期預付租金一非流動(附註四、五、十九及三七)1,111,97671,136,690
15XX非流動資產總計2,894,362192,790,264
1XXX資產總計$ 15,275,659100$ 14,904,134
代碼負債
流動負債
2100短期債款(附註二一及三七)$ 755,3815$ 1,160,365
2130應付業權30,533-17,284
2170應付帳款(附註十二、二三及三六)3,940,555263,775,086
2190應付建造合約款(附註四及十三)857,0895356,341
2219其他應付款(附註二四)290,4352289,297
2230本款所得租賃債(附註四)75,969-36,435
2250負債準備一流動(附註四及二五)49,996-35,079
2312預收原始款(附註四及十三)100,946184,724
2320一年內利潤之長期債款(附註二一及三七)408,994311,000
2399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四)107,206193,558
21XX流動負債總計6,644,994436,057,069
非流動負債
2501持有狀況易金融負債一非流動(附註四、七及二二)31,360-31,680
2530應付公司債(附註四及二二)1,130,14371,106,853
2540長期債款(附註二一及三七)2,514,607172,907,415
2570邀約所得租賃債(附註四及三十)33,428-23,442
2640涉權允備利息債一非流動(附註四、五及二六)119,6631106,456
2645存入保險金100,5811501
22XX非流動負債總計3,939,781264,176,595
1XXX負債總計10,594,6956910,233,464
轉蓄於未公司資立之權益
與本
3110普通開2,196,229142,196,229
3200資本公債1,176,00481,155,562
信息抵觸
3310法定抵觸公債425,3613573,040
3320特別抵觸公債--232,187
3550未合理抵觸758,8365602,478
3500經常抵觸總計1,184,19781,207,705
3600其他權益72,832-38,297
3500年薪結算( 151,231 )( 1 )( 151,231 )
31XX未公司資立之權益總計4,477,931294,466,462
36XX非控制權益211,0332204,208
3XXX權益總計4,688,964314,675,670
負債與權益總計$ 15,275,659100$ 14,904,134100

^{}[] 董事長:王人正

^{}[] 通知之附註係各合併計劃資方之公佈公:

^{}[] (請參閱新書第佳期各會計師事務网頁面106年3月22日連結報告)

^{}[] 秘密人:葉紫祥

^{}[] 會計系管:蔡效慶

^{}[] 遠欣工報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合併綜合損益有

^{}[] 民國104年及105年1月3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推

每股盈餘為元

代碼104年度103年度
金額%金額%
4000營業收入(附註四、十六及二八)$ 11,870,261100$ 11,381,480100
5000營業成本(附註四、十六、二六、二九及三六)10,981,3489210,375,98991
5950營業毛利888,91381,005,4919
6000營業費用(附註二六及二九)347,0333428,3474
6900營業淨利541,8805577,1445
7010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其他收入(附註四、二九及三六)40,396-70,1891
7020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四及二九)( 31,893 )-( 9 )-
7050財務成本(附註四及二九)( 83,921 )( 1 )( 63,527 )( 1 )
7060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附註四及十五)( 15,662 )-( 5,713 )-
7000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91,080 )( 1 )940-
7900稅前淨利450,8004578,0845
7950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三十)125,249159,997-
8200本年度淨利325,5513518,0875
8310其他綜合損益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附註四、二六及二九)( 24,757 )-( 17,395 )-
8349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附註四及三十)4,209-2,957-
( 20,548 )-( 14,438 )-
104年度103年度
代碼%%
8360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附註四及二七)$40,527-$67,952-
8362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失(附註四及二七)(17,929)-(29,335)-
8370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附註四、十五及二七)(379)-863-
8399與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附註四及三十)64-(147)-
22,283-39,333-
8300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1,735-24,895-
8500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327,2863$542,9825
淨利歸屬於:
8610本公司業主$326,4743$523,2075
8620非控制權益(923)-(5,120)-
8600$325,5513$518,0875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本公司業主$320,4613$533,3425
8720非控制權益6,825-9,640-
8700$327,2863$542,9825
每股盈餘(附註三一)
9710基本$1.58$2.54
9810豬粹$1.40$2.24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05年3月22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王人正

經理人:廖肇邦

會計主管:鄭双慶

^{}[] 传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2018年度报告

^{}[] 民前104年度362年7月2日至12月31日

^{}[] 单位:新台幣仟元,性

^{}[] 备注股利总元

代码附属於本公司章上之權益(附註二七)
资本公积保留益抵押其他權益項目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利權益 (附註二七)權益總額
法定盈餘公積特別盈餘公積未分配盈餘股份出售金融資產及實現損益
A1103年1月1日餘額$ 2,196,229$ 1,024,878$ 304,747$ 260,309$ 682,937($ 623)$ 34,347($ 151,331)$ 4,391,493$ 244,019$ 4,595,512
102年度盈餘指揮及分配
B1法定盈餘公積--68,293-( 68,293)------
B3特別盈餘公積---( 28,122)28,122------
B5現金投利一每股2.5元----( 549,057)---( 549,057)-( 549,057)
C5因發行可轉換公司情結列權益組成項目一認股權而產生者-96,615------96,615-96,615
O1發放現金股利予子公司視為庫藏股交易-34,069------34,069-34,069
O1購入子公司部分股權---------( 49,451)( 49,451)
D1103年度淨利(換)----523,207---523,207( 5,120)518,087
D3103年度其他部分損益----( 14,438)53,908( 29,335)-10,13514,76024,895
Z1103年12月31日餘額2,196,2291,155,562373,040232,187602,47853,2835,012( 151,331)4,466,462204,2084,670,670
103年度盈餘指揮及分配
E1法定盈餘公積--52,321-( 52,321)------
B3特別盈餘公積---( 232,187)232,187------
B5現金投利一每股1.5元----( 329,434)---( 329,434)-( 329,434)
O1發放現金股利予子公司視為庫藏股交易-20,442------20,442-20,442
D1104年度淨利(換)----326,474---326,474( 923)325,551
D3104年度其他部分損益----( 20,548)32,464( 17,929)-( 6,013)7,7481,735
Z1104年12月31日餘額$ 2,196,229$ 1,176,004$ 425,361$ -$ 758,836$ 85,749($ 12,917)($ 151,331)$ 4,477,931$ 211,033$ 4,688,564

值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界經辦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前105年3月22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王人王

經理人:廖肇邦

會計主管:鄭凱慶

^{}[] 合併現金流量表

^{}[] 民國104年及1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代碼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104年度103年度
A10000本年度稅前淨利$ 450,800$ 578,084
A20010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折舊費用10,3148,496
A20200攤銷費用2,7422,726
A20400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商品淨損失19,68016,800
A20900財務成本83,92163,527
A22300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15,6625,713
A21200利息收入( 14,694)( 25,299)
A21300股利收入( 5,769)( 5,392)
A22500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672334
A23100處分投資利益( 6,219)( 34,295)
A23800待售房地跌價回升利益-( 750)
A29900長期預付租金攤提24,71424,781
A30000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A31130應收票據8,947( 122,863)
A31150應收帳款( 635,163)29,990
A31170應收建造合約款1,044,005222,422
A31180其他應收款( 10,920)( 23,087)
A31200在建及待售房地( 154,206)( 2,788,047)
A31240其他流動資產49,13910,825
A31250其他金融資產24,359( 127,296)
A32130應付票據13,239( 28,866)
A32150應付帳款167,46969,557
A32180其他應付款25,181( 27,665)
A32170應付建造合約款280,848( 179,143)
A32200負債準備14,917( 4,911)
A32210預收房地款16,222( 506,088)
A32230其他流動負債13,5481,005
  • 10 -
代碼104年度103年度
A32240淨確定福利負債($ 11,548)$ 7,519
A32990其他與營業活動相關之項目4,07541,896
A33000營運產生之現金1,431,935( 2,790,027)
A33100收取之利息9,02325,963
A33300支付之利息( 84,677)( 61,397)
A33500支付之所得稅( 89,606)( 61,367)
AAAA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1,266,675( 2,886,828)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300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1,058,070)( 462,131)
B00400出售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734,159461,971
B00600取得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 140,000)-
B01200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5,000)
B01300出售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價款35,58138,887
B01800取得關聯企業( 4,000)-
B02700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7,065)( 4,405)
B02800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1
B03700存出保證金增加( 3,665)( 2,734)
B03800存出保證金減少1,3284,068
B04500取得電腦軟體( 1,934)( 3,946)
B05400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126,155)( 27,975)
B07300預付房地款項增加( 197)( 15,896)
B07600收取其他股利5,7695,392
BBBB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574,249)( 11,768)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短期借款減少( 404,984)( 69,635)
C01200發行公司債-1,195,000
C01600舉借長期借款93,1101,959,000
C01700償還長期借款( 44,670)( 509,167)
C03000存入保證金增加100,000-
C04500支付股利( 308,992)( 514,988)
C05800非控制權益淨變動-( 49,451)
CCCC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565,536)2,010,759
DDDD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3,27415,053
代碼104年度103年度
EEEE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減少)$ 130,164($ 872,784)
E00100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1,982,6642,855,448
E00200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2,112,828$ 1,982,664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05年3月22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王人正
經理人:廖肇邦
財務報告
會計主管:鄭双慶
財務總局

  • 12 -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104年及1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除另註明外,金額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遠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設立於56年2月,主要從事於土木及建築等工程之承攬及施工暨其相關業務之經營及投資;本公司股票自85年3月起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

本公司於99年3月26日經董事會決議,為拓展海外營造業務,於新加坡設立分公司,99年6月24日完成新加坡分公司設立登記,並已於100年5月開始主要營業活動。

本公司為為落實專案分工及強化整體競爭力,於104年9月將「長春段興安街專案」之相關營業(含資產、負債及營業)分割新設 100%持有之子公司「達林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並以104年8月31日為分割基準日。分割資產之帳面價值列示如下:

資產及負債
在建工程$ 161,087
預付費用—權利金1,161,471
長期借款—擔保借款( 619,900)
淨資產$ 702,658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於105年3月22日經董事會通過。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首次適用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會認可之2013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國際會計準則(IAS)、解釋(IFRIC)及解釋公告(SIC)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發布之金管證審字第1030029342號函及金管證審字第1030010325號函,本公司及

-13-

由本公司所控制個體(以下稱「合併公司」)自104年起開始適用業經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發布且經金管會認可之2013年版IFRS、IAS、IFRIC及SIC(以下稱「IFRSs」)及相關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修正規定。

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2013年版IFRSs將不致造成合併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1. IFRS 10「合併財務報表」

此準則取代 IAS 27「合併及單獨財務報表」,同時亦取代 SIC 12「合併:特殊目的個體」。合併公司考量對其他個體是否具控制,據以決定應納入合併之個體。當合併公司有(i)對被投資者之權力、(ii)因對被投資者之參與而產生變動報酬之暴險或權利,且(iii)使用其對被投資者之權力以影響該等報酬金額之能力時,則合併公司對被投資者具控制。此外,針對較為複雜之情況下投資者是否具控制之判斷,新準則提供較多指引。

  1. IFRS 12「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IFRS 12 針對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之權益規定應揭露內容。合併公司適用 IFRS 12 之揭露,請參閱附註十四及十五。

  1. IFRS 13「公允價值衡量」

IFRS 13 提供公允價值衡量指引,該準則定義公允價值、建立衡量公允價值之架構,並規定公允價值衡量之揭露。此外,該準則規定之揭露內容較為廣泛,例如,適用 IFRS 13 前,準則僅要求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須按公允價值三層級揭露,而依照 IFRS 13 規定,適用該準則之所有資產及負債皆須提供前述揭露。

IFRS 13 之衡量規定係自 104 年起推延適用。相關揭露請參閱附註三五。

  1. IAS 1 之修正「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

依修正之準則規定,其他綜合損益項目須按性質分類且分組為(1)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及(2)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

  • 14 -

項目。相關所得稅亦按相同基礎分組。適用該修正規定前,並無上述分組之強制規定。

合併公司於104年追溯適用上述修正規定,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包含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包含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利益(損失)、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除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外)。惟適用上述修正並不影響本年度淨利、本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及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二) IASB 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 IFRSs

合併公司未適用下列業經 IASB 發布但未經金管會認可之 IFRSs。金管會於105年3月10日公布自106年起開始適用之認可 IFRSs 公報範圍,為 IASB 於105年1月1日前發布,並於106年1月1日生效之 IFRSs(不含 IFRS 9「金融工具」及 IFRS 15「客戶合約之收入」等尚未生效或尚未確定生效日期之 IFRSs)。此外,金管會並宣布我國公開發行公司應自107年起開始適用 IFRS 15。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金管會尚未發布前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以外之其他準則生效日。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IASB發布之生效日(註1)
「2010-2012週期之年度改善」2014年7月1日(註2)
「2011-2013週期之年度改善」2014年7月1日
「2012-2014週期之年度改善」2016年1月1日(註3)
IFRS 9「金融工具」2018年1月1日
IFRS 9及IFRS 7之修正「強制生效日及過渡揭露」2018年1月1日
IFRS 10及IAS 28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
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未定
IFRS 10、IFRS 12及IAS 28之修正「投資個體:
合併報表例外規定之適用」
2016年1月1日
IFRS 11之修正「聯合營運權益之取得」2016年1月1日
IFRS 15「客戶合約之收入」2018年1月1日
IFRS 16「租賃」2019年1月1日
IAS 1之修正「揭露倡議」2016年1月1日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IASB發布之生效日(註1)
IAS 7 之修正「揭露倡議」2017年1月1日
IAS 12 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2017年1月1日
IAS 16 及 IAS 38 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法之闡釋」2016年1月1日
IAS 16 及 IAS 41 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物」2016年1月1日
IAS 19 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金」2014年7月1日
IAS 36 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2014年1月1日
IAS 39 之修正「衍生工具之合約更替及避險會計之繼續」2014年1月1日
IFRIC 21「公課」2014年1月1日

註 1: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註 2:給與日於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開始適用 IFRS 2 之修正;收購日於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之企業合併開始適用 IFRS 3 之修正;IFRS 13 於修正時即生效。其餘修正係適用於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註 3:除 IFRS 5 之修正推延適用於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外,其餘修正係追溯適用於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將不致造成合併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1. IFRS 9「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之認列及衡量

就金融資產方面,所有原屬於 IAS 39「金融工具:認列與衡量」範圍內之金融資產後續衡量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或以公允價值衡量。IFRS 9 對金融資產之分類規定如下。

  • 16 -

合併公司投資之債務工具,若其合約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分類及衡量如下:

(1) 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而持有該金融資產,則該金融資產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此類金融資產後續係按有效利率認列利息收入於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減損損失認列於損益。

(2) 藉由收取合約現金流量與出售金融資產而達成目的之經營模式而持有該金融資產,則該金融資產係以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此類金融資產後續係按有效利率認列利息收入於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減損損益與兌換損益亦認列於損益,其他公允價值變動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於該金融資產除列或重分類時,原先累積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應重分類至損益。

合併公司投資非屬前述條件之金融資產,係以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損益。惟合併公司得選擇於原始認列時,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投資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此類金融資產除股利收益認列於損益外,其他相關利益及損失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後續無須評估減損,累積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亦不重分類至損益。

金融資產之減損

IFRS 9 改採用「預期信用損失模式」認列金融資產之減損。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強制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租賃款、IFRS 15「客戶合約之收入」產生之合約資產或放款承諾及財務保證合約,係認列備抵信用損失。若前述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並未顯著增加,則其備抵信用損失係按未來 12 個月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若前述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已顯著增加且非低信用風險,則其備抵信用損失係按剩餘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但未包括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必須按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備抵信用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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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原始認列時已有信用減損之金融資產,合併公司考量原始認列時之預期信用損失以計算信用調整後之有效利率,後續備抵信用損失則按後續預期信用損失累積變動數衡量。

  1. IAS 36 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IASB 於發布 IFRS 13「公允價值衡量」時,同時修正 IAS 36「資產減損」之揭露規定,導致合併公司須於每一報導期間增加揭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本次 IAS 36 之修正係釐清合併公司僅須於認列或迴轉減損損失當期揭露該等可回收金額。此外,若可回收金額係以現值法計算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衡量,合併公司須增加揭露所採用之折現率。

  1.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修正 IFRS 8「營運部門」及 IAS 24「關係人揭露」等若干準則。

IFRS 8 之修正係釐清若合併公司將具有相似經濟特性之營運部門彙總揭露,應於合併財務報告揭露管理階層於運用彙總基準時所作之判斷。此外,該修正亦釐清合併公司僅於部門資產定期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時,始應揭露應報導部門資產總額至企業資產總額之調節資訊。

IAS 24「關係人揭露」之修正係釐清,為合併公司提供主要管理階層服務之管理個體係屬合併公司之關係人,應揭露管理個體提供主要管理階層服務而致報導個體發生之已支付或應支付金額,惟無須揭露該等薪酬之組成類別。

  1. IAS 16 及 IAS 38 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法之闡釋」

企業應採用適當之折舊及攤銷方法以反映其消耗該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與無形資產未來經濟效益之預期型態。

IAS 16「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修正規定,收入並非衡量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之適當基礎,且該修正並未提供得以收入為基礎提列折舊費用之例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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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S 38「無形資產」之修正則規定,除下列有限情況外,收入並非衡量無形資產攤銷費用之適當基礎:

(1) 無形資產係以收入之衡量表示(例如,合約預先設定當收入達特定門檻後無權再使用該無形資產),或
(2) 能證明收入與無形資產經濟效益之耗用高度相關。

上述修正於生效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推延適用,並允許提前適用。

  1. IFRS 15「客戶合約之收入」

IFRS 15 係規範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認列原則,該準則將取代 IAS 18「收入」、IAS 11「建造合約」及相關解釋。

合併公司於適用 IFRS 15 時,係以下列步驟認列收入:

(1) 辨認客戶合約;
(2) 辨認合約中之履約義務;
(3) 決定交易價格;
(4) 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合約中之履約義務;及
(5) 於滿足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依合約條款由客戶扣留之工程保留款旨在確保承包商完成所有合約義務,依 IFRS 15 之規定該付款之安排不具重大財務組成部分。適用 IFRS 15 前,應收工程保留款依 IAS 39 之規定予以折現以反映貨幣時間價值。

除保證產品與所協議之規格相符外,合併公司亦提供勞務類型之保固服務,依 IFRS 15 規定該勞務將視為一履約義務,分攤至勞務類型之保固之交易價格於後續提供保固服務時認列為收入,並認列相關成本。適用 IFRS 15 前,前述交易之交易價格全數於銷售產品時認列收入,並同時認列產品保固成本及負債準備。

IFRS 15 生效時,合併公司得選擇追溯適用至比較期間或將首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首次適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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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FRS 16「租賃」

IFRS 16 係規範租賃之會計處理,該準則將取代 IAS 17「租賃」及相關解釋。

於適用 IFRS 16 時,若合併公司為承租人,除小額租賃及短期租賃得選擇採用類似 IAS 17 之營業租賃處理外,其他租賃皆應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上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合併綜合損益表應分別表達使用權資產之折舊費用及租賃負債按有效利息法所產生之利息費用。在合併現金流量表中,償付租賃負債之本金金額表達為籌資活動,支付利息部分則列為營業活動。

對於合併公司為出租人之會計處理預計無重大影響。

IFRS 16 生效時,合併公司得選擇追溯適用至比較期間或將首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首次適用日。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合併公司仍持續評估其他準則、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一) 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會認可之 IFRSs 編製。

(二) 編製基礎

除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基礎編製。歷史成本通常係依取得資產所支付對價之公允價值決定。

公允價值衡量依照相關輸入值之可觀察程度及重要性分為第 1 等級至第 3 等級:

  1. 第 1 等級輸入值:係指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未經調整)。
  2. 第 2 等級輸入值:係指除第 1 等級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直接(亦即價格)或間接(亦即由價格推導而得)之可觀察輸入值。
  3. 第 3 等級輸入值:係指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之輸入值。

  4. 20 -

(三)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流動資產包括:

  1.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資產;
  2.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 12 個月內實現之資產;及
  3. 現金及約當現金(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 12 個月用以交換或清償負債而受到限制者)。

流動負債包括:

  1.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負債;
  2. 於資產負債表日後 12 個月內到期清償之負債,以及
  3. 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 12 個月之負債。

非屬上述流動資產或流動負債者,係分類為非流動資產或非流動負債。

合併公司從事建造工程部分,其營業週期長於一年,是以與營造業務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係按正常營業週期作為劃分流動或非流動之標準。

(四) 合併基礎

合併報告編製原則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包含本公司及由本公司所控制個體(子公司)之財務報告。合併綜合損益表已納入被收購或被處分子公司於當年度自收購日起或至處分日止之營運損益。子公司之財務報告已予適當調整,以使其會計政策與合併公司之會計政策一致。於編製合併報告時,各個體間之交易、帳戶餘額、收益及費損於合併時全數予以銷除。子公司之綜合損益總額係歸屬至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非控制權益因而成為虧損餘額。

當合併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係作為權益交易處理。合併公司及非控制權益之帳面金額已予調整,以反映其於子公司相對權益之變動。非控制權益之調整金額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間之差額,係直接認列為權益且歸屬於本公司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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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明細、持股比率及營業項目,參閱附註十四、附表六及附表七。

(五) 外幣

各個體編製財務報告時,以個體功能性貨幣以外之貨幣(外幣)交易者,依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記錄。

外幣貨幣項目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以收盤匯率換算。除為為供未來生產使用之在建資產相關外幣借款,其產生之兌換差額若屬於外幣借款利息成本之調整,係納入該等資產成本外,因交割貨幣性項目或換算貨幣性項目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年度認列於損益。

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決定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年度損益,惟屬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者,其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係以交易日之匯率換算,不再重新換算。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國外營運機構(包含營運所在國家或使用之貨幣與本公司不同之子公司)之資產及負債以每一資產負債表日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年度平均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並分別歸屬予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

(六) 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合併公司具有重大影響,但非屬子公司之企業。

合併公司對投資關聯企業採用權益法。

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原始依成本認列,取得日後帳面金額係隨合併公司所享有之關聯企業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與利潤分配而增減。此外,針對合併公司可享有關聯企業權益之變動係按持股比例認列。

取得成本超過合併公司於取得日所享有關聯企業可辨認資產及負債淨公允價值份額之數額列為商譽,該商譽係包含於該投資之帳面金額且不得攤銷;合併公司於取得日所享有關聯企業可辨認資產及負債淨公允價值份額超過取得成本之數額列為當年度損益。

  • 22 -

關聯企業發行新股時,合併公司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持股比例發生變動,並因而使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時,其增減數調整資本公積-採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股權淨值之變動數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惟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或取得致使對關聯企業之所有權權益減少者,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金額按減少比例重分類,其會計處理之基礎係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前項調整如應借記資本公積,而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餘額不足時,其差額借記保留盈餘。

當合併公司對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該關聯企業之權益(包括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及實質上屬於合併公司對該關聯企業淨投資組成部分之其他長期權益)時,即停止認列進一步之損失。合併公司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關聯企業支付款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損失及負債。

合併公司於評估減損時,係將投資之整體帳面金額(含商譽)視為單一資產比較可回收金額與帳面金額,進行減損測試,所認列之減損損失亦屬於投資帳面金額之一部分。減損損失之任何迴轉,於該投資之可回收金額後續增加之範圍內予以認列。

合併公司自其投資不再為關聯企業之日停止採用權益法,其對原關聯企業之保留權益以公允價值衡量,該公允價值及處分價款與停止採用權益法當日之投資帳面金額之差額,列入當期損益。此外,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之基礎係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若對關聯企業之投資成為合資之投資,或對合資之投資成為對關聯企業之投資,合併公司係持續採用權益法而不對保留權益作再衡量。

合併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逆流、順流及側流交易所產生之損益,僅在與合併公司對關聯企業權益無關之範圍內,認列於合併財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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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聯合營運

聯合營運係指合併公司與他公司具有聯合控制且對相關資產具有權利、並對負債負有義務之聯合協議。

對於聯合營運之權益,合併公司認列:

  1. 其資產,包含對共同持有之任何資產所享有之份額。
  2. 其負債,包含對共同發生之任何負債所承擔之份額。
  3. 其對聯合營運產出所享有份額之銷售收入。
  4. 其對聯合營運出售產出之收入所享有之份額。
  5. 其費用,包含對共同發生之任何費用之份額。

合併公司對於與聯合營運權益有關之資產、負債、收入及費用,係依其適用之準則處理。

合併公司出售或投入資產予聯合營運時,僅在其他各方對聯合營運之權益範圍內認列該交易產生之損益。合併公司向聯合營運購買資產時,於該等資產轉售予第三方前不予認列其對該損益之份額。

(八)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衡量認列,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

建造中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認列。成本包括專業服務費用,及符合資本化條件之借款成本。該等資產於完工並達預期使用狀態時,分類至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適當類別,並開始提列折舊。

自有土地不提列折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包含融資租賃所持有之資產)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對每一重大部分單獨提列折舊。若租賃期間較耐用年限短者,則於租賃期間內提列折舊。合併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會計估計變動之影響。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 24 -

(九) 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具而持有之不動產(包括因該等目的而處於建造過程中之不動產)。投資性不動產亦包括目前尚未決定未來用途所持有之土地。

投資性不動產原始以成本(包括交易成本)衡量,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合併公司採直線基礎提列折舊。

建造中之投資性不動產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認列。成本包括專業服務費用,及符合資本化條件之借款成本。該等資產於達預期使用狀態時開始提列。

投資性不動產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十) 長期預付租金

係為取得地上權而給付之權利金,支付金額帳列長期預付租金,倘供興建供自用,興建期間之租金支出,應資本化為在建工程,並於建造完成時停止資本化;若興建供出售,長期預付租金應認列為存貨,不予攤銷。

(十一) 無形資產

  1. 單獨取得

單獨取得之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原始以成本衡量,後續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無形資產於耐用年限按直線基礎進行攤銷,即於資產預計耐用年限內平均分攤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之餘額,並且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攤銷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會計估計變動之影響。

  1. 除列

無形資產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 25 -

(十二) 有形及無形資產(商譽除外)之減損

合併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有任何跡象顯示有形及無形資產(商譽除外)可能已減損。若有任一減損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倘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合併公司估計該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共用資產係依合理一致基礎分攤至個別現金產生單位。

針對非確定耐用年限及尚未可供使用之無形資產,至少每年及有減損跡象時進行減損測試。

可回收金額為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者。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其帳面金額時,將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減至其可回收金額,減損損失係認列於損益。

當減損損失於後續迴轉時,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增至修訂後之可回收金額,惟增加後之帳面金額以不超過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減除攤銷或折舊)。減損損失之迴轉係認列於損益。

(十三)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合併公司成為該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於合併資產負債表。

原始認列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時,若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非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發行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衡量。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發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則立即認列為損益。

  1. 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慣例交易係採交易日會計認列及除列。

(1) 衡量種類

合併公司所持有之金融資產種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及放款及應收款。

  • 26 -

A.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非衍生金融資產被指定為備供出售,或未被分類為放款及應收款、持有至到期日投資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備供出售貨幣性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變動中屬外幣兌換損益,以及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利,係認列於損益。其餘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變動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於投資處分或確定減損時重分類為損益。

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利於合併公司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若屬於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及與此種無報價權益工具連結且須以交付該等權益工具交割之衍生工具,後續係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單獨列為「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該等金融資產於後續能可靠衡量公允價值時,係按公允價值再衡量,其帳面金額與公允價值間之差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若有減損時,則認列於損益。

B. 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包括應收款項、現金及約當現金、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及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及非流動)係採用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惟短期應收帳款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

約當現金包括自取得日起3個月內、高度流動性、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定期存款,係用於滿足短期現金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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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金融資產之減損

除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外,合併公司係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其他金融資產是否有減損客觀證據,當有客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事項,致使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如應收款項,該資產經個別評估未有減損後,另再集體評估減損。應收款項集體存在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合併公司過去收款經驗、計價進度之分析、工程施作進度,以及與應收款項違約有關之可觀察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勢變化。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於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額減少,且經客觀判斷該減少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有關,則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直接或藉由調整備抵帳戶予以迴轉認列於損益,惟該迴轉不得使金融資產帳面金額超過若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於迴轉日應有之攤銷後成本。

當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低於成本且發生大幅或持久性下跌時,係為客觀減損證據。

其他金融資產客觀減損證據包含發行人或債務人之重大財務困難、違約(例如利息或本金支付之延滯或不償付)、債務人將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整之可能性大增或由於財務困難而使金融資產之活絡市場消失。

當備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損時,原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計損失金額將重分類至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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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已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不得透過損益迴轉。任何認列減損損失後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類似金融資產之現時市場報酬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此種減損損失於後續期間不得迴轉。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惟應收款項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當判斷應收款項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帳戶。原先已沖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除因應收帳款無法收回而沖銷備抵帳戶外,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動認列於損益。

(3) 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於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收取對價加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之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1. 權益工具

合併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合併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再取回本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係於權益項下認列與減除。購買、出售、發行或註銷本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不認列於損益。

  • 29 -

  • 金融負債

(1) 後續衡量

除下列情況外,所有金融負債係以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負債所支付之任何股利或利息)係認列於損益。公允價值之決定方式請參閱附註三五。

(2) 金融負債之除列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對價(包含任何所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十四) 可轉換公司債

合併公司發行之複合金融工具(可轉換公司債)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之定義,於原始認列時將其組成部分分別分類為金融負債及權益。

原始認列時,負債組成部分之公允價值係以類似之不可轉換工具當時市場利率估算,並於執行轉換或到期日前,以有效利息法計算之攤銷後成本衡量。屬嵌入非權益衍生工具之負債組成部分則以公允價值衡量。

分類為權益之轉換權係等於該複合工具整體公允價值減除經單獨決定之負債組成部分公允價值之剩餘金額,經扣除所得稅影響數後認列為權益,後續不再衡量。於該轉換權被執行時,其相關之負債組成部分及於權益之金額將轉列股本及資本公積一發行溢價。可轉換公司債之轉換權若於到期日仍未被執行,該認列於權益之金額將轉列資本公積一發行溢價。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之相關交易成本,係按分攤總價款之比例分攤至該工具之負債(列入負債帳面金額)及權益組成部分(列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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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負債準備

認列為負債準備之金額係考量義務之風險及不確定性,而為資產負債表日清償義務所需支出之最佳估計。若負債準備係以清償該現時義務之估計現金流量衡量。

於工程合約下之保固義務係依管理階層對清償合併公司義務所需支出之最佳估計,於相關工程保固認列收入之日同時認列。

(十六) 收入認列

收入係按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並扣除估計之客戶退貨、折扣及其他類似之折讓。

  1. 商品之銷售

銷售商品係於下列條件完全滿足時認列收入:

(1) 合併公司已將商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移轉予買方;

(2) 合併公司對於已經出售之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持有效控制;

(3) 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4) 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及

(5) 與交易有關之已發生或將發生之成本能可靠衡量。

於正常營業範圍內之不動產銷售所產生之收入係於各該筆不動產完工且交付予買方時認列。於符合前述收入認列條件前所收取之保證金及分期付款款項係包含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之流動負債項下。

  1. 勞務之提供

勞務收入係於勞務提供時予以認列。

  1. 股利收入及利息收入

投資所產生之股利收入係於股東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惟前提係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且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金融資產之利息收入係於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且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時認列。利息收入係依時間之經過按流通在外本金與所適用之有效利率採應計基礎認列。

  • 31 -

(十七) 待售房地及在建房地

委託營造廠商興建房屋,按各不同工程分別計算成本。購入或換入之土地,於取得所有權後帳列在建房地-營建用地,取得土地或房屋所有權前支付之房地價款帳列在建房地-預付房地款;投入各項工程之營建土地及建築成本帳列在建房地-營建工程成本,俟工程完工始結轉為「待售房地」;預售房地收取之價款帳列預收房地款。

待售房地及在建房地係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時,採逐項比較,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須投入之成本及銷售費用後之餘額。當淨變現價值低於成本時,則將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並認列為當年度營建成本,若嗣後淨變現價值增加時,則在原沖減之金額內予以迴轉,並認列為當年度營建成本之減少。

(十八) 建造合約

建造合約之結果若能可靠估計,於資產負債表日係參照合約活動之完成程度分別認列收入及成本,並以至今完工已發生合約成本占估計總合約成本之比例衡量完成程度,但以此決定完成程度不具代表性者除外。若遇有合約工作之變更、求償及獎勵金之情形,僅於金額能可靠衡量且很有可能收現之範圍內,始將其納入合約收入。

建造合約之結果若無法可靠估計,合約收入僅在已發生合約成本預期很有可能回收之範圍內認列收入,且合約成本係於其發生當年度認列為費用。

總合約成本若很有可能超過總合約收入,所有預期損失則立即認列為費用。

若一項合約包括數項資產,且每一資產均有單獨之方案提出、均單獨議定以及其成本及收入均可予以辨認,則每一資產之建造係以單項建造合約處理。若同時或接續進行之一組合約以單一包裹方式議定,且該組合約密切相關,致每項合約實際上為具有整體利潤率之單一計畫之一部分,則該組合約係以單項建造合約處理。

  • 32 -

當建造合約至今已發生成本加計已認列利潤並減除已認列損失超過工程進度請款金額時,該差額係列示為應收建造合約款。當建造合約之工程進度請款金額超過至今已發生成本加計已認列利潤並減除已認列損失時,該差額係列示為應付建造合約款。於相關工作進行前所收到之款項帳列其他流動負債。依照已完成工作開立帳單而客戶尚未付款之金額帳列應收帳款。

(十九) 租賃

當租賃條款係移轉附屬於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予承租人,則將其分類為融資租賃。所有其他租賃則分類為營業租賃。

  1. 合併公司為出租人

營業租賃之租賃收益係按直線基礎於相關租賃期間內認列為收益。

  1. 合併公司為承租人

營業租賃給付係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二十) 借款成本

直接可歸屬於取得、建造或生產符合要件之借款成本,係作為該資產成本之一部分,直到該資產達到預定使用或出售狀態之幾乎所有必要活動已完成為止。

特定借款如於符合要件之資本支出發生前進行暫時投資而賺取之投資收入,係自符合資本化條件之借款成本中減除。

除上述外,所有其他借款成本係於發生當年度認列為損益。

(二一) 員工福利

  1.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相關負債係以換取員工服務而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

  1. 退職後福利

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之退休金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將應提撥之退休金數額認列為費用。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確定福利成本(含服務成本、淨利息及再衡量數)係採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服務成本(含當期服

  • 33 -

務成本)及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於發生時認列為員工福利費用。再衡量數(含精算損益及扣除利息後之計畫資產報酬)於發生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列入保留盈餘,後續期間不重分類至損益。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係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提撥短絀(剩餘)。淨確定福利資產不得超過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可減少未來提撥金之現值。

3. 其他長期員工福利

其他長期員工福利與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會計處理相同,惟相關再衡量數係認列於損益。

4. 離職福利

合併公司於不再能撤銷離職福利之要約或認列相關重組成本時(孰早者)認列離職福利負債。

(二二)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係當年度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之總和。

1. 當年度所得稅

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未分配盈餘加徵 10%所得稅列為股東會決議年度之所得稅費用。

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之調整,列入當年度所得稅。

2.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依帳載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與計算課稅所得之課稅基礎二者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計算。

遞延所得稅負債一般係就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予以認列,而遞延所得稅資產則於很有可能有課稅所得以供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及虧損扣抵所產生之所得稅抵減使用時認列。

與投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相關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惟合併公司若可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該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除外。與此類投資及權益有關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所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僅於其很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用以實現暫時性

  • 34 -

差異之利益,且於可預見之未來預期將迴轉的範圍內,予以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帳面金額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針對已不再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減帳面金額。原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者,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在未來很有可能產生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增帳面金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負債清償或資產實現當年度之稅率衡量,該稅率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之衡量係反映企業於資產負債表日預期回收或清償其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之方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

3. 本年度之當年度及遞延所得稅

當年度及遞延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惟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之項目相關之當年度及遞延所得稅係分別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合併公司於採用會計政策時,對於不易自其他來源取得相關資訊者,管理階層必須作出相關之判斷、估計及假設。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有所不同。

管理階層將持續檢視估計與基本假設。若估計之修正僅影響當年度,則於修正當年度認列;若會計估計之修正同時影響當年度及未來期間,則於修正當年度及未來期間認列。

(一) 應收帳款之估計減損

當有客觀證據顯示減損跡象時,合併公司會考量未來現金流量之估計。減損損失之金額係以該資產之帳面金額及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排除尚未發生之未來信用損失)按該金融資產之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的差額衡量。若未來實際現金流量少於預期,可能會產生重大減損損失。

  • 35 -

(二) 待售房地、在建房地及長期預付租金之評價

由於待售房地、在建房地及長期預付租金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計價,故合併公司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決定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待建土地、待售房地、在建房地及長期預付租金之淨變現價值。於評估之過程中,合併公司亦會參考獨立鑑價機構之估價及市場行情,若市場情況有所改變時,合併公司亦將修正待建土地、待售房地、在建房地及長期預付租金之估計。

(三) 建造合約

建造合約工程損益之認列係參照合約活動之完成程度分別認列收入及成本,並以至今完工已發生合約成本占估計總合約成本之比例衡量完成程度。若遇有合約工作之變更、求償及獎勵金之情形,僅於很有可能產生收入且金額能可靠衡量之範圍內,始將其納入合約收入。

由於估計總成本及合約項目等係由管理階層針對不同工程之性質、預計發包金額、工期、工程施作及工法等進行評估及判斷而得,因而可能影響完工百分比及工程損益之計算(參閱附註十二)。

(四) 投資關聯企業之減損

當有減損跡象顯示對關聯企業之投資可能已經減損且帳面金額可能無法被回收,合併公司隨即評估該項投資之減損,合併公司管理階層係依據關聯企業之未來現金流量預測評估減損。合併公司亦考相關市場及產業概況,以決定其相關假設之合理性。

(五) 確定福利計畫之認列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應認列之確定福利成本及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係使用預計單位福利法進行精算評價,其採用之精算假設包括折現率、離職率及薪資預期增加率等估計,若該等估計因市場與經濟情況之改變而有所變動,可能會重大影響應認列之費用與負債金額。

  • 36 -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6,009$ 7,300
銀行支票及活期存款2,042,3881,181,958
約當現金
銀行定期存款64,431294,235
附買回債券-499,171
$ 2,112,828$ 1,982,664

銀行存款及附買回債券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利率區間如下: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銀行活期存款0.08%-0.17%0.02%-0.17%
銀行定期存款0.75%-3.05%0.75%-3.00%
附買回債券-0.60%-0.62%

七、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金融負債-非流動
持有供交易
可轉換公司債-嵌入衍生金融工具(附註二二)$ 51,360$ 31,680

八、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流動
國內投資
基金受益憑證$453,809$128,142
非流動
國內投資
上市(櫃)股票$ 83,250$100,000
  • 37 -

九、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非流動
國內未上市(櫃)普通股$204,413$236,954
國外未上市(櫃)普通股367,556354,074
國外未上市(櫃)特別股222,980214,802
$794,949$805,830
依衡量種類區分
備供出售$794,949$805,830

合併公司所持有之上述未上市(櫃)股票投資,於資產負債表日係按成本減除減損損失衡量,因其公允價值合理估計數之區間重大且無法合理評估各種估計之機率,致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為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

十、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流動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原始到期日超過3個月之定期存款$140,000$ -

截至104年12月31日止,原始到期日超過3個月之定期存款利率區間為 0.87%-1.04%。

十一、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3,956,989$3,326,784
減:備抵呆帳( 43,345)( 43,345)
未實現利息收益( 5,926)( 10,884)
$3,907,718$3,272,555
其他應收款
應收放款
固定利率$ 183,620$ 171,147
其 他15,65911,390
$ 199,279$ 182,537

(一)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之減損評估係首先確認是否存在客觀證據顯示重大個別應收帳款發生減損,重大個別應收帳款存在客觀證據顯示發生減

  • 38 -

損者,應個別評估其減損金額,其餘存在客觀證據顯示發生減損之非屬重大之應收帳款,以及無減損客觀證據之應收帳款,將具類似信用風險特徵者納入群組,分別評估該組資產之減損。於決定應收帳款可回收性時,合併公司考量應收帳款自原始授信日至資產負債表日信用品質之任何改變。

應收帳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0~60天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3,956,989$3,326,784

以上係以逾期天數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未有已逾期但未減損之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中屬於建造合約之應收工程保留款金額,於104年及103年12月31日分別為2,181,918仟元及2,011,795仟元。工程保留款不計息,將於個別建造合約之保留期間結束時收回。該保留期間即合併公司之正常營業週期,通常超過一年。建造合約之相關說明請參閱附註十二。

(二) 其他應收款—應收放款

合併公司固定利率應收放款之利率暴險及合約到期日如下: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固定利率應收放款
1 年内$ -$ -
超過 1 年但不超過 2 年183,620-
超過 2 年但不超過 5 年-171,147
合 計$183,620$171,147

應收放款之內容如下:

到期日擔保品固定利率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美元5,333仟元固定利率應收放款106年11月27日3.05%$175,226$168,789

本金及利息將於106年11月27日如數收取。

  • 39 -

十二、應收(付)建造合約款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應收建造合約款
累計已發生成本及已認列利潤
(減除已認列損失)
$ 28,790,937$ 27,636,698
減:累計工程進度請款金額( 28,150,238)( 25,953,946)
應收建造合約款$ 640,699$ 1,682,752
應付建造合約款
累計工程進度請款金額$ 16,947,614$ 27,363,402
減:累計已發生成本及已認列利潤
(減除已認列損失)
( 16,110,525)( 26,807,161)
應付建造合約款$ 837,089$ 556,241
應收工程保留款(附註十一)$ 2,181,918$ 2,011,795
應付工程保留款(附註二三)$ 1,869,970$ 2,033,718

十三、待售房地、在建房地、遞延行銷費用及預收房地款

合併公司投資興建房屋出售之相關資訊揭露如下:

待售房地在建房地遞延行銷費用預收房地款已完工或預計完工年度
營建用地營建工程成本
104年12月31日
自地自建
B0004$ 25,013$ -$ -$ -$ -102
B001562,231----103
B0018-916,103---107
11112--185,801--105
11351-304,2682,079--107
11352-174,249189--107
11451-1,593,939---108
61301-513,33646,365--107
小計87,2443,501,895234,434--
合建分屋
11353--196,54727,81270,376106
11354--108,35513,79230,570106
19703--146,201--105
小計--451,10341,604100,946
合計$ 87,244$ 3,501,895$ 685,537$ 41,604$ 100,946
103年12月31日
自地自建
B0004$ 25,013$ -$ -$ -$ -102
B0015115,283----103
B0018-836,893---106
11112--159,496--104
11351-275,8102,064--107
11352-174,249185--107
11451-1,593,939---108
61301-494,50814,010--105
小計140,2963,375,399175,755--
在建房地過延行銷費用預收房地款已完工或預計完工年度
待售房地營建用地營建工程成本
合建分屋
11353$ -$ -$ 77,007$ 26,900$ 68,084106
11354--12,5238,24816,640106
19703--20,129--105
--109,65935,14884,724
預付土地款
B0021-300,000---
-300,000---
$ 140,296$ 3,675,399$ 285,414$ 35,148$ 84,724

104年及103年12月31日待售房地所提列之備抵存貨跌價損失皆為28,500仟元。

(一) B0004 孫子公司達欣開發公司於 96 年度向地主購入之畸零地,雙方約定將俟毗鄰之國有土地完成公開標售後進行合作開發,惟因國有土地標售政策不定,於 102 年 11 月與地主協議調整合作方式,故將其轉列待售房地項下。

(二) B0015 孫子公司達欣開發公司經董事會決議向達昕投資公司(原本公司之子公司,已於102年3月1日簡易合併而消滅)購買其所持有之文德段257號土地並興建,已於103年12月取得使用執照且開始進行銷售。

(三) B0018 孫子公司達欣開發公司購買新北市新坡段398、455、457及513等4筆地號之土地,並已完成土地所有權過戶,此案規劃興建為住宅。

(四) 11112 孫本公司於 100 年 11 月取得之台北市興安街地上權,並規劃為住宅類之出租或出售,已於 102 年 10 月取得建造核准,惟本公司已依企業併購法等有關法令將該地上權之相關營業分割新設子公司達林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分割基準日為 104 年 8 月 31 日,該地上權及其他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註十九。

(五) 11351 孫本公司購買新北市板橋區港子嘴60地號之土地,此案規劃興建為高級住宅。

  • 41 -

(六) 11352 係本公司購買屏東市香揚段一小段 12-1 及 30-1 地號等 2 筆土地,此案規劃興建為高級住宅。

(七) 11451 係本公司與甲山林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土地開發案,雙方共同出資向地主景德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購買新北市土城區員福段 544、546、581、582、583 等 5 筆地號及其地上建物,作為共同投資興建並辦理都市計畫變更為商業區;本公司與甲山林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依 55:45 比例出資購買,該筆土地已完成所有權移轉。

(八) 61301 係孫公司達欣新加坡控股公司與越南康安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安公司)於 99 年 4 月經董事會決議簽訂購買越南胡志明市平新郡新造 A 坊住商用地之土地使用權,並於 100 年 12 月取得投資執照並合資設立 DACIN VIETNAM TAN TAO 公司,上述土地使用權已於 101 年 2 月完成,規劃興建為高級住宅,目前已動工興建中。

(九) 11353 及 11354 係本公司參加淡水新市鎮海洋都心二期及三期出資合建分屋案,前述二建案已預售並興建中。

(十) 19703 係本公司與漢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資及興建捷運松山線中山站捷一基地土地聯合開發案,合建比例為漢洋建設(70%)及本公司(30%),已於 102 年 6 月取得建造執照並進行開發。

(十一) B0021 係子公司達欣開發公司經董事會決議,預先支付 300,000 仟元予土地持有人,依雙方約定待子公司依市場實際查估結果與其協議價格,方將新北市淡水區海天段 66 地號等 25 筆土地其二分之一轉讓予子公司,惟協議未達成,子公司已於 104 年 1 月 30 日將預付土地款收回。

合併公司設定質押作為長短期銀行借款擔保之資產金額,請參閱附註三七。

  • 42 -

十四、子公司

(一)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本合併財務報告編製主體如下:

投資公司名稱子公司名稱業務性質所持股權百分比說明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本公司達欣開發公司委託營造廠商將建國民住宅及商業大樓出售、出租暨其相關業務100.00%100.00%-
達欣整合公司從事建築資訊技術業務100.00%100.00%-
Dacin Group 公司從事各種生產事業及服務事業之投資100.00%100.00%-
達林開發公司從事住宅、廠房開發租售及都市更新開發相關業務100.00%-
Dacin Group 公司Dacin Asia 公司從事各種生產事業及服務事業之投資100.00%100.00%-
Dacin Asia 公司Dacin Malaysia 公司從事工程管理等相關業務100.00%100.00%-
Dacin Singapore 公司從事承包住宅及大樓建築工程等相關業務100.00%100.00%-
達欣國際控股公司從事各種生產事業及服務事業之投資62.50%62.50%1.
達欣新加坡控股公司從事各種生產事業及服務事業之投資15.00%15.00%-
達欣國際控股公司達欣新加坡控股公司從事各種生產事業及服務事業之投資80.00%80.00%-
達欣新加坡控股公司DACIN VIETNAM TAN TAO 公司從事不動產建設及基礎建設等相關業務90.00%90.00%-

備註:

  1. 為具重大非控制權益之子公司。

(二)具重大非控制權益之子公司資訊

非控制權益所持股權及 表決權比例
104年103年
子公司名稱主要營業場所12月31日12月31日
達欣國際控股公司英屬開曼群島37.5%37.5%
子公司名稱分配予非控制權益之損失非控制權益
104年度103年度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達欣國際控股公司(不含子公司之非控制權益)$ 628$ 3,648$ 138,679$ 134,216
其他合 計2951,47272,35469,992
$ 923$ 5,120$ 211,033$ 204,208

以下各子公司之彙總性財務資訊係以公司間交易銷除前之金額編製:

達欣國際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流動資產$ 587,976$ 574,287
非流動資產16,74415,990
流動負債( 93,872)( 95,932)
非流動負債--
權益$ 510,848$ 494,345
權益歸屬於:
本公司業主$ 231,132$ 223,693
達欣國際控股公司之非控制權益138,679134,216
達欣國際控股公司子公司之非控制權益141,037136,436
$ 510,848$ 494,345
104年度103年度
本年度淨利($ 2,050)($ 12,112)
其他綜合損益--
綜合損益總額($ 2,050)($ 12,112)
淨利及綜合損益歸屬於:
本公司業主($ 1,047)($ 6,080)
達欣國際控股公司之非控制權益( 628)( 3,648)
達欣國際控股公司子公司之非控制權益( 375)( 2,384)
($ 2,050)($ 12,112)
現金流量
營業活動($ 56,921)($ 326)
投資活動( 144)( 15,846)
籌資活動54,622( 39,086)
淨現金流出($ 2,443)($ 55,258)
  • 44 -

十五、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一)投資關聯企業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個別不重大之關聯企業
Multi Yield Co., Ltd.$ 7,525$ 22,526
達瀝興業股份有限公司3,501-
Mayang Dacin Development Sdn Bhd--
$ 11,026$ 22,526

個別不重大之關聯企業如下:

公 司 名 稱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Multi Yield Co., Ltd.34.12%34.12%
達瀝興業股份有限公司20.00%-
Mayang Dacin Development Sdn Bhd50.00%50.00%

上述關聯企業之業務性質、主要營業場所及公司註冊之國家資訊,請參閱附表六及七「被投資公司資訊、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附表及「大陸投資資訊」附表。

合併公司為拓展馬來西亞開發業務,於102年7月以918仟元(馬幣125仟元)與地主 AZIMAT MAYANG 共同投資 Mayang Dacin Development Sdn Bhd,從事房產開發業務,持股比例各為 50.00%,惟雙方同意 AZIMAT MAYANG 較合併公司擁有多 1 股表決權,故合併公司實質上對 Mayang Dacin Development Sdn Bhd 未具有控制力,故未併入合併個體。

個別不重大之關聯企業彙總資訊

104年度103年度
合併公司享有之份額
本年度淨損($ 15,662)($ 5,713)
其他綜合損益( 379)863
綜合損益總額($ 16,041)($ 4,8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及合併公司對其所享有之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除達瀝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係按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

  • 45 -

計算外,其餘係按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計算;惟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為上述被投資公司財務報告未經會計師查核,尚不致產生重大影響。

十六、聯合營運

合併公司以聯合控制營運的形式投入一項合資協議,以聯合承攬台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松山線區段標及污水幹管工程之潛盾鑽掘隧道工程及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系統建設工程。合併公司對該合資皆具有 50% 之權益。

十七、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自有土地建築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生財器具什項設備合計
成本
103年1月1日餘額$ 349,299$ 154,232$ 28,939$ 3,398$ 11,058$ 166$ 547,092
增添--209734,027964,405
遞分--( 1,124 )( 210 )( 632 )( 63 )( 2,029 )
重分額--( 12 )---( 12 )
103年12月31日餘額$ 349,299$ 154,232$ 28,012$ 3,261$ 14,453$ 199$ 549,456
累計折舊
103年1月1日餘額$ -($ 57,095 )($ 24,029 )($ 2,384 )($ 3,522 )($ 82 )($ 87,112 )
遞分--912166563531,694
折舊費用-( 5,182 )( 856 )( 165 )( 2,172 )( 25 )( 8,400 )
103年12月31日餘額$ -($ 62,277 )($ 23,973 )($ 2,383 )($ 5,131 )($ 54 )($ 93,818 )
103年12月31日淨額$ 349,299$ 91,955$ 4,039$ 878$ 9,322$ 145$ 455,638
成本
104年1月1日餘額$ 349,299$ 154,232$ 28,012$ 3,261$ 14,453$ 199$ 549,456
增添-13,414187-3,464-17,065
遞分--( 1,142 )( 18 )( 1,923 )-( 3,083 )
104年12月31日餘額$ 349,299$ 167,646$ 27,057$ 3,243$ 15,994$ 199$ 563,438
累計折舊
104年1月1日餘額$ -($ 62,277 )($ 23,973 )($ 2,383 )($ 5,131 )($ 54 )($ 93,818 )
遞分--1,035161,360-2,411
折舊費用-( 6,515 )( 706 )( 150 )( 2,808 )( 38 )( 10,217 )
104年12月31日餘額$ -($ 68,792 )($ 23,644 )($ 2,517 )($ 6,579 )($ 92 )($ 101,624 )
104年12月31日淨額$ 349,299$ 98,854$ 3,413$ 726$ 9,415$ 107$ 461,814

折舊費用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

建築物
主建物55 至 60 年
建築改良物10 年
機器設備3 至 8 年
運輸設備5 年
生財器具3 至 8 年
什項設備5 年

設定作為借款擔保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金額,請參閱附註三七。

  • 46 -

十八、投資性不動產

已完工投資性
不 動 產
建造中投資性
不 動 產
合 計
成 本
103 年 1 月 1 日餘額$ 18,624$ 47,675$ 66,299
增 添-27,97527,975
103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18,624$ 75,650$ 94,274
累計折舊
103 年 1 月 1 日餘額($ 1,035)$ -($ 1,035)
折舊費用( 96)-( 96)
103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1,131)$ -($ 1,131)
103 年 12 月 31 日淨額$ 17,493$ 75,650$ 93,143
成 本
104 年 1 月 1 日餘額$ 18,624$ 75,650$ 94,274
增 添-126,155126,155
104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18,624$ 201,805$ 220,429
累計折舊
104 年 1 月 1 日餘額($ 1,131)$ -($ 1,131)
折舊費用( 97)-( 97)
104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1,228)$ -($ 1,228)
104 年 12 月 31 日淨額$ 17,396$ 201,805$ 219,201

合併公司之已完工投資性不動產係以直線基礎按 60 年之耐用年限計提折舊。

合併公司之投資性不動產於 104 年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之公允價值分別為 284,235 仟元及 132,244 仟元,該公允價值係以非關係人之獨立估價事務所於 103 年 12 月 31 日進行評價為基礎。該評價係參考類似不動產交易價格之市場證據進行。

十九、長期預付租金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流動(附註二十)$ 24,781$ 24,781
非流動$ 1,111,976$ 1,136,690
  • 47 -

合併公司於100年11月3日與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臺灣北區辦事處簽訂「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契約書」,雙方約定就座落於台北市中山區長春段二小段217地號土地,設定地上權予本公司,地上權存續期間自100年11月3日起至150年11月2日止,共計50年。依約本公司支付地上權權利金計1,239,889仟元,並應於契約簽訂日起2年內依建築法規定取得以本公司為起照人之建築執照並開工且不得以地上權標的申請容積移轉,亦不得將地上權標的出租或出借供他人建築使用;此外本公司亦不得將地上權連同(或)地上建物所有權轉讓(包括信託)第三人,但倘受讓人未逾一人,且事先徵得國有財產局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地上權消滅時,本公司將會同國有財產局辦理地上權塗銷登記且地上建物所有權將無償移轉登記為國有。

此外,依約本公司將須按當年度土地申報地價 5% 計算年地租,並按月支付。

本公司所持有之興安街地上權及其相關之資產、負債及營業分割案,係以104年8月31日為分割基準日,並已於104年9月30日取得國有財產局之書面同意函,後續併同同意函及相關文件辦理地上權轉讓登記,該地上權之相關營業分割新設達林開發公司,故上述關於此地上權之權利義務已轉為達林開發公司所有。

設定作為借款擔保之長期預付租金金額,請參閱附註三七。

二十、其他流動資產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預付工程款$ 66,316$122,719
長期預付租金24,78124,781
其 他101,44694,182
$192,543$241,682
  • 48 -

^{}[] 二一、借款

(一)短期借款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擔保借款(附註三七)
銀行借款$ 50,000$ 180,000
無擔保借款
信用額度借款705,381980,365
$ 755,381$ 1,160,365
利率區間1.22%-2.677%1.15%-7.50%

(二)長期借款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擔保借款(附註三七)
銀行借款
本公司$1,018,880$1,580,340
達林開發公司619,900-
達欣開發公司140,000140,000
小計1,778,7801,720,340
無擔保借款
信用借款
本公司1,010,8331,020,833
Dacia Asia 公司183,988177,240
小計1,194,8211,198,073
減:列為1年內到期部分458,99411,000
長期借款$2,514,607$2,907,413
利率區間1.98%-3.25%1.982%-3.25%

1. 擔保借款-本公司

(1) 銀行擔保借款 1,000 仟元,係本公司為購買新北市板橋區港子嘴段之其他地主互為擔保物提供人,向銀行辦理擔保借款,借款期間延至 4 年,按月付息,已於 104 年 10 月提前償還本金。

(2) 銀行擔保借款 90,440 仟元,係本公司為購買屏東市香揚段之房地款,與其他地主互為擔保物提供人,向銀行辦理擔保借款,借款期間共 5 年,按月付息。另本公司亦提供該土地第一順位最高限額抵押予銀行做為擔保。

  • 49 -

(3) 銀行擔保借款 869,000 仟元,係本公司為購買土城區員福段之房地,向銀行辦理擔保借款,借款期間共 3 年,按月付息,將於 106 年 8 月到期一次償還本金。另本公司亦提供該土地第一順位抵押權予銀行做為擔保。

(4) 銀行擔保借款 59,440 仟元,係本公司為支付台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松山線中山站捷一基地土地聯合開發案之共構費用,向銀行辦理擔保借款,借款期間共 3 年,按月付息,將分別於 107 年 1 月及 5 月到期一次償還本金。另因權益分配取得之土地及建物,除已出售直接辦理分戶或分戶貸款償還貸款外,餘應於建物完成第一次登記日起算 3 個月內,按本案未清償本金餘額之 1.2 倍土地及建物設定第一順位抵押權予銀行做為擔保。

  1. 擔保借款-達林開發公司

銀行擔保借款 619,900 仟元,係本公司為進行台北市中山區長春段二小段 217 地號土地地上權開發,向銀行辦理擔保借款,借款期間共 20 年,自 100 年 11 月 10 日起前 5 年按月付息,第 6 年起按月平均攤還本金,於借款存續期間內,若招標機關撤銷地上權時,應提前清償剩餘本金。另本公司亦提供該土地地上權設定第一順位最高限額抵押權予銀行做為擔保及一定金額活動存款設質。本公司分割有關淨資產設立子公司達林開發公司後,已向銀行辦理變更借款人,並已於 105 年 2 月 23 日完成銀行授信程序。

  1. 擔保借款-達欣開發公司

銀行擔保借款 140,000 仟元,係子公司達欣開發公司為購買新店區新坡段之土地,向銀行辦理擔保借款,借款期間共 2.5 年,按月付息,將於 106 年 2 月到期一次償還本金。另達欣開發公司亦提供該土地第一順位抵押權予銀行做為擔保。

  • 50 -

  • 信用借款-本公司

係銀行信用借款,借款期間 2~5 年,按月或按季付息,本金分期或到期一次償還,另部分借款於借款存續期間內之年度財務報表應維持一定之流動比率及負債比率。

  1. 信用借款-Dacin Asia 公司

銀行信用借款 183,988 仟元(5,600 仟美元),借款期間共 4 年,自 102 年 11 月 27 日起滿 2.5 年之日為第一期,每半年為一期,共分四期償還。

二二、應付公司債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國內第二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公司債之負債組成要素$ 600,000$ 600,000
減:應付可轉換公司債折價29,28439,045
570,716560,955
國內第三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公司債之負債組成要素600,000600,000
減:應付可轉換公司債折價40,57654,102
559,424545,898
減:列為 1 年內到期部分--
合 計$1,130,140$1,106,853

本公司於 102 年 12 月 9 日經金管會核准發行由金融機構保證之國內第二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600,000 仟元及國內第三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600,000 仟元,發行總額為 1,200,000 仟元,每張面額 100 仟元,於 102 年 12 月 25 日申報生效,並分別已於 103 年 1 月 10 日及 1 月 14 日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掛牌上櫃,票面利率 0%,發行期間 5 年。償還或轉換辦法如下:

(一) 債券到期時,本公司將以債券面額贖回。

(二) 債券持有人於發行日屆滿 3 年時,得要求本公司分別以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及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之債券面額之 101.5075% 及 102.2669% 買回。

(三) 104 年 12 月 31 日每單位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及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之持有人有權分別以每股 23.5 元及 23.6 元轉換為本公司之普通股。

-51-

(四) 債券持有人得於發行滿 1 個月起至到期前 10 日止,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得隨時向本公司請求依當時之轉換價格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股票以代替現金還本。

(五) 自發行滿 1 個月之翌日起至發行到期前 40 日止,倘本公司普通股在證交所之收盤價格連續 30 個營業日超過當時本債券轉換價格達 30% 以上時,本公司得按面額收回剩餘債券。

(六) 自發行滿 1 個月之翌日起至發行到期前 40 日止,倘流通在外之總金額低於發行總額 10% 時,本公司得按面額收回剩餘債券。

本公司依據 IAS 39 之規定將可轉換公司債之股票轉換權及其他嵌入性衍生性商品與轉換公司債分別認列,並將該嵌入式衍生性商品認列為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或負債。

二三、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中屬於建造合約之應付工程保留款金額,於 104 年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分別為 1,869,970 仟元及 2,033,718 仟元。工程保留款不計息,將於個別建造合約之保留期間結束時支付。該保留期間即合併公司之正常營業週期,通常超過一年。建造合約相關說明請參閱附註十二。

二四、其他應付款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流動
應付薪資及獎金$197,764$184,143
應付員工紅利與董監酬勞32,78040,424
應付保險費9,4349,291
應付勞務費5,64110,377
應付休假給付5,0757,454
應付退休金4,5884,674
其他35,15332,934
$290,435$289,297

二五、負債準備-流動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流動
保固責任準備$ 49,996$ 35,079
保 固
103 年 1 月 1 日餘額$ 39,990
本年度新增1,695
本年度使用( 6,606)
103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35,079
104 年 1 月 1 日餘額$ 35,079
本年度新增19,306
本年度使用( 4,389)
104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49,996

保固責任準備係依工程承攬合約約定,合併公司管理階層對於因保固義務所導致未來經濟效益流出最佳估計數之現值。該估計係以歷史保固經驗為基礎,並因工法、業主要求或其他影響工程品質之事件而進行調整。

二六、退職後福利計畫

(一)確定提撥計畫

合併公司中之國內公司所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理之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依員工每月薪資 6% 提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專戶。

合併公司中之新加坡分公司及達欣新加坡控股公司依新加坡當地法令規定,每月提撥薪資之一定比例,作為員工之公積金,並認列為退休金費用,亦屬確定提撥退休辦法。

(二)確定福利計畫

合併公司中之國內公司依我國「勞動基準法」辦理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理之確定福利退休計畫。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核准退休日前 6 個月平均工資計算。該等公司按員工每月薪資總額 6% 提撥退休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以該委員會名義存入台灣銀行之專戶,年度終了前,若估算專戶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達到退休條件之勞工,次年度 3 月底前將一次提撥其差額。該專戶係委託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管理,合併公司並無影響投資管理策略之權利。

  • 53 -

列入資產負債表之確定福利計畫金額列示如下: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199,697$170,524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80,032)( 64,068)
提撥短絀119,665106,456
淨確定福利負債$119,665$106,456

淨確定福利負債變動如下:

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
公允價值
淨確定福利
負債(資產)
103年1月1日餘額$ 165,020($ 66,083)$ 98,937
服務成本
當期服務成本2,687-2,687
前期服務成本2,213-2,213
利息費用(收入)2,682( 1,487)1,195
認列於損益7,582( 1,487)6,095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除包含於淨利息之金額外)-7878
精算損失-人口統計假設變動4,576-4,576
精算損失-經驗調整12,741-12,741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17,3177817,395
雇主提撥-( 15,971)( 15,971)
福利支付( 19,395)19,395-
103年12月31日餘額170,524( 64,068)106,456
服務成本
當期服務成本2,435-2,435
利息費用(收入)2,744( 1,168)1,576
認列於損益5,179( 1,168)4,011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除包含於淨利息之金額外)-( 554)( 554)
精算損失-人口統計假設變動11,260-11,260
精算損失-財務假設變動3,831-3,831
精算損失-經驗調整10,220-10,220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25,311( 554)24,757
雇主提撥-( 15,559)( 15,559)
福利支付( 1,317)1,317-
104年12月31日餘額$ 199,697($ 80,032)$ 119,665
  • 54 -

合併公司因「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暴露於下列風險:

  1. 投資風險: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透過自行運用及委託經營方式,將勞工退休基金分別投資於國內(外)權益證券與債務證券及銀行存款等標的,惟本公司之計畫資產得分配金額係以不低於當地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而得之收益。

  2. 利率風險:政府公債之利率下降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惟計畫資產之債務投資報酬亦會隨之增加,兩者對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影響具有部分抵銷之效果。

  3. 薪資風險: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計算係參考計畫成員之未來薪資。因此計畫成員薪資之增加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

合併公司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由合格精算師進行精算,衡量日之重大假設如下: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折現率1.375%1.625%
長期平均調薪率2.000%2.000%

若重大精算假設分別發生合理可能之變動,在所有其他假設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減少)之金額如下:

104年12月31日
折現率
增加 0.25%($ 4,294)
減少 0.25%$ 4,435
長期平均調薪率
增加 0.25%$ 4,291
減少 0.25%($ 4,176)

由於精算假設可能彼此相關,僅單一假設變動之可能性不大,故上述敏感度分析可能無法反映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實際變動情形。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預期1年內提撥金額$ 3,677$ 4,011
確定福利義務平均到期期間8.7年8.7年

^{}[] 二七、權益

(一)股本

普通股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額定股數(仟股)350,000350,000
額定股本$3,500,000$3,500,000
已發行且已收足股款之股數
(仟股)
219,623219,623
已發行股本$2,196,229$2,196,229

(二)資本公積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得用以彌補虧損、發放現金或
撥充股本(1)
股票發行溢價$ 378,122$ 378,122
庫藏股票交易701,267680,825
不得作為任何用途
認股權96,61596,615
$1,176,004$1,155,562

(1) 此類資本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亦得於公司無虧損時,用以發放現金或撥充股本,惟撥充股本時每年以實收股本之一定比率為限。

104及103年度各類資本公積餘額之調節如下:

股票發行溢價庫藏股票交易認股權
104年1月1日餘額$ 378,122$ 680,825$ 96,615
發放現金股利予子公司-20,442-
104年12月31日餘額$ 378,122$ 701,267$ 96,615
103年1月1日餘額$ 378,122$ 646,756$ -
發行轉換公司債--96,615
發放現金股利予子公司-34,069-
103年12月31日餘額$ 378,122$ 680,825$ 96,615

(三)保留盈餘及股利政策

依本公司修正前章程規定,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除儘先彌補歷年虧損,並依法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外,次提撥法定盈餘公積

  • 56 -

10%,再依主管機構規定提撥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再分配予員工紅利 1% 至 5%,董監酬勞 1% 至 5%,另股東紅利由董事會擬具分配議案,必要時得酌提特別盈餘公積或酌予保留。

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股利配發之政策仍依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規定,考量財務結構、盈餘及長期營運規劃等因素,分派股東股利時現金股利不低於股東股利總數之 30% 。

依 104 年 5 月公司法之修正,股息及紅利之分派限於股東,員工非屬盈餘分派之對象。配合上述法規,本公司已於 104 年 12 月 29 日董事會擬議修正公司章程,尚待於 105 年 6 月 13 日召開之股東會決議。員工及董監事酬勞估列基礎及實際配發情形,參閱附註二九之(五)員工福利費用。

本公司依金管證發字第 1010012865 號函、金管證發字第 1010047490 號函及「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後,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適用疑義問答」規定提列及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餘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餘額達公司實收股本總額時為止。法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收股本總額 25% 之部分除得撥充股本外,尚得以現金分配。

分配未分配盈餘時,除屬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股東外,其餘股東可獲配按股利分配日之稅額扣抵比率計算之股東可扣抵稅額。

本公司於 104 年 6 月 10 日及 103 年 5 月 26 日舉行股東常會,分別決議通過 103 及 102 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盈餘分配案每股股利(元)
103年度102年度103年度102年度
法定盈餘公積$ 52,321$ 68,293
轉回特別盈餘公積( 232,187)( 28,122)
現金股利329,434549,057$ 1.5$ 2.5

本公司105年3月22日董事會擬議104年度盈餘分配案及每股股利如下:

盈餘分配案每股股利(元)
法定盈餘公積$ 32,647
現金股利219,623$ 1.0

有關104年度之盈餘分配案尚待預計於105年6月13日召開之股東常會決議。

(四)其他權益項目

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104年度103年度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分公司外幣財務報表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分公司外幣財務報表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年初餘額$ 53,012$ 273($ 558)($ 65)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34,468( 1,689 )52,854338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換算差額之份額( 379 )-863-
採用權益法之換算差額所產生之相關所得稅64-( 147 )-
年底餘額$ 87,165($ 1,416 )$ 53,012$ 273

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長期股權投資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依持股比例認列
104年度
年初餘額$ 5,012$ -$ 5,012
直接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 14,750 )-( 14,750 )
轉列損益項目( 3,179 )-( 3,179 )
年底餘額($ 12,917 )$ -($ 12,917 )
103年度
年初餘額$ 34,183$ 164$ 34,347
直接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5,012-5,012
轉列損益項目( 34,183 )( 164 )( 34,347 )
年底餘額$ 5,012$ -$ 5,012

(五)非控制權益

104年度103年度
年初餘額$204,208$244,019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份額
本年度淨損( 923)( 5,120)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差額7,74814,760
取得子公司部分股權-( 49,451)
年底餘額$211,033$204,208

(六)庫藏股票

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仟股)
103年12月31日股數13,628
104年12月31日股數13,628

子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持有本公司股票之相關資訊如下:

子公司名稱持有股數(仟股)帳面金額市價
104年12月31日
達欣開發公司13,628$ 151,331$ 196,240
103年12月31日
達欣開發公司13,628$ 151,331$ 277,325

二八、收入

104年度103年度
工程收入$11,600,278$10,688,014
銷售房地收入74,336566,515
勞務收入195,647126,951
$11,870,261$11,381,480

二九、本年度淨利

(一)其他收入

104年度103年度
租金收入
營業租賃租金收入
  一投資性不動產$ 2,291$ 2,204
利息收入
  銀行存款6,30925,109
  其 他8,385190
14,69425,299
股利收入5,7695,392
其 他17,64237,294
$ 40,396$ 70,189

(二)其他利益及損失

104年度103年度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利益$ 3,179$ 31,748
處分以成本衡量金融資產利益3,0402,547
淨外幣兌換利益2,5593,869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672)( 334)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損失( 19,680)( 16,800)
其 他( 20,319)( 21,039)
($ 31,893)($ 9)

(三)財務成本

104年度103年度
銀行借款利息$ 79,664$ 54,261
可轉換公司債利息23,28723,287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之利息費用總額102,95177,548
減:列入符合要件資產成本之金額( 19,030)( 14,021)
$ 83,921$ 63,527

利息資本化相關資訊如下:

104年度103年度
利息資本化金額$ 19,030$ 14,021
利息資本化利率2.00%-3.50%2.20%-3.00%
  • 60 -

(四)折舊及攤銷

104年度103年度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0,217$ 8,400
投資性不動產9796
電腦軟體2,7422,726
合 計$ 13,056$ 11,222
折舊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2,269$ 2,131
營業費用7,9486,269
其他(帳列其他收入減項)9796
$ 10,314$ 8,496
攤銷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229$ 397
營業費用2,5132,329
$ 2,742$ 2,726

(五)員工福利費用

104年度103年度
退職後福利
確定提撥計畫$ 26,960$ 30,693
確定福利計畫(附註二六)4,0116,095
30,97136,788
其他員工福利
薪資費用706,912686,534
保險費用59,33961,086
其 他26,66824,120
792,919771,740
員工福利費用合計$823,890$808,528
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584,684$540,502
營業費用239,206268,026
$823,890$808,528

依現行章程規定,本公司係以當年度稅後可分配盈餘皆以 1% 至 5% 分派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103年度係分別按 3% 及 2% 估列員工紅利14,000仟元及董監事酬勞10,000仟元。

  • 61 -

依104年5月修正後公司法及104年12月經董事會擬議之修正章程,本公司係以當年度扣除分派員工及董監酬勞前之稅前利益分別以 1% 至 5% 提撥員工酬勞及不高於 5% 提撥董監事酬勞。104年度估列員工酬勞14,000仟元及董監事酬勞10,000仟元,係分別按前述稅前利益之 3% 及 2% 估列,惟於105年3月22日董事會決議以現金配發員工酬勞15,000仟元及董監事酬勞10,000仟元,該等金額尚待預計於105年6月13日召開之股東常會決議修正章程後,報告股東會。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前經董事會決議之發放金額有重大變動時,該變動調整原提列年度費用,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後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於次一年度調整入帳。

本公司於104年6月10日及103年5月26日舉行股東常會,分別決議通過103及102年度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如下:

103年度102年度
現金紅利股票紅利現金紅利股票紅利現金紅利股票紅利
員工紅利$ 14,000$ -$ 10,000$ -$ -$ -
董監事酬勞10,000-10,000---

104年6月10日及103年5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配發之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與103及102年度合併財務報告認列之員工分紅及董監事酬勞金額並無差異。

有關本公司105年董事會決議之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資訊,及104與103年股東會決議之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資訊,請至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六) 外幣兌換損益

104年度103年度
外幣兌換利益總額$ 34,640$ 16,026
外幣兌換損失總額( 32,081 )( 12,157 )
淨利益$ 2,559$ 3,869

三十、所得税

(一)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之主要組成項目

104年度103年度
當年度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者$ 91,535$ 51,818
未分配盈餘加徵37,6169,370
以前年度之調整( 2,011)1,440
遞延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者( 3,482)( 2,692)
以前年度之調整1,59161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125,249$ 59,997

會計所得與所得稅費用之調節如下:

104年度103年度
稅前利益$ 450,800$ 578,084
稅前利益按法定稅率計算之稅額$ 78,518$ 149,150
稅上不可減除之費損11,489( 35,900)
免稅所得( 3,601)( 64,124)
未分配盈餘加徵37,6169,370
未認列之虧損扣抵1,647-
以前年度之調整( 420)1,501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125,249$ 59,997

合併公司適用中華民國所得稅法之個體所適用之稅率為 17%。

子公司 Dacin Group 公司、Dacin Asia 公司及達欣國際控股公司因係分別設立於英屬維京群島及英屬開曼群島,是以無相關所得稅負。

由於 105 年度股東會盈餘分配情形尚具不確定性,故 104 年度未分配盈餘加徵 10% 所得稅之潛在所得稅結果尚無法可靠決定。

(二)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104年度103年度
遞延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者
-國外營運機構換算$ 64($ 147)
-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4,2092,957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4,273$ 2,810
  • 63 -

(三) 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104 年度

103年度

  • 64 -

(四)未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中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及未使用虧損扣抵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虧損扣抵
114年度到期$ 9,688$ -
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待售房地跌價損失$ 54,383$ 54,383

(五)未使用之虧損扣抵相關資訊

截至104年12月31日止,虧損扣抵相關資訊如下:

尚未扣抵餘額最後扣抵年度
$ 27,304114年
57,505113年
$ 84,809

(六)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未分配盈餘
87年度以後$758,836$602,478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143,306$ 78,071
104年度(預計)103年度(實際)
盈餘分配適用之稅額扣抵比率18.89%24.49%

(七)所得稅核定情形

除達欣整合科技公司103年度之所得稅申報案件,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外,本公司及達欣開發公司截至102年度之所得稅申報案件,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

三一、每股盈餘

用以計算每股盈餘之盈餘及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如下:

本年度淨利

104年度103年度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淨利$326,474$523,207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可轉換公司債稅後利息35,66231,623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盈餘$362,136$554,830

股數
單位:仟股

104年度103年度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205,995205,995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酬勞或員工分紅
1,341670
轉換公司債50,95641,273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258,292247,938

若合併公司得選擇以股票或現金發放員工酬勞或員工分紅,則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假設員工酬勞或員工分紅將採發放股票方式,並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作用時計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於次年度決議員工酬勞或員工分紅發放股數前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亦繼續考量該等潛在普通股之稀釋作用。

三二、非現金交易

合併公司於104及103年度進行下列非現金交易之籌資活動:

將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重分類。

三三、營業租賃協議

(一) 合併公司為承租人

營業租賃係承租地上權、座車、辦公室、宿舍及倉庫,租賃期間為1至50年。所有租賃期間超過5年之營業租賃均包括每5年依市場租金行情檢視條款。於租賃期間終止時,合併公司對租賃資產並無優惠承購權。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不超過1年$ 35,290$ 23,787
1~5年57,70758,027
超過5年492,334361,409
$585,331$443,223

認列於損益之租賃給付如下:

104年度103年度
最低租賃給付$ 23,771$ 22,534

(二) 合併公司為出租人

營業租賃係出租合併公司所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租賃期間為1至5年。所有營業租賃合約均包含承租人於行使續租權時,依市場租金行情調整租金之條款。承租人於租賃期間結束時,對該不動產不具有優惠承購權。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不超過1年$ 2,369$ 2,284
1~5年1,8763,841
$ 4,245$ 6,125

三四、資本風險管理

合併公司進行資本管理以確保集團內各企業能夠於繼續經營之前提下,藉由將債務及權益餘額最適化,以使股東報酬極大化。合併公司104及103年度均維持一致策略。

合併公司資本結構係由合併公司之淨債務(即借款減除現金及約當現金)及權益(即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其他權益項目及非控制權益)組成。

除於附註二一所列示者外,合併公司不須遵守其他外部資本規定。

合併公司主要管理階層每季重新檢視集團資本結構,其檢視內容包括考量各類資本之成本及相關風險。合併公司依據主要管理階層之建議,將藉由支付股利、發行新股、買回股份及舉借債務等方式平衡其整體資本結構。

三五、金融工具

(一) 公允價值資訊-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為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趨近其公允價值或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

  • 67 -

(二) 公允價值資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1. 公允價值層級

104 年 12 月 31 日

第 1 等級第 2 等級第 3 等級合計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國內上市(櫃)有價證券
-權益投資$ 83,250$ -$ -$ 83,250
基金受益憑證453,809--453,809
合計$ 537,059$ -$ -$ 537,059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持有供交易之衍生金融負債$ -$ -$ 51,360$ 51,360

103 年 12 月 31 日

第 1 等級第 2 等級第 3 等級合計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國內上市(櫃)有價證券
-權益投資$ 100,000$ -$ -$ 100,000
基金受益憑證128,142--128,142
合計$ 228,142$ -$ -$ 228,142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持有供交易之衍生金融負債$ -$ -$ 31,680$ 31,680

104 及 103 年度無第 1 等級與第 2 等級公允價值衡量間移轉之情形。

  1. 金融工具以第 3 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調節

104 年度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衍生工具
年初餘額$ 31,680
認列於損益(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淨損)
-未實現19,680
年底餘額$ 51,360
  • 68 -

^{}[] - 69 -

103年度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負債
衍生工具
年初餘額$ -
新增14,880
認列於損益(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淨損)
-未實現16,800
年底餘額$ 31,680

3. 第3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評價技術及輸入值

衍生工具-可轉換公司債係採用二元樹可轉債評價模型估算公允價值,採用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為無風險利率及風險折現率。當無風險利率及風險折現率增加,該等衍生工具公允價值將會增加。

(三)金融工具之種類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放款及應收款(註1)$6,677,485$5,772,586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註2)1,332,0081,033,972
其他金融資產231,372255,731
金融負債
持有供交易金融負債51,36031,680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註3)9,221,1369,265,799

註1:餘額係包含現金及約當現金、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流動、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工程及合建存出保證金等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放款及應收款。

註2:餘額係包含分類為備供出售及以成本衡量金融資產餘額。

註3:餘額係包含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應付公司債、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部分)及存入保證金等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四) 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合併公司主要金融工具包括權益投資、放款及應收款、應付帳款、應付公司債及借款。合併公司之財務管理部門係為各業務單位提供服務,統籌協調進入國內與國際金融市場操作,藉由依照風險程度與廣度分析暴險之內部風險報告監督及管理合併公司營運有關之財務風險。該等風險包括市場風險(包含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其他價格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

財務管理部門每季對合併公司之董事會提出報告,該董事會係為專責監督風險與落實政策以減輕暴險之獨立組織。

  1. 市場風險

合併公司之營運活動使合併公司承擔之主要財務風險為外幣匯率變動風險以及利率變動風險。

(1) 匯率風險

合併公司從事外幣計價之工程承攬與發包,因而使合併公司產生匯率變動之風險。針對匯率風險之管理,合併公司定期檢視受匯率影響之資產及負債,並做適當調整,以控管外匯波動產生之風險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非功能性貨幣計價之貨幣性資產帳面金額請參閱附註四十。

敏感度分析

合併公司主要受到美金、人民幣及新加坡幣匯率波動之影響。

下表詳細說明當新台幣(功能性貨幣)對各攸關外幣之匯率增加及減少 1% 時,合併公司之敏感度分析。1% 係為集團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匯率風險時所使用之敏感度比率,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外幣匯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敏感度分析僅包括流通在外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並將其期末之換算以匯率變動 1% 予以調整。下表之正數係表示當新台幣相對於各相關貨幣升值 1% 時,將使稅後淨利

  • 70 -

減少之金額;當新台幣相對於各相關外幣貶值 1%時,其對稅後淨利之影響將為同金額之負數。

損益美金之影響人民幣之影響新加坡幣之影響
104年度103年度104年度
$237$154$360

(2) 利率風險

因合併公司內之個體同時以固定及浮動利率借入資金,因而產生利率暴險。合併公司藉由維持一適當之固定及浮動利率組合來管理利率風險。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受利率暴險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帳面金額如下: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具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金融資產$ 415,136$1,025,031
-金融負債1,230,6411,107,354
具現金流量利率風險
-金融資產1,994,3351,133,304
-金融負債3,728,9824,078,778

敏感度分析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非衍生工具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利率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利率負債,其分析方式係假設資產負債表日流通在外之負債金額於報導期間皆流通在外。集團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增加或減少 0.5%,此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利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

若利率增加 0.5%,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合併公司 104 及 103 年度持有之具公允價值利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將使公平價值分別減少 1,723 仟元及 4,254 仟元;具現金流量利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將分別有現金流入 8,276 仟元及 4,703 仟元。當利率減少 0.5%時,其影響為同金額之負數。

  • 71 -

若利率增加 0.5%,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合併公司 104 及 103 年度持有之具公允價值利率風險之金融負債將使公平價值分別增加 5,107 仟元及 4,596 仟元;具現金流量利率風險之金融負債將分別有現金流出 15,475 仟元及 16,927 仟元。當利率減少 0.5% 時,其影響為同金額之負數。

(3) 其他價格風險

合併公司因持有上市櫃有價證券及受益憑證而產生權益價格暴險。

敏感度分析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資產負債表日之權益價格暴險進行。

若權益價格下跌 5%。104 及 103 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將因持有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分別減少 26,853 仟元及 11,407 仟元。

  1.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拖欠合約義務而造成集團財務損失之風險。截至資產負債表日,合併公司可能因交易對方未履行義務及合併公司提供財務保證造成財務損失之最大信用風險暴險主要係來自於:

(1) 合併資產負債表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帳面金額。

(2) 合併公司提供財務保證所產生之或有負債金額。

合併公司採行之政策係僅與信譽卓著之對象進行交易,並於必要情形下取得足額之擔保以減輕因拖欠所產生財務損失之風險。合併公司僅與評等相當於投資等級以上(含)之企業進行交易。該等資訊係由獨立評等機構提供;倘無法取得該等資訊,合併公司將使用其他公開可取得之財務資訊及彼此交易記錄對主要客戶進行評等。合併公司持續監督信用暴險以及交易對方之信用評等,並將總交易金額分散至各信用評等合格之客

  • 72 -

戶,並透過每年由權責部門複核及核准之交易對方信用額度限額控制信用暴險。

合併公司之信用風險主要係集中於合併公司前十大客戶,截至104年及103年12月31日止,應收帳款總額來自前述客戶之比率分別為 68% 及 48% 。

3. 流動性風險

合併公司已建立適當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架構,以因應合併公司短期、中期及長期之籌資與流動性的管理需求。合併公司透過維持足夠的準備及銀行融資額度、持續地監督預計與實際現金流量,以及使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到期組合配合,來管理流動性風險。

(1) 流動性及利率風險表

下表詳細說明合併公司已約定還款期間之非衍生金融負債剩餘合約到期分析,其係依據合併公司最早可能被要求還款之日期,並以金融負債未折現現金流量編製,其包括利息及本金之現金流量。

合併公司可被要求立即還款之銀行借款,係列於下表中最早之期間內,不考慮銀行立即執行該權利之機率;其他非衍生金融負債到期分析係依照約定之還款日編製。

以浮動利率支付之利息現金流量,其未折現之利息金額係依據資產負債表日殖利率曲線推導而得。

104年12月31日

要求即付或
短於1個月1至3個月3個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負債
無附息負債$ 614,797$1,567,523$ 815,060$1,414,630$ -
浮動利率工具180,833477,048556,4941,894,707619,900
應付公司債---1,130,140-
$ 795,630$2,044,571$1,371,554$4,439,477$ 619,900

103年12月31日

要求即付或
短於1個月1至3個月3個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負債
無附息負債$ 460,785$1,196,238$1,108,960$1,349,264$ -
浮動利率工具350,833622,667197,8652,287,513619,900
應付公司債---1,106,853-
$ 811,618$1,818,905$1,306,825$4,743,630$ 619,900

上述非衍生金融負債之浮動利率工具金額,將因浮動利率與資產負債表日所估計之利率不同而改變。

(2) 融資額度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無擔保借款
- 已動用金額$1,900,202$2,178,438
- 未動用金額3,357,7461,983,887
$5,257,948$4,162,325
擔保借款
- 已動用金額$1,828,780$1,900,340
- 未動用金額2,197,7502,506,760
$4,026,530$4,407,100

三六、關係人交易

本公司及子公司(係本公司之關係人)間之交易、帳戶餘額、收益及費損於合併時全數予以銷除,故未揭露於本附註。除已於其他附註揭露外,合併公司與其他關係人間之交易如下:

(一)工程發包

工程代號合約總價本年度已認列之工程成本累積已認列之工程成本應付帳款
104年度
其他關係人
11114$ 1,750$ 282$ 1,232$ 134
112082,7142,3212,321234
$ 4,464$ 2,603$ 3,553$ 368
103年度
其他關係人
11114$ 1,750$ -$ 950$ 106
1100744,68043044,586-
$ 46,430$ 430$ 45,536$ 106

合併公司與關係人間工程發包價格及工程付款條件與非關係人相當。

(二)租金收入

關係人類別104年度103年度
其他關係人$ 36$ 36

合併公司與關係人間之租賃契約,其有關租金之決定及收取方法,和一般租賃交易相當。

(三) 對關係人放款(帳列其他應收款項下)

關聯企業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183,620$171,147

合併公司提供短期放款予關聯企業,利率與市場利率相近。

104及103年度對關聯企業之放款為無擔保放款,相關利息收入分別為5,200仟元及5,389仟元。

(四) 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

104年度103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75,532$ 79,028
退職後福利3,0035,872
$ 78,535$ 84,900

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係由薪酬委員會依照個人績效及市場趨勢決定。

(五) 其他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關係人名稱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長佳機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之董事長為本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人之二親等以內親屬
品欣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為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正欣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之董事長為本公司之董事長

三七、質抵押之資產

合併公司將下列資產業已質抵押作為合建專案信託專戶、長、短期銀行借款、訴訟及工程履約保證之擔保品: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質押活存(帳列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項下)$ 145,069$ 156,731
質押定存(帳列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項下)86,30399,000
在建房地2,960,5112,859,683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116,076215,663
長期預付租金(含1年內到期)1,136,7571,161,471
$ 4,444,716$ 4,492,548

三八、重大或有事項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除其他附註所述者外,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有下列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合併公司已開立之工程履約保證票據計約 6,920,364 仟元。

三九、重大期後事項

為調整海外投資架構及簡化作業樽節成本,本公司已於 105 年 1 月 19 日完成 100% 持有海外子公司 Dacin Group 公司之清算作業。

四十、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

以下資訊係按合併公司各個體功能性貨幣以外之外幣彙總表達,所揭露之匯率係指該等外幣換算至功能性貨幣之匯率。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如下:

104 年 12 月 31 日

  • 76 -
外 幣 資 產外 幣帳面金額
貨幣性項目
美 元$ 57631.65(美元:新台幣)$ 18,243
美 元91.322(美元:新加坡幣)300
新加坡幣3,60923.94(新加坡幣:新台幣)86,397
新加坡幣7680.7564(新加坡幣:美元)18,390
越南盾2,255,5800.00005(越南盾:美元)3,225
人民幣8,5235.092(人民幣:新台幣)43,399
$ 169,954
非貨幣性項目
以成本法衡量之金融資產
新加坡幣$ 22,6430.7564(新加坡幣:美元)$ 568,876
採權益法之關聯企業
美 元71231.65(美元:新台幣)22,526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人民幣5,1065.092(人民幣:新台幣)25,998
美 元19531.65(美元:新台幣)6,170
$ 623,570

合併公司於104及103年度外幣兌換利益(已實現及未實現)分別為2,559仟元及3,869仟元,由於外幣交易及集團個體之功能性貨幣種類繁多,故無法按各重大影響之外幣別揭露兌換損益。

四一、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及(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1. 資金貸與他人。(附表一)
  2. 為他人背書保證。(附表二)
  3. 年底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部分)。(附表三)
  4.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臺幣 3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無)
  5.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 3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無)
  6.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 3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無)

  7.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無)

  8.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附表四)
  9.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10. 其他: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附表五)
  11. 被投資公司資訊。(附表六)

(三) 大陸投資資訊:

  1.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資金匯出入情形、持股比例、投資損益、年底投資帳面金額、已匯回投資損益及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附表七)
  2.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大交易事項,及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無)
    (1) 進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付款項之年底餘額及百分比。
    (2) 銷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收款項之年底餘額及百分比。
    (3) 財產交易金額及其所產生之損益數額。
    (4) 票據背書保證或提供擔保品之年底餘額及其目的。
    (5) 資金融通之最高餘額、年底餘額、利率區間及當年度利息總額。
    (6) 其他對當年度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項,如勞務之提供或收受等。

四二、部門資訊

(一) 產業別資訊

提供給主要營運決策者用以分配資源及評量部門績效之資訊,著重於每一交付或提供之產品或勞務之種類。合併公司之應報導部門如下:

工程部門-土木及建築等工程之承攬及施工等相關業務。

建設部門-委託營造廠商興建住宅等相關業務。

部門利益係指各部門所賺取之利潤,不包含應分攤之總部管理

  • 78 -

成本與董監事酬勞、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損失之份額、財務成本、其他收入、其他利益及損失、應收帳款減損回升利益及所得稅費用。此衡量金額係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用以分配資源與部門及衡量其績效;此外,資源之衡量金額未提供予營運決策者。

部門收入與營運結果

合併公司繼續營業單位之收入與營運結果依應報導部門分析如下:

104年度
建設部門工程部門調整及沖銷合計
來自合併公司以外之收入$ 74,336$11,795,925$ -$11,870,261
來自合併公司內他部門之收入(註)-20,991( 20,991)-
收入合計$ 74,336$11,816,916($ 20,991)$11,870,261
部門利益$ 16,706$ 876,945($ 4,738)$ 888,913
營業費用($ 347,033)
其他收入40,396
其他利益及損失( 31,893)
財務成本( 83,921)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損失份額( 15,662)
稅前淨利$ 450,800
103年度
建設部門工程部門調整及沖銷合計
來自合併公司以外之收入$ 566,515$10,814,965$ -$11,381,480
來自合併公司內他部門之收入(註)-18,364( 18,364)-
收入合計$ 566,515$10,833,329($ 18,364)$11,381,480
部門利益$ 304,730$ 706,505($ 5,744)$ 1,005,491
營業費用( 428,347)
其他收入70,189
其他利益及損失( 9)
財務成本( 63,527)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損益份額( 5,713)
稅前淨利$ 578,084

註:係部門間銷售勞務之收入。

(二) 地區別財務資訊

合併公司主要於三個地區營運-台灣、新加坡及馬來西亞。

合併公司來自外部客戶之收入依營運地點區分與非流動資產按資產所在地區之資訊列示如下:

來自外部客戶之收入非流動資產
104年度103年度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台灣$ 11,169,444$ 10,343,456$ 1,904,888$ 1,808,278
新加坡692,2891,010,4711,222695
馬來西亞8,52827,5534351
$ 11,870,261$ 11,381,480$ 1,906,153$ 1,809,024

非流動資產不包含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及遞延所得稅資產。

(三) 主要客戶資訊

合併公司對任一客戶銷貨達營業收入 10% 以上者列示如下:

104年度103年度
營業收入佔營業收入%營業收入佔營業收入%
126164$1,893,09616$1,933,86317
2421031,275,69811(註1)-
2444291,257,11911(註1)-
$4,425,91338$1,933,86317

註 1:收入金額未達合併公司收入總額之 10%

^{}[] 道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資金貸與他人

^{}[] 民國104年度

^{}[] 財表一

^{}[]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 ·為新台幣仟元

編號資出資金之公司貸與對象往來項目是否為關係人本年度最高餘額年底餘額實際動支金額利率區間資金貸與性質業務往來金額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原因親利備捐提供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資金貸與最高限額
其他金額其他金額其他金額其他金額
1Dacin Asia Holdings Ltd.道欣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應收關係企業款項$ 4,995
( 152 仟美元)
$ 2,465
( 75 仟美元)
$ 2,465
( 75 仟美元)
4%短期資金融通$ -(註三)$ --$ -$ 375,360
( 11,423 仟美元)
(註一)
$ 375,360
( 11,423 仟美元)
(註一)
1Dacin Asia Holdings Ltd.道欣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應收關係企業款項16,594
( 505 仟美元)
8,215
( 250 仟美元)
8,215
( 250 仟美元)
4%短期資金融通-(註三)---375,360
( 11,423 仟美元)
(註一)
375,360
( 11,423 仟美元)
(註一)
1Dacin Asia Holdings Ltd.DACIN VIETNAM TAN TAO COMPANY LIMITED應收關係企業款項16,759
( 510 仟美元)
--4%短期資金融通-(註三)---375,360
( 11,423 仟美元)
(註一)
375,360
( 11,423 仟美元)
(註一)
1Dacin Asia Holdings Ltd.Mayang Dacin Development Sdn Bhd應收關係企業款項328,600
( 10,000 仟美元)
328,600
( 10,000 仟美元)
175,242
( 5,333 仟美元)
3.05%短期資金融通-(註三)---375,360
( 11,423 仟美元)
(註一)
375,360
( 11,423 仟美元)
(註一)
2道欣國際控股有限公司道欣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應收關係企業款項26,551
( 808 仟美元)
13,144
( 400 仟美元)
13,144
( 400 仟美元)
4%短期資金融通-(註三)---37,000
( 1,126 仟美元)
(註二)
55,468
( 1,688 仟美元)
(註二)
3道欣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DACIN VIETNAM TAN TAO COMPANY LIMITED應收關係企業款項43,047
( 1,310 仟美元)
16,430
( 500 仟美元)
16,430
( 500 仟美元)
4%短期資金融通-(註三)---45,807
( 1,394 仟美元)
(註二)
68,677
( 2,090 仟美元)
(註二)

註一:Dacin Asia Holdings Ltd.對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者之貸與總額不得超過Dacin Asia Holdings Ltd.按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表淨值之 40%,其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Dacin Asia Holdings Ltd.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表淨值之 40% 為限。

註二:道欣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及道欣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對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者之貸與總額不得超過道欣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及道欣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按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表淨值之 15%,其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道欣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及道欣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表淨值之 10% 為限。

註三: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 50% 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因短期融通資金需要,且其往來金融機構已無融通使用額度,經評估財務狀況良好有償還能力。

^{}[] 為他人資產保證

^{}[] 民國104年度

附表二

編號資產保證者公司名稱被資產保證對象對單一企業資產保證之限額(註一)本年最高資產保證餘額年底資產保證餘額實際動支金額以財產擔保之資產保證金額累計資產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資產保證最高限額(註一)屬本公司對子公司資產保證屬子公司對本公司資產保證屬對大陸地區資產保證
公司名稱關係
0遠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統○○基於承揽工程需要之同業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1,317,738$ 65,000$ -$ -$ -1.45---
宏安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原宏安旅館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基於承揽工程需要之同業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1,317,738100,000---2.23---
統○○基於承揽工程需要之同業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1,317,738387,500---8.65---
Dacin Asia Holdings Ltd.本公司與子公司持有普通股股權合併計算超過50%之被投資公司1,317,738328,600328,600184,016-7.34Y--
DACIN VIETNAM TAN TAO COMPANY LIMITED本公司與子公司持有普通股股權合併計算超過50%之被投資公司1,317,738365,239---8.16Y--
達林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與子公司持有普通股股權合併計算超過50%之被投資公司1,317,7381,201,1001,201,100--26.82Y--
$ 2,447,439$ 1,529,700$ 184,016$ -54.65$ 3,294,344

註一:融資資產保證及其他資產保證最高限額為實收資本額之1.5倍;對單一企業資產保證之限額則為融資資產保證及其他資產保證最高限額之 40% 。

^{}[] 年底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 民國104年12月31日

附表三

持有之公司有價證券及名稱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帳列科目年底
股數/單位數帳面金額(註二)持股比率(%)市價或股權淨值(註一)備註
遠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中泰寶鋰股份有限公司-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1,125,000$ 180,0002.73$ 180,000
凱撒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2,168,12717,3453.0017,345
環訊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706,8507,0684.937,068
愛山林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2,500,00083,2501.7183,250
受益憑證
華南永昌鳳翔貨幣市場基金-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1,873,676.8030,120-30,120
宏利亞太入息債券基金-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835,920.007,905-7,905
保德信中國中小基金-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800,000.009,488-9,488
兆豐國際寶鑄債券基金-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4,041,645.1150,022-50,022
中國銀行香港金融債券基金-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175,000.006,431-6,431
保德信好時債組合基金-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923,804.609,710-9,710
國泰台灣貨幣市場基金-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5,686,526.2070,041-70,041
德盛安聯貨幣市場基金-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7,278,491.2590,031-90,031
台新1699貨幣市場基金-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6,740,765.1590,032-90,032
野村貨幣市場基金-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5,587,181.7690,029-90,029
遠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遠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13,627,785196,2406.21196,240所有持股已視為庫藏股處理
Dacin Asia Holdings Ltd.股票
CLEMENTI DEVELOPMENT PTE. LTD.-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新加坡幣8,600仟元5.00新加坡幣8,600仟元
CLEMENTI DEVELOPMENT PTE. LTD.-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預付投資款新加坡幣14,043仟元

註一:上市櫃公司證券係按104年12月底之收盤價,未上市櫃公司股票係按股權淨值或帳面價值,開放型基金受益憑證係按104年12月底之基金淨資產價值。
註二: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及非流動之帳面金額係年底公平價值。
註三:被投資公司及關聯企業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表六及七。

^{}[]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1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

^{}[] 民國104年12月31日

附表四

帳列應收款項之公司交易對象名稱關係應收關係人
款項餘額
週轉率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應收關係人款項
期後收回金額
提升價比
呆帳金額
金額處理方式
Dacin Asia Holdings Ltd.Mayang Dacin Development Sdn Bhd關係企業其他應收款
$ 186,500
註一$ --$ -$ -

註一:係 Dacin Asia Holdings Ltd.提供 Mayang Dacin Development Sdn Bhd 資金貸與,故未能計算其週轉率。

-84-

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民國 104 年度

附表五

註一:本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 本公司填 0。
2.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 1 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
1. 本公司對子公司。
2. 子公司對本公司。
3. 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三: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科目者,以年度累計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註四:本附表揭露資訊即控制公司與從屬公司間已消除之交易事項資訊。

遣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民國104年度

附表六

、為新台幣仟元

投資公司名稱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主要營業項目原始投資金額年底持有被投資公司本年度(撥)益本年度認列之投資(撥)益備註
本年年底上年年底股數(仟股)比率(%)帳面金額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達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國民住宅及商業大樓出售、出租暨其相關業務$ 972,588$ 972,588130,300100.00$1,261,850($ 10,109)($ 25,972)註一及二
達欣整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從事建築資訊技術業務50,00050,0005,000100.0042,954629( 4,109)註一及二
達林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從事住宅、廠房開發租售及都市更新開發相關業務702,658-70,266100.00692,970( 9,688)( 9,688)註一、二及五
達溼興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市從事門窗、鉗鋼架及玻璃等安裝工程等相關業務4,000-40020.003,501( 2,496)( 499)註三及四
Dacin Group LimitedBVI從事各種生產事業及服務事業之投資30,384 仟美元30,384 仟美元-100.00938,250( 18,848)( 18,848)註一及二
Multi Yield Co., Ltd.BVI從事各種生產事業及服務事業之投資2,900 仟美元2,900 仟美元2,90034.127,525( 42,854)( 14,622)註二及四
Dacin Group LimitedDacin Asia Holdings Ltd.英屬開曼群島從事各種生產事業及服務事業之投資30,384 仟美元30,384 仟美元-100.0028,557 仟美元( 590) 仟美元註一及二
Dacin Asia Holdings Ltd.達欣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英屬開曼群島從事各種生產事業及服務事業之投資7,892 仟美元7,892 仟美元-62.507,035 仟美元( 52) 仟美元註一及二
達欣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新加坡從事各種生產事業及服務事業之投資2,342 仟美元2,342 仟美元-15.002,090 仟美元( 59) 仟美元註一及二
Dacin Malaysia Sdn Bhd馬來西亞從事工程管理等相關業務1,000 仟馬幣1,000 仟馬幣-100.00( 1,262) 仟馬幣( 1,701) 仟馬幣註一及二
Dacin Singapore Pte. Ltd.新加坡從事承包住宅及大樓建築工程等相關業務300 仟新加坡幣300 仟新加坡幣-100.00275 仟新加坡幣( 6) 仟新加坡幣註一及二
達欣國際控股有限公司達欣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新加坡從事各種生產事業及服務事業之投資12,488 仟美元12,488 仟美元-80.0011,149 仟美元( 59) 仟美元註一及二
達欣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DACIN VIETNAM TAN TAO COMPANY LIMITED越南從事不動產建設及基礎建設等相關業務14,062 仟美元14,062 仟美元-90.0013,549 仟美元( 63) 仟美元註一及二
Dacin Malaysia Sdn BhdMayang Dacin Development Sdn Bhd馬來西亞從事不動產建設及基礎建設等相關業務125 仟馬幣125 仟馬幣-50.00( 564) 仟馬幣( 140) 仟馬幣註二及四

註一:子公司。
註二:係按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
註三:係按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
註四:係本公司採權益法計價之被投資公司。
註五:係本公司於104年8月31日將所持有之興安街地上權及其相關之資產、負債及營業分割至達林開發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

民國104年度

附表七

大陸被投資 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本年年初 自台灣匯出 累積投資金額本年年底匯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本年年底自 台灣匯出累積 投資金額被投資公司 本年度損益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之持股比例本年度認列 投資損失年底投資 帳面價值截至本年年底 止已匯回 投資收益
匯出收回
昆山大欣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生產及銷售高科技電子資訊產品$ 277,141 (8,434仟美元)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95,294 (2,900仟美元)$-$-$ 95,294 (2,900仟美元)($ 42,803) (註一) ( (1,338) 仟美元)34.12%($ 14,587) (註一) ( (456) 仟美元)$ 7,361 (註一) (224仟美元)$-
本年年底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經濟部投審會 核准投資金額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註二)
$210,435 (6,404仟美元) (註三)$210,435 (6,404仟美元)$2,686,759

註一:投資損益係按經台灣投資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認列。
註二:依據投審會97.8.29「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審查原則」規定為遠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淨值×60%計算。
註三:因大陸事業上海戴威士餐飲有限公司及遠欣諮詢(上海)有限公司業已結束營業,並已分別於94年1月10日及100年8月18日業經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撤銷透過第三地區投資事業間接在大陸地區投資業,但股本尚未匯回,故該額度係包含原始匯出投資該等公司3,504仟美元。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03 及 102 年度

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 92 蘋 9 樓

  • 1 -

^{}[] 10596 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56號12樓

^{}[] 12th Floor, Hung Tei Financial Plaza

^{}[] 156 Min Sheng East Road, Sec. 3

^{}[] Taipei 10596, Taiwan

^{}[] Tel: +886 (2) 2545-9988

^{}[] Fax: +886 (2) 4051-8888

會計師查核報告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3年及102年12月31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03年及10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與個體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個體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表中部分採權益法計價之被投資公司之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是本會計師對上開個體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其有關長期股權投資及其投資損失,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認列。民國103年及102年12月31日達欣工程持有上述未經本會計師查核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金額分別為新台幣(以下同)298,459仟元及277,781仟元,分別佔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該年底資產總額之 2.13% 及 2.36%;民國103年及10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對上述未經本會計師查核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認列之綜合損益淨額金額分別為及(948)仟元及(12,763)仟元,分別佔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該年度綜合損益之(0.18%)及(1.50%)。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個體財務報告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個體財務報告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個體財務報告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1-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第一段所述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遂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3年及102年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103年及10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績效與個體現金流量。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林安惠
林安惠
img-0.jpeg
會計師陳清祥
陳清祥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0920123784號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0920123784號

中華民國104年3月20日

^{}[] 民国

^{}[]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3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
流動資產
1100流動流動資產(附註六)$ 1,425,06910$ 1,431,76212
1125傳統自動車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及八)138,1431134,7091
1150農林產權(附註四)262,205179,3421
1170農政機能(附註四、十及十一)3,272,555233,302,59228
1190農政建設合併統(附註四及十一)1,681,386121,904,96816
1334森林建設(附註四、十二及三五)2,316,99417471,4424
1474建設行銷實用(附註十三)25,148-7,954-
1476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三五)84,270154,435-
1478工程商品經理金128,3451187,2662
1479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七、十八、三四及三五)238,3252243,3292
11XX流動資產總計9,513,439687,816,79966
作流動資產
1523傳統自動車融資產-作流動(附註四及八)160,0001--
1543公共系統重建金融資產-作流動(附註四及九)236,9542268,2942
1550預期保留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三)2,259,599161,857,90016
1600不動產、保存及繳債(附註四、十五及三五)372,1873375,0013
1760投資性不動產(附註四、十六及三五)171,5691144,5121
1801電腦軟體原始(附註四)4,285-2,962-
1840建設所得投資產(附註四及三八)43,108-47,2961
1930停車保險金(附註三一)4,172-5,354-
1980其他金融資產-停流動(附註三五)171,461174,0001
1985長期預計租金-停流動(附註四、十七及三五)1,136,69081,161,47110
15XX作流動資產總計4,500,423323,936,99034
1XXX資產總計$ 14,012,962100$ 11,753,789100
流動負債
2100短期債務(附註十九及三五)$ 920,000?$ 1,220,00011
2150應付票權(附註二一)11,619-20,713-
2170應付帳款(附註十一、三一及三四)3,781,835263,593,01531
2190應付建設合併統(附註四及十一)354,3424735,4196
2219其他應付款(附註二二)245,2782240,5732
2250書面所得稅負債(附註四)35,870-18,572-
2250負債債債-流動(附註四及三二)35,079-39,990-
2312預收產地款(附註四及十三)84,724125,690-
2320一年內剩餘之長期債務(附註十九及三五)11,000-200,0002
2399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四)87,498184,8111
21XX流動負債總計5,687,245416,188,17353
作流動負債
2301持有租賃是金融負債-作流動(附註四及七)31,680---
2350應付公司債(附註四及三十)1,106,8538--
2540長期債務(附註十九及三五)2,990,173181,091,3409
2570建設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三八)23,492-23,345-
2640應付建設金負債(附註四及二四)106,456198,9371
2645存入保險金(附註三一)501-501-
23XX作流動負債總計3,859,155271,214,12510
2XXX負債總計9,546,480687,402,20663
權益
股本
3110勞動2,196,229162,196,22919
3200資本公佈1,155,56281,024,8789
保留勞動
3310法定勞動公佈373,0403304,7472
3320特別勞動公佈232,1872200,3092
3350未分租勞動652,4784662,9376
3360預付勞動總計1,207,70591,247,99310
3400其他權益58,297-33,724-
3500庫藏總表(131,331)(1)(131,331)(1)
3XXX權益總計4,466,462324,351,49337
負債與權益總計$ 14,012,962100$ 11,753,789100

^{}[] 後附之附註條末部體財保報告之一部分,

^{}[] (特參閱勘業界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04年3月20日業績報告)

^{}[] 董事長:王人正

^{}[] 組組人:廖榮邦

^{}[] 會計主管:游淑慶

^{}[] 2

^{}[] 遠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個體綜合損益表

^{}[] 民國103年及107年1月3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代碼103年度102年度
金額%金額%
4000營業收入(附註四、十一、十四及二六)$ 10,787,412100$ 12,537,536100
5000營業成本(附註四、十二、十四、二四、二七及三四)10,099,4769411,873,71595
5900營業毛利687,9366663,8215
5920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之已實現營業毛利--62,0331
5950已實現營業毛利687,9366725,8546
6000營業費用(附註二四及二七)351,6343349,5163
6900營業淨利336,3023376,3383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010其他收入(附註四、二七及三四)56,125164,075-
7020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四及二七)( 2,086)-( 28,816)-
7050財務成本(附註四及二七)( 57,903)-( 27,319)-
7070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附註四及十三)
264,0772513,4594
7000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260,2133521,3994
代碼103年度102年度
金額%金額%
7900稅前淨利$ 596,5156$ 897,7377
7950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二八)73,308161,543-
8200本年度淨利523,2075836,1947
8310其他綜合損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附註四及二五)53,192-22,239-
8325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利益(附註四及二五)( 29,335)-9,015-
8360確定福利計畫精算損失(附註四、二四及二七)( 17,395)-( 14,594)-
8380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附註四、十三及二五)863-( 3,774)-
8399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相關之所得稅(附註四及二八)2,810-3,123-
8300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合計10,135-16,009-
8500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533,3425$ 852,2037
9710每股盈餘(附註二九)
基 本$ 2.54$ 4.06
9810稀 釋$ 2.24$ 4.05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王人正

經理人:廖肇邦

會計主管:鄭双慶

^{}[] 通州市规划局

^{}[] 2023年1月11日

^{}[] 12月31日

^{}[] 單位:新台幣仟元、修

^{}[] 每款股利美元

代码股东有义务的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
其他信息项目(附註四及二至)
A1102年1月1日修额股东有义务的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公司股
$ 2,665,621$ 1,032,827$ 252,286$ 235,512$ 397,322($ 19,730)$ 25,332($ 657,291)$ 3,931,879
101年度盈修指标及分配
B1法定盈修公待--52,461-(52,461)-----
B3特别盈修公待---24,797(24,797)-----
B5现金股利一每股2.1元----(461,208)---(461,208)-
L3吸收合併子公司担保单额股东及股东一合併基准日102.03.01(460,392)(36,568)-----505,960--
O1發放現金股利予子公司視為单额股交易-28,619------28,619-
D1102年度淨利----836,194---836,194-
D3102年度股股其他综合信息----(12,113)19,1079,015-16,009-
Z1102年12月31日修额2,196,2291,024,878304,747260,309682,937(623)34,347(151,331)4,351,493-
102年度盈修指标及分配
B1股利法定盈修公待--68,293-(68,293)-----
B3股利特别盈修公待---(25,122)28,122-----
B5现金股利一每股2.5元----(549,057)---(549,057)-
C5因發行可轉換公司债価利信息組成項目一股股權而產生者-96,615------96,615-
O1发出股权现金股利予子公司视為单额股交易-34,069------34,069-
D1103年度净利----523,207---523,207-
D3103年度股股其他综合信息----(14,438)53,908(29,335)-10,135-
Z1103年12月31日修额$ 2,196,229$ 1,155,562$ 373,040$ 232,187$ 602,478$ 53,285$ 5,512($ 151,331)$ 4,466,462-
^{}[] 通州之附註係承保體制得股份之一部分。 ^{}[] (請參閱顧業界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第104年3月20日查核報告) ^{}[] 王人正 ^{}[] 經理人:廖肇邦 ^{}[] 李肇邦 ^{}[] 會計主管:鄭起慶 ^{}[] 遠航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佃雜現金流量表 ^{}[] 民國103年及10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代碼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103年度102年度
A10000本年度稅前淨利$ 596,515$ 897,737
A20010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折舊費用7,3906,439
A20200攤銷費用2,6671,724
A20400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商品淨損失16,800-
A20300應收帳款減損迴轉利益-( 15,000)
A20900財務成本57,90327,319
A22300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264,077)( 513,459)
A21200利息收入( 3,768)( 4,044)
A21300股利收入( 5,392)( 7,470)
A22500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334625
A23100處分投資利益( 33,747)( 12,470)
A24000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之已實現利益-( 62,033)
A29900長期預付租金攤提24,78153,637
A30000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A31130應收票據( 122,863)( 66,126)
A31150應收帳款30,037( 69,935)
A31170應收建造合約款223,788( 832,310)
A31200在建房地( 1,845,552)( 195,742)
A31240其他流動資產9,368( 154,997)
A31250其他金融資產( 127,296)( 44,082)
A32130應付票據( 9,094)( 277,297)
A32150應付帳款108,820358,533
A32180其他應付款2,67232,341
A32170應付建造合約款( 181,077)507,359
A32200負債準備( 4,911)( 7,055)
A32210預收房地款59,64425,080
A32230其他流動負債2,68738,770
A32240應計退休金負債7,519( 8,853)
A32990其他與營業活動相關之項目31,727( 12,357)
A33000營運產生之現金( 1,415,125)( 333,666)
A33100收取之利息4,4321,862
代碼103年度102年度
A33300支付之利息($ 55,870)($ 26,796)
A33500支付之所得稅( 48,940)( 35,245)
AAAA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515,503)( 393,845)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300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412,131)( 12,000)
B00400出售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321,4236,004
B01200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5,000)( 60,081)
B01300出售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價款38,88738,938
B01800取得子公司股權( 50,000)-
B02200吸收合併子公司之淨現金流入-48,837
B02700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4,405)( 6,912)
B02800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156
B03700存出保證金增加( 2,686)( 508)
B03800存出保證金減少4,06860
B04500取得電腦軟體( 3,988)( 1,685)
B05400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27,975)( 41,315)
B07600收取子公司股利-307,400
B07600收取其他股利5,3927,470
BBBB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136,414)286,264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短期借款(減少)增加( 310,000)1,230,000
C01200發行公司債1,195,000-
C01600舉借長期借款1,819,000531,439
C01700償還長期借款( 509,167)( 159,999)
C04500支付股利( 549,057)( 461,208)
CCCC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1,645,7761,140,232
DDDD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552)4,310
EEEE本年度現金及約當現金淨(減少)增加數( 6,693)1,036,961
E00100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1,431,762394,801
E00200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425,069$ 1,431,762
後附之附註係本個體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王人正 會計主管:鄭双慶 遠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 103 年及 10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一、公司沿革 遠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設立於 56 年 2 月,主要從事於土木及建築等工程之承攬及施工暨其相關業務之經營及投資;本公司股票自 85 年 3 月起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 本公司於 99 年 3 月 26 日經董事會決議,為拓展海外營造業務,於新加坡設立分公司,99 年 6 月 24 日完成新加坡分公司設立登記,並已於 100 年 5 月開始主要營業活動。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 本個體財務報告於 104 年 3 月 20 日經董事會通過。 (一) 尚未生效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會認可之 2013 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國際會計準則(IAS)、解釋(IFRIC)及解釋公告(SIC)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發布之金管證審字第 1030029342 號及金管證審字第 1030010325 號函,本公司應自 104 年起開始適用業經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發布且經金管會認可之 2013 年版 IFRS、IAS、IFRIC 及 SIC(以下稱「IFRSs」)及相關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修正規定。 - 9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FRSs 之修正「IFRSs 之改善-對 IAS 39 之修正(2009 年)」 IAS 39 之修正「嵌入式衍生工具」 「IFRSs 之改善(2010 年)」 「2009-2011 週期之年度改善」 IFRS 1 之修正「IFRS 7 之比較揭露對首次採用者之有限度豁免」 IFRS 1 之修正「嚴重高度通貨膨脹及首次採用者固定日期之移除」 IFRS 1 之修正「政府貸款」 IFRS 7 之修正「揭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互抵」 IFRS 7 之修正「揭露-金融資產之移轉」 IFRS 11「聯合協議」 IFRS 12「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IFRS 10、IFRS 11 及 IFRS 12 之修正「合併財務報表、聯合協議及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過渡指引」 IFRS 10、IFRS 12 及 IAS 27 之修正「投資個體」 IFRS 13「公允價值衡量」 IAS 1 之修正「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 IAS 12 之修正「遞延所得稅:標的資產之回收」 IAS 19 之修訂「員工福利」 IAS 27 之修訂「單獨財務報表」 IAS 28 之修訂「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 IAS 32 之修正「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互抵」 IFRIC 20「露天礦場於生產階段之剝除成本」 IASB發布之生效日(註) 2009 年 1 月 1 日或 2010 年 1 月 1 日 於 2009 年 6 月 30 日以後結束之年度期間生效 2010 年 7 月 1 日或 2011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0 年 7 月 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1 年 7 月 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4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2 年 7 月 1 日 2012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4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 註: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上述 2013 年版 IFRSs 及相關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修正規定將不致造成本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1. IFRS 12「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IFRS 12 條針對子公司、聯合協議、關聯企業及未納入合併報表之結構型個體之權益規定應揭露內容。首次適用 IFRS 12 時,本公司之個體財務報告將提供較廣泛之揭露。 - 10 - 2. IAS 28「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之修訂 依修訂之準則規定,本公司僅將符合分類為待出售條件之投資關聯企業轉列為待出售,未分類為待出售之任何股權繼續採權益法。適用該修訂前,當投資關聯企業符合分類為待出售條件時,本公司係將投資關聯企業全數轉列待出售,並全數停止採用權益法。 3. IFRS 13「公允價值衡量」 IFRS 13 提供公允價值衡量指引,該準則定義公允價值、建立衡量公允價值之架構,並規定公允價值衡量之揭露。此外,該準則規定之揭露內容較現行準則更為廣泛,例如,現行準則僅要求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須按公允價值三層級揭露,依照 IFRS 13 規定,適用該準則之所有資產及負債皆須提供前述揭露。 IFRS 13 之衡量規定係自 104 年起推延適用。 4. IAS 1 之修正「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 依修正之準則規定,其他綜合損益項目須按性質分類且分組為(1)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及(2)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所得稅亦應按相同基礎分組。適用該修正規定前,並無上述分組之強制規定。 本公司將於 104 年追溯適用上述修正規定,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預計將包含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預計將包含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利益(損失)、現金流量避險暨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除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外)。惟適用上述修正並不影響本年度淨利、本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及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5. IAS 19「員工福利」 該修訂準則規定「淨利息」將取代適用修訂準則前之利息成本及計畫資產之預期報酬,並以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乘 - 11 - 以折現率決定淨利息。修訂後 IAS 19 除了改變確定福利成本之表達,並規定更廣泛之揭露。 此外,該修訂同時修改短期員工福利定義為「預期於員工提供相關服務之年度報導期間結束日後 12 個月內全部清償之員工福利(離職福利除外)」,本公司原分類為短期員工福利之帶薪年休假因可於勞務提供年度後 15 個月內使用,IAS 19 修訂後將改分類為其他長期員工福利,並使用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相關福利義務。惟此項改變並不影響應付休假給付於個體資產負債表列為流動負債之表達。 104 年首次適用修訂後 IAS 19 時,因追溯適用產生 102 年 12 月 31 日(含)以前之累積員工福利成本變動數係調整 103 年 1 月 1 日。此外,本公司於編製 104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時,將選擇不揭露 103 年比較期間之確定福利義務敏感度分析。首次適用時預計對本年度之影響如下:
帳面金額首次適用金額調整帳面金額
綜合損益之影響
103年度
營業成本$ 10,099,476$ 120$ 10,099,596
營業費用$ 351,634$ 159$ 351,793
本年度淨利$ 523,207($ 279)$ 522,928
本年度綜合損益$ 533,342($ 279)$ 533,063
(二) IASB 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 IFRSs 本公司未適用下列業經 IASB 發布但未經金管會認可之 IFRSs。截至本個體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金管會尚未發布生效日。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 發布之生效日(註1)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4 年 7 月 1 日(註 2) 「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4 年 7 月 1 日 「2012-2014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6 年 1 月 1 日(註 4) IFRS 9「金融工具」 2018 年 1 月 1 日 IFRS 9 及 IFRS 7 之修正「強制生效日及過渡揭露」 2018 年 1 月 1 日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IASB發布之生效日(註1)
IFRS 10及IAS 28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2016年1月1日(註3)
IFRS 11之修正「聯合營運權益之取得處理」2016年1月1日
IFRS 14「管制遞延帳戶」2016年1月1日
IFRS 15「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2017年1月1日
IAS 1之修正「揭露計畫」2016年1月1日
IAS 16及IAS 38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法之闡釋」2016年1月1日
IAS 16及IAS 41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物」2016年1月1日
IAS 19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金」2014年7月1日
IAS 27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中之權益法」2016年1月1日
IAS 36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2014年1月1日
IAS 39之修正「衍生工具之合約更替及避險會計之繼續」2014年1月1日
IFRIC 21「公課」2014年1月1日
註1: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註2:給與日於2014年7月1日以後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開始適用IFRS 2之修正;收購日於2014年7月1日以後之企業合併開始適用IFRS 3之修正;IFRS 13於修正時即生效。其餘修正係適用於2014年7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註3:推延適用於2016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所發生之交易。 註4:除IFRS 5之修正推延適用於2016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外,其餘修正係追溯適用於2016年1月1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 13 - 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將不致造成本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本公司投資之債務工具,若其合約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分類及衡量如下: (2) 藉由收取合約現金流量與出售金融資產而達成目的之經營模式而持有該金融資產,則該金融資產係以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此類金融資產後續係按有效利率認列利息收入於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減損損益與兌換損益亦認列於損益,其他公允價值變動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於該金融資產除列或重分類時,原先累積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應重分類至損益。 本公司投資非屬前述條件之金融資產,係以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損益。惟本公司得選擇於原始認列時,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投資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除股利收益認列於損益外,其他相關利益及損失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後續無須評估減損,累積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亦不重分類至損益。 **金融資產之減損** IFRS 9 改採用「預期信用損失模式」認列金融資產之減損。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強制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租賃款、IFRS 15「來自客戶合約之 - 14 - 收入」產生之合約資產或放款承諾及財務保證合約,係認列備抵信用損失。若前述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並未顯著增加,則其備抵信用損失係按未來12個月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若前述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已顯著增加且非低信用風險,則其備抵信用損失係按剩餘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但未包括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必須按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備抵信用損失。 ## 金融負債之認列及衡量 就金融負債方面,其分類及衡量之主要改變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負債之後續衡量,該金融負債公允價值變動金額中歸因於該負債之信用風險變動者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後續不予重分類至損益,其剩餘之公允價值變動金額則列報於損益。若上述關於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負債之會計處理引發或加劇會計配比不當,則該負債之利益或損失全數列報於損益。 IASB 於發布 IFRS 13「公允價值衡量」時,同時修正 IAS 36「資產減損」之揭露規定,導致本公司須於每一報導期間增加揭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本次 IAS 36 之修正係釐清本公司僅須於認列或迴轉減損損失當期揭露該等可回收金額。此外,若可回收金額係以現值法計算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衡量,本公司須增加揭露所採用之折現率。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修正 IFRS 8「營運部門」及 IFRS 24「關係人揭露」等若干準則。 IFRS 8 之修正係釐清若本公司將具有相似經濟特性之營運部門彙總揭露,應於個體財務報告揭露管理階層於運用彙總基準時所作之判斷。此外,該修正亦釐清本公司僅於部門資產定期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時,始應揭露應報導部門資產總額至企業資產總額之調節資訊。 - 15 - IFRS 13 之修正係釐清適用 IFRS 13 後,無設定利率之短期應收款及應付款,若折現之影響不重大,仍得按原始發票金額衡量。 IAS 24「關係人揭露」之修正係釐清,為本公司提供主要管理階層服務之管理個體係屬本公司之關係人,應揭露管理個體提供主要管理階層服務而致報導個體發生之已支付或應支付金額,惟無須揭露該等薪酬之組成類別。 5. IFRS 15「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 IFRS 15 係規範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認列原則,該準則將取代 IAS 18「收入」、IAS 11「建造合約」及相關解釋。 本公司於適用 IFRS 15 時,係以下列步驟認列收入: - 16 - IFRS 15 生效時,本公司得選擇追溯適用至比較期間或將首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首次適用日。 6. IAS 1 之修正「揭露計畫」 該修正闡明,個體財務報告旨在揭露重大資訊,不同性質或功能之重要項目應予分別揭露,且不得與非重要項目彙總揭露,俾使個體財務報告提升可了解性。 此外,該修正闡明本公司應考量個體財務報告之可了解性及可比性來決定一套有系統之方式編製附註。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個體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本公司仍持續評估其他準則、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一)遵循聲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二)編製基礎 除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基礎編製。歷史成本通常係依取得資產所支付對價之公允價值決定。 本公司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對投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係採權益法處理。為使本個體財務報告之當年度損益、其他綜合損益及權益與本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當年度損益、其他綜合損益及權益相同,個體基礎與合併基礎下若干會計處理差異係調整「採權益法之投資」、「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暨相關權益項目。 (三)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流動資產包括: - 17 - 流動負債包括: 1.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負債; 2.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 12 個月內到期清償之負債(即使於資產負債表日後至通過發布財務報告前已完成長期性之再融資或重新安排付款協議,亦屬流動負債),以及 3. 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 12 個月之負債。惟負債之條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分類。 本公司從事建造工程部分,其營業週期長於一年,是以與營造業務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係按正常營業週期作為劃分流動或非流動之標準。 (四) 外幣 編製本公司個體財務報告時,以本公司功能性貨幣以外之貨幣(外幣)交易者,依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記錄。 外幣貨幣性項目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以收盤匯率換算。除為供未來生產使用之在建資產相關外幣借款,其產生之兌換差額若屬於外幣借款利息成本之調整,係納入該等資產成本外,因交割貨幣性項目或換算貨幣性項目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年度認列於損益。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本公司國外營運機構(包含營運所在國家或使用之貨幣與本公司不同之子公司、關聯企業或分公司)之資產及負債以每一資產負債表日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年度平均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18 - (五)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本公司採用權益法處理對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之投資。 1. 投資子公司 子公司係指本公司具有控制力之個體。 權益法下,投資原始依成本認列,取得日後帳面金額係隨本公司所享有之子公司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與利潤分配而增減。此外,針對本公司可享有子公司其他權益之變動係按持股比例認列。 當本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係作為權益交易處理。投資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間之差額,係直接認列為權益。 當本公司對子公司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該子公司之權益(包括權益法下子公司之帳面金額及實質上屬於本公司對該子公司淨投資組成部分之其他長期權益)時,係繼續按持股比例認列損失。 取得成本超過本公司於取得日所享有子公司可辨認資產及負債淨公允價值份額之數額列為商譽,該商譽係包含於該投資之帳面金額且不得攤銷;本公司於取得日所享有子公司可辨認資產及負債淨公允價值份額超過取得成本之數額列為當年度收益。 本公司評估減損時,係以財務報告整體考量現金產生單位並比較其可回收金額與帳面金額。嗣後若資產可回收金額增加時,將減損損失之迴轉認列為利益,惟資產於減損損失迴轉後之帳面金額,不得超過該項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之情況下,減除應提列攤銷後之帳面金額。歸屬於商譽之減損損失不得於後續期間迴轉。 當喪失對子公司控制時,本公司係按喪失控制日之公允價值衡量其對前子公司之剩餘投資,剩餘投資之公允價值及任何處分價款與喪失控制當日之投資帳面金額之差額,列入當年度損益。此外,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子公司有關之所有 - 19 - 金額,其會計處理係與本公司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 本公司與子公司之順流交易未實現損益於個體財務報告予以銷除。本公司與子公司之逆流及側流交易所產生之損益,僅在與本公司對子公司權益無關之範圍內,認列於個體財務報告。 2. 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本公司具有重大影響,但非屬被投資公司或合資權益之企業。重大影響係指參與被投資公司財務及營運政策決策之權力,但非控制或聯合控制該等政策。 本公司對投資關聯企業係採用權益法。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原始依成本認列,取得日後帳面金額係隨本公司所享有之關聯企業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與利潤分配而增減。此外,針對本公司可享有關聯企業權益之變動係按持股比例認列。 關聯企業發行新股時,本公司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持股比例發生變動,並因而使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時,其增減數調整資本公積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惟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或取得致使對關聯企業之所有權權益減少者,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金額按減少比例重分類,其會計處理之基礎係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前項調整如應借記資本公積,而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餘額不足時,其差額借記保留盈餘。 當本公司對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該關聯企業之權益(包括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及實質上屬於本公司對該關聯企業淨投資組成部分之其他長期權益)時,即停止認列進一步之損失。本公司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關聯企業支付款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損失及負債。 取得成本超過本公司於取得日所享有關聯企業可辨認資產及負債淨公允價值份額之數額列為商譽,該商譽係包含於該投資之帳面金額且不得攤銷;本公司於取得日所享有關聯企業可 - 20 - 辨認資產及負債淨公允價值份額超過取得成本之數額列為當年度收益。 本公司於評估減損時,係將投資之整體帳面金額(含商譽)視為單一資產比較可回收金額與帳面金額,進行減損測試,所認列之減損損失亦屬於投資帳面金額之一部分。減損損失之任何迴轉,於該投資之可回收金額後續增加之範圍內予以認列。 本公司於喪失重大影響之日以公允價值衡量其對原關聯企業之剩餘投資,剩餘投資之公允價值及任何處分價款與喪失重大影響當日之投資帳面金額之差額,列入當年度損益。此外,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之基礎係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 本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逆流、順流及側流交易所產生之損益,僅在與本公司對關聯企業權益無關之範圍內,認列於個體財務報告。 ## (六) 聯合控制營運 對於聯合控制營運之權益,本公司於個體財務報表中認列: 1. 所控制之資產及承擔之負債;及 2. 所產生之費損及所享有經合資出售商品或勞務所賺得收益之份額。 ## (七)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認列,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 建造中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認列。成本包括專業服務費用,及符合資本化條件之借款成本。該等資產於完工並達預期使用狀態時,分類至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適當類別並開始提列折舊。 - 21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採直線基礎提列折舊,對於每一重大部分則單獨提列折舊。本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 融資租賃所持有之資產與自有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會計處理採相同基礎,於預期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提列折舊。若租賃期間較耐用年限短者,則於租賃期間內提列折舊。 除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金額,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並且認列於當年度損益。 ## (八) 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原始以成本(包括交易成本)衡量,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本公司採直線基礎提列折舊。 除列投資性不動產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金額,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並且認列於當年度損益。 ## (九) 長期預付租金 ## (十) 無形資產 ### 1. 單獨取得 單獨取得之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原始以成本衡量,後續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本公司以直線基礎進行攤銷,並且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 - 22 - 年限、殘值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除本公司預期於該無形資產經濟年限屆滿前處分該資產外,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之殘值估計為零。 ## 2. 除列 除列無形資產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金額,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並且認列於當年度損益。 ## (十一) 有形及無形資產(商譽除外)之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有任何跡象顯示有形及無形資產(商譽除外)可能已減損。若有任一減損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倘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本公司估計該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共用資產可依合理一致之基礎分攤至現金產生單位時,則分攤至個別之現金產生單位,反之,則分攤至可依合理一致之基礎分攤之最小現金產生單位群組。 針對非確定耐用年限及尚未可供使用之無形資產,至少每年進行減損測試,或於有減損跡象時進行減損測試。 可回收金額為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者。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其帳面金額時,將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減至其可回收金額。 ## (十二)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本公司成為該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於個體資產負債表。 原始認列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時,若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非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發行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衡量。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 - 23 - 發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則立即認列為損益。 1. 金融資產 (1) 衡量種類 本公司所持有之金融資產種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及放款及應收款。 A.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備供出售貨幣性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變動中屬外幣兌換損益以及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利,係認列於損益。其餘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變動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於投資處分或確定減損時重分類為損益。 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利於本公司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若屬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及與此種無報價權益工具連結且須以交付該等權益工具交割之衍生工具,後續係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單獨列為「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該等金融資產於後續能可靠衡量公允價值時,係按公允價值再衡量,其帳面金額與公允價值間之差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若有減損時,則認列於損益。 B. 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包括應收帳款、現金及約當現金、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及非流動)係採用有效利息法按攤 - 24 - 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惟短期應收帳款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 約當現金包括自取得日起 3 個月內、高度流動性、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定期存款,係用於滿足短期現金承諾。 ## (2) 金融資產之減損 除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外,本公司係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其他金融資產是否有減損客觀證據,當有客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事項,致使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如應收款項,該資產若經個別評估未有客觀減損證據,另再集體評估減損。應收款項集體存在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本公司過去收款經驗、計價進度之分析、工程施作進度,以及與應收款項違約有關之可觀察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勢變化。 - 25 - 備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已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不得透過損益迴轉。任何認列減損損失後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備供出售債務工具之公允價值若於後續期間增加,而該增加能客觀地連結至減損損失認列於損益後發生之事項,則減損損失予以迴轉並認列於損益。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惟應收款項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當判斷應收款項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帳戶。原先已沖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除因應收帳款無法收回而沖銷備抵帳戶外,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動認列於損益。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2. 權益工具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本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 26 - ## 3. 金融負債 ### (1) 後續衡量 金融負債於後續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 ### (2) 金融負債之除列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之對價(包含任何所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 (十三) 可轉換公司債 本公司發行之複合金融工具(可轉換公司債)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之定義,於原始認列時將其組成部分分別分類為金融負債及權益。 ## (十四) 負債準備 認列為負債準備之金額係考量義務之風險及不確定性,而為資產負債表日清償義務所需支出之最佳估計。若負債準備係以清償該 - 27 - 現時義務之估計現金流量衡量,其帳面金額係為該等現金流量之現值(若貨幣之時間價值影響重大)。 於工程合約下之保固義務係依管理階層對清償本公司義務所需支出之最佳估計,於相關工程保固認列收入之日同時認列。 ## (十五) 收入認列 ### 1. 商品之銷售 (1) 本公司已將商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移轉予買方; (2) 本公司對於已經出售之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持有效控制; (3) 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4) 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及 (5) 與交易有關之已發生或將發生之成本能可靠衡量。 於正常營業範圍內之不動產銷售所產生之收入係於各該筆不動產完工且交付予買方時認列。於符合前述收入認列條件前所收取之保證金及分期付款款項係包含於個體資產負債表之流動負債項下。 具體而言,銷售商品收入係於商品交付且法定所有權移轉時認列。 ### 2. 勞務之提供 ### 3. 股利收入及利息收入 投資所產生之股利收入係於股東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惟前提係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金融資產之利息收入係於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時認列。利息收入係依時間之經過按流通在外本金與所適用之有效利率採應計基礎認列。 - 28 - (十六) 待售房地、待建土地及在建房地 待售房地、待建土地及在建房地係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時,採逐項比較,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須投入之成本及銷售費用後之餘額。當淨變現價值低於成本時,則將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並認列為當年度營建成本,若嗣後淨變現價值增加時,則在原沖減之金額內予以迴轉,並認列為當年度營建成本之減少。 (十七) 建造合約 - 29 - (十八) 租賃 1. 本公司為出租人 2. 本公司為承租人 (十九) 借款成本 直接可歸屬於取得、建造或生產符合要件之資產之借款成本,係作為該資產成本之一部分,直到該資產達到預定使用或出售狀態之幾乎所有必要活動已完成為止。 (二十) 退職後福利 屬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之退休金,係於員工提供服務之期間,將應提撥之退休金數額認列為當年度費用。 屬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退休金,提供福利之成本係使用預計單位福利法進行精算評價。確定福利義務產生之所有精算損益於發生期間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前期服務成本於福利已既得之範圍內立即認列,非屬已既得之部分則於福利成為既得前之平均期間內,以直線基礎攤銷。 - 30 - 應計退休金負債係代表確定福利義務之現值、調整未認列前期服務成本,並減除計畫資產公允價值後之金額。任何依此方式計算所產生之資產,不得超過累積未認列前期服務成本,加上該計畫之可得退還資金及可減少未來提撥金之現值。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發生縮減或清償時,認列縮減或清償之損益。 ## (二一)所得稅 ### 1. 當年度所得稅 ### 2.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依個體財務報表帳載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與計算課稅所得之課稅基礎二者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予以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一般係就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予以認列,而遞延所得稅資產則於很有可能有課稅所得以供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及虧損扣抵所產生之所得稅抵減使用時認列。暫時性差異若係由商譽所產生,或係由其他資產及負債原始認列(不包括企業合併)所產生,且交易當時既不影響課稅所得亦不影響會計利潤者,不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與投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相關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惟本公司若可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該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除外。與此類投資及權益有關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所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僅於其很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用以實現暫時性差異之利益,且於可預見之未來預期將迴轉的範圍內,予以認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帳面金額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針對已不再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減帳面金額。原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 - 31 - 者,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在未來很有可能產生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增帳面金額。 ## 3. 本年度之當年度及遞延所得稅 當年度及遞延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惟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之項目相關之當年度及遞延所得稅係分別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若當年度所得稅或遞延所得稅係自企業合併所產生,其所得稅影響數納入企業合併之會計處理。 ## (二二) 庫藏股票 本公司買回已發行股票作為庫藏股票時,將所支付成本借記庫藏股票,列於股東權益之減項。 處分時,處分價格若高於帳面價值,其差額作為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若低於帳面價值,其差額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之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如有不足則沖抵未分配盈餘。 庫藏股票註銷時,按股權比例沖轉資本公積-股票發行溢價與股本。庫藏股票之帳面價值如高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數時,其差額沖銷同種類庫藏股票之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再沖銷未分配盈餘;如低於面值與發行股票溢價之合計數時,其差額則列為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 本公司於採用會計政策時,對於不易自其他來源取得相關資訊者,管理階層必須基於歷史經驗及其他攸關之因素作出相關之判斷、估計及假設。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有所不同。 - 32 - ## (一) 應收帳款之估計減損 當有客觀證據顯示減損跡象時,本公司會考量未來現金流量之估計。減損損失之金額係以該資產之帳面金額及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排除尚未發生之未來信用損失)按該金融資產之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的差額衡量。若未來實際現金流量少於預期,可能會產生重大減損損失。 ## (二) 在建房地及長期預付租金之評價 由於在建房地及長期預付租金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計價,故本公司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決定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在建房地及長期預付租金之淨變現價值。於評估之過程中,本公司亦會參考獨立鑑價機構之估價及市場行情,若市場情況有所改變時,本公司亦將修正在建房地及長期預付租金之估計。 ## (三) 建造合約之損益評估 工程損益之認列係參照合約活動之完成程度分別認列收入及成本,並以至今完工已發生合約成本占估計總合約成本之比例衡量完成程度,但以此決定完成程度不具代表性者除外。若遇有合約工作之變更、求償及獎勵金之情形,僅於金額能可靠衡量且很有可能收現之範圍內,始將其納入合約收入。 由於估計總成本及合約項目等係由管理階層針對不同工程之性質、預計發包金額、工期、工程施作及工法等進行評估及判斷而得,因而或會影響完工百分比及工程損益之計算。 ## (四) 投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之減損 當有減損跡象顯示對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之投資可能已經減損且帳面金額可能無法被回收,本公司隨即評估該項投資之減損,本公司管理階層係依據關聯企業之未來現金流量預測評估減損。本公司亦考相關市場及產業概況,以決定其相關假設之合理性。 - 33 -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應認列之退休金費用及應計退休金負債係使用預計單位福利法進行精算評價,其採用之精算假設包括折現率、員工離職率及長期平均調薪率之估計,若該等估計因市場與經濟情況之改變而有所變動,可能會重大影響應認列之費用與負債金額。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6,202$ 5,480
銀行支票及活期存款919,6961,426,282
約當現金
附買回債券499,171-
$1,425,069$1,431,762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銀行活期存款0.02%-0.17%0.02%-0.17%
附買回債券0.60%-0.62%-
七、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非流動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可轉換公司債-嵌入衍生金融工具(附註二十)$ 31,680$ -
八、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流動
國內投資
基金受益憑證$128,142$ 5,973
上市(櫃)股票-117,882
受益證券-10,854
$128,142$134,709
非流動
國內投資
上市(櫃)股票$100,000$ -
九、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非流動
國內未上市(櫃)普通股$236,954$268,294
依金融資產衡量種類區分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236,954$268,294
本公司所持有之上述未上市(櫃)股票投資,於資產負債表日係按成本減除減損損失衡量,因其公允價值合理估計數之區間重大且無法合理評估各種估計之機率,致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 十、應收帳款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3,326,784$3,359,661
減:備抵呆帳( 43,345)( 43,345)
未實現利息收益( 10,884)( 13,724)
$3,272,555$3,302,592
應收帳款之減損評估係首先確認是否存在客觀證據顯示重大個別應收帳款發生減損,重大個別應收帳款存在客觀證據顯示發生減損者,應個別評估其減損金額,其餘存在客觀證據顯示發生減損之非屬重大之應收帳款,以及無減損客觀證據之應收帳款,將具類似信用風險特徵者納入群組,分別評估該組資產之減損。於決定應收帳款可回收性時,本公司考量應收帳款自原始授信日至資產負債表日信用品質之任何改變。 應收帳款中屬於在建合約之工程保留款金額,於103年及102年12月31日分別為2,011,795仟元及1,986,247仟元。工程保留款不計息,將於個別建造合約之保留期間結束時收回。該保留期間即本公司之正常營業週期,通常超過1年。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未有已逾期但未減損之應收帳款。 - 35 - 應收帳款之備抵呆帳變動資訊如下:
103年度102年度
年初餘額$ 43,345$ 58,345
減:本年度迴轉減損損失-( 15,000)
年底餘額$ 43,345$ 43,345
本公司參考過去 5 年實際發生之呆帳損失,計算歷史呆帳率,而於 102 年度將以前年度提列之備抵呆帳計 15,000 仟元予以迴轉。 ## 十一、應收(付)建造合約款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應收建造合約款
累計已發生成本及已認列利潤
(減除已認列損失)
$ 27,635,332$ 31,902,925
減:累計工程進度請款金額( 25,953,946)( 29,997,957)
應收建造合約款$ 1,681,386$ 1,904,968
應付建造合約款
累計工程進度請款金額$ 27,363,402$ 13,597,199
減:累計已發生成本及已認列利潤
(減除已認列損失)
( 26,809,060)( 12,861,780)
應付建造合約款$ 554,342$ 735,419
應收工程保留款(附註十)$ 2,011,795$ 1,986,247
應付工程保留款(附註二一)$ 2,033,718$ 1,821,247
## 十二、在建房地及預收房地款
在建房地過延行銷費用已定或預計
營建用地營建工程成本預收房地款定工年度
103年12月31日
自地自建
11112$ -$ 161,088$ -$ -104
11351275,8102,064--107
11352174,249185--107
114511,572,73121,208--108
小計2,022,790184,545--
合建分屋
11353-77,00768,08426,900106
11354-12,52316,6408,248106
19703-20,129--105
小計-109,65984,72435,148
合計$ 2,022,790$ 294,204$ 84,724$ 35,148
在建房地預收房地款遞延行銷費用已充電費工建
營建用地營建工程成本預收房地款遞延行銷費用
102年12月31日
自地自建
11112$ -$ 27,696$ -$ -104
11351275,8102,050--107
11352165,783103--107
441,59329,849--
合建分屋
11353--25,0807,954106
$ 441,593$ 29,849$ 25,080$ 7,954
(一) 11112 係本公司於 100 年 11 月取得之地上權,並規劃為住宅類之出租或出售,已於 102 年 10 月取得建造核准,該地上權及其他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註十七。 (二) 11351 係本公司購買新北市板橋區港子嘴 60 地號之土地,購買價格共計 275,700 仟元,並已完成土地所有權過戶,此案規劃興建為高級住宅。 (三) 11352 係本公司購買屏東市香揚段一小段 12-1 及 30-1 地號等 2 筆土地,購買價格共計 165,570 仟元,並已完成土地所有權過戶,此案規劃興建為高級住宅。 (四) 11353 及 11354 係本公司經董事會決議為增加獲利來源及拓展土地開發業務,參加淡水新市鎮海洋都心二期及三期出資合建分屋案,前述二案已預售中。 (五) 11451 係本公司與「甲山林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土地開發案,雙方共同出資向地主「景德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購買新北市土城區員福段 544、546、581、582、583 等 5 筆地號及其地上建物,作為共同投資興建並辦理都市計畫變更為商業區;買賣總價款為 2,898,072 仟元,本公司依 55% 比例出資 1,593,940 仟元購買,該筆土地已完成所有權移轉。 - 37 - 十三、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一) 投資子公司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非上市(櫃)公司
達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1,267,380$ 976,201
Dacin Group Limited922,630859,844
達欣整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7,063-
$2,237,073$1,836,045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對子公司之所有權權益及表決權百分比如下: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達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100%100.00%
Dacin Group Limited100%100.00%
達欣整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
1. 本公司經臨時董事會決議,為拓展海外市場增加海外工程承攬實績,透過子公司 Dacin Group 公司及 Dacin Asia 公司與 Multi Wealth (S) Pte Ltd 及 LBH.Pte.Ltd 合資成立項目公司 Clementi Development Pte.Ltd,並承攬該公司新加坡土地開發案,合資比例為 Multi Wealth (S) Pte Ltd (88%)、LBH.Pte.Ltd (7%) 及本公司 (5%),本公司預計參與合資之總投入金額約新加坡幣 27,000 仟元(約合新台幣 636,660 仟元),並將依合資協議書約定之付款時程進行投資,截至 103 年 12 月 31 日已匯入合資投資款計約新加坡幣 22,643 仟元。 2. 本公司為因應未來產業發展趨勢,於 103 年 3 月成立具有規劃設計整合能力之子公司達欣整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資本額為 50,000 仟元。 本公司間接持有之投資子公司明細,請參閱附表五。103 及 102 年度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之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係依據各子公司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認列。 - 38 - (二)投資關聯企業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非上市(櫃)公司
Multi Yield Co., Ltd.$ 22,526$ 21,855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對關聯企業之所有權權益及表決權百分比如下:
公司名稱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Multi Yield Co., Ltd.34.12%34.12%
有關本公司之關聯企業彙整性財務資訊如下: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總資產$ 66,019$ 64,054
103年度102年度
本年度淨損($ 563)($ 24,556)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2,529($ 11,059)
102 及 101 年度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及本公司對其所享有之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係依據各該關聯企業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認列。 十四、合資權益 本公司以聯合控制營運的形式投入一項合資協議,以聯合承攬台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松山線區段標及污水幹管工程之潛盾鑽掘隧道工程及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系統建設工程。本公司對該合資皆具有 50% 之權益。 本公司於財務報表中認列與聯合控制營運權益有關之資產、負債、收益及費損金額如下: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流動資產$345,171$410,494
非流動資產$ 1$ 1
流動負債$ 28,599$ 34,997
- 39 -
103年度102年度
認列於損益
-收益$ 2,894$ 25,616
-費損$ 2,894$ 25,616
十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本公司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折舊: 建築物 主建物 55至60年 建築改良物 10年 機器設備 3至8年 運輸設備 5年 生財器具 3至8年 什項設備 5年 本公司設定質押作為借款擔保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金額,請參閱附註三五。 - 40 - 十六、投資性不動產 本公司之已完工投資性不動產係以直線基礎按 60 年之耐用年限計提折舊。 本公司之投資性不動產於 103 年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之公允價值分別為 447,434 仟元及 443,996 仟元,該公允價值係以非關係人之獨立估價事務所分別於 103 年 12 月 31 日及 102 年 3 月 31 日進行評價為基礎。該評價係參考類似不動產交易價格之市場證據進行。 十七、長期預付租金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流動(附註十八)$ 24,781$ 24,781
非流動$1,136,690$1,161,471
本公司於 100 年 11 月 3 日與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臺灣北區辦事處簽訂「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契約書」,雙方約定就座落於台北市中 - 41 - 山區長春段二小段 217 地號土地,設定地上權予本公司,地上權存續期間自 100 年 11 月 3 日起至 150 年 11 月 2 日止,共計 50 年。依約本公司支付地上權權利金計 1,239,889 仟元,並應於契約簽訂日起 2 年內依建築法規定取得以本公司為起照人之建築執照並開工且不得以地上權標的申請容積移轉,亦不得將地上權標的出租或出借供他人建築使用;此外本公司亦不得將地上權連同(或)地上建物所有權轉讓(包括信託)第三人,但倘受讓人未逾一人,且事先徵得國有財產局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地上權消滅時,本公司將會同國有財產局辦理地上權塗銷登記且地上建物所有權將無償移轉登記為國有。 此外,依約本公司將須按當年度土地申報地價 5% 計算年地租,並按月支付。 本公司設定質押作為擔保借款之長期預付租金金額,請參閱附註三五。 ## 十八、其他流動資產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預付工程款$122,719$119,013
長期預付租金24,78124,781
其 他90,82598,535
$238,325$242,329
## 十九、借款 ### (一)短期借款 銀行週轉性借款之利率於 103 年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分別為 1.15%-1.50% 及 1.09%-1.50%。 - 42 - (二)長期借款 1. 擔保借款 (1) 銀行擔保借款 619,900 仟元,係本公司為進行台北市中山區長春段二小段 217 地號土地地上權開發,向銀行辦理擔保借款,借款期間共 20 年,自 100 年 11 月 10 日起前 5 年按月付息,第 6 年起按月平均攤還本金。於借款存續期間內,若招標機關撤銷地上權時,應提前清償剩餘本金。另本公司亦提供該土地地上權設定第一順位最高限額抵押權予銀行做為擔保及一定金額活動存款設質。 (2) 銀行擔保借款 1,000 仟元,係本公司為購買新北市板橋區港子嘴段之其他地主互為擔保物提供人,向銀行辦理擔保借款,借款期間共 2 年,按月付息,104 年 3 月到期一次償還本金。若額度動撥滿 1 年仍未取得建造執照,全案額度視同到期。另本公司亦提供該土地第一順位最高限額抵押權予銀行做為擔保。 (3) 銀行擔保借款 90,440 仟元,係本公司為購買屏東市香揚段之房地款,與其他地主互為擔保物提供人,向銀行辦理擔保借款,借款期間共 5 年,按月付息。另本公司亦提供該土地第一順位最高限額抵押予銀行做為擔保。 (4) 銀行擔保借款 869,000 仟元,係本公司為購買土城區員福段之房地,向銀行辦理擔保借款,借款期間共 3 年,按月付息,將於 106 年 8 月到期一次償還本金。另本公司亦提供該土地第一順位抵押權予銀行做為擔保。 - 43 - 2. 信用借款 係銀行信用借款,借款期間 2~5 年,按月或按季付息,本金分期或到期一次償還,部分借款需於借款存續期間內之年度財務報表應維持一定之流動比率及負債比率。 二十、應付公司債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國內第二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公司債之負債組成要素$ 600,000$ -
減:應付可轉換公司債折價39,045-
560,955-
國內第三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公司債之負債組成要素600,000-
減:應付可轉換公司債折價54,102-
545,898-
減:列為1年內到期部分--
合計$1,106,853$ -
本公司於 102 年 12 月 9 日經金管會核准發行由金融機構保證之國內第二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600,000 仟元及國內第三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600,000 仟元,發行總額為 1,200,000 仟元,每張面額 100 仟元,於 102 年 12 月 25 日申報生效,並分別已於 103 年 1 月 10 日及 1 月 14 日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掛牌上櫃,票面利率 0%,發行期間 5 年。償還或轉換辦法如下: (三) 103 年 12 月 31 日每單位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及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之持有人有權分別以每股 25.6 元及 25.7 元轉換為本公司之普通股。 - 44 - (五) 自發行滿 1 個月之翌日起至發行到期前 40 日止,倘本公司普通股在證交所之收盤價格連續 30 個營業日超過當時本債券轉換價格達 30% 以上時,本公司得按面額收回剩餘債券。 本公司依據 IAS 39 之規定將可轉換公司債之股票轉換權及其他嵌入性衍生性商品與轉換公司債分別認列,並將該嵌入式衍生性商品認列為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或負債(請參閱附註七)。 ## 二一、應付票據及應付帳款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應付票據
因營業而發生$ 11,619$ 20,713
應付帳款
因營業而發生$ 3,701,835$ 3,593,015
應付工程款中屬於建造合約之應付工程保留款金額,於 103 年及 102 年 12 月 31 日分別為 2,033,718 仟元及 1,821,247 仟元。工程保留款不計息,將於個別建造合約之保留期間結束時支付。該保留期間即本公司之正常營業週期,通常超過一年。建造合約相關說明請參閱附註十一。 ## 二二、其他應付款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應付薪資及獎金$169,139$158,763
應付員工紅利與董監酬勞24,00020,000
應付保險費9,2916,823
應付退休金4,5154,160
應付勞務費4,5473,396
應付休假給付7,4542,905
其 他26,33244,526
$245,278$240,573
^{}[] - 46 - # 二三、負債準備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流動
保固責任準備$ 35,079$ 39,990
保 固
102年1月1日餘額$ 47,045
本年度新增1,000
本年度使用( 8,055)
102年12月31日餘額$ 39,990
103年1月1日餘額$ 39,990
本年度新增1,695
本年度使用( 6,606)
103年12月31日餘額$ 35,079
保固負債準備係依工程承攬合約約定,本公司管理階層對於因保固義務所導致未來經濟效益流出最佳估計數之現值。該估計係以歷史保固經驗為基礎,並因工法、業主要求或其他影響工程品質之事件而進行調整。 # 二四、退職後福利計畫 ## (一)確定提撥計畫 本公司所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理之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依員工每月薪資 6% 提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專戶。新加坡分公司依新加坡當地法令規定,每月提撥薪資之一定比例,作為員工之公積金,並認列為退休金費用,亦屬確定提撥退休辦法。 ## (二)確定福利計畫 本公司所適用我國「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係屬確定福利退休計畫。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核准退休日前6個月平均工資計算。本公司按員工每月薪資總額 6% 提撥員工退休基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以該委員會名義存入台灣銀行之專戶。 本公司之計畫資產及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由合格精算師進行精算。精算評價於衡量日之主要假設列示如下: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折現率1.625%1.625%
計畫資產之預期報酬率2.000%2.000%
薪資預期增加率2.000%2.000%
計畫資產之整體資產預期報酬率係根據歷史報酬趨勢以及精算師對於相關義務存續期間內,該資產所處市場之預測,並考量前述計畫資產之運用及最低收益之影響所作之估計。 有關確定福利計畫所認列之損益金額列示如下:
103年度102年度
當期服務成本$ 2,687$ 2,540
利息成本2,6822,025
計畫資產預期報酬( 1,487)( 1,044)
前期服務成本2,2131,463
$ 6,095$ 4,984
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1,893$ 1,761
管理費用4,2023,223
$ 6,095$ 4,984
於103及102年度,本公司分別認列14,438仟元及12,113仟元精算損失於其他綜合損益。截至103年及102年12月31日止,精算損失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累積金額分別為73,140仟元及58,702仟元。 本公司因確定福利計畫所產生之義務列入個體資產負債表之金額列示如下: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已提撥確定福利義務之現值$170,524$165,020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64,068)( 66,083)
提撥短絀106,45698,937
應計退休金負債$106,456$ 98,937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變動列示如下:
103年度102年度
年初確定福利義務$165,020$147,274
當期服務成本2,6872,540
利息成本2,6822,025
前期服務成本2,2131,463
精算損失17,31714,295
福利支付數( 19,395)( 2,577)
年底確定福利義務$170,524$165,020
計畫資產現值之變動列示如下:
103年度102年度
年初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66,083$ 54,407
計畫資產預期報酬1,4871,044
精算損失( 78)( 299)
雇主提撥數15,97113,508
福利支付數( 19,395)( 2,577)
年底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64,068$ 66,083
於103及102年度,計畫資產實際報酬分別為1,409仟元及745仟元。 計畫資產之主要類別於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之百分比係依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網站公布之基金資產配置資訊為準: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現金19.1222.86
短期票券1.984.10
債券11.929.37
固定收益額14.4618.11
權益證券49.6944.77
其他2.830.79
100.00100.00
- 48 - 本公司選擇以轉換日(101年1月1日)起各個會計期間推延決定之金額,揭露經驗調整之歷史資訊:
103年
12月31日
102年
12月31日
101年
12月31日
101年
1月1日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170,524$165,020$147,274$160,871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64,068$66,083$54,407$78,266
提撥短絀$106,456$98,937$92,867$82,605
計畫負債之經驗調整$12,741$23,406$7,072$-
計畫資產之經驗調整$78$299$365$-
本公司預期於103及102年度以後一年內對確定福利計畫提撥分別為15,560仟元及16,511仟元。 ## 二五、權益 ### (一)股本 普通股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額定股數(仟股)350,000350,000
額定股本$3,500,000$3,500,000
已發行且已收足股款之股數
(仟股)
219,623219,623
已發行股本$2,196,229$2,196,229
已發行之普通股每股面額為10元,每股享有一表決權及收取股利之權利。 ### (二)資本公積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得用以彌補虧損、發放現金或
撥充股本(1)
股票發行溢價$ 378,122$ 378,122
庫藏股票交易680,825646,756
不得作為任何用途
認股權96,615-
$1,155,562$1,024,878
- 49 - 103及102年度各類資本公積餘額之調節如下:
股票發行溢價庫藏股票交易認股權
103年1月1日餘額$ 378,122$ 646,756$ -
發行轉換公司債--96,615
發放現金股利予子公司視為庫藏股交易-34,069-
103年12月31日餘額$ 378,122$ 680,825$ 96,615
102年1月1日餘額$ 458,937$ 573,890$ -
發放現金股利予子公司視為庫藏股交易-28,619-
註銷庫藏股票( 80,815)44,247-
102年12月31日餘額$ 378,122$ 646,756$ -
(三) 保留盈餘及股利政策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除儘先彌補歷年虧損,並依法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外,次提撥法定盈餘公積 10%,再依主管機構規定提撥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再分配予員工紅利 1% 至 3%,董監酬勞 1% 至 3%,另股東紅利由董事會擬具分配議案,必要時得酌提特別盈餘公積或酌予保留。 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股利配發之政策仍依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規定,考量財務結構、盈餘及長期營運規劃等因素,分派股東股利時現金股利不低於股東股利總數之 30%。 103 及 102 年度應付員工紅利估列金額分別為 14,000 仟元及 10,000 仟元;應付董監酬勞估列金額皆為 10,000 仟元,前述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係依過去經驗以可能發放之金額為基礎,員工紅利分別係按稅後淨利(已扣除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之金額)扣除提列 10% 法定盈餘公積後之 3% 及 1% 計算,董監酬勞則分別係按稅後淨利(已扣除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之金額)扣除提列 10% 法定盈餘公積後之 2% 及 1% 計算。年度終了後,董事會決議之發放金額有重大變動時,該變動調整原提列年度費用,至股東會決議日時,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於股東會決議年度調整入帳。如股東會決議採股票發放員工紅利,股票紅利股數以決議分紅之金額除以股票 - 50 - 公平價值決定,股票公平價值係以股東會決議日前一日之收盤價,並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為計算基礎。 本公司依金管證發字第 1010012865 號函、金管證發字第 1010047490 號函及「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後,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適用疑義問答」規定提列及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餘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 本公司於 103 年 5 月 26 日及 102 年 6 月 10 日舉行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102 及 101 年度盈餘分配案、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如下:
盈餘分配案每股股利(元)
102年度101年度102年度101年度
法定盈餘公積$ 68,293$ 52,461
提列(轉回)特別盈餘公積( 28,122)24,797
現金股利549,057461,208$ 2.50$ 2.10
102年度101年度
現金紅利股票紅利現金紅利股票紅利
員工紅利$ 10,000$ -$ 10,000$ -
董監事酬勞10,000-10,000-
101年度之盈餘分配案、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係按本公司依據修訂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所編製之101年度財務報表並參考本公司依據個體財務報告會計準則所編製之101年12月31日資產負債表作為盈餘分配案之基礎。 103及102年度股東會決議配發之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與102及101年度財務報表認列之員工分紅及董監事酬勞並無差異。 - 51 - 本公司104年3月20日董事會擬議103年度盈餘分配案及每股股利如下:
盈餘分配案每股股利(元)
法定盈餘公積$ 52,321
轉回特別盈餘公積( 232,187)
現金股利329,434$ 1.5
有關103年度之盈餘分配案、員工分紅及董監事酬勞尚待預計於104年6月10日召開之股東會決議。 有關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擬議及股東會決議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資訊,請至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103年102年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分公司外幣財務報表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分公司外幣財務報表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年度
年初餘額($ 558)($ 65)($ 19,595)($ 135)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52,85433822,16970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換算差額之份額863-( 3,774)-
採用權益法之換算差額所產生之相關所得稅( 147)-642-
年底餘額$ 53,012$ 273($ 558)($ 65)
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自其功能性貨幣換算為本公司表達貨幣(即新台幣)所產生之相關兌換差額,係直接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項下之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 52 - 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備供出售長期股權投資
金融資產依持股比例持股比例合計
103年度
年初餘額$ 34,183$ 164$ 34,347
直接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5,012-5,012
轉列損益項目( 34,183)( 164)( 34,347)
年底餘額$ 5,012$ -$ 5,012
102年度
年初餘額$ 25,488($ 156)$ 25,332
直接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8,6951648,859
轉列損益項目-156156
年底餘額$ 34,183$ 164$ 34,347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係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按公允價值衡量所產生之累計利益及損失,其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減除當該等資產處分或減損而重分類至損益之金額。 (五) 庫藏股票
收 回 原 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仟股)
102年1月1日股數60,567
本年度減少( 46,939)
102年12月31日股數13,628
103年12月31日股數13,628
本公司和達功投資公司及達昕投資公司於101年12月26日經三方之董事會決議通過簡易合併案,合併基準日為102年3月1日,致使被投資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減少46,939仟股,庫藏股帳面價值減少505,960仟元,並同時依法註銷本公司普通股股本469,392仟元,及依比例沖銷資本公積-股票發行溢價80,815仟元,差額44,247仟元則轉列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 - 53 -
子公司名稱持有股數
(仟股)
帳面金額
103年12月31日
達欣開發公司13,628$ 151,331$ 277,325
102年12月31日
達欣開發公司13,628$ 151,331$ 382,941
## 二六、收入
103年度102年度
工程收入$10,688,014$12,474,723
勞務收入99,39862,813
$10,787,412$12,537,536
## 二七、本年度淨利 本年度淨利係包含以下項目: ### (一)其他收入
103年度102年度
租金收入
營業租賃租金收入
  一投資性不動產$ 6,699$ 6,310
利息收入
銀行存款3,5822,086
其  他1861,958
3,7684,044
股利收入5,3927,470
其  他40,26646,251
$ 56,125$ 64,075
### (二)其他利益及損失
103年度102年度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利益$ 31,200$ 4
淨外幣兌換利益(損失)2,758( 3,326 )
處分以成本衡量金融資產利益2,54712,466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334 )( 625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商品損失( 16,800 )-
其  他( 21,457 )( 37,335 )
($ 2,086 )($ 28,816 )
- 54 - (三)財務成本
103年度102年度
銀行借款利息$ 48,637$ 36,659
可轉換公司債利息23,287-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之利息費用總額71,92436,659
減:列入符合要件資產成本之金額( 14,021 )( 9,340 )
$ 57,903$ 27,319
103年度102年度
利息資本化金額$ 14,021$ 9,340
利息資本化利率2.20%-3.00%2.0031%-3.00%
(四)折舊及攤銷
103年度102年度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6,872$ 5,921
投資性不動產518518
電腦軟體2,6671,724
合 計$ 10,057$ 8,163
折舊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2,131$ 1,564
營業費用4,7414,357
其他(帳列其他收入減項)518518
$ 7,390$ 6,439
攤銷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397$ 562
營業費用2,2701,162
$ 2,667$ 1,724
- 55 - (五)員工福利費用
103年度102年度
退職後福利(附註二四)
確定提撥計畫$ 29,500$ 25,457
確定福利計畫6,0954,984
35,59530,441
其他員工福利644,882624,577
員工福利費用合計$680,477$655,018
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468,568$464,909
營業費用211,909190,109
$680,477$655,018
截至103年及10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員工人數分別為672人及729人。 (六)外幣兌換損益
103年度102年度
外幣兌換利益總額$ 14,862$ 3,022
外幣兌換損失總額( 12,104 )( 6,348 )
淨利益(損失)$ 2,758($ 3,326 )
二八、所得稅 (一)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之主要組成項目如下:
103年度102年度
當年度所得稅
當年度產生者$ 51,247$ 41,155
未分配盈餘加徵9,370-
以前年度之調整5,5463,842
遞延所得稅
當年度產生者7,08416,546
以前年度之調整61-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73,308$ 61,543
103年度102年度
稅前利益$596,515$897,737
稅前利益按法定稅率計算之稅額$101,407$152,615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淨益( 43,237)( 91,522)
免稅所得( 6,654)( 2,120)
未分配盈餘加徵9,370-
以前年度之調整5,6073,842
稅上不可減除之費損6,815( 1,272)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73,308$ 61,543
本公司所適用之稅率為 17% 。 由於 103 年度股東會盈餘分配情形尚具不確定性,故 103 年度未分配盈餘加徵 10% 所得稅之潛在所得稅結果尚無法可靠決定。 ## (二)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103年度102年度
遞延所得稅
當年度產生者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之換算($ 147)$ 642
-確定福利之精算損益2,9572,481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2,810$ 3,123
## (三)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 103年度
遞延所得稅資產年初餘額認列於損益認列於其他
綜合損益年底餘額
未實現工程損失$ 4,840($ 1,733)$ -$ 3,107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12,023-2,95714,980
負債準備6,799( 835)-5,964
關聯企業11,828( 1,656)-10,172
備抵呆帳1,943( 343)-1,600
其 他9,863( 2,578)-7,285
$ 47,296($ 7,145)$ 2,957$ 43,108
年初餘額認列於損益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年底餘額
遞延所得稅負債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9,354$ -$ -$ 19,354
其他3,991-1474,138
$ 23,345$ -$ 147$ 23,492
102年度
遞延所得稅資產年初餘額認列於損益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年底餘額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 9,542$ -$ 2,481$ 12,023
關聯企業7,5944,234-11,828
負債準備7,998( 1,199)-6,799
未實現工程損失13,379( 8,539)-4,840
備抵呆帳4,420( 2,477)-1,943
遞延收入10,546( 10,546)--
其 他7,8821,981-9,863
$ 61,361($ 16,546)$ 2,481$ 47,296
遞延所得稅負債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9,354$ -$ -$ 19,354
其他4,633-( 642)3,991
$ 23,987$ -($ 642)$ 23,345
(四)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未分配盈餘
87年度以後$602,478$682,937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78,071$131,864
103年度(預計)102年度(實際)
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22.51%20.64%
(五)所得稅核定情形 本公司截至100年度之所得稅申報案件,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 ^{}[] 二九、每股盈餘 單位:每股元
103年度102年度
基本每股盈餘
來自繼續營業單位$ 2.54$ 4.06
稀釋每股盈餘
來自繼續營業單位$ 2.24$ 4.05
本年度淨利
103年度102年度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淨利$523,207$836,194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分紅--
可轉換公司債31,623-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盈餘$554,830$836,194
股數 單位:仟股
103年度102年度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205,995205,995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分紅670385
可轉換公司債41,273-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247,938206,380
若本公司得選擇以股票或現金發放員工分紅,則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假設員工分紅將採發放股票方式,並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作用時計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於次年度股東會決議員工分紅發放股數前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亦繼續考量該等潛在普通股之稀釋作用。 三十、非現金交易 本公司於103及102年度進行下列非現金交易之投資及籌資活動:將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重分類。 - 59 - 三一、營業租賃協議 (一)本公司為承租人 營業租賃係承租地上權、座車、辦公室、宿舍及倉庫,租賃期間為1至50年。所有租賃期間超過5年之營業租賃均包括每5年依市場租金行情檢視條款。 截至103年及10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因營業租賃合約所支付之存出保證金分別為4,035仟元及5,277仟元。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不超過1年$ 16,374$ 14,755
1~5年45,81244,789
超過5年361,409370,260
$423,595$429,804
認列為費用之租賃給付如下:
103年度102年度
最低租賃給付$ 18,205$ 66,910
(二)本公司為出租人 營業租賃係出租本公司所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租賃期間為1至5年。所有營業租賃合約均包含承租人於行使續租權時,依市場租金行情調整租金之條款。承租人於租賃期間結束時,對該不動產不具有優惠承購權。 截至103年及10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因營業租賃合約所收取之保證金皆為501仟元。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不超過1年$ 6,497$ 2,003
1~5年15,2045,923
$ 21,701$ 7,926
- 60 - 三二、資本風險管理 本公司進行資本管理以確保能夠於繼續經營之前提下,藉由將債務及權益餘額最適化,以使股東報酬極大化。本公司 103 及 102 年度均維持一致策略。 本公司資本結構係由本公司之淨債務(即借款減除現金及約當現金)及權益(即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其他權益項目及非控制權益)組成。 除於附註十九所列示者外,本公司不須遵守其他外部資本規定。 本公司主要管理階層每季重新檢視本公司資本結構,其檢視內容包括考量各類資本之成本及相關風險。本公司依據主要管理階層之建議,將藉由支付股利、發行新股、買回股份及舉借債務等方式平衡其整體資本結構。 三三、金融工具 (一) 公允價值之資訊 1. 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趨近其公允價值或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 2. 認列於個體資產負債表之公允價值衡量 本公司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其衡量方式依照公允價值可觀察程度分為第一至三級: (1) 第一級公允價值衡量係指活絡市場相同資產或負債之公開報價(未經調整)。 (2) 第二級公允價值衡量係指除第一級之公開報價外,以屬於該資產或負債直接(亦即價格)或間接(亦即由價格推導而得)可觀察之輸入值推導公允價值。 (3) 第三級公允價值衡量係指評價技術係非以可觀察市場資料為基礎之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值(不可觀察之輸入值)推導公允價值。 - 61 - 3. 衡量公允價值所採用之評價技術及假設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係依下列方式決定: (1) 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並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其公允價值係分別參照市場報價決定。若無市場價格可供參考時,則採用評價方法估計。本公司採用評價方法所使用之估計及假設,與市場參與者於金融商品訂價時用以作為估計及假設之資訊一致。 (2) 上述以外之其他金融工具公允價值係依現金流量折現分析之一般公認定價模式決定。 用以決定下列金融資產與負債公允價值之重要假設列示如下。 **無公開報價之股票** 本公司所持有之未上市(櫃)股票投資,於資產負債表日係按成本減除減損損失衡量,因其公允價值合理估計數之區間重大且無法合理評估各種估計之機率,致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 - 62 - (二)金融工具之種類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放款及應收款(註1)$5,032,346$5,006,516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註2)465,096403,003
其他金融資產255,731128,435
金融負債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註3)8,587,2596,376,142
註 1:餘額係包含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存出保證金、工程及合建存出保證金等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放款及應收款。 註 2:餘額係包含分類為備供出售及以成本衡量金融資產餘額。 註 3:餘額係包含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應付公司債、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部分)及存入保證金等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三)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本公司主要金融工具包括權益投資、放款及應收款、應付帳款及借款。本公司之財務管理部門係為各業務單位提供服務,統籌協調進入國內與國際金融市場操作,藉由依照風險程度與廣度分析暴險之內部風險報告監督及管理本公司營運有關之財務風險。該等風險包括市場風險(包含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其他價格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 財務管理部門每季對本公司之董事會提出報告,該董事會係為專責監督風險與落實政策以減輕暴險之獨立組織。 1. 市場風險 本公司之營運活動使本公司承擔之主要財務風險為外幣匯率變動風險以及利率變動風險。 (1) 匯率風險 本公司從事外幣計價之工程承攬與發包,因而使本公司產生匯率變動之風險。針對匯率風險之管理,本公司定 - 63 - 期檢視受匯率影響之資產及負債,並做適當調整,以控管外匯波動產生之風險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非功能性貨幣計價之貨幣性資產帳面金額請參閱附註三八。 ## 敏感度分析 本公司主要受到美金及新加坡幣匯率波動之影響。 下表詳細說明當新台幣(功能性貨幣)對各攸關外幣之匯率增加及減少 1%時,本公司之敏感度分析。1%係為集團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匯率風險時所使用之敏感度比率,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外幣匯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敏感度分析僅包括流通在外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並將其期末之換算以匯率變動 1%予以調整。下表之正數係表示當新台幣相對於各相關貨幣升值 1%時,將使稅後淨利增加之金額;當新台幣相對於各相關外幣貶值 1%時,其對稅後淨利之影響將為同金額之負數。
美金之影響新加坡幣之影響
103年度102年度103年度102年度
損益$ 154$ 41$ 717$ 952
## (2) 利率風險 因本公司內之個體同時以固定及浮動利率借入資金,因而產生利率暴險。本公司藉由維持一適當之固定及浮動利率組合來管理利率風險。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受利率暴險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帳面金額如下: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具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金融資產$ 730,688$ 209,702
-金融負債1,107,354501
具現金流量利率風險
-金融資產877,967749,942
-金融負債3,521,1732,521,340
若利率增加 0.5%,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本公司 103 及 102 年度持有之具公允價值利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將使公平價值分別減少 3,032 仟元及 870 仟元;具現金流量利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將分別有現金流入 3,644 仟元及 3,112 仟元。當利率減少 0.5%時,其影響為同金額之負數。 若利率增加 0.5%,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本公司 103 及 102 年度持有之具公允價值利率風險之金融負債將使公平價值分別增加 4,596 仟元及 2 仟元;具現金流量利率風險之金融負債將分別有現金流出 14,613 仟元及 10,464 仟元。當利率減少 0.5%時,其影響為同金額之負數。 本公司因持有上市櫃有價證券、基金受益憑證及受益證券而產生權益價格暴險。 若權益價格下跌 5%,103 及 102 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將因持有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分別減少 11,407 仟元及 6,735 仟元。 - 65 - 2.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拖欠合約義務而造成集團財務損失之風險。截至資產負債表日,本公司可能因交易對方未履行義務及本公司提供財務保證造成財務損失之最大信用風險暴險主要係來自於: (1) 個體資產負債表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帳面金額。 (2) 本公司提供財務保證所產生之或有負債金額。 本公司採行之政策係僅與信譽卓著之對象進行交易,並於必要情形下取得足額之擔保以減輕因拖欠所產生財務損失之風險。本公司僅與評等相當於投資等級以上(含)之企業進行交易。該等資訊係由獨立評等機構提供;倘無法取得該等資訊,本公司將使用其他公開可取得之財務資訊及彼此交易記錄對主要客戶進行評等。本公司持續監督信用暴險以及交易對方之信用評等,並將總交易金額分散至各信用評等合格之客戶,並透過每年由權責部門複核及核准之交易對方信用額度限額控制信用暴險。 本公司之信用風險主要係集中於本公司前十大客戶,截至103年及102年12月31日止,應收帳款總額來自前述客戶之比率分別為 48% 及 64% 。 3. 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已建立適當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架構,以因應本公司短期、中期及長期之籌資與流動性的管理需求。本公司透過維持足夠的準備及銀行融資額度、持續地監督預計與實際現金流量,以及使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到期組合配合,來管理流動性風險。 (1) 流動性及利率風險表 下表詳細說明本公司已約定還款期間之非衍生金融負債剩餘合約到期分析,其係依據本公司最早可能被要求還款之日期,並以金融負債未折現現金流量編製,其包括利息及本金之現金流量。 - 66 - 本公司可被要求立即還款之銀行借款,係列於下表中最早之期間內,不考慮銀行立即執行該權利之機率;其他非衍生金融負債到期分析係依照約定之還款日編製。 ## 103年12月31日
加權平均有效利率(%)要求即付成結於1個月1至3個月3個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負債
無附息負債-$ 510,541$1,345,315$ 937,831$1,165,546$ -
浮動利率工具-200,833622,667107,5001,970,273619,900
應付公司債----1,106,853-
$ 711,374$1,967,982$1,045,331$4,242,672$ 619,900
## 102年12月31日
加權平均有效利率(%)要求即付成結於1個月1至3個月3個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負債
無附息負債-$ 683,264$1,166,874$ 672,580$1,332,084$ -
浮動利率工具-930,000250,000250,000471,440619,900
$1,613,264$1,416,874$ 922,580$1,803,524$ 619,900
## (2) 融資額度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無擔保借款
-已動用金額$1,760,833$1,380,000
-未動用金額1,599,167650,000
$3,360,000$2,030,000
擔保借款
-已動用金額$1,760,340$1,141,340
-未動用金額1,931,160779,560
$3,691,500$1,920,900
三四、關係人交易 除已於其他附註揭露外,本公司與關係人間之交易如下: (一)工程發包
工程代號合約總價當年度已認列之工程成本累積已認列之工程成本應付帳款-關係人
103年度
其他關係人
11114$ 1,750$ -$ 950$ 106
1100744,68043044,586-
子公司112051,2401,3351,33550
112078,0006,4006,400-
11308370370370-
111128,5003,4003,400-
$ 64,540$ 11,935$ 57,041$ 156
102年度
其他關係人
10509$ 1,101,258$ 3,604$ 1,072,255$ -
1100927,70477216,8621,694
111141,7501,014950106
1100412,48327812,374131
1100744,6803,20044,1561,997
1110513,390-13,390495
$ 1,201,265$ 8,868$ 1,159,987$ 4,423
本公司與關係人間工程發包價格及工程付款條件與非關係人相當。 (二)其他應收款(帳列其他流動資產項下)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子公司$ 16,734$ 32,792
關聯企業1,2601,908
$ 17,994$ 34,700
(三)租金收入
103年度102年度
子公司$ 4,494$ 4,183
本公司與關係人間之租賃契約,其有關租金之決定及收取方法,和一般租賃交易相當。 - 68 - (四)對主要管理階層之獎酬 103 及 102 年度對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總額如下:
103年度102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66,739$ 52,252
退職後福利5,7911,813
$ 72,530$ 54,065
(五)財產交易 本公司因財務投資規劃調整,於 102 年 5 月出售下列持股,故持股比例遂由 8.99% 降至 0.00% 。
標的公司股權(股)交易對象處分價款處分成本處分利益
長佳機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182,364 (8.99%)其他關係人$ 38,938$ 26,472$ 12,466
(六)其他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關係人名稱與本公司之關係
長佳機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之董事長為本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人之二親等以內親屬
東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之董事長為本公司董事長之二親等親屬
敦乾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之董事長為本公司董事長之二親等親屬
王才翔本公司董事長之三親等親屬
三五、質抵押之資產 本公司將下列資產業已質抵押作為長、短期銀行借款及工程履約保證之擔保品: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質押活存(帳列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項下)$ 84,270$ 54,435
質押活存(帳列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項下)72,461-
103年12月31日102年12月31日
質押定存(帳列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項下)$ 99,000$ 74,000
在建房地2,022,790441,593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136,836137,418
投資性不動產78,82779,248
長期預付租金(流動及非流動)1,161,4711,186,252
$ 3,655,655$ 1,972,946
三六、重大或有事項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除其他附註所述者外,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有下列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本公司已開立之工程履約保證票據計約 7,373,326 仟元。 三七、重大之期後事項 (一) 為落實專業分工,強化本公司整體競爭力及營運效率,擬依企業併購法等有關法令將本公司「長春段興安街專案」之相關營業(含資產、負債及營業)分割新設 100% 持有之子公司,並由該子公司發行新股予本公司作為受讓相關營業之對價,並已於 104 年 3 月 20 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二) 子公司 Dacin Vietnam Tan Tao 為新造住宅個案營建融資需求,擬向台北富邦銀行申請建築融資美金 19,000 仟元,並要求本公司出具支持函,並已於 104 年 3 月 20 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三八、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匯率資訊 本公司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金融資產外幣匯率帳面金額
貨幣性項目
美元$ 57631.65(美元:新台幣)$ 18,243
美元91.322(美元:新加坡)300
人民幣2245.092(人民幣:新台幣)1,142
新加坡幣3,60923.94(新加坡幣:新台幣)86,397
$ 106,082
外 幣匯 率帳面金額
非貨幣性項目
人民幣$ 5,1065.092(人民幣:新台幣)$ 25,998
美元19531.65(美元:新台幣)6,170
$ 32,168
金融資產外 幣匯 率帳面金額
貨幣性項目
美元$ 15829.81(美元:新台幣)$ 4,701
美元91.264(美元:新加坡幣)283
新加坡幣4,86523.58(新加坡幣:新台幣)114,711
$ 119,695
三九、附註揭露事項 (一) 重大交易事項及(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1. 資金貸與他人。(附表一) 2. 為他人背書保證。(附表二) 3. 年底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部分)。(附表三) 4.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臺幣 3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無) 5.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 3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附表四) 6.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 3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無) 7.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無) 8.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無) 9.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10. 其他:本公司及被投資公司間及各被投資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無) 11. 被投資公司資訊。(附表五) 1.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資金匯出入情形、持股比例、投資損益、年底投資帳面金額、已匯回投資損益及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附表六) 2.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大交易事項,及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無) (1) 進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付款項之年底餘額及百分比。 (2) 銷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收款項之年底餘額及百分比。 (3) 財產交易金額及其所產生之損益數額。 (4) 票據背書保證或提供擔保品之年底餘額及其目的。 (5) 資金融通之最高餘額、年底餘額、利率區間及當年度利息總額。 (6) 其他對當年度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項,如勞務之提供或收受等。 - 72 - #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轉投資公司 # 資金資與他人 民國103年度 附表一
編號資出資金之公司資與對象往來科目本期最高餘額年底餘額實際動支金額利率區間資金資與性質業務往來金額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原因提升備註其他金額擔保品對個別對象資金資與限額資金資與最高限額
名稱價值
1Dacin Asia Holdings Ltd.達欣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應收關係企業款項$ 10,666(337仟美元)$ 2,437(77仟美元)$ 2,437(77仟美元)4%短期資金融通$ -(註三)$ --$ -$ 369,039(11,660仟美元)$ 369,039(11,660仟美元)
1Dacin Asia Holdings Ltd.達欣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應收關係企業款項8,071(255仟美元)8,071(255仟美元)8,071(255仟美元)4%短期資金融通-(註三)---369,039(11,660仟美元)369,039(11,660仟美元)
1Dacin Asia Holdings Ltd.DACIN VIETNAM TAN TAO COMPANY LIMITED應收關係企業款項16,142(510仟美元)16,142(510仟美元)16,142(510仟美元)4%短期資金融通-(註三)---369,039(11,660仟美元)369,039(11,660仟美元)
1Dacin Asia Holdings Ltd.Mayang Dacin Development Sdn Bhd應收關係企業款項316,500(10,000仟美元)316,500(10,000仟美元)168,789(5,333仟美元)3.05%短期資金融通-(註三)---369,039(11,660仟美元)369,039(11,660仟美元)
2達欣國際控股有限公司達欣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應收關係企業款項12,913(408仟美元)12,913(408仟美元)12,913(408仟美元)4%短期資金融通-(註三)---35,796(1,131仟美元)53,678(1,696仟美元)
3達欣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DACIN VIETNAM TAN TAO COMPANY LIMITED應收關係企業款項38,297(1,210仟美元)25,637(810仟美元)25,637(810仟美元)4%短期資金融通-(註三)---44,310(1,400仟美元)66,433(2,099仟美元)
註一:Dacin Asia Holdings Ltd.對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者之資與總額不得超過 Dacin Asia Holdings Ltd.按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表淨值之 40%,其個別資與金額以不超過 Dacin Asia Holdings Ltd.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表淨值之 40%為限。 註二:達欣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及達欣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對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者之資與總額不得超過達欣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及達欣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按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表淨值之 15%,其個別資與金額以不超過達欣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及達欣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表淨值之 10%為限。 註三: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 50%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因短期融通資金需要,且其往來金融機構已無融通使用額度,經評估財務狀況良好有償還能力。 ^{}[] 遠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轉投資公司 附表二
編號資產保證者 公司名稱被資產保證對象對單一企業資產 保證之限額 (註一)本年最高資產 保證餘額年底資產保證 餘額實際動支金額以財產擔保之 資產保證金額累計資產保證 金額佔最近期 財務報表淨值 之比率(%)資產保證 最高限額(註一)屬本公司 對子公司 資產保證屬子公司 對本公司 資產保證屬對大陸地區 資產保證
公司名稱關係
0遠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姚〇〇基於承攜工程需要之同業間 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1,317,738$ 65,000$ 65,000$ 54,900$ -1.23---
宏安旅館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基於承攜工程需要之同業間 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1,317,738100,000100,00084,500-1.89---
姚〇〇基於承攜工程需要之同業間 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1,317,738387,500387,500327,600-7.33---
Dacin Asia Holdings Ltd.本公司與子公司持有普通股 股權合併計算超過50%之 被投資公司1,317,738316,500316,500177,240-3.97Y--
$ 869,000$ 869,000$ 644,240$ -14.42$ 3,294,344
^{}[] 遠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轉投資公司 ^{}[] 年底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 民國103年12月31日 附表三 註一:上市櫃公司證券係按103年12月底之收盤價,未上市櫃公司股票係按股權淨值或帳面價值,開放型基金受益憑證係按103年12月底之基金淨資產價值。 註二: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及非流動之帳面金額係年底公平價值。 - 75 - #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轉投資公司 #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3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 附表四
取得不動產之公司財產名稱交易日或事實發生日交易金額價款支付情形交易對象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取得目的及使用之情形其他約定事項
所有人與公司之關係移轉日期金額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在建土地-土城區員福段土地自103.04.03起$2,898,072(註一)已全數支付完畢景德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寶源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估價報告,估價金額2,918,664仟元及友宏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估價報告書,估價金額2,901,770仟元自地自建
達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在建土地-新店區新坡段土地自103.06.12起815,877已全數支付完畢陳〇〇等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事務所估價報告書,估價金額875,189仟元自地自建
註一: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係與甲山林企業集團合作開發此案,出資比率為 55%,出資金額為1,593,940仟元。 附表五 註一:子公司。 註二:係按該公司103年度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 註三:係本公司採權益法計價之被投資公司。 註四:係按該公司103年度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 # 遠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轉投資公司 # 大陸投資資訊 附表六 註一:投資損益係按未經台灣投資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認列。 註二:依據投審會97.8.29「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審查原則」規定為遠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淨值×60%計算。 註三:因大陸事業上海戴威士餐飲有限公司及遠欣諮詢(上海)有限公司業已結束營業,並已分別於94年1月10日及100年8月18日業經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撤銷透過第三地區投資事業間接在大陸地區投資業,但股本尚未匯回,故該額度係包含原始匯出投資該等公司3,504仟美元。 - 78 - # 個體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 民國 104 及 103 年度 地址:台北市鼓化南路二段 92 號 9 樓 - 1 - ^{}[] 10596 台北市民主東路三段106號12樓 ^{}[] Deloitte & Traiche ^{}[] 12th Floor, Hung Tai Financial Plaza ^{}[] 156 Mei Sheng East Road, Sec. 3 ^{}[] Fax: +886 (2) 4051-6888 # 會計師查核報告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4年及103年12月31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04年及1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與個體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個體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個體財務報表表示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表中部分採權益法計價之被投資公司之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是本會計師對上開個體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其有關長期股權投資及其投資損失,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認列。民國104年及103年12月31日達欣工程持有上述未經本會計師查核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金額分別為新台幣(以下同)9,885仟元及298,459仟元,分別佔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該年底資產總額之 0.07% 及 2.13%;民國104年及1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對上述未經本會計師查核之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認列之綜合損益淨額金額分別為(13,941)仟元及(948)仟元,分別佔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該年度綜合損益之 (4.35%) 及 (0.18%)。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個體財務報告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個體財務報告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個體財務報告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 1 -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第一段所述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04年及103年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104年及1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個體財務績效與個體現金流量。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林安惠 林安惠 會計師 陳清祥 陳清祥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0920123784號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財證六字第0920123784號 中華民國105年3月22日 ^{}[] 民航 ^{}[] 单位:新台幣仟元
代 明 资 量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额 %额 %
流動資產
1102現金流動量現金(附註四及六)$ 1,712,76712$ 1,425,069
1125債務出售金融資產一流動(附註四及八)453,8093128,142
1150應收票據(附註四及五)193,2582202,395
1170應收儀表(附註四、五、十、十一及三四)3,900,066283,272,593
1190應收現金合約款(附註四、五及十一)641,89851,601,386
1324承建產地(附註四、五、十三及三五)2,525,827182,316,994
1474現地行銷費用(附註十三)41,604-35,148
1476其他金融資產一流動(附註三五)145,0691156,731
1478工程存出租賬金117,8141128,345
1479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七、十八、三四及三五)174,6911238,325
11XX流動資產總計9,806,763719,584,905
非流動資產
1525債務出售金融資產一非流動(附註四及八)83,2501100,000
1543以基本商業之金融資產一非流動(附註四及九)204,4151256,964
1550租用權益法之租賃(附註四、五及十三)2,947,050212,289,599
1600不動產、股票及設備(附註四、十五及三五)584,0273372,187
1760租賃物不動產(附註四、十六及三五)292,9412171,969
1801電腦軟體淨額(附註四)2,204-4,283
1840現地所得租賃產(附註四及二八)47,108-45,108
1920存出租賬金4,947-4,172
1980其他金融資產一非流動(附註三五)96,303199,000
1985長期租用租金一非流動(附註四、五、十七及三五)--1,136,630
15XX非流動資產總計4,052,243234,427,962
1XXX業 產 總 計$ 13,959,006100$ 14,012,862
代 明 资 量債 及 權 益
流動負債
2100短期債款(附註十九及三五)$ 693,0003$ 920,000
2150應付票據26,957-11,619
2170應付儀表(附註十一、二一及三四)3,889,731293,701,835
2190應付現金合約款(附註四及十一)825,1596554,342
2219其他應付款(附註二二及三四)257,4202245,278
2230本期所得租賃債(附註四)73,806-35,870
2250負債債權一流動(附註四及二三)49,896-35,079
2312預收原始款(附註四及十二)100,946184,724
2320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債款(附註十九及三五)367,000311,000
2399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四)112,203187,468
21XX流動負債總計6,393,268465,687,245
非流動負債
2901投資前定期金融負債一非流動(附註四、七及二十)31,360-31,680
2530應付公司債(附註四及二十)1,130,14081,106,855
2540長期債款(附註十九及三五)1,662,713122,095,173
2570遞納所得租賃債(附註四及二八)25,428-23,492
2640淨額定期利息債一非流動(附註四、五及二四)119,6651106,456
2645存入租賃金100,5011501
25XX非流動負債總計3,087,807223,859,155
2XXX負債總計9,481,075689,546,400
權益
3110發 達 款2,196,229162,196,229
3200資本公租1,176,00481,153,562
保留屋額
3310法定屋額公積425,5613373,040
3320特別屋額公積--232,187
3350未分配屋額758,8365662,478
3300保留屋額總計1,184,19781,207,703
3400其他權益72,832158,297
3500庫藏股票( 151,331 )( 1 )( 151,331 )
3XXX權益總計4,477,931324,466,462
負債與權益總計$ 13,959,006100$ 14,012,862
債附之附註係本保權附務組合之一所合。 (請參閱勘業單位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93年3月22日查核統合) ^{}[] 董事長:工人工 ^{}[] 組組人:廖黎邦 ^{}[] 會計主管:郭斌豪 ^{}[] 個體經企機益表 ^{}[] 民國104年及1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每股盈餘為元
代碼104年度103年度
金額%金額%
4000營業收入(附註四、十四及二六)$11,787,395100$10,787,412100
5000營業成本(附註四、十四、二四、二七及三四)10,917,9129310,099,47694
5900營業毛利869,4837687,9366
6000營業費用(附註二四及二七)290,2572351,6343
6900營業淨利579,2265336,3023
7010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其他收入(附註四、二七及三四)54,865156,1251
7020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四及二七)( 43,817)-( 2,086)-
7050財務成本(附註四及二七)( 68,493)( 1)( 57,903)-
7070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附註四及十三)( 73,738)( 1)264,0772
7000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131,183)( 1)260,2133
7900稅前淨利448,0434596,5156
7950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二八)121,569173,3081
8200本年度淨利326,4743523,2075
代碼其他綜合損益104年度103年度
金額%金額%金額%
8310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附註四、二四及二七)($ 24,757)-($ 17,395)-
8349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附註四及二八)4,209-2,957-
( 20,548)-( 14,438)-
8360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附註四及二五)32,779-53,192-
8362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附註四及二五)( 17,929)-( 29,335)-
8380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附註四、十三及二五)( 379)-863-
8399與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附註四及二八)64-( 147)-
14,535-24,573-
8300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合計( 6,013)-10,135-
8500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320,4613$ 533,3425
代碼每股盈餘(附註二九)104年度103年度
金額%金額%
9710基本$ 1.58$ 2.54
9810稀釋$ 1.40$ 2.24
董事長:王人正 經理人:廖肇邦 會計主管:鄭双慶 ^{}[] 遠東大學附設中學部 ^{}[] 英語課程簡報表 ^{}[] 民國104年度(103年度) 12月31日 ^{}[]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 每級級利為元
代碼級 A1103年1月1日餘額新 台 (附註二五)資本公積 (附註二五)保留盈餘 (附註四、二五及二八)其他權益項目 (附註四及二五)
法定盈餘公積特別盈餘公積未分配盈餘不適用於各級學生之父換差額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庫藏股票 (附註四及二五)總計
A1103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B1法定盈餘公積--68,293-( 68,293)-----
B3特別盈餘公積---( 28,122)28,122-----
B5現金股利一每股2.5元----( 549,057)----( 549,057)
C5因發行可轉換公司借認列權益組成項目一認股權而產生者-96,615-------96,615
O1發放現金股利半子公司視為庫藏股交易-34,069-------34,069
D1103年度淨利----523,207----523,207
D3103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14,438)53,908( 29,335)--10,135
Z1103年12月31日餘額2,196,2291,155,562373,040232,187602,47853,2855,012( 151,331)4,466,462
103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B1法定盈餘公積--52,321-( 52,321)-----
B3特別盈餘公積---( 232,187)232,187-----
B5現金股利一每股1.5元----( 329,434)----( 329,434)
O1發放現金股利半子公司視為庫藏股交易-20,442-------20,442
D1104年度淨利----326,474----326,474
D3104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20,548)32,464( 17,929)--( 6,013)
Z1104年12月31日餘額$ 2,196,229$ 1,176,004$ 425,361$ -$ 758,836$ 85,749($ 12,917)($ 151,331)$ 4,477,931
(請參閱動業單位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05年3月22日查核報告) ^{}[] ^{}[] 經理人:廖肇邦 ^{}[] 肇邦 ^{}[] 會計主管:鄭双慶 ^{}[] 國 ^{}[] 個展和優先發表 ^{}[] 民國104年及1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代碼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104年度103年度
A10000本年度稅前淨利$ 448,043$ 596,515
A20010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折舊費用9,1467,390
A20200攤銷費用2,3192,667
A20400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商品淨損失19,68016,800
A20900財務成本68,49357,903
A22300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73,738( 264,077)
A21200利息收入( 4,194)( 3,768)
A21300股利收入( 5,769)( 5,392)
A22500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672334
A23100處分投資利益( 6,219)( 33,747)
A29900長期預付租金攤提-24,781
A30000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A31130應收票據8,947( 122,863)
A31150應收帳款( 627,511)30,037
A31170應收建造合約款1,041,440223,788
A31200在建房地( 369,920)( 1,845,552)
A31240其他流動資產38,8549,368
A31250其他金融資產24,359( 127,296)
A32130應付票據15,338( 9,094)
A32150應付帳款187,896108,820
A32180其他應付款37,6262,672
A32170應付建造合約款270,817( 181,077)
A32200負債準備14,917( 4,911)
A32210預收房地款16,22259,644
A32230其他流動負債24,7552,687
A32240淨確定福利負債( 11,548)7,519
A32990其他與營業活動相關之項目4,07531,727
A33000營運產生之現金1,282,176( 1,415,125)
A33100收取之利息4,2334,432
A33300支付之利息( 70,690)( 55,870)
A33500支付之所得稅( 83,424)( 48,940)
AAAA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1,132,295( 1,515,503)
代碼104年度103年度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300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1,058,070)($ 412,131)
B00400出售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734,159321,423
B01200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5,000)
B01300出售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價款35,58138,887
B01800取得關聯企業( 4,000)-
B02200取得子公司之淨現金流出-( 50,000)
B02700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6,475)( 4,405)
B02800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1
B03700存出保證金增加( 2,096)( 2,686)
B03800存出保證金減少1,3004,068
B04500取得電腦軟體( 240)( 3,988)
B05400取得投資性不動產( 126,155)( 27,975)
B07600收取其他股利5,7695,392
BBBB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430,227)( 136,414)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短期借款減少( 230,000)( 310,000)
C01200發行公司債-1,195,000
C01600舉借長期借款93,1101,819,000
C01700償還長期借款( 44,670)( 509,167)
C03000存入保證金增加100,000-
C04500支付股利( 329,434)( 549,057)
CCCC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410,994)1,645,776
DDDD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3,376)( 552)
EEEE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減少)287,698( 6,693)
E00100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1,425,0691,431,762
E00200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712,767$ 1,425,069
董事長:王人正 經理人:廖肇邦 會計主管:鄭双慶 個體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一、公司沿革 本公司為為落實專案分工及強化整體競爭力,於 104 年 9 月將「長春段興安街專案」之相關營業(含資產、負債及營業)分割新設 100% 持有之子公司「達林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並以 104 年 8 月 31 日為分割基準日。分割資產之帳面價值列示如下:
資產及負債
在建工程$ 161,087
預付費用—權利金1,161,471
長期借款—擔保借款( 619,900)
淨資產$ 702,658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 本個體財務報告於 105 年 3 月 22 日經董事會通過。 (一) 首次適用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會認可之 2013 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國際會計準則(IAS)、解釋(IFRIC)及解釋公告(SIC)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發布之金管證審字第 1030029342 號及金管證審字第 1030010325 號函,本公司自 104 - 10 - 年起開始適用業經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發布且經金管會認可之2013年版IFRS、IAS、IFRIC及SIC(以下稱「IFRSs」)及相關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修正規定。 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修正後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2013年版IFRSs不致造成本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1. IFRS 12「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IFRS 12 係針對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之權益規定應揭露內容。本公司適用 IFRS 12 之揭露,請參閱附註十三。 2. IFRS 13「公允價值衡量」 IFRS 13 提供公允價值衡量指引,該準則定義公允價值、建立衡量公允價值之架構,並規定公允價值衡量之揭露。此外,該準則規定之揭露內容較為廣泛,例如,適用 IFRS 13 前,準則僅要求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須按公允價值三層級揭露,而依照 IFRS 13 規定,適用該準則之所有資產及負債皆須提供前述揭露。 IFRS 13 之衡量規定係自 104 年起推延適用。相關揭露請參閱附註三三。 3. IAS 1 之修正「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 依修正之準則規定,其他綜合損益項目須按性質分類且分組為(1)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及(2)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相關所得稅亦應按相同基礎分組。適用該修正規定前,並無上述分組之強制規定。 本公司於104年追溯適用上述修正規定,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包含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包含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利益(損失)及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除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外)。惟適用上述修正並不影響本年度淨利、本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及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11 - (二) IASB 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 IFRSs 本公司未適用下列業經 IASB 發布但未經金管會認可之 IFRSs。金管會於 105 年 3 月 10 日公布自 106 年起開始適用之認可 IFRSs 公報範圍,為 IASB 於 105 年 1 月 1 日前發布,並於 106 年 1 月 1 日生效之 IFRSs(不含 IFRS 9「金融工具」及 IFRS 15「客戶合約之收入」等尚未生效或尚未確定生效日期之 IFRSs)。此外,金管會並宣布我國公開發行公司應自 107 年起開始適用 IFRS 15。截至本個體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金管會尚未發布前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以外之其他準則生效日。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IASB發布之生效日(註1)
「2010-2012週期之年度改善」2014年7月1日(註2)
「2011-2013週期之年度改善」2014年7月1日
「2012-2014週期之年度改善」2016年1月1日(註3)
IFRS 9「金融工具」2018年1月1日
IFRS 9及IFRS 7之修正「強制生效日及過渡揭露」2018年1月1日
IFRS 10及IAS 28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未定
IFRS 11之修正「聯合營運權益之取得」2016年1月1日
IFRS 14「管制遞延帳戶」2016年1月1日
IFRS 15「客戶合約之收入」2018年1月1日
IFRS 16「租賃」2019年1月1日
IAS 1之修正「揭露倡議」2016年1月1日
IAS 7之修正「揭露倡議」2017年1月1日
IAS 12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2017年1月1日
IAS 16及IAS 38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法之闡釋」2016年1月1日
IAS 16及IAS 41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物」2016年1月1日
IAS 19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金」2014年7月1日
IAS 27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中之權益法」2016年1月1日
IAS 36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2014年1月1日
IAS 39之修正「衍生工具之合約更替及避險會計之繼續」2014年1月1日
IFRIC 21「公課」2014年1月1日
註 1: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12 - 註 3:除 IFRS 5 之修正推延適用於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外,其餘修正係追溯適用於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將不致造成本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本公司投資之債務工具,若其合約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分類及衡量如下: 本公司投資非屬前述條件之金融資產,係以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損益。惟本公司得選擇於原始認列時,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投資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 13 - 值衡量。此類金融資產除股利收益認列於損益外,其他相關利益及損失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後續無須評估減損,累積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亦不重分類至損益。 IFRS 9 改採用「預期信用損失模式」認列金融資產之減損。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強制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應收租賃款、IFRS 15「客戶合約之收入」產生之合約資產或放款承諾及財務保證合約,係認列備抵信用損失。若前述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並未顯著增加,則其備抵信用損失係按未來 12 個月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若前述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已顯著增加且非低信用風險,則其備抵信用損失係按剩餘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但未包括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必須按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備抵信用損失。 此外,原始認列時已有信用減損之金融資產,本公司考量原始認列時之預期信用損失以計算信用調整後之有效利率,後續備抵信用損失則按後續預期信用損失累積變動數衡量。 IASB 於發布 IFRS 13「公允價值衡量」時,同時修正 IAS 36「資產減損」之揭露規定,導致本公司須於每一報導期間增加揭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本次 IAS 36 之修正係釐清本公司僅須於認列或迴轉減損損失當期揭露該等可回收金額。此外,若可回收金額係以現值法計算之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衡量,本公司須增加揭露所採用之折現率。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修正 IFRS 8「營運部門」及 IAS 24「關係人揭露」等若干準則。 IFRS 8 之修正係釐清若本公司將具有相似經濟特性之營運部門彙總揭露,應於個體財務報告揭露管理階層於運用彙總基準時所作之判斷。此外,該修正亦釐清本公司僅於部門資產定 - 14 - 期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時,始應揭露應報導部門資產總額至企業資產總額之調節資訊。 IAS 24「關係人揭露」之修正係釐清,為本公司提供主要管理階層服務之管理個體係屬本公司之關係人,應揭露管理個體提供主要管理階層服務而致報導個體發生之已支付或應支付金額,惟無須揭露該等薪酬之組成類別。 5. IFRS 15「客戶合約之收入」 本公司於適用 IFRS 15 時,係以下列步驟認列收入: - 15 - 依合約條款由客戶扣留之工程保留款旨在確保承包商完成所有合約義務,依 IFRS 15 之規定該付款之安排不具重大財務組成部分。適用 IFRS 15 前,應收工程保留款依 IAS 39 之規定予以折現以反映貨幣時間價值。 除保證產品與所協議之規格相符外,本公司亦提供勞務類型之保固服務,依 IFRS 15 規定該勞務將視為一履約義務,分攤至勞務類型之保固之交易價格於後續提供保固服務時認列為收入,並認列相關成本。適用 IFRS 15 前,前述交易之交易價格全數於銷售產品時認列收入,並同時認列產品保固成本及負債準備。 IFRS 15 生效時,本公司得選擇追溯適用至比較期間或將首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首次適用日。 6. IFRS 16「租賃」 IFRS 16 條規範租賃之會計處理,該準則將取代 IAS 17「租賃」及相關解釋。 於適用 IFRS 16 時,若本公司為承租人,除小額租賃及短期租賃得選擇採用類似 IAS 17 之營業租賃處理外,其他租賃皆應於個體資產負債表上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個體綜合損益表應分別表達使用權資產之折舊費用及租賃負債按有效利息法所產生之利息費用。在個體現金流量表中,償付租賃負債之本金金額表達為籌資活動,支付利息部分則列為營業活動。 對於本公司為出租人之會計處理預計無重大影響。 IFRS 16 生效時,本公司得選擇追溯適用至比較期間或將首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首次適用日。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個體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本公司仍持續評估其他準則、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 16 - (一) 遵循聲明 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 (二) 編製基礎 除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外,本個體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基礎編製。歷史成本通常係依取得資產所支付對價之公允價值決定。 公允價值衡量依照相關輸入值之可觀察程度及重要性分為第 1 等級至第 3 等級: 1. 第 1 等級輸入值:係指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未經調整)。 2. 第 2 等級輸入值:係指除第 1 等級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直接(亦即價格)或間接(亦即由價格推導而得)之可觀察輸入值。 3. 第 3 等級輸入值:係指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之輸入值。 本公司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對投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係採權益法處理。為使本個體財務報告之當年度損益、其他綜合損益及權益與本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中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當年度損益、其他綜合損益及權益相同,個體基礎與合併基礎下若干會計處理差異係調整「採權益法之投資」、「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暨相關權益項目。 流動資產包括: 流動負債包括: 1.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負債; 2. 於資產負債表日後 12 個月內到期清償之負債,以及 - 17 - 3. 不能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12個月之負債。 本公司從事建造工程部分,其營業週期長於一年,是以與營造業務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係按正常營業週期作為劃分流動或非流動之標準。 (四) 外幣 本公司編製財務報告時,以本公司功能性貨幣以外之貨幣(外幣)交易者,依交易日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記錄。 外幣貨幣性項目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以收盤匯率換算。除為供未來生產使用之在建資產相關外幣借款,其產生之兌換差額若屬於外幣借款利息成本之調整,係納入該等資產成本外,因交割貨幣性項目或換算貨幣性項目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當年度認列於損益。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本公司國外營運機構(包含營運所在國家或使用之貨幣與本公司不同之子公司、關聯企業或分公司)之資產及負債以每一資產負債表日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年度平均匯率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五) 投資子公司 本公司採用權益法處理對子公司之投資。 子公司係指本公司具有控制之個體。 權益法下,投資原始依成本認列,取得日後帳面金額係隨本公司所享有之子公司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與利潤分配而增減。此外,針對本公司可享有子公司其他權益之變動係按持股比例認列。 - 18 - 當本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者,係作為權益交易處理。投資帳面金額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間之差額,係直接認列為權益。 當本公司對子公司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該子公司之權益(包括權益法下子公司之帳面金額及實質上屬於本公司對該子公司淨投資組成部分之其他長期權益)時,係繼續按持股比例認列損失。 取得成本超過本公司於取得日所享有子公司可辨認資產及負債淨公允價值份額之數額列為商譽,該商譽係包含於該投資之帳面金額且不得攤銷;本公司於取得日所享有子公司可辨認資產及負債淨公允價值份額超過取得成本之數額列為當年度收益。 本公司評估減損時,係以財務報告整體考量現金產生單位並比較其可回收金額與帳面金額。嗣後若資產可回收金額增加時,將減損損失之迴轉認列為利益,惟資產於減損損失迴轉後之帳面金額,不得超過該項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之情況下,減除應提列攤銷後之帳面金額。歸屬於商譽之減損損失不得於後續期間迴轉。 當喪失對子公司控制時,本公司係按喪失控制日之公允價值衡量其對前子公司之剩餘投資,剩餘投資之公允價值及任何處分價款與喪失控制當日之投資帳面金額之差額,列入當年度損益。此外,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子公司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係與本公司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 本公司與子公司之順流交易未實現損益於個體財務報告予以銷除。本公司與子公司之逆流及側流交易所產生之損益,僅在與本公司對子公司權益無關之範圍內,認列於個體財務報告。 (六) 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本公司具有重大影響,但非屬子公司之企業。 本公司對投資關聯企業係採用權益法。 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原始依成本認列,取得日後帳面金額係隨本公司所享有之關聯企業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與利潤分配而增減。此外,針對本公司可享有關聯企業權益之變動係按持股比例認列。 - 19 - 取得成本超過本公司於取得日所享有關聯企業可辨認資產及負債淨公允價值份額之數額列為商譽,該商譽係包含於該投資之帳面金額且不得攤銷;本公司於取得日所享有關聯企業可辨認資產及負債淨公允價值份額超過取得成本之數額列為當年度損益。 關聯企業發行新股時,本公司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持股比例發生變動,並因而使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時,其增減數調整資本公積-採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股權淨值之變動數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惟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或取得致使對關聯企業之所有權權益減少者,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金額按減少比例重分類,其會計處理之基礎係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前項調整如應借記資本公積,而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餘額不足時,其差額借記保留盈餘。 當本公司對關聯企業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該關聯企業之權益(包括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之帳面金額及實質上屬於本公司對該關聯企業淨投資組成部分之其他長期權益)時,即停止認列進一步之損失。本公司僅於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關聯企業支付款項之範圍內,認列額外損失及負債。 本公司於評估減損時,係將投資之整體帳面金額(含商譽)視為單一資產比較可回收金額與帳面金額,進行減損測試,所認列之減損損失亦屬於投資帳面金額之一部分。減損損失之任何迴轉,於該投資之可回收金額後續增加之範圍內予以認列。 本公司自其投資不再為關聯企業之日停止採用權益法,其對原關聯企業之保留權益以公允價值衡量,該公允價值及處分價款與停止採用權益法當日之投資帳面金額之差額,列入當年度損益。此外,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之基礎係與關聯企業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相同。若對關聯企業之投資成為合資之投資,或對合資之投資成為對關聯企業之投資,本公司係持續採用權益法而不對保留權益作再衡量。 - 20 - 本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逆流、順流及側流交易所產生之損益,僅在與本公司對關聯企業權益無關之範圍內,認列於個體財務報告。 ## (七)聯合營運 聯合營運係指本公司與他公司具有聯合控制且對相關資產具有權利、並對負債負有義務之聯合協議。 對於聯合營運之權益,本公司認列: 1. 其資產,包含對共同持有之任何資產所享有之份額。 2. 其負債,包含對共同發生之任何負債所承擔之份額。 3. 其對聯合營運產出所享有份額之銷售收入。 4. 其對聯合營運出售產出之收入所享有之份額。 5. 其費用,包含對共同發生之任何費用之份額。 本公司對於與聯合營運權益有關之資產、負債、收入及費用,係依其適用之準則處理。 本公司出售或投入資產予聯合營運時,僅在其他各方對聯合營運之權益範圍內認列該交易產生之損益。本公司向聯合營運購買資產時,於該等資產轉售予第三方前不予認列其對該損益之份額。 ## (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認列,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 建造中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認列。成本包括專業服務費用,及符合資本化條件之借款成本。該等資產於完工並達預期使用狀態時,分類至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適當類別並開始提列折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包含融資租賃所持有之資產)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對每一重大部分單獨提列折舊。若租賃期間較耐用年限短者,則於租賃期間內提列折舊。本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會計估計變動之影響。 - 21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 (九) 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原始以成本(包括交易成本)衡量,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本公司採直線基礎提列折舊。 投資性不動產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 (十) 長期預付租金 ## (十一) 無形資產 單獨取得之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原始以成本衡量,後續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無形資產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進行攤銷,並且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攤銷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會計估計變動之影響。 ### 2. 除列 無形資產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 22 - (十二) 有形及無形資產(商譽除外)之減損 本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有任何跡象顯示有形及無形資產(商譽除外)可能已減損。若有任一減損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倘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本公司估計該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共用資產係依合理一致基礎分攤至個別現金產生單位。 針對非確定耐用年限及尚未可供使用之無形資產,至少每年及有減損跡象時進行減損測試。 可回收金額為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者。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其帳面金額時,將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減至其可回收金額,減損損失係認列於損益。 (十三)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本公司成為該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於個體資產負債表。 1. 金融資產 (1) 衡量種類 本公司所持有之金融資產種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及放款及應收款。 - 23 - A.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備供出售貨幣性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變動中屬外幣兌換損益以及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利,係認列於損益。其餘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變動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於投資處分或確定減損時重分類為損益。 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利於本公司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若屬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及與此種無報價權益工具連結且須以交付該等權益工具交割之衍生工具,後續係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單獨列為「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該等金融資產於後續能可靠衡量公允價值時,係按公允價值再衡量,其帳面金額與公允價值間之差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若有減損時,則認列於損益。 B.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包括應收款項、現金及約當現金、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及非流動)係採用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惟短期應收帳款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 (2)金融資產之減損 除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外,本公司係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其他金融資產是否有減損客觀證 - 24 - 據,當有客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單一或多項事項,致使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如應收款項,該資產若經個別評估未有客觀減損證據,另再集體評估減損。應收款項集體存在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本公司過去收款經驗、計價進度之分析、工程施作進度,以及與應收款項違約有關之可觀察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勢變化。 備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已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不得透過損益迴轉。任何認列減損損失後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類似金融資產之現時市場報酬 - 25 - 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此種減損損失於後續期間不得迴轉。 本公司僅於對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2. 權益工具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本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3. 金融負債 (1) 後續衡量 除下列情況外,所有金融負債係以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不包含該金融負債所支付之任何股利 - 26 - 或利息)係認列於損益。公允價值之決定方式請參閱附註三三。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之對價(包含任何所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本公司發行之複合金融工具(可轉換公司債)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之定義,於原始認列時將其組成部分分別分類為金融負債及權益。 (十五) 負債準備 認列為負債準備之金額係考量義務之風險及不確定性,而為資產負債表日清償義務所需支出之最佳估計。若負債準備係以清償該現時義務之估計現金流量衡量。 於工程合約下之保固義務係依管理階層對清償本公司義務所需支出之最佳估計,於相關工程保固認列收入之日同時認列。 - 27 - (十六) 收入認列 1. 商品之銷售 (1) 本公司已將商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移轉予買方; (2) 本公司對於已經出售之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持有效控制; (3) 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4) 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及 於正常營業範圍內之不動產銷售所產生之收入係於各該筆不動產完工且交付予買方時認列。於符合前述收入認列條件前所收取之保證金及分期付款款項係包含於個體資產負債表之流動負債項下。 2. 勞務之提供 投資所產生之股利收入係於股東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惟前提係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金融資產之利息收入係於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時認列。利息收入係依時間之經過按流通在外本金與所適用之有效利率採應計基礎認列。 (十七) 待售房地及在建房地 委託營造廠商興建房屋,按各不同工程分別計算成本。購入或換入之土地,於取得所有權後帳列在建房地一營建用地,取得土地或房屋所有權前支付之房地價款帳列在建房地一預付房地款;投入各項工程之營建土地及建築成本帳列在建房地一營建工程成本,俟 - 28 - 工程完工始結轉為「待售房地」:預售房地收取之價款帳列預收房地款。 待售房地及在建房地係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時,採逐項比較,淨變現價值係指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須投入之成本及銷售費用後之餘額。當淨變現價值低於成本時,則將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並認列為當年度營建成本,若嗣後淨變現價值增加時,則在原沖減之金額內予以迴轉,並認列為當年度營建成本之減少。 ## (十八) 建造合約 - 29 - (十九) 租賃 1. 本公司為出租人 2. 本公司為承租人 (二十) 借款成本 直接可歸屬於取得、建造或生產符合要件之資產之借款成本,係作為該資產成本之一部分,直到該資產達到預定使用或出售狀態之幾乎所有必要活動已完成為止。 (二一) 員工福利 1.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相關負債係以換取員工服務而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 2. 退職後福利 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之退休金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將應提撥之退休金數額認列為費用。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確定福利成本(含服務成本、淨利息及再衡量數)係採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服務成本(含當期服務成本)及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於發生時認列為員工福利費用。再衡量數(含精算損益及扣除利息後之計畫資產報酬)於發生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列入保留盈餘,後續期間不重分類至損益。 - 30 - 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係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提撥短絀(剩餘)。淨確定福利資產不得超過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可減少未來提撥金之現值。 3. 其他長期員工福利 其他長期員工福利與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會計處理相同,惟相關再衡量數係認列於損益。 4. 離職福利 本公司於不再能撤銷離職福利之要約或認列相關重組成本時(孰早者)認列離職福利負債。 (二二) 所得稅 1. 當年度所得稅 2.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依帳載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與計算課稅所得之課稅基礎二者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計算。 遞延所得稅負債一般係就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予以認列,而遞延所得稅資產則於很有可能有課稅所得以供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及虧損扣抵所產生之所得稅抵減使用時認列。 與投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相關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惟本公司若可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該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除外。與此類投資及權益有關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所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僅於其很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用以實現暫時性差異之利益,且於可預見之未來預期將迴轉的範圍內,予以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31- 本公司於採用會計政策時,對於不易自其他來源取得相關資訊者,管理階層必須基於歷史經驗及其他攸關之因素作出相關之判斷、估計及假設。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有所不同。 ### (一)應收帳款之估計減損 當有客觀證據顯示減損跡象時,本公司會考量未來現金流量之估計。減損損失之金額係以該資產之帳面金額及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排除尚未發生之未來信用損失)按該金融資產之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的差額衡量。若未來實際現金流量少於預期,可能會產生重大減損損失。 ### (二)在建房地及長期預付租金之評價 由於在建房地及長期預付租金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計價,故本公司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決定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在建房 - 32 - 地及長期預付租金之淨變現價值。於評估之過程中,本公司亦會參考獨立鑑價機構之估價及市場行情,若市場情況有所改變時,本公司亦將修正在建房地及長期預付租金之估計。 ## (三) 建造合約 建造合約工程損益之認列係參照合約活動之完成程度分別認列收入及成本,並以至今完工已發生合約成本占估計總合約成本之比例衡量完成程度。若遇有合約工作之變更、求償及獎勵金之情形,僅於很有可能產生收入且金額能可靠衡量之範圍內,始將其納入合約收入。 由於估計總成本及合約項目等係由管理階層針對不同工程之性質、預計發包金額、工期、工程施作及工法等進行評估及判斷而得,因而可能影響完工百分比及工程損益之計算。(參閱附註十一)。 ## (四)投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之減損 當有減損跡象顯示對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之投資可能已經減損且帳面金額可能無法被回收,本公司隨即評估該項投資之減損,本公司管理階層係依據關聯企業之未來現金流量預測評估減損。本公司亦考相關市場及產業概況,以決定其相關假設之合理性。 ## (五)確定福利計畫之認列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應認列之確定福利成本及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係使用預計單位福利法進行精算評價,其採用之精算假設包括折現率、離職率及薪資預期增加率等估計,若該等估計因市場與經濟情況之改變而有所變動,可能會重大影響應認列之費用與負債金額。 ##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5,049$ 6,202
銀行支票及活期存款1,707,718919,696
約當現金
附買回債券-499,171
$1,712,767$1,425,069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銀行活期存款0.08%-0.17%0.02%-0.17%
附買回債券-0.60%-0.62%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金融負債-非流動
持有供交易
可轉換公司債-嵌入衍生金融工具(附註二十)$ 51,360$ 31,680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流動
國內投資
基金受益憑證$453,809$128,142
非流動
國內投資
上市(櫃)股票$ 83,250$100,000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非流動
國內未上市(櫃)普通股$204,413$236,954
依衡量種類區分
備供出售$204,413$236,954
本公司所持有之上述未上市(櫃)股票投資,於資產負債表日係按成本減除減損損失衡量,因其公允價值合理估計數之區間重大且無法合理評估各種估計之機率,致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 - 34 - 十、應收帳款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3,949,337$3,326,784
減:備抵呆帳( 43,345)( 43,345)
未實現利息收益( 5,926)( 10,884)
$3,900,066$3,272,555
應收帳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0~60天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3,949,337$3,326,784
以上係以逾期天數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未有已逾期但未減損之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中屬於建造合約之應收工程保留款金額,於104年及103年12月31日分別為2,181,918仟元及2,011,795仟元。工程保留款不計息,將於個別建造合約之保留期間結束時收回。該保留期間即本公司之正常營業週期,通常超過一年。建造合約之相關說明請參閱附註十一。 十一、應收(付)建造合約款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應收建造合約款
累計已發生成本及已認列利潤
(減除已認列損失)
$28,792,136$27,635,332
減:累計工程進度請款金額( 28,150,238)( 25,953,946)
應收建造合約款$ 641,898$ 1,681,386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應付建造合約款
累計工程進度請款金額$ 16,947,614$ 27,363,402
減:累計已發生成本及已認列利潤(減除已認列損失)( 16,122,455)( 26,809,060)
應付建造合約款$ 825,159$ 554,342
應收工程保留款(附註十)$ 2,181,918$ 2,011,795
應付工程保留款(附註二一)$ 1,869,970$ 2,033,718
十二、在建房地、遞延行銷費用及預收房地款
在建房地遞延行銷費用預收房地款已遞延定工年工期
營建用地營建工程成本營建用地營建工程成本
104年12月31日
自地自建
11351$ 304,268$ 2,079$ -$ -107
11352174,249189--107
114511,593,939---108
2,072,4562,268--
合建分屋
11353-196,54727,81270,376106
11354-108,35513,79230,570106
19703-146,201--105
-451,10341,604100,946
$ 2,072,456$ 453,371$ 41,604$ 100,946
103年12月31日
自地自建
11112$ -$ 161,088$ -$ -104
11351275,8102,064--107
11352174,249185--107
114511,593,939---108
2,043,998163,337--
合建分屋
11353-77,00726,90068,084106
11354-12,5238,24816,640106
19703-20,129--105
-109,65935,14884,724
$ 2,043,998$ 272,996$ 35,148$ 84,724
(一) 11351 系本公司購買新北市板橋區港子嘴 60 地號之土地,此案規劃興建為高級住宅。 (二) 11352 系本公司購買屏東市香揚段一小段 12-1 及 30-1 地號等 2 筆土地,此案規劃興建為高級住宅。 (三) 11451 係本公司與甲山林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土地開發案,雙方共同出資向地主景德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購買新北市土城區員福段544、546、581、582、583 等 5 筆地號及其地上建物,作為共同投資興建並辦理都市計畫變更為商業區;本公司與甲山林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依 55:45 比例出資購買,該筆土地已完成所有權移轉。 (四) 11353 及 11354 係本公司參加淡水新市鎮海洋都心二期及三期出資合建分屋案,前述二案已預售並興建中。 (五) 11112 係本公司於 100 年 11 月取得之台北市興安街地上權,並規劃為住宅類之出租或出售,已於 102 年 10 月取得建造核准,惟本公司已依企業併購法等有關法令將該地上權之相關營業分割新設子公司達林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分割基準日為 104 年 8 月 31 日,該長期投資、地上權及其他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註十三及十七。 (六) 19703 係本公司與漢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資及興建捷運松山線中山站捷一基地土地聯合開發案,合建比例為漢洋建設(70%)及本公司(30%),已於 102 年 6 月取得建造執照並進行開發。 ## 十三、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投資子公司$2,936,024$2,237,073
投資關聯企業11,02622,526
$2,947,050$2,259,599
## (一)投資子公司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非上市(櫃)公司
達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1,261,850$1,267,380
Dacin Group Limited938,250922,630
達欣整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2,95447,063
達林開發股份有限公司692,970-
$2,936,024$2,237,073
子 公 司 名 稱所有權權益及表決權百分比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達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100%100%
Dacin Group Limited100%100%
達欣整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100%
達林開發股份有限公司100%-
本公司間接持有之投資子公司明細,請參閱附註三九。104及103年度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之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係依據各子公司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認列。 ## (二)投資關聯企業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個別不重大之關聯企業
Multi Yield Co., Ltd.$ 7,525$ 22,526
達濱興業股份有限公司3,501-
$ 11,026$ 22,526
## 個別不重大之關聯企業彙總資訊
104年度103年度
本公司享有之份額
本年度淨損($ 15,121)($ 192)
其他綜合損益(379)863
綜合損益總額($ 15,500)$ 671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及本公司對其所享有之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除達濱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係按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計算外,其餘係按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計算;惟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上述被投資公司財務報告未經會計師查核,尚不致產生重大影響。 ## 十四、聯合營運 本公司以聯合控制營運的形式投入一項合資協議,以聯合承攬台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松山線區段標及污水幹管工程之潛盾鑽掘隧道工程及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系統建設工程。本公司對該合資皆具有 50% 之權益。 - 38 - 十五、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折舊費用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 建築物 主建物 55至60年 建築改良物 10年 機器設備 3至8年 運輸設備 5年 生財器具 3至8年 什項設備 5年 設定作為借款擔保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金額,請參閱附註三五。 十六、投資性不動產
已完工投資性不動產建造中投資性不動產合計
成本
103年1月1日餘額$ 107,186$ 47,675$ 154,861
增添-27,97527,975
103年12月31日餘額$ 107,186$ 75,650$ 182,836
已完工投資性
不動產
建造中投資性
不動產
合計
累計折舊
103年1月1日餘額($ 10,349)$ -($ 10,349)
折舊費用(518)-(518)
103年12月31日餘額($ 10,867)$ -($ 10,867)
103年12月31日淨額$ 96,319$ 75,650$ 171,969
成本
104年1月1日餘額$ 107,186$ 75,650$ 182,836
增添-126,155126,155
重分類(5,140)-(5,140)
104年12月31日餘額$ 102,046$ 201,805$ 303,851
累計折舊
104年1月1日餘額($ 10,867)$ -($ 10,867)
折舊費用(494)-(494)
重分類451-451
104年12月31日餘額($ 10,910)$ -($ 10,910)
104年12月31日淨額$ 91,136$ 201,805$ 292,941
本公司之已完工投資性不動產係以直線基礎按60年之耐用年限計提折舊。 本公司之投資性不動產於104年及103年12月31日之公允價值分別為532,581仟元及380,591仟元,該公允價值係以非關係人之獨立估價事務所於103年12月31日進行評價為基礎。該評價係參考類似不動產交易價格之市場證據進行。 十七、長期預付租金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流動(附註十八)$ -$ 24,781
非流動$ -$ 1,136,690
本公司於100年11月3日與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臺灣北區辦事處簽訂「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契約書」,雙方約定就座落於台北市中山區長春段二小段217地號土地,設定地上權予本公司,地上權存續 - 40 - 期間自100年11月3日起至150年11月2日止,共計50年。依約本公司支付地上權權利金計1,239,889仟元,並應於契約簽訂日起2年內依建築法規定取得以本公司為起照人之建築執照並開工且不得以地上權標的申請容積移轉,亦不得將地上權標的出租或出借供他人建築使用;此外本公司亦不得將地上權連同(或)地上建物所有權轉讓(包括信託)第三人,但倘受讓人未逾一人,且事先徵得國有財產局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地上權消滅時,本公司將會同國有財產局辦理地上權塗銷登記且地上建物所有權將無償移轉登記為國有。 本公司所持有之興安街地上權及其相關之資產、負債及營業分割案,係以104年8月31日為分割基準日,並已於104年9月30日取得國有財產局之書面同意函,後續併同同意函及相關文件辦理地上權轉讓登記,該地上權之相關營業分割新設達林開發公司,故上述關於此地上權之權利義務已轉為達林開發公司所有。 設定作為借款擔保之長期預付租金金額,請參閱附註三五。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預付工程款$ 66,316$122,719
長期預付租金-24,781
其 他108,33590,825
$174,651$238,325
## 十九、借款 ### (一)短期借款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擔保借款(附註三五)
銀行借款$ 50,000$ 180,000
無擔保借款
信用額度借款640,000740,000
$ 690,000$ 920,000
利率區間1.22%-1.908%1.15%-1.50%
(二)長期借款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擔保借款(附註三五)
銀行借款$1,018,880$1,580,340
無擔保借款
信用額度借款1,010,8331,020,833
減:列為一年內到期部分367,00011,000
長期借款$1,662,713$2,590,173
利率區間1.98%-2.795%1.982%-3.25%
1. 擔保借款 (1) 銀行擔保借款 619,900 仟元,係本公司為進行台北市中山區長春段二小段 217 地號土地地上權開發,向銀行辦理擔保借款,借款期間共 20 年,自 100 年 11 月 10 日起前 5 年按月付息,第 6 年起按月平均攤還本金。於借款存續期間內,若招標機關撤銷地上權時,應提前清償剩餘本金。另本公司亦提供該土地地上權設定第一順位最高限額抵押權予銀行做為擔保及一定金額活動存款設質。本公司分割有關淨資產設立子公司達林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後,已向銀行辦理變更借款人,並已於 105 年 2 月 23 日完成銀行授信程序。 (2) 銀行擔保借款 1,000 仟元,係本公司為購買新北市板橋區港子嘴段之其他地主互為擔保物提供人,向銀行辦理擔保借款,借款期間延至 4 年,按月付息,已於 104 年 10 月提前償還本金。 - 42 - (5) 銀行擔保借款 59,440 仟元,係本公司為支付台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松山線中山站捷一基地土地聯合開發案之共構費用,向銀行辦理擔保借款,借款期間共 3 年,按月付息,將分別於 107 年 1 月及 5 月到期一次償還本金。另因權益分配取得之土地及建物,除已出售直接辦理分戶或分戶貸款償還貸款外,餘應於建物完成第一次登記日起算 3 個月內,按本案未清償本金餘額之 1.2 倍土地及建物設定第一順位抵押權予銀行做為擔保。 2. 信用借款 係銀行信用借款,借款期間 2~5 年,按月或按季付息,本金分期或到期一次償還,部分借款需於借款存續期間內之年度財務報表應維持一定之流動比率及負債比率。 二十、應付公司債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國內第二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公司債之負債組成要素$ 600,000$ 600,000
減:應付可轉換公司債折價29,28439,045
570,716560,955
國內第三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公司債之負債組成要素600,000600,000
減:應付可轉換公司債折價40,57654,102
559,424545,898
減:列為 1 年內到期部分--
合 計$1,130,140$1,106,853
- 43 - (三) 104 年 12 月 31 日每單位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及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之持有人有權分別以每股 23.5 元及 23.6 元轉換為本公司之普通股。 本公司依據 IAS 39 之規定將可轉換公司債之股票轉換權及其他嵌入性衍生性商品與轉換公司債分別認列,並將該嵌入式衍生性商品認列為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或負債。 ## 二一、應付帳款 應付工程款中屬於建造合約之應付工程保留款金額,於 104 年及 103 年 12 月 31 日分別為 1,869,970 仟元及 2,033,718 仟元。工程保留款不計息,將於個別建造合約之保留期間結束時支付。該保留期間即本公司之正常營業週期,通常超過一年。建造合約相關說明請參閱附註十一。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應付薪資及獎金$185,205$169,139
應付員工紅利與董監酬勞24,00024,000
應付保險費9,1359,291
應付勞務費5,3214,547
應付休假給付5,0757,454
應付退休金4,3424,515
其 他24,34226,332
$257,420$245,278
^{}[] - 45 - # 二三、負債準備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流動
保固責任準備$ 49,996$ 35,079
保固
103年1月1日餘額$ 39,990
本年度新增1,695
本年度使用( 6,606 )
103年12月31日餘額$ 35,079
104年1月1日餘額$ 35,079
本年度新增19,306
本年度使用( 4,389 )
104年12月31日餘額$ 49,996
保固負債準備係依工程承攬合約約定,本公司管理階層對於因保固義務所導致未來經濟效益流出最佳估計數之現值。該估計係以歷史保固經驗為基礎,並因工法、業主要求或其他影響工程品質之事件而進行調整。 本公司所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理之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依員工每月薪資 6% 提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專戶。新加坡分公司依新加坡當地法令規定,每月提撥薪資之一定比例,作為員工之公積金,並認列為退休金費用,亦屬確定提撥退休辦法。 本公司依我國「勞動基準法」辦理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理之確定福利退休計畫。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核准退休日前6個月平均工資計算。該等公司按員工每月薪資總額 6% 提撥退休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以該委員會名義存入台灣銀行之專戶,年度終了前,若估算專戶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達到退休條件之勞工,次年度3月底前將一次提撥其差額。 專戶係委託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管理,本公司並無影響投資管理策略之權利。 列入資產負債表之確定福利計畫金額列示如下: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199,697$170,524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80,032)( 64,068)
提撥短絀119,665106,456
淨確定福利負債$119,665$106,456
淨確定福利負債變動如下:
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
公允價值
淨確定福利
負債(資產)
103年1月1日餘額$ 165,020($ 66,083)$ 98,937
服務成本
當期服務成本2,687-2,687
前期服務成本2,213-2,213
利息費用(收入)2,682( 1,487)1,195
認列於損益7,582( 1,487)6,095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除包含於淨利息之金額外)-7878
精算損失-人口統計假設變動4,576-4,576
精算損失-經驗調整12,741-12,741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17,3177817,395
雇主提撥-( 15,971)( 15,971)
福利支付( 19,395)19,395-
103年12月31日餘額170,524( 64,068)106,456
服務成本
當期服務成本2,435-2,435
利息費用(收入)2,744( 1,168)1,576
認列於損益5,179( 1,168)4,011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除包含於淨利息之金額外)-( 554)( 554)
精算損失-人口統計假設變動11,260-11,260
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
公允價值
淨確定福利
負債(資產)
精算損失-財務假設變動$ 3,831$ -$ 3,831
精算損失-經驗調整10,220-10,220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25,311( 554)24,757
雇主提撥-( 15,559)( 15,559)
福利支付( 1,317)1,317-
104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199,697($ 80,032)$ 119,665
本公司因「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暴露於下列風險: 1. 投資風險: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透過自行運用及委託經營方式,將勞工退休基金分別投資於國內(外)權益證券與債務證券及銀行存款等標的,惟本公司之計畫資產得分配金額係以不低於當地銀行 2 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而得之收益。 2. 利率風險:政府公債之利率下降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惟計畫資產之債務投資報酬亦會隨之增加,兩者對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影響具有部分抵銷之效果。 3. 薪資風險: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計算係參考計畫成員之未來薪資。因此計畫成員薪資之增加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 本公司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由合格精算師進行精算,衡量日之重大假設如下: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折現率1.375%1.625%
長期平均調薪率2.000%2.000%
若重大精算假設分別發生合理可能之變動,在所有其他假設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減少)之金額如下:
104年12月31日
折現率
增加 0.25%($ 4,294)
減少 0.25%$ 4,435
長期平均調薪率
增加 0.25%$ 4,291
減少 0.25%($ 4,176)
由於精算假設可能彼此相關,僅單一假設變動之可能性不大,故上述敏感度分析可能無法反映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實際變動情形。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預期1年內提撥金額$ 3,677$ 4,011
確定福利義務平均到期期間8.7年8.7年
## 二五、權益 ### (一)股本 普通股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額定股數(仟股)350,000350,000
額定股本$3,500,000$3,500,000
已發行且已收足股款之股數
(仟股)
219,623219,623
已發行股本$2,196,229$2,196,229
### (二)資本公積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得用以彌補虧損、發放現金或
撥充股本(1)
股票發行溢價$ 378,122$ 378,122
庫藏股票交易701,267680,825
不得作為任何用途
認股權96,61596,615
$1,176,004$1,155,562
104及103年度各類資本公積餘額之調節如下:
股票發行溢價庫藏股票交易認股權
104年1月1日餘額$ 378,122$ 680,825$ 96,615
發放現金股利予子公司-20,442-
104年12月31日餘額$ 378,122$ 701,267$ 96,615
股票發行溢價庫藏股票交易認股權
103年1月1日餘額$ 378,122$ 646,756$ -
發行轉換公司債--96,615
發放現金股利予子公司-34,069-
103年12月31日餘額$ 378,122$ 680,825$ 96,615
(三)保留盈餘及股利政策 依本公司修正前章程規定,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除儘先彌補歷年虧損,並依法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外,次提撥法定盈餘公積 10%,再依主管機構規定提撥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再分配予員工紅利 1% 至 5%,董監酬勞 1% 至 5%,另股東紅利由董事會擬具分配議案,必要時得酌提特別盈餘公積或酌予保留。 依104年5月公司法之修正,股息及紅利之分派限於股東,員工非屬盈餘分派之對象。配合上述法規,本公司已於104年12月29日董事會擬議修正公司章程,尚待於105年6月13日召開之股東常會決議。員工及董監事酬勞估列基礎及實際配發情形,參閱附註二七之(五)員工福利費用。 本公司依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函、金管證發字第1010047490號函及「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後,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適用疑義問答」規定提列及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餘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 - 49 - 本公司於104年6月10日及103年5月26日舉行股東常會,分別決議通過103及102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盈餘分配案每股股利(元)
103年度102年度103年度102年度
法定盈餘公積$ 52,321$ 68,293
特別盈餘公積( 232,187)( 28,122)
現金股利329,434549,057$ 1.5$ 2.5
本公司105年3月22日董事會擬議104年度盈餘分配案及每股股利如下:
盈餘分配案每股股利(元)
法定盈餘公積$ 32,647
現金股利219,623$ 1.0
有關104年度之盈餘分配案尚待預計於105年6月13日召開之股東會決議。 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104年103年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分公司外幣財務報表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分公司外幣財務報表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年度
年初餘額$ 53,012$ 273($ 558)($ 65)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34,468( 1,689)52,854338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換算差額之份額( 379)-863-
採用權益法之換算差額所產生之相關所得稅64-( 147)-
年底餘額$ 87,165($ 1,416)$ 53,012$ 273
備供出售長期股權投資合計
金融資產比例總利比例
104年度
年初餘額$ 5,012$-$ 5,012
直接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 14,750)-( 14,750)
轉列損益項目( 3,179)-( 3,179)
年底餘額($ 12,917)$-($ 12,917)
103年度
年初餘額$ 34,183$164$ 34,347
直接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5,012-5,012
轉列損益項目( 34,183)(164)( 34,347)
年底餘額$ 5,012$-$ 5,012
(五)庫藏股票
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仟股)
103年12月31日股數13,628
104年12月31日股數13,628
子公司名稱持有股數(仟股)帳面金額市價
104年12月31日達欣開發公司13,628$ 151,331$ 196,240
103年12月31日達欣開發公司13,628$ 151,331$ 277,325
二六、收入
104年度103年度
工程收入$11,600,278$10,688,014
勞務收入187,11799,398
$11,787,395$10,787,412
# 二七、本年度淨利 ## (一)其他收入
104年度103年度
租金收入
營業租賃租金收入
  一投資性不動產$ 6,189$ 6,699
利息收入
  銀行存款3,0913,582
  其 他1,103186
4,1943,768
股利收入5,7695,392
其 他38,71340,266
$ 54,865$ 56,125
## (二)其他利益及損失
104年度103年度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利益$ 3,179$ 31,200
處分以成本衡量金融資產利益3,0402,547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672)( 334)
淨外幣兌換(損失)利益( 8,969)2,758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商品損失( 19,680)( 16,800)
其 他( 20,715)( 21,457)
($ 43,817)($ 2,086)
## (三)財務成本
104年度103年度
銀行借款利息$ 64,236$ 48,637
可轉換公司債利息23,28723,287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之利息費用總額87,52371,924
減:列入符合要件資產成本之金額( 19,030)( 14,021)
$ 68,493$ 57,903
104年度103年度
利息資本化金額$ 19,030$ 14,021
利息資本化利率2.00%-3.50%2.20%-3.00%
- 52 - (四)折舊及攤銷
104年度103年度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8,652$ 6,872
投資性不動產494518
電腦軟體2,3192,667
合 計$ 11,465$ 10,057
折舊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2,269$ 2,131
營業費用6,3834,741
其他(帳列其他收入減項)494518
$ 9,146$ 7,390
攤銷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229$ 397
營業費用2,0902,270
$ 2,319$ 2,667
(五)員工福利費用
104年度103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退職後福利
確定提撥計畫$ 25,517$ 29,500
確定福利計畫(附註二四)4,0116,095
29,52835,595
其他員工福利
薪資費用676,172644,882
保險費用55,54858,676
其 他25,83723,626
757,557727,184
員工福利費用合計$787,085$762,779
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571,356$529,244
營業費用215,729233,535
$787,085$762,779
依現行章程規定,本公司係以當年度稅後可分配盈餘皆以 1% 至 5% 分派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103年度係分別按 3% 及 2% 佔列員工紅利14,000仟元及董監事酬勞10,000仟元。 - 53 - 依104年5月修正後公司法及104年12月經董事會擬議之修正章程,本公司係以當年度扣除分派員工及董監酬勞前之稅前利益分別以 1% 至 5% 提撥員工酬勞及不高於 5% 提撥董監事酬勞。104年度估列員工酬勞14,000仟元及董監事酬勞10,000仟元,係分別按前述稅前利益之 3% 及 2% 估列,惟於105年3月22日董事會決議以現金配發員工酬勞15,000仟元及董監事酬勞10,000仟元,該等金額尚待預計於105年6月13日召開之股東常會決議修正章程後,報告股東會。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前經董事會決議之發放金額有重大變動時,該變動調整原提列年度費用,年度個體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後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於次一年度調整入帳。 本公司於104年6月10日及103年5月26日舉行股東常會,分別決議通過103及102年度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如下:
103年度102年度
現金紅利股票紅利現金紅利股票紅利
員工紅利$ 14,000$ -$ 10,000$ -
董監事酬勞10,000-10,000-
104年6月10日及103年5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配發之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與103及102年度個體財務報告認列之員工分紅及董監事酬勞金額並無差異。 有關本公司105年董事會決議之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資訊,及104與103年股東會決議之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資訊,請至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六) 外幣兌換損益
104年度103年度
外幣兌換利益總額$ 22,382$ 14,862
外幣兌換損失總額( 31,351 )( 12,104 )
淨(損失)利益($ 8,969)$ 2,758
# 二八、所得税 ## (一)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之主要組成項目
104年度103年度
當年度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者$ 85,325$ 51,247
未分配盈餘加徵37,3649,370
以前年度之調整( 1,329 )5,546
遞延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者( 487 )7,084
以前年度之調整69661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121,569$ 73,308
## 會計所得與所得稅費用之調節如下:
104年度103年度
稅前利益$448,043$596,515
稅前利益按法定稅率計算之稅額$ 76,167$101,407
免稅所得( 1,521 )( 6,654 )
未分配盈餘加徵37,3649,370
以前年度之調整( 633 )5,607
稅上不可減除之費損10,192( 36,422 )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121,569$ 73,308
本公司所適用之稅率為 17% 。 由於 105 年度股東會盈餘分配情形尚具不確定性,故 104 年度未分配盈餘加徵 10% 所得稅之潛在所得稅結果尚無法可靠決定。 ## (二)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104年度103年度
遞延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者
-國外營運機構換算$ 64($ 147)
-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4,2092,957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4,273$ 2,810
- 55 - (三)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 104年度 103年度 - 56 -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未分配盈餘
87年度以後
$758,836$602,478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143,306$ 78,071
104年度(預計)103年度(實際)
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18.89%24.49%
(五)所得稅核定情形 本公司截至102年度之所得稅申報案件,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 二九、每股盈餘 本年度淨利
104年度103年度
本年度淨利$326,474$523,207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可轉換公司債稅後利息
35,66231,623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淨利$362,136$554,830
股數 單位:仟股
104年度103年度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205,995205,995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酬勞或員工分紅
1,341670
轉換公司債50,95641,273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258,292247,938
若本公司得選擇以股票或現金發放員工酬勞或員工分紅,則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假設員工酬勞或員工分紅將採發放股票方式,並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作用時計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 - 57 - 釋每股盈餘。於次年度決議員工酬勞或員工分紅發放股數前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亦繼續考量該等潛在普通股之稀釋作用。 ## 三十、非現金交易 本公司於104及103年度進行下列非現金交易之投資及籌資活動: (一)將「長春段興安街專案」之相關營業(含資產、負債及營業)分割新設子公司(參閱附註一)。 (二)將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重分類。 ## 三一、營業租賃協議 ### (一)本公司為承租人 營業租賃係承租地上權、座車、辦公室、宿舍及倉庫,租賃期間為1至50年。所有租賃期間超過5年之營業租賃均包括每5年依市場租金行情檢視條款。於租賃期間終止時,本公司對租賃資產並無優惠承購權。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不超過1年$ 14,216$ 16,374
1~5年4,23045,812
超過5年-361,409
$ 18,446$423,595
認列於損益之租賃給付如下:
104年度103年度
最低租賃給付$ 15,647$ 18,205
### (二)本公司為出租人 營業租賃係出租本公司所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租賃期間為1至5年。所有營業租賃合約均包含承租人於行使續租權時,依市場租金行情調整租金之條款。承租人於租賃期間結束時,對該不動產不具有優惠承購權。 -58-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不超過1年$ 6,270$ 6,497
1~5年17,44515,204
$ 23,715$ 21,701
## 三二、資本風險管理 本公司進行資本管理以確保能夠於繼續經營之前提下,藉由將債務及權益餘額最適化,以使股東報酬極大化。本公司104及103年度均維持一致策略。 本公司資本結構係由本公司之淨債務(即借款減除現金及約當現金)及權益(即股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其他權益項目及非控制權益)組成。 除於附註十九所列示者外,本公司不須遵守其他外部資本規定。 本公司主要管理階層每季重新檢視本公司資本結構,其檢視內容包括考量各類資本之成本及相關風險。本公司依據主要管理階層之建議,將藉由支付股利、發行新股、買回股份及舉借債務等方式平衡其整體資本結構。 ## 三三、金融工具 ### (一)公允價值資訊-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帳面金額趨近其公允價值或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 ### (二)公允價值資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 1. 公允價值層級 104年12月31日
第1等級第2等級第3等級合計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國內上市(櫃)有價證券
-權益投資$ 83,250$ -$ -$ 83,250
基金受益憑證453,809--453,809
合計$ 537,059$ -$ -$ 537,059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持有供交易之衍生金融負債$ -$ -$ 51,360$ 51,360
^{}[] 103年12月31日
第1等級第2等級第3等級合計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國內上市(櫃)有價證券
-權益投資$ 100,000$ -$ -$ 100,000
基金受益憑證128,142--128,142
合計$ 228,142$ -$ -$ 228,142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持有供交易之衍生金融負債$ -$ -$ 31,680$ 31,680
104及103年度無第1等級與第2等級公允價值衡量間移轉之情形。 2. 金融工具以第3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調節 104年度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衍生工具
年初餘額$ 31,680
認列於損益(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淨損)
-未實現19,680
年底餘額$ 51,360
103年度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衍生工具
年初餘額$ -
新增14,880
認列於損益(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淨損)
-未實現16,800
年底餘額$ 31,680
3. 第3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評價技術及輸入值 衍生工具-可轉換公司債係採用二元樹可轉債評價模型估算公允價值,採用之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為無風險利率及風險折現率。當無風險利率及風險折現率增加,該等衍生工具公允價值將會增加。 - 60 - (三)金融工具之種類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放款及應收款(註1)$5,928,852$5,032,346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註2)741,472465,096
其他金融資產231,372255,731
金融負債
持有供交易金融負債51,36031,680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註3)8,124,4628,587,259
註 1:餘額係包含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存出保證金、工程存出保證金等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放款及應收款。 (四)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本公司主要金融工具包括權益投資、放款及應收款、應付帳款、應付公司債及借款。本公司之財務管理部門係為各業務單位提供服務,統籌協調進入國內與國際金融市場操作,藉由依照風險程度與廣度分析暴險之內部風險報告監督及管理本公司營運有關之財務風險。該等風險包括市場風險(包含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其他價格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 財務管理部門每季對本公司之董事會提出報告,該董事會係為專責監督風險與落實政策以減輕暴險之獨立組織。 1. 市場風險 本公司之營運活動使本公司承擔之主要財務風險為外幣匯率變動風險以及利率變動風險。 (1) 匯率風險 本公司從事外幣計價之工程承攬與發包,因而使本公司產生匯率變動之風險。針對匯率風險之管理,本公司定 期檢視受匯率影響之資產及負債,並做適當調整,以控管外匯波動產生之風險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非功能性貨幣計價之貨幣性資產帳面金額請參閱附註三八。 本公司主要受到美金、人民幣及新加坡幣匯率波動之影響。 下表詳細說明當新台幣(功能性貨幣)對各攸關外幣之匯率增加及減少 1%時,本公司之敏感度分析。1%係為集團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匯率風險時所使用之敏感度比率,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外幣匯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敏感度分析僅包括流通在外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並將其期末之換算以匯率變動 1%予以調整。下表之正數係表示當新台幣相對於各相關貨幣升值 1%時,將使稅後淨利增加之金額;當新台幣相對於各相關外幣貶值 1%時,其對稅後淨利之影響將為同金額之負數。
損益美金之影響人民幣之影響新加坡幣之影響
104年度103年度104年度
$237$154$9
$ 8
$ 717
(2) 利率風險 因本公司內之個體同時以固定及浮動利率借入資金,因而產生利率暴險。本公司藉由維持一適當之固定及浮動利率組合來管理利率風險。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受利率暴險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帳面金額如下: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具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金融資產$ 209,064$ 730,688
-金融負債1,230,6411,107,354
具現金流量利率風險
-金融資產1,665,994877,967
-金融負債2,719,7133,521,173
若利率增加 0.5%,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本公司 104 及 103 年度持有之具公允價值利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將使公平價值分別減少 868 仟元及 3,032 仟元;具現金流量利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將分別有現金流入 6,914 仟元及 3,644 仟元。當利率減少 0.5%時,其影響為同金額之負數。 若利率增加 0.5%,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本公司 104 及 103 年度持有之具公允價值利率風險之金融負債將使公平價值分別增加 5,107 仟元及 4,596 仟元;具現金流量利率風險之金融負債將分別有現金流出 11,287 仟元及 14,613 仟元。當利率減少 0.5%時,其影響為同金額之負數。 本公司因持有上市櫃有價證券及基金受益憑證而產生權益價格暴險。 若權益價格下跌 5%,104 及 103 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將因持有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分別減少 26,853 仟元及 11,407 仟元。 - 63 - 2.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拖欠合約義務而造成集團財務損失之風險。截至資產負債表日,本公司可能因交易對方未履行義務及本公司提供財務保證造成財務損失之最大信用風險暴險主要係來自於: (1) 個體資產負債表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帳面金額。 (2) 本公司提供財務保證所產生之或有負債金額。 本公司採行之政策係僅與信譽卓著之對象進行交易,並於必要情形下取得足額之擔保以減輕因拖欠所產生財務損失之風險。本公司僅與評等相當於投資等級以上(含)之企業進行交易。該等資訊係由獨立評等機構提供;倘無法取得該等資訊,本公司將使用其他公開可取得之財務資訊及彼此交易記錄對主要客戶進行評等。本公司持續監督信用暴險以及交易對方之信用評等,並將總交易金額分散至各信用評等合格之客戶,並透過每年由權責部門複核及核准之交易對方信用額度限額控制信用暴險。 本公司之信用風險主要係集中於本公司前十大客戶,截至104年及103年12月31日止,應收帳款總額來自前述客戶之比率分別為 68% 及 48% 。 3. 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已建立適當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架構,以因應本公司短期、中期及長期之籌資與流動性的管理需求。本公司透過維持足夠的準備及銀行融資額度、持續地監督預計與實際現金流量,以及使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到期組合配合,來管理流動性風險。 下表詳細說明本公司已約定還款期間之非衍生金融負債剩餘合約到期分析,其係依據本公司最早可能被要求還款之日期,並以金融負債未折現現金流量編製,其包括利息及本金之現金流量。 - 64 - 本公司可被要求立即還款之銀行借款,係列於下表中最早之期間內,不考慮銀行立即執行該權利之機率;其他非衍生金融負債到期分析係依照約定之還款日編製。 ## 104年12月31日
要求即付或
短於1個月
1至3個月3個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負債
無附息負債$ 609,445$ 1,554,401$ 751,868$ 1,408,891$ -
浮動利率工具180,833411,667464,5001,662,713-
應付公司債---1,130,140-
$ 790,278$ 1,966,068$ 1,216,368$ 4,201,744$ -
## 103年12月31日
要求即付或
短於1個月
1至3個月3個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負債
無附息負債$ 510,541$ 1,345,315$ 937,831$ 1,200,625$ -
浮動利率工具200,833622,667107,5001,970,273619,900
應付公司債---1,106,853-
$ 711,374$ 1,967,982$ 1,045,331$ 4,277,751$ 619,900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無擔保借款
-已動用金額$1,650,833$1,760,833
-未動用金額2,710,0001,599,167
$4,360,833$3,360,000
擔保借款
-已動用金額$1,068,880$1,760,340
-未動用金額1,583,7501,931,160
$2,652,630$3,691,500
三四、關係人交易 除已於其他附註揭露外,本公司與關係人間之交易如下: (一)工程發包
工程代號合約總價本年度已認列之工程成本累積已認列之工程成本應付帳款
104年度
其他關係人
11114$ 1,750$ 282$ 1,232$ 134
112082,7142,3212,321234
子公司113129,0007,2007,200-
114012,8572,8572,857-
1140224,00013,20013,200-
1150710,0005,0005,0005,000
$ 50,321$ 30,860$ 31,810$ 5,368
103年度
其他關係人
11114$ 1,750$ -$ 950$ 106
1100744,68043044,586-
子公司112051,2401,3351,33550
112078,0006,4006,400-
11308370370370-
111128,5003,4003,400-
$ 64,540$ 11,935$ 57,041$ 156
本公司與關係人間工程發包價格及工程付款條件與非關係人相當。 (二)應收關係人款項
帳列項目關係人類別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其他應收款(帳列其他流動資產項下)子公司$ 37,580$ 16,734
關聯企業1,2601,260
$ 38,840$ 17,994
流動在外之應收關係人款項未收取保證。104及103年度應收關係人款項並未提列呆帳費用。 (三)租金收入
關係人類別104年度103年度
子公司$ 3,898$ 4,494
其他關係人$ 36$ 36
- 66 - 本公司與關係人間之租賃契約,其有關租金之決定及收取方法,和一般租賃交易相當。 ## (四)其他關係人交易 本公司為子公司提供部分管理服務,104及103年度認列之管理服務收入分別為21,248仟元及8,787仟元,並予以適當分攤至發生成本之相關管理部門。 ## (五)主要管理階層薪酬
104年度103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63,056$ 66,739
退職後福利2,8955,791
$ 65,951$ 72,530
## (六)其他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關係人名稱與本公司之關係 長佳機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該公司之董事長為本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人之二親等以內親屬 品欣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該公司為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正欣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該公司之董事長為本公司之董事長 ## 三五、質抵押之資產 本公司將下列資產業已質抵押作為長、短期銀行借款及工程履約保證之擔保品:
104年12月31日103年12月31日
質押活存(帳列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項下)$ 145,069$ 156,731
質押定存(帳列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項下)86,30399,000
在建房地2,044,4082,022,79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42,335136,836
投資性不動產73,74178,827
長期預付租金(含1年內到期)-1,161,471
$ 2,391,856$ 3,655,655
除其他附註所述者外,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有下列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本公司已開立之工程履約保證票據計約 6,920,364 仟元。 三七、重大期後事項 為調整海外投資架構及簡化作業樽節成本,本公司已於 105 年 1 月 19 日完成 100% 持有海外子公司 Dacin Group 公司之清算作業。 三八、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 以下資訊係按本公司及分公司之功能性貨幣以外之外幣彙總表達,所揭露之匯率係指該等外幣換算至功能性貨幣之匯率。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如下:
帳面金額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元$85832.86(美元:新台幣)$28,196
美元91.414(美元:新加坡幣)310
人民幣13,0754.977(人民幣:新台幣)65,077
新加坡幣4123.24(新加坡幣:新台幣)962
$ 94,545
非貨幣性項目
採權益法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
美元28,78632.86(美元:新台幣)$945,77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美元18932.86(美元:新台幣)$6,213
103 年 12 月 31 日
帳面金額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元$57631.65(美元:新台幣)$18,243
美元91.322(美元:新加坡)300
外 幣匯 率帳面金額
人民幣$ 2245.092(人民幣:新台幣)$ 1,142
新加坡幣3,60923.94(新加坡幣:新台幣)86,397
$ 106,082
非貨幣性項目
採權益法之子公司
及關聯企業
美 元29,86331.65(美元:新台幣)$ 945,156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人民幣5,1065.092(人民幣:新台幣)$ 25,998
美 元19531.65(美元:新台幣)6,170
$ 32,168
本公司於104及103年度外幣兌換(損失)利益(已實現及未實現)分別為(8,969)仟元及2,758仟元,由於外幣交易之貨幣種類繁多,故無法按各重大影響之外幣別揭露兌換損益。 三九、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及(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1. 資金貸與他人。(附表一) 2. 為他人背書保證。(附表二) 3. 年底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部分)。(附表三) 4.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臺幣 3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無) 5.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 3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無) 6.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 3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無) 7.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無) 8.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附表四) 9.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10. 被投資公司資訊。(附表五) 1.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資金匯出入情形、持股比例、投資損益、年底投資帳面金額、已匯回投資損益及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附表六) - 70 - ^{}[] 道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轉投資公司 ^{}[] 資金資與他人 附表一
編號資出資金之公司資與對象往來項目是否為併入本年度最高餘額年底餘額實際動支金額利率區間資金資與性質業務往來金額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原因提列備註資金資與限額資金資與最高限額
其他金額其他金額
1Dacin Asia Holdings Ltd.道欣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應收關係企業款項$ 4,995
(152仟美元)
$ 2,465
(75仟美元)
$ 2,465
(75仟美元)
4%短期資金融通$ -(註三)$ --$ -$ 375,360
(11,423仟美元)
(註一)
$ 375,360
(11,423仟美元)
(註一)
1Dacin Asia Holdings Ltd.道欣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應收關係企業款項16,594
(505仟美元)
8,215
(250仟美元)
8,215
(250仟美元)
4%短期資金融通-(註三)---375,360
(11,423仟美元)
(註一)
375,360
(11,423仟美元)
(註一)
1Dacin Asia Holdings Ltd.DACIN VIETNAM TAN TAO COMPANY LIMITED應收關係企業款項16,759
(510仟美元)
--4%短期資金融通-(註三)---375,360
(11,423仟美元)
(註一)
375,360
(11,423仟美元)
(註一)
1Dacin Asia Holdings Ltd.Mayang Dacin Development Sdn Bhd應收關係企業款項328,600
(10,000仟美元)
328,600
(10,000仟美元)
175,242
(5,333仟美元)
3.05%短期資金融通-(註三)---375,360
(11,423仟美元)
(註一)
375,360
(11,423仟美元)
(註一)
2道欣國際控股有限公司道欣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應收關係企業款項26,551
(808仟美元)
13,144
(400仟美元)
13,144
(400仟美元)
4%短期資金融通-(註三)---37,000
(1,126仟美元)
(註二)
55,468
(1,688仟美元)
(註二)
3道欣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DACIN VIETNAM TAN TAO COMPANY LIMITED應收關係企業款項43,047
(1,310仟美元)
16,430
(500仟美元)
16,430
(500仟美元)
4%短期資金融通-(註三)---45,807
(1,394仟美元)
(註二)
68,677
(2,090仟美元)
(註二)
註一:Dacin Asia Holdings Ltd.對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者之資與總額不得超過Dacin Asia Holdings Ltd.按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表淨值之 40%,其個別資與金額以不超過Dacin Asia Holdings Ltd.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表淨值之 40%為限。 註二:道欣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及道欣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對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者之資與總額不得超過道欣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及道欣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按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表淨值之 15%,其個別資與金額以不超過道欣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及道欣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表淨值之 10%為限。 註三: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 50%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因短期融通資金需要,且其往來金融機構已無融通使用額度,經評估財務狀況良好有償還能力。 ## 為他人背書保證 民國 104 年度 附表二
編號背書保證者
公司名稱
被背書保證對象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
(註一)
本年最高背書保證餘額年底背書保證餘額實際動支金額以財產擔保之背書保證金額累計背書保證金額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背書保證最高限額(註一)屬本公司對子公司背書保證屬子公司對本公司背書保證屬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
公司名稱關係
0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統○○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 1,317,738$ 65,000$ -$ -$ -1.45---
宏安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原宏安旅館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1,317,738100,000---2.23---
統○○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間依合約規定互保之公司1,317,738387,500---8.65---
Dacin Asia Holdings Ltd.本公司與子公司持有普通股股權合併計算超過 50% 之被投資公司1,317,738328,600328,600184,016-7.34Y--
DACIN VIETNAM TAN TAO COMPANY LIMITED本公司與子公司持有普通股股權合併計算超過 50% 之被投資公司1,317,738365,239---8.16Y--
達林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與子公司持有普通股股權合併計算超過 50% 之被投資公司1,317,7381,201,1001,201,100--26.82Y--
$ 2,447,439$ 1,529,700$ 184,016$ -54.65$ 3,294,344
註一:融資背書保證及其他背書保證最高限額為實收資本額之 1.5 倍;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則為融資背書保證及其他背書保證最高限額之 40%。 - 72 - 附表三 註一:上市櫃公司證券係按104年12月底之收盤價,未上市櫃公司股票係按股權淨值或帳面價值,開放型基金受益憑證係按104年12月底之基金淨資產價值。 註二: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及非流動之帳面金額係年底公平價值。 註三:被投資公司及關聯企業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表五及六。 ^{}[]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轉投資公司 ^{}[]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1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 附表四
帳列應收款項之公司交易對象名稱關係應收關係人
款項餘額
還轉率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應收關係人款項
期後收回金額
提升備抵
呆帳金額
金額處理方式
Dacin Asia Holdings Ltd.Mayang Dacin Development Sdn Bhd關係企業其他應收款
$ 186,500
註一$ --$ -$ -
註一:係 Dacin Asia Holdings Ltd.提供 Mayang Dacin Development Sdn Bhd 資金貸與,故未能計算其還轉率。 -74- 民國104年度 附表五 、為新台幣仟元 註一:子公司。 註二:係按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 註三:係按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 註四:係本公司採權益法計價之被投資公司。 註五:係本公司於104年8月31日將所持有之興安街地上權及其相關之資產、負債及營業分割至達林開發公司。 # 大陸投資資訊 民國104年度 附表六 註一:投資損益係按經台灣投資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認列。 註二:依據投審會97.8.29「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審查原則」規定為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淨值×60%計算。 註三:因大陸事業上海戴威士餐軟有限公司及達欣諮詢(上海)有限公司業已結束營業,並已分別於94年1月10日及100年8月18日業經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撤銷透過第三地區投資事業間接在大陸地區投資業,但股本尚未匯回,故該額度係包含原始匯出投資該等公司3,504仟美元。 ^{}[] 股票代碼:2535 #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 民國105及104年第2季 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2號9樓 §目 錄§
頁次財務報告附註編號
一、封 面1-
二、目 錄2-
三、會計師核閱報告3~4-
四、合併資產負債表5-
五、合併綜合損益表6~7-
六、合併權益變動表8-
七、合併現金流量表9~10-
八、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一)公司沿革11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11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12~17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17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17
(六)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18~46六~三五
(七)關係人交易47~48三六
(八)質抵押之資產48三七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49三八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49三九
(十二)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匯率資訊49~51四十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51~52、54~59四一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51~52、60四一
3.大陸投資資訊52、61四一
(十四)部門資訊52~53四二
- 2 - # 會計師核閱報告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05年及104年6月30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05年及104年4月1日至6月30日以及民國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民國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審計準則公報第36號「財務報表之核閱」規劃並執行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故無法對上開合併財務報告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如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十四所述,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中,部分非重要子公司之財務報表未經會計師核閱,其民國105年及104年6月30日之資產總額分別為新台幣(以下同)106,801仟元及82,717仟元,分別佔合併資產總額之 0.65% 及 0.58%;其負債總額分別為56,735仟元及28,758仟元,分別佔合併負債總額之 0.49% 及 0.29%;民國105年及104年4月1日至6月30日之綜合損益分別為5,772仟元及642仟元,分別佔合併綜合損益之 5.12% 及 3.87%。民國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綜合損益分別為5,669仟元及1,153仟元,分別佔合併綜合損益之 2.20% 及 1.48%。又如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十五所述,民國105年及104年6月30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餘額分別計42,143仟元及16,736仟元,其民國105年及104年4月1日至6月30日認列之綜合損益分別計3,534仟元及(3,704)仟元及民國105年及104年1月1 -3- 日至6月30日認列之綜合損益分別計31,521仟元及(5,687)仟元,暨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一附註揭露事項所述轉投資事業之相關資訊,係依據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認列。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上段所述該等子公司及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倘經會計師核閱,對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合併財務報表之可能影響外,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而須作修正之情事。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趙永祥 會計師 張清福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書字第1050024633號 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中華民國105年8月9日 ^{}[] 通航员机构的有效工作指导书 ^{}[] 民航105年6月30日 ^{}[] 2018年12月31日及6月30日 ^{}[] 学校:新台幣行次
105年6月30日 (期初期)104年12月31日 (结束前)104年6月30日 (结束时)
%%
机构简表
1100现金及所管现金(附註六)$ 2,768,37917$ 2,112,81914$ 1,419,37810
1125保供自售金融资产-流動(附註八)248,8102455,809575,0501
1147应付给予错之债务工具投资-流动(附註十)176,5001140,0001140,0001
1156港机票据526,4513193,2581123,0191
1179港现债权(附註十一及十二)3,779,369233,907,728263,425,93724
1199港航建造合同款(附註十三)727,4805640,69941,597,47311
1200其他港发款(附註十一及三六)158,0341199,2791179,6431
1321转售其他(附註十三)77,581187,2441140,2961
1324实现其他(附註十三及三七)4,474,565274,187,422275,655,14527
1474通过行经暂用(附註十三)41,604-41,604-37,800-
1476其他金融资产-流动(附註三七)144,3961145,0691136,2011
1478工程及合规项目经理金87,5571117,8141164,5961
1479其他流动资产(附註十九、三十及三七)232,7701132,5401271,6492
11XX流动资产递交15,680,4878312,419,2978111,577,13681
非流动资产
1523保供自售金融资产-非流动(附註八)84,875-85,250187,5001
1545以成本储量之金融资产-非流动(附註九)789,6925794,0495799,0905
1550使用保证法之经营(附註十五)42,143-11,026-16,736-
1650市购买、应用及供应(附註十七及三七)436,9393461,8143465,5953
1760投资性市购买(附註十八)216,0131219,201297,1291
1848通知所得税资产(附註四)48,342-58,984-52,232-
1988其他金融资产-非流动(附註三七)85,207186,3031100,2701
1985关联预付保金-非流动(附註十九及三七)1,099,73271,111,97671,124,4018
1998其他非流动资产22,846-26,899-24,585-
15XX非流动资产递交2,825,859172,854,362192,727,52819
1XXX资产递交16,306,52610215,273,65910216,306,654100
代 表 目 信 次 程 目
流动目录
2100短期债权(附註三一及三七)$ 614,7934$ 728,3815$ 551,0014
2120转账和发帛金融资产-流动(附註七及二二)33,630-----
2150港付票据28,438-30,523-41,431-
2170港付债权(附註十二、三三及三四)3,881,618243,940,935263,577,45025
2190港付建造合同款(附註十三)1,807,59611837,0895647,3525
2206港付款列203,9951--308,9922
2219其他港付款(附註二四)229,5941290,4332230,4632
2230本期所得税资金(附註四)64,744-73,969-57,102-
2250负债率债-流动(附註二五)51,531-49,996-48,255-
2212经营其他款(附註十九)103,4741103,9461105,5081
2320一年内利润之关联债权及港付公司债(附註三一、三二及三七)1,901,59812458,9943110,0001
2399其他流动资产86,1771107,106150,942-
21XX流动资产递交3,011,420556,644,954433,718,29740
非流动资产
2591持有非发帛金融资产-非流动(附註七及二二)--31,360-39,300-
2530港付公司债(附註二三)--1,130,14071,118,4018
2548关联债权(附註二一及三七)2,334,682142,514,607172,858,42920
2660非预定减利资金-非流动(附註四及三六)95,7861119,6651106,9281
2643非入保现金100,5011100,5011501-
2570通知所得税资金(附註四)23,297-25,438-23,392-
25XX非流动资产递交2,554,266163,939,731264,146,84929
2XXX资产递交11,565,6867110,584,695699,865,14669
附录四未公司营业之项目
股 本
3110普通股2,196,229142,196,229142,196,22916
3200营业公债1,189,65271,176,00481,179,0048
供货流动
3310法定直接公债458,0083425,3613425,3613
3350本分权流动501,5985758,8365574,8444
3300经营流动1,259,62681,184,19781,000,2057
3400其他债务29,510-72,832-20,292-
3500承接税类(151,531)(1)(151,531)(1)(151,531)(1)
31XX未公司营业之债务递交4,533,646284,477,931294,241,39930
36XX非结构信息206,9941211,0332158,1191
35XX债务递交4,740,640294,688,964314,439,51831
负债两期退还
^{}[] 重节表:三人三 ^{}[] 1 ^{}[] 通用工行业协会会员机构有关之小组合。 ^{}[] (请多付加费及待联合会计科事务所所持有的公共卫生项目组就联合) ^{}[] 邮政人:李章祥 ^{}[] 会计主管:孙汉忠 ^{}[] 1 ^{}[] 煤炊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全国综合招募表 ^{}[] 民國105年及104年4月1日至6月30日以及民国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6月30日 ^{}[] (僅經核開一本僅十部公報屬計準附重線) ^{}[]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 每股盈餘為元
代碼105年4月1日至6月30日104年4月1日至6月30日105年1月1日至6月30日104年1月1日至6月30日
金額%金額%金額%金額%
4000營業收入(附註十六及三八)$3,753,986100$2,624,873100$6,774,998100$5,110,464100
5000營業成本(附註十六、二九及三六)3,491,053932,413,817926,284,855934,670,67091
5950營業毛利262,9337211,0568490,1407439,7949
6000營業費用(附註二九及三六)58,112293,5063155,6442191,4104
6900營業淨利204,8215117,5505334,4965248,3845
7010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其他收入(附註二九及三六)11,496-7,784-24,187-18,258-
7020其他利益及損失(附註二九)651-( 9,250)-25,178-( 19,684)-
7050財務成本(附註二九)( 19,323)-( 20,516)( 1)( 40,489)( 1)( 40,952)( 1)
7060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附註十五)4,212-( 2,107)-32,1621( 6,631)-
7000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2,964)-( 24,089)( 1)41,038-( 49,009)( 1)
7900稅前淨利201,857593,4614375,5345199,3754
7950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三十)52,278157,059281,244178,4381
8200本期淨利149,579436,4022294,2904120,9373
其他綜合損益後續可能重分額至損益之項目
8361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附註二七)( 26,364)( 1)( 14,883)( 1)( 20,660)-( 30,553)( 1)
8362備供出售金融買產未實現評價損失(附註二七)( 9,710)-( 4,757)-( 15,318)-( 12,048)-
8370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附註十五及二七)( 816)-( 217)-( 772)-( 598)-
8399與可能重分額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附註四、二七及三十)139-59-131-102-
8500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36,751)( 1)( 19,818)( 1)( 36,619)-( 43,097)( 1)
8500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112,8283$ 16,5841$ 257,6714$ 77,8402
代碼105年4月1日至6月30日104年4月1日至6月30日105年1月1日至6月30日104年1月1日至6月30日
金額%金額%金額%金額%
淨利歸屬於:
8610本公司當主$ 148,3454$ 36,9331$ 295,0324$ 121,9342
8620非控制權益1,234-( 531)-( 742)-( 997)-
8600$ 149,5794$ 36,4021$ 294,2904$ 120,9572
經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本公司當主$ 111,1873$ 19,9521$ 261,7104$ 83,9292
8720非控制權益1,641-( 3,368)-( 4,039)-( 6,089)-
8700$ 112,8283$ 16,5841$ 257,6714$ 77,8402
每款最輕(附註三一)
9710基本$ 0.72$ 0.18$ 1.43$ 0.59
9810錯擇$ 0.59$ 0.18$ 1.18$ 0.54
(請參閱動業眾信聯合會於阿事務所民國105年8月9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王人三 經理人:廖榮彬 會計主管:鄭瓜慶 ^{}[] 道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2019年11月14日 6月30日 ^{}[] (僅經核開《本報》第21版第19專則重修) ^{}[] 單位:新台幣仟元,權 ^{}[] 每股股利為元
代碼資本公積供貨其他權益項目資本公積權益項目
供應其他權益項目
法定盈餘公積特別盈餘公積未分配盈餘信託金等金融資產及實收儲益
A1104年1月1日餘額$2,196,229$1,155,562$373,040$232,187$602,478$53,285$5,012($151,331)$4,466,462$204,208
103年度盈餘指標及分配
B1提列法定盈餘公積--52,321-(52,321)-----
B3期轉特別盈餘公積---(232,187)232,187-----
B5現金股利一每股1.5元----(329,434)---(329,434)(329,434)
C1宣告發放現金股利予子公司視為庫藏股交易-20,442------20,442-
D110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淨利(稅)----121,934---121,934(997)
D3104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其他綜合權益-----(25,957)(12,048)-(38,005)(5,092)
Z1104年6月30日餘額$2,196,229$1,176,004$425,361$-$578,844$27,328($7,036)($151,331)$4,241,399$198,119
A1105年1月1日餘額$2,196,229$1,176,004$425,361$-$758,836$85,749($12,917)($151,331)$4,477,931$211,033
104年度盈餘指標及分配:
B1提列法定盈餘公積--32,647-(32,647)-----
B5現金股利一每股1.0元----(219,623)---(219,623)(219,623)
C1宣告發放現金股利予子公司視為庫藏股交易-13,628------13,628-
D1105年1月1日至6月30日淨利(稅)----295,032---295,032(742)
D3105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其他綜合權益-----(18,004)(15,318)-(33,322)(5,297)
Z1105年6月30日餘額$2,196,229$1,189,632$458,008$-$801,598$67,745($28,235)($151,331)$4,533,646$206,994
股利之附註價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份。 (請參閱點第3位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05年8月9日核開報告) ^{}[] 維護人:廖寶邦 ^{}[] 會計主管:鄭政豪 ^{}[]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合併現金流量表 ^{}[] 民國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6月30日 ^{}[]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105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104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本期稅前淨利$ 375,534$ 199,375
A20010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折舊費用5,3465,095
A20200攤銷費用1,1561,489
A20300呆帳費用迴轉利益( 38,345)-
A20400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淨(利益)損失( 17,760)7,620
A20900財務成本40,48940,952
A21200利息收入( 7,885)( 7,251)
A22300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損益之份額( 32,162)6,631
A22500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155214
A23100處分投資利益( 567)( 6,215)
A29900長期預付租金攤提12,24412,289
A30000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30應收票據( 333,193)78,386
A31150應收帳款166,694( 153,382)
A31170應收建造合約款( 78,290)78,613
A31180其他應收款7,3714,998
A31200在建及待售房地( 286,242)82,975
A31240其他流動資產( 40,227)( 29,967)
A31250其他金融資產1,71920,470
A32130應付票據( 2,095)24,147
A32150應付帳款( 58,937)( 195,636)
A32170應付建造合約款970,50793,134
A32180其他應付款項( 60,536)( 68,241)
A32200負債準備1,93513,176
A32210預收房地款4,52820,584
A32230其他流動負債( 20,929)( 42,616)
A32240淨確定福利負債( 23,879)372
A32990其他與營業活動相關之項目30,257( 38,993)
A33000營運產生之現金616,888148,219
代碼105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104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A33100收取之利息$ 4,855$ 4,182
A33300支付之利息( 29,183)( 41,545)
A33500支付之所得税( 79,827)( 45,560)
AAAA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512,73365,296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300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66,045)( 158,070)
B00400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270,567214,155
B00600取得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 136,500)( 140,000)
B00700處分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價款100,000-
B01300處分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價款-35,581
B02700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473)( 15,218)
B02800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109-
B03700存出保證金增加-( 790)
B03800存出保證金減少26950
B04500購置電腦軟體( 6)( 1,210)
B05400減少(購置)投資性不動產2,926( 4,034)
BBBB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170,847( 69,536)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0100短期借款減少( 140,676)( 609,364)
C01600舉借長期借款231,15559,440
C01700償還長期借款( 108,825)( 5,000)
CCCC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8,346)( 554,924)
DDDD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9,692)( 4,122)
EEEE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減少)數655,542( 563,286)
E00100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2,112,8281,982,664
E00200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2,768,370$1,419,378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105年8月9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王人正 經理人:廖榮邦 會計主管:鄭双慶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 105 年及 104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僅經核閱,未經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一、公司沿革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設立於 56 年 2 月,主要從事於土木及建築等工程之承攬及施工暨其相關業務之經營及投資;本公司股票自 85 年 3 月起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 本公司為為落實專案分工及強化整體競爭力,於 104 年 9 月將「長春段興安街專案」之相關營業(含資產、負債及營業)分割新設 100 % 持有之子公司「達林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並以 104 年 8 月 31 日為分割基準日。分割資產之帳面價值列示如下:
資產及負債
在建工程$ 161,087
預付費用-權利金1,161,471
長期借款-擔保借款( 619,900)
淨資產$ 702,658
本合併財務報告於 105 年 8 月 9 日經董事會通過。 - 11 - (一) 經金管會認可將於 106 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國際會計準則(IAS)、解釋(IFRIC)及解釋公告(SIC)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發布金管證審字第 1050026834 號函,認可 106 年適用之 IFRS、IAS、IFRIC 及 SIC(以下稱「IFRSs」)。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IASB發布之生效日(註1)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2014 年 7 月 1 日(註 2)
「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2014 年 7 月 1 日
「2012-2014 週期之年度改善」2016 年 1 月 1 日(註 3)
IFRS 10、IFRS 12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個體:適用合併報表之例外規定」2016 年 1 月 1 日
IFRS 11 之修正「聯合營運權益之取得」2016 年 1 月 1 日
IAS 1 之修正「揭露倡議」2016 年 1 月 1 日
IAS 16 及 IAS 38 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法之闡釋」2016 年 1 月 1 日
IAS 16 及 IAS 41 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物」2016 年 1 月 1 日
IAS 19 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金」2014 年 7 月 1 日
IAS 36 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2014 年 1 月 1 日
IAS 39 之修正「衍生工具之約務更替與避險會計之持續適用」2014 年 1 月 1 日
IFRIC 21「公課」2014 年 1 月 1 日
- 12 - 除下列說明外,適用上述106年適用之IFRSs規定將不致造成合併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1. IAS 36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IAS 36之修正係釐清合併公司僅須於認列或迴轉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減損損失當期揭露其可回收金額。此外,已減損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可回收金額若以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衡量,合併公司將揭露公允價值層級,對屬第3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並將額外揭露衡量公允價值之評價技術及每一關鍵假設。若以現值法衡量公允價值減處分成本,須增加揭露所採用之折現率。前述修正將於106年追溯適用。 2. 2010-2012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0-2012週期之年度改善修正IFRS 8「營運部門」及IFRSs 24「關係人揭露」等若干準則。 IFRS 8之修正係釐清若合併公司將具有相似經濟特性之營運部門彙總揭露,應於合併財務報告揭露管理階層於運用彙總基準時所作之判斷。此外,該修正亦釐清合併公司僅於部門資產定期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時,始應揭露應報導部門資產總額至企業資產總額之調節資訊。106年追溯適用IFRS 8之修正時,將增加彙總基準判斷之說明。 106年追溯適用IFRS 13之修正時,折現之影響不重大之無設定利率短期應收款及應付款將按原始發票金額衡量。 3. IAS 16及IAS 38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法之闡釋」 - 13 -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合併公司仍持續評估 106 年適用之 IFRSs 修正規定對各期間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二)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 IFRSs 合併公司未適用下列業經 IASB 發布但未經金管會認可之 IFRSs。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除 IFRS 15 應自 107 年度開始適用外,金管會尚未發布其他準則生效日。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IASB發布之生效日(註1)
IFRS 2 之修正「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分類與衡量」2018 年 1 月 1 日
IFRS 9「金融工具」2018 年 1 月 1 日
IFRS 9 及 IFRS 7 之修正「強制生效日及過渡揭露」2018 年 1 月 1 日
IFRS 10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未 定
IFRS 15「客戶合約之收入」2018 年 1 月 1 日
IFRS 15 之修正「IFRS 15 之闡釋」2018 年 1 月 1 日
IFRS 16「租賃」2019 年 1 月 1 日
IAS 7 之修正「揭露倡議」2017 年 1 月 1 日
IAS 12 之修正「未實現損失之遞延所得稅資產之認列」2017 年 1 月 1 日
- 14 - ## 金融資產之認列及衡量 (1) 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之經營模式而持有該金融資產,則該金融資產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此類金融資產後續係按有效利率認列利息收入於損益,並持續評估減損,減損損益認列於損益。 合併公司投資非屬前述條件之金融資產,係以公允價值衡量,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損益。惟合併公司得選擇於原始認列時,將非持有供交易之權益投資指定為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此類金融資產除股利收益認列於損益外,其他相關利益及損失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後續無須評估減損,累積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亦不重分類至損益。 - 15 - 加,則其備抵信用損失係按未來12個月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若前述金融資產之信用風險自原始認列後已顯著增加且非低信用風險,則其備抵信用損失係按剩餘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但未包括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之應收帳款必須按存續期間之預期信用損失衡量備抵信用損失。 2. IFRS 15「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及相關修正 合併公司於適用 IFRS 15 時,係以下列步驟認列收入: IFRS 15 及相關修正生效時,合併公司得選擇追溯適用至比較期間或將首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首次適用日。 3. IFRS 16「租賃」 IFRS 16 係規範租賃之會計處理,該準則將取代 IAS 17「租賃」及相關解釋。 於適用 IFRS 16 時,若合併公司為承租人,除小額租賃及短期租賃得選擇採用類似 IAS 17 之營業租賃處理外,其他租賃皆應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上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合併綜合損益表應分別表達使用權資產之折舊費用及租賃負債按有效 - 16 - 利息法所產生之利息費用。在合併現金流量表中,償付租賃負債之本金金額表達為籌資活動,支付利息部分則列為營業活動。 對於合併公司為出租人之會計處理預計無重大影響。 IFRS 16 生效時,合併公司得選擇追溯適用至比較期間或將首次適用之累積影響數認列於首次適用日。 ##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會認可之 IAS 34「期中財務報導」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並未包含整份年度財務報告所規定之所有 IFRSs 揭露資訊。 ### (二)合併基礎 子公司明細、持股比率及營業項目,參閱附註十四及附表六。 ### (三)其他重大會計政策 除下列說明外,請參閱 104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重大會計政策彙總說明。 1. 確定福利退職後福利 期中期間之退休金成本係採用前一年度結束日依精算決定之退休金成本率,以年初至當期末為基礎計算,並針對本期之重大市場波動,及重大計畫修正、清償或其他重大一次性事項加以調整。 2. 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係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之總和。期中期間之所得稅係以年度為基礎進行評估,以預期年度總盈餘所適用之稅率,就期中稅前利益予以計算。 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主要來源請參閱 104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 17 -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105年6月30日104年12月31日104年6月30日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5,653$ 6,009$ 6,667
銀行支票及活期存款2,725,5481,792,6481,070,953
約當現金
銀行定期存款37,16964,431162,000
附買回債券-249,740179,758
$ 2,768,370$ 2,112,828$ 1,419,378
七、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105年6月30日104年12月31日104年6月30日
持有供交易
可轉換公司債-嵌入衍生金融工具(附註二二)
流動$ 33,600$ -$ -
非流動-51,36039,300
$ 33,600$ 51,360$ 39,300
105年6月30日104年12月31日104年6月30日
流動
國內投資
基金受益憑證$ 248,810$ 453,809$ 75,050
非流動
國內投資
上市(櫃)股票$ 68,875$ 83,250$ 87,500
105年6月30日104年12月31日104年6月30日
非流動
國內未上市(櫃)普通股$ 204,413$ 204,413$ 204,413
國外未上市(櫃)普通股361,794367,556345,237
國外未上市(櫃)特別股219,485222,980209,440
$ 785,692$ 794,949$ 759,090
依衡量種類區分
備供出售$ 785,692$ 794,949$ 759,090
- 18 - ## 十、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一流動
105年6月30日104年12月31日104年6月30日
原始到期日超過3個月之定期存款$ 176,500$ 140,000$ 140,000
## 十一、應收帳款及其他應收款
105年6月30日104年12月31日104年6月30日
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 3,790,301$ 3,956,989$ 3,476,631
減:備抵呆帳( 5,000)( 43,345)( 43,345)
未實現利息收益( 5,932)( 5,926)( 7,349)
$ 3,779,369$ 3,907,718$ 3,425,937
其他應收款
應收放款
固定利率$ 183,409$ 183,620$ 168,648
其 他11,62515,65910,994
$ 195,034$ 199,279$ 179,642
## (一)應收帳款
0~60天105年6月30日104年12月31日104年6月30日
$ 3,790,301$ 3,956,989$ 3,476,631
以上係以逾期天數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 19 -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本有已逾期但未減損之應收帳款。
個別評估減損損失群組評估減損損失合計
105年1月1日餘額$ 38,345$ 5,000$ 43,345
減:本期迴轉呆帳費用( 38,345)-( 38,345)
105年6月30日餘額$ -$ 5,000$ 5,000
應收帳款中屬於建造合約之應收工程保留款金額,於105年6月30日暨104年12月31日及6月30日分別為2,494,621仟元、2,181,918仟元及2,259,607仟元。工程保留款不計息,將於個別建造合約之保留期間結束時收回。該保留期間即合併公司之正常營業週期,通常超過一年。建造合約之相關說明請參閱附註十二。 ## (二)其他應收款-應收放款
105年6月30日104年12月31日104年6月30日
固定利率應收放款
1 年内$ -$ -$ -
超過1年但不超過2年183,409183,620-
超過2年但不超過5年--168,648
合 計$ 183,409$ 183,620$ 168,648
到期日擔保品固定利率105年6月30日104年12月31日104年6月30日
美元5,333仟元固定利率應收放款106年11月27日3.05%$172,479$175,226$164,586
應收利息10,9308,3944,062
$183,409$183,620$168,648
本金及利息將於106年11月27日如數收取。 - 20 - 十二、應收(付)建造合約款
105年6月30日104年12月31日104年6月30日
應收建造合約款
累計已發生成本及已認列利潤(減除已認列損失)$27,273,261$28,790,937$28,473,741
減:累計工程進度請款金額(26,545,781)(28,150,238)(26,876,268)
應收建造合約款$ 727,480$ 640,699$ 1,597,473
應付建造合約款
累計工程進度請款金額$21,762,455$16,947,614$17,916,942
減:累計已發生成本及已認列利潤(減除已認列損失)(19,954,859)(16,110,525)(17,269,590)
應付建造合約款$ 1,807,596$ 837,089$ 647,352
應收工程保留款(附註十一)$ 2,494,621$ 2,181,918$ 2,259,607
應付工程保留款(附註二三)$ 1,994,083$ 1,869,970$ 1,970,585
十三、待售房地、在建房地、遞延行銷費用及預收房地款
待售房地在建房地遞延行銷費用預收房地款已完工或預計完工年度
營建用地營建工程成本
105年6月30日
自地自建
B0004$ 25,013$ -$ -$ -$ -102
B001552,568----103
B0018-916,103---107
71651--202,544--105
11351-304,2682,089--107
11352-174,249264--107
11451-1,593,939---108
61301-505,338121,104--106
小計77,5813,493,897326,001--
合建分屋
11353--253,12827,81274,896106
11354--222,96613,79230,578107
19703--178,573--105
小計--654,66741,604105,474
合計$ 77,581$3,493,897$ 980,668$ 41,604$ 105,474
104年12月31日
自地自建
B0004$ 25,013$ -$ -$ -$ -102
B001562,231----103
B0018-916,103---107
71651--185,801--105
11351-304,2682,079--107
11352-174,249189--107
11451-1,593,939---108
61301-513,33646,365--106
小計87,2443,501,895234,434--
105年6月30日暨104年12月31日及6月30日待售房地所提列之備抵存貨跌價損失皆為28,500仟元。 合併公司設定質押作為長短期銀行借款擔保之資產金額,請參閱附註三七。 十四、子公司 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投資公司名稱子公司名稱業務性質所持股權百分比說明
105年6月30日104年12月31日104年6月30日
本公司達欣開發公司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國民住宅及商業大樓出售、出租暨其相關業務100.00%100.00%100.00%-
達欣整合公司從事建築資訊技術業務100.00%100.00%100.00%1.
Dacin Group 公司從事各種生產事業及服務事業之投資-100.00%100.00%3.
達林開發公司從事住宅、廠房開發租售及都市更新開發相關業務100.00%100.00%--
Dacin Asia 公司從事各種生產事業及服務事業之投資100.00%---
備註: 1. 係非重要子公司,其財務報告未經會計師核閱。 2. 為具重大非控制權益之子公司。 3. 為調整海外投資架構及簡化作業樽節成本,本公司已於 105 年 1 月 19 日完成 100%持有海外子公司 Dacin Group 公司之清算作業。 十五、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一)投資關聯企業
105年6月30日104年12月31日104年6月30日
個別不重大之關聯企業
Multi Yield Co., Ltd.$ 39,167$ 7,525$ 16,736
達濃興業股份有限公司2,9763,501-
Mayang Dacin Development Sdn Bhd---
$ 42,143$ 11,026$ 16,736
個別不重大之關聯企業如下:
所持股權及表決權比例
105年
6月30日
104年
12月31日
104年
6月30日
公司名稱
Multi Yield Co., Ltd.34.12%34.12%34.12%
達濃興業股份有限公司20.00%20.00%-
Mayang Dacin Development Sdn Bhd50.00%50.00%50.00%
上述關聯企業之業務性質、主要營業場所及公司註冊之國家資訊,請參閱附表六及七「被投資公司資訊、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附表及「大陸投資資訊」附表。 合併公司為拓展馬來西亞開發業務,與地主 AZIMAT MAYANG 共同投資 Mayang Dacin Development Sdn Bhd,從事房產開發業務,持股比例各為 50.00%,惟雙方同意 AZIMAT MAYANG 較合併公司擁有多 1 股表決權,故合併公司實質上對 Mayang Dacin Development Sdn Bhd 未具有控制力,故未併入合併個體。 ## 十六、聯合營運 合併公司以聯合控制營運的形式投入一項合資協議,以聯合承攬台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松山線區段標及污水幹管工程之潛瘡鑽掘隧道工程及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聯外系統建設工程。合併公司對該合資皆具有 50% 之權益。 ## 十七、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05年6月30日104年12月31日104年6月30日
自有土地$ 349,299$ 349,299$ 349,299
建築物95,54198,854102,168
機器設備3,4463,4133,730
運輸設備533726799
生財器具8,0299,4159,474
什項設備91107125
$ 456,939$ 461,814$ 465,595
除認列折舊費用外,合併公司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於 105 年及 104 年 4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與 105 年及 104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並未發生重大增添、處分及減損情形。折舊費用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
建築物
主建物55 至 60 年
建築改良物10 年
機器設備3 至 8 年
運輸設備5 年
生財器具3 至 8 年
什項設備5 年
設定作為借款擔保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金額,請參閱附註三七。 ## 十八、投資性不動產
105年6月30日104年12月31日104年6月30日
已完工投資性不動產$ 216,013$ 17,396$ 17,445
建造中投資性不動產-201,80579,684
$ 216,013$ 219,201$ 97,129
除認列折舊費用外,合併公司之投資性不動產於105年及104年4月1日至6月30日與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並未發生重大增添、處分及減損情形。折舊費用係以直線基礎按55至60年之耐用年數計提。 投資性不動產於104年及103年12月31日之公允價值分別為284,235仟元及132,244仟元。經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評估,相較於104年及103年12月31日,105年及104年6月30日之公允價值並無重大變動。 ## 十九、長期預付租金
105年6月30日104年12月31日104年6月30日
流動(附註二十)$ 24,781$ 24,781$ 24,781
非流動$ 1,099,732$ 1,111,976$ 1,124,401
長期預付租金其他相關資訊,請參閱104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十九。 ## 二十、其他流動資產
105年6月30日104年12月31日104年6月30日
預付工程款$ 104,581$ 66,316$ 39,000
長期預付租金24,78124,78124,781
其他103,408101,446207,868
$ 232,770$ 192,543$ 271,649
^{}[] 二一、借款 ## (一)短期借款
105年6月30日104年12月31日104年6月30日
擔保借款(附註三七)
銀行借款$ 50,000$ 50,000$ 441,001
無擔保借款
信用額度借款564,705705,381110,000
$ 614,705$ 755,381$ 551,001
利率區間1.20%-2.67%1.22%-2.67%1.22%-2.67%
## (二)長期借款
105年6月30日104年12月31日104年6月30日
擔保借款(附註三七)
銀行借款
本公司$ 1,018,880$ 1,018,880$ 1,639,780
達林開發公司619,900619,900-
達欣開發公司140,000140,000140,000
小計1,778,7801,778,7801,779,780
無擔保借款
信用借款
本公司933,4501,010,8331,015,833
Dacin Asia 公司245,784183,988172,816
DACIN VIETNAM
TAN TAO 公司136,475--
小計1,315,7091,194,8211,188,649
減:列為1年內到期部分759,807458,994110,000
長期借款$ 2,334,682$ 2,514,607$ 2,858,429
利率區間1.76%-3.18%1.98%-3.25%1.98%-3.50%
## 1. 擔保借款-本公司 (1) 銀行擔保借款 1,000 仟元,係本公司為購買新北市板橋區港子嘴段之其他地主互為擔保物提供人,向銀行辦理擔保借款,借款期間共 4 年,按月付息,已於 104 年 10 月提前償還本金。 (2) 銀行擔保借款 90,440 仟元,係本公司為購買屏東市香揚段之房地款,與其他地主互為擔保物提供人,向銀行辦理擔 - 26 - 保借款,借款期間共 5 年,按月付息。另本公司亦提供該土地第一順位最高限額抵押予銀行做為擔保。 (3) 銀行擔保借款 869,000 仟元,係本公司為購買土城區員福段之房地,向銀行辦理擔保借款,借款期間共 3 年,按月付息,將於 106 年 8 月到期一次償還本金。另本公司亦提供該土地第一順位抵押權予銀行做為擔保。 (4) 銀行擔保借款 59,440 仟元,係本公司為支付台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松山線中山站捷一基地土地聯合開發案之共構費用,向銀行辦理擔保借款,借款期間共 3 年,按月付息,將分別於 107 年 1 月及 5 月到期一次償還本金。另因權益分配取得之土地及建物,除已出售直接辦理分戶或分戶貸款償還貸款外,餘應於建物完成第一次登記日起算 3 個月內,按本案未清償本金餘額之 1.2 倍土地及建物設定第一順位抵押權予銀行做為擔保。 2. 擔保借款-達林開發公司 銀行擔保借款 619,900 仟元,係本公司為進行台北市中山區長春段二小段 217 地號土地地上權開發,向銀行辦理擔保借款,借款期間共 20 年,自 100 年 11 月 10 日起前 5 年按月付息,第 6 年起按月平均攤還本金,於借款存續期間內,若招標機關撤銷地上權時,應提前清償剩餘本金。另本公司亦提供該土地地上權設定第一順位最高限額抵押權予銀行做為擔保及一定金額活動存款設質。本公司分割有關淨資產設立子公司達林開發公司後,已向銀行辦理變更借款人,並已於 105 年 2 月 23 日完成銀行授信程序。 3. 擔保借款-達欣開發公司 - 27 - 4. 信用借款-本公司 5. 信用借款-Dacin Asia 公司 銀行信用借款 245,784 仟元(7,600 仟美元),借款期間共 4 年,將於 107 年 4 月到期一次償還本金。 6. 信用借款-DACIN VIETNAM TAN TAO 公司 銀行信用借款 136,475 仟元(4,220 仟美元),借款期間共 3 年,將於 108 年 1 月到期一次償還本金。 二二、應付公司債
105年6月30日104年12月31日104年6月30日
國內第二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公司債之負債組成要素$ 600,000$ 600,000$ 600,000
減:應付可轉換公司債折價24,41729,28434,204
575,583570,716565,796
國內第三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公司債之負債組成要素600,000600,000600,000
減:應付可轉換公司債折價33,83240,57647,395
566,168559,424552,605
減:列為 1 年內到期部分合計1,141,751--
$ -$1,130,140$1,118,401
- 28 - (三) 105 年 6 月 30 日每單位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及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之持有人有權分別以每股 23.5 元及 23.6 元轉換為本公司之普通股。 ## 二三、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中屬於建造合約之應付工程保留款金額,於 105 年 6 月 30 日暨 104 年 12 月 31 日及 6 月 30 日分別為 1,994,083 仟元、1,869,970 仟元及 1,970,585 仟元。工程保留款不計息,將於個別建造合約之保留期間結束時支付。該保留期間即合併公司之正常營業週期,通常超過一年。建造合約相關說明請參閱附註十二。 ## 二四、其他應付款
105年6月30日104年12月31日104年6月30日
流動
應付薪資及獎金$ 142,153$ 197,764$ 130,335
應付員工紅利與董監酬勞40,06032,78044,950
應付保險費8,8939,4349,534
應付休假給付5,0755,0754,964
應付勞務費4,6885,6419,762
應付退休金4,4044,5884,609
其他24,32135,15316,309
$ 229,594$ 290,435$ 220,463
^{}[] - 30 - # 二五、負債準備 保固負債準備係依工程承攬合約約定,合併公司管理階層對於因保固義務所導致未來經濟效益流出最佳估計數之現值。該估計係以歷史保固經驗為基礎,並因工法、業主要求或其他影響工程品質之事件而進行調整。 # 二六、退職後福利計畫 105年及104年4月1日至6月30日與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6月30日認列之確定福利計畫相關退休金費用係以104年及103年12月31日精算決定之退休金成本率計算,金額分別為920仟元、1,070仟元、1,839仟元及2,005仟元。 # 二七、權益 ## (一)股本 普通股
105年6月30日104年12月31日104年6月30日
額定股數(仟股)350,000350,000350,000
額定股本$ 3,500,000$ 3,500,000$ 3,500,000
已發行且已收足股款之股數(仟股)219,623219,623219,623
已發行股本$ 2,196,229$ 2,196,229$ 2,196,229
## (二)資本公積
105年6月30日104年12月31日104年6月30日
得用以彌補虧損、發放現金或撥充股本(1)
股票發行溢價$ 378,122$ 378,122$ 378,122
庫藏股票交易714,895701,267701,267
不得作為任何用途認股權96,61596,61596,615
$ 1,189,632$ 1,176,004$ 1,176,004
105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各類資本公積餘額之調節如下:
股票發行溢價庫藏股票交易認股權
105 年 1 月 1 日餘額$ 378,122$ 701,267$ 96,615
宣告發放現金股利-13,628-
105 年 6 月 30 日餘額$ 378,122$ 714,895$ 96,615
## (三) 保留盈餘及股利政策 依 104 年 5 月公司法之修正,股息及紅利之分派限於股東,員工非屬盈餘分派之對象。本公司已於 105 年 6 月 13 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修正章程之盈餘分派政策,並於章程中另外訂定員工酬勞之分派政策。 修正後章程之盈餘分派政策規定,本公司年度決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 10% 為法定盈餘公積,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修正前後章程之員工及董監事酬勞分派政策,參閱附註二九之(五)員工福利費用。 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股利配發之政策仍依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規定,考量財務結構、盈餘及長期營運規劃等因素,分派股東股利時現金股利不低於股東股利總數之 30% 。 - 31 - 本公司於105年6月13日及104年6月10日舉行股東常會,分別決議通過104及103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盈餘分配案每股股利(元)
104年度103年度104年度103年度
法定盈餘公積$ 32,647$ 52,321
轉回特別盈餘公積-( 232,187)
現金股利219,623329,434$ 1.0$ 1.5
105年1月1日至6月30日104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分公司外幣財務報表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分公司外幣財務報表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期初餘額$ 87,165($ 1,416)$ 53,012$ 273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14,553)( 2,810)( 23,200)( 2,261)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換算差額之份額( 772)-( 598)-
採用權益法之換算差額所產生之相關所得稅131-102-
期末餘額$ 71,971($ 4,226)$ 29,316($ 1,988)
### 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105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104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期初餘額($ 12,917)$ 5,012
直接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 15,411)( 8,873)
轉列損益項目93( 3,175)
期末餘額($ 28,235)($ 7,036)
(五)非控制權益
105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104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期初餘額$211,033$204,208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份額
本期淨損( 742 )( 997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差額( 3,297 )( 5,092 )
期末餘額$206,994$198,119
(六)庫藏股票
子公司名稱持有股數
(仟股)
帳面金額市價
105年6月30日
達欣開發公司13,628$ 151,331$ 226,221
104年12月31日
達欣開發公司13,628$ 151,331$ 196,240
104年6月30日
達欣開發公司13,628$ 151,331$ 259,609
二八、收入
105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104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105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104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工程收入$ 3,696,115$ 2,569,717$ 6,691,757$ 5,026,372
銷售房地收入11,226-11,226-
勞務收入46,64555,15672,01284,092
$ 3,753,986$ 2,624,873$ 6,774,995$ 5,110,464
二九、本期淨利 (一)其他收入
105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104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105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104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租金收入
營業租賃租金收入
-投資性不動產
$ 570$ 549$ 1,212$ 1,171
利息收入
銀行存款1,9051,9722,8973,149
其 他2,7831,8564,9884,102
4,6883,8287,8857,251
其他6,2383,40715,0909,836
$ 11,496$ 7,784$ 24,187$ 18,258
(二)其他利益及損失 (三)財務成本 - 34 - (四)折舊及攤銷 (五)員工福利費用 - 35 - 依104年5月修正後公司法及105年6月經股東會決議之修正章程,本公司係以當年度扣除分派員工及董監酬勞前之稅前利益分別以 1% 至 5% 提撥員工酬勞及不高於 5% 提撥董監事酬勞。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依前述稅前利益之估列比例及金額如下: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後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於次一年度調整入帳。 本公司於105年3月22日舉行董事會及104年6月10日舉行股東常會,分別決議通過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與103年度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如下。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已於105年6月13日召開之股東常會決議修正章程後,報告股東會。
104年度103年度
現金現金紅利股票紅利
員工酬勞/紅利$ 15,000$-$ 14,000$-
董監事酬勞10,000-10,000-
104年6月10日股東常會決議配發之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與103年度合併財務報告認列之員工分紅及董監事酬勞金額並無差異。 105年3月22日董事會決議配發之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及合併財務報告認列之相關金額如下:
104年度
員工酬勞董監事酬勞
董事會決議配發金額$ 15,000$ 10,000
各年度財務報表認列金額$ 14,000$ 10,000
上述差異調整為105年度之損益。 有關本公司 105 年董事會決議之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資訊,及 104 年股東會決議之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資訊,請至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 (六) 外幣兌換損益 ## 三十、所得税 ### (一)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 (二)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 (三)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105年6月30日104年12月31日104年6月30日
未分配盈餘
87 年度以後
$ 801,598$ 758,836$ 574,844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225,601$ 143,306$ 201,438
104年度103年度
盈餘分配適用之稅額扣抵比率31.75%24.49%
(四)所得稅核定情形 本公司截至102年度之所得稅申報案件,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子公司達欣整合科技公司及達欣開發公司103年度之所得稅申報案件,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 三一、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 股數 單位:仟股 若合併公司得選擇以股票或現金發放員工酬勞,則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假設員工酬勞將採發放股票方式,並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作用時計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於次年度決議員工酬勞發放股數前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亦繼續考量該等潛在普通股之稀釋作用。 - 38 - 三二、非現金交易 合併公司於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進行下列非現金交易之投資及籌資活動: (一) 將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及應付公司債重分類。 (二) 經股東會決議配發之現金股利於105年及104年6月30日尚未發放(參閱附註二七)。 三三、營業租賃協議 (一) 合併公司為承租人 營業租賃係承租地上權、座車、辦公室、宿舍及倉庫,租賃期間為1至50年。所有租賃期間超過5年之營業租賃均包括每5年依市場租金行情檢視條款。於租賃期間終止時,合併公司對租賃資產並無優惠承購權。
105年6月30日104年12月31日104年6月30日
不超過1年$ 34,809$ 35,290$ 25,016
1~5年56,37257,70750,277
超過5年486,306492,334357,721
$ 577,487$ 585,331$ 433,014
(二) 合併公司為出租人 營業租賃係出租合併公司所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租賃期間為1至5年。所有營業租賃合約均包含承租人於行使續租權時,依市場租金行情調整租金之條款。承租人於租賃期間結束時,對該不動產不具有優惠承購權。
105年6月30日104年12月31日104年6月30日
不超過1年$ 2,412$ 2,369$ 2,163
1~5年6591,8762,578
$ 3,071$ 4,245$ 4,741
- 39 - 三四、資本風險管理 合併公司之資本風險管理之目標、政策及程序,以及合併公司資本結構之組成與104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所述者相同,相關說明參閱104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三四。 三五、金融工具 (一) 公允價值資訊-非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二) 公允價值資訊-以重複性基礎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1. 公允價值層級 105年6月30日
第1等級第2等級第3等級合計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國內上市(櫃)有價證券
-權益投資$ 68,875$ -$ -$ 68,875
基金受益憑證248,810--248,810
合計$ 317,685$ -$ -$ 317,685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持有供交易之衍生金融負債$ -$ -$ 33,600$ 33,600
104年12月31日 - 40 - ^{}[] 104年6月30日
第1等級第2等級第3等級合計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國內上市(櫃)有價證券
-權益投資$ 87,500$ -$ -$ 87,500
基金受益憑證75,050--75,050
合計$ 162,550$ -$ -$ 162,55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持有供交易之衍生金融負債$ -$ -$ 39,300$ 39,300
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6月30日無第1等級與第2等級公允價值衡量間移轉之情形。 2. 金融工具以第3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調節 105年1月1日至6月30日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衍生工具
期初餘額$ 51,360
認列於損益(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淨益)
-未實現( 17,760)
期末餘額$ 33,600
104年1月1日至6月30日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衍生工具
期初餘額$ 31,680
認列於損益(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淨損)
-未實現7,620
期末餘額$ 39,300
3. 第3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評價技術及輸入值 - 41 - (三)金融工具之種類
105年6月30日104年12月31日104年6月30日
金融資產
放款及應收款(註1)$ 7,539,635$ 6,677,485$ 5,458,36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註2)1,103,3771,332,008921,640
其他金融資產229,653231,372236,531
金融負債
持有供交易金融負債33,60051,36039,300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註3)9,091,0869,221,1368,477,676
註 1:餘額係包含現金及約當現金、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流動、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金、工程及合建存出保證金等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放款及應收款。 註 3:餘額係包含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應付公司債(含一年內到期部分)、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部分)及存入保證金等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四)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合併公司主要金融工具包括權益投資、放款及應收款、應付帳款、應付公司債及借款。合併公司之財務管理部門係為各業務單位提供服務,統籌協調進入國內與國際金融市場操作,藉由依照風險程度與廣度分析暴險之內部風險報告監督及管理合併公司營運有關之財務風險。該等風險包括市場風險(包含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及其他價格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 1. 市場風險 (1) 匯率風險 合併公司從事外幣計價之工程承攬與發包,因而使合併公司產生匯率變動之風險。針對匯率風險之管理,合併 - 42 - 公司定期檢視受匯率影響之資產及負債,並做適當調整,以控管外匯波動產生之風險。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非功能性貨幣計價之貨幣性資產帳面金額請參閱附註四十。 ## 敏感度分析 合併公司主要受到美金、人民幣及新加坡幣匯率波動之影響。 下表詳細說明當新台幣(功能性貨幣)對各攸關外幣之匯率增加及減少 1%時,合併公司之敏感度分析。1%係為集團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匯率風險時所使用之敏感度比率,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外幣匯率之合理可能變動範圍之評估。敏感度分析僅包括流通在外之外幣貨幣性項目,並將其期末之換算以匯率變動 1%予以調整。下表之正數係表示當新台幣相對於各相關貨幣升值 1%時,將使稅後淨利減少之金額;當新台幣相對於各相關外幣貶值 1%時,其對稅後淨利之影響將為同金額之負數。
美金之影響人民幣之影響新加坡幣之影響
105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104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105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104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105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104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損益$ 343$ 151$ 481$ 530$ 13$ 1,057
105年6月30日104年12月31日104年6月30日
具公允價值利率風險
-金融資產$ 392,837$ 415,136$ 751,614
-金融負債1,242,2521,230,6411,118,902
具現金流量利率風險
-金融資產2,112,9611,994,335966,034
-金融負債3,709,1943,728,9823,519,430
若利率增加 0.5%,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合併公司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持有之具公允價值利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將使公平價值分別減少1,630仟元及3,119仟元;具現金流量利率風險之金融資產將分別有現金流入8,769仟元及4,009仟元。當利率減少0.5%時,其影響為同金額之負數。 若利率增加 0.5%,在所有其他變數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合併公司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持有之具公允價值利率風險之金融負債將使公平價值分別增加5,156仟元及4,643仟元;具現金流量利率風險之金融負債將分別有現金流出15,393仟元及14,606仟元。當利率減少0.5%時,其影響為同金額之負數。 合併公司因持有上市櫃有價證券及受益憑證而產生權益價格暴險。 若權益價格下跌 5%,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其他綜合損益將因持有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之變動減少15,884仟元及8,128仟元。 - 44 - 2. 信用風險 合併公司之信用風險主要係集中於合併公司前十大客戶,截至105年6月30日暨104年12月31日及6月30日止,應收帳款總額來自前述客戶之比率分別為 70%、68% 及 60% 。 3. 流動性風險 - 45 - ## 105年6月30日
要求即付或
短於1個月1至3個月3個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負債
無附息負債$ 524,382$1,371,751$ 990,174$1,405,765$ -
浮動利率工具330,833314,050729,6291,714,782619,900
應付公司債--1,141,751--
$ 855,215$1,685,801$2,861,554$3,120,547$ 619,900
## 104年12月31日
要求即付或
短於1個月1至3個月3個月至1年1至5年5年以上
非衍生金融負債
無附息負債$ 614,797$1,567,523$ 815,060$1,414,630$ -
浮動利率工具180,833477,048556,4941,894,707619,900
應付公司債---1,130,140-
$ 795,630$2,044,571$1,371,554$4,439,477$ 619,900
## 104年6月30日
105年6月30日104年12月31日104年6月30日
無擔保借款
-已動用金額$ 1,880,414$ 1,900,202$ 1,629,650
-未動用金額3,646,2153,357,7462,501,960
$ 5,526,629$ 5,257,948$ 4,131,610
擔保借款
-已動用金額$ 1,828,780$ 1,828,780$ 1,889,780
-未動用金額1,760,1202,197,7502,580,420
$ 3,588,900$ 4,026,530$ 4,470,200
三六、關係人交易 本公司及子公司(係本公司之關係人)間之交易、帳戶餘額、收益及費損於合併時全數予以銷除,故未揭露於本附註。除已於其他附註揭露外,合併公司與其他關係人間之交易如下: (一)工程發包
工程代號合約總價當期已認列之工程成本累積已認列之工程成本應付帳款
105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其他關係人11114$ 1,750$ -$ 1,232$ 134
112082,714-2,321234
11510310,0001,5141,5141,514
$ 314,464$ 1,514$ 5,067$ 1,882
關聯企業11401$ 20,183$ 20,183$ 20,183$ -
114021,3151,3151,315115
$ 21,498$ 21,498$ 21,498$ 115
104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其他關係人11114$ 1,750$ 282$ 1,232$ 134
112082,7142,3232,323628
$ 4,464$ 2,605$ 3,555$ 762
(二)對關係人放款(帳列其他應收款項下)
關聯企業105年6月30日104年12月31日104年6月30日
$ 183,409$ 183,620$ 168,648
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6月30日對關聯企業之放款為無擔保放款,相關利息收入分別為2,676仟元2,507仟元。 (三)其他
關係人類別帳列項目105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104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105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104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其他關係人租金收入$ -$ -$ 36$ 36
其他關係人租金支出$ 328$ 328$ 657$ 657
合併公司與關係人間之租賃契約,其有關租金之決定、收取及支付方法,和一般租賃交易相當。 ## (四)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 ## (五)其他關係人名稱及關係 ## 三七、質抵押之資產 合併公司將下列資產業已質抵押作為合建專案信託專戶、長、短期銀行借款及工程履約保證之擔保品:
105年6月30日104年12月31日104年6月30日
質押活存(帳列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項下)$ 144,396$ 145,069$ 136,261
質押定存(帳列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項下)85,25786,303100,270
在建房地2,992,8832,960,5112,881,81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115,772116,076116,465
長期預付租金(含1年內到期)1,124,5131,136,7571,149,182
$ 4,462,821$ 4,444,716$ 4,383,988
三八、重大或有事項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截至 105 年 6 月 30 日止,合併公司已開立之工程履約保證票據計約 5,421,074 仟元。 三九、重大之期後事項 (一) 為調整海外投資架構及簡化作業橫節成本,本公司已於 105 年 7 月 4 日完成 100% 持有海外子公司 Dacin Singapore 公司之清算作業。 (二) 為支應本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持有人執行賣回權而衍生之還本及利息補償金等資金需求,擬募集與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每張面額 100 仟元,發行總金額以 1,000,000 仟元為上限,發行期間為 3 年,票面利率 0%,依面額十足發行。 四十、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 以下資訊係按合併公司各個體功能性貨幣以外之外幣彙總表達,所揭露之匯率係指該等外幣換算至功能性貨幣之匯率。具重大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如下: 105 年 6 月 30 日
帳面金額
外 幣 資 產
貨幣性項目
美 元$1,27032.34(美元:新台幣)$ 41,067
美 元91.3492(美元:新加坡幣)305
新加坡幣4123.97(新加坡幣:新台幣)993
新加坡幣240.7412(新加坡幣:美元)587
越南盾2,260,1150.00004(越南盾:美元)2,938
人民幣11,9404.851(人民幣:新台幣)57,919
$ 103,809
外 幣匯 率帳面金額
非貨幣性項目
以成本法衡量之金融資產
新加坡幣$ 22,6430.7412(新加坡幣:美元)$ 581,279
採權益法之關聯企業
美 元1,21132.34(美元:新台幣)39,167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美 元19232.34(美元:新台幣)6,208
$ 626,654
外 幣匯 率帳面金額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元$ 85832.86(美元:新台幣)$ 28,196
美元91.414(美元:新加坡幣)310
新加坡幣4123.24(新加坡幣:新台幣)962
新加坡幣6870.7074(新加坡幣:美元)15,956
越南盾1,491,2510.00004(越南盾:美元)2,118
人民幣13,0754.977(人民幣:新台幣)65,077
$ 112,619
非貨幣性項目
以成本法衡量之金融資產
新加坡幣$ 22,6430.7074(新加坡幣:美元)$ 590,536
採權益法之關聯企業
美元22932.86(美元:新台幣)7,52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美元18932.86(美元:新台幣)6,213
$ 604,274
104年6月30日 合併公司於105年及104年1月1日至6月30日外幣兌換(損)益(已實現及未實現)分別為7,421仟元及(8,158)仟元,由於外幣交易及集團個體之功能性貨幣種類繁多,故無法按各重大影響之外幣別揭露兌換損益。 ## 四一、附註揭露事項 ### (一)重大交易事項及(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1. 資金貸與他人。(附表一) 2. 為他人背書保證。(附表二) 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不包含投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部分)。(附表三) 4.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臺幣 3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無) 5.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 3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無) 6.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臺幣 3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無) 7.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無) 8.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 以上。(附表四) 9. 從事衍生工具交易。(無) 10. 其他: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附表五) 11. 被投資公司資訊。(附表六) 1.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資金匯出入情形、持股比例、投資損益、期末投資帳面金額、已匯回投資損益及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附表七) 2.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大交易事項,及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無) (1) 進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付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2) 銷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收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 (3) 財產交易金額及其所產生之損益數額。 (4) 票據背書保證或提供擔保品之期末餘額及其目的。 (5) 資金融通之最高餘額、期末餘額、利率區間及當期利息總額。 (6) 其他對當期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項,如勞務之提供或收受等。 四二、部門資訊 部門利益係指各部門所賺取之利潤,不包含應分攤之總部管理成本與董監事酬勞、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損失之份額、財務成本、其 -52- 他收入、其他利益及損失、應收帳款減損回升利益及所得稅費用。此衡量金額係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用以分配資源與部門及衡量其績效;此外,資源之衡量金額未提供予營運決策者。 ## 部門收入與營運結果
105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建設部門工程部門調整及沖銷合計
母子公司以外客戶之收入$ 11,226$ 6,763,769$ -$ 6,774,995
來自母子公司內其他部門之收入(註)-9,414( 9,414)-
收入合計$ 11,226$ 6,773,183($ 9,414)$ 6,774,995
部門利益$ 1,563$ 493,718($ 5,141)$ 490,140
營業費用( 155,644)
其他收入24,187
其他利益及損失25,178
財務成本( 40,489)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損失份額32,162
稅前淨利$ 375,534
104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建設部門工程部門調整及沖銷合計
母子公司以外客戶之收入$ -$ 5,110,464$ -$ 5,110,464
來自母子公司內其他部門之收入(註)-12,324( 12,324)-
收入合計$ -$ 5,122,788($ 12,324)$ 5,110,464
部門利益$ -$ 444,738($ 4,944)$ 439,794
營業費用( 191,410)
其他收入18,258
其他利益及損失( 19,684)
財務成本( 40,952)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損失份額( 6,631)
稅前淨利$ 199,375
註:係部門間銷售勞務及其他收入。 ^{}[] 道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資金資與他人 ^{}[] 民國105年1月1日至6月30日 ^{}[] 財表一 ^{}[] 單位:除呂予註明者外 ^{}[] ,為新台幣仟元
編號資出資金之公司資與對象往來項目是否為關係人本期最高餘額期末餘額實際動支金額利率區間資金資與性質業務往來金額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原因提升僱主的出資金過往對個別對象資金資與限額資金資與最高限額
名稱價值金額
1Dacin Asia Holdings Ltd.道欣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應收關係企業款項$ 4,916
(152仟美元)
$ 4,916
(152仟美元)
$ 4,916
(152仟美元)
4%短期資金融通$ -(註三)$ ---$ -$ 369,420
(11,423仟美元)
(註一)
$ 369,420
(11,423仟美元)
(註一)
1Dacin Asia Holdings Ltd.道欣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應收關係企業款項16,332
(505仟美元)
16,332
(505仟美元)
16,332
(505仟美元)
4%短期資金融通-(註三)----369,420
(11,423仟美元)
(註一)
369,420
(11,423仟美元)
(註一)
1Dacin Asia Holdings Ltd.Mayang Dacin Development Sdn Bhd應收關係企業款項323,400
(10,000仟美元)
323,400
(10,000仟美元)
172,469
(5,333仟美元)
3.05%短期資金融通-(註三)----369,420
(11,423仟美元)
(註一)
369,420
(11,423仟美元)
(註一)
2道欣國際控股有限公司道欣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應收關係企業款項21,183
(655仟美元)
21,183
(655仟美元)
21,183
(655仟美元)
4%短期資金融通-(註三)----36,415
(1,126仟美元)
(註二)
54,590
(1,688仟美元)
(註二)
3道欣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DACIN VIETNAM TAN TAO COMPANY LIMITED應收關係企業款項32,663
(1,010仟美元)
32,663
(1,010仟美元)
32,663
(1,010仟美元)
4%短期資金融通-(註三)----45,082
(1,394仟美元)
(註二)
67,591
(2,090仟美元)
(註二)
註一:Dacin Asia Holdings Ltd.對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者之資與總額不得超過 Dacin Asia Holdings Ltd.按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表淨值之 40%,其個別資與金額以不超過 Dacin Asia Holdings Ltd.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表淨值之 40%為限。 註二:道欣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及道欣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對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者之資與總額不得超過道欣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及道欣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按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表淨值之 15%,其個別資與金額以不超過道欣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及道欣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表淨值之 10%為限。 註三:直接持有普通股股權超過 50%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因短期融通資金需要,且其往來金融機構已無融通使用額度,經評估財務狀況良好有償還能力。 - 54 - ^{}[] 民國105年1月1日至6月30日 附表二 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民國105年6月30日 附表三 註一:上市櫃公司證券係按105年6月底之收盤價,未上市櫃公司股票係按股權淨值或帳面價值,開放型基金受益憑證係按105年6月底之基金淨資產價值。 註二: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及非流動之帳面金額係期末公平價值。 註三:被投資公司及關聯企業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表六及七。 ^{}[] 遠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 ^{}[] 民國 105 年 6 月 30 日 附表四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為新台幣仟元
帳列應收款項之公司交易對象名稱關係應收關係人款項餘額遞轉率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應收關係人款項
期後收回金額
提列備帳
呆帳金額
金額處理方式
Dacin Asia Holdings Ltd.Mayang Dacin Development Sdn Bhd關係企業其他應收款
$ 182,149
註一$ --$ -$ -$ -
註一:係 Dacin Asia Holdings Ltd.提供 Mayang Dacin Development Sdn Bhd 資金資與,故未能計算其遞轉率。 - 57 - # 母子公司間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民國105年1月1日至6月30日 附表五
編號 (註一)交易人名稱交易往來對象與交易人之關係 (註二)交易往來情形
科目金額交易條件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 (註三)
0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達欣開發股份有限公司1應收帳款$ 244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29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
租金收入1,383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0.02%
達欣整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應收建造合約款42,453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0.26%
應收帳款2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11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
租金收入563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0.01%
達林開發股份有限公司1應收帳款15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25,973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0.16%
租金收入9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
Dacin Malaysia Sdn Bhd1其他應收款-關係人12,280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0.08%
其他收入6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
Dacin Asia Holdings Ltd.1其他應收款-關係人10,947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0.07%
其他收入11,031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0.16%
DACIN VIETNAM TAN TAO COMPANY LIMITED1其他應收款-關係人13,527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0.08%
其他應付款202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
其他收入39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
1Dacin Asia Holdings Ltd.達欣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3其他應收款4,916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0.03%
達欣國際控股有限公司3其他應收款16,332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0.10%
Dacin Malaysia Sdn Bhd3其他收入4,235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0.06%
2達欣國際控股有限公司達欣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3其他應收款21,183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0.13%
3達欣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DACIN VIETNAM TAN TAO COMPANY LIMITED3其他應收款32,663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0.20%
註一:本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 本公司填 0。 2.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 1 開始依序編號。 ^{}[] - 59 -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 1. 本公司對子公司。 2. 子公司對本公司。 3. 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三: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科目者,以期中累計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註四:本附表揭露資訊即控制公司與從屬公司間已清除之交易事項資訊。 # 遣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105年1月1日至6月30日 附表六 、為新台幣仟元 註一:子公司。 註二:係按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 註三:係按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 註四:係本公司採權益法計價之被投資公司。 註五:係本公司於105年1月19日完成Dacin Group Limited之清算作業。 - 60 - ^{}[] 大陸投資資訊 附表七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本期期初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本期匯出成本期滯入資本額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投資之持股比例本期認列投資利益期末投資帳面價值截至本期期末止已匯回投資收益
匯出收回
昆山大欣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生產及銷售高科技電子資訊產品$ 272,756 (8,434 仟美元)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93,786 (2,900 仟美元)$-$-$ 93,786 (2,900 仟美元)$ 94,998 (註一) (2,862 仟美元)34.12%$ 32,414 (註一) (977 仟美元)$ 39,167 (註一) (1,179 仟美元)$-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註二)
$207,105 (6,404 仟美元)(註三)$207,105 (6,404 仟美元)$2,720,188
註一:投資損益係按未經台灣投資公司簽證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認列。 - 61 - 附件八、無退還承銷相關費用聲明書 # 聲明書 本公司、本公司之董事及監察人、總經理、財務或會計主管以及與本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有關之經理人,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之行為,且無收取或要求證券承銷商以任何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承銷相關費用予本公司及上開所列人員或其關係人或其指定之人等,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三十二條等規定,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聲明人: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長:品欣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長代表人:王人正 ^{}[] 中華民國一〇五年九月九日 # 聲明書 本人係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人暨董事長,於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之行為,且無收取或要求證券承銷商以任何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承銷相關費用予該公司或其關係人或其指定之人等,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三十二條等規定,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聲明人 法人董事:品欣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負責人:王人正 王人正 法人董事代表人暨董事長:王人正 ^{}[] 中華民國一〇五年九月九日 # 聲明書 本人係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之副董事長,於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之行為,且無收取或要求證券承銷商以任何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承銷相關費用予該公司或其關係人或其指定之人等,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三十二條等規定,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聲明人 副董事長:王人治 # 聲明書 本人係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人,於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之行為,且無收取或要求證券承銷商以任何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承銷相關費用予該公司或其關係人或其指定之人等,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三十二條等規定,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聲明人 法人董事:品欣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戴立俊 戴立俊 # 聲明書 本人係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人暨總經理,於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之行為,且無收取或要求證券承銷商以任何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承銷相關費用予該公司或其關係人或其指定之人等,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三十二條等規定,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聲明人 陳華邦 法人董事代表人暨總經理:廖肇邦 本人係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人暨副總經理,於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之行為,且無收取或要求證券承銷商以任何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承銷相關費用予該公司或其關係人或其指定之人等,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三十二條等規定,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聲明人 張子文 法人董事代表人暨副總經理;張子文 本人係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人暨副總經理,於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之行為,且無收取或要求證券承銷商以任何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承銷相關費用予該公司或其關係人或其指定之人等,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三十二條等規定,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聲明人 陳家蘭 法人董事代表人暨副總經理:薛家瑜 聲明人 法人董事代表人暨副總經理:許維貞 許維貞 本人係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之監察人,於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之行為,且無收取或要求證券承銷商以任何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承銷相關費用予該公司或其關係人或其指定之人等,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三十二條等規定,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監察人:黃添春 王永芳 ^{}[] 中華民國一〇五年 8月 31 日 本人係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之財務部門暨會計部門主管,於該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之行為,且無收取或要求證券承銷商以任何方式或名目補償或退還承銷相關費用予該公司或其關係人或其指定之人等,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三十二條等規定,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財務部門暨會計部門主管;鄭双慶 本公司受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達欣公司)委託,擔任達欣公司募集與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乙案之證券承銷商,茲聲明將善盡注意下列事項,絕無虛偽或隱匿之情事: 一、達欣公司本次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價格之訂定及相關作業程序,應遵守「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等相關規定。 二、本公司絕無直接或間接要求、行求、期約、交付賄賂及收受賄賂之行為,且承銷相關費用之收取,不以其他方式或名目補償或追還予發行人或其關係人或前二者所指定之人等。 三、如有上開情事者,涉及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二十條及第三十二條等規定,除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訂定之相關規定處理,並應負證券交易法第五十六條、第六十六條、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四條及其他相關法律責任。 證券承銷商: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許道濤 附件九、承銷商及發行人等出具不得配售予關係人及內部人等對象之聲明書 茲為本公司辦理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件(以下稱本案件)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特立本聲明書如下: 茲聲明本公司本案件之詢價圖購配售對象不得為下列之人: 一、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二、對本公司之投資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者。 三、公司之董事長或總經理與本公司之董事長或總經理為同一人,或具有配偶或二親等關係者。 四、受本公司捐贈之金額達其實收基金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之財團法人。 五、本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及直屬總經理之部門主管。 六、本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總經理之配偶。 七、本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總經理之二親等親屬。 八、本案件承銷團之董事、監察人、受僱人及其配偶、二親等親屬。 九、本案件承銷商本身所屬金融控股公司及該金融控股公司其他子公司;惟同屬金融控股公司之證券投資信託公司募集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則不在此限。 十、本案件承銷商本身所屬金融控股公司及該金融控股公司其他子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其配偶及子女。 十一、與本公司、本案件承銷商具實質關係者。 十二、與本公司簽證會計師、其會計師事務所之其他會計師及其配偶。 十三、就該本案件出具法律意見書之律師及其配偶。 十四、前各款之人利用他人名義參與應募者(指具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二條規定要件等之實質關係人)。 特此聲明 此 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聲明人: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因辦理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件(以下稱本案件),茲聲明本承銷案受理詢價圈購之對象,如有下列各款之人參與詢價圈購,應拒絕之。本公司並應取得圈購人出具之符合銷售對象規定之聲明書: 一、發行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二、對發行公司之投資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者。 三、公司之董事長或總經理與發行公司之董事長或總經理為同一人,或具有配偶或二親等關係者。 四、受發行公司捐贈之金額達其實收基金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之財團法人。 五、發行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及直屬總經理之部門主管。 六、發行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總經理之配偶。 七、發行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總經理之二親等親屬。 八、承銷團之董事、監察人、受僱人及其配偶、二親等親屬。 九、承銷商本身所屬金融控股公司及該金融控股公司其他子公司;惟同屬金融控股公司之證券投資信託公司募集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則不在此限。 十、承銷商本身所屬金融控股公司及該金融控股公司其他子公司之董事、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及子女。 十一、與發行公司、承銷商具實質關係者。 十二、發行公司簽證會計師、其會計師事務所之其他會計師及其配偶。 十三、就該承銷案件出具法律意見書之律師及其配偶。 十四、前各款之人利用他人名義參與應募者(指具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二條規定要件等之實質關係人)。 特此聲明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聲明人: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許道真 附件十、承銷商對出具不實聲明事項之圈購人收取違約金之承諾書 # 承諾書 本公司因辦理達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件,茲承諾採詢價圈購方式辦理承銷作業時,如有圈購人出具不實聲明事項,本公司將對出具不實聲明事項之圈購人收取違約金。 此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立書人: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許 甫 嘉 ![img-7.jpeg](img-7.jpeg) ![img-8.jpeg](img-8.jpeg) ![img-9.jpeg](img-9.jp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