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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鹏智能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Apr 2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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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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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132
证券简称:泰鹏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4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264号文核准,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8.8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6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889.18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1月8日到位。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容诚验字[2023]251Z0017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180.00万股,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563.61万元,到账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容诚验字[2023]251Z002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121,440,000.00 |
|---|---|
| 减:发行费用 | 16,912,110.90 |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104,527,889.10 |
|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 | 77,659,940.40 |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中,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职责。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金额(元) |
|---|---|---|---|
|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肥城支行 | 379899991013000150391 | 0.00 |
|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肥城支行 | 376720100100175152 | 0.00 |
|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城支行 | 219549740738 | 4,184,779.37 |
| 合计 | - | - | 4,184,779.37 |
注1:公司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城市支行(账号:937005010164768899)账户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对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完成销户手续,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注2: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肥城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肥城支行设立的“高端智能化户外家居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完成销户手续,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年11月27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城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城支行和五矿证券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肥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79899991013000150391)、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肥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76720100100175152)、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城市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937005010164768899)、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19549740738)。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7,765.99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3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1,534.45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 278.55 万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置换完毕。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委托方名称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万元)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收益类型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63天(挂钩汇率看涨) | 2,300.00 | 2025 年 1 月 27 日 | 2025 年 3 月 31 日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70% |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28.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且购买的产品不得抵押,不用作其他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质押上述理财产品的情况。公司与相关银行就公司银行账户签订了协定存款协议,该种产品是银行根据公司银行账户余额情况按照协定存款协议约定利率自动计息,相关资金不从公司银行账户中转出,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18.48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协定存款的余额为408.48万元,未来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支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报告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金额为人民币2,300.00万元,已赎回2,300.00万元,期末尚未赎回余额为0.00元,报告期累计实现理财收益67,487.67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高端智能化户外家居生产线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肥城支行(银行账号:379899991013000150391)的节余募集资金余额23,196,397.71元和利息收入净额10,804.26元(扣除手续费)已转入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肥城支行开立的一般结算账户(银行账号:379006122018010005813)。
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肥城支行(银行账号:376720100100175152)的节余募集资金余额368,872.46元已转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肥城支行开立的一般结算账户(银行账号:
376720100100151587),同时节余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净额8.31元(扣除手续费)转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城市支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
上述资金转出后,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肥城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肥城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已及时办理完成销户手续。前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肥城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肥城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6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5年7月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公司基于“高端户外智能家居研发中心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对该募投项目进行了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和项目延期。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泰鹏智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泰鹏智能《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6]251Z0075)号,认为泰鹏智能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泰鹏智能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八、备查文件
(一)《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10,452.79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80.76 |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765.99 | |||||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 |||
| (3) = (2) / (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 高端智能化户外家居生产线项目 | 否 | 6,452.79 | 761.04 | 4,167.70 | 64.59% | 2025 年 5 月 31 日 | 不适用 | 否 |
| 高端户外智能家居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1,000.00 | 519.72 | 596.19 | 59.6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000.00 | 0.00 | 3,002.10 | 100.0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 | 10,452.79 | 1,280.76 | 7,765.99 |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高端户外智能家居研发中心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对该募投项目进行了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和项目延期。 |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1,534.45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78.55 万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置换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额度 | 不适用 |
|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 | 不适用 |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额度 |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且购买的产品不得抵押,不用作其他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28.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等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且购买的产品 |
| | 不得抵押,不用作其他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18.48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协定存款的余额为 408.48 万元,未来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支出。 |
| --- | --- |
|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余额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高端智能化户外家居生产线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肥城支行(银行账号:379899991013000150391)的节余募集资金余额 23,196,397.71 元和利息收入净额 10,804.26 元(扣除手续费)已转入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肥城支行开立的一般结算账户(银行账号:379006122018010005813)。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肥城支行(银行账号:376720100100175152)的节余募集资金余额 368,872.46 元已转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肥城支行开立的一般结算账户(银行账号:376720100100151587),同时节余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净额 8.31 元(扣除手续费)转入公司在中国农业 |
| |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城市支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
上述资金转出后,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肥城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肥城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已及时办理完成销户手续。前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肥城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肥城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
| --- | --- |
| 投资境外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的尾差。
注 1:高端智能化户外家居生产线项目分期转固;
注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大于 100%系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结项,将补充流动资金利息部分 2.10 万元转入自有账户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