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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lectronic Zone High-tech Group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Apr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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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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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审计报告 AUDIT REPORT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国 • 北京 BEIJING CHINA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1】010088号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 我 们审计了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0 年 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贵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 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 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 表审计意见, 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 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 由 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 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 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mathbf{1}$
(
- 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1】010088号)签字盖章页)

中国・北京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公司代码: 600658
公司简称: 电子城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讲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 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 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口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 .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 朔州电子城数码港开发有限公司、电子城(天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电子城(天津)移动互联网产业 平台开发有限公司、电子城(天津)科技服务平台开发有限公司、电子城(天津)数据信息创新产业开 发有限公司、电子城(天津)科技创新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中关村电子城(昆明)科技产业园开发建设 有限公司、北京电子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秦皇岛电子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电子城空港有限公 司、北京北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电子城慧谷置业有限公司、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厦门)有限公 司、北京电控合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北京科创空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科迪双加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天津创易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云南创易佳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电子城北广数字新媒体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电子城(南京)有限公司、北京方略博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天津星悦商业管理 · 有限公司、北京电子城城市更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电子城集成电路设计服务有限公司、北京电子 城高科技集团(成都)有限公司、知鱼智联科技(福建)有限公司等。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 指标 | 占比 (%) |
|---|---|
| 由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1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100%.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内部环境、风险评估、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管理、成本管理、工程项目、财务报 告管理、预算管理、合同管理、子公司管理、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风险、销售管理风险、成本管理风险、采购管理风险、合同管理风险、财务报告管理风险
-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 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 其他说明事项
无
$(\square)$ .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本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文件,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
| 内部控制缺陷影 | 内部控制缺陷影响额>公 | 内部控制缺陷影响额占整 | 内部控制缺陷影响额<公 |
| 响额 | 司整体重要性水平 | 体重要性比例的 $20\%$ — |
司整体重要性水平的 20% |
| 100% |
说明:
1) 内部控制缺陷影响额: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者已经导致的财务报表中某科目的错报、漏报或者 损失的影响金额
2) 公司整体重要性水平为以下四个指标:
当年净利润总额的5%:
当年营业收入总额的0.5%;
当年资产总额的 0.5%;
当年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
| 重大缺陷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
| 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 |
|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 现该错报 |
|
| 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和风险管控中心对内部控制的监督缺失或监督无效 | |
| 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 |
| 重要缺陷 |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
|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 |
|---|---|
|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 | |
| 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 |
|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 | |
| 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 |
| 一般缺陷 | 除上述重大、重要缺陷之外的控制缺陷 |
| 说明: |
无
$\cap$
m.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
| 直接财产损失额 | 内部控制缺陷造成的直接 | 内部控制缺陷造成的直接 | 内部控制缺陷造成的直接 |
| 财产损失额>经审计净利 | 财产损失额占经审计净利 | 财产损失额<经审计净利 | |
| 润额的 2% | 润总额的 0.5%-2% | 润总额的 0.5% | |
| 说明: |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
| 重大缺陷 | 违反法律、法规较严重 Ð |
|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败 ◉ |
|
| 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 | |
| 企业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 |
|
| 被媒体曝负面新闻, 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D |
|
| 内控评价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bullet$ |
|
| 重要缺陷 | 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 ۰ |
| 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 |
| 违反企业内部规章, 形成损失 | |
| 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 |
|
|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 波及局部区域 ⊕ |
|
| 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 |
| 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 |
| 其他对战略、合规、资产安全、运营效率影响较大的控制缺陷 ۰ |
|
| 一般缺陷 |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控制缺陷 |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但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均已建立 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目标。前述一般缺陷未对公司整体战略和经 营目标的实现构成影响,且均已安排落实整改。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 之间公司没有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发现的非 财务报告一般缺陷均已按照要求完成了整改,加强了内部控制。
7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依据财务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本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公司内部控制整体运 行情况良好。同时,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未发生影响内部控 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2020年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管控要求, 对内控体系进行了更新梳理, 优化制度 89 项, 加强了制度 设计的完整性;组织开展内控治理检查及内部审计工作 27 次,强化了制度执行的有效性,为实现内部 控制目标提供了合理保证。
2021年公司将继续遵循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相关规定,结合新的组织架构、围绕转型发展的主线, 优化完善公司及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通过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方式,运用合规、内控、审计、纪检 等防控手段, 全面提升监督检查力度及实施效能,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