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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AMA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Jun 25,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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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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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置换情况报告和审核报告
Deloitte.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 外滩中心30楼 邮政编码: 200002
宙核报告
德师报(核)字(18)第 E00264 号 (第1页,共2页)
湖北沙隆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隆达公司")自 2017年1月9日至2018年3月31日止期间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支出及 自 2016年9月13日至2018年4月17日止期间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相关 中介费用和交易税费支出的置换情况报告(以下简称"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置换报告")。
一、董事会对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置换报告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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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置换报告,并 保证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置换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沙隆达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置换报告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 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 计划和实施审 核工作以对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置换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以获取有关自筹资金投入募投 项目置换报告金额和披露的证据。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 础。
审核报告(续)
德帅报(核)字(18)第 E00264 号 (第2页,共2页)
二、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 沙隆达公司的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置换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 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年修订)》的规定编制, 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沙隆达公司自 2017年1月9日至 2018年 3月 31 日止期间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支出及置换情况及自 2016年9月13日至2018年4月17日止期间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相关中 介费用和交易税费的支出及置换情况。
| 报告的使用范围 四、 |
|
|---|---|
| 本报告仅供沙隆达公司本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需置换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 |
| 金投资项目相关资料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
|
| 德勤华永会休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曦 |
| 中国·上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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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 赵妍
2018年6月25日
一、编制基础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了公司自 2017 年 1 月 9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止期间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支出及自 2016 年 9 月 13 日至 2018 年 4 月 17 日止期间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相关中介费用和交易税费支出的置换情况报告。
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96 号)核准,本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在境内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104,697,982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4.9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59,999,931.80 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 28,079,998.78 元,公司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531,919,933.0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到位,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7)第 00540 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 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 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
|---|---|---|
| 1 | 淮安农药制剂中心项目 | 24,980 |
| 2 | 产品开发和注册登记项目 | 93,507 |
| 3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ADAMA |
66,204 |
| 4 | 相关中介费用和交易税费 | 13,600 |
| 合计 | 198,291 |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 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将自 2017 年 1 月 9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止期间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支出及自 2016 年 9 月 13 日至 2018 年 4 月 17 日止期间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相关中介费用和交易税费予以置换;实际募集的资金如不能满 足上述项目需要,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报告
四、需置换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 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包括借款)预先投入并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公司自2017年1月9日至2018年3月31日止期间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支出及需进行置换的金额及自2016年9月13日至2018年4月17日止期间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相关中介费用和交易税费支出及需进行置换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7,653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
|---|---|---|---|---|
| 序号 | (单位:万元) | |||
| 美元 | 折合人民币 | |||
| 产品开发和注册登记项目(注) | 1.964 | 13,103 | ||
| ADAMA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注) | 886 | 5,913 | ||
| 相关中介费用和交易税费 | 不适用 | 8,637 | ||
| 合计 | 27,653 |
注: 上表中美元按自2017年1月9日至2018年3月31日止期间美元对人民币平均汇率折算为人 民币。
编制单位: 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
辛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日期: 2018年6月25日